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里的金发女郎(世界推理小说必读经典,正义有时候就像混凝土里的金发女郎,看不见你、感觉不到你,也不会理你。)(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8-07 03: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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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迈克尔·康奈利

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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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里的金发女郎(世界推理小说必读经典,正义有时候就像混凝土里的金发女郎,看不见你、感觉不到你,也不会理你。)

混凝土里的金发女郎(世界推理小说必读经典,正义有时候就像混凝土里的金发女郎,看不见你、感觉不到你,也不会理你。)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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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6-01ISBN:9787559631015本书由壹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

献给苏珊、保罗和杰米、鲍勃和马伦、埃伦、简和达米安

锡尔弗湖区的这栋大宅漆黑一片,空洞洞的窗户就像死人的眼睛。这是一栋加利福尼亚工匠风格的旧宅,门廊宽敞,屋顶长长的斜面上有两扇顶窗。窗户里没有半点光亮,门廊也黑魆魆的。一种不祥的黑暗笼罩着整栋宅子,就连明亮的街灯也无法穿透。博斯心想,也许此刻正有个人站在门廊里,只是自己没法看清。“你确定是这儿?”博斯问她。“不是这栋房子,”她说,“在它后面。车库。开过去,进车道你就能看见。”

博斯轻踩油门,开着那辆雪佛兰随想曲朝前驶去,从入口开上了车道。“就是那儿。”她说。

博斯停下车。只见房子后面有个车库,车库上面是一套公寓,一侧有木制的楼梯。公寓门前亮着灯,有两扇窗,里边的灯也亮着。“好的。”博斯说。

他们盯着车库观察了片刻。博斯也不清楚自己想看到什么,也许什么都不想看到。车里充斥着那个妓女身上的香水味,博斯摇下车窗。他不知道该不该信她,只知道此刻没法呼叫后援。他没带对讲机,车上也没装电话。“你在干吗?!他就在里面!”她急切地说。

博斯看见了,小窗里闪过一道人影。那一定是卫生间,他想。“他在卫生间里。”她说,“我就是在那儿看见了那些玩意儿。”

博斯将目光从窗户转向她。“什么?”“我,呃,翻过他的柜子。我刚好在卫生间,想看看他都有些什么。女孩子就得多留点神。结果就看到了那些玩意儿,化妆品什么的,睫毛膏、口红、粉饼盒之类的。看到那些东西,我就知道是他干的。他完事后,我是说,杀人后,就用那些玩意儿给她们化妆。”“你在电话里怎么不说?”“你又没问。”

博斯看见人影从另一扇窗的帘子后边一晃而过。他的大脑飞快地转着,心怦怦直跳。“你从那儿逃出来多久了?”“见鬼,记不清了。我一直走到富兰克林街,才他妈的搭上车去大道,坐车大概花了十分钟,所以我也说不清到底有多久。”“再想想,这很重要。”“记不清了,一个多钟头吧。”

该死!博斯心想,她竟然先接了个客,然后才报警。她真正关心的竟是这种事!这会儿可能已经有另一个替代者进了屋,而自己只能在这儿干看着。

他把车开上街,停到一个消防栓前面,熄了火,但没拔车钥匙。他跳下车,又把头伸进车窗。“听着,我要上去看看,你留在这儿。要是听见枪声,或者十分钟后不见我回来,就去敲邻居的门,再报警,跟他们说有位警官需要支援。仪表盘上有时间显示,记住了,十分钟。”“十分钟,亲爱的,快去做你的英雄吧,但是奖赏可要归我哦。”

博斯拔出手枪,快步走上车道。车库旁的楼梯破旧变形。他一步迈上三级,尽量不发出声音,可楼梯还是嘎吱作响,向世界宣告他的到来。爬上楼梯,他用枪敲碎了悬在门上的灯泡,然后侧身躲进暗处,靠着栏杆,抬起左腿,用尽全力猛地朝门把手的上方蹬去。

砰的一声,门被蹬开了,博斯用标准的搏斗姿势弓着身子冲了进去。只见房间尽头有一名男子,站在一张床的靠里侧那边。男子赤身裸体,头顶全秃。博斯紧盯着男子的眼睛,看到恐惧迅速占据他的双眼。博斯响亮又坚定地吼道:“警察!你他妈别动!”

男子愣了一秒,接着俯下身子,右手伸向枕头。有那么一瞬间,他犹豫了一下,但马上又继续朝枕头探手过去。博斯觉得难以置信。该死的!他要干什么?时间仿佛静止了,肾上腺素飞快地涌向博斯全身,让眼前的一切变得像电影慢镜头一样真切。博斯明白,男子要么是想拿起枕头遮羞,要么是——

男子把手伸到了枕头下面。“别碰它!”

男子的手在枕头下面摸索,双眼直盯着博斯。就在这时,博斯看清了,男子的目光里根本没有恐惧,而是别的东西。是愤怒,还是憎恶?眼看男子的手就要从枕头底下抽出。“别动!”博斯开了一枪,枪在紧握的双手间猛烈震动。男子直直地向后倒去,撞上了嵌着木板的墙,又朝前倒在床上,大张着嘴剧烈地抽搐着。博斯迅速冲进房间,来到床边。

男子再次把左手伸向枕头。博斯抬起左腿,跪在男子背上,把他死死地摁在床上,随即解下腰间的手铐,铐住了他四处摸索的左手,又铐住了右手。男子艰难地喘息着,呻吟着。“我不能……我不能……”他咳出了血,话语难以辨认。“你就不能按我说的做?”博斯说,“叫你别动!”去死吧,你这混蛋!博斯心想,你死了对大家都好。

他来到床头,拿起枕头,盯着下面的东西看了看,又放下枕头,眼睛闭了片刻。“他妈的!”博斯对着男子的后脑勺喊,“你刚才干什么?我他妈的有枪,可你呢?你伸手干吗?我叫你别动!”

博斯绕到床的另一头,好能看见男子的脸。血不停地从他口中涌出,染红了脏兮兮的白床单。博斯知道子弹射进了肺部,男子就要死了。“你本来不用死的。”博斯对他说。

没过多久,男子咽了气。

博斯环视房间,屋里没有别人,没有人来代替那个逃走的妓女,他猜错了。他走进卫生间,打开洗脸池下面的柜子。正如那个妓女所说,里边果然有化妆品。博斯还认出了几个牌子:蜜丝佛陀、欧莱雅、封面女郎、露华浓,看上去都和案情吻合。

他回头看了看床上的尸体,空气中的火药味还没散去。他点燃一根烟,吸了一口,屋里静得能听见烟草燃烧时微弱的嘶嘶声。

公寓里没有电话,博斯坐在小厨房的椅子上等待。他注视着房间另一头的尸体,感觉心仍在怦怦直跳,头也有些晕。他还发现自己对床上的死者没有任何感觉——没有同情,没有自责,也没有难过,全然没有。

他索性集中注意力聆听从远处慢慢靠近的警笛声。过了一会儿,他听出来警车不止一辆,而是有很多。1

联邦地区法院位于洛杉矶市中心,门厅里没有长椅,没地方可坐。要是靠着墙坐在冰凉的大理石地面上,一旦让路过的执勤法警看见,一定会被赶出去。那些法警总是在门厅里走来走去。

