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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7 02: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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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笛卡尔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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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哲学沉思集

第一哲学沉思集试读:

前言

关于上帝和人的灵魂这两个问题,我已经在《谈正确引导理性和在科学中探求真理的方法》一书中谈过。该书是于1637年用法文出版的。在这两个问题上,那时我不过是顺便一谈,并无意深论,为的是看一看大家对这两个问题如何判断,我好从中摸索出一个方法来,以便我以后用这个方法谈论这两个问题。我一向认为这两个问题非常重要,最好是多谈几次;而在解释这两个问题上,我采取的方式又很生僻,和人们通常用的方法大不相同,因此我认为在大家都能看得懂的法文书《谈方法》里把这两个问题提出来,不会有什么好处,我怕一般知识浅薄的人会以为我许可他们也来试探一下往这条路上走。

在《谈方法》里,我曾请凡是在我的书里看出什么值得指责的地方的人,费心把这些地方告诉我;可是在我谈到的这两个问题上,除了提出来两点反驳以外,他们没有指出什么别的重要意见。对于这两点反驳,我想在我比较确切地解释以前,先简短地在这里回答一下。

第一个反驳是:不能从人的精神对它本身进行反思时只看出它自己、看不出别的什么东西来这一事实就得出结论说,人的精神的本性或本质仅仅是思维;因为那样一来,“仅仅”这一词就把其他凡是有可能说得上也是属于灵魂的东西都排除掉了。

我对这个反驳的答辩是:我在那地方并不是有意按照事物的实在情况的次序(因为那时我还没有谈到事物的实在情况),而仅仅是按照我的思路的次序,把它们排除了。我的意思是:我那时还不知道我是属于我的本质的,我只知道我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不过以后我将指出我是怎么从我不知道别的东西属于我的本质这件事引申出来事实上并没有别的东西是属于我的本质的。

第二个反驳是:从我心里有一个比我完满的东西的观念这件事不能得出结论说这个观念比我完满,更不能说这个观念所代表的东西存在。

我的答辩是:观念这个词在这里是有不同含义的。它或者本身是我的理智的一种活动,在这个意义上,不能说观念比我完满;它或者可以客观地被当作这种活动所代表的东西,这个东西,虽然不能假定它存在于我的理智之外,可是由于它的本质的原故,它却可以比我完满。在本书里我也将用更大的篇幅说明我怎么仅仅从我心里有比我完满的一个东西的观念这件事会引申出这个东西真实存在来。

除了这两个反驳以外,我还看到两个篇幅相当长的文章。不过,这两篇文章与其说是攻击我所提出来的理由,还不如说是攻击我得出来的结论,因为这两篇文章所用的论据都是从无神论者们的共同论点那里搬过来的。由于这一类论据不可能在以后能够正确理解我的理由的人们心中产生什么印象,同时也由于很多人的判断能力薄弱,不合道理,他们经常宁愿相信对事物先入为主的看法,尽管这种看法可能是错误的、违背理性的,而不愿相信相反的意见,尽管这种相反的意见很有说服力,并且真实可靠,而且以后是会为人们理解的,因此对这两篇文章我不愿意在这里进行答辩,我怕要去答辩,就不得不把这两篇文章的内容首先介绍一番。

现在,在充分理解了大家的意见之后,我再重新开始讨论关于上帝和人的灵魂问题,同时也给第一哲学打个基础。不过,我既不想得到一般人的什么好评,也不希望很多人读我的书。相反,除了愿意和我一起进行严肃认真的沉思并且能够脱离感官的干扰、完全从各种成见中摆脱出来的人(这样的人不多)以外,我绝不劝人读我的书。至于毫不考虑我所讲的理由的次序和联系而断章取义、专门以吹毛求疵为乐的那些人(这样的人很多),他们读了我的书也不会得到什么便宜,尽管他们也许会找到机会对有些地方横加指责,然而他们挖空心思也做不出来什么紧急、值得答辩的反驳来。

我既不向别人许愿,说我能立即让他们满意,也不认为我有那么大本领足以预见到可能给每个人带来的困难,因而我将在《沉思集》里首先阐明我的想法,按照这种想法我是怎么相信我终于认识了真确、显明的真理,以便试试看是否用同样的理由我也能让别人相信这个真理,以后我再对那些博学多才的人给我做的反驳进行答辩。我已经把我的《沉思集》给他们寄去了,让他们在该书付印之前审查一下。他们已经做了那么多和各种各样的反驳,我敢说别的人很难再提出什么更重要、没有涉及到的反驳了。

