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合谋与经济增长:反思“中国模式”(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9-26 02: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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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聂辉华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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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合谋与经济增长:反思“中国模式”

政企合谋与经济增长:反思“中国模式”试读:

总序

经济理论的发展与变化是和经济实践紧密联系的,在我国继续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今天,实践在呼唤经济学的发展和繁荣;同时,实践也为经济学的发展创造着条件。

中国的市场化改革是没有先例的,又没有现成的经济理论作指导,这是中国学者遇到的前所未有的挑战。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随着一大批西方经济理论译介进来,以及一大批具有现代经济学素养的人成长起来,认识和解决中国问题开始有了全新的工具和视角。理论和实践是互动的,中国这块独一无二的“试验田”在借鉴和运用现代经济理论的同时,势必会为经济理论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成为其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而建立在探讨中国经济问题基础之上的经济学也才有望真正出现。中国经济问题正是在这个大背景下获得了特别的意义。

我们策划出版《中国经济问题丛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经济学者的创新和探索精神,继续推动中国经济学研究的进步和繁荣,在中国经济学学术著作的出版园林中,创建一个适宜新思想生长的园地,为中国的经济理论界和实际部门的探索者提供一个发表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场所,使这套丛书成为国内外读者了解中国经济学和经济现实发展态势的必不可少的重要读物。

中国经济问题的独特性和紧迫性,将给中国学者以广阔的发展空间。丛书以中国经济问题为切入点,强调运用现代经济学方法来探究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丛书以学术为生命,以促进中国经济与中国经济学的双重发展为己任,选题论证采用“双向匿名评审制度”与专家约稿相结合,以期在经济学界培育出一批具有理性与探索精神的中国学术先锋。中国是研究经济学的最好土壤,在这块土地上只要勤于耕耘,善于耕耘,就一定能结出丰硕的果实。

谨以此书

献给所有关心中国命运和推动中国进步的人上篇从政企合谋剖析“中国模式”第一章导论1.1 中国模式

自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一直保持高速增长,GDP(国内生产总值)每年平均增长大约10%。根据世界银行的可比数据(按2000年美元计算),我绘制了美国(USA)、英国(UK)、日本(Japan)、德国(Germany)、法国(France)、加拿大(Canada)和中国(China)七个主要经济大国在1980—2010年的GDP增长率变化图(见图1—1)。从图1—1可以看出,自1980年以来,中国经济可谓一路高歌猛进,在增长率上遥遥领先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在2008年以后,美国和欧洲相继爆发了“次贷危机”(subprime crisis)和“主权债务危机”,因此无一例外地出现了严重的经济下滑。特别是在2009年,几个主要发达国家的GDP增长率均为负数,尤其是日本为-6.3%。尽管中国也出现经济放缓迹象,但仍在高位运行,2009年GDP增长率仍然高达9.2%。图1—1 世界主要国家的GDP增长率(1980—2010年)

在世界经济增长的花园里,中国经济无疑是一朵奇葩。但中国经济不是“一枝独秀”,因为世界上的其他几个新兴经济体也在高速增长。经济绩效表现尤其突出的一共有四个国家:巴西(Brazil)、俄罗斯(Russia)、印度(India)和中国(China)。这四个国家的首字母组成“Bric”,发音与单词“Brick”(砖头)类似,因此被称为“金砖四国”。根据世界银行的可比数据,图1—2描述了“金砖四国”在1980—2010年的GDP增长率。从图1—2可以看出,中国经济总体上仍然是增速最快的,但是在某些年份(1990年和2000年前后),增速稍微落后于印度或者俄罗斯。如果跟图1—1提到的6个主要发达国家比较,那么除了中国的“金砖三国”都是高速增长国家,并且其增长潜力仍然不可小觑。事实上,在中国的邻居中,越南、印度尼西亚和泰国凭借其廉价劳动力的成本优势,已经在某些制造业领域部分地取代了中国“世界工厂”的地位。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最近发布的《2012年世界投资报告》,2011年东南亚地区的外国直接投资(FDI)流入量为1170亿美元,增长率为26%。中国吸引了1240亿美元FDI,但增长率仅为8%。图1—2 金砖四国的GDP增长率(1980—2010年)

不管怎么谦虚,也不管怎么居安思危,中国经济的确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近年来,一些学者将中国在发展经济方面的成功经验概括为“中国模式”(the China Model)。2010年,英国《经济学人》(The Economist)杂志认为,“中国模式”已经取代了以前的“北京共识”(Beijing Consensus),成为概括中国发展经验的新方式。而“北京共识”一度被当作“华盛顿共识”(Washington Consensus)的对立概念。因此,要理解“中国模式”,就必须理解“北京共识”,就必须理解“华盛顿共识”。“华盛顿共识”是经济学者约翰·威廉姆森(John Williamson,1989)首次提出的概念,它概括了以美国政府、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组织(IMF)等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和国际机构针对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开出的改革“药方”。这副药方主要包括十个成分:(1)严格财经纪律,避免政府过度负债;(2)改进公共支出方案,加强教育、医疗和基础设施建设;(3)改革税制,实行宽税基、低税率的税制;(4)利率市场化;(5)汇率市场化;(6)贸易自由化,减少贸易壁垒;(7)吸引外国直接投资;(8)国有企业民营化;(9)放开竞争性行业的市场准入管制;(10)保护产权。“北京共识”是美国《时代杂志》(Time Magazine)编辑乔舒亚·雷默(Joshua C.Ramo,2004)针对“华盛顿共识”提出的对立概念。研究“中国模式”的丁学良(2011)认为,“北京共识”的主要内容包括:(1)不搞全面的企业私有化;(2)不搞快速的金融业私有化;(3)不搞自由国际贸易;(4)不听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建议,坚持走自己的政治经济发展道路。