这地方之所以不那么热情友好,是因为联邦政府不想让法院给人一种正义迟缓或者正义不存的印象,不想让人们并排坐在门厅的长椅上或地上,带着疲惫的眼神等待审判室的大门打开,等待他们自己的或者被监禁的爱人的案子开庭审理。而这一幕在春日街对面的县刑事法院大楼里倒是经常见到。在那里,每层大厅的长椅上每天都坐满了等候的人。他们大多是黑色和棕色皮肤的女人和孩子,他们的丈夫、爱人或父亲正被关押着。大部分长椅看上去就像拥挤的救生筏——让女人和孩子先上。人们挤在一起,随波逐流,等待着,等待着,直到被人发现。法院里那些自以为是的家伙管他们叫“船民”。

哈里·博斯站在联邦地区法院门前的台阶上吸烟,心里琢磨着两个地方的不同之处。不过吸烟又是另一回事了,法院的门厅里都禁止吸烟,他不得不在庭审休息时乘扶梯下楼,出门吸烟。门口有一尊蒙眼女人的雕像,手持象征正义的天平,雕像的水泥底座后面有一个盛着沙子的垃圾桶。博斯抬头看了一眼雕像,他总是记不住她的名字——正义女神。好像是希腊神话里的,博斯心想,但他不太确定。他的注意力回到了手中的一叠报纸上,于是又读了一遍那篇报道。

最近早上他只读体育版,一心只关注登在报纸背面的棒球比赛的比分,那儿有一份每天更新的比分数据图。他发现那些数字和百分比的柱状图能让他感到莫名的心安。它们明晰、简洁,是这个无序世界中的绝对秩序。道奇队的哪个选手打出的本垒打最多,博斯心里一清二楚,这让他感觉到自己仍以某种方式和这个城市连在一起,和自己的生活连在一起。

但是今天他把体育版折起来塞进了公文包,又把公文包放在审判室的座椅下面。他拿着《洛杉矶时报》的都市版,仔细将它对折两次。他曾在高速公路上见过司机用这种方式折报纸,好边开车边看。那篇报道就在都市版头版的下方,说的是他的案子。他又读了一遍,读到有关自己的描述时,再次感到脸上发烫。警察“假发”枪击案开庭审理特派记者乔尔·布雷默报道

一起非同寻常的民事诉讼案于今日开庭审理,一名洛杉矶警探因四年前追查连环凶杀案嫌疑人时涉嫌滥用暴力被起诉。这名警探以为嫌疑人伸手拿枪,于是击毙了他,但实际上嫌疑人是想拿假发。

洛杉矶警探哈里·博斯,四十三岁,曾在调查所谓“人偶师”系列凶杀案的关键时刻,枪杀了航空航天工作者诺曼·丘奇。今日,死者的遗孀向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在枪击案发生前近一年间,警方一直在搜捕一名被媒体称为人偶师的连环杀手。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凶手曾用化妆品为十一名受害者化妆。该案件的调查广受关注,其不寻常之处在于凶手给博斯和《洛杉矶时报》寄去了诗句和字条。

丘奇被枪杀后,警方宣布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机械工程师诺曼·丘奇就是杀人凶手。

博斯先被停职,后由洛杉矶警察局抢劫凶杀调查处的凶杀案特别调查组调往好莱坞分局的凶杀案调查组。警方强调,博斯被降级是他因执法程序失当而受到的处分。他在调查锡尔弗湖区的公寓前没有呼叫支援,导致枪击事件发生。警方负责人坚称丘奇被击毙是一次正当射击——这是个内部术语,意思是并无不妥。

丘奇的死使法庭无法对其进行审判,警方收集的许多证据也就从未经宣誓后公之于众。这一情况在本次由联邦地区法院主持的审理中可能有所改变。今天,为期一周的陪审团人员遴选即将结束,接下来将由律师进行开庭陈述。

博斯重新折了折报纸,继续读内页的报道。看见自己的照片印在内页,他有点心神不定。这是张老照片,看上去就像一张嫌疑人的照片,他的工作证上印的就是这张。照片比报道更让他心烦,把他的照片就这样登在报纸上是侵犯隐私。他努力集中注意力接着看报道。

博斯的辩护人由市检察官办公室委派,因为枪击事件发生时博斯在执行公务。如果原告胜诉,诉讼费用将由本市的纳税人承担,而不须由博斯本人支付。

丘奇的遗孀德博拉的代理律师是专门负责警察滥用职权案的民事律师霍尼·钱德勒。钱德勒在上周接受采访时说,她将努力向陪审团证明博斯行事鲁莽,引发致命的枪击事件是必然。“博斯警探行事莽撞,结果害人死于非命。”钱德勒说,“我不知道他是真的鲁莽,还是内心险恶。不管怎样,我们将在法庭上见分晓。”

最后一句博斯读了又读,从第一次休庭拿到报纸的那一刻,他读了至少六遍。险恶——她这么说是什么意思?博斯尽量不去多想,他知道,用报纸打心理战这种伎俩,钱德勒是干得出来的,可他还是感觉如同受了当头一棒,对方想让他明白更多手段还在后面呢。

钱德勒说,她还将质疑警方提供的证明丘奇就是人偶师的证据。她说丘奇是两个女孩的父亲,而不是警察要搜捕的人偶师。警察之所以认定是他,只是为了掩盖博斯的恶行。“冷血的博斯警探杀死了一个无辜的人。”钱德勒说,“在这桩民事诉讼案中,我们将替警察局和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做他们不愿意做的事:查明真相,还诺曼·丘奇一家一个公道!”

博斯和他的辩护律师罗德尼·贝尔克拒绝发表评论。除博斯之外,将在一到两周内为本案出庭作证的人还有——“给点小钱吧,老兄?”

博斯抬起头,看见一张熟悉的沾满污垢的脸。是个流浪汉,法院门口这一带是他活动的地盘。从遴选陪审员的第一天起,博斯每天都能看见他在这儿晃荡,向人讨要香烟和零钱。他上身穿破旧的粗花呢夹克,里边套了两件毛衣,下身穿灯芯绒裤子,一只手拎着一个塑料袋,里边装着他的家当,另一只手拿着一个饮料杯,乞讨时就把杯子伸到别人面前晃一晃。他还拿着一个黄色的拍纸簿,上面涂满了潦草的字迹。

博斯本能地拍拍口袋,又耸了耸肩。他没有零钱。“一美元也行啊,老兄。”“没有一美元零钱。”

流浪汉从他身边离开,看了看垃圾桶。黄色的烟蒂插满了沙盘,像是疯长的恶性肿瘤。他把拍纸簿夹在腋下,开始在“贡品”里翻找,挑出还剩四分之一英寸或更长的烟头,有时他还能找到一根几乎完整的烟,得意地发出啧啧声。他把从垃圾桶收获的战利品装进杯子里。

流浪汉对收成很满意。他从垃圾桶边退开几步,抬头看了看雕像,又朝博斯眨了下眼,接着模仿性交动作猥亵地摇晃屁股。“我这个妞儿怎么样?”他亲了下手心,伸手拍了拍雕像。

博斯还没想到怎么回答,腰带上的寻呼机就响了起来。流浪汉又往后退了两步,挥舞着没拿东西的那只手,仿佛在驱赶某种未知的灾祸。博斯看到他的脸上写满了惊恐,那副表情就像是脑神经元突触扩张过度,导致神经连接迟钝。流浪汉匆忙转身,拿着一杯烟头朝春日街跑去。

