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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30 19: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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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莱娅·胡芙蕾莎

出版社:未读·海峡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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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滋味

生命的滋味试读:

I

2004

“一块农地。”我说。

我站在餐厅里自己的椅子上说:“一块正经的、传统的农地。种上玉米、豆子和南瓜,我可以自己种,就种在野餐桌旁边。”

我伸出双手,在空气中画了好大一个圆,宣布说:“就像我的祖先们。”

我们三个透过推拉门,看着野餐桌“定居”的那个院子。很久以前那张桌子可以折叠,方便携带。两边的凳子可以插入桌面下的凹槽里,就像乌龟把脚缩进壳里,桌子整个变形成一个规规整整的铝制旅行箱。那样的日子是再也没有啦。桌子说不定还能折起来,但现在好像没人特别喜欢野餐了。桌子周围只有灰色的水泥地(那种脏兮兮的灰色),一溜儿花盆,里面都是干土,还有一些枯死的灌木和一个破掉的水桶。那是个毫无色彩的城里院子。如果你发现了什么绿色的东西,那肯定是苔藓;红色的呢,肯定是铁锈啦!“还要种香料,”我跟他俩说,“欧芹、芫荽、绿番茄,还有辣椒,[2]我们请人到家里来吃饭的时候,爸爸可以拿来做那种绿莎莎酱。”

爸爸马上就表示赞成我的想法,还要我再种一些他有次去加利福尼亚旅游时吃到的那种一串串的小番茄。但本来应该很喜欢植物的妈妈却一点也不感冒。我还没来得及从椅子上下来,她就回房间了,三天以后才同意我的提议。我们在一张纸巾上写下了完整的协议,然后签了字,条款只做了个小小的改动,好满足妈妈这个美国佬的敏感神经:“农地上会有一些草。”你要说是“农地加花园”也行。我们这[3]个小小的地方名叫“钟落小院”,耕种农地算是历史传统了。我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不过,不管怎么说,现在是要正式开干了。“因为要耕地、种菜和照料植物,安娜不用去夏令营,可以在家过暑假。”“在我自己的家。”我还想补充这么一句。这句话是不是在说,家里的房租是我在交?别的人可能会这么看。但我爸妈不会。他们可是公平交易的忠实支持者。公平交易,还有大自然。妈妈在湖边长大,总会很惆怅地回忆童年时的蜻蜓。

在妈妈心里,能去参加夏令营等于享受好条件的童年。但我们家的“夏令营”只不过是个代名词,意思就是我和弟弟妹妹去她继母艾玛外婆那里住两个月,在野草之间游泳,往屋子边湖上的鸭子身上扔鹅卵石。妈妈觉得,只有热情投入这些活动,才能练就健康的体质;就像每天喝一杯牛奶,在鸟叫声中醒来。她在墨西哥城将我们养大,却并不希望我们变成那种城里孩子,但我们就是啊!她在这里住了二十年了,头上还总是绑着一块嬉皮头巾:别的外国人都是在窗户上挂自己国家的国旗,而这块头巾就是她的国旗。“无根之人”,有客人来的时候,妈妈总是这么说自己,她喝着红酒,牙齿和舌头都开始变黑。小时候,我总会想象细细的根须从她脚下生长出来,把土弄得满床都是。“新教徒”,这是妈妈对自己的另一个称呼。说到这个词的时候,她一定还会做个手势,手腕慢慢地甩一下,就像用手行礼,既是自卫,也是自嘲。我们家人与家人之间,单是这个手势,就已经代表了“新教徒”的意思。我们总是做这个手势来嘲笑妈妈“神经过敏”:事情要做得一丝不苟;必须特别守时。谁那样一甩手腕,就好像拂掉了墨西哥天主教那看不见的蜘蛛网。要么意思就是“该去机场啦,虽然还很早”。不管是谁做“甩手”这个动作,我们都会把它解读成“看哪,这就是新教徒的道德规范”。

说实话,她童年时的那汪湖水旁边,现在都有家沃尔玛了。但你要提起这茬儿可就太没有眼力见儿了。别提这个,也别建议她和艾玛一起去逛逛。妈妈好像忘了,把自己“连根拔起”这事,是她自己干出来的啊!有时候我还觉得自己应该学她的样子,收拾好东西,只等满十四岁的那一刻,马上走出这个门儿。但我不会,因为那就让她太高兴了:大女儿步了她的后尘。我们家的人肯定会这么说,绝对的。妈妈歪曲事实歪曲得理直气壮又逻辑严密,就像她拧的拖把和给我们叠的衣服那么完美无瑕。我看过她十五岁时的照片,双腿之间立着一把大提琴,脚上没穿鞋。那样子的女孩要玩儿消失很容易。一下子就飘起来,飘走了。我一坐下,大腿就靠在一起,裤腰之间、椅子上,要么就是我嘴里,总会有什么东西喷出来。要说节奏感、韵律感,我简直是无药可救。冒险也一样。我怀疑,就算有一天我能离家出走,最后还是得乖乖回来。

现在,我们有了两大袋“优化”土。园艺中心的主人跟我说,我们的土,就是院子里本来有的那些,是长不了什么东西的。他告诉我们,这些土都被铅给污染了,还跟我们说,整个瓜特穆斯、整个贝尼托·胡亚雷斯以及整个市中心,每公斤土壤当中就有一千三百微克铅。我也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他,但还是跟他买了点土。说实话,我买这些土,主要是希望能和最好的朋友皮娜一起快点从那烦人的店里出去。他倒没有色眯眯地盯着我们看啦,但是他双手都插到一袋土里,土一直埋到他的小臂,一边呢又给我们上课,说什么地形啊、肥料啊之类的。当时,因为我答应之后给她买一大瓶杏仁茶才陪我来的皮娜,抬起手肘捅了捅我。“把那土买了,”她说,“废话都听够了。”

脱身之后,我们去米可卡纳吃冰激凌,看样子这家店完全靠我们出钱才活得下去啊。“你觉得他是个变态?”我问皮娜。

皮娜舔舔嘴唇,摸了摸其中一个袋子,悲叹一声:“唉,土啊。”

接着她把手夹到双腿之间。“唉,一只小铅虫!”

有时候我是真讨厌和她一起出现在公共场合,又被别人看到。别的时候呢,我只是觉得嫉妒。我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对皮娜说“不”。四年级的时候,她强迫我玩个游戏,不停地挠自己的手,挠到流血。接着我们就“歃血为盟,义结金兰”。但最近我们的差距有点明显了:她无论做什么,遇到什么事情,都让我嫉妒。不管怎么比,她的生活都比我的要精彩刺激多了,我也不知道这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其实吧,我知道。就是从她妈妈再次出现开始的。在那之前我们各自身边都有个像幽灵一样的人物:她的是她妈妈,我的是我妹妹。但三个月前,她的“幽灵”在网上联系她了。显然,你妈妈离开或者你妹妹死了,肯定会让生活变得不一样。但到底哪个更糟糕呢:不知从哪儿又冒出来的妈妈,还是从来不离开家门的妈妈?

皮娜不再悲叹了。“别说‘变态’。”她说。“不行啊?”“有些浑蛋就是这么叫同性恋的,这是个很有基视性的词。”“歧视性。”“随便啦。”“我把新土扔到旧土上,就完事儿了不行吗?”

