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信心,共创吉林通信的美好未来(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01 07: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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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百计编著

出版社:出版服务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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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信心,共创吉林通信的美好未来

坚定信心,共创吉林通信的美好未来试读:

前言

终将多年来与领导、同志们共同或自己撰写的部分论文整理成册,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首席专家龚双瑾老师不辞辛苦给作了序。对此,我要深深地感谢龚双瑾老师以及秘建虎、王禹明、姜怀德、万恒忠、谢毅、杨振山、刘占霞等领导和同志,正是大家的鼓励才使论文集整理成册。

本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为《管理篇》,均为结合当时重点管理工作研究方向所著,研究探讨了通信行业监管部门新形势下如何转变观念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行业管理能力建设和不同时期业务发展的应对策略。下篇为《发展篇》,主要是围绕吉林省通信行业不同发展阶段城乡用户接入网发展策略,吉林省通信行业“十一五”互联互通管理,以及“十二五”发展规划进行了阐述。从某种程度上看,这些论文反映了我国电信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监管工作的脉络和一些技术演进的过程,并对行业发展提出了前瞻性的预测、规划和应对措施。同时,希望本书能给读者带来更多的深入思考和借鉴。

本书所探讨的内容均为个人观点,由于本人工作涉及的方面和能力所限,难免存在疏漏乃至谬误之处,诚请读者批评指正。作者2014年5月管理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电信行业可持续发展

电信行业监管部门面对新的行业形势,能否与时俱进地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政府职能,解决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问题,满足各电信企业对科学发展和市场公平竞争的需求,关系到电信行业能否全面、可持续、协调发展,更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电信监管部门抓住可持续发展这一第一要务,更加自觉地实践科学发展观。

一、提升对电信市场可持续发展的调控管理能力

不断加强电信监管机构行政管理能力建设,是电信监管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政府职能,履行职责,推动行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基本保障;是依法行政、公平行政、提高效率、科学开展行政监督管理服务活动的基础保障。其基本内容是建设法治、服务、效率、学习、创新型电信监管机构。(一)加强法制建设,建设法治型政府

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建设,是科学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基础。因此,加强法治建设,就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加强电信立法和落实《信息产业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责任制度建设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列出时间表,逐一落实;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依法行政责任制度体系,确保2015年各级通信执法部门基本实现建设法制政府的目标。

在积极推进《电信法》立法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落实工作。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尽快建立和完善内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并积极开展内部层级和同级监督考核工作,把执法权力和责任衔接起来。

加大电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落实政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推进社会各界、电信用户参与行政执法监督,督促行政人员高度重视、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党的要求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二)正确处理权责关系,建设服务型政府

正确处理监管权力、责任、义务的关系。一是依法用权要到位。对恶性竞争、损害用户利益、降低服务质量、价格欺诈、恶意鼓励用户或代理用户投诉、破坏市场竞争和谐环境、不服从监管的行为要坚决依法进行惩处,坚决维护和树立监管部门的权威。二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要尽职。各级监管部门和岗位都要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职责问责制度》,对履行落实四项职能进行科学考核。三是落实监督管理义务要主动。要转变被动的“亡羊补牢”监管模式,建立“未雨绸缪”的监管方式,不但要积极做好事前行政监督工作,还要积极主动地开展事中、事后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努力做到有为有位。

正确处理监督、服务、发展的关系。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监管就是服务的理念,结合监管工作实际深入企业开展调研,电信企业和用户关心的市场难点、热点问题,需要监管部门协调才能解决的问题,就是监管服务工作的重点。要善于和敢于抓重点,解难点,缓解或化解矛盾,促进电信行业可持续和谐的发展。各级监管部门在做好行业内监管基本工作的同时,还要积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对地方经济发展助推器、催化剂的支撑保障作用,主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力度,积极促进“两化”的融合。(三)强化监管能力,建设效率型政府

