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菌世界历险记(著名科学家、科普作家、全国儿童文学奖获奖作家高士其经典科普著作,带孩子探索奇幻、神秘的细菌世界。中小学语文新课标必读名著)(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1-03-29 15:02:04

点击下载

作者:高士其

出版社: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细菌世界历险记(著名科学家、科普作家、全国儿童文学奖获奖作家高士其经典科普著作,带孩子探索奇幻、神秘的细菌世界。中小学语文新课标必读名著)

细菌世界历险记(著名科学家、科普作家、全国儿童文学奖获奖作家高士其经典科普著作,带孩子探索奇幻、神秘的细菌世界。中小学语文新课标必读名著)试读:

科学童话·菌儿自传

我的名称

这一篇文章,是我老老实实的自述,请一位曾直接和我见过几面的人笔记出来的。

我自己不会写字,写出来,就是蚂蚁也看不见。

我也不曾说话,就是有一点儿声音,恐怕苍蝇也听不到。

那么,这位笔记的人,怎样接收我心里所要说的话呢?

那是暂时的一种秘密,恕我不公开吧。

闲话少讲,且说我为什么自称作“菌儿”。

我原想取名为微子,可惜中国的古人,已经用过了这名字,而且我嫌“子”字有点儿大人气,不如“儿”字谦卑。

自古中国的皇帝,都称为天子。这明明要挟老天爷的声名架子,以号召群众,使小百姓们吓得不敢抬头。古来的圣贤名哲,又都好称为子,什么老子、庄子、孔子、孟子……真是“子”字未免太名贵了,太大模大样了,不如“儿”字来得小巧而逼真。

我的身躯,永远是那么幼小。人家由一粒“细胞”出身,能积成几千、几万、几万万。细胞变成一根青草、一把白菜、一株挂满绿叶的大树,或变成一条蚯蚓、一只蜜蜂、一头大狗、大牛,乃至于大象、大鲸,看得见,摸得着。我呢,也是由一粒细胞出身,虽然分得格外快,格外多,但只恨它们不争气,不团结,所以变来变去,总是那般一盘散沙似的,孤单单的,一颗一颗,又短又细又寒酸。惭愧惭愧,因此今日自命作“菌儿”。为“儿”的原因,是因为小。

至于“菌”字的来历,实在很复杂,很渺茫。屈原所作《离骚》中,有这么一句——杂申椒与菌桂兮,岂维纫夫蕙芷。这里的“菌”,是指一种香木。这位失意的屈先生,拿它来比喻贤者,以讽刺楚王。我的老祖宗,有没有那样清高,那样香气熏人,也无从查考。

不过,现代科学家都已承认,菌是生物中之一大类。菌族菌种,很多很杂,菌子菌孙,布满地球。你们人类所最熟识者,就是煮菜煮面所用的蘑菇香蕈之类,那些像小纸伞似的东西——黑圆圆的盖,硬短短的柄,实是我们菌族里的大汉。当心呀!勿因味美而忘毒,那大菌,有的很不好惹,会毒死你们贪吃的人呀。

至于我,我是菌族里最小最小、最轻最轻的一种。小得使你们肉眼,看得见灰尘的纷飞,看不见我们也夹在里面飘游。轻得我们好几十万挂在苍蝇脚下,它也不觉得重。真的,我只有苍蝇眼睛1/1 000,最小灰尘的1/100重呢。

因此,自我的始祖,一直传到现在,在生物界中,混了这几千万年,没有人知道有我。大的生物,都没有看见过我,都不知道我的存在。

不知道也罢,我也乐得过着逍逍遥遥的生活,没有人来搅扰。天晓得,后来,偏有一位异想天开的人,把我发现了,我的秘密,就渐渐地泄露出来,从此多事了。

这消息一传到众人的耳朵里,大家都惊惶起来,觉得我比黑暗里的影子还可怕。然而始终没有和我对面会见过,仍然是莫名其妙,恐怖中,总带着半疑半信的态度。“什么‘微生虫’?没有这回事,自己受了风,所以肚子痛了。”“哪里有什么病虫?这都是心火上冲,所以头上脸上生出疖子疔疮来了。”“寄生虫就说有,也没有那么凑巧,就爬到人身上来,我看,你的病总是湿气太重的缘故。”

这是我亲耳听见过三位中医,对于三位病人所说的话。我在旁暗暗地好笑。

他们的传统观念,病不是风生,就是火起,不是火起,就是水涌上来的,而不知冥冥之中还有我在把持活动。

因为冥冥之中,他们看不见我,所以又疑神疑鬼地叫道——有鬼,有鬼!有狐精,有妖怪!

其实,哪里来的这些魔物,他们所指的,就是我,而我却不是鬼,也不是狐精,也不是妖怪。我是真真正正、实实在在、明明白白的一种生物,一种最小最小的生物。既是生物,为什么和人类结下这样深的大仇,天天害人生病,时时暗杀人命呢?

说起来也话长,真是我有冤难申,在这一篇自述里面,当然要分辨个明白,那是后文,暂搁不提。

因为一般人,没有亲见过,关于我的身世,都是出于道听途说,传闻失真,对于我未免胡乱地称呼。

虫,虫,虫——寄生虫,病虫,微生虫,都有一个字不对。我根本就不是动物的分支,当不起“虫”字这尊号。

称我为寄生物,为微生物,好吗?太笼统了。配得起这两个名称的,又不止我这一种。

唤我作病毒吗?太没有生气了。我虽小,仍是有生命的啊。

病菌,对不对?那只是我的罪名,病并不是我的职业,只算是我非常时的行动,真是对不起。

是了,是了,细菌是了,细菌是了。那固然是我的正名,却有点儿科学绅士气,不合乎大众的口头语,而且还有点儿西洋气,把姓名都颠倒了。

菌是我的姓。我是菌中的一族,菌是植物中的一类。

菌字,口之上有草,口之内有禾,十足地表现出植物中的植物。这是寄生植物的本色。

我是寄生植物中最小的儿子,所以自愿称作菌儿。以后你们如果有机缘和我见面,请不必大惊小怪,从容地和我打一个招呼,叫声“菌儿”好吧。

我的籍贯

我们姓菌的这一族,多少总不能和植物脱离关系吧。

植物是有地方性的。这也是为着气候的不齐。热带的树木,移植到寒带去,多活不成。你们一见了芭蕉、椰子之面,就知道是从南方来的。荔枝、龙眼的籍贯是广东与福建,谁也不能否认。

我菌儿却是地球通,不论是地球上哪一个角落里,只要有一些水汽和“有机物”,我都能生存。

我本是一个流浪者。

像西方的吉卜赛人,流荡成性,到处为家。

像东方的游牧部落,逐水草而搬移。

又像犹太人,没有了国家,散居异地谋生,都能各个繁荣起来,世界上大富之家,不多是他们的子孙吗?

