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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6 12: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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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一平

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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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乡关系重构与城乡形态变迁研究(1949-1966)

中国城乡关系重构与城乡形态变迁研究(1949-1966)试读:

前言

本书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1CDJ009)最终成果,由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资助出版。

统筹城乡发展,事关现代化建设大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经济社会转型奠定了现今城乡发展的制度基础,只有深入考察和了解当初的体制变革是如何发生以及在何种理念中产生的,敢于并善于找出掣肘城乡土地、资本、劳动力诸要素流动及城乡隔阂的症结所在,才能为“三农”问题和城乡一体化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解决方式。

从历史角度看,江南在传统与现代交叉、结合方面,特征最为明显。在明清以来的历史时空内,江南道路既独特,又具有代表性。它的某些显著特征,如土地资本化、产业市场化、农村城镇化等,其实是理解近代中国口岸开放与区域崛起的典型案例。近代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城市工商业发展促进了农业商品化和农村中的社会经济分化,城市工业和农副产业构成了双向对流,城镇发展突破了政区划分的局限,其成长与腹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需求紧密相连,折射出了现代化发展道路的区域特色。

相对于近代,当代上海和周边地区则是在政府主导下实现城市转型、升级并成为国家的工业基地。通过消费转向生产的投资拉动,国家建立了由农业剩余来为工业化城市提供积累和降低成本的支持模式,形成城市、农村两大经济板块。行政调配强化了要素的条块分割,过去经济中心地和所属地区构成的经济层级随之消失。同时,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及长江三角洲一体化的不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确立、改革开放后又变革的城乡体制面临许多难题,需要人们深入思考经济空间演进的动力机制。由于长江三角洲地区行政区划和利益格局十分复杂,行政壁垒阻碍了生产要素的流动。如江苏吴江盛泽和浙江嘉兴之间,就因麻溪河污染产生矛盾。2001年11月22日凌晨,嘉兴北部渔民自筹资金100万元,动用推土机、麻袋,自沉28条水泥船截断河流,堵塞盛泽至嘉兴间的航道。而吴江盛泽镇修建了从太湖引入饮用水到盛泽的全程管道,距离管道十里的嘉兴却不能接过来。嘉兴修了直通到海的排污管,盛泽也不能利用,需要重建一条。

学者们也在思考对策。上海的朱荣林提出两个方案:①由国务院批准设立长江三角洲经济特别行政区;②学习美国密西西比河管理局,成立长江三角洲经济管理局。沈玉芳更提出,划入江苏和浙江的部分地区,扩大上海的行政边界。而江苏曾设想把分属无锡、泰州和苏州的江阴、靖江和张家港三个县级市合并升格为地级“三江市”,但由于市管县(级市)的体制限制,最终不了了之。2001年底靖江、江阴成立两地沿江开发促进会,2002年8月又签订了“江阴靖江开发区靖江园区联合开发备忘录”。2003年2月15日,双方正式签订合作建设江阴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协议,按照市场化机制共同建设沿江经济带,打破行政区域界限,联合开发长江口岸。而20世纪80年代初江苏和浙江的市管县,却恰恰是为了打破城市和农村腹地相隔离的改革。

因此,倘若能对上海及其周边地区自近代以来的城乡关系做出科学、全面的回顾与总结,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奠基时期的城乡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展开深入分析,不仅可以理解20世纪50—60年代工业化模式与产权观念形成的制度约束,而且对于未来长三角地区的开放合作和协同发展均有较好的借鉴作用。第一章 导论

目前对1840—1949年、1949—1978年、1978年以来三个时段的城乡关系考察,比较充分地揭示了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与特点、城市工业化对农村的影响、区域城乡社会的变动。本书将进一步关注上海和周边地区的城乡要素流动、地方政府实践与居民社会心理的互动,试图在空间上分三个层次展开,梳理长三角地区的生产要素流动和经济空间构造。一、学术回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确立,是当今城乡关系的历史根基。就学术史而言,以往多聚焦于农村土改、合作化、统购统销、人民公社化等制度变革,以及城市社会改造和工业化建设,未能深入展现20世纪50—60年代城乡经济联系和社会流动的复杂性与多重面相。

对城乡关系的回溯集中于1949年前和1978年后。改革开放以来的城乡经济研究,论述重心为城乡二元结构的演进、城乡差距、工业化与城乡关系,以及城市化背景下的城乡机制。对于近代中国城乡关系的研究,无论整体性考察,还是对江南、徽州、烟台、长江上游、广西的区域探讨,都反映了工商业发展和城乡形态的深刻变动。

至于这两个时段之间的城乡关系研究,则多着力于体制的建立和影响,国内外的有关论述大致可分为八类:①中国领导人对城乡关系理论与政策的考察。②城乡关系史的总体分析。③从行政区域调整来考察城乡关系变动。④区域研究,如陈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四川城乡关系的研究。⑤从制度层面分析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原因和特征。⑥分析城乡人口迁移。⑦探讨城乡市场、手工棉纺织业发展、苏北农村集市贸易变迁。⑧市场系统与行政单位的关联。

就目前的研究而言,主要存在三种取向。第一种是对政策过程的阐释,如从工业化战略和利益集团角度解释城市偏向,借以了解城乡二元结构形成的路径与特点;第二种是考察城市工业化对农村生产、消费的总体影响;第三种是区域城乡关系的变动。前两种取向侧重于从宏观角度研究户籍、就业、福利等隔阂因素的建立和消除,或立足于经济指标的比较,而对其形成机理、理念缺乏细致探讨,导致理论层面与技术环节的错位。在第三种取向中,对城乡形态的探讨还不深入,忽视了转型中的历史延续和传统改造,尤其是档案等一手资料的挖掘仍不够充分,无法与乡村史研究相媲美。迄今对城乡空间形态与政府行为的考察仍较薄弱,当前的城乡一体化着眼于都市圈与城市群或村镇规划,如长三角城镇体系仅统计到县市一级,对市镇的经济功能和市场贸易的跨区流动尚付阙如,并以经济指标的分布替代了空间关系和社会变迁。