基础电信业务具有全程全网、技术含量高的特点,对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科学培养使用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培养复合型人才,加强人才培养和选拔工作。不但要培养干部有“站高一步”的战略预见思维和决策能力,还要培养干部有“退后一步”正确把握市场,让市场竞争机制平衡解决问题的胆识;不但要有计划地开展厅局级以上干部的理论培训,也要重视处级以下干部的培训,努力培育讲道德、守制度,公平民主、廉洁勤奋、德才兼备的复合型管理人才。

要及时解决人员编制,建立和落实行政监管干部培养交流制度体系。一方面要探索增加行政监管人员,在发达或较偏远的地区设置区域监管机构,解决全省监管人员少、任务重和鞭长莫及的问题,同时还要结合大部委制及时地科学调整各级通信监督管理机构的部门结构和职能,使上下顺畅高效、协调一致,避免责权分离、事权失衡、行政低效;另一方面要建立和落实行政监管干部交流制度,积极探索干部的使用交流工作,不但要开展部门领导岗位的使用交流,还要开展各行政执法岗位人员的交流;积极主动创造科学使用培养复合型人才的环境。(四)加强思想建设,建立学习型政府

要建立学习制度并制订计划,形成长效机制。通过学习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拓宽知识面,创新管理方法,使广大干部达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思想境界;形成遵守职业道德,履行行政制度原则的风尚;培养团结是大局、团结是大智慧、团结是大原则、团结是大本事的观念;形成逐级负责、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提升能力,务实地做好各项行政管理工作。(五)适应形势发展,建设创新型政府

转变职能的创新。监管工作中要转变只注重电信市场行为监管而不注重宏观控制的做法;转变只注重电信行业内的监管而不注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做法;转变只注重电信资费上限管理而不注重乱用行业垄断地位进行恶性竞争行为的监督的做法;转变只注重事前监管而不注重事中和事后经营行为监管的思维与陈旧的做法。要积极地为地方政府各部门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及时的服务;要积极认真地维护电信用户的利益和解决通信企业需要政府帮助才能解决的事情,要促进信息通信大行业的形成和发展。

监督管理手段的创新。比较工商、物价、技术监督等其他政府的监管手段,电信行业监管手段并不少,关键是如何提高监管队伍的综合执法素质,灵活运用政策法规和手段对行业内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强势监管的方法,掌握利用码号、市场准入等制度管理资源来控制督促违规电信企业及时规范经营行为,促进相关企业和人员遵守和重视行业法规,服从政府监督,在做好监管服务的同时树立监管的威信。

内部行政管理的创新。内部行政管理工作的创新主要是促进内部各部门、各岗位责任意识、执行能力和团队和谐能力及工作效率的提高。如积极推动各级通信监管部门实行《重要工作管理目标岗位责任制度》和建立内部行政长效监督机制,落实内部执法层级监督和同级监督制度,推行网络自动化办公等。

二、引导电信行业统筹兼顾可持续发展(一)正确处理好行业监管部门和电信企业之间的关系

电信监管部门必须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公开执法依据和程序,公平、公正、依法按程序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建立快速查处市场违规行为机制,及时依法规范互联互通、恶性竞争等违规经营行为。要引导电信企业依法负起企业责任和促进行业和谐发展的责任,认真贯彻行业监管政策,共同维护行业的社会形象。落实《行政许可法》,依法简化审批条件和流程,设置统一的审批窗口,最大限度地缩短法规规定的审批时限,为推动通信企业,特别是增值电信企业和新业务的快速成长做好服务工作。按照规范通信企业经营行为的执法目标,对企业竞争中没有造成社会影响的违规经营行为,可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由相关企业通过市场沟通机制协调规范,达到规范市场的目的。(二)正确处理好行业监管部门和电信用户的关系

各电信监管部门和执法人员还需站高一步,深刻认识“执法为民”的思想,增强“监管为民”的意识,以“监管为民”为切入点,统一思想,指导监管活动。坚决保护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是监管部门的首要工作,对侵害电信用户利益的行为必须坚决及时制止,对侵害电信用户利益的经营行为要坚决加大监管力度,认真落实《电信服务质量管理办法》,不断提高12300电信用户投诉窗口的服务质量。如针对涉及侵害用户利益降低通信质量、短信欺诈,扰乱电信秩序电信业务代理商走街串户的欺诈营销、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监管部门要坚决出“重拳”,必要时可联合其他部门进行综合治理,敏锐及时地规范和惩处相关行为,维护电信用户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的稳定。(三)正确处理好监管部门和其他政府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

