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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6 1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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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木心,陈丹青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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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回忆录(下册)

文学回忆录(下册)试读:

版权信息

书名:文学回忆录(下册)

作者:木心,陈丹青

排版:JINAN ENPUTDATA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3-01-01

ISBN:9787549530816

本书由北京理想国时代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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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版《拜伦评传》和拜伦著作《曼弗雷德》。木心推崇的丹麦大评论家勃兰兑斯、翻译家韩侍桁的名字,出现在封面上。第三十九讲十九世纪英国文学(一)

一九九一年三月十日

拜伦自称不读书,死后发现其藏书里满是注解,真是天纵英才。

1948年我乘海船经台湾海峡,某日傍晚,暴雨过后,海上出现壮丽景色:三层云,一层在天边,不动,一层是晚霞,一层是下过雨的云,在桅顶飞掠——我说,这就是拜伦。

他的哈罗德、康拉德、曼弗雷德、该隐、唐璜,都是语言横蛮的小伙子,不读书不看报,漫游,抢劫,乱伦,骂上帝。这位怀疑主义的子弟尚未成熟,他的诗中的人物,都是捣蛋的美少年,胆大,气醇,赋厚。

老年人的仁慈是看清了种种天真。拜伦的诗和尼采的哲学,在我看来是如何的乳气,生的龙、活的虎,事事认真,处处不买账。

别以为从来就有个人主义,不,个人主义是从人的自证,人的觉醒,人与人的存在关系,然后才在世界范围内发展成个人主义。个人主义不介入利己利他的论题,是个自尊自强的修炼——但不必说出来。

上次未讲《儒林外史》等,下次讲到中国时,再讲。

十九世纪,想起来真是音乐、文学的嘉年华(二十世纪是绘画的嘉年华)。十九世纪文学之好,二十世纪达不到,看来人们也不愿意回顾。十九世纪被忘掉了,十八世纪更是“老掉牙”了——无知的人总是薄情的。无知的本质,就是薄情。

英国人说,十九世纪,上帝给我们太多文学的天才,音乐、绘画的天才就不肯给我们了——当十九世纪曙光初露时,英国诞生了几位天才诗人:华兹华斯、柯勒律治、骚塞。三人并称为“湖畔诗人”(Lake Poets),因三人在湖边做朋友,写诗得名——三人诗风是不一样的。接着又有拜伦、雪莱、济慈,更有名望。这样六个人,造成英国诗台的灿烂局面。

到维多利亚时代,出诗人更多,丁尼生、罗塞蒂兄妹、勃朗宁夫妇、哈代,等等,几乎可以和唐代媲美。不过先要打招呼,如果你们读原作,会觉得如此天真直白简单,看唐诗不会有这感觉。可在当时的英国,以为大好。

华兹华斯与柯勒律治的《抒情诗集》(The Lyrical Ballads,1798)出版,是英国浪漫主义的开始。序言中宣布的所谓英国文学新精神,现在读来有点言过其实,当时就是这样的(法国浪漫主义上台时,几乎吵架似的吵上来)。

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律师的儿子。剑桥受教育。1790年游欧,正值法国大革命。他同情革命者,与吉伦特派成员(Girondists)交朋友,回国后职志做诗人。当时诗人是没有收入的,他以律师、记者职业营生。时值他好友死,遗九百镑,遗嘱要他专以这笔钱做诗人——这样的事多美!华氏靠这九百镑成为诗人。

他在山顶租宅,在湖畔与柯勒律治和骚塞作诗。不久父死,又得遗产,更兼高职,以后得“桂冠诗人”(Poet Laureate)称号,高寿八十。诗人中运气最好的大概是他。

他歌咏自然与人生,以农家风物、儿童天趣入诗。

上次讲过柯柏,亦喜咏自然,但咏的是自然的外观。华氏以自己的情绪、情感观照自然,东方人读或感觉亲近,与王维略近,但王诗更恬淡隽永。华兹华斯与陶渊明比,更大不如,但在英国人看来,不得了。

我早年看这些英诗:写得真老实。他们写散步,就老老实实写。法国人卢梭晚年写过几次散步,写得好,真是成熟了,与写《忏悔录》时的卢梭不一样。大陆出版了这本书,买不到,我对它印象很好,内容记不得了,很想再看看。大家留心中文版《最后的三次散步》(Rêveries du promeneur,一译《一个孤独漫步者的遐想》)。

比较起来,华氏的抒情诗最好,题材、思想、文字,皆朴素。写小猫,小孩的自白,少女天真的对话和落叶。有诗曰《我们是七个》(We Are Seven),写不知生也不知死的小孩之间无邪纯真的对话,感人肺腑。

二十世纪,淳朴童真的小孩没了。现代、后现代的孩子,耶稣恐怕不答应他们进天国,耶稣说:孩子,去玩电脑游戏吧。

塞缪尔·泰勒·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1772—1834)。幼年失怙,在慈善学校长大。好读书,凭用功进剑桥,但游心于宗教、哲学书中。后来去当骑兵,不久又作罢。娶骚塞妻妹,得友人助,游德。写《莎士比亚论》之后成名。抽上鸦片,渐颓废。后来将妻儿托给骚塞,独往伦敦混了十九年,死了。只有许多未完成的诗和大计划。

名诗是《古舟子咏》(The Rime of the Ancient Mariner),叙事性质。他好写怪诞的故事,但文笔浓郁。他与华兹华斯性情完全不同,却是好友。或出于雅量,或是补偿心理。

罗伯特·骚塞(Robert Southey,1774—1843)。布商的儿子。初入西敏寺公学,因发表反对体罚制度的文章而被开除。后来进入牛津。一时穷困,奋斗。正当成名,却因用脑过度而神经衰弱。据说出过一百零九本书,神经是要受不了(我不写这么多书,大家也别写这么多)。诗风与华氏相近。也有说法认为他的成就是散文。名作有《纳尔逊将军传》(The Life of Horatio Lord Nelson),据说是不朽之作,我没读过。

沃尔特·司各特(Walter Scott,1771—1832)。苏格兰爱丁堡人。大学学法律,但志在小说。晚年负债重,身体衰弱。诗以古韵文传奇作蓝本,但思想新颖,文笔活泼,当时极受欢迎。

以上都是十九世纪前期的诗人。

拜伦。我的讲义写了十六页,曹雪芹先生可能有意见了。

乔治·戈登·拜伦(George Gordon Byron,1788—1824)。得年三十六岁,标准天才型人物的死亡。生于伦敦。父亲是家事不管的花花公子。母亲脾气坏。拜伦从小不相让,吵。拜伦是个穷的贵族。妈妈骂他“拐子”,他说:说这话的还是个人吗?

