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笼山的珍·译言古登堡计划(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9-26 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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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加拿大]露西?蒙哥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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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笼山的珍·译言古登堡计划

灯笼山的珍·译言古登堡计划试读:

【序】

11岁的珍·维多利亚·斯图尔特跟她的妈妈、外婆及姨妈住在多伦多,外婆是一个待人刻薄,嫉妒心又很强的贵妇人。妈妈则在外婆的淫威下逆来顺受,连对珍的爱意都只能偷偷地表达,在这个家里没有人对珍提及她的亲生父亲是谁,她唯一的朋友是住在附近寄宿公寓里的一个孤儿乔迪。

有一天,一封意外来信打破了她单调的生活。她那本以为已过世的爸爸邀请她夏天去爱德华王子岛度假,整个作品最精彩温馨的一幕就此拉开了。珍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来到了爸爸身边,在充满乡野气息、浓郁亲情友情的氛围里度过了美好的假期。在这里她那孩童的自由天性得到了完全的释放,她的生活也由此改变。

作品于1937年问世,是作者创作生涯后期的作品,1990年被改编为电视剧。整部作品秉持作家一贯的风格:用诗意的笔调描述爱德华王子岛美丽的自然风光、淳朴善良的人性、自由奔放的田园生活。与其他作品不同的是,作家把这部作品的背景分别放在了沉闷的大都市多伦多和田园色彩的爱德华王子岛,在强烈的反差衬托下更加凸现外部环境与人物内心的情感体验,从而赋予作品更加浓重的诗意色彩。

第一章

珍常常想,快乐街真是名不符实。她敢肯定,这条街是多伦多最令人伤感的街道……不过,当然啦,在她11年有限的人生阅历中并没有见识过太多多伦多的街道。

珍本以为,快乐街应当是一条充满快乐的街道,街边应当是快乐、友好的房子,周围鲜花围绕,当你从旁边走过时,它们会高声说:“你好!”,街边的树木也会向你挥手致意,房子的窗户在暮色中冲你眨巴眼睛。但事与愿违,快乐街闷闷不乐、邋里邋遢,街道两边是一排排烦人的老式砖房子,经年累月积满了污垢,那一个个关闭的、密不透风的高大窗户永远也不会想到冲人眨巴眼睛。快乐街两边林立的树木又老又大又威严,简直让人很难相信它们还是树,充其量也就是对面街角上汽车加油站门旁的绿桶里那些可怜的小东西。那边街角上老亚当家的房子被拆掉了,原地建起了一座红白色的新汽车加油站,这让外婆一直耿耿于怀。她从来都不愿让弗兰克到那儿加油。可是,珍觉得,那地方才是这条街上唯一的快乐之地。

珍住在快乐街60号。这是一幢巨大的、城堡结构的砖房子,入口处的门廊上有柱子,窗户是乔治王朝时代那种拱形风格的,四周凡是能安插塔楼或角楼的地方都建了塔楼和角楼。房子四周被高高的铁栅栏围起,大门是熟铁的……在早些年的多伦多,那种大门很流行……夜里那些门都会被弗兰克关起来锁上,这让珍感觉很不舒服,觉得自己是一个被锁在里面的囚犯。

快乐街60号周围的空间要比这条街上大多数房子周围的空间都大。房子的前面有一小块草坪,不过草坪上的草由于受栅栏里面那一排老树的影响,长得一直都不好……这地方倒是房子侧面和布鲁尔街之间一块相当不错的空间;可是这地方还不够宽,还不足以消减从布鲁尔街上传来的无休止的哗里哗啦叮叮当当的噪音,布鲁尔街和快乐街交汇的地方尤其嘈杂、繁忙。人们都觉得奇怪,老罗伯特·肯尼迪夫人腰缠万贯,本来能在森林山或者京士威大道买一幢漂亮的新房子,那她为什么还一直住在那儿呢。像快乐街60号这么大的地要缴纳的税肯定非常非常多,那房子还破旧不堪的。跟肯尼迪夫人说起这事儿时,哪怕是她儿子,威廉·安德森跟她说起,她也只是不屑一顾地笑一下,她第一次婚姻所生的孩子中唯一让她心服口服的就是威廉,因为他生意上很成功,靠自身的能力发了财。她从来都不喜欢他,不过他的所作所为一直让她不得不佩服他。

肯尼迪夫人对于快乐街60号的房子满意极了。她跟罗伯特·肯尼迪刚结婚就来到了这里,那时候快乐街60号还是街道上的新生事物,是罗伯特的父亲修建的,也是多伦多最精美的“宅邸”之一。在她看来它始终都精美无比。她在这儿已经住了45年,还要在这儿度过余生。谁要不喜欢这房子,那就不必待在这儿。这位夫人瞥了一眼珍,那眼神既带着讽刺意味,又让人觉得好笑,珍可从来没有说过不喜欢快乐街的话。不过,珍很久以前就发现了,外婆有一种神秘的能耐,总能搞清楚你的想法。

有一次,一个天色昏暗、死气沉沉的早晨,周围白雪皑皑,珍坐在卡迪拉克车里等着弗兰克像往常那样载她去圣阿加莎,这时她听到站在街角的两个女人在聊这栋房子。

“你见过这么荒凉的房子吗?”年轻一点的那位说道,“看上去就好像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人住了。”

“30年前,罗伯特·肯尼迪去世的时候,那房子也跟着死了,”岁数大点儿的那位说道,“那之前这儿可是个热闹地方呢。多伦多没有哪家像这儿这么热闹了。罗伯特·肯尼迪喜欢社交生活。他长得一表人才,待人又热情。人们都觉得纳闷,他怎么会娶了詹姆斯·安德森夫人……一个寡妇,还带着3个孩子。她原来的名字是维多利亚·摩尔,嗯,她是老上校摩尔的女儿……那可是一个非常有贵族气派的家庭。她那个时候漂亮得就像画上的人一样,而且迷上了他!天啊,她爱慕他。人们都说,她一刻都不愿意让他离开她的视线。他们还说,她对她的第一个丈夫可从来没有那么上心过。他们结婚15年,罗伯特·肯尼迪就去世了……我听说,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刚出生,他就去世了。 ”

“她就一个人住在这个城堡一样的大宅子里吗?”

“哎呀,不是。她的两个女儿和她住在一起。其中一个女儿好像是寡妇……没错,她还有个孙女。他们说,老肯尼迪夫人是个可怕的暴君,可是那个小女儿……就是那个寡妇……喜欢寻欢作乐,《星期六晚报》上报道的那些活动她可是样样不落。她长得特别漂亮……还很会穿着打扮!她是肯尼迪家的人,负责照顾她的父亲。她一定是反感带所有她那些时髦朋友们来快乐街吧。这比把房子废弃了还糟糕……房子都朽坏了。不过,我还记得快乐街过去可是城里其中一条最时尚的住宅区街道呢。瞧它现在成什么样儿啦。”

“现在就是强撑着门面。”

“门面都要撑不下去了。就因为快乐街上的58号是寄宿公寓。肯尼迪夫人倒是把60号房子保养得很好,不过,你应该也注意到了,阳台上开始掉漆了。”

“嗯,还好我不住在快乐街,”另一位咯咯笑着说道,随即她们便跑去赶车了。

“你们说的可能没错,”珍心想。虽然,假如把这个问题抛给她,她也很难说得出来,如果不住快乐街60号,还有什么她喜欢住的地方。她坐车去圣阿加莎学校的路上经过的大多数街道都寒酸破旧,很不起眼。外婆送珍上的圣阿加莎是一所学费昂贵的新式私立学校,如今这所学校忽然发现自己在此地已经不受追捧,风光不再了。不过,圣阿加莎对此并不以为意……你必须明白,即使是在撒哈拉沙漠,圣阿加莎还是圣阿加莎。

威廉·安德森叔叔在森林山的房子非常气派,带有景观草坪和假山庭院,可是她不喜欢住在那儿。它让人简直不敢从草坪上走过去,唯恐踩坏了威廉叔叔珍爱的天鹅绒一般光滑柔软的草坪,就只好走平坦的鹅卵石小路,而珍又想跑着玩。在圣阿加莎也不能跑,只有玩游戏的时候才可以。珍不太擅长玩游戏。每次玩游戏她都觉得自己笨手笨脚的。她才11岁,可是个头已经跟大多数13岁的女孩一样高了。她比班里的女孩子们都高出很多。这让她们颇为不满,也让珍自己觉得无所适从。

至于说在快乐街60号跑着玩……有人曾经在快乐街60号跑着玩过吗?珍觉得,好像妈妈应该是有过……妈妈步履轻快地走在上面,都让人以为她的双脚长着翅膀呢。可是有一次,珍大胆地从前门跑到后门,径直穿过几乎有一半城市街区长的房子,一路放声高歌,她本以为外婆当时不在家,没想到她从餐厅冒出来了,两眼注视着珍,她那惨白的脸上挂着一丝让珍反感的微笑。

“维多利亚,你怎么突然间这么兴奋,怎么啦?”她问道,声音软绵绵的,让珍更加反感。

“我这样跑只是觉得好玩,”珍解释道。这样似乎太傻呼呼的了。不过外婆只是笑了一下,然后说道(只有外婆才这样说话):

“维多利亚,如果我是你的话,是不会再这样干了。”

从此,珍就再也没有这样跑着玩了。外婆对人的影响力就是这么大,虽然她那么矮小,还满脸皱纹……她长得特别矮小,体型瘦长,腿也长,珍长得都快跟她一样高了。

珍反感别人叫她维多利亚。但是除了妈妈人人都这么叫她,妈妈叫她珍·维多利亚。珍也知道,外婆讨厌这个名字。她也明白,由于某种她所不知的原因,外婆痛恨珍这个名字。但珍喜欢这个名字,一直都喜欢这个名字,她向来都认为自己就叫珍。她知道,自己是随外婆的名字叫维多利亚,不过她不知道,珍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肯尼迪家和安德森家都没有人叫这个名字。在她11岁时,她开始怀疑,这个名字可能来自斯图尔特家族。珍为此感到难过,因为她不希望自己最喜欢的名字归功于她的父亲。珍痛恨她的父亲,这个幼小的心灵本不该痛恨任何人,哪怕是外婆,可却对父亲恨之入骨。有时候,珍担心自己会恨起外婆来,这太可怕了,因为外婆给她吃,给她穿,培养教育她。珍知道,她应该爱外婆,可是这似乎是一件很难做到的事儿。然而,妈妈觉得这根本不是什么难事儿;归根结底,是因为外婆爱妈妈。 她爱她,就好像世上她只爱她一个人。不过,外婆并不爱珍。这一点珍一直都心知肚明。如果说珍还不十分肯定,那她也能感觉到,外婆不喜欢妈妈那么爱她。

“你对她真是操心过头了,”有一次外婆傲慢地说道,当时因为珍的嗓子发炎了,妈妈很担心。

“我就只有她了,”妈妈说道。

听罢这话,外婆那苍白的老脸突然涨红了。

“看来,对你来说我什么都不是,”她说道。

“哎呀,妈妈,您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妈妈可怜巴巴地解释道,说这话的时候还摆动着两只手,那样子常常让珍想象成是两只白色小蝴蝶在动,“我的意思是……我的意思是……她是我唯一的孩子……”

“你爱那个孩子……他的孩子……胜过爱我!”

“我对你们的爱没有差别……只是爱的方式不一样,”妈妈祈求似地说道。

“忘恩负义!”外婆说道。她只说了一句,但是这一句话里蕴含了她多么大的怨恨呀。然后她就走出了房间,脸色依然发红,在满头灰白头发下,那双浅蓝色眼睛燃烧着怒火。

第二章

“妈妈,”珍一等肿起的扁桃体好了,可以开口说话了,就问妈妈:“为什么外婆不希望你爱我呢?”

“亲爱的,情况不是那样的,”妈妈俯身对着珍说道,在印有玫瑰图案灯罩的灯光映照下,她的面孔宛如一朵玫瑰花。

但是,珍心里清楚,情况确实如此。她也明白,为什么有外婆在的时候妈妈很少亲吻她或者爱抚她。如果她这样做了,外婆就会阴沉着脸,一副冷冰冰、气鼓鼓的样子,而这样一来简直要把她周围的空气都凝固了。让珍欣喜的是,妈妈不常有这样的举动。当她们两人单独在一起时,她会为此做补偿……可是那时候她们极少单独在一起。即使是现在,她们在一起的时间也不是特别长,因为妈妈要出门参加晚宴。妈妈几乎每晚都有事出门,几乎每个下午也都出门。珍总是喜欢在她出门之前看一眼她。对此妈妈心知肚明,她总会设法让珍看到她。她总是穿特别漂亮的衣服,看上去非常优雅。珍坚信,她的妈妈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妈妈。她开始觉得奇怪,一个如此楚楚可人的妈妈怎么会有像她这么其貌不扬又笨手笨脚的女儿呢。

“你永远也不会变漂亮的……你的嘴太大了,”圣阿加莎学校的一个女孩曾经这样跟她说过。

妈妈的嘴宛如一朵玫瑰花苞,又小又红,嘴角还有浅浅的酒窝。她的眼睛是蓝色的,不过不是外婆那种浅蓝色。世上有各种不同的蓝色眼睛,妈妈的蓝色眼睛恰恰是夏日清晨那种介于大片白云之间的天空的色彩。她披着一头随意自然的波浪型金发,今晚她的头发从额头起往后梳着,耳朵后面有几缕卷发,在她白皙的脖颈上耷拉成一排。她穿着一件浅黄色塔夫绸裙子,其中一个端庄的肩部有一大朵深黄色天鹅绒玫瑰花。珍觉得,她看上去像一位高贵秀美的公主,她那奶油色绸缎一般的手臂上戴着的钻石手链隐约闪烁着火焰般的光彩。上周她生日的时候外婆送了她这个手链……外婆常常送妈妈这样的漂亮首饰。她还替她挑选所有的衣服……那些礼服、帽子和外套真是美得让人叹为观止。珍还不知道,人们都说,斯图尔特夫人的穿着总是有点儿过于讲究,不过她倒觉得,其实妈妈喜欢简朴一些的服饰,只是假装更喜欢外婆替她买的那些富丽堂皇的服饰,因为她怕伤害外婆的感情。

妈妈的美貌让珍格外引以为傲。每当听到人们窃窃私语,“她是很漂亮吧?”她总是感到一阵狂喜。妈妈穿上了那件华丽的锦缎外套,外套的颜色正好跟她的眼睛的颜色相得益彰,上面还有大大的灰狐狸领子,看着这一切她都忘记自己嗓子疼了。

“哎呀,妈妈,你真漂亮呀,”她说着抬手去摸妈妈的脸颊,妈妈俯身亲吻她。妈妈的脸摸上去感觉就像摸玫瑰花瓣一样。妈妈的睫毛如绸扇一般触碰着她的脸颊。珍知道,有些人看上去比妈妈漂亮多了;可是妈妈是那种越走近了细看,越觉得漂亮的人。

“宝贝,你觉得身体很不舒服吗?我真不想把你扔下,可是……”

妈妈欲言又止,不过,珍知道她要说什么,“如果我不去的话,外婆会不高兴的。”

“我一点儿都没觉得不舒服呢,”珍勇敢地说道,“玛丽会来照顾我的。”

但是,妈妈伴着身上那塔夫绸衣服的窸窣声出门之后,珍觉得喉咙里冒出来一个可怕的肿块,不过,这个肿块可跟扁桃体毫无关系。真想哭一场……可是,珍不会让自己哭的。多年前,在她最多5岁的时候,她听到妈妈骄傲地说道:“珍从来不哭。她还是个小婴儿的时候就从来都不哭。”从那天起珍就格外小心,从来不让自己哭,甚至深夜自己一个人躺在床上时也不哭。她身上能让妈妈引以为傲的东西太少了——她不能让妈妈对她身上任何一样优点失望。