因此我对想看《沉思集》的人做个请求,请他们费心在看过所有那些反驳和我对那些反驳所做的答辩之前,先不要下什么判断。六个沉思的内容提要

在第一个沉思里,我提出了只要我们在科学里除了直到现在已有的那些根据以外,还找不出别的根据,那么我们就有理由普遍怀疑一切,特别是物质性的东西。尽管普遍怀疑的好处在开始时还不显著,不过,由于它可以让我们排除各种各样的成见,给我们准备好一条非常容易遵循的道路,让我们的精神逐渐习惯脱离感官,并且最后让我们对后来发现是真的东西决不可能再有什么怀疑,因此它的好处还是非常大的。

在第二个沉思里,精神用它本身的自由,对一切事物的存在只要有一点点怀疑,就假定它们都不存在,不过决不能认为它自己不存在。这也是一个非常大的好处,特别是精神用这个办法很容易把属于它的东西,也就是说属于理智性的东西,和属于物体性的东西区分开来。但是,有些人可能会等待我在这里拿出一些理由来证明灵魂的不灭,因此我认为现在应该告诉他们,对于凡是我没有非常准确论证过的东西都不准备写进这本书里去,那么我看我不得不遵循和几何学家所使用的同样次序:

先提出求证的命题的全部根据,然后再下结论。

在认识灵魂不灭之前,要求的第一个和主要的东西是给灵魂做成一个清楚、明白的概念,这个概念要完全有别于对物体所能有的一切概念:这在这里已经做到了。除此以外,还要求知道我们所清楚、分明领会的一切东西,本来就是按照我们所领会的那样都是真实的。这在第四个沉思以前还没有能够论证。还有,什么叫物体性,还必须有一个清楚的概念,这个概念一部分见于第二个沉思里,一部分见于第五个和第六个沉思里。最后,应该从这一切里得出一个结论:凡是清楚、分明地领会为不同实体性的东西,就像领会精神不同于物体那样,实际上都是分属于不同实体的,它们之间是实在有别的:这是在第六个沉思里做出来的结论。在这个沉思里还证实了这一点:我们把一切物体都领会为是可分的,而精神或人的灵魂只能被领会为是不可分的,因为,事实上我们决不能领会半个灵魂,而我们却能够领会哪管是最小的物体中的半个物体,因此物体和精神在性质上不仅不同,甚至在某种情况下相反。不过我没有必要在这本书里更进一步谈这个问题,一方面因为这已经足够相当清楚地说明,从肉体的腐烂得不出来灵魂的死亡,同样也足够给人们在死后有一个第二次生命的希望;同时也因为我们可以由之而推论出灵魂不灭的那些前提取决于整个物理学的解释。这首先是为了知道:一般来说,一切实体,也就是说,要不是被上帝所创造就不能存在的一切东西,从它们的本性来说是不可毁灭的,并且要不是这同一的上帝愿意撤回他平时的支持而把它们消灭掉的话,它们就永远不能停止存在。其次是为了说明:在一般的意义下,物体是一种实体,因此它也是不死灭的;但是人的肉体就其有别于其他物体这一点来说,它不过是由一些肢体和其他类似的一些偶性组合成的;而人的灵魂就不是这样,它是一种单纯的实体,决不是由什么偶性组合起来的。因为,即使它的一切偶性都改变了,例如它领会某些东西,它希求另外一些东西,它感觉一些东西,等等,不过它却永远是同一的灵魂;而人的肉体,仅仅由于它的某些部分的形状改变,它就不再是同一的肉体了。由此可见人的肉体很容易死灭,但是精神或人的灵魂(我认为这二者是没有区别的),从它的本性来说是不灭的。

在第三个沉思里,我觉得我已经把用来证明上帝存在的主要论据都相当详尽地解释了。不过我没有想在这里在物体性的东西里边进行比较,来尽量地让读者的精神从感官摆脱出来,因而也许还剩有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这些模糊不清的地方,我希望在我对迄今给我提出来的反驳将做的答辩中完全得到澄清。比如,在我们心里的一个至上完满的存在体的观念怎么会包含那么多的客观实在性,也就是说,从表象里分享了那么大程度的存在性和完满性,以致它必然应当来自一个至上完满的原因,这是相当难于理解的。不过,在答辩里,我用了一个十分精巧的机器作为比较来阐明,这个机器的观念是存在于某一个工匠的心里。这个观念在客观技巧上一定有一个原因,比如说,工匠的学识,或者这个概念是他从别人那里学来的,因此同样道理,在我们心里的上帝的观念也不可能没有它的原因,这个原因就是上帝自己。

