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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13 00: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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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威尔·杜兰特、阿里尔·杜兰特

出版社:理想国|天地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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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的故事(套装全11卷)

文明的故事(套装全11卷)试读:

总目录

CONTENTS

封面

版权信息

东方的遗产

希腊的生活

恺撒与基督

信仰的时代

文艺复兴

宗教改革

理性开始的时代

路易十四时代

伏尔泰时代

卢梭与大革命

拿破仑时代

目录

CONTENTS

东方的遗产

致读者

第一部 文明的建立

第一章 文明的条件

第二章 文明的经济条件

从狩猎到农耕

工业的基础

经济组织

第三章 文明的政治条件

政府的起源

国家

法律

家庭

第四章 文明的伦理条件

婚姻

性的伦理

社会伦理

宗教——原始的无神论者

第五章 文明的心理条件

文学

科学

艺术

第六章 史前期文明

旧石器时代

新石器时代的文化

历史的过渡期

第二部 埃及与近东

第一章 苏美尔

埃兰

苏美尔人

走向埃及

第二章 埃及

尼罗河的恩赐

巧夺天工的建筑师

埃及的文明

异端法老

古国沦丧

第三章 巴比伦

从汉谟拉比到尼布甲尼撒

黎庶

法律

巴比伦诸神

巴比伦道德

文字与文学

艺术

科学

哲学

墓志铭

第四章 亚述

概述

亚述政府

亚述人生活

亚述艺术

亚述的消失

第五章 民族杂居

印欧族系统

闪米特系统

第六章 犹太

应许之乡

光辉灿烂的所罗门

众神

先知

耶路撒冷的毁灭与重建

《圣经》与犹太民族

文学、哲学与《圣经》

第七章 波斯

米底亚的兴亡

波斯“大君”

波斯生活及工商业

政府的试验

祆教及其创始

祆教的伦理

波斯礼仪与道德

科学与艺术

波斯的式微

第三部 印度与南亚

第一章 印度的渊源

戏剧的史实

最古老的文明

印度—原始雅利安族

印度—雅利安社会

吠陀的宗教

类似文学作品的《吠陀经》

《奥义书》哲学

第二章 佛陀

异教

筏驮摩那与耆那教

佛陀的传奇

释迦教义

释迦的晚年

第三章 从亚历山大至奥朗则布

孔雀王朝旃陀罗笈多

哲学家国王

印度的黄金时代

拉杰布达纳的纪年史

南方的极盛

伊斯兰教的征服

阿克巴大帝

莫卧儿王朝的式微

第四章 人民的生活

财富的创造

社会的组织

伦理与婚姻

礼貌、风俗习惯与性格

第五章 诸神的天堂

佛教的后期历史

新神

各种信仰

宗教奇观

圣者与怀疑论者

第六章 心灵

印度科学

婆罗门哲学六系

印度哲学的结论

第七章 印度的文学

印度的语言

教育

史诗

戏剧

散文

与诗

第八章 印度的艺术

从属性的艺术

音乐

绘画

雕刻

建筑

第九章 一篇基督徒的结语

兴高采烈的海盗们

末世的圣者

泰戈尔

东方是西方

国民大会党运动

圣雄甘地

告别印度

第四部 中国与远东

第一章 哲学家的时代

起源

孔子

社会学家和无政府主义者

第二章 诗人的时代

中国的俾斯麦

社会主义的实验

光荣的唐朝

天上谪仙人

中国诗的特质

杜甫

散文

戏剧

第三章 艺术家的时代

宋朝的文艺复兴

青铜、漆和玉

宝塔和宫殿

绘画

瓷器

第四章 人民和国家

历史的插曲

人民与语言

实际的生活情况

没有教堂的宗教

道德的统治

伏尔泰所赞扬的政府

第五章 革命与更新

西方带来的灾祸

古老文明的结束

新秩序的开始

第六章 日本的缔造者

众神的儿女

古日本

帝王时期

独裁者

丰臣秀吉

大将军

第七章 政治与道德的基础

武士

律令

庶民

人民

家庭

圣人

思想家

第八章 古代日本的思想与艺术

语言与教育

散文戏剧

精细的艺术

建筑

金属与铸像

陶器

绘画

版画

日本的艺术与文明

第九章 日本的新面貌

政治革命

工业革命

文化革命

新帝国

日本历史大事年表

结语 我们的东方遗产

返回总目录致读者

差不多在20年前,我就不揣谫陋地想写一本《文明的故事》,现在我总算实现了这一心愿的一部分,完成了这第一卷。在这有限的篇幅里,我想尽我心力之能及,把人类的文化遗产——如在其原因、特性与成果方面,在发明的进步方面,在经济组织的变动方面,在政府组织的尝试方面,在宗教的热情方面,在伦理与礼仪的盛衰方面,在文学的精华方面,在科学的发展方面,在哲学的智慧方面,以及在艺术的成就方面,都能依时代并用默察方法有条理地进行叙述。不要说我这一企图是如何地荒唐,也不必说这一观念是如何不自量力。因为我花了好几年的工夫,仅仅完成五分之一,而我已明显地感觉到,只靠一人的心力,只靠一人的有生之年,是难以完成这一工作的。但是,我还是梦想完成此工作,虽然或许会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对于那些热爱哲学的人,可能多少有些用处,因为他们对于事物总想作一全面了解:在时间上,他们想透过历史去追求远景、统一与领悟;在空间上,他们又想透过科学去实现这远景、统一与领悟。

我一直觉得,我们的分类历史写作法——如经济史、政治史、宗教史、哲学史、文学史、科学史、音乐史、艺术史等——对人类整体生活的批判都有欠公正。历史的写作,一定要经纬兼顾,分析与综论并用。同时,最理想的历史纂述应设法把每一时代的每一国家的文化、组织、变动与路线等整个错综复杂的现象,都加以综述。然而,知识的积累已将历史分成无数孤立的专史,像科学就是一例。而且一般拘谨的学者,他们也把自己局限于某一领域而不愿从任何整体观点来写历史,不管是从整个物质世界着眼,还是从我们人类过去的生活着眼,他们都不愿这么做。因为论述范围广,错误的几率也就多,因此,任何人要把他的精力放在历史综述上,势将变成悲剧的箭靶,受到无数专史学者的围攻与抨击。5000年前,古埃及人普塔霍特普(Ptahhotep)就说过:“你应想到,在议会中你可能会受到专家怎样的攻击,最笨的人才无所不谈。”《文明的故事》涉及面广,无所不及,对每一方面都难窥全豹,因此,它必须承担每一位理论批评家毫不客气的指责。像哲学一样,这种冒险是没有理由求谅于人的,最多博得个愚勇之名而已。但是,我也希望像哲学一样,这本《文明的故事》永远能诱导出一点进取的精神,使我们能冲进文明史的致命深处。《文明的故事》计划共出5卷,每卷内容如下:

第1卷《我们的东方遗产》:从埃及与近东方面叙述到亚历山大之死为止;在印度、中国与日本方面则写到目前为止;另加一篇导论,将文明的性质与条件略加叙述。

第2卷《我们的古典遗产》:叙述希腊、罗马以及在希腊与罗马统治下的近东文明史。

第3卷《我们的中古遗产》:叙述天主教与封建制度下的欧洲、东罗马帝国的文明,伊斯兰教与犹太教在亚洲、非洲与西班牙的情形,以及意大利文艺复兴的经过。

第4卷《我们的欧洲遗产》:叙述从宗教改革到法国大革命为止的欧洲各国的文化史。

第5卷《我们的现代遗产》:叙述由拿破仑即位到目前为止的欧洲史,包括发明与政治、科学与哲学、宗教与伦理、文学与艺术各方面。

我们之所以由东方开始,不是因为亚洲乃我们所熟知的最古老的文明之地,而是因为亚洲的文明形成希腊与罗马文化的背景与基石,亨利·梅恩爵士(Sir Henry Maine)却误以为古希腊罗马文化乃是现代文明之源。当我们获知大多数重要的发明、经济与政治组织、科学与文学、哲学与宗教,都是来自东方时,我们定会惊讶不已。当此时——即当欧洲文明优势迅速结束时,当亚洲复苏日渐扩大时,以及20世纪的主题似乎注定是东西方之间卷入全面冲突时——我们传统历史之本位主义,叙述史必始自希腊,把亚洲也归入此线之内,不仅是学术上的谬误,而且也可说是前途与智慧上的致命败笔。未来要面对太平洋,只有如此,才能由那一地区而获得对历史的理解。

但是一个西方学者怎样才能对东方从不理解进而到理解呢?我是花了8年时间,研究并亲自到东方旅行才仅仅获得这一点知识而著成本书,而这也不过是多一点证据而已。因为对一个西方学者而言,即使耗尽毕生精力来钻研东方微妙的特性与奥秘,也是不够的。因此,本书中的每一章或每一节,都可能冒犯了东方文明而使热爱东方文明并对东方文明获有秘传的人士为之惊愕。例如:在论耶和华(Yahveh)的那几页中,恐将需要请犹太正教徒用他古老的全部容忍德性来加以曲谅。关于印度哲学部分,习形而上学的印度教徒恐也将悲叹作者的一知半解,乱写一通。关于远东部分,中国与日本的贤哲之士可能要纵声大笑,讥我在丰富的远东文学与思想宝藏中,却选这一点东西,实在是短而无当。在论犹太的一章中,有些贻误已承哈佛大学沃尔夫森教授(Harry Wolfson)予以改正。波士顿美术学院的库马拉斯瓦米博士(Dr.Ananda Coomaraswamy),对印度部分也费了不少心机,给予校订,不过对于结论部分可能存在的任何错误,则由我负全责,与库马拉斯瓦米博士无涉。华盛顿大学著名的东方学者高恩教授(H.H.Gowen),他的东方知识似乎取之不尽,助我对中国与日本的那几章,也校正了不少不可原谅的错误。索克思先生(Mr.George Sokolsky)对于远东现代史部分,也给以不少指正。虽然如此,必将仍有贻误,如果专家学者以及读者对于本书有任何进一步的校正,请予公开指教,以便本书再版时有加以改正的机会。不过,任何一个对著作深感厌倦的作者,都可能对13世纪的一位中国学者戴侗的话产生共鸣,他在《六书故》(History of Chinese Writing,成书于13世纪)一书中有这样几句话:假如我等到完美无疵再出书,则我这本书恐将永无完成之日。(原文为:“欲于待,则书之成未有日也。”)

因为这些传闻时代的历史,所论乃遥远的事物,只有世界公民对此会产生兴趣,因此,这种昂贵的书是不易普遍流行的,故这一套书的出版,可能由于经济上的原因而延缓出版时间。但是,假如这种综论式的历史工作受到欢迎,则又可能使其工作不致中断,则第2卷在1940年秋就可望问世,而其余各卷,只要财力许可,其后每隔5年也可陆续出版。如果每卷都能如期出版,则没有什么事能令我更轻松愉快的了。只要时间与环境许可,我将尽快地写作,我希望有几个同代人愿意和我一起学习到老,我也希望这一套书能有助于我们的孩子,使他们之中有几个能领会并且能享受到他们继承的无尽宝藏之乐。威尔·杜兰特1935年3月于纽约大尼克城第一部文明的建立巨石阵位于苏格兰索尔兹伯里的史前遗址圆形石林,又名巨石阵,建于史前时代。第一章文明的条件

文明是增进文化创造的社会秩序。它包含了四大因素:经济的供应、政治的组织、伦理的传统及对知识与艺术的追求。动乱终结之时即是文明的起点,因为一旦恐惧被克服,好奇心与进行建设的欲望不受约束,人们自然便会产生进一步了解并改善生活的冲动。

某些因素形成了文明,这些因素可能激励文明,也可能阻碍文明的发展。

首先是地质条件。文明诞生在冰河时代的一个中间期:冰河融化的水流,随时都可能再度高涨,流水夹杂着坚冰石块,摧毁了人们辛勤的成果,将人们的生活空间逼限于地球的某一狭窄部分。我们建立了城镇,但魔鬼般的地震又可能摇耸双肩,使我们无一幸免地遭受灾害。

其次是地理条件。热带的炽热和蔓延遍地的寄生植物都是文明的劲敌。懒散与疾病,早熟与夭折,也转移了人们生活中创造文明的精力,使人们专注于饥饿与再生,以致不能进行艺术与心灵的创作。雨水是必需品,因为水是生活的媒介,甚至比阳光更重要。自然界这种难以理解的任性,可能使一度工业繁荣的王国沦为枯竭的地域,如亚述的首都尼尼微(Nineveh)或巴比伦即是如此,但也可能使一些地域偏僻、交通不便的城镇,迅速成长与富庶起来,如大不列颠、美国华盛顿州西北城市或太平洋海岸的普吉湾(Puget Sound)海峡各城市即是如此。土壤肥沃,则适于种粮食与谷物;河流交错、沿海多天然良港,则便于商船停泊。假如具备了以上一切条件,又位于世界通商要道,如雅典或迦太基、佛罗伦萨或威尼斯——虽然仅凭地理条件绝对不能产生文明——更易于接受文化,其文明也更加充实。

经济条件更为重要。一个民族可以拥有典章制度和崇高的伦理法规,甚而有如美洲的印第安人,对少数技艺有其独到的见解。但是,假如这些民族停留在狩猎时期,或者一个民族只依靠狩猎的成果而存在时,则绝不会从野蛮进入文明。如阿拉伯游牧民族贝都因(Bedouins)的苗裔,他们格外聪敏与活跃,更能表现其勇敢、大方、高贵的气质。但是,假如没有最起码的文化的必需条件——粮食的不虞匮乏,则其智慧将在狩猎的冒险与交易的诡诈中消失殆尽,不会有花边彩衣、礼仪与雅致、艺术与享乐等属于文明的事物遗留下来。农耕是文化的第一种形式,是人们定居后,为了不可知的未来而耕作储粮,使人们有时间与理性成为文明人。因此,我们构筑房舍、庙宇及学校;发明生产工具;豢养狗、驴、猪等牲畜来充实自己的生活;学习并改善工作的方法与程序;保持长久的寿命;将祖先在精神与伦理方面的传统,加以充实与健全后,再留传到下一代。

