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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29 06: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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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国文著,毕伟玉 阮凯丰编注

出版社:东方出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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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这面镜子

历史这面镜子试读: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历史这面镜子/李国文著;毕伟玉 阮凯丰编注.—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18.10(名家散文中学生读本)

ISBN 978-7-5473-1348-0

Ⅰ.①历… Ⅱ.①李…②毕… Ⅲ.①散文集—中国—当代 Ⅳ.①I267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8)第199184号历史这面镜子出版发行:东方出版中心地  址:上海市仙霞路345号电  话:(021)62417400邮政编码:200336经  销:全国新华书店印  刷:杭州日报报业集团盛元印务有限公司开  本:890mm×1240mm 1/32字  数:153千字印  张:5.5版  次:2018年10月第1版第1次印刷ISBN 978-7-5473-1348-0定  价:25.00元版权所有,侵权必究阅读的愉悦(代序)

古人说“开卷有益”,这是真理。古人还说“敬惜字纸”,在他们眼里,凡有文字的纸张,都应珍惜。据说仓颉造字时,天地鬼神都为之呼喊哭泣,说明文字所具有的强大震撼力量,这种神话当然未必可信,但反映了人们在印刷物不普及时代的文化崇拜和惜物心态。

应该看到,这种书籍信仰是中国知识分子薪火相传的宝贵精神,是中国文化数千年赖以不坠的物质基础,也是古往今来所有焚书者遭到所有人诅咒的根本原因。

但后来,尤其到了今天,中国有太多的书,而这些太多的书里,有着太多的糟粕,也是令想读书的人颇感挠头的烦恼。如果无所适从、茫然失措、因噎废食,糟粕固然没了,精华也随之而去。其实,不去其糟粕,何来精华?读书的全部愉悦,就在这种抉择之中。好和坏,自己判断,糟粕和精华,自己说了算,予取予弃的“生杀大权”,自己把握。这种不受别人干涉,不看别人脸色,不以别人的意志为意志,不以别人的标准为标准,在阅读中所得到的自由,便是无与伦比的快乐了。

我的阅读主张,说来简单,与胃口的好恶决定多吃、少吃,或者不吃,是差不多的。那些有学问对我有用处的书,我用吃橄榄的办法阅读,反复咀嚼,徐徐品味;那些有学问然而对我用处不大的书,我用吃甘蔗的办法阅读,啜其甜汁,吐其渣滓;那些没有什么学问也没有什么用处的书,也许在某些“正经人”看来,不属大雅的书,视若敝屣的书,我就用吃石榴的办法来阅读了。固然,石榴这东西,能食的部分极其少,不能食的部分尤其多,但此物之苦之涩之酸外的,偶然一得之甘旨,忽然意外的清香,也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口味。

有时,阅读闲书的愉悦所带来的身心充实,胜过很多灌输的学问。所以,碰上这类闲书,我总是要拿起来翻一翻的。不惮吹灰之力,也许获益其中,哪怕分文不值,弃之也不嫌迟。当然,阅读,有快乐,也有不快乐。有读得兴起,拍案叫绝的愉悦;也有读得没劲,大倒胃口的不愉悦。有广告做得极红火,评论捧得极热烈,拿在手中,看在眼里,不过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不愉悦;也有不见报章介绍,也无名家推荐,随意买来,便中翻阅,倒能提高修养,裨益身心的愉悦。因此,阅读各式各样的书籍越多,识别好坏良莠的能力越高,从精神食粮中摄取的营养就更丰富,获得的愉悦也更广泛。

鲁迅说:“一说起读书,就觉得是高尚的事情,其实这样的读书,和木匠磨斧头,裁缝的理针线并没有什么分别,并不见得高尚,有时还很苦痛,很可怜。”由此可见,求知求生,是同样的道理。春华秋实,你付出的多,你收获的也多,只要读书,就有收获。书籍,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多读一本书,便多一分智慧的光亮。第一单元闲话大师“大师”这个名字是厚重的,沉甸甸的。一说是大师,总让人心生敬畏,生出难望其项背的感觉。确实,本单元中作者笔下的名字,不管东方的韩愈、李商隐、汤显祖,还是西方的莎士比亚、托尔斯泰、毛姆等,无一不如雷贯耳,担得起大师之名。然而作者并非以大师之名震慑我们,而是在轻松的“闲话”中,要么让我们认识大师不为人知的另一面,要么大师作一个幌子,成为作者针砭时弊、揶揄讽刺的由头。这样的一种写作,不仅让我们开拓眼界,同时,也让我们的思维得到提升,思考该怎么更好地去看待认识“大师”,甚至是某一个人。永远的巴尔扎克

巴尔扎克200多岁了,如果他活着的话。

但他短命,51岁,就谢世了。有人为他鸣不平,说,司各特的一生如日中天,歌德有生之年就已享有不朽声名,巴尔扎克在他生命中途,还未登上高峰,溘然病逝……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人犟不过天。这样,按中国标准,他的年龄只能算中青年作家。若是与文坛诸公一桌子吃饭的话,肯定是叨陪末座的人物。可是,在人家那儿,他刚出道不久,就当上文学家协会的主席。他活着的时候,除了他欠钱的债主外,他是老大。他死了以后,那些向他讨账的执达吏,也到上帝那里去了。从此,他在文学史上就是永远的老大了。开篇直入主题,为纪念法国小说家巴尔扎克(1799—1850)诞辰二百周年而作。巴尔扎克代表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百科全书”——《人间喜剧》。按现在年龄看,51岁去世的巴尔扎克可谓英年早逝,但巴尔扎克50年的生命历程,在文学史上树起一座丰碑,这是巴尔扎克所以“永远”的重要原因。用中国古人说,这叫立言。此段一个“但是”,颇有先抑后扬的意味。用大文豪雨果的话为巴尔扎克盖棺定论。但文段末句又宕开一笔,说明本文意在借题发挥,指出巴尔扎克之于当代中国文学的借鉴意义。

说实在的,他的资产负债表的记录,不值得我们羡慕,他去世后丢下的一屁股的债,不得不由他新娶的乌克兰太太来还,这“软饭”吃得也颇令须眉泄气。而且,他那种拼命用黑咖啡提神的做法,也不值得我们仿效。有人统计过,他为写作大概喝了一万几千杯的咖啡,来刺激他的写作神经,太多的咖啡因和他的早逝肯定是有关系的。但是,他了不起,正如雨果在他墓前演说中指出的,他为我们留下的作品,是一座高大而坚固,建立在花岗岩基石之上的丰碑。这座丰碑,却是值得我们永远景仰的。他的创作劳动,那塞纳河上渔夫所看到的终夜不眠的灯窗,对我们当代缤纷多彩的中国文学,说不定会有许多有益的启示。

他当文学家协会主席,不是靠上级任命,不是靠暗箱操作,不是靠嘴皮子卖大力丸的结果。他被称之为文豪,为大师,是他至今还有生命力的作品得到尊崇的结果。巴尔扎克这座丰碑,经过二百年岁月的荡涤磨砺以后,如雨果所料的,仍然闪耀着作者的不朽声誉。看来,时间是文学的铁面法官。小孩子吹出来的肥皂泡沫,虽然能在阳光下闪现美丽的虹彩,可是,转瞬间便会化为乌有。