这些人的籍贯,都很含混。

我又是地上的清道夫,替大自然清除腐物烂尸,全地球都是我工作的区域。

我随着空气的动荡而上升。有一回,我正在天空4 000米之上飘游,忽而遇见一位满面都是胡子的科学家,驾着氢气球上来追寻我的踪迹。那时我身轻不能自主,被他收入一只玻璃瓶子里,带到他的实验室里去受罪了。

我又随着雨水的浸润而深入土中。但时时被大水所冲洗,洗到江河湖沼里面去了。那里的水,我真嫌太淡,不够味。往往不能得一饱。

犹幸我还抱着一个很大的希望:希望娘姨大姐、贫苦妇人,把我连水挑上去淘米洗菜,洗碗洗锅;希望农夫工人、劳动大众,把我一口气喝尽了,希望由各种不同的途径,到人类的肚肠里去。

人类的肚肠,是我的天堂,

在那儿,没有干焦冻饿的恐慌,

那儿只有吃不尽的食粮。

然而事情往往不如意料的美满,这也只好怪我自己太不识相了,不安分守己,饱暖之后,又肆意捣毁人家肚肠的墙壁,于是乱子就闹大了。那个人的肚子,觉着一阵阵的痛,就要吞服了蓖麻油之类的泻药,或用灌肠的手法,不是油滑,便是稀散,使我立足不定,这么一泻,就泻出肛门之外了。

从此我又颠沛流离,如逃难的灾民一般,幸而不至于饿死,辗转又归到土壤了。

初回到土壤的时候,一时寻不到食物,就吸收一些空气里的氮气,以图暂饱。有时又把这些氮气,化成了硝酸盐,直接和豆科之类的植物换取别的营养料。有时遇到了鸟兽或人的尸身,那是我的大造化,够我几个月乃至几年享用了。

天晓得,20世纪以来,美国的生物学者,渐渐注意了伏于土壤中的我。有一次,被他们掘起来,拿去化验了。

我在化验室里听他们谈论我的来历。

有些人就说,土壤是我的家乡。

有的以为我是水国里的居民。

有的认为我是空气中的浪子。

又有的称我是他们肚子里的老主顾。

各依各人的试验所得而报告。

其实,不但人类的肚子是我的大菜馆,人身上哪一块不干净,哪一块有裂痕伤口,哪一块便是我的酒楼茶店。一切生物的身体,不论是热血或冷血,也都是我求食借宿的地方。只要环境不太干,不太热,我都可以生存下去。

干莫过于沙漠,那里我是不愿去的。埃及古代帝王的尸体,所以能保藏至今而不坏者,也是因为我不能进去的缘故。干之外再加上防腐剂,我就万万不敢去了。

热到了60℃以上,我就渐渐没有生气,一到了100℃的沸点,我就没有生望了。我最喜欢是暖血动物的体温,那是在37℃左右吧。

热带的区域,既潮湿,又温暖,所以我在那里最惬意,最恰当。因此又有人认为我的籍贯,大约是在热带吧。

世界各国人口的疾病和死亡率,据说以中国与印度为最高,于是众人的目光又都集中在我的身上了,以为我不是中国籍,便是印度籍。

最后,有一位欧洲的科学家站起来说,说是我应属于荷兰籍。

说这话的人的意见以为,在17世纪以前,人类始终没有看见过我;而后来发现我的地方,却在荷兰国,德尔夫市政府的一位看门老头子的家里。

这事情是发生于公元1675年。

这位看门先生是制显微镜的能手。他所制的显微镜,都是单用一片镜头磨成,并不像现代的复式显微镜那么笨重而复杂,而他那些镜头的放大力度,却也不弱于现代科学家所用的。我是亲自尝过这些镜头的滋味,所以知道得很清楚。

这老头儿,在空闲的时候,便找些小东西,如蚊子的眼睛、苍蝇的脑袋、臭虫的刺、跳蚤的脚、植物的种子,乃至于自己身上的皮屑之类,放在镜头下聚精会神地细看,那时我也夹杂在里面,有好几番都险些被他看出来了。

但是,不久,我终于被他发现了。

有一天,是雨天吧,我就在一小滴雨水里面游泳,谁想到这一滴雨水,就被他寻去放在显微镜下看了。

他看见了我在水中活动的影子,就惊奇起来,以为我是从天而降的小动物,他看了又看,疯狂似的。

又有一次,他异想天开,把自己的齿垢刮下一点点来细看,这一看非同小可,我的原形都现于他的眼前了。原来我时时都伏在那齿缝里面,想分吃一点儿“入口货”。这一次是我的大不幸,竟被他捉住了,使我族几千万年以来的秘密,一朝泄露于人间。

我在显微镜底下,东跳西奔,没处藏身,他眼也看红了,我身也疲乏了,一层大大厚厚的水晶上,映出他那灼灼如火如电的目光,着实可怕。

后来他还将我画影图形,写了一封长长的信,报告给伦敦“英国皇家学会”,不久消息就传遍了全欧洲,所以至今欧洲的人,还以为我是荷兰籍者。这是错以为发现我的地点就是我的发祥地。

老实说,我就是这边住住,那边逛逛,飘飘然而来,渺渺然而去,到处是家,行踪无定,因此籍贯实在有些决定不了。

然而我也不以此为憾。鲁迅的阿Q,那种大模大样的乡下人籍贯尚且有些渺茫,何况我这小小的生物,素来不大为人们所注视,又哪里有记载可寻,历史可据呢!

不过,我既是造物主的作品之一,生物中的小玲珑,自然也有个根源,不是无中生有,半空中跳出来的,那么,我的籍贯,也许可从生物的起源这问题上,寻出端绪来吧。但这问题并不是一时所能解决的。

最近,科学家用电子显微镜和科学装备,发现了原始生物化石。在非洲南部距今31亿年前太古代地层中,找到长约0.5微米杆状细菌遗迹,据说这是最古老的细菌化石。那么,我们菌儿祖先确是生物界原始宗亲之一了。这样,我的原籍就有证据可查了。

我的家庭生活

我正在水中浮沉,空中飘零,

听着欢腾腾一片生命的呼声,

欢腾腾赞美自然的歌声;

忽然飞起了一阵尘埃,

携着枪箭的人类陡然而来,

生物都如惊弓之鸟四散了。

逃得稍慢的都一一遭难了。

有的做了刀下之鬼;有的受了重伤;

有的做了终身的奴隶;有的饱了饥肠。

大地上遍满了呻吟挣扎的喊声,

一阵阵叫我不忍卒听尖锐的哀鸣。

我看到不平是落荒而走。

我因为短小精悍,容易逃过人眼,就悄悄地度过了好几万载,虽然在17世纪的临了,被发觉过一次,幸而当时欧洲的学者,都当我是科学的小玩意儿,只在显微镜上瞪瞪眼,不认真追究我的性状,也就没有什么过不去的事了。

又挨过了2个世纪的辰光,法国出了一位怪学究,毫不客气地疑惑我是疾病的元凶,要彻底清查我的罪账。

无奈呀,我终于被囚了!

被囚入那无情的玻璃小塔了!

我看他那满面又粗又长的胡子,真是又惊又恨,自忖,这是我的末日到了。

也许因为我的种子繁多,不易杀尽,也许因为杀尽了我,断了线索,扫不清我的余党;于是他就暂养着我这可怜的薄命,在实验室的玻璃小塔里。

在玻璃小塔里,气候是和暖的,食物是源源不断的供给,有如许的便利,一向流浪惯的我,也顿时觉着安定了。从初进塔门到如今,足足混了六十余年的光阴,因此这一段的生活,从好处着想,就说是我的家庭生活吧。

家庭生活是和流浪生活对立而言的。

然而,这玻璃小塔于我,仿佛也似笼之于鸟,瓶之于花,是牢狱的家庭,家庭的牢狱,有时竟是坟墓了,真是上了科学先生的当。

虽说上当,毕竟还有一线光明在前面,也许人类和我的误会,就由这里进而谅解了。

把牢狱当作家庭,

把怨恨当成爱怜,

把误会化为同情,

对付人类只有这办法。

这玻璃小塔,是亮晶晶,透明的,一尘不染,强酸不化,烈火不攻,水泄不通,薄薄的玻璃造成的,只有塔顶那圆圆的天窗,可以通气,又塞满了一口的棉花。

说也奇怪,这塔口的棉花塞,虽有无数细孔,气体可以来往自如,却像《封神榜》里的天罗地网、《三国演义》里的八阵图,任凭我有何等通天的本领,一冲进里面,就绊倒了,迷了路,逃不出去,所以看守我的人,是很放心的。

