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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9 02: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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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庇古

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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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比较(影响文库)

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比较(影响文库)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比较(影响文库)作者:庇古排版:小不点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出版时间:2013-5-1ISBN:9787121200656本书由北京兴盛乐书刊发行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译 者 序

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往往被人们看作两个天生对立的敌人,因为它们各自有各自的特征,凭借各自特征所能达到的效果也不尽相同。然而,在某种程度上,它们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这对矛盾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互相依存、互相联系和互相渗透的,它们实质上是一对矛盾统一体。

本书的作者庇古(Arthur Cecil Pigou,1877—1959),是英国现代著名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也是经济学史上最奇特的经济学家之一。庇古出生在一个英国军人家庭,青年时进入剑桥大学学习,最初他的专业是历史,后来受当时英国著名经济学家马歇尔的影响,转学经济学。学生时代,庇古是一个快乐的、喜爱社交的年轻人,但就在此时他已经认识到了社会和经济问题之间的密切联系。在他24岁时,他的两篇文章获奖,文章的题目充分显示了这个年轻学者知识涉猎之广。其中一篇名为《过去50年中英联邦农业生产相关价值变化的原因和影响》,另一篇名为《罗伯特·布朗宁,一个神学教师》。31岁时,庇古成为剑桥大学经济学讲座教授,在这个职位上,他的任期长达35年,一直到1943年退休为止。

庇古一生著述颇丰,其代表作有1920年的《福利经济学》、1933年的《失业论》,以及1937年的《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比较》(本书)。从这些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庇古对经济政策的关心,对各种经济秩序体系的研究,但是在当时几乎没有经济学家能够理解庇古的分析所具有的突破性本质。

1929—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过后,英国在工业生产方面获得了一个可喜的发展。眼看经济回暖,民众信心也更加充足。然而,好景不长,在1937年秋天再次爆发了经济危机,工业惨遭重创,资本主义各国都出现了商品市场紧缩和大批工人失业的情况。反观当时的苏联,却在社会主义制度的道路上大步前进,各方面的建设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本书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写作的,庇古试图在理论上比较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优劣,对资本主义的批判表明,他已经开始质疑这个系统本身的稳定性,并开始为其他可供选择的体系的经济秩序辩护。

在本书中,庇古重点在财产、收入分配及失业问题上对两种社会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这两点极具现实意义。

在财产和收入分配的问题上,庇古坦承,在资本主义制度中,财产和收入的分配是不平等的,这种不平等不但造成了穷人的不满情绪,也带来了富人的资源浪费问题。但庇古认为,对于社会主义收入分配的目标,资本主义社会同样可以通过提高财产累进税率、提高所得税累进税率以减少税后收入、从富人中征得的税收来生产穷人所需的产品、扩充和改进国家福利事业等措施实现。

而对于失业问题,庇古则认为,无论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都无法消除,只要有经济变动就会有失业现象。庇古还在书中提出建议,认为国家可以通过公共工程政策和货币政策来稳定投资总量,进而稳定经济活动,消除失业。在这一点上,庇古与凯恩斯的观点颇有相似之处。

庇古在撰写本书时,原本是打算用于教学的,因此是按照其著作《实践中的经济学》一书的风格撰写各章的,然而由于各章长短安排未能得当,所以从未实际讲授。但通读全书我们会发现,本书结构缜密、逻辑清晰,语言简洁生动,依旧具有讲稿性质。

在庇古的笔下,社会主义制度未必好到尽善尽美的地步,而资本主义制度也同样不是一无是处。由于本书成书时间较早,读者在阅读本书时要注意庇古对资本主义制度的辩护和对社会主义的错误理解。而本书最大的一个功用,即是可供对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有深入研究的读者、学者甚至专家作探讨之用。作者序言

本书在写作时参照了我的《实践中的经济学》一书各章的写作方式,以满足讲课的需要。但是因为各章的篇幅长短安排不当,所以实际上从来没有用它授课。不过,整体来看本书在语调和结构上还是属于讲稿性质的。换句话说,我从来没有打算将本书写成学术论著,所以读者对象是一般的读者,而非专家学者之流。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在这本书中我就没有谈到社会主义的国际方面。

对一个学院经济学家来说,不应该也不能对任何政治纲领表示拥护或反对。但在比较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哪个更优哪个稍逊的问题上,把相关见解(主要考虑经济学范围内的)依次阐明,却是应该做且也能够做的。本书的写作目的仅在于此。

最后,我要感谢罗伯逊(D.H.Robertson)先生和马尔凡恩学院院长根特(H.C.A.Gaunt)先生,他们两位在审阅了原稿后提出的一些改正意见对我极有帮助。A.C.庇古1937年8月于剑桥大学国王学院第一章 关于资本主义的定义及说明

资本主义工业通常被定义为:生产的物质手段归个人所有或租用,同时由个人进行生产经营,并出卖这些生产手段生产出来的货物或劳务以获得利润的一种工业。根据这个定义,资本主义经济,或者说资本主义制度指的就是资本主义工业占有大部分生产资源的一种经济或制度。(1)

这一定义和悉尼·韦伯夫妇(Sidney Webb)为资本主义或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定义不谋而合:“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制度或资本主义文明,是指在工业及政治制度发展过程中的某一特定阶段,绝大多数工人不占有生产手段,只是作为工薪者存在,他们的生活水平、安全保障及个人自由,几乎都由那些占全国人口总数很小比例的一部分人决定,这一部分人就是那些占有或者说通过合法途径占有并控制一个社会中土地、机器及劳动力的组织调配,以此牟取个人私利的人。”(2)毋庸置疑,这一定义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因为它否认公共当局在“占有”生产手段之余,有可能因为考虑到赚取更高利润而把这些手段出租给个人,由他们经营管理。倘若国家对他们所占有的煤矿或铁道也做同样处理,那么资本主义制度一定会更得人心。从英国的情况来看,土地往往并不属于资本主义农业经营者,至于到底是私人地主还是郡县委员会占有土地,对于他们的生产经营没有影响,也没有根本上的差别。当然,这些都是次要问题。

如果是在20年以前,我们可能会提出两个社会主义定义让其与这两个资本主义定义相对应,就像下面所说的一样。所谓社会化的工业,就是公共机构或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占有生产手段,他们经营的是直接为该机构或团体所代表的那些人服务,而不是为了向他人出售产品以谋取利润的一种工业。而社会主义制度,则是指社会化的工业占有大部分生产资源被高度社会化的一种制度。1923年,韦伯夫妇这样写道:“社会化最根本的特征,是各项工业和服务事业及它们所必需的生产手段充分社会化而不是由个人占有;同时,公共利益取代(3)攫取私利成为工业管理和社会管理的目的。”

