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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2 06: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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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继昌

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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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作者:张继昌排版:青杨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1-12-01ISBN:9787308094993本书由浙江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第1章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来源于空想社会主义

马克思主义有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分别是德国的古典哲学、英国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和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的三个组成部分分别是马克思主义的哲学、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

科学社会主义具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分。从广义上说,科学社会主义即是马克思主义。从狭义上说,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就马克思主义的三个组成部分的关联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马克思全部学说的理论基础,是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是马克思主义的主要内容,而科学社会主义则是他的全部学说的合乎逻辑的结论,在整个马克思主义当中具有核心的地位。

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直接来源于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初期的法国空想社会主义。但空想社会主义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的思想渊源早在16世纪初期就已经产生了。到19世纪初期,空想社会主义已经经历了三百多年的发展史,其间也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这就是早期空想社会主义、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直接的共产主义理论、批判的空想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

早期空想社会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是英国的托马斯·莫尔。作为空想社会主义创始人的他写了一部闻名世界的著作——《乌托邦》,《乌托邦》一书的全名为《关于最完美的国家制度和乌托邦新岛的既有益又有趣的金书》。这本书的问世标志着社会主义作为一门学说的诞生。

在《乌托邦》这本书中,莫尔对当时处于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代的英国社会首先进行了批判,指出了它的不合理性。继而描述了一个实行财产公有的理想国,按照它的设想,《乌托邦》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岛国。在那里没有私有财产,不仅生产资料是公有的,就连生活资料也是公有的。没有城乡的对立,人们共同劳动,按需分配,无忧无虑,过着一种快乐安静的生活。

早期空想社会主义的另一个代表人物是意大利人吉奥凡·佗米尼哥·康帕内拉。他的代表作是《太阳城》。受莫尔的影响,《太阳城》在体裁上也是采取了对话的形式。通过朝圣的香客、招待所管理员和一位热那亚的航海家的对话,描绘了一个理想国的图景。

按照康帕内拉的杜撰,居住在太阳城里的这个民族是来自印度,他们是在祖国遭受蒙古的掠夺和破坏逃到这里来的。在太阳城,房屋、宿舍、床铺和一切必需的东西都是公有的,大家过着一种男耕女织的田园般生活。因为他们是在一切公有的基础上实行这种制度,所以一切产品和财富都由公职人员来进行分配。在日常生活中,男女穿一样的衣服,在公共的食堂里共同用餐。年满20岁的公民都有权对共和国的缺点和对政府负责人员执行工作的好坏,提出自己的意见。

这里有必要指出的是,在太阳城里实行公妻制的问题。按照康帕内拉说法,私有制之所以能形成和保持下来是由于每个人都有自己单独的住房、自己的妻子和儿女。如果能摆脱自私自利,人们就会热爱自己的公社生活了。康帕内拉说:“生育后代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利益的问题,而不是个人利益的问题;个人仅仅是作为国家的一份子才与这个问题有关。按照这种制度,两性的结合是在专职人员的监督下完成的。妇女在分娩以后,在一所特设的公共大厦里休养并照料婴儿,新生儿在断奶之后就要按性别交给男首长和女首长抚育。

康帕内拉关于“公妻制”的主张是错误的,这一主张在客观上为共产主义的敌人攻击共产主义制度提供了口实。

早期空想社会主义产生于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时代,此时资本主义制度尚在孕育之中,它的矛盾尚未暴露,空想家们只是凭直觉意识到即将产生的新制度是一个不合理的制度,希望用一种新的制度取而代之。但是新的制度的征象还没有显现出来。于是,它们只能通过幻想来构建新的制度。尽管如此,早期空想社会主义的积极意义是不能低估的,它批判了即将产生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度,设计了一个全新的社会,对以后的社会主义思想产生了深刻影响。

1640年,英国发生了资产阶级革命,一百多年以后,法国、美国都相继发生了资产阶级革命。这些革命的发生标志着资本主义制度在世界范围内的确立。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和资本主义的发展,资本主义的矛盾开始显现出来,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阶级对立也日益明显。与此相联系,空想社会主义的理论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这一时期出现了一批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如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掘地派运动的代表人物温斯坦莱;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巴贝夫;以及摩莱里和马布利等。这里简单介绍一下直接共产主义理论的代表人物摩莱里和马布利。

摩莱里生活在法国大革命时代,其代表作是《自然法典》,他是用拟订法律的形式来规定未来社会的基本纲领。按照摩莱里《自然法典》中的规定,社会上任何东西都不得单独地或作为私有财产属于任何个人,但每个人因生活需要、娱乐或进行日常劳动而于当前使用的物品除外,每个公民都是依靠社会供养、维持生计和受到照料的公有人员。每个公民都要根据自己的力量、才能和年龄促进公益的增长。在分配方面,摩莱里主张一切劳动产品都必须存入公共仓库,然后按照需要平均分配,如有剩余则保管起来。在交换方面,禁止公民之间的买卖和交换,商业只有在同外国进行交换的过程中才是必要的。在摩莱里那里,平均主义的色彩极为浓厚,不仅劳动产品的分配要绝对平均,甚至公民在30岁以前都要穿一样颜色、质地的衣服,30岁以后才可以按照各自的爱好选择穿着,住房也是一样。

