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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5 17: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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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傅奕群

出版社:北京日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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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从商朝来

商从商朝来试读:

序言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把天下之熙熙攘攘、东奔西忙,归结为皆为“利来”“利往”。 无论身份高低贵贱,无论身处城市山泽,为了解决好衣、食、住、行等问题,人们就要精心筹谋,煞费苦心,进行辛勤的劳动。 商业活动就是辛勤劳动中的一种。

我国古代的商业活动有着悠久的历史。《易经·系辞下》就有记载:“神农氏作……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也就是说,上古时代的炎帝时期,就开辟了集市。 商朝,商人作为一个社会群体出现在中国历史中。 也可以说,中国人骨子里经商的天分和基因,从殷商时代就开始被激发出来了。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商业发展达到一个新高度,学界认为是中国商业史上的第一次飞跃。 此时工商食官制度走向崩溃,具有自由身份、独立经营的私商队伍不断扩大,涌现出了不少富商巨贾和商人政治家,如辅佐周武王灭商建周的姜子牙;助齐桓公成为春秋五霸之首的管仲;辅助勾践灭吴的道商鼻祖范蠡;商业理论名垂后世的白圭;“奇货可居”、权倾天下的吕不韦等,可谓群星璀璨。 到唐、宋、元时期,商业更加繁荣,在诗歌、小说、戏曲作品中,就有许多关于商人活动的故事,如白手起家的唐代商人窦乂,从种树开始,最后建立了旅馆业品牌“窦家店”,成为一代富商等。

明清时期,商业获得空前发展,商业资本的积累也空前巨大。各地商人自发形成了商人群体—商帮。作为商业集团,商帮是一方经济势力的代表,他们以地域为中心,以血缘、乡谊为纽带,以相亲互助为宗旨,是一种既亲密又松散的商人群体。明清时期的十大著名商帮,又以晋商、徽商的势力为最大。十大商帮之首的晋商,称雄国内商界五百年之久,成就了诸多富商巨贾、商界精英;而徽商始于南宋,历史也十分悠久,称雄三百年。明清商帮在中国商业史上占据重要地位,极大地丰富了中国传统商业文化。

中国商人自古以来就重视仁义道德。在儒家思想统治下的古代社会,中国的传统商人也构建起了一套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经商道德体系,他们信奉勤、俭、信、义等传统伦理,以仁爱为本,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以传统文化作为精神家园,形成了可贵的儒商精神,是后世值得珍视的文化遗产。

抚今追昔,鉴古今而知未来。改革开放使中国商人在沉寂了百年之后再度崛起。今日之中国商人,传承了儒商基因,但比起传统的商人,又更具开拓性、创新性,更具全球的眼光和谋略。可以说,正是一代一代企业家和商人的艰苦奋斗,成就了中国商业的崛起与辉煌。  第一章 源与流—商人百态商从商朝来

说起“商”,人们大约会联想到两个概念,一是上古之“商朝”,一是“商业”“商人”。这两个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概念,实际上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商”字的起源比较古老。在出土的甲骨文资料中,“商”字的上半部为刻齿形,下半部为底座形,整个字形如漏斗,用来表示时间。因此,“商”字被用在表示时间的星宿“商星”(又称辰星)的命名中。在进行地理分野时,商星星宿大致对应下的区域被称为“商”。《左传·昭公元年》写道:“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阏伯就是契。《诗经·商颂·玄鸟》中说“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讲的是一个古老的传说—帝喾的次妃简狄是有娀氏之女,外出洗澡时看到一枚鸟蛋,简狄吞下后,生下了契。帝喾将儿子契封于商丘。契在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成为商人的始祖。

商部落在夏代就以善于交换出名,其畜牧业比较发达,牲畜是其对外的主要交换品。且商族人居住在清漳、浊漳两河流域,所处的地理条件十分优越,商族人便利用此优势进行水陆两方面的物品交换活动。契的六世孙—部落首领王亥,常亲自带着牲畜等物同其他部落开展贸易。有一次,王亥和弟弟王恒一起从商丘出发,载着货物到黄河以北的易水附近交易。狄人有易氏的部落首领绵臣见财而起歹意,杀了王亥,夺走了他的牛车和“仆牛”,引发了一场部族纠纷。王亥之子上甲微为父报仇,起兵灭了有易氏,夺回了财物,商的势力由此扩展到了易水流域。王亥“服牛(驯服牛拉车)”的做法,有利于商族的发展,商族后人一直隆重纪念这位先祖,每到祭祀用牛三百头。▲甲骨文之“商”▲契

商部落发展到了成汤十一世祖相土时期,成为渤海西岸的强大诸侯国。相土训练牛马作为交通工具。随着交通工具的不断改进,商部落的活动范围逐渐扩大。《诗经·商颂·长发》中说“相土烈烈,海外有截”,可见其活动范围已扩展到海上。

商王朝建立后,实力更加强大。商朝开展了南方和北方之间的交换活动,殷墟遗址中出土的麻龟板证明了这一点,因为麻龟板产于南海。在出土的商朝器物中,“父乙盘”“兽面纹鼎”上刻着商朝人乘船在海上贩运货物的图像。甲骨卜辞中还有对海上活动进行占卜的内容。《殷契遗珠》第556片上写“贞:追凡;贞:凡追”,意思是追赶帆船。这些都说明商朝人已经具备了远洋航海的条件和能力,并已漂洋过海进行海上贸易活动了。▲甲骨《田猎图》,安阳花园村出土约公元前16世纪—前11世纪商代的▲《田猎图》局部细节卜卦用龟板,记述了一次打猎的路线、山川和沼泽

商朝人不但有着发达的交通工具和高超的航海技术,还有着求富的思想。《礼记·祭义》便记载有“殷人贵富”。商朝人讲五福,“富”居第二位,讲六极(也作六恶),“贫”居第四位。商朝人在求富思想的驱使下,不断追求着财富,极大地促进了商朝社会经济的发展。

随着日益发展的交换活动,货币关系已渗透到商朝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众所周知,汉字中凡与钱财相关者,皆从“贝”,即是因为贝在上古时期是作为货币使用的。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中有许多字与“贝”有关—如贪,人口贝,表示对钱财的贪婪,人类之共性;如婴,在一个小人头发上绑了很多贝壳,视为珍爱;如败,手持木棒敲贝壳,表示浪费,败坏;又如买(繁体“買”),用网捞上来的贝壳,可以用来做货币。这些都是交换活动发展的反映。▲甲骨文“贪”▲甲骨文“败”▲甲骨文“婴”▲甲骨文“买”▲商周时期的贝币

到了商末,纣王无道。位于今陕西岐山一带的商属国周国乘机迅速发展自己的力量,并联合许多氏族奴隶主一起反商。公元前1066年,由姜子牙辅佐的周文王之子周武王推翻了商朝,建立了周朝。周武王攻陷商城朝歌(今河南淇县),在王宫和贵族府邸中搜出了金玉一万四千块,佩玉十八万块,而商地不产玉,这么多玉都是通过交换得来的,可见当时交换活动之频繁。