中国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正是加快市场化进程、放松经济和社会管制的三十年。公允地说,中国的发展其实更多地体现了“华盛顿共识”的建议,较少地体现了“北京共识”的建议。无论是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还是1999年之后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调整,又或者是2001年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中国都在结合本国国情采纳“华盛顿共识”。于是,这种根据国情选择的中国发展道路,被冠以一个新的名词——中国模式。事实上,较早提出“中国模式”概念的《美国人》(The American)杂志在2007年的一篇名为《中国模式》的文章中,将“中国模式”概括为:经济自由+政治约束,其中“经济自由”正是“华盛顿共识”的精髓。尽管“中国模式”这个概念风行一时,但是究竟什么是“中国模式”,甚至是否存在一个中国模式,这些问题仍然没有明确的答案。如果将“模式”理解为一种稳定的、成熟的、可以复制的发展道路,那么我认为“中国模式”尚不存在,原因如下:第一,中国本身很特殊,在人口、制度和环境方面与世界上多数发展中国家都不相同;第二,中国自身仍然在探索合适的发展道路,而且过去的发展方式还面临重重问题。但是,如果回顾过去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历史,总结一些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特点,概括出一个“中国模式”则是可以接受的。在狭义的经济发展方式上,我觉得“中国模式”可以概括为:政府主导、投资驱动、人口红利、粗放增长、外贸依赖和国有控股。在更广泛的意义上,丁学良(2011)将“中国模式”概括为三个相互交织的子系统:列宁主义的政治架构、具有中国特殊的社会控制系统和政府管制的市场经济。

为了撇开概念的争议,我们不应纠结于“中国模式”的定义,而应聚焦于中国经济增长的原因、影响和改革前景。不管是不是认同“中国模式”这个概念,都不妨碍我们概括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和社会迅速变化的轨迹,总结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利弊得失,从而进一步改进中国的社会福利。为此,本书将秉持客观、全面、理性的态度,探究中国经济增长的原因、机制及其长期结果,为未来中国的良性发展和改革大业贡献绵薄之力。1.2 增长代价

遗憾的是,中国在经济增长方面的高歌猛进只是中国故事的一个方面。要了解中国故事的全部图景,我们还必须面对一些冷冰冰甚至残酷的事实,它们是中国高速经济增长的代价,也是“中国模式”的成本。

第一,中国频繁爆发“矿难”(coalmine accident)。矿难已经成为职业安全和健康的头号杀手,并引起了全世界的广泛关注。中国生产了占全世界40%的煤炭,但却发生了全世界80%的矿难。矿难不仅导致了大量的财产损失,更导致了频繁的职工死亡。根据本文作者的矿难数据库,98%的矿难会导致矿工死亡,平均每次矿难导致2.3人死亡。根据官方统计资料,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的特大矿难有8次,其中6次发生在2000年之后,死亡人数最高达到214人!与美国相比,中国的煤矿职业安全记录可以说是相当糟糕。表1—1总结了1999—2010年中国和美国的矿难死亡人数。在2004—2010年,中国每年因矿难死亡的人数大约为4090人,而美国只有33人。即便是与同时期的印度、南非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煤矿的死亡率(以每百万吨煤的死亡人数衡量)也比它们的死亡率高出十倍以上(Wang,2006)。表1—1 中美矿难死亡人数对比(人)

第二,中国巨大的能源消费已经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特别是,中国的空气质量非常糟糕,并且在最近还有所恶化。《纽约时报》(The New York Times)报道,根据欧盟的标准,中国只有大约1%的城市可以让市民呼吸到新鲜的空气。2011年,美国驻北京大使馆公布了基于PM2.5的空气质量指数,在微博上引发了居民对于空气质量的热切关注和激烈讨论。此外,水污染也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大约25%的中国人无法获得干净的饮用水,超过70%的江河与湖泊被污染了。2010年,利用美国太空总署(NASA)提供的气象地图,两位加拿大科学家唐克拉尔和马丁制作了2001—2006年全球平均PM2.5分布地图,并由NASA发布。

第三,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中国政府面临的新挑战。2008年,河北省石家庄市的三鹿集团所生产的婴幼儿奶粉中被发现含有三聚氰胺。三聚氰胺是一种化工原料,会导致人体泌尿系统产生结石。“三鹿奶粉事件”至少导致了六个儿童死亡和几万个儿童生病。除了三聚氰胺,还有很多工业原料被非法或者超标地掺加在食品当中,以至于中国网民将它们形象地称为“毒大米、皮革奶、地沟油、甲醇酒、染色馒头、化学火锅、避孕药鱼、皮鞋果冻、苏丹红鸡蛋、瘦肉精火腿肠”等等令人毛骨悚然的问题食品。

除了职业安全、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问题,还有许多问题同样困扰着中国。房价居高不下,已经成为中国大多数城市居民和大学毕业生的心头之痛。大量的“豆腐渣”工程,例如非正常倒塌的大楼、桥梁和塌陷的路面,这些都损害了政府的形象。还有很多假冒伪劣商品,扰乱了市场秩序。更严重的是大量的群体性事件(mass incident),引起了社会冲突,已经成为中国社会最严重的不稳定因素之一。据有关部门统计,1993年中国发生群体性事件约0.87万起,1994年约1万起,2003年约6万起,2005年约8.7万起,2006年超过9万起(刘能,2011)。上述种种问题都属于“事故”,都与中国经济发展相伴而生,绝不是孤立的事件。因此,要全面透彻地总结“中国模式”,就要实事求是地面对上述问题。1.3 主要观点

为什么一方面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另一方面大量“事故”又层出不穷?为什么政府会周期性地对企业生产进行管制(整顿问题行业、清理污染项目、打压房地产市场)?“中国模式”的成本和改革出路在哪里?这些都是我们关心的问题。在一个统一的框架内同时解释“高增长”和“多事故”,分析这种中国经济增长模式对社会发展带来的长远后果,指出这种模式的制度根源和改革出路,这就是本书要完成的三个任务。