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些定义中,“不求利润”是社会化的一个基本特点,它与资本主义存在一些差别,我们一定不要错解了其意义。很明显,利润同货币收入不是同一个概念,废除利润不等于废除货币收入。

先说明一下什么是利润。利润是一种利用特定方法取得的货币收益,它是货币收入中比较特别的一种。任何一个人,包括工人、艺术家、医生、农民等,当他们在向他人出售其自己的劳动力或产品时,请注意,他们的行为并不是在赚取利润。那么,什么是赚取利润呢?赚取利润就是指一个中间人或企业家,通过雇用他人劳动或从他人那里购买产品,并售出这种劳动产品,将买进与卖出之间的差额作为自身报酬的投机行为。而消灭利润,就是要消灭中间人或企业家为了赚取差额收益而做出的各种服务,以及因此而取得的报酬。

我们看到一种有趣的现象,当今所谓的那些时髦的作家(鼓吹社会主义者)往往避谈或不谈社会主义不同于资本主义之处,其实就在于它不赚取上文阐述的那种利润,而大谈特谈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不同之处在于社会主义没有赢利动机(Profit Motive)。他们大多会把“为使用而生产”与“为利润而生产(意即为了货币收入)置于一个二元对立的状态,这样不仅容易造成对资本主义的偏见,也会引起逻辑上的混乱。事实上,合作社制度下的商店经理可能比一个私人小店主更加关心自己的收益而不替别人考虑;一个农场主雇人养猪、熏咸肉供自己食用的动机也并不比另一个农场主雇人种庄稼、售出,然后用得来的收入购进熏咸肉更为高尚。假如,“利润动机”表示的是个人货币收入的动机,那么,当报酬采取利润形式支付的时候,还无法知道是否一定就受这一动机的支配。而当报酬不采取这种形式支付,(4)而代之以薪水、诊费、束修、稿酬等形式时,似乎可以断定它一定受这一动机的支配。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假如利润的定义恰如上文所述,那么,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利润就将会被取消,但并不能因此得出结论说这会取消利润动机。由于利润被压缩,它可能减少个人获取金钱收入的欲望,可这也不是绝对的。从逻辑上说,是否会消减这种欲望只有通过实际验证才能得出最终结论。若要避免引起误解,就必须把社会主义不存在利润这一焦点,作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区别,同时也要避免使用“利润动机”这一术语,作为不够精确(5)的同义语它可能会增加我们的困扰。

在上文中,我提出了一个无论是资本主义制度中某一社会化的工业,还是全面社会主义都可以适用的定义,我相信如果是在20年以前,大家都会毫无异议地接受。即便如今,其中有关“某一社会化的工业的定义”,还是会被大多数人接受的。不过,受苏联社会主义尝试的影响,有关全面社会主义的定义部分,现在就必须做修改了。这(6)没什么可奇怪的,在20年前,几乎没有人会谈到集中计划,在当时,人们对它的认识还很模糊,社会主义被认为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抵制私人赚取利润,即个人或集团雇用其他人,通过把后者的产品售给第三者来获得利润;(二)(除了人以外的)生产手段都是公共或集体所有。可以看到,在这两个必要条件中,任何一条都不是绝对要求采取任何形式的集中计划;即便两个条件组合在一起依然如此。所以说,抵制个人获得利润这件事,只需把各种工业变成独立的消费合作社(cooperative)、市政企业或公共机构就能实现;之所以列出这些形式,是为了适应各个工业的特殊要求,以便选择不同的形式加以适应。

在这样的制度下,工薪阶层可以在任何地方从事管理和销售工作;而且还可以按固定利率租用一切资本,我们看到符合上述定义的利润根本不存在。即便没有统一的集中计划,生产手段的集体或公共所有制在实践中也是可行的。假设允许私人利润存在,所有者需要做的仅仅是把其拥有的土地或其他手段出租给企业家;假设不允许私人利润存在,所有者也可以把其拥有的土地或其他手段出租给合作社或公共机构。这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就像是在垄断条件下,所有者照样可以把货物出售给仅有的一个购买者那样。(7)

倘若有若干个承租者,就会形成一个买方市场,而所有者就占据绝对优势,他可以任意定价。通常,他可以根据以下两种情况来决定价格:第一,所有者拥有多到过剩的可以满足需求的土地或生产手段,从而使一部分长期闲置不用;第二,土地和生产手段无法满足所有需求,致使所有者需要通过某种配给办法,在承租者中间进行相对公平的分配。在实践中,所有者会想方设法让定价不致造成市场上有剩余或不足现象。换言之,不论他如何处理该问题,都无须实行集中计划。尽管如此,集中计划的观念在如今的“社会主义的定义”中已被普遍采纳了。

摩里逊(Herbert Morrison)先生(图1)曾经写道:“全部大工业和土地必须收归公有或集体所有,这是社会主义的基本条件,同时,其经营不能是为了攫取私人利润,而必须是(按照全国性的经济计(8)划)为了公共利益。”显而易见,我们若同意这一点,就无须为了“集中计划是否为全面的社会主义的必要条件”的问题而争辩了;因为定义本身就已经把问题解决了。图1 赫伯特·摩里逊(1888—1965),曾任英国工党领袖

当然,这并不是说社会主义经济等同于计划经济(Planned Economy)。计划经济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刻板,它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可以做这样的假设:一个小小的、处在一个奴隶社会顶端的贵族集团,只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而从宏观上规划一国的工业,且完全忽视奴隶阶层的利益。相信不会有人会将此定义为社会主义。集中计划本身无法代表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必要条件,其实是某种特定性质的计划。如果计划经济明显而公开地把争取一个小小的统治集团的利益当成终极目的,那么,这就不能算是社会主义。

