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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09 23: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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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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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功效学

中药功效学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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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中药功效学/张廷模主编.—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

ISBN 978-7-117-17020-8

Ⅰ.①中… Ⅱ.①张… Ⅲ.①中药材-药效-基本知识 Ⅳ.①R285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3)第045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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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编:张廷模出版发行:人民卫生出版社有限公司

     人民卫生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9号邮  编:100021E - mail:ipmph@pmph.com制作单位:人民卫生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排  版:人民卫生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制作时间:2018年1月版 本 号:V1.0格  式:epub标准书号:ISBN 978-7-117-17020-8策划编辑:张春月责任编辑:张春月打击盗版举报电话:010-59787491 E-mail:WQ@pmph.com本电子书不包含增值服务内容,如需阅览,可购买正版纸质图书。绪 言

中药的“功效”,是用以概括其治疗和保健作用的专用术语。功效虽然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必须通过大量或长期的临床应用,才能从药物对于不同证候、疾病和症状的疗效中,并且根据中医药理论提炼出来,其难度是比较大的,其过程也是漫长的。《神农本草经》是我国流传至今成书最早的药学专著,是本草学内容和学术发展的核心和基础。包括《神农本草经》在内的古代本草,由于对中药功效和主治的含义缺乏明确的界定,所以在记述具体药物的时候,往往将此二者混言杂书,而且在分项介绍具体药物时只言主治,不言功效。这种不分列功效的做法,延续了1000多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本草著作的学术性、可读性和实用性,对于中药的学习、研究和应用,带来了诸多困难。

直到明代末期,随着医药学家对于中药功效概念的明确,功效与主治区别的廓清,功效专项开始分列。因此,本草著作介绍药物的体例为之一新,本草学的学术水平明显提升,可读性和实用性不断增强。功效专项的分列,推动了药物功效的全面总结和应用部分的深入研究,也促进了中药和方剂按主要功效进行分类的发展。中药专著体例的创新,加强了中药的性能、主治、证候禁忌等内容与功效的有机联系;又由于功效的纽带作用,也使中医学的理、法、方、药真正成为统一的整体。

目前,由于中药学的快速发展,在我国的国家学科目录中,中药学已经和中医学相并列,成为了一门独立的一级学科。为了有利于中药学的二级学科分化和建设,同时也避免在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中都存在“中药学”的混乱现象,因此,又将二级学科中,“以临床安全、有效、合理使用中药为目的,主要研究中药基本理论和各种中药临床应用”的“中药学”统一改称为“临床中药学”。在介绍各种中药的时候,分列“功效”专项并较为全面地概括功效的具体内容,是现代临床中药学的显著标志,也是区别于传统本草的重要特征。

在现代的临床中药学中,其功效的内容,已成为中药众多有关知识点中的核心部分。在学习中药的时候,抓住这一核心,可以执简驭繁,事半功倍。同时,中药的功效,是中药学进行本草文献研究、实验研究、临床研究的出发点,也是各二级学科分科研究后综合提高的归宿。

未来中药学的发展,在本学科的各种知识板块中,功效内容必然是个活跃的生长点。一些药物的潜在功效将不断被发现和使用,更多地造福人类;随着有些疾病被攻克或某些疾病谱的改变,一些药物的功效会失去实用价值而成为历史;而人们对中药常用功效的认识,也会逐步细致入微。

本书内容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中医理论体系框架结构研究(编号:2013CB532000)之课题五“中药方剂理论框架结构研究”(编号:2013CB532005)研究成果。值此付印之时,感谢有关科技主管部门、项目组成员和出版社对该书的关心和支持。由于作者水平和时间所限,难免诸多不足之处,敬请读者朋友批评和指正。Table of Contents第一章 中药功效的含义 一、中药功效与给药途径和给药方法密不可分二、中药的功效应当是药物针对病因、病理或症状的直接作用三、中药的功效不可与其复方作用相混淆四、中药的功效与剂量的相关性参考文献第二章 中药功效的分类 第一节 中药的治疗功效第二节 中药的保健功效参考文献第三章 中药功效认识的发展概况 第一节 中药功效分项表述的沿革第二节 中药功效术语使用的演变第四章 中药功效在记述中的不完整性 第一节 分类立项的术语不统一第二节 功效记述在系统方面的不完整性第三节 功效记述在层次方面的不完整性第四节 功效记述在具体内容方面的不完整性第五节 功效记述在概念界定方面的不完整性第六节 功效记述在“方药离合”方面的不完整性第五章 中药功效在认识上的特殊性和局限性 第一节 中药功效在认识上的特殊性第二节 中药功效在认识上的局限性第六章 中药功效在认定与记述上应遵循的几点原则 第一节 功效认定的基础是药物的临床疗效第二节 功效认定应充分考虑“方药离合”第三节 功效应该与主治明确区分第四节 功效表述应该力求规范第七章 中药功效术语规范的必要性及方法讨论 第一节 中药功效术语规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第二节 中药功效术语规范的六性要求第三节 中药功效术语与复方功效术语的联系与区别第四节 中药功效术语与中医治法术语的联系与区别第八章 中药功效术语应用现状及规范化研究概况 第一节 中药功效术语应用现状综析第二节 中药功效术语应用现状调查报告第三节 中药功效术语规范化研究概况第四节 临床中药学名词术语规范化研究方案第九章 中药功效术语规范化举隅 第一节 简析中药“功效”概念的渊源流变第二节 中药解表、祛风、祛风湿、祛风除湿、胜湿功效辨析第三节 中药解肌功效辨析第四节 中药解暑功效辨析第五节 中药化痰功效术语辨析第六节 中药清热泻火功效辨析第七节 中药润肺功效辨析第八节 中药通经络功效辨析第九节 中药消导功效辨析第十节 中药解毒功效辨析第十一节 中药安神功效辨析第十二节 中药补阴功效辨析第十三节 中药清虚热功效辨析第十四节 中药引火(血)下行功效辨析参考文献第十章 易生歧义的常见术语规范术语建议 功效:祛风:解表:解肌:祛风湿:胜湿:化湿:清热泻火:润肺:化痰:理血:和血:活血化瘀:通经络:补阴:解毒:消导:解暑:温里:利水渗湿:平肝潜阳:安神:定惊:开窍:驱虫:第十一章 部分常用药物的功效术语规范化研究 第一节 单味中药功效表述的现状及规范化表述的必要性第二节 麻黄“宣肺平喘”功效规范为“平喘止咳”的论证第三节 桂枝“助阳化气”功效规范为“温助阳气”,“解肌发汗”功效规范为“发汗解表”的论证第四节 防风“胜湿”功效规范为“祛风湿”及“止泻”功效不宜保留的论证第五节 细辛“温肺化饮”功效规范为“温肺止咳”的论证第六节 淡豆豉“除烦”功效不宜保留的论证第七节 葛根功效中应肯定“解肌”与“通利血脉”的论证第八节 大黄功效中应肯定“止血”作用的论证第九节 芒硝“泻下”功效规范为“软坚泻下”的论证第十节 藿香“解暑”功效规范为“解表”的论证第十一节 厚朴“去积”功效不宜保留的论证第十二节 萆薢“利湿去浊,祛风通痹”功效规范为“利湿浊,祛风湿”的论证第十三节 肉桂“引火归原”功效不宜保留的论证第十四节 吴茱萸“助阳止泻”功效规范为“燥湿”的论证第十五节 青皮、枳实“消积化滞”功效规范为“行气消积”的论证第十六节 木香“健脾消食”功效不必保留的论证第十七节 花蕊石“化瘀”功效不宜保留的论证第十八节 三七功效中应肯定“补虚(补气血)”作用的论证第十九节 百部、紫菀与款冬花“润肺”功效不宜保留的论证第二十节 钩藤、地龙、僵蚕、水牛角等药物“定惊”功效规范为“息风止痉”;珍珠母、珍珠等药物“定惊”功效规范为“镇心安神”的论证第二十一节 龙骨、牡蛎及山茱萸“收敛固涩”功效层次性论证第二十二节 人参“补益脾肺”功效规范为“补益脏气(补脾肺心肾气)”的论证第二十三节 甘草功效中应肯定“补心气”作用的论证第二十四节 五味子功效中应肯定“补益脏气”的作用与“收敛固涩”功效层次性的论证第二十五节 应肯定石榴皮“止泻痢”与石榴根皮“驱虫”的功效第十二章 部分常用中药功效规范化表述的建议 麻黄:桂枝:防风:细辛:葛根:淡豆豉:大黄:芒硝:藿香:厚朴:肉桂:吴茱萸:石榴皮与石榴根皮:花蕊石:三七:百部、紫菀、款冬花:钩藤、水牛角、地龙、僵蚕等:珍珠母、珍珠:龙骨、牡蛎、山茱萸:人参:甘草:五味子:荆芥:藁本:牛蒡子:蝉蜕、木贼、青葙子、密蒙花:知母:竹叶、淡竹叶:密蒙花:黄柏、地骨皮、青蒿:秦皮:穿心莲:贯众:重楼、青黛:土茯苓:大血藤:威灵仙:老鹳草:茯苓、猪苓、薏苡仁、泽泻:通草:海金沙:萆薢:青皮、枳实:木香:使君子、雷丸:槟榔:仙鹤草:丹参:莪术、三棱:禹白附:旋覆花:白前、前胡:黄药子:礞石:朱砂:羚羊角:第十三章 中药功效研究中应予思考的问题 一、药物功效记述尚不完整的普遍性二、有待中医药理论认识的深入而予以界定的术语三、法象药理学对功效表述的影响四、通过现代药理认识的中药作用应予重视五、单味中药功效的取舍古籍参考文献第一章 中药功效的含义