商族人自此由统治者变为了周朝的奴隶。许多商遗民被迫迁居到洛阳的东郊及其他几个地方,由周人严加监视和管理。原先的商朝贵族和平民,虽在恭顺臣服之后能保有一些田宅,但境况大不如前,甚至不能很好地养家糊口。为了贴补家用,他们只好以“跑买卖”为副业,或以所熟悉的贸易为生,为周朝贵族之所需奔走效劳。商族人不仅经历了失国之苦痛,还隐忍地背负着精神鄙视带来的巨大心灵伤害。他们失去了话语权,失去了政治地位,然而“殷人重贾”—除了出门做生意,他们身无一技之长,于是,延续着善于经商的传统,做生意成了多数商遗民的主要生存方式。在往昔商朝繁盛的时期,一部分商族人行旅贸易于四方,也经常到毗邻的周族居住地做生意,因此,在周人印象中,善做买卖的人大多数是商族人。商亡后,“商族人”和“买卖人”这两个形象更是密不可分地交织在了一起。随着历史的发展,商族和周族之间的氏族界限逐渐消失,非商族的买卖人也逐渐多了起来,买卖人虽已不再以商族为主体,但人们的认知早已根深蒂固,于是仍把“商人”作为买卖人的通称。起先只把到处游走从事贩运贸易的叫作“商”,坐肆售物的叫作“贾”,即所谓的“行商坐贾”,后来逐渐把他们统称为“商人”了。现在我们称用于出售的生产物为“商品”,称专门从事交换的行业为“商业”,都是从“商人”一词沿用而来的。商人、商品、商业都和上古的商朝有深刻的历史渊源。

虽然中华民族的商业活动起源远早于商朝,但商朝造就了中华民族商业发展的第一个高峰,也可以说中国人骨子里经商的天分和基因就是从殷商时代被激发出来的。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坊间甚至流传着“十亿人民九亿商,还有一亿在观望”的俗语,华商遍布世界各地。追根溯源,华商基因的活水源头便是始于三千年前的商朝。三千年岁月,逝者如斯夫,殷墟古迹今犹在,不变的还有世代相传的商业智慧与激情。行商与坐贾

商人这个群体,按照经营方式的不同,可以将他们划分为行商和坐贾。早在春秋时期的文献中,就已经有了关于商贾的全面而明确的定义。《周礼注疏》中有“通物曰商,居卖物曰贾”的说法。《白虎通义·商贾》写道:“商之为言,商其远近,度其有亡,通四方之物,故谓之商也。贾之为言,固固有其用物,以待民来,以求其利者也。行曰商,止曰贾。”由此可以看出,出门在外,云游四海做生意的商人,即为“行商”,而开店铺在固定场所经商的商人,就是“坐贾”。黄仁宇在其《放宽的历史视界》一书中也说:“客商(即行商)为经常旅行之商人,以别于坐商。”

行商《游宦纪闻》中说:“行商之身,南州北县。”行商,是通过游动性的交易形式,把某些地方需要用的物品,或当地不生产的货物主动运到该地出售。南宋诗人范成大《右春日田园杂兴》中的诗句“鸡飞过篱犬吠窦,知有行商来买茶”,就是对“行商”深入农村采购的生动描述。▲明代吕文英所绘《货郎图》,分为春、夏、秋、冬四幅

根据这样的描述,我们很容易把行商想象成如今游走于街头巷尾的叫卖小贩,的确,我们日常生活中多见的行商就是走街串巷、上山下乡的小商贩。然而在先秦、秦汉时期,行商的主要群体是贵族出身的大商人,在集市上坐列贩卖的“坐贾”反而是出身较为低贱的中小商人。战国有的大商人拥有雄厚的资本和劳动力,动辄用几百辆大车转运货物。他们把布匹、绸缎、茶叶、珠宝首饰或粮食从内地运往边疆游牧部落,再把贵重皮毛运回内地。春秋时期的“商界巨子”范蠡就是这一时期行商的代表。范蠡原来是楚国大夫,辅助卧薪尝胆的越王勾践灭吴复国,建立霸业,官拜上将军。但他觉得勾践此人只能同患难,不能共安乐,不如及早抽身以自保。于是他悄悄地收拾起珍宝珠玉,更名易姓,携家带眷,“乘扁舟浮于江湖”,做商人去了。战国后期的大商人吕不韦,经营可以获利百倍的珠宝,带着商品游历四海,与各国贵族、官僚打交道。这些大商旅会组织一些长途贩运的商队,丝绸之路正是这种大规模商队所开辟的。

到了宋代,行商这种形式的贩运贸易较之前代有了很大发展,行商的队伍有所扩大,且从事贩运贸易的商人越来越多,他们奔走于各地,在史料记载中常可看到他们匆忙的身影。他们所贩运的商品也大都是与民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所以他们在社会经济中所发挥的作用也随之扩大。大行商贩运的货物价值高,且多经营奢侈品、专卖品,如盐、茶、布帛等。宋人李昭玘在《乐静集》中说:“万金之贾,陆驾大车,川浮巨舶,南穷瓯越,北极胡漠,龙皮、象齿、文犀、紫贝、夜光之珠、照乘之玉,一旦得之,则深居大第,拱手待价。”这正是宋代大行商的真实写照。而这些大行商中最富有的要数海商。宋代的海商资本雄厚,有能力建造大船,进行远距离贩运。海上贩运,利润要大于陆上。宋人洪迈所著的《夷坚志》中记载,泉州杨姓商人经营海上贩运贸易十余年,集资两万万。一次,他贩运货物前往临安,一船所载沉香、龙脑、苏木等奇珍异宝价值达四十万缗(古代货币计量单位)。一些富商也因贩卖布帛、丝绸而发了大财。如晋江地区有一富商,一次拿布五千匹,运到邢州(今河北邢台)出售;越州萧山富商郑晏,经营丝绸贸易,有一次官府查账,发现漏税的纱就有几万匹。足见这些巨商贸易经营规模之大,富庶程度之高。正是海商贸易的繁荣,成就了中国古代的第二条丝绸之路—海上丝绸之路。

长途贩运的大行商,往往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在当时的交通与运输技术条件下,江舟海舶一遇风浪便有颠覆的危险,船毁人亡的事情时有发生。陆运虽可免风浪之险,却又有遭抢遭杀的危险—途遇不测、人去财空的事也不乏记载。《太平广记》《蜀中广记》中就记载了不少这些行商的辛苦与艰险。唐朝元和年间,僧人崔无隐的兄长,行商过程中“溺于风波”;贩盐于巴渠(今四川东部)的商人王行言,行商途中“鸷兽成群,食啖行旅”。野兽出没,攻击过往旅人,可见环境之恶劣,王行言本人也是在途中被老虎所害。除了自然界的风浪猛兽之外,还有一些盗匪官吏的劫掠。《太平广记》中还有记载,汴州(今河南开封)的劣霸李宏,“强贷商人巨万,竟无一还”。以借钱之名,行劫掠之实,商旅们过汴州时都闻风丧胆。比盗贼还凶残的,是那些披着官吏外衣的行掠者,比如出使新罗的唐使臣邢璹,在回唐归途中,遇到百余商贾,载着好几船货物,都是些珍翠、沉香、象犀等奇珍异宝,价值千万。邢璹趁人不备,将百余商贾尽杀之,抛入海中,将宝物据为己有。一次袭杀行商上百人,真是骇人听闻!