根据摩里逊先生的定义,社会主义制订的计划有个前提是一切为了公共利益。这一定义看起来很明确,但其实也可能有多种解释。比如,对于一个正遭受外来侵略或受到侵略威胁的国家,当务之急就是集中全国资源来加强自身的军事力量,这大概就是他们“为了公共利益”而实行的计划。即使我们不用侵略威胁这个极端的例子,公共利益这种观念也令人很难捉摸。为了一些莫可名状的东西——个人、结社的自由及无阶级社会的感觉,而牺牲物质福利,对公共利益究竟有多大好处?在增加货物总产量的同时,又要在不同的人们中间及不同的时期进行相对较平均的分配,倘若两者之间发生冲突,要怎样权衡两者的得失?诸如此类的问题层出不穷。为了所谓的“公共利益”是否就能漠视社会内部某些特定阶级的人?比如,以前的资产阶级、教士或犹太人,当他们被挑出来作为迫害对象时,我们是否还能说这是为了“公共利益”?这些问题很难回答,即使能找出令自己满意的答案,那些认为社会主义必须具有能迎合我们每个人看法的公共利益计划的想法,也是十分可笑的。往往是那些被公众含糊地认为是为了整个社会而不仅限于一个阶级利益的计划,才是为了公共利益的计划。这个观念再加上排斥利润和生产手段归集体或公共所有,就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特征,为了说明的方便,这里我们选取现在社会大众普遍认同的观点。

从上文的定义和解释中我们能够看出,资本主义制度下同样存在若干社会化的工业,比如,武装部队、皇家造币厂及灯塔之类的机构。可是如果把资本主义比做大海,那么这些社会化的工业仅是零星的小岛而已。同样地,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我们也能找到若干资本主义工业,而这也不过是社会主义大陆上的几处湖泊罢了。当然,无论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社会化工业还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资本主义工业都不是我们的主题,本书的主要写作目的旨在讨论“全面社会主义”——这一可代替目前西方世界实行的工业制度,很多时候它已经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的唯一出路。而在论述中,关于某一项工业中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孰优孰劣的问题也不免会被谈到,事实上,它正是本书第五章的主要内容。我在那一章中,会联系技术效率谈谈利润报酬问题。另外,在第三章中,关于在各工业部门中间如何分拨资源的不同方法的阐述,也有与此相关的内容。

既然本书的主题是社会主义制度而非资本主义制度内部某几种工业部门的社会化,那么,诸如这样的问题是不会谈论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仍然作为一个整体存在的情况下,某些特定工业,比如,军备工业或煤矿工业的特殊情况,是否会促使该工业有必要社会化。【注释】(1)悉尼·韦伯夫妇(Sidney Webb)是指悉尼·詹姆斯·韦伯和他的夫人比阿特丽斯·韦伯。韦伯夫妇均是英国著名的社会活动家、工人运动史学家及费边社会主义理论家。他们在社会和科学活动中密切合作,曾创办《新政治家杂志》,同时还撰写了大量著作,如《工会史》、《产业民主》、《英国的地方政府》、《资本主义文明的衰败》等作品,为费边社会主义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和政策基础。——译者注(2)韦伯夫妇:《资本主义文明的衰亡》(The Decay of Capitalist Civilization),第2页。——原注(3)韦伯夫妇:《资本主义的衰亡》,第247页。——原注(4)束修:古代拜师时送的礼物。——译者注(5)在一些反对资本主义的人看来,现在利润动机在企业和自由职业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其在企业中所起的作用要大于在自由职业中所起的作用。其实,这种情况同“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别”关系不大。即便如此,还是要对这种情况加以说明。比如,—个生意人的行为对他人的影响,或许不如一个外科大夫的行为那么立刻见效。这种关联不密切的情况与人们眼睛所看不见的困难,恰恰迎合了阿伦(Allan)先生所重点指出的那种明显的矛盾:“其一,摩根(Morgan)和哈里曼(Harriman)在争夺一条铁路控制权而弄得人心惶惶之余,两人又在虔诚地做礼拜;其二,洛克菲勒(Rockefeller)在接受退税,让竞争对手被迫歇手停业的同时,又与欧几里德大街礼会教堂主日学校的学生们在福莱斯特山的树藤下一起野餐,并唱赞美诗。”(《万物之灵)》(The Lord of Creation),第90页)那种无情的营业策略的后果,并不是以其本来面目出现的,货币这一幽灵成了董事会的代表。若非如此,如此明显的矛盾现象就不会让它存在。“劳动者比投资者更远离董事会的会议桌。要是工厂关了门,或是减少了工资,抑或是雇用了打手破坏矿工工房里举行的抗议集会,那么,这些策略对受害者——矿工家属的影响,是难以想象的。他们远在天边,但账目上的盈亏数字却近在眼前,令人难以忘记。华尔街人一谈到钢铁,他们心里会想到什么?难道会是在办公桌旁、厂房里、矿井下辛苦工作的,有家庭要养,有房租要付,还要考虑买粮食鞋袜的十多万人的—个组织吗?根本不是!钢铁仅仅是某种行情的一个象征,或是投机赌博中的一个筹码,或者说,是你在四十八元时买进,在五十六元时卖出的东西,也可以说,它是芝加哥的人哄抬涨价,美孚油公司的人要“杀价”的东西。”(阿伦:《万物之灵》,第93~94页。)——原注(6)本处指苏联的五年计划。——译者注(7)承租者:接受出租,租用某物的人。——译者注(8)摩里逊:《现代社会主义简明大纲》(An Easy Outline of Modern Socialism),第9页。——原注第二章 财富与收入在人民中间的分配

开场便先攻击一番现行的资本主义工业制度,已经成为了时下讨论社会主义问题的流行方式。当然,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也是有其内在原因的,当前存在的财富和收入不公平现象及与之俱来的严重弊害就为这种攻击提供了动力。这种攻击至少看起来是有理有据的。本章开篇即会依次列举与英国有关的事实,并会阐述一下这些事实所代表的意义。

我们先以财产分配为切入点。丹尼尔斯(Daniels)教授和坎庇恩(Campion)先生最近联合出版了一本名为《国民资产的分配》的书,该书在一些人看来可能是枯燥无味的,它主要介绍的是有关英格兰和威尔士私人所有的资产,也就是个人资产的分配情况。从该调查中可以看到,自1924—1930年期间(这是他们能进行详尽研究的各个时期中最近的一个时期),“英格兰和威尔士的资产总数的60%,被25岁以上的人群中的1%占有(私人所有的)”。再来看一个数据,这个数据会让我们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1924—1930年间,资产总数的5%为25岁以上的人群中的3/4共有;假如不将家用电器算在内,家具也许再加上私人所有的房屋计算在资产总数内,那么,百(1)分比甚至比5%还要低。”