文化激发农耕业,而文明又促进城市的成长。一方面,文明是礼仪的习惯;另一方面,礼仪又可能仅是市民们表现在言谈与思想上的高尚气质。财富与智慧聚集在城市,但财富与智慧仍然产生于乡村。在城市,发明与工商业的兴起,使物质与精神生活都得以提升。在城市,商人们频频接触,交换货物与意见。在繁复的交易中,各方相辅相成的心智交织,加强并激发了创造力。在城市,有些人未从事实物的制造,却“生产”了科学与哲学、文学与艺术。文明在农舍里播种,但只在城市里开花。

文明没有种族的限制。任何大陆和任何肤色的人种都可以产生文明:无论在北京还是在德里,在古埃及的孟斐斯城还是在巴比伦,在意大利的拉韦纳(Ravenna)还是在伦敦,在秘鲁还是在中美洲的尤卡坦(Yucatan)半岛。文明不是由伟大的种族创造的,相反,伟大的文明创造了民族。地理环境与经济条件创造某种文化,而文化又创造了某种典型。英国人没有创造不列颠文明,而是文明创造了英国人。如果英国人带着不列颠文明,不论他来到何处,即使到西非洲蒂姆巴克图城(Timbuktu),他穿戴整齐赴宴,这也不是他在那里重新创造了文明,而他自己也会承认,即使当地的文明是不可思议的神秘,也不会影响他的心灵。若给予某一民族以相似的物质条件,则该民族也会有相似的文明之果,正如日本在20世纪重演了英国19世纪的历史。文明与种族仅在这样的意义下,即经常由不同的世系交相婚配,才有所关联,并由此逐渐同化而成为一个同种的民族。

这些生理与生物的条件都只是文明的先决条件,而不是构成文明的充分条件,不会因此就产生出文明。一些微妙的心理因素必须加上,因为它们也发生作用。即使它非常靠近有如在文艺复兴时期的佛罗伦萨或罗马的那种混乱,都必须有政治体系作为背景。简单地说,人们必须感觉不到自己时时要在缴税或死亡之间做出抉择。文化必须有某种程度的统一语言,以作为心智交流的媒介。同时,也须有统一的道德规范、一些甚至是曾违犯过的人也知道的生活规律,而由教会、家庭、学校或其他场合,以诱导秩序、规则、方针和激励奋发,也许还要有一些基本的统一信念,某种信仰、超自然或乌托邦的思想,使伦理道德由空洞的话语升华到虔诚的奉献。且不论生命如何短促,人仍要使生活具有崇高重大的意义。最后,为了文化的传递必须接受教育。无论由模仿、创意或传授,或借父母、教师或教士,部落的传统与见解,或其他的任何手段,包括语言与知识、伦理与风俗、技艺与艺术等在内的一切,都必须传给年轻的下一代,这也正是人类由野兽变成人的媒介。

一旦这些条件消失,即使只是其中的一项,也足以毁灭某一文明,如:一种地质上的变动或一次剧烈的气候转变;一种非人力所能控制的传染病,像在安东尼统治下的罗马帝国,正是它攫去了一半人口的生命,又如黑死病,正是它帮忙结束了封建时代;因为土地的过度利用或城市的大量开发,而造成农业的没落,造成仰赖毫不可靠的国外食物供应;燃料或原料等天然资源的匮乏;通商路线的变更,致使一个国家脱离了世界商业的主线。以下种种也可能促使文明萎亡:都市生活的紧张、刺激;社会纪律的传统因素被破坏,而又无良好的衔接,形成精神与伦理的沦丧;放纵的性生活、美食享乐、悲观或无为的哲学思想,致使世系衰颓;愚昧无知导致领导无能,致使狭隘的家庭将此种文化的遗毒留传给后代;病态的聚敛财富,足以导致阶级斗争、分裂的革命及财政的枯竭。文明不是自生的,更不是永不朽灭的,它必须经由每一世代的不断更新,如在其进程中遭遇了任何财政上或传递上的中断,皆可导致其灭亡。人类与兽类的分别仅在于教育,教育也可视为文明传导的技术。

文明是世世代代种族的灵魂。如家族的形成与持续和文字的记载,使代代相传,再将衰亡之道传给后代,如此铭记与交流,再通过各种渠道多加联系,致使文明结合,以之作为我们今后有利于世代因袭的全部文化。在我们行将离世之前,搜集我们的遗产而传诸后人。第二章文明的经济条件

古代的部落将他们的遗产郑重其事地传给他们的后代,因此从这一重要的意义看来,“未开化”也是接受了文明。这些遗产,是包括经济、政治、精神及伦理习惯与体制等的综合体,“未开化”的人类将之发扬光大,使他们在地球上继续存长,并享受生命的乐趣。所谓“未开化”的观念谈不上科学,因为我们将其他人类称呼为“未开化”与“野蛮”并无客观的事实根据。这仅是以另一种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我们自己强烈的偏爱与胆怯的退缩性而已。无疑,我们低估了这些单纯的民族,他们在宽厚待人与伦理道德上,给了我们不少的教训,如果我们列举文明的基因与要素,我们会发现这些赤手空拳的民族,已经发明了一切或已到达了一切他们能做到的地步。他们仅有一项工作留给我们后人加添而完成,就是讲述、修饰与写作。可能他们也曾一度接受过文明,但终觉麻烦、累赘而陷于停顿。提起我们“同时代的祖先”,我们必须尽量少用“野蛮”与“未开化”等名词,宁可称之为“原始的”部落,因为在当时还没有生产的时代中,他们对使用文字来记事,既无准备,也从未想到。相对地,接受过文明教化的人,可以定义为读写能力的提供者。从狩猎到农耕“一日三餐是高度发达的社会才有的。草莽初民一有填饱肚子的机会,便把食物吃个精光。”在美洲印第安人较野性的部落中,部落成员认为储备隔日之粮,是软弱的行为而不屑为之。澳洲土著不事劳作,对劳务报酬也不立付。南非洲的霍屯督人(Hottentot)则闲散成性。而布须曼人(Bushmen)不是大吃大喝,就是挨饿。这种只顾眼前不问以后的愚笨想法,也与其他“未进化”的生活方式如出一辙。自人类走出伊甸园进入欲望谷之后,即开始有了思想,烦恼也因此进入了人们心里,食欲剧增,繁荣继之而起,无忧无虑的天真淳朴因而消失。皮尔里(Robert E. Peary)问一个爱斯基摩人向导:“你正在想什么?”爱斯基摩人回答说:“我没有什么要想,我有足够的肉食。”无须思考时不必去花脑筋——如将此点作为人类智慧的总结,实在需要不少的解释。

然而,在这混沌懵懂的日子里,仍有不少困难,而这些过分长成的机能,在与兽竞存的环境下竟成了真正的有利条件。狗埋藏了骨头以绝食欲,松鼠集果预为后食,蜜蜂储蜜满窝,蚂蚁未雨筑巢——这些都是文明的创始。正是它们,及像它们一样机智的动物教会了我们的祖先,如何为明天存储所需品,或利用丰收的夏日为寒冬的一切预做准备。

