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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16 06:5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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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赛德瑞斯

出版社:新世界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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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诞人生

荒诞人生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荒诞人生作者:(美)赛德瑞斯排版:良瑞出版社:新世界出版社出版时间:2012-09-01ISBN:9787510431722本书由北京新华先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1可怕的生物

有一次,我的朋友派蒂西跟我讲起一个发生在她身上的故事。她说:“那次我去电影院看电影。坐下以后,我就把大衣铺展开,罩住了座位的靠背。然后,那个人就出现了……”她说到这儿时,我打断了她。因为我很好奇她为什么总是用衣服罩住座位靠背。每次坐在电影院里看电影时,我要么会把大衣叠好放在腿上,要么搭在椅子扶手上。但派蒂西总是把她的衣服完全铺展开来,将座位的靠背包得严严实实,就好像那个靠背冻得在瑟瑟发抖,而且如果靠背身体欠佳,她也不能安下心来欣赏电影一样。

于是我问她:“你为什么一定要这么做呢?”她看着我,认真地说:“傻瓜,靠背上得有多少的细菌啊!你想想,有那么多人看电影时都把头靠在上面。想到这些,我浑身就起鸡皮疙瘩。”原来如此,我承认我的确没有考虑到过这一点。

然后她接着问我:“你住宾馆的时候,从来不会直接躺在床罩上吧?”但是,为什么不能呢?我又没有把床罩塞进嘴巴里,只不过躺在上面打几个电话罢了。我经常这么做。“但是你打电话前会先把电话洗干净,对吧?”“呃……也没有。”“天啊,那这就……很危险了。”她说。

不过,类似的情形我以前也遇到过。有一次,我和姐姐丽莎去逛超市,我发现她用自己的胳膊而不是双手去推购物车。

我好奇地问她:“这个购物车有什么问题吗?”

她说:“哦,你肯定不能用双手直接接触超市购物车的推手,上面可沾满了细菌呀!”

于是我开始纳闷儿,世界上只有美国人才那么想,还是每一个人都会有这种想法呢?这次经历让我回忆起有一次在巴黎,我去住处附近的社区超市买东西,看到有人带着一只硕大的澳大利亚鹦鹉一起购物。那只鹦鹉的体型大概相当于一只幼年鹰,它就在购物车的推手上直直地挺立着。

我把这件事告诉了丽莎,她马上说:“你看吧!天知道那只鸟的脚上带着什么病菌呢!”她说得的确有道理。但实际上,并非每个人都会带着一只鹦鹉去购物啊!从小到大,我也是头一次看到一只怪异的鸟在参观超市肉食柜台。

为了预防细菌入侵,我曾经采取过的唯一措施就是把从街头小店淘来的二手衣服洗一洗再穿。因为我曾经买过一条旧裤子,穿上后身上就生了虱子。那时我才二十多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龄。我被虱子折磨得不堪忍受,要不是朋友带我去了药店,买回来一瓶叫做“镇静剂”的东西,我肯定恨不得把全身都挠个遍,一直挠到骨头里去。抹了药膏之后,我又用一把专门刮虱子的梳子仔细梳遍了所有的头发,结果让我大开眼界。那把梳子上沾满了虱子,而且那些家伙已经靠进食我的血肉,在我头发上逍遥好几个星期了。我想这大概就是派蒂西看到电影院的座椅时,马上就能想起的景象;而丽莎看到超市购物车的推手时,脑海中浮现的可能也会是它们吧!

不过,如果拿这些事情与休的经历相比,那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了。那一年,休只有八岁,在刚果生活。有一天他发现大腿上长了一个红包,不算大,看起来像是蚊子叮的一样。于是休没有把它放在心上。第二天,他感觉大腿上的包越来越疼。到了第三天,他低头一看,一条虫子从包里面钻了出来。

几个星期过去了,同样的事情又发生在了莫·汉姆里克身上。莫就是休的妈妈,我叫她琼安。从她大腿里爬出的那条虫子要比她儿子的那条短一些,但这和虫子的大小没有关系。如果我还是个小孩子,看到有这么一个怪物从我妈妈大腿上的洞里爬出来,我马上会连滚带爬地逃到最近的孤儿院里去,恳求他们收留我。然后我会烧掉她所有的照片,销毁她送给我的所有东西,开始新的生活,因为那一幕实在是让人触目惊心。一个爸爸可以浑身上下都爬满寄生虫,那好像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妈妈就绝对不可以,或者说任何一个女人身上如果发生了这种事情,都会让人难以接受。“你这样想的话,不会觉得自己很偏执、很极端吗?”莫·汉姆里克问我。她这次是来巴黎和我们一起过圣诞节的,丽莎和她丈夫鲍勃也是。所有的圣诞礼物都已经打开了,她把礼物的包装纸都搜集在一起,用双手把它们一张张捋平。“那只是一条麦地那龙线虫,在我们那里,这种虫子很常见。”她边说边往厨房望去,休正在那里炖鹅。然后她对着他喊道:“亲爱的,这些包装纸都放在哪儿呀?”

休说:“全都烧了!”“啊?全烧了?可是这些纸都很漂亮啊!你确定不会再用到了吗?”“全都烧了。”休又重复了一遍。

这时躺在沙发上的丽莎问了一句:“刚才你们在说什么?什么虫子呀?”她刚刚打了个盹儿,身上盖着一条毯子,依然昏昏欲睡。“曾经有一条虫子在琼安的大腿里面生活过。”我回答说。当时莫·汉姆里克正往火堆里一张一张地扔包装纸。她听到后说:“我可不觉得它是在里面‘生活’。”“什么?那条虫子真的钻到了你身体里面吗?”丽莎十分惊诧地问。这时我能看得出她的大脑正在飞速运转,同时积极地思考着无数个问题:我有没有和这个女人共用过厕所的马桶?我有没有碰过她喝咖啡的杯子,或者吃饭用的盘子?我最早什么时候能去医院做个体检?圣诞节的时候医院开门吗?我必须等到明天才能去吗?“这件事情过去很久了。”琼安说。“有多久呢?”丽莎问。“我记不清了,大概是1968年吧!”

我姐姐点了点头,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她当时的表情和别人在大脑中算数学题时的表情如出一辙。“好吧。”她说。我很后悔向她提起了这件事。因为她现在已经不仅仅是在注视莫·汉姆里克了,而是试图看透她。她的目光就像X射线一样,想要检查莫·汉姆里克身体的每一个部位,研究清楚她错综复杂的骨骼结构,然后还要再检查一遍骨骼内部,看看是不是还有成千上万条虫子1968年的时候没有搬家。以前我刚听说时也会有这种反应。但十五年已经过去了,这个问题已经不会再困扰我。现在当我看到莫·汉姆里克时,我也只是在注视着她罢了。看莫·汉姆里克用手捋平包装纸,看莫·汉姆里克洗碗,看莫·汉姆里克倒垃圾……她一直都没有闲着,总是在找事情做,尽她所能做个既勤快又懂礼节的客人。“我能不能……”她做任何事前总是会先这样问我。但还没等她说完,我就会告诉她:“当然可以。”“是你让我妈妈跪在卧室地板上爬来爬去的吗?”休忽然问我。我说:“没有,我可没这么说过。她想打扫卧室的踢脚板,我只是告诉她那是最好的办法。”