作为汉语的一个普通词汇,“功效”一词的应用历史悠久。其本意是“功劳,成绩”的意思,如《汉书•冯奉世传》:“奉世功效尤著,宜加爵土之赏。”其借用于中药学后,广大医药人员对常用中药的具体功效,如麻黄发汗解表、大黄通便泻下、人参补气救脱、黄连清热解毒等,也已十分熟悉。但是,人们对于功效概念的内涵,功效理论的沿革,及其总体情况评价等等,历来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认识上也存在一些缺失和误区。因此,有必要对中药功效的含义及其有关理论进行系统研究和深入讨论,以提高对于这一重要理论的认识,促进中药学学术水平的发展。

什么是中药的功效?对于中医药从业人员来说,这是一个常识性的问题,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学术命题,但一直到目前,除本书著者最近的中药学相关著作外,尚未见到明确的界定。下面对于中药功效概念的界定,可以说是试探性的,意在抛砖引玉,若能得到诸位同行的关注并参与讨论,进而求得共识,就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假如由此而得到认可,那就非常荣幸了。

概括地讲,中药的功效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对于药物治疗和保健作用的高度概括,是药物对于人体的医疗作用在中医学范畴内的特殊表述形式。

中药的功效,无论在理论上、内容上和形式上,或是在认定方式上,都有别于西医学或其他医药学对药物作用的认识和表述,具有明显的自身特色。因此,与现代药理作用迥然不同。

在中药学中,中药的“作用”与中药的“功效”虽然是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而且经常可以互用,但二者的内涵存在差异,并非指代同一事物的同义语,有必要将其区分开来。中药的作用,含义较广,不仅包括该植物、动物或矿物的医疗作用,也可以包括其非医疗作用。其医疗作用部分,既有对于人体的中药功效,又有对于其他生物的中药功效;还包括中药对于人体和其他生物的毒性作用和副作用。正如李时珍编纂《本草纲目》时确定的宗旨一样,古代本草大多“虽命医书,实赅物理”,称为“百科全书”一点也不过分。本草书籍对药物用途的记载中,往往包罗万象,并没有严格限定在医学领域对人体的作用。换言之,中药功效仅仅是中药作用的一部分,实际上只是中药对于人体有益的医疗作用。古代本草文献将中药这部分对于人体有益的医疗作用简称为“能”,相对地将有害的不良作用简称为“毒”。由此可见,强调中药功效的作用对象是人体,原因是古代本草中对药物作用的记述,往往不仅限于对人体医疗用途一个方面,而是对一些非人体或非医疗作用也予以大量记载,现代一些中药著作对这方面内容也仍有收录,而这些中药的非人体或非医疗作用显然是不能纳入中药功效中的。例如:《神农本草经》记载丹砂“能化为汞”,指的是硫化汞的分解反应;石胆“能化铁为铜”,指的是在铁器表面镀铜的现象。这些都属于矿物药在冶金或化工等学科中的应用。而马刀“杀禽兽、贼鼠”,梓树叶“捣敷猪创,饲猪肥大三倍”等,也完全与医疗作用无关。由此可见,本草学家选用“功效”一词,以示与中药“作用”的区别,可见其用心良苦,深思熟虑。

要深入认识和全面了解中药功效的准确内涵,还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中药功效与给药途径和给药方法密不可分

中药功效是临床用药经验的总结,其与特定的给药途径和给药方法密不可分。古代的给药,虽然有烟熏吸入之类,但其对于中药整体功效表述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其主要给药形式是通过口服,或皮肤、黏膜外用,所以,文献中所载中药功效一般只是通过内服或局部外用后产生的作用。现在我们使用某种中药,只有和最初的给药途径相同时,其所载功效才能重现;否则,原有功效或者消失,或者会产生另外的未知作用。

例如乳香,其“活血止痛”功效,是从该药经过口服和局部外用两种给药途径总结出来的,因此,现在不论通过内服或外用,均可收到预期的“活血止痛”疗效;而其“生肌”功效,则是通过《疮疡经验全书》海浮散等外用方剂,“以其研末外用于疮疡溃破、久不收口”而总结出来的,故口服后不可能收到“生肌”的效果。另如硫黄“杀虫”功效对于“疥虫”的作用,亦是通过皮肤局部外用而达到的,而且疗效非常显著,如果通过口服,则不可能有丝毫“杀虫”之力。此外,大黄为泻下攻积的要药,此乃口服之功,假若皮肤外用,自然不能成为泻下之品。此类功效甚多,学习掌握和选择使用时,必须心中有数。