其中戴鞍钢教授的研究对本书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他重点考察了中国传统社会转型过程中,以通商口岸为主体的近代城市的崛起,并对近代以来长三角地区的贸易、交通、工业、农业和手工业、商业金融业、人口分布和迁徙进行了深入分析,关注其引发的城乡经济关系的深刻变化。方书生对改革开放前长三角经济空间的演化做了宏观分析,其中最翔实的人口密度、城市等级、交通网络的分析数据主要为1978年,他没有利用20世纪50—60年代的档案资料来分析该时期的要素流动,因而关注的多为计划经济的结果而简略了其过程。邱国盛的研究着重于人口管理。1953年以后随着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建立,中国二元城乡关系结构逐渐成形。但由于“大跃进”的失败及随后的三年自然灾害,大量上海城市人口被精简回乡,使得逐渐固化的城乡关系结构发生强烈震荡,对上海城市和郊区农村产生冲击并引发一系列矛盾冲突。阮清华在《特殊的城乡关系》一文中提到,为了将上海改造成“生产基地”,1955年上海市委提出“紧缩上海”计划,要求大量疏散上海人口,其中数十万人被当成“农民”疏散到江浙皖等周边地区。上海将江浙皖等周边地区都视作农村,使之成为上海这个超大城市疏散人口的安置地,从而形成一种特殊的城乡关系,实际上可视为一种特殊的“中心—边缘”关系。由于城乡隔阂,这类关系延续了很长时间,甚至在上海辖境内人员物资也不能自由流动。崔庆仙等指出,计划经济下上海扩大至十个县,虽然缓解了蔬菜供应,并未解决上海与外地的工农业产品自由流动问题,仍然大量依靠外省计划调拨且有很多障碍。并进来的原江苏十县,经济上的改变并不显著。基于当时上海市区的城市辐射非常有限,条块分割限制了其影响力,上海和市郊农村仍然是城乡隔离的两大块,如市区就业需要市区常住户口。改革开放初期的发展某种程度上不如江苏浙江灵活,更未出现无锡、常熟、江阴那样的全国十强县。

总体来看,对乡村社会和城市社区的微观研究越来越成熟。遗憾的是在经济文化重镇长三角地区,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城乡要素流动、地方政府实践与居民社会心理的互动着墨不多。重制度之变迁而轻数量之分析,重静态特点概括而轻动态过程描述,诉诸宏观框架的动因分析与阶段划分,未能充分反映城乡民众的日常生活。因此本书以江苏、浙江和上海地区档案等原始文献的解读为基础,试图再现这段复杂的历史,弥补学术界于此问题研究的不足。二、研究设计

笔者曾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江南土地制度与农家经济做过细致分析,前期研究中查阅收集了大量原始档案、图书资料,一直期望从江南城乡的整体着眼,来展开进一步的深入考察。对上海和周边地区城乡关系进行系统的研究,并从空间上分为三个层次展开,全面梳理长三角地区的生产要素流动和经济空间构造。本书基本史料主要来源于上海市档案馆、江苏省档案馆、浙江省档案馆和苏州、无锡、常州等地方的馆藏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江南地区进行了严密的社会改造和经济重建工作,在此过程中经调查形成的原始资料,涉及城市管理、工业建设、城乡贸易,以及土地、人口、社会关系等诸多方面,是一个有待开发的信息宝库。本书将在历史学的基础上,借鉴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的分析方法,注重空间的流动性和多维性,力图对城乡关系做出系统的阐述。

本书研究的目标是通过考察长江三角洲工业化城市与农村经济的联系,在深化资源配置和空间形态认知的同时,探求城乡格局形成的深层原因和发展路径。具体包括五个方面:①中国城乡关系的重构,包括传统中国的城乡关系、江南城乡关系的近代嬗变、中国工业化战略与城乡政策、1949—1966年城乡关系演进;②商品、劳动力和资本的要素流动,包括工业品和农副产品的城乡对流、劳动力的吸纳与精简、城乡资金的流动;③市场层级与管理体系的演变,包括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的建立、市镇体系和集市贸易的变迁、集体与个体交易空间的博弈;④城乡人民的收入与消费,包括农民的收入结构与支出分析、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与消费质量;⑤城乡分治下的身份塑造和社会心理,包括固化的职业身份、分化的社会心理;最后是结语,透过行政化的城乡治理机制,探讨计划经济的弹性和理性。

总的思路是,从城乡关系重构和生产要素流动入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制度嵌入与经济成长的内在因素。在空间上由近及远分三个层次展开,一是上海市与郊区农村的联系,二是上海市与周边长三角地区的经济联系,三是长三角城镇与所属农村的关系。并将作为物的经济要素、作为人的社会关系、作为制度的管理体系结合起来,分别考察工业品、农副产品贸易、城乡差价、居民收入消费和资金、劳动力等资源流向城市带来的社会心理影响,以及行政体制与市场体系的关联。

在具体操作层面,采取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综合运用历史学、地理学、经济学等方法,对上海和苏南浙北地区档案文献、统计年鉴、地方志中的相关数据进行梳理归纳,做出相应的变迁描述和数量分析,以比较1949年前后城乡形态的异同。并在范金民、戴鞍钢、慈鸿飞等学者对江南市场的研究基础上,探讨工业化战略布局与农村农副业的关系,国家商业网络与传统市场贸易的嬗变与结构变动,根据档案来描述市镇体系概况及集市贸易的特征,揭示供销社的多重作用。除定量分析之外,还将选择若干重点,进行微观的个案研究。

城乡体制演进具有很强的实践性,也留下了政府与市场博弈的空间和能动性。因此通过政策的解读、变通与调适所形成的城乡形态要比二元对立的简化叙述复杂得多。笔者尽可能地在史料上挖掘细节,方法上借鉴其他学科,透过当时情境下的当事者,留意长三角内部的利益差异,揭示区域内集体与集体、集体与个体的竞争,总结地方行政主导下的基层政权与生产结合的绩效及其经验。研究难点主要有:工农产品的跨区域流动、农业剩余的估算途径、劳动力流动的职业结构等,特别是连续性统计数据不足的条件下,对城乡市场网络、居民生活水平的数量分析,以及物质和人员双向联系中的城乡身份感知,最大工业城市上海在计划经济下产生的社会心理。鉴于这种复杂性,本书对工业、手工业、农业的产业布局,交通运输、行政治所与城镇分布的空间网络未能详加探讨,这将是笔者以后的工作目标。第二章 中国城乡关系的重构

