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新话——《前线》杂文集(1995-2015年)(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8-29 00: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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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前线杂志社编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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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新话——《前线》杂文集(1995-2015年)

燕山新话——《前线》杂文集(1995-2015年)试读:

前言

党刊开辟杂文专栏,是党的宣传文化工作的一个创举。

1961年,中共北京市委机关刊物《前线》杂志在总编辑邓拓先生的带领下,为了丰富刊物内容、活跃气氛、提高办刊质量,开辟了“三家村札记”杂文专栏。每期刊发的杂文短小精悍,内容深入浅出,富于思想性和启迪性,作者中不乏大专家、大学者,文中多以读书治学、做事做人等方面的历史知识而针砭时弊,深受读者欢迎。“三家村札记”栏目成为全国知名的文化品牌,在停刊多年后,1979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了杂文集《三家村札记》。

1995年,《前线》杂志得以恢复刊名。为配合新时期党的宣传文化工作,前线人秉承前辈的文化传统,创办了“燕山新话”杂文栏目。一批既理论联系实际又讲求文化品位的文章得到读者的喜爱,多次在业界获奖。多年来,由于《前线》的杂文始终坚持站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前沿,始终坚持以文化人的形式和风格去创作,已成为党的宣传阵地上的重要文化遗产。

2015年,适逢《前线》杂志恢复刊名20周年。前线杂志社从1995年至2015年刊发的数百篇杂文中精选了100篇,以《燕山新话——<前线>杂文集(1995—2015年)》为名,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结集出版,以飨广大读者,以进一步彰显党刊的亲和力和感染力。作为文化传承,也可为学习研究杂文、端正文风提供借鉴。

在此,感谢所有在这片园地上付出智慧和辛劳的人!编者2015年12月

“抬轿子”与“坐轿子”

孙波

谄媚,给人“抬轿子”,是一种毁人误事的劣迹。谄媚者胸有城府,嘴含蜜糖,脑存奸诈,手玩权术,对能够使自己占上风、登高位的人,他们可以把人家的疮疤说得比美人痣还要漂亮;把人家身上的红肿之处说得艳若桃花,待到溃烂之时,又说得美如乳酪。谄媚者是以十足的虚伪掩盖其邪恶心术的。人的虚伪或真诚虽然藏在内心,但却会在形迹上有所表露。人们只要留心考察鉴别,给人“抬轿子”的谄媚者不管伪装得多么巧妙,也终会把他们识破。令人遗憾的是,古今中外多有正直之士被贬、谄媚之辈受宠的不平之事。也常有人因乐于受媚而被人所毁,甚或贻误国事。

清朝独逸窝退士写的《笑笑录》里记载说:明英宗朱祁镇正统年间,王振掌权执政。郎中王佑靠着逢迎献媚、无耻吹捧被破格提升为工部侍郎,掌握着各项重大工程。王佑美貌无须,善于观察颜色。一天,王振问他:“王侍郎你为什么不长胡子呀?”王佑急忙回答说:“老爷你都没有,我这当儿子的哪儿敢有啊?”像王佑这样有势即是爷的谄媚者,人们能不厌恶吗?可是王振却非常喜欢他,很愿意让他为自己“抬轿子”。

与王佑相比较,那些淡泊于俗欲、为人明白通达、力避逢迎谄媚之士,则往往惨遭贬谪。据《南齐书·王僧虔列传》记载:王僧虔调任会稽太守,俸禄等级为中二千石,所任将军如故。受皇帝宠爱的中书舍人阮佃夫家在会稽,请假回视。门客劝告僧虔,宜用隆重的礼节迎接他。僧虔说:“我自有立身之道,岂能曲意此辈?他如果因此加害我,我就拂袖而去。”佃夫因受触犯,就向宋明帝进谗言,结果僧虔被免官。

王佑虽靠逢迎谄媚,满足了私欲,官居高位,但他毕竟是人们唾弃的历史垃圾。而王僧虔则不同,他虽然丢了官职,但就人格来说,他留下了烛照青史的光辉,经得起事实和历史的考验。

常言说,为人能有几回活,活就要活出个好人格。一个不顾人格、只逐名利的人,虽然还活着,但他已经死了。他活得没有社会意义,不是如同死了一样吗?

逢迎谄媚、“抬轿子”之风不仅鼓荡于古代,也肆虐于当今。人们不是常可见到有些人在时时、处处、事事“关心”领导吗?领导需要办的事,就是违背原则他们也筹办;对领导不利的事,他们千方百计做掩盖,甚至颠倒是非,瞒赃担责,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抬轿子”是为了“坐轿子”。有些人就是靠饰口利辞,曲事以媚人,不断为领导者“抬轿子”,捞到了好处,提升了职务。有的可能贪官变“清官”、庸才变“英才”、稻草变“黄金”。也有的因互相利用,蝇营狗苟,导致一起垮台,最终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有了食又思衣,有了衣又嫌房低,住上高楼又想美女,娶了娇妻没马骑,骑上高马想奴役,当了县官嫌位卑,到了阔佬位,又想做皇帝……”有些人之所以勤于逢迎谄媚,忙于为人“抬轿子”,也有些人喜欢别人给自己“抬轿子”,根源在于私心太重,贪婪多欲,没有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一念贪私,万劫不复。”那些对个人名利渴求不已的人若不慎乎外人毁,犹可挽;自己毁,莫可赎。他们应该记住明人朱载堉写的那首《十不足》散曲,顶住名利的诱惑,跳过私欲的陷阱,宁可清贫,不可浊富,“正清临民,廉洁行事”,为搞好自己分担的事业尽心竭力,切不可学贾雨村那般得志的小人,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把一个好的前程玩丢了。(此文略有删节)1995年第5期

聪明不可歪用

刘绍楹

聪明比愚笨好,这是一个不会引起争论的话题。然而,凡事也不可一概而论。聪明过了头,用歪了,同样不妙。人们都熟悉的《战国策》里讲的画蛇添足的故事,不就告诉人们,聪明劲儿用过了头,反会弄巧成拙吗?