大概有泡沫经济,也就难免泡沫文学,这也许是当代文学中的一道风景线。所以,出书必须炒,不炒不成书。作家不炒,出版社炒;出版社不炒,作家的哥哥妹妹们也要炒,已成时尚和惯例。炒书的同时还要炒作家。于是,文坛花絮、作家片断,与女歌星的婚变、女演员的情史,一齐在报纸的娱乐新闻版出现。不是忙着应付洋人的午夜来访,就是躲开狗仔队的年终追击;不是将赴外国接受铁十字勋章,就是出洋领取本年度比萨饼连锁店评比出来的文学奖。指出中国文坛炒作的不正常现象。巴尔扎克的意义在于写出有生命力的作品,而不是吹出美丽的肥皂泡。

鲁迅先生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叫作《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起码在文坛,好像这种缺乏自信的遗患仍在。凡洋人一点头,马上这位作家就找到了大师的感觉,一投手一举足也有了大师的模样。这些年来,外国老娘婆不知替中国接生了多少个文学大师,一会儿这个是,一会儿那个是,结果也不知是先天不足,还是后天失调,抑或由于洋奶水对中国作家产生水土不服的反应,至今弄不清楚这些大师多大程度是真,多少成分为假。所以,在分不清究竟是狸猫换太子,还是太子换狸猫的情况下,倒是应该寄期望于读者,不为炒作起来的喧嚣所动,回到古典,读一读巴尔扎克或别的经典作品,也许不失为浮躁中的一贴清凉剂。进一步指出中国文坛看重西方评价的现象,指出这是一种文化自信的缺乏。“清凉剂”的比喻形象写出了厚实的巴尔扎克之于浮躁文坛的意义。

因为文学作品究竟不是狗不理包子,只有刚出蒸笼就端上来咬一口,最为佳美,一凉了,汤凝油固,便味同嚼蜡。《红楼梦》出屉至少有二百多年,它比处于中国嘉庆、道光年间写作的巴尔扎克要稍早一点,至今仍然是一碟不可多得的佳肴;巴尔扎克笔下的高老头、葛朗台、拉斯蒂涅、邦斯、贝姨……时不时地挂在人们口头,好像品尝了名师制作的美味后,齿颊生香一样,永留记忆之中,这说明好作品永无过时这一说。美味在于其自身是佳肴,从《红楼梦》到巴尔扎克的作品,之所以不过时,就在于它们自身是佳肴。

虽然,他在出道时,难能免俗,曾经化名一位什么伯爵,发表文章说:“巴尔扎克先生的天才,在这两卷著作中露出了锋芒。”那是他对自己还不具备足够信心的表现。他早年把处女作呈献给一位法兰西学院院士,想得他的指点时,想不到得到的回答是,老弟,你什么都可以干,就是不能干作家这个行当。

据同时代不太喜欢他的人回忆,巴尔扎克这个人是个不值一提的家伙。甚至欣赏他的波德莱尔,也说巴尔扎克的文笔给人一种冗长、拥塞、混乱的感觉。

但是,托尔斯泰最推崇的三位法国作家,斯汤达、巴尔扎克、福楼拜,其中就有他。

他终于还是成了法兰西文学中的大师。从不自信、不被人喜欢、不被人认可,到受托尔斯泰推崇,到成为法兰西的文学大师,巴尔扎克的启示就在于踏实地写有生命力的作品。

我不知道法文版《巴尔扎克全集》,是多少卷,摞起来有多高,但中文版的《巴尔扎克全集》的新版本,一共30卷,堆在那儿快一人高了,真教人打心眼里宾服。这30卷,每卷以四十万个汉字计算,乘一下,应该有1 200万字。这数量,也许我孤陋寡闻,好像在中国,还未见一位用白话文写作的作家,写出这许多的小说来。所以,“著作等身”这个成语,用于巴尔扎克,他是当得起的。

如果,再算一算他一生中用来写作的时间,那就更让人肃然起敬了。从1829年以巴尔扎克的真名开始发表作品起,一直到1849年,也就20年工夫,写出了1 200万字。两者相除,他平均每年要写60万字,如果再将他不停修改的字数也包括在内,当数倍于这个净值。据说,巴尔扎克的出版商,每次给他送校样,按他的要求,每页必须留下足够的空白,以便他修改,而且都要改上好几过甚至十几过才能定稿。“他的笔迹极难辨认,他就叫人用废旧铅字印成长条校样,然后在上面进行大量修改,修改之多使出版者不得不把修改费用算在巴尔扎克的账上,‘排字工人干巴尔扎克的活儿好比苦役犯服刑,干完这份苦差再去干别的工作,简直像在休息。’”(见莫洛亚《巴尔扎克传》)我们可以从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这部传记张守义先生设计的封面得到佐证:用作图底的手稿上是那密密麻麻的改动痕迹。巴尔扎克的勤奋,笔耕不辍,尤其表现在对作品不厌其烦的修改。曹雪芹写红楼,增删五次,好作品是改出来的。

在中国,自打曹植写了他的《七步诗》后,文人们很为落墨不移的捷才自负,假如是王勃的话,一挥而就《滕王阁序》,站起来,背着手,在都督阎公面前吹上两句大话,应该承认,他拥有这份说嘴的资格。而现在有些才子,本钱不大,作品一般,感觉却异常之好,洋洋得意于自己那一字不改的“功底”,一过即成的“天分”。其实哪怕他投五回胎,也不见得就变成王勃。如果此话私底下说说,图一个嘴痛快,也则罢了,还要在文章里自吹自擂,就不能不令人齿冷。中国“才子”的自吹自擂和巴尔扎克形成鲜明对比。

比起这等吹嘘,巴尔扎克自然惭愧,但他不惮修改的认真精神,虽然折磨了曾经为他排字印刷的工人,但也感动了他们。他死后,在他送葬的行列中,据《巴尔扎克传》中的引文,“那些长期同他在一起,为他排字的印刷工人在人群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这倒也是文学史上的一段难得的佳话。用印刷工人的表现,烘托出巴尔扎克人和文的价值所在。

巴尔扎克二百岁了,最早将他介绍给中国读者的,倒是反对白话文的林纾。看来只要是真大师的好东西,无论旧派和新派,都能识货。鲁迅先生在1934年《申报》的《读书琐记》中,更是给这位大师以极高评价:“高尔基很惊服巴尔扎克小说里写对话的巧妙,以为并不描写人物的模样,却能使读者看了对话,便好像目睹了说话的那些人。”他的结论是:“中国还没有那样好手段的小说家。”引用鲁迅先生的话,强调20世纪巴尔扎克在中国传播的流行和价值。

毋庸置疑,从20世纪起,在中国文学界,巴尔扎克便是一个响亮的名字。

严格讲,中国现行的白话文小说的写法,与中国传统的章回体小说,诸如《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并无太显著的血缘关系,不像是嫡传。相反,与西方小说的师承关系,更一脉相通些,可以找到很清晰的姻亲渊源。就以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论,这是中国第一篇现代意义的小说,从题名,到题旨,到结构,甚至到语言,更多的不是继承传统,而是对西方的借鉴。“五四”以来,中国新文学的成长,发展,几乎每一过程都受到欧、美,包括俄国、日本等文学的深刻影响。