为了完成第一个任务,我构造了一个“中央政府一地方政府一企业”三层博弈模型,提出了一个同时解释“高增长”和“多事故”的“政企合谋”分析框架(a framework of collusion between the local government and the firm)。假设在一个经济中有三个博弈参与人:中央政府(委托人P)、地方政府(监督者S)和企业(代理人A)。在中国式分权下,中央政府授权地方政府监督企业的生产活动和发展本地经济(以GDP衡量),并从企业缴纳的税收中给予地方政府收益分成(类似于1994年实行的分税制),这是中央、地方和企业之间的一个总契约(grand contract)。企业可以采取两种方式生产:一种是“好的”生产方式,成本很高,但是不会发生事故(例如矿难、污染);另一种是“坏的”生产方式,成本很低,但是容易发生事故。中央政府只能观察到企业的产出,但是不了解企业采取的生产技术。地方政府知道并且可以影响企业的生产技术选择。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为了经济上的财政利益和政治上的晋升利益,地方政府可以和企业合谋,允许企业选择“坏的”生产方式。合谋时,地方政府和企业签订了一个私下契约(side contract),地方政府得到政绩和企业的贿赂,企业则因为节约成本而增加了利润。“坏的”生产方式会产生各类事故,这些事故会以一定的概率被第四方(例如媒体)曝光,此时中央政府便知道企业选择了“坏的”生产方式。当地方政府和企业违反中央政府的规定时(选择了“坏的”生产方式),中央政府可以对它们进行处罚,包括撤销地方官员的职务、关闭企业,或者对企业进行经济处罚。这个关于政企合谋的模型可以概括为图1—3。图1—3 政企合谋分析框架

结论1:如果政企合谋的期望收益高于期望成本,那么地方政府将会和企业合谋,选择“坏的”生产方式,意味着在实现快速经济增长的同时带来大量生产安全事故。具体来说,如果地方政府合谋的收益足够大,这包括在较短的任期内迅速提高GDP和财政收入,或者在与其他地方政府的横向竞争中因为经济绩效而获得政治晋升,又或者从企业获得丰厚的金钱和其他贿赂,那么地方政府就会和企业一起铤而走险,选择低成本的生产方式。然而,这种低成本的“坏的”生产方式会出现各种生产安全事故,例如频繁爆发的矿难和严重的环境污染。因此,“中国模式”下的“高增长”和“多事故”都是政企合谋的必然结果。

结论2:中央政府要防范政企合谋,应该加重对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违规行为的处罚,或者加强第四方(媒体和舆论)监督,或者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直观地说,要减少政企合谋,无非是要么减少政企合谋的收益,要么增加政企合谋的成本。若给定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体制不变,只能通过加大政企合谋的成本来防范地方政府与企业合谋。通过加重对采取坏技术的企业的处罚,可以减少合谋的期望收益。而加强舆论监督,特别是利用当前的新媒体——博客、微博、BBS——的舆论监督功能,能够改进中央政府的信息结构,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提高中央政府的监督能力和执政能力。此外,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降低好技术的生产成本,或者提高好技术的市场收益,企业就没有动力去为了利润而冒险了。

既然在理论上中央政府可以设计一个防范合谋的最优机制,那么现实中为什么还会出现大量的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房地产泡沫等诸多问题呢?换言之,为什么中央政府会允许地方政府和企业合谋呢?回答这个问题,意味着我们要暂时搁置第二个任务,先着手解决第三个任务。我们假设中央政府的目标函数是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并且假设两个目标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中央政府面临一个两难冲突(tradeoff):高速的经济增长会带来社会总财富的增长,并且巩固执政党的合法性和中央政府的权威;但高增长又会影响社会稳定,而后者会削弱中央政府的权威。因此,中央政府不会走极端,而是在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之间权衡,这将影响到中央政府对待政企合谋的态度和政策。

结论3:假设中央政府面临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的两难冲突。如果经济增长相对更加重要,或者政企合谋的成本相对较小,那么中央政府就会允许地方政府和企业合谋;反之,如果社会稳定相对更加重要,或者政企合谋的成本相对较大,那么中央政府就会防范地方政府和企业合谋。在现实中,经济增长的重要性往往与经济发展阶段有关。对于一个处于经济欠发达阶段的地区(例如中国中西部的中小城市)来说,经济增长往往比社会稳定更重要,甚至经济增长本身就意味着社会稳定。通俗地说,对于一个贫困地区而言,吃饭问题比环保问题更要紧。于是,一些欠发达地区会为了增长而在一定程度上牺牲环境保护。相反,对于那些比较富裕的地方来说(例如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一线城市),温饱问题已经解决,居民对于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有更高的诉求,因此地方政府不得不将高增长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置于首位。一个有趣并且相关的问题是:从横向来看,中央政府对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地区会区别性地防范合谋;那么从纵向来看,中央政府在不同时间对同一个地区是否会实行差别性的防范合谋政策?

结论4:在政治敏感时期,社会稳定比经济增长更重要,此时中央政府倾向于防范合谋;在非敏感时期,经济增长比社会稳定更重要,此时中央政府倾向于允许合谋,这就形成了中央政府的周期性干预。在中国,政治敏感时期往往与政治会议有关。例如,每年3月5—18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全国委员会(简称“全国两会”),每年1—2月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全省政协会议(简称“地方两会”),每隔5年在秋季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在这些政治会议期间,维持社会稳定(简称“维稳”)成为全国所有政府机构的头等任务。因此,任何影响社会稳定的经济增长负面影响都必须被遏制,中央政府会更加严厉地防范合谋。然而,一旦政治敏感时期结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成为政府的工作目标,在中央政府的目标函数中,此时经济增长的权重比社会稳定的权重更大,会倾向于放松对政企合谋的防范。政治敏感时期也可能与社会舆论有关。如果一个事件(如矿难)引发了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大量传播,此时中央政府会感到社会稳定的权重增加了,往往会立即采取措施压制政企合谋(例如对煤矿进行全行业的安全大检查,甚至关闭出事地区的全部煤矿)。这可以解释,为什么中央政府会对煤矿、环境治理、房地产市场等行业进行周期性的宏观调控或行政干预。我们不妨进一步追问,为什么中央政府必须在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两者之间进行权衡取舍呢?这就涉及更深层次的体制问题和制度环境。