我们正在我的院子里。皮娜抬着一只胳膊,头转向腋窝。她另一只手上拿着个镊子,慢慢把毛拔下来。脖子僵了,她就换个边。她的样子像一只鹭,又好看又扭曲。我盯着那袋新土,但里面没有我要的答案。目前,我最喜欢的词是“倦怠”。这就是倦怠:每天这个时候,连苍蝇都要睡着了。一切都是静止的。一切都散发着尘土与水泥那股子难闻的味道。有没有铅我不清楚,但我在旧土里面发现了一只人字拖,还有一些瓶盖。还有我那只无数年前就丢了的乖乖小狗狗,显然是被有恶意预谋的人埋了的。要不是我的弟弟们去夏令营了,我现在就要报仇。“你得先把旧土给刨了。”皮娜说。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刨了之后我又怎么处理呢?”“你就卖给玛丽娜啊!或者白送给她,她就种点东西,然后吃了。”“含铅的土就给她啊?”“就是种矿物质嘛,安娜。她凑合凑合也行啊。”“可能她读一读《鲜味》,就凑合得下去了。”“什么?”“阿方的书,我早几百年就借给你了。”“我给别人了。是讲恋童癖的小说吗?”[4]“完全不是啊!是人类学著作,讲第五味和前西班牙时期食物之间的关系。你是不是连你自己住在哪个院子都不知道啊?”“嗯,安娜,我知道‘鲜味’是什么意思啦。但他为什么要写一本跟他住的房子名字一样的书啊?”“你真笨。”“你才笨,你都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些土。”

爸爸从推拉门那边走出来。几个星期前,他把大胡子给剃了,我到现在还没习惯。他看着年轻了些,也可能是丑了些。那天我去了他的彩排现场,好让他载我回家,当时我差点都认不出他来了。他的整个生涯几乎都是坐在舞台最后面的,但就算那个时候我也能一眼就看到他。显然是因为他那一脸大胡子。不过现在聊这个不合适。我递给他园艺中心找给我的二十比索。

爸爸拿着啤酒坐在长凳上,双脚搭在我那两袋土上。他把钱放进钱包。我向他保证过,这个工程肯定是“一项不错的投资”,但是说实话,我连这话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

我先解释土里面有氮元素,玉米会吸收氮,豆子又会补充氮。接着我又解释了铅的问题,可能稍微夸张了点。(“有毒。”我说,“而且致癌。”)他好像很感兴趣,所以我就说了下去。我告诉他,我们要自己碾玉米,按墨西哥人一贯的做法,不要跟欧洲人似的,拿了我们的玉米,却不要我们的智慧,几个世纪一直因为糙皮病而死,却根本不知道是怎么死的。“因为缺乏烟酸,如果你想知道的话。”

皮娜翻了个白眼儿。爸爸正透过窗户看着妈妈。她裹了一条橙色调的头巾,一边洗碗,一边动着嘴唇,看着很像日本的那种鲤鱼。我们讲好了,铅的事情一点也不告诉她,因为有些人一听什么污染啊、进步啊,就要心碎,她就是那种人。

我向爸爸建议,应该买个软管。他算了算钱。有些事情会让爸爸抽搐,关于钱的烦恼是其中之一。一说起这玩意儿,他就会变成斗鸡眼。我赶紧列出各种各样的土豆来分散他的注意力。“有些是绿色的,”我向他保证,“有的又是深紫色的。”

皮娜也帮上了忙。她举起镊子,画起了竖线。“有些是长条的。”她说。

一听到这些,爸爸又振作起来。他又进厨房拿了罐啤酒,我们看到他努力想把妈妈叫出来。“老虎土豆,”他跟她说,“和家人的黄金时间啊。”他又专门用英语说。以前,他的墨西哥口音总是让她大笑。但妈妈没有出来,她对院子不感冒。在她心里,院子是被荒废的地方,特别可悲,在本身的肮脏中堕落下去,是非常狭隘、受到很大限制的东西。“你不觉得她太瘦了吗?”皮娜问。“谁?”“玛丽娜!”

爸爸走出来,宣布他不会给我买任何工具。我只能去找人借了。我敢出钱打赌,这肯定是妈妈的错:她总跟爸爸唠叨,说他宠坏了我。我问他,他觉得到底有谁会借给我工具,但他只是抬脚把空啤酒罐踩扁了。他在国家交响乐团打了二十年定音鼓:所以只要发出声音,他就很擅长引发共振。过了一会儿,他抬起眼来,坐在那儿盯着皮娜。“不痛吗?”他问她。“嗯,痛。”她回答。“那干吗不直接刮啊?”“因为那样它们就会长得更快。”我牙咬得咯吱响,挤出这句话。

爸爸也识相,没再追问。皮娜把镊子放进短裤口袋里,抱着胳膊,把两只手都夹在腋窝下面。“我得回去收拾了。”她说着,站起来,分别给了我们一个吻。“你不留下来吃午饭呀?”“不行,我明天要去见切拉,防晒霜之类的东西都还没收拾呢。”“代我向她问好。”爸爸说。

但我不知道该说什么,皮娜走了。透过窗户,我看着她拥抱了妈妈:一个是日本鲤;另一个是中国鹭。

我的弟弟们寄来一封电邮,他们刚刚落地密歇根。我们的飞机票总是承蒙一家航空公司的照顾,以前我的外公,就是我们都记不起来的那个,在这家做过飞行员。我小时候觉得,最最让人兴奋的事情,就是和他们一起飞,好像我们都是一个很大很美好的家庭中的一分子,蓝色的洗漱包里装着各种各样的好东西,飞行员的孙子孙女们都有,不知道比我朋友们派对上送的小礼物好到哪儿去了。在机场,他们会在我脖子上挂个徽章,由我来管弟弟妹妹们。那时候我们还是兄弟姊妹四个,没法全部坐在一起。我总会坐在过道另一边,假装自己是独自旅行。那时候艾玛都上不了互联网,现在她简直不受控制地给我们转发东西。最近她给我们发了一封讲皮肤癌的邮件,就是那种网上疯传的PPT。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在邮件附件里的照片上,西奥戴着棒球帽,奥尔默有遮阳帽,艾玛则是一顶尖尖的斗笠。这些肯定是她在“十元店”买的,她在那儿买东西,都是一样买三个,因为她知道那些东西都不经用。他们三个的肤色都有点奇怪,明显是抹了那种廉价的防晒霜。艾玛手上夹了根烟,全世界的PPT也劝不动她戒烟。

去年,西奥努力想跟艾玛解释,她应该买一个质量比较好的手电筒,而不是买三个很烂的。前者才合理。艾玛安静地等他说完才开口:“嗯,一看你就没经历过打仗。”

西奥反应太慢了,等他说出“你也没有啊”的时候,艾玛已经朝卖洗涤剂的过道走去了,她的购物车里全是三个装的东西。只要有人胆敢跟她提有关这个习惯的意见(这实在太不符合她所谓的“超凡脱俗”,也不符合她常说的反主流生活方式),艾玛就会为自己辩解,说在“十元店”买东西,她也是在为缅甸经济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或者亚洲的经济,反正就是那种正在扩张中的地区。”“唯一在扩张的,只有宇宙。”西奥告诉她。

她说:“行吧。”

妈妈对着邮件和照片哭了。夏天的时候,她的情况更严重些。夏天如同一条肮脏的河流卷着垃圾,把我妹妹的忌日拽到家门口。她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你说是最傻的吗?”有一次,一个聋子姑妈问我。正值那几个星期,死去的家人纷纷从墓石下面爬出来,就像那种只活一天(哀悼日)的虫子。“不是!”我朝她大喊,“我说她是最!小!的!”

