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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24 09: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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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司马白羽

出版社: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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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士的乌托邦

名士的乌托邦试读:

序:真名士自风流

名士,意味着一种自由。中国古代的名士们,或放歌山林,或脱略形骸,或寄情于艺术,以独特的方式来获得精神上的自由。他们是尘俗世界的传说。   

中国古代自秦皇汉武以来,等级制度愈发森严,个人在追求自身价值与人性的自由方面越来越受到限制。先秦时期策士纷起、侠客纵横的社会风尚遭到了惨重打击,自由的知识分子和侠客义士要么被君主所笼络,要么隐居山林老死荒野。其中,对自由的知识分子的第一波打击发生在秦朝统一之后。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对秦始皇影响极大。韩非子在《五蠹》中说,“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这成为禁锢天下人行动自由与思想自由的理论依据。按照韩非子之说,知识分子摇着笔杆子扰乱法制,侠客们用武力触犯律例,所以要禁止“儒”和“武”。韩非子的理论纯属替独夫民贼张目,以消灭人的独立精神为目的,以消灭英雄的种子为目的,以制造昏聩无能之辈为目的,以制造爪牙奴才为目的。由于这一思想,秦始皇发动了大规模的“焚书坑儒”运动,这场运动被打击的不仅仅是儒生,被焚烧掉的也不仅仅是书籍,而是所有可能“乱法”和“犯禁”的人和思想。不过,秦朝二世而亡,战国时期追求个人价值与精神自由的思想并未被彻底扑灭。 

对个人价值与人性自由的第二波打击来自汉武帝。汉武帝听从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看似是给“儒”很高的地位,实则是外儒内法,用一种思想统一所有的思想。自此之后,所有知识分子的尊荣都出自帝王所赐,没有了帝王的认可,知识分子便无处寻找自身的价值,先秦时代以来知识分子起于草泽,受到帝王高度尊重的风气完全绝灭。想春秋战国之世,齐桓公三次拜见臣稷而不得见;邹衍到燕国,燕昭王抱着扫帚亲自为他清扫甬道;苏秦到齐国,则挂六国相印;张仪到秦国,则为国君师……先秦时代自由的知识分子和侠客义士拥有极为饱满的精神追求,他们不需要某一个集团的封赏,而拥有自我认可的心理素养,他们通过个人的才智来实现人生理想。他们拥有独立的价值判断,以所效命的对象“贤”与“不贤”作为标准,一旦认为不贤,便会立刻离去,而不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一旦此处环境恶浊,无法实现理想,他们便会离开此处到达彼处。汉武帝“独尊儒术”,首先用“君君,臣臣”的思想束缚住了人们的精神,然后又大规模地迁徙关中豪杰和富户到茂陵,从肉体上消灭了一部分在当世有影响的拥有自由思想的人。这一波打击可以说超过了“焚书坑儒”,且手段之“高明”备受后世君主推崇和承袭,从而使得知识分子除了“出仕”与“归隐”别无他途。汉武帝之后的王朝,知识分子不进入封建体制,在精神上就没有他路可走,而具有勇力的人不充当帝王的打手同样无路可走。但是人性的追求不会就此泯灭,它就像被乌云遮住的太阳,只要有一丝缝隙,就会洒下明媚的光辉。

总有一种方式能够躲避同流合污,总有一种选择能够从属于本心,他们选择了自己的生活态度,他们就是——名士。

中国的第一个名士应该是庄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是名士们的鼻祖。道家文化到庄子手中之后演绎出一种浪漫色彩和缥缈风度,这也是后世很多名士尊崇他的原因。虽然两汉时期儒风大盛,但从道家延续下来的旷达气度和逍遥境界并未消失。到了汉末魏晋时期,由于汉王朝的覆灭,占主流的儒家文化的地位开始出现摇动,以“竹林七贤”为代表的一大批知识分子走向了文化前沿。他们放浪形骸,厌恶烦琐的礼制,蔑视官员的装腔作势,拒绝与统治者合作,影响了整整一个时代,甚至在整个晋代成为知识分子的效仿对象,以至于东晋时期的王谢两大家族很多贵族子弟都以名士自诩。且不说他们在政治上的作为,单凭他们在文化史上的闪亮瞬间也足以自傲。名士们的铮铮傲骨、飘逸风姿、狂放气度,像一组伟岸的雕像矗立在中国文化史中,后世为他们冠以一个特殊的称谓——魏晋风度。魏晋风度成为人们对知识分子的极高赞誉,也成为后世名士们的底色。 

有一个故事说,东晋太尉郗鉴选女婿,他听说王氏家族的子弟都很不凡,是可塑性很强的好青年,因此派了一个人到王府去调查。去调查的人回来报告说:王氏子弟都很矜持,个个器宇轩昂。我去的时候他们一个个或站或坐,颇有风度,只有东床上的青年看到我后不避不让,躺在床上袒胸露怀,还慢慢地吃荔枝。郗鉴一听,当即叫好,说躺在东床上吃荔枝的那个年轻人就是我的女婿了。“东床快婿”的典故由此而来。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郗鉴不愧是察人高手,这个年轻人就是大书法家王羲之。魏晋人之风度由此可见一斑。

名士们都有一个共同之处:狂狷,热爱自然。不论是嵇康、阮籍,还是后世的孟浩然、李白、傅青主,都是狂狷之士。狂狷的性格,山水的气韵,再加上庄子的思想,酿造出一股特殊的力量在血液里蔓延,使狂者逾狂,狷者逾狷。他们不虚伪、不做作,也不温良谦恭,这是和儒家的要求相违背的,也是和统治阶层的需求相违背的,不免被视为“异端”和“狂生”。但正是这“异”和“狂”不断为中国文化注入新鲜血液,催生出新思想。从嵇康提出“非汤武而薄周礼”、“越名教而任自然”的主张,再到明代大思想家李贽提出“童心说”,“异端”一个接一个出现,不但掀开了“愚”人的盖子,而且展现了什么是完整的人格。但是,统治阶层毕竟不允许名士们走得太远,因为这会威胁到他们的统治。因此,大多数名士都隐居于山野,他们或放浪于山水之间,或纵情于诗酒之间,或以布衣之身而终,或退出官场,以一种特殊的状态而存在。

正是因为名士们的生存状态是特殊的,所以才会有精神上的自由。他们掌握知识,但却不在封建统治体制之内。文化的力量在此显示出特殊的魅力,他们把自己的精神世界建立在了文化领域,这就使得他们的精神能够长存,并且形成了一种名士文化。这种文化需要特殊的性格、特殊的人格才能炼成。光靠附庸风雅是无法懂得这种文化的魅力的,当然对它的精髓更无法领略。只有那些乘风驭露,心境空明,和天地精神独往来的人才能成为真正的名士。他们或狂,或怪,或痴,或多情,或孤傲,或落拓不羁,或惊世骇俗……留下了无数令人向往的故事。他们的故事是绝尘的,是没有烟火味的,有时候你会觉得他们不是人,而是仙。比如嵇康,那样一个人只能是死,因为恶浊的时代容不下他。同样,他们留下的声音,他们的哲学也是绝响,他们去了之后这一切就再也不存在,也不能被复制。

魏晋名士固然已经作古,但魏晋之风却流传下来。陶渊明、王绩、陆羽、林和靖……名士们留下的文化就像是汇入大河的一股最具活力的水源,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知识分子。这种魅力在时代变革时期尤其明显,无论是明清交替时的顾炎武、王夫之、黄宗羲,还是民国初期的章炳麟、黄侃和秋瑾,都闪烁着名士风采。一种风采不会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消失,反而会不断闪现,不仅昨天、今天,还有明天,每一代知识分子身上都会闪现出这种品质,一种从古代知识分子身上流传下来的名士色彩。

真名士自风流,信然!2013年3月22日于北京听风轩

庄子:我是梦中的蝴蝶——物我两忘蝶入梦,寂寥人生大智慧

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庄子·大宗师》庄子是智者,是寂寞且真正多情的智者,因此才会说出这般话来。当一个人爱得很深,但又无奈的时候才会选择“相忘”,就好像两条处在泥洼中的鱼儿,尽管彼此用充满爱的唾液维持着生存,但这爱却让人觉得悲凉和辛酸。若是能够在江湖里悠然自得地游来游去,那么彼此相忘,甚至于不相识也是一种快乐。相濡以沫固然令人期许,但还要爱淡如水。这是庄子的智慧,也是他的忧伤。

某个深夜曾经和好友“潇湘夜雨”聊起庄子,对其逍遥境界颇为仰慕。友人说,庄子的境界太高,难以企及。我说,你有你的庄子,我有我的庄子,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庄子。她大悟,连称妙。这一席话,促使我再次读《庄子》。在这本书中,我能感受到文字间深深的寥落,这种内在的东西是无法排遣的,它是智慧的副产品。也许,智庄子像慧造就寂寞,任何一位哲人都无法避免。但是,庄子不同,他不但喜欢寂寥,而且他还从寂寥延伸到了爱,使它那般悠远和深沉,这是功利的人所无法理解的。

庄子大约生于公元前369年,名周,字子休,是战国时期宋国蒙人。他继承并发扬了老子的思想,因此后世“老庄”并称。道家思想到了他的手中,变得高远而浪漫,后世的很多知识分子追求这种境界,因此奉他为偶像。道教干脆尊他为“南华真人”,将其神化。但他的身上找不到丝毫的神仙气,恰恰相反,他倒像个“愤青”。不信且看下面这个故事。

有一次,他穿着破烂的衣服、麻绳编成的鞋子去拜访魏王。魏王看着他如此不堪的装束,说:“先生怎么潦倒到了这个程度啊?”庄子冷冷一笑,说:“这是贫穷,但不是潦倒。一个人不能体现他的道德,才是潦倒。衣衫破烂,鞋子粗陋,这是贫穷,也叫作生不逢时。大王你难道没看到林中的猿猴吗?在长着高大的楠树、樟树的森林里,它们攀援往来,轻捷得像飞鸟闪电一样,就是像后羿、逄蒙那样的神箭手也无法射到它们;可是如果在荆棘丛中,它们行动就非常谨慎,躲躲藏藏,满面惊恐,普通的猎户就能抓住它。这不是它们腿脚变僵硬、身手不灵活了,而是因为它们所处的环境发生了变化。现在我处在这个混乱的国家,君主昏聩,臣下贪暴,怎么能不潦倒呢?”他的话没说完,魏王已经面色铁青,只好把他当作一个说狂话的“愤青”来看待了。

庄子所说的“君主昏聩,臣下贪暴”并非夸大。他所处的时代,各国诸侯为了争夺人口和地盘,互相攻伐,老百姓久经兵灾战乱,痛苦不堪。和庄子同时代的孟子为了实现所谓的“王道”,曾经像孔子一样游说各国君主,但是君主们为了“霸业”根本不理睬什么王道。倒是庄子看得透,他对诸侯们争夺一己之私的嘴脸早就了然于胸,因此不屑与之为伍,做了几年漆园小吏后干脆辞官隐居了。尽管生活很贫穷,但是他并不以《庄子》书影此为意。他在濮水垂钓时,楚国国君闻听他是贤人,曾委派两位大夫去请他。庄子手持钓竿,背对来人,没有一丝热忱。

一位楚国大夫说:“我们大王久闻先生贤名,想以国事劳累先生。希望先生出山,为君王分忧,为吏民造福。”庄子一扬钓竿,把钓起的金丝鲤鱼放进鱼篓里,淡淡地说:“我听说你们国家有只神龟,被杀的时候已经三千岁了。你们的国君很珍视它,用绸缎包裹着它,供奉在庙堂上。请问两位大夫,这只神龟是愿意被杀死供奉在庙堂上,还是愿意拖着尾巴在水田里慢慢地行走?”楚国大夫不明庄子话中的含义,但仍然据实回答:“当然是愿意活着在水田里爬行。”庄子说:“二位使者请回去吧,我也愿意做一只在水田里爬行的龟。”在庄子的眼里,世俗是一个巨大的樊笼,出任官职和供奉在庙堂上的死龟并无区别。他对自由的热忱远远大于做官的兴趣。他一生淡泊名利,主张清静无为。不过,他并非对世事毫不关心,而是愤世嫉俗。他的内心有一种深重的绝望感,使他对现实中的一切都冷眼相看,并存有戒心。这从他和惠子的一番对话中就能看出来。

他的好朋友惠子当上了梁国的宰相,庄子前去拜见。有人告诉惠子,庄子是来和他争夺相位的,惠子深知庄子的才华,因此大为惊恐,派人搜捕,企图阻止庄子前来。谁知庄子却飘然而至,这令惠子非常尴尬。庄子笑着讲了个故事,说南方有一种鸟叫作大鹏,它展翅一飞就从南海飞到北海。除了梧桐树,它不栖息;除了巨蟒,它不食用;除了高山间的清泉,它不饮用。它飞过来的时候,恰好遇到了一只吃腐鼠的猫头鹰,猫头鹰以为鹏鸟是来抢老鼠吃的,因此赶紧护住死鼠,对着大鹏狂叫。最后,庄子对惠子说,你现在也想用猫头鹰吓唬大鹏的方式来吓唬我吗?

惠子听了庄子的一席话,非常羞愧。在庄子的眼里,所谓梁国的相位只不过是猫头鹰的腐鼠,根本就难入他的法眼。他洞察了世道的污浊,视权位如腐鼠,率性而为,这是惠子这样的人无法理解的。他主张精神上的逍遥自由,因此在现实中也放浪形骸,怎么可能为了官职而束缚自己。他曾经说:“名也者,相轧也;知也者,争之器。二者凶器,非所以尽行也。”在他的眼里,名和利都是凶器,是倾轧和斗争的祸源,是需要警惕的东西。《梦蝶图》(元代 刘贯道)

尽管庄子的著作中充满了如此之多的激愤,甚至刻薄的言论,但他并非是一个光知道“愤”的人,面对迷雾般的现实,他具有一针见血的洞察力。他认为统治者和强盗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是统治者更加冠冕堂皇,更会为自己脸上贴金而已。在对老百姓的掠夺和残害上,君主和大盗如出一辙。他举了一个盗跖的例子,说一个蟊贼问盗跖:“盗亦有道乎?”(强盗也有法则吗?)盗跖说:“不论什么地方都是有法则的。入室抢劫之前能测算出多少东西,这叫谋略;进行抢劫时第一个冲进去,这叫勇气;抢劫结束最后退出来,这叫义气;能不能进行抢劫,这叫智慧;分赃的时候能够协调各方的利益,这是仁道。具备这五种素质,而能够成为大盗的,天下罕见。”在这里,儒家所倡导的仁、义、智、勇、信等字眼并未发生变化,只是在不同的人眼中意义完全不同,概念的虚伪性在这里一目了然。大多数统治者都是虚伪概念的使用者,他们以仁道之名,行大盗之实。对此,庄子非常清醒,所有的统治者都是大盗,只是他们自称君王,而把那些不服从他们统治的人称作“盗跖”。所谓“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正是如此。

他的言论,完全是冷冰冰的,甚至是刻薄的。若这样理解,只能把他当作一个冷酷的哲学家,而不是一个具有爱的人。清人胡文英对庄子颇有研究,其理解和我如出一辙。他说:“庄子眼极冷,心肠极热。眼冷,故是非不管;心肠热,故悲慨万端;虽知无用,而未能忘情,到底是热肠挂住;虽不能忘情,而终不下手,到底是冷眼看穿。”这段话非常准确地描绘了庄子的内心世界,理解了这段话不但能够理解庄子,也能理解后世的鲁迅。庄子虽然言语刻薄,但拥有一颗悲悯之心。面对人世间的种种罪恶与荒谬,他不可能像孔子那样从现实的角度进行努力,因此只能冷嘲热讽。这既是对黑暗的一种控诉,也是一种反抗,看似无情,却最是多情。他的这一点很多人看不透,因此对他有颇多误会。其实他在情感上,是存在“悲”的,而且“悲”得深沉。