在第四个沉思里证明了凡是被我们领会得非常清楚、非常分明的东西,都是真的;同时也解释了错误和虚假的理由在于什么地方;这是必须知道的,一方面是为了证实以前的那些真理,一方面也是为了更好地理解以后的那些真理。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我在这个地方决不论述罪恶,也就是说在追求善与恶中所犯的错误,而仅仅论述在判断和分辨真与假时所产生的错误;我不打算在这里谈属于信仰的东西,或生活中的行为的东西,而只谈有关思辨的真理和只有借助于自然的光明才能认识的真理。

在第五个沉思里,除解释一般意义下的物体性以外,还用新的理由来论证了上帝的存在,在这些理由中虽然会遇到某些困难,但是这些困难我将在对给我提出的反驳所做的答辩里去解决。还有,在那里也看到,几何学论证的正确性本身取决于对上帝的认识这一点怎么是真的。

最后,在第六个沉思里,我把理智活动和想象活动分别开来;我在那里描述了这种分别的标志。在那里我指出人的灵魂实在有别于肉体,然而又和肉体紧密结合得就像一个东西似的。由感官产生的一些错误以及避免错误的办法都在那里阐明了。最后,我在那里指出了各种理由来说明物质的东西的存在,这并不是因为我断定这些理由对于它们所证明的东西是有好处的,例如有一个世界,人有肉体,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这些都是任何一个正常人从来没有怀疑过的;而是因为仔细观察起来,人们看出它们不如导致我们对上帝和我们的灵魂的认识的那些理由那样明显、有力,因而导致我们在精神上对上帝和我们的灵魂的认识的理由是最可靠、最明显的理由。这就是我计划要在这六个沉思里证明的全部东西。我在这里省略了其他很多问题,关于那些问题,我在这本书里也在适当的机会讲到了。第一哲学沉思集论上帝的存在和人的灵魂与肉体之间的实在区别第一个沉思论可以引起怀疑的事物

由于很久以来我就感觉到我自从幼年时期起就把一大堆错误的见解当做真实的接受了过来,而从那时以后我根据一些非常靠不住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东西都不能不是十分可疑、十分不可靠的,因此我认为,如果我想要在科学上建立起某种坚定可靠、经久不变的东西的话,我就非在我有生之日认真地把我历来信以为真的一切见解统统清除出去,再从根本上重新开始不可。可是这个工作的规模对我来说好像是太大了,因此我一直等待我达到一个十分成熟的年纪,成熟到我不能再希望在这以后还会有更合适于执行这项工作的时候为止,这就使我拖延了如此之久,直到我认为如果再把我的余生不去用来行动,光是考虑来、考虑去的话,那我就铸成大错了。

而现在,由于我的精神已经从一切干扰中解放了出来,我又在一种恬静的隐居生活中得到一个稳定的休息,那么我要认真地、自由地来对我的全部旧见解进行一次总的清算。可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没有必要去证明这些旧见解都是错误的,因为那样一来,我也许就永远达不到目的。不过,理性告诉我说,和我认为显然是错误的东西一样,对于那些不是完全确定无疑的东西也应该不要轻易相信,因此只要我在那些东西里找到哪管是一点点可疑的东西就足以使我把它们全部都抛弃掉。这样一来,就不需要我把它们拿来一个个地检查了,因为那将会是一件没完没了的工作。可是,拆掉基础就必然引起大厦的其余部分随之而倒塌,所以我首先将从我的全部旧见解所根据的那些原则下手。

直到现在,凡是我当作最真实、最可靠而接受过来的东西,我都是从感官或通过感官得来的。不过,我有时觉得这些感官是骗人的;为了小心谨慎起见,对于一经骗过我们的东西就决不完全加以信任。