每当莫·汉姆里克来到家里时,我就开始了养尊处优的生活,一动也不用动。她会主动承包家里所有的家务活。而我只需要坐在摇椅里面,时不时把双脚抬起来一下,好为她擦地板提供便利,这就可以了。这样的生活舒服得让人难以想象。但这样一来,我就显得像个懒惰、残忍的奴隶主一样,尤其是当她去主动承担一些繁重的体力活时,例如把家具挪到地下室去。不过这完全是她自己的主意。我只是有一次无意间提到我们很少用那个衣柜,有时间得找人搬到地下室去。但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并没有针对她。虽然她已经有76岁高龄了,但身体依然健康得很,比休称赞的还要健康。每天她不是在扫地,就是在切菜,一刻也没有停歇过。我觉得,她大概天性就是如此。

但如果家里来了客人,问题就来了。大家会看到这位纤弱瘦小、白发苍苍的老人在不停地干活,豆大的汗珠从她额头上滚下。丽莎和鲍勃就遇到了这种情况。那段时间他们住在派蒂西空出来的公寓里,每天晚上会过来和我们一起吃晚饭。他们进屋的时候,莫·汉姆里克可能在叠纸巾或者布置餐桌。但她会马上停下手中的活,走过去帮他们把大衣挂起来。等他们坐定后,她会端上可口的饮料,随后一头钻进厨房去和休一起做饭。“你可真是有福气啊!”丽莎一边看着我,一边忍不住感慨,因为她看到了琼安又从厨房里冲出来去倒我的烟灰缸。她婆婆最近住进了康复中心,那个地方现在已经改名换姓,不叫“敬老院”了,因为他们声称那里居住的不是老年人,而是“正在老去的雄狮”。“我很喜欢鲍勃的妈妈,但是休的妈妈——天啊!看她现在这样,根本无法想象曾经会有虫子要把她吃掉!”“嗯……严格地说,其实虫子也没有‘吃’她。”我说。“那么那些虫子怎样生存呢?你别告诉我它们还带了食物进去。”

我觉得她说得很对,的确不能。那虫子会吃些什么呢?首先肯定不会是脂肪,否则它们无论如何都不会瞧上琼安的。她顶多只有90磅重,现在穿上她高中毕业舞会上穿的裙子依然很合身。其次肯定不会是肌肉,否则她现在就干不了我家这些家务活了。难道它们吸血吗?在骨头上钻个洞然后吸食里面的骨髓?我正想问这个问题,但随着莫·汉姆里克走进卧室,我们的话题立刻又转移到了胆固醇上。丽莎对她说:“琼安,我不是想故意打听,就是想问问你的总胆固醇值是多少?”

有些对话我注定要被排除在外,这就是其中一个,因为我不光没有测过自己的胆固醇值,甚至不知道胆固醇到底是什么东西。每当我听到这个词,脑海中就浮现出凝结成一块一块的乳白色肉汁。“你吃过鱼肝油没有?”丽莎问,“鲍勃吃了之后,他的胆固醇值就从38降到22了。在那之前,他一直都在吃降血脂的药。”我姐姐能够记得住人类有可能患上的所有疾病的名称和对应的治疗药物。这可是个了不起的本事,而且她完全自学成才。她知道先天性鳞癣、骨化性肌炎、脊椎滑脱这三种疾病分别需要塞来昔布胶囊、盐酸环苯扎林和盐酸羟可待酮这三种药物来治疗。我开玩笑说,她长那么大从来没买过一本杂志,一定是在医院的候诊室里读了不少免费的医学杂志。然后她问我我的胆固醇值是多少,还告诉我说:“先生,你最好去看看医生!你已经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年轻了。只要到了医院,就连皮肤上的痣你都会想把它看好。”

但那不是我马上就想考虑的事情,尤其是在圣诞节这样一个温馨的时候。壁炉里的炉火燃烧正旺,整个房间都溢满了鹅肉的香味。于是我说:“我们还是聊点别的吧!有什么让人高兴的新鲜事儿吗?”“嗯……这不算是件新鲜事儿……”丽莎说,“但是你知道吗?每年大概会有五千名儿童被惊吓致死。”这对于一般人来说是个很难理解的概念,所以她干脆把毯子扔到一边,边说边比画起来:“比如说,有一个小女孩正在大厅里玩耍,边跑边和父母捉迷藏。忽然她爸爸从她身后的一个角落跳出来,大声喊道‘嗨!’或者‘捉住你了!’之类的话,导致这个孩子惊吓过度,就有可能死亡。”“我一点儿都不喜欢这个故事。”莫·汉姆里克说。“哦,其实我也不喜欢。”丽莎说,“我只是在阐述这样一个事实。这种情况每年至少会发生五千次呢!”“在美国还是在全世界?”莫·汉姆里克问。于是我姐姐就开始大声询问在另一个房间里的姐夫:“鲍勃,每年是全美国还是全世界会有五千名儿童惊吓致死啊?”他没有回答,所以她决定答案是美国。她补充说:“而且这只是已经上报了的案例的数目。还有很多父母不想承认呢,把孩子的死亡归咎于其他原因。”“唉,那些孩子真可怜啊!”莫·汉姆里克说。“那些家长也很可怜!”丽莎补充道,“真是难以想象啊!”

这对于家长和孩子来说都是个悲剧。但我更好奇那些侥幸活了下来的孩子们,甚至还有那些家长后来领养的孩子们,是如何在安静、沉闷、没有丝毫惊奇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好啦,别再想啦!虽然我把这件事告诉了你,但如果下次你回家的时候,有很多人从柜子后面跳出来大喊‘生日快乐’,我可不想让你因此而大动肝火。”

那些孩子的家庭生活中也许没有惊喜,没有恶作剧,没有任何让人惊异的事情发生,但他们的父母没有能力去控制整个世界。家庭外面的世界依然危险,依然需要防范。在那个世界里,汽车发动机会不时回火,引起爆鸣。有时候人也如此。

也许有一天你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大腿,发现有一条虫子从它钻的洞里爬出来,扬着它悲伤的小脸看着你。如果发生了这样的事,你都不会吓得心脏停止跳动,那我就不知道什么事情会吓到你了。休和他的母亲还是存活了下来,而且活得越来越好,但汉姆里克家的人的确是用更坚实的材质铸造而成的,所以我让他们负责在厨房炖鹅,负责搬动家具,负责把那些可怕的生物从我淘来的二手衣服上除去。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有什么事情能让他们惊吓过度,失去生命,那一定是我主动要帮忙做家务。所以现在我只需要和我姐姐一起坐在沙发上,然后举起空空的杯子,提醒他们该倒咖啡了。2大踏步跟上去

在巴黎,我居住的那条街道是根据一位外科医生的名字来命名的。那位医生就在附近的医科学校教书,后来他发现了一种罕见的皮肤病。得了这种病的人,手部皮肤会挛缩,导致手指向掌心内弯曲,这样一来,手掌就永久性地变成了拳头。这条街并不长,与这个地区的其他地方相比,也不会更有特色,但这里不时会吸引许多来法国度假的美国人。由于种种不明原因,他们全都会站在我办公室的窗外,对着彼此大呼小叫。

有些人的争执是由语言引起的。有一个妻子显然在来到法国之前发表过一些言论来炫耀自己具有学习语言的天赋。她说:“我一直都在听磁带啊!所有那些浪漫的语言听起来都差不多,所以既然我会说西班牙语,说法语肯定也就没问题啊!”但是与别人交流之后,她才发现人们还会用一些俚语,还会问一些她预料不到的问题,这样一来她就招架不住了。“是你说自己会法语的!”我总是能听到这句话。往窗外望去,就能看到一对夫妻站在人行道上,面面相觑。

妻子会说:“是啊,但至少我已经尝试过了。”“该死的,那就再好好试试!没有人知道你说的都是些什么东西。”

有关地理位置的争执也会经常发生。有些人会注意到大概也就在半个小时之前,他们还来过我们这条街。但也只有当他们觉得自己又累又饿,或者需要去洗手间的时候才是如此。“看在上帝的份上,菲利普,张张嘴问问路有什么大不了的?”