行商旅途奔波劳累,还有丧生送命之忧,竟然仍有许多人愿意干,其原因想必在于“逐利”二字。五代时期闽人黄滔的《贾客》中有诗句:“大舟有深利,沧海无浅波。利深波也深,君意竟如何。”可见古代商人是冒着生命之险在出海逐利。马克思曾说过一段关于资本逐利性的话:“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它就蠢蠢欲动;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古代的行商甘于冒险,恐怕也当作如是观。

中、小行商主要以贩运农副产品、土特产品及手工艺品为主,从事者大多是城市或集镇上的市民,贩运路程多在本路或邻路范围内。《夷坚志》中还记载,丽水商人王七六每以布帛贩于衢州、婺州(今浙江金华)之间,一次贩运布帛的收益不超过三百贯钱;鄱阳商人黄廿七,把景德镇的陶器运回来出售;乐平的金伯虎与余晖携带本地所产的纱到襄阳贩卖;临州商人常到臧湾贩卖篦头、钗、镊等小手工业品……这些商人比起大行商,显然是资本微薄,大都获利有限,有的仅供衣食。▲明代《皇都积胜图》局部,描绘了明朝中、后期北京城内商业繁荣的景象▲明代《皇都积胜图》局部,描绘了明朝中、后期北京城内商业繁荣的景象

坐贾

相对行商而言,坐贾是指在市内拥有固定铺席的本地商人。《说文解字》写道:“贾,市也……一曰坐卖售也。”所以,坐贾首先就表现在其“固”上,即坐而售卖,有固定的地点、固定的时间和固定的售卖商品。先秦时代,这些坐于市中贩卖的工商业者,大多是贵族的附庸,没有雄厚的经济实力,甚至无法独立,政治地位也极低下,无法像大行商那样负担长途贩运的费用。尽管坐贾中也有大商人,但总体而言,直到唐代,坐贾大多还是小商人,这一形态到宋代才有所改变。

坐贾作为坐卖商,他们必须坐落在一般消费者熟知的交易场所—市。所以这种经商方式,是在“市”产生后才可能出现的。唐以前的城市中实行坊市制度,市场设置在城内一个特定的地点,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市中的工商业者的一举一动都不能越出许可范围,随时需要接受市政官吏的稽查和监督。因此,工商业者在市中的经营地点和时间,甚至是商品的归类,都要遵从官方的统一要求。坐商在市中还要“分行列肆”,按照经营品种的不同,划分若干个区域,使商品经营者“名相近者相远也,实相近者相尔也”“货列遂分”。就是说,工商业者只有在官方指定的行列中才能经营。在唐代,坐商在市中的经营店铺被称为“廛”“肆”,后来又称为“店”或“店铺”。

宋代以后,坊市制解体,店铺的设置也开始变得开放,开设的时间、地点和经营种类也较为灵活。“坐贾安于市”,店铺在宋代有了很大的发展,城市中的店铺数量变得多起来,出现了规模较大的行铺,如以交引铺、典当、质库为主的经济力量雄厚的大行铺,非富豪之商贾不能经办。在商业繁荣的大中城市中,金银、彩帛交易“动辄千万”。一些大型酒楼的规模也相当可观。在南宋临安,店铺林立,大大小小的菜楼、面店、酒肆、果子铺,遍布城市各个角落,经营品种繁多。

与之前不同,经营店铺的大多是中等阶层的人士。实际上宋代的坐贾有相当一部分是由贩运商兼营或转移过来的。如南宋时,许多外地人居住在杭州凤凰山,他们本来以贩运为业,是行商,后来在杭州成家立业,成为了兼营贩运业的坐贾。城市中的坐贾势力明显增强,这类商人的经营方式主要是提供本钱,然后委托他人经商或雇佣他人协助经营。坐商避免了行商的漂泊流动,有固定的交易地点,因而没有太大的风险。

坐商待客的服务态度,是影响其收益好坏的重要因素。坐商对于登门顾客的态度是十分关切的,笑脸迎送。无论何种情况商家都不许顶撞顾客或与顾客争吵,对于有身份的顾客或大宗货物的买主,还常常采用让座、敬茶等手段殷勤招待。为了招徕顾客,还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广告宣传手段,如店铺招幌、店家字号、商业楹联等,以便传达商品的信息。唐诗中经常有反映坐商服务态度的内容,如岑参的《临河客舍呈狄明府兄留题县南楼》中有“河边酒家堪寄宿,主人小女能缝衣”的诗句,“小女缝衣”构筑了非常温馨的意境,表达了顾客对于商家服务的满意。《太平广记》中也有关于坐商服务态度的故事:“建康江宁县廨之后,有沽酒王氏,以平直称。癸卯岁,二月既望夜,店人将闭外户,忽有紫衣数人,仆马甚盛,奄至户前,叱曰:“开门,吾将暂憩于此。”店人奔走告其主,其主自出迎则已。入座矣,主人因设酒食甚备,又犒诸从者,客甚谢焉。”

故事中的店家,工作了一天,就要关门的时候,遇到有客人,又打点精神,继续为客人服务,经营中体现了以客为尊的态度。

坐商这种经营方式延续至今,成为现代商业经营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方式。激烈的商业竞争使坐商们越来越重视待客服务和售后服务的竞争,形成了丰富多彩的服务方式。改善服务态度也是提升商业发展水平的重要内容之一。"牙人"的生财之道

经纪人是现代的概念,按我国《辞海》说法,是为买卖双方介绍交易以获取佣金的中间商人,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中介。说起中介,人们大多会想起如今渗透到生活方方面面的贸易中介、服务中介、房产中介甚至婚姻中介(即俗称的媒婆)等。从词面上来看,中介就是“在中间起媒介作用”,中介人(经纪人)居间帮助甲乙双方达成某项协议、契约或合同。这样的中介活动可以追溯到西周。《周礼·地官》记载:“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指奴婢)、牛马、兵器、珍异,凡卖儥者,质剂焉。”也就是说,质人是管理市场交易活动的官员,在当时的货物买卖中,商人们必须获取官方发放的货物买卖凭证“质剂”,才可继续商业活动。郭沫若先生就将质人解释为是管理市场的经纪人,由此,质人可视为经纪人的雏形。“质人”之后见诸文字记载的中国古代经纪人是西汉的“驵会”,又叫“驵侩”,最初是指牲畜交易的中间人,他们能够准确地对牲畜的价值做出权威的评估,在市场上地位非常突出。之后,人们又称类似的中间交易人为牙人、牙侩、牙郎、牙子等,清代后期还出现了对外贸易经纪人—买办。“牙人”的生财之道其中“牙人”这一称呼使用最多。为什么称之为“牙人”呢?宋代的官员孔平仲所著的《谈苑》一书中有一个说法:“今人谓驵侩为牙,本谓之互郎,主互市事也,唐人书互作牙,互似牙字,因转为牙。”可见宋人的解释是唐人由“互”误写作“牙”,才形成了“牙人”这么个独特的名字。

最初的集市交换是直接的一次性交易,而有了经纪人之后,交换活动则变成了间接的、两次以上的交易。经纪人本身没有可买可卖的物品,他们只给交易双方做中间人,从中得到报酬或好处。经纪人与买卖双方的商人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商品要交易,往往是先找到经纪人,由他与双方沟通,叫作“引领”或“招致”。买卖双方接头之后,有时由买卖双方自议价格,有时则由经纪人评量确定,叫作“著价”。特别是当买卖双方关于商品价格存在较大分歧时,经纪人常常从中予以协调和撮合,或者直接由他为商品估价。经纪人所确定的商品价格,往往容易被买卖双方所接受。因为在买方和卖方看来,经纪人是中介人,不偏不倚,他所提出的价格应该比较客观公平。而且由于经纪人久居市场,对商品的行情颇为熟悉,对商品价格的估计也相对比较准确。加之经纪人往往善于揣度买卖双方的心理,且一般言辞恳切,所以不论买方还是卖方,都容易接受经纪人所定的价格。直到现在,中介活动也大致是这样进行的。可见,经纪人这项工作的内容从古至今都没有太多实质性的变化。