过惯了户外生活的我,对于实验室中的气温,本来觉得很舒适。但有时刚从人畜的身体内游历一番,回来就嫌太冷了。

于是实验室里的人,又特别为我盖了一间暖房,那房中的温度和人的体温一样,门口装有一只按时计温的电表,表针一离了37℃的常轨,看守的人,就来拨拨动动,调理调理,总怕我受冷。

记得有一回,胡子科学先生的一个徒弟,带我下乡去考察,还要将这玻璃小塔,密密地包了,存入内衣的小袋袋,用他的体温,温我的体,总怕我受冷。

科学先生给我预备的食粮,色样众多。大概他们试探我爱吃什么,就配了什么汤,什么膏,如生心汤,羊脑汤,糖膏,血膏之类。还有一种海草,叫作“琼脂”,是常用作底子的,那我是吃不动,摆着做样子,好看一些罢了。

他们又怕不合我的胃口,加了盐又加了酸,煮了又滤,滤了又煮,消毒了而又消毒,有时还掺入或红或蓝的色料,真是处处周到。

我是著名的吃血的小霸王,但我嫌那生血的气焰太旺,死血的质地太硬,我最爱那半生半熟的血。于是实验室里的大司务,又将那鲜红的血膏,放在不太热的热水里烫,烫成了美丽的巧克力色。这是我最精美的食品。

然而,不料,有一回,他们竟送来了一种又苦又辛的药汤给我吃了。这据说是为了要检查我身体的化学结构而预备的。那药汤是由各种单纯的,无机和有机的化合物,含有细胞所必需喝的十大元素配合而成。

那十大元素是一切生物细胞的共有物。

碳为主;

氢,氧,氮副之;

钾,钙,镁,铁又其次;

磷和硫居后。

我的无数种子里面,各有癖好,有的爱吃有机之碳,如蛋白质、淀粉之类;有的爱吃无机之碳,如二氧化碳、碳酸盐之类;有的爱吃阿莫尼亚之氮;有的爱吃亚硝酸盐之氮;有的爱吃硫;有的爱吃铁。于是科学先生各依所好,酌量增加或减少各元素的成分,因此那药汤,也就不大难吃了。

我的呼吸也有些特别。在平时固然尽量地吸收空气中的氧,有时却嫌它的刺激性太大,氧化力太强了,常常躲在低气压的角落里,暂避它的锋芒。所以黑暗潮湿的地方我最能繁殖,一件东西将要腐烂,都从底下烂起。又有时我竟完全拒绝氧的输入了,原因是我自己的细胞会从食料中抽取氧的成分,而且来得简便,在外面氧的压力下,反而不能活。生物中不需空气而能自力生存的,恐怕只有我这一种吧。

不幸,这又给饲养我的人,添上一件麻烦了。

我的食量无限大,一见了可吃的东西,就吃个不停,吃完了才罢休。一头大象,或大鲸的尸身,若任我吃,不怕花去五年十载的工夫,也要吃得精光。大地上一切动植物的尸体,都是我这清道夫,给收拾得干干净净了。

何况这小小玻璃之塔里的食粮,是极有限的。于是又忙了亲爱的科学先生,用白金丝,挑了我,搬来搬去,费去了不少的亮晶晶的玻璃小塔,不少的棉花,不少的汤和膏,三日一换,五日一移,只怕我绝食。

最后,他们想了一条妙计,请我到冰箱里去住了。受冰点的寒气的包围,我的细胞缩成了一小丸,没有消耗,也无须饮食,可经数月的饿而不死。这秘密,几时被他们探出了。

在冰箱里,像是我的冬眠。但这不按四时季节的冬眠,随着他们看守者的高兴,又不是出于我的自愿,他们省了财力,累我受了冻饿,这有些是科学的资本主义者的手段了。

我对于气候寒冷的感觉,和我的年纪也有关系,年纪愈轻愈怕冷,愈老愈不怕,这和人类的体气恰恰相反。

从前胡子科学先生和他的大徒弟们,都以为我有不老的精神,永生的力量:说我每20分钟,就变作2个,8小时之后,就变成16 000 000个,24小时之后,也竟有500吨的重量了,岂不是不久就要占满了全地球吗?

现在,胡子先生已不在人世,他的徒子徒孙对于我的观感,有些不同了。

他们说:我的生活也可以分为少、壮、老三期,这是根据营养的盛衰、生殖的迟速、身材的大小、结构的繁简而定的。

最近,有人提出我的婚姻问题了。我这小小家庭里面,也有夫妻之别、男女之分吧?这问题,难倒了科学先生了。有的说,我在无性的分裂生殖以外,还有有性的交合生殖。他们眼都看花了,意见还都不一致。我也不便直说了。

科学先生的苦心如此,我在他们的娇养之下,无忧无虑,不愁衣食,也“乐不思蜀”了。

但是,他们一翻了脸,要提我去审问,这家庭就宣告破产,而变成牢狱了,唉!

无情的火

我从踏进了玻璃小塔之后,初以为可以安然度日子了。

想不到,从白昼到黑夜又到了白昼,刚刚经过了24小时的拘留,我正吃得饱饱的,懒洋洋地躺在生肉汁里,由它浸润着。忽然塔身震荡起来,一阵热风冲进塔中,天窗的棉花塞不见了,从屋顶吊下来一条又粗又长,明晃晃的、热烘烘的白金丝,丝端有一圈环子,救生环似的,把我钩到塔外去了。

我真慌了。我看见那位好生面熟的科学先生,坐在那长长的、黑漆的试验桌旁,五六个穿白衫的青年都围着看,一双双眼睛都盯着我。

他放下了玻璃小塔,提起了一片明净的玻璃片,片上已滴了一滴清水,就将右手握着那白金丝上的我,向这一滴水里一送,轻轻地大涂大搅,搅得我的身子乱转。

这一滴水就像是我的大游泳池,一刹那,那池水已自干了。于是我的大难临头了。

我看见那酒精灯上的青光,心里已自兀突兀突地跳了。果然那狠心的科学先生一下子,就把我往火焰上穿过了三次,使那冰凉的玻璃片,立时变成热烫热烫的火床了。我身上的油衣都脱化了。烧得我的细胞焦烂,死去活来,终于是晕倒不省“菌”事了。

据说,后来那位先生还洗我以酒,浸我以酸,毒我以碘汁,灌我以色汤,使我披上一层黑紫衣,又披上一件大红衣,都是为着便利于检查我的身体、认识我的形态起见,而发明了这些曲曲折折的手续。当时我是热昏了全然不知不觉的,一任他们的摆弄就是了,又有什么法子想呢?

