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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4 09: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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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佳玮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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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经走了这么远

既然已经走了这么远试读:

爸爸是天下第一高手

爸爸说他会武功,说咱这一脉是武术世家。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内功外门,马上步下。飞檐走壁,地堂滚打。举手搏虎豹,抬脚踢狗猫。东海蛟龙退避三舍,西山豺狼屁滚尿流。纵横六合,横扫八荒,抢西王母的香车,东奔碣石,饮马沧海,寂寞了,于是回到家,吃油煎饼。世上万般都会吃腻,还是油煎饼管饱,快吃,儿子。

儿子点点头,拿煎饼,蘸点爸爸的旷世传说,夹点爸爸的风流神韵,一口下去,外酥里嫩,好吃。再来点。不行,不能蘸太多。成!春天树高黄鹂俏,儿子想要。爸爸仰头看,说只需一纵身,右手轻伸一招“枝击白猿”,自然把鸟抓到。但爸爸话锋一转,对儿子说:鸟天性是待在树上,是谓自然。若擒在手里,不就不自然了么?咱家的功法,要在师法自然。万事万物,皆有所属。要随遇而安,要乐天知命,牛不喝水强按头,强扭的瓜不甜啊。儿子你没读过不知道,可这都是老子《道德经》的原话呀。

爸爸说,咱家往上排三代,祖宗游泳捞生鱼,见一铁板,怒起一拳砸穿,日本人沉了艘航空母舰。这不是咱们武功好,只因为日本人不懂何为自然。木浮水,铁藏山。把铁的玩意往海上搬,这不是作死么?

儿子敬佩地看着爸爸,说:爸,你怎么说都有理。

夏天货郎过庭前,说卖菱藕,卖时鲜。儿子很馋,要爸爸买。爸爸眯眼看,说这有何难?咱一个“蜻蜓点水”,飞步去湖上,莲蓬菱藕管够,吃来脆又甜。但爸爸话锋一转,对儿子说:静以修身,俭以养德。人本来是活泼泼一颗心,就是外欲太多,将此心遮了,就不行了。练武功最忌有欲望了。做人就是要常思己过、明荣知耻。儿子你没读过不知道,可这都是孔子《论语》的原话呀。

爸爸说,咱家往上排三百年,祖宗早起上宁远城楼子练铅球,随手一扔,砸死了努尔哈赤。这不是咱们武功好,是因为努尔哈赤不安分守己,硬要起兵争天下,站在了不该站的地方。这不,脑袋开了瓢!这不是作死么?

儿子敬佩地看着爸爸,说:爸,你怎么说都有理。

秋天美女去游原,遍身苏绣过门边。儿子看直了眼,跟爸爸说,人家衣服真美,人也美。爸爸斜眼看,说这是庸脂俗粉,不能看。孩子你可不能被色相蒙了心。须知咱们练武之人,最忌就是色相。空尘色相,尽是虚妄。人本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被皮相所迷,怎能练得好上乘武功?色身无常,男人最重要是心灵美。儿子你没读过不知道,可这都是《金刚经》的原话呀。

爸爸说,咱家往上排三千年,祖宗在岐山下贪看凤凰美丽,不小心一扒拉,结果岐山倒,烟雾兴;祖宗呛咳嗽了,看衣服上都是灰,脱下来去三川里一搅,结果三川为之绝。你看人本来挺好,一在意好看难看,就会祸国殃民了。所以在意好看难看着了形迹,这不就是作死么?

儿子敬佩地看着爸爸,说:爸,你怎么说都有理。

冬天全家不开伙,儿子挨饿,扒墙头,看别人家吃火锅涮肉。跟爸爸说,想吃肉。爸爸冷眼看,说这不难。我一个拉弓如满月箭去如流星,什么虎骨驼蹄,应有尽有。但儿子,你真的想吃肉吗?你只是看了人家吃肉,才产生了自己想吃肉的错觉。这是不对的。而且别翻墙去看别人家。须知人家是人家,咱家是咱家。鱼生火,肉生痰,白菜豆腐保平安。儿子你没读过不知道,可这都是祖上的武学秘籍《葵花宝典》的原话呀!

爸爸说,咱家往上排三亿年,恐龙,知道吧?就是贪吃一口肉,互相攻击撕咬,结果等大冰川时期来了,没吃的,绝了种。祖宗那时就开始辟谷,不吃不拉不撒。熬了三亿年,传到咱们家,历史悠久源远流长。这都是不贪图吃喝的好处!

儿子敬佩地看着爸爸,说:爸,你怎么说都有理。

儿子问爸爸:这两天,为什么和卖雪茄的小贩吵架?

爸爸说:人家不识相。

儿子兴奋了:爸爸你武功那么厉害,给他点颜色看看。

爸爸微微一笑:上乘武功,不是为了街市斗殴,知道吗?

儿子说:爸爸,人家都拍你脑门了!

爸爸摸摸额头的大包,说:没事。爸爸都没想运金刚不坏法,怕崩坏了人家。

儿子说:爸爸,人家都踢你裤裆了!

爸爸摸摸两腿间,说:没事。爸爸本想戳断他的脚趾,后来想人家也不易,算了。

儿子说:爸爸,他们连我都打,你看我脸上的巴掌印!火辣辣的疼!

爸爸看看儿子,说:没事。爸在下一盘大棋。真正的高手都是唾面自干,不屑与人称量。你少安毋躁,你多用冷水洗洗脸……

儿子问妈妈:妈妈,爸爸真会武功吗?我怎么觉得他好多话听着有道理,细想来前后不对路?他还老说些我没读过的书,是不是在诓骗我呢?

妈妈说儿子,别为难你爸爸了。哄你一回,就得连着哄两三四回,可累了呢。哄到后来,自己编过些什么,他自己都忘了。

儿子伤心了:爸爸是哄我的吗?我,我真以为我们是武学世家呢……

这天,儿子早起,看见爸爸站在门前,一身湖水色长衫,站得渊停岳峙。对面一条大汉,板带灯笼裤洒鞋,一身横肉,眼似铜铃,两手拿着架势,绕着爸爸走。爸爸眼都不抬,眼观鼻,鼻观心,气定神闲。大汉绕到爸爸身后,猛抬手要打,爸爸喝一声:“休得动手!”

大汉吓了一跳,往后一退,又绕回爸爸身前。端详良久,舌绽春雷,来一声“呔!”飞起一脚,直踢爸爸裤裆。儿子眼前一花,只见大汉飕一声飞出去十丈远,爸爸站在原地,气不长出,面不更色。

大汉爬起身,抱拳:佩服佩服。爸爸施礼:承让承让。然后爸爸一转身,进屋了。

儿子看呆了。大汉往门外走了两步,回头问:孩子,看懂没?

儿子摇头:没看懂。大汉说:没看懂我不白摔了?你爸爸那才叫上乘武功,知道吗?

儿子跟大汉走了几步,抬头问:怎么呢?

大汉说:刚才,我张牙舞爪,你爸爸以静制动,那叫智。

我气焰张狂,你爸爸气定神闲,这叫勇。

我绕到你爸身后想出手,你爸料敌机先,这叫聪。

我意图出手,但你爸怕震伤了我,于是喝止了,这叫仁。

我终于要出手了,结果你爸还是把我震飞了,这叫信。

我踢你爸的裤裆,你爸爸金刚不坏,说明没有近女色,很忠实你妈,这叫贞。

你爸用极上乘内功直接把我震出去,毫无骄色,这叫谦。

你爸最后还特意对我打招呼,这叫礼。

只有智勇聪仁信贞谦礼齐全,才能有你爸这样的极上乘武功啊!你爸是天下无敌是第一高手啊!哎那小贩,来五毛钱萝卜丝饼。哎你这孩子别看着我,这五毛钱是我自己的,不是你爸爸刚给我的,不是你爸爸让我套好词来哄你的!看着我吃什么呢,快回家去,别看叔叔吃饼!