经纪人的中介活动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繁荣的。唐代的商品交换较之前代有了较大的发展,因此经纪人—“牙人”的数量也日益增多。一般来说,低值小商品或者规模较小的交易,例如蔬菜、水果、鸡蛋、纸笔、柴薪等商品的交易,不需要牙人从中说合。然而在价值较高的商品或大宗交易中,例如在粮食、马、牛、驴、骡、住宅等商品交易中,牙人的沟通往往是不可缺少的。唐玄宗时,洛阳市场上的房屋买卖租赁,都是牙人从中充当中介人,相当于今天的房产中介。在当时,奴婢的买卖也十分频繁。在唐代,买卖奴婢属于合法交易。长安作为王公百官聚集之地,奴婢买卖相当兴盛。天宝六年(747年),户部侍郎杨慎矜托史敬思将其奴婢春草卖掉,最终卖给了杨贵妃的姐姐,“得钱百二十千文,买牛以归”,卖家把卖奴婢的钱转而买牛了。在这种特殊的买卖中,牙人常常会参与其中。

经纪人沟通买卖双方,促使买卖成交,当然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古代称为“牙钱”。牙钱的收取是根据交易额按比例计算的。以唐代为例,牙人收取牙钱的比率史籍中虽无明文记载,但我们仍然能从一些文献中窥探一二。《册府元龟》中记载,后唐明宗天成四年(929年)七月,兵部员外郎赵燕奏称:“切见京▲唐开元通宝,是唐代的第一种货币,在当时发行量最大城人买卖庄宅,官中印契,每贯抽税契钱二十文,其市牙人每贯收钱一百文,甚苦贫民。”从此话中可以知道,京城人买卖房子,官府要抽税2%(一贯相当于一千文),而牙人要抽10%,这个比例还是很高的,因此“甚苦贫民”,也就是苦了买卖房子的穷人了。这个10%的抽成比例一直沿用至明清时期。

在人们的印象中,中国古代社会向来重农抑商,商人处于“四民之末”,而与商人同出一宗的经纪人,必然会遭受到如同商人一样的压制。但事实并非如此。在很长的时期里,统治者对经纪人的活动几乎很少过问,或者说态度是宽容的。然而,经纪人还是不可避免地开始与官府发生一些关系。到了唐代,随着商业的繁荣,行商坐贾隐瞒赋税的情况与日俱增,统治者感到鞭长莫及,于是逐渐把熟悉商情的牙人列为控制市场的借助力量之一,用以补救自身管理能力的不足。唐德宗时期,为筹措军费而实行了“除陌法”,要求向所有贸易活动征收除陌钱,而广泛参与了各种交易的牙人掌握了每宗交易的具体数额,官府利用长安的牙人来监督商人,甚至委派他们配合官府收取“欠陌钱”。当时,官府找牙人配合执行其政策是最方便不过的了,甚至比府县官吏亲自检查还要便利。▲清院本《清明上河图》局部,可见北宋都城商业之繁荣

经纪人的活动远不止于此。随着商业的发展,到了盛唐之时,各类商业活动已远及海外,有商业的地方就有经纪人。无论是同中亚、西亚商人的贸易,还是同西北、西南少数民族的“互市”,牙人都充当了积极的角色。比如在安史之乱中扮演主角的安禄山和史思明,就曾在营州(今辽宁朝阳)充当过互市牙郎。曾经在中国西北历史上叱咤风云的党项羌人也扮演过汉藏之间贸易中间人的角色。

到了宋代,商业又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繁荣的商业活动促进了社会生产,扩大了赋税来源,而管理贸易、控制市场的困难却沉重地摆在统治者面前。为此,宋太祖赵匡胤首定了商税则例,设置了商税务院等对商业活动征收税费的机构,又派出大批武夫小吏巡视市场,但仍然不能制止赋税流失的现象,所以他袭用了唐代的办法,就是把经纪人(牙人)作为辅助力量去管理市场,并以官府名义向牙人发放身牌,还制定了“牙人付身牌约束”制度,诏令各级衙署取法执行。从此,牙人开始超越商品交换的领域,正式参与官府事务了,这可以算是牙人功能的一种“变异”。如前所述,经纪人在进入社会生活之后的很长时期里,一直都是在没有节制、没有管理的情况下参与商业活动的。宋太祖制定的这一制度使经纪人开始接受政府的管辖,但不是把经纪人推向商人那一边,以贱商、抑商的政策来对待经纪人,而是把经纪人拉向官府这一边,把经纪人纳入官府的经济管理轨道上来,为官府的需要服务。自此以后,宋代的各级衙署开始广泛招募、遣使牙人,在宋与辽、夏、金的战争期间实行的垄断贸易中,牙人充当了重要的角色,他们通晓商情,有审验物货的能力,“心机手法,捷若鬼神”,有催赋征税、量斗验秤的技巧,于是他们被更深地卷入到政府事务中去。对于政府来说,招募了这些“自食而办公事”的牙人,可以节省官署支出;而对于牙人来说,获得官府赋予的一定权力之后,虽无薪俸,却可以凭此敛索而生,这未尝不是一项划算的“买卖”。

经纪人走出了市场,依托官府势力不断拓展活动领域,他们的影响波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文人墨客们开始把经纪人的趣闻逸事收入野史笔记中,尽意地加以描绘。宋代著名数学家秦九韶也把“籴场量米,折支牙人所得几何”的内容,列为他的著作《数书九章》中的计算习题之一。牙人深谙世故,联系广泛,民间每有难事,常向牙人求助。所以这些经纪人不仅受到平民的欢迎,而且赢润颇丰,以前一向难登大雅的中介行当,竟成了令人羡慕的职业—宋代,“例皆贫民”的游浪之人,“读书不成”的儒人学子,纷纷请领身牌,跻身市场,去做“牙侩”。社会上“弃农从牙”“弃工从牙”者日益增多,到处可见牙人活动的踪迹。物货贸迁的都市,牙人更是比肩继踵,触目皆是。到了元代,由于蒙古族统治者对农业的破坏,使商业失去了发展的物质基础。同时,蒙元统治者垄断了国内外商业,禁止汉人和南人自由贸易,从而使经纪人的活动无从发展。明代,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与市场的扩大,小商品生产者对商业行情的了解越来越少,于是有了“买卖要牙人,装载要埠”的说法,还有“买货无牙,秤轻物假;卖者无牙,银伪价盲”的说法,可见牙人在明代商业活动中的重要性。