结论5:在中央集权体制下,中央政府用经济增长(或GDP)作为地方政府的主要考核指标,政企合谋或周期性合谋必然会出现。从理论上讲,一个中央高度集权的威权体制(authoritarian regime)必然会导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中央政府由于技术、人力和物力等原因,无法及时地监督地方政府的所有行为,这是一个典型的道德风险(moral hazard)问题。为了减少道德风险问题,中央政府只能基于一些可观察、可证实的绩效指标对地方政府进行考核,这会导致次优结果(second best)。在目前的情况下,GDP、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就是成本最低、信息含量相对较高的绩效指标。因此,威权体制和以GDP为核心的考核体制是一脉相承的。而以GDP为核心的考核体制必然导致地方政府有强烈的动机去和企业合谋,通过选择低成本的“坏的”生产方式来获取政绩。当合谋的成本危及社会稳定以及中央政府的根本利益时,中央政府必然出手防范合谋,这又导致了周期性的合谋干预。在我们的分析框架中,政企合谋、周期性干预都内生于威权体制。

现在,我们回到第二个任务,即分析“政企合谋”驱动的中国经济增长模式如何对经济绩效和社会发展造成了影响。我采取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考察了政企合谋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技术创新、政府软预算约束、官员腐败、舆论监督、居民收入格局和社会组织发育等多个方面的影响,还考察了政企合谋驱动的“中国模式”对于下一步改革总体战略的影响。我们的主要发现可以归纳如下。

结论6:政企合谋会导致资源错误配置,降低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减少企业的技术创新动力,加剧政府的软预算约束和官员腐败问题,削弱舆论监督能力,拉大收入分配差距,阻碍社会组织发育,并提高中国下一步增量改革的成本。1.4 关键概念

为了便于普通读者看懂本书的主要内容,我有必要简单地说明一下本书所采用的分析方法,并澄清几个关键概念。

首先,我要说明,本书虽然是一本学术专著,但是将尽可能地在学术性和普及性之间进行权衡。本书采用的分析方法是标准的经济学方法,主要包括博弈论(game theory)、契约理论(contract theory)和计量经济学(econometrics),在某些章节也涉及制度经济学(institutional economics)和新政治经济学(new political economics),还采用了经济学和管理学都使用的案例分析法。采取经济学方法意味着,我们假设所有人和机构(政府和企业)都是理性的,有明确的目标函数,能够实现效用最大化或利润最大化。理性人决策的原则是成本一收益比较法。简单地说,如果一种选择的预期收益超过预期成本,那么就做这种选择,否则就放弃这种选择。看上去这是一个极其简单的道理。但是关键在于,我们必须知道究竟什么因素决定了理性人的成本和收益,这需要专业的经济学知识。尽管如此,我必须说明,看懂本书的主要内容并不需要特别高深的数学知识,只需要了解一些数学优化方法、一些博弈论常识和一些统计学原理。

本书的主要贡献是,提供了一个同时解释“高增长”和“多事故”的政企合谋分析框架,从一个新的角度反思了“中国模式”,并且解释了企业、政府行为和经济绩效以及社会发展的多个典型事实。要理解这个分析框架,了解本文所使用的主要假设和关键概念显然是非常必要的。本文有三个关键假设:

第一,假设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两者之间存在某种程度的冲突。要实现快速的经济增长,通常会选择低成本、不安全、有污染的生产技术,这必然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从而影响社会稳定。这意味着,在一种“又好又快”的理想状态下,不存在经济增长方式的选择困惑。

第二,假设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目标函数是有差异的,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利益分歧。中央政府的目标函数里包含了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但是在不同时期各自有不同的权重。地方政府的目标函数里只包括了短期的经济收益或政治收益,并不承担本地经济增长的长期后果。因为在中国威权体制下,地方政府的主要官员都是外地人,任期通常较短,并且本地居民难以对地方政府实行有约束力的监督。

第三,假设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但地方政府和企业之间是信息对称的。如果中央政府了解地方政府的行为,就没有所谓的代理问题,也就没有合谋现象。但这不仅失去了经济学分析的趣味性,而且非常不符合现实。

为了便于读者准确地理解“政企合谋”分析框架和主要结论,我需要解释一下本文的几个关键概念。

(1)中央政府。模型中的中央政府泛指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等中央国家机关,代表能够制定政策、法律和法规的顶层机构。当我们用政企合谋框架分析省级以下的地方政府行为时,中央政府也可以表示与代表中央政府意图的上级政府。因此,我们的政企合谋分析框架不仅可以分析中央和地方关系,而且可以拓展到省一市关系、市一县关系乃至县一乡关系。原则上,凡是上级政府和下级政府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都可以应用政企合谋分析框架。

(2)企业。企业泛指所有的生产单位,也包括从事生产活动的个人或个体户。我们假设企业的生产方式或技术选择受到地方政府的影响,甚至直接由地方政府决定。因为地方政府总是可以通过各种“招商引资”政策引导企业的技术选择,并且利用法定权力批准或者否决企业的技术选择。

(3)信息不对称。在博弈中,一方参与人拥有另一方参与人所不拥有的信息(成本、价格、类型等),而这种信息会影响参与人的成本和收益。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拥有信息优势的参与人可能会撒谎或者偷懒。

(4)事故。这里的“事故”泛指任何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包括矿难、环境污染、食品安全问题、假冒伪劣、走私活动、经济泡沫和群体性事件。