马布利是一个学者,一生有大量的著述,社会主义只是他的思想的一部分。马布利对私有制度进行了猛烈的批判,他说,私有制造成了财产的不平等,而财产的不平等又必然会导致地位的不平等。私有制引起千百种欲念,这些欲念又维护私有制,不让人们听到理性的呼声。私有制是造成一切罪恶的基本原因。私有制造成了利益的不平等,使人们产生了贪婪的心理,只有公有制才符合人的自然本性,公民的财产和地位平等成为国家繁荣的必要条件,只有公有制才能保证人类的幸福。马布利的理想社会是古希腊斯巴达式的“共产主义”,他认为从古代斯巴达社会可以看出理想社会的影子。马布利的社会改革方案是制定相关的法律制度来限制私有制,逐步消除它所带来的影响。如制定“取缔奢华法”,对衣、食、住、家具等作出规定。制定土地法,限制土地占有量,防止土地向少数人手里集中。制定取消财产继承权的法律,使财产的出卖和转让不易实现。制定禁止经商的法律,提倡朴素的生活。马布利社会改革的方案的总体倾向是要把社会改造成“人人都是富人,人人都是穷人,人人平等,人人自由,人人是兄弟”的这样一种带有平均主义和禁欲主义色彩的样式。

18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是一种苦修苦炼的,禁绝一切生活享受的、斯巴达式的共产主义。这种思想的产生同这一时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不成熟和早期无产阶级不成熟相联系,是早期无产阶级思想体系中的小资产阶级成分。

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最直接的思想来源是三大空想家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的空想社会主义,即批判的空想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18世纪60年代,英国发生了工业革命。机器代替手工劳动的结果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使得资本主义生产获得了较快的发展。在资本主义获得迅速发展的同时,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开始暴露出来。与此相联系,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对立也日益突显。以圣西门、傅立叶、欧文为代表的批判的、空想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

圣西门生于1760年,从小接受过良好的教育。1802年,他完成了自己的第一部著作《一个日内瓦居民给当代人的信》。此后他写了大量的著作,以其博学的头脑和天才的慧眼,发现了后来的社会主义者几乎所有的思想萌芽。

圣西门把自法国革命以前的人类社会的历史划分为蒙昧、宗法、野蛮和文明四个发展阶段。所谓文明阶段相当于资本主义阶段,他把它称之为“新的封建制度”,认为这种新封建制度不过是旧制度和新制度之间的一个“中间和过渡的制度”。他说,文明是在一个“恶性循环”中运动,是在它不断地重新制造出来而又无法克服的矛盾中运动。他敏锐地觉察到“在文明阶段,贫困是由过剩本身产生的”。

圣西门认为,资本主义生产和无政府状态是一切灾难中最严重的灾难,是引起其他灾难的原因。在他看来,资本主义缺乏组织经济生活的能力,一切都是孤立进行的,这必然会引起无政府状态。

圣西门猛烈地抨击充斥资本主义社会的利己主义。认为“利己主义支配了一切社会阶级,荣誉感和爱国主义情感让位于贪得无厌的欲念”。

圣西门设计了自己的理想制度。他的理想制度是“实业制度”。在他看来,这种实业制度是一种可以使一切人得到最大限度的全体自由和个体自由、保证社会得到它所能享受的最大安宁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实业家(农民、工厂主和商人)将成为统治阶级。在实业制度下,社会生产的唯一目的是满足人们的需要,实业制度与资本主义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相反,将实行计划制度,主要的措施都以制订明确和配合得十分合理的工作计划为目的。

圣西门主张,在实业制度下,个人的收入应当与他的才能和贡献成正比。

此外,圣西门还提出了一些很有价值的思想理论观点。如:人人都必须劳动的观点。政治是关于生产的科学,政治将完全为经济所包容。阶级斗争是人类历史上一切社会的共同特征。人类社会历史是一个有规律的发展过程,等等。

傅立叶是19世纪初期法国空想社会主义的代表之一,他经历十分丰富,做过会计、推销员、交易所经纪人、商业职员。这些经历使他对劳动人民的疾苦有较深的了解,同时也使他对资本主义制度有了较深的认识。

傅立叶学说当中最具生命力的部分是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傅立叶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合理性,揭露了它的种种罪恶。傅立叶认为,文明制度一方面拥有大规模的生产,另一方面这种生产仍然是分散的。生产的分散性和不协调的劳动是构成文明制度的首要因素,也是文明制度下一切灾难的根本原因之一。生产的分散性导致竞争,竞争又必然会走向自己的反面,导致垄断的发生。

傅立叶深刻揭露了资本主义商业的秘密,列举了资本主义商业的36种罪恶现象,指出商业是欺骗的场所,商人是一伙无恶不作的骗子手、抢劫犯、强盗和恶棍,商业集中了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本缺陷。

傅立叶还深刻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两极分化现象,辛辣嘲讽了充斥资本主义社会的极端利己主义。他说,在文明制度下,医生希望自己的同胞患寒热病;律师则希望每个家庭都发生诉讼;建筑师要求发生大火使城市的四分之一化为灰烬;安玻璃的工人希望下一场冰雹打碎所有的玻璃;裁缝和鞋匠希望人们只用容易褪色的料子做衣服和坏皮子做鞋子,以便多穿破两套衣服和多穿坏两双鞋子;甚至法院都希望继续发生大量犯罪案件,以维持自己的经费。