所以,20世纪20年代到40年代,先是以北平为中心,后是以上海为中心的大多数中国作家,一无例外地从西方文学中汲取营养,学习技巧,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后50年代。此后,由于人们习惯用政治标准衡量一切,文人乖巧者多,又特别善于自律,西方文学便日渐式微。苏联文学大量涌入,巴尔扎克也就悄没声地退到书架的次要位置。

巴尔扎克逝世后的150年以来,世界文学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辉煌的19世纪欧洲现实主义,对于今日还在写作的作家来言,已经是具有相当古典意味的文学了。时下新锐的年轻一代,或许近年去世的女作家杜拉斯的名字,会感到更为亲切一些。这种缺乏对西方文化的系统学习的现象,与十年“文革”所造成的隔阂,不无关系。因此,和年轻作家谈论高老头、葛朗台、拉斯蒂涅、邦斯、贝姨的话题,恐怕会像“白头宫女话玄宗”那样的生疏了。20世纪50年代以后,因为政治方面的某些原因,巴尔扎克作品在中国一度被束之高阁。

我记得最早读过的《高老头》和《欧也妮·葛朗台》,并非傅雷先生翻译的。20世纪50年代初期他译的巴尔扎克著作,成规模,影响大,但印数很少,随后也就从书店消失了。但我们这些开始写作的一代人,他的书曾经是爱不释手的范本。他作品中的逼真传神的写实手法,汪洋恣肆的史诗场面,壮观浩瀚的人物画廊,锐利深刻的思想锋芒,都是我们努力企及而始终也难以达到的高度,他作品对那一代作者的启蒙作用,和今天流行的新小说派、后现代主义、魔幻现实主义作品,对当代中国新兴作家所产生的吸引力,是同样不可低估的。改革开放以来,因为不够趋时务新,甚至显得老套,巴尔扎克一直被冷淡对待。

改革开放,国门打开,人们眼睛一亮,在文学领域里,这世界上敢情还有很多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新事物。当卡夫卡、萨特、加缪、西蒙、索尔仁尼琴、博尔赫斯、马尔克斯、昆德拉……这些名字甚嚣尘上的时候,那个“一副面包师的相貌,鞋匠的身段,箍桶匠的块头,针织品商人的举止,酒店老板的打扮”的巴尔扎克,在这20年里,好像也从未成为文学界关注的热点。

这也怪不得,文学的趋时务新,是文学进取的必然。文学有一点类似时装革新的成分,到了换季的时令,自然要推出更时新的设计。但文学又不完全等同于时装表演,刚上市的款式,必定是价值昂贵,好销抢手;不入时的货色,必定要从橱窗里撤下来,打折出售。时装是这样的,文学却不应该是这样的。

文学有竞争,自然也就有淘汰,作品有不朽,自然也就有湮没。但淘汰也好,湮没也好,和文学是否新潮或者守旧,是没有什么关系的。无论文学怎样千变万化,其本质的部分,也就是时代要求于文学的,历史要求于文学的,以及审美功能所要求于文学的等等,这些应该是文学中必不可少的功课,大概是不会太变和大变的。因此,真正的文学,永不过时,巴尔扎克不会热到沸点,大红大紫,但也不会冷到零度,无人问津。

新时期文学20年,那种昙花一现的盛况,令我们雀跃过多少次,兴奋过多少回,但到了如今,那些“一举成名天下闻”的作家,依旧忙得脚下生风,屁股冒烟,可他们那些作品早就被人遗忘,放在旧书店里的书架上,也积满灰尘,面目可憎了。

不管愿意还是不愿意,大多数作家是要过时的,如果过了10年,读者已经记不起他写过些什么,是很正常的;如果过了50年,人们甚至记不起来这位作家的名字,也不必奇怪。这样的文坛过客,多如过江之鲫,有的在文学史的夹缝里,偶尔留下一个名字,也不是没有可能。正如演员表上饰演匪兵甲、匪兵乙、老乡甲、老乡乙的小角色,记住名字又如何,还不是舞台上一个过客而已。我一直想,做一个群众演员,陪着北京话叫作“大腕”的“名角儿”,“得儿令枪”地跑一回龙套,也没有什么不好。契诃夫的“大狗叫,小狗也要叫”的名言,是很有道理的。演员有大腕,也有跑龙套的。用这个比喻,作者指出文坛上“江山代有才人出”是正常现象。

舞台上不可能全是主角,统统是主角的话,每一位都抢戏,这台戏干脆就演不下去。任何时代,任何地域的文学事业,都是由极少数大师级的作家,和绝大多数非大师的作家,共同来完成这场演出。大多数作家像过眼烟云一样,过去也就过去了,即或50年间名噪一时的作家,到了一百年后,未必还能保持往年的风光。文学史上的名字,会长期保留,但读者的萃取率,随着时间的推移,相隔愈远,筛选愈严,很多作家都会从普通读者的视野里消逝,很无情的。《全唐诗》有数万首诗,有数千诗人,你能记住的,还不是那几位诗人那几首诗?所以,1799年出生在图尔城的巴尔扎克,二百年过去了,还有人纪念他,研究他,还有出版社出他的书,还有读者买他的书,能得到这样的不朽,只有极少数拥有天分和才华的作家,只有在作品中永远焕发着生命力的作家,才能获此殊荣。

像巴尔扎克这样的文学大师,称得上“高山仰止”了。他真是一座山,一座不可逾越的高山。这座山,能够使人“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多层次,多侧面,多角度地体会他;这座山,能够使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入宝山,绝不会空手而返地获得良多教益。这种使后来人永远有话好说的作家,那才叫作真正的不朽。白云苍狗,不管历史如何变迁,不管风向如何变动,巴尔扎克这样的作家终因他的天分、才华和作品的生命力而不朽。

这位法国最优秀的作家之一,在他二百岁生日的时候,还被人津津乐道,就因为他笔下那波澜壮阔、多姿多彩的画面,对我们具有吸引力;就因为他在创作中投入的劳动,不停燃烧生命的热忱,对我们具有鼓舞力。而他作品中那股“咬定青山不放松”的与时代契合的精神,对我们同样经历过复杂、艰难、动荡险阻的大半个世界的中国作家来说,或许更具有启示意义。巴尔扎克当代意义在于作品和时代的结合。

生于1799年,死于1850年的巴尔扎克,这半个世纪,是法兰西近代史上的多事之秋。他短促的一生,几乎经历了拿破仑帝国、路易十八封建王朝和老拿破仑侄儿路易·波拿巴的第二帝国。他的这部冠之以《人间喜剧》总标题的庞大史诗,全景式地反映了剧烈动荡的社会变革时期,从巴黎到外省,从贵族到平民的法国生活。如果赞美《人间喜剧》写出了一份形象化的法国19世纪的历史,巴尔扎克是当之无愧的。《人间喜剧》堪称法国社会的史诗作品。

其实,20世纪,中国土地上的风云变幻,不见得比巴尔扎克时代的法兰西逊色,中国作家的所经所历,不见得比巴尔扎克差池到哪里去。但我们中国的《人间喜剧》式的大作品,却还在孕育的过程中,只有待之以来日了。表明作者的期待,希望我们的作家写出和社会时代脉搏契合的巴尔扎克式的作品。

这样的期待,也许未必可取,作家不是史学家,文学作品也并不承担记载史实的任务。但是,假如作家的创作,与他生活着的那个时代,稍稍扣紧一些;与大多数人的心境,稍稍融合一些;与社会跳动着的脉搏,稍稍同律一些,如巴尔扎克那样,用生命去燃烧手中的笔,去触摸世界,去感知时代,给后人留下一份历史的印迹,岂不是在纪念这位大师诞生二百周年的时候,值得我们闲来无事,不妨思考一下的事么?