(5)政企合谋。这是本书最重要的概念。当地方政府为了自己的利益,违背中央政府的政策,与企业共同选择不利于中央政府的行为时,我们称之为地方政府和企业合谋,简称政企合谋(local government-firm collusion)。为了更准确、完整地阐述政企合谋概念,我必须澄清政企合谋与其他几个相关概念的区别。第一,政企合谋不同于政治关联(political connection)。政治关联通常指政治家个人和企业的关系,这种关系往往是一种利益交换(Fisman,2001;Faccio,2006)。而政企合谋关注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政治家个人和企业的关系,更主要体现为政府和企业的关系。政治家可以为了个人利益和企业非法勾结,但是政府行为往往代表集体意志。举个例子来说,某个地方政府为了推动本地经济增长,引进了一批污染严重的企业,但是有可能没有任何一个具体的官员从污染企业获得直接的金钱利益。第二,政企合谋不等于腐败。腐败意味着政府官员为了私人利益滥用公共权力,这是违法的。如果该官员的腐败行为导致企业选择了“坏的”生产方式,并使政府得到了财政或政治上的利益,那么这种腐败行为就属于政企合谋的具体形式。只有涉及政绩冲动的腐败,才能算是政企合谋的具体形式。但如前例所述,政企合谋并不总是腐败行为,并非总是违法行为。第三,政企合谋不限于官商勾结。在媒体揭露各地频繁爆发的矿难时,记者或专家往往提到一个词语“官商勾结”或“官煤勾结”。诚然,地方政府是抽象的,政府总是由具体的官员组成的。因此,政企合谋往往具体表现为官员和企业合谋,在这个意义上,政企合谋似乎等同于官商勾结。但是,本书提炼“政企合谋”的目的是解释“高增长”和“多事故”并存,因此特指地方政府或其官员为了政绩而选择“坏的”生产方式的行为,而不是指所有的官商勾结行为(例如倒卖批文)。否则,我们没有必要专门提炼一个术语来描述这类现象。

(6)陀螺均衡。这是本书作者发明的另一个名词。它表示一种陷入“高增长、多事故”陷阱的特殊均衡。这种均衡中的经济就好比一个高速旋转的陀螺,只有保持较快的旋转速度才能保持平衡,否则一慢就会倒下。我将目前的中国经济运行状况比作“陀螺均衡”,因为它只有保持高增长才能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而这种增长方式又不可避免地带来大量的各类事故。但如果维持较低水平的增长,可能会引起严重的社会稳定问题。就目前的体制和技术而言,还无法促使中国进入“高增长、少事故”的理想状态。中国经济不可能一直保持高速增长,这就是潜在的危机。所以中国必须通过改革,提升制度质量,摆脱“陀螺均衡”。1.5 本书结构

本书分上、下两篇。上篇包括五章,通过构建政企合谋框架解释“高增长、多事故”现象;下篇包括五章,分析政企合谋对经济绩效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并讨论其制度根源和改革出路。本书各章既紧密相连,又相对独立,因此读者也可以挑自己感兴趣的章节阅读。

本章是导论,介绍本书的主要内容。非专业读者可以重点阅读本章,即便没有什么经济学知识也可以了解大部分内容。对于专业读者来说,导论将各章内容都串联起来,便于理解全书其他章节之间的逻辑关系。

第二章提供了本书的理论模型——政企合谋框架。这章的内容比较艰深,但是因为它提供了本书的基本分析框架,也提供了可检验的命题和政策含义,所以理解本章将非常有益于理解其他章节的内容。对政企合谋问题感兴趣的专业读者和研究人员,可以顺着本章的分析框架进一步拓展本书的模型,从而得到更丰富的见解。

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是将政企合谋框架应用于具体的行业,依次包括煤矿行业、房地产行业和其他行业。第三章非常具有启发性,因为它提供了检验一个行业是否存在政企合谋的客观指标和实证方法。经济学研究生和研究者可以将这部分发展的经验分析方法拓展到更多行业和领域。在第五章,通过案例研究的方法在政企合谋分析框架下对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偷税漏税、豆腐渣工程和走私问题进行了初步分析,更严谨的经验研究显然值得期待。

第六章讨论了政企合谋对企业行为和绩效的影响,包括对企业技术创新、全要素生产率和海外投资的影响。第七章分析了政企合谋对官员腐败和政府软预算约束的影响,以江西赛维LDK公司为例,采取了案例分析方法。第八章讨论了政企合谋对舆论监督、收入分配、社会组织发育的影响,以及对当前改革总体战略的影响。

第九章探讨了政企合谋的制度环境。从集权体制、政治目标、法律环境和地方政府竞争等角度分析了政企合谋或周期性合谋的必然性,并提供了初步的计量检验。

第十章反思了“中国模式”的可持续性,认为政企合谋驱动的中国社会处于一种特殊的“陀螺均衡”。中国必须摆脱当前“中国模式”所依赖的“人口红利”,通过深化改革提升制度质量获取“制度红利”才能成为一个有竞争力的世界强国,然后我们探讨了促使“政企合谋”走向“政企合作”的改革思路。最后,作者总结了本书的不足和值得研究的未来议题。第二章政企合谋一个新的分析框架

本章的主要内容是,通过构建一个正式的政企合谋模型,来解释“中国模式”的“高增长、多事故”特征。2.1节介绍了三个中国PX项目引发的著名事件并留下两个疑问;2.2节概述了目前学术界对“中国模式”的理论分析,引出了本章的观点;2.3节描述了政企合谋模型的基本要素;2.4节讨论了最优的均衡合谋契约和最优防范合谋契约,证明了本章的主要命题;2.5节利用政企合谋模型对PX项目的不同结果进行解释;2.6节讨论了其他影响政企合谋的因素;2.7节是本章小结。2.1 花开花落的PX项目

最近几年,中国大连、厦门和宁波等地发生了多次居民反对PX项目的群体性事件,引起了海内外的广泛关注。PX是英文p-xylene的缩写,中文别名是“对二甲苯”。PX外表为一种无色透明液体,有芳香气味,是一种有毒的危险化学品。PX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产塑料、聚酯纤维和薄膜等。据专家估计,2009年国内PX实际产量约为480万吨,而当年市场需求量约为817万吨,供求缺口较大。2010年中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PX生产和消费国,产能占全球两成左右,消费量占全球三成左右。从经济效益上讲,PX项目投资大,一般都在100亿元人民币以上,工业产值则高达几百亿元。目前,中国大陆在建和已经完成的PX项目大约有15个,基本上分布在沿海地区。