可是,此刻她实在是孤单极了。外面的街道上狂风呼啸着,高高的窗户发出哗啦哗啦的响声,听上去很可怕,这整栋大房子似乎到处都传来吓人的嘈杂声和沙沙声。珍多希望乔迪能走进来陪她坐一会儿。然而,珍知道,这个愿望不可能实现。她永远都不会忘记乔迪唯一一次来快乐街60号的情景。

“嗯,不管怎么说,”珍说道,尽管嗓子发炎了,头也疼,她还是尽量往好的方面想,“今晚我不用给她们读《圣经》了。”

“她们”指的是外婆和格特鲁德姨妈。她很少给妈妈读,因为妈妈几乎天天都外出。但是,每晚珍上床睡觉前都得给外婆和格特鲁德姨妈读一章《圣经》。一天24小时里,珍最讨厌做的事就是这个了。她很清楚,正因如此外婆才让她做这件事。

她们总是走进客厅等着珍读经文,而珍进去的时候必定紧张得直哆嗦。那个房间非常大,而且装饰得很精致,里面塞满了东西,简直让人寸步难行,一不小心就会撞翻东西,即使是最炎热的夏夜,里面似乎也总是凉飕飕的。冬天的夜晚里面同样冷冰冰的。格特鲁德姨妈从客厅中央的大理石面桌子上拿来了家里那超大本的《圣经》,上面有重重的银扣子,然后将它放到两扇窗户之间的一张小桌子上。接着她和外婆分别在桌子的两头坐下,珍坐在桌子侧面她俩之间的位置,肯尼迪太外公就从那昏暗的旧画上皱着眉头看着她,那幅画镶嵌在一个锈迹斑斑的镀金相框里,侧面是深蓝色天鹅绒窗帘。这条街上有个女人曾经说过,肯尼迪外公是一个待人和蔼可亲的人,可是他的父亲可不一样。坦白地说,珍常常觉得,他那神态看上去貌似他要把一个钉子咬成两半,而且还以此为乐。

“翻到《出埃及记》第14章吧,”外婆会这样说道。当然啦,每晚的章节都会变,可是她说话的语气永远不变。那语气总是搞得珍很慌张,害她手忙脚乱地找错地方。外婆的脸上往往露出一丝烦人的浅笑,似乎在说:“瞧瞧,你连这点事都不能像模像样地干好了。”接着她就会伸出那只戴满了老式戒指、瘦兮兮皱巴巴的手,准确无误地翻到要找的那一页。珍总是读得磕磕巴巴,本来记得滚瓜烂熟的词儿也会读错,就是因为她太紧张了。有时候外婆会说:“维多利亚,如果可以的话,声音大点儿吧。我想,我送你去圣阿加莎上学,他们即使教不了你地理和历史,起码也该教你读书的时候要张开嘴巴呀。”于是珍就突然提高了嗓门,结果把格特鲁德姨妈吓得跳了起来。不过,第二天傍晚情况可能就成了:“维多利亚,如果可以的话,不要那么大声音。我们可不是聋子。”于是,可怜的珍就压低了嗓门,声音弱得跟耳语差不多了。

她读完之后,外婆和格特鲁德姨妈就低下头,重说一遍主祷文。珍会尽力跟她们一起说,不过这很吃力,因为通常外婆说得都比格特鲁德姨妈快两个词。说“阿门”的时候珍的心里总是充满了感激。那优美的主祷文因为长久以来人们的虔诚敬拜而充满了荣光,对于珍来说却成了切齿之痛。

随后,格特鲁德姨妈就会阖上《圣经》,准确无误、毫厘不差地把它放回客厅中央那张桌子上的原位。最后,珍得亲吻她和外婆,说“晚安”。外婆往往坐在她的椅子上原地不动,珍就弯腰亲吻她的额头。

“外婆,晚安。”

“维多利亚,晚安。”

可是格特鲁德姨妈会站在客厅中央的桌子旁,珍不得不伸长了身子去够她,因为格特鲁德姨妈是大高个。格特鲁德姨妈会稍微俯下身子,珍就吻一下她那面色灰暗的瘦长面孔。

“格特鲁德姨妈,晚安。”

“维多利亚,晚安,”格特鲁德姨妈说道,声音又细又冷。

然后珍就从这个房间脱身了,有时候走运的话,还不会撞翻东西。

“等我长大了,我永远,永远都不读《圣经》,也不说‘主祷文’,”她总是一边爬着那富丽堂皇的长楼梯,一边这样自言自语,这楼梯曾经是多伦多人热议的话题。

有一天晚上,外婆微笑着说:“维多利亚,你对《圣经》有什么看法?”

“我觉得它特别枯燥,”珍诚实地回答道。她读的那一章满纸都是“结”和“钩子”这样的词汇,珍根本不懂,什么是“结”或者“钩子”。

“唉!可是你觉得你的看法有用吗?”外婆说道,说罢,那薄如纸片的嘴唇间露出一丝浅笑。

“那您为什么还问我呢?”珍说道,这句无礼的话给她招来一顿声色俱厉的训斥,实际上她丝毫都不想表现得那么无礼的。那个夜晚她一定是怀着满腹疑惑、抱着对快乐街60号的深恶痛绝感爬上楼梯的吧?她并不想讨厌它。她想爱它,跟它交朋友,替它做事。但是她没法爱它,它不会友善待人,也根本没有它想让你替它做的事。格特鲁德姨妈和厨师玛丽·普莱斯、男仆兼司机弗兰克·戴维斯把什么事都替它代劳了。格特鲁德姨妈不让外婆雇女佣,因为她更喜欢自己亲自打理家务。身材高大、像影子一样深藏不露的格特鲁德姨妈跟妈妈完全不一样,珍觉得真是很难相信,她们居然是同母异父的姐妹,她属于那种对秩序和规章一丝不苟严格遵守的人。在快乐街60号,做任何事都必须在特定的日子,按照特定的方式。整栋房子一尘不染。格特鲁德姨妈那双目光冰冷的灰色眼睛容不得任何地方有丝毫灰尘。她总是不停地巡视房子,把东西都物归原位,事事亲恭。妈妈则只在家里待客时负责摆放桌子上的鲜花,以及在晚餐时点蜡烛,其他一概不插手。珍也乐于做这些事。珍还喜欢擦银器、做饭,不过,珍最喜欢的还是做饭。偶尔,外婆不在家的时候,她就在厨房里转悠,看和蔼可亲的玛丽·普莱斯做饭。貌似都很简单……珍敢肯定,要是让她做的话,也能做得非常好。做饭一定是有很多乐趣呢,那饭味闻上去不用尝就知道很香。

但是,玛丽·普莱斯从来不让她动手参与。她知道,老夫人不愿意维多利亚小姐跟仆人们聊天。

“维多利亚把她自己当成佣人了,”有一次星期天吃午餐时外婆说道,跟往常一样,当时一起用餐的有威廉·安德森舅舅、明妮舅妈、大卫·科尔曼姨夫和西尔维亚姨妈,以及他们的女儿菲利斯。外婆让人在公众场合出丑的能耐真是高。尽管如此,珍还是觉得好奇,假如外婆知道了,玛丽·普莱斯那天有点儿忙,就让珍清洗、摆放做沙拉的生菜,那她会说什么呢。珍很清楚外婆的态度,她可是连菜叶都不碰一下的。

“嗯,女孩子就不能当佣人吗?”威廉舅舅说道,他说这话不是因为他有意支持珍的做法,而是因为他总是抓住一切机会表达他的信念,即女人的位置就是留守家中。“每个女孩子都应该知道怎么做饭。”

“我觉得维多利亚并不是特别想学做饭,”外婆说道。“她只不过是喜欢在厨房这样的地方闲逛。”

外婆说话的声调暗示了,维多利亚的品味不高,厨房算不上体面地方。珍觉得惊讶的是,为什么妈妈的脸突然发红了,为什么她的眼里闪过一丝奇怪的、不满的目光。不过只是一闪而过而已。

“维多利亚,你在圣阿加莎怎么样?”威廉舅舅问道。“会拿到好成绩吧?”

珍不知道她能不能拿到好成绩。为此她白天晚上都提心吊胆的。她知道,自己每月的成绩单不是太好……对此外婆很生气,甚至妈妈都苦苦哀求她,能不能把成绩稍微提高一点儿。珍已经竭尽全力了,可是历史和地理实在太枯燥、太乏味了。算术和拼写学起来就轻松些。珍的算术确实是相当棒的。

“我听说,维多利亚的作文写得很漂亮嘛,”外婆用一种讥笑的口吻说道。因为某种原因,珍还是完全搞不清楚,为什么她写得一手好作文,却从来都不招外婆喜欢。

“啧啧,”威廉舅舅说道,“维多利亚要想提高成绩,那是轻而易举的事。只要努力学习就好啦。现在她已经是大姑娘了,应该认识到这一点。维多利亚,加拿大的首都是什么?”

珍清楚地知道加拿大的首都是哪儿,可是威廉舅舅的问题问得太突然,而且所有客人都不再吃饭,听着……那一刻她怎么也想不起来那地方叫什么了。她的脸变得通红,嘴里结结巴巴,身子扭来扭曲。要是这时候她瞧一眼妈妈,就会看到,此刻妈妈紧闭双唇,一声不吭,不过,她没法抬眼看人。她羞愧难堪得要死了。

“菲利斯,”威廉叔叔说道,“告诉维多利亚,加拿大的首都是哪儿。”

菲利斯立刻回答:“渥太华。”

“渥——太——华,”威廉舅舅冲珍说道。珍觉得,除了妈妈,他们大家都在跟她找茬儿。这时,西尔维亚·科尔曼姨妈把一副挂着一根长长黑缎带的夹鼻眼睛戴上,透过这副眼镜看着她,就好像想看清楚,一个连自己国家的首都都不知道的女孩子到底长什么样儿。在这众目睽睽之下,珍手里的叉子掉了,她瞥了一眼外婆的眼睛,心痛极了。外婆碰了一下她的小银铃。

“戴维斯,你能给维多利亚小姐再拿一把叉子吗?”她说道,那语气暗示着,珍已经用了好几把叉子了。

威廉舅舅把他刚刚切下来的那块白鸡肉放到盘子边上。珍真希望他能把肉给她。她能分到肉吃的时候不多。要是威廉舅舅不切肉,玛丽就在厨房里把鸡切好,弗兰克给大家分发盘子。珍不太敢自己动手拿白肉,因为她知道,外婆正看着她呢。有一次,她自己动手拿了特别小的两块鸡胸肉,结果外婆说道:

“我亲爱的维多利亚,你不要忘了,可能还有其他人也想吃鸡胸肉呢。”

珍琢磨着,眼下要是能得到一个鸡腿,那就算走运了。威廉舅舅很可能因为她不知道加拿大的首都,对她不满,就只给她鸡脖子吃呢。不过,西尔维亚舅妈倒是大发慈悲地给了她两份萝卜。珍讨厌吃萝卜。

“维多利亚,你的胃口好像不太好嘛,”西尔维亚姨妈用责备的语气说道,因为盘子里堆着的萝卜没有少下去多少。

“哦,我觉得维多利亚的胃口没问题,”外婆说道,言下之意她唯一没有问题的就是这方面。珍总觉得外婆说起话来总是话里有话。那一刻,珍差点要打破她从来不哭的纪录,她的心里难过极了,但幸好她看了妈妈一眼。妈妈看上去那么温柔,带着一脸同情、理解的表情,这让珍立刻就打起了精神,也不再勉为其难地强吃萝卜了。

西尔维亚舅妈的女儿菲利斯不仅能说出加拿大首都的名字,而且还知道加拿大每一个省的省会城市,她上的不是圣阿加莎学校,是希尔伍德·霍尔学校。比起圣阿加莎来,这所学校新多了,学费也更贵。珍不喜欢菲利斯。有时候珍真觉得,她自己一定是有什么问题,要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她不喜欢的人呢。可是菲利斯太盛气凌人了……珍讨厌被人小瞧。

“你为什么不喜欢菲利斯呀?”有一次外婆问她,说这话时两眼盯着她,珍觉得,那眼神就好像能看穿墙壁、门,以及所有一切东西,然后直接就看透你的灵魂深处。“她长得很漂亮,像个淑女,举止得体,又聪明……这些方面你样样都不行,”珍可以肯定,外婆心里就这么想。

“她在我面前老是神气活现的,”珍说道。

“我亲爱的维多利亚,你真明白你嘴里说的所有那些大字眼儿是什么意思吗?”外婆说道,“你觉不觉得……也许……你有点儿嫉妒菲利斯呢?”

“不是,我觉得不是那样的,”珍肯定地说道。她知道,她并不嫉妒菲利斯。

“当然啦,我得承认,她跟你认识的那个乔迪很不一样,”外婆说道。她那嘲笑的口吻让珍的眼里直冒怒火。她可受不了别人嘲笑乔迪。可是她又能怎么样呢?

第三章

她和乔迪做了一年的好伙伴。乔迪和11岁的珍年龄相当,身高也高于同龄人……可是,她的身体没有珍壮实。乔迪很瘦弱,看上去就好像从来都没有吃饱过……很可能确实如此,她住在快乐街58号的寄宿公寓里,那里曾经是一幢时尚住宅,如今成了一栋破旧的三层寄宿公寓。

去年春天的一个傍晚,珍坐在快乐街60号后院的一个简易长凳上,凳子放在一间废弃的旧凉亭里。妈妈和外婆都出门了,格特鲁德姨妈因为重感冒卧病在床,要不然珍就不会坐在后院里了。她偷偷溜出去看满月……珍因为自己那特别的理由喜欢看月亮和58号院子上方那开满鲜花的白色樱桃树。月亮如珍珠一般悬挂在樱桃树上空,樱桃树漂亮极了,珍看着那树时,就觉得喉咙里有一个奇怪的肿块……有一种要哭的冲动。然后……58号院的上空的确传来人的哭声。那令人窒息的、凄楚的哭声清晰地冲击着春日傍晚那寂静、明澈的空气。

珍起身走出凉亭,绕过车库,走过里面从来没养过狗的狗窝(至少从珍记事以来没有养过),然后走到栅栏跟前,60号和58号之间的栅栏已经不是铁的了,而是变成了木制的栅栏。狗窝后面的木栅上有一堆爬山虎,中间有一块板条被损坏了,留下一个缝隙,珍从中挤过去,便发觉自己已经到了58号那乱糟糟的院子里。天还亮着,珍看到一个女孩蜷缩在樱桃树根下,拼命地抽泣,她的脸埋在两只手里。

“我能帮你吗?”珍问道。

虽然珍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这句话代表了她的天性。其他人也许会说,“怎么啦?”可是珍总是想出手帮助人——虽然她太小还意识不到这一点,不幸的是,从来没有人想得到她的帮助……连总是能心想事成的妈妈都不需要她的帮助。

樱桃树下的那个孩子不哭了,站了起来。她看着珍,珍看着她,她们两人的心都被触动了。过了好久,珍说道:“我知道,咱俩是一类人。”珍面前的女孩大约跟她同龄,一张小脸非常白,前额上留着一层厚厚的前刘海。那头发看上去似乎好长时间没洗了,但是黑头发下面的那双眼睛很漂亮,跟珍的一样是褐色的,不过还是大不一样:珍的眼睛是金盏花那种金黄色,里面隐含着笑意,可是那女孩的眼睛颜色很暗,眼神忧郁……非常忧郁,都让珍的心里对她产生了一丝怪异的感觉。她很清楚,一个这么小的孩子,眼神却这么忧郁,这一定有什么问题。

那女孩穿着一件特别旧的蓝色裙子,显然这裙子肯定是别人穿剩了给她的。那裙子太长、太考究,还脏兮兮、油迹斑斑的。穿在这瘦小的肩膀上就好像稻草人身上披了一块花哨的破布。不过,对珍来说那裙子无关紧要。她最关注的是那双动人心魄的眼睛。

“我能帮你吗?”珍又问了一遍。

女孩摇了摇头,眼泪从那双大眼睛里扑簌簌地流了出来。

“瞧那儿,”她用手指着说道。

珍抬眼一看,看到在樱桃树和栅栏之间似乎有一个散落着玫瑰花的简易花圃,玫瑰花被踩到了土里。

“是迪克干的,”女孩说道。“他是故意的……因为这是我的花园。上周萨莫斯小姐收到了一些玫瑰花……12朵特别大的玫瑰花,是她的生日礼物……今天早晨她说,这些花都用不着了,她让我扔到垃圾筒里。不过,我没扔……这些花还挺漂亮的呢。我就走到这儿,做了这个花圃,插满了玫瑰花。我知道这些花过不了多长时间就蔫了,可是它们看着很漂亮,我就假想着这是我自己的花园……可是……迪克一出来就全踩掉了……还哈哈大笑。”

她又抽泣起来。珍不知道谁是迪克,但是那一刻,她真想用她那结实有力的小手把他的脖子拧断。她伸开手臂抱住女孩。

“没关系。不要再哭了。瞧,我们可以折好多好看的樱桃树枝,把你的花圃都插满了。樱桃树枝比玫瑰花新鲜……你想想,在月光下这些树枝一定特漂亮。”

“我不敢这么干呢,”女孩说道。“韦斯特小姐可能会生气。”

珍再次欣喜地体验到一种情投意合的感觉。那么说这个女孩也怕人呢。

“嗯,我们就爬到那个伸出来的大树枝上,坐到上面,欣赏好了,”珍说道。“我猜,这样就不会惹韦斯特小姐生气了,是吧?”