迄今为止,人们已从社会分工、工商业发展、人口迁移、空间分布、生活方式、文化教育等多个方面来阐述城乡关系。城市首先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分工的产物,马克思指出某一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工商业劳动和农业劳动的分离,从而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城乡分离是一切发达的、以商品交换为媒介的分工的基础。同时城市化还是一个人口集中的过程,包括集中点的增加、集中规模的扩大,将分散的人口重组为一种集中居住的模式。特别是农村与城市间的人口迁移,非农人口与农业外经济要素的集聚。从地理上看,城乡关系是城市和农村两种生存空间的区位关系,都市“是一个社会变迁的中心,一个人类行为改变形式的大熔炉”,都市与农村变化的“最重要的动力是各种不同生活形式的接触”。人口增长、产业分工、功能扩散,产生了诸多异质性的空间。进而,城乡之间的社会流动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关系结构、社会意识和行为方式,衍生出国家社会、市民农民等多种分析模式。因此,城乡关系反映了权力、资本、土地、人口、资源、技术、知识等要素流动在不同组织单元内的系统化、制度化的过程。

长期以来,人们比较关注城乡对立的来源及其在不同社会中的表现和最终的消灭等问题,并形成了一种较为固定的二元思维。一般认为近代中国的城市工商业发展增强了城乡间的经济联系,同时城市对乡村的剥夺又扩大了城乡差距。农村在卷入大城市近代化的进程中获得了发展的利益,又不得不接受由于经济、政治差异而形成的城乡不平等关系。城乡之间的对抗性超过了联系性,导致了乡村的残破和城市的畸形发展。随着当代中国大规模工业化的推进,处于从传统到现代、分裂到统一双重格局的城乡关系又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转变城市功能、解决城乡对立成为重要目标,但基于赶超战略的工业化城市化,带有浓厚的行政主导色彩,而以往的研究也通常将城乡关系的特征简化为政策变动期,将城乡关系划分为若干演变阶段,而对运作机制和要素流动的深入考察较少。一、传统中国:融合共存的城乡关系

传统中国的城乡之间究竟是彼此分离还是紧密联系,存在政治结构和经济文化的不同视角,涉及对古代中国社会性质的认识。在韦伯看来,中国的城市是皇权的象征,而不是经济活动的自然产物。他强调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分离状态:“‘城市’是没有自治的官僚驻地,而‘乡村’则是没有官僚的自治聚落。”费正清则指出传统中国分割为两部分:农村人数众多的农民,以及城镇中有产者和有权势者的家庭。

然而,牟复礼却认为中国的城乡是相互开放的连续统一体,文化上是一致的,乡村成分规定了中国的生活方式,它像一张网,上面挂满了中国的城镇。这意味着传统城市的经济文化资源来自乡村,城乡具有同一性。施坚雅的研究深化了中国城乡连续统一体内含的网络渠道,以经济活动为标准划分的九大区域则使人们认识到每一区域都拥有本身内在的等级空间体系,城市之间的交流频繁,相互调剂和融合,大城市与中小城市乃至乡村存在着有机的联系。在《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中施坚雅又指出,中国基本的文化裂隙是阶级与职业、地区的文化裂隙,而不是城市与腹地的文化裂隙。卢汉超从农村中士绅阶层的存在、文化与宗教生活上的传统延续、人口流动等层面论证了晚清的城乡连续体关系。赵世瑜和吴滔从庙会、民间信仰探讨了城乡关系,认为城乡之间存在着本质上一致的文化,并注意到了城市和乡村的庙会存在着行政上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

刘石吉认为,中国传统城市主要是行政中心(京城、省城、府、州、县城,或称“古都型”“郡县型”),基本上,它是帝国行政体系中的各个环节,由中央政府透过各级行政官僚而紧密控制,是一种城墙都市(walled-city),城墙既有防卫的机能,更是统治权威的象征。城市统治着广大的农村地区,两者存在着城—乡共同体、连续体(urban-rural continuum)的关系,城乡之间没有较明显的社会分工与对立,这不仅表现在经济、政治上,更具有文化上的意义。

其实双方反映的是城乡之间的两种面相,城市固然是财富和权力的聚集地,但以农业文明为基础的传统中国城乡之间的功能体系和社会分化均为有限,社会分工程度也较低,乡村到城市的流动途径往往比较单一。正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写道:“现代的历史是乡村城市化,而不像古代那样,是城市乡村化。”

近代被认为是中国城乡分裂的开端。然而通商开埠以前,已有的国内市场网络不容忽视,过去往往被视为停滞或充满危机的明清时期,是我国传统经济发展到最高也是最成熟的一个时期。高王凌指出,明中叶到清代中叶的社会经济,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变化就是跨区域经济交流格局的形成。20世纪以来尤其是近数十年间发生的某些持久性变动,大体均可归因于现代机器工业和都市化的发展所致,而对跨区域经济交流格局,并无根本性的影响。因此,这一事件不仅是近600年中国经济史中的一大成就,而且对今天和将来的中国都有或必有极重大的意义。他还认为,明清时代中国传统经济格局变化的发生,推其缘故,正是江苏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的发展,在其中起到重要的带动作用……江南正是居于中心的和关键的地位。中国经济史的诸多研究者也对明清时期的市场发展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其实城乡二分法(dichotomy)的观念,是基于“西方自我中心”的理论,是西方工业革命以后城市发展的现象特征。在中国城市发展史上,只有等到19世纪后半叶,近代通商口岸制度建立,港埠城市在沿海沿江兴起,在西方经济势力的濡染下,这些新型城市才基本上具备了近代西方工业革命后城市的特质。中国近代以来的乡村城市化,改变了传统城乡的和谐关系,经历了一个涵盖人口规模、结构功能、空间形态、思想文化的急剧变迁过程。在此过程中,城市与乡村逐渐成为体系愈来愈分明的矛盾体,在资源控制、生产方式、生存环境、人口结构、代际关系、思想观念方面存在着紧张关系。二、江南城乡关系的近代嬗变