不幸的童年,使人性格尖锐。

上大学后是个捣蛋鬼,受罚。向往异国情调——这是十九世纪的特征。二十一岁游西班牙、希腊、土耳其,边游边写诗,就是《哈罗德游记》(Childe Harold's Pilgrimage),哈罗德是诗中主角名字。诗寄回英国,头两卷发表后,拜伦说:“我一早醒来,一夜成名,成为诗台上的拿破仑。”

这就是拜伦:说得出,做得到;做得到,说得出。

1815年结婚,1816年离婚(正式分居)。就是这样。这种婚姻,就是拜伦风格。当时英国多么保守,舆论大哗。他一怒之下离国出走,说永远不回来了。

拜伦的脾气。

他是贵族、诗人、美男子、英雄,是多重性质的象征。我小时候一看这名字,还没读作品,就受不了了。再看画像,更崇拜。宝玉见黛玉,说这位妹妹好像哪儿见过。我见拜伦,这位哥哥好像哪儿见过。精神血统就是这样。席勒,我总隔一层;雪莱,我视为邻家男孩;拜伦,我称为兄弟。

人类文化至今,最强音是拜伦:反对权威,崇尚自由,绝对个人自由。

真挚磅礴的热情,独立不羁的精神,是我对拜伦最心仪的。自古以来,每个时代都以这样的性格最为可贵。

英国文学,莎士比亚之后,公推拜伦。《哈罗德游记》历时六年,第一、第二篇以西班牙、葡萄牙、希腊、阿尔巴尼亚为背景。第三、第四篇以比利时、瑞士、意大利等地为背景——不是游记,而是见景生情。

我定义为“世界性的大离骚”。

在地中海的波浪间,在意大利的古堡间,在瑞士的雪山下,他的诗一句句涌出来。

坦白讲,我少年时得了这本《哈罗德游记》,屈原的《离骚》《九歌》就搁一边了。今年春节的那几天,我还用“哈罗德二世”的题名,写了一首诗。

另一本诗集名《海盗》(The Corsair),叙事诗,以地中海为背景。因陆地已为种种制度束缚,只有海上可以逍遥。主角康拉德(Conrad),崇高纯洁,但被人极度排斥,愤而当海盗,靠船、喽啰、剑术,一概反抗岸上的人类,只爱他的妻子,后来妻子死了,漂流不知所终。《海盗》1814年出版,正是英国诽谤拜伦达于顶点时,一出,销量即达一万四千册。当时每个沙龙都谈拜伦,谁不读,谁就是落后分子。

拜伦最重要的诗是《曼弗雷德》(Manfred),是他从瑞士阿尔卑斯山到意大利时所作。主人公曼弗雷德是个强烈的异端,悲观、厌世。当时歌德的《浮士德》第一部也刚问世——欧洲就有如此精神上的明星——歌德说:“此诗是模仿我的,但却是一种新的东西。”法国人丹纳(Taine)评价二者曰:浮士德是庸俗的,曼弗雷德是血性的;歌德是普遍的,拜伦是个人的。

我来打个圆场,做点补充:《浮士德》之意义在于普遍的象征性,其精神是一面旗帜。旗帜是一片布,布有什么精神呢?而《曼弗雷德》是一把剑,是要杀伐的。歌德是伟人,四平八稳的——伟人是庸人的最高体现。而拜伦是英雄,英雄必有一面特别超凡,始终不太平的。英雄,其实是捣蛋鬼,皮大王,捣的蛋越大,扯的皮越韧,愈发光辉灿烂。

英雄和伟人是不同的。用在历史人物上,试试看,很灵的。嵇康是英雄,孔子是伟人。

莎士比亚的诗剧是可以上演的,拜伦的诗剧如《曼弗雷德》,不能上演。曼弗雷德有个妹妹,容貌神色肖其兄。两人亲爱逾度,成乱伦关系。后来曼弗雷德自悔,与妹妹争执,杀之,重罪,逃往阿尔卑斯山间徘徊。他受到良心的谴责,极端痛苦,但不肯依赖宗教求得解脱。有七个精灵来问他:你祈求的是什么?他不答。精灵说:开口呀,你要掌有最高的权力,我们也给。曼弗雷德高叫道:我什么也不要,只求忘掉自己。精灵说:那只有死。曼弗雷德说:死后而灵魂不灭,还是不能忘掉自己。

这诗很阴郁的。善恶只能自己判断。

歌德诗如交响乐,拜伦诗如室内乐。

另有诗剧名《该隐》(Cain),比《曼弗雷德》更强烈。也可谓文学史上最疯狂的作品。司各特评之为“伟大的剧本”,雪莱称拜伦为“弥尔顿之后无敌的大诗人”,托马斯·穆尔(Thomas Moore)写信给拜伦:“《该隐》真可惊恐,令人不能忘情……这剧将永存世界人类的心底。谁都要拜倒于《该隐》之前。”歌德称此诗是空前的大作品,在英国文学上无可比拟,他甚至劝友人念好英文,读《该隐》。

故事来自《圣经》(诸位忙,可能还没读《圣经》)。亚当、夏娃罚到世界后,生子,即该隐。该隐种田,其弟亚伯(Abel)牧羊。奉祭耶和华时,该隐供五谷,亚伯献小羊。耶和华喜纳小羊,却拒绝五谷。该隐怒而烧之,把亚伯也杀掉了——他以为人在世上即罪孽,一切困苦他一人担当算了。耶和华将该隐逐到旷野,要他永久受人诅咒。该隐就把儿子也杀了,不想让儿子长大也受罪。

其实我们在大陆,都是曲曲折折的该隐。

英国朝野一致认为拜伦是恶魔,在有神论的世纪,此诗太强烈了。奇怪的是,《旧约》记录了该隐的故事。如果没有真事,不必编造——这明明是为异端树碑立传。

大陆出过他的《唐璜》(Don Juan),是他最后的作品,未完成,共十六篇,取材西班牙民间传说,借以攻击英国的伪君子。唐璜,风流男子,风流倜傥,十六岁爱上五十多岁夫人,事变后出逃,途中遇海难,漂流到一岛,与海盗之女恋爱,被海盗卖掉。乔装潜入土耳其后宫,与宫女杂处。后又逃亡俄国,得到女皇叶卡捷琳娜(Empress Catherine)宠幸,受命出使伦敦,骂那些虚伪的贵族。

这首长诗非常见功力,地理、环境、战争,凿凿有据,知识渊博,观察精到,手段充分。拜伦自称不读书,死后发现其藏书里满是注解,真是天纵英才。1948年我乘海船经台湾海峡,某日傍晚,暴雨过后,海上出现壮丽景色:三层云,一层在天边,不动,一层是晚霞,一层是下过雨的云,在桅顶飞掠——我说,这就是拜伦。

而我当时的行李中,就带着拜伦诗集。

拜伦拐腿,拐得好,非常拜伦。我首推司汤达描写拜伦。司汤达在世上最崇拜拿破仑和拜伦。有次在意大利,一晚会据称有拜伦。司汤达大喜,去,原来座位就在拜伦旁边。远远看见拜伦入场,他已昏昏沉沉,根本无心听音乐。他说拜伦皮肤如大理石中点了灯。那晚,他说未听到音乐,但看到了音乐。