目前,随着中药剂型的发展,特别是针剂的出现,改变了几千年来传统的用药途径。一方面,很多中药通过肌肉或静脉注射被发现了新作用和新用途,如青皮、枳实提取物制备的注射液有升压作用,用于多种心源性休克有效;另一方面,如果改变原有的用药途径,各种中药经过新途径给药后其曾被证实的功效是否还会存在?如大黄的提取物经静脉给药后能否泻下通便,在未经研究之前,是不得而知的。但迄今为止,中药功效在内容上还没能反映出剂型改革所带来的变化。本书后述内容所涉及的中药功效一般是指该药物内服或外用的功效,这并非定义的必要规定条件,而是客观用药历史状况所决定的,也是中药新剂型研制时必须注意的问题。

至于中药的给药方式,涉及面较广,包括品种来源、剂型选择、用量多少,甚至植物药和动物药的干与鲜等等。例如,青蒿一药,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以下简称《中国药典》(2010年版)]虽然规定以菊科植物黄花蒿(Artemisia annua L.)为正品,但是古代在应用中,还存在以下几种现象:如有时常用其近缘植物青蒿(A.apiacea Hance);又如在很长时期内,河北、山东、江苏、福建、广东、广西、湖南、湖北等地,有将茵陈蒿(A.capillaris Thunb.)或滨蒿(A.scoparia Waldst.et Kitaib.)作为“青蒿”使用;而在江苏、上海和四川部分地区,又以牡蒿(A.japonica Thunb.)作[1]为“青蒿”使用。经过研究,具有“截疟”功效的“青蒿”,只是黄花蒿,其他“青蒿”都不具有这一功效。不仅如此,黄花蒿用以截疟还不能经高温煎煮,否则无效。葛洪《肘后方》明确记载,治疗疟疾必须以新鲜青蒿“一握,捣汁服”,可见其实践基础的坚实。

绝大多数中药,不论是采用汤剂、丸剂、散剂或酒剂,都会有相同或相似的功效,但并不尽然,不少中医药人员对这方面的了解还不够。例如苏合香,由于其性状是半流动性浓稠液体,不可能加工为细粉而作散剂;如果作为丸剂,将该液体物与其他药粉混匀即可。而苏合香发挥“开窍醒神,散寒止痛”功效的有效化学成分,又是极难溶解于水的。因此,历代选用苏合香的复方,只有丸剂和酒剂,如果改作汤剂,则不会有效。令人遗憾的是,迄今不少中药专著,尤其是本应具有很高权威性、科学性的中药专业教材和《中国药典》等,一直在“用法与用量”项目下称其“入丸散”,足以表明这些作者只是闭门造车,而缺乏实际的用药知识。再如甘遂、大戟与芫花,其峻下逐水的有效成分,均难溶于水,故《伤寒论》十枣汤,只以十枚大枣煎汤,以汤送服此三药的粉末。也就是说,甘遂、大戟与芫花的“峻下逐水”功效,只是相应于散剂而言的。二、中药的功效应当是药物针对病因、病理或症状的直接作用

中药的功效是中医药特色的重要表现,所以功效应当是药物针对病因、病理或症状的直接作用,其间接效果不能单独成为功效。例如黄柏针对黄疸、带下、泻痢的病因是湿热为患,故直接功效是“清热燥湿”或“清湿热”;而不能将其间接的效果“退黄”、“止带”、“止泻痢”等单独认定为该药的功效;但如果将其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加以组合,如“除湿热退黄”、“燥湿止带”等,则是可以的,而且有时是十分必要的。清代黄宫绣的《本草求真》,将间接效果称为“隔二隔三”,并且批评以此作为功效是牵强附会,其见解十分中肯。

同时还要注意,既然中药功效是针对人体病理而产生的作用,因此在正常的生理状态下,不仅不一定会出现相同的作用,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还会引起不良反应。对这种情况的强调和关注,在现代中药的药理研究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显而易见,只有在与人体相同的病理条件下出现的阳性实验结果,才具有参考价值,也才是可信的。由于人和其他动物的种属差异,加上病因病理的复杂多变,要模拟人体相似甚至相同的病理状态,谈何容易,所以必须正确评判现代的药理研究结果。

在近年的中药新药研究和开发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用以治疗消渴证(糖尿病)的中药,在动物实验阶段时,一般都会有效,而一旦进入临床观察阶段后,绝大多数的效果都不明显,以致造成巨大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损失。究其原因,是由于在药理研究时,主要选用了以四氧嘧啶造成受试动物的血糖指标异常的造模方法。而事实上临床所见的糖尿病患者,其发病原因和机理,与四氧嘧啶导致的胰岛素缺乏和(或)胰岛素生物功能异常大相径庭,于是其实验室和临床结果的差异就不足为奇了。三、中药的功效不可与其复方作用相混淆

众所周知,中药的临床应用是以复方使用为主的,但中药的功效必须是单味药的作用,不能将其与复方作用相混淆。一般而言,一个复方由多味药物组成。出于多种目的,方中的药物各自发挥不同的功效。有的针对主要病因,有的针对次要病因;有的扶正,有的祛邪;有的治本,有的求标;有的缓解主要症状,有的缓解次要症状;有的协同增效,有的制约不良反应。例如越鞠丸中的五味药,香附行气解郁,主要针对气郁;川芎活血化瘀,主要针对血郁;苍术燥湿健脾,主要针对湿郁;栀子清热泻火,主要针对热郁;神曲消化食积,主要针对食郁。此类方剂,易于区分。而在有些方剂复方中,要确定各药功效,则并非易事,往往容易将单味药与复方的功效相混淆。例如在桂枝汤中,桂枝与白芍配伍有“调和营卫(解肌)”的功效,但桂枝或白芍单味则均无此功效;又如小柴胡汤中,柴胡配伍黄芩有“和解少阳”的功效,但方中主药柴胡或黄芩,则单独并无此功效;再如栀子与淡豆豉配伍的栀子豉汤,有“清热除烦”的功效,而其中的淡豆豉,主要是为了减轻栀子苦寒伤胃的不良反应,并无某些书中所言的除烦功效等等。四、中药的功效与剂量的相关性

一些中药的功效还与使用剂量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相关性。例如:牵牛子若取其峻下逐水治疗大腹水肿,其用量相对较大;若泻下通便,攻下热结便秘,当取其中等剂量;而缓泻导滞,主治饮食停积,则须峻药轻用。槟榔行气除胀,6~10g左右即可;若泻下去积,则应增至12~15g;而要用以驱除绦虫,则必须用到100g左右。胆矾外用,其浓度很低时,表现出收湿敛疮的功效;而浓度加大到一定程度,便成为蚀疮去腐之药。