“我觉得她不会在意那个的。当然啦,她今晚就是生我的气,因为我在等着吃晚饭的时候端着一盘玻璃杯绊倒了,打碎了3个。她说,如果我老是这样——昨天晚上我把汤洒到撒切尔小姐的丝绸裙子上了——她就要把我送走。”

“她要把你送到哪儿去呢?”

“我不知道。我没有地方可去。可是,她说我是毫无用处的人,她收留我完全是出于恻隐之心。”

“你叫什么名字?”珍问道。她们就像小猫一样灵巧地爬进樱桃树里,白色的大树环绕、拥抱着她们,把她们包裹在一个属于她们自己的芬芳世界里。

“约瑟芬·特纳。不过,大家都叫我乔迪。”乔迪!珍喜欢这个名字。

“我叫珍·斯图尔特。”

“我觉得你是叫维多利亚,”乔迪说道。“韦斯特小姐说是这么叫。”

“是叫珍,”珍肯定地说道。“至少,是叫珍·维多利亚,我就是叫珍。现在,”——她语气轻快地说道——“让我们互相认识一下吧。”

那个夜晚,在钻过那个裂缝回家之前,珍了解到了乔迪的所有情况。乔迪的爸爸妈妈都去世了……乔迪还是个小婴儿的时候他们就过世了……乔迪妈妈的表姐是58号院的厨师,就收留了她,而且获准把她带到58号,但是永远都不许她走出厨房。两年前米莉表姨妈去世了,乔迪则“继续留在这儿”。她给新厨子打杂儿:削土豆皮、洗餐具、扫地、抹灰、跑腿儿、磨刀具……最近“升职”干上菜的活儿了。她睡在一个小阁子间里,里面夏天热冬天冷,穿的是寄宿生们穿剩的衣服,没有特别紧迫的事时她每天就去上学。从来没有人对她说过和言善语或者关注她……更有甚者,韦斯特小姐特别宠爱的外甥迪克总是取笑她、折磨她,叫她“救济儿”。乔迪恨迪克。有一次,大家都外出了,她悄悄溜进客厅,凭之前的听觉记忆在钢琴上弹了一首小曲子,可是迪克告诉了韦斯特小姐,结果乔迪受到严词警告,再也不许碰钢琴。

“我真想学会弹钢琴呢,”她充满渴望地说道。“我的愿望就只是弹钢琴、有一个花园。真盼着我能有一个花园。”

让珍感到惊讶的是,为什么事情就那么阴差阳错呢。她不喜欢弹钢琴,可是外婆坚持让她上音乐课,她老老实实地练琴就是为了让妈妈高兴。可是可怜的乔迪渴望学音乐,却连一点儿机会都得不到。

“你想不想修一个小花园呢?”珍说道。“这里地方很大,也能见到点儿阳光,跟我们家的院子很像。我很乐意帮你弄一个花圃,我敢肯定,我妈妈能给我们一些种子……”

“那根本没用的,”乔迪难过地说道。“迪克还是会在上面乱踩的。”

“那么,”珍果断地说道,“我们就做一个种子清单目录……弗兰克会给我做一个的……就做一个假想的花园吧。”

“你真是个有头脑的人,我说的没错吧?”乔迪赞赏地说道。珍尝到了快乐的滋味。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夸奖她。

第四章

当然啦,很快外婆就知道乔迪的事了。说到她时既有美言,也有冷嘲热讽,不过,她倒没有禁止珍去58号院跟她玩。珍要到许多年以后才能理解,她为什么这样做……珍会领悟到:外婆是想向对此心存疑虑的人表明,珍低级趣味,喜欢下等人。

“亲爱的,你的这位乔迪是个举止文雅的小女孩吗?”妈妈怀疑地问道。

“她是个举止特别文雅的小女孩,”珍肯定地回答道。

“可是她看上去就是根本没人管……简直太脏了……”

“妈妈,她的脸向来都干干净净的,她从来都不忘了洗耳朵后面。我要教她怎么洗头发。她的头发要是洗干净的话,会很漂亮的……她的发质特别好,很黑,像丝一样光滑。我能给她一罐我的冷霜,让她擦手吗?……你看,我有两罐。她的手特别红,都皲了,因为她得干好多活儿,洗好多餐具。”

“可是她的衣服……”

“衣服她也没办法。只能人家给她什么,她就穿什么,她从来都是最多就只有两件裙子……一件平时穿,一件上主日学校的时候穿。就是上主日学校穿的那件也不是特别干净……那是贝鲁丝·艾瑟尔夫人的一件粉色旧裙子,她把咖啡洒到上面了。她得干好多活儿……玛丽说,她就是个十足的小奴隶。妈妈,我特别喜欢乔迪。她特别可爱。”

“嗯……”妈妈叹了口气,就让步了。如果你的态度很坚决的话,妈妈总是会让步。珍已经发觉了这一点。她爱妈妈,但是她也准确无误地抓住了她的性格弱点。妈妈不会“勇敢地对抗”别人。有一次,珍听到了玛丽跟弗兰克的一段对话,当时他们以为她听不到,她也相信这话说得没错。

“她就听最后跟她说话的那个人的话,”玛丽说道。“那个人永远都是老夫人。”

“嗯,老夫人对她特别好呢,”弗兰克说道。“她是个乐呵的小妞儿。”

“是够乐呵的。可是她开心吗?”玛丽说道。

“开心?当然啦,妈妈很开心,”珍生气地想……而且越想越生气,因为在她的意识深处,一直莫名其妙地怀疑,虽然妈妈经常参加舞会、晚宴,身穿裘皮大衣和礼服,戴着珠宝首饰,有很多朋友,但是她并不幸福。珍搞不清楚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也许是因为妈妈的眼睛里偶尔露出的目光……像极了被关在笼子里的困兽的目光。

春天和夏天的傍晚时分,等乔迪洗完那一摞摞餐具之后,珍就去58号院里玩。她们修建属于她们的“假想”花园,她们给知更鸟和黑色、灰色的松鼠喂面包渣吃,天黑时,她们就一起坐在樱桃树上遥望天上的星星。还有聊天!跟菲利斯从来都是无话可说的珍,却发现跟乔迪有说不完的话。乔迪可以随意地到60号院子里玩。有一次,就在她们刚刚熟悉起来时,珍让乔迪过来玩。因为之前她看到乔迪又在樱桃树下哭,后来搞清楚,原来是因为韦斯特小姐非要让她把她的旧泰迪熊扔进垃圾筒里去。韦斯特小姐说,那个熊已经破得不成样子了。上面打满了补丁,都已经破得没法再补了,眼窝处破得连鞋扣都缝不上去了。而且,她已经那么大了,不应该再玩泰迪熊了。

“可是我没有别的玩具,”乔迪抽抽嗒嗒地说道。“我要是有个布娃娃的话,也就无所谓了。我一直都想要个布娃娃……那现在我就得一个人睡觉了……真的好孤单。”

“你来我们家吧,我送你一个布娃娃,”珍说道。

珍从来都不太喜欢布娃娃,因为它们不是活物。她7岁那年的圣诞节,西尔维亚婶婶送给她一个特别漂亮的布娃娃,只是那个布娃娃太完美了,衣服很精致,从来都不需要你给它做什么缝缝补补的活儿,因此珍一直都不喜欢它。她更喜欢有一个每天都需要缝一缝的泰迪熊。

珍拉着瞪大了眼睛、欣喜若狂的乔迪穿过快乐街60号院那一番美景,把她房间里黑色大衣柜下层抽屉里那个闲置了好长时间的布娃娃给了她。之后她带她走进妈妈的房间,让她看妈妈的桌子上的东西……银面毛刷、带彩虹形状玻璃瓶塞的香水瓶、金色托盘里放着的一个个漂亮的戒指。就在这时,她们被外婆发现了。

她站在门口看着她们。你能感觉到,寂静如一股冰冷的、令人窒息的海浪一般在房间里漫延开来。

“维多利亚,我能问一下……这是怎么回事吗?”

“这是……乔迪,”珍支支吾吾地说道。“我……我带她来把我的布娃娃送给她。她一个都没有。”

“是嘛?你把西尔维亚婶婶给你的那个布娃娃送给她了?”

珍马上意识到,她这回可干了不可饶恕的事。她根本没想到,她是不能随便把自己的布娃娃送人的。

“我没有,”外婆说道,“禁止你跟这个……这个乔迪在她自己的地盘上玩。骨子里的东西早晚都会冒出来。可是……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亲爱的维多利亚,请不要把你那些不三不四的人带到这里来。”

她亲爱的维多利亚只好尽快带着可怜的、受到伤害的乔迪走了,走时还把布娃娃扔下了。可是外婆并没有因为这一切善罢甘休。这还是第一次,这个“小虫子”翻身了[1]。珍在出门前脚步停了一下,一双褐色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外婆。

“您真不礼貌,”她说道。她的声音有点儿发抖,不管外婆觉得她多么粗暴无礼,这话她不能不说。之后她就跟着乔迪走了出来,心里莫名其妙地有一种满足感。

“我不是不三不四的人,”乔迪说道,她的嘴唇哆嗦着,“当然啦,我不像你……韦斯特小姐说你是像模像样的人……可是我的伙伴们都是值得尊敬的人。米莉表姐这样跟我说的。她说,‘他们活着的时候一直都自食其力。’我也拼命替韦斯特小姐干活,自食其力。”

“你不是不三不四的人,我爱你,”珍说道。“在这世上我爱的人只有你和妈妈。”

甚至当她说这话的时候,她的心里也异乎寻常地隐隐作痛。她突然意识到,人世间千千万万人中的这两个人……珍从来也记不住这千千万万的准确数字是多少,不过她知道是很多很多……是仅有的她所爱的人。

“我喜欢爱别人,”珍心想。“这感觉真好。”

“除了你,我谁都不爱,”乔迪说道,珍刚刚提议在院子角落里用所有的旧锡罐修一个城堡,她立马来了兴趣,全忘了自己的感情受到过伤害。韦斯特小姐储藏的这些锡罐是打算留给一个乡下表亲的,他有某种神秘用途。可是整个冬天他都没来,所以攒下的锡罐足够垒一个庞然大物了。当然啦,第二天迪克就给踢倒了,但是他们享受了垒城堡的乐趣。她们永远也不会知道,58号的一位房客……托利先生是个崭露头角的建筑师,他看到了在月光下闪闪发亮的城堡,当时他正把自己的车往车库里开,于是冲着城堡吹了一声口哨。

“那两个孩子能垒起那个城堡,这真是一件奇妙的事,”他说道。

珍本来应该入睡了,那一刻却异常清醒,脑子里继续构想着透过窗户可以看到的月亮世界的故事。

关于“月亮的秘密”(她是这样叫的),珍还没有跟妈妈和乔迪分享过。不知怎么,她就是说不出口。这是只属于她自己的秘密,跟别人说了就会将它毁掉。珍的心里一直怀抱着登月的梦想,至今已经3年了。那是一个闪闪发亮的幻想世界,在那里她的生活美妙无比,她的灵魂深处对那个世界里闪烁的银色山峦中那些未知的魔法泉水充满了莫名的渴慕。在找到去月亮的窍门之前,珍一直渴望着像爱丽丝那样进入镜子里。过去,珍常常久久地站在镜子前面,盼着奇迹出现,以致于格特鲁德姨妈说,维多利亚是她见过的最爱虚荣的孩子。

“真的吗?”外婆问道,仿佛有点儿质疑,珍会有什么可自鸣得意的东西。

最终,珍幡然醒悟,她永远都无法进入那个镜子世界,这让她颇感沮丧,后来的一个深夜,她独自一人躺在她那又大又凄凉的房间里,看到月亮透过一个个窗户注视着她……那轮沉静、美丽的月亮永远都是那么泰然自若;于是,她的想象力驰骋开来,设想自己身处月亮上,吃着仙味,徜徉于洁白如银的月光笼罩下的仙境。

然而,即使是在月亮上,在梦境里,珍一如既往地坚守着那份强烈的激情。既然月亮全都是银色的,那就每个夜晚都得把它擦亮。珍和她的月亮上的朋友们乐此不疲地擦着月亮,对那些擦洗工作做得格外好的人和偷懒的人都有一套缜密的奖罚制度。偷懒的人一般会被惩罚去月亮的另一侧……珍认为那一侧很黑、很冷。他们获准回来时,都会被冻僵了,那他们就乐意去竭尽全力擦月亮,好让自己暖和起来。那种时候也是月亮看上去比往常亮的夜晚。哎呀,太好玩了!如今除了那些不出月亮的夜晚,珍躺在床上再也不孤单了。珍见过的最清澈的景象是,西方的天空升起一轮细细的新月,据此她就得知,她的朋友们回来了。支撑着她度过许许多多个凄凉日子的,就是盼望着每晚在夜半时分去月亮上狂欢。

注释

[1]这里的意思是,珍在严厉的外婆面前一向像个弱小的小虫子一样言听计从,此时也被逼得起了反抗之意。(译注)

第五章

10岁之前,珍一直以为自己的父亲过世了。她想不起来是谁告诉她这消息的,但是假如她能好好地想一想,那她对此就更确信无疑了。她只是没有仔细想而已……没有人提起过他。她只知道,他的名字应该是叫安德鲁·斯图尔特,因为别人称呼妈妈安德鲁·斯图尔特夫人。至于别的方面,对于珍而言,他就好像从来不存在一样。她对父亲这个称呼没有什么概念。她唯一熟悉的父亲就是菲利斯的父亲,大卫·科尔曼姨夫,一个上了点年纪、眼袋很重的美男子,星期天来吃晚餐时,他有时会嘴里咕咕哝哝地冲她说话。珍觉得他的咕哝就表示对她很友好,她对他没有反感,不过,他身上没有丝毫东西让她产生嫉妒感,羡慕菲利斯有父亲。有一个如此亲切、迷人、慈爱的妈妈,谁还想要一个父亲呢?