列举出上面的数据后,这里必须做一下说明,“25岁以上的人群中有1%占有资产总数的60%”,并不意味着“那个比例的资本的受益者仅仅是那1%的人”。假如这些人都是有配偶的一方,而其配偶没有财产,那么,享有资本总数60%的25岁以上的人的百分比就是2%,而不是1%。还需要注意一点,我们的百分比只指25岁以上的人群,他们的子女已经被刨除在外了,在这里我们只是要做一个说明,也没有必要计算得太精确。只需要一个大概的数字就足以证明一点,一方面,我国个人总资产中有一个很大的比例被极少数人持有;另一方面,全国人口中很大一部分人只占有极少的财产。

显然,这种资产所有权非常不平等的现象,造成了来自资本的收入,或者说是来自财产权的收入,后者的说法更贴切一些。我们知道鲍莱(Bowley)博士在来自财产权的收入具有极不平等现象这一观点方面是权威人士。因为,他曾做过严谨的统计,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总收入的1/3都来自财产权。所以,我们基本能得出这样的结论:有1%年龄在25岁以上的人,从他们财产权所得的收入占全国收入总数接近20%。换句话说,社会上有一少部分人处于这样的地位:他们在不做任何工作的情况下,也能得到且享用数额巨大的个人收入。因为财产权问题的事实存在,就很可能形成一个拥有“财产收益”阶级,他们坐享祖辈留下的财富而不靠工作谋生。毫无疑问,这一阶级的确存在。

凡事都要辩证地看,这一阶级也不是铁板一块,它还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的人具有这样的特点:他们拥有可观的财产,完全可以不靠工作谋生,或几乎可以不靠工作谋生,但事实上他们仍然工作,而且,通常做一种非常重要的工作。举例来说,英国许多富有的地主都十分辛劳地管理自己的产业,而许多有钱人更是不惜花费巨资来提升个人价值,他们或者外出旅行来增广见闻,或者投身于公共服务方面问题的研究,事实上,他们所过的生活甚至要比他们大部分同胞辛劳得多。比如,倘若有人说瑟西尔家族(Cecil Family)的人都是游手好闲的寄生虫,就未免贻笑大方了。此外,一部分有钱人胸怀慈善之心,他们在自己辛劳之余,还大方地用自己的财产去奖励那些艺术和科学上的伟大成就,这给人们带来了很多益处。梅迪奇(The (2)(3)(4)Medici)父子就是很好的例子。另外,卡内基和洛克菲勒研究所的某些捐助也是明证,虽然这发生在另外一种大不相同的领域内。

毫无疑问,在一个理想的社会里,公共当局会随时注意提供必要的发展经费,而不会需要私人方面来资助公益事业。但是,虽然如此,来自私人财产的大量收入有时可能带来种种弊害,而且常常会被人们在指责现行经济制度时举出,因此,在这里我们也应该谈谈这种收入偶尔会给我们带来的好处。

凭借自身财产权谋生的阶级中还有生活风格完全不同的另一部分人:这些人不必工作——实际上他们也从来没有工作过。汤奈(Tawney)教授在他的著作《贪得无厌的社会》(The Acquisitive Society)中对这类人进行了这样生动的刻画:“在战前的英国,我们随处可以看到那些依靠利息或收地租生活的寄生虫和他们奢靡的生活。成年之前,他们在公共学校读书,接着在牛津或剑桥大学的俱乐部里打发时光,之后,他们在某个城市的俱乐部继续他们的悠闲生活,6月间,当伦敦气候宜人的时候,他们就待在伦敦,8月打松鸡,10(5)月打野鸡,12月去戛纳,2、3月打猎。这些坏榜样影响了整个新兴(6)资产阶级,这些人都跑去效仿他们的生活方式,刻意去追赶时髦。”(7)致力于公共福利的人都会对这一阶级的浪费挥霍感到厌恶,但这种厌恶产生的原因,不是由于他们令原来归于整个社会的货物和劳务方面的实际收入受到了直接影响,而是因为,说到底,要不是他们的祖先为了能让他们阔绰地享受生活而非常辛勤地工作,省吃俭用,还对生产设备的增加出了一把力,那么他们今天大概根本没有任何可以大手大脚的资本。所以说,令人真正厌恶的不是他们在经济上的弊害,而是他们在道德上的弊害。比如,无视“位高责任重”的箴言,违背“所受者厚,所负者重”的古训,他们带坏了整个社会风气,让人艳羡那种自私自利的生活,他们使“服务”的格言被“享受”代替等。因此,相信很多人都有汤奈教授的义愤之感。毋庸置疑,这一批拥有大笔财产权收入的人的存在是严重的社会祸害。它的严重性主要表现在:把错误的道德标准植入了未来学步者的心中,最严重的一点是,他们的行为在辛勤劳动的穷人中间造成了强烈的委屈和不平的愤懑情绪,这样的负面影响要比他们行为本身严重得多。

但是从整体上说,不靠工作谋生而仅从财产权里得到大笔收入的这些幸运儿,其实大部分人并没有不工作。相反,他们因为拥有大笔财产收益而得到了一种报酬特别优厚的工作。举个例子,要在社会上谋生立业,一些特别的路子只有那些有点资本的人才能走,没有一点资本的人是绝对办不到的。但这只是个次要问题。主要的一点问题是,拥有财产收益的人会有更多受到教育和专业训练的机会,而没有必要年满16岁就去工厂工作,这种长期的学习和培养,对于——举例来说——医学和法律这类专门职业而言是十分重要的。总之,拥有财产收益就可以在培养个人能力上进行大笔投资,进而又创造了赚钱能力。如此看来,拥有大笔财产收益的幸运儿在拥有他们不幸的同胞所没有的收入来源之余,也因此获得了训练和专业资格,这种训练和资格,为他们进行工作提供了能量,使得他们工作比其他人的工作更有价值。得自财产继承权的收入不平等分配,或者说其本身的存在,又或者说其对其他收入的影响,分别以直接和间接的方式造成了整个收入分配(Distribution of Income)不平等的现象。

上文所阐述的一切,只是我们讨论的主要问题,也就是收入分配的全面情况的一个开场白。我国在这方面的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时常有人提出估计数字。收入低的是根据工资统计材料和其他更加难得的材料;而收入高的是根据所得税局发表的材料。柯林·克拉克(Colin Clark)先生整理了最近的一次估计数字,列表如下:(8)收入分配