可是,虽然感官有时在不明显和离得很远的东西上骗过我们,但是也许有很多别的东西,虽然我们通过感官认识它们,却没有理由怀疑它们:比如我在这里,坐在炉火旁边,穿着室内长袍,两只手上拿着这张纸,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我怎么能否认这两只手和这个身体是属于我的呢,除非也许是我和那些疯子相比?那些疯子的大脑让胆汁的黑气扰乱和遮蔽得那么厉害,以致他们尽管很穷却经常以为自己是国王;尽管是一丝不挂,却经常以为自己穿红戴金;或者他们幻想自己是盆子、罐子,或者他们的身子是玻璃的。但是,怎么啦,那是一些疯子,如果我也和他们相比,那么我的荒诞程度也将不会小于他们了。

虽然如此,我在这里必须考虑到我是人,因而我有睡觉和在梦里出现跟疯子们醒着的时候所做的一模一样、有时甚至更加荒唐的事情的习惯。有多少次我夜里梦见我在这个地方,穿着衣服,在炉火旁边,虽然我是一丝不挂地躺在我的被窝里!我现在确实以为我并不是用睡着的眼睛看这张纸,我摇晃着的这个脑袋也并没有发昏,我故意地、自觉地伸出这只手,我感觉到了这只手,而出现在梦里的情况好像并不这么清楚,也不这么明白。但是,仔细想想,我就想起来我时常在睡梦中受过这样的一些假象的欺骗。想到这里,我就明显地看到没有什么确定不移的标记,也没有什么相当可靠的迹象使人能够从这上面清清楚楚地分辨出清醒和睡梦来,这不禁使我大吃一惊,吃惊到几乎能够让我相信我现在是在睡觉的程度。

那么让我们现在就假定我们是睡着了,假定所有这些个别情况,比如我们睁开眼睛,我们摇晃脑袋,我们伸手,等等,都不过是一些虚幻的假象;让我们就设想我们的手以及整个身体也许都不是像我们看到的这样。尽管如此,至少必须承认出现在我们的梦里的那些东西就像图书一样,它们只有摹仿某种真实的东西才能做成,因此,至少那些一般的东西,比如眼睛、脑袋、手、以及身体的其余部分并不是想象出来的东西,而是真的、存在的东西。因为,老实说,当画家们用最大的技巧,奇形怪状地画出人鱼和人羊的时候,他们也究竟不能给它们加上完全新奇的形状和性质,他们不过是把不同动物的肢体掺杂拼凑起来;或者就算他们的想象力达到了相当荒诞的程度,足以捏造出来什么新奇的东西,新奇到使我们连类似的东西都没有看见过,从而他们的作品给我们表现出一种纯粹出于虚构和绝对不真实的东西来,不过至少构成这种东西的颜色总应该是真实的吧。

同样道理,就算这些一般的东西,例如眼睛、脑袋、手、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都是幻想出来的,可是总得承认有更简单、更一般的东西是真实的、存在的,由于这些东西的掺杂,不多不少正像某些真实的颜色掺杂起来一样,就形成了存在于我们思维中的东西的一切形象,不管这些东西是真的、实在的也罢,还是虚构的、奇形怪状的也罢。一般的物体性质和它的广延,以及具有广延性东西的形状、量或大小和数目都属于这一类东西;还有这些东西所处的地点,所占的时间,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从以上所说的这些将做出这样的结论也许是不会错的:物理学、天文学、医学、以及研究各种复合事物的其他一切科学都是可疑的、靠不住的;而算学、几何学,以及类似这样性质的其他科学,由于他们所对待的都不过是一些非常简单、非常一般的东西,不大考虑这些东西是否存在于自然界中,因而却都含有某种确定无疑的东西。因为,不管我醒着还是睡着,二和三加在一起总是形成五的数目,正方形总不会有四个以上的边;像这样明显的一些真理,看来不会让人怀疑有什么错误或者不可靠的可能。

虽然如此,自从很久以来我心里就有某一种想法:有一个上帝,他是全能的,就是由他把我像我现在这个样子创造和产生出来的。可是,谁能向我保证这个上帝没有这样做过,即本来就没有地,没有天,没有带有广延性的物体,没有形状,没有大小,没有地点,而我却偏偏具有这一切东西的感觉,并且所有这些都无非是像我所看见的那个样子存在着的?还有,和我有时断定别的人们甚至在他们以为知道得最准确的事情上弄错一样,也可能是上帝有意让我每次在二加三上,或者在数一个正方形的边上,或者在判断什么更容易的东西(如果人们可以想出来比这更容易的东西的话)上弄错。但是也许上帝并没有故意让我弄出这样的差错,因为他被人说成是至善的。尽管如此,如果说把我做成这样,让我总是弄错,这是和他的善良性相抵触的话,那么容许我有时弄错好像也是和他的善良性绝对相反的,因而我不能怀疑他会容许我这样做。