艾格妮丝·雷普利到圣阿加莎上学了。虽然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艾格妮丝就嘲弄地冲珍吐舌头,但珍起初还是颇喜欢她的。她的父亲名叫“托马斯·雷普利大帝”,他修建了“铁路和一些东西”。如果她留心一下就会发现,圣阿加莎的大多数女孩子都向她大献殷勤,自吹自擂。大家都跟她“说秘密”,于是,如果艾格妮丝告诉你一个秘密,那在圣阿加莎就被视为莫大的荣幸。因此,一个下午,在游乐场,艾格妮丝走到她跟前,神秘兮兮地悄声耳语道:“我知道一个秘密。”听到这话珍的心里也一阵激动。

“我知道一个秘密”大概是世界上最耐人寻味的话了。珍立刻被这句充满诱惑力的话吸引住了。

“哎呀,那告诉我吧,”她恳求道。她也想被那令人神往的女孩子们的小圈子所接纳,只有这个圈子的人能听到艾格妮丝所讲的秘密;她想知道这个秘密到底是什么。秘密肯定是很棒、很妙的东西。

艾格妮丝皱起她那可爱的大鼻子,一脸严肃的神情。

“哎呀,我改天再告诉你。”

“我不想改天听。我想现在就听,”珍恳求道,她那金黄色的眼睛炯炯有神,充满渴望。

艾格妮丝那顽皮的小脸周围披散着笔直的褐色头发,一脸狡黠的神情。她冲珍眨巴了一下一只绿色的眼睛。

“好吧。你听了要是不喜欢的话,可不要怪我。听着。”

珍听着;圣阿加莎的塔式建筑也听着;对面破旧的街道也听着。珍觉得,仿佛全世界都在听。她是被选中的那个人……艾格妮丝要告诉她一个秘密了。

“你爸爸和妈妈不住在一起。”

珍盯着艾格妮丝。她说的这句话没有任何意义。

“他们当然不住在一起,”她说道。“我爸爸死了。”

“哎呀,才不是呢,他没死,”艾格妮丝说道,“他住在爱德华王子岛。你3岁的时候你妈妈离开了他。”

珍觉得仿佛有一只冰冷的大手正慢慢挤压她的心脏。

“那……不是……真的,”她喘着气说道。

“是真的。这全都是朵拉阿姨跟妈妈说的时候我听来的。她说,他从战场回来后你妈妈就嫁给了他,那是一个夏天,当时你外婆带她去沿海地区了。你外婆不想让她嫁给他。朵拉阿姨说人人都知道他们长不了。他很穷。就是你给添了大麻烦。你本来不应该出生的。朵拉阿姨说,他们两个都不想要你。后来他们就像猫和狗一样打个不停,最后你妈妈下决心离开了他。朵拉阿姨说,她本来想跟他离婚,可是在加拿大离婚特别难办,更何况,肯尼迪家的人都觉得离婚是一件糟糕透顶的事情。”

此刻,那只手紧紧抓着珍的心脏,简直让她难以呼吸。

“我……我不相信这些话,”她说道。

“维多利亚·斯图尔特小姐,我告诉你秘密的时候,如果你还要这么说,那我就不跟你再说别的秘密了,”艾格妮丝说道,气得满脸通红。

“我也不想再听了,”珍说道。

她永远也忘不了听到的话。那可能是真的……也可能不是。珍觉得,那个下午时光漫长得没有尽头。圣阿加莎学校就是一场噩梦。弗兰克接她回家时车开得从来没有这么慢过;沿途破败的街道上的积雪看上去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落满污垢、肮脏不堪;风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刮得如此凄厉;高悬在天空上的月亮整个黯淡无光,白如纸片。不过,即使它再也不发亮了,珍也不在乎。

当她回到家里时,快乐街60号的人们正在喝下午茶。那间摆满了浅粉色的金鱼草、郁金香和凤尾草的大客厅里坐满了人。妈妈身穿兰花雪纺衣服,宽松的袖子上缀着蕾丝花边,她笑嘻嘻地聊着天。外婆头发上带着亮晶晶的钻石头饰,正坐在她最爱的针绣花边椅子上,观望着,所以一位太太曾经说过:“她真是一个和蔼可亲、满头银发的老人,跟那幅《卫斯理的母亲》上的人物像极了。”格特鲁德姨妈和西尔维亚舅妈正在桌边倒茶,桌子上铺着缩绒呢网眼桌布,上面放着正在燃烧的高高的小蜡烛。

珍直接从她们身边走过去,走到妈妈面前。她不在乎那里有很多人……她有问题要问,要马上就听到答案,立刻!珍一刻都忍受不了她心中的疑虑。

“妈妈,”她说道,“我爸爸是还活着吗?”

一阵奇怪的、可怕的寂静突然间降临到这个房间里。一道光束如剑一般刺入外婆的蓝色眼睛里。西尔维亚舅妈喘着粗气,格特鲁德姨妈的脸色变得铁青,难看极了。可是妈妈的脸则仿佛覆盖上了一层白雪一般。

“他活着吗?”珍问道。

“是的,”妈妈说道。她没有再说什么。珍也没有接着追问。她转身走了出去,茫然地走上台阶。走进她自己的房间,关上门,缓缓地躺到床边的白色熊皮大地毯上,她的蕾丝花边埋在柔软的毛皮里。她内心的痛苦如阵阵沉重、可怕的巨浪一般席卷着她。

原来是真的。她一直以为她的爸爸死了,而他却活着……生活在地图上那个遥远的点,人们告诉她叫做爱德华王子岛的省。可是他和妈妈彼此不喜欢对方,她也不受欢迎。珍意识到,得知你的父母不想要你,这真是一种特别古怪又烦人的感觉。她坚信她的整个余生都会响彻着艾格妮丝的声音:“你本来不应该出生的。”她恨艾格妮丝·雷普利……她一直都会恨她。珍觉得奇怪,如果她能活到外婆这么大岁数,她该怎么承受这种恨意呢。

大家都走了之后,妈妈和外婆找到了她。

“维多利亚,站起来。”

珍没有动弹。

“维多利亚,我的习惯是,我说什么别人都得听从。”

珍站起来。她没有哭……假如不是多年前有人说过“珍从来不哭”……可是,她那一脸的表情简直让看到的人无不揪心。也许这也触动了外婆,因为她用对她来说算是相当温和的口气说道:

“维多利亚,我一直跟你妈妈说,她应该告诉你真相。我跟她说了,早晚你都得从别人那里听说到这事儿。你爸爸是活着。你妈妈违背我的意愿跟他结了婚,为此一直很后悔。她醒悟之后,我原谅了她,并且高高兴兴地欢迎她回到家里。情况就是这样。以后要是你非常冲动,想惹是生非,而这时候我们正在款待客人,你能不能尽量克制一下自己的情绪,等客人走了再闹?”

“他为什么不喜欢我呢?”她有气无力地问道。

一旦所有事情都被说开了,也已既成事实,那似乎是最令人心痛的。起初,她的妈妈可能也不想要她,不过珍知道,现在妈妈是爱她的。

妈妈突然轻声笑了一下,这笑声听上去沉重极了,让珍难过得心都要碎了。

“我觉得,他是嫉妒你,”她说道。

“他把你妈妈的生活弄得很悲惨,”外婆说道,她说话的声音变得很僵硬。

“哎呀,也怪我自己,”妈妈哽咽着大声说道。

珍的眼睛来回扫视着她们,看到外婆的面部表情变得很快。

“你以后永远不要让我或者你妈妈再听到你提你爸爸的名字,”外婆说道。“对我们来说……对你来说……他已经死了。”

这条禁令完全没有必要。珍也不想再提起她爸爸的名字了。他让妈妈不幸福,所以珍恨他,彻底地不想他了。有些事情是不值一想的,爸爸就是其中之一。可是关于这整件事最糟糕的是,现在还有事情无法跟妈妈聊。珍觉得这事儿横亘在她们之间,虽然模糊不清,但是确实存在着。之前那十足的信心消失了。有一个话题从来都不该提起,它毒害了一切。

她再也受不了艾格妮丝·雷普利及其追逐“秘密”的信徒们了,好在艾格妮丝退学了,因为“托马斯大帝”认定,对他女儿来说,这所学校不够时新。艾格妮丝想学踢踏舞。

第六章

自从珍得知她有父亲这件事以来,已经过去一年了……这一年里,珍勉强读完了她所就读的年级。菲利斯因为这一年在综合能力方面的良好表现而受到嘉奖,这事儿都让珍听烦了!她依然是车接车送从圣阿加莎学校上学、放学,她尽可能地想对菲利斯有好感,但是情况并没有任何大的改观;依然是黄昏时分和乔迪一起在后院里玩,也尽了最大努力练习乐曲。

“真可惜,你不喜欢音乐,”外婆曾经这样说过。“不过当然啦,你怎么可能喜欢呢?”

情况并不都像外婆说的那样。她这话形同往伤口上撒盐。珍喜欢音乐……她爱听音乐。傍晚时分,当58号那位爱好音乐的房客兰塞姆先生在他的房间里拉小提琴时,他根本想不到,在后面的樱桃树上还有两个听得如醉如痴的听众。珍和乔迪坐在那儿,她们的手紧攥着,她们的心充满了莫以名状的狂喜。冬天降临,卧室的窗户关上了,珍觉得失去了一大乐趣。那时月亮便成了她唯一的消遣,她比以往更频繁地溜出去看月亮,长时间静静地待着,而外婆却把这种情形称之为“生闷气”。

“她的性格特别爱生闷气,”外婆说道。

“哎呀,我觉得不是这样的,”妈妈支支吾吾地说道。她胆敢顶撞外婆的时候都是为了替珍辩解,“她就是有点儿……敏感。”

“敏感!”外婆笑了起来。外婆平时鲜有笑容,珍对此倒也无所谓。至于格特鲁德姨妈,如果说她曾经笑过或者开过玩笑,那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都没人记得了。当周围有人在时妈妈就笑出声来……是那种有点儿像铃铛叮当作响一般的声音,让珍一直觉得那笑像是假笑。的确不真实,在快乐街60号不大听得到真正的笑声,其实,私下里,珍总有能耐发现事情滑稽可笑的一面,也能让那大房子充满笑声。珍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外婆痛恨笑声。连玛丽和弗兰克也不得不躲在厨房里小心翼翼地咯咯笑。

那一年,珍长得出奇地快。她变得更瘦,更不耐看了。她的下巴变成了方的,而且是凹字形的。

“她这是越长越像他的了,”有一次,她听到外婆气鼓鼓地跟格特鲁德姨妈说道。珍皱了皱眉头。据她日益增长的智慧判断,她怀疑“他的”就是指她爸爸的下巴,于是她立刻反感起了自己的下巴。为什么就不能长个妈妈那种漂亮的圆下巴呢?

那一年过得非常平静。假如珍知道“单调”这个词的话,她就会用这个词来概括那一年的生活了。只有三件事情给她留下了深刻印象……小猫事件、肯尼斯·霍华德照片事件,以及倒霉的朗诵表演事件。

那只小猫是珍在街上捡的。一天下午,弗兰克特别着急要按时去一个地方接外婆和妈妈,他从圣阿加莎接上珍之后,就让珍从快乐街的顶头走回家去。一路上珍高兴地走着,品味着难得的自由时光。她能获准独自步行去某个地方的时候少之又少……别说独自步行了,压根就不许她步行。珍喜欢步行。她一直都渴望步行去圣阿加莎,然后步行放学回家,或者,既然家真的离学校太远,她也愿意坐电车上学、放学。珍喜欢坐电车。坐在电车里观望街上的人们,猜测他们都是什么样的人,那一定特别好玩。那个顶着一头亮闪闪的漂亮头发的女士是谁呢?那个一脸怒气的老太太嘴里在咕哝什么呢?那个男孩喜欢让他的妈妈当众用她的手绢擦脸吗?那个喜气洋洋的小女孩学习成绩有问题吗?那个男人是不是牙疼,等他牙不疼的时候他是不是就会和颜悦色了呢?她真想了解他们的所有情况,在必要的时候跟他们共患难或者同欢喜,可是,快乐街60号的人难得有机会坐电车。她们永远都是弗兰克开着豪华轿车接送。

珍慢吞吞地走着,以便多一点时间享受这乐趣。这是晚秋时节一个寒冷的日子。一大清早就天色惨淡,鬼影一般黯淡模糊的太阳从令人压抑的灰蒙蒙的云层里窥视着,此刻天色越来越暗,飘起了雪花。灯光闪烁着:连维多利亚时代风格的快乐街上那阴森森的窗户都亮着光。珍没有留意那凛冽的寒风,而是注意到了其他东西。珍听到了极其凄厉、绝望的哀叫声,一低头,便看到了那只小猫,它凄惨地靠在铁栅栏上,缩成一团。她弯腰把它抱起,贴到脸上。这个骨架小巧、浑身长着马尔济斯犬特有的那种蓬松毛发的小生命伸出舌头,急切地舔她的脸颊。它饥寒交迫、无人问津。珍知道它不属于快乐街。但她不能置之不理,任其在即将来临的暴风雨之夜死去。

“天哪,维多利亚小姐,你这是从哪儿弄来的呀?”珍走进厨房时,玛丽大声说道。“你不应该把它带进来的。你明知道你外婆不喜欢猫。有一次你姨妈弄来一只,它把家具上的流苏都给抓掉了,所以就给撵走了。维多利亚小姐,你还是把那只小猫弄出去吧。”

珍讨厌别人叫她“维多利亚小姐”,可是外婆坚持让佣人们都这么叫她。

“玛丽,大冷天里我可不能把它放到外面。就让我给它吃点东西,让它在这儿待到晚饭以后吧。我要去求求外婆,求她同意我留下它。如果我保证让它待在这儿和院子里,她也许能同意。玛丽,让它待在这儿,你不会介意的,是吧?”

“我可是求之不得呢,”玛丽说道。“我总觉得,猫可是个好伴儿……狗也是。你妈妈以前有过一只狗,可是被人毒死了,她就再也不养狗了。”

玛丽没有告诉珍,她坚信是老夫人毒死了那只狗。你不能告诉孩子那样的事,更何况她肯定不会相信的。她只相信,老肯尼迪夫人非常嫉妒她的女儿爱那只狗。

“她过去常常那么出神地看着它,这些我可是都看在眼里了,”玛丽暗自思忖。

那天,外婆、格特鲁德姨妈和妈妈要喝几杯茶,所以珍预计至少还可以拖延一个小时的时间。这是令人开心的一小时。小猫开心地玩耍着,一直喝牛奶,喝得把它那小肚子都撑得鼓鼓的,快要撑破了。厨房里温馨暖人,玛丽让珍把要撒到蛋糕上的坚果剁碎,还让她把梨切成小细条,好用来做沙拉。

“哎呀,玛丽,还有蓝莓派呀!为什么我们不多做几次呢?你做的蓝莓派真是好吃极了。”

“水果派这东西有人会做,有人就不会做,”玛丽得意地说道。“你说要多做几次,但你知道的,不管什么口味的水果派你外婆都不太喜欢。她说,水果派都不好消化……我父亲活到了90岁,他一辈子每天的早餐就是水果派呢!我只是偶尔给你妈妈做做。”

“等吃过了晚饭,我就跟外婆说小猫的事,问问她,我可不可以留着它,”珍说道。

“你这可怜的孩子,我觉得你这是自讨苦吃,”珍身后的门关上后,玛丽说道,“罗宾小姐肯定会特别支持你的……可是,她总是受她妈妈摆布。不管怎么样,我希望晚餐大家能吃得好,让老夫人心情愉快。我真希望我没做那个蓝莓派就好了。幸好她不会知道,沙拉是维多利亚小姐做的……俗话说,不知道也就永远不会受伤害。”

晚餐吃得并不好。空气中弥漫着紧张气氛。外婆一言不发……显然是下午发生了一些让她不高兴的事。格特鲁德姨妈始终沉默不语。妈妈看上去也心神不安的,压根没有试着给珍传递丝毫她们的暗号——微微颤抖的嘴唇、那抬起的眉毛、那弯曲的手指……所有这一切都蕴含着“亲爱的宝贝”或者“我爱你”或者“就当是妈妈亲吻你了”诸如此类的意味。