大连:PX项目起死回生

辽宁省大连市的福佳大化PX项目于2005年12月得到国家发改委核准,2009年6月正式投产。负责该项目的福佳大化公司由大连市政府控股的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900万元)和民营企业大连福佳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100万元)共同组建。

2011年8月8日,受台风“梅花”影响,福佳大化厂区防波堤发生溃堤事故,当时PX储罐距离溃堤仅50余米。虽然事后官方称已经排除了PX泄露的危险,但是由于该公司阻拦记者采访而引发更多媒体关注,并爆出福佳大化PX项目可能存在先生产、后验收的违规情况。8月14日,大连出现反对PX项目游行的群体性事件。当晚,市委市政府宣布,福佳大化PX项目立即停产,并正式决定将该项目搬迁。但媒体报道没有说明该项目将搬迁至何处、何时搬迁等具体问题。

2012年12月底,上海《每日经济新闻》援引大连市政府一位官员的说法,大连PX项目经安全整顿并达标后,“已于近期恢复生产”。2012年8月,在大连市宣布搬迁近一年之后,据《大连日报》报道,涉及福佳大化PX工厂搬迁工作的《大孤山石化产业园区整体搬迁规划方案》已通过国内权威的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评审。根据方案,大连将把包括福佳大化PX工厂在内的大孤山石化企业群适时地搬迁至长兴岛石化产业园区。

2012年10月29日,人民网刊发《大连PX项目仍正常生产产能增一倍至140万吨》的文章,称该项目原70万吨PX项目目前仍正常生产,且后期又新增70万吨产能。

厦门:PX项目一波三折

2004年2月,国务院批准厦门市海沧PX项目立项。该项目由台资企业腾龙芳烃(厦门)有限公司投资,将在厦门海沧区兴建,计划年产80万吨对二甲苯(PX)。原计划2006年11月开工,2008年投产。

2007年3月,以中国科学院院士赵玉芬为代表的105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合发起“关于厦门海沧PX项目迁址建议的提案”,但未获通过。

2007年5月30日上午,厦门市人民政府决定暂缓建设海沧PX项目。福建省政府要求厦门市在原有PX单个项目环评的基础上扩大环评的范围,进行区域规划环评。

2007年6月1日,上千名厦门市民在市政府附近游行示威(“集体散步”)。

2007年12月,根据环评报告、网上投票和两次市民座谈会,福建省政府和厦门市政府决定顺从民意,将该项目迁往漳州市漳浦县的古雷半岛兴建。

2009年1月9日,环境保护部原则上通过了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的PX项目及PTA项目。漳州PX项目总投资137.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8.3亿元,二氧化硫排放量3644吨/年,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为56.16吨/年。漳州PTA项目总投资49.6亿元,环保投资7亿元。

宁波:PX项目胎死腹中

在2011年“十二五”规划中,宁波拟引进炼化一体化项目(含PX项目)。项目地址位于宁波市镇海区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总投资估算约558.73亿元。承担该项目的镇海炼化公司是中石化下属规模最大的炼油企业。项目建成后,镇海炼化将成为国内乃至亚洲最大的综合炼油石化企业。

2012年10月初,陆续有部分村民就宁波镇海炼化一体化项目落户后的相关环保及村庄搬迁问题到镇海区政府信访。10月22日,湾塘等村近二百名村民,以居住点距离化工企业过近为由,集体到区政府上访,要求尽早将村庄拆迁纳入“项目搬迁”范围内。此后,自26日起,当地居民继续就此上访。

10月27日,宁波市委、市政府召开座谈会,就镇海炼化扩建一体化项目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

10月28日,当地居民继续为此项目群体上访。当天晚上大约7点,宁波市政府表示:“坚决不上PX项目;炼化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停止推进,再作科学论证”。

上述三个案例可让我们对中国经济的增长模式管中窥豹,更可让我们对一些问题扼腕深思。第一,为什么地方政府要冒如此的阻力和风险推动PX项目?第二,同样是PX项目,为什么不同地方的PX项目命运迥异,有的胎死腹中,有的顺利生产,还有的起死回生?2.2 政企合谋驱动的“中国模式”

在正式地从政企合谋的角度透视“中国模式”之前,我们先简单地回顾一下现有文献对中国经济增长模式的分析。“中国模式”带有明显的两面性:一方面经济高速增长,另一方面各种事故频繁爆发。公允地说,现有文献通常较好地解释了其中一个方面(正面或者负面),但是没有在一个框架内同时解释“中国模式”的两个方面。

相当多的文献将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贡献归功于地方政府,特别是强调地方政府之间的GDP竞争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杨瑞龙,1998;张维迎和栗树和,1998)。中国的地方政府之间能够开展有效率的标尺竞争(yardstick competition),是因为中国的政府结构是一种威权体制下的M型(multidivisional)组织结构,每个地区相当于一个大型企业的事业部,地区之间具有类似的产业结构(Qian and Xu,1993;Maskin et al.,2000)。但问题是,为什么地方政府及其官员有动力参与地区间的GDP竞赛呢?一些研究者认为,在20世纪80年代早期开始实行财政包干制和1994年实行分税制(tax-sharing system)之后,地方官员可以从更快的经济增长中得到更多的财政收益(Oi,1992;Lin and Liu,2000)。用契约理论的术语来说,作为委托人(principal)的中央政府设计的收益分成契约,可以减弱作为代理人(agent)的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问题。不同于Oi的“地方国家资本主义”(Local State Corporatism)概念,这种政治集权和经济分权的特征被贴上了“保护市场的联邦主义”标签(Weingast,1995;Qian and Weingast,1996;Jin et al.,2005)。另一些研究者认为,政府官员在竞争中能够获得基于经济绩效的政治晋升。薄智跃(1996,2002)以1949年以来中国省级领导人(省委正副书记、省政府正副省长)的职位变迁为样本,发现省级领导人的晋升与经济绩效有关,尤其是与本省上缴的税收有关。李宏彬和周黎安(Li and Zhou,2005)以及陈烨等(Chen et al.,2005)使用各地区省委书记和省长的数据发现了类似的结论。除了这些对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赞美,只有少数文献强调了地区竞争的成本。这些成本包括:地方保护主义和重复建设(沈立人、戴园晨,1990;周黎安,2004;Bai et al.,2004),地方政府帮助本地企业逃税或者躲避管制,从而削弱中央政府的执政能力(Cai and Treisman,2004);地方政府在多项任务(如政绩工程和民生工程)之间的冲突(聂辉华,2006);地区发展差距扩大(Zhang et al.,2007)。