至于歪用聪明害人害己,最终落了个“反被聪明误”的人,则更是不乏其例。可是,如今仍然有各式各样显示自己“聪明过人”的把戏在社会各个角落不停地上演。就说流行于市的假冒伪劣商品吧,五花八门,应有尽有,仿真手段之高超、作伪技法之精妙,完全到了可以乱真的程度。可惜的是,这些人的聪明才智没用到正道上,因而当他们自以为得意、自以为聪明之际,也往往就是他们被绳之以法之时。

把聪明往歪处用,其原因在于这些人有所图。图什么?无非是名利二字。1911年,英国律师陶逊声称,在辟尔唐地区发现猿人头盖骨碎片及半个下颌,他把这些东西送给英国著名人类史学家伍德华博士考证,二人又合作在该地区挖掘出动物化石、石器、人类犬齿化石等。于是,伍氏宣布,他们发掘出一种生活于50万年前的半猿半人生物的头盖骨,并命名为“陶逊曙人”,使这位陶律师扬名世界。可是,对此持怀疑态度的科学家也一直在做揭伪的工作,随着含氟量法、C14法等先进检测手段的出现,谜底终于揭开。原来,那些头盖骨、牙齿化石、石器骨器等,最远不过是600多年前的东西,陶律师把它们收拢来做了一番加工后又埋入地下,然后才有“发掘出土”的戏上演。读这则史料,真为陶氏惋惜。以他的聪明、精干,倘把才能全部用于干律师正业,何愁不红火?总想名扬四海,一鸣惊人,不惜拿人格做赌注弄虚作假,结果反落得个身败名裂。

禁不住金钱的诱惑,为赚昧心钱而动歪脑筋,不走正路,甚至不惜触犯法律,如那些假冒伪劣产品制造者,其冒险的胆量比陶逊之流有过之而无不及。中央电视台记者对北京市场上销售的燕窝制品做了一番调查,发现许多精美礼盒包裹着的东西,根本不含燕窝,顾客花几十元、上百元买到的,不过是用猪皮、猪肚、银耳等做成的假货。从报上还看到这样一条消息,河南宁陵县有个开电器修理部的农民,名叫张家起,应本乡电工牛某之请,苦心研制出能让电表倒转的窃电器,高价出卖并传授使用方法,后牛某在短短八个月内窃电两万余度,价值近万元。事发后,张家起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陶逊之流为求名而歪用聪明,虽不道德,但毕竟未祸害社会,累及他人。假冒伪劣产品制造者、窃电器制造者们,为求利而歪用聪明,不但给他人、社会带来了直接危害,而且触犯了法律,对他们打击、严惩,就是理所应当的了。《红楼梦》中有诗云:“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古今这样的例子很多,愿那些智力发达、理解力强的聪明人,切莫把聪明用歪了。1995年第6期

切莫因小失大

委明志

中国有句古语:“福祸无门,皆由自取。”确实,古往今来多少人本可无灾无祸,但由于贪心不足,利欲熏心,终于导致身败名裂,甚至身首异处。前些时候,原北京市副市长王宝森涉及经济案件畏罪自杀;原贵州省公安厅厅长郭政民因犯有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原湖北省副省长陈水文因非法炒股和接受钱财被撤职查办。这类形形色色的案子,就是很好的例证。这些人难道不知道不义之财烫手,甚至会焚身?其实他们很清楚,问题是在财物面前动了贪心,因而不惜以身试法,因小失大。这里,不由得使人想起唐太宗打过的比方。

贞观初年,唐太宗对侍从大臣说,人有了明珠,没有不贵重的,如果用它去弹雀,岂不可惜?何况人的性命比明珠更贵重,看到了金银钱帛,就不怕法网,立即收受,这就是不爱惜生命。明珠是身外之物,尚且不能用来弹雀,何况至贵至重的性命,能用来换取财物吗?贞观十六年,他又告诫大臣,鸟儿住在树林里,还担心不够高,又把窝筑在树梢上;鱼儿藏在河水里,它们仍不免被人捕获。现在大臣接受任命,居于高位,享受厚禄,应当竭诚尽忠,廉洁奉公,才能没有灾祸而长保富贵。那些身遭灾祸的人若为贪财求利,和这鱼鸟有什么不同呢?

唐太宗用明珠、鸟的比喻,把不可贪财害命的道理,讲得鞭辟入里,醒世警人。虽然时间已无声无息地流走了一千三百多年,但这个道理仍不乏劝诫和启示意义。

贪是一种恶欲,也是一种恶德。依了这种恶欲去干,循了这种恶德去作,就是恶行。任凭这种贪欲漫无边际地泛滥,就会无法控制,自食恶果。古人云: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今人讲: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可见,贪心招祸是一种辩证的逻辑关系,是一种因果相继的必然规律。淡泊以明志,宁静而致远。为官者,在不义之财面前千万要清醒头脑,把握自己。奉公守法,廉洁自律是对自己最起码的要求。如果贪赃枉法,必然要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须知,坚决惩治腐败是党的一贯主张。那种心存侥幸,终至利令智昏,是万万不可取的,也是绝对靠不住的。1996年第2期

狡猾的和珅

李庚辰

在电视连续剧《宰相刘罗锅》中,乾隆皇帝曾问和珅是忠臣,还是奸臣。和珅随机应变,称自己既不是什么忠臣,也不是什么奸臣,充其量只不过算个弄臣。乾隆问他什么意思,和珅答道:忠臣难免一死,奸臣难逃一死。他说自己不想死,只好当个弄臣了。乾隆又问他这弄臣怎么个当法,他答:事情要拣皇上高兴的办,说话要拣皇上高兴的说(大意)。也就是说,想着法儿让皇上高兴就是了。

和珅的回答可谓言简意赅,难得坦率。乾隆听后觉得他说的“倒是实话”,不能说无一点道理。可仔细想想,又觉得和珅所言又非全是实话,乾隆的评价也未必全有道理。

其实,既不想当忠臣,又不想当奸臣,这样的“第三条道路”在实践中很难走得通。比如,皇上不顾江淮灾民死活,要拿800万两白银修建护国寺。是忠臣,为国家社稷计,就会像宰相刘罗锅那样明确表示反对。这样皇上就会不高兴;而要让皇上高兴,和珅就只好无视灾区饿殍遍地,明知不对仍要高呼“皇上圣明”,他可以像狗一样俯伏在地跳跃逗乐,甚至可以摸准脉搏投其所好,怂恿皇上眠花宿柳狎妓嫖娼。如此这般,乾隆皇帝高兴倒是高兴了,但这有损“天威”、无益他的江山社稷是显而易见的,和珅所为只能是不折不扣的奸臣勾当。他说不当奸臣不过是个幌子,其实他正是货真价实的超级奸臣。据史载:乾隆死后嘉庆皇帝查抄和珅时,其家产多达8万万两之巨,他为相20年贪占的财产比清廷10年收入的总和还多,可见其罪不容恕。

问题在于,和珅的言行早已奸相毕露,而作为尚不算昏庸的乾隆皇帝何以居然熟视无睹,而且视之为肱股近臣而宠信不疑、言听计从?恐怕还是因为和珅能想着法儿让乾隆高兴,能够事情拣他高兴的办,说话拣他高兴的说,使他看着顺眼,听着顺耳,用着顺手,想着顺心,处处顺意。有了乾隆皇帝的这些“顺”,随之也就有了和珅的仕途大顺,路路皆顺,转眼间由一个地位卑微的抬轿夫而位极人臣。狡猾的和珅,将乾隆皇帝整个地装进了他的口袋!