珍因为这秘密心事重重,于是就比平常更笨手笨脚了,吃蓝莓派的时候她把满满一叉子的蓝莓派掉到了桌子上。

“这事儿,”外婆说道,“对5岁的孩子来说还有情可原。发生在你这个年龄的女孩子身上就绝对不可原谅了。蓝莓印沾上是洗不掉的,这可是我最好的桌布。不过,当然啦,那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珍垂头丧气地盯着桌子。她真不明白,那么小的一块蓝莓派怎么就染脏了那么大一块地方呢。就在这倒霉的节骨眼上,一个毛茸茸的小东西“喵喵”叫着逃离了穷追不舍的玛丽,轻快地穿过餐厅,跳到了珍的大腿上。珍的心一下子揪紧了。

“那只猫是从哪儿来的?”外婆问道。

“我决不能当胆小鬼,”珍绝望地想。

“我在街上发现了它,就把它带回家了,”她壮着胆儿说道……外婆会以为这是强词夺理。“它又冷又饿……外婆,瞧它多瘦呀。请问我可以留着它吗?它实在太可爱了。我不会让它打搅您的……我会……”

“我亲爱的维多利亚,别说傻话了。我觉得你应该是知道的,我们家不养猫。劳驾你赶快把那个小东西赶出去吧。”

“哎呀,外婆,求求您,不要把它赶到街上去。听,外面下着冰雹呢……它会死掉的。”

“维多利亚,我希望你乖乖地听话。你不能老是这么任性了。偶尔也得考虑一下别人的意愿。请你行行好不要再为这种小事纠缠不清了。”

“外婆,”珍激动地说道。但是外婆抬起一只明晃晃、有点儿皱纹的手。

“维多利亚,你现在,现在就去吧,不要固执了。马上把那东西弄出去。”

珍把小猫抱到厨房里。

“维多利亚小姐,不要担心。我这就让弗兰克把它放到车库,给它铺一块小毯子让它躺在上面。那样就舒服多了。明天我就把它送到我妹妹家,给它搭个舒服的窝。她喜欢猫呢。”

珍从来不哭,所以当妈妈貌似偷偷摸摸地溜进她的房间,亲吻她,跟她说“晚安”时,她也一直没有哭。她只是因为刚才跟外婆犟嘴,神经绷得太紧了。

“妈咪,我真希望我能离开这儿……就你和我。妈咪,我讨厌这个地方,我讨厌它。”

妈妈说了一句奇怪的话,而且说得很肯定:“现在我们两个人都无处可逃。”

第七章

珍永远都无法理解那张照片到底有什么问题。伤心、生气过后,她只是感到极度困惑。为什么……为什么……那张陌生人的照片会让快乐街60号的人……尤其是妈妈不开心呢?

有一天,她去拜访菲利斯时发现了那张照片。每过一段时间她就得跟菲利斯待一个下午。跟以往不同的是,那个下午她们过得并不愉快。菲利斯是一个尽责的女主人。她给珍看她所有的新布娃娃、新衣服、新拖鞋、新珍珠项链、新陶瓷猪。菲利斯收藏陶瓷猪,显然也把对陶瓷猪不感兴趣的人都视为“傻瓜”。她比往常更高高在上、盛气凌人了。结果珍就比平常更呆头呆脑,她们两个都觉得无聊极了。后来,珍就拿起《星期六晚报》埋头读了起来,这对她们两个都是一种解脱,不过,她对社会版、新娘和初登社交圈的少女的照片、股票市场,甚至肯尼斯·霍华德的那篇文章《国际纷争的和平调节》里的内容,通通没有丝毫兴趣,虽然这篇文章荣幸地刊登在了头版。珍隐约觉得,她不应当读《星期六晚报》。因为某种未知的原因,外婆不喜欢这家报纸。在她家里一份这种报纸都没有。

不过,珍喜欢的是头版刊登的肯尼斯·霍华德的照片。第一眼看到这照片她就被迷住了。她从来没有见过肯尼斯·霍华德,她不知道他是谁或者他住在何处,可是她恍惚间觉得,那是某位她特别熟悉,又酷爱的人的照片。这张照片的各个方面她都喜欢,他那怪兮兮的竖起的眉毛;他那一头从额头往后翘起的略显蓬乱的浓发;他那厚实的嘴唇嘴角紧抿的样子。他的眼神有点儿严肃,不过眼角的皱纹看上去很有滑稽,那凹字形的方下巴一下子让珍想起了什么,只是她记不起来到底是什么。她觉得,那下巴看上去就好像一位老朋友一般熟悉。珍看着那张面孔,长长地吸了口气。她霍然醒悟,假如她爱她的爸爸,而不是恨他,那她真希望他长得像肯尼斯·霍华德。

珍久久地注视着那张照片,结果引发了菲利斯的好奇心。

“珍,你看什么呢?”

珍猛然回过神来。

“菲利斯,我可以留着这照片吗……求你了?”

“谁的照片?为什么要留……那照片呢?你认识他吗?”

“不认识,我以前从来没听说过这个人。不过,我喜欢这照片。”

“我可不喜欢。”菲利斯不屑一顾地看着照片说道。“为什么呢……他那么老。他长得一点儿都不帅。珍,下一页有一张诺曼·泰特的漂亮照片……我让你看看吧。”

珍对诺曼·泰特,对所有电影明星都没兴趣。外婆不赞成让孩子们去看电影。

“如果我可以留着的话,我还是喜欢留这张照片。”她肯定地说道。

“我觉得你可以留着,”菲利斯居高临下地说道。她觉得珍比以往都“傻”了。这么个傻丫头做事真是让人遗憾呀!“我想,我们家没人愿意要这照片。我一点儿都不喜欢它。那样子看上去就好像他正用嘲笑的眼神看着你。”

菲利斯的嘴里能说出这番真知灼见,这有点儿让人觉得意外。肯尼斯·霍华德给人的印象的确如此。只不过那笑容是友善的。珍觉得她不在乎被人那样笑看。她小心地把照片剪下来,带回了家,把它藏到了最上面一层抽屉里一堆手绢下面。她说不清楚,为什么不愿意让别人看到。也许是她不希望有人像菲利斯那样嘲笑这照片吧。也许只是因为她和这照片之间似乎有某种奇怪的关联……某种非常美妙,但是却无法跟任何人,连妈妈都不能说的联系。眼下也没有很多可以跟妈妈聊天的机会。妈妈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光彩照人、这么快乐、这么衣着漂亮、这么没完没了地去参加聚会、茶会、牌局。就连亲吻她,说“晚安”都成了一件稀罕事儿……起码珍觉得是这样的。珍不知道,她的妈妈回来晚的时候,她总是蹑手蹑脚地走进珍的房间,在她那赤褐色的头发上留下一个吻……轻轻的一吻,以免弄醒她。有时回到自己房间后她就哭了,不过,不是经常流泪,因为早饭的时候可能会被看出来,老罗伯特·肯尼迪夫人不喜欢有人夜里在她的家里哭。

在三个星期的时间里珍和那张照片都是最好的朋友。只要一有机会,她就拿出来端详……她对着它讲乔迪的故事、讲她为做家庭作业所受的苦、讲她对妈妈的爱。她甚至还跟它讲了自己那登月的秘密。当她孤单地躺在床上时,幻想它就躺在她身旁。她亲吻它,跟它说“晚安”,早晨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偷偷看一眼它。

后来格特鲁德姨妈发现了它。

那天,珍从圣阿加莎学校放学,一进家门就觉得不对劲。那似乎一直都在监视她的一家人,此刻对她监视得更紧了,还夹杂着冷嘲热讽、不怀好意的幸灾乐祸。太外公肯尼迪从客厅墙上瞪眼看她的眼神比以往都更阴沉了。外婆直挺挺地坐在她的椅子上,旁边坐着妈妈和格特鲁德姨妈。 妈妈正在把手里的一朵漂亮的红色玫瑰花捻成碎片,而格特鲁德姨妈则盯着外婆手里拿着的那张照片。

“那是我的照片!”珍大声叫道。

外婆瞅了一眼珍。她那冷冰冰的蓝色眼睛一反常态地冒着怒火。

“你这是从哪儿弄来的?”她问道。

“这是我的,”珍叫道。“是谁从抽屉里拿出来的?谁都没权利这么做。”

“维多利亚,我可不喜欢你这态度。我们讨论的不是行为准则的问题。我是问了你一个问题。”

珍低头看着地板。她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保存肯尼斯·霍华德的照片似乎成了一大罪过,不过她知道,她再也不能保存它了。珍隐隐觉得这简直让她不堪忍受。

“维多利亚,能劳驾你看着我吗?然后回答我的问题吗?我想,你大概不会闭口不说吧。”

珍抬起头,一双眼睛露出怒气冲冲的目光。

“我从报纸上剪下来的……是《星期六晚报》。”

“那种垃圾报纸呀!”外婆的语气中对《星期六晚报》充满了鄙视。“你是在哪儿看到那报纸的?”

“在西尔维亚姨妈家,”珍打起精神,气鼓鼓地说道。

“你为什么要把这个剪下来呢?”

“因为我喜欢它。”

“你知道肯尼斯·霍华德是谁吗?”

“不知道……外婆,不要拿走,求求您了。”

“嗯,我觉得,你实在没必要把一个你不认识的男人的照片放在你的抽屉里。还是不要再干这种荒唐事儿了吧。”

外婆用两只手举起那张照片。珍一下子跳起来抓住她的胳膊。

“哎呀,外婆,不要把它撕了。您不应该撕。我特别想要它。”

她说这出番话的那一刻,就明白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她再也没有机会把那照片要回来了,眼下连那渺茫的机会都失去了。

“维多利亚,你是不是彻底疯了?”外婆说道……这一辈子还从来没有人跟她说过“你不应该”这样的话。“请你把手从我的胳膊上拿开。至于这个……”外婆故意把照片撕成了4片,然后扔到了火里。珍觉得她的心仿佛跟那照片一起被撕碎了,她正要发作,就在这时无意中瞥见了妈妈。妈妈面如死灰,站在一旁,被她撕碎的玫瑰花叶子散落在她脚下的地毯上。她的双眼露出痛苦不堪的可怕眼神,让珍不寒而栗。那神情随即就消失了,但是却永远地留在了珍的记忆里。于是她明白了,她不能开口让妈妈来揭开这张照片的谜团。因为某种她猜想不到的原因,肯尼斯·霍华德是妈妈的痛苦之源。不管怎么说,她心目中与那张照片相伴随的所有美丽的回忆都被玷污、被毁掉了。

“现在就不要生气了。回你的房间去,等到我叫你的时候再出来,”外婆说道,她极其反感珍的表情。“记住了,这个家的人都不许看《星期六晚报》。”

珍不得不服从。这是显而易见的。

“这儿不是我该待的地方,”珍说道。然后她就回到自己那巨大的房间,孤单感再次来袭,肯尼斯·霍华德也不再从手帕下面冲她微笑了。

这是另一件她无法跟妈妈聊的事情。她在窗边伫立良久,恍惚间觉得一阵剧痛。这是一个残酷的世界……连那些星星都在嘲笑你……一闪一闪地嘲笑你。

“我真想知道,”珍缓缓地说道,“在这个家里是否有人开心过。”

之后她看到了月亮……一轮新月,可是,不是通常新月呈现的那种细细的月牙。新月即将沉入地平线上的一块乌云里,新月很大,呈暗红色。如果说月亮需要给擦亮的话,这新月也有必要擦一擦。刹那间,珍心中所有的忧伤都溜走了……溜到了230,000英里以外的地方。幸好外婆控制不了月亮。

第八章

之后就发生了朗诵事件。

圣阿加莎举办了一场全校活动,只有女生的家人受邀参加此活动。活动上会有短剧、音乐表演,还有一两个朗诵表演。珍暗自希望能得到演剧的角色,哪怕只是跑跑龙套,演剧里众多天使之中的一位呢,这些天使都有翅膀,穿拖地的白色长袍,还要戴自制的小花环。可是这样的好运气轮不到她。她怀疑,因为她太瘦,又笨手笨脚的,不适合演天使。

结果,森普尔小姐问她是否可以表演朗诵。

珍欣然接受了这一提议。她知道,她会朗诵得相当棒的。这正是一个可以让妈妈为她骄傲的机会,也借此向外婆证明,她在珍的教育方面的投资没有都白白浪费掉。

珍选了一首她喜欢已久的诗歌《马蒂厄的小婴儿》,虽然,或者说大概因为,是魁北克法式英语。她激情满怀地埋头学了起来。她在自己的房间里练习……随时随地嘴里都念叨那些诗句,惹得外婆厉声厉色地质问她,她一直不停地咕哝什么。于是,珍就紧紧地闭上了嘴巴。毫无疑问……对他们大家都会是一大“惊喜”。对妈妈来说则是一个自豪而欣慰的惊喜。如果她表演得好的话,可能连外婆都会有点儿替她高兴呢。珍知道,如果她表演得不好的话,那就不可饶恕了。

外婆带珍去了马尔堡大百货店里的一个房间……房间的墙壁都是镶板的,地上铺着天鹅绒地毯,有低低的说话声……不管怎么说,珍不喜欢这间房子。她一直觉得在里面有令人窒息的感觉。外婆给她买了一件演出穿的裙子。这是一件特别漂亮的裙子……你不得不承认,外婆对裙子很有品味。这件墨绿色的丝绸裙子让珍那赤褐色的头发显得很亮,也使她的金棕色眼睛更突出。珍喜欢自己穿这件裙子的样子,也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急于用朗诵来取悦外婆。

演出前一天晚上她担心极了。嗓子会不会有点儿哑呢?明天喉咙的状况会不会更糟呢?不过,她担心的事并没有发生……第二天都好了。可是当珍意识到自己是第一次站在演出舞台上面对观众时,她惊恐地感到后脊梁微微发抖。她压根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在那可怕的一刻,她觉得她要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接着,她仿佛看到了肯尼斯·霍华德的眼睛,他眯着眼冲她笑。“不要在意他们。就当是给我表演吧,”他似乎这样说道。珍鼓起勇气张口了。

圣阿加莎的师生们都被震住了。谁能想到,那个忸忸怩怩又笨手笨脚的维多利亚·斯图尔特能把诗歌朗诵得这么好,更何况还是一首魁北克法式英语诗呢?珍本人和她的观众一道感受到了喜悦……她意识到,自己的朗诵感染了他们……给他们带去了快乐……这种情绪状态一直伴随着她朗诵完最后一句诗行。然后,她看到了就坐在她前方的妈妈和外婆。妈妈穿着她那件漂亮的新蓝色狐狸毛皮大衣,头的一侧顶着珍喜欢的那顶紫红色小帽,此时的她与其说面带骄傲,不如说是一脸惊恐状,而外婆……珍见多了这种表情,不会搞错的。外婆一脸怒气。

最后一句本来应该是高潮,结果却朗诵得很单调。珍仿佛觉得一只蜡烛火苗熄灭了,尽管掌声很真诚、经久不息,森普尔小姐在布景后面小声说道:“维多利亚,棒极了,棒极了。”

可是,回家的路上并没有听到称赞之辞。大家一个字都没有说……这是最可怕的。妈妈似乎是吓得不敢说,外婆冷冷地保持沉默不语。不过,她们到家后,她说道:

“维多利亚,是谁教唆你去干那个的?”