行业监管要求电信监管部门在开展电信市场监管活动中,要积极联合或配合政府其他监管部门对电信市场开展综合治理活动,如联合公安、工商、媒体等部门开展手机市场治理,对于利用现代通信技术诈骗,破坏盗窃通信设施,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信息等行为,发动各部门联合治理,齐抓共管,发挥社会舆论导向和政策衔接的优势。监管部门要加强应急救灾保障、村通工程建设,推进信息化、网络安全等社会公共服务工作,主动争取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支持,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四)正确处理好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关系

监管部门要引导电信企业处理好与其他企业的关系,化解各方矛盾,平衡各方利益。一是要积极促进电信企业之间的沟通,落实沟通制度和公用网通信质量及服务质量处理流程,引导电信企业依法经营,促进市场调节相互约束机制的成熟。二是要监督指导各级通信企业依法负起所属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履行相关法律义务,依法对代理商或下一级经营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做好企业自律工作,开展理性竞争。三是引导企业间开展共同规范和相互监督的活动,主动进行行业自律和控制。(五)正确处理好企业和用户之间的关系

监管部门要监督指导电信企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电信用户提供符合通信服务质量规范的服务。保障企业和电信用户沟通渠道畅通,按规定流程依法处理电信用户的投诉工作。监督引导通信企业在依法保障电信用户合法利益的同时,也要依法正确区别和处理正当维权和维权过当的行为,负起通信企业引导电信用户正确维权的责任,保护好通信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如对个别电信用户以电信业务服务质量、资费争议等问题为依据,向电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诉求,要求电信企业给予高额赔偿的申诉,在双方都无法提供相关法律依据和证据时,通信企业在依法履行《电信服务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通信质量申诉处理程序后仍未达成协议的,可引导投诉人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或依法通过其他渠道协调解决;要督导电信企业诚信经营,引导逐步降低电信资费,让通信技术进步发展的成果惠及百姓。(六)正确处理好企业和政府部门、社会公益事业之间的关系

监管部门要引导电信企业负起社会责任,处理好电信企业和社会的关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活动,如“阳光绿色网络”,以及救灾、社会服务、应急通信保障等,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指导通信企业积极开展村通工程建设,开发农村信息服务产品,为农村信息服务提供网络保障。要引导支持电信企业积极加强和政府其他部门的协调,在主动为政府部门做好通信保障服务的同时,还要积极宣传通信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敢于和善于依法纠正地方政府部门或行政人员不依法行政的行为,依法维护电信行业的发展。

三、落实以人为本,引领电信行业持续提高服务水平

落实以人为本,保障通信行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其目标是提升人民的生活质量,让电信用户得实惠。因此,电信监管部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原则,要始终把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出发点,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提高政府公信力的着力点。要高度重视民意,体察民情,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引导通信企业不断提高通信质量,促进电信行业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和电信业务资费不断下降。(一)重视消费者意见,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

电信监管部门要清醒地认识到保障民生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认真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决策和部署,紧紧抓住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进工作方式,在监管部门形成为了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监管工作氛围,保障通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电信需求。

电信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指导监督电信企业落实《电信服务质量管理办法》。电信网络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服务质量涉及千家万户。对电信用户反映的电信服务质量热点问题要及时督促相关责任电信企业快速解决,切实提高电信服务水平,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责任或给予处罚。

要及时开展通信服务质量检查活动,通过用户满意度指数评测和12300用户申述受理中心开放及相关媒体公布的各电信企业的服务质量情况,对恶意降低通信服务质量和损害电信用户利益的行为要坚决及时制止、从重处罚,促进通信企业不断提高本企业通信服务质量。