博斯注视着他走远,直到他的身影消失才取下腰带上的寻呼机。他认得上面的号码,是好莱坞分局的哈维·庞兹警督,绰号“九十八磅”。他把抽剩的烟插进沙子里,回到法院大楼。二楼审判室外的自动扶梯旁有一排公用电话。“哈里,你那儿怎么样?”庞兹问。“老样子,我在干等着。陪审团到了,这会儿几位律师和法官在一起讨论开庭陈述。贝尔克说我不用坐在里边,我就出来溜达溜达。”他看了看表,差十分十二点。“他们快休庭了,该吃午饭了。”“正好,我需要你。”

博斯没有回答。庞兹答应过他,在审判结束前让他一直休息,结束后再休一周,最多两周。庞兹别无选择,他也知道博斯这周要出庭受审四天,没法继续查案。“怎么回事?我记得我不用值班了。”“没错,你是不用值班。可我们遇到点麻烦,跟你有关。”

博斯又疑惑地停顿了一下,跟庞兹打交道就得这样。博斯宁愿相信街头线人,也不愿意相信庞兹,在他冠冕堂皇的理由背后总有秘而不宣的心机。这次这个警督好像又在用他的惯用伎俩,欲言又止,引诱博斯上钩。“有麻烦?”博斯终于开口问道,这个回复妙在模棱两可。“好吧,我猜你应该看过今天的报纸,《时报》报道了你的案子。”“对啊,我正看着呢。”“其实,我们又收到了一张字条。”“字条?你说什么?”“我说有人在前台留了一张字条,写给你的。真他妈像人偶师以前写给你的那几张。”

博斯能听出来庞兹很享受爆料的过程。“你怎么知道是写给我的?”“不是邮寄的,没有信封。就是一张纸,折了起来,上面写着你的名字。有人留在了前台,被别人发现了。你看一眼就知道了。”“上面写了什么?”“呃,你肯定不爱听,哈里,这个时候真的很要命。字条上说,我们弄错人了,人偶师还活着,他才是真正的人偶师,而且还会继续杀人,还说你杀错人了。”“他胡扯。人偶师的信以前报上登过,布雷默还写了本书讲这个案子,书里也有信,谁都可以模仿人偶师的风格写字条。你——”“你当我傻啊,博斯?我知道字条谁都能写,写字条的人也知道,所以为了证明他是真的,他还附了张地图,我猜你会管它叫藏宝图,标的是另一具受害者尸体的位置。”

电话两头都陷入了沉默,博斯沉思良久,庞兹耐心等待。“然后呢?”博斯终于问道。“然后,今天上午我派埃德加去那个地方侦查。你还记得宾氏游戏厅吧?在西大街。”“宾氏?记得,在路的南段。宾氏是家台球厅,那地方不是去年暴乱时被烧毁了吗?”“没错,”庞兹回答,“烧得一干二净。先被暴民洗劫,又被一把火烧了,只剩混凝土地基和三面墙。政府下令拆毁,但房主还没执行。总之就是那个地方,字条上是这么说的,还说尸体就埋在混凝土里。埃德加去了,还有市政工程队的人,他们有手提钻和施工设备……”

庞兹越扯越远。真是个混蛋,博斯心想。这回他故意迟迟不开口,沉默了很久,久到已经让人难以忍受,庞兹才终于转回正题。“他找到了尸体,跟字条说的一样,就在混凝土里。他找到了尸体,就是……”“死了多久?”“还不知道确切时间,但很久了。所以我才叫你,想让你午休时去一趟,看能不能有什么发现。看看到底是不是人偶师干的,还是别的变态在耍我们。你是专家。你可以在法庭午休时过去,我们在那儿碰头,下午开庭前你再回去。”

博斯感到一阵麻木,他需要马上再抽根烟。他试图把庞兹的话理出头绪。人偶师诺曼·丘奇四年前就死了,这一点确凿无疑,在击毙丘奇的那个夜晚博斯心里就很清楚。今天他仍旧坚信直觉,丘奇就是人偶师。“我说,字条是怎么出现在前台的?”“四个小时前,值班的警司在前台发现的。没人看见是谁放的,你也知道,早上有很多人进进出出,再说我们还要交班。我让米汉去问前台值班的人,没人注意有那玩意儿,后来才看见。”“该死!念给我听听。”“念不了,科学调查处拿走了。我估计他们什么都提取不到,但还是要走个过场。我复印一份,给你拿到现场,行吗?”

博斯没有回答。“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庞兹说,“但我们先别急着下结论,先去现场看看。不用担心,没准儿是那个叫钱德勒的律师耍的把戏。她干得出来。她就是那种人,为了再扳倒一个洛杉矶警察,她什么都干得出来。她就爱在报纸上出风头。”“媒体有动静吗?他们听说了吗?”“我们接到了几个打听尸体的电话。他们一定是从派遣验尸官的频道里听到了。我们没向任何媒体透露。总之没人知道字条,没人知道可能与人偶师有关。在暴乱中烧毁的房屋地下竟埋着尸体,我猜这事媒体一定感兴趣。不管怎样,这件案子跟人偶师的牵连一定要保密。当然,要是写字条的人给媒体也送了一份,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如果他真送了,今晚我们就能知道。”“他怎么能把尸体埋到台球厅的水泥地里?”“不是整栋房子都是台球厅,后面有几间储藏室,以前是一家制片厂的道具间。后来前面几间成了宾氏台球厅,后面几间租了出去,用作库房。这都是埃德加说的,他找到了房主。凶手一定租过其中一间储藏室,砸碎了以前的地面,把女孩的尸体放了进去。后来整栋建筑都烧毁了,但水泥地面没有受损。可怜的女孩一直被埋在那儿,埃德加说看起来跟木乃伊差不多。”

博斯看见四号审判室的大门开了,丘奇一家走了出来,她们的律师跟在后面。午餐时间到了。德博拉·丘奇和她两个十几岁的女儿都没有看博斯,而霍尼·钱德勒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大部分警察和联邦地区法院的人都管她叫“财迷”钱德勒。她的眼神像杀手一样犀利,红褐色的眼珠就像烤焦的桃花心木,古铜色的脸庞轮廓分明。她有一头柔顺的金发,魅力十足,刻板的蓝色西装之下藏着曼妙的身姿。博斯能感受到,从这几人身上散发出的恨意就像浪潮席卷而来。“博斯,你还在听吗?”庞兹问。“在呢,好像已经到午餐时间了。”“很好。快走吧,我们一会儿见。真希望我们遇到的是另一个变态——你听,我说的这叫什么话,可对你来说这样最好。”“没错。”

博斯正要挂断电话,听见庞兹还在说话,于是又把听筒靠近耳朵。“还有件事。要是有媒体在现场,交给我来应付。不管怎样,你正在为旧案子吃官司,不能再正式介入这起新案子。我们派你去只是想听听你的专业意见,问起来就这么说。”“好的。”“那一会儿见。”

2

博斯驾车沿着威尔希尔大道驶出市中心,穿过麦克阿瑟公园,拐上了西第三大街。沿西大街往北行驶,他看见左侧停着一列巡逻警车和侦查车,还有犯罪现场勘查车和验尸官办公室的面包车。远处北面的山坡上立着好莱坞标志,那排字母在雾中几乎无法辨认。

宾氏台球厅只剩下三面焦黑的墙,围着一堆烧焦的瓦砾,没有屋顶。警员已经在后墙顶上挂起了蓝色的防水布,另一端系在屋前的一排铁栅栏上,把整片废墟遮了起来。博斯知道这样做并不是为了给调查员遮阳。他往前探了探身子,抬眼透过挡风玻璃往天上一看,果然看见那些东西在空中盘旋,它们是城市的“食腐鸦”:媒体的直升机。