傅立叶的理想社会是和谐制度。所谓和谐制度是以自愿参加为原则的协作社的总和。这种协作社的名称叫“法郎吉”。“法郎吉”按劳动性质分为专业生产队,名称叫“谢利叶”,每个“谢利叶”又分成若干个劳动小组,每个劳动小组7~9人。每个“法郎吉”一般由1620人组成,占地1平方英里。和谐制度将把工业、农业、商业、家务、教育、科学、艺术这七种劳动统一起来,合理地组织生产。

在消费方面,傅立叶主张和谐制度下人们的生活欲望应当得到满足,穷人的生活甚至可以超过达官显贵。他设想法郎吉的成员都住在一个叫“法伦斯泰尔”的大厦里,这是一种比凡尔赛宫还要漂亮的建筑,它的中心是食堂、商场、俱乐部、图书馆、研究所、学校、电报局、礼堂、气象台、花房,一侧是工厂,另一侧是旅馆、宿舍和会议厅等。在分配方面,傅立叶主张按“资本、劳动和才能”进行分配,十二分之四按资本分配,十二分之五按劳动分配,十二分之三按知识和才能分配。这种分配方法中按劳动分配和按知识才能进行分配包含着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思想萌芽,但按资分配仍然承认非劳动收入的合法性。在分配问题上,傅立叶一个非常宝贵的思想是他反对任何形式的平均主义,认为任何平均主义都是政治毒药。

在交换方面,按照傅立叶的设想,和谐制度下是不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商品交换是在各个法朗吉之间以及法郎吉与其成员之间进行的。这就是说和谐制度下实行的是产品经济。

傅立叶社会主义思想中的消极部分是他不主张废除私有制,甚至认为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政治上的冒险主义者的怪癖”。他主张用“招股”的办法来募集“法郎吉”的资金,他把希望寄托在有钱人身上,包括国王在内。认为只要国王认购了第一股,其余的股份在第二天就会被认购一空,并为此奔走呼号,但结果是没有富人肯掏腰包来资助他进行社会改革的实验。

欧文同圣西门、傅立叶不同的地方在于他更加注重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批判。欧文说,私有制过去和现在都是人们所犯的无数罪行和所遭的无数灾祸的原因。私有制把人们禁锢在关心私利的圈子里,使人们养成了非常恶劣的性格。私有制使人们拜倒在金钱的统治之下。财富夺去了人们的理智,使世界变成了一座疯人院,每个人都公开或暗地里与他人为敌。私有制又是贫困的唯一根源,它使穷人失业、贫困、饥饿和无知。私有制还是各国的一切阶级之间的纷争的永久根源。

欧文通过经营工厂发现,工人除了生产出自己的生活资料以外,还生产出剩余产品。工人生产的产品比他们消费的多,两者之间有一个差额,这个差额就是利润。利润是工人创造的,却被企业主占有。这已经在实际上发现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

欧文的理想社会是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按需分配,消除差别的共产主义社会。社会的基层组织是劳动公社。劳动公社根据联合劳动、联合消费、联合保有财产和权利均等的原则建立起来。公社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副业。公社将消灭阶级和剥削,消灭社会地位的差别,实行一切人生下来就有平等权利的原则。每个成员都担负同自己的年龄和特长相适应的工作。每个成员都“各尽所能”。生产力将大大提高,产品也将极大丰富。在统一的计划下,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资本家的利润,而是直接满足社员各种需要。社会生产也将永远摆脱无政府状态。劳动公社将实行按需分配。公社设公共仓库或货栈来存放劳动产品,社员可以到公共仓库领取自己所需要的物品,剩余的产品拿来同其他协作社进行交换。

在社会生活方面,公社成员在公共食堂里吃饭。在欧文看来,这样安排比个人或家庭安排要方便得多。人们一旦习惯了这种生活方式,就再不愿意回到从前的生活方式了,并且在清洁、宽敞、阳光充足和空气新鲜的房间里分享美食,纯粹是一种享受。

欧文不但是一个思想家,而且是一个实验家。当他是一个棉纺厂的经理的时候就开始了社会改革的实验。他在自己的工厂里采取缩短劳动时间;提高工人工资水平;改善工厂生产环境;创办幼儿园,建立公共食堂,开办商店,开办医院免费为工人治病;发放抚恤金等一些办法,甚至坚持了二十多年,使他所在的工厂成了一个完善的模范区。在他成为一个空想社会主义的思想家以后,1824年,他带着自己的四个儿子和一些信徒到了美国,从印第安纳州的腊普派教会手里买下了3万英亩的土地和地面建筑,建立了一个共产主义性质的“新和谐公社”,开始他的共产主义实验。试验失败后,他回到英国,把注意力集中到组织合作社和交换市场方面。1832年,欧文在伦敦的夏洛蒂大街创办了“全国劳动产品公平交易市场”。1833年,欧文又领导建立了全国生产部门大联盟,以此推行他的合作社计划。尽管这些试验都以失败而告终,但欧文的精神却是十分宝贵的。

三大空想家提出了很多的设想,其中包含着天才的预见,但三大空想家的社会主义思想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列宁说:“空想社会主义不能指出真正的出路,它既不会阐明资本主义制度下雇佣奴隶制的本质,又不会发现资本主义发展的规律,也不会找到能够成为新社会的创造者的社会力量。三大空想家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却未能揭示出资本主义雇佣奴隶制的本质。三大空想家指出了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合理性,并试图用一种新的制度取代它,但他们未能揭示出资本主义制度本身的发展规律。三大空想家同情工业无产阶级,并试图解救他们,但却未能认识到工人阶级是推翻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力量。这种致命的缺陷决定了他们的学说只能停留在空想的阶段。尽管如此,他们的学说还是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制定社会主义的原则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恩格斯说:“德国的理论上的社会主义永远不会忘记,它是依靠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这三位思想家而确立起来的。第2章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的构想