听到这句话时,我会躺在沙发上想:那为什么你不问呢?为什么一定要菲利普问呢?但其实这些问题往往比表面上看起来的要复杂很多。也许菲利普二十年前就来过这里,而且一直声称自己很了解这里的地形;也许菲利普不想把地图掏出来,不想拿着地图去问路,让人一看就知道自己是个游客。

他们想要穿越这条街的欲望就像是一个陷阱,会引发最为丑陋的纠纷。“玛丽·弗朗西斯,你就是想变成法国人,这是你的问题所在!但你只不过是个普通的美国人而已!”我向窗外望去,亲眼目睹了一场婚姻变故。可怜的玛丽·弗朗西斯戴着米色的贝雷帽站在那里。如果她现在站在宾馆里面,看起来的确会更优雅一些。但在现在这种情形下,她头上那顶帽子美感全无,看起来十分滑稽可笑,就好像一个圆圆的馅饼正从她的后脑勺上往下滑。她还在脖子上系了条小围巾,全然不顾当时正是炎热的夏季。幸亏她没有再穿一件海魂衫,否则事态一定会更加严重。但这一切已经很糟糕了,所有的配饰戴在她身上就像是小丑穿了戏服一样。

有些游客吵闹的声音震耳欲聋,丝毫不顾忌别人是否能听得到。玛丽·弗朗西斯说话的声音却很轻柔,但她丈夫认为这是她矫揉造作的表现,所以就更加来气了。他不断地重复说:“你是美国人!我们不住在法国,我们住在维吉尼亚州,维吉尼亚州的维也纳市。明白了吗?”

我望着那个愤怒的男人,十分确信如果我们在一个宴会上碰面的话,他一定会说自己住在华盛顿特区。如果我再接着问他住在哪条街上,他一定会把目光转移到别处,含糊其辞地说:“哦,我住的地方不在特区内。”

如果这场争执发生在室内的话,受到伤害的一方可以选择躲避到屋里的另一个房间,或是去后院用脚猛踢易拉罐发泄一下。但这场争执却发生在我的窗外,所以受害者只能选择哭泣、生闷气或者气势汹汹地冲回宾馆。“天啊,看在上帝的份上,”我又听到了这样的话,“我们就不能试着好好相处吗?”这样说就好比在命令别人发觉你很有魅力。这是没有用的,我以前已经试过了。

我和休出门旅行时发生的争执大都和走路速度有关。我走路的速度已经很快了,但他长着修长的双腿,总是会走在领先于我二十英尺的前方。在旁人看来,我们一起走路时,他就好像在逃离我一样,在街道上拐来拐去,故意让我看不见他的踪影。每当有人问起我假期过得如何时,我的回答总是一样的。无论在曼谷还是在卢布尔雅那,无论是在布达佩斯还是在波恩,只要别人问到我:“都看到了什么景观?”我都会简单回答说:“休的后背。”我敢肯定,在我们去一个地方之前,他一定事先给当地旅游局打过电话,问清楚了当地人流行的服装款式和颜色。比方说,如果当地有很多人穿海军式风衣的话,他也会毫不犹豫地穿上,这样一来我就更加难以分辨。他销声匿迹在人群中的本事真是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当我们去一个亚洲城市旅游时,我甚至觉得他把自己变矮了几公分。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但他的确做到了。伦敦有一家书店,他们出售的旅游手册都会附赠一本小说,讲述发生在那个国家的故事。你可以通过阅读旅游手册掌握那个国家的信息,通过阅读小说了解那个国家的风情。这真是个不错的想法!但我无论去哪个国家旅游,我都只需要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就是《寻找沃尔多》。我所有的精力都集中在紧紧跟随休的步伐上,结果自然欣赏不到任何的景致。

上一次类似的事情发生时,我们在澳大利亚。我去那里参加一个会议,只有一个周六上午的四个小时可以自由活动,但休的空余时间就有很多。悉尼有很多地方可以去观光,但我最想去的是野生动物园,因为在那里可以看到澳洲野犬。我从来没看过梅丽尔·斯特里普演的那部电影,所以这种动物对于我而言完全是个谜。如果有人告诉我说:“我家里的窗户开着,忽然有一只澳洲野犬飞了进来。”我会相信那是真的。如果有人说:“澳洲野犬啊!我们家的池塘里全是澳洲野犬,都泛滥成灾了。”我同样也会相信。无论你告诉我它有四条腿还是两条腿,身上长了鳍还是毛,我都不会产生任何疑问,因为我对它完全不了解。但其实这也正是让我兴奋的原因,因为即使在24小时滚动播出的介绍大自然的频道上也很难见到它的踪影。休说他可以给我画一张野犬的肖像图。但既然长途跋涉地来到了这里,我可以容忍自己再继续无知一会儿,一定要坚持到站在笼子或者水池前亲眼见到这个生物才行。那一定会是无比荣耀的一刻,我不想在关键时刻把这一切都毁了。而且我不想自己单独去逛动物园,这就是我们矛盾的开始。

来到澳大利亚后的一周内,休的大部分时间都在游泳,双眼周边已经形成了两个硕大的深色圆圈,那是长期戴泳镜留下的痕迹。他每一次去海里游泳都会连续游几个小时,而且会悄悄穿过安全区,一直游到公海范围里,似乎想径直游回法国去。这其实是件很尴尬的事情,尤其当你是那个和招待你的主人一起被抛弃在海岸上的人时。我只能说:“他其实很喜欢这里,真的很喜欢。”

如果要是下雨了的话,他可能会很情愿和我一同前往。但他就是对澳洲野犬提不起任何的兴致。我苦苦哀求了他一个多小时,他才同意陪我一起去。可即便如此,谁都能看得出来,他的心思丝毫不在野犬那里。我们乘坐渡船去动物园。在船上的时候,他就眼巴巴地望着海水,双手不时做出划水的动作。我能看得出,在船上多待一秒,他的痛苦就会加深一分。下船后,我必须得跑步前进才能跟上他的步伐。动物园里可爱的考拉熊和众多挡在考拉前面拍照的游客在我眼前一晃而过。“我们能不能……”我气喘吁吁地说,但休压根儿就听不到,他已经在围着鸸鹋转圈了。

休非凡的方向感在哺乳动物中可以排第一。即便到了威尼斯他也不会迷路。那里的街道蜿蜒曲折,看上去就像是蚂蚁设计出来的。但休下了火车后,只要看一眼地图,就能直接把我们带到要找的宾馆去。我们登记住宿一个小时后,他就开始给陌生人指路了。到了我们要离开的时候,他已经可以向当地的船夫介绍去各处的捷径了。这次到了野生动物园也是如此。大概是因为他可以嗅到野犬的味道吧,或者他在飞机上就看到了野犬的住处。无论他有什么秘密武器,总之他进了动物园后就朝着野犬的方向直奔过去。一分钟后我终于赶上了他,把腰一直弯到了地面才喘过气来。然后我用双手捂住面庞,站直身子,慢慢地透过手指间的缝隙向前望去。先是看到了一圈围栏,里面有一道浅浅的水渠。然后我看到了几棵树,然后是一条尾巴,然后是……我对呈现在眼前的生物十分惊诧,双手立即垂了下来。“为什么它们长得和狗一样啊?”我说,“你确定我们走对地方了吗?”