儿子敬佩地看着大汉:叔叔,你怎么说都有理啊!

儿子高兴地回家,高兴地躺下,高兴地睡回笼觉,高兴地在睡觉前琢磨爸爸天下无敌这事。他知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所以想要梦见爸爸是天下第一高手,就得在睡前多想想这事。对,爸爸做什么都是有道理的,因为爸爸是天下第一高手啊!

刺字的人

他是个刺字的工匠,本应在闾巷默默挣钱,糊口,老死,一辈子默默无名。但是因缘际会,有一乘马车来迎接了他。那位宣召他的官儿,拍着他肩膀,啧啧着满口酒臭:“你运气不错!”

衙门里的大人话不絮烦,简洁扼要。原来新朝开国,寻思前朝法度太宽忍,才会让乱民作祟:如今要拣起五大刑来,才能杀鸡儆猴。凌迟、斩首、割鼻、挖膝,这些刑法都有熟练工种,不劳多问。但制定黥刑时,刺字这一环,却遇到了问题。原来前朝天子生怕百姓识字读史书,知道了古之兴亡,于是焚了书,培养了一整国的文盲。新天子登基,把前朝做过官、知道些历史真相的读书人,又收拾了一批。收拾完后,天子才回过味来:“妈的,没个识字的了!”

这不,就用得着他了:他没做过官,躲过了一茬茬的人事更迭;他是刺字的,于是认识字,还知道怎么刺字,于是忽然就炙手可热。他当然也好,小心地问了衙门里的大人:“大人,既然会刺字的人少,干吗不顺便培养些识字的刺字匠?”

大人:“认识字的人越少越好啊。你还希望别人抢你饭碗是怎么着?”

他没想到,不小心认识了几个字,居然还能成就一门俏手艺。

平步青云算不上,但他好歹也是朝廷雇用的吏员了。他每天勤奋工作,多数是在那些充军的苦役犯们的脸上,一个字一个字地刺名字。

他总是温柔安慰那些犯人:“兄弟别嚎了。女人生孩子,比你们吃的苦大多了呢。”

以前他刺字,也刺些龙、凤、虎、豹、鹰,来客都是剽悍青年,虽然疼,憋得一脑门子青筋,还是不肯叫,怕丢了面子。如今工作,来者都不情愿,深觉受了委屈,于是疼痛加了十倍,没等他针挨上脸就开始嚎。他一开始受不了,之后习惯了。身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有时犯人不嚎,他反而紧张,还会轻拍人家的脸:“怎么不嚎了?”

他刺字,遇到的脸各自不同。有些脸皮肤粗,有些脸皮肤细;有些白,有些黑;有些毛孔粗大,有些还出油;有些从小使茉莉花露蒸,肤若凝脂,他刺起来格外带劲,如画丹青。刺字的准则是最简,勾梢末尾尽量省略。可是他偶尔也调皮,多刺个勾,字立刻秀气了。那些多挨了几针的犯人怒目而视,他就答:“这样,你脸上这字显得秀气些。”

有很多苦役犯逃走了,自己用药料抹去了刺字,被朝廷抓回来,补刺,受二茬罪。有些犯人脸上字太多,针孔密密麻麻,他就得根据犯人的脸型分布,重新安排格局。遇到那种丘壑起伏的脸他就感叹:“啧啧,你这个脸是怎么长的?”

也有犯人是真硬汉。比如,有犯人面不改色心不跳的被他刺完了字,还问:“师傅,你手艺好,能多刺一个吗?我左脸,刺条龙。别怕,我脸大,刺得下。就怕你来不及。”“好好。那就送你条龙,留个纪念。”

后来,时势又不对了。春江水暖鸭先知,他很早就预料到了:衙门停了他的薪水,他便知道,衙门的日子不长了。又一朝天子坐龙廷,改尽旧刑,他又回闾巷了。他本来以为大家会视他做煞神,结果发现邻居都搬过了一遍,大家都不太认识他。毕竟,他在衙门里做事情,不是犯人,都认不到他。

意外的是,没过两天太平日子,他被揪出去了。有人揭发他认识字。“在前朝,认识字的,那都是为虎作伥的官吏!”他一被揪出来,自然有犯人认出了他,说他是前朝朝廷的帮凶。他和当年为衙门做事的刽子手、牢头们一起被绑起来,沿街示众。“帮凶!土匪!恶霸!”有人专门慷慨激昂地骂了他一顿,因为口齿伶俐升了官。

这天,他正跪在囚车里示众,忽听鸾铃响,马过面前。他抬头,看见一条大汉,遍体金光闪闪,骑高头大马而过,左脸一条纹龙。他大喊:“哎……那个,谁!那个那个谁!”

那大汉回过头来,望他一眼:“哦?!”

大汉说:“如今我是天子了。还要多谢你给我纹了这条龙。”

他说:“哪里哪里,那是陛下洪福齐天。”

天子说:“这还真得多谢你。我起事时,大家看我脸上纹龙,都说我上应天兆,有龙护体。你看,谁能相信,我这么活灵活现的龙,是刺上去的呢?我能一呼百应,全仗你刺的这龙。”

他说:“那是陛下神武雄才,小人只是适逢其会,适逢其会……”

天子说:“哈哈,哪里就神武雄才了。我过去那点地痞流氓事情,你又不是不知道。喝酒喝酒。”“谢陛下,谢陛下。”

酒过三巡,天子问:“你看我的样子,是不是变了点?”

他说:“没有啊,陛下和当初一样。”

天子道:“言不由心了不是?我左脸的龙还在,右脸刺的字没了,看见没?”“啊,那个,字?是是,是没了。”“我右脸上原来有过字,是你刺的,你没忘吧?”“嘿嘿,陛下,那是过去的事了……”“我知道你没忘。你知道,我最担心的就是这个。”

他开始觉得肚子绞痛,一阵疼似一阵。抬头看天子,天子微微一笑。“陛下,陛下你……”“没法子,本来老相识一场,可是你不该知道我右脸上的字啊。”“陛下,我,我晓得轻重,是断然不会泄露出去的呀!”“我也想过,但我不放心啊。割了你舌头?把你软禁起来?这样你还能多吃几年饭,秘密还能保留。可是吧,我觉得还是杀了你妥当。”“陛下……”“因为你是识字儿的,能写。兄弟,别怪我不仁义了。你这辈子,好也罢坏也罢,都在这识字上了。”

天下第一奇毒

许多人说他是天下第一制毒匠,他总不承认。他每听到这句话,就会做出一个很像笑的表情,说:“最毒妇人心。”

这句口头禅不招人待见,所以,许多贵妇都喜欢模仿他的声音、口吻,半拉长带讽刺性的念这句话。但是,这一切不妨碍他的毒名动天下。即便是嘲弄他的贵妇人也都承认:他制的毒,天下无双。

他住在都城南的一栋木结构房屋里,那个房屋没什么承重墙,四面都是长窗,他承认自己需要多透气。许多人初来,会觉得“这里不像是毒药工匠家呀”。然后他们会有疑问:“毒药匠家不该布满蛇、符咒、瓶罐吗?”

他的家,就像个医生的宅子。四壁有柜子,有木格,贮藏着许多死去的植物,一些已经面目全非的动物提炼物。他身穿灰衣,坐在席上,接受订购。他只卖一种毒药,用无字的青色瓷瓶装,里面的液体能倒满三酒杯。以前,他爱用一种白瓷酒瓶装毒药。他爱吃花生,所以去饮酒吃花生时,总是从酒肆顺手带回一拨白瓷瓶。他之所以改换成城外无名窑场烧的青瓷瓶,是因为酒店店主跑来拔他说:“你再用白瓷瓶盛毒药,我们都没生意啦!”