高度重视社会和消费者的意见,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垃圾短信、网络欺诈、互联网环境净化等突出问题的治理,及时联合公安、社会综合治理等部门依法采取措施,形成合力,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面对电信行业全业务的竞争,要积极引导通信企业和谐发展,避免恶性价格战的发生,避免国家、人民的根本利益受到损害。(二)引导电信企业重视企业的社会责任

引导通信企业牢固树立“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认真解决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在提高通信服务质量上狠下工夫,让用户发自内心地喜爱和依赖电信服务。引导电信企业积极开展业务创新,为用户提供多元化和个性化的电信业务,满足不同层次用户的需求。

同时,引导电信企业落实社会责任,加强应急通信和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形成管理和预防体系,积极参加社会救灾通信保障等工作,为社会公共服务、经济发展主动开展服务工作。

要进一步引导通信企业提高认识,增强落实服务质量标准的自觉性,加大宣传贯彻落实《电信行业服务质量标准》的力度,积极制定高于行业服务质量标准的企业服务质量标准。

要及时引导电信企业进一步合理降低电信资费水平,让电信改革和技术进步的成果实实在在地惠及人民群众。指导电信企业及时开展电信市场和资费的监督检查活动,解决资费热点问题,引导电信企业开展差异化定价,避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价格歧视,扰乱电信市场秩序,影响社会和企业间的和谐氛围。引导电信企业配合当地政府部门推动区域一体化,降低或取消电信网间通信资费。(三)以人为本的根本能力来自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

电信监管部门要积极为推动企业的发展做好服务工作。目前,一是要积极参与地方土地、林业、电力、气象、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的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做好这些部门的法规和通信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的衔接工作。二是积极联合省法制部门开展行业行政执法调研检查工作,加强对各部门的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工作,为电信企业发展创造健康公平的环境,促进公平公正有序的发展。三是积极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活动,降低许可门槛,鼓励企业为社会和用户提供更新、更方便、资费更低的电信业务。四是围绕农民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问题,协调地方政府加大电信“三网合一”的支持力度,给予资金和相关政策支持,在有条件的地区或农村利用“三网合一”技术开展信息电信业务,提高农村通信的质量和网络文化生活水平,比如农村信息化、党员远程教育活动等。五是加强城镇和乡村的信息电信网络规划和建设工作,推进3G移动网络建设,促进省内各类电信资源的共建共享,节省资源,降低能耗,减少成本,提供资费合理的电信业务,促进电信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四)提高电信监管者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电信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监管人员的素质培养,要把培养监管人员不断与时俱进和提高履职能力作为核心工作来抓,增强监管决策的科学性和行政执法的规范性。要培育监管者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养成勤奋学习和思考的习惯,加快提高履行职责能力修养,以适应电信监管发展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培育监管工作者自觉地真抓实干,注重调查研究,强化服务意识,为基层、为企业办实事要勤勉尽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敬业精神。培育各级监管工作者努力做到以身作则,政治上清醒坚定、不摇不摆;处事上公道正派、不私不偏;作风上清清白白、不贪不占;工作上尽职尽责、不懈不怠;业务上清清楚楚、不昏不乱。坚决纠正和防止不讲原则、不顾大局、形式主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不正之风,坚决遏制以权谋私等行为。培育电信监管者坚定、坚决地贯彻执法为民原则的工作作风,高度重视民意、体察民情、关注民生,及时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与时俱进加强监督管理,引领行业可持续平衡协调发展

监管部门必须与时俱进,要高度重视电信宏观市场调控政策、手段、方法、能力建设的研究,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督管理资源对电信市场的调节作用,不失时机地引领通信行业可持续平衡协调发展。(一)提升行业宏观调控能力

法规政策制度建设是行业长期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要尽快从法律法规层面解决“三网合一”、计费检测、价格资费监督管理、无线频率管理、通信设施防雷检测等问题,还要注意解决与交通、林业、技术监督、工商、物价、电力、城乡规划建设等行业法律法规的衔接等问题,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统筹兼顾工作。