露丝被淹死的时候,快满六岁了。她从满五岁那天就一直这么说“我快满六岁了”。从那以后,妈妈就再也没去过湖边,但她还是要送我们去。她觉得,要是你从马背上摔下来,那就必须得再回到马背上去,或者如果你自己不上,至少得让你的孩子上。“你有没有什么想对孩子们说的?”心理医生问道。那是我们唯一一次去做集体治疗,就在露丝死后不久。爸爸、西奥和我讲了一个小时,但妈妈一个字都没说。奥尔默也没有,他真的太小了。医生挑起眉毛,好像在提醒妈妈,这关系到我们的未来,我们的心理健康。医生在刚才的一个小时里可是反复说起这些东西啊!最终妈妈还是投降了,她看着我们每个人,这三个活着的孩子,然后用很慢很慢,慢得能感觉到她外国口音的语速说:“孩子们,你们很勇敢,但我不是鱼。”

2003

七月的一个傍晚。下午下了大雨(墨西哥城的夏天太假了,几乎每天都会下大雨),傍晚的雾气很清新,似乎也很干净,在钟落小院正中间的过道飘荡着。地板闪着微光。空气闻着像湿乎乎的陶土。水洼里倒映了一场从没见过的特别灯光秀。光从“苦之家”来,玛丽娜·门多萨住在那里。她总是不关灯,但今晚这些灯有点奇怪。它们一直在闪,从很暗到很亮。不是像电视里发出的那种有节奏、有韵律的光,而总是非常突然地一亮,之后逐渐恢复正常,然后又变。邻居都没出门,谁也注意不到这个,但就算他们注意到了,也不会有多惊讶:玛丽娜·门多萨就是这样啊,她又对这里的氛围不满意了。“苦之家”是右边第一栋房子,从里面能看到马路,但前门和大部分的窗户都朝着过道。她房前的那六平方米是整个小院变化最多的角落。玛丽娜会把植物的位置变来变去,把从街上捡来的东西堆在门前。她捡过一个巨大的黑色亚克力字母“M”,是几个街区外一家旧影院拆下来的招牌;还有一串烧坏了的圣诞彩灯;缺了一条腿的凳子;一个四十厘米高的雷龙玩具,是隔壁的小男孩奥尔默给玛丽娜的;窗棂上挂着一个木头做的小汽车;还有一盆芦荟,开着假花,就是叶子上绑的红色小蝴蝶结。但是明天是什么样子,谁又会知道呢?明天那只雷龙可能就骑在芦荟上,“M”的位置可能也变了,引导常春藤慢慢爬上来。玛丽娜会让那些东西积上几个星期的灰,然后突然兴致大发,重新摆上一遍。

正对着“苦之家”的,是“酸之家”。

走出“苦之家”,你会看到右边的钟,“钟落小院”这个名字就是这么来的。钟的周围是另外三栋房子:甜之家、咸之家和鲜之家。

院子的大门在“苦之家”的左边。门上有低低的瓦屋顶,下雨的时候根本起不了作用,但倒是让这地方有了种难以描述的淳朴感,所有的住户都觉得不错。特别是春天,街旁蓝花楹的落花像毯子一样盖在屋顶和人行道上。房东本想把中间过道(也就是所有五栋屋子的正面墙)都漆成蓝花楹的颜色,结果店里面调出了一种非常单调的淡紫色,房东也没有勇气拒绝。玛丽娜特别嫌弃这颜色,因为它让她想起自己以前住医院时的床单。她说这是“臭丁香色”。

其实,玛丽娜从来没住过院,只是她会有那么一段时间什么也不吃,所以时不时地要去医院打个点滴,输点钠、钾、氯、碳酸氢盐、葡萄糖、钙、磷和镁什么的,仅此而已。或者说,直到上次之前都是仅此而已。上次他们让她住了几天院,想稍微给她洗一下脑。哦,她的脑子现在可是一尘不染啦!至少在她想象中是这样:肿胀而苍白,就像一枚煮过头的剥壳水煮蛋。

玛丽娜想把“臭丁香色”给抹了,于是成立了一个“邻里协会”,协会名称用的还是大写字母,煞有介事的样子。嗯,什么都有,就是没有人参加。不过,她倒是很喜欢自己房子内部的颜色。是白色的。其实,玛丽娜租下“苦之家”,完全就是因为“苦之家”的墙很白,而且很光滑。因为有纹理的墙,特别是那种有湿乎乎斑点的墙,非常鲜明地代表了她希望抛下的一切。那是她第一次离开住了整整十九年的父母家,那座城市离钟落小院够远的,“苦之家”在她眼里象征着某种希望。

玛丽娜第一次来看房时,房子刚粉刷过。屋子里还飘着油漆稀释剂的味道,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在后墙上投射出一块四边形的光斑,她看到这个就觉得这里是“应许之地”,非它不可了。那时候她看到的颜色,光滑的墙上被阳光照亮的白色,仿佛是勾勒出无限可能性与希望的颜色,被她命名为“奇幻白”。

她来这里的第一天,是小院主人阿方索·塞米泰尔博士带她参观的。他举手投足之间有种很特别的感觉,让玛丽娜想起一位前男友的妈妈。这个妈妈总是把她孩子的优点大大夸赞一番,每次夸完了都会来一句:“是我生的。”

阿方索喋喋不休地讲着这个小院的故事。说这是他从祖父母老宅的废墟上亲手修建起来的。他大谈特谈了一番每栋房子的名字,是他取的,用的是人类的舌头能分辨出的五种味道。玛丽娜得给阿方索留下一个好印象,因为她手上虽然拿着父母的地契,但她不确定对方能不能接受这个作为担保,还怕他坚持要打电话去核实她的身份。她不希望家人知道自己在哪里,还不是时候。所以她必须发挥所有的讨好功力,附和说房子的名字真是很有创意。这倒不算违心,但她没说这些名字也很可笑,更别说会适得其反了,因为,谁会花钱住一个叫“苦之家”的房子啊?