他出售的仅有的那种毒药,是种透明的液体,无色无味,最初也没有名字。这毒药是他用独门秘方炼制的,秘方没有留字迹于世,只存在于他的记忆里。也许他的大脑都已不记得流程了,因为配制时他几乎已经做到不假思索,全靠身体的肌肉记忆操作。这毒药见血封喉,口服也很有效,最妙的是死者全无痛苦,仵作完全查验不出来。

有许多回头客建议他给起个名字。有些人爱夸张,说最好叫“一步倒”,有人深受女人之累,说叫“蛇蝎美人”。他觉得这些名字太花哨,后来他说,叫“阿毒”吧。他不爱这毒药,因为毒药终究是杀人的;但也不恨它,因为这毒药杀的人他都不认识,而且这毒药养活了他。他不养猫、狗和女人,阿毒就是他唯一的伴侣了。

许多人建议他多开发几种毒药,可以推广销路,“阿毒一种是不够的。”他表示没兴趣。他认为阿毒已经是他能制出的最完美毒药了——不易发觉、无色无味、见效奇快,死者无痕迹,毒药的要求不就是这些吗?每当有人吹嘘七毒婆婆的碧磷粉、淳于秀的凤凰散、白岩翁的灵犀酒,他总是不予置评。他知道碧磷粉的绿色很好看、凤凰散可以大范围撒播、灵犀酒很好闻,这些都为它们的主人博取了好声名,但他觉得,那些都不是毒药必需的品质。

在乱世,毒药的需求量很大。家仆带丫鬟私奔,想毒害主人;主人想对付妾的外遇,又不想通过衙门;黑帮好汉学江湖豪杰火并,想在兵器上淬点毒;当铺想把竞争对手的老板给谋杀了;妓女想和恩情深重的情郎一起服毒……到处都用得着。这无形间保护了他。他的制毒是半公开的,众人皆知,但是没人说破。有人去衙门告过,说他卖毒害人,但衙门睁一眼闭一眼。因为有更上层的手在保护着他。当然,这一切他未必知道。哪怕知道,他也表现出不知道的样子。

他不刻意传扬出身,但他也不刻意隐瞒,所以他的平淡身世,许多人都晓得,衙门还把这段写进了卷宗里。他是制毒世家出身,少年时性格温和,就随了祖业。他暗恋过他的三表姐,结果被三表姐用毒药戏耍了一次。细节无人知晓,许多人猜测,他是被公开嘲弄了——对他温和谨慎的秉性来说,这实在是毁灭性的。有许多玩笑的传言说他心理变态,毒杀了三表姐和所有亲戚,但更确凿的信息表示,他没毒杀过任何人。他的父母是自然病死的——这并不奇怪,制毒的人和毒药耳濡目染,身体健康总是比较容易出问题。

后来,七毒婆婆和白岩翁死了——有传说这两人死于一次毒药的比拼,但是衙门的白布一铺,你永远无法知道真相了。他和淳于秀成了都城最有名的制毒者。那段时间,淳于秀一度有独占鳌头之势:首先,淳于秀是个神秘的制毒者,有人说他是白衣秀士,有人说她是秀丽的美女蛇,这给他(她)制造了许多拥趸;传说他(她)自己配制成功了白岩翁的灵犀酒和七毒婆婆的碧磷粉;传说他(她)还会易容术、变声术、驱妖、请鬼等各类邪法。

他安心地调配着阿毒,对这些都不甚在意。

专门有好事的客人对他说,淳于秀近来又出了新花样:他(她)引进了西洋的试管,按照科学配比制作毒药,引得许多人想问他(她)买化学课本。淳于秀近来把凤凰散分成了彩虹七色,每色代表一种口味,比如,给喜欢吃辣椒口味的人,就下红色的凤凰散;给喜欢吃蔬菜口味的人呢?就下绿色。过年,淳于秀就搞大酬宾,老熟客统统六折,专门用来毒那些上门讨债的、过年催房的人。

他还是安心地调配着阿毒,对这些不在意。

他只有阿毒,只有阿毒……阿毒是最纯粹的毒药。没有感情,没有色彩,没有口味,至真至纯,手工打造。他只相信这个。

后来,出了点事。天子驾崩,改朝换代了。据说天子的死因是被王妃往耳朵里灌了毒,所以新天子决意整饬都城的风气。所有的毒药匠人都被提了起来。天子还发出了号召,“清洁都城,还我正气。”

他就被押在“还我正气”的横幅下。

监刑官说,天子有个主意。“不是说他和淳于秀谁是天下第一毒决定不出来吗?那就让他们比个高低。”

天子的创意是:“毒药毒药,比的不就是让人视死如归、甘之如饴吗?就这样,让他们各配一份毒药,让彼此吃。谁死的时候表情欣慰,他的对手就赢了。”

听完这些,他觉得问题不大。他知道淳于秀的凤凰散很厉害,但他对阿毒有十足把握。阿毒无色无味而且绝无痛苦,是天下第一奇毒,他对这点是有把握的。

他死那天,城里下了微雨。他穿白麻衣上法场,观者如潮。场外的赌桌上,他和淳于秀的名字旁各堆起了如山白银。他坐在一张桌的此侧,像倒酒一样,把阿毒从青瓷瓶里倒进白瓷杯,然后抬头看桌子彼侧:淳于秀身披一身彩虹色的袍子,戴一张彩虹色的面幕,只留一双明亮的眼睛。他(她)的装束博得了大家的掌声:到死还保持自己华丽冶艳的风格,难得。

他看着淳于秀将凤凰散倒进一个彩色瓷杯,看着淳于秀将杯子推给他,他自己也把白瓷杯推了过去。“请。”

他端起杯子,将凤凰散饮下口中。他觉得味道像花生酱。然后他就看见淳于秀把面幕摘了下来,慢慢把他的阿毒喝了下去。令他惊惶万端的是,他看见了一张熟悉之极的脸。他的三表姐。然后他听见三表姐的声音说:“我记得,你是一直喜欢吃花生味的。”

在他死去前的瞬间,他充满了痛苦和愤怒。因为,他知道,就是那一瞬间,被那一句话、那一张脸和那口味道最诱惑的,温煦甜美的爱情记忆,让他嘴角流露出了微笑,这抹微笑永远凝固在他的嘴角,成了这场比赛判定的依据。他输了,因为他比淳于秀的表情更快乐。而让他愤怒的是,他无法分辨淳于秀是否真的是他记忆中的爱人,还是用了易容术和变声术来欺骗他。如果那是他的意中人,他便亲手毒杀了她;如果那不是他的意中人,那他就是被欺骗了,被投机取巧地失去了天下第一奇毒的声名,而且再一次被“最毒妇人心”愚弄了。

真·天下第一奇毒

师父问:“如何才能制得天下第一奇毒?”