自从此后,每隔一天,乃至一星期,我就要被提出来拷问,来受火的苦刑。

火,无情的火,我一生痛苦的经验,多半都是由于和它碰头。

这又引起我早年的回忆了。

我本是逐着生冷的食物而流浪的。这在谈我的籍贯那一章已说得明明白白了。

在太古蛮荒的时代,人类都是茹毛饮血,茹的是生毛,饮的是冷血。那时口关的检查不太严,食道可以随意放行,我也自由自在无阻无碍地,跟着那些生生冷冷的鹿肉呀羊心呀,到人类的肚肠去了。

自从传说中,前不知第几任的中国帝王,那淘气的燧人氏,那钻木取火的燧人氏,教老百姓吃熟食以来,我的生计问题,曾经发生过一次极大的恐慌。

后来还亏这些老百姓不大认真,炒肉片吧,炒得半生半熟,也满不在乎地吃了。不然就是随随便便地连碗底都没有洗干净就去盛菜,或是留了好几天的菜,味都变了,还舍不得不吃,这就给我一个“走私”“偷运”的好机会了。他们都看不出我仍在碗里活动。

热气腾腾的时候,我固然不敢走近;凉风一拂,我就来了。

虽然,我最得力的助手,还是蝇大爷和蝇大娘。

我从肚肠里出来,就遇着蝇大爷。我紧紧地抱着他的腰,牢牢地握着他的脚。他嗡的一声飞到大菜间里去了。他噗的一下停落在一碗菜的上面,把身子一摇,把我抛下去了。我忍受着菜的热气,欢喜那菜的香味,又有的吃了。

我吃得很惶惑,抬起头来,听见一位牧师在自言自语:“上帝呀,万有万能的主啊!你创造了亚当和夏娃,又创造了无数鸟兽鱼虫、花草木兰来陪伴他们,服侍他们。你的工作真是繁忙啊!你果真于六天之内都造成了这么多的生物吗?你真来得及吗?你第七天以后还有新的作品吗?……”“近来有些学者对于你怀疑了。怀疑有好些小动物都未必是由你的大手挥成。它们都可以自己从烂东西里,自然而然地产生出来。就如苍蝇、萤火虫、黄蜂、甲虫之流,乃至于小老鼠,都是如此产生。尤其是苍蝇,苍蝇的公子哥儿的确是自然而然地从茅厕坑里跳出来的啊!……”

我听了暗暗地好笑。

这是17世纪以前的事。那时的人,都还没有看见过苍蝇大娘的蛋,看见了也不知道是什么。不久之后,在1688年的夏天,有一回,我跟着苍蝇大娘出游,游到了意大利一位生物学先生的书房里。她停落在一张铁纱网的面上,跳来跳去,四处探望。我闻到一阵阵的肉香,不见一块块的肉影。她更着急了,用那一只小脚丫乱踢,把我踢落到那铁纱网的下边去了。原来肉在这里!

这是这位生物学先生的巧计。防得了苍蝇,却防不了我。小苍蝇虽不见飞进去,而那一锅的肉却依旧酸了烂了。

从此苍蝇的秘密被人类发觉了。为了生计问题,于是我更无孔不钻,无缝不入了。

我也不便屡次高攀苍蝇的贵体,这年头,专靠苍蝇大爷和大娘谋食,是靠不住的啊!于是我也常常在空气中游荡,独自冒险远行以觅食。

有一回,是1745年的秋天吧,我到了爱尔兰,飞进了一位天主教神父的家里。他正在热烈的火焰上烧着一大瓶的羊肉汤,我闻着羊肉味,心怦怦地动。又怕那热气太高,不敢下手。他煮好了,放在桌上,我刚要凑近,陡然的一下,那瓶口又给他紧紧密密地塞上了木塞子。我四周一看,还有个弯弯的大隙缝,就索性挤进去了。

初到肉汤的第一刻,我还嫌太热,一会儿就温和而凉爽了。一会儿,忽然又热起来了,那肉汤不停地乱滚,滚了好一个时辰,这才歇息了。我一上一下地翻腾,热得要死,往外一看,吓得我没命,原来那神父又在火焰上烧这瓶子了!烧了约莫快到一个钟头的光景。

我幸而没有被烧死,逃过了这火关,就痛快地大吃了一顿,把这一瓶清清的羊肉汤搅和得不成样子了,仿佛是水中的乱云飞絮似的上下浮沉。那阔嘴的神父,看了又看,又挑了一滴放在显微镜下再看,看完之后,就大吹大擂起来了。

他说:“我已经烧尽了这瓶子里的生命,怎么又会变出这许多来了?这显然是微生物会从羊肉汤里自然而然地产生出来的呀!”

我听了又好气又好笑。

这样糊里糊涂地又过了24年。到了1769年的冬天,从意大利又发出反对这种“自然发生学说”的呼声,这是一位秃头教士的声音。他说:“那爱尔兰神父的试验不精到,塞没有塞好,烧没有烧透,那木塞子是不中用的,那1个小时是不够用的。要塞,不如密不透风地把瓶口封住了。要烧,就非烧到1小时以上不可。要这样才……”

我听了这话,吃惊不小,叫苦连天。

一则有绝食的恐慌;二则有灭身的惨祸。

这是关于我的起源的大论战。教士与神父怒目;学者和教授切齿。他们起初都不能决定我的出身何处,起家哪里,从不知道或腐或臭的肉啊,菜啊,都是我吃饱了的成绩。他们却瞎说瞎猜,造出许多科学的谣言来,什么“生长力”哪,什么“氧化作用”哪,一大堆的论文。其实那黑暗的主动者就是我,都是我,只有我!

仿佛又像诸葛亮和周瑜定计破曹操似的,这些科学的军师,一个个的手掌心,都不约而同地写着“火”字。他们都用火来攻我,用火来打破这微生物的谜。

火。无情的火,真害我菌儿死得好苦也!

这乱子一直闹了1个世纪,一直闹到了1864年的春天,这才给那位著名的胡子科学先生的试验,完完全全地解决了。

说起来也话长,这位胡子先生真有了不起的本事,真是细菌学军营里的姜子牙。我这里也不便细谈他的故事了。

单说有一天吧。这一天我飘到了他的实验室里了。他的实验室我是常光顾的。这一次却没有被请,而是我独立闲散地飞游而来了。

我看见满桌上排着二三十瓶透明的黄汤,有肉香,有甜味。那每一只的瓶颈,都像鹤儿的颈子一般,细细长长地弯了那么一大弯,又昂起头来。我禁不住地就从一只瓶口扬长地飞进去了。可是,到了瓶颈的半路,碰了玻璃之壁,又滑又腻的壁,费尽气力也爬不上去,真是苦了我,罢了罢了!

那胡子科学先生一天要跑来看几十次,看那瓶子里的黄汤仍是清清明明的,阳光把窗影射在上面,显得十二分可爱,他脸上现出一阵一阵的微笑。

这一着,他可把“自然发生说”的饭碗,完全打翻了。为的是我不能到里面去偷吃,那肉汤,无论什么汤,就不会坏,永远都不会坏了。

于是,他疯狂似的,携着几十瓶的肉汤,到处寻我,到巴黎的大街上,到乡村的田地上,到天文台屋顶的空房里,到黑暗的地窖里,到了瑞士,爬上阿尔卑斯山的最高峰去寻我。他发现空气愈稀薄,灰尘愈少,我也愈稀,愈难寻。

寻我也罢,我不怪他。只恨他又拿我去放在瓶子里烧。最恨他烧我又一定要烧到110℃以上,120℃以上,乃至170℃;用高压力来烧我,用干热来烧我,烧到了1个钟头还不肯止呢!

火,无情的火,是我最惨痛的回忆啊!

现在胡子先生虽已不见了,而我却被囚在这玻璃小塔里,历万劫而难逃,那塔顶的棉花网,就是他所想出的倒霉的法子。至于火的势力,哎哟!真是大大地蔓延起来了。

火,无情的火,实验室的火,医院的火,检疫处的火,到处都起了火了。果真能灭亡了我吗?那至多也不过像秦始皇焚书一般似的。

我的儿孙布满陆地、大海与天空。

毁灭了大地,毁灭了万物,才能毁灭我的菌群!

水国纪游

实验室的火要烧焦了我,快了。

渴望着水来救济,期待着水来浸洗,我真做了庄周所谓“涸辙之鲋”了。

无情的火处处致我灼伤,有情的水杯杯使我留恋。世间唯水最多情!这使中国的灾民听了,有些不同意吗?“你看那滔天大水,使我们的田舍荡尽,水哪里还有情?”

这是因为从大禹以来,中国就没有个能治水的人,顺着水性去治,把江河泛滥的问题,一劳永逸地解决了。

中国的古人曾经写成了一部《水经》,可惜我没有读过;但我料他一定把我这一门,水族里最繁盛的生物,遗漏了。我是深明水性的生物。

水,我似听见你不平的流声,我在昏睡中惊醒!