嗯,她会。“苦之家”就是她的完美之家。楼上有两个房间和一个卫生间。楼下是宽敞的客厅、厨房,一个小的卫生间,还有个院子,被一个巨大的水箱占得不剩下什么空间。院子没什么别的可能性,玛丽娜喜欢这一点。随便换个户外空间,不管是更好看,还是没那么杂乱,都会让她想起父母的房子。直到那时,玛丽娜向往的都是不切实际之物,现在她感到一股很强烈、很实际的冲动:她要一个人住这个房子。她立刻做了个规划,楼上的房间,一个做卧室,另一个当工作室。她想每天都能画画,做好吃的米饭,真正地吃下去,学会用喷漆笔、烙画机、钻子和用于自慰的人造老二。再也不要输液,不要负罪感,不要湿乎乎的斑点;她再也不会回到那座破破烂烂的城市,自称“小雅典”,其实就是维拉克鲁斯的哈拉帕,她在那里出生。她离开了。她要重新开始。“苦之家”就是她的空白画布。但要实现这个目的,她就得给房东留下好印象。她即兴发挥,告诉他自己是个教艺术的老师(当然,有个细节没说,她在孩子们面前晕倒了,所以被他们炒了鱿鱼)。她也说了自己是高中毕业,但是没提是在家上的学,因为这样她才能同时在父亲的餐厅打工。她也撒了谎,说她来首都是为了上大学。真正绝妙的是,她对这位新房东,称的不是“您”,而是很随意的“你”。墨西哥城的人不都是这么互相叫来叫去的吗?接着她又卖弄风情地问他有没有结婚。他脸红了;她的脸比他还红。他跟她说自己是老婆去世的光棍儿,家里的独生子,还是一个人类学家。他们在附近的酒吧喝了杯咖啡,她为“苦之家”偷了第一件东西:一个烟灰缸。她把烟灰缸放在空空的客厅中间,然后花了好几个小时伸展手脚趴在地上,不断调整自己的位置,和越来越近的太阳保持一致,一边抽烟,一边盯着空气中的灰尘,心醉神迷地笃定她的新生活就要开始了。

玛丽娜到这里的第一天下午遇到的那种光谱,那种囊括一切、有着无限可能的白,那种到达临界值的白,被她称为“奇幻白”。现在,一年多以后,她想要重现这种白,买了很多很贵的灯泡。包装上信誓旦旦地保证是“白光”。她把灯泡一个个安装在整栋房子里,在不知不觉间,导演了过道上那舒缓的“水洼光之舞”。

租下“苦之家”后,玛丽娜真的去上了大学。专业她是自己选的,时间表却由不得她。“设计”这个词让她心中升腾起一种模糊却坚定的希望——也许在那里她就能学到最基础的东西,学到她在别人身上看到的东西:做规划和自我保护的本能。但一直到现在,她只确定一件事情,就是因为要上早课,当太阳在墙上投射出奇幻白时,她永远不在家。按照她的理论,一切就是从这里开始乱套的,她就这样失去了控制,就这样再次身心俱疲。这是一种缺陷。就像某些人缺乏阳光,她恰好就缺乏这种特别的颜色。平时打点滴是不够的,真是糟糕。他们不得已通知了她妈妈。门多萨夫人飞来拯救她,然后又消失了。到现在你还能看出她曾昙花一现地出现,因为瓷砖之间的泥浆缝还是那么干净,玛丽娜是绝对想不到去擦洗那种地方的。妈妈来过以后,房子里添了些新的习惯。现在的玛丽娜在用药,在接受治疗。

客厅里的落地灯是最后一个被换灯泡的,摸着都烫手了。她关上那盏灯,把手伸到T恤下面权当戴了手套,把灯泡拧了下来。永别了,让人难以忍受的黄光!(这种颜色叫什么呢?可怕黄?低落黄?压抑黄?)她把新灯泡拧上,让灯对着墙。墙上没有出现她期待的“奇幻白”,而是一种很有未来感的冷酷灯光,和她吃的那些药片一样冷清。她给这种颜色起名叫“解忧白”。如果“解忧白”是个人,那他一定有一口完美牙齿,穿着病号服,在全世界跑来跑去,说着让人丧失希望的言语:“无处可去!没有出路!用我们填充了百忧解的灯光来过滤你的痛苦吧!”

突然有个设计灵感。几个月了,她还是头一次冒出新想法:抗焦虑药物的包装应该像早餐麦片那样包装,盒子上印着数独游戏;你等这些药物生效的头一个月,可以做数独来打发时间,一直做到你忘了自己在等。药物起效的唯一迹象,就是焦虑仿佛被闷住了,嗡嗡低鸣,仿佛有人把脚踩在了消声踏板上。尽管如此,玛丽娜还是会吃药,而且几乎每天都吃。

她拔掉落地灯的插头,又拿到房间别的地方去试了一下,但都没出现想要的效果。她垂头丧气地把灯一摔。接着,灯重重地倒在地上,闪烁了一下,在地毯上投射出一小块锥形的“解忧白”。灯泡就是灯泡,变不成太阳啊。她也许永远无法再现奇幻白了,老天啊,这一切真是太让人消沉了!多么讽刺啊,每天早上,那象征着幸福生活真谛的光洒进她的客厅,而她却不在家,正坐在某个讲堂里尽全力地什么也不去想。“真是白费力气。”她自言自语,伸脚踢着毯子上的落地灯。玛丽娜特别看不起白费力气的事情。她倒着身子躺在沙发上,脚靠在墙上休息。墙上没有阳光,因为快晚上十点了。“我都还没吃东西啊。”她心想。

裤子滑了下来,她看着自己的双腿,比胳膊要粗很多。不对称的东西真讨厌。一切都一样大怎么就不行呢?她在那儿躺了一会儿。她很累,累得几乎像平静下来一样。她考虑着是不是干脆退学算了,也在想着吉娃娃,这男人偶尔跟她上个床,但现在都好几个星期了,根本杳无音信。上次他们见面做了个爱,事后他正穿衣服,她则一动不动地盯着天花板。走出门之前他说:“我承受不了了。”仿佛他们的关系是手提袋,由他提着,而玛丽娜在里面。仿佛这个小小的流浪儿太重了,深深地勒进了这个男人的手指。

周末的奇幻白时间,玛丽娜也从不在家。有时候她是在照顾琳达·沃克尔家的孩子。他们住在过道的另一头,所以太阳照进他们家的方式也不一样。其实,他们那里根本照不到太阳,除了后院。他们家的后院是玛丽娜后院的三倍大,中间也没有巨大的水箱,但是挨挨挤挤地堆满了东西,让人望而却步。然而,玛丽娜还是会趁他们家三个孩子难得安静地坐在电视前的时候,去后院抽个烟。她必须躲起来抽,因为最大的那个孩子(十二岁,胖嘟嘟的,听她说话还以为她吞了本字典)总是在反对抽烟。“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挣钱养活自己了。”玛丽娜看着她认认真真地啃着某本六百页的大部头时,总想这么说。

佩雷兹-沃克尔家族本来有四个孩子,但几年前最小的那个夭折了。虽然从来没见过那个小女孩,玛丽娜怀疑这房子曾经是能照进点阳光的,但被那孩子带到另一边去了,或者带进坟墓里去了,或者带到那个外国的湖底去了,听他们说她是在那里淹死的。他们发现她的时候,那小小的尸体浮在湖面上,缠着水草。现在家里最小的是奥尔默,他一边跟玛丽娜讲这些,一边还拿着蜡笔忙着画别的什么,像是一头牛,又像是一架飞机。

玛丽娜看孩子的报酬是上英语课。她的学习兴趣不算热烈,但很真诚。“是很健康的动力啦。”心理医生说玛丽娜活动太多时,她这么告诉他。“英语课而已,”她解释说,“这样我跟着唱那些歌时,也能明白歌词讲的什么啦。”“这份工作本身呢?”“我喜欢这份工作,”她对他说,“孩子们很有趣的。”