1、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

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的论断最早见诸马克思所著的《哥达纲领批判》一书。这本书不是专门论述社会主义社会及其基本特征的,而是针对社会民主党制定的纲领所写的批评意见。但在批判社会民主党纲领的同时,马克思在许多地方对社会主义本身和它所应具有的特征进行了原则上的描述,从而使这本意见书成为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

马克思是在批判拉萨尔关于劳动者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将领取“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时谈到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这一命题的。在拉萨尔看来,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者的劳动所得应当不折不扣和按照平等的权利属于社会一切成员。马克思批评说,如果我们把“劳动所得”首先理解为劳动产品,那么集体的劳动所得就是社会总产品,在进行分配之前,这里面应该扣除用来补偿消费掉的生产资料的部分;用来扩大生产的追加部分;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这在经济上是必要的。剩下的总产品中的其他部分是用来作为消费资料的。把这部分进行个人分配之前,还得从里面扣除和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用;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如学校、保健设施等;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设立的基金等。所以,“劳动所得”不应当是“不折不扣”的,而应当是“有折有扣”的。在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出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中,“每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他所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这里通行的是商品等价物的交换中也通行的同一原则,即一种形式的一定量的劳动可以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这里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法权。因为这种平等的权利对不同等的劳动者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利。“但是这些弊病,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在它经过长久的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里产生出来的形态中,是不可避免的。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在提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同时,马克思又提出了“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这一概念,认为只有到了这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法权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悉心研究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关于共产主义社会两阶段的论述不难发现,在这篇文献中,马克思并没有将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明确称之为社会主义社会。将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明确称之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是列宁。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第五章国家消亡的经济基础中,对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阐发的思想进行了梳理,在谈到社会主义同共产主义在科学上的差别时,列宁说:“马克思把通常所说的社会主义称作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在列宁看来,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

我们注意到这样一个理论现象,即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是把社会主义放在共产主义社会形态下进行考察的,都认为社会主义只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而没有把它看成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马克思恩格斯把社会主义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的低级阶段加以考察,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在他们看来,社会主义是一个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在这一点上它同共产主义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说:“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私有制。后来,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在理解这一问题时说,社会主义“既然生产资料已成为共有财产,那末‘共产主义’这个名词在这里也是可以用的,只要不忘记这还不是完全的共产主义。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本意,共产主义是脱胎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在共产主义社会建立之初,它不可能一下子摆脱旧社会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是最主要的方面,共产主义社会建立之初,在生产力方面还不可能一下子提高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与此相联系,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所需的强大的物质条件也还不具备。这样一来,共产主义社会就必然会存在经济上成熟程度不同的两个阶段。

马克思和恩格斯没有把社会主义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加以考察,还有一个原因是应当引起我们注意的,即在他们创立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时候,当时欧洲大陆流行的社会主义是资产阶级的运动,而共产主义才是工人的运动。关于这一点,恩格斯在1890年为《共产党宣言》德文版所写的序言讲得十分清楚。恩格斯说:“当《宣言》出版的时候,我们不能把它叫做社会主义宣言。在1847年,所谓社会主义者是指两种人。一方面是那些信奉各种空想学说的分子,特别是英国的欧文派和法国的傅立叶派,这两个流派当时都已经变成逐渐走向灭亡的纯粹的宗派。另一方面是各种各样的社会庸医,他们想用各种万应灵丹和各种补缀办法来消除社会弊病而毫不伤及资本和利润。这两种人都是站在工人运动以外,宁愿向‘有教养的’阶级寻求支持。很显然,马克思恩格斯把社会主义作为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进行考察,其中一个原因是考虑到了科学社会主义同各种各样假的社会主义的区别问题。

还有一点是应当引起我们注意的,这就是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从社会主义向完全的共产主义过渡并不需要特别长的时间,因为在资本主义时代生产力已经获得了“巨大发展”,只要实现了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就能使社会生产“在短时间内用不多的费用便能无限制的增加起来”,尽快实现由按劳分配向按需分配的过渡,消除劳动者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他们认为,社会主义革命将会首先在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共同发生,其他落后国家在此影响和支持下便会相继爆发革命,一举彻底埋藏资本主义制度,取得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形成目标一致的国际环境,共产主义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的过渡将是一个不太长的历史时期。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共产主义两个阶段的划分,是根据19世纪社会发展所作的科学预见和逻辑结论,就其前提与结论之间的关系来说是科学的。但是马克思恩格斯毕竟没有亲身经历社会主义的具体实践,不可能对未来的社会形态作过多的切实的论述,关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两个阶段的个性特征和历史联系,只能有待于社会实践来进一步说明。

今天看来,社会主义社会更具有独立社会形态的特征。一个基本的历史事实是,社会主义革命没有首先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取得胜利,而是在帝国主义世界体系的薄弱环节、经济文化不发达的国家获得了成功。因此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诸方面,同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形态(这里主要指的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的构想方面相去甚远,其独立社会形态的特征非常明显。