没有人回答。然后我发现自己站在一个日本妇女的旁边,她一脸尴尬地望着我。我对她说:“对不起,我以为你是我飞了大半个地球带过来的那个人呢。我们坐的还是头等舱。”

动物园是个可以让你尽情出洋相的好地方,因为你身边没有人能顾得上看你。他们关注的是那些更加离奇,更适于拍照的动物。例如,有一只大猩猩正津津有味地吃着一棵卷心莴苣,憨厚可掬,那样子比一个一边喃喃自语一边横冲直撞的四十多岁老男人更具有观赏性。对于我而言,我嘴里嘟囔的总是相同的内容,那就是反复练习我的告别宣言:“……伙计,这一次我受够了,我说真的!”我一边说一边想象自己打包走人的情形。我会把自己的东西一股脑地塞进行李箱里。“如果你想我了,可以去领养一只狗。一只又老又肥,可以跑着追你的狗。如果你听到它遥远的喘息声,你也不会感到惊奇,因为你肯定早就习惯了吧!但是我再也不会这样做了,因为一切到此为止了!”

然后我会昂头挺胸地走出门外,再也不回头,再也不接他的电话,再也不看他写给我的信。家里的锅碗瓢盆,所有我们一起购置的东西都可以留给他。我就是要这样无情。“一切要从头开始”,这就是我的座右铭。所以我怎么会留着一个装满了照片的鞋盒呢?我也不需要再保留那条褐色的腰带,那是他买给我的三十三岁生日礼物。记得我们当初刚认识的时候,他还不知道腰带应该是婶婶而不是男朋友送的礼物。不过我不会在乎这些。但从那以后,在挑选礼物方面,他取得了突飞猛进的进步。他送给过我一只用真猪皮做成的机械猪,和真的猪一样大小;还有一台专业显微镜。而最好的礼物莫过于那幅十七世纪的油画了,上面有个德国农民正在给孩子换掉脏兮兮的尿布。这些礼物我当然会留着,为什么不呢?我还会带上他送我的那张桌子,还有壁炉架,还有那张绘图桌。那张桌子很明显是他买给自己的,后来不喜欢了,才试图送我当圣诞礼物。这些我都会带走,一个也不能少。

不过现在看来,我要想徒步离开是不太现实了,得开个小货车才行。但是无论如何,我要离开,而且心意已决。我想象自己拉着所有的东西从公寓楼的前门走出,然后才想起来我不会开车。但休一定会来帮忙的,因为每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他都会第一时间帮我解决。但现在我遇到的另一个难题是,我应该把小货车开到哪里去呢?很明显,必须得开到一所公寓去,但去哪里找公寓呢?去邮局和别人开口说话已经是我的极限了,我怎么可能去和房地产商讨价还价呢?不过这和我会不会说法语毫无干系,因为即便我不在巴黎,而是在纽约的话,我也不可能采用这种方式去找出租的房子。如果和中介开始讨论六十美元的房租,我就会开始出汗。不光额头上会出汗,甚至全身都会冒汗。在银行里待五分钟,我的衬衫就被汗水浸透。十分钟过后,我就已经瘫坐在了椅子上。最终,我乖乖地交出十二英镑,租到了最后一所公寓,而我能做的只有签上我的名字,剩下的事情都交给休去处理。

但乐观点想,我还有钱,虽然我不太确定怎样才能把这些钱从银行里取出来拿到手里。我还经常会收到银行各种各样的邮件,但我从来不会打开那些没有写清楚具体收件人姓名,或者看起来与免费样品无关的邮件。休总是能处理好这方面的事情。他会打开那些让人生厌的邮件,认真地逐字逐句阅读。他知道什么时候该为我们的保险缴费,什么时候该续签我们的签证,还有洗衣机是不是过了保修时间了。他看过之后就会说:“我觉得我们不需要延长保修期。”因为如果洗衣机坏了,他就能自己修好。除我之外,所有的东西坏了,他都可以修好。但如果我一个人生活,遇到这种情况的话,我只会进行加工,却不会进行修理。例如马桶坏了,我就用颜料桶来代替;冰箱坏了,我会去买个新冰柜,把坏了的冰箱改装成一个大衣柜。打电话叫修理工来修?从来不会。自己修理?你永远等不到这一天。

虽然我已经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将近半个世纪,但我依然会对世间所有的人和物感到一种莫名的畏惧。坐飞机时,如果我主动和身边的小朋友说话,我就会觉得自己看起来肯定傻里傻气的。如果楼下的邻居邀请我去他家里参加宴会,我就会告诉他我已经有约在身,然后一个晚上都蜷缩在被窝里,不敢下床走动,生怕我的脚步声会让楼下的邻居发觉。我不知道如何生火,不知道怎样发邮件,不知道怎样使用答录机收听别人给我的留言,甚至不会对鸡肉做任何加工,因为这一切一直都是由休全权负责的。因此每当他外出时,我都过着原始社会般的生活,吃的肉还是粉红色的,上面还有未去掉的动物毛发。这样看来,他试图逃脱我也就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了。因此无论我有多么生气,结局往往都只有一个。如果我要离开的话,我能去哪里呢?搬去和父亲一起住吗?所以我往往是一个人生了半个小时的闷气之后,最终发现了他的踪影,追赶上了他的步伐。这时我发现自己见到任何人都不会像见到他这般高兴。

我会走上前去对他说:“原来你在这儿呀!”当他问起我去了哪里的时候,我会很诚实地告诉他,我刚才迷路了。3妈妈的替身

1967年春天的一个周末,父母要离开家外出度假。于是他们把我和四个姐妹留在家,让一位被称为拜德太太的人来照看我们。她年纪很大了,是个黑人,在我们一个邻居家里当仆人。周五下午她就来到了我们家。她把行李箱放在我父母的卧室后,我开始带她在家里进行参观,就好像她刚到达了一家宾馆一样。我一边带她参观一边介绍说:“这是你的电视……这是你自己的阳台……这里呢,是你的浴室——你的专用浴室!其他人没有经过你的允许都不能用!”

拜德太太高兴地用双手捂住脸颊说:“噢,上帝!快捏我一下,我不是在做梦吧?”