进入近代以来,城乡关系呈现了对立统一的二重性特征。一方面,工商业发展推动了农村农副产品的商品化,城乡贸易扩大,人口大规模流动,联系大为加强;另一方面,城乡的社会分工日益精细,提高市场水平的同时也扩大了差异和矛盾,乃至区域城市的分化组合。上海的崛起就是一个最为突出的案例,她从农耕时代居于太湖平原的边缘,借着国际贸易的机遇,由行政地位不高的商业市场一跃变为近代中国的工商业中心。与行政机能为主的城市比较,近代口岸城市在传统时代的行政建置地位均不高;但随着商市的繁荣,经济机能的重要,行政等级和官署的设置有逐渐加强提升的趋势。上海在宋代设镇,元代设县,直到民国初年;清初移设苏松太道署于此(即上海道台),以后又设海关及通商大臣。其最重要的发展契机,当属19世纪中期第一次鸦片战争后的开埠,襟长江临东海的位置带来了进出口贸易的蓬勃发展,迅速推动了上海城市的繁荣,并集聚了近代工商业及资本、技术、管理等先进要素,进而将其辐射至周边地区,形成了港口、城市、腹地的发展格局。

其显著的变化是增长迅速的上海工业。1895年至1911年工业产值年均增长率为9.36%,1911年至1925年增长率为12.05%,1925年至1936年,时逢世界经济危机,年均增长率仍然达到6.53%。其工业比重在全国的地位十分显著,1947年30人以上的工厂占全国的60.4%(见表2-1)。表2-1 20世纪上半叶上海30人以上工厂数占全国的比重资料来源:张忠民。近代上海城市发展与城市综合竞争力[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5:359.

上海工业的崛起,其先进的产业、工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直接影响着周边尤其是苏南地区的企业创办,无锡和常州是典型的例子。无锡较大的资本集团如荣氏兄弟的面粉、棉纺集团,薛南溟、薛寿萱父子的缫丝集团,杨宗翰家族的棉纺集团,周舜卿的缫丝集团的创始人以及其他著名企业的创办者,都是先在上海发达,开阔了眼界,然后回到无锡创办新式工业。常州最有名的大成纱厂的前身大纶,最大的股东是长期在沪经商的刘伯青,其他股东多为上海工商业主。常州厚生机器厂的创办,得益于上海求新机器厂的支持,戚墅堰的震华电气机械制造厂的创办资本,也主要来自上海。

开埠后上海城市工业的兴起,也推动了周边地区农产品和手工业产品的商品化,与世界市场的联系日益密切。资本主义列强加强了对中国市场的干预,对农副产品土产的需求大量增加。上海从19世纪50年代开始,茶叶出口大多在5 000万磅以上,比1845年增长10多倍。外商茶叶需求的旺盛带来的利润刺激,推动了各地茶叶种植的扩大。如浙江宁波地区,茶树种植面积大约是21 503亩(1亩=666.6平方米),余姚、慈溪、奉化、镇海四地年产绿茶16 154担,主要就是销往上海。棉花、蚕桑等经济作物也受到推动,种植面积不断扩大。而江浙蚕丝业的推进又与上海缫丝工业的发展密不可分,上海缫丝厂的茧子大多来自江浙的苏南和浙北地区。毗邻上海的苏南成为商品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产茧区无锡农村的现金收入甚至达到总收入的80%左右,经济生活高度商品化,在20世纪30年代甚至一般农家粮食也购自市场。长江三角洲广大农村日益卷入以上海为媒介的世界市场,不仅推动了农产品的商业化,也促进了当地人的市场嗅觉和竞争意识。

同时现代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大大降低了运输成本,有利于区域内的生产要素流动,提高了工商业的经济效率。上海地理位置优越,水陆交通非常方便,黄浦江、吴淞江、长江三条河流,1908年和1909年沪宁铁路和沪杭铁路通车,20世纪40年代末,当时上海行政辖区内的铁路已有2条干线、3条支线以及8条专用线,总长100余千米。其后,上海还陆续修建了沪杭、沪苏、沪锡、沪嘉、沪青、沪松等公路,上海辖境内的公路已达280余千米。

长三角地区日益便利的交通条件和工商业的繁荣,不仅构成了上海和周边地区密集的城乡商品网络,也给城乡人口迁移带来极大便利,促进了劳动力前所未有的流动。据统计,1929年上海市28.5万多名工业职工中,纺织业有近20万人,大多是来自外地的农村女性。此外还有近3万名码头工人和8万多名人力车夫,也主要来自农村。其中来自江苏、浙江的又占多数,这一特点延续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而在苏南地区,从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15%~ 20%的无锡农村劳动力在上海和无锡就业,而他们寄回家乡的现金占农村纯收入的8%~12%。同时上海工商业的繁荣和城市职业、人员的多样化需求,构建了一个巨大的消费市场,不仅有百货、五金、布绸、西药等诸多的专业公司,也有饮食店、服装店、理发店、浴室、修理店、旅馆、影院等丰富的服务设施,华洋交错,城乡咸宜。

以上海为中心的近代工业发展和周边地区的商品化,以及市场交易的日益频繁和市场规模的急剧扩大,不仅推动了经济要素的集聚和扩散,也使得相应的市场体系、规则日益成熟,并带来了与资本市场关联的金融业的崛起。上海逐渐成为近代中国的商贸中心和金融中心。如樊卫国所言,上海无论在商品的供给、需求,还是市场主体、资金流动上具有极高的市场集中度,由此形成了全国性的市场制高点。

传统观点认为,以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陈其广总结了近代商业利润高于工业利润的一些原因:①对外进出口贸易限于国内近代工农业商品生产的发展;②外国工业品大量进口使民族工业发展极为困难;③人口与主要生产资料土地的供求比例关系失衡造成农业剥削率高,农民生活困苦;④交通运输的不发达限制了商品在各级各类市场之间的流动而使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⑤工农业生产发展水平所造成的总供给和总需求之间的不平衡;⑥近代中国战乱频繁。

近代的商业发展快于工业发展,尤其是上海的消费行业发展突出,成为1949年后变消费城市为生产城市的重要改造缘由。在费孝通看来,即便是上海也属于一个工业不发达的都市,拥有仅次于纽约和伦敦的人口,却不能自给自足而要靠来自乡村的收入。功能上只是一个县城,一个依靠别人的消费者,而不是一个现代型的高度发展的都市。甚至认为近百年来,中国的城市和大的镇没有建立一个坚实的生产基础,只是外国商品的分发地。樊卫国认为,近代上海存在着过度商业化和有限工业化。社会资本过多集中于流通领域,影响了向生产领域渗透。解决城乡矛盾的办法是城乡在生产和消费上的互补,而根本问题是如何将都市和城镇转变成可以维持自己的生产中心而不用去剥削乡村。因此,变消费的城市为生产的城市,成为中国实现工业化、转变旧城乡关系的重心。三、中国工业化战略与城乡政策