这张表上所列出的数字不是社团收入的数字,而是个人收入的数字,其不包括失业津贴。我们从上栏的末端可以看到,12%的个人,所得收入占整个国民收入的40%;而在下栏末端,又可以看到有60%的人,个人收入每星期只有2镑8先令,即一年不到125镑。想要把这些数字的含义说清楚,我们会碰到在资本数字上所碰到的相同的甚至更加严重的困难。这些数字代表的是个人的收入。而在一年收入不足125镑的这60%的人中间,有一部分是妇女和儿童。我们必须了解,收入按户分配的情况——最好是在家庭人口不等、成分不同的家庭中间按户分配的情况。以家庭人口相似的某一类家庭来说,关键是这笔收入的总数是多少,而无须知道这笔收入是男人独自一人赚来的,还是夫妇两人或加上两个子女共同分几笔赚来的。所以,我们在只知道不同的个人收入数字的情况下,还无法做出一张完整的家庭收入统计表。

目前,我们最需要的材料就只能暂时欠缺。可即便如此,我们从克拉克先生的统计表中至少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就收入而言(就像就财产而论一样,虽然没有那么明显),比例很小的一些人占有很大比例的收入,而很大比例的人却正好相反,这些人不论以人头计还是以家庭计,只得到很少的收入。当然,我所引用的数字不是指缴纳所得税后剩下的收入,而是指纳税前的收入。众所周知,在我国,所得税和附加税是以累进的方式对高收入人群进行征收的,最高每镑达10先令之多。很明显,能供花费的收入,也就是纳税后的收入远远不如纳税前收入那样的高度集中。但是我们也必须承认一点,虽然通过纳税对个人收入重新做了一次分配,但是税后收入集中程度仍然很高,分配不平等带来的收入差距依然悬殊。

关于“国民收入和支出”(National Income and Outlay),克拉克先生下面这段话进一步说明了这个问题:“1935年的国税和地方税的真正作用,可以说是把9 100万镑富人的钱重新分配给穷人(另外,还有从工人阶级征收的税款提供的社会服务),这次分配采用的是社会服务的形式。富人所付的68 500万镑直接税和间接税中,只有9 100万镑按上述方式重新分配,余下33 100万镑抵付全部行政费用和其他各项税收所不敷开支的社会救济费用,而有26 300万镑用于对他(9)们自己有好处的社会服务。”

因为所得收入在纳税后分配的不公平,数量庞大的生产资源都被用来满足富人的挥霍——为富人们提供豪华的汽车、漂亮的房屋和时髦的衣服等——而数以万计的人们却过着入不敷出的生活,既享受不到足够的教育,也没有合适房屋居住。在必不可少的和锦上添花的东西之间,生产资料分配不当,这并不像人们肤浅地认为的那样,是人民中间收入分配不平等这一弊害所导致的另一种弊害。它是从不同角度看到的同一弊害。即便如此,这种弊害仍然是实际存在且极为重要的。

收入分配普遍不平等之所以被认为是一种弊害,是因为它导致了大量的浪费,使资源不是去满足更迫切的需要,而是被用来满足那些不迫切或者说过于奢靡的需要。这显然是一种非常严重的弊害。这一弊害主要表现在对青年的影响上,穷人家庭的子女因贫困而得不到有足够营养的食物,也享受不到更好的受教育机会,这必然会减弱他们日后赚钱的能力,使他们永世无法摆脱贫困的境遇。可见,这一代人的收入分配不平等本身就是一种弊害,这也是造成下一代人不平等的原因。这些有力地证明了为什么需要实行某种改革以促进平等。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改革必须是那种不会带来任何同我们所反对的弊害同样严重的新弊害。

那么,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到底需要实行哪种改革呢?摆在第一位的当属“对大宗财产以更高的累进率来征收遗产税”。此外,意大利经济学家芮格那诺(Rigmano)主张“对第二次及第二次以上的继承征收比第一次继承更重的遗产税”也要算在内。道尔顿(Ddlton)博士对这项计划有一个巧妙的修正方案:在遗产继承时,除了征收目前形式的遗产税以外,另征收第二项税,继承人可以得到一笔年金(在付出这笔税款以后),采用其在世期间逐年支取的形式每年支付给他,直到他死亡为止,第二项税所付的税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就是他大略应得的年金。这样的措施,会间接减少纳税前收入的不平等,因为减少了财产所有权的不平等,而间接减少税前利润的不平等,也意味着减少纳税后收入的不平等。

其次,也可以以更高的累进率来征收所得税。这种做法显然会减少纳税后收入的不平等,但对纳税前收入则没有直接影响。不过,因为大笔的纳税后收入会促进财产的积累,新的收入又会因财产的积累而产生,所以,财产的积累很可能因对富人征收重税而受到限制,以此减轻纳税前收入的不平等程度,这就产生了以双重方式限制纳税后收入的效果。

再次,补贴那些主要供穷人购买的商品的生产,补贴费用来自于对富人的征税所得。这是一种间接的转移收入的方法,但就某些东西,如房屋和牛奶而言,应用此法效果很好,因为像房屋和牛奶这种东西,购买的能力往往低于需要的程度。

最后,可以采取由国家创办社会服务事业的办法来增强青年的体质和培养他们的智力,这方面可以由国家采取相应的措施做扩充和改进。关于这方面的工作,韦伯夫妇在“关于苏联共产主义的报导中”描述了苏联在这方面的尝试,这种情况真的很令人羡慕。他们谈到了苏联为了“改造人”而进行的巨大努力。工人自己在工厂里也和他们工作的对象一样,是需要改造的材料。国家在保健事业、医药研究、婴儿保育工作方面都投入了极大的热情。其中,对产妇的福利,其优待的程度可谓独一无二,同时,还增加了大量经过专业训练的医生,以便更好地服务社会。在普及青年教育方面,苏联也做了很大努力,不但每个人都可以享受免费教育,而且青年男女都在同样的学校里接受教育,而不用担心因为父母的地位或收入问题被终止学业。另外,在体育、户外活动及设立和广泛利用博物馆、剧院、音乐厅等方面,苏联也养成了一种独特的风尚。假如我国也能实行这样的政策(资本主义结构本身并没有任何东西阻碍这种政策的实现),相信在经济和福利双管齐下后,个人会有更加平等的税后收入。因为,第一,在社会服务项下穷人得到的好处实际上等于是把实际收入转移给他们;第二,他们因为享受到了社会服务事业的好处,所以,自身的工作能力会提高,他们就能用更少的时间赚得比以前更多的税前收入。