五月的东风,卷来了一层密密的黑云,遮满了太平洋的天空。

我听见黄河的吼声,扬子江的怒声,珠江的喊声,齐奔大海,击破那翻天的白浪。

这万千的水声,洪大,悲壮,激昂,打动了我微弱的胞心,鼓起了我疲惫的鞭毛。

水,我对于你,有遥久深远的感情,我原是水国的居民。

水,你是光荣的血露,神圣的流体!

耶稣基督据说也曾受过你的洗礼。

地面上的万物都要被你所冲洗。

水,我爱你的浊,也爱你的清。

清水里,氧气充足,我虽饿肚皮,却能延长寿命。

浊水里,有那丰富的有机物,供我尽情地受用。

气候暖,腐物多,我就很快地繁殖。

气候冷,腐物少,也能安然地度日。

气候热,腐物不足,我吃得太快,那生命就很短促了。

水,什么水?是雨水。把我从飞雾浮尘,带到了山洪,溪涧,河流,沟壑。浮尘愈多,大雨一过,下界的水愈遍满了我的行踪。

我记起了阿比西尼亚(编者注:即埃塞俄比亚)雨季的滂沱。法西斯头子墨索里尼纵使并吞了阿国,也消灭不了那滂沱,更止不住我从土壤冲进了江河。

雨季连绵下去,雨水已经澄清了天空,扫净了大地,低洼处的我,虽不会再加多,有时反而被那后降的纯洁的雨水逐散了。然而大江小河,这时已浩浩荡荡载着我,这将给饮食不慎的人群以相当的不安啊!

水,什么水?是雪水。我曾听到胡子科学先生得意洋洋地说过,山巅的积雪里寻不见我。我当然不到那寂寞荒凉的高峰去过活,但将化未化的美雪,仍然是我冬眠的好地方。

雪花飞舞的时候,碰见了不少的灰尘,我又早已伏在灰尘身上了。瑞典的首都,地处寒带而多山,日常饮用的水,都取自高出海面160米的一个大湖。平时湖水还干净,阳春一发,雪块融化,拖泥带土而下,卫生当局派员来验,说一声“不好了”,我想,这又是因为我的活动吧!

水,什么水?是浅水,是山泽、池沼,及一切低地的蓄水。最深不到5尺,又那么静寂,不大流动。我偶尔随着垃圾堆进去,但那儿我是不大高兴住久的。那儿是蚊大爷的娘家,却未必是我的安乐窝。

尤其是在大夏天,太阳的烈焰照耀得我全身发昏。我最怕的是那太阳中的“紫外线”,残酷的杀菌者。深不到5尺的死水,真是使我叫苦,没处躲身了。5尺以外的深水才可以暂避它的光芒。最好上面还挡着一层污物,挡住那太阳!

我又不喜那带点酸味的山泽的水,从瀑布冲来了山林间的腐木烂叶,浸成了木酸叶酸,太含有刺激性了。

如果这些浅水里,含有水鸟鱼鳖的腥气,人粪兽污的臭味,那又是我所欢迎的了。

水,什么水?是江河的水。江河的水满载着我的粮船,也满载着我的家眷。印度的恒河就是一条著名的“霍乱”河;法国的罗尼河也曾是一条著名的“伤寒”河;德国的易北河又是一条历史的“霍乱”河;美国的伊利诺河又是一条过去的“伤寒”河。“霍乱”和“伤寒”,还有“痢疾”,是世界驰名的水疫,是由我的部下和人类暗斗而发生。这其间,自有一段恶因果,这里且按下不表。

中国的江河,自然也不退班。大的不说,单说上海那一条乌七八糟的苏州河,年年春天夏天的时候,我天天率着眷属在那河水里洗澡,你们自己没有觉察罢了。

有人说:江河的水能自清。这是诅咒我的话意。不是骂我早点饿死,就是讥笑我要在河里自杀。我不自尽江河的水怎么会清呢?

然而,在那样肥美的河肠江心里游来游去,好不快活,我又怎肯无端自杀,更何至于白白地饿死?

然而,毕竟河水是自清了。美国芝加哥大学有一位白发斑斑的老教授,曾在那高高的讲台上说过:当他在三十许壮年的时候,初从巴黎游学回来,对于我极感兴趣,曾沿着伊利诺河的河边,检查我菌儿的行动。他在上游看见我是那样神气,是那样热闹,几乎每一滴河水里都围着一大群。到了下游,就渐渐地稀少了。到了欧地奥的桥边,我更没有精神了。他当时心下细思量,这真奇怪,这河里的微生物是怎样地没落去呢?难道河水自己能杀菌吗?

河水于我,本有恩无仇。无奈河水里常常伏着两种坏东西,在威胁我的生存。它们也是微生物。我看它们是微生物界的捣乱分子,专门和我做对头。

一种比我大些儿,它们是动物界里的小弟弟。科学先生叫它们“原虫”,恭维它们做虫的“原始宗亲”。我看它们倒是污水烂泥里的流氓强盗。最讨厌的是那鞭毛体的原虫。它的鞭毛,比我的又粗又大,也活动得厉害,只要那么一卷,便把我一口吞吃掉而消化了。

它的家庭建筑在我的坟墓上,我恨不恨!

一种体积只有我的几千百分之一,很自由地钻进我身子里,去胀破我那已经很紧的细胞,因此科学先生就唤它作“噬菌体”。你看它的名字就已明白是和我作对。它真是小鬼中的小鬼!

水,什么水?是湖水。静静的,平平的,明净如镜,树影蹲在那儿,白天为太阳哥拂尘,晚上给月亮姐洗面,没有船儿去搅它,没有风儿去动它,绝不起波纹。在这当儿,我也知道湖上没有什么好买卖,也就悄悄地沉到湖底归隐去了。

这时候,科学先生在湖面寻不着我,在湖心也寻不出我,于是他又夸奖那停着不动的湖水有自清的能力呀。

可是,游人一至,游船一开,在酣歌醉舞中,瓜皮与果壳乱抛,在载言载笑间,鼻涕和痰花四溅,那湖水的情形又不同了。

水,什么水?是泉水,是自流井的水,是地心喷出来的水。那水才是清。那儿我是不易走得近的。那儿有无数的石子沙砾绊住我的鞭毛,牵着我的荚膜不放行。这一条是水国里最难通行的险路,有时我还冒着险前冲,但都半途落荒了。

水,什么水?是海水。这是又咸又苦著名的盐水。咸鱼、咸肉、咸蛋、咸菜,凡是咸过了七分的东西,我就有些不肯吃,最适合我胃口的咸度,莫如血、泪、汗、尿,那些人身的水流,如今这海水是纯盐的苦水,我又怎样愿意喝?

不过,海底还是我的第一故乡,那儿有我的亲戚故旧,我曾受着海水几千万年的浸润。现在虽飘游四方,偶尔回到老家,对于故乡的风味,虽然咸了些,也有些流连不忍即去吧。

我在水里有时会发光。所以在海上行船的人,在黑夜里,不时望见那一望无际的海面,放出一闪一闪的磷光,那里面也夹着一星一星我的微光。

我自从别了雨水以来,一路上弯弯曲曲,看见了不少的风光人物:不忍看那残花落叶在水中荡漾,又好笑那一群喜鸭在鼓掌大唱,不忍听那灾民的叫爹叫娘,又叹息那诗人的投江!

五月的东风,

吹来一片乌云,

遮满太平洋的天空。

我到了大海,

观着江口河口的汹涌澎湃。

涌起了中国的怒潮!

冲倒了对岸的狂流!

击破了那翻天的白浪!