电信市场运营监测分析工作是指导宏观调控的基本手段和方法。各级电信监管部门应着力加强电信市场运营监测分析指导能力的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电信监管队伍运营发展分析建设。由于历史原因,电信监管队伍缺少专业运营监测分析人员。因此,今后要加强专业运营监测分析人员的培养工作。二是要重点加强行业运营情况统计分析机制建设工作,建立“通信行业运营统计分析报告联席会议制度”、“行业运营竞争状况信息发布制度”,发挥“通信网间互联互通、结算监测系统”和行业的统计职能,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具备条件的要争取将统计信息细化到省、地(市)、县(市)三级,指导三级电信公司开展电信市场运营分析,提出促进行业发展的对策措施,为市场均衡发展提供支撑,科学调控宏观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利用发展规划的杠杆作用,促进电信行业平衡发展。推动各级政府将电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纳入城乡公共设施建设立法工作中,使电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法制化,利用法规保障国家资源的有效利用和通信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着力加强新建塔站、机房、网络、管线资源的宏观规划工作。积极支持通信企业协调和配合政府城市建设规划部门做好新城区的电信塔站、机房、网络、管线资源规划等工作,为电信行业在新城区的发展留有足够的空间。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开发先进的电子管理系统,对省内各基础电信企业已建的塔站、机房、网络、管线资源进行统一注册管理,落实相关政策,促进企业国有资源共建共享,节约国家资源,节约建设成本,避免重复建设。(二)加强监督协调规范工作

要高度重视电信行业宏观发展趋势引导控制管理工作。准确把握电信行业发展趋势和规律,及时发现制约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影响电信行业宏观发展趋势的行为,要发挥行业政策调控作用,坚决进行规范,指导电信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促进行业持续和谐发展。积极组织和引导企业加强管理,树立靠管理求效益、谋发展的观念。引导企业重视技术改造、科技创新、新产品研发、质量改进和品牌建设,不断拓展新产品,以内在产品质量的提高来赢得市场。

加强专网的管治,促进专网地区电信市场的放开。我国一些专网由于历史原因形成了局域性的垄断,阻碍了专用通信网区域内的基础电信服务业的发展,区域内的人民群众没有及时享受到电信改革的成果。对此,应坚持专网专用的政策原则,加强对专网地区的管理,促进专网区域电信市场开放。

降低电信行政许可门槛,促进省内电信市场的繁荣。落实国家相关政策,降低电信增值服务业的许可门槛,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对放开的增值电信业务可实行报备制度,降低注册资金门限。积极支持通信企业利用技术创新业务助推经济的发展。根据电信行业实际出台配套的监督管理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促进电信市场健康发展。(三)引领电信行业及时转型

要积极引导电信企业加快信息网络服务业务的创新,实现由提供传统电信网络服务向提供信息电信网与互联网服务的方向转变。要从战略高度重视引导和支持电信企业把握全业务经营改革的机遇,按照国家要求做好支持TD-SCDMA和3G发展的工作,有序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加快推进固定网、移动网和互联网的融合与优化,增强电信业务的承载能力、渗透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开拓信息电信网络业务市场,更好地满足各类用户对多种信息网络的需求。要通过政策引导,运用市场准入、资源配置等多种手段,引导企业充分发挥现代电信网络优势,提供更加贴近信息化服务的信息网络产品,加快公共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建设;通过提供安全可靠、优质高效的信息通信网络服务,积极培育新的增长点,不断拓展新业务,融入各部门、各领域信息化建设和服务之中,鼓励电信企业主动联合广电部门逐步推进和实现向“三网合一”的转型。

要积极引导通信企业加快现代电信信息服务业的创新,实现由基础电话业务向基础语音业务与电信信息服务业务的转变。引导社会各界广泛使用电信信息技术,提高信息化普及程度。推进工业与信息化的融合。要在引导电信行业加强技术创新、业务创新与机制创新,推动网络、技术、业务与服务质量协调发展的同时,成立专门的部门,重点提升电信企业为省内政府各部门和工业企业特别是大型工业企业的服务能力,如提供产、供、销、存、管、研等信息化网络产品和信息集成管理服务,为工业信息化提供支撑。