我没有在解决收入不平等问题的办法中提到社会主义,同样地,也没有提及消灭利润、生产手段国有制,或实行全面集中计划这些内容。那么,我是否应该提到社会主义式的解决办法?“鼓吹社会主义的人,主要立论根据在于分配不平等这一弊害”的论调,似乎决定了我应该提到社会主义。人们好像已经认定了社会主义就是消除不平等现象的一剂良药,且会收到良好效果。但在这里,一个自相矛盾的问题出现了。假如没收私人的生产手段是实行社会主义的前提,那么,国家马上就能拿回相当于全国总收入1/3的收入,这1/3的收入,众所周知,现在是装在富人口袋里的。

采取这样的措施后,不管国家是打算把这笔收入重新分配给穷人,还是掌控在自己手里,个人收入不平等的现象一定会大大减少。但是,我们又看到,社会主义的公开鼓吹者并不主张用没收的办法来实行社会主义,至少在我国是这样的。他们主张通过公平的估价从生产手段的所有者手中购买生产手段,并主张政府给这些人发放证券,这种证券的利息,大致相当于这些个人所有者目前从他们财产所能得到的收入。当然,这是在考虑到风险减小而打了相当的折扣以后。换句话说,实行社会主义以后,除了不太重要的改变以外,人与人之间收入分配情况同实行社会主义以前完全一样。《英国实际可行的社会主义》(Practical Socialism for Britain)的作者道尔顿博士对社会主义消除不平等抱有极大信心,但他也在该书中明确地告诉我们:“第一步行动不会对平等产生多少直接贡献,因为只是改变这种权利的形式,却没有采取没收私人财产权的任何行(10)动。”当然了,他还继续建议,应该在完成第一步行动以后,大力利用财政手段——以更高的累进率征收所得税且改革遗产税。这些手段肯定不符合上述韦伯夫妇和摩里逊先生一致同意的关于社会主义(11)定义的一部分,只是工党纲领的一部分而已。因此,就我们目前的讨论来说,这已经是题外话了。我们的问题是实行社会主义对收入分配不平等问题会有多大影响,而不是工党的纲领能在多大程度上消除收入的不平等现象。根据初步的印象,答案是,社会主义如果按照工党的主张来实行,收入分配就不会受到任何影响。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自相矛盾的问题。

当然,这种初步印象并非全部是对的,在当时当地按照工党所建议的方式实行社会主义,固然不会直接影响分配。但是,这一事实在社会主义已经确立的情况下,随后就会间接地产生影响。如果是用有一定期限的年金方式偿付被没收生产手段的所有者,那么,影响就会在年金期满的时候发生。除此之外,以领取薪金的经理人员代替私人企业家、定息领取者代替原来的股票持有人,会成为最明显的发生影响的方式。因为,这意味着从此之后,原本出现在私人身上的工业的责任、亏本的风险或赚钱的可能,都将转移到以国家为代表的整个社会身上。

在目前的工业组织制度下,事业成功则赚大钱,而失败就要赔本。成功的原因多种多样——特殊的组织能力、高于他人的生意头脑,但有时则完全是靠碰运气。可这样赚钱的机会在社会化的工业组织形式下就没有,也得不到大笔——有时甚至是庞大的收入。从这个层面看,财富和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程度会明显减小。这不是一件小事。就像福克斯威尔(Foxwell)所指出的那样:“在公平的情况下创造新财富,是一件比重新分配已经取得的财富更重要也更容易实行的事(12)情。”

可这仍不是全部。乍看之下,我在上文提及的,“以高累进率征收所得税和遗产税来直接消除不平等现象”的方法,好像同社会主义完全无关,并且,在目前的经济制度下实行同样也能够取得不错的效果。但是,社会主义者说得很对,事实并非如此。我的意思不是说在目前的制度下,在政治层面上这些措施不可实行。社会主义者是不会认同这种说法的。至少,那些准备用和平手段实现他们理想的社会主义者是不会认同这种说法的,理由是,反对以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势力或许会强过反对对资本主义进行改革的既得利益集团和习惯势力。所以我是指比这微妙的方面。使用这种财政手段在目前制度下是有一定局限性的,由于人们担心,如果过分使用这种手段,可能会限制我国可以投资于国内的资本积累,原因是,目前投资资本的主要提供人,其投资能力和投资兴趣都会下降。而其后果也的确如很多人说的那样,有钱人变穷了,总收入减少得更多,到头来穷人的日子还是不好过,吃了大亏。在有钱人中间这种论点比在穷人中间流行更广,不管怎么说,它还是有些道理的。

在某种程度上,对大笔收入课以重税可能会限制国内投资资本的积累。即使国家没有把这种税收转移给穷人,而是用于投资,这些税收在最后还是可能间接地起限制作用。无论有没有道理,这种论点肯定是有一定说服力的。可以说,在现行的经济组织制度下,它是一种阻碍人们采取财政手段来消除财富和收入不平等现象的实际力量。不过,这整个论点在实行了社会主义后就不存在了。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直接负责资本的积累,社会不再依赖私人的投资能力和投资兴趣。当然,在他们愿意的情况下,他们可以按一定利率贷款给政府。这种情况已经在现实中出现了,在俄国,某些工业资金就是以认购公债的方式取得的。但是国家有权在任何收入分配给个人之前拿来充作基本建设基金,没有必要再仰仗他们了。所以,社会主义完全实现后,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税前收入不平等现象,同时也使得在支出税前收入时,更好地贯彻税后收入平等化的措施。