歌德对拜伦一往情深,不可自抑。《浮士德》有一个人物,名欧福良(Euphorion),是浮士德与海伦之子,豪迈不拘,后来堕海夭折了,这是写拜伦。而歌德一大段悼念欧福良的诗,很明显,针对拜伦。

在我看,拜伦的一生是十足的诗人的一生,是伊卡洛斯的一生。

为了希腊独立,拜伦倾家荡产。他奔赴希腊前线,任起义军司令,得热病死去,整个希腊为之哭泣,鸣炮志哀。尸体运回英国,伦敦人山人海迎候,引为英国的光荣。伪君子和反对他的人都想与他沾点关系。

拜伦的精神家谱是西方的怀疑主义。这主义从古希腊一路下来,初始都用心用脑,但没有胆。蒙田临终,世故圆滑,请来神父(他想不到三百年后一个中国人会算他的账,算他头脑与膝盖的账)。歌德一有机会就赞美拜伦,因为在文学上或生活上,拜伦做了歌德想做而不敢做的事。伟人能够欣赏英雄,但英雄未必瞧得起伟人。

李清照懂,有诗曰:“所以嵇中散,至死薄殷周。”

怀疑主义世家的长长谱系,到了拜伦,是出了英雄好汉。李白、杜甫,不属于怀疑主义世家,想做伟人,没做成,诗仙、诗圣也。金圣叹、李贽等等是怀疑主义者,但本钱不够。战国以后,中国没有出大思想家。鲁迅,是一个人物。他早期的思想宣言《摩罗诗力说》,就对拜伦大为赞扬,以为要救中国,必须提倡“恶魔精神”,可惜鲁迅先生的抱负只在反帝反封建,可惜他刚刚开始怀疑,就找到了信仰。

拜伦的个人至上,纯粹的独立,纯粹的自由,其实就是尼采的超人意志。

拜伦是本能的天性的反抗。

一百多年过去后,可以说,拜伦是“超人”的少年时期,是初出茅庐、跟着感觉走的超人。他的哈罗德、康拉德、曼弗雷德、该隐、唐璜,都是语言横蛮的小伙子,不读书不看报,漫游,抢劫,乱伦,骂上帝。这位怀疑主义的子弟尚未成熟,他的诗中的人物,都是捣蛋的美少年,胆大,气醇,赋厚。

尼采一来,超人进入中年壮年,他不再如拜伦诅咒上帝,干脆宣布上帝已死,更提出系统的理论。这是哀乐中年说的话。

所谓“哀乐中年”,是指中年人的悲乐格外深切。尼采纯然活在哲学中,生活一片空白、一片干旱,是个喝不到酒的酒神,所以疯了。疯了,就没有“晚年”可言——超人的晚年也要来的。人到了老了,特别怀念少年时期。

青春活力是不浮夸的,装出来的活力才浮夸。拜伦的轻狂是一点不做作的——他喝酒,喝完就把杯子摔掉,说:我喝过的杯子不许别人再喝——尼采有没有在作品中看到他的先驱拜伦?我没有发现。

老年人的仁慈是看清了种种天真。拜伦的诗和尼采的哲学,在我看来是如何的乳气,生的龙、活的虎,事事认真,处处不买账……我是个残忍的人,一看再看,实在看得多了,徐徐转为仁慈。仁慈是对自己的放松,但对世事不放松。

艺术家是不好惹的。

超人有他的少年期、中年期、老年期。但超人没有更年期。

最后打个圆场:我们这个世纪、这代人的价值在哪里?

可以秋后算账。

拜伦只会叫:这是不对的!不公平的!不能忍受的!尼采呢,大老板(上帝)死了,小老板(耶稣)又不在,于是他说,一切重新估价。

拜伦可以流亡,做强盗,做play boy,做军队统帅。他可以,他长得漂亮。但他的道路决不是普遍性的。尼采的“一切重新估价”呢,他来不及重新估价。从他死后到目前的一切,也需要重新估价。

过去的讲法:达则济世,穷则独善。我讲:唯能独善,才能济世。把个人的能量发挥到极点,就叫做个人主义。

不妨做个更通俗的图解:

希腊,开始认识自己;文艺复兴,是中世纪后新的觉醒;启蒙主义,是我们可以做些什么;到浪漫主义,是个性解放;到现代,才能有个人主义。

我的意思是,别以为从来就有个人主义,不,个人主义是从人的自证(希腊),人的觉醒(意大利),人与人的存在关系(法国),然后才在世界范围内发展成个人主义(以英、法、德为基地)。个人主义不介入利己利他的论题,是个自尊自强的修炼——但不必说出来。

二次大战前夕,是欧洲个人主义发展到最丰盛的不言而喻的时期。大战后忽然糊涂了,乃有存在主义。存在主义是个人主义的走调,个人主义是不言而喻的。

中国自外于世界潮流。中国没有个人主义。“五四”以后,要在几十年内经历人家两千年的历程,也因为没有个人主义。革命一来,传统里没有“个人”,一击就垮。

这样来看拜伦以前如何,拜伦之后如何,所以见其可爱。

我这样形容他:至性,血性,男性。

在这一点,任何西方伟大的诗人都不能与拜伦比拟。

以下是一首小诗:

就此别了吧,

就是别了吧,

如果是永远也别了吧,

虽然我不原谅你,

也决不会背弃你,

就此别了吧,就是别了吧,

如果是永远也别了吧。

好,我们开了一个拜伦追悼会。来个大题小做:大家画画都找不到自己的风格,怎么办?所谓风格:由你来重新估价一切——下手马上不一样。

塞尚(Cezanne)重新估价苹果、风景……这又是小题大做。估价一切,本钱要足:天性,然后是修养。每个艺术家都要重新估价。

顺便说说——写作,论你尊敬者,“论”字放在后,如《塞尚论》、《鲁迅论》。论你不很尊敬者,“论”字可放前面,如《论某某某》。论不及水准者,不用“论”,起个别的题目,如《此岸的克里斯朵夫》、《塔下读书处》。第四十讲十九世纪英国文学(二)

一九九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二十岁,鼓呼爱尔兰解放运动,发传单,号召人民反抗政权。脸长得像姑娘,却是个脾气很大的造反派。他被家庭赶出,被学校赶出,被国家赶出(这是命。我少年时也被上海市长吴国桢批准的开除书开除,寄到家,我妈妈昏倒,家乡舆论大哗)。

鲁迅《伤逝》中涓生的屋里,墙上挂着雪莱的肖像。我小时候心目中的诗人,就是雪莱、拜伦、普希金。秀丽,鬈发,大翻领衬衫,手拿鹅毛笔——那时看到这副样子,就觉得是诗人,羡煞,却没想到“诗”。

我们小时候的小学教科书,有许多世界名著。唱莫扎特,我们却不知道。那时我就在教科书上读到了勃朗宁的诗,非常喜欢,叫做《花衣吹笛人》。这首诗有寓言童话的性质,但更有诗味。现在想想,我也是那个吹笛人——讲世界文学,就是吹笛呀。