首先,从社会形态赖以确立的物质生产力来看,同共产主义社会有着很大的不同。共产主义社会的物质生产力是高度发达的,“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的物质生产力也是高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是建立在发达的社会化大生产和产品经济之上的。而现实社会主义是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国家建立起来的。特别是我国是从一个经济文化都十分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又经过短暂的过渡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就其物质基础来说,自然经济占相当大的比重,商品经济不发达,生产社会化、工业化程度还相当低。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是大力发展生产力,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因此,社会主义不仅不能取消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而且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从这一点出发看问题,社会主义同共产主义是确立于不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物质基础之上的两个不同的社会形态。

其次,从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来看,同共产主义社会也有很大差别。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方面,社会主义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不像共产主义社会那样是单一的社会所有制。我国的公有制包括国家所有制和劳动人民群众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在公有制之外,还有个体经济、外国独资企业、合资企业等多种所有制形式。在产品分配关系方面,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原则是按劳分配。但是,由于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存在,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原则下,还要实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其中包括允许非劳动收入的存在。如此,按劳分配只存在于公有制经济内部,并且这种按劳分配与马克思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按劳分配也还是有较大差别的,与共产主义社会的按需分配更有本质的差别。由于现实社会主义社会在不同公有制形式中,或者在同一公有制形式的不同部门和不同企业中,劳动者所凭借使用的生产资料的优势不同、分工不同、劳动量计算的尺度不同等等,也很难实现社会统一的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的分配原则。在经济管理方面,社会主义的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与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密切联系的,根本不同于共产主义社会以产品经济为基础的直接的单一计划经济和计划调节。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种体制就其一般原则来说同资本主义市场体制并不存在根本差别,一切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处于市场关系之中,市场机制是推动生产要素流动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运行机制。在劳动者的相互关系方面,社会主义实现了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因而全社会互助合作的同志式关系是基本的、主要的。但由于还存在着劳动差别和利益差别,人们之间的互相合作关系又是以互利为条件的;另一方面,在私有企业中,企业主和雇佣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又不能不表现为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而共产主义社会,劳动者之间将不再有各自特殊的利益,彼此间将完全是大公无私的关系。

再次,从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上层建筑来看,也根本不同于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虽然从整体上说是消灭了剥削阶级,但还是一个有阶级的社会。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关系诸方面的限制,还不具备消灭一切阶级的条件,阶级矛盾和阶级差别还明显存在,还有剥削阶级的残余势力,新生的剥削分子还会出现,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还存在,在某些条件下还可能会激化。既然阶级和阶级斗争还存在,国家还只能是代表一定阶级利益和意志的政治国家,虽然它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少数剥削者统治和压迫广大劳动人民的性质,变为广大劳动人民自己当家作主的政权,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了。但是镇压的职能还存在,还要对极少数敌对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反动势力和反动分子实行专政。从我国现阶段来看,这种专政职能非但不能削弱,还要在一定程度上加以强化。社会的法律制度对每个人还有较大的强制性,尚未普遍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习惯。

最后,从社会主义社会的外部环境来看,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制度的和平共处将会是一个长期存在的历史现象。并且这种共处还会充满斗争。资本主义对社会主义的颠覆以及和平演变将使社会主义国家不能不保持高度的警觉性,不能不在政治上采取防范措施,在经济上加快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实现社会主义的国家都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社会主义要战胜资本主义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共产主义,包括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第一阶段不存在这样的国际环境。社会主义80余年的历史,就是同资本主义既有对立和斗争,又有某些方面的合作和交流的历史。这种复杂的局面,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等方面产生着很大的影响,使之呈现出许多根本不同于共产主义社会的特点。

由此可见,社会主义社会具有自身发展的规律性、时序性和质的规定性。它同以往任何社会一样,也要经历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由不发达到比较发达这样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所以不能把社会主义看做是同共产主义没有多大区别的、短暂的过渡阶段。过去人们坚持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的一个阶段的观点,而忽视了他们两者之间特征上的不同点,仅从社会主义社会与共产主义社会的相同点来认定二者是同一社会形态的两个阶段,是难以说明问题的。虽然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都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但应当看到,同一所有制形态可以因其形式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独立社会形态。如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都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但它们却是各不相同的社会形态。如果认为所有制性质相同便是同一社会形态,那么,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便应该是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发展阶段,当然不能这样提出问题和认识问题。过去马克思恩格斯这样提出问题是基于世界革命考虑的。现在既然社会主义是在一国首先胜利,又是在落后国家率先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并且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还将长期和平共处下去,那么,社会主义作为一个独立社会形态的存在也就成为历史的必然了。

把社会主义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来考察,有着深刻的理论意义和紧迫的现实意义。

第一,它有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长期以来,由于我们一直是把社会主义社会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来认识的,因而往往把它同共产主义社会的某些特征和要求混淆起来,过分强调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共性,而忽视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特殊本质,过分强调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性,而忽视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稳定性。社会主义的公有制既具有过渡的性质,更具有独立存在的性质。由于对后一方面认识不清,所以长期以来一直过分强调公有制程度的提高,认为公有制程度越高越能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也越容易实现从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结果致使社会主义的所有制形式长期脱离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要求,非但不能解放生产力,反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第二,它有利于我们树立为社会主义事业长期奋斗的思想。过去由于把社会主义看作是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一个不太长的阶段,所以在制定社会发展战略以及各项政策时,都具有明显的暂时性和过渡性特征,导致实践上从盲目冒进到政策多变。其结果是影响了生产力的发展,挫伤了人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也影响了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充分发挥。如果我们把社会主义社会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去看待,那么我们在制定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战略和各项政策时,就必然会做长期的打算,这样我们的方针政策才能保持相对的稳定性,我们的实践活动才不至于盲目冒进。