不过和珅这一手也并非独家首创。“想着法儿让皇上高兴”的人历代都有。隋时有个大臣虞世基,为了让炀帝高兴,对天下大乱居然隐瞒不报,只说是“鼠窃狗盗”,要炀帝“勿以介怀”。因“言多合意,特为帝所亲爱”。然而,“世基之宠日隆,而隋政益坏”,直到隋炀帝的脑袋被人割了去。元代丞相哈麻爬上相位之前,为了让皇上高兴,竟然引来西方僧人,教顺帝房中术,甚至男女混杂,赤身露体,在皇上面前做各种下流动作,以博皇上一笑。皇上倒是高兴了,其统治则日益衰败以致临近了末日。历史已经下结论:他们想着法儿让他皇上主子高兴并不真为他的皇上,不过为了谋私逐利。这帮家伙恰是致君昏妄使其加速败国亡身的妖孽,是祸国殃民的奸臣贼子。

据此,是否可以这么说:忠奸之分,固然有多种因素,但一个重要标志是:忠者并不只是想着法儿让人高兴,而是实事求是,敢于好处说好,坏处说坏,只以对国家人民有益为准,不看权势和脸色,不以个人利害得失萦怀;奸者则反是。

狡猾的和珅是个难得的反面教员,他给人上了难得的知人论世的一课。(此文略有删节)1996年第4期

泰山不是堆的

崔金生

眼下,繁华闹市上不少店铺以“王”自尊,什么牛肉面大王、饺子大王、栗子大王、年糕王、板寸王等,一些产品也以“霸”自居,什么海霸、天霸……单是牛肉面大王在北京就数十家,这么多大王和霸主,真让“上帝”不知往哪个庙里烧香了。

有人问:这些王霸商家和“老字号”谁更值钱?这得看怎么说了。人家“老外”的商品称王,我们也称王,甚至“王中王”,有这样的雄心和勇气,自然应该支持,但若不在产品质量上下功夫,就与“吹牛大赛”无异了。事实上,报刊已经披露,不少“王”牌商品质量并不合格,老百姓很不买账。市场经济客观上不是要求产品在“名”上分高低,而是要在“质”上决胜负。称王称霸未尝不可,但重要的是要拿出真东西,而不是借助王霸之名来招财进宝。否则,“质”降下来,“名”也就“倒牌子”啦。“老字号”又如何呢?显然,广大消费者对“老字号”的敬仰和认可远远胜过各种“王”、“霸”。“老字号”在商品质量和经营作风上,下过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苦功夫,才占据了人们心目中的“王”位。“老字号”的牌子,就如同储蓄的户头,是用汗水积累其价值的,所以用不着“全聚德”、“六必居”、“王麻子”、“王致和”、“月盛斋”等“老字号”打出鸭子大王、酱菜大王、剪子大王、臭豆腐大王和酱牛肉大王的旗号。

有市场必然要竞争。谁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谁就能立于不败之地,也就会成为人们心目中的“王”、“霸”。这个常识不少人不是不懂,而是不为,总觉得投机取巧见效快。诚然,这也许可以得利于一时,却未必能立足于长久,因此,从根本上说,恐怕还是得不偿失。

泰山不是堆的,“王”和“霸”不是吹的。都称王也就没有王了。所以,不要“关上门做皇帝——自尊自重”,而应务实。当然,“老字号”也不能倚老卖老,如果放松商品的质量,同样会“倒牌子”。所以,“老字号”要树立“牌老人不老”的名牌意识,不能“摆老架子”,“守老摊子”,而要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不断增加“老字号”的含金量。1996年第7期

再议“吃请”

谨行

1989年5月,我曾在《学习与研究》上发表短文《吃请琐议》,主张在采取行政手段,狠刹吃喝风的同时,对饮食方式、习惯做点引导、改革。当然,首先要在观念上转变。从那时到现在,六七年过去了,据说吃喝风有所收敛,但用公款大吃大喝者,依然大有人在。故而“再议”。

吃喝风之成为顽症,有它深刻的原因。且不说,各种报刊在宣传各种文化的同时,也在津津乐道于中华民族的瑰宝——饮食文化。既是瑰宝,自当发扬,更当光大,不仅继承,且要丰富和发展。如此,讲吃讲喝,似在情理之中;也不说,近些年来,假开放搞活、招商引资之名,大办这节、那节。细究各“节”,不管有多少不同的形式和内容,几乎毫无例外地都有一项内容:吃。有的甚至堂而皇之地索性叫“××吃节”、“××喝节”。而这些“吃”、“喝”绝少有掏自家腰包的。如此一面大力“倡导”大吃大喝,一面又要严令“禁止”,实在太难了。所以,只能是屡禁不止;再往深里究,中华民族还有一个优良传统——热情、好客。孔老夫子的一句“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使得热情好客成了一种美德。这种传统美德的具体形式,首要是让“客”吃好、喝好,且吃喝好坏,成了衡量“请”者富有程度的标志、“吃”者身份高低的尺度。中国人爱面子。“自奉必须俭约,宴客切勿流连”,成为人们处世的格言。这就是说,宁肯自家苦点,也不能薄待了客人。尽管未免有点打肿脸充胖子之嫌,但它确是中国人追求的一种境界。否则,让人说“小气”、“寒酸”,脸上该多么无光。看来,刹吃喝风,也还真得解决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同时也要引导。前些时到一个富裕的村做调查。餐桌上自然也对我“好客”了一番。但不知怎的,吃着“好客”的菜肴,总觉得不是滋味。而我又拉不下面皮,不像有的同志,拂袖而去,来个“罢宴”。思考再三,便学孟老夫子来个“引而不发,跃如也”。我先是夸主人的菜做得“好”;于是主人得意溢于言表,说有个一级厨师掌勺云云。我又说,仔细品味,说不清这“一级厨师”在什么地方还欠点火候;主人承认确有“不足”。我借机做起了文章:论大鱼大肉、山珍海味,一般做不过北京饭店的“四大菜系”,那里才是正宗。主人也自愧“弗如”。

既如此,何不扬长避短,做我们自己的“菜系”呢?

同城里比,村里吃的特色在哪?曰“土”:土特产品,土生土长,地地道道,哪个大饭店也比不了。曰“鲜”:自家地里种,现摘现吃,鲜嫩清脆,哪个大饭店也没有这个优势。曰“素”:都说吃素有益,城里人到乡村吃点粗茶淡饭,调剂调剂,也是非常难得。曰“野”:槐树的花,榆树的叶,柳树的芽,再加上田里的野菜,据说还有抗癌防癌功效。至于乡里的豆腐、农家的鸡,不更是席上珍吗?这些不少在城里稀罕,但农村则随处可觅。哪家大饭店敢与竞争?