当我带她走到梳妆台前时,她又情不自禁地发出了啧啧的惊叹声。然后我告诉她,她可以将大衣之类的衣物放在衣柜里,“靠墙那边有两个衣柜,右边那个是你的。”

我觉得,这一切对于她来说一定是梦想般的生活——拥有自己的电话,自己的大床,带玻璃门的专用浴室……而你需要做的就是把这些都整理得干干净净就可以了。

过了几个月,父母又要离开家出去度假了。这次照看我们的是罗宾斯太太。同样,她也是个黑人。和拜德太太一样,她也任由我扮演着奇迹缔造者的角色,帮助她实现梦想。每当夜幕降临时,我就能想象出她跪在地毯上祷告的情景。她的额头轻轻触碰着父母床上的金色床罩,说:“我的主啊,感谢你!感谢你能让我遇到这些善良的人,能让我拥有如此美好的周末。”

如果照看我们的临时保姆是个小姑娘,我们一定会在家里闹个天翻地覆,会在她去卫生间的路上跳出来吓唬她……胆大包天,为所欲为。但是如果照看我们的人是罗宾斯太太和拜德太太这样的人,我们就会很尊敬她们,表现得和乖孩子别无二致,丝毫不暴露出自己邪恶的本质。因此,其实父母离开家去度假时,不光是他们得到了解脱,我们也从某种程度上得到了解脱。因为我们得到了一次扮演别人的机会,这和度假又有什么区别呢?

同一年的九月初,父母和迪克叔叔、乔伊斯婶婶一起去维尔京群岛度假,要在那里待一个星期。而罗宾斯太太和拜德太太都不能来照看我们,所以妈妈又找到了另外一个临时保姆,叫皮考克太太。而正是从那次起,我们开始怀疑妈妈是不是故意要给我们的童年留下一些难忘的深刻回忆。

妹妹艾米说:“妈妈该不会是去了关押女囚犯的监狱把她找来的吧?”“是关押男囚犯的监狱吧?”格雷琴说,因为她始终不能相信皮考克太太是位正宗的女性,而“太太”这个称呼也不过是用来欺骗别人的谎言。“她口口声声说她结婚了,其实是用来欺骗别人的。她以为这样大家就会相信她了!”在皮考克太太和我们一起生活的那一周里,我们在一个小笔记本上专门记录了我们的许多新发现,这就是其中之一。我们记了好多页,上面的字都写得歪歪扭扭,乱七八糟,到处都画着感叹号和下划线,颇为壮观。那些字就好像是当你乘坐的轮船就要沉没,你写给爱人的遗言一样。只有写成我们那样的字体,当你爱的人成功获救后再看到时才会惊心动魄。他们一定会一边看一边痛苦地感叹:“如果我们早知道该有多好啊!上帝啊!要是早知道该有多好啊!”

但是说到皮考克太太,我们事先又能知道些什么呢?如果晚上来照看你的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你肯定会缠着父母问东问西,打探关于她的一切。可如果是个老年妇女的话,就没有什么值得参考的信息了,更何况她还是个白人。

妈妈已经忘记了她是怎样找到皮考克太太的了。她说:“可能是看到报纸上登的广告吧……我忘记了。或者她就坐在俱乐部里面等着别人来雇用她,这也有可能。”

但是去俱乐部的那些人谁会雇用像她这样的人呢?如果想成为某高级俱乐部的成员的话,首先你应该满足一定的条件,而条件之一就是不应该认识像皮考克太太这样的人,不会和她在同样的地方用餐,不会和她在同一个教堂做礼拜,当然更不会雇用她去照看自己的家。

当她的车停在我家门口时,我就知道麻烦来了。那辆车看起来破烂不堪,行驶起来震耳欲聋。开车的是个袒胸露背的家伙,他看起来已经比较成熟了,至少到了该刮胡子的年纪。随后,坐在他身边的庞然大物用力把车门推开,慢慢地挪出了汽车。这就是皮考克太太。我首先注意到的是她的头发。她头发的颜色像蛋糕上的黄油,呈波浪形,弯曲至腰际。这样的头发你只能在美人鱼身上才会看到,而眼前这位太太不光体型巨大,而且身材肥胖,每走一步都好像生命走到了尽头,这样的发型显然并不适合她。“妈妈快来啊!”我冲着里屋喊道。当妈妈从屋里走出来的时候,那个没穿上衣的家伙已经把车开离了车道,停在路边。

妈妈问:“那是您丈夫吗?”皮考克太太看了看他刚才停车的地方,说:“不,那是基斯。”

她介绍他时并没有说“是我的侄子基斯”,或者说“基斯正在一家加油站工作,被五个州都列为通缉犯……”没有任何解释,只是简单地说“是基斯”,就好像我们在见到她之前应该读过了她的传记,而且记住了里面所有人的名字一样。

在接下来的一周里,她还做出了许多类似的举动,而我因此而痛恨她、讨厌她。不断有人打电话来我家找她,等挂掉电话后她会说“我真是受不了尤金了”,或是“我已经告诉过维基不要再打电话找我了”。

而我们会接着问:“谁是尤金呀?”或是“维基到底做了什么错事,让你那么生气?”然后她会告诉我们不要多管闲事。

她的态度就是如此。虽然她并没有显露出自己拥有更好的生活,而是拥有和我们一样好的生活——但这显然不是事实!看看她的行李箱吧,竟然是用绳子捆扎起来的!听听她讲话吧,嘟嘟囔囔,含糊不清,没有一句能让人听清楚!一般稍微懂点礼貌的人在参观完主人家后都会适当地表达一下羡慕之情,但皮考克太太只是问了几个有关灶台的问题,然后就沉默不语了。我带她参观主卧室时,她也只不过耸了耸肩而已。听到“主卧室”一词中的“主”字,一般人定会有一种大权在握的感觉,或者会情不自禁地感叹生活的美好。而她的表情似乎在说:“我见过更好的。”但我一点也不相信。

前两次父母离开家去度假时,我和姐妹们都会为他们送行,一直送到门口,告诉他们说,我们一定会十分思念他们。这些都只不过是些形式而已,因为只有这样做,我们看起来才会是一群感情丰富、又很有教养的孩子。但这次我们说这些话的时候却极其认真。妈妈听到后对我们说:“哦,不要这样。你们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只不过一周而已。”然后她望着皮考克太太,露出无可奈何的表情,似乎在说:“都是些小孩子,能有什么办法呢?”

其实皮考克太太也可以做出相应的表情,询问妈妈:“你说呢?”但她完全没有这个必要,因为她十分明白该怎样对付我们这些小孩,那就是——“奴役”我们。再也没有比“奴役”更合适的词语了。父母离开一个小时以后,她就已经趴在他们的大床上了,全身上下只穿了一件连衣衬裙。那件衬裙和她皮肤的颜色一样,都酷似黄棕色的凡士林。因此,衬裙其实也就没有任何颜色,再搭配上她那枯黄的头发,简直不堪入目。她躺在床上,裸露着粗壮的大腿,大腿内侧有许多浅浅的小坑,而大腿表面则暴露着青筋,布满了一条条张牙舞爪的紫色血管。

我和姐妹们尝试着使用外交语言和她进行交涉:“也许有些工作需要您去做吧?”“你,那个戴眼镜的。”皮考克太太指着我的姐姐格雷琴说,“你妈妈说厨房里有碳酸饮料,你为什么不去给我拿来呢?”

格雷琴问:“你指的是可乐吗?”