此外,从认识过程来看,人们在使用药物防治疾病的实践中,较早注意到的是药物所适用的疾病、症状或证候,即通常所说的主治。早期的本草主要反映了这种认识水平,在各药的药名之后,着重罗列主治的病症名称。如《神农本草经》记载黄柏(原名檗木)主治“黄疸、肠痔,止泄利,女子漏下赤白”,其中“黄疸”、“女子漏下赤白”应该是症状;“肠痔”应该是病名;“止泄利”从形式上看,似乎是功效,但实际上也只是主治的病症名称。随着中医病因病机理论的发展,逐步认识到这些不同的主治病证或症状,却有着相同的病理基础,如上述病症都是由于湿热内盛而引起的。再结合中药的药性理论,黄柏性寒而味苦,因此将其治疗这些病证或症状的功效总结为“清热燥湿”。从学习过程来看,则应先掌握黄柏的清热燥湿功效,那么其可主治湿热所致的黄疸、泻痢、痔疮等病症的问题,便可迎刃而解。由此可见,分列功效,是对药物认识的一次飞跃。

中药的功效专项分列以后,其用语一直不够规范,主要有“功效”、“功能”、“药效”、“效力”、“功用”、“效能”等不同称谓,直至20世纪50年代起,相对统一为“功效”和“功能”两种。此二者孰者为善,迄今无人评说。“功效”与“功能”在概念的内涵层面所反映的对象是相同的,但在词语的含义上,则不尽相同。“能”和“功”一样,意在表示作用主体(药物的治疗和保健作用)的能力,而中药的上述作用,还在于强调用药后人体的反应,即药物的疗效。如荆芥祛风止痒、大黄通便导滞、车前子利小便实大便等。而“功效”一词,既可表明药物本身的能力(功能),又能表明药物作用于人体病理(或生理)的后果,所以更为允当,有必要进一步予以规范和统一(对此在第九章中将进行专门讨论)。

还应当注意,一种药物的功效是多样的,也是逐步被人们所认识的。各种药物所列的功效内容,只是当时认为较重要、较常用或具有代表性的部分,往往不需要也不可能全部罗列,因而其记述是不完整的,也是可以根据情况予以补充或减少的。中药学教材中的中药功效亦是如此,应当一直处于动态的发展变化之中。

反观本草学的历史,溯源功效的沿革,不难发现一个不够正常的现象。从理论上讲,中药功效是中药性能赖以产生和完善的基础,理应有待功效体系和理论初步建立之后,才从中提炼和升华用以“概括药物作用性质和特征”的性能。但事实上,早在2000年前的《神农本草经》时代,性能中的四气、五味和毒性,就已经确立了;至金元时期,归经、升降浮沉等性能理论也相继完善。晚至明末清初,本草学家才意识到功效与主治的本质区别,也才将功效分项单列提上议事日程。基础不够坚实,各种性能也就难免存在其至今无法弥补的诸多不足。

对于功效术语的使用必须准确、规范,才能避免使用时的随意性,这将有利于中药学学术水平的提高和交流。而准确、规范使用的前提必须是概念明确,但是,这方面的工作至今仍是中药学的薄弱环节,因而也是本书下面将要重点介绍的内容。

学习中药学各论中的具体药物时,只有抓住功效这一核心内容,并用中医药理论为纽带,将其性、味、归经等性能,主治病证或临床应用,应用禁忌及使用注意等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在真正理解的基础上牢固记忆,融会贯通,收到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

目前,《临床中药学》的体例可谓千篇一律,十分单一。均是将各种药物分列概述、性能、功效、应用、用法用量与使用注意等六个项目,依次予以介绍。其概述部分的药材基源、产地和采收等,与临床医生的关系不大,非常次要。理解和掌握后面五部分的关键,主要在于对功效内容的认知程度。很多人使用死记硬背的方式来学习中药的性、味、归经和用药注意,只能是事倍功半,收效甚微。按照这种思维用药,也无异于按图索骥,滞碍难通。假如初学麻黄,首先必须记住其发汗解表、止咳平喘、利水退肿这三方面的功效。根据四气理论,其主治风寒表证,自然是温性之药;发汗解表是由里向外透散邪气,止咳平喘是使上逆的肺气肃降,由“辛能散”和“苦能降”的五味理论,可推知其当有辛味与苦味;表证和喘、咳,属于肺系之病症,水肿、小便不利乃膀胱气化功能失司,则又能认定其可归肺与膀胱二经;发汗解表的作用趋向,属于升浮,而止咳平喘、利水退肿偏于沉降,更容易类推。功效记住之后,其所主之证则不难逐一列出。温性之药,热证不宜;发汗之药,表虚多汗及阴液已耗者慎用,这些注意事项同时也就顺理成章了。

综上所述,功效是药物防治疾病的基本作用,性能是对功效性质的进一步概括,主治和应用则是与功效相对应的适应病证及常见配伍使用的实例。因此,功效既是总结性能的基础,又是确定主治的依据,掌握了某药的功效,就抓住了该药的肯綮。

掌握功效,首先应理解各种功效术语的含义。从构词特点来看,功效术语都是动宾结构词组。其动词使用灵活,变化较多,有的功效术语中动词殊异,但其含义极为近似,甚至完全相同,如化瘀、消瘀、逐瘀、散瘀、行瘀及破瘀。有时动词不同,其功效含义迥异,如化湿、利湿、燥湿及胜湿等。其次,应注意中药功效存在层次性,如石膏的清热泻火,包括了清气分热、清肺热与清胃热;牡蛎的收敛固涩,包括了止汗、固精;麦冬养阴,包括了养肺阴、养胃阴、养心阴等。功效的层次划分越细致,对该药的认识越深入,临床选用也就越准确。因此,掌握各药的功效不能满足于粗略而笼统的水平。参考文献

1.江苏新医学院.中药大辞典[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上册:1228第二章 中药功效的分类

由前述中药功效的含义可知,从大的系统来看,中药的功效可分为两大类:即治疗功效与保健功效。通过对众多药物作用的分析,中药不仅有其众所周知的治疗疾病的作用,一部分中药尚能针对“无病状态”的人,发挥预防疾病或养生、康复的效用,而后者也是中药的一大特色和优势。但由于中医理论的影响和多数人的忽略,中药的预防疾病或养生康复效用历来是功效中的薄弱部分,所以今后在临床、实验、文献研究及制定相应管理法规时应予以特别重视。第一节 中药的治疗功效

中药的治疗功效,在整个中药功效中占绝大部分,所形成的系统与层次也较为复杂。正是由于这些不同系统、不同层次的功效形成网络,构成了较为完善的中药功效体系,它标志着中药学在理论思维和科学结构上更加精确和严密,显示了中医药学的逻辑规律。

中药功效内容的发展既依赖于药物临床实践,又依赖于中医理论,随着用药经验的积累,主治范围的扩大,以及中医理论(主要是病因病机学说)进一步深入,中药治疗功效也向纵深发展,从而逐渐形成了纵向的多系统和横向的多层次。