七师弟说:“我愿走千山,渡万水,收瘴疠,品花草。菌菇蕊叶,阴阳调和,遍览医典,推敲生克。研磨细琢,鼎炉蒸熏,使毒无色无臭,无迹可寻,无药可解。”

师父摇了摇头。

六师弟说:“我愿杀猛兽,捕蛇蝎,采矿石,粹金铁。提配方,做分析。细密记录,研究结构。集万物之邪诡,合天地之残忍,使人见血封喉,当者立毙。”

师父摇了摇头。

五师妹说:“我愿红妆素裹,描眉画眼。习箜篌,按玉笛,摹工笔,绘写意。四书五经,淫词浪曲,饮食茶酒,德容言工,以至于婉转承应、品箫媚术,无一不精。令天下男子皆为我裙下之臣、入幕之宾。那时节,任凭我端给他们喝孔雀胆、鹤顶红,他们也甘之如饴。”

师父擦了擦鼻血,摇了摇头。

四师弟说:“我愿研究风的吹送,水的流动,人的饮食习性,牛马的走向爱好。我愿参透天地星辰的运行,探寻世间的规律,绘制出一幅图像。我只要一小撮毒药,不必见血封喉,只要能生生不息地繁衍。我将毒药下在一条合适的河中,自会被合适的荇藻吸收,自会被合适的男子吃到,自会传递给另一个女子的嘴唇,自会传递给衣服、器物、牛马与孩子,自会有带毒的蒲公英被风吹送到天涯海角,沾染上花草、楼阁、船舶、笔墨、胭脂、簪钗、甲胄、门扉,自会从手脚、口唇、眼睛、肌肤上入肠胃、进骨髓,日积月累,深不可治。”师父立刻停下给身上拍爽身粉的动作,摇了摇头。

三师弟说:“我愿苦读孙吴兵法,精通三韬六略,烂熟经史子集,旁涉诗词歌赋。出口成章,下笔成文,唇舌鼓摇三百国,胸中甲兵十万人。那时我自荐为相,出谋划策,结党营私,欺上瞒下,取朝纲,揽大权。那时,管你忠臣良将,都敌不过我信口开河。任你尽忠报国,抵不住我十二道金牌。为所欲为,毒施人鬼。”

师父摇了摇头。

二师弟拍案而起,横眉冷对,环视诸位钻研下毒之术的师弟与师父,一字一句地说:“尔等鼠辈,真是卑鄙无耻、毒辣残忍,无所不用其极!”

然后摔门而出。

后来,他们听说,二师弟走得很远,去投了义军。他娶了义军头目一个嫁不出去的丑女儿,成了义军的名将。他爱兵如子,衣食与士兵待遇相同,肯为士兵吸吮伤口的脓液。他清廉无私,有赏辄分,家无余财。他遇敌则冲锋在前,撤退则单骑断后,知人善任,贤达开明,有过则改,兼听则明。他甚至还是位良医,亲手救过无数将领的性命。他微笑着说,“我以前学毒,好歹也有点用处么。”

岳父死后,二师弟成了义军的领袖。他率领大军以少击多,以一场背水大战奠定了中原大局;他命忠诚的部下袭取东南,楼船如林,一鼓而定。他又亲自率军进取西北,拓荒万里,诸小国纷纷请求入朝依附。天下已定,他又和好友兼宰相一起谋划更新的制度,休养生息、以慰百姓。他忙于军政大计,唯独没有考虑自己的地位。他日夜操劳,不近女色,始终只忠于自己那丑陋的原配夫人。

最后,在都城,他拒绝登基为王。他强调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群臣上表,他再次拒绝,并威胁说如果再逼他为王,他就要匹马出行,挂冠归隐。百姓们箪食壶浆,拜倒在宫门前,号哭连天,说若他不允,则天弃吾民矣。他泪流满面地下跪在百姓面前,被迫从命,遂为王。

师父看了看徒弟们,慨叹道:“你们还务于雕虫小技……看看你们师兄的志向!”

后来:

二师弟称了王,威加海内,于是免去诸将权,把他们圈养在宫中。

大王营造了复杂精致的制度,装备了精良的设备,并收天下百姓的兵器,随后用两场干脆利落的戡乱,向天下夸示了御林军和普通百姓之间压倒性的差距。

大王设立了精密的信息处理机关,控制了百姓们的每一个信息源头。

师父在老家闲居,懒于出门。但他每次出门,都发现身边的人越来越少。他好奇地打听又有哪些邻居过世了,但大家都说不出所以然:一半是人死得不明不白,一半是因为他们自己记忆力衰退。师父发现,自己也是头发掉得越来越多,容颜日益枯槁。

后来,深夜,有一乘车来,几个持戈卫士把师父带进了宫廷。

王在百丈高的露台见师父。他拒绝师父行君臣之礼,反而向师父行了师徒之礼。他微笑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他又说:师父当年对徒儿的教诲,徒儿一刻也不敢忘。

师父问:怎么个不敢忘呢?

王拉师父到露台栏杆边,俯瞰河山秀丽。王向师父指了指天边,如紫罗兰一般绽放的云。王向师父指了指滔滔大河,如鲜血一般殷红的流水。王向师父指了指亿兆黎民的脸,那像桑叶一样绿的肤色。王笑了笑。

师父问,怎么呢?

王说,我记得七师弟的创意:他要用植物的阴阳生克调出毒药,无色无味。我记得六师弟的创意:他要从动物、矿物身上提炼元素,来合成见血封喉的毒药。我记得五师妹想用女色。我记得四师弟要研究下毒的路线。我记得三师弟想成为奸臣后为害社稷。这些,我一直记得。

王说:我先申天下之大义,为天下百姓请命,让他们热爱拥戴于我,扶我登基。我旋即再手握天下兵马,使天下之耳为我听,天下之目为我视,天下之兵戈皆为我用,于是再也无人可以左右我。

我现在,可以随便在儿童的饮品里加毒药,让他们夭亡于襁褓,哪怕长大,也是一身的病。

我现在,可以随便在百姓的茶饭里加毒药,让他们未老先衰,然后慢性死亡。

我现在,可以随便在女子的饭食里加毒药,让她们不育,于是国脉断绝。

我现在,甚至可以一高兴便就地掩埋掉百姓。他们的声音,不会被别人听见。

王回过头来,望着师父道:

现在,师父,你知道何为天下第一奇毒了吗?

师父退了两步,看了看他,就像从来没见过他一样。师父问:真没人阻止得了你了吗?

王笑笑。

师父说:你难道什么都不怕了吗?

王笑笑。

师父在百丈露台上仰首望天,吸一口气,呼出,闭了一下眼睛,然后望望王。他似乎全然忘了君臣之礼,又回到了当年教授毒物的课堂上。师父道:

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我收你做二弟子,而你却从来没见过自己的大师兄?

师父不等王思考出如何回应,继续快速说:

你就没有想过一种可能,比如,你的大师兄天赋异禀,击败我之后叛出师门,而我培养你们,就是企图击败他?

你就没有想过一种可能,比如,你的大师兄争强好胜,才不肯让你就此压过了他?他是否就一直藏在你附近?他的手段还高你一筹,可以随心所欲毒害你——只是他还在想一些法子,好毒得你心服口服?

师父说: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

王想勉强为自己脸上挂起不屑的笑容,但就像给衣架上挂一件过于滑的外衣,三番五次都失败了。阴云四合之下,师父的脸被映喑,他的声音也随之诡秘而悠长。

你现在知道什么是天下第一奇毒了吧?天下第一奇毒就是对一切的不信任,不信任导致恐慌,而无时无刻的恐慌才是真正的毒,甚至胜过死亡。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

追慕巧克力先生的时光

最初,你在哪个无关紧要的场合——报纸、电视、网络、字里行间、眉梢眼角,惊鸿一瞥,看到了天才新秀巧克力先生的名字。你回忆时,会连带回忆起许多事情:那天的天气、云的颜色、你刚听的一首曲子、手头在吃的一份甜品。伴随着这些,你第一次看到了他的名字。你觉得他有些与众不同,也许纯粹是那天你有些闲。总之,你记住了他:那个人叫什么来着?啊,巧克力先生。

过了段时间,你在新闻里,听说他刚表现出了非凡潜力,成了众人推崇的冉冉升起的新星。你摇了摇头,点鼠标换个频道,一边想:造星工程又开始了。啊,巧克力先生。

后来,你看到他出的单曲《巧克力酱》,他写的自传《我们都是五湖四海聚在一起的可可果》,他拍的电影《不要把果仁放进我的心》。他的名字像刷墙粉一样,布满你周围。你对他依然兴趣不大。他的浩大名声,只让你对他略有反感。你偷空嘲笑他的拥趸,和朋友吃饭时用以下这句话做开场白:“我是跟不上时代了,不知道怎么巧克力先生也会红的……”

后来某一天,你在等电梯、等上菜、等过马路时,偶尔瞥了一眼他的海报,他唱的歌、写的书、拍的电影。最初你带着无所谓的好奇心,以及一点点挑刺心理。你希望自己觉得,“嗯,我就知道,他不会那么棒的。”

然后下一秒,你的眼睛就被吸引住了。良久之后,你才意识到,自己大张着嘴巴。你想:“嗯,这家伙的确不同凡响……巧克力先生!”