这里也许有人宁愿否认一个如此强大的上帝的存在而不去相信其他一切事物都是不可靠的。不过我们目前还不要去反对他们,还要站在他们的方面去假定在这里所说的凡是关于一个上帝的话都是无稽之谈。尽管如此,无论他们把我所具有的状况和存在做怎样的假定,他们把这归之于某种命运或宿命也罢,或者归之于偶然也罢,或者把这当作事物的一种连续和结合也罢,既然失误和弄错是一种不完满,那么肯定的是,他们给我的来源所指定的作者越是无能,我就越可能是不完满以致我总是弄错。对于这样的一些理由,我当然无可答辩;但是我不得不承认,凡是我早先信以为真的见解,没有一个是我现在不能怀疑的,这决不是由于考虑不周或轻率的原故,而是由于强有力的、经过深思熟虑的理由。因此,假如我想要在科学上找到什么经久不变的、确然可信的东西的话,我今后就必须对这些思想不去下判断,跟我对一眼就看出是错误的东西一样,不对它们加以更多的信任。

但是,仅仅做了这些注意还不够,我还必须当心把这些注意记住;因为这些旧的、平常的见解经常回到我的思维中来,它们跟我相处的长时期的亲熟习惯给了它们权利,让它们不由我的意愿而占据了我的心,差不多成了支配我的信念的主人。只要我把它们按照它们的实际情况那样来加以考虑,即像我刚才指出的那样,它们在某种方式上是可疑的,然而却是十分可能的,因而人们有更多的理由去相信它们而不去否认它们,那么我就永远不能把承认和信任它们的习惯破除。就是因为这个原故,我想,如果我反过来千方百计地来骗我自己,假装所有这些见解都是错误的,幻想出来的,直到在把我的这些成见反复加以衡量之后,使它们不致让我的主意偏向这一边或那一边,使我的判断今后不致为坏习惯所左右,不致舍弃可以导向认识真理的正路反而误入歧途,那我就做得更加慎重了。因为我确实相信在这条路上既不能有危险,也不能有错误,确实相信我今天不能容许我有太多的不信任,因为现在的问题还不在于行动,而仅仅在于沉思和认识。

因此我要假定有某一个妖怪,而不是一个真正的上帝(他是至上的真理源泉),这个妖怪的狡诈和欺骗手段不亚于他本领的强大,他用尽了他的机智来骗我。我要认为天、空气、地、颜色、形状、声音以及我们所看到的一切外界事物都不过是他用来骗取我轻信的一些假象和骗局。我要把我自己看成是本来就没有手,没有眼睛,没有肉,没有血,什么感官都没有,而却错误地相信我有这些东西。我要坚决地保持这种想法;如果用这个办法我还认识不了什么真理,那么至少我有能力不去下判断。就是因为这个原故,我要小心从事,不去相信任何错误的东西,并且使我在精神上做好准备去对付这个大骗子的一切狡诈手段,让他永远没有可能强加给我任何东西,不管他多么强大,多么狡诈。

可是这个打算是非常艰苦吃力的,而且由于某一种惰性使我不知不觉地又回到我日常的生活方式中来。就像一个奴隶在睡梦中享受一种虚构的自由,当他开始怀疑他的自由不过是一场黄粱美梦而害怕醒来时,他就和这些愉快的幻象串通起来,以便得以长时间地受骗一样,我自己也不知不觉地重新掉进我的旧见解中去,我害怕从这种迷迷糊糊的状态中清醒过来,害怕在这个休息的恬静之后随之而来的辛勤工作不但不会在认识真理上给我带来什么光明,反而连刚刚在这些难题上搅动起来的一切乌云都无法使之晴朗起来。第二个沉思论人的精神的本性以及精神比物体更容易认识

我昨天的沉思给我心里装上了那么多的怀疑,使我今后再也不能把它们忘掉。可是我却看不出能用什么办法来解决它们;我就好像一下子掉进非常深的水潭里似的,惊慌失措得既不能把脚站稳在水底也不能游上来把自己浮到水面上。虽然如此,我将努力沿着我昨天已经走上的道路继续前进,躲开我能够想象出有一点点可疑的什么东西,就好像我知道它是绝对错误的一样。我还要在这条路上一直走下去,直到我碰到什么可靠的东西,或者,假如我做不到别的,至少直到我确实知道在世界上就没有什么可靠的东西时为止。