积极引导电信企业加快现代电信增值业务的创新,实现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向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与增值电信企业的转变。要优化基础市场竞争格局,推进市场竞争结构优化,构建企业规模协调、电信服务层次清晰、公平有效、规范有序的市场格局。同时,合理引导电信增值业务市场竞争,促进繁荣有序。对于规模日益扩大的增值业务市场,要加强市场管理的研究,从市场规则、经营主体、经营规模、经营模式4个方面对市场进行引导和规范;努力打造市场规则体系完善,经营主体权责明确,经营模式科学合理的电信市场发展环境。

要引导电信企业通过加快转型和融合创新,实现由单一基础电信业务,向固话、移动、宽带全业务的转型。国家3G牌照已正式发放,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3家公司同时获得了全业务经营资格,意味着电信业的改革与发展进入了新的时期。3G建设是拉动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3G业务是未来移动通信的发展方向,要引导企业抓住机遇,扩大网络覆盖,深化服务内涵和服务功能,加快业务转型,找准市场定位,丰富市场应用,将企业转型和发展放在地方信息化和经济建设大局中加以谋划,深入了解社会各方面对通信技术、业务和网络的需求,培育新的增长点,拓展新的发展空间,主动提供安全可靠、优质、高效的通信全业务。《通信世界》2009年6月15日转变理念,创新方式,提升行业管理能力

我从事通信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十余年的历程,使我对通信行业管理工作有了较为深入的认识,其中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只有不断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加强管理团队能力建设,才能破解行业监管难题,做好通信行业转型发展保障工作。基于以上认识,谨结合多年基层工作的实践体会,谈一些对现阶段通信行业管理工作的思考。

一、通信行业承担社会责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通信行业如何能更好地服务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普惠民生,是行业管理是首要思考解决的问题。(一)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是通信行业管理的首要责任

一是制定落实《应急通信管理责任制》,推动各级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平台和应急体系队伍建设,完善应急通信、社会大型活动通信保障预案,统一调度指挥制度,在应急状况下确保党政部门指挥调度和人民群众生产自救的通信畅通,积极解决应急通信保障问题。二是落实《信息通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指导企业加强通信网络、信息安全的管理,使通信行业联合其他政府部门开展综合治理,与公安、宣传、工商等相关部门,督导基础通信企业形成统一合力,对社会上利用通信进行不良信息传递的行为快速反应,及时开展综合整治,对违反相关安全规定的行为坚决依法进行处理,积极解决信息通信安全保障问题。三是完善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通信网络运行监督管理责任制》,强化检查考核,推进互联互通、网间结算平台建设,建立互联网、短消息网间传送质量拨测制度,开展信息通信网络双节点、多路由、自动切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工作,积极解决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生产安全保障问题。(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通信行业管理的首要目标

一是督导通信企业落实《通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作为城乡建设基础设施纳入地方政府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写入地方政府《城乡建设规划管理条列》,结合各级地方政府城乡建设近期发展规划、控详规、修详规等制定近期行业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探索解决地方政府规划部门信息通信设施规划难和通信企业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难的问题。二是要积极引导通信企业服务地方信息通信一体化建设。指导基础通信企业主动服务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智慧城市、无线城市、数字城市、物联网示范区等区域信息通信一体化建设,探索解决地方政府推动通信区域一体化难题。三是要积极联合地方政府管理部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新理念,制定战略性的行业扶持政策,引导并支持企业发挥信息通信传输网络优势,服务政府、教育、科技、农业、医疗等部门和社区、大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等,探索解决行业如何服务经济社会推动信息化建设问题。(三)推进普遍服务,惠利于民,是通信行业管理的首要义务

一是积极开展自然村通电话、行政通宽带、“四个一”等工程建设,解决群众用得上的问题;二是要积极争取地方政策支持,推进宽带工程,支持企业开展通信普遍服务,利用新技术、创新业务、科学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提供更多物美价廉群众喜爱的通信业务,让百姓享受到科技进步和通信行业改革的成果,惠利于民,解决百姓用得起的问题;三是督导检查基础通信企业认真落实《通信服务质量管理办法》、《行业服务质量管理责任制》,督导通信企业提高通信质量,诚信服务,对个别企业设置的业务壁垒或降低服务质量的问题坚决快速依法处理,缩小广大用户对信息通信服务质量越来越高的要求与通信企业服务能力的差距,解决保障大众用得好的问题。同时也要依法保护行业发展,做好相关群众、社会舆论的疏导宣传工作。