庄子在《大宗师》中有一句话,很能说明他“悲凉”之中的那份爱。“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这句话的意思是,水干了,很多鱼儿被困在干涸的塘中,它们张开嘴吐气,用唾沫互相濡湿慰藉。这虽然很好,但不如像从前一样互相无涉,在江河里游荡。很多人用这句话形容爱情,但大都用错了。人们常常期望相濡以沫的爱情,但却害怕相忘于江湖。其实,现代人很难做到相濡以沫,更做不到相忘于江湖。这句话的意味之深,常让我感动不已。

相濡以沫固然令人期许,但还要爱淡如水。

很多年以前,有一对青年男女相恋,他们相约到大城市寻梦。可是现实并不如意,他们的生活陷入了困顿。就好像庄子文中相濡以沫的鱼儿一样,他们彼此安慰,彼此鼓励,相信有一天命运会发生转机。可是,现实并没有发生戏剧性的变化,反而每况愈下。这个青年男子丢失了工作,只剩下女孩一人在拼搏。望着自己心爱的人脸色变得苍白,美丽的容颜日渐憔悴,男孩心如刀绞。就在这个时候,另一个人闯入了他们的生活——女孩的上司。这是一个谈吐儒雅、年轻有为的男子,他开始热烈地追求女孩。故事说到这里已经很俗套了,但我还是想继续讲下去。女孩没有接受上司的爱,她并不是一个追慕荣华富贵的女子,在她的眼里爱情高于一切。这一切都被男孩看在眼里,他心中产生了一个想法,与其让自己所爱的人跟着自己受罪,还不如让她去寻找她的幸福。他把自己的想法讲给女友听,可是很快被聪明的女孩打断。草书《逍遥游》(清代 蒲华)

就这样,清贫的生活仍然继续着,尽管男孩再次找到了工作,但并未改变他们的处境。每次望着女友疲倦的眼睛,男孩的心都一阵剧痛。最终,他下定决心实施自己的计划。烟酒不沾的他开始吸烟、酗酒,甚至公然和一些风尘女子来往。女友一再劝阻他,可是他却对她越来越粗暴。最终,他们分开了,看着那个英俊的男子扶着站不稳的女孩离去,他跌倒在地。此后,女孩多次来找他,可是都被他拒绝了。女孩并未放弃,一次又一次地来找他,为了不再使她伤心,他搬了家。直到五年后,他才听到女孩结婚的消息,她的丈夫并不是当年的上司。又过了很多年,他也功成名就了。在一个酒会上,他看到了她。她一手挽着气度不凡的丈夫,一手牵着可爱的孩子,他笑出了眼泪。就在他要离去的时候,她认出了他,刹那间她明白了一切,当年男孩的堕落都是表演给她看的。

当我把这个故事讲给别人听的时候,每个人的反应都不同,有人说男孩是懦夫,也有人说男孩太傻。在我看来,两条鱼与其互相以唾沫维持痛苦的生活,不如回到江湖,去寻找真正的幸福。是的,总有一方会被当作傻子,或者受到误解。相忘于江湖,这五个字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太难。

就是这个观点,使庄子遭到了诸多误解。对他来说,爱不但可以相忘于江湖,就连生死也可以。据说,他的妻子去世了,好朋友惠子前来吊唁,却看到庄子席地而坐,正敲着瓦盆唱歌。惠子非常气愤,质问他说:“你的妻子为你侍寝,为你生子,为你操持家庭,为你分担痛苦,现在去世了,你不但不悲哀,居然还在这里唱歌,实在太无情无义了。”不但惠子这么骂,恐怕现代人也会说庄子太不是东西。庄子的这种行为看起来不仅仅是无情无义,简直是没心没肺。这是因为俗世的人无法理解“鼓盆而歌”,不但无法理解,也无法接受。庄子在回答惠子的责问时说:“她去世时我也曾悲伤,但思前想后觉得这是凡夫俗子的感情,是不明生死之理、不通大道者的悲哀。”聪明的惠子仍然愤愤不平,质问道:“那你说说,什么是生死之理?”庄子说:“在人的生命之始,是没有精神的;不但没有精神,连人的身形也是不存在的。阴阳两种气在冥茫之中游荡,气的变化产生了人的形体,随着形体的诞生也带来了精神。人的生死就好像季节的变化,她虽死了,但只不过是回到冥茫之中,还原为阴阳之气,安居在天地之间,并没有彻底消失。”

惠子对庄子的回答虽然认同,但是并不满意。他说:“理虽如此,情何以堪?”庄子的回答体现了他对爱的理解和情感上的旷达。他说:“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汝身非汝有也,是天地之委形也;生非汝有,是天地之委和也;性命非汝有,是天地之委顺也。”他认为,生与死都是自然界的规律,就好像昼夜变化,不但别人的生命不属于你,就连自己的生命也不属于自己。人的生命是天地所委托,并不取决于人。人不能占有任何东西,不论感情上接受不接受,该离去终究会离去。平常人无法接受这一点,因此才有悲乐之心。既然明白了其中的道理,还有什么不堪忍受的呢?况且,得者,时也;失者,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人也。他还说:“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生者,乃所以善死也。”意思是说,自然界赋予了我形体,有了生命所以才操劳,年老而享受清闲,死亡而得到安息。因此,生时固然要欢欣,死时也不要悲哀。对生命的止息完全没有悲哀,已经超越了普通的情感局限,也不执着于烦恼,而是以终极的态度来看待生死。这一点和我前面所说的“悲”并不矛盾,因为只有“悲”,才能“不悲”,只有“悲悯”,才能“普度众生”。这种情感和佛家有共通性。

庄子的大智慧始终建立在矛盾之中,除了上面的“冷眼”和“热肠”,“愤”和“旷达”,“悲”和“不悲”,还有“现实”与“梦幻”,这是庄子哲学中最具浪漫色彩的一部分。《庄子·齐物论》中说:“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这段话的意思是:有一天,庄周梦见自己变成了蝴蝶,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感到非常快乐,悠然自得,不知道自己是庄周。一会儿梦醒了,仍是躺在床上的庄周。不知是庄周做梦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做梦变成了庄周呢?庄子在这里提出了一个命题,即形而上的快乐,这就是梦幻。若是梦幻足够真切,足够长,人是否有能力分清现实和梦幻。

法国哲学家笛卡尔认为,人通过意识感知世界,世界万物都是间接被感知的,因此外部世界有可能是真实的,也有可能是虚假的。他甚至还说:“我思,故我在。”他通过自己的思考,来感知自己的存在。这和佛家所说的“相”有某些类同。我们所看到的一切都在于感知,若是事物的本源隐藏着,我们看到是始终是虚假的“相”,那么我们就把这种“假相”当作真实。同理,若是虚幻给一个人幸福,那么真实的东西反而使他无法接受。法本无相,很多事物本身就是假相,但我们仍然相信它。这就像我们看到的星光,其实星星已经陨落了,因为距离几万光年,这个太远的距离让我们把它传播过来的光当成了本体。

庄周梦蝶是庄子哲学中打破生死、物我界限的一个经典。清人张潮的《幽梦影》中有很多经典的小品,其中说到“梦蝶”时说:“庄周梦为蝴蝶,庄周之幸也;蝴蝶梦为庄周,蝴蝶之不幸也。”这话很有些让人分不清现实和梦幻的意思。他说,人从现实进入梦幻,就好像从浊恶的尘世进入逍遥境界,是人生的大幸;反之,从梦幻回到现实,是从逍遥境界进入烦恼的尘世,是大不幸。孰幸孰不幸,恐怕只有庄子知道。

有了庄子的智慧,再寂寥的人生也不那么苦涩了。万般悲悯盛一杯,千古辛酸笑与泪。物我两忘蝶入梦,寂寥人生大智慧。今晚,我枕着《庄子》入梦,也变成一只蝴蝶飞去。

东方朔:阿凡提式的人物——一身傲骨万古秋,诙谐方见真风流

天下无害,虽有圣人,无所施才;上下和同,虽有贤者,无所立功。——《答客难》东方朔胸怀奇才,且接近汉武帝,但却不被重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不但拥有成就一番大事业的主观条件,还有客观条件,但现实是残酷的,在帝王的眼中他和优伶并无多大区别。也许只有自嘲才能解脱命运加在人身上的悲剧,因此他选择了戏谑、滑稽的方式。他在《答客难》中的话似是为自己辩护,实则是讽刺。汉武帝执政的时期貌似天下无害,上下和同,但却是最沉闷、最铁板一块的时候。当时大搞“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一元文化,因此绝不会诞生圣人,也不会诞生贤者。同样,也无法容忍圣人和贤者。东方朔作为一个贤者,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黑色幽默。

汉代的文人身上大多有一股道学气,即便是名士也不例外,例如梁鸿。这主要是因为汉代倡导以孝治天下,也就是说整个社会都重视道德评判。道德评判导致了伪道德的出现,人们争着抢着作秀,因而对汉代的名士大都持怀疑态度。但有一个人例外,因为他是一个阿凡提式的人物,他的诙谐不但载入史册,还流传在民间,他就是东方朔。

在我的家乡有一出秦腔剧叫《宝莲灯》,里面就有东方朔这个人物。也许人们会奇怪,《宝莲灯》不是讲述“劈山救母”的故事吗,怎么会跑出个东方朔?不错,因为东方朔是天庭的神仙。他在蟠桃宴上嘲笑二郎神,使得二郎真君知道了自己妹妹私自下凡,因此才有了二郎神将妹妹压在山下之举。这就是故事东方朔像的开端。在戏中东方朔举止滑稽,言语诙谐,令人捧腹。我不知道家乡的戏曲是如何将东方朔变成神仙的,但他诙谐滑稽的举动倒也和历史的记载一致。

东方朔,字曼倩,平原郡厌次(今山东陵县神头镇)人,生在公元前154年。当时大汉王朝处于上升阶段,到汉武帝达到了全盛时期。汉武帝是一个很有作为的君主,但也是一个好大喜功的君主。他在位时,不但开拓疆域,还期望长生不老。这一点很能反映人性的贪婪,不仅反映在小人物身上,也反映在伟人身上。不但汉武帝如此,秦始皇如此,就连中国历史上的模范帝王李世民也不例外,都企图克服生命对人类的限制。李世民尽管以善于纳谏、有自知之明著称,但最终还是相信了方士的话,吃了金丹,在年富力强的五十多岁时身亡,白白做了药物试验的小白鼠。也许,他们太想永远坐在金殿上了吧,因此上帝和他们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东方朔侍奉的这位主子——汉武帝,和李世民极为类似,在治国上、用人上都符合一个封建政治家的标准,但就是有一点不好——求仙。汉武帝为了长生,大量征召民间的方士,这让那些巫师、神婆、跳大神之流的人乐翻了天,当然东方朔也借这个机会来了个毛遂自荐。

在自荐信里,东方朔很不谦虚。他首先介绍了自己的身世,告诉皇帝自己出身农家,根红苗正,绝对和地主阶级无涉。然后开始吹捧自己的奋斗史,说自己十三岁开始读书,整整读了三年的历史典籍,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学科,这之后虽然可以说是大学毕业了,但是光有大学文凭还不够,于是他又去学剑道,一年之后剑道也算过三段了。这就具有了古人所说的“文武双全”这种本事了。不过这还不够,有这些身手去当个游侠估计没问题,但要《东方朔集》书影安邦定国还是有难度的。他接着学了《诗》《书》等儒家经典,算是弄到了研究生的文凭。之后又学孙吴兵法和排兵布阵,以及各种兵器的操作、战斗通讯等知识。这就牛了,东方朔俨然具备了汉初三杰中张良和韩信的水平。或许,他觉得还不够,就又拿历史人物来打比方,说自己的辩论水平能比得上孔子的得意弟子子路,自己的勇敢能比得上齐国的大力士孟责,自己的敏捷能比得上吴国的刺客庆忌,自己的廉洁方正能比得上齐国的鲍叔牙,自己的诚信能比得上等情人而被水淹死的尾生。还别说,东方朔这封大言不惭的“自荐信”还真打动了汉武帝,汉政府给了他一个“公务员”的职位。

东方朔听说让自己当“公务员”,顿时大喜,以为汉武帝要重用自己,屁颠屁颠地把自己的治国意见写成书面材料报了上去。可惜当时伟大的蔡伦还没诞生,发明纸还是数百年后的事。因此东方朔就把自己的见解刻写在竹简上,总共刻满三千片竹简,两个人抬着才勉强送进宫去。汉武帝花了两个月时间,才把这些竹简读完。不过接下来的事情却比较令人失望,汉武帝并不怎么看重他的才华,仅仅给了他一个公车令的小官。

东方朔对自己的处境很不满意,可是他见不到皇帝,即便发泄不满也无济于事。有一天,他在皇家园林瞎逛,突然看到了皇家马戏团的侏儒小丑,就吓唬说:“你的死期要到了!”那小丑平时就对东方朔敬若神明,突然听他这么说,顿时吓得面无人色,连问为什么。东方朔说:“像你这种人,活着没什么用处。你的力气太小,因此不能耕作;你的长相也无法做官,不能治理百姓;拿兵器到前线去打仗就更不行了。像你这种人,对国家没什么用处,活在世上只是糟蹋粮食,因此皇上打算把你们全部杀掉。”侏儒一听,绝望地大哭起来。东方朔把人吓哭了又安慰人家,说:“你先别忙着哭,有你哭的时候,一会儿皇上过来,你就去叩头谢罪,只管大哭就好了。”从这几句话来看,东方先生实在不厚道,吓人的是他,出主意的也是他,真可谓又当师婆又做鬼。

且说过了一会儿,汉武帝真的乘着御辇过来了。侏儒跑上前去,跪在地上号啕大哭。汉武帝一问,皇家小丑就把东方朔的话转述了一遍。汉武帝一听,这家伙居然敢打着自己的旗号欺负皇家小丑,心里很是不爽,他早就耳闻东方朔伶牙俐齿,今天干脆给他点颜色看看,因此立刻召见他。东方朔总算逮着了一个机会,他带着令人目眩的微笑走了进去,叩拜之后开始诉苦。他说:“皇上,那小丑身高不到三尺,一月的俸禄是一袋米、二百四十个钱,整天撑得发慌;而我身高九尺多,也是这么点儿俸禄,简直快饿死了。你广求人才,我听说你是个爱才的上司,因此才来应聘的。你如果觉得我是个人才,就重用我;如果不是,你就赶我走算了,省得浪费纳税人的粮食。”汉武帝被他逗得哈哈大笑,当即任命他为金马门待诏,不久之后又被提拔为侍郎,成了皇帝的参谋人员。

尽管此后东方朔常常见到汉武帝,但是汉武帝并没有把他当成一个真正的大臣看待,而是视为弄臣。每次召他谈话,东方朔谈吐幽默、用语诙谐,常逗得汉武帝哈哈大笑。史载:“数召至前谈语,人主未尝不说也。”在皇帝面前,他还做过一些别人不敢做的事,例如偷肉。当时皇帝自掏腰包款待大臣,饭菜上来后,东方朔把肉全部拿走,塞进自己的衣服里,弄得官袍也脏了。这一点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有来者。所谓“前无古人”,是说他之前没人敢这么做,有一个名叫周亚夫的大将军,仅仅在汉景帝的宴席上要求给自己拿双筷子,就掉了脑袋。“后有来者”是说三国时期有一个小屁孩陆绩,他曾在大军阀袁术的宴席上偷橘子,结果被主人发现。问他何故偷,他说孝敬母亲,结果留下了“陆绩怀橘”的美谈。东方朔偷肉,实在没什么理由,不过这人一贯怪诞,我们可以理解为孝敬老婆。《东方朔偷桃》(清代 徐和銮)