于是新的“菜系”形成了:“土鲜素野”。黄瓜整根啃,萝卜蘸酱吃,家鸡白水煮,野菜连根嚼。再伴之以烤白薯、煮玉米、肉末炸酱面,外加玉米渣粥等主食,用北京话说真“没治了”。如此,客人吃得舒心,主人同样表现出热情、好客,也乐得开心。干吗放着自己得天独厚的优势不利用,却硬要以自己的短处去同人家比,舍本而逐末呢?对那些用公款吃喝者来说,应知食素者长寿,不闻谚云:“鱼生火,肉生痰,豆腐白菜保平安。”干吗用公款吃喝,吃得满嘴流油,吃坏了党风喝坏了胃,既“海吃”于前,又“减肥”于后,何苦自己跟自己过不去?1996年第12期

不要“吃祖宗饭,造子孙孽”

隋喜文

近年来,可能是由于受港台文艺作品的影响,一些以写著名历史人物和事件为借口,实际上是恣意歪曲历史的影视作品大量出笼,编造离奇怪诞,似真似幻的故事,把历史糟蹋、蹂躏得不成样子。像写乾隆皇帝的电视连续剧,乾隆成了穿着清代服饰,说着现代语言,打情骂俏、打架斗殴的小痞子;像《西楚霸王》,把刘邦、项羽之间开展的争夺全国政权的斗争,歪曲成刘邦怕项羽抢自己老婆而展开的“情场厮杀”;像《秦颂》中,义士高渐离为了报复秦始皇,去强奸他的栎阳公主,结果竟产生了奇迹,长年瘫痪的公主被强奸后,欣喜欲狂,能飞快行走;连源于《左传》的孟姜女哭倒长城故事,也被篡改成孟姜女之夫范杞梁,被公主第三者插了足,苦役和怨声被情场斗争所代替。一些不懂历史,甚至一行史书也不读的编导,仅“凭感觉”,胡诌八扯出一些作品,居然能获得高票房收入,甚至拿到国外获大奖。难怪有的大学教授发誓不看历史题材影视,原因是受不了那种“没文化的折磨”。

历史小说、历史题材的影视作品,一般应在真实的历史人物和事件的基础上,进行恰当的艺术加工、提炼和概括,再现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风貌和历史发展的趋势,使读者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历史并得到某种启示。因此,它所描写的主要人物和事件应有历史根据,不能违背基本的历史的真实,更不能杜撰历史。比如,根据《三国志》写成的《三国演义》,被公认为“七真三假”的历史小说;即便是“三假”的虚构部分,也不是胡编的,乃是当时可能发生的。比如“空城计”,据史书,并非诸葛亮的事迹,但是在三国时期确曾发生过。这种虚构是合情合理的。又比如,姚雪垠的《李自成》,其主要人物李自成、张献忠等不但真有其人,其主要事件如李岩起义等也是实有其事。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江泽民同志最近强调指出,要“认真读一点历史”,“首先要了解中国的历史”。学习和掌握历史知识,对于吸收和借鉴历史经验教训,继承优秀传统文化,认识和把握社会发展客观规律与趋势,对于树立爱国主义思想,有着重大作用。英国思想家培根早就说过:“读史使人明智。”特别是在我们这么一个文盲、半文盲占较大比例的国度,有相当多的青少年的历史知识非常贫乏,他们往往是通过读历史小说和历史题材的影视作品获取历史知识。如果我们的文艺作品大量以“九分无用、一分被歪曲”的东西提供给广大青少年,那无异于在亿万头脑中制造文化沙漠,害莫大焉。如今人们惊呼酸雨、臭氧层破坏、全球变暖、荒漠化扩大、淡水资源耗竭等环境问题,重视可持续发展问题;那么,炮制假冒伪劣的历史题材作品,则是文化知识领域的环境污染,如果不治理,就谈不上可持续发展。清末著名思想家龚自珍说过,“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他把忘掉民族历史与亡国联在一起,不啻给今天胡诌历史的人敲了警钟。

文艺创作,影视编导有权自由想象,但是对重要历史人物和事件如何写,则应当有个尊重历史真实、正确认识历史的态度。某些人以“游戏人生”态度衍生出的“写作便是我的游戏方式”宣言,切不可用来编排历史。笔者强烈呼吁,对历史题材作品要有所规范,对重要历史人物和事件如何去写,应当立个制度,比如规定必须有2名文科教授担当顾问,签名认可;要像保护国货名牌精品一样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影视等文艺作品欲虚构过去也可以,但不要安到秦始皇、唐太宗、乾隆的名下,就说“从前有个皇帝,有个宰相、将军”好了,假就假在明处。切莫再干那种“吃祖宗饭,造子孙孽”的事了。1997年第1期

执法关键在“严”

怀义

有一种说法:商品经济就是一种法制经济,我看不无道理。在商品经济的大潮中,商情瞬息万变,从商者各怀心态情怀。如果没有一定的规范、规矩和约束,而且谁想怎么买就怎么买,想怎么卖就怎么卖,为所欲为,甚至无所不为,那还不乱了套?

这些年,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我们国家和全国各地都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条例,许多事情无法可依的情况,有了很大的变化,大大促进了我国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这是十分可喜的。当然,我国法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这也是大家公认的,自不待言,但当前一项更为迫切的任务是有了法律如何严格执行。在现实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一些混乱现象,不能说都是无章可循,无法可依,而恰恰是有章不循,有法不依。请看,明明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红灯停绿灯行,有的行人却大摇大摆,照闯红灯;明明有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但在有些地方计划外超生现象仍然使计生干部们感到头痛;明明有矿产资源法,但在一些地区,乱开乱采,破坏生态的现象,仍屡禁不止,令人十分痛心;明明有环境保护法,然而有的单位、有的领导,只顾局部的眼前的利益,而不顾国家利益和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毫无顾忌地向江河湖泊排放污水,在他们那里,很难见到净水,甚至连海水都惨遭污染;等等。

这种不协调的反差极大的现象,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我常想,有法为什么不依呢?为什么有的人、有的地方敢于无视法律、藐视法律呢?“不知法,不懂法,缺乏教育”,这固然是个重要原因,但教育不是万能的,必须在严格执法的“严”字上下大功夫。

一是管要严。凡一项新的法律出台,立即随之以管,从上到下,层层负责,一管到底。我们不是常说哪项工作有“主管部门”吗?“主管”什么?主要管执法,如果这个领域的法没有执行好,那么就应当说这个主管部门的工作没有管好。其实,管理也是一种教育。管执法,就包含着让人们懂法知法的意思,哪能都理解成管卡压呢?

二是罚要严。违了章、越了规、犯了法,就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实践证明,凡是管之以“下不为例”的,十有八九要“再次为例”。因为没有受到必要的惩罚,没有触到痛处,没有受到教训,怎么能引起重视呢?惩罚,决不是目的,像苏东坡说,惩不善,“所以弃其旧而开其新”,目的也是让人吃一堑长一智,从中记取教训,弃旧图新,在执法方面,变得聪明一点。

三是一贯严。不能严一阵松一阵,今天严,明天不严;也不能对甲严,对乙宽,而是一视同仁。长期坚持严,积以时日,就可以促使人们养成习惯。习惯成自然。人人都自觉了,遵纪守法成了大众的习惯,法也就可以得到严格执行了。1997年第5期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车万车标语改!