第三,它有利于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过去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我们一直是把社会主义社会看作是向共产主义过渡的社会,甚至把社会主义整个历史阶段都看作是过渡时期。在这种理论指导下,我国的社会主义实践曾经发生过超阶段错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反思历史的过程中,在总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党的十三大正式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这一理论的提出,是对社会主义进行再认识的成果,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客观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对于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科学社会主义有着不可低估的意义。按照初级阶段理论,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至少要一百年。由此推论,社会主义社会必然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充分认识社会主义的长期性,反过来又会进一步加深我们对于初级阶段的认识,更好地坚持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

2、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

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将是怎样的?关于这个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的著作中多次提到,有的是零碎的,有的是较为完整的。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共产主义社会的首要的特征是废除私有制而代之以公有制。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说,这种新的社会制度“首先将根本剥夺相互竞争的个人对工业和一切生产部门的管理权”。“废除私有制甚至是工业发展所必然引起的改造整个社会制度的最简明扼要的说法。所以共产主义者提出废除私有制为自己的主要要求是完全正确的”。代替私有制的是共同使用全部生产工具,即财产公有。不久,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又进一步说,“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以后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等著作中都反复强调了这一点。

关于废除私有制而代之以公有制的问题,过去在理论上存在一个误区,即认为废除私有制是通过社会革命一下子废除的,忽视了生产力的发展在废除私有制过程中所起的革命性作用。对此,恩格斯说得非常清楚。恩格斯说,“所有制关系中的每一次变革,都是同旧的所有制关系不再相适应的新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所以,私有制不是一下子废除的。“征象显著即将来临的无产阶级革命,只能逐步改造社会,并且只有在废除私有制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创造出来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

第二,社会主义只能实行按劳分配的分配原则。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物质的生产条件以资本和地产的形式掌握在非劳动者手中,而人民大众则只有人身的生产条件,即劳动力。既然生产的要素是这样分配的,那么自然而然的就要产生现在这样的分配。如果物质的生产条件是劳动者自己的集体财产,那么同样要产生一种和现在不同的消费资料的分配。如前所述,马克思在批判拉萨尔的“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时,对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分配原则作了一个大致的描述。在马克思看来,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生产者不交换自己的产品;耗费在产品生产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它的所具有的某种物的属性,因为这时和资本主义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直接的作为总劳动的构成部分存在着。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同等劳动获得同等报酬。马克思还举例说,社会劳动日是由所有的个人劳动小时构成的;每一个生产者的个人劳动时间就是社会劳动日中他所提供的部分,就是他在社会劳动日里的一份。他从社会方面领得一张证书,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社会基金而进行的劳动),而他凭这张证书从社会储存中领得和他所提供的劳动量相当的一部分消费资料。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全部领回来。至于消费资料在各个生产者中的分配,实行等价交换的原则,即一种形式的一定量的劳动可以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

马克思恩格斯的上述论述恐怕是他们关于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最完整同时也是最具体的表达。按照他们的思想,社会主义的分配是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劳动质量进行分配,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按劳分配的前提是国家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即我们在前面所说的公有制。从社会主义的实践来看,一旦国家以社会名义占有了生产资料,按劳分配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得到了实现。问题在于落后国家在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过程中往往都忽视了本国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水平,在生产力水平还不很高的情况下,就实现了单一的公有制。这就造成了一种现象,即一方面是基本上实现了按劳分配,另一方面这种分配又带有很浓的平均主义的色彩。历史告诉我们,落后国家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初,由于生产力水平的限制,还不可能一下子实现单一的公有制,而必须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各种非公有制经济并存的经济形式,与此相联系,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初的分配形式也只能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天经地义。

第三,随着公有制的建立,阶级趋于消灭。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说,由于社会将剥夺私人资本家对一切生产力和交往工具的支配权,也将剥夺他们对产品和交换的分配权,由于社会将按照根据实有资源和整个社会需要而制订计划来支配这一切东西,所以同现在实行的与大工业相联系的一切有害的后果将首先被消灭。经济危机将终止。扩大的生产在现今的社会制度下引起生产过剩,并且成为产生贫困的原因。但是随着私有制的废除,超出社会需要的余额不但不会引起贫困,而且将保持满足整个社会的需要。“这么一来,社会划分为各个不同的相互敌对的阶级也就是多余的了。后来,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文中又再一次阐明了这一问题。恩格斯说,“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但是,这样一来它就消灭了作为无产阶级的自身,消灭了一切阶级差别和阶级对立,也消灭了作为国家的国家。在这篇著作中,恩格斯还用了很大的篇幅对阶级的消灭进行了论证。按照他的本意,社会分裂为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是以前生产不大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现代生产力的充分发展,阶级和阶级差别的存在将会成为时代的错误,成为过时的现象。我们注意到,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著名的《共产党宣言》中表达了同样的思想。《宣言》说:“如果说无产阶级在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中一定要联合为阶级,如果说它通过革命使自己成为统治阶级,并以统治阶级的资格用暴力消灭旧的生产关系,那末它在消灭这种生产关系的同时,也就消灭了阶级对立和阶级本身的存在条件,从而消灭它自己这个阶级的统治。可见,阶级的消灭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当然阶级的消灭是以生产的高度发展为前提的。阶级不是一下子消灭的,而是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消灭的。