孝敬老婆当然纯属笔者瞎编,绝无考证。东方朔这人是绝对不可能孝敬老婆的,因为他是最无情的主儿。就在汉武帝重用他的时候,他干了几件最令人不齿的勾当。汉武帝赏识他,多次赐予他丝绸和银子,他就用这些赏赐之物娶长安最漂亮的姑娘当老婆。但是刚满一年,不论是天香国色,还是倾城倾国,他都要抛弃,再娶新妇。就这样,一年做一回新郎,完全可以和他同时代的风流才子司马相如媲美了,以至于汉武帝赐给他的钱都花在了娶新老婆身上。汉武帝左右的人居然也不举报,只是将他称为狂人。史载:“徒用所赐钱帛,取少妇于长安中好女。率取妇一岁所者即弃去,更取妇。所赐钱财尽索之于女子。人主左右诸郎半呼之‘狂人’。”岂止是狂人,简直是变态狂人。不过汉武帝也确实是个很有个性的君主,他不但没有惩罚东方朔,还为他辩护,真所谓有其臣必有其君。若是仅看以上文字,无疑人们会说东方朔是个彻头彻尾的王八蛋,但是且往下看。东方朔说笑话,常常让汉武帝乐得不知东南西北,这时候进谏,皇帝不知不觉间也就上套了。

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汉武帝为了打猎和游乐,准备从关中划出方圆百里的良田,建造规模宏大的跑马场和猎场。满朝大臣为了迎合皇帝,没有一个人反对,只有东方朔据理力谏,他说:“帝王如果谦虚谨慎,上天就会降下宏富;如果帝王骄傲奢侈,上天就会降下灾祸。”东方朔这种连哄带骗又吓唬的进谏方式最多吓唬一下侏儒,对汉武帝就不灵了。根据史书记载,他还说出了“取民膏腴之地,上乏国家之用,下夺农桑之业,弃成功,就败事”这么富于格言色彩的话,使汉武帝很高兴,因而赐他给黄金百斤,还授予太中大夫给事中的官职。此后,东方朔也不再遮遮掩掩了,上至政治得失、农业发展、国防战略,下至鸡毛蒜皮、皇帝的梦话和哈喇子,他都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汉武帝听了他的意见很开心,但这种开心和侏儒小丑带来的开心并没有区别。我怀疑这是汉武帝的报复,当年东方朔把自己的皇家小丑吓哭了,结果那小丑后来死活要辞职,武帝没辙只好让他走了。此后,武帝就把东方朔当小丑。天哪,这莫非就叫作报应?人一愤怒就要骂人,或者打架,但是文人发怒大多以写文章泄愤。东方朔是个文人,自然不会做有辱斯文的事,因此写了《答客难》《非有先生论》,发发牢骚。《东方朔偷桃图》(清代 王礼)

当然,东方朔也并不是一个光知道发牢骚的人,他也干过几件不畏权贵的事,否则他这名士也就少了点刚直的东西。汉武帝有一个外甥,是隆虑公主的儿子,因为是老年得子,所以公主对儿子很溺爱。汉武帝为了让妹妹开心,就封这个外甥为昭平君。谁知道这小家伙从小被宠坏了,长大不成器,骄横不法,居然干出了酒后杀人的勾当。就连国家的最高法官——廷尉也不敢治他的罪,便亲自向汉武帝请示。汉武帝总不能破坏自己制定的法律,但是也不能杀了自己的外甥呀!因此假装哭泣,目的在于暗示廷尉免罪。很多大臣都看出了汉武帝的用意,只有东方朔装傻,对汉武帝说:“圣王执政,赏赐不避仇敌,诛杀不择骨肉。今圣上严明,天下幸甚!”东方朔连吹带捧,这时候汉武帝再想赦免外甥也没办法了,只好依法治罪。

我读历史,常常觉得中国历史充满吊诡,居然说汉高祖是一条大蛇和他母亲发生性关系而生下的,听来简直匪夷所思,这比希腊神话还要令人吃惊。估计史官也不是什么好玩意儿,居然连这种八卦新闻也写进历史。接下来关于东方朔的一段话就有这种效果。

汉武帝的宫殿建章宫后面跑出来一个奇怪的动物,外表看起来好像是麋鹿。汉武帝亲自跑过去看,他问左右的大臣,居然没有一个人认得。这帮人里包括皇家图书馆馆长、皇家动物园园长、国家最高学府校长等博学多才的人,但就是没人认识。最后召来东方朔,东方朔终于抓住这个大好机会狠狠地敲了皇帝一笔。他一看,就很有把握地说:“我认得,但皇上要大宴群臣。”汉武帝当即答应。他又说:“我要XX地方那块风水宝地。”汉武帝也答应了。各位也许会奇怪,东方朔什么时候这么厚道,突然想起来要款待自己的同事了(尽管是借花献佛),其实他是收买人心呢,目的在于要那块地。此君可谓真小人。

等到汉武帝答应了他所有的条件,他这才说:“这种东西名叫驺牙,这种东西出现,远方就会有来投诚的人。”为了证明东方朔是个真正的预言大师,写历史的人不忘在后面加上一笔:“其后一岁所,匈奴混邪王果将十万众来降汉。”这话什么意思呢?一年之后,匈奴混邪王带着十万人来归降汉帝国。因为他预测很准,因此汉武帝再次赏赐了他很多钱。我怀疑东方朔一定是提前听到了什么情报,所以才会有“预言”。不过,史官居然言之凿凿地写进了历史,除了“神化”东方朔,我不知还有什么意味。子不语,怪力乱神。但是史官们的笔下到处都是怪力乱神。呜呼,曼倩。

汉武宫廷多少侯,半是裙带半吴钩。唯有曼倩真才子,一身傲骨万古秋。公元前93年,汉武帝的活玩偶东方朔终于翘辫子了。纵观整个汉代历史,像他这样的臣子唯其一人,其诙谐幽默令人发笑,今特以此等方式写出怪文一篇,以飨读者。

严子陵:飞龙般的狂隐——云山苍苍千古风,江水泱泱一钓钩

昔唐尧着德,巢父洗耳。士故有志,何至相迫乎!——《后汉书·严光传》严子陵是彻彻底底的自由主义者,他之所以不愿意做官,并不是政治不够清明,也不是帝王不够贤明,而是害怕束缚。他认为,即便是唐尧那么贤明的君主,也还有巢父那样的隐士。每个人在合法的前提下,有获取最大限度自由的权利,他的志向就是无拘无束,不受任何束缚。除了史书中简单的记载,他没有留下多少故事,甚至没有留下什么作品。他让人想起了《老子》中描述的一种动物——龙。世间万物皆有羁绊,利用双翼在长空飞翔者困于弓矢,凭借水流在川泽浮游者困于网罗,依靠大地而生存者困于刀枪陷阱。而龙则是这样一种存在:它飞可翔于宇宙,游可隐于波涛,潜可深入大地,既是万物的集中体现,却又在万物之外。它在天是风云,在水是浪花,在地是细壤,弓矢网罗刀枪陷阱都不能奈其何。这就是龙性——圣哲和英雄最推崇的形象——寂寞,但却自由。严子陵的生命质地俨然如一条龙,见首不见尾,就这样消失在了时空中,令后人遐想。

中国东汉之前的名士,道德家和纵横家习气还很浓,前者如被张良请出山的道德楷模“商山四皓”,后者如自称高阳酒徒的郦食其。直到东汉初严子陵傲然而起,知识分子中才出现了一根铮铮铁骨、一片轻灵飘逸的衣袖。他坚决不和统治者合作,喜欢自由散漫、闲适淡定的野居生活。严子陵为人常常让我想起一种幻想中的动物——龙。它们飞则在高天之上,驻则在大泽深渊之中,和天光云影、清风明月为伴。

严子陵的生卒年月如今已不可考,名光,以字行于世,是东汉初的大名士。他生于今天浙江余姚一带,本姓庄,但因为汉明帝名叫刘庄,因此为了避讳,改姓严。严子陵少年时代就很有才学,西汉末年曾经和刘秀、侯霸一起在长安学习,是颇为谈得来的同学,若非刘秀后来做了皇帝,两人的私谊应该是不错的。问题就在于,一旦两人的身份发生变化,作为知识分子的严子陵若显得过于亲近,则有谄媚之嫌;若是故作清高,则有做作的偏向。然而作为一个不世出的自由知识分子,严子陵并未在这两者之间有任何摇摆,因为他本人实在是一个不为俗情所困的人。

西汉末年,社会越来越黑暗,王莽乘皇权衰弱,篡夺了刘氏的权杖。但是改朝换代并未改变百姓水深火热的处境,反而加深了社会各个方面的矛盾。当时在首都长安的太学生中有三种倾向,一部分人向王莽靠拢,一部分人投入到反对王莽的绿林赤眉大起义中,还有极小的一部分人选择了隐居山林,严子陵就是其中选择隐居的人。刘秀则加入了起义大军,经过几年的磨难和奋斗,终于扫清群豪,登上帝王宝座,成为傲视寰宇的主人。

东汉建武元年(公元25年),刘秀称帝,是为光武帝。他一直在寻找严子陵,想当年自己在长安籍籍无名,而严子陵已经名动京师,如今自己做了皇帝,也许可以炫耀一把了吧。刘秀的这种心态多少近似于后世的朱元璋,虽然做了皇帝,但是面对故人,尤其是面对大知识分子时内心仍然有一种自卑感。幸好刘秀还是帝王中较有胸襟的人,不像朱元璋一样心胸褊狭,动辄杀人。当然比朱元璋还要等而下之的皇帝也有,例如清朝的雍正皇帝,不但非常畏惧知识分子,而且充满仇视。在他批示的奏折中,看不到一个帝王的尊严,而是充满了泼妇式的语言,他的御批用语之粗俗、恶毒简直令人咋舌。从明清帝王的这种修为,就能理解这两代文字狱为何大盛,归根结底还是统治者面对知识时的自卑。幸好严子陵没有生在明清时代,否则纵有千百颗脑袋恐怕也早已落地。《严子陵图》(清代 朱文新)

刘秀命画师绘制了严子陵的画像,让全国各地的官员查访老同学的下落。齐地的地方官上报说,他们那里的野泽中常有一个披着羊皮的人垂钓。光武帝怀疑那就是严子陵,立刻派人带着丰厚的礼物,驾着车去延请。那人果然是严子陵,面对老同学的盛情邀请,他一再拒绝。光武帝连续三次派人去请,还亲自写了一封信,说:“古大有为之君,必有不召之臣,朕何敢臣子陵哉。唯此鸿业若涉春冰,辟之疮疮须杖而行。若绮里不少高皇,奈何子陵少朕也。箕山颍水之风,非朕所敢望。”光武帝的这段话是说,上古时期既有大作为的君主,也有不肯来做臣子的贤人,我哪里敢让你严子陵做我的臣子。只是现在国家初定,就好像走在春天的薄冰上一样,在这种局势下须拿着竹杖慢慢探行。如绮里季等四位著名的老先生不肯做高皇帝的臣子,我也不敢委屈你做我的臣子。像巢父一样在箕山颍水之间隐居的大名士,是我所不敢追望的。

在这封信中,光武帝刘秀丝毫没有表露出要强迫严子陵做官的意思,而是充分表达了自己求贤若渴的态度。他三次派人延请,态度诚恳可见一斑。如此看来,三国时期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出山,并非自己首创,而是抄袭光武帝的做法。况且光武帝请严子陵时,已经是天下大定,而刘备请诸葛亮时,还只是创业阶段。两人身份也极为悬殊,一个已经是万乘之君,一个仅仅是个小军阀。相比之下,光武帝的诚意要大得多。严子陵再也找不到拒绝的理由,只好乘车马到洛阳了。

到洛阳后,严子陵被安排住在政府的公馆里。老同学侯霸也派人来看他,此时的侯霸已经不是昔日的那个太学生,而是东汉政府的丞相了。丞相派人去公馆里看严子陵,严氏不置一言,后来口授了一封信,说:“怀仁辅义天下悦,阿谀顺旨要领绝。”意在告诫老友,辅佐君主要多倡导仁义,而不能完全谄媚顺从帝王意志。不知道侯霸是否听从了严子陵的告诫,但是从侯霸的为官之道,及其在东汉政府初期的作为来看,他是一个颇为正直,也比较坦荡的官员。史载:“在位明察守正,奉公不回。”可是后世在写到严子陵时,总是把侯霸说成小人,这一点实在是不公平。大概为了抬高严子陵,只好不顾史实对侯霸进行贬低了吧。

侯霸看了信后,不敢怠慢,马上封好上奏刘秀。刘秀看了信后,笑着说:“狂奴故态也。”从光武帝的言语来看,他并无责备严子陵之意,倒颇有些老友之情,这在帝王中是难得的。他虽然口中说严子陵是“狂奴”,但随后就去馆中看望严子陵了。面对皇帝大驾来临,严子陵假装睡着了,高卧床上置若罔闻。这在封建时代确实需要胆气,仅凭“目无君父”这一条罪名就够砍十次脑袋了。好在光武帝颇有气度,不但没有责备严子陵这种失礼行为,还亲自到床前,抚摸着他的肚子说:“嗨,老同学,你就不能出山帮我治理国家吗?”