我曾买到勃朗宁诗集,英文,很珍爱。“文革”中穷极,拿到上海旧书店卖。老板懂,看后说:“他的诗没人要,他太太的我要,你有吗?”我只好将书抱回,一路上想:“他要他老婆的,他要他老婆的。”

西方就有这好处:有这样健康的爱情教科书。中国要么道德教训,要么淫书;要么帝王将相画,要么春宫图。

我写东西时与奥斯汀和狄更斯比,奥斯汀太啰嗦,狄更斯太通俗,但我就是喜欢这两位作家。艺术上前人和后人的关系,是艺术上的天伦关系:前人哺育后人,后人报答前人,成天伦之乐。

珀西·比希·雪莱(Percy Bysshe Shelley,1792—1822)。英国古贵族子弟,世代传承。他有继承爵位和财产的权力,但和父亲合不来。十九岁宣布自己的“无神论”。出小册子,名《论无神论的必然性》(The Necessity of Atheism),与父亲闹翻,被牛津除名。又与一位非贵族女子结婚,被家庭逐出。这段婚姻又不幸,不久离婚。妻子在离婚后自杀。

同情他的身世。一个不安于既成见解的人,在当时就以“无神论”为标志,又打破贵族门阀观念。

二十岁,鼓呼爱尔兰解放运动,发传单,号召人民反抗政权。脸长得像姑娘,却是个脾气很大的造反派。第一部长诗《麦布女王》(Queen Mab),被当局仇视。1811年,他被家庭赶出,被学校赶出,被国家赶出(这是命。我少年时也被上海市长吴国桢批准的开除书开除,寄到家,我妈妈昏倒,家乡舆论大哗)。

雪莱去瑞士旅行,在日内瓦湖边碰到拜伦,从此友谊深厚,说死也为拜伦死。拜伦抽鸦片,请雪莱过海取货,结果溺死了(小道消息)。

拜伦与雪莱同时被介绍到中国。鲁迅《伤逝》中涓生的屋里,墙上挂着雪莱的肖像。我小时候心目中的诗人,就是雪莱、拜伦、普希金。秀丽,鬈发,大翻领衬衫,手拿鹅毛笔——那时看到这副样子,就觉得是诗人,羡煞,却没想到“诗”。

少年人都是由表及里的。“我要把内心的光传给世人。”他少年时在泰晤士河畔立誓。

当时看了真感动啊!

现在以人生观、世界观、艺术观论,我和他已经没法谈了,好像童年的衣服,不能穿了——他当时“内心的光”,无非人民、平等、自由、博爱。今天怎样?哪里像他那时想的。艺术没有进化可言——艺术家却要不断进化。

这进化,指的是超越时代。

当时他是先知。他站在他的时代前面。我们今天读他的诗,也要站在今天的前面。

浪漫主义是一种福气,我们轮不到享受这种福气了。也因此今天我能写出和拜伦、雪莱不一样的诗。

他1818至1822年在意大利,创作力非常强盛:《伊斯兰起义》(The Revolt of Islam)、《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Prometheus Unbound)、《倩契一家》(The Cenci)、《给英国人民之歌》(Men of England)、《自由颂》(Ode to Liberty)、《西风颂》(Ode to the West Wind)……他都想在诗中解决问题,在诗中做政治宣言。普希金也如此。其实那时谁懂政治?我们现在读到十九世纪所谓民主、自由的政论诗,都会感到幼稚滑稽。

非正式排排队:所有以思想“革命”的,有如下几类:

感觉上的民主主义——古代希腊民主思想。

感情上的民主主义——启蒙时代的浪漫主义和自由主义。

理论上的民主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

行动上的民主主义——暴力、独裁。

思想上的民主主义——二十世纪成熟的思想家。

十九世纪的民主主义,就是“感情上的民主主义”。雪莱如果不死,世人会说他是个“革命者”。拜伦如果不死,我看他是“反革命”——我喜欢反革命分子拜伦。

凡属于感情上的民主主义,现在看,是受不了的,可以说过时了,预言、反抗等等,过时了。《西风颂》有句“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这是雪莱的名言。

世界哪里是那样的。好人读了要上当的。

雪莱与拜伦性格不一样的。拜伦因为思想上的不成熟,呼天抢地宣扬他的怀疑,雪莱也因为思想上的不成熟,欢天喜地维持他的信仰——说句老实话,我看他们写的诗,只当风景看看。说一句狂妄严厉的话:他们都不懂得写诗。

西方人真正会写的,是小说,不是诗。中国人才会写诗,但不会写小说。现代中国人,散文、小说、诗,都不知道怎么写了。

约翰·济慈(John Keats,1795—1821)。一个清清白白的唯美主义者(王尔德后来成了个肮脏的唯美主义者)。诗篇《艾德美》(Endymion,也称《恩底弥翁》),取材希腊神话,初出时被世人骂,他气得发疯。他不知道可以视批评家为刍狗,也不知道知名来自误解。他老实,没有我这样老奸巨猾,他气出肺病来。他与雪莱、拜伦都通信,那信写得真好。

他应雪莱之邀到意大利养病。那时没飞机,马车颠过去,到了意大利,肺病已是后期,完了,二十六岁死于罗马。

病也有时代性。那时作兴肺病。

他是诗之花,是个薄命的男佳人。他与雪莱、拜伦不一样,一味赞扬美,对人间世事概不在怀。不过他们那时的唯美,照我看,唯是唯了,美还不够美。

不过想回来,对一朵花不能要求太高。一朵花活二十六年,已经不短了。他的墓在罗马。丹青去时还不知道,没去拜访,以后要去。“这里躺着的是一个姓名写在水上的人。”(Here lies one whose name was writ on water.)这是他的墓志铭。

我最喜欢司汤达的墓志铭:“活过,写过,爱过。”(visse,scrisse,amò.)

厉害得不得了,又谦虚又傲慢,十足阳刚。

济慈的诗:《艾德美》、《伊莎贝拉》(Isabella)、《夜莺》(Ode to a Nightingale)、《古瓶颂》(Ode on a Grecian Urn)。雪莱像云雀,济慈像夜莺。他总是写夜莺。

直到十九世纪末,维多利亚时代诗名最大的是丁尼生。

阿尔弗雷德·丁尼生(Alfred Tennyson,1809—1892)。桂冠诗人,文学史上位置很高。其父为牧师,有三子,丁尼生最小。上剑桥“三一学院”时,作诗得奖。他的哥哥也擅诗,两人合出诗集。不久独自出诗集,三年后又出一本,但都被批评家严厉否定。他自此隐居九年,直到1842年,再出新诗集,诗名大噪。丁尼生最后得爵位,得桂冠。

温和,明净,讲究音韵,合英国绅士口味。长寿。他是英诗史上的福人。福人往往是俗人。我不喜欢丁尼生,桂冠诗人尤其讨厌,好像皇家宠物。

勃朗宁和丁尼生被称为当时的“诗台双星”。但我喜欢勃朗宁。

罗伯特·勃朗宁(Robert Browning,1812—1889)。受教于伦敦大学,一生生活宁静。早年写过戏剧,不好——他是诗人。后来找到自己,出诗集《铃铛和石榴》(Bells and Pomegranates)、《男人和女人》(Men and Women),渐得大名。