经纪人开设的机构称为牙行或牙纪。牙行必须由官府发放牙帖,才能开张营业。牙帖实际上就是一种牙税,大致分为上、中、下三等,按时换领。这种制度一直延续至近代。领有牙帖的牙行,成为垄断某一行业贸易的特权商人,凡牲畜、农牧渔副等产品,必须经过牙行才能买卖,比如清代天津就有鲜货行、牛肉行、羊肉行、猪肉行、油行、船行、花生行、栗子行、瓜菜行、颜料行等。作为贸易的中介和媒体,牙行有促进贸易发展的一面,但由于他们处于买卖之间,隔断了双方,并得到官府的确认和支持,表现出垄断的倾向。有些经纪人利用这种便利,有时公然敲诈勒索,强买强卖,胡作非为,横行霸道。此处用几个事例来说一下这些经纪人的种种劣迹。比如《册府元龟》中就有记载,当时牙人从事贱买贵卖的活动:“乡村籴货斗斛及卖薪炭等物,多被牙人于城外接贱籴买,到房店增价邀求,遂使贫困之家,尝买贵物,秤量之际,又罔平人。”还有一些掺杂使假的手段,大秤斗进,小秤斗出。据明清方志的记载,有的牙人所用的斗、秤与通常用的斗、秤不同,叫作“桥斗”“桥秤”。湖南常德石门县的丝市上,“丝行牙侩,愚弄乡民,造大秤至二十余两为一斤,银必玖柒捌色折,折净又捂高低”。秤被做了手脚,银子的成色也不足,以此来欺诈乡民。▲广东十三行全景画

历史发展到近代,鸦片战争一声炮响,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随着西方势力的不断渗入,商业贸易领域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出现了受雇于外商并协助其在中国进行贸易活动的中间人和经理人—买办。买办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种特殊的经纪人。“买办”一词,是葡萄牙语comprador(旧译“康白度”)的意译,原意是采买人员,中文翻译成“买办”。在清初,买办专指为居住在广东十三行(指清政府在闭关锁国的情况下与外界进行贸易的场所)的外商服务的中国公行的采购人或管事,后来逐步发展为特指在中国的外商企业所雇佣的居间人或代理人。买办最初期社会地位低下,人们瞧不起这个职业,随着外国资本的不断涌入和国家对经济的日益看重,买办的地位迅速提升,人们对这个职业趋之若鹜,甚至社会底层的人也将其视为进入上层社会的捷径,至19世纪60年代,买办已成为士、农、工、商之外的另一全新的行业。▲郑观应▲唐廷枢

买办与外国在华洋行之间需立下保证书与合同,之后即可得工资、佣金收入。鸦片战争后不久,外商就已放手派遣买办携带巨款深入内地进行商品购销、磋商价格、订立交易合同、收付货款、担保货商信用等活动。外商洋行为了充分发挥买办的作用,也允许他们自营商业。很多洋行的在职买办同时又是投资于钱庄、贩卖鸦片、经营丝茶的巨商。著名的晚清“四大买办”:唐廷枢、徐润、郑观应、席正甫,以及“宁波帮”的朱葆三、虞洽卿等,都有自己的业务,并且都和政府有较好的合作,比如唐廷枢就是清政府洋务运动的主要人物之一,受李鸿章的委派筹办开平煤矿,并主持官督商办的招商局,拓展了中国近代的航运业。由此可见,买办这个群体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一部分转向了民族资产阶级。▲广东十三行旧时街景▲李鸿章巨商是这样炼成的

中国古代商人的社会地位不高,法律禁止他们穿戴丝绸衣物、乘坐华丽的车驾,即不得“衣丝乘车”,被称为“虽富无所芳华”。从秦朝开始,商人和他们的子女就一直不能从政做官,直到明清时期,才开始有商人步入仕途。但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商人凭借自己的勤劳努力和经商之道,手中掌握了巨大的财富,成为名商大贾。这些成功的商人有了展现自己的舞台,他们抓住机遇,赢得了社会的尊重与认可。他们可谓是中国古代商人中的幸运者。在这些幸运者中,笔者选择了几位具有代表性的大商人,让我们一起领略一下这些商业大亨的传奇人生。

治生之祖—白圭

白圭(公元前370—公元前300),名丹,字圭,是战国时期著名的商人。白圭出生在东周都城洛阳。在魏(梁)惠王时期,白圭曾在魏惠王属下为大臣,后来又到齐国、秦国做官和经商。他一生的主要成就是在商业方面的理论建树和实践经验,他是先秦时期的商业经营思想家,也是当时著名巨商是这样炼成的的经济谋略家和理财家。《史记》和《汉书》中说他是商业经营的理论鼻祖,即“天下言治生祖”,宋真宗时更封其为“商圣”。

欲长钱,取下谷—薄利多销的生意经

自商业产生和发展以来,随着手工业、农业生产的发展,社会分工也随之进一步扩大和细化。作为政治经济中心,东周都城洛阳的工商业发展一直处于领先地位,洛阳人善为商贾,商业贸易十分繁荣兴盛。传统的洛阳人都知道追逐利润,致力经商。白圭出生于洛阳,具备了极高的商业天分。战国时期的商人大都喜欢经营珠宝生意,但白圭却没有选择这一当时最赚钱的行业,而是另辟蹊径,开辟了农副产品贸易这一新板块。白圭才智出众,独具慧眼,他看到当时农业生产迅速发展,敏感地意识到农副产品的经营将会成为利润丰厚的行业,提出“欲长钱,取下谷;长石斗,取上种”的经营策略。“下谷”就是指质量较差的谷子。他认为,“下谷”等生活必需品,虽然利润较低,但消费弹性小,成交量大,薄利多销,周转快,就是所谓的“跑量”。于是他将农产品、农村手工业原料、手工业产品这类的大宗贸易作为主要经营方向。▲白圭

人弃我取,人取我与—掌握时机的智慧

白圭把自己的经营原则归纳成八个字:“人弃我取,人取我与。”丰年或粮食大量上市的季节,农民急着要把多余的粮食脱手,粮价下跌,白圭就适时收购进来,这就是“人弃我取”;歉年或青黄不接之际,农民亟须购买粮食维持生活,粮价上涨,白圭就适时供应粮食,这就是“人取我与”。为了掌握市场的行情及变化规律,白圭经常深入市场,了解情况,对城乡谷价了如指掌。

白圭的经商理论重视时机的把握,讲究速战速决。《前汉书》中说白圭“趋时若猛兽鸷鸟之发”,极为生动地描绘了他理财决策时雷厉风行的风采。他认为,要想通过经商发财致富,就要像伊尹、吕尚那样筹谋策划,像孙子、吴起那样运筹帷幄,像商鞅那样果决坚定。如果智不能权变,勇不足以决断,仁不善于取舍,强不会守业,那就没有资格去谈论经商之术了。

善“取”善“与”的儒商

白圭在经商时不仅善于“取”,即通过交易获取利润,同时也懂得“与”,就是要给交易对手和提供商品的劳动者一些利益,与人实惠。只有这样,自身的利益才更容易实现。如在丰年,百姓们的粮食积压滞销时,有不少奸商都会坐待价格贬得更低时才会大量购进,而白圭则不然,他会用比其他人高的价格收购;等到年景不好,百姓们缺乏粮食时,奸商们则又囤积居奇,以高价出售,而白圭则以较为低廉的价格出售,解决了不少人的基本生存问题。他的这种经营原则,令他自身在获得利润的同时,还能在一定范围内影响到商品的供求与价格的变动,保护了不少农民、个体手工业者及一般消费者的利益。

白圭在经商之余,还很注重扶植农民的生产,经常以较低的价格向农民供应优良的谷物种子。这样不仅可以帮助农民增加产量,使自己掌握更充足的货源,同时也能让自己获取更多的利润。在这种良性循环的模式下,他仅用几年时间就积聚起了大量的财富。白圭从不靠诡计进行欺诈,也不靠高价实现利润,而是将货物流通与发展生产联系起来,使全国各地的物资互相流通,互为补充。