皮考克太太说:“可以。倒上一大杯,再放点冰在里头。”

当格雷琴拿着可乐回来的时候,我正在皮考克太太的指挥下拉窗帘。对于我来说,这个想法近乎疯狂,所以我试图努力说服她放弃这个想法。我对她说:“主卧外面的阳台可是这个房间最好的景致了。现在外面阳光明媚,你真的想把窗帘拉起来,遮住那些美景吗?”

是的,她的确是这样想的。然后她要我们把她的行李箱搬过来。我妹妹艾米把箱子放在床上之后,我们便一起眼睁睁地看着皮考克太太解开绳子,从箱子里拿出一根一英尺长的棍子。棍子的顶端有一只塑料制成的小手,和一只猴爪差不多大,手指轻微向内弯曲,就好像在乞讨的时候手指被冻住了一样。这个棍子脏兮兮的,手指部分沾满了油渍。而在接下去的一周里,我们就要经常看到这个东西了,而且它给我们留下了无法磨灭的阴影。直至今天,我和姐妹们的男友中如果有人想要我们帮他挠背,我们都会一口回绝,并且告诉他:“你自己靠着墙蹭一蹭吧,或者干脆找个护士来!别看着我,我已经受够了,再也不给别人挠背了。”

在20世纪60年代末的时候,还没有人会提起“腕管综合症”这个词。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病当时就不存在,只是人们还没有对它进行正确的命名而已。已经数不清有多少次了,皮考克太太不停地命令我们拿着那只挠扒在她背上反反复复地挠来挠去。那只塑料小手的手指有时会在她背上留下白色的轨迹,有时候还会有抓痕。这时她就会大喊:“轻一点!”她那软塌塌的脸庞趴在金色的床罩上,衬裙的吊带已经滑落了下来。她冲着我们喊道:“你要知道,我可不是石头做成的!”

这自然再清楚不过了,石头不会出汗,石头不会发出恶臭的气味,也不会瞬间发火。当然,石头的肩胛骨之间也不会有黑色的体毛。我们试着拔了一下她的体毛,看她会有什么反应。这时她说:“每个人都会长这些该死的东西,只不过有些人的还没露出来罢了。”

我们把这句话逐字记录了下来。每天我和姐妹们都会在房子后面的树林里召开紧急危机处理会议。当天开会时,我们还大声地朗读了这句话:“每个人都会长这些该死的东西,只不过有些人的还没露出来罢了。”这句话从她的嘴里说出,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但如果不像她那样带着乡村口音嘟嘟囔囔,以正常的语音语调来重复一遍的话,听起来会更加可怕。“她不会讲英语。”我在笔记本上记下了这样一句话。“不出两分钟,她就会说一句‘该死的’,而且不会做任何(该死的)饭菜。”

最后一句话并不属实,但把她的罪行写得夸张一些也未尝不可。我们每天除了墨西哥辣肉酱汉堡还是墨西哥辣肉酱汉堡。她把汉堡高高地举过我们的头顶,就好像举的是牛排一样。但这样的汉堡都来之不易,要想吃到的话得付出加倍的努力才行。这就意味着要经常给她倒饮料,为她梳头,拿着小猴爪子给她挠背,一直挠到她舒服了为止。一天三餐时有时无。她自己却不停地在吃薯条,喝可乐,所以完全想不起来我们还在饿肚子。直到有人鼓起勇气去提醒她,她才慢吞吞地说:“如果你们饿了,就要告诉我啊!你们不告诉我,我怎么知道你们饿了呢?我又没有特异功能,不知道你们的小脑袋瓜里都想些什么。我也不是心理医生或是其他什么该死的人。”

然后她才会走进厨房,把里面弄得乒乓作响。她会先把锅扔到炉子上,扔的时候胳膊上的肉还会左右摇摆。再往锅里投一些牛肉末,加入番茄酱搅拌一下,就大功告成了。

我和姐妹们都坐在饭桌前吃饭,但皮考克太太是站着吃的。我们觉得她站着吃饭的样子“像一头奶牛”。具体说来,是“一头正在打电话的奶牛”。她会边吃饭边对着电话嚷嚷:“你告诉克缇斯,如果他不带着坦亚去接受审讯的话,那他就得来接受我和小基尼的审讯。我可说真的!”

她手中握着的电话提醒她,她也只不过是说说而已,不能采取任何行动。好像好多事情都到了紧要关头,需要她去处理,例如发生在瑞身上的戏剧性事件、吉姆和露西尔之间的矛盾等等。但是她还在我家,哪儿都去不了,所以她觉得我们家位于一个比天涯海角还要遥远的地方。如果再过几年,我倒会很同意她的观点。但那时我只有十一岁,趴在家里贴着壁纸的墙壁上就可以闻到新鲜的松木香。对于我来说,这个世界上没有更好的去处了。

我悄悄告诉姐姐丽莎说:“我倒想看看她的住处是什么样的。”

结果,我们果真有了这样的机会。真是上天对我们的惩罚。

这件事发生在皮考克太太来后的第五天。一切麻烦皆因艾米而起,至少皮考克太太是这样认为的。任何一个有理智、有孩子的成年人都会把这个错误归咎于自己。但皮考克太太不同,她大概是这样想的:嗯,反正这种事早晚都会发生。艾米,这个当时只有七岁的小女孩,由于为皮考克太太挠了数小时的背,胳膊已经变得像橡胶一样坚硬了。当她拿着那只猴爪走进主卧室的卫生间时,猴爪从她的手里滑落,掉在了地板砖上。顿时猴爪的几根手指就摔断了,一根都没有留下。因此那根棍子上只剩下一个有缺口的拳头。

皮考克太太看到后说:“看看你干的好事!”作为惩罚,那天晚上我们所有人都饿着肚子睡觉了,谁也没有吃到晚饭。第二天一早,那个基斯又开着车出现在了我们家门前的大街上,依然裸露着上身。他在大街上不停地按汽车喇叭,把皮考克太太惹急了。她透过依然紧锁的大门生气地对他大吼,让他管好自己那匹该死的马。“我觉得他根本听不到你讲话。”格雷琴对她说。接着皮考克太太就告诉她,如果她不闭嘴,她就会把所有人的嘴巴都割下来,把我们每个人的嘴巴都割下来。我们听到这话,顿时安静了下来,乖乖地钻进了基斯的车。基斯开始眉飞色舞地讲述发生在他和一个叫舍伍德的人身上的故事。那个故事真是百转千回,因为等他讲完的时候,我们已经开出了罗利市的地界,来到了另外一座城市的社区。那里的道路都是用碎石铺成的,犬吠声此起彼伏。街道两旁的房屋和儿童简笔画中的房子可以说是别无二致——一排歪歪扭扭的正方形,顶部有个三角形。再加上一扇门,两扇窗就可以了。你还可以考虑在前院画上一棵树,但最终放弃了,因为连它们都懒得理会那些破烂不堪的屋子。

皮考克太太住的房子分成了前后两部分。她住在后院,一个叫雷斯里的人住在前院。这个叫雷斯里的是个男人。当我们开车到达时,他正站在信箱旁边和一只杜宾犬摔跤,看起来神情十分疲倦。我猜想他看到皮考克太太时一定会和她怒目相向,但他却微笑着向她挥了挥手,皮考克太太也朝他挥了挥手。我们五个小孩都挤在车后座动弹不得,热切盼望救星的来临,然后告诉他我们被绑架了。但雷斯里和基斯一样,完全不把我们放在眼里。