在纵向系统方面,根据中医病因病机理论和治病求本等原则,分为对因治疗功效系统和对症治疗功效系统。中医基础理论认为,人体的发病原因有外感邪气、内伤七情、内生病邪及其他因素。与此相对,则祛风、散寒、解暑、除湿、泻火、消食、活血、化痰、杀虫等,属于对因功效;而止咳、止痛之类,为对症功效。前者是药物作用在于消除疾病发生的原因,即治本作用;而后者是药物作用在于改善疾病症状,即治标作用。这种分类方法也面临一些问题,有部分功效,如疏肝行气、平肝潜阳等,会引起归属的不一致。因此,也可将治疗功效分为祛邪、扶正和调理脏腑功能三类。例如祛风、散寒、除湿、泻火、活血、化痰、杀虫等为祛邪功效;益气、温阳、补血、养阴、健脾、生津等为扶正功效;宁心安神、平抑肝阳、收敛固涩等为调理脏腑功能的功效。

中医临床辨证理论的多样性,对于功效系统的划分也存在影响。例如,石膏在六经辨证的治疗中,主治阳明经热,而有“清阳明经热”的功效;在卫气营血辨证理论的治疗中,主治气分热证,而有“清气分热”或“清热泻火”的功效;在脏腑辨证理论的治疗中,主治胃热证、肺热证,而又有“清胃热”和“清肺热”的功效。鹿茸,在脏腑辨证理论的治疗中,能温肾阳;在气血津液辨证理论的治疗中,能益精血;在奇经八脉辨证理论的治疗中,能补督脉、固冲任。

在横向层次方面,由于中医辨证体系的多层次性,如虚证有气虚、血虚、阴虚、阳虚的不同,气虚又有在肺、在脾、在心等等的差异。故相应的补虚功效又分化为第二层次的补气、补血、补阴和补阳;而补气功效又再分化为第三层次的补肺气、补脾气等。又如热证可分为实热、虚热;实热证又可再分为卫分热、气分热、营分热、血分热或肺热、胃热、心热和肝热等等。其相应的功效则有清热,清实热与退虚热,清卫分热、清气分热、清营分热、清血分热与清肺热、清胃热、清心热和清肝热等三个层次。中药的功效体系,由以上纵向的系统和横向的层次,从而组成治疗功效的立体网络结构,成为临床辨证用药的主要依据。一、对因治疗功效

由上可知,对因治疗功效不外是祛邪、扶正、调理脏腑功能,以纠正人体阴阳偏盛偏衰的病理现象,使之在最大程度上恢复正常状态。例如麻黄发散风寒、黄连清热解毒属于祛邪去因功效;人参大补元气、当归补血属于扶正补虚功效;而柴胡疏肝解郁、石决明平肝潜阳等则属于调理脏腑功能之功效。

将中药的对因治疗功效从作用上划分为以上三类也是相对的,具体到一些药物功效上往往难以截然区分。如冰片清热止痛,将“清热”与“止痛”视为并列的两种作用,则前者为对因的祛邪功效,后者为治标的对症功效,若将此二者视为因果关系,其分类的归属恐怕就不那么简单了。如果将各种中药分别作为一个独立的整体来看,常常集多类功效于一身。如白术健脾,属于扶正功效,而燥湿又属于祛邪功效;地榆清热解毒属于祛邪功效,收敛属于调整脏腑功能功效,而止血则用以治标以缓解出血的症状。这些功效分类中的麻烦,是由于药物作用的复杂多样性造成的,也是十分正常的现象。

对因治疗功效又可分为以下两种:1.对证功效“证”又称为“证候”,为中医学的特有概念,是对疾病所处一定阶段的病因、病性、病位等作出的病理性概括。“证候”经常是疾病的一种即时状态,辨证也就是对疾病当前本质所作出的诊断。因而对证功效,只是针对中医所特有的“证”发挥治疗作用的功效。如疏散风热,主要针对“风热表证”发挥治疗作用;清热燥湿,主要针对“湿热证”发挥治疗作用;活血化瘀,主要针对“血瘀证”发挥治疗作用等等。

由于对证功效与特定的证候紧密相连,中医辨证施治中才使理法方药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对证功效既是药性理论产生的基础,又是临床用药的主要依据。例如麻黄发散风寒,既可推测其药性为辛温,归肺经,又可推测其主治为风寒表证。对证功效是药性理论与临床应用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不仅具有直接的实践指导意义,而且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

既然功效产生于临床实践,就必然会反映中医辨证论治的特征。随着中医临床医学的进步,辨证论治已成为诊疗的主体,在药物的诸多功效中,对证功效也就成为各类功效中最基本的功效,在各类功效中居于主导地位,是中药功效研究的重点。

对证功效与证之间具有相互统一和明显的对应关系,通过对证功效可以推测其适应证。例如化痰与痰证、滋阴与阴虚证、疏肝与肝郁证等等,自然密不可分。所以,对证功效的应用,也必须以证为前提。

中医有各种不同的辨证方法,诸如八纲辨证、脏腑辨证、六经辨证、三焦辨证、卫气营血辨证、气血津液辨证等,因而就有各种不同的证型,均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疾病当前阶段的不同本质,为对证功效的概括奠定了基础。

学习对证功效必须与证结合起来认识才能使功用丝丝入扣,执简驭繁。对证功效在层次上的不断分化,正是为了使药物作用与证候有机地联系起来。所以,对证的中药功效具有多层次性,并与不同层次的证相对应。例如八纲辨证有热证,中药功效则相应有清热;而卫气营血、脏腑等不同层次的辨证,又可辨出气分、血分、心脏、肺脏等不同层次的热证,中药功效亦相应有清气、凉血、清心、清肺等不同层次的清热概念。对证功效的分化是随着实践和理论的发展而深入的,从对证功效层次的分化程度可以透视出功效认识发展的水平,也是未来中药学学术发展的最活跃部分。2.对病功效“病”是对疾病全过程的特点与规律所作出的概括,不同的疾病,代表着该病种的基本矛盾。对病功效就是针对中医的“病”发挥治疗作用的功效。如截疟、驱蛔等,分别针对疟疾、蛔虫病发挥治疗作用。

一般而言,对病功效对于所适宜的疾病,不论其寒热虚实、男妇老幼,皆有确定的疗效,体现了中医临床亦常辨病施治的特色。徐灵胎《医学源流论》说:“欲治病者,必先识病之名……一病必有主方,一病必有主药。”疾病在病变过程中,可以千变万化,但其基本矛盾贯穿于疾病的始终,抓住疾病的基本矛盾,选择适宜的对病功效药物,发挥治疗作用,亦是十分重要的。