白圭认为,一个优秀的商人要具备智、勇、仁、强这四种素质,即要有善于分析形势、及时采取正确的经营策略的智慧;行动要勇敢果断,当机立断;要有仁爱之心,能够真正明白“取”和“与”的道理;最后则是要有耐心、有毅力,不可轻举妄动。其实,这四种素质就是社会的最高道德标准,而他却将此视为一个商人的基本素质要求,可见他对商人的个人道德修养要求之高,这也体现了我们今天提倡的儒商思想。在争取利益的同时,不失仁爱之心。白圭虽富甲天下,但生活却很俭朴,摒弃嗜欲,节省穿戴,与仆从们同甘共苦,成为后世商人效仿的楷模。

传奇巨商—吕不韦

吕不韦(?—公元前235),出生在两千多年前的卫国濮阳(今河南濮阳西南),是战国末期富可敌国的商业家、政治家、思想家。吕不韦出身商人世家,他博学多才,文武双全,因扶植子楚即秦庄襄王继承王位而官拜相国,从此大展宏图。

慧眼识人,奇货可居

纵观吕不韦的商业生涯,不难发现他擅用所谓“投机”的手段,善于找到机会、抓住机遇。作为商人,抓住商机是非常重要的。当时,玉器非常珍贵,不但用于祭祀、外交和社交等场合,而且还用于服饰。《礼记》中写道:“古之君子必佩玉。”人们对珠玉的需求较大,而经营者不多,吕不韦抓住了这个既是热门又是冷门的珠宝行当,生意越做越大。他一方面卖一些大众化的廉价玉器,另一方面四处寻访,在一些玉店中寻找有价值▲吕不韦画像的货物加以倒卖,从中渔利。吕不韦利用珠玉商人精益求精的心理,贱价收购有瑕疵的、被一些商人低价抛售的残次品,他认为,有时候顾客并不会注意那么多细枝末节,而经过他独到眼光淘到的玉器,往往能实现“贱买贵卖”。

然而他一生最得意的一笔“大买卖”,却是结识了当时作为人质的秦国公子子楚并资助其回国即位。公元前258年,吕不韦来到邯郸经商,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见到了在赵国做人质的秦国王孙子楚。子楚是秦王庶出的孙子,他乘的车马和日常的财用都不富足,生活困窘,很不得意。可是吕不韦见到子楚后非常喜欢,说子楚就像一件奇货,可以囤积居奇,以待高价“售出”,这就是成语“奇货可居”的出处。

吕不韦为什么将在异国潦倒的子楚视为“奇货”呢?原来当时各国之间有一种制度,把本国王室成员派到其他国家做“人质”,以示信誉。这些人质大多是有政治前途但在本国不受重视的王室公子,这种高级人质被称为“质公子”。那时,秦赵两国经常交战,秦国顾不上做人质的子楚,赵国又有意降低子楚的生活标准,弄得他非常贫苦,天冷时甚至连御寒的衣服都没有。吕不韦知道这个情况后,立刻想到,倘若在子楚身上投资,会换来巨大的收益。关于吕不韦的这个想法,《战国策》中有如下记载:“濮阳人吕不韦贾于邯郸,见秦质子异人,归而谓父曰:‘耕田之利几倍?’曰:‘十倍。’‘珠玉之赢几倍?’曰:‘百倍。’‘立国家之主赢几倍?’曰:‘无数。’曰:‘今力田疾作,不得暖衣余食;今建国立君,泽可以遗世。愿往事之。’”

我们可以用白话文来表述这段话。吕不韦了解了子楚(本名异人)的情况后,回到家里问父亲:“种地能获多少利?”父亲回答:“十倍。”吕不韦又问:“贩运珠宝呢?”父亲回答:“百倍。”吕不韦接着问:“那么把一个失意的人扶植成国君,会获利多少呢?”父亲吃惊地说:“那可没办法计算了。”

于是,吕不韦决定做这笔“大生意”。他开始下重金扶植这位失意的公子。他去见子楚说:“我可以光大你的门庭。”子楚笑道:“你还是先光大你自己的门庭,再来光大我的门庭吧!”吕不韦说:“你是不知道的,我的门庭是要等到你的门庭光大之后才能光大。”子楚明白了吕不韦的来意,与吕不韦坐谈,两人达成了政治同盟,子楚许诺,如果计划成功,将以分国作为答谢。吕不韦拿出五百金送给子楚,让他改善生活,结交高朋贵友。他另外将五百金带去洛阳,在那里购置珍宝玩物,为子楚疏通关系。

礼献赵姬,钓取奇货

在那个时代,吕不韦的一掷千金不能不说是大手笔,是具有远见卓识的大投资,同时他也承担着巨大的风险。因为当时的秦王是子楚的祖父秦昭襄王,子楚的父亲安国君是一个有二十多个儿子的老太子,要立子楚为嗣,已经很难,而要让子楚将来当上秦王,那就更难了。吕不韦从安国君的宠妃华阳夫人入手,让没有儿子的华阳夫人提拔子楚,于是,华阳夫人在安国君身旁吹起了枕边风,委婉地提起子楚非常有才能,还哭着说:“我有幸能填充后宫,但非常遗憾的是没有儿子,我希望能立子楚为继承人,以便我日后有个依靠。”于是安国君决定立子楚为继承人。吕不韦又施展他的游说本领,使赵国同意送子楚回国。正当子楚和吕不韦欢天喜地打点行装准备回国之际,秦赵之间爆发了长平之战,赵国战败,秦国坑杀了赵国四十多万战俘,赵王暴跳如雷,改变了主意,禁止子楚回国。子楚是秦太子的嗣子,也许会是未来的秦王,自然地位非常重要,赵国怎么能在与秦国交战之时放他回去呢?子楚只好被迫暂时留在了赵国。

此时著名的赵姬就要登场了。赵姬就是秦始皇嬴政的生母,她年轻的时候能歌善舞,美丽动人,深得吕不韦宠爱。在赵国期间,子楚也看上了吕不韦的这位爱妾,吕不韦已在子楚身上投下重金,为的是“钓取奇货”,事到如今只好无奈献出了赵姬。就因为吕不韦献赵姬给子楚,致使嬴政的生父究竟是谁成了千古之谜。传说赵姬被献给子楚时已怀有身孕,然而《史记》中则记载,赵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时,生子政”。大期是指足月分娩,如此否定了吕不韦与嬴政的血缘关系。不过不管哪种说法,都已无从考证了。此时战争形势又发生了变化,为子楚归秦创造了条件。当时秦国趁赵国尚未恢复元气,再次派兵攻赵,在吕不韦用钱财结交的宾客的帮助下,子楚成功逃出赵国。回秦国后,吕不韦预备好了一套楚国服饰,让子楚见华阳夫人的时候穿。原来,华阳夫人是楚国人,吕不韦此举是想取悦华阳夫人。这正是吕不韦心思缜密的地方,他不仅有很多大手笔的行动,在细微之处也考虑得很周到。果然,华阳夫人见到穿着楚国衣服的子楚格外高兴,立刻对他产生了好感。此后,子楚成了华阳夫人名副其实的孝子,几乎天天到华阳宫请安。