阿基米德只要求一个固定的靠得住的点,好把地球从它原来的位置上挪到另外一个地方去。同样,如果我有幸找到哪管是一件确切无疑的事,那么我就有权抱远大的希望了。

因此我假定凡是我看见的东西都是假的;我说服我自己把凡是我装满了假话的记忆提供给我的东西都当作连一个也没有存在过。我认为我什么感官都没有,物体、形状、广延、运动和地点都不过是在我心里虚构出来的东西。那么有什么东西可以认为是真实的呢?除了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可靠的东西而外,也许再也没有别的了。

可是我怎么知道除了我刚才断定为不可靠的那些东西而外,还有我们不能丝毫怀疑的什么别的东西呢?难道就没有上帝,或者什么别的力量,把这些想法给我放在心里吗?这倒并不一定是这样;因为也许我自己就能够产生这些想法。那么至少我,难道我不是什么东西吗?可是我已经否认了我有感官和身体。尽管如此,我犹豫了,因为从这方面会得出什么结论来呢?难道我就是那么非依靠身体和感官不可,没有它们就不行吗?可是我曾说服我自己相信世界上什么都没有,没有天,没有地,没有精神,也没有物体;难道我不是也曾说服我相信连我也不存在吗?绝对不;如果我曾说服我自己相信什么东西,或者仅仅是我想到过什么东西,那么毫无疑问我是存在的。可是有一个我不知道是什么的非常强大、非常狡猾的骗子,他总是用尽一切伎俩来骗我。因此,如果他骗我,那么毫无疑问我是存在的;而且他想怎么骗我就怎么骗我,只要我想到我是一个什么东西,他就总不会使我成为什么都不是。所以,在对上面这些很好地加以思考,同时对一切事物仔细地加以检查之后,最后必须做出这样的结论,而且必须把它当成确定无疑的,即有我,我存在这个命题,每次当我说出它来,或者在我心里想到它的时候,这个命题必然是真的。

可是我还不大清楚,这个确实知道我存在的我到底是什么,所以今后我必须小心从事,不要冒冒失失地把别的什么东西当成我,同时也不要在我认为比我以前所有的一切认识都更可靠、更明显的这个认识上弄错了。

就是为了这个原故,所以在我有上述这些想法之前,我先要重新考虑我从前认为我是什么;并且我要把凡是可以被我刚才讲的那些理由所冲击到的东西,全部从我的旧见解中铲除出去,让剩下来的东西恰好是完全可靠和确定无疑的。那么我以前认为我是什么呢?毫无疑问,我想过我是一个人。可是一个人是什么?我是说一个有理性的动物吗?当然不;因为在这以后,我必须追问什么是动物,什么是有理性的,这样一来我们就将要从仅仅一个问题上不知不觉地陷入无穷无尽的别的一些更困难、更麻烦的问题上去了,而我不愿意把我剩有的很少时间和闲暇浪费在纠缠像这样的一些细节上。可是我要在这里进一步思考从前在我心里生出来的那些思想(那些思想不过是在我进行思考我的存在时从我自己的本性中生出来的),我首先曾把我看成是有脸、手、胳臂,以及由骨头和肉组合成的这么一架整套机器,就像从一具尸体上看到的那样,这架机器,我曾称之为身体。除此而外,我还曾认为我吃饭、走路、感觉、思维,并且我把我所有这些行动都归到灵魂上去;但是我还没有进一步细想这个灵魂到底是什么;或者说,假如我进一步细想了,那就是我曾想象它是什么极其稀薄、极其精细的东西,好像一阵风,一股火焰,或者一股非常稀薄的气,这个东西钻进并且散布到我的那些比较粗浊的部分里。至于物体,我决不怀疑它的性质;因为我曾以为我把它认识得非常清楚了,并且如果我要按照我那时具有的概念来解释它的话,我就会这样地描述它:物体,我是指一切能为某种形状所限定的东西;它能包含在某个地方,能充满一个空间,从那里把其他任何物体都排挤出去;它能由于触觉,或者由于视觉,或者由于听觉,或者由于味觉,或者由于嗅觉而被感觉到;它能以若干方式被移动,不是被它自己,而是被在它以外的什么东西,它受到那个东西的接触和压力,从而被它所推动。因为像本身有自动、感觉和思维等能力的这样一些优越性,我以前决不认为应该把它们归之于物体的性质,相反看到像这样一些功能出现在某些物体之中,我倒是非常奇怪的。