但玛丽娜喜欢的其实是孩子们的妈妈。每周二和周四,琳达会到她家里,给她上两个小时的英语课。教学资料是玛丽娜放在落地书架上的一盘盘CD。她收集的CD不多,但品质不错,始于哈拉帕一条卵石街上的“塔沃摇滚”音像店(这是20世纪90年代很多哈拉帕人与那个时代交流的唯一方式)。十三岁起,父亲开始给玛丽娜低廉的薪水(是在她鼓起勇气说自己和弟弟就是典型的被剥削童工之后),她用这些钱买了第一盘CD,然后又买了一盘,一盘接一盘。她很喜欢那个小店,因为她认识的人从不去那里。店里卖沾了血的T恤。那是美国的血,那种丝网印的版画。当然是假的血,但足可以乱真,让那家店成为大家口中的传说:“塔沃摇滚?他们那里会举行邪恶仪式。他们虐待儿童。他们卖的所有东西都是从卡车车厢上掉下来的。”

后来吉娃娃给她讲了很多北方的事情,在玛丽娜眼中,自己的国家也不再只有哈拉帕和墨西哥城这简单的阴阳两极了,所以那些血在她心里也不太对劲了。如今,如果她在街上看到谁穿那种很无礼的上衣,会觉得很生气。玛丽娜明白暴力只会招致暴力,她从原则上反对暴力。但问题是,除了生气以外,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比起那些好战分子,她总是情不自禁地对军队更感兴趣。在大学里,她见过太多非常激动的人挥舞着标语旗帜,心里不清楚究竟什么更令自己羞愧:是她完全不知道什么情况呢,还是她对此根本漠不关心。所以她总是抬起下巴,露出一种自己也很痛苦的表情,再装作很忙的样子,匆匆走过去。她说那种颜色是“愤恨红”。

琳达·沃克尔爱死玛丽娜收藏的那些专辑了。她对墨西哥流行音乐有种深深的迷恋,其中既包含了一种居高临下的兴趣,也有真诚的热情。但自从二十年前离开美国后,她就没坐下来听过美国流行乐了。“但这不是流行乐,”玛丽娜坚称,“这是另类摇滚。”

其实,玛丽娜压根儿不懂什么音乐流派。她的判断标准完全是根据个人审美:选什么CD,全看封面。来墨西哥城时,她一张都没带,但妈妈来接她出院时,把它们都带来了。用门多萨夫人的话来说,她是来把玛丽娜“解救出那个小困境”的。

学英语对玛丽娜的影响,和冥想差不多。她其实也不冥想,但之前被催眠过。而且她一连画画几个小时停下后,就会产生很特别的感觉,等回到现实中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神游到别的地方去了。学英语让很多事情的锋芒模糊起来,让它们显得不那么严肃,有点像给照片潦草地画上小胡子。比如,她最喜欢的那些乐队名字在翻译过来之后,都从抽象的诗意变成很随机的名词:小红莓,碎南瓜,盲瓜,红辣椒,愚人花园。翻译简化了这些名字的意义,起着图式的作用:本来看起来很深远的东西从优雅的高处一个倒栽葱,结果什么也不是,就是随意的涂鸦。玛丽娜觉得,这种双语交换中存在的重力作用恰好证实了她的怀疑:要是美国佬们是一幅幅画,那就都是用马克笔画的。

怀疑得到证实,你就有了立足点,可以站住脚的坚实土地,特别是在那怀疑将世界分裂为一块块碎片,清楚地划出你占领的那块时。换句话说,这样一来,真相就揭开了,期待也降低了。玛丽娜倒也并不笃信她那个被证实的偏见,但能得到证实,还是会让她觉得平静。

如果说她并不完全信服自己的马克笔理论,那也是因为琳达。琳达这个外国人,是用彩色粉笔或彩铅画的:她的线条是柔和的、流动的。玛丽娜和她越熟悉,越难对她下定义。而且,玛丽娜开始辨认出她过去的岁月留下的线条了,来墨西哥之前,嫁给维克多之前,她的女儿夭折之前。画家们用的专业术语是“原笔画”:艺术家擦掉之后仍然若隐若现的笔触。琳达的颜色随着她的发型和每天的时间变化。她如果有心情来一场文字游戏,就是翠绿色的;任由头发披下来,就是桃红色的。有些夜晚玛丽娜禁不住想:这是爱吗?

也不是那种吸引,但可以说是有点迷恋。玛丽娜把她这位芳邻放在画架上,也想不出另一个词来形容这种感觉。她整天都在拿自己和琳达相比。她甚至强迫自己喝粥,因为琳达喝粥。玛丽娜崇拜她不是因为她在国家交响乐团,也不是因为她和维克多情比金坚(他俩就不是拎手提袋了,一直都是带着重重的行李;这也是他俩该承担的)。不是因为她是四个孩子的妈妈,也不是因为她失去了其中一个。玛丽娜的崇拜也并非来源于琳达可以神奇地兼具美与丑两种特性,或者有时候大白天的,她就能像喝醉了似的恍惚。玛丽娜并不崇拜她那长长的头发,她总是把它们盘成个鸟窝状顶在头上;也不崇拜她那总是包着发髻和额头的头巾,好像要挡住看不见的战时伤痕。也有可能,她的崇拜的确是来源于这一切;也许就是所有这些元素复杂地结合在一起,让玛丽娜顶礼膜拜。但最让她肃然起敬的,还是琳达公开宣布放弃“结果心态”。她说:“我受够了。”反正琳达自己是这样解释的:“有一天,我就说,我受够了结果心态,你懂吗?我不是要放弃演奏,我只是不用去包装了。我现在要全身心投入到音乐中,而不是乐团。我现在只注重过程。”“乐团就任你这样呀?”玛丽娜问,只是为了能搭句话。“他们准了我无薪休假,”琳达说,“我告诉你,我怀那些孩子的时候,没有一次被准假过。音乐家对小孩子不感冒,但他们都觉得哀悼很重要,是啊。这个我要怪在瓦格纳头上。”

2002

苋米,我四十年研究生涯中最好的岁月都花在这种植物上了,它却有个这么滑稽的名字。现在我丧偶了,一听这名字就情绪激动。

苋米属于苋科,英文是“amaranthus”,这个名字来源于希腊语的“amaranthos”,意思是“永不凋谢的花”。

自从上次墨西哥亡灵节(

2001

年11月2日)以来,我就一直是个光棍儿。那天早上我老婆躺在床上,赞叹我在房间里搭起来的传统祭坛。那个祭坛有点凑合:三个花瓶,插着蒲公英和墨西哥金盏花,除此之外就没别的了,因为我俩都没心思准备通常必备的头骨糖罐子。诺莉亚摆弄了下她的头巾(她很讨厌我看到她光秃秃的头),指着祭坛。“啦,啦,啦啦啦。”她唱起来。“啦,啦,啦啦啦,啦什么呀?”我问。“我打败了他们。”“打败了谁?”“亡灵,”她说,“他们来了又走了,没有带走我。”