我们小时候的小学教科书,有许多世界名著。唱莫扎特,我们却不知道。那时我就在教科书上读到了勃朗宁的诗,非常喜欢,叫做《花衣吹笛人》(The Pied Piper of Hamelin)——有一个大城,老鼠成灾,市长招募灭鼠的能人,允诺厚赏。一个穿花格子衣服的流浪者说能灭鼠,市长高兴,请他行事。花衣吹笛人便吹响笛子,老鼠纷纷出洞来到他脚边,他边走边吹,走到河边,鼠群统统掉到河里淹死了。花衣吹笛人向市长讨报偿,市长赖账不认。吹笛人笑笑,转身走出市府,边吹边走,全城的小孩跟着他走出城门,不知去向。

这首诗有寓言童话的性质,但更有诗味。现在想想,我也是那个吹笛人——讲世界文学,就是吹笛呀。

他是个博大精深的诗人,淡远简朴中见玄思。他是写给少数智者看的,所以纪德称他“四大智星”之一。他像一座远远的山,不一定去爬,看到他在,我就很安心。他相貌极好。

伊丽莎白·芭蕾特·勃朗宁(Elizabeth Barrett Browning,1806—1861),通常称勃朗宁夫人。她是英国女诗人中最有成就的,相貌也极美。生于伦敦,知识广博精深,翻译希腊文学(《被缚的普罗米修斯》)。她最爱弟弟,弟弟不幸死于海难,她悲痛,隐居,以至瘫痪。

她名气大,长罗伯特·勃朗宁六岁。勃朗宁求婚。她先拒绝,后来感动,结婚。在意大利度蜜月,由于爱和葡萄酒,她康复了,能走路了。伍尔芙小说《爱犬富莱西》(Flush:A Biography),以他俩的宠狗的视角,描写他俩恋爱,写得真诚质朴。两人楼上楼下分别写商籁体(Sonnet,也称十四行诗),倾诉爱,交换:

不要怕重复,再说一遍,再说一遍,你爱我!(《葡萄牙十四行诗集》第二十一首,Say Over Again)

充满真情。他俩是世界上最完美的爱侣(李清照才高于丈夫太多,还是寂寞的)。勃朗宁夫人死在意大利:她与丈夫谈心说笑,觉得累了,就偎在他臂上睡去——无病痛,死了。《被放逐的戏曲》(A Drama of Exile)、《孩子的哭声》(The Cry of the Children),是她的名诗。流传最广的是她写给勃朗宁的诗。

我曾买到勃朗宁诗集,英文,很珍爱。“文革”中穷极,拿到上海旧书店卖。老板懂,看后说:“他的诗没人要,他太太的我要,你有吗?”我只好将书抱回,一路上想:“他要他老婆的,他要他老婆的。”

讲到马修·阿诺德(Matthew Arnold,1822—1888),文学理论和批评都要引他的话。他和丁尼生、勃朗宁恬静乐观的作风不同。他是怀疑论者。在牛津(大学)教诗歌,刊行诗集。但他的批评家名气压过诗名。死在意大利(我看不死则已,要死死在意大利)。

时代有点像个人:人的心情,明一阵,暗一阵,时代也如此。到阿诺德,理智和信仰冲突,直到悲观。再难受一阵子,济慈的后人又开始走济慈的唯美道路。

先有绘画的“拉斐尔前派”(Pre-Raphaelite),后来推广到文学。什么都不管,只想古代、中古、唯美。首领就是罗塞蒂兄妹。他们是意大利人,诗人,画家。

但丁·加百利·罗塞蒂(Dante Gabriel Rossetti,1828—1882)。他的十四行诗,据说是英国最好的。他的画怎样呢,不怎么样,只多了一种造型。他所特别喜欢的女性的脸,后来影响到鲁迅喜欢的比亚兹莱(Aubrey Beardsley)。

诗更有名的是克里斯汀娜·罗塞蒂(Christina Rossetti,1830—1894)。与勃朗宁夫人并称。有诗《鬼市》(Goblin Market),成名作。有一天,美国沙龙,克里斯汀娜在。青年文艺家在谈诗,谈到狂妄处,旁坐的罗塞蒂妹妹忽然站起来,说:“我是克里斯汀娜·罗塞蒂。”然后离去。众人无话可说。

风范可嘉。

同时有莫里斯(William Morris),梅瑞狄斯(George Meredith),斯蒂文森(Robert Louis Stevenson),王尔德,哈代,斯温伯恩(Algernon Charles Swinburne),等等。均善诗。

哈代(Thomas Hardy)写诗起家,后来以小说得大名。八十三岁还出过诗集。还有一位道生(Ernest Dowson),其哀歌受人称赞,写酒、恋爱、失望。迷恋巴黎,是个颓废诗人,诗史总要提到他。另有一位菲兹杰拉德(Edward FitzGerald),译者,译波斯《鲁拜集》(The Rubaiyat),名载文史。十九世纪末,爱文学的青年每人一本《鲁拜集》。

这是文学史上的风流韵事。我在十三岁时见到《鲁拜集》译本,也爱不释手。奇怪的文学因缘,凭本能觉得好。

那时的诗,已摆脱神话英雄事件。自湖畔诗派起,已倾向生活、爱、儿童、自然,属于感情上的民主主义。他们主张永恒的主题,但方法是向回走的。向回走的作用,是借古代的弹力,弹到前面。文艺复兴“三杰”都借古希腊之力,弹到前面去。

以诗论,勃朗宁强,借古代,显示现代气息。赏十九世纪英国诗,要保持距离,别以为诗到头了。不,诗的可能性多着呢。十九世纪的诗的矿藏,只发掘了一部分。

我写诗,神话、英雄、自然、爱情、儿童,都没有。诗的大路还有人在走——其实没人走——诗还大有作为。

十九世纪英国诗,值得读。维多利亚王朝的英国诗人,真如群星灿烂,讲不胜讲。中国人要好自为之。唐诗,仿佛是远山,是诗的背景——诗应该从我们这儿开始,移到近景来。曾用过的诗的材料、方法,我看都不是好材料、好方法。这个感觉我早就有,但不能公开说,说了,要被囚进疯人院。

但是十九世纪的小说,如哈代的几部,可以说是登峰造极——现在,我们自然而然从诗流到小说。

十九世纪英国小说谁开头呢?玛丽亚·埃奇沃思(Maria Edgeworth,1768—1849)。生于爱尔兰,终身不嫁。第一部小说《拉克林特堡》(Castle Rackrent),写地主农民。她的小说写社会问题,趣味浓厚忠肯,死时八十一岁。司各特很赞赏她。

第二位小说家就是司各特(Walter Scott,1771—1832)。也兼诗人,诗名高时,写了小说《威弗利》(Waverley),不自信,隐名出版,却大受欢迎。此后作二十九部小说,部部受欢迎。文笔收转自如,材料极其丰富,歌德大赞,称其伟大。晚年穷困,过度工作以偿还债务,虽然许多债本可以不用还的。