官拜相国,营国巨商

公元前251年,秦昭襄王去世,安国君终于得以继承王位,华阳夫人为王后,子楚被立为太子。安国君在父丧后按祖制守孝一年,然后正式即位,不料却在即位三天后就突发疾病去世了。之后,子楚即位成为秦庄襄王。吕不韦竟然真的把当时在赵国失意潦倒的“质公子”,扶植成了秦王,确实令人佩服。后来子楚任命吕不韦为相国,使其从身份低贱的商人一跃成为位高权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臣。此外还封他为文信侯,“以蓝田十二县为食邑”。从此,秦国大政实际上控制在了相国兼文信侯吕不韦的手上,子楚本来就没什么治国之才,凡事都由相国吕不韦裁决,他自己只管吃喝享乐,秦国进入了由吕不韦擅权的时代。而秦庄襄王死后,赵姬的儿子嬴政继立为王,尊奉吕不韦为“仲父”。“仲父”既不是官名,也不是爵名,而是叔父之称,是颇具亲情色彩的称呼。

吕不韦当年掷重金的投资可谓是空前的“壮举”,他的这笔“大生意”实在是一本万利,不仅使他在当时名利双收,更使其名垂青史,成为“营国巨商”,其所获回报完全无法用钱财来衡量。他开创了历史上商人从政的先河,而且也是成功的典范。吕不韦后来组织其门客撰写了《吕氏春秋》,其中有这样一句话:“民之情,贵所不足,贱所有余。”这很好地总结了他做生意的诀窍:贱买贵卖和奇货可居。这也是吕不韦经商的重要法宝。▲《吕氏春秋》古籍书影

富可敌国—沈万三

沈万三(1306—1394),本名沈富,字仲荣,俗称万三,出生于平江路长洲县(今江苏苏州),祖籍湖州路乌程县(今浙江湖州),是元末明初的“江南巨富”。沈万三在出生前,父辈已经拥有千亩良田,并经营米店、酒庄等作坊,在当时当地算得上是大富人家。“聚宝盆”的传说

关于沈万三的传说很多,其中一个便是聚宝盆的传说。据说沈万三在学堂调皮捣蛋无心向学,先生也常常被其作弄。小万三特别亲近其乳娘和管家,管家特别喜欢逗他玩,也在玩的时候教他算术知识。管家从酒庄取来一个空酒坛,让他将零钱放入其中,并建立账本,凡存取均需记账,此事小万三做得特别认真,理财意识由此形成。管家将酒坛笑称为“聚宝盆”。谁也想不到,“聚宝盆”这三个字竟影响了沈万三一生。无论日后沈万三发迹迁居苏州城还是应朱元璋诏令搬迁到南京城,此盆都一直跟随着他,对着聚宝盆他就有无穷无尽的生意灵感。后来朱元璋要征用聚宝盆来修建南京城,沈万三只好以需要择吉日并斋戒七七四十九天后呈献皇上才灵为由,暗里召集能工巧匠用黄金钻石打造了一个聚宝盆,上面刻画了各种吉祥的图案,呈送给皇上,才算过了这一关。

明清的笔记小说将沈万三的聚宝盆形容得十分神奇。清代的文人褚人获在《坚瓠集》中记载:沈万三年轻时有一天梦见一百多个身穿青衣的人求他救命,第二天早上,他见一渔翁捉了一百多只青蛙,准备杀了拿到市场上卖。沈万三联想到昨夜的梦,动了恻隐之心,拿钱将青蛙买下,放生于池中。当天晚上,青蛙们呱呱地叫了通宵,吵得他睡不着觉。早晨起床后准备驱赶,只见它们都环绕着一只瓦盆蹲着,他觉得很奇怪,便把那只瓦盆抱回了家。有一天,沈万三的妻子在盆中洗手,不小心将头上的银钗掉入盆中,不料银钗一变二、二变四,不一会儿已是满满一盆,数也数不清。随后拿金银来试也是一样。从此之后,沈万三富甲天下。

这样的传说很有趣,反映了民间对财富的幻想,但显然缺乏真实性。沈万三虽然是个名声很大的人物,但在史籍中却很少见到他的踪迹,而关于他事迹的野史笔记,则多数带有传奇性质,因此可信度也不高。在明代后期的小说《金瓶梅》中,主人公之一潘金莲说:“南京沈万三,北京枯树弯—人的名儿,树的影儿。”说明当时的人对沈万三的事就已经没有太多的了解了,在老百姓眼里不过是个“影儿”。好在明清两代,江南地区的地方志书发达,其中有一些关于沈万三后代的记载,我们可以从中找到一些关于沈万三及其家族的可靠史料,比如清代同治年间的《苏州府志》、民国时期的《吴县志》、光绪《周庄镇志》等,以这些史料为基础,大概可以了解一下沈万三的一生究竟经历了什么。

何以富甲天下

关于沈万三发财致富的真正原因,大致有三种说法,分别是垦殖说、赠予说和通番说。

首先是垦殖说。这还要从江南地区的农业发展史说起。太湖地区的发展是在唐代中期以后开始的,到南宋达到高潮。由于水利得到了有效的治理,大批荒地(洼地)得到开垦。开垦以后要进行土壤改良,当地农民采用粪肥进行土壤改良,取得很好的效果。这些在汉代被称为“厥田惟下下”的江南地区土壤,到了南宋却以“沃衍”著称了。北宋著名词人秦观在《淮海集》中曾有这样一段话:“培粪灌溉之功至也。”这种以粪肥进行土壤改良的工作,延续的时间很长,到元代仍在推广。沈万三的父亲沈祐便是在施粪肥改良土壤上做出了较大的成绩,还帮邻里共同改良,充分开发了当地大片抛荒的肥沃田土。由于经营得法,占田日广,沈家转为招纳佃户、出租田地、雇用长短工和发放高利贷的大地主。到沈万三和他的弟弟沈万四掌管家业时,已经拥有地跨数县的良田。江南经济发达,在宋元之际未受到什么破坏,到元朝后期已为全国之冠。苏州和杭嘉湖地区历来是闻名全国的“粮仓”,素有“苏湖熟,天下足”之说。沈万三拥有田产数千顷,自然有大量的稻米作为商品出售。而当时的北方,包括元大都(北京)在内所需的粮食,主要靠南方供给,沈万三一定也是“售粮大户”。可见沈万三家族主要靠垦殖起家一说还是有一定依据的,辅以农产品交易,沈家逐渐发展成为江南第一富豪。

二是赠予说。很多资料都说,沈万三的财富均得之于元朝富人陆德原的赠予。传说陆德原性格豪爽、尚义好礼,并不把产业当作一回事。元代后期,天下大乱,陆德原看破红尘,“为黄冠”,也就是做道士去了,他把家产赠送给了为他管理产业的沈万三,沈万三也就成为了大地主。事实果真如此吗?我们还要先了解一下陆德原这个人。明代学者朱存理的《珊瑚木难》中,收录了《元故徽州路儒学教授陆君墓志铭》,记载了陆德原的身世。陆德原,字静远,是苏州长洲县甫里(今苏州吴中区甪直镇)人。“少知学,治别室,延宿儒,与居与游。左右书数千卷,常乘间披阅之。……然能尚义好礼,馆宾客无虚日。……族有田千亩当归君……”他在家乡办起了甫里书院,被署为山长,曾捐资重建长洲县学。调任徽州儒学教授后,又出资修州学,总之做了不少好事,为时人所尊敬。元代至元六年(1340)陆德原回苏州买木料时病逝,去世时有子八岁,长女赘徐元震,次女刚生三个月。这篇铭文出于陆氏同僚、儒学提举黄溍之手,有力地证实了陆氏并无出世当道士一事,况且还有入赘的女婿、幼小之女,更无送财与外人的道理了。另外也有资料说,陆德原的产业是传给了嗣子陆颐孙,陆颐孙是著名书画家倪瓒的女婿。倪瓒曾于至正十四年(1354)放弃田产而游历四方,陆颐孙也仿效其岳父,把财产赠送给沈万三,自己外出游历。明代孔迩《云蕉馆纪谈》一书中,也记载沈氏“有田数十顷”。亦说沈万三是有很多田产的“多田翁”。实际上沈万三很可能帮陆德原管过账,购运过木材,或接受过一定的赠予,但全盘接受陆家财产一说,则很可能是讹传。