二、引导企业转型,促进行业科学发展

众所周之,随着新技术的发展应用,通信产业面临着更深刻的革命,这就要求通信行业管理部门必须提早准备,承担起引导通信企业积极转型适应这场变革的历史责任。(一)引导并支持企业从注重传统业务形态向新业务形态发展

通信技术的发展使通信业态发生了颠覆性的革命,比如,LTD、4G、云计算、FTTX技术的应用,移动化、IP化、宽带化、三网融合、物联网、下一代互联网等网络信息通信技术发展步伐的加快,智慧城市、社会各领域对信息化、综合智能管道提出的新需求,通信行业的盈利向数据信息业务的转移,都向通信行业传统的经营业态提出了挑战。在这样的形势下,通信行业管理部门应积极发挥行业规划指导、标准规范、政策扶持、信息引导的作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划、行业标准的建设,引导和促进通信企业向信息通信业态的转变。(二)引导并支持企业从注重用户发展数量向创造新的服务品牌提高服务质量发展

目前,我国电话用户已接近全国统计人口数,发展空间有限,而互联网用户数、数据业务相对增长较快,发展空间较大。因此,通信行业管理部门一方面应加强传统通信市场的管理,对恶性事件坚决快速依法处理;另一方面要规范引导通信企业发展数据宽带信息通信业务,在提高通信服务质量、创造服务品牌上提高经营能力,开展以服务品牌为引领的质量竞争,以服务品牌和业务创新统领企业发展。(三)引导并支持企业从内向型经营向外向型经营发展

一方面,我国通信企业经过十多年的市场锤炼,已具备了走出去到世界融资开展电信市场经营的实力和需求,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应积极创造政策环境,支持并引导通信企业走向全球市场开展竞争,做大做强,勇于争当世界龙头企业。另一方面,国内基础电信业务市场存量有限,增值电信业务市场增速较快,根据相关专业部门统计数据,一些发达省、市的增值电信业务已超过基础电信业务收入,因此,电信监管部门应积极出台政策支持引导通信企业大力开展增值业务经营,例如:建立信息化服务平台,开展信息化服务或平台出租等业务。同时,通信传输管道是稀缺的公共设施资源,也是通信行业开展全程全网经营活动的重要基础设施,因此,应把信息通信管道出租列入新的电信业务目录。支持通信行业扩大业务经营范围,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四)引导并支持企业从建设经营型企业向建设文化型企业发展

国际化大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企业文化的竞争。社会主义特色的市场经济要求通信行业管理部门在引导、支持企业从建设经营型企业向建设文化型企业转型发展具有导向的责任,如:开展精神文明、争先创优服务活动,建立文明服务制度,引导通信企业应用先进企业文化和技术开发新的业务形态,提高企业的服务竞争能力。同时,行业管理部门要用创新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不断完善宏观市场体制和制度,规范、引导和鼓励企业向文化型企业发展。

三、推进三个转变,建设服务型管理团队

行业管理部门要转变思想观念,开展服务内容、管理方式、制度深化创新工作,必须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管理过硬、服务高效的文化型行业管理团队。这是通信技术进步、行业变革对通信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的客观要求。(一)管理理念从监督管理向服务管理转变

传统的监督管理理念往往是监管者比较重视监督而淡化了服务。在新形势下,通信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调研工作,问事、问计、问需,解决行业管理部门应该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实践证明,政府、企业、用户的要求就是行业管理部门应该深入研究解决的重点、难点工作。要明确各级行业管理部门服务地方政府经济建设,服务群众、行业发展的责任、目标和任务。实行工作岗位责任制,落实基本行业管理工作制度化、流程化、常态化管理,在制度上保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效率政府的建设。积极优化管理资源,将信息通信行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共建共享、行政管理等工作交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以提高管理的效率;建立市场竞争管理的快速响应服务机制,减少行政审批环节,提高行政实效,服务行业发展。(二)管理方式从注重微观管理向微观、宏观管理并重转变