“教唆我去干什么?”珍一脸困惑地问。

“维多利亚,请你不要重复我的问话。你很清楚我说的意思。”

“是说我的朗诵吗?没有人教唆我。森普尔小姐问我要不要参加表演,我就自己选了朗诵,因为我喜欢朗诵,”珍说道。这有可能会被理解为是她顶嘴。她受到了伤害……很生气……因为朗诵表演的成功让她稍稍“受到激励”。“我以为朗诵会让您高兴。可是您对我做的事从来都不满意。”

“请你收起那廉价的表演吧,”外婆说道。“以后你要是不得不朗诵,”这句话跟她的那句“要是你不得不出天花”,似乎如出一辙……“请你选择高雅的英语诗歌。我不喜欢法式英语。”

珍不知道什么是法式英语,不过显而易见,她还是把事情搞得一团糟了。

“妈妈,外婆为什么那么生气呢?”当妈妈走进来亲吻她,说“晚安”时,她可怜巴巴地问妈妈,妈妈长得很漂亮,身材苗条,身上散发着香味,穿着一件肩上缀有一缕缕可爱蕾丝花边的玫瑰色绉纱裙。妈妈的蓝色眼睛仿佛轻轻地蒙上了一层薄雾一般。

“有个人……她不喜欢的……以前……朗诵魁北克法式英语诗歌朗诵得特别好!别介意,要开开心心的。你的表现棒极了。我真为你骄傲。”

她俯身把珍的脸揽在怀里。妈妈这样做的时候感觉真的好亲切。

于是,即便如此,珍还是快乐地进入了梦乡。终究,要让一个孩子快乐并非难事。

第九章

那封信真可谓晴天霹雳。信是在早春4月,一个沉闷的早晨到的……真是一个烦人的4月,天气变化无常,令人感觉很不舒服……天气情况更像是3月,而不是4月。那是个星期六,圣阿加莎学校放假,但是妈妈要去一个牌局,乔迪感冒生病了,因此,当珍在她那张黑色核桃木大床上醒来时,她简直不知该如何捱过这一天。

珍又躺了一会儿,望着窗外,她能看到的只有沉闷的灰色天空和与风搏斗的老树树梢。她知道窗户下面的院子北面还有迟迟未化的脏兮兮的灰色积雪。珍觉得脏兮兮的雪真是世界上最烦人的东西了。她痛恨冬天的这番惨淡破败景象。她痛恨她不得不独自睡觉的卧室。她渴望能跟妈妈一起同床共眠。那样的话,上床之后或者一大清早,她们都可以一起谈心度过美好的时光,而且没有人能听到她们说什么。当你夜里醒来时,听到你身旁有妈妈温柔的呼吸声,稍微往她身上依偎片刻,这样做的时候要小心翼翼地,免得打搅了她,那该是多么美好呀。

可是外婆不让妈妈跟她一起睡觉。

“两个人睡一张床对身体不好,”外婆带着一脸皮笑肉不笑的表情说道。“这么大的房子可以保证人人都有自己的房间。世上好多人都会为有这么好的条件感激不尽的。”

珍觉得,她倒是更希望房子能小一点儿。她老是觉得,待在这大房子里有点不知所措。里面所有的东西似乎都与她无关。它好像总是对人充满敌意、很警觉,还怀恨在心。不过,珍还是一直觉得,假如让她为它做点事……扫扫地、擦擦灰尘、在里面摆些花……她也许会对它萌生爱意,尽管这房子实在太大了。里面的所有东西都巨大无比:一个如监狱一般的巨大的黑色核桃木衣柜、一个巨大的五斗橱、一个巨大的核桃木床架,那庞大的黑色大理石壁炉架上方是一面巨大的镜子……唯一的例外是,壁炉旁的角落里一直放着的一个特别小的摇篮……一个外婆曾经躺过的摇篮。真没想到外婆曾经也是一个小婴儿!珍简直无法想象。

珍下了床,在墙上挂着的几位已故的老外祖父、曾外祖父的目光注视下穿好衣服。楼下的草坪上有几只知更鸟跳来跳去。知更鸟总能逗得珍哈哈大笑…… 它们那么活泼、毛发那么光滑、那么不可一世,在快乐街60号的地面上昂首阔步地四处溜达,就好像这里也是普普通通的院落。它们可喜欢老奶奶们啦!

珍悄悄地沿着走廊走到位于最顶头的妈妈的房间。她不应该这样做的。在快乐街60号,大家不用说都知道,早晨是不能打搅妈妈的。不过,说来奇怪,前一晚妈妈居然没有出门,珍知道此刻她应该是醒着的。她不仅醒着,而且玛丽刚刚还给她端来了一托盘早饭。珍也喜欢像这样给妈妈端饭,可是大家从来都不许她这样做。

妈妈坐在床上,穿着那件无比精致的香水月季色双绉早餐服,衣服上缀有蛛网状的米黄色蕾丝镶边。她的脸颊跟衣服正好同色,她的双眼水灵灵的,炯炯有神。珍骄傲地想,妈妈早晨起床时看上去跟她前一晚睡觉前的样子一样漂亮。

妈妈用橙汁代替麦片粥来冷却蜜瓜球,然后她就和珍一起吃了。她也把烤面包片分一半给珍吃,可是珍知道,她必须留点胃口吃自己的早餐,所以她就没有吃。她们在一起的时光很愉快,哈哈大笑, 打趣逗乐,不过,得非常安静,不让别人听到。这一点她们两个谁到没有说出来;可是两个人都心知肚明。

“真希望每天早晨都能这样就好了,”珍想。但是她没有说出来。她知道,任何时候只要她一说类似的话,妈妈的眼睛就会痛苦地黯然神伤,她决不能让妈妈伤心。她永远也忘不了曾经听到妈妈深夜哭泣时的情景。

那次,她因为牙疼,从睡梦中疼醒了,于是悄悄下楼到妈妈的房间,想看看妈妈有没有牙疼药。当她轻轻地打开门时,她听到了妈妈那非常可怕又令人窒息的哭泣声。之后外婆端着蜡烛沿着走廊走了过来。

“维多利亚,你在这儿干什么呢?”

“我的牙疼,”珍回答道。

“跟我来,我给你点儿药,”外婆冷冰冰地说道。

珍跟着去,但是此时她已经不在乎牙疼了。妈妈为什么哭呢?她怎么可能不开心呢……她可是个爱笑的漂亮妈妈。第二天早晨吃早饭时,妈妈的神情看上去就好像她从来没有掉过一滴眼泪一般。有时候珍觉得疑惑,莫非那不过是她做的梦罢了。

珍帮妈妈把柠檬酸盐放进洗澡水里,从抽屉里给她拿来一双薄得像挂着露珠的蛛丝一样的新长筒袜。她喜欢帮妈妈做事,可是她能做的又那么少。

她和外婆单独吃了早饭,格特鲁德姨妈已经吃过了早饭。跟一个你不喜欢的人单独吃饭并不是件愉快的事。玛丽忘了往燕麦粥里放盐了。

“维多利亚,你的鞋带松了。”

这是吃饭时外婆说的唯一一句话。房子里光线很暗。这天天色阴沉,偶尔会稍稍亮一些,随即就变得更阴了。信是10点钟到的。珍对信件没兴趣。她从来没有收到过信。有时候,她觉得,要是能收到某个人给她写的信,那该多棒,多让人激动呀。妈妈的信……邀请信和广告总是多得不计其数。这天早晨,珍拿着那些信件走进了图书室,外婆、格特鲁德姨妈和妈妈正坐在里面。珍注意到,那些信里有一封是给妈妈的黑色花体字笔迹的信,珍敢肯定,她从来没有见过这笔迹。她完全没有想到,这封信将会改变她的全部生活。

外婆从她手里拿过信,像往常一样浏览了一遍。

“维多利亚,你把门厅门关上了吗?”

“关上了。”

“应该怎么回答呀?”

“外婆,关上了。”

“昨天你就没有关。罗宾,这里有一封科比夫人写来的信……好像是说有关那个义卖的事。记住了,我希望你不要掺和这事儿,我不赞成萨拉·科比的做法。格特鲁德,这儿有一封温尼伯的玛丽表姐给你的信,如果信里谈到她声称是我妈妈留给她的那套银器的事,那就告诉她,我认为那件事已经了结了。罗宾,这里有……”

外婆突然停下不说了。她拿起那封黑色笔迹的信,端详着,就仿佛她拿起了一条蛇。然后她看着她的女儿。

“这封信是……他写来的,”她说道。

妈妈手里拿着的科比夫人的信掉了,她的脸色骤然间变得煞白,珍不自觉地朝她扑过去,但是被外婆伸出来的一只胳膊挡住了。

“罗宾,我替你读好吗?”

妈妈颤抖得很厉害,但是她说道:“不用……不用……我来读吧……”

外婆把那封信递了过去,一脸不悦的神色,妈妈双手哆嗦着打开信。她的脸色似乎已经非常白了,不过当她读信的时候,又变得更苍白了。

“说什么了?”外婆问道。

“他说,”妈妈喘着气说道,“我应该把珍·维多利亚送到他那儿过夏天……还说,他也有权照顾照顾她……”

“谁说的?”珍大声问道。

“维多利亚,不要打断别人说话,”外婆说道。“罗宾,让我看看那封信。”

外婆读信期间,她们就等着。格特鲁德姨妈那白皙的长脸上一双冷冰冰的灰色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的前方。妈妈把头埋在双手里。珍把信拿进来才过了3分钟,就在那3分钟的时间里世界就翻天了。珍觉得,在她和整个人类之间仿佛裂开了一个深渊。此刻即使没有人告诉她,她也明白这信是谁写的了。

“原来如此!”外婆说道。她把信折起来,塞回信封里,放到她的茶几上,然后用她那精致的蕾丝手帕仔细擦干净双手。

“罗宾,当然啦,你不会让她去的。”

这是平生第一次,珍觉得跟外婆的想法一致。她用乞求的眼神看着妈妈,心里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第一次觉得她……不是一个慈爱的妈妈或者温柔亲切的女儿,而是一个女人……一个深受某种可怕情感困扰的女人。看到妈妈如此痛苦,珍心疼极了。

“我明白他的意思,”外婆说道,“我还是要告诉你,不要理睬那封信。他这样做就是为了骚扰你。他根本不关心她……除了他那些蹩脚文章,他从来都什么也不关心。”

“我担心……”妈妈又张口说道。

“我们最好还是跟威廉商量一下,”格特鲁德姨妈突然说道。“这需要听听男人的建议。”

“还男人呢!”外婆恶狠狠地抢白道。随即她似乎克制住了自己的情绪。“格特鲁德,也许你说的对。明天威廉来吃晚饭的时候我会跟他谈这件事。在这期间我们都不要讨论这事儿了。至少我们不要让它搞得我们心烦意乱。”

珍觉得这天接下来的时间里,自己简直跟做噩梦一样。这肯定是一个梦……她的父亲的确不应该给她母亲写信,让她跟他过夏天,让她到1000英里以外的爱德华王子岛(从地图上看,那是在加斯伯和布莱顿角的狭口处一个荒凉的小地方)……跟一个不爱她,她也不爱他的父亲在一起。

关于这件事她根本没机会跟母亲聊一聊,外婆已经有言在先了。他们都去参加西尔维亚姨妈家的午宴。妈妈似乎不愿出门。珍自己一个人吃了午饭。她根本吃不下饭。

“维多利亚小姐,你是头疼吗?”玛丽同情地问道。

她的确是觉得身上有个地方特别疼,不过好像不是头。这个地方疼了一个下午、傍晚,一直疼到了深夜。第二天早晨醒来时还在疼,珍回想起发生的事,心里一阵难过。珍觉得,只要她能跟妈妈聊一聊,也许就能缓解一下疼痛,可是当她推妈妈房间的门时,门是锁着的。珍觉得,妈妈不想跟她谈这件事,这是最让她难过的。

他们都去了教堂。这家教堂位于一条市中心街道,是一座年代久远的大教堂,肯尼迪家族一直以来都是到这里做礼拜。珍有点儿喜欢去教堂,但却是出于一个不太好的理由:因为在那儿无人打搅她。她能安静地待着,没有人质问她在想什么。在教堂里外婆必须让她一个人待着。如果你不讨人喜欢,那接下来最好的事情就是能获准一个人待着。

除此之外珍并不喜欢圣巴拿巴教堂。她听不懂布道的内容。她喜欢那里的音乐和有些赞美诗。偶尔有一句歌词让她觉得一阵激动。其中有提到珊瑚色海滩和冰一样的山峦,宛如沉睡一般的移动的潮汐,让棕榈叶在空中飘扬的海岛,把丰收的硕果背回家的收割者们,以及如同洒满阳光的山丘上的阴影一般的岁月,这些诗句都非常引人入胜。

可是今天没有一样东西让珍高兴的。苍白的阳光从冰冷幽怨的云彩间洒下,这让她心生反感。在她的命运就像这样悬而未决的时候,太阳干嘛还要照耀呢?布道好像没完没了的,那祷告很沉闷,连一句她喜欢的赞美诗都没有。不过,珍孤注一掷地替她自己做了一个祷告。

“亲爱的上帝,请您,”她小声说道,“就让威廉舅舅说,不用把我送到他那儿去吧。”

一直到星期天晚餐结束之前,珍都被迫提心吊胆地等着威廉舅舅表态。她吃得很少。她就坐在一旁望着威廉舅舅,眼神里充满忧虑,想知道上帝是否真的能大大地影响他。他们都在那儿……威廉舅舅、明妮舅妈、大卫姨夫和西尔维亚姨妈,还有菲利斯;晚餐后他们都去了图书室,呆板地围成一圈坐着,这时威廉舅舅戴上眼镜,读起了那封信。珍觉得,所有人肯定都听到了她的心跳声。

威廉舅舅读着那封信……回头又读了两遍某个段落……撅起嘴唇……把那封信折起来,塞进信封里……取下眼镜……放进眼镜盒,搁到一边……清了清嗓子,沉思起来。珍觉得,她简直要叫出来了。

“我觉得,”威廉舅舅终于张口了,“您最好还是让她去吧。”

珍一句话都没有说,事情已经不言而喻了。外婆非常生气。

威廉舅舅说道:“安德鲁·斯图尔特只要有这想法,那他就能把她带过去。而且,既然知道他的目的,我想,如果惹恼了他,他很可能会那样做的。妈妈,我同意您的想法,他这样做不过是为了惹我们生气,如果他看到,这根本没把我们惹恼,我们很平静地接受了,那他以后可能就再也不会纠缠她了。”

珍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独自伫立在房间里。她睁着一双绝望的眼睛看着这巨大无比、充满敌意的地方。她从镜子里看到自己身处另一个昏暗、充满敌意的房间。

“上帝,”珍一字一顿缓缓说道,“真坏。”

第十章

“我觉得,如果不是因为你,你爸爸和妈妈的关系可能会变好的,”菲利斯说道。

珍皱了皱眉头。她不知道,菲利斯居然知道她爸爸的事。不过,似乎,除了她,人人都知道这事儿。她不想谈他的事,可是菲利斯一心想谈这个话题。

“我不知道,”珍可怜兮兮地说道,“为什么我对他们的影响这么大。”

“妈妈说,你爸爸嫉妒了,因为罗宾姨妈太爱你了。”

珍觉得,这是跟艾格妮丝·雷普利告诉她的那个说法完全不同的一个版本。艾格妮丝说,她妈妈不想要她。真相是什么呢?大概不管是菲利斯还是艾格妮丝都不知道。无论如何,菲利斯的说法和艾格妮丝的说法比较而言,珍更喜欢前者。想到你根本就不应该出生……你妈妈不乐意接纳你,这简直太让人难过了。

“妈妈说,”菲利斯看到珍无话可说,就接着说道,“如果你们住在美国,罗宾姨妈就可以轻而易举地离婚了,可是在加拿大就难一些。”

“什么是离婚?”珍问道,想起来艾格妮丝·雷普利也用过这个词。

菲利斯傲慢地笑了。

“维多利亚,你不会什么都不知道吧?离婚就是两个人都变回单身。”

“两个人还可以变回单身吗?”珍叹了口气说道,对她来说这可是从来没有听说过的看法。

“当然可以,真笨。妈妈说,你妈妈应该去美国离婚,可是爸爸说,那在加拿大不合法,不管怎么说,肯尼迪家族的人不信那个。爸爸说,外婆也不让她离婚,因为担心罗宾姨妈会再找个人结婚。”

“如果……如果妈妈离婚了,那是不是说,他就再也不是我爸爸了呢?”珍满怀希望地问道。

菲利斯一脸疑惑的神情。

“我觉得那不会有什么影响吧。不过,不管她嫁给谁,那人都是你的继父。”

跟爸爸相比而言,珍宁愿要继父。但是她还是什么都没说,这让菲利斯很恼火。

“维多利亚,你怎么看让你去爱德华王子岛这件事呢?”