巴尔扎克之所以永远,这恐怕是很重要的一点。文章为纪念巴尔扎克诞辰二百周年而作,但写作重点却不在巴尔扎克,而是借题发挥,针对当今问题的不良现象,反思中国文坛存在的问题,指出当代作家与巴尔扎克存在的巨大差距,强调中国作家要向巴尔扎克学习。巴尔扎克奋斗的一生同样给除作家之外的普通人以有益的启示,教育我们怎样做人,怎样做事,怎样让有限的生命焕发光彩。无碑的托尔斯泰

通常,人老了意味着成熟。作家老了,尤其应该如此。我特别钦佩文学长者笔下,那种对于命运的领悟、人生的豁达、世情的谙悉、社会的了解。所言所行,常常于不期然中所闪烁出的智慧之光,足使我们这些后辈于迷蒙中清晰,混沌中了然而获益匪浅。因此,我总感觉到这些老者的人品、风范、学问,乃至于炉火纯青的文章,由于经过了长时间的历练磨砺,虽岁月迁移,世道变幻,已无碍于那光辉的存在。于是在我脑海里,对这些敬仰的前辈遂凝固成一个如玉之润、如石之坚、如水之静、如海之深的永恒印象。开篇点出人老和成熟的关系。成熟不一定意味着年老,年老也未必成熟。但一般而言,人老了对应着成熟,尤其是那些智者。人品风范、学问文章会随着岁月的积淀而更加厚重。

不知道这是否可称之为在历史中的永恒,读者心目中的不朽?用个问句,逗人思考。

有一年的冬天,我去积雪覆盖着的托尔斯泰的庄园参观。那庄园叫亚斯纳亚,位于莫斯科不很远的图拉附近。也怪,那天不知为什么,偌大的庄园银装素裹,一望皆白,竟再无其他参观的人,显得十分的落寞。当时,我心中涌上来很冷清、也很凄凉的感慨。因为看不到太多脚印的雪地,是冷落的最好见证。环境的落寞和心境的冷清相符合。也许,这样的环境和心情最适合拜访托尔斯泰这样朴素的墓地。

托尔斯泰就这样很不起眼地埋葬在他的庄园里,一条平平常常的土路旁边。

他的坟墓只是稍稍隆出地面的一块小丘,除了周围的参天高树外,别无任何明显的标志。那些照例有的,也应该有的碑石啊、祭坛啊、十字架的装饰啊,在这里是看不到的,真是平凡得无法再平凡的了。要不是插在不远处的一个小小的木板上,写了两行字,我们就会走过去了。没有十字架,甚至墓碑也没有。但凡去参观过托尔斯泰墓地的人都会被这逼人的朴素所震慑。

这两行字,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大意是这样的:请你把脚步放轻些,不要惊扰正在长眠的托尔斯泰。

多好!一片洁白,万籁无声,连时间也仿佛凝固了。面对宁静朴素的墓地,著名作家茨威格深情写道:“逼人的朴素禁锢住任何一种观赏的闲情,并且不容许你大声说话。”

这一块普通的木板上的两行字,倒体现出这位大文豪朴素中的伟大磊落,淡泊中的高风亮节。我忘了考察这是谁的手笔,但使我豁然贯通,眼下这份寂寥空廓,不正是这位文学巨人,最后走出亚斯纳当,在风雪中追寻不知所终的辽阔苍茫的境界么?

虽然陪伴着这位文学巨人的,是那晶莹的雪和那冷冽的空气,但他的智慧之光,却会永远点亮世人的心。茨威格把这个墓地称为“世间最美的坟墓”,他热烈地赞扬道:“他的墓成了世间最美的、给人印象最深刻的、最感人的坟墓。”为什么感人?恐怕并不仅仅在于这朴素的长方形土丘给人的视觉刺激,更在于伟大的托尔斯泰却选择了这样的墓葬形式,这就是人格的境界与力量了。毛姆的牙齿

鲁迅对于中医的偏见,是由牙齿而引起的。年轻时,先生苦于牙患,请教过一位懂中医的长辈,那位老先生把脸一板,认为是不知节制之过。成年以后,他才弄明白在这位中医的眼里,齿病的原因在于肾亏,肾亏的原因在于纵欲,白白让人冤枉了一顿,自然没法开心。由鲁迅看牙病的小故事有趣地引出关于牙齿的话题。

不过,牙齿很重要,千万不要得牙病。在一般人心目中,牙病不算病,疼死了没人问。但实际上,一个健康人,应该具有一副好牙齿。豁牙半齿,撒气漏风,都说不上健康。尤其老是捂着腮帮,老是倒吸冷气,老是龇牙咧嘴,就无法像电视广告词所说,“吃嘛嘛香”了。而一旦到了吃嘛嘛不香的那天,估计病魔在打你的主意了。

所以,我认为一个健康的人,其标准,首先是要牙好;而人老了以后,能有一副好牙,则是绝顶的幸福。

因为牙好,才能吃好,不管是年老的人,还是年轻的人,有一副好胃口,能吃,会吃,懂吃,善吃,吃出兴致,吃出乐趣,也是健康人生的一个重要部分。强调牙齿对于人的重要性。

据载,英国作家毛姆在他古稀之年,写过一篇文章,说他还剩有26颗牙齿,应该说,这状况不算好。毛姆走遍全世界,自然吃遍全世界,因为他在印度次大陆呆的时间颇长,咖喱和酸浆之类肯定食得过多,所以牙齿负担较重,消耗相对厉害。但是,此公最后能够活到91岁,不能不归功于这些未掉的牙齿。倘非如此,吃西餐,第一考验就是牙齿,牙不跟劲,可就“食不甘味”了。毛姆(1874—1965)是英国著名作家,他的《月亮与六便士》等小说脍炙人口。但此处不谈毛姆的文学成就,而说毛姆的牙齿,也是意趣盎然。

我在西餐厅里,见识过洋人对付盘子里巴掌大小一块牛排的顽强战斗力,不禁为洋人牙齿的那一份劳累感慨,实在太辛苦了。同时也为我们中国人以素食为主的牙齿庆幸,吃中餐,基本上是不怎么费劲和费事的。记得在那“忙时吃干,闲时吃稀,干稀搭配”的“瓜菜代”时期,对付南瓜,对付红薯,对付烂菜帮子,还用得着牙齿吗?舌头就给你包圆了,那年头,牙齿等于处于长期休闲状态之中,英雄无用武之地,得以休生养息。

人类要生存,饮食,是维持生命系统运行的唯一手段,所以,在摄食过程中,那种咀嚼的满足和快乐,其实也是一种生命的享受。孔夫子说过,“食色,性也”,食什么,如何食,食下去以后感觉如何,第一道关口的牙齿,扮演着功莫大焉的角色。