由于一些人过分强调了辨证论治的价值,忽略了辨病论治的地位,导致中医对“病”的概念模糊,常常病证不分,或以症代病。如“痹”本来就是一个病名,而书中多称痹证;“咳嗽”本来就是一个症状,而多作疾病名看待。因此,对病功效的确定就显得不够规范,常常与对证功效、对症功效相混淆,对指导临床辨病用药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再加之多数疾病都有一个漫长的病变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个阶段的病理变化是不尽相同的。每个病种演变过程的一般规律往往可以体现为不同的证候。因此,对于疾病治疗最终的归属和落脚点,往往会落实到对证功效药物的运用上来。若单纯应用对病功效的药物,不仅疗效大多欠佳,甚至有时是难以奏效的。习惯思维认为,对证功效的运用似乎不受辨病的限制,凡病异证同者,皆可选用对证功效的药物进行治疗,以体现中医“异病同治”的治疗法则。其实,在“异病同治”中结合不同病的特点给药,即辨证与辨病有机结合,常常可以清晰判断疾病的演变和预后,从而提高疗效。

应当承认,对病功效其应用要受到对证功效的一定制约。诚如丹波元坚《药治通义》所云:“然病虽一,而其证不均,倘帝云治某病,则浅学无所下手。”由于病同证异者,治疗以对证功效为主,对病功效为辅,对病功效从属于对证功效,所以,记述明确对病功效的中药不多。但认识中药的对病功效,在“异病同治”时又是十分重要的,因此中药的对病功效在总结药物功效时不应被忽视。

在当前的中药新药研发管理中,对于中药复方的临床作用定位,既要明确西医的病种,又要规定中医的证候。这对于研发诸如六味地黄丸、逍遥散之类擅长治“证”,而难以治“病”的处方,设置了难以逾越的障碍,严重影响了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发挥。但在这种研发模式的促使下,引起对辨病论治的必要关注,并从中发现更多的中药对病治疗功效,也有其积极意义。

此外,药物配伍后产生的新功效,主要属于方剂学研究的范畴,不应与单味中药的功效相混淆。二、对症治疗功效

不论是中医的临床证候或病种,与西医的疾病一样,都是由若干症状和体征构成的,不少证候还常常有一种突出的主症,需要首先予以处理。由于药物作用的多样性,中药治疗功效中还存在一类能消除或缓解患者某一自觉症状或临床体征的特殊效用,即“对症治疗功效”。

这种主要针对于某种症状或体征的治疗作用,无论从历代医药文献的记载,或古今临床应用实例,还是根据现代药理、药化研究结果,均可证明其客观存在。如麻黄之平喘,生姜之止呕,延胡索之止痛,三七之止血,皆属“对症”之功效。麻黄味辛性温,发散风寒,虽然最宜于外感风寒,肺气失于宣降的喘咳,而风热或肺热之肺气上逆者,也可以“去性存用”,与其他药物配伍照样可以发挥良好的平喘止咳作用,《伤寒论》的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就是有力的证据。生姜止呕,延胡索止痛,可分别广泛用于寒、热、虚、实等不同证候的呕逆和疼痛,早已是业界不争的事实。因于其对症治疗功效的优势,生姜自唐代孙思邈起即被公认为“呕家圣药”;而延胡索则被李时珍誉为“专治一身上下诸痛,用之中的,妙不可言。”

认识这些功效,同样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虽然中医对疾病的治疗主要不是着眼于“症”或“病”的异同,而是着眼于病证机理的区别,所谓“证同治亦同,证异治亦异”,即从“证”来确立相应的治法,又根据治法选用相应的方药。从这个意义上看,对因治疗功效似乎已能满足治疗理论上的需要。但中医在治疗上又强调“标本兼治”或“急则治标”,实际上是说明辨证用药需要以对症用药为补充,必须正确处理对因治疗功效中药与对症治疗功效中药的配合。治疗选药上,一般是以对因治疗功效的中药为主,少佐对症之品,即对症治疗功效中药的使用既不能与中医理论相悖,又必须以辨证施治为指导。但一些特殊情况下需要“急则治其标”,则暂时又需以对症治疗功效的中药为主。可见,对症治疗功效无论在中药功效构成上,还是在治疗理论及临床应用上均有其存在的价值,应当加以重视。

由于历史的原因,人们习惯于将一些对因功效和对症功效组合在一起,形成了若干复合的功效术语,如凉血止血、化瘀止血、温经止痛,清胃止呕、养血安神等等。在这些功效中,前二字是对因的,后二字是对症的,二者主要是并列关系。从治法上讲,二者虽然存在因果关系,但后者相对较为次要。学习这类功效时,应认真加以理解。第二节 中药的保健功效

中药的保健功效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将中药对人体预防或养生、康复等作用进行概括和总结而形成的。预防和养生的根本目的是以人体的“健康”为宗旨,是着眼于“正常”的人体,而非对“病”的治疗。追求“健康”是人类一直的愿望,也是医学的根本目标。中医学非常重视保持人体的健康,历来强调“治未病”。虽然中医学在养生和预防疾病方面,有精神、饮食、体育与药物调护等多种措施,药物应用在其中只是一个次要环节,居于辅助地位,但其就药物本身而言却是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一、中药的预防功效

药物用于防止或减少减轻某些特定疾病,尤其是传染病发生的作用,称为预防功效。古人很早就发现,用一些中药烟熏、洗浴、佩带或内服,对某些疫病有预防作用,从而总结出了中药的预防功效。例如张仲景用苍术“辟一切恶气”,陶弘景谓苍术“弭灾沴”;《本草纲目》认为白茅香、茅香、兰草(佩兰)等药煎汤浴,可“辟疫气”;大蒜“立春元旦,作五辛盘食,辟温疫”;“小儿初生,以黄连煎汤浴之,不生疮及丹毒”。现代药理及临床实验也证明苍术烟熏具有明显的杀灭多种病原微生物作用,可用于室内空气消毒,对水痘、腮腺炎、猩红热、感冒和气管炎有较为明显的预防作用。

尽管在这些预防作用中,有些其实为治疗作用的延伸,但中药预防功效确实是存在的,其与治疗功效有着本质的区别。药物的治疗功效是针对疾病,而预防功效则应用于并未感受病邪之时,是使“未病机体”保持健康,在疫病流行时可以减少或减轻发病。

当然,前人论述的这些预防功效,不但内容较少,而且很不具体,虽然在古代医疗卫生总体水平不高的情况下,曾起过有益的作用,但距离目前的医疗预防要求,自然存在不小的差距。二、中药的养生功效

药物用于调养心身,以保健延年的作用,属于养生功效。养生之道在我国源远流长,中药养生药物的应用历史非常悠久,现存的最早本草学专著《神农本草经》也是第一部研究延缓衰老药物的著作,记载了许多确有健身益寿之效的动植物药物,在延缓衰老药物发展史上有很高的地位。

中药养生作用的客观存在,不仅为古代本草学家所认识,也已经为现代药理实验证明,如《神农本草经》载:“赤芝……久食,轻身不老,延年。”研究表明,灵芝可以明显地延长家蚕的生命时限,也60可以明显地延长果蝇的平均寿命。用致死量Co照射动物,照射前[1]给予灵芝制剂,可以明显降低小鼠的死亡率。《开宝本草》载何首乌“……黑须发,悦颜色,久服长筋骨、益精髓、延年不老”,中医临床以之为主药组方之七宝美髯丹、首乌延寿丹久用不衰,而现代研究进一步证实了何首乌延缓衰老机理,是通过抗氧化等多环节发挥作用的。