1949年通过“农村包围城市”资源动员获得的革命胜利,中共建立了强有力的大一统中央政府,工作重心转向恢复和发展生产力。1949年3月5日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提出,党的工作重点由乡村移到了城市。同年12月4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土地改革和财经工作”讲话中又强调,从有城市的时候起,城市就是中心。城市的手工业、工业,对于农业来说是一种进步。工业生产价值,在工商关系中是中心。以城市为中心的大规模有计划的工业建设成为国家目标,根本原因在于中国城市的工业基础异常薄弱,成为落后于人的重要象征。

其时有学者对此进行了细致探讨。1949年5月邵荃麟在《群众》杂志论述城乡关系及南方的任务。首先他从革命阶段和工作重心的变化出发,分析了从以农村包围城市到以城市领导农村的转变,从乡村回到城市不是单纯的搬家和地理上的转移,或是过去革命要依靠农民,今后有了城市就不需要农民了。他从全国新形势下政权巩固的角度出发,指出要想经济上独立自主,就必须恢复和发展生产,否则将不能够维持政权,就会站不住脚,就要失败。

进而他以阶级斗争的视角分析了城市工作的重要性,斗争对象是帝国主义和大资产阶级,斗争的进行是在工业生产的领域上,斗争的形式是生产的建设与组织,主要的力量在于工人阶级,并强调城市领导农村的意义。过去农村破产是由于帝国主义的原料与劳动力索取和商品倾销。今后城市工业发展将刺激农村原料的生产与市场,需要广大的劳动力,提高农民的购买力和农村的生活水准。发展的关键是生产关系和生产技术的变革。农村由个体经济通过合作社制度走向集体化,有赖于电气灌溉与机械耕种才能达到国营集体农场,这要依靠城市工业的发展。同时又认为农村不仅能供给原料和粮食、购买工业品,还有提供外汇、劳动力等作用,因而乐观地认为城乡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而不是对立的。

从这些论述可以看出,城市领导农村的前提还是先进的工业生产推动农业生产,包括以城市为中心进行全国的文化普及运动,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改进国民卫生。尤其从夺取和巩固政权的角度来看,南方城市解放以后,首要工作就是城市生产的恢复,而不是立即实现农村的土改。“要管理像上海那样一个都市,要比管理千百个农村不知更困难多少倍。”虽然从工农联盟的关系来看,是“城市与乡村,工人与农民,工业与农业密切联结”,但是随着党政队伍的重心转至城市,以及土地改革的前景也是工业化,事实上将要步入城市优先的战略了。

由农村包围城市到城市领导农村的快速工业化,强化了以城市为中心的资源分配,尤其是制度安排的城市偏向及地域差别形成的分化,优先将资源投向城市和厂矿企业。二元的户籍、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公共品供给以及财政体制是城乡不平等的制度根源。城乡差别的本质是产业性质和经济文化水平的差异,乡村的农业生产原始而简单,而城市则集中了工商业等优质的资源。从1953年起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标志着国家开始对国民经济的全面管理,进而又强化了计划经济体制的职能。同时由于生产的革命化、政治动员型的治理方式和户籍等政策的干预,劳动力等要素无法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影响了农民收入的增加。舒绣文认为,由于国外经济封锁所导致的投资资金匮乏,中国只能利用有限的农业剩余来进行工业投资,从而促成了工农业产品的价格剪刀差。这就是导致粮食的计划性统购统销,进而促成对城乡人口流动进行控制(户籍制)的城乡分割政策出台的主要现实依据。中国城乡分割政策至1958年得以制度化,最终促成城乡二元对立格局的正式形成。

20世纪50年代的城乡论述也带有机械的阶级论色彩。如黄苇认为,城市与乡村间对立的形成、加深和消灭,是城乡关系在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依据生产资料所有制和阶级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的一个历史过程。城乡对立是生产资料私有的结果,封建社会中乡村从政治上统治城市,城市在经济上榨取乡村。城乡对立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达到了尖锐的顶点,殖民地、附属国中的城乡对立反映了帝国主义时代的新特征。但是,一旦以后的城乡建设遇到挫折,容易趋向从生产资料私有和阶级矛盾中寻找根源。

先前的城乡关系研究,多着力于体制的建立和影响,论述重心为城乡二元结构的演进、城乡差距,以及协调发展的对策措施。以下将对城乡人口管理、资金流动、产品交换、资源分配等方面做一个简要探讨,以便从整体上了解中国城乡关系的政策变迁。(一)进城与下乡:人口流动的计划管理

工业化目标下的资源需求和生产力条件限制的供需矛盾,使政府更倾向于用行政手段而非市场调剂来控制城市规模,保障工业生产。对此,毛泽东提出了控制城市人口的思想,认为随着农业机械化发展减下来的农业人口,如果都涌到城市会使城市人口过分膨胀。城市人口的过分集中,同样会引起城市住房、生活资料供应紧张等问题。而政府财力能够养活的城市人口是有限的。因此,一方面需要优质的人力资源进城,以服务于工业和城市发展。另一方面,又通过疏散非生产人口下乡,应对就业矛盾和物资供应不足,从而人为地形成了生产生活上彼此隔离的两大空间。其中最为关键的措施当属分离城乡人口的户籍制度。

为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要在城乡之间建筑一道高不可攀的城墙?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十分有限的就业机会与规模庞大的城乡劳动就业之间的矛盾。刘应杰还指出了城乡分离的四个条件:户籍制度、统购统销制度、人民公社制度、劳动就业与福利保障制度。市民农民不仅是职业差别,更是社会身份的区分。据赵耀辉等人的研究,农民迁往城镇政策的变化主要受制于粮食的供求。而粮食短缺是20世纪50年代中国采用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的结果,为此农民提供了廉价农产品,同时又被剥夺了在城市中就业的机会。当时城乡迁移的途径主要是家人团聚、城镇招工、参军、上学等。直至80年代,政府非常有效地控制了城乡的人口迁移。当然,限制人口在城乡之间的流动不等于隔绝城乡间的联系。已有的事实也表明城乡间人口的流动当时确实存在。不过这种流动是有限的,并且相当一部分是出于支边、灾荒、垦荒等原因前往目标地区。