过去的牲口交易市场,叫作牙市,经纪人被叫作车船店脚牙的“牙”,就因为他们在做买卖时,总要扒开牲畜的嘴巴,检看牙齿,判断状态。牛马幼小时,年生一齿,视其齿,知其年,所以,汉字的“龄”从“齿”旁,延伸为同义的“年齿”,“龄齿”,都与牙有关。因此,一个人,也要经常查看一下自己,看看还剩有几颗牙齿,来校验自身的健康状态。我想,有健康的牙齿,才会有食欲,才会有胃口,才会有一份吃的快乐。那么,作为一个健康人,这大概是绝对不可缺少的一环。从牲畜通过牙齿判断状态,以及汉字“龄”的造字法等角度,反复说牙齿的重要性。

在这一点上,我最钦佩苏东坡,无论他怎么受打击,遭流放,被排斥,坐大狱,永远兴致勃勃地用他的牙齿,从长江的河豚,海南的牡蛎,南国的荔枝,北方的冷淘,一直吃到黄州的猪肉,居然被他吃出一道以他名字为菜肴名的“东坡肉”来,这才叫吃家,自古以来,有哪个中国作家得到这种吃的光荣?再举苏东坡的例子,充分显示作者旁征博引的功力。

同样的道理,用在文学写作上,大概也可通用。假如作家都像林妹妹那样,这也不吃,那也不吃,最后,提起笔来,除了自己的身体,还有什么好写和可写的呢?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时下“身体文学”不断产生的原因?其实,作家也应该有一副能吃会吃的好牙齿,广泛吸收营养,才能写出好文字的。篇末点明主旨。作者虚晃一枪,谈牙齿好才能“吃嘛嘛香”,其实是强调作者也要有“好牙齿”才能能吃会吃,写出好文字。看似绕了个大圈子,道理反而讲透了,也更容易理解接受。福楼拜如此说

出错,是每个作家所不能免的。言简意赅,指出作家人人都会犯错。

一般作家出错,自是不在话下,大作家出错的可能性要少些。但不等于绝对不会出错。于是,被人挑错,也是许多作家总会碰上的事情。

挑错,是件好事。清俞樾《春在堂随笔》里,有一句,说的是真话:“著书之家,千虑一失,往往有之。”何况,能做到下笔千虑者,又有几许,说不定连百虑还不足呢!于是,疏漏错讹,硬伤笑话,文法不通,一知半解,就成为小报上的嘲笑话题。有一句民间谚语,“常在河边站,哪能不湿鞋”,天天在弄刀弄枪的武士,难保不失手。

因此,有比自己更明白的人,给指点出来,便是一件“善莫大焉”的好事了。接着指出出错后被人挑错是件好事。

当然,每到此时,就会产生出好像在公共汽车上,被当场逮住的小偷的那一种尴尬,我就有过这样的体验。羞耻之心,人皆有之,这是肯定的,但无心的过错,和一定要把手伸到别人口袋里窃取财物者,究竟不同。我以为,挑错者也好,旁观者也好,似乎用不着悻悻然,用不着幸灾乐祸,更用不着大张挞伐。一个写了一百万字,或数百万字的作家,要比写了十万字,或数十万字的作家,出错的机率要大十倍,在逻辑上是可以这样推断的。倘若是一个根本不写什么作品,或压根儿就写不出什么作品的作家,他出错的机率等于零,从理论上讲,也是应该如此的。如果因为写得少而错少,就一定比写得多而错多,要高明,那就有欠公平了。从出错者心理的角度分析挑错者该有的态度和做法。

我就有幸领教过,那些自以为东方不败,拥有永远的说嘴权利,而哇啦哇啦,口吐白沫的先生们。现身说法,指出有些挑错者偏偏愿意大张挞伐。

善意的挑错,自是应该虚心接受。宋代魏庆之在《诗人玉屑》里举过一则例子:“郑谷在袁州,齐已携诗诣之。有《早梅》诗云:‘前村深雪里,昨夜数枝开。’谷曰:‘数枝,未早也。不若一枝。’齐已不觉下拜。自是士林以谷为‘一字师’。”但也有如鲁迅先生在《从“别字”说开去》的文章中指出的那种并不十分善意的挑错者。他说:“在考卷里发见几个错字,‘大可不必’飘飘然生优越之感,好像得了什么宝贝一样。”郑谷改《早梅》诗的典故和鲁迅的文章,一正一反,鲜明突出什么是善意的挑错,什么是不善意的挑错。

当然,对被挑错的人而言,善意也罢,非善意也罢,知错改错,然后再不犯同类错误是第一位的。不过,像晋末那位野心家桓玄,着意追求“飘飘然”的“优越之感”,就令人不敢恭维了。史书称他:“玄性苛细,好自矜伐。主者奏事,或片辞之谬,必加纠摘,以示聪明。”大概这类挑别人小毛病而自炫,还要大做文章的人,我想是不会绝种的。再用桓玄“必加纠摘,以示聪明”的例子,强调以挑错自炫是一种病。

后来,人们渐渐地变得圆通起来,作家也不例外,碰上这类事情,除少数按捺不住,急赤白赖地跳起来,气急败坏地要讨个说法,或形之于文,或诉之于法,必定要较量出个长长短短者;或从商业角度出发,为了几文版税,高企印数,故意伸出脑袋,作小丑状,招骂讨骂,骂得越多,书卖得越好,荷包也跟着越鼓者外,我发现,如今的大多数作家,通常持低调的态度:挑对了的,脸红一下,尴尬一阵,以后尽心就是;挑得不对的,眉头一皱,脑袋一晃,基本不作回应;挑得还有可商榷之处的,撇嘴一笑,付之一嗤,也就不当一回事地拉倒作罢。挑错者碰上这类作家,无论是存心出其洋相者,还是好心帮助其改正错误者,都会落一个乘兴而来,扫兴而去的结果。

这样倒也清净,省得小报记者忙得脚打后脑勺。因为有不善意的挑错,就有了作家所谓的“圆通”,即不予理睬。出错者和挑错者之间,以及小报记者清净是清净了,只是这是否算是好事呢?

其实,作家的出错,也不能一概而论。宋叶梦得《石林燕语》载:“苏子瞻自在场屋,笔力豪骋,不能屈折。于作赋省试时,欧阳文忠公锐意欲革文弊,初未之识。梅圣俞作考官,得其《刑赏忠厚之至论》,以为似《孟子》。然中引‘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事,不见所据,亟以示文忠。大喜,往取其赋,则已为他考官所落矣,即擢第二。及放榜,圣俞终以前所引为疑,遂以问之,子瞻徐曰:‘想当然耳,何必要有出处?’圣俞大骇。然人已无不服其雄俊。”对这有意的错,宋赵令畤《侯鲭录》里也讲到了:“东坡先生召试‘直言极谏科’时,答《刑赏忠厚之至论》,有云:‘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诸主文皆不知其出处。及入谢日,引过,谐两制模次,欧公问其出处,东坡笑曰:‘想当然尔!’诸公大笑。”

这两则笔记,大同小异,但所以一齐抄录出来,因为我很在意后则中“诸公大笑”四个字。这是一个很动情的场面,那些应该说是苏东坡的前辈,北宋文坛璀璨群星中,最闪光的几位,能够如此豁达大度,对待这一信笔由之的过失,大家在温和的笑声中,掀过这一页。让人看到这里,真有如沐春风的温煦之感。苏东坡故意出错,而欧阳公们“笑”对错误,成就一段文坛佳话,彼此相得益彰,更见风采。

中国的文人,是很容易刻薄,而不大容易习惯宽容的。还以苏东坡为例,宋朱熹在《朱子语类》里,就很无聊地挑过他的错,而且连欧阳修也捎带上了。“人老气衰,文亦衰。欧阳公作古文,力变旧习。老来照管不到,为某诗序,又四六对偶,依旧五代人文习。东坡晚年,文虽健,不衰,然亦疏鲁。如《南安军学记》,海外归作,而有‘弟子扬觯,序点者三’之语。‘序点’是人姓名,其疏如此。”

大师们的这点笔下瑕疵,值得如此郑重其事嘛?也许欧阳修老来兴起,偏要四六骈文一番,又如何?为什么非要把自己绑在一棵树上吊死?即使过去提倡过,现在反其道而行之,文无定法,又有何不可?