中医理论认为,健康的人体,就是机体处于“阴平阳秘”的相对平衡状态;一旦引起其阴阳失调,该机体就成为有“病”的状态。在这种理论指导下,很难将中药的治疗功效和养生功效明确地加以区别,这给当前的药政管理造成了困难。

目前,人们已习惯于将中药的养生功效统称为保健功效。为了将治疗药物和保健药物分别注册管理的需要,有关部门规定: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主要用于调整人体的生理功能,并适宜于特殊人群服用的“药物”,称为功能性食品,即通常所说的保健药。并将中药的保健功能限制在增强免疫、辅助降血脂、辅助降血糖、抗氧化、辅助改善记忆、缓解视疲劳、促进排铅、清咽、辅助降血压、改善睡眠、促进泌乳、缓解体力疲劳、提高缺氧耐受力、辅助保护辐射危害、减肥、改善生长发育、增加骨密度、改善营养性贫血、辅助保护化学性肝损伤、祛痤疮、祛黄褐斑、改善皮肤水分、改善皮肤油分、调节肠道菌群、促进消化、通便、辅助保护胃黏膜损伤等方面。由上述内容不难看出,这些保健功效,尤其是冠以辅助者,其与治疗功效仍然没有本质区别,实际上只是为了管理需要而人为划分的。对于中药的保健功效,还需深入研究。

人类的生、长、壮、老、已,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药物对人体的保健作用,只能起到辅助作用,而且必须科学合理地使用,不可盲目夸大药物的保健作用,否则会适得其反。参考文献

1.林志彬,张志玲,刘慧人.等.灵芝的药理研究——Ⅶ.灵芝液抗放射性损伤作用的初步研究[J].北京医学院学报,1979,(2):134第三章 中药功效认识的发展概况第一节 中药功效分项表述的沿革“功效”作为一个固定的词语,在《汉书》中已有广泛的使用,但在唐宋之前,未见用以指代药物的医疗作用。自北宋开始,医药文献中偶尔出现以“功效”作为方药治疗作用的称谓,如北宋•苏轼的《圣散子后序》称:“圣散子主疫,功效非一。”

由于古代本草在论述药物时,往往功效与主治不分,而且以主治为主体,只是将功效混列其中,当然就更无功效专项可言了。如《神农本草经》谓五味子“主益气,咳逆上气,劳伤羸瘦,补不足,强阴,益男子精”;白茝(即白芷)“主女人漏下赤白,血闭,阴肿,寒热,风头侵目泪出,长肌肤,润泽可作面脂。”对于前者,主益气、补不足、强阴、益男子精等内容属于功效范畴,而咳逆上气,劳伤羸瘦则是主治;后者的长肌肤、润泽属功效,其主女人漏下赤白,血闭、阴肿、寒热、风头侵目泪出等则是主治。

上自魏晋南北朝,下迄唐宋,其间的《本草经集注》、《新修本草》及《图经本草》等,其编著的主要着力点,在于药物的基源考订,这些本草著作仍沿用以前的书写体例,对于功效与主治的表述基本没有改变。这一时期的古代本草,对功效的认识是模糊、缓慢的,明显滞后于临床,也滞后于主治和性能。

自金元以来,由于临床实用性本草成为主流,用于启蒙的药性歌赋和便读类手册大量出现。这些本草著作,既受文字数量的限制,又要求朗朗上口,便于记诵,这在客观上促进了药物功效的总结。

明清时期,本草在载录药物主治的同时,更加着力于药物功效的归纳。如明•龚廷贤《药性歌》所录药性歌诀240首,其中绝大多数药物均立足于归纳或转载功效。如人参“大补元气”,黄芪“敛汗固表,托里生肌”,白术“健脾强胃,止泻除湿”,熟地“滋肾补血,益髓填精”,附子“回阳”等等。

明清对功效认识的成熟还表现在当时已经重视对于相似药物功用异同的比较。如明•李中梓《本草征要》称:“苍术与白术功用相似,补中逊之,燥性过之。”清《本草求真》指出:“二活(羌活与独活)虽属治风,而用各有别”,“羌有发表之功,独有助表之力,羌行上焦而上理,则游风头痛,风湿骨节疼痛可治;独行下焦而下理,则伏风头痛,两足湿痹可治。”如此之类,在明清本草俯拾即是,其对药物功效认识之深入由此可见一斑。

明清中药功效的发展使得功效在临床中药学中的核心地位逐步得以确立。无论是临证用药还是对药物应用机理的阐释,均从中药功效入手。例如《本草纲目》谓“(紫草)其功长于凉血活血,利大小肠,故痘疹欲出未出,血热毒盛,大便闭涩者,宜用之。已出而紫黑便闭者,亦用之。”清•汪昂《本草备要》阐述得更加明确:“本草第言治某病某病,而不明所以主治之因,医方第云用某药某药,而不明所以当用之理”,并意识到只有以药物“功用”统摄应用才能解决这一问题:“每药……乃发明其功用,而以主治之证具列于后,其所以主治之理,即在药物功用之中(凡例)。”而从该书中具体药物论述看,无不突出功效的主导地位。这种长足进步与明清以前药物应用经验的大量积累和医药学理论的逐步完善是分不开的。

从“诸病通用药”内容的变化亦可反映出中药功效在认识上的演进。在本草著作中增列诸病通用药一类始于陶弘景《本草经集注》(一说《神农本草经》),从它的演变可以透视出药物认识水平的发展。通过《证类本草》所载诸病通用药可以清楚地看到,宋以前诸病通用药在形式上主要采用“病症—药物”框架,如呕吐对应厚朴、橘皮、人参、半夏、麦门冬、白芷、生姜等。若从现代对药物的认识去审视,可以发现这些药物在呕吐中发挥不同功效,所以在利用诸病通用药时,尚需参考药物的“气”、“味”等性能。这也正是古人为何更重视药物性能的原因。

在《本草纲目》中,诸病通用药的“病症—药物”框架为之一变。李时珍在各病症之下,又细分若干子目,其子目因病症而异,或为证,或为药物功效等,纲目分明,排列井然。特别是以“证”或“功效”统药,是诸病通用药内容与形式的一大变革。如“痉风”则为风寒风湿与风热湿热两个证型。风寒风湿下列麻黄、桂枝、术、羌活等;风热湿热下列铁落、黄连等。而“反胃”下直接以和胃润燥等药物功效来统摄药物。另一明代医家缪希雍的《本草经疏》亦设“诸病应忌药总例”,从缪氏行文不难看出欲以功效归纳药物的意图。如“补气”项下熔人参、黄芪诸药于一炉,“破血”条下集桃仁、红花等品为一体。