显而易见,中国经济增长过程中的成本和收益是“中国模式”这枚硬币的两个方面。但是,据我所知,目前还没有一篇文献能够在一个模型中同时解释“高增长”和“多事故”,而只是聚焦于其中一个方面,或者通过扩展性的讨论提及另一方面。从经济学研究的角度讲,一个自洽的理论必须由同一组假设得到成本和收益,然后决定最优的权衡取舍。从解释现实的角度来说,一个关于“中国模式”的完整故事必须告诉人们,为什么高速的经济增长会伴随频繁的各类事故?聂辉华和李金波(2006,2013)最早在一个政企合谋的分析框架中用正式的数学模型解释了“高增长”和“多事故”的同时存在。本章的主要内容,就是介绍这个关于政企合谋的政治经济学模型。

在这个政企合谋模型中,有三个博弈的参与人:中央政府(委托人,Principal)、地方政府(监督者,Supervisor)和企业(代理人,Agent)。中央政府授权地方政府监督企业的生产活动。中央政府不能观察到企业的生产成本,但是地方政府可以观察到。企业可以选择“好的”但是昂贵的生产技术,或者选择“坏的”但是便宜的生产技术。在信息不对称下,地方政府可以和企业合谋(collude),让企业选择“坏的”生产技术。于是,地方政府可以实现更快的经济增长,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但是,“坏的”技术会以一定的概率导致生产事故。因此,地方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合谋是“高增长”和“多事故”的根本原因。我们刻画了最优的均衡合谋契约(equilibrium-collusion contract),即当防范合谋的成本足够高时,中央政府会允许政企合谋。然后,我们刻画了最优的防范合谋契约(collusion-proof contract),即当合谋给中央政府带来的成本超过允许合谋的收益时,中央政府会设计最优的防范合谋机制。在该最优机制下,给予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报酬、惩罚和税收都是内生决定的。最后,我们以PX项目为例表明本章的主要结论,并为其提供经验支持。

本章提供的政企合谋模型对现有文献有若干贡献。

第一,我们提供了一个分析“中国模式”的全新视角,从而刻画了包含成本和收益的中国经济增长的全貌。最近,在解释中国经济为何高速增长方面涌现了大量文献,例如Young(2000)、Chow和Li(2002)、张五常(Cheung,2008)、Brandt和Rawski(2008)。与上述文献不同,我们不仅仅强调中国经济增长的成功一面,而且强调中国经济分权和地区竞争的成本。

第二,我们的模型为理解中国经济增长提供了一个基于不对称信息的微观基础。尽管还有一些文献在一般意义上指出了地区竞争会导致公共物品减少、环境管制放松等负面效应(例如,Gordon,1983;Oates and Schwab,1988;Bandhan and Mookerjee,2000),或者直接分析了中国地区竞争会削弱中央政府的权力和执政能力(Cai and Treisman,2004),但这些文献的驱动力是地区竞争的负外部性,而我们这个模型的驱动力是信息不对称,并且我们内生地解释了为什么中央政府会允许合谋。

第三,我们的政企合谋模型丰富了关于合谋与授权的理论文献。自Tirole(1986)开始,关于合谋的机制设计文献层出不穷,例如Kofman和Lawarree(1993)、Laffont和Martimort(1998)、Faure-Grimaud et al.(2003)。但我们的模型与经典的合谋模型有两个重要的差别。首先,上述合谋文献都是讨论如何防范合谋的,而我们的模型不仅讨论了防范合谋,而且讨论了均衡合谋;其次,经典的合谋模型是逆向选择模型,而我们的合谋模型是道德风险模型,这意味着代理人的行动是内生的。此外,本章可以看作是均衡合谋与防范合谋模型在中国政治经济学环境中的一个应用。通过一个委托人(P)、监督者(S)和代理人(A)的三层分析框架,我们表明政治集权和经济分权相结合的中国式威权体制同样可以在经典的契约理论框架内进行分析。

我们的研究表明,必须改革以GDP或财政收入为导向的干部绩效考核体制,以便消除地区竞争的负外部性。这对于当前的中国政府来说是一个新的挑战(Caulfield,2006)。2.3 政企合谋模型

2.3.1 博弈参与人

考虑一个“委托人(principal)—监督者(supervisor)—代理人(agent)”组成的三层纵向结构。在我们分析的具体环境中,中央政府是委托人,地方政府是监督者,企业是代理人。假定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企业之间存在这样一个正式的总契约(grand contract):中央政府委托地方政府监管企业的生产活动。地方政府是不可或缺的,因为中央政府受时间、信息等因素限制,不可能直接管理所有企业。企业是唯一的生产单位,并向中央政府纳税。在现实中,中央政府泛指中央机构,它不是企业的所有者,但根据宪法或者其他法律规定,在宏观上调控企业的经济活动。地方政府作为中央政府的代理机构,受中央政府委托监督企业的生产活动,并获得中央政府给予的报酬(税收分成)。地方政府也是广义的,包括各级地方党委、政府以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任务的机构,比如安全生产监督局、环境保护局、质量监督和检验检疫局等。企业在中央政府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并获得经济剩余。现实中,类似的三层委托一代理关系不仅存在于一般性生产领域,也存在于公共物品的提供方面。