博斯把车停在路边,看见一辆工程车旁站着两名市政工人。两人表情苦闷,猛吸着香烟。他们的手提钻放在车后面的地上。他们在等待——盼着早点干完这摊活儿。

工程车后是验尸官办公室的蓝色面包车,庞兹就站在面包车旁,像是在故作镇定,但博斯看到他也是满脸苦闷,和那两名工人一样。虽然庞兹是好莱坞分局的高层,凶杀案调查组也归他管,但他自己从未真正办过凶杀案。和许多部门的管理者一样,他的升迁靠的完全是考试分数和拍马屁的功夫,不是办案经验。每次见到庞兹这种人有机会体验一把真警察的日常工作,博斯总会心中暗喜。

下车前博斯看了看手表,他只能待一个小时,然后就得回法庭参加开庭陈述。“哈里,”庞兹走了过来,“你能来太好了。”“随时乐意再检查一具尸体,警督。”

博斯脱下外套放到车座上,又从后备厢里取出一件宽松的蓝色工作服套在身上。这样会很热,但他不想弄一身尘土回法庭。“好主意。”庞兹说,“可惜我没带我的行头。”

博斯知道他根本就没有什么行头。有机会上电视,庞兹才冒险前往犯罪现场,这样他就能抛头露面,并且他只对电视台感兴趣,纸媒就算了。接受报社记者采访,你必须能连着说两句以上有意义的话,然后你的话就被固定到一张纸上,一连几天甚至可能永远让你不得安宁。从政治学意义上来说,接受纸媒采访是下策。电视采访则转瞬即逝,危险系数小得多。

博斯向蓝色防水布下面走去,在那儿他看见几个调查员像往常一样聚在一起。他们站在一堆破碎的混凝土块旁,身边的地面上挖出了一条壕沟,那儿之前是房屋的地基。博斯抬起头,一架直升机刚好从低空掠过。整个现场被防水布遮住了,他们拍不到什么有价值的画面,这会儿很可能正在调遣地面人员。

房屋的空壳里只剩许多瓦砾、熏黑的横梁、木料和破碎的混凝土块等。庞兹跟了上来,两人小心翼翼地穿过废墟,朝几名调查员走去。“他们会把这儿铲平,改建停车场。”庞兹说,“暴乱最后留给我们这座城市的就是这些——一千多个新的停车场。如今你想在南区停车,没问题。你想买瓶苏打水,或者给车加油,那可就麻烦了,他们把那些地方都给烧了。你有没有在圣诞节前开车路过南区?每个街区的室外场地都堆满了圣诞树。我还是搞不懂那些人怎么想的,干吗要在自己住的社区放火。”

博斯心里清楚,庞兹之流不理解那些人为什么要那么做,而这正是他们那么做的原因之一,有朝一日还会重来一遍。博斯把这看作一个循环,每隔二十五年左右,这座城市的灵魂就会被现实的大火焚烧,然后头也不回地继续前进,像个交通肇事逃逸的人。

突然,庞兹踩到了松散的碎石,摔倒在地。他双手撑地,马上一跃而起,面带窘色。“见鬼!”他骂道,不等博斯问他怎么样就连忙说,“我没事,我没事。”他赶紧拨弄了一下头发,遮住头顶上秃掉的一块,没发现手上的炭灰沾到了脑门上,博斯也没告诉他。

两人终于穿过了废墟。博斯走向老搭档杰里·埃德加。旁边有几名博斯认识的调查员,还有两个不认识的女子,她俩身穿绿色制服,表明两人是运尸工。她们薪资最低,整天坐着蓝色面包车往来于各个犯罪现场,搬运尸体,送进冰柜。“上哪儿耍呢,哈里?”埃德加问。“就这儿。”

埃德加刚去新奥尔良参加了布鲁斯音乐节,竟把当地人打招呼的话给学会了,回来后见了人就说,已经到了招人讨厌的地步,整个警察局只有他自己不嫌烦。

埃德加在这群调查员中最引人注目。他没像博斯一样身穿工作服——实际上他从未穿过,因为那会把他在诺德斯特龙商场买的西装弄皱。他穿着灰色双排扣西装进入犯罪现场,裤脚竟然没沾到灰,真不知是怎么做到的。埃德加的副业是房地产,这在以前是个能赚大钱的行业,如今已经连续三年不景气了,不过埃德加仍能当选整个分局穿着最时髦的人。今天这个黑人警探系着一条浅蓝色的丝绸领带,领结紧贴着他的喉咙。博斯猜这条领带没准儿比自己的衬衣和领带加一起都贵。

博斯转过头,向科学调查处的技术员阿特·多诺万点头致意,没和其他人说话。他只不过是在遵守礼节。任何一处凶案现场都可以分为几个结构微妙的小团体,就像种姓制度。警探跟警探和技术员聊得最多。警员从不说话,除非被问到。级别最低的是运尸工,他们只跟验尸官办公室的技术员说话。技术员跟警察没什么可说的,他们很讨厌警察,觉得警察事多、难伺候——总是要这要那,一会儿要解剖尸体,一会儿要分析毒物,还都恨不得马上出结果。

博斯站在壕沟边缘往里看。施工队凿碎了混凝土板,在地上挖开了一个八英尺长、四英尺深的洞,又在洞壁上三英尺深的位置横向挖掘。现在洞壁上有一个窟窿。博斯蹲下来仔细查看,发现窟窿的轮廓呈女性身躯的形状,仿佛是制作石膏人体模型的模具,但里边是空的。“尸体在哪儿?”博斯问。“已经取出来了,”埃德加说,“装在车上的运尸袋里。我们在想办法把这块混凝土板完整地取出来。”

博斯安静地观察了一会儿那个窟窿,起身朝防水布外面走去。验尸官办公室的调查员拉里·萨凯跟着他来到蓝色面包车后面,打开了后门。车里非常闷热,萨凯的口臭比工业消毒水更难闻。“我就猜到他们会叫你。”萨凯说。“哦,是吗?为什么?”“因为这他妈很像人偶师干的,老兄。”

博斯没有回话,他不想给萨凯任何暗示。四年前萨凯也曾参与调查人偶师的案子。博斯怀疑,媒体之所以管那个连环杀手叫人偶师,多半跟萨凯有关。有人向第四频道的一名主持人透露了凶手为死者化妆这个细节,于是主持人给凶手取名为人偶师。后来所有人都这么叫他,连警察也这么叫。

博斯一直厌恶这个名字,因为它抹去了受害者和凶手的人格特征。媒体用人偶师来报道凶杀案,使凶案变得更有娱乐效果,而不再令人恐惧。

博斯环视车内,只见有两张轮床和两具尸体。一个运尸袋撑得很满,里面的死者要么是个大块头,要么是肿胀得厉害。他转向另一个袋子,从袋子干瘪的形状判断,他知道里边装的一定是混凝土里的女尸。“没错,就是这个。”萨凯说,“另一个是在兰克希姆大道被捅死的人,北好莱坞分局正在调查。我们一接到指示就来这儿了。”