清《本草求真》诸病通用药分“脏腑病证主药”及“六淫病证主药”。除“六淫病证主药”中“气”、“消渴”以外,其余项均以功效统摄。如“肝药”则有“补肝气”(杜仲、山茱萸)、“补肝血”(荔枝、阿胶等)、“疏肝气”(木香、香附、柴胡等)、“平肝气”(珍珠、龙骨等);六淫“风药”下有“祛风”(荆芥、藁本、桂枝)、“祛风湿”(海桐皮、豨莶草、苍耳子)、“祛风热”(辛夷、牛蒡子、木贼等)。

从诸病通用药内容的变化可以清楚地看到功效认识的成熟与完善,宋以前诸病通用药“病症—药物”框架是由当时的论治模式所决定的。将“病症—药物”框架打破,建立以“证—功效—药物”体系,标志着辨病或辨症模式向辨证模式转化完成,而功效的成熟正是与辨证模式转化同步的。功效分类著作及功效专项的出现是中药功效认识发展的重要标志性成果。尽管《神农本草经》的三品分类实际上是按药物“益气延年”、“遏病补虚”、“除邪破积”等功效并参考药物良毒进行分类,但由于失之笼统,不能与复杂的临床实践有机地结合,没有起到功用分类的作用。真正与临床紧密结合的功效分类本草出现是在明清,明《本草集要》“取药性所治,分类为十二门……以为临病用药制方之便”,其十二门为气、寒、血、热、痰、湿、风、燥、疮、毒、妇科、小儿等,在各门下又各有分类。如治气门分“补气清气温凉药”、“行气散气降气药”、“温气快气辛热药”以及“破气消积气药”四类。这种门下的再分类,显然属功效分类。

随着认识水平的提高,药物功效分类逐渐趋于成熟。清•黄宫绣《本草求真》是现存古代本草药物功效分类较为完善的临床中药专著。其于凡例开宗明义:“是编开列药品总以气味相类共为一处,如补火等药,则以补火为类,滋补等药,则以滋补为类。”全书520种药分为补、涩、散、泻、血、杂、食物七类。除食物类外,其余六类又分若干子目,下列所录药物。如补类分温中、平补、补火、滋水、温肾;其他子目尚有散寒、驱风、散湿、散热、渗湿、泻热、泻火、降痰、温血、凉血等,其类别系统明细,药物排列合理,为临床用药带来了极大便利,并对现代临床中药学按功效分类起到了促进作用。

药物的分项解说始于南宋《纂类本草》,此后《本草品汇精要》、《本草纲目》均采用了分项解说的形式,前者有“主”(“专某病也”)与“治”(“陈疗疾之能也”)二项,后者有“主治”项,但从内容上看,均将药物功效与主治等同看待而参合载录。所以上书虽有专项,却非功效专项。真正功效专项的出现是在明•贾所学撰,李延昰补订的《药品化义》。该书对药物阐释按体、色、气、味、形、性、能、力八款进行,从其具体药物之“力”看,实为该药主要功效。如藿香“力”行胃气,槐花“力”凉血,石菖蒲“力”开窍,款冬花“力”宁嗽,麦冬“力”润肺等等。功效专项的出现不仅将功效与药物气味、归经、升降浮沉及药物应用区分开来,更重要的是将药物主治与功效的关系放到了恰当的位置。继《药品化义》之后,清•汪昂《本草备要》、吴仪洛《本草从新》、黄宫绣《本草求真》亦将功效单列,并放在突出位置,或置于药名之下,或作为眉批处理。这实际是将中药主要功效独立出来的特殊形式,也是中药功效专项分列的开始,为近代以来中药学的体例奠定了基础。第二节 中药功效术语使用的演变

对于药物功效的认定,经历了由数量少而很不全面到逐渐趋于完善,由不够正确趋于比较准确。至于具体的功效术语,则经历了由笼统趋向具体,由同义语繁多而使用随意趋于用语精炼而规范的过程。在早期,诸如补虚、补五脏、补不足、调和五脏、安五脏、祛邪气、除众病、除热邪等含义宽泛,或化痰、祛痰与消痰等词混用的现象并不鲜见。但目前功效术语的含义,已更加细致入微、更加准确实用。

构成中药功效的动宾结构术语,其中使用的动词从古到今总体上有逐渐减少的趋势,术语也在逐步规范。但目前仍有一些功效术语,因其动词灵活多变,使用较为随意;而另一些功效术语的动词,又十分严格,各有其特定的含义,不能相互代用,从而给初学者和对外交流带来了很多不便。前一种情况如化瘀、行瘀、消瘀、散瘀、祛瘀,乃至逐瘀与破瘀,虽然有些词有作用较强或较为峻猛之意,但其实也只是理论上的意义,而落实到具体药物,是很难量化的。对于活血化瘀药,动词“化”、“行”、“消”、“散”与“祛”,或可不加区分,任意选择使用。后一种情况如化痰药,则化痰是祛痰与消痰的合称;祛痰是专指通过咯痰排除呼吸道的痰,祛的是中医学中狭义的痰;消痰是指消散瘿瘤、痰核和瘰疬等广义的痰,三者各有其特定的含义(虽然古代的化痰、消痰与祛痰经常也相互混用,但现代已将其规范以求得共识)。又如,补阴、滋阴、养阴、益阴与育阴,其动词的含义也很难区分;而化湿、燥湿、渗湿、利湿与散湿,相互的作用完全不同,其动词决不可互换。

为了说明上述观点,笔者以《本草纲目》和《中国药典》(2000年版)补虚类功效术语的比较,以示动词的变化;又以当代历版全国中医药院校统编和规划教材《中药学》所收载药物的功效变化,以示功效术语趋向规范的动向。

这里需要说明,所谓《本草纲目》的功效,并非完全由李时珍提出,而是包括书中引用的诸家之言;有的功效虽见于各药之下,但指的是复方。为了精简文字,又能表明观点,以下内容也没有转引原文出处。对于一些功效术语,如安利五脏、安中利三焦、利丈夫、利血脉、理元气、理脾气、明目聪耳、明目止渴等,可能只是与补虚存在某种联系,尽管不够典型,一律也予以收录。后面罗列的药物,其补虚功效大多为“虚实补泻”理论指导下总结的,不过也有少数是源于“五脏苦欲补泻”理论,如黄柏、知母之“补阴”,半夏、川芎之“养肝”等等。有的药物,其补虚功效不止一种,故而重复出现。本书旨在于统计和比较功效术语,对于认定欠妥者也不予评述。《本草纲目》有关补虚功效的术语有390余个,而《中国药典》(2000年版)补虚类功效术语仅130个,只有前者的三分之一,可见其由繁返约的趋势。1.《本草纲目》有关补虚功效及其药物

通过对《本草纲目》资料进行归纳总结,发现涉及补法的用词有:滋、养、益、理、润、助、轻、暖、温、补、生、健、添、调、安、明、强、壮等,现按拼音的字母排序,将有关补虚功效罗列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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