皇帝都到了床前,装聋作哑已经不可能。严子陵慢悠悠地睁开眼睛说:“像尧帝那样的品格,巢父许由尚且不愿意出来做官。读书人各有其志,你就不要强迫我了吧。”严子陵的态度很明显,光武帝知道无法打动他,只好叹息着回宫了。

在中国古代,读书人出人头地的途径只有做官,因为其他行业都被视为“贱业”,统治集团散播这种思想,使得所有知识分子都被笼络进了统治体制内,个别不合作的知识分子也被视为“异端”或者“野人”。凡是胸怀大志的知识分子,无不孜孜于考取功名,即便是像李白那样的旷达之人也多次找人推荐,希望进入体制内发挥自己的才智。当然他后来主动脱离体制,这是题外话。至于像蒲松龄那样考了一辈子试,仍然未能进入体制内,那是多么悲哀的事啊。好在中国历史上,有严子陵这样的人,他虽非第一人,但确是一个很好的典范,这就给那些流落在荒野里的知识分子一个散淡人生的榜样。《富春山居图》(元代 黄公望)

刘秀返驾后,不久就把严子陵召到宫中,和他谈论昔日的往事。此时的光武帝完全放下帝王之尊,以老同学的姿态和他聊天。两人对多年以来的变故多有感慨,刘秀谈到自己时,不无得意地问严子陵:“朕现在和读书的时候相比大不一样了吧?”从一介书生奋斗为天子,刘秀本以为会获得一些赞许,哪知严子陵却淡淡地说,确实有一点点改观。这话让光武帝大为尴尬,好在他也知道老友的秉性,因此未予深究。两人聊到深夜,同榻而眠,严子陵睡到半夜,翻身时故意把腿搁在皇帝的肚子上。史载:“明日,太史奏客星犯御座甚急。帝笑曰,‘朕故人严子陵共卧耳。’”

对于史书中所载的这件事,只能当笑话看。人事和天上的星星并无因果关系,古人的说法实属牵强附会。那么,“客星犯御座甚急”的说法从何而来呢?有三种可能,其一是侍候光武帝的侍从人员把这件事告诉了太史官,太史官捏造了这个所谓的天象;其二是相关利益群体和太史官勾结,企图借所谓“天象”达到驱逐和迫害严子陵的目的,有人认为指使者是侯霸,因为严子陵曾指责过侯霸,但这没有历史依据;最后一种可能是,写历史的人为了体现光武帝的宽广胸襟,编造了这一情况。依我的推测,最后一种可能性比较大。纵观中国古代史中很多所谓“天象”,以及帝王出生时的异象,这种捏造很容易理解。黑格尔说,历史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如是言。

不论这个“客星犯御座甚急”的故事是否属实,但是由此可看出官场的险恶。当光武帝强行任命他为御前谏议大夫,掌管议政时,他以家中母亲年老为由,一再拒绝。最终,光武帝也明白无论用什么手段,也不会让严子陵做官,只好作罢。严子陵离开洛阳后,回到故乡,在富春山隐居。他八十多岁时,老死山野,终生未曾踏入官场一步。

至今在富春江上还有著名的“子陵钓台”,据说是严子陵隐居时垂钓的地方。宋代范仲淹凭吊古迹时,曾著文《严先生祠堂记》,他在文中盛赞严子陵:“云山苍苍,江水泱泱,先生之风,山高水长。”应该说,这种评价并不过誉,在以做官为最荣耀的职业的古代,严子陵的选择令无数现代人汗颜。他代表了一种人格,这种人格凸显出来的是一种自觉的自由意识。富春山水今依旧,子陵滩头自横舟。云山苍苍千古风,江水泱泱一钓钩。他是一个真正的狂隐之士,无冕之王。

蔡邕:一张古琴透射出的性情——素心才识焦尾琴,一闻音律知杀声

青青河畔草,绵绵思远道。远道不可思,宿昔梦见之。梦见在我旁,忽觉在他乡。他乡各异县,展转不可见。枯桑知天风,海水知天寒。入门各自媚,谁肯相为言!客从远方来,遗我双鲤鱼。呼儿烹鲤鱼,中有尺素书。长跪读素书,书中竟何如?上言加餐食,下言长相忆。——《饮马长城窟行》读《释诲》,发觉蔡邕满身都是直线条,道德之气盈身,但这首诗却把浪漫的诗人之气体现得淋漓尽致。尽管研究者对这首诗的作者仍然存有争议,但我却相信是他作的。他以一个女性的口吻写了这首诗,把一个妻子内心的思念和温情描绘得极为真切。他在《释诲》中说,不我知者,谓之迂也。一个不了解他的人,的确会把他当成一个迂腐的人,光是因董卓而下狱,就够被误解的了。不过,一个人身上的光辉,是不会被轻易掩盖的。总有那么一些人,值得后世反思。

焦尾琴是我国古代四大名琴中最为人们津津乐道的一张琴,它在四大名琴中诞生最晚,但却最具传奇色彩。制作它的人叫蔡邕,正是他赋予了这张琴传奇色彩。据说这张琴从东汉末期始,辗转流传,数易人手,直到明朝时才不知所终,流传时间长达一千余年。

蔡邕生于公元133年,这是汉帝国走向衰弱的时代。他是陈留人(今属河南开封),祖上多人为官,其中六世祖蔡勋较为出名,是蔡邕之前蔡氏宗族中最显赫的人物,曾当过地方官,深受道家思想的影响。西汉末王莽篡权,群雄并起,蔡勋辞官隐居,是很出名的隐者,也是当时的大名士。到了蔡邕这一代,蔡家仍然拥有较大的社会影响。据说蔡邕出生时,大科学家张衡刚刚去世不久,因此人们竞相传说蔡邕是张衡转世。史载,他“好辞章、数术、天文,蔡邕像妙操音律”,这就使这个传说被传得更加神乎其神。

不论蔡邕是否张衡转世,他的才气绝不输于张衡。他的品格也备受尊崇,他是个出了名的大孝子,母亲病卧在床三年,他亲奉汤药,日夜在床前侍候,若非季节交替、天气发生变化,他从不脱衣入睡。母亲去世后,他在墓旁盖了一间房子,为之守墓,一举一动都非常注意,害怕惊扰了母亲在地下安眠。他和叔父从弟等一大家子住在一起,三世不分家,也不分财。古人以此认为他才德很高,能保持一家人的平静而无纷争。他对母亲的孝心令人很感动,但是对不分家的做法并不令人赞同,后世的很多名家对此也颇有非议。一大家子人住在一起,是农业社会的一种现象,它尽管能说明一种人的品性,但实际上背后却有很多忍让、压抑和委曲求全。这种东西和品德无关,只能说是人格的一种扭曲,它限制着人的自由,让人始终离不开家长制的套索。所以对蔡邕的这种所谓“才德”,令人实在没什么好感。

蔡邕是著名的大学者,很多当权派都想拉拢他,并让他出来做官,其中大反派徐璜、左悺都曾拉拢过他。他们对皇帝说,蔡邕是个音乐奇才,不如叫他来京城开个人演唱会。接到政府的文件后,蔡邕本无多大兴趣,可是看到文件上血红的大印,他还是去了。去是去了,可是走到半路他又撒谎说身体欠佳,撒丫子回家过起了隐居生活,闭门谢客,拒绝一切社会活动,搞得宦人徐璜、左悺很没面子。蔡邕《熹平石经》拓本

尽管蔡邕为人架子很大,但是宰相桥玄仍然很看重他,亲自出马,请他到国家的最高文献机构来工作。由于这项工作很符合他的爱好,于是建宁三年(公元170年)终于出来做官了,担任议郎,在汉政府的大型图书机构“东观”负责校书。蔡邕认为,由于时代久远,加上当时的印刷设备落后,经典著作谬误很多,因此给皇帝打报告要求校订被公认为“圣典”的六经。不久报告获得比准,蔡邕领衔,和堂溪典、杨赐、马日磾、张驯、韩说等人开始了这项文化工程。校订结束后,为了让这次校订的书起到示范作用,汉灵帝命人将校订过的六经刻在最高学府太学门外的四十块石碑上,这就是中国古代最浩大的碑刻石经——《熹平石经》。当时的学子们听说国家统一的教科书出版了,纷纷赶到太学门外抄写,结果发生了严重的堵车事件,史载:“车乘日千余两,填塞街陌。”尤其可见,蔡邕也是古代最受崇拜的明星级教授,其编定的教材大受学生青睐。

蔡邕当着明星级教授,日子过得非常滋润。皇帝对他也很器重,顺带还任命了一批和蔡邕一样爱发牢骚的文人骚客为官。由于这帮人自诩正派,因此逐渐和那些被称为“公公”的人产生了矛盾。蔡邕认为国家日渐腐败,主要坏在这帮公公们身上。加上当时地震、蝗虫、冰雹等自然灾害频发,为了提高自己的影响力,蔡邕就说这是上天的责罚,只要让宦官们下岗,上天自然会息怒。六神无主的皇帝也不辨真假,就说你是专家你看着办。蔡邕当即一挥而就,制定出了一个改革方案。在把方案递上去的时候,蔡邕深知太监们能量巨大,因此要求皇帝保密,否则改革就会胎死腹中。皇帝看了方案后,发现自己的那些“知音”统统被下岗,实在很郁闷。原来皇帝的知音就是那帮太监,把太监当知音,也可见这皇帝是个什么货色。

就在皇帝去洗手间的时候,大太监曹节偷看了蔡邕制定的“下岗方案”,随即将内容透露了出去,那批在宫里混饭吃的太监听说后,无不对蔡邕恨之入骨。恰好这时候蔡邕和宰相刘郃发生矛盾,他的叔叔蔡质又和将作大臣(建设部部长)阳球不和,叔侄两人都得罪了上司,这就被痛恨他们的人抓到了把柄。他们的政敌指使人在皇帝面前狠狠告了一状,说他们诬蔑国家高级“公务员”。状子递上去,皇帝也糊涂,居然就判了杀头。幸亏太监吕强知道这件事的《蔡中郎集》书影利害,若是真要杀蔡邕,那就会引起对此案的彻查,那么顺藤摸瓜,这件案子的指使人,以及背后的所有幸灾乐祸的人都会暴露在阳光下,因此蔡邕是万万不能动的。他向皇帝说情后,皇帝想起往日给自己充当文学导师的蔡老师,也就后悔了,因此改判为全家流放。

阳球这个人恩仇必报,是整人不过夜的主儿。史载,他还是少年时,郡中有一个官员侮辱了他的母亲,他当即纠集了十几个不良少年将该官员杀死,这还不解恨,又将该官员全家杀光。我不知道,汉代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阳球这个凶犯后来居然爬上了政府高级“公务员”的位置。蔡邕得罪了这么个杀人不眨眼的屠夫显然是没有好果子吃的,果然阳球嫌流放不解恨,暗暗买通几个黑社会分子,命他们在流放路上刺杀蔡邕。令人称奇的是,这几个杀手颇有侠士本色,虽然干的是拿钱杀人的勾当,但是一听说刺杀对象是蔡邕,纷纷予以拒绝,原来他们都是蔡邕的粉丝。看来蔡先生真不是浪得虚名,连黑社会中都有他的崇拜对象。

白骨精害人,一计不成又来一计,阳球正是此辈。阳球贿赂掌管刑司的官员,让他们在饭菜中下毒害死蔡邕。但蔡邕名声实在太大,连狱吏中也有他的粉丝,不但未在饭菜中下毒,还告诉了他实情。如此再三,阳球的毒计最终未能得逞。关于这段历史是这么记载的:“球又赂其部主使加毒害,所赂者反以其情戒邕,故每得免焉。”

读史至此,每每击案浩叹:这是什么?这就是道德的力量,一个人的魅力到了这种程度,确实没什么可说的了。

九个月后,大赦天下,蔡邕一家获得了赦免。在离开五原郡的时候,太守王智为之饯行。由于王智是大太监(中常侍)王甫的弟弟,因此蔡邕对这个人很看不上,就在王智起身跳舞的时候,蔡邕一声不吭,以一种蔑视的态度看着其人丑态。王智一贯飞扬跋扈,难得有这么高的热情为一个人送行,没想到蔡邕丝毫不给面子,让其非常恼恨,说:“野杂毛敢轻视我?”蔡邕也很不客气,一挥袖子起身走人。王智立刻发动自己的关系诋毁他,蔡邕原来得罪过的那些人也到处煽风点火,告他的黑状。他知道后,只干了一件事:逃。

史载,他亡命江湖,跑到了今天浙江一带,当时这里还是相对较为蛮荒的地方。他在这一带的山水间一待就是十二年。在流浪期间,蔡邕常常随身带着一张琴,正所谓“食可以无肉,居不可无竹”,虽在天涯漂泊,但是音乐是不会丢弃的。他寄居在吴地时常常弹琴自娱,一天他刚刚弹完一支曲子,正沉思时,突然听到隔壁的厨房里,传来一阵木头的爆裂声。他一跃而起,直奔厨房,只见灶膛中一节木头正在火中燃烧,发出清越的爆裂声,好像在哀鸣。他不顾火势正旺,扑过去从火中将木头抢了出来,又扑又打,很快将火熄灭。原来这是一节桐木,是制作琴的上佳原料,由于他抢救及时,这节桐木还算完整。他将木头带回自己的房间,经过精心设计、雕琢,终于制成了一张琴。由于尾部被烧焦,因此命名为“焦尾琴”。用这张琴弹出来的曲子如同天籁,异常美妙。加上制作琴的人有盖世之才,这张琴遂成为至宝,后世凡称赞名琴,都美其名曰“焦尾”。

不但人需要知音,一幅画、一张琴也需要知音。在凡夫俗子的眼里董其昌、徐渭的画不过是泼在纸上的墨渍,张旭的草书不过是涂鸦,但是在方家的眼里却是价值连城的至宝。在普通人的眼里,那节桐木只不过是烧火的柴而已,和地上的枯枝败叶无异。但是在蔡邕的眼里,那可是绝世罕见的木料,所以说蔡邕是这节桐木的知音。可惜的是,汉灵帝不是蔡邕的知音,只能让他流落在吴地的山水间。话说回来,若蔡邕真受到重用,那么也只是封建时代多了一名官吏,但却少了一位文化大师。所以说,上帝在开玩笑的同时,也制造另一出喜剧。

和“焦尾”齐名的另外三大古琴是:号钟、绕梁、绿绮。在这里也顺便说说这三大古琴的故事。据说“号钟”是周代的琴,最早弹奏这张琴的名人是伯牙。后来,此琴落到了春秋五霸之一的齐桓公手中。齐桓公通晓音律,尤其喜欢弹琴,收藏了很多名琴,其中最喜欢“号钟”,常在举行大型公共活动时弹奏此琴,伴着牛角、钟鼓之声,奏出悲壮苍凉的曲子。部下闻琴无不泪流满面,很能显示齐桓公一代霸主的英雄情怀。由于齐桓公对这张琴的钟爱,遂赋予了这张琴特殊的地位,使它成为早期知名度较高的乐器。

晚于“号钟”的“绕梁”属于楚庄王,它是华元献给楚庄王的礼物。华元曾是宋国的右师(宋政权机构的核心人物)。属于小枭雄级别的人物。据说楚庄王得到这张琴后,非常迷恋,常常弹奏。有一次,楚庄王居然连续七天不理国家大事,只顾弹琴。从这张琴的名字“绕梁”,我首先想到了一个典故“余音绕梁”。此典出自《列子》,说周代诸侯国韩国的女歌手韩娥去齐国,在齐国的雍门花光了钱,情急之下在那里开了一场个人演唱会。她的歌声如同长空雁鸣,令人落泪,演唱完之后三天,余音还在梁间环绕,因此留下了“余音绕梁,三日不绝”的成语。从这个成语可以看出这张名为“绕梁”的琴魔力有多大。

楚庄王沉迷于音乐,荒废了国家大事,不但大臣们着急,就连他的小老婆樊姬也着急了,劝告他说:“君上,你过于迷恋音乐了。过去夏桀迷恋妹喜导致亡国,纣王迷恋妲己江山毁弃,你迷恋‘绕梁’,就不害怕亡国吗?”楚庄王听完樊姬的话,如同醍醐灌顶,忍痛割爱,命人用铁如意将“绕梁”琴砸得粉碎,至此此琴成为绝响。

读到此处,恐怕所有的读者都会为之叹息了。古代的君王荒淫无度,不反省自己缺乏自制能力,却把罪名加在外物上,凡是亡国的,没有一个在自己身上寻找原因的,无不把罪名安在女人、奸臣、宦官、美酒,甚至于一张琴上。古代的史官也都糊涂,大多把罪责往女色、音乐、美酒上推。要知道,美的东西乃是上帝所造,它无错,错的是人。人有了欲望,不能控制自己的欲望,反而归罪于物,实在荒谬之极。

第三张琴名曰“绿绮”。这张琴和前两张琴相比更悲惨,因为它的主人是司马相如。司马相如成名之前家徒四壁,但他颇有才华,曾为梁王作赋,梁王大为赞赏。为了表示自己的谢意,就拿自己收藏的一张古琴“绿绮”相赠。这是一张从上古传下来的传世之物,琴上的铭文说它是“桐梓合精”,琴身是由上等的桐木和梓木制作而成,这种完美的结合在古琴中是罕见的。司马相如得到这张琴后,如获至宝,非常钟爱,加上他高超的琴艺,从而使“绿绮”名动天下。“绿绮”的出名,司马相如的风流倜傥,必然会演绎一段浪漫的故事。他在富商卓王孙家里演奏时,遇到了卓家大小姐文君,一曲《凤求凰》打动了姑娘的芳心。文君小姐不顾家人的反对,也不嫌司马相如贫寒,夜奔而去,做了他的妻子。像卓文君这样为了爱情不顾一切,又具有远见卓识的奇女子是人间罕见的。但是,司马相如实在算不上什么奇男子,他并不是一个忠诚的男人。他后来离家赴长安,受到汉武帝的赏识,终于功成名就。但是,他却成了天下第一负心汉,他常常用武帝赐的金子迎娶长安市最美的女子,风流之后立即抛弃。之后,反复演绎这等绝情故事。卓文君听闻后,曾写下著名的《白头吟》,司马相如看后惭愧不已,最终回心转意。相如文君的故事固然是千古佳话,可是相如的人品实在有些令人不齿。纵使他才华绝代、功成名就,对于一个女子来说,一旦背叛爱情,他所拥有的一切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所以说,相如虽然拥有“绿绮”,但却非“绿绮”的知音,真正的知音是文君。所以我说这是一张悲剧之琴,还不如像“绕梁”那样砸碎了好。

四大古琴的故事中,也就蔡邕堪称是琴的知音。到了蔡邕的时代,其他三大古琴均已消失,只剩下美丽的传说,而蔡邕依旧弹奏着他的“焦尾”,流连于山水之间。

有一天,蔡邕在陈留,一个朋友请他去吃饭,他走到门口的时候听到里面有人在弹琴。他仔细一听,大吃一惊。原来屋子里虽然是喝酒喧哗的声音,琴声里却传来一股令人心悸的杀意。他以为是主人要杀他,所以赶紧掉头往回走。朋友正奇怪他怎么失约,仆人对主人说:“蔡先生刚来了,到门口却回去了。”因为蔡邕的名声很大,所以主人急忙追上去问他原因,蔡邕详细地把情况告诉了主人,大家都非常吃惊。琴师解释说:“我刚才弹琴时,看见一只螳螂伺机捕杀一只蝉,蝉差点就要飞走,螳螂随着蝉进退。我担心螳螂抓不到蝉,所以内心也跟着紧张。这难道就是杀意在琴声中体现的原因吗?”蔡邕笑着说:“由此可以看出你是一个高明的琴师啊!”