王荆

那位说了,您记错了,唐朝大诗人岑参作《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诗中的原句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吧。是,是,我是擅改唐诗。为什么改呢?因为今年我发现北京街上各种型号出租车窗户上贴的标语全换了,原来是“接送一次乘客,奉献一片爱心”,现在改成“为乘客服务,树行业新风”了。

老实说,我对出租车“献爱心”的提法,是很不以为然的。去年我写过一篇短文,题为《打“的”献“爱心”》,大概由于不合时宜,没能发表出来。现在既已事过境迁,老话重说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了吧。

送温暖,献爱心,肯定都是好事,例如为希望工程慷慨解囊,向灾区难民捐献衣物,不为名,不为利,不求报偿,不讲交易,的确可说是送去了一份温暖,奉献了一片爱心。不过如果把正常的工作都吹嘘或宣扬为送温暖、献爱心,就未免有些过分。

现在好像是从上到下、各行各业都在大张旗鼓地“送温暖”、“献爱心”,商业、服务业更是特别热衷此道。如果《镜花缘》里的林之洋来到咱们这里,大概会以为又到了一个“君子国”了吧。真心实意在“送”在“献”的,自然有,但实际只是做了自己分内的工作的,恐怕不在少数。例如我是一个教师,按时上课,但也按月领工资,即使学生反映不错,也是我理应做到的,如果谁赞美我每上一课都是“奉献一片爱心”,我大概会立时脸红而且感到肉麻。如果我自己这样认为,一定是得了“自大狂”的病症了。当然,以献身精神从事工作,工作应该做得更好,这是不言而喻的。

至于出租车“接送”“乘客”算不算“奉献”“爱心”,恐怕要另当别论,除非是急公好义、见义勇为,无偿“接送”了危难病人、临产孕妇、迷失路途的外地老者,而又不留姓名,否则单是载客收钱,正常营业,这有什么理由称之为“奉献”了“爱心”呢?现在人们对出租车特别是“面的”颇有微词,主要还不是因为他们不向乘客奉献“爱心”或“爱心”奉献得不够,而是“拒载”!即使不“拒载”,也只可说是具有了最起码的职业道德,谈不到“爱心”,不过我们姑且忍痛把“爱心”的标准降低,违心地认为“不拒载”就算“奉献”了“爱心”,我估计也不会有多少辆出租车敢于把华而不实的“接送一次乘客,奉献一片爱心”的标语揭下来,换上实事求是的“不拒载,献爱心”的标语的。不信咱们且拭目以待。

如果咱们这些乘客心态实在不平衡,我就建议不妨学学阿Q的精神胜利法,说一声“搭乘一次出租,奉献一片爱心”,也不让出租车专美于前。我说这话好像有点开玩笑,其实不是。按照“接送一次乘客”付出劳动便是向乘客“献”了“爱心”的逻辑,那么“搭乘一次出租”付出报酬,岂不也可说是向司机师傅“献”了“爱心”了吗?

今年这一改,改得好。原标语很容易使乘客感到尴尬,搭乘一次出租车,就好像受了人家的施舍,欠了人家的情。现在好了,出租车不管接送几次乘客,都是“为乘客服务”,而且并不是无偿的,用不着老想着我可是为你献“爱心”了,倒是应该时时想着如何“树行业新风”。如果真的要“献爱心”,仅仅正常服务恐怕还远远不够。当然这也不仅仅是出租车行业,甚至不仅仅是商业服务业的问题。“献爱心”是纯洁而高尚的,不可滥用,不可降低标准,更不可让假冒伪劣玷污了她!1997年第7期

不要忘了“天”

秦海

中国有“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的古语,把“人和”放在第一位,但也并不否定“天时”的作用;而“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则把“天”当作起决定作用的因素。这两句话很难说谁对谁错,它们都是强调了一个方面,都各有自己的道理。

古人所说的“天”或者“天时”,是一个相当复杂的概念,一两句话说不清楚。但有一点是明白的,就是它们不完全是我们现在所理解的老天爷,也不完全是指运气。它们很大程度上是指客观条件、客观规律,当然也有机遇。某件事成功了,少不了干事者主观的努力,但也绝对不能忽略“天”和“天时”的作用,即客观的有利的条件、有利的形势;同样地,某件事失败了,有些时候是主观的失误,有些时候就是“天不作美”。有句话叫“时势造英雄”,没有相应的“时势”,“纵有千般风情”,也成不了英雄。就算你是英雄,若无“用武之地”,你这英雄也英雄不了。这里的“时势”、“用武之地”(也可以说“用武之时”)实际都是指“天时”。所以古人强调“敬天”,我想“敬”恐怕主要就敬在这里。

这几年,人们开始正视“机遇”这个词。一些事情的得失进退有时候并不玄妙,就是机遇好坏所致。有个故事说,有兄弟三个,做雨伞的生意。一天,父亲让他们三人各背几十把雨伞出去卖。他们各去了一个地方。老大、老二去的地方一天都是晴天,没卖出几把。老三去的地方突然下了一阵雷雨,人们猝不及防,争买老三的伞,结果全卖完了。你能因此说老大、老二不会做生意而老三会做吗?只能说老三的机遇好。有人对机遇不太服气,但这是一种确实的客观存在,不能不正视它。

明白“天”和“天时”的重要,并不是否认人和人的努力的作用,更不是要你放弃努力,凡事像守株待兔那样等天时,等机遇。不是的。我这里只是说,当你事业成功的时候,得意之余,请不要忘了“天”和“天时”,不要贪天之功以为己有;而当你遇到挫折时,也不要完全怪自己,说不定就有“天时不利”的情况。这对于正确认识自己、公正对待自己都是很必要的。

前不久读历史小说《曾国藩》,其中有这样一个内容:曾国藩的弟弟曾国荃带兵攻下太平天国的首都天京后,自以为功高无比,目空一切。一次,曾国藩对他说:“你本事虽大,但不能居全功,要让一半给天。这‘天’就是指运气。这样看、这样想,就可免去许多烦恼,少生许多闷气。这不仅是处世之道,也是养生之方。”曾国藩在这一点上始终是清醒的。

观之于现实,我们一些人就没有曾国藩的这种清醒。他们成功了某件事,做出了一些成绩,便把功劳全部记在自己的功劳簿上,只看到自己的英明正确,而无视“天”、“天时”和客观的作用。要群众对他歌功颂德,对他顶礼膜拜,对他感恩戴德。有的人则把功劳全部归己后,以此为本钱,向人民要这要那,贪得无厌。还有的人,把自己多半是机遇得到的东西(比如官位),当作自己的本事,不可一世。这些人,既不懂曾国藩所说的“处世之道”,也不懂曾国藩所说的“养生之方”。所谓不懂处世之道,是指贪天之功以为己有,只会让人厌恶;所谓不懂养生之方,是指怨这怨那,只会有损自己的身心健康。

孔老先生把人生的进步分为几个阶段,其中五十岁是“知天命”。而在我看来,“知天命”的年纪越提前越好。只有“知天命”,方可处理好人和天、客观和主观、个人和群众、自己和他人的关系。(此文略有删节)1997年第12期

家庭:“硬件”与“软件”

柳如烟

如今,在大中城市里,住宅装修颇为流行。钱多的,钱少的,新房子,老房子,竞相装修者甚众。吾非经济界人士,未知装修是否成了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看样子反正很火就是了。