不论这些祖先用什么样的方法技术,从陆地到海洋,粮食总是单纯社会里的基本需要。他们赤手空拳,从土地中挖出可食用的东西来;他们模仿兽类,使用爪与牙,用象牙、骨头或石头做成工具;他们制作网与陷阱,用纤维与草根制成绊网,并设计无数的诡计以捕鱼或猎取走兽。大洋洲东部的波利尼西亚人的网有1000古尺(每古尺等于45英寸)长,要100个人才能操纵。由这样的操作方法,才产生了经济的规则,并连带地产生了政治的组织。而对食物的共同需要,有助于国家的形成。阿拉斯加州的印第安人特林吉特(Tlingit)部落里的渔人,把形状如海豹头的帽子戴在头上,将身体掩藏在岩石丛里,装出海豹的叫声,海豹闻声而来,于是他们毫无愧怍地以矛来刺杀它们。有许多部落把麻醉药投入河里,使鱼麻醉,然后相互合作,将之一网打尽。南太平洋的塔希提的居民,将一种由胡特奥坚果(huteo nut)或采自澳洲的一种赫拉植物(hora plant)混合制成的麻醉剂投入水中,鱼即沉醉浮于水面,任由渔人捕捉。澳洲土著潜入水中,用芦草管呼吸,可以潜游至野鸭群,用腿将野鸭夹至水底,然后捉住它们。墨西哥南部的塔拉乌马拉人(Tarahumara)抓鸟是用丝线穿上果仁,一半埋入土里,鸟食果仁,即被捉住。

现在一般人将狩猎视为游戏,我们的兴趣似乎是基于一种神秘感的刺激。但在古时,就猎人与猎物来说,这是生死攸关的问题。因为狩猎并不只是为了寻找食物,也是为了安全和获得主宰地位的一场战争,这场战争有异于有史以来的其他战争,它们至多仅有微弱的声响而已。在丛林中,人们总是为了生存而战斗。一般的野兽,除了奋不顾身地求食,或被追赶到没有退路的时候,是不会主动伤人的。但也并不是每个人随时都可以获得食物。有时,只有格斗者与随他出猎的家畜才有得吃。我们在博物馆里所见的陈列的战斗武器,如刀、棍、矛、弓箭、套索、链锤、诱鸟器、陷阱、飞标、投石机等,都是原始的先民用来占有陆地的工具,也是他们传给忘恩负义的子孙防范野兽的众多礼物。甚至到今天,在这些战斗消失之后,地球上仍不知移居了多少的人类!有时,漫步林中,人们因发现一些说不同语言的同类及古老的爬虫、肉食动物和鸟类而恐惧,并感到人类处在这熙攘的环境中必定会扮演一个掠夺者;同时,人类也是普遍畏惧与无止境敌对的目标。也许有一天,这些吵嚷不休的四脚兽,讨好卖乖的蜈蚣,曲意巴结的杆状菌,将吞食人类和人类所有的成果,使地球从具有掠夺性的双脚人类手中,从神秘而非自然的武器下,重获自由!

狩猎与渔猎在经济发展中不能算作一个阶段,而只是活动的方式,这些活动都会延续到最高度文明的社会。过去渔猎是生活的中心,现在仍然存在,不过在我们的文学与哲学、仪礼与艺术的背后,充当了野味店的粗鲁的刽子手罢了。我们现在打猎,是表演性质——是要在田野一显英雄的本色,而且由此也回想到儿时游戏中对弱小者追逐的快感,甚至就是为了“游戏”这个词。分析到最后,文明是基于食物的供应。教堂与神殿,博物馆与歌剧院,图书馆与学校,这些都是文明这栋建筑物辉煌的正面,而在其背面都是屠宰场。

最初,人类仅以狩猎为生,他们与其他肉食动物似乎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在一次狩猎后,发现了畜牧生活的安全与可持续时,他们才开始变为人类。豢养家畜、繁殖牛羊与饮用兽奶,在人类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不知道究竟何时人类开始豢养家畜,但可认为多半开始于兽类被捕杀后,遗留了一些嗷嗷待哺的幼兽,人们将它们带回营地,供儿童嬉戏用。不过,此时这些豢养的牲畜仍充作食用,但经一段不算短的时间后,人们才把它们作为驮兽,而且逐渐为人类社会普遍接受。家畜遂成为人们的伙伴,人畜共同负担劳务,而且同宿共寝。牲畜繁殖的奇迹是人可以控制,而且捕获雌雄两只兽,由两个就可变成一群。动物的奶也可供妇女喂哺幼儿之用,这降低了幼儿的死亡率,并成为一项可靠的食物。人口因而增加,生活也更加安定、有序。人,这个胆怯成性的暴发户,对地球上的一切统治变得更加有效了。

同时,妇女们对土地的使用也做出了最大的贡献。男人们外出打猎时,她们即将地面上足可使用的东西,用来搭架帐篷或盖茅屋。在澳洲,众人皆知,在男伴外出打猎时,妻子们可以掘洞而居,上树采摘果实,去野外采集蜂蜜、野菌、种子、杂粮等。甚至到今天,澳洲仍有某一些部落将稻谷撒在田里,不经任何栽植与整理,任其长成后便收获食用。印度萨克拉门托(Sacramento)河谷一带,仍停留在这一阶段,毫无进步。我们可能永远不会得知,究竟人类在何时发现种子的功用,又怎样将它们收集起来,再行种植。这些起源都是历史上的神奇之事,只可凭猜测与意会而不知其所以然。很可能是人类首先采集了一批未经过种植的谷物,这些谷物在搬回营地的沿途散落在地上,渐渐地,人们发现这就是种子发芽成长的秘密。南太平洋智利属地的巨昂(Juang)群岛上的居民,将种子撒在地面上,然后窥探它们怎样发芽成长。婆罗洲的土著在田地里边走边用有尖端的棍子,在土中掘洞并将种子投入洞里。地球上最容易了解的文化,就是由这根棍子或者叫“掘孔器”带来的。以前游历过马达加斯加岛的人,还可以看见一大群妇女,每人手持一根尖头棍,站列在田间,行列分明,有如军队一般,一声号令,她们就用棍掘地,翻土,投下种子,再覆盖泥土,如此一行行地如法炮制。第二阶段该谈到锄头的文化。最早的锄头是一根棍,尖端是骨头,再装上横木以承受脚的压力。西班牙征服者(Conquistadore)来到墨西哥时,他们发现当时统治墨西哥中部的阿兹特克人(Aztec)部落使用的唯一农具,就是锄头。在驯养家畜和锻造铁器的帮助下,较重的工具可作耕地之用。以后又将锄头发展为犁头,掘土较深,土沟内施用肥料,这改变了人类过去的经历。野生的植物被农耕种植,新的被发现,旧的又加以改进。

最后,大自然教会了人类贮存食物的技艺、小心谨慎的美德和时间的观念。眼见松鼠将果子存放在树洞里,蜜蜂存蜜在蜂窝里,也许是经过了1000年来只顾眼前的未开化生活,人们接受了贮存食物以备将来之需的教训。人们发现利用烟熏可以保存肉类,接着是盐腌、冷冻,后来学会搭盖谷仓以避潮湿的雨水与鸟兽的偷盗,并贮存粮食以备荒年食用。人类又慢慢发现,和狩猎相比,农耕获得的食物既好又稳当。经此认识,人类从兽类步入文明的三个步骤中——语言、农耕与写作,获得了其中一个。