蔡邕这个人的道德文章固然符合统治者的需要,但是他身上还有另外一面,那就是不羁,这和他身上的艺术气质分不开。《酒颠》记载了一些关于他的故事,说他虽然被称作道德君子,但是却恋酒,每饮无拘,常饮至一石,而且喝醉了就躺在大街上睡,被称为“醉龙”。这些故事加起来,他身上可爱的一面就活了起来。

中平六年(公元189年),汉灵帝刘宏死翘翘了。野蛮人董卓带着西凉兵进入了都城,从而开了军阀掌控国家政权的先例。原来的内阁倒台,蔡邕终于不用到处流浪了,他虽不情愿在董卓手下做官,但是面对带血的屠刀,他最终还是去了,担任了最高学府的校长和教育部长(祭酒)。董卓这个人虽然杀人很多,是地地道道的屠夫,但是对蔡邕却很敬重,且不论这种敬重的真假,总之使蔡先生有些飘飘然。他先后担任补侍御史、持书御史,后来还被任命为中央政府的长官之一尚书。史载:三日之间,周历三台。尤其可见,董卓对蔡邕确实有些知遇之恩,无怪乎董卓死后,蔡邕会掉几滴眼泪。

初平元年,蔡邕被拜左中郎将。董卓强令汉献帝迁都到长安,由于蔡邕有追随之功,因此被封为高阳乡侯。封侯拜相,蔡邕可以说都做到了,这在汉武帝的时代恐怕是很难的。因为武帝时代,只有军功才能封侯,那些拼命半生的官员,尽管劳苦功高,但要是想封侯却不容易。所以说,蔡邕这个侯实在来得容易,虽然只是个乡侯。

董卓倒行逆施并未持续多久,就被司徒王允等一干人杀掉。这时候,蔡邕干了一件错事——同情董卓,结果被抓入狱中。很多人曾为他求情,希望让蔡邕用余生完成《汉史》,但王允坚持己见。不久蔡邕病死。当时的大学者郑玄曾感叹:“汉世之事,谁与正之!”

素心才识焦尾琴,一闻音律知杀声。人人争说蔡中郎,史中犹传琴铮铮。作为一个时代的操琴圣手生命终结了,但他的风骨留了下来。鄙视也罢,敬仰也罢,真实的蔡中郎只有那张琴知道。

孔融:酒徒的幽默和生死——座上客多风流士,樽中酒为琼浆液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五十之年,忽焉已至。公为始满,融又过二。海内知识,零落殆尽,惟会稽盛孝章尚存。其人困于孙氏,妻孥湮没,单孑独立,孤危愁苦。若使忧能伤人,此子不得复永年矣!——《论盛孝章书》孔融推荐盛孝章,不仅出于朋友之意,更是出于爱才之心。他是一个善于识别千里马的伯乐,对知识分子充满了深切之情。盛孝章是汉末名士,曾经担任吴郡太守。孙策割据江东后对当地名士进行打压,盛孝章只得外出避祸。孙策死后,孙权继续了孙策的政策。孔融与孝章素来友善,知道他的处境已经非常危险,所以特别写信给曹操。曹操接信后,即任命盛孝章为都尉,可惜委任状还没有到,盛孝章已被孙权所杀。盛孝章和孔融均属过刚、过直的人物,也均有名士之风,甚至连生命结局也相同,由此也可看出孔融其人。这封信言辞不多,但却情真意切,遂成千古绝唱。

我上小学的时候就知道孔融了,这缘于“孔融让梨”那篇课文。文章想说明孔融是个懂得谦让、性情恭顺的人,但从孔融一生来看,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他不但成年后性情孤傲,充满叛逆思想,小时候也一点儿都不恭顺,倒是机敏有余,鬼点子不少。让我们且看此公的人生。

孔融生于东汉永兴元年(公元153年),字文举,山东曲阜人。说起他的祖宗,那可是大名鼎鼎,就是大圣人孔子,孔融是孔子的二十世孙。孔融小的时候就很聪明,十岁的时候随父亲到都城洛阳。当时的河南尹李膺是个大名士,一般人只要被他一夸赞马上就会成为名人,知名度蹭蹭往上蹿。《后汉书·李膺传》载:“士有被其容接者,名为登龙门。”可见此人的影响力确实很大。不过,李膺这个人虽然名气大,但却从不轻易接见外人,这就使人想见他倍加艰难。孔融像孔融虽然只是个孩子,但却很想见见这位大名士。这一点和今天那些崇拜明星的少男少女有的一拼,只是当时没有签名这个习惯,否则孔融会抱着砚台、毛笔请这位名士签个名。

某天,孔融到李膺府门上求见,守门的家奴看他是个小屁孩儿,就没搭理。孔融也不生气,而是一本正经地走上前去,摆足了谱,说:“我和李君家是世交,请去通报。”家奴一看他的气度,不敢怠慢,赶紧把他放了进去,同时跑进去向主人通报。主人李膺一听也感到惊奇,就想看看是哪里来的小鬼,居然如此大胆。当他看到孔融后,就说:“高明祖、父与仆有恩旧乎?”(你的祖辈、父辈和我们家有来往吗?)孔融从容不迫地说:“当然。你的祖上老子和我的祖上孔子有师友关系,我们两家数代交好。”他以李姓之祖老子(李耳)和孔姓之祖孔子的交情回答了问题,对自己来访给出了无可辩驳的理由。李膺一听十岁小孩能够说出这么机敏的话,大为惊奇,满座的宾客也都个个称奇,称其为“异童”,李膺更是说孔融将来“必为伟器”。恰在此时,中大夫陈韪来了,看到嘉宾席上居然还有一个小孩,就有些不屑。有个客人把刚才的事告诉他,并称赞孔融的聪明。陈韪很随意地说:“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孔融并不急恼,只是淡淡地说:“陈大夫小的时候,一定是很聪明了。”这句话把陈韪噎得满脸通红,也赢得了满堂喝彩。孔融的大名一下子传遍京城。孔融初次来京,不但见到了偶像还一举成名,实在令今天的粉丝们羡慕。

延熹九年(公元166年)孔融的父亲去世了,这一年孔融十三岁。他居家守丧,博览群书,和所有调皮的孩子一样,喜欢看杂书。由于其涉猎广泛,学问精深,在整个州都很出名。当时,东汉政府正处于汉恒帝、汉灵帝两个败家子帝王统治之际,外戚和宦官交替专权,形成了所谓的“党锢之祸”。一会儿是外戚一派掌权,拉拢一帮人砍太监;一会儿是太监一派掌权,拉拢一帮人砍外戚。总之,不论是哪一派掌权都没有好人,完全是狗咬狗,朝廷内外到处是狗毛。在这种情况下,言路遭到阻塞,正直的大臣想给皇帝进言也办不到。山阳人张俭是一个很有牺牲精神的人,他不顾危险,搜集了大宦官侯览和其家人的很多犯罪证据,向朝廷揭发。可惜不但揭发没成功,反而遭到侯览的诬陷,要抓他处死。他无奈,只好亡命江湖。当然,东汉时还没有水泊梁山,张俭要去投奔是不可能的。因此仗剑闯江湖也就成不了现实,唯一能做的就是找个地方躲起来。他逃到山东的时候,想到了自己的好朋友孔褒,此人是孔融的哥哥。赶到孔家时,孔褒恰好不在,只有十五岁的孔融在家。张俭一看是个小孩,因此对他不太信任。但孔融岂是普通的小孩,他摆出一副成人的姿态说:“兄长虽然在外,难道我就不能为你做些什么吗?”张俭一听,知道也没别的办法,就悉听尊便。孔融把他藏在一个隐蔽的地方,准时给他送饭菜,风声过了以后张俭就安全地离开了。

过了一段时间,有个听到风声的人去向官府告密,说孔家收留了张俭。当地政府就派人把孔家两兄弟抓进了监狱,审判的法官对孔融和孔褒说:“你们二人到底是谁放跑了张俭?张俭乃是朝廷要犯,包庇他的人是要杀头的。”孔融知道哥哥是张俭的好友,大宦官侯览是不会放过的,要想保全哥哥的性命,只有自己承担罪责,因此他对法官说:“藏匿张俭的是我,你要治罪的话,就请治我的罪吧!”孔褒爱惜弟弟,便对法官说:“张俭是来投奔我的,这和我弟弟没有关系,要杀就杀我吧!”法官一时难以作出判断,孔氏两兄弟也在堂上争执起来,都说是自己藏匿了张俭,要求治自己的罪。法官对两兄弟争死非常感动,但他只是个小吏,无权作出决定,因此就把两人交给了皇帝。皇帝定了孔褒的罪,并将他处死。孔融虽然未能救下哥哥,但其和兄长争死、爱护兄长的事却传了开来,一时间成为美谈。平原郡的陶丘洪、陈留的边让都很有名,孔融居然因此和二人齐名,成为当时的大名士。

此后,曾有人数次推荐孔融做官但都被他拒绝。中平初年,他受到推荐,担任了侍御史。这个官职负责接受官员们的奏报,弹劾违法官员,有时也受命办理案件、镇压农民起义等,俗称“绣衣直指”。孔融担任这个有点特务色彩的官不久,因和自己的上司合不来,就撂挑子回家喝酒去了。不过,名士就是名士,很快司空府就请他去担任僚属。东汉的司空虽然名称好听,但并不是什么显爵,孔融作为属官只能干一些吊死问生之类的事情。不过他这个人干这个事情很出色,不久就被调任中军候。作为京畿卫戍部队的官,这个职位虽然不高,却容易升迁。果然,不久他就升任虎贲中郎将。看到这个名字我不由得大吃一惊,因为在我的眼里“虎贲”乃是猛士,挂这个衔的应该是《三国演义》中许褚和典韦那样的悍将才对,怎么会是孔融这个书生。但事实就是如此,孔融担任的就是这个官,职能是掌管皇帝的禁卫部队。

献帝初平元年(公元190年),孔融和权臣董卓闹了别扭,董卓想借刀杀人,因此把孔融赶到黄巾军闹得最厉害的北海郡(今山东昌乐一带)去当官。孔融到了这里后,果然遭到黄巾军的数次进攻。不过他还算能维持局面,加上他在当地的政治声誉很好,因此当时的人都称他“孔北海”。不久,刘备就向汉献帝推荐孔融,让他担任方面大员——青州刺史。当时的青州是黄巾军闹得最厉害的地方,曹操后来起家用的“青州兵”就是收编的这里的黄巾军。孔融担任刺史不久,黄巾军在管亥的率领下包围了都昌城,眼看就要城破命丧,刘备带着援兵来了,这才救了他的命。

建安元年(公元196年),青州再次发生了围城事件,大军阀袁绍的儿子袁谭率兵企图夺取青州,孔融命令士兵坚守。两军相持了几个月,每天城头上都有士兵战死,孔融却坐在书房里读书作诗,和宾客谈笑风生,一点也没有惊慌的样子。结果,不久城池被攻破,孔融在亲兵的保护下拼命逃了出来,妻子和儿子都成了袁军的俘虏。

曹操把持了大权后,把汉献帝劫持到许昌,挟天子以令诸侯,任孔融为将作大臣,这个官职类似于今天的建设部部长,只可惜史料没有记载孔融在这方面的建树。孔融善于发现良才,他虽然自视很高,认为“当时豪俊皆不能及”,但实际上却心胸宽广,对人颇为宽容。如果有人当面指出他的缺点,他虽然当场不做肯定,但事后却会称赞这个人的才华。如果一个人有才,而自己未能发现,他就会感到遗憾。他喜欢和有才华的士人交往,只要是学有所长的人都会受到他的礼遇。史载,他在朝任职期间,“荐达贤士,多所奖进”。他在北海郡任职期间,就曾举荐过彭璆、王修、邴原等名士出任官职。他还向朝廷上书,请求把大学者郑玄的故乡高密改名为“郑公乡”。担任少府时,他还推荐了吴国名士盛孝章,写下了那篇千古留名的《论盛孝章书》。他在该文中说,“海内知识,零落殆尽”,表现出对知识分子寥落处境的担忧。他还向曹操推荐过祢衡,在《荐祢衡表》中称赞祢衡“淑质贞亮,英才卓荦……忠果正直,志怀霜雪”,给予了这个小自己十二岁的人极高的评价,其对知识和士人的尊重由此可见一斑。

孔融性情耿介,清廉刚正,他所结交的人大多也类同,例如祢衡。他们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嵚崎磊落,疾恶如仇,恃才傲物,这就为遇害埋下了悲剧的种子。当年他把祢衡推荐给曹操的时候,祢衡评价曹操属下的官员时,曾说“许都没有人物”。当有人问祢衡:“当今许中,谁最可者?”祢衡说:“大儿孔文举,小儿杨德祖。”这里所说的孔文举就是指孔融,杨德祖则是指杨修,都是性情过刚、锋芒毕露的人。后来曹操借黄祖之手将祢衡杀掉,又杀了孔融和杨修,三人的命运惊人地相似,实在令人扼腕。

孔融嗜酒,且喜欢交友,担任太中大夫时,每天都宾客盈门。面对高朋满座,觥筹交错,他曾经慨叹:“座上客常满,樽中酒不空,吾无忧矣。”他的嗜酒,可以说是从他的老祖宗孔子那里继承来的。子曰:“唯酒无量,不及乱。”意思是说,我喝酒不限量,但是保持在不乱性的程度。由此看来真正的大男人没有不喜欢酒的,而且孔大圣人还是个知识分子。清人吴任臣所撰《十国春秋》载:“文王饮酒千钟,孔子百觚。”不但孔圣人喜爱杯中之物,就连他崇拜的偶像周文王也是个标准的酒徒。当然,身为万世师表,就算撒酒疯,也是关起门来撒,否则,要是被弟子看见了,就只能指天发誓:“天厌之!天厌之!”孔融很好地继承了老祖宗爱酒的传统,他不但爱喝酒,还引出了很多故事。