可是,现在我假定有某一个极其强大,并且假如可以这样说的话,极其恶毒、狡诈的人,它用尽它的力量和机智来骗我,那么我到底是什么呢?我能够肯定我具有一点点我刚才归之于物体性的那些东西吗?我在这上面进一步细想,我在心里把这些东西想来想去,我没有找到其中任何一个是我可以说存在于我心里的。用不着我一一列举这些东西。那么就拿灵魂的那些属性来说吧,看看有没有一个是在我心里的。首先两个是吃饭和走路;可是,假如我真是没有身体,我也就真是既不能走路,也不能吃饭。另外一个是感觉;可是没有身体就不能感觉,除非是我以为以前我在梦中感觉到了很多东西,可是醒来之后我认出实际上并没有感觉。另外是思维。现在我觉得思维是属于我的一个属性,只有它不能跟我分开。有我,我存在这是靠得住的;可是,多长时间?我思维多长时间,就存在多长时间;因为假如我停止思维,也许很可能我就同时停止了存在。我现在对不是必然真实的东西一概不承认;因此,严格来说我只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也就是说,一个精神,一个理智,或者一个理性,这些名称的意义是我以前不知道的。那么我是一个真的东西,真正存在的东西了;可是,是一个什么东西呢?我说过: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还是什么呢?我要再发动我的想象力来看看我是不是再多一点的什么东西,我不是由肢体拼凑起来的人们称之为人体的那种东西;我不是一种稀薄、无孔不入、渗透到所有这些肢体里的空气;我不是风,我不是呼气,不是水汽,也不是我所能虚构和想象出来的任何东西,因为我假定过这些都是不存在的,而且即使不改变这个假定,我觉得这并不妨碍我确实知道我是一个东西。

可是,能不能也是这样:由于我不认识而假定不存在的那些东西,同我所认识的我并没有什么不同?我一点也不知道。关于这一点我现在不去讨论,我只能给我认识的那些东西下判断:我已经认识到我存在,现在我追问已经认识到我存在的这个我究竟是什么。可是关于我自己的这个概念和认识,严格来说既不取决于我还不知道其存在的那些东西,也更不取决于任何一个用想象虚构出来的和捏造出来的东西,这一点是非常靠得住的。何况虚构和想象这两个词就说明我是错误的;因为,如果我把我想象成一个什么东西,那么实际上我就是虚构了,因为想象不是别的,而是去想一个物体性东西的形状或影像。我既然已经确实知道了我存在,同时也确实知道了所有那些影像,以及一般说来,凡是人们归之于物体性质的东西都很可能不过是梦或幻想。其次,我清楚地看到,如果我说我要发动我的想象力以便更清楚地认识我是谁,这和我说我现在是醒着,我看到某种实在和真实的东西,但是由于我看得还不够明白,我要故意睡着,好让我的梦给我把它更真实、更明显地提供出来,是同样不合道理的。这样一来,我确切地认识到,凡是我能用想象的办法来理解的东西,都不属于我对我自己的认识;认识到,如果要让精神把它的性质认识得十分清楚,那么我就需要让它不要继续用这种方式来领会,要改弦更张,另走别的路子。

那么我究竟是什么呢?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什么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呢?那就是说,一个在怀疑,在领会,在肯定,在否定,在愿意,在不愿意,也在想象,在感觉的东西。当然,如果所有这些东西都属于我的本性,那就不算少了。可是,为什么这些东西不属于我的本性呢?难道我不就是差不多什么都怀疑,然而却了解、领会某些东西,确认和肯定只有这些东西是真实的,否认一切别的东西,愿意和希望认识得更多一些,不愿意受骗,甚至有时不由得想象很多东西,就像由于身体的一些器官的媒介而感觉到很多东西的那个东西吗?难道所有这一切就没有一件是和确实有我、我确实存在同样真实的,尽管我总是睡觉,尽管使我存在的那个人用尽他所有的力量来骗我?难道在这些属性里边就没有一个是能够同我的思维有分别的,或者可以说是同我自己分得开的吗?因为事情本来是如此明显,是我在怀疑,在了解,在希望,以致在这里用不着增加什么来解释它。并且我当然也有能力去想象;因为即使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就像我以前曾经假定的那样),即我所想象的那些东西不是真的,可是这种想象的能力仍然不失其为实在在我心里,并且做成我思维的一部分。总之,我就是那个在感觉的东西,也就是说,好像是通过感觉器官接受和认识事物的东西,因为事实上我看见了光,听到了声音,感到了热。但是有人将对我说:这些现象是假的,我是在睡觉。就算是这样吧;可是至少我似乎觉得就看见了,听见了,热了,这总是千真万确的吧;真正来说,这就是在我心里叫做在感觉的东西,而在正确的意义上,这就是在思维。从这里我就开始比以前稍微更清楚明白地认识了我是什么。