而且苏东坡一生写了那么多文字,用显微镜找出来的这点疏失,能影响他整体的成就吗?朱熹在他的理学范畴里,或许是位大师,但在文学领域里,他就未必是大师了。在文学史上有过这样的阶段,往往大师缺席的时候,一些次大师便走向台前;而次大师的身上,那种胎里带的中国文人的刻薄,不宽容,就不免要显现出来。朱熹虽是理学大家,但在挑错欧阳修和苏轼的事件上,难免显出文人的苛刻和刻薄。

记得苏东坡刚在开封都城崭露头角的时候,欧阳修给梅圣俞写信:“取读轼书,不觉汗出,快哉快哉!老夫当避路,放他一头地也。”他罔顾这个后生那有意或无意的错失,根本不去过问,一笑了之,而是一心一意想给他营造出一个适宜成长的环境,这也许就是大师对大师的惺惺相惜了。相比欧阳修之于苏轼,朱熹难免小家子气了,显出不光彩的一面,而欧阳修的胸襟与境界就更让人钦佩了。

凑巧,最近恰逢巴尔扎克诞辰200周年,我读了安·莫洛亚《巴尔扎克传》,在这本书中,他引用了《居斯塔夫·福楼拜通信集》第3卷第31—32页的一段话,很有意思。福楼拜说,大师们“根本无须讲究文笔,他们这些了不起的人不在乎有语病,正因为有这些语病才更说明他们了不起。而我们这些小人物只有拿出十全十美的作品才能站住脚……在此我不揣冒昧提出一个我在任何场合都不敢说出口的见解,即大作家往往文笔不佳,这对他们再好也没有了。不应该从他们那里去找形式美,而应该到二流作家(如奥拉斯、拉布吕耶尔)那里去找。”

我不知别人对福楼拜这个“不敢说出口的见解”作如何想?不过,若是太中规中矩了,像教科书般一字一板地写作,努力不出一点错地兢兢业业,如履薄冰,我担心,那文学的鲜活生命力,会不会在思虑和担心中,受到一些影响?

要想不出错,最佳之计,就是搁笔;而若想写下去,就不要怕出错。至此,福楼拜(1821—1880,19世纪法国继司汤达、巴尔扎克之后又一位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才姗姗出场,吊足了读者的胃口。借福楼拜的话语,作者强调了挑错不是目的,批评不是扼杀。理性的挑错有助于作家保持鲜活的写作力,有助于文学的发展。对于写作者来说,只要写作就会出错,但应该有直面出错的勇气。而对于批评者来说,挑错该是建设性的。这样两者的结合,才有助于文学写作不断向前。汤显祖和莎士比亚

东西方这两位戏剧大师,实际上是毫不搭界的,但他们却难得巧合地同在公元1616年逝世。莎士比亚死在这一年的4月23日(公历),活了52岁;汤显祖死在这一年的六月十六日(农历),活了66岁。因着1616年,两位东西戏剧大师联系在了一起。有趣的是,我们经常称汤显祖为“东方莎士比亚”,不知英国人是否称莎士比亚“西方汤显祖”呢?从这个称呼上来说,汤显祖确乎没有莎士比亚的世界性声誉,也许这就是作者探讨其中原因的出发点吧。

公元1616年为明朝的万历四十四年,那时候的中国人,小日子过得相当滋润,虽然大环境不怎么样。《明史》称,“明之亡,实亡于神宗”。朱氏王朝从此一直走下坡路,到崇祯吊死煤山而灭亡。但普通百姓只管小日子,不管大环境,有一口饭吃,有一张床睡,不兵荒马乱,不妻离子散,就谢天谢地了。因此,17世纪的中国,从上到下自我闭关,自我禁足,自然也就处于一种自我陶醉的状态下。第一,不可能知道世界之大;第二,也不想知道这世界在发生什么变化。因此,当然不知道有个英伦三岛,有个莎士比亚。

汤显祖若是了解他的这位外国同道,如何为英镑奋斗而其乐融融,也许会选择另外一种生活方式,不活得那么累,也不会活得那么苦,那么穷了。作者褒“莎”贬“汤”的出发点竟然是为“英镑”奋斗,犀利!我们往往谈钱色变,其实写作为自己谋福祉天经地义。当然,作者还会带我们分析更深层的原因。

莎士比亚所以比汤显祖幸运,因为他不是书香门第出身,不存在光宗耀祖的想法,这一点实在太重要了。这个手套匠的儿子,离开家乡斯特拉特福,来到伦敦谋生的时候,心态比较从容,要求也不太高。第一,没有功名的负担,第二,没有当官的念头,第三,更没有汤显祖那忧国忧民的情怀,第四,尤其没有汤显祖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远大理想。莎士比亚只是想挣钱,恰巧17世纪初的伦敦,赶上了资本主义的上升期,已经是贸易发达、商业繁荣的大城市、泰晤士河口停泊着来自世界各地的商船,经济的富足,催动了娱乐文化事业的发展。开始在剧团搭布景,跑龙套的他,一个偶然的机会,人们发现他的编剧才能,胜过了他的演技。遂让他以鹅毛笔为生,源源不断供给剧团以剧本。他也从此财源滚滚地成为剧团的股东,成为剧场的老板。当他再度回到斯特拉特福,已是衣锦还乡的体面乡绅,很受尊敬的地方显贵,门楣终于镶上他梦寐以求的贵族徽记。他还向当地的圣三一教堂捐了一笔钱,不但活着的时候,教堂里有他的专用祈祷座席,死后还可以很有面子地埋葬在这里。先写莎士比亚的幸运。幸运在于莎士比亚不为功名,不当官,不为家国情怀,而只是为自己写作。

直到今天,莎翁故居和他的埋葬地,仍是去英国旅游者必看的景点。

汤显祖相比之下,就有点惭愧了。我们知道他是江西临川人,但那里已经找不到什么可供凭吊的大师遗迹了,或许曾经有过一些,也早湮没无闻。他这一辈子,按《明史》的说法,只有四个字,“蹭蹬穷老”,虽然有点刻薄,但也是这位从未发达起来的文人的真实写照。从他朋友的记载中,说他处于竹篱园蔬,鸡莳豚栅之中,看来也是穷困潦倒的一种诗意写法。总之,他一生之不得意,第一,在于他自视甚高,“张居正欲其子及第,罗海内名士以张之。显祖谢弗往”,开罪了张居正,很晚才得以成进士。第二,在于他相当自负,在太常寺任礼部主事,上书万历,痛斥“陛下御天下二十年,前十年之政,张居正刚而多欲,以群私人,嚣然坏之;后十年之政,时行柔而多欲,靡然坏之,此圣政可惜也”。将皇帝与他的两任首辅,都给否了。万历不是唐太宗,哪吃得消臣下如此针砭,当然气得跳起来。第三,还在于他不甘落寞,“帝怒,谪徐闻典吏,稍迁遂昌知县”。做了几年小县官,总是想回到京师,以图发展,谁知“二十六年上计京师,投劾归。又明年大计,主者议黜之,竟夺官”,从此“家居二十年”。(《明史》)再写汤显祖的惭愧。与莎士比亚致力于写戏剧不一样,汤显祖的正业在于修齐治平的士人情怀。然而时代、机遇、性格等反而造就了他一生的不得志。戏剧反而成为他派遣郁闷的消遣方式了。