接下来是简·奥斯汀(Jane Austen,1775—1817)。《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的作者,与司各特同代,很特异的女作家,生前几乎无人知道这么个女作家,小说名实相符。她的作品我以为是不易读的,写凡人凡事,六部小说,前后很完美。她的讽刺很平静,简朴的手法,很秀美。

女性作家中我非常推崇奥斯汀,有天才,有功力。那时女人写小说是笑话,要被人看不起的。奥斯汀就在那种翻板的小桌上写,听到脚步声,连忙盖上桌面。这样提心吊胆的写作生涯,竟能完成六部长篇小说——天才是埋没不了的。

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1812—1870)。早年穷困,父亲还不出债,入狱,他探监。不幸的生活造就他的文学起点。他从未进过学校,一切自修。父亲出狱后送他到律师事务所工作,他不喜,宁可去当速记员,得以练习速记和文章的剪裁。得空喜欢在伦敦街头漫游(作家似乎都在大都市生活)。初写滑稽有趣的东西登在报上,被人发现,请他去做连环画的脚本编写:《匹克威克外传》(The Pickwick Papers)是也。出版后,读者兴趣不在画而在文,迅速家喻户晓。

狄更斯二十五岁前后,小说开始一部部出来,广受欢迎。1842年游美,大受欢迎。晚年不写了,常在听众面前朗诵自己的作品。他的作品拍成电影最多,一拍再拍——《远大前程》(Great Expectations)、《大卫·科波菲尔》(David Copperfield)、《双城记》(A Tale of Two Cities)、《雾都孤儿》(Oliver Twist)、《老古玩店》(The Old Curiosity Shop)。

评价:正统文学批评说他艺术水准不够,认为是通俗小说作家。我以为这种批评煞风景。我喜欢他。在他书中,仁慈的心灵,柔和的感情,源源流出。说他浅薄,其实他另有深意。他的人物,好有好报,恶有恶报。但和中国式的因果报不同。他的这种“报应法”是一种很好的心灵滋补。托尔斯泰说:忧来无方,窗外下雨,坐沙发,吃巧克力,读狄更斯,心情又会好起来,和世界妥协。

我年轻时期忧来无方,也用这老药方。你们现在都忙,没有空闲忧悒,如果谁落在忧悒中,不妨试试:沙发、巧克力、狄更斯。

狄更斯的小说结尾,失散或久别的亲友又在一起了,总是夜晚,总是壁炉柴火熊熊然,总是蜡烛、热茶,大家围着那张不大不小的圆桌,你看我,我看你,往事如烟,人生似梦,昔在,今在,永在。

这种英国式的小团圆,比中国式的大团圆有诗意得多。我们大家在美国,说老实话,都在硬撑,谁不思念狄更斯结局中那张不大不小的圆桌?

我写东西时与奥斯汀和狄更斯比,奥斯汀太啰嗦,狄更斯太通俗,但我就是喜欢这两位作家。艺术上前人和后人的关系,是艺术上的天伦关系:前人哺育后人,后人报答前人,成天伦之乐。

威廉·梅克比斯·萨克雷(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1811—1863)。响当当的大小说家。上海解放初期,许多文人看萨克雷。生于印度,五岁回英国。十八岁入剑桥,但他想学艺术,退学,写小文登报。到《浮华世界》(Vanity Fair,又称《名利场》)出版,成名。后来出《潘登尼思》(Pendennis),又以“英国十八世纪幽默家”的演讲著称。写上流社会,结构很强。讽刺寓意,好心肠,不是攻击性的。他的小说如一种皮鞋,好皮,好功夫,穿在脚上有点夹脚,不舒服。他的小说有点像任伯年,是小说能品中的大师。

爱德华·布尔沃–利顿(Edward Bulwer-Lytton,1803—1873)。早熟,母教很好,六岁能诗,十五岁出书。剑桥学生。步行游历全英国和爱尔兰。后定居法国。善谈,还在内阁参过政。作过小说《庞贝的末日》(The Last Day of Pompeii),情节浪漫,考证翔实。又有小说《未来的人类》(The Coming Race),提到当时还没有的电。

十九世纪后半叶英国文学,也是女作家领头登场:夏绿蒂·勃朗特(Charlotte Brontë,1816—1855)。她们是三姐妹,生于牧师家庭。本来是五个女孩,一个男孩,母亲死后,姨妈来照顾孩子。大女儿和二女儿都夭折了。夏绿蒂·勃朗特是老三,艾米莉(Emily Brontë,1818—1848)是老五,安妮(Anne Brontë,1820—1849)是老六,住在约克郡的桑顿村,旷野的偏僻一角,自然环境影响了她们的气质和文学风格。

三姊妹都在文学史占地位。安妮是诗人,也写小说,有名,但地位不如两位姐姐。

三姐妹在约克郡一直写到死,真正做到了生活和艺术的一元。生活和艺术家应该是什么关系?她们的实验很成功:终生不嫁,态度虔诚,成果卓越。这种自立、不嫁、求全、写,不一定使人佩服,但要深思。似乎艺术另有自己的上帝,而她们是上帝的选民。

一说《简爱》(Jane Eyre)是自传性的,其实她的经历和简爱不同。出书后非常轰动,直到二十世纪才冷清。艾米莉《呼啸山庄》(Wuthering Heights)的光辉盖过了《简爱》。

伍尔芙夫人对《简爱》的批评凶狠不留情。我以为《简爱》还是好。一是情操崇高,二是适合年轻人读,是爱情的好的教科书。年轻时不爱看此书,完了——感情上爱情上看不懂《简爱》,是个大老粗。对《少年维特》、《简爱》、《茶花女》、《冰岛渔夫》(皮埃尔·洛蒂)这几部爱情小说,如果看不懂,不爱看,那是爱情的门外汉门外婆。而且我可以判断他是个坏人,没出息。

西方就有这好处:有这样健康的爱情教科书。中国要么道德教训,要么淫书;要么帝王将相画,要么春宫图。

我到现在还想写一两部纯粹感情、爱情的小说,只是老了还写爱情,拿不出手。来美九年,敬爱情而远之。

你们还年轻,人生的季节已经错过了。如开桃花,是十日小阳春。

还是去读小说。

人生多少事,只能“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人的幸福,其实就到心向往之的地步。整个音乐就是心向往之的境界,是拿不到的东西。

伍尔芙夫人扬《呼啸山庄》贬《简爱》。何苦来哉?前书适合老年人读,后书适合青年读。毛姆(Maugham)评《呼啸山庄》,说:“令我想起绘画上的艾尔·格列柯(El Greco)。”

这几本书是爱情上的“福音书”。爱情在这个世界上快要失传了。爱情是一门失传的学问。

诗意上来时,文字不要去破坏它。现在我看到的中国的现代诗,字眼、文字都太刺眼(欣赏艺术需要本钱——天性、学问——没看懂的东西,是没有本钱)。

大家都结婚了。否则,就做个爱情上的流浪汉。已经结婚的,就地取材,自己、双方,创造新的快乐。第四十一讲十九世纪英国文学(三)