可是,我不能不相信:对于其影像是我的思维做成的、落于感官的那些有物体性的东西,比不落于想象、不知道是哪一部分的我自己认识得更清楚,虽然我认为可疑的、我以外的一些东西倒被我认识得比那些真实的、确切的、属于我自己本性的东西更明白、更容易,这实际上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不过我看出了这是怎么回事:我的精神是心猿意马,还不能把自己限制在真理的正确界限之内。让我们再一次给它放松一下缰绳吧,好让我们以后再慢慢地、恰如其分地把缰绳拉住,我们就能够更容易地节制它、驾御它了。

让我们开始考虑一下最认识的、我们相信是了解得最清楚的东西,也就是我们摸到、看见的物体吧。我不是指一般物体说的(因为“一般”这一概念通常是比较模糊的),而是考虑一下一个特殊物体。举一块刚从蜂房里取出来的蜡为例:它还没有失去它含有的蜜的甜味,还保存着一点它从花里采来的香气;它的颜色、形状、大小,是明显的;它是硬的、凉的、容易摸的,如果你敲它一下,它就发出一点声音。总之,凡是能够使人清楚地认识一个物体的东西,在这里边都有。

可是,当我说话的时候,有人把它拿到火旁边:剩下的味道发散了,香气消失了,它的颜色变了,它的形状和原来不一样了,它的体积增大了,它变成液体了,它热了,摸不得了,尽管敲它,它再也发不出声音了。在发生了这个变化之后,原来的蜡还继续存在吗?必须承认它还继续存在;而且对这一点任何人不能否认。那么以前在这块蜡上认识得那么清楚的是什么呢?当然不可能是我在这块蜡上通过感官的媒介所感到的什么东西,因为凡是落于味觉、嗅觉、视觉、触觉、听觉的东西都改变了,不过本来的蜡还继续存在。也许是我现在所想的这个东西,也就是说蜡,并不是这个蜜的甜味,也不是这种花的香味,也不是这种白的颜色,也不是这种形状,也不是这种声音,而仅仅是一个刚才在那些形式之下表现而现在又在另外一些形式之下表现的物体。可是,确切说来,在我像这个样子领会它时,我想象的什么呢?让我们对这件事仔细考虑一下,把凡是不属于蜡的东西都去掉,看一看还剩些什么。当然剩下的只有有广延的、有伸缩性的、可以变动的东西。那么有伸缩性的、可以变动的,这是指什么说的?是不是我想象这块圆的蜡可以变成方的,可以从方的变成三角形的?当然不是,不是这样,因为我把它领会为可能接受无数像这样的改变,而我却不能用我的想象来一个个地认识无数的改变,因此我所具有的蜡的概念是不能用想象的功能来做到的。

那么这个广延是什么呢?它不也是不认识的吗?因为在蜡融化的时候它就增大,在蜡完全融化的时候它就变得更大,而当热度再增加时它就变得越发大了。如果我没有想到蜡能够按照广延而接受更多的花样,多到出乎我的想象之外,我就不会清楚地、按照真实的情况来领会什么是蜡了。所以我必须承认我甚至连用想象都不能领会这块蜡是什么,只有我的理智才能够领会它。我是说这块个别的蜡,因为至于一般的蜡,那就更明显了。那么只有理智或精神才能领会的这个蜡是什么呢?当然就是我看见的、我摸到的、我想象的那块蜡,就是我一开始认识的那块蜡。可是,要注意的是对它的知觉,或者我们用以知觉它的行动,不是看,也不是摸,也不是想象,从来不是,虽然它从前好像是这样,而仅仅是用精神去察看,这种察看可以是片面的、模糊的,像它以前那样,或者是清楚的、分明的,像它现在这样,根据我对在它里边的或组成它的那些东西注意得多或少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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