这位大师在他弃官遂昌的那年秋天,完成了他的杰作《牡丹亭》,惊人之笔,名震天下,就在夺官受黜的那年秋天,他的《邯郸记》脱稿,几年间,他的戏剧成就,达到了巅峰。以他《牡丹亭》问世,那盛况空前的演出,达到了“京华满城说《惊梦》”的痴狂程度,当不让喜剧《温莎的风流娘儿们》,在少女巷的寰球剧场演出的成功。伦敦的观众记得,那个被捉弄的颟顸情人福斯托夫,出现在灯光下,整个舞台都被掌声震得晃动起来。而汤显祖《牡丹亭》剧中的杜丽娘,魂兮归来,风情万种地唱起“良辰美景奈何天”时,京都的观众也记得,有多少有情人为之垂泪,又有多少钟情女为之肠断。这两位戏剧大师们笔下的艺术魅力,可谓不相伯仲。其实,当其时也,汤显祖绝对应该与莎士比亚一样,接着写他的戏剧,方是正道。可是,他在笔端找到了自己的文学生命的新区,却不知珍惜,因为他志不在此,日思夜想,指望着朝廷有朝一日,能重新起用他,竟放弃了这个最能表现自己艺术天才的福地。这就是中国文人的致命伤了,“学而优则仕”的“仕”,是害了他一生的梦。读音mān hān,意为不明事理或漫不经心,即糊涂且马虎。

外国文人不存在这一说。当官,或者为“仕”,对莎士比亚而言,从来不是天经地义的、必须如此的人生追求。他从到伦敦打工那天起,直到退休回乡,活了半百年纪,连个小组长也没当过。唯一的一次接近最高权力的机会,就是詹姆士一世加冕典礼时,曾经穿上镶金边的侍从服装,戴上熊皮帽子,在他的王宫里,站过一夜岗而已。因为他所在的剧团,已为国王所有,他不得不尽责当一回哨兵。可他并不因此对伊丽莎白女王,对詹姆士一世,存有什么赏个官职,赐个爵位,捞个差使,混个级别的额外想法,更不会为乌纱帽,八抬轿,肃静回避,鸣锣开道的官场生涯,魂牵梦萦到茶饭不思的程度。而汤显祖,直到逝世前不久的一首《贫老叹》:“一寿二曰富,常疑斯言否。末路始知难,速贫宁速朽。”看来也未能达到完全彻底的清醒。

所以,汤显祖活了66岁,只有5部戏剧,除《牡丹亭》外,尚有《邯郸记》《南柯记》《紫箫记》和《紫钗记》。莎士比亚活了52岁,比他少活14年,一生却写出了37部戏剧,而且正如他的同时代人本·琼森所预言,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是属于所有的世纪”那样,产生了全球范围的巨大影响。虽然这种联袂西行的偶然,也许并无深意,但引发我们中国人思索的,为什么在舞台这个特殊空间的创造性上,汤的完美,汤的才分,并不弱于与他同时代的西方同行,却不拥有与之相称的世界性的广泛声誉呢?

这就是东西方社会的文化差异,和中国文人传统价值观所造成的恶果了。将汤显祖和莎士比亚对比,深层挖掘内在原因。中国传统文人的价值观在于兼济天下,汤显祖显然不能除外。所以他的精力放在入仕上面,空耗自己戏剧写作的才华。莎士比亚生活的英国社会更具多元选择,写戏剧谋生,当一个戏剧家也无限风光。

对活在封建社会中的中国文人而言,第一,“学而优则仕”的终生憧憬,第二,科举制度的极度诱惑,第三,官本位架构下的毕生追求,是压在头顶上的三座大山。然而奇怪的是,几乎所有的中国文人,很少有觉悟者能够想得开,能够豁出去,能够主动跳出这种压迫和摧残。差不多所有的“士”,都这样一条道走到黑,要挤进权力的盛宴中分一杯羹。尽管,时到今日,八股科举,已成过去,学优则仕,也非必然,但官本位的社会风气,仍旧使得一些当代文人削尖脑袋,丑态毕露,跑断脚筋,洋相出足,功夫全用在诗外。这你也就能理解,为什么中国只能有汤显祖,而不能有莎士比亚了。指出官本位思想在当今社会,当今文人心中还严重存在,值得警惕。

有人统计过,汤显祖一生,从14岁补县诸生,到21岁中举,34岁中进士,科举应试几乎花费20年,从南京任太常寺博士,到遂昌县任知县,数年后弃官归里,官场生活15年。而且,在汤显祖心目中,戏剧,末技也,只是继诗、词、古文之后的消闲活动罢了。莎士比亚就截然不同了,他写剧本,是谋生之饭碗,呕心沥血,全力以赴;是捞钱之正道,专心致志,绝无他想。因此,他获得成功,也是很自然的事情了。本文写作角度实在巧妙。单看题目,往往给人比较两位戏剧大师成就予以颂赞的意图。然而,作者行文完全另辟蹊径。在莎士比亚的映衬下,汤显祖竟然成为负面典型,作者以他为例子,分析了中国传统思想中的“学而优则仕”“官本位”的思想,指出其弊端,提醒今天的文人,学习莎士比亚,专心致志写作更能够成功。李商隐:锦瑟无端五十弦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李商隐的这首《锦瑟》,是中国诗歌史上最美丽、最引人入胜的谜。两个最字点出《锦瑟》一诗的特点,一定程度上也是李商隐在诗歌史上的特点。

这首约作于公元858年的绝唱,虽只八句,恰是诗人“坎壈终身”(《旧唐书·李商隐传》)的命运写照。言为心声,诗歌和诗人的命运联系在一起。

他没有料到,在写作这首诗的时候,死神已经在门外恭候着了。

那年,他47岁,被罢盐铁推官。其实丢掉这芝麻绿豆大的官(约相当于如今县政府里手工业局的局长),应该不至于当一回事的。可他,曾经做过侍御史,至少是局级干部,曾经补过太常博士,说不定享受副部级待遇,最后,职位剥夺,俸禄取消,成了无所傍倚的平头百姓,对诗人来说,实在够郁闷的。回到河南的荥阳老家不久,心劳成疾,凄苦辞世,中国文人的命,也真是脆弱啊!李商隐“坎壈终身”的具体情况,仕途不顺,早死。