一九九一年四月七日

他的行文非常迟缓,我读时,像中了魔法一样。他行文的本领,音乐家都得羡慕:如此长,温和。读时,心就静下来,慢下来。他写苔丝早起,乡村的种种印象描写,无深意,无目的。就是这种行文。

出书后遭冷落嘲骂。哈代人也老实,居然就从此不写小说了。如果我活在那个时代,一定仗义执评,痛骂那些有眼无珠的混账,使哈代先生心情转佳。

知识学问是伪装的,品性伪装不了的。讲文学史,三年讲下来,不是解决知识的贫困,而是品性的贫困。没有品性上的丰满,知识就是伪装。

什么是艺术家?要把天才用到生活上而不配,去用在艺术上者,就是艺术家。要自己识相。我第一次剃了头照照镜子,又黄又瘦,还有什么希望?这么一个人,只好乖乖儿画画,乖乖儿写文章。偶有风流,算是意外收获。

把愤慨而幽默、渊深而朴素混在一起的,是兰姆。在世界范围中,兰姆,瓦莱里,我特别认同。据说兰姆为人很好,人见人爱,我及不上。我是人见人恨。他热爱伦敦,我痛骂上海人——他脾气好,我也该学学。最好的东西总是使人快乐而伤心。魏晋人夜听人吹笛,曰:奈何奈何?

乔治·艾略特(George Eliot,1819—1880)。也是当时著名的女小说家,艾略特是笔名,很男性(乔治· 桑也是笔名,很男性),本名玛丽·安·埃文斯(Mary Anne Evans)。少女时受良好教育,后来靠自学,成绩可观。通法、德、希腊、希伯来语,早年靠翻译起家。与父不合,父亲去世后离国旅游(说到旅游,想到观光业,非常痛恨。观光业一开始就不光彩。以后大家去,一定要了解该国历史。从前的大人物,一趟旅游,影响一生)。回国后迁去伦敦,住在《西敏寺评论》(Westminster Review)杂志出版人家中,任编辑,也大量投稿——最理想还是一大笔遗产,终生旅游。

初有短篇小说集《教区生活场景》(Scenes of Clerical Life),不太为人注意(始用乔治·艾略特笔名)。四十岁发表第一部长篇小说《亚当·彼得》(Adam Bede),出名。众人猜作者是谁——狄更斯段数高,不猜人,看笔调,说:一定是女作家。

后与评论家刘易斯(George Henry Lewes)同居,刘易斯有妻子,在守旧的英国舆论界,对此倒也不太责备,可见他俩很相配。刘易斯的思想后来在艾略特的小说中大有流露。爱情的内容其实很简单,没有多大内容。为何有的爱情造成这样大的历史景观?因为遇到挫折,不让他们爱,于是道德、智慧出现,才显得伟大。光是爱情,有多少东西?歌德说:“高昂的热情,坚持不了两个月。”一个高明的演员,在台上的高潮不超过二十分钟。

爱情显得好时,不是爱情,是智慧和道德。刘易斯与艾略特的爱,相互影响,所以长久。

作品风格质朴,热烈,人事描写都写得实在而单纯。通体看来,很大气。就文学成就看,高于勃朗特三姊妹。毕生著作《罗慕拉》(Romola),我没有看过。据说参考书用了五百多种。一般评论,英国女小说家以乔治·艾略特最伟大。

金斯莱兄弟。哥哥查尔斯(Charles Kingsley,1819—1875)更著名。终生任传教士。剑桥毕业,留任历史学教授。著作多。有小说、散文、诗。勤奋。小说三十五本,其中《希帕蒂娅》(Hypatia),写一位优秀的希腊女子宣讲新柏拉图思想,被基督徒杀害。《水孩》(The Water-Babies)是英国孩子热衷阅读的小说。弟弟亨利(Henry Kingsley,1830—1876),写过三部战争小说,名不如兄。文学史上总称“金斯莱兄弟”。

二流作家有威尔基·柯林斯(Wilkie Collins,1824—1889)。他以情节取胜,写恶人,让人钦羡。为什么写恶人呢?司马迁擅长写、也喜欢写恶人。恶人有一种美,司马迁把他们列入“列传”。张飞在传统戏曲中是黑脸,但在颊边添些粉红,看去很妩媚。梅里美(Mérimée)也爱写恶人,强盗,流氓——卡门多恶,做爱时苍蝇多,击蛋于墙,移苍蝇叮蛋,自己脱身。

有本事,拿自己作模特,写出一个恶人,恶得美丽。

还有查尔斯·里德(Charles Reade,1814—1884)。文字风格很好,写淘金、游民。听说写文艺复兴很有本领。

刘易斯·卡罗尔(Lewis Carroll,1832—1898)。《爱丽丝奇游记》(Alice's Adventures in Wonderland)。据现在说,是为一个女孩写的。一出版即风行各地,几乎任何国家都有译本。

布莱克摩尔(Richard Doddridge Blackmore,1825—1900)。当时就写暴力,反对柔和的家庭小说。乡土味很重。

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Robert Louis Stevenson,1850—1894),不是二流,而是大作家了。我这一辈,无人不读史蒂文森《金银岛》(Treasure Island),还有《新天方夜谭》(New Arabian Nights)。听说在英国也无人不读《金银岛》,尤为少年人喜。他是诗人,但被小说的名气遮盖。身体弱,租船在太平洋游荡,海上的空气与冒险恢复了他的健康。据说其书信写得极好,大家有心去找找看。

他的冒险小说一不写爱情,二不写悲剧。英文本领无敌,语言特别有弹性。纯技术地去享受、欣赏他的英文本领,一定很有趣。

梅瑞狄斯(George Meredith,1828—1909),杜·马里耶(George Du Marier,1834—1896),吉卜林(Rudyard Kipling,1865—1936)。这三人各有风格。梅瑞狄斯深刻,高超,文笔晦涩。杜·马里耶是画家,后来成小说家,成功了。吉卜林最优秀,他的特点,是不用奇特材料,可以平凡事而写得恐怖。被许多人称为文坛上的“彗星”。1907年得诺贝尔奖。曾来过中国。

乔治·艾略特、史蒂文森、吉卜林,这三人最好。

匆匆表过,留时间讲哈代。我一直崇拜他,将来可能写一篇哈代的论文。瓦莱里(Valéry)写过《波德莱尔的位置》,名字多好。我也要写《哈代的位置》。

他有多重意义。他的作品好到,在这个路子上我看到绝望为止。另一个陀思妥耶夫斯基,也让我绝望。有些伟大的作品一派拒绝模仿的气度,“不许动!”好像这么说。

托马斯·哈代(Thomas Hardy,1840—1928)。伦敦国王学院出身。十六岁学建筑,数度得皇家建筑师学会奖励,二十五岁后才专事文学。一个大问题:一个天才如何认识自己?如果哈代的才智用在建筑上,名利双收,前程远大——他不走。当时,他“一无所有”的是他的文学。一个天才是在他一无所有时,就知道自己的才能在哪方面。