你把他的名字挂在心上,开始在网上搜索他。把他的歌和文章灌进你的随身设备。把他演的电影海报截图当电脑桌面。当你发现自己播放器的列表前十名被他占据后,你才发觉:自己不知不觉成了巧克力先生的拥趸。

时代总是比大众慢一拍。当你已对巧克力先生了如指掌后,关于他的新闻报道、身世传奇和私人访谈才开始铺天盖地。你用一种“我早就知道了”的情绪去看待媒体。你在聊天时谈论他时如数家珍,令朋友们惊奇。你发现他开始变得像明星了,开始有各种访谈了,语录了,代言了。再过一年,巧克力先生彻底红了。你走出火车站、上出租车、点网络的弹窗广告、在餐厅看窗外的公共汽车站台,所有的地方都有他的身影,所有的人都在谈论他。

你作为他的资深拥趸,却感觉有些奇怪。他现在的一举一动都在被媒体关注,他新唱的歌、新写的书、新演的电影被世界津津乐道,而你却忍不住想对周围的人说:“其实,他出道时,唱得/演得/写得比现在好多了呢……”

你开始挑剔他的新作。你反复听他新出的《榛子的故事》,读他新写的《蛋糕物语》,你觉得他失去了醇浓的本色,你归咎于他积累不够;他做的新尝试,你觉得太迎合时尚潮流了。总之,他开始失去新鲜的吸引力,让你觉得他似乎开始有点媚俗之气。“算了算了,”你想,“任何一个人都会这样变化的,毕竟他不再是小众偶像了,得顾及大多数人嘛……”

后来,你在某张报纸上看到了有关巧克力先生的传闻。人红是非多。据说巧克力先生和咖啡小姐十指紧扣,出现在咖啡小姐的住处附近;据说巧克力先生酗酒醉倒在朋友聚会上,媒体定了标题是“他就是一颗酒心巧克力!”;据说巧克力先生和他公司大老板奶酪先生,在打高尔夫球时出了代言合同的纠纷;据说巧克力先生人红脾气大,几个目击者坚称,曾经在要签名时被他吐了一脸巧克力酱。

诸如此类的新闻之后,巧克力先生终于在媒体上承认身体状况不太好,然后消失了一段时间。媒体开始悄悄转向。许多专栏作者开始半开玩笑地调侃他。最初那些描述他身世、感叹他如何从一棵可可果树上下来,成长为超级巨星的励志报道者,转而开始追击他的八卦消息:据说巧克力先生特意晒黑过皮肤哟!年轻时刻意控制糖分来保持身材哟!

你亲眼看见,巧克力先生由一个普通艺术家,变成一个媒体话题垃圾桶。没人再评述他的作品,转而讨论他的衣着、他的度假地点、他的绯闻女友。他手持鸡尾酒的照片、他身边又换了提拉米苏小姐、穿的是低俗无趣的花生粉外套,这些全被狗仔队追拍到。由于他成了公众人物,围绕他的笑话开始流传。哪怕对他一无所知的人,也知道拿他开玩笑,来显得跟紧潮流。你还是能听到一些腻掉的老笑话在流传:“啊你知道巧克力先生吗?”……“噗哈哈我只知道酒心巧克力!”

他终于复出了。他宣布与奶酪先生解约,自己成立了公司。此举引来一片嘘声,老派评论家拍出标题:“巧克力先生已经无可挽回地商业化了!”他新出了一张专辑《他体内的咖啡因》;新写了一本书《可可》;新拍了一部电影《发酵的酸味》。这些作品遭到了大众的抨击。新闻摄录一位铁杆粉丝痛心疾首泪流满面地宣布:“巧克力先生变了!他不再是从前那个他了!”媒体开始以“失去纯真的巧克力先生”为标题讨论他。随后,他创作了《重逢巧克力酱》的专辑,写了《我们是行星上的可可果》,拍了电影《果仁的心》。于是媒体以“巧克力先生企图回复原点,但时代已经不同了”,“完全缺乏新意、创见和突破,一再重复自己”为话题。当然,旧的拥趸有所回归,但就像潮汐来去,会把一些沙子送回沙滩,把更多的沙子卷入海洋,送到别处。

作为他的资深拥趸,你目睹着这一切。你和一些熟识的老牌铁杆粉丝们开始做一些义务的活动,一个小圈子:

你们在周末茶话会讨论他的音乐,做一些配器录制;讨论他的作品,做一些不盈利的私人翻译;讨论他的电影,做一些小型怀旧放映。你们俨然成了他的智囊,不断讨论“他应该走哪个路线才对”。虽然他也许听不见。那是你作为他粉丝最幸福的一段时光。你承受着世界对他宠爱的流逝,觉得自己在做一件如此美妙的事。

但你也知道,对他的热爱情绪在慢慢淡去。你还是偶尔追踪他的零散作品。你听说狗仔队依然在追杀他,因为报纸需要拿他来开一些安全的、无伤大雅的玩笑。报纸与杂志专栏最后一次搜刮了他,把他描述成一个巨星陨落的好例子,然后就放下他了。

在小圈子里,你遭遇了一些争吵。你定的翻译名、曲目歌词解读、配器、影片剪辑,都遭遇了其他社员的不满。你们把争执暗藏在心,又经过了一段忍耐,最后在一次午后茶话会上彻底闹翻。你怒气冲冲地想:“我再也不搞‘巧克力先生同好会’这种无聊的活动了!”

你自己的生活有了一两个转换。你开始忙一些自己的事,有段时间没再追踪他。然后,你发现找不到他的消息了。新闻上本属于巧克力先生的地方,布满其他的新星。一些你看了就不顺眼,觉得又肤浅又粗俗的新星。你搜索良久,最后找到了他。他逐渐退居幕后,做了制作人,去给别人写歌、出版书、做电影配角了。你看着巧克力先生的新照片,不知是因为时光、记忆还是化妆的缘故,觉得他老得厉害。

你开始有时间重新翻他的旧书、旧唱片、旧电影。你慢慢发现,其实他的《榛子的故事》、《蛋糕物语》,既保留了本色,又有创新——当然,那时你执迷于“他必须是最初的他”,而没领略到这一点。

他随后的《可可》和《他体内的咖啡因》其实很有开拓意识,但你依然错失了他。你偶尔会惋惜地想:“其实他当初还是不错的,我以前没理解他。”

但是已经晚了。你没法跟任何人谈论他,因为所有人都已把他遗忘了。

又过了几年。

某一天,你在餐厅吃饭。然后,你看见巧克力先生从门口进来,身边带着一个容貌平凡的果仁小姐。他太老了,没人认得出他来,除了对他面部轮廓熟识之极的你。你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觉得时光走得非常非常慢,他每一步落地都仿佛听得见时光的声音。你看见他要了外卖,然后慢慢出门,身边的果仁小姐不时给他整理衣袖。

你回到家,翻出你还保留的关于他的零星报道,看到老杂志上他印制粗糙但意气风发的脸。你打开《巧克力酱》的单曲听着,觉得像做了一个恍惚漫长的大梦。这时你才注意到,原来你刚经历完追慕一个人的时光,从开始到结束。

丘比特之2月14

“每当你这么唠叨时,我就知道2月14日要来了——就像女人来那玩意一样准时。”普绪克朝餐桌对面的丈夫丘比特说,眼都不抬。以后,普绪克如此解释这番话:她当然知道,作为男神伴侣的女神,尤其是作为爱神丘比特伴侣的她,有义务比凡人更耐心;她也承认,丘比特絮絮叨叨磨磨唧唧的话语毫无破坏力,甚至没法毁掉她的心情,“因为我都习惯了。”她用跨越漫长千年的神之口吻说。她说,以往她总把丘比特的废话抛在耳边,就像吃贝类时吐沙子,“每年都得这样。女神比男人幸运,不需要一个月就面对一次。”

但是,为什么那一天,她说出那样刻薄的反击呢?普绪克仔细回忆了很久。她相信,丘比特说了句让她无法接受的话。“我再也不他妈去射箭撮合人类的爱情了!我宁愿死在这里!”不是这句。“我真想回到古希腊祭祀时代……他们给的祭品油重少味,可至少能他妈吃!”不是这句。“这群凡夫俗子已经不懂得什么叫爱情了。地狱在等着他们。”不是这句。“我再也不相信这他妈的爱情了!”——好像,是这句。

根据丘比特的说法,2月14日早晨,他只是撒撒脾气。按照规矩,那天他得出门,用爱神之箭撮合人类。“普通男人要上班前都这样。”他说,“男神也不能没脾气——实际上,脾气更大!”