当时政府禁酒,孔融就加以反对。这个禁酒令的始作俑者不是别人,正是以白面奸臣形象出现在中国传统娱乐圈内的曹操。孔融不但以实际行动加以反对,还写了一篇著名的《难曹公表制禁酒书》,文曰:“酒之为德久矣。古先哲王,类帝禋宗,和神定人,以济万国,非酒莫以也。故天垂酒星之耀,地列酒泉之郡,人着旨酒之德。尧不千钟,无以建太平。孔非百觚,无以堪上圣。樊哙解厄鸿门,非豕肩钟酒,无以奋其怒。赵之厮养,东迎其王,非引潖酒,无以激其气。高祖非醉斩白蛇,无以畅其灵。景帝非醉幸唐姬,无以开中兴。袁盎非醇醪之力,无以脱其命。定国不酣饮一斛,无以决其法。故郦生以高阳酒徒,着功于汉;屈原不哺裑歠醨,取困于楚。由是观之,酒何负于政哉……”

这篇为酒写的辩护词,可谓在世界酒鬼史上罕见的千古奇文。文章的大意是说,酒是个好东西(为德久矣),不但能够沟通人和神的关系,还有助于外交(以济万国),天上有“酒旗星”,地上有“酒泉郡”……上古帝王饮数千钟酒,所以开太平盛世;孔丘先生饮上百瓦罐酒,所以成一代宗圣……哈哈。孔融真是标准的酒徒,短短一篇辩护词,把酒的好处直接联系到天地人神古今。最令人叫绝的是文章中的反诘。曹操禁酒的理由是饮酒会亡国,孔融说施行仁义也会亡国,为什么不断绝仁义(徐偃王行仁义而亡,今令不绝仁义)?施行谦让也会亡国,为什么不禁绝谦让(燕哙以让失社稷,今令不禁谦退)?提倡儒学也会亡国,为什么不毁绝文学(鲁因儒而损,今令不文学)?迷恋女人也会亡国,为什么不禁女人(夏、商亦以妇人失天下,今令不断婚姻)?曹大丞相无言以对。孔融此言,真是令人大笑。看来,能把喝酒撰写成文的人毕竟是有几分可爱的。

当然,饮酒也为孔融带来了不少灾祸。一个男人在家里喝酒撒酒疯,最多被老婆拧耳朵,再严重一点儿就是跪搓板、指天发誓、写保证书什么的。可是在曹操这样强势的娱乐明星面前撒酒疯是要付出代价的,罢官倒也罢了,严重到会掉脑袋的。《三国志·崔毛徐何邢鲍司马传》附录中载,孔融被罢官后,“虽居家失势,而宾客日满其门,爱才乐酒,常叹曰,座上客常满,樽中酒不空,吾无忧矣”。真是脑袋可以掉,酒不能不喝呀。

一个男人如果超级喜欢喝酒,他可能只是个酒鬼。如果一个男人超级喜欢喝酒,而且还喜欢写诗和思考,那他就能成为诗人和思想家,不过这种思想通常是离经叛道的。孔融也不例外,他在《父母于子无恩论》中说:“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物寄瓶中,出则离矣。”天哪,这种话哪像是孔圣人二十世孙说出来的,简直就像是一个真正的酒疯子说的,这要是让孔爷爷听到了,还不气得从棺材里爬出来,指着鼻子大骂:“忤逆之徒,无君无亲,天地人神共诛之!”这种思想和言论就算是放在今天,也是最激进、最招人诋毁的。在中国的历史上,孔融只怕是最早对封建的亲亲伦理关系提出挑战的人吧!这都是酒的功劳。

孔融这个人放荡不羁,桀骜不驯,语出惊人,且透着幽默,这若是在今天最多算是有点儿另类,但在当时却埋下了祸根。特别是其用语戏谑,说话刻薄,更招曹操记恨。其说话刻薄的一个典型例子是,官渡之战后,曹操击败了袁绍,俘虏了袁绍的儿媳甄宓,并赏给自己的儿子曹丕。孔融却说:“武王伐纣,以妲己赐周公。”曹操不明白孔融说这话的用意,问他此话出自什么典故。孔融回答:“以今度之,想当然耳。”曹操回去一想,才明白是在嘲笑他们父子,虽然无比恼怒,但又无可奈何,只能记恨在心。

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曹操终于找了个理由将孔融杀害了。孔融在《临终诗》中说,“谗邪害公正,浮云翳白日”,控诉了廉洁之士遭到残害,正直知识分子难以保全的黑暗现实。曹操杀孔融是有多种原因的,最重要的是政见不合。孔融忠于汉室,曾针对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的行为,提出了“奉天子以从诸侯”的观点,实际上是要曹操还政于汉献帝,这就犯了曹操的忌讳。他对孔融容忍多年,只因他声望较高,所以一直无法下手,此时正好找到罗织罪名的机会。杀孔融的罪名是谋反、毁谤朝廷、不守礼法、和奸人攀附、不孝。除了不守礼法一条还有点理由,其他的都是莫须有的罪名。但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杀人,对曹操这种屠夫来说,并不需要什么真凭实据。

孔融是东汉最重要的一位大学者。他继承了蔡邕以来的文章传统,擅长诗歌。魏文帝曹丕曾将他列为“建安七子”之首。在《典论·论文》中,曹丕说“扬、班俦也”,把他和大文学家扬雄、史学家班固相提并论。由于他的文章大多散佚,曹丕曾经花重金在全国悬赏收集孔融的文章,后来收集逸文二十五篇。但就是存量如此少的文章,在后世也屡次失传,现在能读到的就更加少了。

曹丕评价孔融的文章说:“孔融体气高妙,有过人者;然不能持论,理不胜辞,至于杂以嘲戏。”应该说,曹丕的评价是比较中肯的。孔融文笔以犀利诙谐见长,例如《难曹公表制禁酒书》具有强烈的讽刺性,首先历数古代圣哲先王、文臣武将因酒建功立业的事,然后得出酒不害政的结论。他的文章很能反映其跌宕、犀利的性格,真可谓文如其人。

座上客多风流士,樽中酒为琼浆液。笑从祢衡杨修去,空留北海名士节。那个喜欢酒,又说话刻薄的孔融离去了,让我们去《世说新语》中饱览他诙谐精彩的故事吧。

曹植:失意人生和精神恋爱——才高八斗放浪形,一赋成就洛神名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秾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瑰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奇服旷世,骨像应图。披罗衣之璀璨兮,珥瑶碧之华琚。戴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践远游之文履,曳雾绡之轻裾。微幽兰之芳蔼兮,步踟蹰于山隅。于是忽焉纵体,以遨以嬉。左倚采旄,右荫桂旗。攘皓腕于神浒兮,采湍濑之玄芝。——《洛神赋》描述美人,这段话堪为典范。说是美人,恐怕还嫌不够,应该是天人,因为曹植所描述的对象早已超越了凡俗之人,幻化成了女神。所有爱而不得的对象都是天人,不论是东方人,还是西方人,不论是古代人,还是现代人,这种爱而未得的情愫是完全相同的。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叶芝在晚年的时候,对青年时的爱恋对象茅特·冈还念念不忘,写出了著名的《当你老了》一诗。那种神情,说是仰望天人也未尝不可。所谓天人,就是人天相隔,没有再爱的机会了。假若曹植和甄宓之恋确有其事,那么他们的爱情倒真应了“人天相隔”之语。

小时候读古典小说,每当才子佳人出现,常会有这样一句话:“貌比潘安,才比子建。”由此记住了子建这个人。所谓子建,就是建安大诗人曹植。而后看到大诗人谢灵运夸自己的才华时说:“天下文采一石,建安诗人曹植独占八斗,我占一斗,余下一斗由古往今来的才士们共分。”这才知道“才高八斗”的典故说的是曹植,连谢灵运这么狂傲的人都推崇曹植,那他究竟是何等风流?

曹植,字子建,沛国谯县(今安徽省亳州市)人,生于公元192年,当时正是汉末天下大乱、群雄并起的时候。他的父亲是一代枭雄曹操,哥哥是魏文帝曹丕。曹植和所有天才少年一样,幼年聪慧,十岁的时候就已诵读各种典籍十万言,能即刻下笔成文。这让曹操乐得直冒泡泡,对这个儿子的前途充满了美好期望。随着曹操事业的上升,把持了汉政府的军政大权,曹氏家族的地位也日渐上升。最终,曹操被封为魏王,隐隐有取代汉献帝的架势。这时候,曹氏政权的架构实际上已经形成,曹操未来的继承人究竟选谁就成为下属们关注的焦点。曹操虽然儿子众多,但最有望继承其事业的却只有两个:曹丕和曹植。

古来王室兄弟为争夺权力斗得你死我活并不鲜见,曹氏兄弟也不例外。曹操一直钟爱曹植,好多次准备立他为自己的继承人,但最终因为几起事件而改变主意,也许这就是曹植一生失意的开端。有一次,曹操带兵出征,曹植为父亲写了一篇送别文章,曹丕见弟弟受到父亲的嘉许非常妒忌。这时,曹丕的谋士悄悄告诉他,只要表现出伤心即可,曹丕的眼泪马上掉下来了。曹操见儿子落泪,也不由得动了真情。曹丕在父亲心中的地位立刻上升。读史至此,我不由得拍案叫绝,政治家的眼泪来得就是快。有一位评论家曾说,当美国总统最必要的条件之一是会演戏,看来早在千余年前曹丕就已经懂得这个道理了。

曹丕和曹植为了获得父亲的欢心,在各自智囊人物的帮助下频频争锋,各有胜负。这让曹丕的心头始终笼罩着一层阴影。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年),关羽率领大军将曹植的叔叔曹仁围困起来。军情危急之际,曹操任曹植为中郎将率援军出击。曹丕知道后,大为惊恐,害怕弟弟掌握了军权后逐渐培植起军中的势力,便以饯行为借口,邀请曹植喝酒。曹植虽然和哥哥争权,但却缺乏哥哥的那种心机,他太看重兄弟之情,完全未留防范之心。一上酒席,他就和曹丕的智囊们谈诗论文,纵酒高歌,居然忘了军机大事。等到曹操的传令官来的时候,他已经酩酊大醉,不可能再率兵出征。曹操闻听后,大失所望,认为曹植难成大事。

曹氏父子不但长期从事军事活动,而且都是建安时期文坛上的主将。曹操更是邺下文人集团的领袖,酾酒临江、横槊赋诗颇能体现父子三人的豪迈。在三人中,尤其是曹植最具诗人气质,他不但继承了父亲的豪迈性情,而且具有当时文人身上嗜酒、散淡、不拘小节的特点。有一次,他准备出城,居然打开“司马门”驾着车出去了。司马门在封建时代是王权的象征,只有最高统治者才能驾车出此门,其他人只能走侧门。平时司马门都是紧闭的,曹植居然不顾禁令,擅自打开权力之门。这令曹操勃然大怒,他虽然未惩治儿子,但却处死了曹植的车夫。此事发生后,曹植在曹操心中的地位一落千丈。

建安二十二年(公元217年),曹操立曹丕为世子。三年后曹操去世,曹丕继任汉政府的丞相,同时也继承了父亲魏王的爵位。面对哥哥青云直上,曹植倍加郁闷。他早年曾经著文说,“建永世之业,流金石之功”,胸中暗怀建功立业的大志,可是随着哥哥篡汉自立,这一切都成了泡影。称帝后的曹丕对弟弟颇为忌惮,他难忘争嗣之恨,因此处处打击弟弟。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曹植按惯例来拜见兄长。虽然身为皇帝之尊,可是看到风神俊朗的弟弟,曹丕心中再次涌起了一股妒意,他嘴边挂着淡淡的笑意,对弟弟说:“世人都说你才华绝代,独步天下,今天你就以兄弟为题,在七步之内作一首诗出来。诗中不许出现兄弟二字。”面对咄咄逼人的兄长、身边杀气腾腾的甲士,曹植悲伤了起来。他知道若是自己作不出来,可能今日就要丧命。他藏起悲伤,用清朗的声音吟道:“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曹丕听到“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一句非常汗颜。这时候他的母亲卞太后也出来了,求他饶恕曹植,曹植这才免于一死。《洛神赋》(元代 赵孟頫)

尽管曹丕消除了杀弟之心,但是对弟弟并不放心,因此将他调到远离国都的地方。此后,对他仍然不放心,曾多次改封,封爵一降再降,一直调到临淄。在远离国都的封地,曹植终日沉醉于酒中,由于内心的彷徨和人生的失意,他常常醉酒狂歌,免不了撒酒疯骂人。有一次,他把曹丕派来的使者扣在封地,不让其回去。曹丕闻听大怒,立即派甲士去山东捉拿曹植问罪。他的母亲卞太后听说后赶来求情,曹丕知道弟弟最多就是撒撒酒疯罢了,倒也无法将他杀掉,因此将他的临淄侯爵位再次降级,封到更加偏远的地方。

这次改封对曹植的打击更大,他已经由当年的翩翩美少年变成了一个形容枯槁的人。日夜纵酒,只是为了消弭短暂的清醒,因为短暂的清醒容易让他想起一个人,正是这个人在安慰着他吧。这个人名叫甄宓,是魏文帝曹丕的妃子,也就是曹植的嫂子,同时也是他的精神恋人。这还要从汉献帝七年说起,那一年发生了一场大战——官渡之战。曹操大军夺取了袁军势力范围内的冀州,俘虏了一个名叫甄宓的女子。她是上蔡县令甄逸的女儿,嫁给袁绍的儿子袁熙为妻。文献载:“太祖下邺,文帝先入袁尚府,有妇人被发垢面,垂涕立绍妻刘后,文帝问之,刘答‘是熙妻’,顾揽发髻,以巾拭面,姿貌绝伦。既过,刘谓后‘不忧死矣’!”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曹操攻破了邺城,曹丕率先闯进了袁府,看到一个女子头发遮着脸,脸上沾满了灰,站在袁绍的妻子刘氏后面掉眼泪。曹丕问刘氏她是谁,刘氏回答说:“是我儿子袁熙的妻子。”曹丕走向前去,用手抚起她的头发,拿手绢为她擦干净脸庞,原来是一个绝色美女。曹丕离去后,袁绍的妻子刘氏说:“我们不会死了。”从这段传奇般的描写中就可以看出,甄宓是多么美丽。即便作为一个蓬头垢面的战俘,她的容颜依旧像一颗闪亮的珍珠般令人心动。也就是在这之后,曹植见到了甄宓,一颗心不由暗许。他曾经向父亲曹操请求娶甄宓为妻,但世事总是阴差阳错,曹操却将甄宓赐给了曹丕。他的心上人变成了他的嫂子。

尽管如此,甄宓的倩影仍然深深地印入了曹植的心里。他把对甄宓的所有爱恋都写进了《洛神赋》,赋曰:“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秾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瑰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践远游之文履,曳雾绡之轻裾,微幽兰之芳蔼兮,步踟蹰于山隅……”我不想翻译这段文字,因为任何翻译都是拙劣的。这是何等样的一个美人,若说她是神,那我也会信。普通人的笔写不出这样的文字,只有情人的笔才能写出这么美、这么眩目、这么动人心魂的篇章。我想,他真的是爱着她吧。可是囿于当时的道德规范,囿于他自己的社会地位,他只能在心中暗念着她。