洗清了人类的大恨!

……

看到这里,我想,那些大人们争权夺利的大厮杀,和我这微生物小子有什么相干呢?

生计问题

游完了水国,我躺在海洋上,听那波涛的荡漾。仰看白云在飘游,我羡慕着它们的自由。

在海天一色的包围中,海风吹起浪花溅,浪花啊!他无力送我上云霄。那海水又太咸了,不中吃。我真觉着有些苦闷了。

我只得期待着鱼儿,它会鼓着鳃儿来吞我。鱼儿要被渔夫捕,我伏在鱼腹里,就有再到岸上的机缘了。到了岸上,我的生活就不致发生恐慌了。我打算在厨子先生洗鱼肚的时候,我可以一溜就溜到垃圾桶里去。在垃圾桶里,我跟生物社会的接触一多,谋食更不难了。

不幸而溜不过去,那就有混在生鱼粥里,到广东人口中的希望了。总之,我先在那半生半熟的鱼身里偷活,再到那半臭半腥的人肚里寄生罢了。然而,我终于又厌倦了胃肠里的沉闷的生活,痛快地随着大便而出来了。

经过曲曲折折的途径,不久,我和我的家人亲友又都回到土壤的老家团聚。这里我得补叙一下,在未到岸上之前,那海鱼肚子里的环境,对我有时是不利的,它的消化力是太强了。

于是,我又曾趁着潮水的高涨,回到河肠江心,去央求淡水的鱼,顺便又疏通了螃蟹虾蛤蚌螺之类人类所爱吃的水中生物,请它们帮忙提拔。它们也都答应了。当中,蚝似乎和我最有交情。它在污水里每小时一收一放的水量,竟有2升之多。我也就混在那污水里进去,它的螺壳就成为我临时的住宅了。

据说,岸上有很多人,因吃了没有煮熟的蚝,都得了伤寒病啦。那科学先生就又怪我了,说什么蚝之类的生物还是我暗杀人类的秘密机关呢。这我以后当然要申辩的,这里不便多啰唆了。

且说,我既从水国回到了土乡,天天又望见那时放异彩的浮云,好不逍遥自在,我渴望着和它交游。但那时地上仍是很湿,连我身上的鞭毛,都被泥土所黏,鼓舞不起来,又怎么能高飞远扬呢?虽有时攀着苍蝇的毛腿出游,那它又是低着头飞,至多也飞不上半里路,就停下来一脚把我踢落在地上了。虽然在地上我是不愁衣食的。

然而我对于天空的幻想,又使我希望秋之来临了。那时天高气爽,尤其是在中国故都的北平(编者注:北京旧称),和美国中部第一大城密歇根湖畔的芝加哥,这两个著名的“灰尘的都市”,一到了秋冬,就刮大风,将沙尘卷入天空,那时我就骑在沙尘身上而高翔了。风力益健,我竟直飘上青天4 000米以上,那固然是罕有的事,我也真可以傲飞鸟而笑白云了。

记得19世纪初期,英国的青年诗人雪莱,曾唱着“西风之歌”,他愿意做一瓣浪花、一片落叶、一朵白云,躺在西风里任它飘荡去,把他一切的思想、情感、希望都寄托着西风去散播了。我想,我这一次得上青天驾白云,也该感谢风爷的神力啊。

我正在这样想,忽然记起了一件伤心惨目的往事。那就是世界各地的旱灾。

旱灾一来,全生物界都起了恐慌。那时大地涨红了脸,甚至于破裂,生物焦的焦死,饿的饿死,看不见点绿滴青,看见的尽是枯干瘦木,那原因半由于暴日的肆虐,半由于风爷的发狂。

那风爷也太发狂了,云和雨都被它吹散了,在大旱期间,连西风也不怀好意了。

前几年,我也曾亲见过中国西北那延绵三四年的旱灾,那时狂风忽然吹起漫天的尘沙,天地发昏,在烈日和饥渴的煎迫之下,成千上万的人死了。

有的人还以为地面上堆着这许多的尸体腐物,是我口福的大造化,我可以乘风四游,到处得食了。哪里知道当这大旱临头,我也万分地焦急,我虽有坚实的芽孢,可以在空气中苟延性命,也经不起热与干长期的压迫。地上的干粮虽堆积如山,没有一些儿水汽的浸润,我是吃不动的呀。君不见大沙漠中,哪有我的影踪。

我爱的是湿风,我怕的是热风。

我的小身子又是那样轻飘,我那一粒单细胞还不及一千兆分之一克重。我既上升,就不易下降,终日飘飘在天空。只有雨雪霜露方能使我再落尘间。罢了,罢了,在大旱天我是受着风爷的欺骗了。

我凄凉地度过了冰雪的冬天,到了春风和畅的季节,下界雨量充足,草木茂盛,虫鸟交鸣,生物都欣欣然有喜色。那时,我早已暗恨着天空的贫乏,白云的无聊,思恋着地上的丰饶。于是那善变的风爷又改换了方向来招我下凡了。

我别了白云,下了高山,随着风爷到农村。农村上遍地花红叶绿,我逢花采花,逢叶摘叶,凡是吃得动的植物,无所不吃。这也是因为植物间的气候,植物的体温,和当时空气的温度相去不远,我又新从天空来的,当然先以它们的身上为合宜的寄食之所了。

我尤喜那似胶似漆富有黏液的果皮瓜皮,那潮湿而有皱痕的菜叶菜管,它们都是我的天然住宿旅馆。我的家人亲朋成亿成兆地在这儿过活。

据美国农业部化学局最近的调查,他们代我估计了一下,在那含有铁质最高的蒲菜身上,每一克重的分量里面,就有我“菌儿”25万在迅速地生殖着。这不是一个很惊人的数目吗!

我随着风爷而飘游,走遍了五大洲,世界的农村都到过了。小的植物不用说,那我是都光顾到了的。就是抵抗力强盛的大松大柏,它们的风味,我也一一都领略过了。算得出的,在有花植物之部,我曾吃过了66科,150目。在隐花植物之部,就记不清了。

不过,植物之遭我暗算,人类是从来不知道的,以为是它们自己内部的溃烂,或专去骂昆虫那些小妖物的恶作剧。

谁知道,有一回,我在法国南部的田园里,大啖葡萄的时候,又被那位多疑的胡子科学先生发觉了。从此他的徒弟徒侄们,就加紧地研究我和植物种种不正常的关系,宣布了我的罪状。于是农民们就痛恨我,说我太不讲情理了,破坏他们的农作物,用药用火,千方百计来歼灭我。这真是冤枉。我也是为着生计问题所迫而来呀!吃的都是大自然所分赠的食物呀!它们又没有注定给人类,这生物的特殊阶级,单独享用呀!

我在生物界中要算是最不安定的分子了。四方飘游,到处奔流,无非为着自由而努力,为着生活而奋斗。浮大海,吃不惯海水的咸味;居人肚,闷不过小肠的束缚;返土壤,受不住地方的限制;飘上天空,又嫌那天空太空虚了。历尽水旱的苦辛,结识了鱼儿和风爷,最后到了农村,那儿食粮充足,行动比较自由,我自认为是乐土了。难料那自私自利的人类,忽然从中作梗,从此我将永远不得安宁了,唉!