无可厚非。丘比特负责射箭撮合爱情已有千年之久。他已经厌倦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出发、射箭、撮合爱情,然后故作欢乐地离去。最初,他厌倦了地中海射法,想采取蒙古射法,结果发现自己没有扳指;然后,因为众神的要求,他得长期保持以下造型:头发蓬松、脸孔俊秀、赤身裸体、背带翅膀、肌肤白嫩。千年之久,他厌烦透了。他也试图过留长发、蓄爆炸头,遭到了老妈维纳斯的痛骂;他也试图纹身,给肌肤增加点观赏性,或是锻炼出老爸阿瑞斯那样的希腊式肌肉,遭遇了老爸的追打。最后,他厌倦了自己的职责——撮合爱情,并终于开始大放厥词。“我再也不他妈去射箭撮合人类的爱情了!我宁愿死在这里!”他说。普绪克看都不看他,埋头预备杏仁茶。“我真想回到古希腊的祭祀时代……他们给的祭品油重少味,可至少能他妈吃!”他开始攻击普绪克的烤肉。后来丘比特承认,他只是想逗引普绪克进入谈话而已。当然,没效果。“这群凡夫俗子已经不懂得什么叫爱情了。地狱在等着他们!”他怒吼道。但普绪克还是不闻不问。“我再也不相信这他妈的爱情了!”他放声大叫,普绪克把杏仁茶端上了桌,然后说了那句话:“每当你这么唠叨时,我就知道2月14日要来了——就像女人来那玩意一样准时。”

丘比特后来承认,他听到此话情绪大振。这种满足,就像他少年时揪女神们辫子,终于让女神们满带怨怒瞪他一眼似的。但当时,他提醒自己必须愤怒,然后喝道:“你他妈别学我老妈那样说话!”“你就这点出息。只会伤害自己的妻子,还有其他爱你的人。”普绪克说,“快点吃完开工去吧。你的弓箭呢?”“没有了。”丘比特尽可能摆出有嘲讽味道的恶作剧脸,“我让吕波利自己飞走了,让他们爱射谁射谁。在这个谁都不相信爱情的世道上,让弓箭自己瞎折腾去。”

普绪克叹了口长气,坐了下来。她知道这将是一席长谈。“亲爱的,我知道经过千年的爱情之箭,你厌倦了。谁都如此,神亦然。可是这是你的职责。去让更多的人领略爱情,不是很好吗?”“可是他们不相信爱情。”丘比特说。“他们会相信的——不是因为你的箭,世上才有了爱情吗?”“不是这么回事。”丘比特说,嘴角适时地露出嘲讽的微笑,“你看,连你,丘比特的老婆,都不知道丘比特的工作范围……那,我所能做的,是一箭射中两个人的心——其实无所谓心,射哪里都行。我可以让他们的膝盖也中一箭。于是,那一瞬间,他们将感受到至高无上的欢乐:心会在一片嘶嘶声中变软,充溢甜美、温暖、欣慕,以及你所能想象到的欢乐,像巧克力苏打饼干。然后,他们会意识到这是神的启示,神要他们相爱,于是他们相爱了,并在爱情里不断享受到类似的欢乐……”“这样不好吗?”“不,问题就在于此。”丘比特说。“人类太愚蠢了。他们已经开始不相信神的暗示与欢乐了。他们现在对一见钟情充满了痛恨、怀疑和厌倦。他们经历过一见钟情,就走了极端,错认为爱情应该十全十美。然后在爱情里稍微遭遇点挫折,就觉得自己遭遇了欺骗,于是又轻看了爱情。他们开始相信,一见钟情和爱情或神的暗示无关,只和肉体吸引力、荷尔蒙、性欲有关。他们先把一见钟情极端理想化,再用肉欲来极端现实化。现在,当他们遭遇一见钟情时,只会下意识地用性欲来自嘲,说服自己相信‘我只想和他/她睡一晚上罢了’。他们根本不相信一见钟情。”“呃……”“更他妈糟糕的是,他们不相信神的暗示,他们不明白爱情在漫长生活里的作用。他们最初把爱情当做理想生活的核心。糟糕的是,他们把理想的生活完全描绘成一些物质的累积,一些交通工具、一些住所、一些非生活必需品,而爱情就寄宿在这些玩意里面。等他们有朝一日放弃追求这些日用品时,就把爱情一起扔掉,美其名曰‘成熟了’。他们不相信精神的愉悦,他们不知道爱情是在漫长生活里让心灵愉悦的必需品,而把这玩意当奢侈品。”“那样的话……”“所以,没用了。哪怕我一箭射中他们,他们也不会相信爱情。他们会说服自己说这是肾上腺素是荷尔蒙是化妆是发型是暴露的衣服,然后回去对着大堆的票据和生活用品摇摇头,忘掉我射出这一箭的良苦用心。最后他们最多会在一两次露水姻缘里获得点快感,然后就觉得自己洞悉了人间真理。他们或者把爱情看得太重当成奢侈品,或者把爱情看得太轻完全不相信。我的箭只能用来点起火焰,可如果他们自己不愿燃烧,我也没法子。随他们去吧。我他妈也不相信这狗屁爱情了。”

普绪克知道多说无益,不再说话,开始默默收拾餐桌。丘比特扫了她一眼。普绪克敏锐地捕捉到了。但她完全没料到丘比特随后的言论。“其实你也不相信爱情了。我们之间早已没感情了。”丘比特恶狠狠地说。普绪克放下茶碗,直起身来。“闹够了吧。”普绪克说。“你们女神和女人都是一样的。”丘比特说,“你们怕关于爱情的幻想迟早会破灭,于是提早用各类琐屑的细节逼迫自己不相信爱情。当你们遭遇一见钟情时第一反应不是快乐而是恐惧,这就是我不愿意去射箭的原因——你们对爱情最容易走极端!”“那不是因为你们男神和男人一样幼稚,不懂得为别人着想吗?”普绪克回答。“我恰恰是太为人类着想了!”丘比特怒吼道,“我是神,我可以预测未来,我看到了他们无比幸福的未来,才特意射出那一箭,让他们串在一起。只要他们努力一点,能克服一些障碍,就能拥有完美的爱情、无限的幸福。可是,他们自己放弃了!这些凡夫俗子!我用心良苦为他们铺设的爱情之路就这样被他们自己的软弱糟蹋了!”