第四,随着阶级的消灭,国家将丧失其政治权威,开始走向消亡。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国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曾经有过不需要国家,而且根本不知国家和国家权力为何物的社会。国家是社会分裂为阶级的产物。国家所以要出现是因为阶级矛盾不可调和,需要有一种力量来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之内。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说,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在同一篇文章中,恩格斯又说:“阶级不可避免地要消失,正如它们从前不可避免地产生一样。随着阶级的消灭,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以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为基础的、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将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到它们应该去的地方,即放到古物陈列馆去,同纺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恩格斯在这里所说的“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即是共产主义社会,就近说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社会主义社会。关于这一点,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说得非常清楚。恩格斯说:“国家真正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所采取的第一个行动,即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同时也是它作为国家所采取的最后一个独立行动。那时,国家政权对社会关系的干预将先后在各个领域中成为多余的事情而自行停止下来。那时,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国家不是‘被废除’的,它是自行消亡的。

总之,“社会主义将导致阶级消灭,从而也导致国家消灭。在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国家消亡的理论时,有三点是应当引起我们注意的。第一,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阶段,国家只是开始消亡,但并没有完全消亡,因为在推翻资本主义制度之后,人们还不可能立即学会不需要任何法权规范而为社会劳动。这就“需要有国家来保卫生产资料公有制,来保卫劳动的平等和产品分配的平等”。只有到了完全的共产主义,国家才能完全消亡。第二,国家消亡是需要经济基础的。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说:“在第一阶段,共产主义在经济上还不可能是完全成熟的,还不可能是摆脱资本主义的传统和痕迹。“国家完全消亡的经济基础就是共产主义的高度发展。第三,现时的社会主义国家仍然是政治国家,但同时已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政治国家了。现时的社会主义国家仍然保留着国家的政治权威。因为一则它不仅要保卫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保卫劳动的平等和产品分配的平等;二则作为民族国家它还必须保留强大的军队,以保卫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但现时的社会主义国家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政治国家了。因为由于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已经不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国家的职能已经不再是缓和阶级矛盾,而主要是管理经济和社会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说,现时的国家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半国家。

第五,随着私有制的消灭,按照预定计划进行的社会生产就成为可能。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资本主义的固有矛盾是社会化生产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的表现,一方面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阶级对立,另一方面是个别工厂中生产的组织性和整个社会生产无政府状态之间的对立。但是,随着国家以社会的名义占有了生产资料,不仅阶级的对立变成了多余,而且整个社会摆脱了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开始“有计划的经营工业”。马、恩的这一思想在许多地方都有阐述。但是,应当承认,无论是马克思还是恩格斯,都是从原则上提出了这一问题,并没有像阐述阶级的消灭那样就这一问题展开充分的论述。所以,我们以往在理解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一论述时,也大都是从原则上出发的,即认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资料是由私人占有的,生产是无政府状态的,社会主义实现了公有制,就能够克服生产的无政府状态,按照计划来安排生产。这样的理解原则上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不能说不对。但是,如果我们考虑到社会主义革命发生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这些国家的商品经济都没有得到充分发展,加之两种不同社会制度将会长期存在这样一个事实,或许我们就不是一般的从原则上去理解马、恩对计划的论述了。

第六,随着私有制度的消灭,随着生存斗争的停止,人最终脱离了动物界,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恩格斯说:“人们自己的社会结合一直是作为自然界和历史强加于他们的东西而同他们相对立的,现在则变成他们自己的自由行动了。一直统治着历史的客观的异己的力量,现在处于人们自己的控制之下了。只是从这时起,人们才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只有从这时起,由人们使之起作用的社会原因才在主要的方面和日益增长的程度上达到他们所预期的结果。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

在研究马恩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特征的描述时,有一点是不能忽视的。即在马恩看来,未来的共产主义(包含它的第一阶段)是没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说,“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耗费在产品生产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为它们所具有的某种物的属性,因为这时和资本主义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的作为总劳动的构成部分存在着。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文对此说得更为清楚。恩格斯说,“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马恩这样提出问题和认识问题的基本依据是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在马恩看来,“商品生产决不是社会生产的唯一形式”。直接的社会生产以及直接的分配排除一切商品交换,因而也排除产品向商品的转化和随之而来的产品向价值的转化。

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如何认识马恩关于社会主义消除商品的预想呢?其实这个问题并不难回答。社会主义之所以还必须实行商品经济,其深刻的根源在于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包括中国在内,原来都没有经过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阶段,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在革命前都占有很大的比重,而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又是不可超越的。这样就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使商品经济获得充分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已经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经济越发达,就越容易过渡到完全共产主义的彼岸。关于这一点,恩格斯早在《共产主义原理》中就已有论述。恩格斯说:“共产主义革命发展得较快或较慢,要看这个国家是否工业较发达,财富积累较多,以及生产力较高而定。因此,在德国实现共产主义革命最慢最困难,在英国最快最容易。

马恩关于社会主义特征的概括除了上述几个方面以外还有一些,如关于人的解放问题、城乡对立消灭问题等等。我们之所以选取上述六个方面,这是由于上述六个方面都是马恩反复强调的特征,同时也是社会主义者普遍认同的特征。在上述六个方面的特征中,最主要的或者说最本质的特征是公有制,而其他的一些特征应该说都是废除私有制的结果。关于这一点,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的问答中说得非常清楚。他说,“由社会全体成员组成的共同联合体来共同而有计划地尽量利用生产力;把生产发展到能够满足全体成员需要消灭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情况;彻底消灭阶级和阶级对立;通过消除旧的分工,进行生产教育、变换工种、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以及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能得到全面的发展;——这一切都将是废除私有制的最主要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社会主义,即是以公有制为主要特征的社会经济制度。