呼吸道的探险

我在乡村的田园上,仍然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处处靠着灰尘的提携。那灰尘真像是我的航空母舰,上面载着不少的游伴。

这些游伴的分子也太复杂了。矿、植、动三大界都有,连我菌物也在内,一共是四色了。

矿物之界,有煤烟的炭灰,有火山的破片,有海浪的盐花,有陨星的碎粒,还有各式矿石的散沙,都随着大风而远扬。

植物之界,有花蕊、花球的纷飞;有棉絮、柳丝的飘舞;有种子、芽孢、苔藻、淀粉、麦片,以及各式各样的植物细胞的乱奔狂突。

动物之界,有皮屑、毛发、鸟羽、蝉翼、虫卵、蛹壳,以及动物身上一切破碎零星的组织的东颠西扑。

菌物之界,有一丝一丝的霉菌,有圆胖圆胖的酵母,在空中荡来荡去。最后就是我菌儿这一群了。

这是灰尘的大观。这之间以我族最为活跃。我在灰尘中,算是身子最轻,我活动的范围也最广了。这些风尘仆仆中的杂色分子,又像是一群流浪儿,一群迷途的羔羊啊。

我紧牵着这一群流浪儿的手,在天空中奔逐,到处横冲直撞,不顾一切利害。

记得有一回,还是在洪荒时代吧,我正在黑夜的森林中飞游,忽然碰了一个响壁,原来是蝙蝠的鼻子。我在暗中摸索,堕进了它鼻孔的深渊,觉得很柔滑很温暖。但不久,被它强有力的呼吸一喷,就打了几个筋斗出来了。

后来,我冲进它的鼻孔里去的机会愈来愈多了。然而,它这一类动物,呼吸道的抵抗力颇强,颇不容易攻陷,它的“扁桃腺”也发育得不大完全。“扁桃腺”这东西是“淋巴组织”的结合,淋巴腺的一大种。在腭部有腭扁桃腺,在咽喉间有咽扁桃腺,在小脑上有小脑扁桃腺。如此之类的扁桃腺,自我闯入动物体内之后,都曾一一碰到了。

动物体内之“淋巴组织”是含有抵抗作用的。淋巴细胞也就是抗敌的细胞,是白血球的一种。所以淋巴这草黄色的流液,确实富有排除外物的力量呀,我往往因为它所驱逐而逃亡。

那么,扁桃腺就是淋巴组织最高的建筑物,就是动物身内抗菌的大堡垒了。当我初从鼻孔或口腔进到舌上喉间的时候,真是望之而生畏。

后来走熟了这两条路,看出了扁桃腺的破绽与弱点。原来它的里外虽有很多抗敌的细胞把守,而它的四周空隙深凹之处可真不少,那里的空气甚不流通,来来往往的食货污物又好在此地集中,留下不少的渣滓,反而成为我藏身避难的好所在了。

我就在这儿养精蓄锐,到了有机可乘时,一战而占领了扁桃腺,作为攻身的根据地了。于是那动物就发生了扁桃腺炎了。

这在人类就非常着急!认为扁桃腺在人身上有反动的阴谋,和盲肠是一流的下贱东西,无用而有害,非早点割弃它不可。

其实人身的扁桃腺及其他淋巴腺愈发达,尤其是呼吸道的淋巴腺愈发达,愈足以表现出人菌战争之烈。

人若得胜,淋巴腺则是防菌的堡垒,我若得胜,这堡垒则变成我的势力区了。

淋巴腺,在动物的进化过程中,还是比较新的东西。这是由于我的长期侵略,它们的积极抵抗,相持既久,它们体内就突然产生了这种防身的组织。

我生平对于冷血动物,素以冷眼看待,不似对于热血动物那般热情,所以我在它们体内游历的时候,也没有见过有什么淋巴腺、扁桃腺之类的组织,这是因为我很少侵略它们的内部器官,我不过常拿它们的躯壳,当作过渡时期的驻屯所罢了。有时还利用它们作为我投奔高等动物身内的天梯或桥梁呢。这之间,就以昆虫之类最肯帮我的忙,尤以苍蝇、蚊子、臭虫、跳蚤、身虱、八角虱之流,这些人类所深恶的东西,更喜欢和我密切地合作,这是后话。不过,我如想从鼻孔进攻人兽之身,那还须靠灰尘的牵引。

我曾经游遍了普天下动物的身体,只见到鸟类和哺乳类才有淋巴腺、扁桃腺之类的抗敌组织,而以哺乳类的淋巴腺为最发达。到了人,这淋巴腺的交通网更繁密了。人原是可以得很多病的动物啊。淋巴腺在进化途中实是传染病的一种纪念碑啊。

高空的飞鸟绝不会得肺痨病,它们是常吸新鲜的空气,它们的呼吸道里我是不大容易驻足的,因此这条道上的淋巴腺也没有它们消化道的肠膜下的淋巴腺那样多。

肺痨病虽有鸟、牛、人之分,而关系鸟的部分受害者也只限于鸡鸭之群,人类篱下的囚徒罢了。于是它们呼吸道里的淋巴腺,是比飞鸟的增加了。

至于蝙蝠这夜游的动物,好在檐下或树林间盘旋飞舞,我自从那一回碰到了它的鼻子之后,就渐渐地熟悉它的呼吸道上的情形。我见它当初也没有什么扁桃腺,后来为了对付我而新添了这件隆起的东西。

由此可见我和动物的呼吸道发生了关系之后,扁桃腺及其他淋巴腺所处地位的崇高而重要了。所以,我在这一章的自传里,特地先记述它们。它们的发生是由于我的刺激,我的行动又以它们为路碑,我和它们的关系是多么密切啊。

我冲进鸟兽和人的鼻孔的机会固然很多,但这也要看灰尘的多寡,鸟兽之群及人口的密度如何。

高阔的天空不如山林的草原,农村的广场不如都市的大街,公园不如戏院,贵人的公馆不如十几个人窝在黑暗一间的棚户。总之,人烟愈稠密,人群愈拥挤,我从空中到鼻子,从鼻子又到别的鼻子的机会也愈多了。

我在乡村的田园上飞游之时,生活过于空虚,颇为失意。于是,就趁着乡下人挑担上城的时候,我就附着他的身上,到这浮尘的都市观光来了。

在都市的热闹场所,我的生意极其兴隆。这儿不但有灰尘代我宣扬,还有痰花口沫的飞溅而助我传播了。

从此呼吸道上总少不了我的影子。这条入肺的孔道,我是走得烂熟了。它的门户又是永远开放的。

虽然,婴儿初离母胎的当儿,他的鼻孔和口腔以内,是绝对没有我的踪迹。但经过了数小时之后,我就从空气中一批一批地移民来此垦殖了。

我的移民政策是以呼吸道的形势与生理上的情形来决定的。要看那块地方,气候的寒暖如何,湿度如何,黏膜上有无隙缝深凹之处,氧气的供给是否太多,组织和分泌汁的反应是酸是碱抑是中间性,细胞胞衣上的纤毛,它们的活动力是否太强烈了。须等到这些条件都适合于我的生活需要了,然后这曲折蜿蜒海岸线似的呼吸道,才有我立身插足之地啊!

此外,还有临近发生的事件,也足以助长我的势力。如食货和外物的停积,是加厚了我的食粮;如黏膜受伤而破裂,是便利了我的进攻,更有那不幸的矿工,整天呼吸着矽灰,他的肺瓣是硬化了,变成了矽肺,这矽肺是我所最喜盘踞的地方。我家里那个最不怕干的孩子,人们叫它作“痨病菌”的,便是常在这矽肺上生长繁殖,于是科学先生就说,矽肺乃是肺痨病的一种前因。这是矿工受了工作环境的压迫,没有得到卫生的保障,人必先糟蹋了自己的身体,而后我才有机可乘,这不能专怪我的无情吧。

在十分柔滑而又崎岖不平的呼吸道上,我的行进有时是有如许顺利,而有时又甚艰险了。因此,我这一群里,有的看呼吸道如“天府之国”,有久居之意;有的又把它当作牢狱似的,一进去就巴不得快快地出来;又有的则认为是临时的旅舍,可以来去无定。这样的,终主人的一生,他的呼吸道上,我的形影是从不会离开的。

这呼吸道又很像一条自由港,灰尘的船只可以随意抛锚。就我历次经验所知,这条曲曲折折的自由港又可分为里中外三大湾。

里湾以肺为界岸,出去就是支气管,而气管,而喉。中湾介于口腔与鼻洞之间,是呼吸道和食道的三岔路口,是入肺入胃必经的要隘,隆肿的扁桃腺就在这里出现,这一湾的地名就叫作“口咽”。“口咽”之上为“鼻咽”,那是外湾的起点了。“鼻咽”之前就是纡曲的鼻洞,分为两道直通于外。

纡曲的鼻洞,我是不大容易居留的,那里时有大风出入,鼻息如雷,有时鼻涕像瀑布一般滚滚而流,把我冲出来了。所以在平时,鼻洞里的我大都是新从空气游来的,而且数目也较为不多。我本是风尘的游客,哪配久恋鼻乡呢?何况前面还有森严的鼻毛,挡住我的去路啊!