但那天下午,我去帮她冲雀巢咖啡加奶时,诺莉亚跟他们走了。有时候我觉得最让我心痛的是,她走的时候我不在她身边。我在楼上,站在炉灶边,像个木偶似的,等着水烧开。墨西哥城这该死的水啊,加了氯消毒,还泛着白白的粉末;而且我们还在二千二百六十米这种该死的海拔上,把水烧开要好长时间。[5]

诺莉亚的姓是瓦加斯·瓦加斯。她父母都是米却肯州人,但一个来自莫雷利亚市,另一个来自乌鲁阿潘市,两人只要一有机会,就会公开声明他们不是表亲关系。他们一起生了五个孩子,每天都一起吃午饭。他是心脏病专家,开的诊所就在街角。她是家庭主妇,唯一可被挑剔的地方,就是每周要打三次桥牌,总是要小小地挥霍一些菜钱,但还算合理。他们也从没有过什么欲望,只是想要外孙。反正我们这边呢,就让二老一直想着去吧。

也不知道是解释还是安慰,我岳母以前总是用带着歉意的语气提醒我说:“诺莉亚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只想做个女儿,不想做别的。”按照她的版本,诺莉亚那些小伙伴演自己娃娃的妈妈时,诺莉亚就比较喜欢做她们的女儿,或者跟娃娃做朋友,甚至是那个娃娃的女儿;通常小伙伴们都说这个不可接受,她们会用小女孩特有的那种严肃和残酷问道:“你见过哪个妈妈这么漂亮的呀?”

很奇怪,我老婆总说自己是个没孩子的孩子,所以才有那么多问题,但她从来不跟我聊上面这个话题。她不愿意和我讨论那件事,就是她妈妈在某次提到她时,第一次说出“只是一个女儿”这个话。现在我才想明白,亲爱的诺莉亚啊,也许你的执念就是从那里来的:那其实并不是你的选择,而是你自己的妈妈一再强调,根植在你心里的。“别犯洒了,阿方索。”我老婆每次想说别人“傻”的时候,就会随便用个发音相近的词来代替。

对,代替,她会代替这个词。现在,她不在了,我又得重新适应了。但重点是,我刚刚写下那句“别犯洒了,阿方索”,感觉不是我写的,而是她自己亲口说出来的。

可能这台新的黑色机器就是这么个目的。是的,他们把这东西给我,就是为了这个,让诺莉亚能再跟我说话。

我在研究院有个同事,五十二岁的时候找了个二十七岁的老婆。但一直到她三十岁,他五十五岁时,两人才对这事有了那么点羞愧之心。因为突然间他们的年龄差很好算了:两人之间差了四分之一个世纪,谁都能轻轻松松地算出来。有件跟这个或多或少有那么点像的事情也发生在我们小院。我老婆五十五岁死去的同一年,我租户家那个五岁的小女儿也死了。这么好算的年龄数字让我们都有点惊慌。和露丝相比,我老婆的死简直是合情合理的了。露丝的死太不可思议了,太不公平了。但死神从来都不公平。五十五岁这个年纪也不公平。

要我自己选的话,我会利用这台新机器来抱怨,抱怨在还没到年纪的时候就丧了偶,抱怨根本没人关注我。最关心我的是朋友佩兹,但相比我的痛苦,佩兹更沉浸在自己的痛苦中。他会在深夜喝得醉醺醺的给我打电话,说他发现就算是自己这一代人,也无法永生,真是让他烦恼。“想着你一个人待在那家里,我睡不着啊,朋友。我要你保证,不会不洗澡。”他会说。

然后这个不懂事儿的浑蛋也一命呜呼了。诺莉亚以前总说祸不单行。

在我上班的地方,那些人也是一点不在乎。“请一年的公休假吧,”他们对我说,“活着受煎熬吧。在你那块城里的小破地上烂掉吧,反正我们从来没相信过那上面能长出什么好东西。滚去你的苋米丛里蔫儿掉吧。”

而我对他们唯唯诺诺,只是说:“我在哪儿签字?”

真是犯了个大错,因为现在我每天窝在这个家里,都快疯了。我连网都没有。嗯,这台黑色机器肯定是要连无线网的,但到目前为止我都还没去琢磨这东西怎么用。我情愿看电视。至少我知道怎么开。过去这几个星期我迷上了上午十点左右的节目,很精彩。

我开始一年的公休假之后,研究院就再也没有消息了。然后呢,两个星期之前,他们派了人来,留下一台机器。他们说,这是我2001年研究的奖励,虽然那特别恐怖的一年在六个月前就结束了,而且是我学术生涯中最没有成就的一年,除非“和老婆的胰腺癌共处”和“迈出丧偶的稚嫩第一步”也能算是研究课题。我想是不是哪里出了错,可能他们多出来一台机器,又不能退回去,不然的话肯定要多交钱。研究院所有那些官僚主义的程序细节都违反人的基本直觉,但看那些领导的样子,好像这些规矩完全合理。比如,他们跟我说,必须用这台机器来做研究,想必是想让我掌握网上的研究资料,挺进21世纪。真的,送东西的人除了带了那台笔记本电脑,还带了一份纸质协议。研究院里的事儿,如果没有写成协议,即使用有正式单位抬头的纸印出来,下面签上主任的名字,那也不算数。

那孩子从他包里掏出一个硬纸盒子,和比萨盒子区别不大。他把盒子递给我。“是台笔记本电脑,先生。办公室的人叫我告诉你,必须用这个做研究。”“我不是在休假吗?”我说。“喂,哥们儿,他们跟我说把东西放下就走。”“那你把东西放下就走呗。”我跟他说。

他把东西放下,我就让那东西一直待在盒子里,放在门口。那是两个星期之前的事儿。

然后,今天我终于把“苦之家”租出去了。租户是个又瘦又年轻的小东西,她说自己是个画家。她带了支票给我,还带了哈拉帕一家意式餐厅的契据做担保。我为什么知道那是意式餐厅呢,因为名字叫“比萨”。那个女孩子说,这是个文字游戏,因为不仅代表了那座著名斜塔的名字,哈拉帕人也说“比萨”。“不过嘛,准确地说,他们的发音是‘比兹萨’,”她解释,“但如果我爸妈给餐厅取那个名字,这文字游戏就太明显了。”“啊。”我回了一句。

我只希望她别嗑药。或者她安静地嗑,按时付我房租就好。按我定给她的价钱,这不是什么很高的要求。她对一切都很满意,除了门口外墙的颜色。“我正在考虑重新上漆。”我撒了个谎。

有趣的是,签了合同之后(我们是在芥末屋酒吧签的,因为那旁边就是文具店,我们得复印她的资料),我感觉很好地离开了。办成了事儿,可以这么说吧。或者算是办成了件事儿。在回家的路上我买了六瓶装的啤酒和几袋薯片,然后把我的“姑娘们”搬到后院露台上。我把她们都摆在一个能俯瞰这个仪式的位置,然后打开了盒子(现在这盒子被我拿来垫脚了,真是让人挺舒服的创新运用呢),开始设置那台机器。我不得不说,开盒的时候我是有点兴奋的。只是一点点兴奋而已,不过也是我自2002年以来最兴奋的时候了。