普绪克摇了摇头,朝门口走去。“你的自尊自大让我想吐。”她说。“你说什么?”“我说,你的自尊自大和神性,让你从没考虑过人的感受:人不是神,无法预测未来。”这是普绪克出门前的最后一句话。“女人真蠢。”只剩下他独自发呆时,丘比特想到,“由女人变成的女神,也无法脱去肉骨凡胎的习气。”

女主人离去后的房间,像一本故事发展到一半的书。厨房里杯盘散乱。桌椅摆放不规则。能听到窗口飘过的二月风声。丘比特呆坐了良久。然后,为了印证自己的存在似的,他拖拖拉拉收拾了杯盘,摆好了桌椅。疲惫和厌倦比他想象中来得快,于是他又坐下了。“女人们的耐心我可没有。”他想。

就像所有男人和男神恶狠狠吵完架后,都会下意识为自己找点理由似的,丘比特开始回忆自己撮合过的那些部分。“去年我射中的那一对。明明女孩儿喜欢那个男生,却总是觉得自己不配。她不知道他也喜欢着她,只是不愿意表露吗?人类真蠢。明明他们在一起时彼此心情无比明媚,却因为漫长的拖延和等待心灰意冷。他们只要大胆一点就可以了呀。在他们决定放弃的时候,爱情的力量难道不足以把他们扭转回来吗?”“前年我射中的那一对。明明已经在一起四年之久,而且彼此相爱,可是却执著于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女人认为男人幼稚,男人觉得女人现实,然后为了莫须有的‘将来的踏实人生可能无法顺利度过’而分开。真是笨啊,居然为了未来可能存在的矛盾,就断送掉爱情。在他们决定放弃的时候,爱情的力量难道不足以把他们扭转回来吗?”“大前年我射中的那一对。明明在一起很好,可是却彼此怀疑一见钟情只是一时的错觉,于是发了疯一样的要尝试更多才敢定下来。他们不知道用来试探和揣测的时间,也是人生的一部分吗?他们不知道爱情既真诚又平易,只要投入心就可以的吗?他们就是不相信神为他们选择的未来,真是枉费我一片心思。这就是人类的弱点。他们无法预测未来,他们也不相信爱情。在他们决定放弃的时候,爱情的力量难道不足以把他们扭转回来吗?”“人不是神,无法预测未来。”普绪克的声音。“这么一想,普绪克说得对。”丘比特想,“人类是愚蠢的。不过普绪克也很愚蠢……她什么时候回来?她总会回来的。不过她什么时候回来?”

丘比特挠了挠头。他开始感受到了一个男人的心思。“争吵。神居然和人类一样争吵。真蠢。我居然犯了人类的错误……不过这么想来,的确。我是神,可以感觉到普绪克的爱,知道未来普绪克一定会回到我的身边。可是人类……他们无法确知别人的感受和未来,嗯……所以,人类如果和我现在一样,遭遇再小的挫折,都可能会产生怀疑。是这样吧?”“是这样。”普绪克在门口说。“你不生我的气了,对吧?”丘比特侧头问,普绪克用手遮住打呵欠的嘴,摇了摇头,翻了个身,把被子拉上肩。“这就是神的好处。”丘比特沾沾自喜地说,“我们比人类更懂得交流和调整感情。”“和人类一样。床头打架床尾和。”普绪克说,“尤其是男神和男人都一样,只要女人肯给一点面子,就会心花怒放借坡下驴了。”“啊,我考虑过你的说法了。”丘比特说,“人类的确还蛮可怜的。他们不像神,无法预知未来,所以得走一步算一步,必须去寻找一切可以依靠的东西。可问题是,我明明给过他们提示了呀……”“一见钟情只是神的提示,你自己都说过了,只负责点燃,而不是持续燃烧。”普绪克说,“人类很脆弱,未来不可预测,对未来不可预测的恐慌让他们害怕。他们深明自己感情的脆弱,所以也对其他的感情无法抱以全部希望。你射出的箭给他们点亮了爱情之灯,可那毕竟只是一瞬间的事,以后还有漫长的一生。当你认为他们不够坚定时,想一想,他们毕竟不是神。所以一会儿,你还是得出门去射箭。人类还需要你来点燃爱情。你的弓箭呢?”“化身为吕波利出去溜达了,一会儿会回来,再说吧。话说,让我高兴的是,你终于还是回来了呀。”丘比特说,“我以为漫长的千年和我的傲慢,已经磨灭了你对爱情的信赖。”“我跑出去时,本来不打算回来了。”普绪克说,“我觉得已经结束了。漫长的千年,每天琐碎的口角,你持续不变的傲慢,细节的重复,只剩下了习惯。但是我走得越远,越回忆,越是觉得虽然有如是种种,但在一起的时光是好的,那就可以了。一见钟情和最初的新鲜诱惑可能会流逝,但随后的时间里,互相依赖、反馈、得到鼓励、扶持、安慰,这些的感情是真的,比一见钟情更真实长久。你知道吗?回忆起过去的爱情时,我感到心在一片嘶嘶声中变软,充溢甜美、温暖和羡慕。我想象不出比这更幸福的生活。”“所以说……”“所以说,”普绪克侧过头来看了看丘比特,“我回来,大概是因为,我爱你吧。”

普绪克睡着了。丘比特长久地看着她卷曲的长发,被阳光照亮的耳轮,随呼吸起伏的肩,纸一样让人想用手指去描画的肌肤。丘比特觉得心脏变成了阳光下的水池,爱情像温暖明亮的水一般,有形有质充满其中。以往的记忆像夏日林荫道上散落的阳光碎片一样飘荡。他嗅到了她曾经为他酿制的葡萄酒,她和他曾经一起在奥林匹斯上空横飞看到的山谷景致,她为他梳理翅膀羽毛时痒痒的感受,他们在海滩上步行时闻到的咸味儿,以及每次她在阳光下回首时眸子里闪烁的光芒。他们曾经一起种植过的橄榄树木叶香味,她研磨杏仁时他为她弹奏的七弦琴声,他们在漫长千年里日日夜夜的相聚,以及他们俩已成神话的初遇。他越是确认她的爱情,越是爱她。在他们势将迸裂之时,她回来了,不是因为一见钟情的闪光,而是千年漫长的情愫。是爱情克服了神与人的弱点、命运宿定的矛盾,把她带回来的。“我又开始相信这他妈的爱情了。”丘比特轻声说,他知道沉睡的普绪克听不到,但他喜欢这样抚弄她的长发,对她低语。“也许不需要我弓箭的提示,世上依然可以有如此的爱情。完美的爱情。爱情可以克服一切弱点。神的弱点,人的矛盾,都可以。是纯粹的、爱情的力量,把普绪克带回来的,所以……”