可是,鼻洞里的气候时时在转变着,寒暖无常,有时会使鼻禁松弛了,我也就不妨冒险一冲,到了鼻咽里来了。

在鼻咽里,我是较易于活动,而且能迅速地繁殖着。但,我的繁荣,究竟是受了当地食粮的限制,于是我不得不学成侵略者的手段了。这我也是为着生计所迫,而不能不和鼻咽以内的细胞组织斗争啊!

所以,到了鼻咽以后,我的性格就不似从前在空中时那样的浪漫与无聊,真变成泼辣勇猛多了。

由鼻咽到口咽,一路上准备着厮杀,准备着进攻。我望见那红光满目的扁桃腺,又瞥见那一开一合的大口,送进一闪一闪的光明,光明带来了许多新鲜的空气。我在这歧路上徘徊观望,逡巡不敢前进。久而久之,习惯使我胆壮,我就在口咽的上下,扁桃腺的四周埋伏,等候着乘机起事。所以在人身,我的菌众与种类,除了盲肠的左右以外,要算以咽喉之间为最多了。

我在呼吸道上进攻的目的地,当然是肺。

那儿有吃不尽的血粮,

那儿有最广阔的地场,

肺尖又脆肺瓣又弱,

我可以长期地繁殖着,

但我在未达到肺腑前,

要尝尽千辛万苦。

一越过了软骨的音带,

突然就遇着诸种危害:

四围的细胞会鼓起纤毛来扫荡我,

两旁的黏膜会流出黏液来牵绊我,

喷嚏、咳嗽、说话与呼吸又来驱逐我,

沿途的淋巴腺满布着白血球突来捕捉我。

我真是无可奈何了。所以在天气好的日子,从咽喉到肺这一条深港是平静无事的,我就偶尔跌进里头去,也没敢多流连呀!

一旦云天变色,气候骤寒,呼吸道上忽然遇着冷风的袭击,我一得了情报,马上就在扁桃腺前,召集所有预伏的菌兵菌将,会师出发,往肺门进攻。

当那时,全咽喉都震撼了。

肺港之役

肺港之役是我的优胜纪录,是我生平最值得纪念的一件轰轰烈烈的大事,是我进攻呼吸道的大胜利。在这胜利的过程中,我几乎征服了全人类,全生物界为之震惊。

虽然,在这之前,我还有许多其他伟大的战绩,但都以布置不周,我作战的秘密,一一都为科学先生所揭穿了。如14世纪横行欧洲的大鼠疫,就是我利用了家鼠与跳蚤攻人皮肤的大胜。如扫荡全世界六次的大水疫,就是我勾结苍蝇与粪水攻人肚肠的大胜。谁知道自19世纪末期以来,科学先生发明了抵抗我军的战略,从此卫生先进的国家都很严密地防范我,我哪里再敢从这两条战线上大规模地进攻人类呢?鼠疫和水疫打得人类如落花流水,也是我两番光荣的胜利啊,在以后还要详细地追述,这里不过提一提罢了。

至于肺港之役,是我出奇兵以制胜人类,使聪明的人类摸不着防御我的法门,而甘拜下风呀。

自那位胡子科学先生提出了抗菌的口号以来,他的徒弟徒子等相继而起,用着种种奸巧的计策,在各种传染病的病人身上,到处逮捕我。从公元1874年,我有一个淘气的孩子,在麻风病人的身上细嚼他的烂皮肉的时候,突然被一位科学先生捕捉了去,此后25年之间,欧洲各处实验室里高燃着无情之火,正是捕菌运动最紧张的时期,我的家人亲友被囚入玻璃小塔里的真是不计其数。他们(指实验室里的工作人员)用严刑来拷问我,种种异术来威胁我,灌我以药汤,浸我以酸汁,染我以色料,蒸我以热气,无非要迫我现出原形于显微镜之下。

更有所谓传染病的三原则,它是一位著名的德国医生所提出的,他们都拿来作为我犯罪的标准。假如,据他们试验观察的结果,我和某种传染病的关系都符合下面所举的三原则,就判定我的罪状,加我以某种传染病的罪名。我菌儿这一群,平时大家都在一起共同生活,有血大家喝,有肉大家吃,不分彼此,不立门户,也不必标新立异地各起名称,大家都是菌儿,都叫作菌儿罢了。这是这一篇自传里我的一贯的主张。而今不幸,多事的科学先生却偏要强将我这一群分门别类,加上许多怪名称,呼唤起来,反而使我觉着怪麻烦的。何况,像我这样多样而又善变的生活方式,若都一一追究出来,我的种类又岂止几千种。这便在命名上不免发生纠纷,成问题了。

闲话少讲。先谈谈这传染病的三原则吧。

我常听到科学先生说,每一种特殊的传染病,一定都有一种特殊的病菌在作祟。所以他们要认清病菌,寻出正凶,而后才可以下手防御,发出总攻击令,不然则打倒的若不是凶手,凶手却仍在放毒杀人,病仍是不会好的啊。他们似乎又在讲正义了,并不盲目地加害于我的全体。

那么,传染病的凶手是怎样判定的呢?这要看他们如何检查我那个特殊的淘气孩子的行动了。

他们的第一条原则是:要在每一个得了这特殊的传染病的病者身上,捉到我这行凶的孩子,而且它就捕的地点也应该就是行凶的地点。这就是说,若在其他不相干的地方抓到它,而真正的伤口上反而不能寻获,那证据就有些靠不住了。我这一群来来往往在人身做“过客”的很多很多,自然不可以随意指出一个说它是凶手。要在出事的地点常常发现的才是嫌疑犯。

第二个原则是:这凶手要活生生地捉到,并且把它关在玻璃小塔里面,还能养活它,并且还会一代一代地传种传下去,别的菌种都不许混进来,以免有所假冒,以免鱼目混珠,要永远保持那凶手的单独性。若凶手早已死去,或因绝食而自毙,则它的犯罪的情形将何从考证?它的真相将何以剖明?

假定凶手是活擒到了,它也能在外界继续地生长,独囚一室,不和异种相混,然而也不能就此判定它是这病的主犯,有时也许是抓错了,也许它不过是帮凶而已,而正凶反而被逃脱。怎么办呢?那就要用第三条原则来决定了。

第三条原则就是动物试验。拿弱小的动物作为牺牲品,把那有嫌疑的菌犯注射进这些小动物的体内去,如果它们也发生同样的病状,那就是这特殊传染病的正凶之铁证,不能再狡赖了。

我在旁听了之后,不禁叹服这位科学先生的神明,他能这样精巧地定计破贼,真是科学公堂上的包拯呵!然而,这使我为着那一批专和人类作对的蛮孩子担心了。

科学先生的狡计虽然是厉害,我攻人的计划几乎一一都为他们所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