若世间真有这样的美人,那就太绝俗了,绝俗的人都不能为凡尘所容。事实也是,像甄氏这样貌美,却又多才纯真的女子(有诗为证)必然遭到凡尘的诋毁。曹丕做了皇帝后,曾经立甄氏为皇后,但是帝王的宫廷并不是一个女人的天下。和大多数帝王一样,曹丕的后宫中不乏女人,而且不乏醋意十足的女人。当时宫中就有两个争宠的女人,一个是阴贵人,一个是郭贵妃。她们处处和甄后为敌,并在曹丕的面前诋毁她。曹丕一方面由于公务繁忙无暇顾及,一方面由于受到蛊惑,逐渐对甄后冷淡。长期受冷落的甄后心中苦闷,因此作诗一首:“蒲生我池中,其叶何离离。傍能行仁义,莫若妾自知。众口铄黄金,使君生别离。念君去我时,独愁常苦悲。想见君颜色,感结伤心脾。念君常苦悲,夜夜不能寐。莫以豪贤故,弃捐素所爱?莫以鱼肉贱,弃捐葱与薤?莫以麻枲贱,弃捐菅与蒯?出亦复何苦,入亦复何愁。边地多悲风,树木何修修!从君致独乐,延年寿千秋。”这就是著名的《塘上行》,这首诗不仅道出了她的哀怨之情,也把一颗细腻的女儿心展露无遗,她那耀眼的才华像一颗钻石般闪闪发光。我常常想,她要是和大才子曹子建结为连理,那是怎样的绝配!《洛神赋图》(晋代 顾恺之)

甄氏的《塘上行》就像陈阿娇请司马相如写的《长门赋》一样,未能挽回负心人的心,反而为自己惹来大祸。曹丕看到这首诗后,勃然大怒,将甄氏丢进邺城的旧宫,后来赐死,年仅四十余岁。读史至此,不由得一叹,自古红颜多薄命,信然。

甄氏之死对曹植打击极大,几乎让他失去了活在人间的信念。可是,他仍然有期待,他希望有一天自己能够躲开监视,毫无顾忌地自由呼吸。这一天他终于等到了。黄初七年(公元226年),哥哥曹丕病死了,他的侄儿曹叡登上了皇位,是为魏明帝。曹植本以为自己可以自由了,可是他的侄儿对他也不信任,为了限制和监视他,多次将他的爵位改封,玩的游戏和其父如出一辙。他最后一次被改封到陈郡,被封为“陈王”,他的身边仅有几百个老弱不堪的兵丁,伴随着他生活在暗夜般的王府中。公元232年,年仅四十一岁的曹植在抑郁和孤寂中离开了世界,他终于可以去见他的情人了吧。

好吧,让我们来看看这场绝世的精神之恋吧,看它是怎样的荡气回肠,看这才子佳人间的悲剧是如何的动人心魂。曹植无法和甄氏成为真正的恋人,就把这种感情写进文章,他在《洛神赋》中极尽笔法,描绘出了一个艳冠天下的美人。不!应该是美神。他和甄氏之间那巨大的鸿沟,就像是人神殊途,他的爱是真正的无望的爱。

关于甄宓的美貌,除了《洛神赋》中的描写,还可以参考另一则史料。《魏书·刘桢传》载:“太子尝请诸文学,酒酣坐欢,命夫人甄氏出拜。坐中众人咸伏,而桢独平视。太祖闻之,乃收桢,减死输作。”这段话的意思是:曹丕请邺下文人集团的高士们宴饮,酒喝到高兴处,叫自己的夫人甄氏和他们见面。同座的人一见太子妃出来,都赶紧跪在地叩拜,只有大文学家刘桢忘记了叩拜,平视甄氏。曹操知道后大怒,准备杀了刘桢,后来只是免官,罚做苦役。由此可见甄氏之美,刘桢被她吸引,居然忘记了尊卑之礼,落得牢狱之灾。不过,刘桢有可能是故意的。当别的伪君子都为甄氏的美貌所慑,偷瞄了一眼后,赶紧趴在了地上,只有才高气傲的刘桢敢于大胆平视这个美人,而且认真地欣赏她的美。

刘桢为了看美女而差点掉脑袋实在不足取,但是他的勇气倒也可嘉。无怪乎后世蒲松龄根据这则史料编了个故事,说洛阳有个名叫刘仲堪的穷书生,精通各种典籍,终日不出门在家里读书。一天正在读书,忽然闻到满室生香,不一会儿就听到女子身上挂的环佩在叮当作响,他非常惊讶,看到一个美女朝他走来。他吓得跪倒在地上,问道:“是哪里来的神仙姐姐,不曾拜识你,请恕罪。”女子说:“我只去了瑶池一会儿,想不到你已经在人间轮回了这么多次,当年的聪明也全部消失了。”刘仲堪茫然不知所措,不知道仙人在说什么。说完,这女子就和刘仲堪相对而坐,谈论古今,但这个笨书生始终不知所以然。不一会儿,很多侍女来伺候他们,当夜,他俩就在一起欢合,而侍女也都消失了。天亮后,那些侍女又来了,仙女就像不认识他一样走了,很有点一夜情的意味。刘仲堪苦苦问她的来历,仙女才告诉他,说:“我就是甄后,你是三国名士刘桢。当年你因我而丢官受苦,我心中实在不忍。我今天来,就是为了报你当年的情痴。”蒲松龄此话说得实在绝了,所谓报情痴也只有蒲松龄这样的情痴才能说得出来,曹子建这样的情痴何人报哉?蒲松龄的故事编得很精彩。接下来,穷书生问:“魏文帝在哪?”仙子说:“曹操还算个英雄,曹丕只不过是他没出息的儿子罢了。我当年在人间玩耍了些日子就回去了。如今曹操在地狱受苦,倒是子建给天帝修订典籍,我们能常见面。”之后,这个仙子就离开了。过了些日子又来了个女子,说是甄后的侍女,来做刘仲堪的妻子。结果有一天家里的黄狗跑了进来,看见这个女子就咬。女子吓坏了,赶紧往里面跑。狗咬下来她的一小段衣服,狠命地嚼,嚼得稀烂。刘仲堪就怀疑妻子是妖怪,妻子说自己不是妖怪,而是当年曹操铜雀台上的侍女,刚才的那条狗就是曹阿瞒。读到此处,我哈哈大笑,蒲老先生的想象力实在太丰富了。但愿甄氏和子建真能在天庭常常相会吧。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飘忽若神,凌波微步。气若幽兰,华容婀娜。这是怎样的美人?陆游曾说,始信美人终成土,这是多么残酷,又是多么无奈的事情啊。精神之恋是美丽的,也是极端痛苦的。徐志摩曾说,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是的,这就是命,这是无情的命运。

后世对曹植和甄氏的精神之恋曾多有怀疑,尤其是一些专作考据的大学者。他们拿出了充分的证据,例如宋代的刘克庄、明代的王世贞都曾提出了有力的证据。首先,是当时的道德规范不允许,其次是年龄相差悬殊,不太可能。按照历史记载,甄氏比曹植大十几岁,袁绍当年被打败时曹植才十四岁,十几岁的少年不可能向自己的父亲要求娶二十多岁的甄氏。因此刘克庄认为《洛神赋》和甄氏没有关系,后人之说纯粹是牵强附会。笔者虽然重视历史的真实性,但却不大喜欢考据学家,因为这帮人常常会做些焚琴煮鹤的事情,很浪漫、很美好的事情到了他们手里,就能给你搞得趣味全无。刘克庄等人的所谓考据看起来很有道理,其实站不住脚。曹植要求娶甄氏,并不是没有可能,因为古人早婚,十四岁并不算早。曹植和甄氏的精神之恋违背当时的伦理道德之说也站不住脚,因为汉代、唐代的道德观念和宋以后的道德观念截然不同,中国对女性的束缚是从宋代开始的。在汉代,虽然鼓励女子守节,但也不反对女子再嫁。汉光武帝的姐姐守寡,皇帝亲自在大臣中选帅哥,给自己找姐夫。唐代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杀死哥哥和弟弟,就把嫂子和弟媳都纳为妃。唐朝的公主们更是一嫁再嫁,公开寻找情人。从宋朝开始程朱理学兴起,对女性的束缚加重,就算是公主死了老公也得背上牌坊,普通女性就更不用说了。明清两代更是有很多守寡的公主,对平民的要求就更加严苛了。刘克庄是宋代人,因此就拿宋代的道德观来审视汉魏,实在荒谬。另外,对此事进行质疑的多是清代人,清代是对女性残害最酷烈的一个王朝,文人中伪君子也不在少数,质疑此事实在很正常。

尽管笔者知道甄氏比曹植大十几岁,但仍然相信他们的恋情。因为年龄并不构成隔阂,爱是人类具有的最神秘,也最特殊的一种本能。情窦初开的少年常会爱上成熟的女性,我的好友曾给我讲过一个这样的故事。他十三岁的时候,突然懂得了情爱,并爱上了一个女子。这个女子是他的数学老师,一个刚从师范大学毕业的女孩,比他大整整十岁。当然,他不可能向她倾诉爱意。他上她的课非常认真,每次数学考试都名列第一,就是为了得到她的夸赞。这位老师给他教了三年课,对他非常好,就像对自己的亲弟弟一样,他一直对她充满了真挚的感情。后来,老师结婚了,他哭了很久。他告诉我,即便是现在他自己有了女友,他依然记得十多年前老师的样子。尽管记忆已经很模糊,虽然老师的孩子都上中学了,他想起她的时候内心还是有种眷恋,甚至还会梦到她。如果让他想一个女性,他说自己最先想起的还是那位老师。这就是精神之恋,人类最神秘的情感。我问过很多朋友,尽管他们这类经历不多,但大多都对初恋印象深刻。也许,甄氏就是曹植的初恋吧。

才高八斗放浪形,一赋成就洛神名。千古而下多情痴,又上铜雀泪涕零。今天的人们提起曹植,首先想到的是《洛神赋》和《铜雀台赋》,他用绝世才华让人们记住了这个不幸的女子——甄氏。这大概也算是一个情痴唯一的表达方式了,就算甄氏不能成仙,也应该无憾了。

阮籍:魏晋名士中可爱第一——大醉月余不复醒,一池杜康且离魂

今吾乃飘摇于天地之外,与造化为友,朝飧汤谷,夕饮西海,将变化迁易,与道周始。此之于万物,岂不厚哉!故不通于自然者,不足以言道;暗于昭昭者不足与达明,子之谓也。——《大人先生传》阮籍喜欢老庄,因此在词句间渗透玄学之风。其行文颇有庄子《逍遥游》的风度,所谓“飘摇与天地之外,与造化为友,朝飧汤谷,夕饮西海”,完全是背负青云、遨游九天的鹏鸟精神。然而,他所处的时代不允许他朝“九天”飞去,因此他就把自己泡在酒缸里。据说酒能防腐,于是乎阮籍就把酒精当成了自己的精神防腐剂。把《大人先生传》当作其人生写照,也未尝不可。

魏晋名士多是神仙一流的人物,但我还是动了斗胆品评的念头。在那个繁星闪耀的天空中,有七颗星最引人注目,那就是“竹林七贤”,他们好像天宇里的北斗一样令人仰视,且令人久久不忍离去。七贤中我最欣赏阮籍,在我看来他实在是同代人中最有趣的人,我将他评为可爱第一。

阮籍,字嗣宗,陈留尉氏(今河南开封尉氏县)人。他的父亲是大名鼎鼎的“建安七子”中的阮瑀,这正应了“老子英雄儿好汉”这句话。阮瑀曾经担任汉朝丞相曹操的属官,是邺下文人集团中的翘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阮籍继承了家庭的文化传统,他和父亲一样,喜欢音乐,好文学。一个家庭有可能孕育出一个文化族群,这在中外文化史上均有所体现。例如,东汉末年的三曹(曹操、曹丕、曹植),魏晋的阮氏叔侄(阮瑀、阮籍、阮咸),宋代三苏(苏《高逸图》中的阮籍(唐代 孙位)洵、苏轼、苏辙),英国勃朗特姐妹(艾米莉、夏洛特、安妮)等等,不一而足。总之,阮籍生活在一个拥有浓厚文化氛围的家庭。但我却常常怀疑他父亲是否真正影响过他,因为他的父亲英年早逝,他自幼和母亲相依为命。另外,在性格上他和父亲完全不同,父亲身上是邺下文人干练、务实、恭顺的刀笔吏气质,而他则是犀利、浪漫、狂放的诗人气质,也许他仅仅遗传了父亲身上的艺术因子,其他内在的东西则来自久远时代的老子和庄子。《晋书·阮籍传》记载他“容貌瑰杰,志气宏放”,《世说新语》说他“风姿特秀”,从这些形容来看,即便是按今天的标准,他也是一个帅哥。他生活的魏晋堪称乱世,汉武帝以来儒家大一统的影响已经减退,知识分子人格上不再那么压抑,多多少少获得了一些心灵的自由。史书说,阮籍傲然独得,任性不羁,喜怒不形于色;或者终日闭门在家读书,几个月都不迈出门槛半步;或者登山涉水,几天都不回来。这些都还是看得见的东西,看不见的东西是他“博览群籍,尤好老庄”。这句话的信息量非常大。首先是“博览群籍”,也就是广泛读书。读书(不包括读死书)能赋予人一种特殊的力量——智慧,它能使人穷通古今,明了世事,内聚生命的精气,外备任事的胆魄。其次是“尤好老庄”。老子和庄子的思想,能使人洞彻人世,看穿所有的诡诈和浮华,在中国古代铁板一样的儒家道统上打开了一扇窗子,多多少少塑造了一些可爱的人物,这一点在阮籍身上体现得非常明显。清楚了这些,再让我们来看关于阮籍的那些动人的传说吧,它远比小说家们苦思冥想出来的故事精彩得多。

阮籍是当时的大名士,因此很多身居高位的人都请他出任官职,以抬高自己的声望。他最初在魏国太尉蒋济身边担任尚书郎,后来曹爽辅政,又召他担任参军。这一时期正是曹魏集团与司马氏集团斗争最激烈的时期。阮籍看明白了权贵之间争权夺利、互相倾轧的局面,自己厕身于任何一个集团,都可能人头落地,因此干脆找了个借口早早脱身。果然,不久以后,司马氏在争斗中占了上风,曹爽被杀,很多追随曹爽的名士都做了刀下鬼。独揽大权的司马懿任命阮籍为从事中郎,阮籍见躲不过,只好勉强上任。这个职位表面上是个官,实际上就是个秘书,并无实权。当时的统治者之所以拉阮籍这样的人来当秘书,目的不无外乎抬高自己的身份罢了。在之后相继辅政的司马师、司马昭幕府中,阮籍一直担任尚书郎、参军、从事中郎之类的“花瓶”官职。既然不需要为统治者出谋划策,他也就乐得逍遥自在,照样读书、喝酒、赋诗。实际上,这是一种假象,他的内心有着无法倾诉的压抑,他厌恶官场,可又摆脱不掉,只能勉强任职。