纵然社会主义计划部门允许它的公民自由选择职业,只依靠不同数额的报酬来保证各项工作能有满足需要的人数,也还是可以做到这一点的。但假设它选择采取强制手段,那它的自由度就更大了。比如,它可以自由选择,或按照家庭需要加以调整,或给予人人平等的待遇,而无须担心对资本积累有任何间接影响。如此,上述自相矛盾的现象就会自动消失。现在看起来,比起我们上面讨论时,主张以社会主义来消除人与人之间分配不平等现象的论点,似乎更有力了。【注释】(1)丹尼尔斯和坎庇恩:《国民资本的分配》(The Distribution of National Capital),1936年版,第53~54页。——原注(2)15世纪意大利佛罗伦萨贵族政治家。——译者注(3)安德鲁·卡内基(Andrew Carnegie,1835—1919):美国钢铁大王。白手起家建立大型钢铁联合企业,最后发展成了几乎垄断美国钢铁市场的大企业。其也成为与洛克菲勒、摩根并列的美国经济界三巨头。当他功成名就后,他又把自己几乎全部的财富捐献给了社会,他也由此成为美国人心中的英雄和榜样。——译者注(4)约翰·戴维森·洛克菲勒(John Davison Rockefeller,1839—1937):美国资本家、实业家、慈善家,1870年,他创立了标准石油,后来发展成了垄断全美90%石油市场的大公司。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亿万富翁。他在功成名就后,同样致力于慈善事业。——译者注(5)法国海滨胜地。——译者注(6)新兴资产阶级是随着资本主义发展而成长起来的资本主义因素,其包括城市中的工商业资本家、手工工场主和农村中进行资本主义经营的租地农业家。他们迫切想要摆脱封建主义的种种束缚,以便获得更好的发展。——译者注(7)汤奈:《贪得无厌的社会》,第37~38页。——原注(8)克拉克编:《1936年大不列颠经济地位》,载于《伦敦和剑桥备忘录》(London and Cambridge Memorandum),第42页表中所列总数包括战时公债利息收入。这对我们要说明的问题来说,是应该列入的,不过,在估计纯“社会”收入时不该计算在内,因为这种收入属于转手性质。——原注(9)克拉克编:《1936年大不列颠经济地位》,第148页。——原注(10)道尔顿:《英国实际可行的社会主义》,第327页。——原注(11)工党:原名为“劳工代表委员会”,1900年成立。1906年改名为工党。它是英国主要政党之一。主要成员为职工会、“社会主义团体”与合作社组织等集体党员。他们以费边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政策依据,主张利用资本主义的国家机器和行政机构,逐步将个人手中的土地和资本转化到“社会”中。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地位上升,通过竞选与保守党轮流执政。——译者注(12)门格尔(Anton Menger):《享有劳动全部产物的权利》(Right to the Whole Produce of Lahour)一书序言中第CX页。——原注第三章 关于生产资源的分拨问题

在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之前,社会主义鼓吹者之所以总是要先对现行经济制度进行一番攻击,还出于另外一个目的。在第二章中,我们已经谈到了财富和收入在人民中间的分配。而本章的主题则是各种工业之间和各种行业之间生产资源的分拨问题。社会主义者对目前的资源分拨方式不屑一顾,认为这种分拨是非常浪费且没有效率的。为此,西方国家中支配分拨的盲目势力没有存在价值,必须用集中计划的制度取而代之。

在这里我们也要反驳一下这种观点,在讨论对现行制度的这种攻击时应该澄清两点。首先,这种攻击并没有明确指出,哪些工业部门在现行制度下的运作是非常浪费的,或者在技术上是低效率的。我们将在第五章对这个问题加以研究。现在,在各种不同的工业中间分拨生产资源方面的浪费和没有效率,就是我们要讨论的所谓的浪费和没有效率。

其次,社会主义者声称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资源分拨(Allocation of Resources)既浪费又没有效率,他们的论据就是目前资源大多没有用在改善穷人极端困苦的生活,而是用来满足富人的享受。关于这一点,在第二章中我已经说明了,这里所谓的浪费和没有效率只是从不同角度所看到的同一种弊害,并不是收入分配不平等这一弊害以外的又一种弊害。这个问题已经讨论过了。因此这里不必赘述。我们在这里所要讨论的重点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如果在人民中间的收入分配已经确定,但在不同用途上(也就是在不同工业之间)生产资源的分拨却无法与这种分配相“适应”。

如果按现有收入分配,怎样分拨资源才算是“适应”,如果我们无法弄清楚这一点,也就无法判断上面所述的攻击或者说反对意见是否正确。“适应”与否,不是一个简单的概念。在本章中,为了方便说明,我将举出一个简化后的标本世界为例。假设在这样的世界里,每种生产资源(资本工具、手段、土地及各种各样的劳动力)的数量都固定不变,并且永久存在,那么损耗或折旧的问题也就不存在。当然,想要增加其中任何一项的数量也是不可能的。我们再假设制造消费品和把消费品(在假设的情况下,消费品是唯一在生产的货物)送到消费者手中这两个过程同时发生,那么就没有周转资本(在制品)和流动资本(放在仓库里的制成品)的区分。必须承认一点,研究这样简单化的标本世界是有局限性的,随后还需要做一些补充说明。

在这里我要提出一个有趣的假设:要是每个人的爱好和需要都是完全相同的,货币收入也相等,那么,怎样分拨生产资源才算与收入分配相“适应”且不会出什么问题呢?假设有这样一个制度,在这个制度下,每一种资源分拨的结果都是,它在任何一种用途中所生产的最后一个单位的物质产品,其货币价值等于它在任何其他用途中所生产的最后一个单位的物质产品。用专门术语来说,就是在该制度下,任何一种资源的边际纯产品的价值都是相等的。倘若要实行任何其他方式的分拨,那么就要使一些单位资源所生产的产品在改变分拨方式后,让人们购买实际在生产的产品时所愿意付出的货币收入,小于他们愿意为之付出的货币收入。每个人的爱好和收入都是相同的,表明改变后的资源分拨方式,比原来的分拨方式更容易被认可,所以所产生的总满足也似乎比原来的分拨方式所产生的满足感更大。由此推论,能产生最大限度的总满足的分拨方式,就是那种能使边际纯产品的价值相等的分拨方式,所以毫无疑问,这里指的是与收入分配相“适应”的分拨方式。

但事实上,人们的收入、爱好和需要在现实生活中是各不相同的,显然,按上述原则分拨资源无法产生最大限度的满足。比如,对于一个穷人或一个对金钱敏感的人来说,价值一镑的满足所带来的满足感,与对一个富人或一个对金钱不敏感的人所引起的满足并不相同。(1)换言之,货币的边际效用因人而异,所以即使随机选择的某一种边际单位的资源在随机选择的某一种用途中能生产同等价值的产品,但这一事实也不能表明它就能产生同等程度的满足感。确实,有人或许会认为,如果按照这种方式来进行分拨,那么就能够产生按货币收入实际分配情况所能得到的最大限度的满足,但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只要收入分配情况没有发生变化,无论怎么改变资源分拨都不可能增加整体满足感的程度。

在一个贫富相间的社会中,把资源由制造香槟酒转做制造面包,这必然会使总满足的程度增加,尽管这会造成制造香槟酒的资源比制(2)造面包的资源所具有的边际产品价值要高。所以表面上看来,似乎是实际社会中的最大限度的满足,与一个不分穷富、收入相等的社会中所能产生的最大限度的满足的那种资源分拨方式没有什么特殊关系。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尽管为了维护穷人的利益,改变这种分拨方式确实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总满足的程度,可是任意改变——也就是运用垄断力量来改变,很可能会在整体上降低满足的程度,所以若不想让任何偶然的因素引起负面的改变,“最好”还是接受目前的这种分拨方式。在这个有限的范围中,我们可以把上述分拨方式当成同现有货币收入分配情况相“适应”的分拨(或是理想状态下的分拨)。现在,我们要讨论的那种对资本主义的攻击是:生产资源的分拨方式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距离这一理想很远。