吃、穿、住、用乃人类的基本生活消费,是衡量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尺。拥有住房并能装修得漂亮和舒适一点,是好事,说明改革开放这些年群众的生活水平确有提高,无可非议。不过,我对此还是有些零星的思绪,想在这里扯几句闲言。

咱们中国人多,啥事一闹哄,都会呼呼地“刮风”。装修住房,似乎亦应注意及此,不要一窝蜂,盲目攀比。装修不装修,装修档次高低,当从各自的家情出发,以不超过实际承受能力为限。外埠的行情我不了解,在北京,很普通的家庭装修,得花两三万元,这对收入平平的工薪家庭来说,可不是个小数字。再说精力的付出,那就实在难以确计,总之是挺累挺熬人的。

日前我赴H城参加老同学聚会,听说这样一件事:在我曾经任教的大学里有位先生,赶着给回国结婚的女儿装修新居,由于过度疲劳和兴奋,早年的心脏病复发,房子刚装修好,人却猝然离去,喜剧引出悲剧。至于因装修住房累出伤病来的更多,我周围就有过几例。由此可见,要把好事办好而不办坏,装修住房务必掌握“量力而行”的原则——装修之前要周密策划,切戒力不能支的破费;进入操作过程要悠着点,慎勿火急火燎,拼死拼活,以致引发不测的后果,值不得。此其一。

其二,依我看,在整个家庭建设中,住房装修只能算是属于“硬件”的项目之一。家庭建设,包括物质与精神两方面,即“硬件”与“软件”。物质“硬件”是基础,精神“软件”是灵魂。舆论皆曰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却又是一篇做不尽的大文章。其所谓“大”,内容主要在“软件”。我在一篇短文中说过:“家,必得有房子住;然而,房子不一定就是家。”“家,顶顶重要的是有爱情,有亲情,有同这些情感血肉相连的甜酸苦辣等等。倘若没有了这些,家就不存在了。”俗话说,“家贫和也好”,黄梅戏《天仙配》里有两句唱词,“寒窑虽破能遮风雨,夫妻恩爱苦也甜”,讲的都是这个道理。

唐代刘禹锡的《陋室铭》云:“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孔子云:何陋之有?”今天的读者看了它,有人或许认为这观念太陈旧了,甚至讥之为文人的穷清高,而我则以为,这位古代贤哲重视家庭“软件”的思想,显示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蕴含的精华,值得后人好好体味。

柳如烟寓居京城二十五载,一直住着五十年代建造的老房子。居室三间(实际是两室一厅),四代同堂,叠床架屋,拥挤之状可想而知。赡养人口多,人均收入低,温饱虽无虞,但不敢动装修住房之念。他日果入小康,房子要不要装修一下,眼下还说不准。即使装修,也只图简洁、朴素、实用、方便,决不追求富丽铺陈。或又畏其劳顿,干脆就不装修。黎明即起,洒扫庭院,养几盆花,采多点光,窗明几净足矣。我想,在我们这个大家庭里,头等要紧的是把家庭关系处理好,饮食起居安排好,学习工作坚持好,一家老小健健康康、和和美美地过日子。能如此,也就甚感惬意了。(此文略有删节)1998年第9期

噪声也是“伤害”考

刘恩启

今年以来,首都改善大气环境、治理汽车废气的势头颇劲,报刊文章也做了不少报道。甚是喜人;但对同属城市主要污染源的噪声(工业、建设、生活等方面的噪声),似还触动不多,在下以为对此亦不可忽略不计。

长期以来,如同为有害气体所苦一样,城镇居民受噪声之扰也已久矣。街道上川流不息的马达轰鸣声本已不绝于耳,此起彼伏的按喇叭和踩刹车的尖厉之声更令人悚然心惊。警车、银行运钞车及其他“特种车辆”,即使并非执行“紧急任务”也一路乱鸣警笛呼啸而过。居民楼下停车场上,汽车警报器动辄即响,一遇雷雨更响成一片。再加上建筑工地施工的机器轰隆、哨子声儿;邻居装修房间的凿壁穿墙,电钻刺耳;以及雅好音乐者的卡拉OK、率尔操琴、“夜半歌声”……如此这般组成的“城市交响曲”,直令你日夜不宁,寝食不安,无处逃遁。

常说噪声污染也是公害,究竟害在何处?《辞海》“噪声”条释曰,“不同频率和强度的声音,无规律地组合在一起造成对人和环境的影响”,即为“噪声污染”。它扰乱人们的休息和工作,损伤人的听觉,严重者可致耳聋,诱发疾病。中科院声学所一项调查表明,住在70分贝处的居民有59.6%主诉有头昏、头痛、食欲下降等症状,生活在80分贝处者有上述症状的高达91%,持续的高噪声使人的内耳膜毛细胞受损而致聋。而且噪声强度每升高5分贝,人患高血压的概率即增加20%并由此诱发动脉硬化症与心脑血管病。在90分贝环境中工作4小时即可造成体内维生素B1和维生素C的减少而损及人的视力。噪声还会使人过早衰老,而周围噪声达到175分贝以上竟能使人顷刻毙命。

噪声污染的危害,尤其是对人身健康的伤害如斯,该是确凿无疑了吧?然而时至今日,尽管我们也颁有《噪声污染防治法》,但仍有不少人对此采取“不承认主义”。在他们的法治意识中,似乎只有行凶、杀人、放火、投毒才叫“伤害”,至于噪声污染(有人连“污染”也未必承认),来无影,去无踪,“伤”在哪里?又没有人对你拳打脚踢动刀子,“害”在何处?于是对“耳熟能详”的噪声污染,受害者往往听之任之,施害者更我行我素。

可喜的是,一年前一条新闻,给予我们莫大的希望。郑州市花园路15号院的居民,曾连续3年遭受附近一建设单位日夜施工噪声超标的伤害,致使该院老人死亡率比正常年份高出3倍,许多老年人病情加重。在整整3年中,该院18位居民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执着,加以执法者的公正和坚定,终于通过诉讼途径,讨到了“说法”,使每人获得4000元噪声伤害的赔偿。区区4000元赔偿金,仅可聊补18位居民饱受噪声之害的身心,但它所昭示的曙光却是对噪声污染受害者的福音,对施害者的警示,对人们法治意识的矫正与增强。

在下诉诸笔墨考证噪声害人一事无非是企盼噪声不再害人,一旦受了害,则理当讨个说法,就像上述18位居民那样,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当然更企盼能像治理空气污染那样,切实贯彻执行《噪声污染防治法》,也下一番力气治治噪声污染,以还广大市民一份宁静的空间。倘若我们朝着这个方向前进,那我们的生活质量自然就会大为改观。反正我是作如是观的。1999年第7期

最怕得的是“思想病”

陆士华

现在,人们越来越清楚“法轮功”到底是怎么回事了。“法轮功”这个邪教组织图财害命和反社会反人民的犯罪事实,令人震惊和愤怒。通过各种媒体对“法轮功”及其组织的揭露,过去曾练习过“法轮功”的成员,也纷纷觉悟,与其划清界限,站到正确的立场上来。对于一般因病练功而误入歧途的人,有一条教训是深刻的,就是身体生了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思想生病。