我们把社会主义看成是以公有制为主要特征的社会,可能有人会问,现时的社会主义是不是以公有为主要特征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还必须回到传统的社会主义模式上来。按照传统社会主义的模式,社会主义就是公有制社会。从公有制的具体形式来看就是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这两种公有制。从这个意义上说,传统社会主义基本上是科学意义上的社会主义。问题在于我们在前面所说的社会主义大都是经济文化相对比较落后的国家建立起来的,生产力水平客观上不允许这些国家一下子实行完全意义上的公有制,而只能建立以公有制为主导的多种所有制形式。过去的问题不仅是没有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反而是追求纯而又纯的公有制形式,生产关系脱离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水平,这样就不能不犯历史性的错误。另外,即便是建立起以公有制为主导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在其实现形式上也可以且应当多样化。过去的问题是不仅在公有制具体形式上过于单一,在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上也过于单一。第3章列宁在俄国革命胜利初期对社会主义所作的探索

俄国十月革命胜利之后,建立起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但是,此时的俄国还没有建成社会主义社会,还是处在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当时,俄国所面临的最直接、同时也是最现实的问题是如何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问题。是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呢?还是采取迂回曲折的办法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从俄国革命胜利之初列宁的一些思想来看,列宁是主张采取直接共产主义的办法,即在产品的生产和分配上建立最严格的全民计算和监督这一办法向社会主义过渡。在列宁看来,“这是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道路上的‘中间站’”。1918年三四月间,列宁在他所写的《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中说:“我们建立了使被压迫的劳动群众能够积极参加独立建设新社会的新型国家,即苏维埃类型的国家,但是这只解决了困难任务的一小部分。主要的困难是在经济方面,即对产品的生产与分配实行普遍的最严格的计算与监督,提高劳动生产率,使生产在事实上社会化。列宁认为,俄国布尔什维克党当时面临着三个方面的任务,第一个任务是说服大多数人民,使他们相信布尔什维克党的纲领和策略正确,这一点已经做到了。第二个任务是夺取政权并且镇压剥削者的反抗,而这个任务绝没有彻底完成。第三个任务是最迫切的任务同时也是主要的中心任务,是组织对俄国的管理。因为只有在解决这个任务以后,才可以说,俄国不仅成为苏维埃共和国,而且成为社会主义共和国。如何完成这一个任务呢?列宁认为,“有决定意义的事情,就是在产品的生产和分配上建立最严格的全民计算和监督。如果说在夺取政权之前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剥夺剥夺者的话,那么,“现在居首要地位的,是在资本家已被剥夺的那些企业和其余一切企业中组织计算和监督。只有竭尽全力进行组织计算和监督工作,才能赢得反资本的整个战役。

如何组织计算和监督呢?列宁认为,必须要有一切具备各种技术和经验的专家来指导,如果没有专家的指导,便不能过渡到社会主义。鉴于技术专家大多是资产阶级,列宁提出采用旧的资产阶级方式,即付给资产阶级专家以很高的“酬劳”来达到这一目的。但列宁又说这是不符合巴黎公社的原则的,这是一个妥协。如果觉悟了的先进工人和农民能迅速组织起来,学会遵守劳动纪律,学会提高劳动技术,我们便能迅速地免除向这些专家缴纳的“贡款”。

关于建立全民计算和监督的意义,列宁说,“如果对于产品的生产和分配不实行全面的国家计算和监督,那末劳动者的政权,劳动者的自由,就不能维持下去,资本主义压迫制度的复辟,就不可避免。不仅如此,在工人监督还没有成为事实以前,在先进工人还没有搞好监督事宜,还没有对破坏监督的人进行无情的斗争并且取得胜利以前,“便不能由社会主义的第一步(即工人监督)进到社会主义的第二步,即转到工人调节生产。

为了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列宁在《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中提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组织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关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列宁认为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任务解决以后,随着剥夺剥夺者及镇压他们反抗的任务大体上基本解决以后,必然要把创造高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经济制度的根本任务提到首要地位,这个根本任务就是提高劳动生产率。而要保证提高劳动生产率,就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条件,第一,就是要保证大工业的物质基础,发展燃料、铁、机器制造业、化学工业的生产。第二,就是要发展群众的文化教育事业。第三,就是要提高劳动者的纪律、工作技能、效率、劳动强度,改善劳动组织。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列宁又进一步提出要向资本主义学习科学的管理方法。列宁还明确提出研究与传授“泰罗制”,系统地试行这种制度,实行最完善的计算和监督。列宁甚至说,“社会主义实现得如何,取决于我们苏维埃政权和苏维埃管理机构同资本主义最新的进步的东西结合的好坏。关于组织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列宁认为,只有社会主义才第一次开辟了真正大规模的竞赛的途径。在无产阶级掌握了政权,剥夺了剥夺者之后,榜样的力量如最著名的社会主义者多次指出的那样,第一次有可能表现自己的广大影响。每一个工厂,每一个乡村,都是一个生产消费公社,都有权按照自己的方式解决产品的生产和分配的计算问题。在苏维埃政权下,这不是私事,而是国家大事。模范公社应该成为落后公社的辅导者、教师和促进者。

关于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列宁说:“要知道,认为不用强迫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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