当车停下的时候,皮考克太太从前座转过身来,对我们宣布,她有一些工作需要处理。“快去吧!”我们对她说,“我们会在这里等你的。”“你们好好玩吧!”她说。

我们从屋外开始玩起,到处捡那只杜宾犬拉在院子里的粪便。它的名字叫瑞斯克,前院里到处都是它布好的地雷,但皮考克太太住的后院却很干净,干净得让人难以想象。院里有一小块草坪,草坪外围种了一圈花朵,我猜大概是三色堇吧。而她门外的露台上还有更多的花,大部分都种在塑料花盆里。旁边还会放一些陶制的小动物装饰,例如一只断了尾巴的小松鼠,或者一只憨笑的癞蛤蟆。

根据我对皮考克太太的全方位了解,她这个人是绝对不可能和“可爱”这个词沾上边的。所以当我走进她的小屋时,惊得目瞪口呆——满屋都是洋娃娃。那里大概有上百只洋娃娃,全都挤在那间小房子里。有些洋娃娃坐在电视机上;有些直直地站立着,但脚却粘在了电扇上。屋里还有一个从地板到天花板那么高的架子,上面堆满了布娃娃。令我诧异的是,她并没有根据尺寸或质量对它们进行分类。比如说,桌上有个穿着时髦的模特娃娃,但她身边的娃娃就会让她相形见绌。有的看上去很廉价,一直张着嘴大哭;有的很明显是距离炉子太近了,头发全都被烤焦,脸也变了形,长满了皱纹。“第一条规定,谁都不能碰这里的任何东西。”皮考克太太宣布,“谁也不能碰,而且没有任何理由。”

很明显,她一定觉得自己的小屋很特别,是个孩子的天堂,是个玩耍的圣地。但在我看来,唯一的感觉就是太挤了。“而且很黑呢!”我的姐妹们补充说,“里面还很热,臭死了!”

皮考克太太的梳妆台上方有个一次性纸杯架,在墙壁上固定着。卫生间的门前放着她在卧室穿的拖鞋,而且每只拖鞋里面都放了一只巨魔娃娃,它们冲着天空四散开来的头发就像是被狂风席卷过一般。“快看,”她对我们说,“它们就好像正在划船一样!”“是啊,”我们说,“还真是有意思。”

然后她指着一个低一点的架子让我们看上面的一个厨房模型。“里面的冰箱坏了,所以我用火柴盒又做了一个。走近一点看,你们就都能看见了。”“这是你自己做的吗?”我们问道,虽然这很明显,因为里面的拳击垫露出了马脚。

皮考克太太很显然想尽力扮演好女主人的角色,但我倒希望她不要继续下去。因为我对于她的看法已经定型了,并且记录在了笔记本上。如果要把她的小恩小惠考虑进来,只能让我觉得对她的检验报告下结论很难。我和其他所有正常的五年级学生一样,心目中的恶魔都邪恶无比,而且会永远邪恶下去。他们应该像吸血鬼一样冷酷无情,而不是像电影《科学怪人》中的怪物那样,虽然凶狠残忍到可以毁掉世间的一切,但依然会亲手摘下一朵小花送给农家小姑娘。虽然他后来把女孩扔到河里淹溺了几分钟,但你再看到他时,眼光肯定会有所改变。我和姐妹们都不想去了解皮考克太太,我们只想恨她、讨厌她,所以当她翻箱倒柜地找出了另外一个挠扒时,我们都松了一口气。这很显然是个新的挠扒,而且并不比先前摔坏的那个大,但上面的塑料小手很明显纤细了不少,看上去更像是一位女士的玉手,而不是猴子的爪子。从她找到挠扒的那一刻开始,她那好客的女主人形象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她脱下了身上的男式衬衫,换上了衬裙,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身边放置了无数个布娃娃,她把它们叫做自己的“娃娃宝宝”。格雷琴成了第一个试用新挠扒的人,而我们其他几个孩子则被她派遣到外面的炎炎烈日下去拔杂草。“感谢上帝,”我对丽莎说,“刚才有一瞬间我差点觉得我们有点对不起她呢!”

我们这些孩子总是在怀疑皮考克太太是不是“疯”了。“疯”这个词对于我们来说是个万能的词语。因为对于那些不能欣赏我们魅力的人,我们都会说他们“疯”了。但长大之后,我们就会把这个词的应用范围缩小一些,会去想想她是不是有一些抑郁症的临床表现。例如,她的情绪每天都会跌宕起伏,一天到晚都在睡觉,心情低落到不愿意洗澡、不愿意换衣服,所以在那一周的时间里,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她的衬裙和头发也变得越来越油了,并在我父母的金色床罩上留下了再也无法清除的油迹。“我怀疑她是不是受过别人的虐待啊?”丽莎说,“可能她童年的时候有过一些惨痛的经历,从而把这种情绪发泄在我们身上。唉,真是可怜!”

当我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我们乐意拥有这样的同情心,但我们已经列好了我们的黑名单,而且不可能因为见到了一只劣质火柴盒之类的东西就去做改动。后来,父母终于度假回来了。还没等他们走下车,我们就已经像一群暴徒一样扑了上去,争先恐后叽叽喳喳地开始说话。“她让我们去她的破房子里捡狗的粪便!”“有一天晚上她没让我们吃晚饭就让我们睡觉了!”“她说你们的主卧室很丑,你们还在那里安了空调,真是傻死了。”“好啦好啦!”妈妈不耐烦地说,“你们让我安静会儿吧!”“她还让我们给她挠背,我们的胳膊都快累断了呢!”“她每天晚上都打发我们吃肉酱汉堡,没有面包的时候,她就让我们把肉酱抹在饼干上吃!”

后来,皮考克太太吃完早餐从餐厅走出来,走到车库的时候,我们还在大声告状。这一次她终于穿上了衣服,甚至还穿了鞋。但她现在才开始装扮自己已经太晚啦!我们的妈妈就站在旁边,她肤色健康,散发着迷人的光彩。在她的映衬下,皮考克太太看起来满脸病容,甚至还一脸凶相。她的嘴角挤出了一丝怪异的微笑。“她这一周都在睡觉,昨天晚上才开始洗衣服。”

我觉得她一定会面临一场暴风雨了,但妈妈却让我失望透顶。她非但没有给皮考克太太一个巴掌,反而望着她的眼睛说:“噢,天啊,我可一点都不相信你们的话。”每当她很疲惫不想再分心的时候,她都会说这句话,但她其实是相信的。“但是她还把我们绑架了呢!”“噢,那可真是太好了!”我们的妈妈就这样把皮考克太太请回房子里,让我和姐妹们站在车库旁边。她边走边说:“这些孩子是不是很可怕?坦白说,我都不知道您是怎么忍受了他们整整一个星期的!”“你不知道她是如何忍受我们的?”我们可忍受了她整整一个星期啊!