这么说并不意味着我们不在乎身体得任何病,而是说不管得了什么病都应该实事求是地去对待它。人难免会生病,不管怎样,对待疾病的态度,就是不能怕,不能烦,不能悲观失望,要用良好的心理状态去承载它。小病不用说,即使是得了大病、重病,我们也要相信科学,相信医学,积极治疗,配合治疗。这本是很普通的道理,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这一点却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有些人在生病之后,一病百病,身体虚了、垮了,思想也打了蔫儿,更严重的是心灰意懒甚至悲观厌世。这样的身心状态,不但无助于治疗,反而会恶化疾病。

更值得人们警惕的是,由身体疾病而带来的“思想病”,很容易并发思想恶疾。李洪志不就是利用一些人的“思想病”来兴风作浪的吗?你意志消沉、悲观失望了,他就宣扬“世界末日”,在劫难逃,大家都得完蛋;你缺乏信心、怀疑医学了,他就欺骗说“不打针,不吃药”,得靠他那个“法轮”显灵。由于有“思想病”,这样的邪教,就容易乘虚而入登堂入室。大量被李洪志欺蒙而深受其害的人,都以他们的受害事实说明了这一点儿。“黄鼠狼专咬病鸭子”,如果不是自身思想上先有了病,就不可能钻进李洪志之类的圈套。这是个教训。一旦人们看不清楚正路,歪门邪道就显得四通八达起来,走下去,必会掉进陷阱。

记得吴运铎说过:“治病也应该讲点儿精神,要顽强,要乐观。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任,更重要的是对党对人民负责。一个人,他只要具有一个终身为共产主义而献身的崇高生活目的,并在任何时候都无限忠诚于这个目的,只要他没有私心,处处为人民为共产主义事业着想,他就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他就能经得起任何困难和任何风暴考验,他就可成为一个不可战胜的人。”吴运铎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曾经激励了几代人。作为一个病人,尤其是作为一名党员或党员干部的病人,都应该从这句话中汲取精神力量,努力在疾病面前,在“任何困难和任何风暴”面前,成为“一个不可战胜的人”。

生什么病也别让思想生了病。1999年第12期

领导应是文章手

李建永

做得一手好文章,未必能当一个好领导;但是,作为一个好领导,则应该具备做得一手好文章的本领。历史上一些杰出的领导者多有杰出的文章传世。曹操的《让县自明本志令》、诸葛亮的《出师表》、魏徵的《谏太宗十思疏》以及韩柳、“三苏”、范仲淹、王安石、文天祥等人和他们的文章,均是好领导与好文章相结合的典范。而毛泽东、周恩来等同志,更是这种典范中的杰出典范。

魏文帝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提出:“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为什么呢?他认为人的一生匆促短暂,唯文章可以不朽。今天看来,这个理由当然不够充分;但“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命题,仍然能够深入人心。封建时代的科举制度,以一篇文章定乾坤,这倒并不错在“以文章取仕”,而是错在“唯文章取仕”和“取仕文章的八股化”。我们今天考察领导干部,以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为方针,这无疑是十分正确的。不过,在“知识化”这一条里面,会写文章该是题中应有之义吧?强调领导干部写文章,不仅可以克服那些在会上宣读由秘书起草的讲话稿的官僚主义作风,而且,以精练生动的文章来代替“会”无巨细均冗长拖沓的“八股腔”式的讲话,本身就是一种积极的工作方法。

要求领导干部写文章,是不是一种苛求呢?不仅不是,简直可以说是一种起码的要求。现在的各级领导班子里极少有“大老粗”,而且好多人都具有大学学历,在文化准备上已不存在太大的障碍。写文章是在整理思想,无非把头脑中的分析、综合、归纳、演绎之类的思维活动搬到纸面上来,并加以形象化。只要想得清楚,就不难写清楚;如果连想都想不清楚,岂不成了“头脑可笑”的武大郎了吗?还谈什么当领导、写文章呢?要而言之,写文章最关键的是言之有物。俗话说,“无官一身轻”,可见这有“官”就难免“一身重”了。领导者全身心都装着上自国计下至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情,写起文章来还愁没有“物”吗?剩下来的托词大概就是忙了。只是不知有谁敢站出来宣称他比毛泽东、周恩来还要忙呢?而毛泽东、周恩来的文章却并没有少写。

荀子说过:“口能言之,身能行之,国宝也;口不能言,身能行之,国器也;口能言之,身不能行,国用也。”文为言录,这是自然成理的逻辑。当前,在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集中精力发展经济的形势下,对领导干部必然要有更新更高的要求。因而,对于“口能言之,身能行之”的“国宝”式的干部的需要,就显得愈加迫切、强烈。不能设想,一个领导干部对下情不熟悉,思想没条理,讲话乏趣味,却能在群众中成功地进行组织、宣传工作;更不能设想,他能说服一班人,统一思想认识,顺利决策并付诸实施。事实证明,坚持经常写文章,不仅可以促使领导干部认真看书学习,开动思想机器,钻研实际问题,还可以加强领导艺术,改进思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似此一石数鸟之举,何乐而不为呢?

你想做一个优秀的领导者,那就请首先自己动手写写文章吧!2000年第2期

人民需要“这样的人”

盛大林

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的脾气现在想必好多了,但以前坐在宝座上的慕市长确实“横”名远扬,公开场合训斥下属也是“你他妈的”挂在嘴边,那腔调活像是黑社会的老大,对人大代表他也是一派比“老大”还大的做派。只是并非所有人都买他的账,就有那么一位人大代表不怕横,向他提出了“市长应管好自己的配偶亲属”等意见,并两次在政府工作报告表决时投了反对票。这下可惹恼了慕市长,他恶狠狠地说:“怎能让这样的人当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监督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是宪法赋予人大代表的神圣权利,给人民公仆提意见也是人大代表的职责,这样的人怎么就不能当人大常委会委员?说出那样的话,一方面是因为慕的蛮横和无知,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样的人”太少——如果“这样的人”多一些,慕绥新怎么能当上市长、省长,怎么可能在副省级高位上一坐多年。

慕的很多劣迹几乎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1998年,沈阳市承办“亚洲体育节”,沈阳一家企业出资3000万元买下冠名权,而具体承办这个冠名权业务的,就是“慕公主”当头的一家广告公司,辽沈广告界一片哗然,对此,沈阳的众多人大代表都无人知道吗?如果知道,为何没人对慕进行监督?沈阳市城市建设搞“亮化工程”,其中相当一部分工程包给了“慕公主”,慕前妻任职的一家上市公司也屡屡露出问题,沈阳的人大代表都一无所知吗?如果知道,为何提出“市长要管好自己的配偶亲属”意见的人大代表只有一位?1998年,慕邀请一批香港记者到沈阳采访,他接见记者时穿的一身名牌行头就值数万元,香港记者啧啧称奇,并在报道中暗示其可能是个贪官,记者见一面就能“嗅”出的问题,沈阳的人大代表难道无人发现吗?