47岁身亡,死得也太早了些,《全唐诗》中,我们还能看到崔珏的《哭李商隐》:“虚负凌云万丈才,一生襟抱未曾开”,为他抱屈。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按照托尔斯泰“情场得意,赌场失意;赌场得意,情场失意”的事无双赢定律,文人太得意了,通常就写不出什么好东西的。相反,所谓“穷而后工”,所谓“文章憎命达”,对诗人作家而言,倒是想写出好东西的一条绝对真理。古人且不去说他了,就我认识的知道的听说的那些同行,一旦屁股冒烟,有了座驾,文思也就跟着肠梗阻,连想放个响屁,也是难上加难的。国家不幸诗家幸,自司马迁说作品大多是“圣贤发愤所为作”,似乎优秀的作家作品必然跟命运的坎坷联系在一起。当然,作者也不忘幽一默,揶揄一下当今文坛。

因此,休看李商隐活得痛苦,死得惨怛,但是,文学史记住了他,读者记住了他。那些当时将他踩在脚下的衮衮诸公,神气活现过的,不可一世过的,侯门深似海,把我们这位诗人晾在大门外干着过的,如今再也无人提起,可李商隐和他的诗,却永远鲜活地存在着,这或许就是历史的公平。这样的例子太多了。西方有梵高,生前无人问津,死后声名显赫。中国有蒲松龄,一辈子仕途寂寂无名,死后借着一部《聊斋志异》驰名文坛。

说起来,很失敬,我对这位大诗人,是在我成为人所共辱的贱民以后,才熟悉起来的。以前读玉溪生的诗,觉得离我很远。直到1958年的春天,戴上右派帽子,手里捏着户口粮食关系,被逐出北京,发配到新线铁路工地,才有可能重读大师。

怎么也想不到,第一个落脚的地点,适在河南省的博爱县。而据当地文史资料,这里正是诗人的原籍故里。当作者和诗人的生平遭际撞个满怀时,感同身受,印象深刻。

这种鬼使神差的安排,一下子拉近了我与大师的距离,想不出来究竟是偶然呢,还是必然。也许古往今来,为文人者,倒霉的多,不倒霉的少,“同是天涯沦落人”,抬头不见低头见,总有机会碰上的。尽管那时,对其知之甚少,统共也背不出他的十首诗,但我却知道他是个“坎壈终身”的人,因此,落魄的我,能有幸视他为同类,不禁感到鼓舞。尤其,一想到巨人尚且被侏儒踩在脚下,身为右派的我被人蹂躏,也就差可自安了。诗人的经历甚至成为落难中作者心灵的安慰剂。

博爱原属沁阳,从这个县名,大致可知民国年间,才设县另治的。《旧唐书》和《新唐书》均称:“李商隐,字义山,怀州河内人。”怀州,即怀庆府,现为沁阳市。那年春天,我从北京坐火车到新乡,再转车焦作,然后又到博爱县的九府坟,编入刚招募来的当地民工队伍,沿着丹河,步步攀高,翻山越岭,往太行山深处的新线工地走去。

丹河逶迤出山处的平川地带,人烟稠密,物产富饶,自流灌溉,水肥地美,是著名的怀山药、怀生地的重要产地。而顺着河谷,蜿蜒而进,只有大白天里公然出没的狼,只有夜里令人心悸的寒号鸟,只有一出门就撞鼻子的大山,只有超负荷的强体力劳动的新线工地,惟见山高坡陡,地寡人稀,荒芜贫瘠,一片凄凉,真是心寒透顶。也许春风得意的人,读不大进去李商隐。那几年里,随身携带的清人沈德潜的《唐诗别裁》,其中选他的40首诗,曾是我得以寄托的精神绿洲。

山里的春天来得晚,山里的太阳也得十点钟以后才露面。在这深山老林里,那些一无去处,二无消遣的民工们,劳动之余,也只有抽旱烟,喝闷酒,兴致上来,扯开嗓子,哼几句梆子腔消磨时间。久而久之,朝夕相处,耳濡目染,我也渐渐地听惯了乡民们所唱的,略不同于正宗豫剧的“怀梆”。

那时没有样板戏,因而唱过野台班的老于此道的李商隐乡党,工余之暇,断不了串上几出,作为消遣。若不去考究说雅不雅,说俗不俗的半吊子唱词,只是倾听,欣赏、品味其声调,这些业余演员,唱到投入时,来劲时,也是蛮能煽情的。怀梆苦戏较多,如泣如诉的悲哀,呜咽缠绵的伤心,一唱三叠的感叹,愁肠百结的情思,那苍凉、委婉、幽怨、深沉的唱腔,着实令我为之回肠荡气,胸臆共鸣。而且,最奇怪的,总能使我想起李商隐,想起他那首谜一般的《锦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我不也同样如此么?那种失去了全部的追悔,那种流金岁月一去不复返的怀念,那种像蹀躞而行的负重牲口,不知道前途,不知道目的地的命运……夜深人静,万籁俱寂,对着昏灯,守着寂寥,在古老的怀梆旋律里,真是忍不住为之潸然泪下。

戴上右派帽子的我,不是罪人,胜似罪人,这等无刑之刑的日子,相当难熬。但比起公元九世纪的唐朝晚期,被卷进朝廷党争漩涡之中的李商隐,我觉得他的际遇,可能要更糟糕些。因为,我是碧落黄泉,彻底完蛋,也就破罐破摔,听天由命了。而他,至少保持着罐子的表面完整,不得不勉为其难地做人。可是,在中国,在文人的群体中,谁块头最大,谁分量最重,绝对是那些妒火中烧的臭狗屎文人集中攻击的目标,李商隐为晚唐的首席诗人,岂能轻饶了他?殷鉴不远,记忆犹新,我们都曾亲眼目睹“文革”期间,那些文学大师们,怎么被文学小人团团围住,咬得遍体鳞伤的。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兼之过去文人相轻,李商隐有此遭际似乎也是必然了。

然而,他还不仅仅这点麻烦,问题还在于他在当时的朋党之争中,是个两面不讨好的、被唾弃、被鄙视、被排斥、被打击的可怜角色。在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一书中,对李商隐的尴尬处境,有着深中肯綮的论述:“至于李商隐之出自新兴阶级,本应始终属于牛党,方合当时社会阶级之道德,乃忽结婚李党之王氏,以图仕进。不仅牛党目以为放利背恩,恐李党亦鄙其轻薄无操。斯义山所以虽秉负绝代之才,复经出入李牛之党,而终于锦瑟年华惘然梦觉者欤?此五十载词人之凄凉身世固极可哀伤,而数百年社会之压迫气流万为可畏者也。”陈寅恪(1890—1969),字鹤寿,江西修水人,近代著名历史学家,国学大师。著有《金明馆丛稿》、《柳如是别传》等。征引陈寅恪先生的论述,指出李的悲剧还不仅自身才华惹来的嫉妒,更在于裹挟在党争这一无法摆脱的社会顽疾之中,这是更为复杂的政治环境因素。

牛,即牛僧孺,主角其实为李宗闵,史称牛党。李,即李德裕,史称李党。前者代表新贵阶层,属于浮薄潮流一派,后者维护旧族利益,门阀色彩较浓。两派交锋的实质,说起来振振有辞,似乎是思想意识形态之争,其实,纯系扯淡,归根结底,仍是权力分配之争,获益多寡之争。

这几位狗咬狗一嘴毛的晚唐朋党主角,都曾是不大不小的文人,都曾是不香不臭的诗人。在《全唐诗》中,至今保存着他们在朝时酬应唱和,在野时失意牢骚的诗篇。中国旧时文人,说句不当的话,其实是顶没起子的。第一,无一不是削尖脑袋想当官;第二,无一不是拉帮结伙搞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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