虽然工业的产值比重较高,但其吸纳的劳动力却较少,高积累低消费也使得城市化的步伐远远落后于工业化。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中国的城市化进入了一个相对迟滞的时期。1961年1月到1963年6月,全国职工减少了1 887万人,城镇人口减少了2 600万,吃商品粮人数减少了2 800万。同时,由于农业剩余非常有限以及农村商品生产和集市贸易的萎缩,镇的人口增长很慢。1953年全国镇人口为3 372万人,1957年则降为3 047万人,1965年增长为3 793万,低于全国城镇人口的自然增长率。1954年全国共有建制镇5 400个,1957年则减少为3 596个,1963年进一步减少到2 877个。城镇建设尤其是基础设施的滞后,严重制约着国民经济综合效能的发挥。(二)城乡建设中的资金投入

为了通过工业化带动包括农业在内的各业现代化,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中国投资主要向工业倾斜,相应向城市倾斜。虽然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农业税所占份额呈现下降趋势,如崔晓黎所指出,1952年农业只占财政收入的14.7%,1957年下降到9.6%,1952年农业税收27亿元,而当年仅商业税收就达到41亿元,是农业税收的1.5倍。“一五”期间财政上投入的600多项工业项目建设资金为734亿元人民币,而同期的农业税收为150多亿元。因而他认为农业税收无法支撑当时的大规模工业建设。类似的观点在50年代初的报刊上就已出现,作为落后生产力的象征,牺牲农业发展工业顺理成章。

与财政对农业的投资相比较,总的趋势是农业为工业提供积累。尽管国家对农业的投资逐步扩大,重工业结构向着有利于农业生产和农业技术改造的方向发展,在调整中增加支农投入,但是这些发展与调整远远达不到农业对工业的需求。由于财政集中资金搞工业化,以及相应的人民公社、统购统销、城乡户籍等制度的确立,加之历史上的城乡差距,导致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和凸显的走势。工业化初期农业支援工业的过程中,国家财政的转移支付手段发挥了重要作用。1954—1979年,农业部门为国家工业化提供的资金约为4 500亿元,平均每年为155亿元;1979—1994年,国家仍然以隐蔽的形式从农业部门拿走了15 000亿元的资金。1978年以前,农民和乡村对工业化和城市的支持,主要是通过提供农业产品的剩余来为工业化提供积累和降低成本。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至2003年,通过农业剩余来支持工业化和城市的比重越来越低,而通过农民提供廉价的劳动力和乡村资源(资金和土地等)来支持工业化越来越成为主体。(三)城乡之间的产品交换

土地改革以后,国家通过废除地租和建立农民土地私有权获得了征税的合法权利,租税被整合为一体。而赋税和地租关系说到底就是对农产品的竞争关系。相对固定的收成背后,实际上是一场有得有失的利益博弈。1953年后国家与农民关系的日趋紧张,本质上源于“一个地租被农民平分完毕的小农经济与雄心勃勃的国家工业化目标之间的矛盾冲突”。中共中央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后,在互助合作基础上实现公有制的农村经济又与工业化紧密联系起来。由于中国选择了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投资大、周期长以及吸纳农业劳动力有限,因此从农村提取剩余和控制农产品流动的任务很重。而对农产品剩余分配控制的重要手段,就是将市场供求纳入国家体系,并进行商品物资的分类与控制,建立国家对乡村市场的主导。

同时,由于要为优先发展城市工业提供必要的资金、原料和劳动力,国家将农民组织进互助组、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割断他们与土地及市场的直接联系。商品粮供给机制的缺失强化了国家对农业生产的干预,无形之中促成了统购统销分配体制的建立。尤其是粮食计划供应,通过国家在粮食上的垄断经营切断了城乡之间的主要市场联系;以动员农民回乡为重要手段,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第一次从制度上确立了城乡之间的身份差别;把有无城市正式户籍作为标准,对城乡居民实行差别供应,将绝大多数农村人口排除在计划供应之外,同时又促进了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的产生。这一切,导致了城乡二元社会制度化的分离,对于当代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四)经济社会资源的双重分配

马克思指出,城市本身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乐和需求的集中,而乡村里看到的却是孤立和分散。列宁也认为“城市是人民的经济、政治和精神生活的中心,是进步的主要动力”。当代中国的经济建设也是以城市为中心的,但由于国内受到集中力量搞工业化的有限供给制约,国际上受到冷战环境的制约,城市与乡村的发展呈现出封闭的特点。国家以城市地租形式和极低价格拿走农产品,而以高价向农村销售工业产品,造成巨大的工农产品剪刀差。同时,在生产品与消费品上严加控制,国家重点保障城市的粮食、油、副食乃至耐用品计划供应,乡村则是原料供应和初级市场,自行车、手表等消费品绝少能见,尤其是户籍制度以及户籍制度背后的医疗、教育、财政、福利等制度,不仅使城乡隔离,而且使乡与乡之间、城与城之间的沟通也受到限制。

城市享有较好的公共设施,包括教育和卫生医疗设施,幼儿园到大学的教育设施和教育工作,由国家财政负担,农村主要由农民自我承担。城市人口的成长和受教育有保障,教育的不平等导致城乡人力资源发展不平等,工厂职位可以由子女亲属顶替,农民只能自谋职业。城乡收入分配中的等级制度,干部和普通居民差别较大,特别是政府机关和大型企业主要在城市。1987年城市居民吃粮,国家补贴200亿元,补贴副食品、燃料300亿元,公费医疗开支100亿元。城乡消费水平差距一直很大,在1949—1989年间,城市居民是农村居民的2.3~3.2倍,因此有人说,城市户口价值千金万金,农村户口分文不值。工商业与农业的发展差异,某种程度上形成了乡村文化和都市生活的对立,城乡之间两种不同的物质空间、精神空间,构成了风格迥异的两个生活世界,路遥的小说《人生》就是这种差异的一个鲜明写照。四、1949—1966年城乡关系的演进(一)城乡关系的调整

从1949—1952年经济恢复期的城乡关系来看,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形成国家资本,在打击投机、统一金融和货币的过程中,掌握经济资源,开始建立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积极开展城乡物资交流,沟通城乡联系和恢复经济生产,通过城乡物资交流,稳定了民众的生活。因此这段时期人口增加,工农业产值增长,城市经济好转,城市人口比重上升。