怪不得媒体这么快就听到了风声。博斯知道,城里每家新闻编辑部都在监听派遣验尸官的频道。

他检查了一下运尸袋,不等萨凯动手就猛地拉开了拉链。一股刺鼻的霉味马上扑面而来,死亡时间应该非常久了,要是早点发现尸体,气味可能更难闻。萨凯把袋子敞开让博斯检查。尸体的皮肤发黑,紧绷在骨架上。博斯没有退缩,他见惯了尸体,已经能够冷静面对此类骇人场景。有时他觉得检查尸体就是他一辈子的工作。他还未满十二岁时就为警察指认过母亲的尸体,在越南他见了太多死人,当了二十年警察,他也已经见过难以计数的尸体。如今看到尸体,他的内心已是非常平静,平静得双眼变成了摄像机镜头,平静得像个精神病患者。

博斯能看出袋子里的女人生前身材娇小。由于身体组织腐烂收缩,她的身躯看上去比生前还要小。她残存的头发长度齐肩,像是被染成了金色,脸上残留着化妆品粉末。她的胸部吸引了博斯的目光,因为跟萎缩的其他部位相比,胸部大得出奇,丰满浑圆,皮肤紧绷,是整具尸体最怪异的地方,因为本不该是这种状态。“假胸,”萨凯说,“不会腐烂,要是取出来,没准儿还能卖给别的傻妞。我们可以搞个循环利用的项目。”

博斯没搭理他。想到死去的女人,他忽然有些难过。不管她是谁,为了让自己更吸引人而改造了身体,最后却是这样的结局。博斯心想,难道她只吸引了杀人犯?

萨凯打断了他的思绪。“如果是人偶师干的,那她在混凝土里待了至少四年,对吧?但尸体腐烂的程度又不像过了那么久。头发、眼睛,还有一些内脏都还在,我们还能拿去化验。上周我接到一个任务,是在索莱达峡谷发现的一个游客,他们说是去年夏天失踪的,可现在只剩一堆骨头。因为在野外环境,还要考虑到野生动物。你知道吗,动物会从屁眼里钻进去,那是最软的入口,而且那些动物——”“知道了,萨凯。还是先说这个吧。”“总之,拿这具女尸来说,混凝土肯定延缓了腐烂进程。当然,不至于完全阻止,只有延缓作用。里边一定跟真空状态差不多。”“你们能查出来她死了多久吗?”“尸检或许查不出来。我们可以先查出她的身份,你们再去调查她失踪的时间。只能这样了。”

博斯注意到尸体的手指已经变成铅笔粗细的黑棍。“有指纹吗?”“我们找到了指纹,但不是在尸体上找到的。”

博斯抬起头,看见萨凯得意地微笑。“那是在哪儿?留在了混凝土上?”

萨凯的笑容马上僵住了,博斯猜中了他准备的惊喜。“是的。她留下了压痕,可以这么说。我们能提取到指纹,也许还能制作她面部的模型,只要能把混凝土块取出来。拌混凝土的人用了太多的水,使颗粒变得非常细,这是我们的突破口,我们能提取指纹。”

博斯俯身观察系在尸体脖子上的皮制的带子。这是一条黑色的带子,他能看见皮革边缘的缝合处有制造商的标签。看得出这是从手提包上剪下来的,和在别的尸体上找到的类似。他弯腰凑得更近一些,口鼻中顿时充满了尸体的臭味。他能看到皮包带在尸体脖子上勒得很紧,周长大概能绕酒瓶一周,足以致命。皮包带深深陷入了发黑的皮肤里,一条生命就这样惨遭扼杀。他又检查了绳结,是右侧的滑结,用左手拉紧。这点也和别的案子一样。丘奇是个左撇子。

还有一个细节要查验,就是他们说的“签名”。“有衣服吗?鞋子呢?”“没有,和别的受害者一样,记得吗?”“全拉开,我想看看别的地方。”

萨凯把运尸袋的拉链拉到底。博斯不确定萨凯是否知道人偶师的签名,不过他不打算提起。他弯下腰,一直往下看,假装要把尸体全身都检查一遍,但他其实只对脚趾感兴趣。死者的脚趾已萎缩发黑并裂开,趾甲也裂开了,有几个已经脱落。但博斯发现脚趾上的指甲油还在,原本鲜艳的粉红色已经在尸体腐败产生的液体、尘土和时间的作用下变得暗淡。他在尸体右脚的大脚趾上找到了依稀可辨的签名,一个精心涂画的白色小十字架,那就是人偶师的签名,在之前所有受害者的脚趾上都有。

博斯的心脏一阵狂跳。他环顾车内,封闭的车厢开始让他感到恐惧。他头一回感到偏执的猜疑在刺激大脑。他心神不宁,开始考虑各种可能。如果这具女尸符合人偶师案件的所有特征,那么一定是丘奇杀害了她。如果真是丘奇杀害了她,而丘奇已经死了,那么又是谁往好莱坞分局的前台送去了字条?

他直起身子,第一次从头到脚完整地观察尸体,它赤裸、萎缩,已被人遗忘。他很想知道混凝土里还有没有别的尸体等着被发现。“拉上吧。”他告诉萨凯。“是他,没错吧?是人偶师。”

博斯没有回答。他跳下面包车,拉开工作服的拉链想透透气。“嘿,博斯。”萨凯从车里喊道,“我有些好奇,你们怎么找到这儿的?如果人偶师已经死了,是谁告诉了你们藏尸地点?”

博斯没有回答这几个问题。他慢慢地走回防水布下面。其他人好像还没找到取出混凝土块的办法。埃德加站在外围,生怕弄脏衣服。博斯向他和庞兹打了个手势,三人聚到壕沟左侧的一个角落,以免谈话被人听见。“怎么样?”庞兹问,“有什么收获?”“看起来像丘奇干的。”博斯说。“该死!”埃德加说。“你怎么能确定?”庞兹问。“就我所见,符合人偶师的所有作案特征,包括他的签名,就在那儿。”“什么签名?”埃德加问。“脚趾上的白色十字架。我们在查案时隐瞒了这点,以防记者报道出去。”“会不会是模仿犯?”埃德加满怀希望地问。“有可能。结案前我们一直没有公布白色十字架这个细节,结案后《时报》的布雷默写了本书讲这个案子,书里提到过。”“所以我们遇到了一个模仿犯。”庞兹宣布。“这完全取决于死者的死亡时间。”博斯说,“布雷默的书是在丘奇死后一年出版的,如果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在书出版之后,可能真遇到了模仿犯;如果在书出版前,她就已经被埋进了混凝土,那我就不知道了……”“见鬼!”埃德加说。

博斯思考了一会儿,又说:“有好几种可能。可能是模仿犯,可能丘奇有个我们从未见过的帮凶,也可能……我杀错人了。也许写字条的人说的是对的。”

这句话一说出口,所有人都沉默了。大家都在回避这个想法,就像行人小心翼翼地避开人行道上的狗屎。“字条在哪儿?”最后,博斯问庞兹。“在我车上,我一会儿拿给你。你说他可能有个帮凶是什么意思?”“我是说,如果人真是丘奇杀的,那字条从哪儿来?丘奇已经死了,只可能还有别人知道丘奇藏尸的地方。如果是这样,那这个人又是谁?是帮凶?难道丘奇有个我们不曾知道的搭档?”“记得‘山腰绞杀者’吗?”埃德加问,“最后查明其实是‘山腰绞杀二人组’,是两个人,一对杀害年轻女人的表兄弟。”

庞兹后退一步,摇了摇头,仿佛要逃避一个让他事业受阻的案子。“会不会是钱德勒干的,那个律师?”庞兹问,“也许丘奇的老婆知道藏尸地点,她告诉了钱德勒,钱德勒策划了这个阴谋,她模仿人偶师写了字条,放到警察局前台,好让你输掉官司。”