起点,就要有这份自信。

然后,一本一本书,一个一个字,一个一个标点,证明自己是一个天才。

我认为哈代最好的小说是《苔丝》,全名《德伯家的苔丝》(Tess of the d'Urbervilles)。还有一本《裘德》,全名《无名的裘德》(Jude the Obscure)。还有一本《归来》(The Return of the Native),中国曾有译名《还乡》。

他是真正的大家,大在他内心真有大慈大悲。他的行文非常迟缓,我读时,像中了魔法一样。文学家、画家,常会羡慕音乐家,而音乐家、画家,恐怕都得羡慕哈代行文的本领:如此长,温和。读时,心就静下来,慢下来。他写苔丝早起,乡村的种种印象描写,无深意,无目的。就是这种行文,描写,了不起。《还乡》写的是艾格顿荒原,将来我一定要去。他的浪漫,一种平心静气的,看不出来的浪漫。我读时二十多岁,后来又读过几遍,对这本书非常迷恋。那位红土贩子,平凡,忠实。总有一天我要去艾格顿荒原住几夜。

像《苔丝》这种小说,福楼拜、托尔斯泰,看了都会发呆的。我想象福楼拜会说:“我还是写得粗了,急躁了。”托尔斯泰,老实的滑头,也会说:“他的才是小说,我们写的还不是呢……”如果给陀思妥耶夫斯基看,他会说:“你注意到吗?我用的方法也是这样的。他用大调,我用小调。”

除了纯粹的文学欣赏,伟大的小说是可以测验人的。

哈代,陀氏,是一种方法的两种用处。公平地说,福楼拜、托尔斯泰,是耶稣的衣服的一部分,重外在;哈代、陀氏,是耶稣的心灵的一部分,重内在。排小说的位置,哈代、陀思妥耶夫斯基是第一流的。普鲁斯特、乔伊斯,不如他们。

艺术家贵在自觉。曹雪芹是半自觉的,哈代、陀氏是恰如其分地自觉;普鲁斯特、乔伊斯,太过自觉了。《裘德》是哈代的压卷之作,不易读。我迷恋裘德这个人,他平凡,被人拖下泥潭,最后贫病交逼,高烧濒死时还在大雨中上山顶赴约。整部书悲怆沉郁,但伟大在平淡,一点不用大动作。

出书后遭冷落嘲骂。哈代人也老实,居然就从此不写小说了。如果我活在那个时代,一定仗义执评,痛骂那些有眼无珠的混账,使哈代先生心情转佳。现在历史还了公道,那帮批评家已无踪影,而《裘德》巍然长存。

我以后还要读。你们也一定要读,大陆有很好的译本。

以后我写长篇小说,一定要和两位人物商量——不是模仿——哈代和陀氏,不断不断看他们俩的书。

哈代可以教我的,是气度。向陀思妥耶夫斯基可学的,是一种文字的“粘”度,一看就脱不开了。

我们面临两种贫困:知识的贫困,尤其是品性的贫困。

哈代,多么沉得住气。伏笔吗?到后来他也不交代了。气度大!陀氏的结构的严密度,衣饰、自然、环境,都不写,全是人、对话,看得你头昏脑涨,又心明眼亮。

知识学问是伪装的,品性伪装不了的。鲁迅,学者教授还没看清楚,他就骂了。

讲文学史,三年讲下来,不是解决知识的贫困,而是品性的贫困。没有品性上的丰满,知识就是伪装。

哈代的小说,里面有耶稣的心,无疑可以救济品性的贫困。

英国小说谈到这里。还有两位可以谈谈:吉辛,王尔德。

乔治·吉辛(George Gissing,1857—1903)。短命才子,死后作品被人发掘。长得俊美,聪明,学生时每得奖,立志研究学问,十九岁时却跟一女子恋爱,造成不幸婚姻。妻子挥霍无度,逼得他偷,进监狱。出狱后流亡美国,靠写短篇小说谋生,后狼狈回伦敦。他很能写,特别是《狄更斯评传》(Charles Dickens:A Critical Study),但他败给一个女人。

奥斯卡·王尔德(Oscar Wilde,1854—1900)。生于爱尔兰都柏林(那儿老出文学家)。父亲是名医,母亲是文人,家庭沙龙里都是名流。幼年即博览名品,眼界气度都高阔。高唱唯美主义,宣传唯美主义,身体力行。访美,进海关时,人问有何要保险,他说:“除了天才,我一无所有。”

太自觉了。用不着这样说。

剧本写得好。散文有《狱中记》(De Profundis,一译《深渊书简》),看是可以看的,但也就两三句话可以借借。“太阳照着是金色,月亮照着是银色,别人的事情,有一天会轮到自己。”说是很会说。大陆有《狱中记》译本,出书极少,成珍本——珍贵的杂书。萧伯纳认为,即兴的辩论,无人能与王尔德匹敌。口才极好。

他的唯美主义,是所谓“高举旗帜”的。他说:“艺术模仿自然,我看是自然模仿艺术”。《谎言的颓败》(The Decay of Lying),论文,也写得好。我要损王尔德、罗曼·罗兰,是我从他们家进出太久,一出门就损——其实他们没有亏待我。

他说:“所有的艺术都是无用的。”当时这样说,很痛快。又说:“诗像水晶球,使生活美丽而不真实。”才气是横溢的——让萧伯纳佩服,不容易。他的“为艺术而艺术”,也可谓之“重新估价”。他反功利,反伪道德。他说:“我是社会主义者!因为在社会主义国家,才能人人为艺术而艺术。”

现在我们可以说,那是艺术的屠宰场。我如果带他参观,一进门,墙上就挂着一张皮。我告诉王尔德:这就是唯美主义那张皮。

王尔德不愧为一个智者,言论锋利。不过,有时我想对他说:你别说得太多了。言多必失呀。“作为一个个性独特的人,一个善于讲话、善于讲述轶事的人,王尔德是一个伟大无比的人。”萧伯纳原话。“我把我的天才用在生活上,对于艺术,我只用了一点点。”这是他的逆论。在《道林·格雷的画像》(The Picture of Dorian Gray)中,他用透了这种逆论。当时看很痛快,现在看,逆论容易讨好羡慕智慧的人。我讨厌逆论,是因为说者常把读者看轻。说得通俗点,是小儿科。

我的东西,常被人误以为逆论,但我与王尔德的区别,是他的逆论基于说明什么东西,我并不急于说明什么。他是玉笼中的金丝雀,我是走在外面,听取一片鸟叫。

为人生?为艺术?这争论是世界性的。前后一百年,在社会主义国家是动武解决的,从世界范围看,这场水深火热的争论却越来越淡化,现在根本没有这种争论了。

大概到我四十岁时,顿悟了:为人生而艺术,为艺术而艺术,都是莫须有的。哪种艺术与人生无关?哪种艺术不靠艺术存在?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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