珍可无心顾及菲利斯的想法。

“关于这事儿我什么都不知道,”她简短地回答道。

“我知道,”菲利斯神气十足地说道,“两年前我们在那儿待过一个夏天。我们住在北岸的一家大宾馆里。那地方真不错。我敢说,你也会喜欢那儿的,就当换个环境。”

珍心里很清楚,她肯定讨厌那地方。她竭力想转移话题,可是菲利斯却打定了主意咬住这个话题不放。

“你觉得你能跟你爸爸好好相处吗?”

“我不知道。”

“嗯,他喜欢聪明人,可是维多利亚,你并不是特别聪明,对吧?”

珍不喜欢被人搞得感觉自己像一个虫子一样渺小,菲利斯总是让她有这样的感觉;要不然就让她觉得自己像一个影子。跟她生气也白搭。菲利斯从来都不生气。人人都说,菲利斯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孩子,性格特别好。她一直都特别自以为是。珍有时想,假如她们能好好地哪怕打一架,那她也会对菲利斯有些好感。珍知道,妈妈有点儿担心,因为她结交的同龄女孩子不多。

“嗯,”菲利斯接着说道,“那是原因之一……罗宾姨妈觉得,在他看来,她的言谈也不够聪明。”

那条虫子翻转过身来了。

“我不想再聊我妈妈……或者他了,”珍明确说道。

菲利斯有点儿不高兴,那个下午过得很不开心。弗兰克来接她回家时,珍觉得格外庆幸。

在快乐街60号的家里,大家几乎只字不提珍要去爱德华王子岛一事。日子过得真快呀!珍真希望能把那些日子挡住,让它们停滞不前。她还特别小的时候,有一次她跟妈妈说道:“妈咪,咱们能不能想个办法让时间停住呢?”

珍记得,当时妈妈叹了口气说道:“宝贝,我们永远也不可能让时间停住的。”

眼下时光就冷酷地往前走着……嘀嗒,嘀嗒……日升,日落,离她被迫跟妈妈分离的那个日子越来越近了。那是在6月初,圣阿加莎学校放假的时间比其他学校早。5月底,外婆带珍去马尔堡大厦给她买了一些特别漂亮的衣服,比她以前的衣服都漂亮多了。在通常情况下,珍一直都喜欢她的蓝色大衣和上面缀着一个小巧的鲜红色蝴蝶结的漂亮小蓝帽,还有一件可爱的带有红色网眼绣花的白色连衣裙,腰间系着一根漂亮的红皮带。菲利斯的衣服都不如那些漂亮。可是眼下她对这些都没兴趣。

“我觉得,在那边她可能用不着穿这么精致的衣服,”妈妈说道。

“她出门得衣着得体呀,”外婆说道。“他就不需要给她买衣服了,这一点我可以肯定。那艾琳·弗雷泽也就没话可说了。我想他肯定有落脚的屋子,要不然他也不会叫她去了。维多利亚,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一下子把整片面包都抹上黄油这样做不好呢?还有,你能不能改改毛病,吃饭的时候不要把餐巾搞得不停地从膝盖上滑下去,这你能做到吧?”

珍从来没有如此害怕用餐时间。她总是格外紧张,这搞得她笨手笨脚,没有一件事做得让外婆满意。她真希望她再也不必到餐桌跟前,可是不幸的是,要是一点东西都不吃,人就没法活。珍吃得特别少。她没有胃口,日渐消瘦。她根本无心学习,所以勉强地升入了三年级,而菲利斯则是以优异的成绩升学的。

“这是意料之中的情况,”外婆说道。乔迪竭力安慰她。

“毕竟,时间并不长。珍,也就去3个月。”

3个月时间离开挚爱的妈咪,3个月时间要跟一个可恶的爸爸待在一起,这对珍来说好像永世那么漫长。

“珍,你会给我写信吧?我要是能弄到邮票,就给你写信。我已经有10美分了……是兰瑟姆先生给我的。不过,那能买3张邮票呢。”

接下来,珍告诉了乔迪一件令人心碎的事。

“乔迪,我会常常给你写信的。可是,给妈妈的信我只能一个月写一封。我决不能在信里提他。”

“那是你妈妈告诉你的吗?”

“不是,哎呀,不是的!是外婆说的。就好像我乐意提他似的。”

“我在地图上搜到了爱德华王子岛,”乔迪说道,她那双黑天鹅绒般的棕色眼睛满是同情。“那个岛周围都是大片的水。你是不是害怕从岸上掉进水里呢?”

“我敢肯定,就是掉进去了,那我也无所谓啦,”珍垂头丧气地说道。

第十一章

珍要跟着斯坦利夫妇去爱德华王子岛,他们是去探望出嫁的女儿的。珍总算熬过了最后的几天。她下决心绝不制造麻烦,因为那样会让妈妈难过。不再有睡前说晚安的秘密和亲吻……不再有特殊时刻说出的温柔亲切的话语。不过,珍还是知道其中的两个原因的。一个原因是,妈妈难过得没法这样做了;另一个原因是,外婆执意不让。不过,珍在快乐街60号的最后一晚,妈妈溜进了她的房间,那时候外婆正在楼下接待访客。

“妈妈……妈妈!”

“宝贝,不要怕。毕竟,不过是3个月时间,爱德华王子岛是个很棒的地方。你可能……要是我知道的话……我曾经……唉,现在都无所谓了。什么都无关紧要了。宝贝,我得让你答应我一件事。你永远都不要跟你爸爸提起我。”

“我不会的,”珍哽咽着说道。这个承诺很容易做到。她觉得,她自己肯定不会跟他聊起妈妈的。

“如果……如果……他觉得你不是那么十分地爱我,那他会更喜欢你的,”妈妈轻声说道。她那白色的眼帘垂下来遮住了蓝色的眼睛。珍目睹过这表情。她觉得心脏要炸开了。

黎明时分,天空一片血红,不过很快就阴沉下来,灰蒙蒙一片。中午时分,下起了毛毛细雨。“我觉得因为你要走了,老天爷都觉得难过呢,”乔迪说道,“哎呀,珍,我肯定会特别想你。而且……我不知道,你回来的时候我是不是还在这儿。韦斯特小姐说,她要把我送到孤儿院去,珍,我真不想去孤儿院。这是艾姆斯小姐给我从西印度群岛带来的漂亮贝壳。这是我唯一的一件漂亮东西。我想把它送给你,因为我估计,如果我去孤儿院的话,他们会把它拿走。”

当晚11点,火车出发开往蒙特利尔,弗兰克带着珍和她的妈妈去车站。她规规矩矩地跟外婆和格特鲁德姨妈吻别。

“如果你在岛上遇到你的艾琳·弗雷泽姑姑,请代我向她致意,”外婆说道。她的嗓音里略微带点儿得意的腔调。珍觉得,外婆一定在某个时候、以某种方式打败了艾琳·弗雷泽姑姑,而且还想乘胜追击。就如同她所说的,“她可忘不了我。”那谁是艾琳姑姑呢?

他们驱车离开时,快乐街60号似乎气鼓鼓地瞪眼看着她。她从来都不喜欢它,它也从来都不喜欢她,可是,让她倍感难过的是,当大门关上时,某扇人生的大门似乎也在她身后关闭了。当他们在那个雨夜驱车穿过街道漆黑的小妖精般隐秘的城市时,一路上她和妈妈都没有说话。她发誓坚决不哭,她的确没有哭。当她说“再见”的时候,她的双眼睁大了,眼神沮丧,说话的声音镇定、平和。罗宾·斯图尔特最后一眼看到的是,当斯坦利夫人招呼她走进火车车门时,一个勇敢、顽强的小身影冲她挥了挥手。

他们在早晨抵达蒙特利尔,中午时分乘坐特快船出发。本来一提到特快船这个名字,珍就会欣喜若狂,可是眼下它却成了背井离乡的代名词。雨下了整整一天。斯坦利夫人指点着山峦让珍看,而珍此时此刻对这些山峦毫无兴趣。斯坦利夫人觉得她特别呆板,而且反应迟钝,最后就把她一个人扔下,自己去禁食了……去禁食,感谢上帝,这可是珍求之不得的。那些山的确非常壮观!随着车轮的一次次转动,她离妈妈也越来越远了!

第二天,他们途经新布朗斯维克省,阴雨蒙蒙,整座城市笼罩在黯淡的光线之中。他们抵达萨克维尔市后,转乘开往开普托门泰恩的小支线车。

“我们现在要坐渡轮去岛上,”斯坦利夫人解释道。斯坦利夫人已经不再像之前那样尽量多跟她说话了。她觉得,珍简直是她见过的最沉默寡言的孩子。她丝毫没有觉察到,沉默不语是珍拥有的唯一壁垒,借以抵挡她那疯狂流淌的眼泪。珍是不会哭的。

当他们抵达开普托门泰恩时,实际上雨已经停了。之后他们接着坐上渡轮,此时的太阳是一个扁平的红色球,悬挂在向西游移的云彩缝隙间。不过,很快天空又暗淡下来。灰蒙蒙的天空下是一条波涛汹涌的海峡,一片片暗淡的云彩布满天边。当他们再次登上火车时,雨下得更大了。珍一路上都晕车,此时累极了。眼前就是爱德华王子岛……这片雨水浸泡的土地,树被风刮得卷缩到了一起,厚厚的云层似乎都要挨着地面了。不论是那鲜花盛开的果园,还是绿油油的草地,还是山脊上长着一排排深色云杉的柔和的山峦,珍都无心观赏。两小时后他们就要到达夏洛特城了,斯坦利太太说,预计她爸爸会在那儿接她。她的爸爸,用妈妈的话说,是不爱她,用外婆的话说,是住在一个小破屋里。她对他一无所知。她希望她知道点儿什么……哪怕一点点。他长什么样儿呢?是不是跟大卫姨夫一样眼睛上耷拉着眼袋?是不是像威廉舅舅一样长着一张紧闭着的薄嘴巴?他会不会像来拜访外婆的老多兰先生那样,每说完一句话就眨一下眼睛呢?

她已经离妈妈1000英里远了,她感觉好像离得有百万英里。可怕的孤独感一阵阵朝她袭来。火车正在进站。

“维多利亚,我们到了,”斯坦利夫人语气轻松地说道。

第十二章

当珍迈步走出车厢踏上站台时,一位女士猛然抓住了她,大声叫道:“这位是珍·维多利亚吗……这位真是我亲爱的小珍·维多利亚吗?”

珍不喜欢被人抓着……此时此刻她也不觉得自己是某个人的珍·维多利亚。

她躲开身子,大胆地打量起了这位女士。这是一位年纪约莫45岁或者50岁,相当漂亮的女士,长着一双淡蓝色的大眼睛,她那温和的奶白色面孔四周披散着柔顺光滑的赤褐色卷发。这就是艾琳姑姑吗?

“没错,是珍吧,”她礼貌地用肯定的语气说道。

“安德鲁,她真像她的外婆肯尼迪呀,”第二天早晨艾琳姑姑这样告诉她的弟弟。

艾琳姑姑笑了…… 小声咯咯笑着,一副滑稽的神情。

“你真是个有趣的孩子!没错,就是我印象中珍的样子。你长得跟我印象中一模一样。我是你姑姑艾琳。不过,我猜你从来没有听说过我吧?”

“不是,我听说过的。”珍顺从地亲吻了艾琳姑姑的脸颊。“外婆让我替她代问您好。”

“哎哟!”有什么硬邦邦的小东西爬进了艾琳姑姑甜美的嗓音里。“她真客气……真是太客气了。那么现在我猜,你一定觉得奇怪,为什么你爸爸没来。他已经在路上了……嗯,他住在布鲁克维……可是他的那辆老破车坏在了半路上。他打电话给我说,今晚他可能到不了了,不过,明天一大早就会赶到,如果我接到了你,就留你在这儿过夜。哎呀,斯坦利夫人,您把我们亲爱的宝贝姑娘安全地送到了我们身边,让我好好款待您一下,然后您再走吧。我们对您真是感激不尽。”

“不客气。我很乐意做这件事,”斯坦利夫人礼貌而假惺惺地说道。她急急忙忙走了,谢天谢地终于摆脱了这个安静的怪孩子,她一路上都低头不语,就好像她是正在前往狮群的早期基督教殉道者。

珍觉得自己在这大千世界孤苦伶仃。艾琳姑姑也改变不了这一现状。珍不喜欢艾琳姑姑。她更不喜欢她自己。她到底是有什么毛病?她就不能喜欢些什么人吗?其他女孩子至少还喜欢她们的某些叔叔阿姨。

她跟着艾琳姑姑走到门外等候的出租车跟前。

“宝贝,今晚可太糟糕了……不过,乡下是需要雨水……我们都这样熬了好几星期了……你肯定也是顶着雨来的。我们很快就会到家的。我真高兴你来。我一直跟你爸爸说,他应该让你跟我相处一段时间。他要带你去布鲁克维,这想法真傻。嗯,他只是在那儿寄宿,住吉姆·米德家的商店上面的两间屋子。当然啦,冬天他就来城里。可是……嗯,亲爱的珍,你大概不知道,你爸爸一旦打定了主意,就决不动摇。”

“我对他一点儿都不了解,”珍无奈地说道。

“我猜你也不知道的。我估计是你妈妈从来不跟你聊他吧?”

“不聊,”珍勉强地回答道。不知怎么地,艾琳姑姑的问题似乎话中有话。珍后来才明白,这就是艾琳姑姑询问问题时的特色。艾琳姑姑紧握着珍的一只手,自从她扶她坐进出租车之后,就这样一直握着她的手,一脸的同情怜悯之色。

“你这可怜的孩子!我很清楚你的感受。我不知道,你父亲写信叫你来这做法对不对。我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我摸不透他的动机……宝贝,虽然你爸爸和我的关系向来都特别近……非常近。我比他大十岁,对他来说我一直都更像母亲,而不是姐姐。宝贝,我们到家了。”

眼前的房子就是家啊!珍被领进的这幢房子温馨、整洁,简直跟艾琳姑姑自己如出一辙,可是,珍觉得,在这个家里自己就像一只孤独地站在陌生屋顶上的麻雀。在客厅里,艾琳姑姑脱掉了她的帽子和大衣,拍拍她的头发,伸出双臂抱住珍。

“现在让我好好瞧瞧你吧。在车站我都没机会细看,从你3岁以后我就没见过你了。”

珍不想让人端详自己,于是有点儿生硬地往后缩了缩。她觉得,自己正被人评头论足,尽管艾琳姑姑的声音和举止很善意,她仍然觉得这评头论足的行为中也夹杂着不友好的成分。

“你跟你妈妈一点儿都不像。她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人了。亲爱的,你长得像你爸爸。现在我们得吃口晚饭了。”

“哎呀,不,求求你还是不要让我吃了,”珍冲动地叫道。她知道,她一口都吃不下去……一想到要强咽,她都觉得痛苦。

“就一口……就吃一小口吧,”艾琳姑姑像哄小婴儿一般劝说道。“家里有一个特别好吃的巧克力薄荷蛋糕。我专门给你爸爸做的。嗯,在某种程度上他还真像个小孩子……特别爱吃甜食。他一直都认为我做的巧克力蛋糕绝顶好吃。你妈妈曾经努力跟我学过做那样的蛋糕……可是……嗯,这也需要天赋。你可能有这天赋,也可能没有。她那样像个可爱的小洋娃娃一样的人,你真没法指望她下得了厨……也没法指望她打理家务,这我跟你爸爸说得够多了。男人不是什么都能理解,是吧?他们指望着女人什么都会。小珍,坐到这儿来吧。”

大概这一声“小珍”就是压倒她的最后一根稻草。珍不会被变成“小珍”的。

“艾琳姑姑,谢谢您,”她说道,语气非常礼貌,又非常坚决,“可是我什么也吃不下,就不要白费劲了。请问,我可以上床睡觉了吗?”