博斯把他的话在脑子里过了一遍,这个猜想似乎能说得通,可他马上就看出了一个破绽,让一切又变得不合情理。“可是丘奇为什么埋葬一些尸体,又把另外的一些留在外面?我记得帮专案组分析的心理学家说,丘奇是在故意展示受害者,他爱出风头。到后来,在杀害了第七名受害者后,他开始给我们和报社送字条。他留着一些尸体故意让我们发现,又把其他尸体埋进混凝土,这说不通啊。”“是啊。”庞兹说。“我觉得像模仿犯。”埃德加说。“可他为什么模仿所有作案手法,包括那个签名,却又把尸体埋起来?”博斯问。

博斯不是真的要问他们,这个问题他必须自己回答。三人在沉默中伫立良久,都开始觉得最大的可能性就是真正的人偶师还活着。“不管是谁干的,为什么要送字条?”庞兹看上去非常焦虑,“他都已经脱身了,为什么要给我们送字条?”“因为他想引起关注,”博斯说,“就像人偶师和我即将引发关注的官司一样。”

这回他们沉默的时间更长了。

最后,博斯说:“关键在于确定死者的身份,弄清她被埋在地下多久了,然后或许我们就能找到答案了。”“我们该怎么做?”埃德加问。“我告诉你们怎么做。”庞兹说,“我们别跟任何人说这事,现在还不行,得等我们完全有把握了再说。先等验尸结果,确认死者身份。等我们弄清死者的死亡时间,查明她失踪前在干什么,我们再——我再告诉大家朝哪个方向调查。同时,什么都别说出去。如果这件事被人误解,将对我们非常不利。媒体已经来了,我去应付他们。你俩都别说话,明白了吗?”

博斯和埃德加点点头,庞兹转身缓缓穿过废墟,朝着一群记者和摄像师走去。他们聚集在警员拉起的黄色警戒线外。博斯和埃德加看着庞兹离开,沉默了一会儿。“我希望他知道该跟媒体说些什么。”埃德加说。“他看上去很有把握,不是吗?”博斯回答。“嗯,是啊。”

博斯回到壕沟旁,埃德加跟在他身后。“死者留在混凝土上的压痕,你们打算怎么处理?”“钻工认为没法移动。他们说拌混凝土的人水放多了,沙也太细。就像石膏,如果我们把整块混凝土板抬起来,它会被自身的重量压碎。”“然后呢?”“多诺万正在拌石膏,他打算做个面部模型。至于她的手,目前只剩左手保存完好,右手被我们挖坏了。多诺万会用硅橡胶试试,他说运气好的话能拓出指纹。”

博斯点点头,看了会儿远处正在回答记者提问的庞兹,发现了这一天唯一好笑的事——庞兹正在镜头前接受采访,显然没有哪位记者提醒过他额头上有块污渍。博斯点燃一根烟,又转向埃德加。“听说这地方以前是用来出租的储藏室?”“是的,房主刚刚还在这儿,说这里以前被隔成了好几间储藏室,都是单间。人偶师,呃,那个凶手,不管他妈的是谁,都可以租一间,干他想干的勾当。唯一的问题是砸碎地面时会弄出声响,可能是夜里干的,房主说晚上一般不会有人来。每个租户都有巷口那个大门的钥匙,凶手可以夜里来藏尸。”

下一个问题非常明显,所以不等博斯提问,埃德加就说:“房主没法给我们提供租户的名单,至少不能确定,记录在大火中烧毁了。他投保的保险公司受理了大部分租户的索赔,那份名单我们能拿到,但是有好几个租户在暴乱后没有提出索赔,也没联系过房主。他也记不住所有名字,哪怕凶手真是其中一个,也可能用了假名。要是我租一间房子,在地上凿洞埋尸,我一定不会报上真名。”

博斯点点头,看了下手表,他必须赶回去了。这时他才感觉到饿,但恐怕已经没时间吃东西了。他低头看了眼壕沟,发现新旧混凝土层之间有一条明显的分界线。旧的混凝土颜色偏白,埋着女尸的混凝土是深灰色。他看见壕沟底部一个灰土块里嵌着一片红色的纸。他跳进壕沟,捡起棒球大小的土块,在旧混凝土板上敲碎,取出了纸片,那是一个空的、皱巴巴的万宝路烟盒。埃德加从西装口袋里抽出一个塑料证物袋,打开让他把烟盒放了进去。“一定是和尸体一起埋进去的。”埃德加说,“好眼力。”

博斯爬出壕沟,又看了眼手表,真的得走了。

他把工作服扔进后备厢,又点了根烟,然后站在自己那辆随想曲旁边,望着庞兹召开他一贯擅长的即兴新闻发布会。从摄像机和记者们昂贵的衣服来看,大部分媒体来自电视台。博斯还看到了布雷默,就是《时报》的那个家伙,他就站在人群外围。博斯有一阵没看到他了。他长胖了,还留起了胡子。博斯知道他之所以站在外围,是在等电视台记者问完,再向庞兹甩出几个得费一番脑筋才能回答的敏感问题。

博斯抽着烟等了五分钟,庞兹才结束了发布会。他之所以冒着出庭迟到的风险,是为了马上看到那张字条。庞兹回答完了记者的问题,打了个手势示意博斯上他的车。博斯坐进副驾驶座,庞兹递过来字条的复印件。

博斯仔细研究了一会儿。字迹是潦草的印刷体,勉强可以辨认。可疑文件调查组的分析员说这种字体叫费城大写体,还说字迹往左倾斜是因为写字条的人用的是不常用的那只手,很可能是左撇子用右手写的。报纸说审判刚开始人偶师大案将宣判博斯的子弹准又真玩偶知道我的事业还没完她躺在宾氏的地下我的心在西大街歌唱可惜博斯杀错了人多年后我还在继续玩耍

博斯知道字体可以模仿,但这首诗里似乎有某种东西渗入了他的意识。和其他字条一样,蹩脚的押韵就像出自小学生之手,只有半文盲的水平却偏要用夸张的辞藻。博斯一阵慌乱,胸口仿佛被猛戳了一下。

是他,博斯心想。是他。

3

“女士们、先生们,”联邦地区法官阿尔瓦·凯斯注视着陪审团,郑重地说,“本案正式开庭,首先由双方律师进行开庭陈述。我要提醒各位,不要把开庭陈述当成证据。它们只不过是蓝图,或者说路线图,你们可以这么理解,是双方律师各自对案件的看法。不要把它们当成证据。律师可能会夸大他们的指控,不能他们说什么你们就信什么。毕竟他们是律师。”

法官的话引得陪审员和四号审判室里的其他人低声窃笑。他的南方口音令“律师”听起来有点像“骗子”,加强了幽默效果。就连财迷钱德勒也笑了。审判室很宽敞,墙上嵌着木板,高约二十英尺。博斯坐在被告席上四下张望,发现公众旁听席差不多坐了一半。诺曼·丘奇的遗孀和钱德勒一起坐在原告席上,她们身后第一排坐着的八个人是丘奇的家属和朋友。

旁听席上还有六个法院的常客,是没事可做的老头,常来法院看别人的好戏,另外几个像是来看了不起的霍尼·钱德勒表演的助理律师和学生,还有一群严阵以待的记者,已经拿好纸笔准备记录。开庭陈述总会爆出猛料,因为正如法官所说,律师总爱夸大其词。博斯知道,今天的审理结束后,记者多半只会偶尔跟进一下,在总结陈词和审判结果出来前不会有太多报道。