人类从狩猎发展到耕种并非一蹴而就。在美洲,有不少印第安部落一直谨守男人打猎、女人耕地的传统而永不改变。变化是渐进的,而且永不会十全十美。人类也只不过在获取食物的方法中加入了新的方法而已;历史上许多例证显示出人们并不热衷于新的食物。我们想象得到,早期的人类为了内心求得安适,付出了极高的代价寻找地面生长的上千万种植物、发现哪些是可以吃的,人类的食谱才得以加上更多的浆果与硬果。肉与鱼是人类常见的食品,但他们仍怀念猎取的野物。原始人类虽以谷类、蔬菜和乳品为生,但仍嗜肉欲狂。他们仍要捕杀野兽,以满足食欲,其结果近似于野性的堕落。他们经常不愿费时劳神去做熟食,捕来的兽即生吃,狼吞虎咽,除骨头以外全部吞食。全部落人聚集一起,在海滩上大摆宴会,聚食鲸鱼可达一周之久。南美洲印第安火地岛人(Fuegian)部落会烹调熟食,但仍喜生食。他们捕到鱼时,在鳃后将它咬死,然后从头到尾吃下去。是否由于下列这些食物的供应,人类变成了十足的杂食者,不得而知:贝类、海胆、青蛙、蛤蟆、蜗牛、鼠、蜘蛛、蚯蚓、蝎子、蟑螂、蜈蚣、蝗虫、毛虫、蜥蜴、蛇、狗、马、树根、虱子、昆虫、爬虫的卵、鸟卵等——在这些食物里,有些对人类具有微妙的功用,甚至是最实惠的食品。有些部落是捕蚁专家;有些将昆虫晒干,贮存作为宴会之用;有些从毛发里找出虱子,吃得津津有味;有些用一大堆虱子炖成一小锅食物,一阵欢呼之后将它们吞食。一些低级的部落,他们所吃的东西与猩猩所吃的几乎没有不同。

火的发明多少限制了不分青红皂白的暴食乱饮,并配合农耕,使人类脱离了狩猎。煮熟植物而食,避免了在不消化的情况下破坏细胞组织,又分解了淀粉,使人类更多地仰赖于杂粮与蔬菜。同时,煮熟更可以使不易软化的食物易于咀嚼。因此,这也使代表着文明之一的牙齿开始发生龋病。

除了我们列举的一些可吃的食品外,人类又加上了最微妙的一项——同类。我们会发现,最原始的部落几乎都是食人的,甚至包括较晚近的部族,如爱尔兰人、西班牙伊比利亚人(Iberian)、苏格兰东部的皮克特人(Pict)及11世纪的丹麦人。在这些部落中,人肉是大宗的交易品,人死之后是否举行葬礼则不得而知。在上刚果(Upper Congo)居住的人,不管男女老幼都被公开地当作食品买卖。在南太平洋新几内亚东北的新不列颠岛上,人肉如同今日的猪羊肉一样,在市场出售。在所罗门岛上,有些人宁愿把妇女养得肥肥胖胖,像猪一样作为牲祭品。火地岛的印第安部落将女人(的肉)排在狗之上,他们说,因为“狗肉有水獭味”。在塔希提,一位波利尼西亚族的酋长向一位新闻记者解释他的口味,他认为白种人烤熟后吃起来像熟了的香蕉。南太平洋新西兰北部的斐济岛上的居民埋怨说,白种人的肉太咸太粗,欧洲来的水手很难下口,倒是波利尼西亚的人好吃一些。

到底何时人类开始同类相食?是否因为其他的肉类一度缺乏之故?这些已不可考。若果真如此,那么食人一经尝试虽然弥补了这个匮乏,但即变成狂热的嗜好了。在各地自然人的眼里,血都被视为佳肴,更不足可畏。甚至素食的原始人对血也感兴趣。人血在部落里一直是经常饮用的,而且被认为是和气与大方的饮料。它有时用作药物,有时又用在祭祀或盟约里,通常又被认为可以增加饮用者去作牺牲品的胆力。嗜食人肉并无惭愧的感觉,原始的人类认为,在道义上吃人肉与兽肉并无不同。大洋洲美拉尼西亚(Melanesia)群岛上的酋长用一盘烤人肉待客,认为这是一般盛行的礼貌。巴西的一位颇有哲学家意味的酋长说:“我手刃一个敌人时,总认为吃掉他比让他就这样死去为好,最坏的就是让他白白地死去。如果我被杀死,我部落的敌人吃我或不吃我都一样。但我总想不到还有比一饱口福更好的妙招。你们这些白种人,真是太讲究了!”

无疑,这风俗具有某种社会的效用。斯威夫特(Dean Swift)有一个计划,就是为了使过多的孩子们获得成长的机会和资源,最好能让老年人有机会有价值地死去。从这一观点来看,对死者的送葬仪式就成了一项不必要的浪费。在法国大文豪蒙田(Montaigne,1533—1592年)看来,蒙上怜恤的面具来掩饰虐待一个人致死是更过分的野蛮,依当时的时尚,倒不如等他一死烤来吃掉。工业的基础

若人类由语言开始,则文明的开始就是农耕,而工业的开始就是火。人类并未发明火,可能是大自然借树叶或细枝的相互摩擦、闪电的一击或化学元素偶然的结合等奇异景象显示给人类。人类不过是借这些已有的知识去模仿大自然,再因尝试的结果而有所改进。人类又将这些奇异景象广泛地使用。可能最初人类利用火做成火把,用以征服可怕的劲敌——黑夜。后来用来取暖,更进而将之由土生土长的温带移往更荒凉的地区,慢慢地遍及全球的人类。此后更将之用于金属的加工,烧熔软化、淬炼与雕琢,使金属较以往更坚硬并弯曲自如。原始人类的心中一直把火看成一项奇迹,并膜拜为神。无数的祭祀与虔诚的礼拜都使用火,火成了生活与家庭的重心与焦点。人类在游牧与移居时总是小心翼翼地带着它,使它永不熄灭。罗马人甚至会将允许这神圣的火熄灭的漫不经心的维斯太贞女判处死刑。

同时,在狩猎、畜牧与农耕中,发明有很多。最初,原始的头脑一直为生活上的困扰所迷惑,而求助于机械式的回答。人类显然对接受大自然的奉献感到满意——如大地出产的果实可作为饮食,兽的皮毛可作为衣服,山洞可作为穴居。此后,也许(大部分的历史基于猜测,其余则是偏见)人类模仿了兽类使用的工具与它们的辛勤工作,他们眼见猴子掷石头与果子来打击敌人,或用石头来打开硬壳果与蚝子,看见海狸筑水坝,鸟筑窝与巢,黑猩猩堆起像房屋一样的住所。人类由羡慕而妒忌它们的利爪、尖牙与长角,及它们坚实的藏身之处。因此,人类开始仿造它们使用的工具与武器。富兰克林说:“人类是使用工具的动物,但是这和我们加于自身的其他特点一样,不过是程度上的差异而已。”