而在1953—1957年工业化的起步阶段即“一五”计划期间,政府展开了大规模工业建设,重点是苏联援助的156个项目和一批工矿企业,扩大了产品需求、就业,扩充了城市的数量和规模,1952年到1957年新增城市22个。工业化使得城市的就业岗位大量增加,大量人口从农村流入城市,据统计农村迁往城市1 500万人左右,上海的工厂数量和城市规模都在扩大。因而出现了工业大发展带来的粮食原料等供应问题。同时为解决工业化供应问题的统购统销,也显示出国家资源向城市、工厂投入的决心和趋势。由于工业化中资金、粮食等资源的有限性,政府趋向于集中力量支持城市。原先设想的消除城乡对立、城乡差别的目标,逐渐被城乡分治、征用乡村资源支持城市的路径所取代。

1949年后国家控制的经济成分占据了优势。以上海为例,上海市工业总产值中社会主义经济1952年占27.7%,1957年占32.3%;国家资本主义经济1952年占5.6%,1957年占67.6%;资本主义经济1952年占66.7%,1957年占0.1%;重工业1952年占21.9%,1957年占33.7%;轻工业1952年占28.8%,1957年占33.3%;纺织工业1952年占49.3%,1957年占33.0%。上海市商品零售额中社会主义经济1952年占19.0%,1957年为26.7%;国家资本主义及合作化1952年占0.4%,1957年占70.2%;资本主义经济1952年占80.6%,1957年占3.1%。随着工业化的推进,江苏的工业产值也从1949年42.4%升至1962年的64.9%(见表2-2)。表2-2 1949—1962年江苏省工农业比重(按1957年不变价格计算)(%)资料来源:江苏省工农业比重,第4页,江苏省档案馆档案:4062-1-59。

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是要素市场存在的基础,而要素市场的存在又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基础,单一公有制的形成,使市场机制失去多种经济成分并存这个基础。政府用行政手段取代市场机制来进行资源配置,结果计划赶不上变化,市场的调节作用逐渐衰微。资金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劳动力市场、部分生活消费品市场作用缩小。劳动力市场特别是跨地区、跨单位流动受到严格限制。农民普遍转入高级合作社,由于生产资料的公有和不能自由退社,农民除了按国家计划招工、升学以及参军外,被固定于集体经济中。在生产资料市场方面,1950年只有煤炭、钢材、木材、水泥、纯碱、杂铜、麻袋、机床八种物资在各大区计划调拨。1951年为33种,1952年为55种。1953年以后,还将工业品中的生产资料划为三类:统配、部管和地方管理。1953年统配物资112种、部管物资115种,至1957年统配物资231种,部管物资301种。

20世纪50年代经济体制逐步转向以行政管理为主的计划经济,市场机制逐渐从经济运行中被排斥出去。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垄断农村市场带来三个方面的影响:购销损害农民利益;农副业和兼业受到限制;商业流通体制僵化。使农民缺乏参与权,市场缺少竞争性。受限制的市场参与者不仅是农民个人,延伸到了合作社、社队企业等基层单位,甚至包含地方政府,它们也有自己的利益诉求,也会参与市场竞争。陈云指出:“市场管理办法限制了私商的采购和贩运。这些办法使农产品、农业副产品实际上成为由当地供销合作社或国营商业独家采购,而没有另外采购单位的竞争。”供销社的运作虽然有垄断,但其组织、人员均有漏洞,因而农村的贩卖禁而不绝。

1955年7月16日,国务院批转商业部、供销合作总社和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改进初级市场管理过严过死的现象》。1956年4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勤俭办社的联合指示》中,要求各地的农业合作“开辟生产门路,发展副业生产,经营多种经营”。1956年9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领导和组织建设的指示》,提出逐步建立社会主义经济领导下的自由市场。1956年7月21日,陈云提出:“市场管理办法应该放宽,现在从大城市到小集镇大部分都管得太死,放宽后,害处不大,好处很多。”同年陈云提出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思想。自由市场形成了双重后果:一是农村经济不同水平、多种类型、家庭经营灵活性与单一公有制和集体生产经营的矛盾;二是农民与国家在占有和消费农业剩余方面的矛盾。

1957年底,国务发布《关于改进商业管理体制的规定(草案)》,扩大地方在物资分配、计划管理上的权力,商业价格实行分级管理。撤销全国性专业公司,按地方行政区设立专业局处。将国家在农村的商业基层机构和人员下放给公社,合并商业网点,关闭自由市场。1958年至1960年社会零售商业网点减少142万余个,占原有网点总数的73%,人员减少194万,占原有人数的34%。

1959年9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关于组织农村集市贸易的指示》,提出“农村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1960年11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后,集市贸易开始全面恢复。1961年6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改进商业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商业四十条),重点解决农副产品收购过头问题。推广农产品收购合同制,分期分批提高若干农产品收购价格。恢复必要的国营商业专业公司和供销合作社,恢复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发挥小商小贩的经营积极性和经营特点。1962年9月27日,中共八届十中全会通过《关于商业工作问题的决定》,商品流通分为三个渠道:国营商业、合作社商业和集市贸易。

据1962年9月底统计,从国营商业、供销社退出的小商小贩共88万人,这些人重新组织起合作商店、合作小组,主要经营一些与生活密切的小饮食、小土产、小百货、副食、蔬菜、日用杂品,并从事修理、服务等业务。1964年底,全国共有小商小贩247万人,其中由国营商业归口管理的134万人,供销社归口管理的113万人;合作商店160多万人,合作小组20多万人,个体商贩50多万人。

1955年12月1日起,为加强流动人口粮食供应的控制,苏浙沪部分地区双方居民往来的粮食供应减少了全国通用粮票的发行量,经上海市粮食局与江苏、浙江两省粮食厅协商达成协议,在部分地区相互通用地方粮票。(1)按规定相互通用对方省、市地方粮票,并按期办理双方所收回对方地方粮票的交换结算工作。(2)相互通用地方粮票的地区范围如下。

①江苏与上海市相互通用地方粮票的地区。江苏23个县、7个市。松江专署的川沙、南汇、奉贤、上海、金山、青浦、嘉定、松江和宝山9个县,苏州专署的江阴、无锡、常熟、太仓、宜兴、震泽、吴县、昆山和吴江9个县,南通专署的如皋、南通、海门、启东、崇明5个县,省辖市南京、无锡、苏州、常州、南通、镇江、扬州7个市。