除非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

博斯瞥了一眼身后,那儿的座椅上没有人。他知道西尔维娅·穆尔不会来。他们之前已经说好了。博斯不想让她来看审判,跟她说这只是走个过场,是警察工作的一部分,因为履行职责而遭到起诉是常有的事。他心里明白不让她来的真正原因是自己掌控不了局面,他只能坐在被告席上,让别人去一决高下。法庭上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而且多半真会有出人意料的状况出现。他不想让西尔维娅目睹那一幕。

现在他有点担心陪审员会不会注意到他身后空空如也的旁听席,并据此认为他有罪,因为没有一个人来支持他。

笑声逐渐减弱,博斯望向凯斯法官。坐在法官席上的凯斯很是威风。他本就是个大块头,一身黑袍更增添了气势。粗壮的臂膀和宽大的手掌交叉环绕在结实的胸膛前,给人一种冷峻的威严感。他那被太阳晒得发红的秃脑袋出奇地圆,周围还有一圈修剪得整整齐齐的灰发,彰显着他渊博的法律知识和开阔的视野。他来自南方,以前当过律师,精通民事诉讼,曾因控告洛杉矶警方滥用职权导致多名黑人公民死于狱中的案子而声名大噪。吉米·卡特总统卸任前任命他为联邦法官,从那以后他就一直是四号审判室的主审法官。

博斯的律师罗德尼·贝尔克开庭前一直想方设法让凯斯法官失去主审资格,好让法院换一位法官,最好换成没扮演过民权守护者角色的。可惜未能成功。

博斯并不像贝尔克一样为法官的背景而忧心忡忡。虽然他发现凯斯法官和原告律师霍尼·钱德勒一样怀疑甚至憎恶警察,但是他觉得凯斯本质上是个公正的人。就凭这一点,他觉得自己不会有事。他开的那一枪没有问题。说到底,他自己心里最清楚,他在锡尔弗湖公寓的行动是正确的。他做了该做的事。“将由诸位负责判定,”凯斯法官接着对陪审团说,“律师在庭审中的陈述是否合理。请记住这点。好了,钱德勒女士,你先来。”

霍尼·钱德勒点点头,起身走上原告席和证人席之间的讲台。凯斯法官事先做了严格的规定,在他的审判室里不允许随意走动,律师不能走近证人席和陪审团,只能站在席位之间的讲台上大声发言。钱德勒知道法官要求严格遵守规定,于是先提出请求,想调整沉重的红木讲桌的角度,好让她发言时能够面对陪审团。法官严肃地点点头,以示批准。“下午好,”她开始陈述,“法官的话非常正确,我的陈述只不过是路线图。”

策略不错,博斯冷眼观看这场审判的开幕,心想,第一句话就是讨好法官。他看见钱德勒不时看看放在讲台上的拍纸簿,还注意到她衬衣最上方的扣子上别着一颗黑色圆形玛瑙,扁平的玛瑙像鲨鱼的眼睛一样呆板。她把头发整齐地朝后梳着,扎在脑后,以显得庄重,唯有一绺头发散开了,让人感觉她是一个不关注外表的女人,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法律和案情上,一心只关注被告所犯下的罪行。博斯认为她可能是故意扯出了一绺头发。

钱德勒开始陈述,博斯则忆起自己刚得知她接了丘奇遗孀的案子时,心头曾感受到的撞击。这比凯斯当主审法官更让他心烦意乱。她总有办法打赢官司,所以人们才管她叫财迷。“我想先带着大家回顾一下案情,”钱德勒说,博斯甚至觉得她说话也带上了南方口音,“我只想强调案情的关键,以及我方从证据中推出的结论。这是一起民权案,涉案的警察枪杀了一名叫诺曼·丘奇的男子。”

她停顿了一下,并不是为了看拍纸簿上的笔记,而是为了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博斯观察了一下陪审团,五女七男,三个黑人,三个拉美裔,一个亚裔,五个白人。他们都全神贯注地看着钱德勒。“本案,”钱德勒说,“所牵涉的那名警官不满足于警察身份及其带来的巨大权力。这名警官还想取代各位陪审员、取代凯斯法官,国家赋予法官和陪审团的裁决权、宣判权,他统统想要。涉案的警官名叫哈里·博斯,请看,他就坐在被告席。”

她指着博斯,一字一顿地说出了“被告席”三个字。贝尔克立即起身表示抗议。“钱德勒女士没必要向陪审团指出我的委托人,也没必要用讽刺的语气。我们是坐在被告席,但那是因为这是民事法庭,在我们国家,任何人都有权起诉他人,就连杀人犯的家人也——”“反对!法官大人,”钱德勒喊道,“他企图用反对权进一步诋毁丘奇先生,丘奇先生从未被证实有罪,因为——”“够了!”凯斯法官大吼,“反对有效。钱德勒女士,没必要指出谁是被告,我们都知道谁是谁。我们不需要用煽动性的语气说任何词语。词语有美有丑,但都只与词语本身有关,请让它们自明其义。至于贝尔克先生,我一向觉得辩护律师打断开庭陈述或总结陈词是非常令人恼火的事。有你陈述的机会,先生。我建议在钱德勒女士陈述时,你不要再反对了,除非她严重冒犯了你的委托人。我觉得光是伸手指了指他这样的行为,还不值得提出反对。”“谢谢,法官大人。”贝尔克和钱德勒齐声说。“请继续,钱德勒女士。今早我在办公室里说过,我希望今天能完成开庭陈述,而我四点有别的事。”“谢谢,法官大人。”她又说了一遍,然后转向陪审团,“女士们,先生们,我们都需要警察,我们都尊敬警察。大部分警察做着吃力不讨好的工作,表现出色。警察局是我们社会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要是没有警察来保护我们,为我们服务,那该怎么办?但这不是本案的关键,我想请大家在审理的过程中牢记这一点。本案的关键在于,如果一名警察违反规章制度、无视条例规定,我们该怎么办?我说的是一名无视章程的恶警,证据终将证明哈里·博斯就是一名无耻恶警。四年前的一个夜晚,他决定身兼法官、陪审团和刽子手数职。他以为他击毙的是凶手,是一名穷凶极恶的连环杀手,但是在他拔枪射击诺曼·丘奇先生的那一刻,他还没有任何法律证据。“如今,被告一定会向诸位讲述警方找到的证据,证明丘奇先生和杀人案有关,但请大家不要忘记证据是怎么来的——是警方提供的。又是何时发现的?是丘奇先生被处决之后。我们会为大家证明警方的证据很可疑,或者说,有疑点。而且事实上,诸位也必须考虑丘奇先生的身份,他已经结婚,是两个女儿的父亲,在飞机制造厂工作,薪水丰厚。他真的是杀人凶手吗?真的是所谓的人偶师吗?还是被警方利用的替罪羊、替死鬼,好掩盖他们的罪孽?这样一名手无寸铁的男子,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死于非命,遭到了残忍的处决。”

她滔滔不绝地说警察局里的“缄默法则”、洛杉矶警察的暴力执法史、罗德尼·金事件及其引发的暴乱。经霍尼·钱德勒这么一说,这些事件好像都是由哈里·博斯枪杀诺曼·丘奇所引发的,这些罪恶的黑暗之花是由博斯亲手种下的。她继续说着,博斯却已经走神了。他一直睁着眼,偶尔和某个陪审员对视,思绪其实早就飞走了,这是他自己的辩护方式。律师、陪审员和法官要忙活一周,甚至更久,来仔细分析他在那五秒之内的想法和行为。他要继续坐在法庭里忍受一切,就不得不走神,想想别的事情。