他的声音消失了。他撩起普绪克的长发,发现她后心有一支金光璀璨的箭尾。

世上没有任何人或神,比丘比特更熟悉这支箭了。

一座圆形玻璃监狱

“我认为,对付大量囚犯,用玻璃制造一个圆形穹顶监狱是最适合的。”“噢。”“您都没兴趣听我说理由吗?”“你说说看吧。”“首先,玻璃是一种透明的材质。它能够囚禁犯人,但让他们感受不到自己被囚禁。这有利于安定犯人情绪,让他们宾至如归。”“嗯嗯。”“然后呢,根据哥特式建筑的做法,我们可以引入一些彩绘玻璃。这样,既能够使通过玻璃墙壁的阳光改变色彩,使囚犯感到愉悦,又能够很好地遮蔽和扭曲外界事物。”“有道理,接着说。”“并且,我认为,玻璃监狱穹顶应该设定为无缝圆顶。罗马式建筑中会将建筑顶开孔,但那是不行的——我们只能让囚犯们接触到经过过滤的空气和阳光。至于真实的阳光、空气和世界全貌,那是不行的。”“嗯。”“接着,我来给您讲一讲,为何是圆形穹顶形状。首先,这符合东方观念里天圆地方的宇宙观念。我认为,立方体的温室形监狱,太容易体现出人类的机械性;巴别塔式的塔式监狱,又太浪费材质,而且由于高度与宽广度之比,容易让囚犯感受到自己生活的空间受到了巨大的拘束。”“晤,圆形就没有拘束了?”“这就是这个构思中最妙的部分了……您知道圆形周长和面积的计算方法吗?”“……你什么意思?”“那,圆形周长是直径乘以π,也就是二倍半径乘以π。而圆形的面积是半径平方乘以π。”“又如何?”“首先,因为监狱围墙是玻璃所制,所以只有真正贴近围墙的人才能知道自己在被囚禁吧?”“是的。”“如此,假设一个囚犯占地1平方米,即他所占的地域是一个长宽各1米的正方形。监狱的半径是10米。于是,监狱的面积是100π平方米。理论上,可以装314个囚犯。而监狱的周长则是20π米,即,监狱的围墙边容得下约63个囚犯。实际上,在围墙边的囚犯占总人数的2/10。”“嗯。”“而当监狱的半径是100米,监狱的面积就是10000π平方米。理论上,可以装31400个囚犯。而监狱的周长则是200π米,即,监狱的围墙边容得下约628名囚犯。围墙边的囚犯就只占总人数的2/100了。”“嗯。”“当监狱比较小时,就有较多的囚犯能够贴近围墙,了解自己被囚禁的真相。而当监狱越大,理论上,囚犯中能够接触到围墙的人虽然增多了,但比率却大大下降了。当囚犯人数大到一定规模时,了解自己被囚禁的人就是极少数了。”“就是说,监狱越大越好咯?”“不不,监狱一定要适合囚犯人群。因为一旦监狱大而囚犯稀少,囚犯们就有了自由交流的空间。我们必须掌握好分寸,让监狱严密地限定囚犯的移动,让囚犯在旅行、散步、交流等各方面充满困难,如此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证他们无法获得真相。同时,我们可以派遣一些人混入囚犯中。这些人数可以和外围接触到监狱墙壁的人数相当甚至超过,利用他们的宣传来瓦解、压制外围了解真相者所传递回来的信息。”“嗯。”“但这批潜入控制信息者千万不能冒头,要低调,所以,他们的代号可以叫‘勿冒’。”“嗯。”“这就是我所设计的,适合大量囚犯的玻璃圆形穹顶监狱,您还满意吗?”“我很满意。我会把这一设计交给上面的。你回去等通知吧。”“谢谢您!谢谢您!我一定会继续奉献我的才智!”“又面试完了一个?”“嗯。”“这个怎么样?”“我只是不大明白。怎么有那么多人,自己做着囚犯,还在献计如何设定更好的监狱来禁锢自己呢?”

蛋炒饭学派发展简史

最初,蛋炒饭是种曲高和寡的食物。宫廷或贵族奉为珍味,平民偶尔能够享用。因为在物资贫乏的年代,鸡蛋、米饭和葱花并不常见。宫廷在蛋炒饭里加虾仁,贵族在蛋炒饭里加烧腊,平民却只能在蛋炒饭里加青豆。在蛋炒饭的元初时代,一碗碗无名蛋炒饭在世间流动,没有署名,没有争议。

后来,善于烹制蛋炒饭的厨师们开始有了各自的拥趸。闲谈之间,便分了派别。有人拥护萝卜里格斯先生的胡萝卜蛋炒饭,有人热爱加西瓜先生的西瓜皮蛋炒饭,有人认为沙拉酱莫夫先生的腌黄瓜蛋炒饭别具风味。爱好划分了派别,然后彼此远去,划定地界,彼此注视。

率先发难的是麦壳稻尔先生。他提出,由于各种原因,传统蛋炒饭已经被世俗习惯所玷污,所以我们需要回归最简单的鸡蛋、稻米和葱花的香味,寻求蛋炒饭的原味——“回归食物的本原!享用最纯粹、最古典的蛋炒饭!”这一旗帜获得无数赞同。随后,许多厨师开始认真钻研稻米、鸡蛋和葱花的本性,并打出了“最古典蛋炒饭”的招牌。

就在“纯正传统蛋炒饭运动”发展到巅峰后,鸡纳蛋·米尔饭先生提出,由于“亦步亦趋的遵循古典炒饭的技巧”,蛋炒饭本来灵动随意的形式,正在日益枯死,陷入机械化。为了抵制这一点,他提出骇人听闻的“蛋炒饭已死”口号。他强调,随着市民阶层对蛋炒饭的大量需求,当重新给予蛋炒饭新鲜的活力。他的口号得到了南方蛋炒饭派的响应。南方蛋炒饭派从此开始高呼“我们要用最新鲜、最多样的食材,烹制口感最微妙的蛋炒饭!”而北方的蛋炒饭派对此持保守意见。他们认为,钻研炒功、火候等才能最大程度发扬蛋炒饭的美味,“无论怎么变化,且记我们做的毕竟是蛋炒饭!”

后来,南方蛋炒饭派获得了强力支援。自海外归国的南瓜泥奥泥先生提出,“我们要更多的吸取异域的饮食素材,来获取新口味的蛋炒饭!——为什么不试试南瓜泥蛋炒饭呢?”对此论调,北方蛋炒饭派认为,南方蛋炒饭派的确扩大了蛋炒饭的外延,但也已经模糊了他们的蛋炒饭品位,于是他们发动了强力的“新古典蛋炒饭主义”运动。“蛋炒饭不只是一种食品,它代表着一种文化传承,一种生活方式。如今的蛋炒饭是通过无数实验而获得,技巧、食材、火候都是最美好的享受!”

为了报复新古典主义蛋炒饭运动,南方蛋炒饭派启动了浪漫主义蛋炒饭攻势。香苏亚·比萨先生认为,可以在蛋炒饭里制造“最夸张的口感对比、最鲜明的戏剧性,最让人意想不到的风味!”甚至,“我们要追求更大胆的配色,因为蛋炒饭不只是口味的艺术!”而有一些在南方和北方都做过蛋炒饭的厨师决定中庸一点,他们创制了现实主义蛋炒饭,用较为新潮的调味料,烹制较保守的蛋炒饭,此举获得了大多数蛋炒饭迷的赞同。当然,激进的蛋炒饭迷也认为,“这是一种保守的态度!你必须在新旧两种蛋炒饭之间做选择!”

后来,在无数厨师奔忙的过程中,一些新思潮开始酝酿。有一群厨师认为,“其实传统的蛋炒饭都是鸡蛋和饭粒分开……但我们知道在遥远的东方,他们经常做蛋包饭以及碎金饭——用蛋液来包裹米饭。如果用极细的炒法,是可以让每粒米饭都被蛋液裹住的……为什么不呢?”于是他们创制了“每颗米都被蛋液包着”的超级蓬松印象蛋炒饭,但此举遭遇了冷嘲。用霍尔忒先生的话说,“他们就是企图给大众一种蛋炒饭的印象……那玩意也叫蛋炒饭?”可是,评论家无法阻止其他厨师受此灵感催生,开发出了碎炒鸡蛋末炒饭的“点蛋派”,用大块蛋液包裹大块米饭的后印象炒饭,等等。

后来,有一些蛋炒饭厨师提出了石破天惊的话语:“蛋炒饭的存在,是因为曾经我们只有鸡蛋、米饭和葱花这些食材……但是,现在我们已经有了那么庞杂的食材和调味料,为啥还要拘泥于蛋炒饭呢?”擅长蛋炒饭的厨师们开始投身于鸭肉炒饭、膳肠炒饭。他们也开始用煎蛋炒饭、铜锅蛋炒饭、成鸭蛋炒饭、鸵鸟蛋炒饭、恐龙蛋炒饭……蛋炒饭派本身也在动荡中分化。出现了提倡“将饭和蛋完全粉碎,重新组合”的立体主义蛋炒饭派,出现了“把一切传统的手法都毁灭吧,没有任何技法是必需的”蛋蛋主义蛋炒饭派,以及“厨师们已经赶不上时代了,时代的口味只有我们厨房外的人知道”的技术派蛋炒饭,又如“用超级大量的蛋和极少量的饭来制造夸张对比”的表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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