假设中央政府的目标产出(以GDP衡量)为x,x标准化为1。中央政府从企业的1单位产出中征税t,并分给地方政府报酬w=αt,自己留下(1-α)t,α、t∈(0,1)。此处的税收t应该被理解为现实中的各种税收和合法收费,αt表示在分税制下地方政府所得到的财政收入。企业提供1单位产出的成本c有两种:一种是“好的”(good)相对昂贵的生产方式,成本为,不会出现任何事故;另一种是“坏的”(bad)相对便宜的生产方式,私人成本为c,但会以一定的概率p造成某种事故。“事故”包括矿难、环境污染、群体性事件等,它是事后可证实的,并会造成额外的社会成本C。C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前者主要指财产损失和生命损失,后者包括由民意驱动的政治压力,例如舆论对于政府的不满,公众对政府的不合作行为等。额外的社会成本会影响社会稳定,并且由中央政府承担。令0<c<<1,Δc=-c。Δc表示企业采取“坏的”生产方式所节约的成本,我们称之为准租金。现实中,“好的”方式可以是采取了足够安全措施的方式(如采煤时安装通风和排水系统),“坏的”方式则是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方式,因此“好的”方式给企业带来的生产成本相对更高。对于生产安全事故而言,事故可以是中央规定的一次死亡人数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或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这些不同等级的事故对应于不同的处罚措施。对于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和经济泡沫等现象而言,事件的定义各不相同,但是不会影响我们的分析。

2.3.2 信息结构

中央政府不知道企业生产技术的确切类型,但是企业在选择生产技术之前必须获得地方政府的批准,因此地方政府知道企业的生产技术。这意味着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及企业)之间存在不对称信息。企业可以在事前选择“好的”生产方式(成本为),那么就不会发生事故。企业也可以和地方政府合谋,选择“坏的”的生产方式(成本为c),但是这会以p的概率发生事故,并且以ρ的概率被第四方(媒体)发现后向中央政府报告。我们将所有四种情形总结如下:

(1)企业选择,不发生事故;

(2)企业选择c,以概率1-p不发生事故;

(3)企业选择c,以概率p发生事故,第四方以概率ρ发现事故;

(4)企业选择c,以概率p发生事故,第四方以概率1-ρ未发现事故。

概率p和ρ∈(0,1),这些都是公共知识。在情形(2)、(3)和(4)下,地方政府可以和企业合谋。由于事故是事后可证实的(硬信息),所以如果中央政府从第四方那里知道了事故,就可以认定地方政府和企业合谋了。

2.3.3 效用函数

中央政府是风险中性的,并且它同时考虑经济增长(economic growth)和社会稳定(social stability)。作为委托人,中央政府是唯一承担经济增长所有成本的主体,并且它负责设计一个正式的总契约,规定给予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报酬和惩罚。具体来说,它要最大化总收益(1-α)t,并减去由事故可能造成的社会成本C。因为事故将给中央政府带来额外的成本,所以它不喜欢“坏的”生产方式。

地方政府和企业都是风险中性的,但是承担有限责任,它们的保留效用都标准化为0。地方政府作为监督者被授权监管企业的生产活动。需要指出的是,地方政府并不考虑社会成本,因为地方政府的主要官员通常不是本地人,并且任期通常都非常短。为了简化,我们假定地方政府在与企业谈判时拥有全部谈判力。这意味着,一旦地方政府决定了其最优策略,它可以提供一个“要么接受,要么离开”(take-it-or-leave-it)的方案(offer)给企业。因此实际上地方政府决定了企业的技术选择,然后企业再接受这一选择。地方政府和企业可以选择合谋,并签署一个私下契约(side contract):地方政府允许企业以成本c选择“坏的”技术,然后企业给予地方政府一笔转移支付b=kΔc,不管事故是否发生以及被媒体揭露。k∈(0,1)表示地方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准租金分配比例。给予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可以是多种形式,例如额外的税收、费用、多雇佣本地人或政府官员的亲戚、企业的控制权,甚至给予地方官员的贿赂。我们假设私下契约对地方政府和企业双方来说都是帕累托改进的(Pareto-improving)和可自我实施的(self-enforcing)(Tirole,1992)。我们暂时忽略两者之间的交易费用。假如没有事故发生,或者事故发生了但是没有被媒体揭露,地方政府就从中央政府得到报酬w,同时企业得到收入1-t-kΔc-c。否则,假如中央政府依靠媒体察觉了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合谋,它将对地方政SA府和企业分别施加惩罚F和F。在现实世界中,对地方政府官员的惩罚可以采取撤职或降职的形式。显然,对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惩罚不能超过它们的实际收益,即它们都只能承担有限责任。

2.3.4 博弈时序

这是一个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博弈的时序如下:

(1)中央政府决定“允许”(allow)或者“防范”(deter)地方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合谋,然后提供一个“要么接受,要么离开”的总契约给予地方政府和企业。假如地方政府和企业都接受总契约,博弈继续;否则终止。

(2)地方政府决定采取保守型(conservative)或者冒进型(aggressive)策略,两者分别强调了生产安全和经济增长。保守型策略意味着地方政府会要求企业采取“好的”技术;相反,冒进型策略意味着采取“坏的”技术。在后一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和企业合谋,并且签订了一份私下契约。

(3)企业决定选择“好的”还是“坏的”生产技术。一旦它选择了“坏的”技术,它需要与地方政府合谋。此时,私下契约被实施(若有)。

(4)假如“坏的”技术被选择,事故以概率p发生,并且以概率ρ被媒体披露(此时中央政府知道了事故)。

(5)总契约被实施。ji

我们可以将这个博弈过程描绘为一棵博弈树(见图2—1)。U表示博弈参与人i在条件j下的期望收益。下标P、S和A分别表示中央政府(委托人)、地方政府(监督者)和企业(代理人)。上标c和cp分别表示“允许合谋”(collusion)和“防范合谋”(collusion-proof)。下划线表示保守型策略对应的期望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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