在他私密的白日梦里,他看见了丘奇的脸。那天晚上,在海珀利安街那间车库上的公寓里,他和丘奇四目相对。他看到的是一双杀人凶手的眼睛,就像钱德勒脖子前的宝石一样乌黑。“……即使他真的是去掏枪,有什么不对吗?”钱德勒说,“一名男子踢开房门,还拿着枪。丘奇先生伸手去拿枪,做错了吗?用警察的话说,这叫拿起武器正当防卫。何况他其实是要拿假发,这一看似可笑的举动却使结局愈发令人愤慨。他被残忍地杀害了。我们的社会无法接受这些。”

博斯再次转移了注意力,开始思考新发现的受害者,她被埋入混凝土中似乎有好几年了。博斯想知道是否有人提交过失踪人口报告,是否有某个母亲、父亲、丈夫或孩子一直牵挂着她。从案发现场回来后,博斯跟贝尔克说了这个新情况。他想请贝尔克向凯斯法官申请延期,把审判推迟到查明死者身份之后。贝尔克打断了他,说法官知道的越少越好。一听到新的情况,贝尔克似乎害怕极了,他认为最好的对策与博斯的提议正好相反。他想赶在新的案情被报道出来前,趁公众还未将新出现的女尸和人偶师联系起来前尽快结束审判。

钱德勒长达一个小时的开庭陈述已经接近尾声。她详细地介绍了警察局有关开枪射击的政策法规,博斯觉得就算她一开始吸引了陪审员的注意,现在也已经失去了。有那么一会儿,连贝尔克也走神了,博斯看见他翻看着拍纸簿,在脑子里演练开庭陈述。

贝尔克是个大个子,博斯猜测他的体重可能超重将近八十磅。他很爱出汗,哪怕坐在冷气强劲的审判室里也是如此。在遴选陪审员的环节,博斯时常好奇贝尔克是因为体重负担过重才满头大汗,还是因为要在凯斯法官面前与钱德勒过招而紧张不已。博斯觉得贝尔克可能还不到三十岁,从某所中等规模的法律学校毕业最多五年,与钱德勒做对手恐怕还嫩了点。“正义”这个词把博斯的注意力拉回了现实。钱德勒开始每句话不离正义,博斯知道,她正在升华主题,即将收尾。在民事法庭里,正义和钱是同一个意思,是可以画等号的。“诺曼·丘奇的正义转瞬即逝,只持续了几秒。正义就是博斯警探踢开门,用他那把史密斯韦森九毫米手枪瞄准丘奇并扣动扳机的匆匆几秒。正义就是一发子弹。博斯警探枪杀丘奇先生的那一发子弹叫XTP子弹,那颗子弹冲出后宽度扩张了一点五倍,在前进中撕碎了大量人体组织和器官,将丘奇先生的心脏撕裂。这,就是正义。”

博斯发现好几位陪审员都没有看钱德勒,而是注视着原告席。他稍稍前倾,看到讲台后方的德博拉·丘奇正在用纸巾擦泪。她是个钟形身材的女人,有着黑色的短发、浅蓝色的小眼睛。她之前是典型的郊区家庭主妇和母亲,后来博斯击毙了她的丈夫,警察拿着搜查令找上了门,记者也来问这问那。其实博斯为她感到难过,甚至把她也看作受害者,可谁能想到她却找来了财迷钱德勒,反倒管博斯叫杀人凶手。“女士们,先生们,证据将会证明博斯警探不过是警察局的一个产物,”钱德勒说,“一台冷血、狂妄的机器,全凭个人好恶来执行正义。请问这是大家想从警察局得到的吗?我恳请大家为丘奇先生申冤平反,为一个失去父亲和丈夫的家庭主持公道。“最后,我想引用德国哲学家弗里德里希·尼采在一个世纪前写下的话,因为我觉得与今天的审判相关。他说:‘与怪物战斗的人,应当小心自己不要成为怪物。当你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着你……’“女士们,先生们,本案就是这么回事。哈里·博斯警探凝视着深渊,在他枪杀诺曼·丘奇的那个夜晚,深渊凝视着他,黑暗吞噬了他,让他堕落。他成了自己致力于打败的怪物。我相信各位一定会看清,所有证据都将指向这一确凿无疑的结论。谢谢大家。”

钱德勒坐了下来,轻轻地拍了拍德博拉·丘奇的胳膊,好像在安慰她。博斯知道钱德勒的这个动作不是真的要安慰她,而是做给陪审团看的。

审判室大门上方的红木嵌板上挂着一个时钟,法官抬头看了看钟上的黄铜指针,宣布休庭十五分钟,然后轮到贝尔克上台陈述。博斯起身目送陪审员离席,目光却和旁听席上丘奇的一个女儿对上了。她看上去有十三岁,应该是大女儿南希。博斯赶紧移开目光,他感到有些愧疚,不知道有没有哪位陪审员看到这一细节。

贝尔克说休息时他想独自演练开庭陈述。博斯还没吃午饭,想去趟六楼的快餐店,又担心陪审员可能会去,要是丘奇的家属也去,就更尴尬了。于是他乘扶梯下楼,到楼前那尊雕像下面的垃圾桶旁边抽烟。他点上烟,靠在雕像的底座上。在他的西装之下,汗水已浸透全身。钱德勒长达一小时的开庭陈述仿佛永无止境,好像全世界的目光都聚焦在他身上。他心想这套西装肯定穿不了一周,得保证另一套是干净的,好换着穿。思考这类琐事能让他心情放松。

他在沙盘里按灭一根烟,又点燃了第二根,这时法院的玻璃门开了。只见霍尼·钱德勒用肩膀把门推开,似乎是没看见博斯在外面,她挤出门,转过身,低头用金色打火机点燃一根烟,抬起头吸了一口,这才看见博斯。她走向垃圾桶,准备把刚点燃的烟插进沙盘。“没关系,”博斯说,“我知道这附近就这一个垃圾桶。”“没错,可我觉得在法庭外见面对我俩都不好。”

博斯耸耸肩,什么都没说。主动权在钱德勒手中,她想走就可以走,但她又吸了一口烟。“就抽半根,反正我得回去。”

博斯点点头,望向春日街,只见街对面的县刑事法院大楼门前排着长长的队,是等候过安检的人。又是些“船民”,博斯心想。之前那个流浪汉沿着人行道走了过来,下午他还会来垃圾桶搜刮一遍烟头。忽然,他停下了脚步,转身就沿着春日街往回走,还机警地回头看了一眼。“他认识我。”钱德勒说。

博斯回头看着钱德勒。“他认识你?”“他以前是个律师,我们就是那时候认识的,他叫汤姆什么来着,记不清了——哦,对了,汤姆·法拉第,没错。我猜他不想让我看到他那副模样,可这儿所有人都认识他。看看他,就知道事情闹到一发不可收拾会是什么后果。”“出过什么事?”“说来话长啊,也许你的律师会告诉你。我能问个问题吗?”

博斯未置可否。“我们的案子,市政府为什么不选择和解?在发生过罗德尼·金事件和暴乱之后,现在真的不是审判警察的好时机。我认为蠢货贝尔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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