我相信,沈阳的很多人大代表对慕的问题是早就有发觉的。然而,或是慑于慕的权势,或是顾及政府的形象,或是淡忘了自己的神圣职责和权利,或是习惯于举手投赞成票……于是,最终只有一个人挺身而出,只可惜势单力薄、孤掌难鸣,以致慕大市长根本不把“这样的人”放在眼里。

惨痛的教训一定教训了沈阳市的人大代表,他们终于站出来说话了。在今年2月举行的沈阳市人大会议上,代表们向市政府提出了两大质询案,在对市中级法院的工作报告进行表决时,与会的400多名代表中有160多人投了反对票,还有82人投了弃权票,结果法院的工作报告因赞成票未过半数而未被通过,法院院长不久也被撤职,这在中国人大历史上首开先河,让国人终于领略到了最高权力机关的威力。

更加令人振奋的是,敢于说不的“这样的人”在全国越来越多。在广东,质询案早成寻常之事。其他省市人大代表的质询也日渐增多。这是民主的声音,这是国家的希望。

贪官讨厌“这样的人”,人民需要“这样的人”。2001年第9期

给子孙后代留下什么?

王景山

为子孙后代着想,是人之常情。但要给后代留下什么,不同时代不同地位不同的人,却有不同的回答。

皇帝老儿要留给子孙以万世基业,公侯将相要留给子孙以勋名爵位,地主老财要留给子孙以田地庄园,资本家要留给子孙以公司股票……然而,老话说得好,“君子之泽,五世而斩”,他们虽然显赫一时,却往往都难逃事与愿违的命运。而且他们的这种种愿望,和一般老百姓又有什么关系,能给一般老百姓带来什么呢?

旧时较清高的读书人包括一些洁身自好的士大夫,则讲求“忠厚传家,诗书继世”,想把自己的道德文章传诸后代。然不肖子孙却多。

真正的革命者就有所不同了。像《红灯记》里的李玉和,是把红灯作为传家宝留给李铁梅的。红灯象征的是革命理想,革命的智慧,革命的胆量。这虽然是人人做到最好,但却不是人人必须做到,更不是人人能够或容易做到的。

我思虑再三,认为不管是什么人,人人都能做到的是:通过自己的努力,争取留给子孙后代一个比较干净的自然环境和一个比较美好的人文环境。

1947年夏天,我从昆明来到北京,当时还叫北平。尽管抗战胜利才两年,又是在国民党的统治之下,但北平当年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仍然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大街小巷胡同几乎都是林荫道。到景山、北海,登高四望,一片绿色的海洋。这里那里点缀着一处处红色的墙,以及像航船一样的黄色琉璃瓦的屋顶。天空瓦蓝瓦蓝,有鸽群不时掠过,鸽哨不时发出悦耳的声音。树梢有蝉鸣,真使人产生一种“蝉噪林逾静”的感觉。这当然和那时的北平并非工业城市大有关系。北京从来就是个教育的城,文化的城,因此它的人文环境也是令人羡慕的。讲文明,讲礼貌,邻里互助,互敬互让,好像已经成为北京人的天性。这是多少年代形成并留下的好传统。

我于是想,留给我们的子孙后代一片蓝天,一块净土,一个无污染或少污染的环境,留给我们的子孙后代一个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的温馨或比较温馨的人文环境,应该是可能的,现在看更是必要的。走在路上,少吐一口痰,少吸一支烟,少扔一点废弃物;乘公交车,主动把座位让给老弱病残孕;在外旅游,对名胜古迹树木花草公共设施多一点爱心;处理人际关系,能帮人处就帮人,得理不要不饶人,别把吵嘴打架当作家常便饭;少为一己打算,多为别人着想,将心比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多读书,读好书……以上种种,诸如此类,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不过举手之劳,且于人有益,于己无损,甚至是人我两利,所谓与人方便,与己方便,何乐而不为?

大家都从这些日常小事做起,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一代一代发扬光大,使之成为我们的传家宝,那么,留给我们子孙后代的就可能是一个山清水秀、天高气爽的自然环境,和一个重文化、讲道德的人文环境。这比留给子孙后代什么都好,什么都强呀!2001年第10期

“套话”举隅

杨洪立

A.“在××重视关心下,在××指导帮助下,在××支持配合下,在××××共同努力下……”这是写总结、做报告、起草文件等开头常用的句子,人称“几下子”,最多者可达六七“下”。

这些“下”也许说的是实情,但确实也是地道的废话。你是下级单位,上级领导当然有责任关心重视、指导帮助,不在其下莫非在其上乎?一个单位的工作不是孤立的,当然离不开左邻右舍的支持配合,更离不开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这也不言而喻。但是,废话还得说,套话还得套。不说,难免有不尊上、态度不谦虚、不注意方方面面关系之嫌,甚至可能给人一种不懂规矩、不会说话、没有领导风度和领导艺术的错觉,如此岂非过莫大焉!所以这“几下子”,还要长久流传,继续“下”去的。

B.“对××问题,党委和领导高度重视”,重视且高度,可见够重视的了。这也是写报告、做汇报不可或缺的词,更是总结经验必须写上的一条。

按说这也没什么不对,不论做什么工作,没有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肯定搞不好。但若将这句话说得过多过滥,也就变了味儿。特别是用这句话来吹捧领导,将成绩一概往领导身上堆,或者为领导掩饰过失,则更不可取。比如,有的地方发生了严重责任事故或人为灾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受损,但在向上面报告时,总要先写当地领导如何高度重视,抢救善后工作多么及时有力,一场悲剧就此变成喜剧。这难免让人生疑:事故发生前你重视了没有?若没重视便是失职,若重视了却又发生问题,该如何解释?

C.“由于受社会上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影响……”这是在分析问题和深挖思想根源时常说的一句套话。

问题是,党政机关这么说,企事业单位这么说,学校这么说,部队这么说,但凡有单位的都可以这么说,那就不能不让人提出这样的问题:社会到底在哪里?谁才是社会?难道只有个体户、无业人员是社会?其他统统不是社会或不是社会的组成部分?“社会影响说”是句套话,更是典型的外因论,是不应作为理由、不必常挂嘴边、不可都去照套的。

D.“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此乃有关法制宣传中常常引用的古语。就某个具体案件来说,由于罪犯落网了,可以这样说。在总体上,从作案者的必然下场和群众的心愿来讲,也可以这么认为。但实际上,“疏而有漏”的情况很是不少。要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案子长期侦破不了,又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冤假错案发生,使罪犯漏网,无辜者蒙冤!这不是疏而有漏吗?此外还有多少贪污受贿犯没有暴露,或有人举报因有“关系网”而查不下去?看来不堵住法网本身的漏洞,或法网打不破“关系网”,那么这“疏而有漏”的事情还不会少。所以,在报道案件时,用不着都引用这句古语的。200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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