不少工具潜伏在原始人类的周围。用竹子,他们可以做成筏、刀、针与容器;用竹枝,可以做成竹签、竹铗与钳子;用竹皮与细丝,可织成各式的绳索与衣裳。最后,他们为自己做了棍棒。这是一项普通的发明,但有许多不同的用法。人们一贯以棍棒作为代表权力与权威的象征,从渡船使用的撑篙与牧童用的牧棍,直到摩西或其兄亚伦(Aaron)所执的手杖,罗马执政官手执的象牙杖,占卜官所执的弯形棍,及魔术师或国王所执的权杖。农耕时棍棒变成了锹,战时则用为枪、标枪或长矛、剑或刺刀。之后,人类又使用矿物界的东西,将石头做成各种形状的兵器与用具,如锤、钻、釜锅、刮刀、箭头、锯、石板、锲子、杠杆、斧与钻等。从动物界,人类将贝壳类做成勺子、水瓶、瓢、盘、杯、剃刀及钩子,用角或象牙、牙与骨、毛发与窝巢,做成粗略或细致的用具。以上这些用具还可以用木头来做成非常巧妙的手把,用动物的筋腱做成的丝带系着,有时还用血合成的胶水来粘上。原始人类的精巧,可能不亚于甚至超过现代的一般人。我们与他们的不同,并不在于天赋和智慧的高超,而是我们有社会上不断累积下来的知识、物质、工具等的综合知识。事实上,原始的人类乐意使用创意来适应环境所需。对于爱斯基摩人来说,离开家乡去一个艰苦而荒凉的地方,想方设法相互竞争和发明工具来满足简陋而朴素的生活需要,是一个有趣的挑战。

纺织是原始的技艺中值得夸耀的一门技术,这也是动物提示给人们的方法。蜘蛛的网、鸟的巢、森林中树木本身错综形成的纤维与外面交相生长的叶子,都带给人类某种范例,也说明了纺织很可能是最早的艺术之一。树皮、叶子与草索可织成衣服、地毯与挂毡,有些如此精巧,即使使用当代的机器设备,也不能与之颉颃。阿留申岛的妇女要用一年的时间才能织成一件衣袍。北美洲印第安人制成的毯子与衣服,多使用缝边,并用毛发与由浆果汁染成鲜艳彩色的筋线织成图案。狄奥多(Théodut)神父说:“色彩多么的生动,我们身上穿着的几乎都比不上它。”随着大自然的展示,艺术又开始展现:鸟与鱼的骨刺、竹子的细枝可以削细成针,动物的筋腱可抽出来作线绳,更巧妙的是这种线绳与现代的线绳一样可以穿过细针头的小孔。树皮可压成席子与布帛,皮或外壳也可晒干做衣服与鞋子,树纤维可绞成强有力的纱,细枝与有色的细丝可编成篮子,其形式的美观并不亚于现代。

与编篮类似,也可能由它而来的是陶器的技艺。为了防止柳条加热过度而烧焦,因此在柳条编织品上加上黏土,有时又用防火的贝壳外罩黏土,使之加热变硬来保持形状不变。这可能就是发展到当今十全十美境界的中国瓷器的第一个阶段。或者是将一堆黏土经过日光晒烤变硬,有如烧窑的技术。之后是一个由火来代替日光的阶段,制作出不少奇形怪状、有很多用途的容器,如厨房里用于贮存的器物,最后还在这些容器上加一些装饰雕塑,变成珍贵的物品。用手指甲或工具压印在湿的黏土上,做成各种样式的设计,成为最初的技艺形式之一,这也可能是书写的起源。

原始部落用经日光晒干的黏土做成砖形物品与砖块,并使用由陶土制成的用具等。在亚述王朝的首都尼尼微与巴比伦,所见到辉煌的砖瓦都是从“未开化”时代用泥土筑屋经过不断的发展、到近代阶段才有的建筑技艺。一些原始的民族如今天的斯里兰卡的维达人(Veddah),就没有居住的房屋可言,他们对天空与大地已觉满意。澳洲东南塔斯马尼亚(Tasmanian)岛上的人,睡在树洞里。新南威尔士(New South Wales)的人,则住在山洞里。其他如非洲的布须曼族,随地用树枝搭盖避风所,或偶尔把木桩打入土中,上面盖一些青苔与树根细丝。将这些防风棚各边加以连接搭盖,进而形成茅屋,这就是在澳洲的土著使用树干、草与泥土筑成的茅屋从容纳2至3人加大到足以容纳30多人的全部发展过程。一般猎人或牧人,为了便于行猎游牧,乐于使用帐篷。再高级一些的人,如美洲的印第安人用木头来造屋。北美洲的易洛魁(Iroquois)部落使用带树根的大树干,一直延伸到500英尺长,可以容纳很多户人家。最后是大洋洲的居民,他们把木头锯成木板来细心地构筑真正的房屋,这算是用木料建筑房屋的发展历程的完结。

另外,有三项进一步的发展是原始人类用来创造经济文明的必要要素:运输的机械装置、贸易的进展与交易的媒介。运输史上代表最早期与现代化阶段的两种要素出现在如下画面中:搬运工从一架新式飞机上将行李一件件地搬卸下来。无疑,一开始人就是自己的搬运工,直到他能运用工具为止。以后人发明了绳索、杠杆及滑轮,人才会驯服动物,并让动物与机械配合来运载物品。人们制成的第一个雪橇,是用牛拖着一根树干,在橇上盛放物件,沿地面拖曳着;在橇下加上圆木当作滚子;又一段段地砍断圆木变成了轮子——这是在机械发明里最伟大的一件事:轮子装在雪橇上就变成车子。他们又用其他的圆木拼合起来成为筏子,或钻空了树干变成独木舟。此后,河流便成了最方便的运输大道。最先是人在无路迹的原野上出没,渐渐走出小径来,最后演变成为道路。人类研究星辰,根据天空星辰的位置来引导行旅,穿过沙漠,越过丛山。人们使用桨橹并张着帆勇气十足地往来于岛与岛之间,最后扩展到海洋,使大陆与大陆之间相互交换着最新的文化。在有记载的历史开始以前的一些重要问题,也因此得到解决了。

由于人类的智巧与自然资源,非常不均匀地分散于各处,通过智慧的发展或其他类似资源的应用,一个部落可以生产出某些比其邻近部落更为廉价的物品。而这些物品的大量生产导致供过于求,只得用这些剩余物品和邻近部落交换以获得自己所需的物品,通商贸易因而产生。例如,居住于哥伦比亚的印第安族奇布查族(Chibcha),将他们过剩的岩盐输出,换取他们所缺乏的谷类;某些美洲的印第安族村落几乎全部从事制造箭头;一些居住在新几内亚的村落专事制陶;有些非洲的部族从事铁工、造船或造枪矛。这些具有专长的部落或村落,有时用他们从事的行业作为姓氏,如铁匠、渔人、窑匠等(Smith,Fisher,Potter……)。随后,这些姓氏便成为家庭区别的依据。剩余品的交易最先被视为礼物的互换。而在计算精确的今日,甚至仅仅是一餐的馈赠,有时也成了一项交易。交换可由战争、抢夺、进贡、罚款及赔偿而来。而所有交换物品又必须保持流通!渐渐地,产生了一个有秩序的交换系统,所有的贸易站、市场与市集到最后都定期与不定期地、永久性地建立起来。在这些地方,拥有过剩物品的人,通过交换满足了自己的所需。