妈妈就这样当着我们的面,“砰”的一声把门关上,带着她的客人走进了餐厅,还为她沏了一杯茶。

从窗户外面朝里望去,她们就像是正在舞台上演出的两个演员。虽然看起来是完全相反的两个角色,但却有着许多共同点:在同样艰苦的生活环境中长大,都喜欢瓶装的加利福尼亚红葡萄酒,都丝毫不理会屋外吵翻了天的露天剧院的观众们。而那些观众为了引起她们的注意,正在厚重的窗帘外拼命地吹口哨呢!4那座老房子

在挑选家具方面,我母亲一直将“结实耐用”这一原则奉为金科玉律。因为她很早以前就明白,无论你在小孩子面前放什么东西,他们都会想方设法将其损毁。因此从我记事起,家里的家具就都是经过母亲精挑细选过的,的确结实耐用,但没有任何观赏价值。唯一的例外就是餐厅的一套实木餐桌,还是父母结婚后不久买的。平日里,只要有客人在那套桌椅上停留的目光超过一秒钟,我母亲马上会冲到餐厅,热情地加以详细介绍,然后等待客人的赞溢之辞。“您肯定很喜欢这套餐桌吧?”她会问,“这可是从斯堪的纳维亚买来的!”我们从小就知道,“斯堪的纳维亚”是个十分遥远的地方。那里气候寒冷,人迹罕至,人们终日闭门不出,专门在家里密谋如何将树木解体分尸。

餐厅里的餐具柜和餐桌一样,风格也很简单大方。柜子用柚木做成,表面刷过一层棕色的桐油,这样柜子就显现出了实木的纹路。随着餐厅内光线的变幻,它会时不时闪耀柔和的光辉。家里没有比餐厅更加漂亮的房间了,尤其在父亲用软木橡树皮包装过墙壁之后更是如此。那种软木树皮和我们平日里看到的做成公告板的木材不同,呈现出的颜色如同湿软的松树叶一般。如果再点燃自助餐炉下面的蜡烛,拿出家里只有圣诞节时才会使用的碳纤维纹理的餐具,整齐地摆放在餐桌上,这会是一幅多么温馨的画面啊!

我曾经认为家里的餐厅就是整座房子的灵魂所在,它为我的童年带来了无尽的快乐和美好的回忆。但到了十六岁那一年我却郑重决定,从今以后不再迷恋家里的餐厅。让我改变主意的是一部每周上演一集的电视连续剧,讲的是在经济大萧条期间发生在维吉尼亚州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的故事。他们家的厨房没有搅拌机,他们也不是某个国家俱乐部的成员,但他们却有更令人羡慕的东西,那就是一座非凡的房子。那座房子风格十分古老,大概修建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房子用斜斜的木墙板搭建而成,屋里面点着油灯,这样所有的一切都沐浴在那柔和的金色光芒之中。我当时并没有用“浪漫”这个词去加以形容,但我脑海中对于“浪漫”一词的理解也不过如此。“你以为‘二战’以前人们都生活得很舒适吗?”父亲曾经这样问过我,“你如果试试凌晨五点起床,到冰雪覆盖的大街上去卖报纸的话,你就知道啦。我就曾经做过,而且大街上臭气熏天。”“哎,”我告诉他,“既然你欣赏不了那样的生活,我也没办法。”

就这样,我对那个年代,那个我从未生活过的年代的生活充满了无限的向往。同时,我自作主张地把那个年代的不尽如人意之处都统统排除在外,丝毫不加以考虑。比方说,那时候很多人都会得小儿麻痹症,还有很多人会把松鼠炖了吃。但在我眼里,那个年代就是比现在更加伟大,更加文明,更加美好。那可是厚重的历史啊!如果你住的房子还没有你们家猫的年纪大,那不是件很令人崩溃的事情吗?“不,”我父亲说,“我绝不这样认为。”

我母亲的观点亦是如此。她说:“那时候,我们得和邻居一起挤在狭小的屋子里生活。到厨房去的时候还要从我父母的卧室里穿过。如果你觉得那样的生活很有意思的话,那是因为你从来没见过你外祖父把假牙摘下来睡觉的样子。”

能看得出来,父母都迫切地想告别他们过去的生活。因此当看到我和格雷琴开始在家里掀起复古之风的时候,他们的反应十分强烈。本来他们就看不惯我的背带裤和格雷琴的灯笼裤,因此当看到我又在头上扣了顶礼帽的时候,我父亲实在是忍受不下去了。他坚定地守候在家门口,寸步不离,说什么都不让我迈出家门一步。我记得他那时是这么说的:“简直是太荒唐了。你这顶帽子,再加上这裤子,还有脚上那双该死的发糕鞋……”他时不时地停顿一下,气得不知道说什么好,所以只能站在那里挥舞着双臂,似乎是希望自己手里有一根魔杖之类的东西。“你简直是……你穿得简直是乱七八糟!”

不过我却认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我的穿着,而在于这个环境。我的穿衣打扮当然和餐厅的斯堪的纳维亚餐桌毫不搭调。但如果能换个环境,换个年代的话,毫无疑问,我的衣着自然就再合适不过了。“最适合你的环境就是精神病院,”我父亲说,“现在快把你那顶该死的帽子摘下来给我,否则我就一把火把它烧了。”

我开始渴望拥有一座历史气息浓厚的房子。而就在四年后,我果真找到了,就在北卡罗莱纳州的查珀尔希尔市。本来我是去那里看望一个中学同学的,但因为当时刚辞去了工作,也没有其他事务急需处理,所以我就考虑在那里多待一段时间,找一份刷盘子之类的兼职工作先干着。后来有家当地的饭店雇用了我,那个饭店由深色木料搭建而成,整张窗户也只有一张扑克牌那么大。但让它美名远扬的并不是那里味如珍馐的食物,而是店里的老板——一个叫拜伦的人——在餐厅里播放的古典音乐。如果换做其他人,大概随便放一盘音乐专辑就算了事,但拜伦却十分认真地对待这项工作,他精心地准备每一首曲子,使得来此就餐的每位客人都感觉像是在檀格坞音乐厅听音乐会一样。那时我一度这样想:先在厨房刷盘子,久而久之我就会有能力去竞争餐厅的服务员职位,去那里收拾饭桌、帮顾客点菜。但我也只是偷偷想一想罢了。那时的我穿着锥形裤和一件烟熏色的夹克衫,凭我那身装扮,能被收留进去洗盘子,就应该谢天谢地了。

我拿到第一笔工资以后,就开始四处寻觅,找一个合适的住处。对于住房条件,我只有两个要求,第一房租要便宜,第二距离我上班的地方近。最终我找到了一座两个条件都符合的房子。但我事先并没有奢望它还会是一座保存完好的老式房子,而且只要交钱,还可以同时供给三餐。当我从房子前面经过时,房东正在张贴租房广告。就在目光接触的一霎那,我们都露出了同样的表情,似乎在说:“天啊!陌生人,你不就是我嘛!”我们看起来都像是那种放映起来会沙沙作响的老掉牙纪录片里面的人物。我是一个戴着花斑太阳镜的失业工人,身着比自己大两倍的粗花呢大衣,而她则是一位坚强独立的寡妇,只有靠出租房屋才能维持生计。“打扰一下,”我向她喊道,“请问您戴的是40年代的帽子吗?”

那个女人将双手越过头顶,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帽子。那顶帽子看上去就像是一个用灯芯绒做成的茶托,上面堆满了大大小小的樱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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