那机器是黑色的,比我迄今为止用过的任何电脑都要轻便。我现在就在用它写这些话。我特别骄傲的是很快就把它设置好了。“设置”,也就这么一说,其实我就是插上电,一下子就能用了。唯一要做的就是把塑料和泡沫给拆了。用户名嘛,我用的是“妮娜·西蒙”[6]。我的另外一台电脑,就是办公室里过去十年来我每天都在上面写文章的笨重老古董,用户名是“小飞象”。小飞象的Windows系统开机时,我的用户头像是自己的一张照片,不过是研究院技术支持那边的人帮我传上去的。我的专业领域还没延伸到那儿去。在妮娜·西蒙的Windows界面,我的用户头像就是出厂设置:一个充气鸭子。哎呀,微软Word刚刚想把“充气”自动修正成“重启”,Word真是洒。

好烦啊!诺莉亚每次说和“傻”发音相近的词时,用的都是不一样的字。我呢,就只会学她说过的话。

我是一个废人,一个侵略者,一座孤岛。

诺莉亚小的时候,不想像爸爸那样做个医生,而是希望像她那个演默片出名的叔祖母一样,做个女演员。高中毕业后,诺莉亚报名参加了一个强度很大的戏剧训练课程,但是课上到第二个星期,该她在全班面前即兴表演了,她整张脸涨得通红,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还犯了阵发性心动过速。真的太可怕了:你的心跳每分钟超过一百六十下。我当然会犯这样的病,但说实话,诺莉亚是从来没有这样过的。诺莉亚当时只是自我诊断,她从那时候开始就有这方面的天资。

那倒霉的戏剧课之后,她被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录取了,在那里过了筋疲力尽的几年后(我这一辈子总和医生打交道,但我到今天也不明白,他们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她成了一名合格的心脏病专家。诺莉亚会说:“准确地说,是心脏电生理学医师。”

我们第一次共进晚餐时,诺莉亚把这些都给我讲了。我觉得很奇怪,比起面对某个人的五脏六腑,她觉得在大庭广众下讲话更可怕。“为什么要学医?”我问,“为什么不学轻松点的东西?”[7]

那是1972年,我们在玫瑰区的一家餐厅。当时的玫瑰区还挺体面的,不像现在。不过,我跟你说句实话吧,我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样,因为我都很多年没敢去啦。“我有个很可笑的想法,从事医学的人可以真正了解别人,那种面对面一对一的了解。”我老婆说。那天晚上,她只不过是我刚认识的一个女孩。

她把龙舌兰一饮而尽。“我觉得自己一直有点幼稚。”

那时候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她在跟我调情呢,真是没想到。幼稚?她肯定是幼稚的,但只在某些事情上幼稚,而且那种直率一点也不会削弱她犀利的思想。她的幼稚恰到好处,符合她的个性。诺莉亚是个很实际的人,但又有一点点浮躁。她很坦诚,又有点狡黠,特别美。而且,从我们约会的第一晚到之后的三个星期内,她都是吃素的。

她喜欢面对面一对一的见面。她喜欢和别人约出去喝咖啡。她喜欢和护士一起偷偷溜出去抽根儿烟,顺便聊聊最新八卦,用她的话说,聊的是“每一个人,还有他们的妈妈”。她后来又不吃素了,因为她[8]喜欢吃肉。连生肉都喜欢。鞑靼牛排。生日的时候,她总会点烤肉饼来吃。我后来再没去过市中心,是因为那里会勾起我太多的回忆,比如生日时去伊甸园餐厅。没人会提前警告你,但亡灵(至少其中一些)会把日常的习惯、数十年的生活以及很多地方一并带走。你本以为那些东西是你们共享的,结果那只是属于他们的。当死亡将你们分开,“我的就是你的”这句话也不成立了。

我们约会的第一晚,诺莉亚没有说她爸爸在米却肯州自己开诊所之前,是墨西哥城心脑血管医院的领军人物;也没说她年仅十二岁的时候,就学会了看动态心电图。吃晚饭的时候,她也没说在她的领域全国只有五个(五个哦!)专家,她是其中之一。这些都是第二天早上她跟我说的。那时候我们光着身子躺在她客厅的沙发上,我都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很快地灌了自己那杯咖啡,手忙脚乱地穿上衣服,忙不迭地逃出了她家。我甚至都没找她要电话号码。换句话说,就像我们快一年后第二次见面时她诊断的那样,我“怕了,临阵脱逃”。

当然,说我“临阵脱逃”那都是轻的。用诺莉亚的另一句话来说,我其实都“吓尿了”。我吓得哑口无言,后来才明白我到底为什么恐慌,因为我开始分析接下来的十二个月都跟谁上床:全部是博览群书、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姑娘。基本上,就是我的学生。我甚至都要跟其中一个结婚了:多年后诺莉亚终于和这个人见面时,给人家取了个外号“孟菲斯”(可能是因为她穿了双那个牌子的靴子?还是她的发型风格?我知道个什么呀)。不幸中的万幸,婚礼之前我做了个梦。那时候我还挺“壮男”的,当然,也喜欢临阵脱逃。但我最突出的特点是迷信到骨子里了:我在梦里接收到的信息告诉我一定要听从自己的潜意识,所以我出乎意料地出现在诺莉亚的公寓。她一开始还没认出我。接着她玩了一段时间的欲擒故纵,差不多两个星期吧。但时间久了,我俩简直难舍难分,变成了“连体婴”,这个我现在有点想不明白为什么。我在国立历史与人类学研究院工作,我有国立研究员组织的奖金和那么多证书,本应该说明我知道怎么处理复杂的问题,但我对天发誓,我真是不明白。我不明白,为什么我有个肺都被挖出来了,我还能继续呼吸。

我那个梦是这样的。诺莉亚站在门厅,背后灯火辉煌。就是这样。一个静止的梦,但是其中传递的信息再清楚不过了,甚至有点咄咄逼人。我醒来的时候,身边躺着的还是孟菲斯。我明白,自己有两个选择:要么走那条好走的路,要么走那条快乐的。“顿悟”,你可能会说。哦,顺便告诉你,这是我这辈子唯一一次“顿悟”。

诺莉亚特别喜欢那些老话俗语什么的。要是有什么话我没懂(我经常不懂),她会叹口气说:“要我一个字一个字地拼给你吗?”我还记得有一次我得了个奖,诺莉亚往研究院送了花,她在小小的卡片上[9]写了:“你是蜜蜂的膝盖。”

但有时候她那些老话俗语都是自己发明的,都没问过别人到底有没有。比如,她有一回脱口而出:“手上一把手术刀,胜过肚里插两把。”我一直以为那是她们医学圈的老话,但佩兹很肯定地跟我说,他只听过诺莉亚说这话,医院里其实没人明白她究竟是什么意思;有些人觉得意思应该是“做医生比做病人好”,有些人又觉得是“动手术的时候最好慢慢来,不要急急忙忙的”,等等。

另外,诺莉亚受不了谜语,也受不了桌游。她对那种常识性小测试也是避之唯恐不及。玩儿这种东西的时候,她总会紧张慌乱,然后就会忘记答案,生气烦躁。有一次,我们参加“打破砂锅问到底”,最后输了,因为她说不出加拿大的首都。她也厌恶运动或者任何形式的锻炼。她非常非常不喜欢灰尘,还有虫子。她觉得蟑螂就是罪恶的化身。她不会打扫,会付钱找人来打扫。几个月前,萨拉小姐找我辞了职,找了个借口说自己一直想搬回老家去。但我觉得其实是因为她看到我这副样子也觉得很难过。我给了她遣散费,她开了个小摊卖玉米卷。她做得对。她的玉米卷真是天下第一。而且,我也觉得,让我自己来收拾这烂摊子,蛮好的。