很长一段时间,商业都如上述那样纯粹地以货易货,几个世纪后,发明了有价值的通行媒介,交易才畅通与活跃起来。即便今天,可能仍能见到婆罗洲的原始人——达雅克人(Dyak),在一个市集上,手执一块蜂蜡,往来穿梭了好几天,为了寻找顾客来交换他所需要的物品。最早期的交换媒介,都是一般必需品,任何人都可以用下述物品买东西:椰子、盐、兽皮、兽毛、饰物、用具、武器等。其交易比率,通常是2把刀换1双袜子,2双袜子换1床毯子,2床毯子换1支枪,2支枪换1匹马;2个鹿牙换1匹小马,8匹小马换1个妻子。当时,黄豆、鱼钩、贝壳、珍珠、串珠、可可、种子、茶叶、辣椒及而后加上的羊、猪、牛与奴隶等,几乎没有一样物品未被拿来当作交换媒介使用。牛在当时轻而易举地变成了猎人与畜牧人用来做交易的媒介,并用来作为价值的标准。因为在游牧中携带较方便,牧人对饲养牛群极感兴趣。甚至在荷马时代,人与物的价值仍用牛来衡量:希腊武士狄俄墨得斯(Diomedes)的盔甲值9头牛,一个身怀技术的奴隶只值4头。罗马人使用两个很类似的词——pecus和pecunia来代表牛与钱,并在早期使用的钱币上印上牛的形状。我们所用的词,如资本、动产(chattel)及牛都是由拉丁文Capitale一词经法文传下来的,该词原义就是财产(property)。“capital”又由Caput一词衍化而来,原意为“头”(head),也就是说,牛的头数。金属被开采使用后,逐渐取代了使用其他物品来作为价值的标准:先是铜、青铜、铁,最后是轻质而又可以代表较大价值的金与银来作为人们使用的金钱。由物品进而使用金属的通货钱币,这一文明,原始人似乎没有能够完成,而是留等人类发明了钱币与信物等,才更加便利了剩余物品的交换,进而增加了人们的财富与安适。经济组织

贸易在原始社会引起了相当大的骚动,因为它的出现带来了金钱与利润,进而有了财产,然后有了小的政府组织。在经济发展早期,财产大部分限于个人使用之物。财产专指那些有独占意味的东西,要随主人殉葬,甚至连妻子也包括在内,不是指那些非个人使用的物品。而且,他们所谓的财产,不是天然生成的,是需要经过长期心血充实与改进的东西。

在原始社会中,几乎所有的土地都是公有的。北美洲的印第安族,秘鲁的土人,吉大港(Chittagong)的部落,婆罗洲人,及南太平洋的岛民,都是土地公有、公耕,并共同分享收成。奥马哈的印第安人称土地像水与风一样,不能出售。在南太平洋的萨摩亚群岛,在白人到来以前,连变卖土地都未曾听过。英国人类学家里弗斯教授(William Halse Rivers,1865—1922年)发现土地共有意识仍然存在于大洋洲的美拉尼西亚与波利尼西亚两个地区,在非洲利比里亚现今也仍被遵守着。

只有食物的共有意识不太广泛。在“未开化”地区有食物的人,总是与缺乏的人分享。一些过路人在行经的沿途,都可以选定停留的人家接受饮食招待,而且一般遭受灾害的地区,总是受到邻近居民的接济。一个人如果在树林里吃饭,唯恐自己独享,总是大声呼叫,希望旁人来与他分享。美国历史学家特纳(Frederick Jackson Turner,1861—1932年)告诉萨摩亚人关于伦敦穷人的事时,这个“未开化”的人显得很吃惊,问他:“怎样穷?没有吃的?没有朋友?没有房子住?他在哪里生活呢?他的朋友们也没有房屋住吗?”饥饿的印度人可以讨乞食物,不管多少,只要他讨,就有人给。只要有玉米生长的地方,就没有讨乞不到的。在南非霍屯督蛮族里有这样的风俗,富有的人必须将剩余的分给他人,直到大家均分为止。白人游历非洲时发现,在赠送当地黑人一些食物或其他珍贵的礼品后,黑人立即将这些礼品分给他人。假如是一批衣物之类,不久即可发现这些分享的人,你戴帽子,我穿裤子,他着上衣。爱斯基摩的猎人对自己猎得的东西无权享有,必须与同村居民一起分享。工具与用器也是公共财产。卡弗(Jonathan Carver)船长说:“北美洲的印第安人除家用品外,对财产的识别毫无经验。他们彼此之间极为随便,只要自己有多余的,总是分给那些缺少的人。”一个传教士说:“当你看见他们相互之间是如何以礼相待,而这些都是在极度文明的国家里所看不到的,你一定会大为吃惊。”无疑,这些都是出于一个事实,正如君士坦丁主教克里索斯托(Chrysostom,347—407年)所说的“我的”与“您的”两个词的概念,已熄灭了我们慈悲的火焰,点燃了贪婪的欲火,这些都是野蛮民族闻所未闻的。另一位观察家说:“我曾看见他们在分配猎得物给每个人时,个人从未因分得不公平而发生过争执,或因此提出抗议等事。他们宁愿自己空着肚子睡觉,也不愿将责任委于他人。他们都把自己当成一个大家庭里的人来看待。”

为什么人们进入所谓的文明以后,这种原始的共产意识就消失了呢?美国历史学家萨姆纳(William G. Sumner,1840—1910年)认为共有意识是非生物学的,是生存竞争中的一个障碍,不能激励各项发明、工业及繁荣。尤其是对有能力的没有奖励,低能的也没有处罚,又不能形成一种对抗破坏生产的、足以与其他种族一争长短的力量。据洛斯基尔(Loskiel)的报道,“美洲东北部印第安人的一些部落极为懒惰,他们自己懒于种植,完全仰赖有人不会拒绝他们的求食而给予他们分享的期望。既然勤奋的耕种者,所享受的并不优于懒散的人,因此勤耕者也不再每年多种”。达尔文认为南美洲火地岛部落这种完全平等的想法,是他们步入文明的致命伤,如果他们要文明的话,这样的文明必将破坏他们之间的平等。共有意识给由于贫穷与无知而生活在疾病与灾害盛行的原始社会中的原始人类带来了安全感,但这些安全感绝不能使他们摆脱贫穷。个人主义带来了财富,但也因此带来了不安与奴隶制,激起了超人的潜力,也加强了生活的竞争,使人们深深地觉得,假若所有的都平均分配,就绝不会再感受到贫穷的压力。