艾琳姑姑拍拍她的肩膀。

“可怜的宝贝,当然可以。你都累坏了,这里的一切又都那么陌生。我知道,你也不容易呀。我带你直接上楼去你的房间吧。”

房间非常漂亮,挂着玫瑰图案的印花棉布窗帘,铺着真丝床罩的床非常柔滑光洁,看上去就好像从来没有人在上面睡过觉。但是艾琳姑姑敏捷地掀掉了真丝床罩,把被单翻了过来。

“宝贝,祝你睡个好觉。你不知道,你能在我家睡觉让我有多高兴……安德鲁的小姑娘……我唯一的侄女。我一直都特别喜欢你妈妈……可是……嗯,我真觉得她从来都没有真正喜欢过我。我一直觉得她不喜欢我,不过我永远都不会让这影响咱们的关系。她不喜欢看到我和你爸爸一起聊太多……这一点我一直都知道。她比你爸爸小很多……她不过是一个孩子……他很自然地要来找我征求建议,因为他一直习惯了这么做。他总是先跟我谈事情。我觉得,她有点儿嫉妒……作为罗伯特·肯尼迪夫人的女儿,她这样也是身不由己。小珍,永远都不要让自己有嫉妒心。它比任何东西都容易毁掉生活。宝贝,半夜要是觉得冷,就盖上这个鸭绒被。在爱德华王子岛,晚上下雨的话就容易冷。宝贝,晚安。”

珍孤伶伶地站在房间里,打量着四周。床头灯的灯罩上画着玫瑰花,边上装饰了一圈珠子。因为某种原因,珍极不喜欢那个灯罩。它简直跟艾琳姑姑一样非常优雅非常漂亮。她走过去,把灯关了。然后走到窗户跟前。啪,啪,雨水敲打着窗玻璃。哗啦,哗啦,雨水冲刷着阳台的屋顶。珍看不清阳台以外的东西。她心潮澎湃。这片漆黑、陌生、没有星光的土地不可能成为她的家园。

“要是妈妈在就好了,”她自言自语道。可是,尽管她觉得有什么东西夺去了她的生活,把它撕裂了,她依然没有哭。

第十三章

珍之前在火车上已经度过了几个失眠之夜,此时她已经困倦至极,所以几乎是倒头就酣然入睡了。但是,深夜她就醒了。雨停了。一束光芒斜照着她的床。她从艾琳姑姑那香喷喷的床单上溜下来,走到窗户跟前。世界变了。天上没有云彩,几颗闪烁的星星从远方俯视着这座沉睡的小城。不远处的一棵树开满了银色的花朵。一轮满月如一个巨大无比的气泡一般悬挂在不知是海湾还是港湾的上空,月光洒落下来普照着万物,水面上横跨着一条壮观的、闪闪发亮的小道。看来,爱德华王子岛也能看到月亮。以前珍对此半信半疑。而且这里的月亮还被擦得格外亮。月亮仿佛与老友重逢一般,俯视着多伦多和爱德华王子岛。也许它也照耀着在小阁楼里睡觉的乔迪,或者参加某场娱乐活动晚归的妈妈。就假想,此时此刻她也正遥望着它吧!这样就不再觉得与多伦多相距1000英里了。

门开了,艾琳姑姑穿着睡衣走了进来。

“宝贝,怎么啦?我听到你走来走去的声音,就担心你生病了。”

“我是起来看月亮呢,”珍说道。

“你真是个有趣的孩子!你以前没有见过月亮吗?你真把我吓了一跳。现在就乖乖上床睡觉吧。嗯,你爸爸来的时候,你也想让他看到你精精神神的样子吧。”

珍不想让任何人看到自己精神抖擞的样子。她会不会一直都受人监视呢?她悄无声息地上床,再次钻进被窝里。可是,她再也睡不着了。

终于迎来了早晨,漫漫长夜可算结束了。对珍来说,这一天本应是绝妙的一天,不过,开头却像普通的日子一样。东边天空上的鱼鳞云——只是那时候珍还不知道那是鱼鳞云——开始燃烧起来。太阳一如既往地高高升起。珍不敢起得太早,因为怕艾琳姑姑又会提出警告,可是,她还是起床了,打开了窗户。珍不知道,她眺望的是地球上最美妙的景色——爱德华王子岛6月的清晨。她知道,眼前的一切看似与昨晚截然不同。艾琳姑姑家与其邻居家之间有道篱笆,上面爬满了丁香花,一阵阵馨香扑面而来。草坪的一角有几棵白杨树在一片绿色的衬托下开心地晃动着。一棵苹果树友好地伸展了枝条。港湾对面,远远可以望见点缀着雏菊的田野。港湾的上空,白色的海鸥在时而翱翔时而俯冲。雨后的空气湿润,散发着香甜的气息。艾琳姑姑的家坐落于小城边上,房子后面就是一条乡村公路……一条湿乎乎泛着亮光、近乎血红色的大路。珍从未想到会有这种颜色的马路。

“没错……没错,爱德华王子岛是一个风景美丽的地方,”珍有点儿不情愿地想。

早餐是第一个考验,珍跟前一晚一样,依然没有饥饿感。

“艾琳姑姑,我觉得我什么也吃不下。”

“可是,宝贝,,你必须得吃呀。我会爱你,但是我不会娇惯你。我预料到你向来都有点儿太任性。你爸爸这就马上要到了。就坐到这儿,喝点麦片粥吧。”

珍尝了一口。艾琳姑姑无疑是给她准备了一顿美味的早餐。橙汁……加了厚厚一层金色奶油……精致的三角形烤面包片……煮得恰到好处的鸡蛋……介于琥珀色和深红色之间的苹果冻。毫无疑问,艾琳姑姑是个好厨师。可是珍从来没有像这样如此艰难地咽下一顿饭。

“宝贝,不要那么激动啦,”艾琳姑姑说道,脸上堆满了面对那些需要安抚的小小孩时才有的笑容。

珍并不觉得自己激动。她只是觉得,有一种任何东西,包括激动都无法填补的奇怪又可怕的空虚感。早饭后的一个小时让珍发现,世上最难的事就是等待。不过,凡事皆有头,终于等来了艾琳姑姑宣布:“你爸爸这就要到了,”珍觉得,一切都要结束了。

她的双手突然湿乎乎的,可是她的嘴却发干。时钟的滴答声似乎格外响亮。小路上传来脚步声……门开了……有人站在门口。珍站了起来,但是她抬不起眼睛……她抬不起来。

“这就是你的孩子,”艾琳姑姑说道。“安德鲁,她是不是一个让你自豪的宝贝女儿呢?可能个头有点儿比同龄孩子高,不过……”

“一个赤褐发姑娘,”一个声音说道。

只有区区几个字……但是它们改变了珍的生活。也许,与其说是那几个字,不如说是那声音……那声音仿佛能把一切都变成一个奇妙无比的、只有你们两个人共享的秘密。珍最终回过神来,抬头一看。

尖尖的眉毛……额头上厚厚的红褐色头发向后翘起……一侧的嘴角紧闭着……凹字形方下巴……一双严厉的淡褐色眼睛,眼睛四周布满皱纹。她对这张面孔,就像对她自己的面孔一样,太熟悉不过了。

“肯尼斯·霍华德,”珍喘着气说道。她不自觉地朝他迈了一步。

紧接着他把她抱了起来,亲吻她。她也亲吻了他。她对他没有陌生感。她立刻感觉到了那种与肉体和血缘无关的、心灵息息相通的亲密感。就在那一刻珍忘记了,她曾经恨过她的父亲。她喜欢他……

他身上的一切她都喜欢,从他那件杂色粗花呢西装上散发的烟草味儿,到他那拥抱她的有力怀抱。她想哭,不过那可不行,于是她报之以哈哈大笑……也许,笑得有点儿失控了,因为艾琳姑姑宽容地说道:“可怜的孩子,这也难怪,她有点儿兴奋过头了。”

爸爸安顿珍坐下,然后凝视着她。那双目光严厉的眼睛此刻笑眯眯的。

“我的珍,你是兴奋过头了吗?”他认真地问道。

她是多么喜欢像这样被称呼为“我的珍”呀!

“爸爸,不是这样的,”她也同样认真地回答道。她说起他或者想到他时再也不用“他”这个称呼了。

“让她跟我待一个月,我就能把她养胖了,”艾琳姑姑笑着说道。

珍觉得一阵沮丧。以为爸爸真的会扔下她离开。爸爸显然根本没有这种打算。他把她拉到沙发跟前,让她在他旁边坐下,胳膊依然搂着她。突然间一切都好起来了。

“我可不想把她养胖了。我喜欢她这副瘦样儿,”他用挑剔的眼神看着珍。珍知道他在打量她,她并不介意。她只是极其渴望他能喜欢她。她长得不漂亮,他会不会因此失望呢?他会不会觉得她的嘴太大了呢?“小珍,你知道你的瘦样儿很可爱吗?”

“她继承了她外公斯图尔特的鼻子,”艾琳姑姑说道。艾琳姑姑显然很赞赏珍的鼻子,不过,珍有一种不好的感觉,好像她抢了外公斯图尔特的鼻子。令她高兴的是,爸爸说道:

“珍,我更喜欢你把睫毛张开时的样子。顺便问一句,你喜欢珍这个名字吗?我一直都叫你珍,不过那可能只是我一厢情愿而已。你有权选任何你喜欢的名字。我想了解一下,哪一个名字代表了真正的你,哪个代表着那个影子一样的小幽灵。”

“哎呀,我就是珍,”珍叫道。她的确乐于做珍!

“那就一言为定了。那你就叫我爸爸吧?恐怕我可能是一个笨手笨脚的父亲,不过,我觉得我还是能做一个说得过去的爸爸。抱歉,昨晚我没能赶过来,因为我那可爱的老破车坏在了路上。今天早晨我想法儿让它恢复了生机,至少能像一只蛤蟆一样使劲一跳就到了城里。我们的旅行方式给爱德华王子岛增添了喜庆色彩,不过我恐怕它得在车库里待一段时间了。珍,晚饭后我们要开车穿越这个岛,熟悉熟悉。”

“我们现在就已经熟悉了,”珍直白地说道。的确如此。她觉得她已经认识爸爸好多年了。没错,“爸爸”这个称呼比“父亲”更好听。“父亲”会让人联想到不愉快的事情……过去她一度痛恨父亲,但是爱爸爸这可是轻而易举就能做到的事。珍打开了心房深处最隐秘之处,接纳了他……而且,在那里找到了他。因为爸爸是肯尼斯·霍华德,在好长好长的一段时间里,珍一直深爱着肯尼斯·霍华德。

“这个珍是那种,”爸爸冲着天花板说道,“精明能干的人。”

第十四章

珍发现,等待高兴的事和等待不高兴的事真是大不一样。如今她常常放声大笑,两眼放光,斯坦利夫人要是见到她现在的样子,一定认不出来。上午的时间似乎过得很慢,因为她特别急切地想见到爸爸,离开艾琳姑姑。姑姑想从她口中探听消息…有关她外婆、她妈妈的事情,以及她在快乐街60号的生活。让姑姑失望的是,珍很不配合。尽管问题问得都非常巧妙,珍却一律用“是”或者“不是”回答,对于看似发表看法,实际上隐藏着提问的问话,更是沉默以对。

“珍,你的外婆肯尼迪夫人对你很好,是吧?”

“是,”珍毫不退缩地回答道。没错,外婆曾经对她好过。有很多证据,比如送她上圣阿加莎学校、音乐课,买漂亮衣服,让她乘坐礼宾车,给她安排平衡搭配的膳食等。姑姑细细打量了她的衣服。

“珍,你知道吗,她从来都没能指望过你爸爸,我觉得,也许她把怨恨都发泄到你身上了,你爸爸妈妈之间的麻烦都是她造成的。”

珍一语未发。她不愿意向姑姑讲述那段不为人知的痛苦经历。姑姑很不情愿地不再追问了。

中午时分,爸爸回来了,没有开车,而是拉来一匹马和一辆马车。

“我的车需要一整天时间才能修好。这是我从杰德·卡森那儿借的,他明天来送车时再顺便拉回去,珍,你以前坐过马车吗?”

“你们得吃完饭才能出去,”姑姑说道。

珍吃得很开心,自从离开多伦多以来,第一次把饭吃得一干二净。但愿爸爸不会太在意她的胃口。她只知道,爸爸很穷——那辆车看上去就不值钱——如果再多一个人吃饭的,经济上也许会很吃力。但是爸爸看上去吃得很开心,特别是那块巧克力薄荷糖蛋糕。珍好想自己也会做这种蛋糕,但是她打定主意绝不问姑姑怎么做。

姑姑还向爸爸撒娇呢,她跟他说话时娇滴滴的——真是娇滴滴的。爸爸喜欢她的娇嗔和甜言蜜语,就像喜欢她的蛋糕一样。珍对此看得一清二楚。

“把她从我这儿带走,去布鲁克维住你寄宿的公寓,这对孩子可真不公平,”姑姑说道。

“真没想到这个夏天我有了自己的房子,”她说道,“珍,你可以替我看家吗?”

“可以的,”珍爽快地回答道。她当然可以。她知道该怎样照看房子,尽管她从来没有做过这种事。有些人天生就博学多识呢。

“你会做饭吗?”姑姑问道,说着还冲爸爸使了个眼色,似乎很为自己的这个玩笑话自鸣得意。珍很高兴爸爸没有用眼色回复姑姑。他帮珍解了围,省得她发愁怎么回答。

“我妈妈的子孙后代都会做饭,”他说道。“珍,咱们走吧,穿上你的漂亮衣服,咱们出发啦。”

当珍穿好外套戴上帽子下楼时,不经意地听到了姑姑在餐厅的说话声。

“安德鲁,她身上有一种善于保守秘密的气质,实话告诉你,这一点我可不喜欢。”

“她知道怎么保守秘密,是吧?”爸爸说道。

“安德鲁,可不是这么简单呢。她的城府很深……照我说就是:她深藏不露。只要老肯尼迪夫人还活着,她的影响力就不会消失。但是她这么小却要经历这些,安德鲁……我们不能苛求她完美无瑕……如果需要我帮她,你尽管告诉我。安德鲁,对她一定要有耐心。要知道,从来没有人教过她怎么去爱你。”

珍气愤地咬了咬牙。自己竟然需要别人教“怎么爱”爸爸!简直……太可笑了!不过,珍对姑姑的反感随着一声如同猫头鹰的声音一般低沉又顽皮的咯咯笑声化解了。

“千万要小心有毒的常青藤,”当他们开车离开时,姑姑追上来叮嘱道。“我听说在布鲁克维有很多那种常青藤。安德鲁,你一定要好好照顾她。”

“艾琳,你跟所有的女人一样,把最要紧的东西搞错了。人人都一目了然,应该是珍会好好照顾我。”

他们一上路,珍立刻觉得心花怒放起来。在穿越爱德华王子岛的路上,她的心里一直喜滋滋的。她简直难以相信,几个小时前她还是世界上最悲惨的人。坐在马车上很开心,面前就是小红马,珍忍不住想探身拍一拍小马那光滑的后腿。她没有像乘坐汽车那样很快走完那长达数英里的红色大路。路途中充满了各种惊喜:她瞥见了远处那宛如由乳白色尘土堆积成的山峦;在三叶草地吹拂的一股风;不知从哪里流淌而来,又汇入绿茵笼罩的树林中的溪流;树林里散发着馨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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