大半辈子了,我真的觉得自己确实是“蜜蜂的膝盖”,因为我和很多同事都不一样,愿意干脏活累活,真正地去种一种我们研究和教授的植物。我的后院总有一块农地,因为我觉得,如果你要去讲,某个文明吃了这些东西,那你一定得知道这些东西是什么味道,怎么长出来的,需要多少水什么的。如果你要到处去讲“三姐妹”的共生关系,那你得拿着铲子,分别把每个姐妹都种种看:先种玉米,再种豆子,然后是南瓜。但现在我对那个“农耕阶段”的看法不一样了:那时候我手里有的是时间。我不用花时间去照顾小孩子,也不用费劲儿去叠衣服。本来是显而易见的事情,但现在我才完全懂了,要有别人帮你干别的脏活累活,你才能轻松地去干自己想干的脏活累活。不过嘛,你还是看得出来,我一直是那些人类学家中最“小资”的。

现在呢,我每天上床睡觉的时候,一整天干的事情里面唯一有点用的,可能就是把我用过的碗盘洗了,或者把工作室打扫了,要么就是把垃圾扔了。我干这样的事情很烂,但还算全心全意地投入。把“姑娘们”放进推车里之后,我就把她们推到这家里最乱的地方。我希望能有人见证我做的这一切。“看看我,”我对她们说,“六十四岁了,第一次拖地。”

诺莉亚挺喜欢小孩的,但要保持安全距离。她自己从没想过要生孩子,等到最后想生了,又太晚了。她不喜欢生活太戏剧化,或者说她是喜欢的,但只喜欢看别人的生活戏剧化。她喜欢油炸食品,但从来不会放纵自己敞开吃。她喜欢各种各样的味道:小茴香、马郁兰、柠檬草等,还有熨烫过的衣服,以及家里的鲜花。她花钱请了个人来熨衣服,又请了个人来送鲜花。她给工钱很大方,小费也给得多。她喜欢陶器,不太粗糙的那种。她拒绝把最好的瓷器留到特殊场合用。“每次我坐下来吃饭,都是特殊场合。”她以前总说,“至少在呼机响之前都是。”

有人呼她,是我们生活中非常重大的事件,等到呼机进化为更时髦、更袖珍的设备了,我们也还是一直把所有打断我们吃饭或午休的事情叫作“有人呼”。特别是午休,因为我们通常会在那个时候做爱。我喜欢早上做(那时候她通常急着去上班),她喜欢晚上做(那时候我通常很累),所以午休时间比较折中,我俩都可以。

诺莉亚之前一直抽罗利烟,直到她弟弟遭遇第一次心脏骤停,一家人才醒悟,心脏病医生也可能有心脏问题。我只抽过很少的雪茄,但她抽烟我也不烦。后来她戒掉的时候,我还觉得我俩都失去了什么呢。当然,这事儿我从来没跟她讲过。每年,或者说至少在她戒烟的头十年,我们每年都会办个小派对,来庆祝又一个“365无烟日”。说我俩都失去了什么,这话也许不太对。我是想说,我们把什么东西抛下了。我们翻开新的一页,不回头,芥末屋那些波希米亚风的流浪诗人可能会这么说。

芥末屋酒吧就在街角,我感到有生理需求的时候,就会泡在里面喝酒。没人知道我会去那儿,直到有位租户,就是那个没了女儿的外国女人也开始去泡吧。我以前经常当着面叫她“老外”,回想起来有点无礼。问题是,我从来都没有很喜欢那家人,他们那一大家子太吵了,又是小院的“大多数”,因为他们租了两栋房子:“甜之家”和“咸之家”。他们住一栋,另一栋用来当工作室,教钢琴、打鼓,还有别的乱七八糟、让人搞不清楚的乐器。那家里每个人都至少会两种乐器。大女儿是我唯一相处得不错的,可能因为她是出了名的五音不全,也可能是因为她出生的时候,诺莉亚正好在后悔没生孩子,我俩只要一遇到哪家的小孩,马上就像白痴似的吱吱呀呀地去逗人家。但随着阿加莎·克里斯蒂(其实她叫安娜)越长越大,我也确实对她越来越有好感,因为她和周围格格不入,也因为她喜欢我。晚上,她到地里帮我的忙,会像解释谜题一样给我解释她看得入迷的故事,什么[10]“波罗与马普尔小姐”面对的困境之类的。哦对了,里面的案件一个都没破过,不是因为我没努力。有时候我不想让她来,因为我想一个人待着。不过,她越是经常来陪我,我就越是喜欢自己。不用什么顶尖的科学家来解释,我也知道自己喜欢这个“阿加莎·克里斯蒂”,是因为喜欢自己。因为她就是我曾经的样子:被扔在这座大城市的同一个角落、自生自灭的小孩。看她缩成一团在角落里读书的样子,我真是生她爸妈的气;他们一直在生孩子,却不能给她应有的关心。

而诺莉亚就不一样了。她喜欢这一大家子人。她给那个妈妈起了个亲昵的外号“琳迪”,也完全原谅他们晚交房租,说琳迪和她老公都是艺术家,又有那么多张嘴要喂。那些嘴还很小的时候,我们经常聚在一起做些事情:晚上喝酒长谈,一起烧烤。琳达把我的苋米采下来烤了,然后拿着满街区地推销。一次,他们拿我的地做场地,搞了个弦乐四重奏音乐会,还真是有意思。但是后来,这群租客就没那么热情了,总是家门紧闭。也可能是因为诺莉亚和我年纪太大了,过时了,跟不上他们那些潮流了,所以他们就不来了。就是那段时间我开始叫她“老外”。一直到去年,我才又叫回她的名字“琳达”,那天她拿着一沓头巾来到“鲜之家”。“我来教你老婆怎么包头。”她说。

做化疗掉头发这事儿对诺莉亚是个巨大打击。妮娜呀,我之前跟你说过的吧?诺莉亚很喜欢卖弄风情的,她可容忍不了任何人看到她光头的样子,所以她总要搞些东西来遮着,什么毛线帽啊、棒球帽啊,还有特别可怕的假发,让她头皮痒得都快疯了。她这么傻地折磨自己,又反过来让我发疯。“阿加莎·克里斯蒂”肯定跟她妈妈透露了一点咱们家这种私事,一开始我看到琳达这么不告而来,也不知道该作何反应。我担心诺莉亚会生气。然而,就像之前无数次事件结果所证明的那样,我还真不符合当今时代对男人的要求,一点都搞不懂这些女人的心思。琳达这样冒冒失失地来,还真是来对了。琳达口中的那些“破布”,让诺莉亚特别开心,有那么一段时间,这两个包了头巾的女人在过道上相遇时,整个小院就像那种“灵修隐社”似的。

然后,有一天,琳达出现在芥末屋,坐在了我那一桌。从那天开始,我们就有了个心照不宣的约定:咱们在那儿见面的事儿,只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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