原始的共产主义容易存在的地方,是那种经常有动乱、危险,存在未满足需求的社会。猎人与牧人不需要土地上的私产,但一旦农耕变成了人们固定的生活方式后,人们很快就发现一个勤奋耕作者所得的报酬,可以供养一个家庭,于是土地被有效地开发了。后来,因为体制和理想的自然产生及团体和群落的形成,人类从狩猎进入农耕阶段,并由此引发了由部落财产变为家庭财产的改变。绝大多数经济生产单位,随之变成这一单位所有权的主人。由于家庭人口愈来愈多而形成家长制,权力集中在最年长的男人手中,财产又逐渐走上个人化,因而出现了个人遗产制。有进取心的人常常离家企求发展,并借个人的力气去荒野丛林、沼泽大山开拓土地,然后将之据为己有。最后,社会也承认那是他的权益,这又产生另一类私人财产的形式。人口压力增加、原有土地被利用殆尽时,这种拓地方式得以发展,圈地面积愈来愈大。一直进入更复杂的社会,个人所有权才约定俗成。金钱的发明,加之这些因素,便利了财产的增加、转让与交易。旧有部落的权力与传统,由村落社区或国王依土地所有权来重新确定,并定期进行土地的再分配。但经过新旧之间一段自然的动荡时期后,私人财产在社会和历史中名正言顺地成为基本的经济机构。

农业虽然创造了文明,却也带来了私人财产制度,还带来了奴隶制度。在纯粹狩猎社会里是没有听说过奴隶制度的,猎人的妻子儿女足够去做那些卑贱的事务。男人则在打猎或战争等激烈的活动与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和平生活之间,选一即可。原始人类的懒惰特性有其根源,一般推测是源于由战斗与打猎造成的过度的疲乏而养成的慢慢休养恢复的习惯。当然还未懒到一直躺在床上不起来。要使这类无规则的活动转变为有规律的工作,有两件事是必需的:耕作的常规与劳力的组织。

若人们为自己工作,劳力组织就显得松懈与自然。若他们为他人工作,劳力组织就要依靠武力。农业的兴起与人类的不平等,导致社会上强者雇用弱者。农业化之前以强凌弱早已有之,通常战争胜利的一方认为,最好的战俘是一个活的战俘。这样,屠杀与同类相食的现象减少,奴隶制度兴起。人类终止了同类之间的杀害与相食,仅仅是使之成为奴隶,这是伦理上的一大进步。现今即使两国交战,胜利者已不再杀戮以灭绝它的敌国人民,而是代之以战争赔偿。奴隶制一旦建立并被认为大有裨益时,便被运用到对逾期不还的债务人和拒不服从的罪犯的处罚,并出现了专事捕人为奴的习惯。战争助长了奴隶制,奴隶制也助长了战争。

可能奴隶制经历了很多世纪后,我们的后代子孙养成了劳役的传统与习惯。不过,如果一个人不受身体、金钱或社会性的种种处罚而可以免去劳役的话,他是一定不愿去做任何太过艰苦与长期的劳役的。奴隶制也变成了人们进入工业社会的基础之一。由于奴隶增加,财富也随之增多,而为少数人提供了悠闲,也更间接地促进了文明。又过了数世纪后,奴隶成了人类相互的馈赠品。亚里士多德认为奴隶是自然的、不可避免的,圣保罗在他的祝福式中认为在当时必须视奴隶制为一种神授的制度。

渐渐地,经过了农耕与奴隶制,由于分工和人类天赋的不同,不平等与阶级的区分代替了自然社会里的不平等。“在原始的团体里,我们发现了一项规则,即奴隶仍然有一定的自由,没有农奴与世袭地主之分,即使酋长与其顺民之间的分别也很小。”慢慢地,由于工具与贸易等因素的增多与复杂,便有了强者、技艺者与弱者、无技艺者之分。每种新的发明,都是强者手中的工具,用来作为增强主宰地位并使役弱者之用。天赋再加上优厚的机会使优越的财富集团形成,更使本来是同一的社会一变而为阶级与层次分明的社会。富与贫成为牢不可破的财富与穷困的意识,阶级的斗争像一条红线贯穿了全部的历史,进而国家兴起并成为阶级管理、财产保护、战争发动及和平组织的不可缺少的手段。因此原始的共产主义的梦想,潜入了每个现代的社会,就像对单纯而又平等生活的一个种族性的怀念;一旦不平等与不安定溢出了忍耐的限度,人们就会陷入乐于回味记忆中的平等而忘却了贫困的境况。定期性地,不管合法与否,土地被重新分配,如罗马的改革家格拉古兄弟(公元前2世纪)、法国的雅各宾派(18世纪)等。定期地,财富本身也有了新的变动,或由于暴力的没收,或强制征收所得税与遗产税。因此为财富、货物与权力的竞争又起,形成金字塔般的尖锐化社会结构。在法律之下,较有能力的人依法巧取致富,地位愈高,分肥愈多。等他羽翼长成,足以统治国家,由是重定法律。到时不平等的差距悬殊,一如往昔。从这方面来看,所有的经济历史是自然地集中财富和爆发革命的社会历程。第三章文明的政治条件政府的起源

人是不情愿的政治动物。男人们纠合群党大多是由于习惯、模仿与环境的迫使,少数是由于一种欲望。他喜爱社会并不及他恐惧孤独的程度。他与其他人结合,是为了免于孤单的危害,也因为一个人的力量有限,而人多力量大。在他心中,他是勇敢地与世抗衡的强人。如果每个人都我行我素,则国家无从诞生。如果人们要求法律规章,那只是因为他深信这是他的邻居们所需要的。就个人来说,他是一个非理性的无政府主义者,依他个人的意见,法律真是多此一举。

在最单纯的社会里,几乎没有任何的政府组织。原始的猎人们只是在他们加入打猎的队伍,而有一些行动需要有所准备时,才接受规范。非洲布须曼人经常生活在单独的家庭里。矮黑人、俾格米人(Pygmy)及澳洲最单纯的土著,只有临时的政府组织,通常由各家族集团分散管理。澳洲东南塔斯马尼亚岛上没有酋长,没有法律,更没有经常性的政府组织。今斯里兰卡的维达人依家庭的关系组成了小的团体,并无政府组织。苏门答腊的库布人(Kubu)生活在无人管辖的状态下,每家各自为政。南美洲印第安族火地岛人很少有超过12个人聚集在一起的。通古斯族很少有10个帐篷连在一起的。澳洲的原始游牧民族很少有超过60个人在一起的。在这些状况下——除了特别的原因,如打猎,大家才组合协调在一起——他们从不组成永久性的政治机构。

最早具有持续性的社会组织形式是家族——一大群有亲戚关系的家庭。拥有同一片土地、同一种血统,并生活在同一风俗与规条的管辖下,几个家族结合起来,在同一个酋长的管辖之下就形成了部落,这是成为国家的第二个步骤。这种发展是缓慢的,有些集团根本没有首领,有一些似乎仅在战争状态下才组合在一起。依我们的现代民主看来,这样的组织形式的确不值一提,仅仅是几个原始团体的结合。如果说有政府存在的话,也只是在他们家族中,有一些家族的长老们出来管理家族,但并不具有专断的权力。北美洲的易洛魁与特拉华州的印第安人都认为在家庭与家族自然的习惯法之外,不需要任何的法律,或受任何的拘束。他们的酋长有适当的权力,而这些权力随时都可以由部落的长老予以解除。奥马哈(Omaha)印第安族是由7人组成的议会来统治,他们决定某件事,必须经过详尽的讨论,获得大家一致的同意,再将这一决议提诸负有盛名的易洛魁联盟(League of the Iroquois)。通过这一组织,印第安人使各部落联结在一起,以尊崇其决议为荣,并借此维护部落的和平。有人认为,这与现代各国所拥有的保持和平的国际联盟没有很大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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