如果资本主义制度能具备某些条件,那么我们就可以很容易地说明,在这种制度下,让利己之心自由发挥就往往会产生“理想的”分拨。所以这种分拨方式尽管会因有彼此倾轧和互不了解的情况存在而不能完全实现,但是实际达到的效果将一点也不比人们合理期望中的效果差。实现这些目标的必要条件是:(一)任何一种工业都不需要授人以它自己得不到任何报酬的利益,或存在本身以外的开支,用专门术语来说,即边际单独生产成本同边际社会生产成本到处都一样;(二)无所不在的完全竞争条件。这一点意味着:(1)任何人都无法以任何手段施行任何程度的垄断力量;(2)进行竞争性的广告宣传没有什么用处。具备了以上这些条件后,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就不难了解怎样实现“理想的”分拨了。

每一种生产资源在利己之心的推动下,都会由报酬较低的地区或行业向报酬较高的地区或行业转移。正因如此,每一种资源的租用价格才会到处都相同。此外,站在个体企业家的角度来看(他们每个人所拥有的每一种资源都只是整体资源的一小部分),他个人如何经营不会影响到租用价格的确定(当然,同该行业全体企业家合在一起怎样经营是有关联的)所以任何工业中,企业家想要有利可图,在使用生产资源时,就要让每种资源的需求价格(Demand Price)(这是根据产品的需求价格推算出来的)恰巧能同每一单位的资源的租用价格平衡。不过,在每种资源的每一单位租用价格到处都相同的情况下,若还想有利可图,每一工业使用各种资源的数量,就要做到这些资源最后一单位所生产的具体产品产生的货币价值与用在任何其他工业上的这种资源最后一单位所生产的具体产品产生的货币价值相等。也就是说,企业家想有利可图,就必须按照我所说的“理想的”方式对生产资源进行分拨。

在实际生活中,往往很难具备上述条件。在有些工业中,如果他们所使用的生产资源,其数量大于“理想的”分拨额,反而对雇主们有利,因为雇主们发现,一部分实际上本该属于他们那一行业的成本被转嫁到了别人身上。比如,在销售酒精饮料时,同时也必须增设警察的额外开支。这说明,他们用来同需求价格相平衡的成本比真正的边际社会成本要低。相反,在有些工业中,雇主们发现,“理想”分拨额多于使用生产资源时对他们有利,因为他们那一行业使公众得到了一部分好处,但是因为技术方面的限制,是无法索取费用的。正因如此,私营企业从未得到过建筑和维修灯塔的工作项目。另外,大范围地扩大生产规模在有些工业中会造成另外的经济问题:只有拥有足够数量的机器,才能进行利润更高的大规模生产。在这些工业中,一家工厂所使用的达到边际单位的资源会间接地提高其他各工厂对这种资源的利用率。这样,公众也会因一家工厂进行扩充而受益。但是,对于那家工厂本身而言,给公众带来的益处并不能给其增加同等的额外报酬,所以说,这家工厂的营运方针就不会因受影响而发生改变。这种情况所导致的结果是,这些工业所使用的生产资源数量也常常太少。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导致资源分拨不当的另一个原因是:在某些工业中,垄断力量产生的作用过于强大。众所周知,这种力量在现代条件下势力广泛。掌权的人常常为了私人利益利用垄断力量抬高价格到超过他们应得的正常报酬率之上。这不仅表明他们用强迫手段使收入从顾客手中转移到自己手中(如果仅止于此,各行业之间的资源分拨并不会受影响),同时还意味着,垄断资本家为了取得高价会刻意压低产量;这反过来又表明,他把在本工业中所使用的资源数量压低,压低到“合乎理想”的资源分拨数量之下。所以,如果不把剩余的资源用在其边际产品价值低于被垄断工业的工业中,就必然会出现闲置不用的情况。所有人都知道垄断化的这一后果,而且它也曾引起过广泛的讨论。我本人也曾在《福利经济学》一书中做过详尽的研究。我们现在所说的大量浪费和没有效率的现象,基本上是由于垄断化而导致“理想的”资源分拨未能实现的后果造成的。

另外,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每年有数量庞大的资源用在这种或那种浮夸的宣传广告上,这是因为资本主义制度其实只是一种不完全竞争的制度。在这种广告开支中,有一部分起到的是告知作用,即告诉潜在的顾客从哪里可以买到他们要买的产品,这与运输系统所起的作用相同,这实际上也起了把货物送到有需要的地方去的这一工具的作用。不过,在这种开支中,竞争性的广告占有很大比例。大做广告的史密斯,实际上是在向勃朗夸赞自己的产品更好,而勃朗也不甘示弱,反过来自夸产品比史密斯的好。双方的自夸不会产生任何良好的效果,因为彼此互相抵消,于是浪费就产生了,就如军备竞赛的结果不会改变两个敌对国家的相对实力一样,其开支是纯粹的浪费。

其实,有一大部分在(广义上的)广告上的开支,是用来劝人们购买他们并非真正需要的东西的,或起到诱使他们追逐时尚的作用。比如,还没有穿坏而只因不符合流行时尚的衣服被丢弃。这种开支大部分也是一种纯粹的浪费,是一种完全不产生任何成效的资源分拨,其最终目的是毫无道理地改变人们的爱好。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实际生活中,这种种浪费是很大的,它直接导致生产资源的分拨离“理想”的状态更远。然而,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这种种浪费却不会存在。

因为下面的理由,这种结果显得更为重要。除了这种结果本身,社会主义的反对者大可振振有词地说:“你们反对现行经济制度所秉持的理由是,收入的分配在这个制度之下极其不平等,富人可以把原用来满足穷人生活需要的资源用在了满足自己的享受上。我们暂且承认这是事实。然而,难道这个弊害不能用对症下药的办法来消除吗?其实完全可以实行这样的政策:借助累进所得税和遗产税的办法来减少大笔收入,同时又扩大社会服务,通过补助办法来降低穷人的生活支出,减少其负担,甚至可以通过家庭津贴的举动等在实际上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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