涉及江苏的县包括今天区划中的上海郊区、苏州、无锡下属全部县市、南通的4个县,都是农村而且紧靠上海周边,而省辖市则包括今天长三角的主要城市,离上海稍远的南京、常州、南通、镇江、扬州仍可以通用,显示了对这些地区农村的限制以及城乡间的差别。

②浙江省与上海市通用地方粮票的地区。涉及浙江的是14个县、5个市。嘉兴专署的平湖、嘉兴、嘉善、德清、海宁、海盐、崇德、武康、吴兴和桐乡10县,嘉兴和湖州2市。舟山专署的嵊泗、岱山、定海、普陀4县,省辖市杭州、宁波和温州3市。地理范围的规则与江苏类似。

③江苏浙江互相通用地方粮票的地区。江苏的金山、松江、吴江、宜兴、青浦和震泽6县,南京、苏州、无锡3市。浙江的平湖、嘉善、嘉兴、吴兴、长兴、桐乡6县,杭州、嘉兴、湖州3市。

同样以两省接壤地区为准则,江苏地区包含环太湖的松江、无锡、苏州的部分县,比沪苏之间互通范围小,浙江地区少了远离江苏的宁波、舟山下属县和嘉兴专署下属德清、海宁、海盐、崇德、武康等5县,多了太湖南岸的长兴。

三省市分别使用江苏省地方粮票、浙江省流动购粮票与浙江省临时流动购粮票、上海市粮票,非上述种类粮票,概不予通用。由此可见,苏浙沪相互通用粮票的地区构成非常有意思的三角关系,考虑了接壤地区的便利,却无法在这个三角洲地带实现全部通用。并以上海与上海腹地的关系为衡量的中心,限制了苏浙沪特定区域外的跨界流动。(3)为便于加强对流动人口粮食供应的掌握,粮票背面必须盖粮食部门专用章。(4)使用方法如下。

①为加强城市粮食供应的管理,凡流动人口在上海持江苏、浙江两省相互通用地方粮票地区发出的地方粮票凭以购买粮食时,原则上应同时持寄居户的居民粮食供应证向指定的粮食供应店凭以计量购粮。如船民渔民等无寄居户的,可直接凭粮票向各国营零售店或合作社门市部购买粮食。如附近无国、合营粮店,须向粮食代销店购粮时,必须向所在的区办事处办理介绍证明至指定粮食代销店购买。

②为加强城市粮食复制品供应的管理,并防止粮食复制品经销店识别粮票困难可能造成错乱起见,凡流动人口在上海持江苏、浙江两省相互通用地方粮票地区发出的地方粮票,需购买必须凭粮票供应的粮食复制品时(如切面、年糕、卷面等),应向区办事处调换上海市粮票后凭以购买,不得以江苏、浙江两省的地方粮票直接购买。

③上海市外出的流动人口持上海市粮票在江苏、浙江两省通同地区使用以及江苏和浙江两省外出的流动人口,在相互通用地方粮票的地区凭对方的地方粮票使用时,不论购买粮食或粮食复制品,均直接凭粮票购买。

④凭对方的地方粮票供应原粮、薯类或粮食复制品时,均按购买地区规定的折算率供应,省市双方进行结算时,则一律按粮票票面斤额计算。

⑤相互通用地方粮票地区的伙食单位,均可接收对方地区的地方粮票。并可按规定手续向指定粮店购买。(5)结算办法如下。

①省、市粮食厅、局每一季度汇总结算一次,结算期内双方所收对方的地方粮票以相互交换处理。交换的时间视所收粮票的数量确定。但在双方结算期以内,应将本期所收对方的地方粮票交换完毕。

②双方所收对方的地方粮票的交换手续、地点和差额处理方法如下:江苏省所收上海市粮票,由松江专署、苏州专署(包括苏州市)、南通专署(包括南通市)粮食局和省粮食厅(包括南京、无锡、镇江、常州、扬州5个市)四个单位集中,分别派员送上海市粮食局点收,并换回各单位发出的江苏省地方粮票。交换的差额一律由差入方分别出具“交换地方粮票差额收据”,作为省、市粮食厅、局双方的汇总结算凭证。浙江省所收上海市粮票,由嘉兴专署、舟山专署粮食局和省粮食厅三个单位集中,分别派员送上海市粮食局点收。除嘉兴和舟山两专署粮食局所送粮票,由上海市粮食局按全数出具“交换地方粮票差额收据”外,浙江省粮食厅所送粮票,换回全部浙江省地方粮票。省、市双方交接的差额,一律由差入方出具“交换地方粮票差额收据”。凭以汇总结算。

③江苏省和浙江省双方所收对方的地方粮票,由省粮食厅或专署局分别汇交,由双方省粮食厅统一汇总结算。

④省、市粮食厅、局双方于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汇总结算一次。结算时双方换回“交换地方粮票差额收据”,汇总结算的差额由差入方出具“交换地方粮票差额结算表”交由差出方上报粮食部划拨粮食(涉及中央政府部门调配)。(6)为及时了解情况,凡每个季度的前两个月份,不论有无将所收对方的地方粮票进行交换,省、市双方均应于月份终了后十日内对当月所收对方的地方粮票编制清单,将粮票名称和票面额的合计斤数和总计斤数通知对方。(7)各相互通用地方粮票地区对所收对方的地方粮票,均不加盖任何戳记。但必须对粮票的生别、票名别、票面额进行分类整理,以同类粮票按每一百枚一叠(用纸圈封)。每十叠包一小札,每十小札包一大札,各札均应加贴封签,记明粮票名称、票面额种类、枚数、粮食斤数和封札日期,并加盖封札单位及经手人章,以利双方交换点收。(8)粮票如有使用期限则在有效期内使用。协议有效期为1955年12月1日到1956年6月30日。

1961年9月20日至10月10日,华东六省一市物资交流会在上海举行,共签订购销合同2 500余份,成交总额达2.4亿元。1963年7月15日至8月2日,全国三类物资交流大会在上海举行,会议期间共签订购销合同、协议1.5万多份,成交金额达5.09亿元。无论何种形式,国家对农产品的掌握程度都非常高,从1958—1965年全国农副产品的收购比重看也很明显(见表2-3)。表2-3 1958—1965年部分农副产品收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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