最后是通番说。通番实际上是指海外贸易。元朝海外贸易十分繁荣。苏州的白蚬江西接京杭大运河、东入浏河,交通条件十分优越。江南又是全国最富庶之地,盛产大米、棉花、丝绸、茶叶、药材和各种手工艺品。在这样的地方做转口贸易,把江浙的物产运往海外是非常便利的,更重要的是利润相当丰厚。据乾隆《吴江县志》记载:“沈万三有宅在吴江二十九都周庄,富甲天下,相传由通番而得。”孔迩在《云蕉馆纪谈》中说沈万三“乃变为海贾,遍走徽(州)、池(州)、宁(国)、太(仓)、常(州)、镇(江)豪富间,转辗贸易,致金数百万,因以显富”。著名历史学家吴晗也说过:“苏州沈万三之所以发财,是由于做海外贸易。”因此我们可以大胆推测,沈万三家族在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后开始开拓商业,并大胆通番,开展海外贸易,从而一跃而成为巨富。

其实仔细分析以上原因可知,沈万三之所以成为江南巨富,以上三个原因缺一不可。首先,沈万三先祖以农耕立业,为沈家奠定了深厚的根基。之后,沈万三得到了苏州陆德原的资助,由于其具有出色的经济管理才能,治财有方,很快地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当沈万三拥有能使自己发展的巨资后,一方面继续开辟田宅,另一方面他把周庄作为商品贸易和流通的基地,利用白蚬江的水上交通便利,把江浙一带的丝绸、陶瓷、粮食和手工业品等运往海外,开始海外贸易活动,使自己迅速成为“资巨万万,田产遍于天下”的江南第一豪富。所以说,沈万三是以垦殖为根本,以资助为经商的资本,以大胆通番为手段而一跃成为巨富的。

沈氏家族的败落

明朝建立后,极具商业头脑的沈万三立即到了首都南京,购置房产,将生意做到了京城。从此,沈大富翁的威名响彻了南京城。然而,噩运很快降临—沈万三与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扯上了关系,因为他参加了南京城墙的修筑。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战事频繁,开支浩大,根本没钱修城墙。也许是为了讨好新君,沈万三答应负责修筑洪武门至水西门一段,还包括与之相关的街道、桥梁、水关和署邸等相关工程。他不仅请了一流的营造匠师,还整天在工地上督促进度,检查质量。最后沈万三的建筑工程竟比朱元璋自行修筑的城墙提前了三天完成。沈万三原以为会得到朱元璋的奖赏,谁知皇帝却不买他这个账。朱皇帝在宴席上说:“古有白衣天子,号曰素封,卿之谓矣。”朱元璋当场给沈万三戴了个“白衣天子”的帽子。这是夸奖吗?如果是夸奖,那么这绝对是天下最恐怖的夸奖。因为这话是从真正的天子口中说出的。从此,沈万三开始整天提心吊胆,坐卧不宁。▲明太祖朱元璋画像

其实朱元璋早就对沈万三不满了。早前元末农民起义时,朱元璋与另一位起义领袖张士诚抢占苏州时,沈万三是站在张士诚一边的,还为张士诚提供了巨额的资金援助。为此,朱元璋用了八个月,才攻下苏州。沈万三是何等精明之人,朱元璋得势后,他立马摇身一变投靠了新皇帝。然而朱元璋还是一直对他心怀芥蒂。

富可敌国与功高震主,都是朱元璋所忌讳的。可是沈万三却不识相,修完城墙后,他随之又向朱元璋提出,打算自掏百万两黄金,代替皇帝犒赏三军。这终于让明太祖龙颜大怒,一个平民百姓竟然敢劳军,这不是要造反吗?幸亏马皇后说情:“我听说法律只杀违法的,不能杀不吉祥的。沈万三一介平民却富可敌国,是他自己不吉祥,这种人老天爷会降下灾祸,何必由陛下去杀呢?”朱元璋这才免了沈万三一死,但从此把他发配到云南。沈家的财产也全部被查抄,据说光田地就有数千顷。沈万三到了云南这个当时的蛮荒之地后,满肚子委屈,想想自己为大明朝出了那么多力,不想一时疏忽却招致如此落魄的下场。他沮丧失望,后来便客死他乡了。

但这还不算完,洪武十九年(1386)春,沈万三的两个孙子沈至、沈庄又为田赋坐了牢,沈庄甚至死在了牢中。从此,沈家的基业被彻底动摇了。洪武三十一年(1398),受“胡蓝党祸”的牵连,沈万三的曾孙沈德全等六人被凌迟处死,沈万三的女婿顾学文一家八十余人全都被斩首,田地财产被没收。沈万三苦心经营的巨大家业,轰然坍塌。

有人说,沈万三之祸,是因为他太张扬,竟然想以一介平民百姓的身份捐款劳军,终至惹恼了皇帝。但是,以朱元璋的气量和为人,就算没有修城墙和劳军一事,其他罪名也一样会安到他头上。因为在朱元璋眼中,沈万三富可敌国就是罪。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在那个时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一切都归君王所有,连朝廷的大小官员和全体百姓都不过是皇帝的私产,更不用说他们的财产了。以商人之力,又能如何呢?皇帝战胜了富商,官对商不信任、不认同,使得以商求富的行为存在着极大的风险。于是,在有明一代的漫长历史时期中,再也没有出现过像沈万三一样的巨商大贾。整个明代,江南富商也再没有出过什么彩。一切的可能性,都被朱元璋消灭在了萌芽状态。

近代中国的世界首富—伍秉鉴

伍秉鉴(1769—1843),又名伍敦元,祖籍福建泉州。他的先祖在康熙初年定居广东,开始经商。到伍秉鉴的父亲伍国莹时,伍家开始参与对外贸易。伍国莹的第二个儿子伍秉均创办了怡和行,哥哥去世后,弟弟伍秉鉴继续接手经营。由此可见伍家也是个经商世家。伍秉鉴可谓名声在外,在英、美等国的商业圈中是让人敬畏的人物,他的影响力到了何种地步?2001年美国《华尔街日报》统计了“过去的一千年中最为富有的五十人”,他赫然在列,并且是入选的六名中国人中唯一的商人。《华尔街日报》还撰文表示,伍秉鉴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商业资产拥有者,天下第一大富翁。”可是伍秉鉴在国内的名声,则几乎与其在国际上成反比。时至今日,提起我国历史上的大商人,人们想起的是子贡、白圭、吕不韦、沈万三等人,却绝少有人知道这位近代的“天下第一大富翁”。对于一位曾经蜚声海外的世界首富而言,这种对比很是值得玩味。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伍秉鉴的“世界首富养成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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