在司马昭身边任职久了,终无脱身机会。作为一个浪漫气质浓厚的人,阮籍的苦闷自不必说,他宁可生活在一种癫狂和酒醉的状态中,也不愿意混迹于官场。这时候,他听说步兵校尉营中的厨子善于酿酒,兵营中还藏有三百桶好酒,大为惊喜。他这个人虽然不愿意攀附司马氏,但是有好酒喝还是愿意“折节”的,当即要求做步兵校尉这个官。我翻阅各种史籍查询这个官职的职司,发现这个官职是从汉武帝时开始设置的,职掌上林苑门屯兵,也就是中央的卫戍部队,在魏晋时期属于领军将军,领兵不多,但是军衔很高。阮籍不愧是名士,他这个要求居然被同意了。不过他去了,镇压老百姓的事情是不干的,替军阀卖命的事情也是不干的,主要就是喝酒,喝光了酒一抹嘴闪人。他为饮酒而做步兵校尉,被后人称作“阮步兵”,“步兵”二字由此成为那些善于饮酒、为酒而痴者的头衔。

酒醉伤身,但是对阮籍来说却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以此作为“挡箭牌”,免去了杀身之祸。由于他的名气很大,“文帝初欲为武帝求婚于籍”,也就是说连权臣司马昭也想和他联姻,准备聘娶他的女儿作为儿媳,而拟娶媳者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晋武帝司马炎。他不想侍奉权贵,但是又不想拿自己的脖子试司马氏的快刀,所以就干脆不停地喝酒,每天都烂醉如泥,结果大醉六十多天,搞得来提亲的人想和他谈聘礼的事也谈不成,天天看他的白眼,此事就不了了之了。以陷害嵇康而为人不齿的钟会拿时事来“请教”他,企图抓住他话中的把柄,但是由于他总是酒醉,言语不清,说话颠三倒四,最终也没有得逞。

像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说他在步兵校尉营喝酒喝腻了,就请求出任东平相。到地方赴任的时候,只骑着一头驴,到了官衙,把围墙也扒了,把前后的厅堂屏障影壁也都推倒,令府内一览无遗,处理政务透明化。看来阮先生不仅仅会喝酒,处理事务也确实有两把刷子。司马炎一高兴,就任命阮籍为大将军从事中郎(大将军的属官,属于将军府的参谋一类的官职)。有一次,司法机关说有一个人杀了自己的母亲,阮籍说:“哎呀,杀了老爹也就罢了,怎么能杀母亲呢。”周围的同事都认为他胡言乱语。坐在上座的司马炎也说:“杀父是人间最大的罪恶,怎么能说也就罢了?”阮籍却慢慢地说:“禽兽只知道母亲而不知道父亲,杀父亲是禽兽;杀母亲,却是连禽兽都不如了。”众人对他的话都深感有理,叹服。《晋书·阮籍传》载:“籍嫂尝归宁,籍相见与别。或讥之,籍曰,‘礼岂为我设邪!’邻家少妇有美色,当垆沽酒。籍尝诣饮,醉,便卧其侧。籍既不自嫌,其夫察之,亦不疑也。兵家女有才色,未嫁而死。籍不识其父兄,径往哭之,尽哀而还。其外坦荡而内淳至,皆此类也。”

上文前两句翻译出来就是:阮籍嫂子回娘家,他一直送到村口。别人以此嘲笑他,他理直气壮地说,“礼法难道是为我设置的么!”在此,我称阮籍为“真人”。送一下自己的嫂子怎么了,人之常情也,只有那些心理阴暗、想法龌龊的假道学先生才会搬出所谓的礼法来非议。

阮籍家附近有个酒馆,这老兄常去喝酒,恰好这酒馆的女主人是个大美女,虽然不是卓文君一流的人物,但也算是“沽酒西施”。作为老主顾,阮籍不但喝酒还看美女,这可是所有酒鬼的梦想。有一次喝醉了,就倒在美女的身旁睡着了。美女的丈夫知道阮籍此人是货真价实的君子,所以丝毫不介意。估计平时阮籍在喝酒的时候没少和酒馆的男主人谈古论今,所以彼此知心,酒馆的男主人也对自己的美貌妻子深信不疑,可惜历史没有记载这“伟男子”的大名。

有一个兵家美女还没出嫁就死了,阮籍不认识她家里的任何人,直接跑到墓前去吊唁,而且大哭一场。我想我是最能明白这种做法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皆有惜美之心、爱美之心。我若是看到一朵花被践踏,一棵秀美的树被砍伐也会伤心,何况是一个美女。幸亏当年写传记的作者也是高人,能够理解阮籍这类神仙一流的人物,所以才有“其外坦荡而内淳至,皆此类也”的评价;要是被今天媒体上这帮大人先生们逮住,不挖掘出他十条八条八卦新闻才怪,搞不好再来个“艳照门”事件,阮籍先生的千古酒名可就毁了。

阮籍常驾着鹿车在荒野里乱走,走到没有路的地方就下车大哭,然后返回,真是率真性情。我常常感到无路可走的时候,就有大哭一场的冲动,当然,不是走到马路上迷了路的时候,而是怎么也想不通一个人生问题的时候,所谓精神上的出路没了,由此可见我也是阮籍一流的人物。当然想是这么想,哭是不能哭的,否则别人会把我当成精神病,所以我在精神上是阮籍,在现实中我还是我。

魏晋名士常常以一些怪诞的行为来表示自己对礼法的蔑视,阮籍也不例外。他曾赤身裸体地箕踞室内,别人责备他行为不端,他却说,我以天地为室,以屋宇为裤,你跑到我的裤裆里来干什么?搞得责备他的人汗颜不已。在他看来,那些死守封建传统的伪君子,大多数和他衣裤里的虱子没有区别。

中国的文化传统极讲一个“孝”字,作为亲子之间的爱,这本是极根本的东西。但是在中国古代,“孝”的含义已经脱离了亲缘的本质,而变成了统治体系中的一环。它不仅虚伪,而且变成了一种程式化的东西。例如,汉代曾经把“孝”作为一个人当官的前提条件,这就把道德层面的东西和制度层面的东西等同了起来,简直荒唐透顶。史载,一个儒生母亲去世后,恪守儒家传统,远离娱乐、酒食、女色,守孝三年,后来被地方官推举为孝廉。不过后来人们发现,他在守孝期间偷偷生下了一群小孩。由此可见,儒家的所谓“孝”实在是迂腐到了极点。真正的孝在于人的内心,而不是形式,它不是一种表演,而是发自内心的爱和悲痛。阮籍虽然性格狂傲、放荡不羁,但对待母亲却极为恭顺。母亲去世时,他正在下棋,他的对手要求停下来,让他去忙丧事,他却坚持一定要下完棋。这在当时无疑是一种惊世骇俗的行为,使得观者极为震惊。下完棋后,他从别人手中接过酒壶连饮两斗,这更是大逆不道,因为在当时的礼法中,母丧期间,不但要悲声,而且要禁绝娱乐活动,戒除酒肉,可阮籍不但继续下棋,还大口饮酒。就在众人流露出惊讶不解的神情时,他突然大哭起来,且边哭边吐血,这不是一般的伤心,而是真正的悲痛。按照中医学的观点,一个人伤心到极点,会出现泣血现象。

阮籍母丧期间,同为名士的嵇喜来吊唁。按照当时的礼法,客人吊唁时,主人必须回礼,但阮籍却翻着白眼,眼睛望着屋顶,根本不看来吊唁的人,这让嵇喜很没面子,只好面红耳赤地离去。嵇喜走了,他的弟弟嵇康来了。嵇康夹着古琴,抱着美酒,来到了灵堂前,阮籍当即露出了青眼,这就是“青睐”这个典故的由来。阮籍以青白眼视人,对他赏识的人就示以青眼,而对那些满嘴名教道统的伪君子统统给予白眼。只有像嵇康这样的人才能够真正懂他,以琴声吊唁,以美酒祭奠,这对阮籍九泉之下的母亲来说,是最大的安慰了,因为她有一个人格完整的儿子。

在这里必须说的是,在吊唁的人中,还有一个叫裴楷的人。他祭拜时,阮籍也披头散发、表情麻木、白眼示人。对此,裴楷显得很坦然,倒是旁边有人愤愤不平,一人对裴楷说:“按照礼法,吊唁时主人必须有所反应,可是你吊唁时,阮籍一点儿反应都没有,你为什么还祭拜?”裴楷的回答颇有些今人彼此尊重个性的意味,他说:“阮籍这个人已经超越了礼法,所以可不讲礼法;而我还在礼法之内,因此必须遵从礼法。”余秋雨先生认为,裴楷是礼法中具有魏晋风度的人,总之这也是一个蛮可爱的人物。

母亲下葬时,阮籍吃肉喝酒,然后才和母亲告别,儒家的伪君子们是不会理解这种行为的。一个人伤心到了极点,苦闷到了极点,在精神上丧失了最后的一丝亲情温暖时,常会有一些反常的举动,例如狂饮,或做出一些独特的举动。这些方式别人很难理解,只有悲伤者自己明白。阮籍的这一告别举动,有多少人能明白呢?他内心隐藏着剧烈的伤痛,就像一炉炭火在烘烤,这使得他在告别时又吐血数升,以致昏倒,几乎丧命。那些假装悲戚、在形式上搞排场的人,对此能不汗颜?今日依旧有很多人大办丧礼,搞形式上的那一套,可以说古今如出一辙。

据《世说新语》记载,阮籍安葬了母亲之后,参加了司马昭的一个筵席,席间不免吃肉喝酒,大儒何曾当即站出来指责阮籍,他对司马昭说:“君侯一直提倡以孝治国,但是处于服丧期间的阮籍却在这里吃肉喝酒,大大背离了孝道,应该严加惩处。”这就是道德杀人,在中国古代用“道德”来杀人、残害人的事比比皆是。可是,当时那个时代已不是汉文帝、汉武帝时期的汉朝,那个时代的思想已经完全不同。司马昭这个人虽然不是什么善茬,但至少是个真小人,面对何曾这个伪君子的挑唆,他只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你难道没看到阮籍悲伤过度吗?他身体虚弱吃喝些东西也无可厚非,你既然无法为他解忧,还放臭屁干什么?”听到此话,何曾也只能悻悻然了。

阮籍登广武山,眺望楚汉战争的古战场,感叹说:“时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在此更可以看出我和阮籍的相同之处,我二十岁的时候才看到长江,印证自己梦里萦绕了千百回的三国故事,尤其是遥想风流倜傥的周公瑾,曾口占一绝:“少年儿时慕周郎,未能横戈古战场。时空若退数千年,安知吾非风流将。”只不过他是酒鬼,我不是。

也许是长期饮酒伤身,也许是他想找他的老朋友去了,公元263年,五十四岁的阮籍去世了。大醉月余不复醒,一池杜康且离魂。亘古可爱数第一,至今犹思阮步兵。随着他的身影远去,更多的人在仰望他。

嵇康:我琴声里的隔世知音——孤松之姿附白云,广陵一曲成绝响

乃斫孙枝,准量所任。至人摅思,制为雅琴。乃使离子督墨,匠石奋斤。夔襄荐法,般倕骋神。锼会褒厕,朗密调均。华绘雕琢,布藻垂文。错以犀象,藉以翠绿。弦以园客之丝,徽以锺山之玉。爰有龙凤之象,古人之形。伯牙挥手,钟期听声。华容灼爚,发采扬明。何其丽也!伶伦比律,田连操张。进御君子,新声憀亮。何其伟也!——《琴赋》嵇康痴迷于音乐,故而作《琴赋》,作《声色无哀论》,尤其是他的《广陵散》,成为中国文化史上的绝响。他在这段文字中,极写制琴的工艺、琴的华贵,又以俞伯牙、钟子期的典故来比喻弹奏者和聆听者的契合。不知“竹林七贤”中谁是他的知音?或者当时并无他的知音。那么我来做知音吧,尽管我们隔着这么遥远的时空,但他的影子却在我的眼前。

我是一个热衷于音乐,尤其爱好古典音乐的人,因为音乐是真正来自心灵的声音。在这个寂寞的夜晚,我摊开书卷,往电脑里放进一张CD,倾听一曲千余年前的音乐,弹琴的人叫嵇康。激扬的琴声袭向我的心头,我的灵魂已经出窍,缥缈于空中。我不知道是我穿越时空走进了他的竹林,还是他通过琴音坐到了我的对面,但是我知道,这一刻他是我的隔世知音。

我走进竹林里,远远地静静地看着他。他那孤松般挺拔的身姿临风而立,卓尔不群。一阵清风吹来,衣带飘飘,他微微一笑,抱起片玉古琴,朝修竹清雅处走去。到了水边,将琴放在青石台上,净过手,盘腿静坐,片刻之后,仰头看着清风吹过的天空,一只白色的鸟儿飞过,似乎那就是他自由的灵魂。我知道他要弹琴了,他要弹那一首失传千年的曲子——《广陵散》。从他弹琴之前的准备工作,我就能感受到古代名士的嵇康《养生论》(宋代 赵构)生活品质,尤其是精神层次上的讲究更是达到了极致。

关于弹琴的讲究,《红楼梦》里的林黛玉有过精准的论述。她说,琴是圣物,古人制作它是为了修身养性,陶冶情智,抑制内心的浮躁,享受终极的平静。弹琴的时候,必须选择安静明亮的屋子,最好是在高楼之上;如果是在林中,就要选择山岗或者峰巅;如果是在水边,就要在天地清和,最好是风清月朗的时候,焚香静坐,心不外想,气血平和,才能与神合灵,与道合妙。此刻,我的心如此平静,好像一只盛装圣物的白玉盘,我感受到了那种与神合灵的默契,一种灵台明镜般的超然。

古人说,知音难寻。孟浩然就有“欲取鸣琴弹,恨无知音赏”的句子,这是一种来自心灵的刺痛,一种从灵魂深处萌生的孤独。为了排遣孤独,居于林泉之下的音乐家们对着清风明月,对着苍松怪石,对着野猿老鹤,对着万壑千山,弹出了一曲曲来自心灵的声音。但是,此刻嵇康不必再寂寞,因为我在倾听。他仔细地整理着衣冠,将他的鹤氅抚平,将他的高冠戴直,用香熏过手,方才坐在第五徽的位置上,从容地抬起双手,轻轻地抚过琴弦,舒卷自若,琴声顿时弥漫了整个空间。我的身心突然之间陷落,陷落在一场剑拔弩张、金戈铁马的战争中,我仿佛看到聂政刺韩王的那一刹那,他那决绝的眼神。我恍然明白,这就是《广陵散》。

我从一个人开始聆听一首曲子,又从一首乐曲走近一个人,走近这个我仰慕的一千七百余年前的人。我知道,他叫嵇康,字叔夜。生他的地方是谯国铚县,在我这个时代叫安徽濉溪,我不知道这是一个怎样神奇的地方,但这已经足够了。因为,我知道很多关于他的故事,他本姓奚,先世为了避乱迁到了嵇山脚下,干脆就以山名为姓,易奚为嵇。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母亲独自将他和哥哥嵇喜两个人抚养大。由于他从小没有严父的约束,在自由自在的环境里长大,也就没有沾染那些被驯化的陈腐气。他长得很俊逸,用玉树临风来形容丝毫不为过。如果是在今天,走在大街上会引来无数女人的目光,她们会为他的帅气而驻足。他究竟有多帅,可惜我不是丹青妙手,不能绘制下来,让我拿着历史这面镜子映照他吧。《晋书·嵇康传》载:“美词气,有风仪,而土木形骸,不自藻饰,人以为龙章凤资,天质自然。”翻译成现代文,就是说他很有风采,风度翩翩,但却放浪形骸,不把自己的帅当回事,从不修饰自己(晋代男性也涂脂抹粉,注重修饰),他的这种举动不但未被人们轻视,反而说他有龙章凤资,可谓真名士自风流呵!《世说新语·容止》中说他:“身长七尺八寸,风姿特秀。见者叹曰,‘萧萧肃肃,爽朗清举。’或曰,‘肃肃如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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