面对通信市场对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的新要求,在落实“服务协调预防为主,监督指导整治为辅”的行业微观市场管理方针基础上,还要积极加强行业宏观市场管理体系和理念及能力的建立,如建立《通信行业运营分析报告制度》,积极向各级政府部门报告行业运营情况和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积极提出解决的办法,争取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给予行业发展政策支持;制定相关规划、标准指导行业宏观发展,利用许可、码号、IP地址、域名等资源杠杆指导调控市场竞争,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码号管理规划、《通信专业基础设施建设(滚动)规划编制大纲》等,指导通信企业从行业战略上重视和做好规划工作,利用宏观指导方法和政府管理资源杠杆从发展战略上指导、规范、帮助企业,保障其长期稳定科学的发展。(三)管理内容从注重外部管理向注重外部管理和内部建设管理并重转变

通信行业管理涉及技术、业务、法律、经济、微观、宏观管理等知识和规律,甚至涉及政治、文化等各方面,这些因素必然要求通信行业管理团队必须具有较高的综合素养和执行力。因此,要不断加强团队文化、制度、体系创新建设,形成常态化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及管理文化;加大现职人员的管理培训、岗位交流力度,使其成为复合型人才;有计划地引进专业人才,及时调整行业管理人员知识结构,开展行业管理基础理论研究,实现理论创新。在总结经验指导行业管理的同时,也要重视用理论指导实践,并建议在高校开设通信行业管理专业理论课程,开展理论研究,定向开展通信行业管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工作,从人才战略上促进行业管理队伍文化素养和执行效率的提高;从行业管理战略高度积极争取国家给予人员编制,加强通信行业地方管理工作,解决通信行业与各地市、县政府部门衔接机制不对称、体系不完善、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此外,行业管理实践使我们认识到,通信行业对于国民经济建设不但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还具有公共性(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应急抢险通信服务)、公益性(如110、112、119等通信服务)等。对此,行业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利用行业特殊性质和作用,呼吁国家、地方政府给予行业发展必要的政策和保障。

2011年11月“第二届运营商IT运营支撑创新技术大会”论文集尽快建立全国电信行业统计管理系统

工业和信息化部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工业和信息化统计、分析、公开等管理工作。2009年8月制定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统计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随后又多次下发文件、召开工作会议,要求各通信管理局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希望各地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有所作为。因此,贯彻落实《管理办法》,积极创新通信行业统计管理的新方法和手段,是新时期对通信行业监管工作者提出的新要求、新课题、新挑战,应积极深入研究和探索。《管理办法》第一条规定提出:“加强和规范工业和信息化统计工作管理,有效、科学地组织开展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在行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因此,进一步转变对通信行业统计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通信行业统计分析管理工作,是新时期赋予通信行业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和使命,也是通信监管部门提高行业预测、预警、预控、监管能力的重要手段,为政府高层决策服务,指导行业企业规范经营,调节市场经营结构,规范经营运作提供科学依据的职责所在。各地通信管理局应依据《管理办法》,结合当地的电信统计工作实际,尽快地制定本地区的《电信行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实效性、连续性、指导性。按照《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各单位还要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制度,实行由统计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相关部门分口负责的审核制度。《管理办法》第七条对电信行业统计工作管理部门应履行的职责提出了规定性的要求,但未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办法和手段。因此,对此还要进一步深化,加强本地区电信行业的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信息发布和统计监督工作。制定本地区的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季(年)度报告制度。依据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可制定统一的格式模板,要求电信企业按照每季(年)及时向通信管理局上报本单位季度经济运行和经营发展情况统计分析报告。按照第七条的规定,通信管理局要及时对各电信企业的统计分析报告进行认真的审定整合,并及时形成《电信行业统计调查、监测分析报告》发布到省、市、县电信企业,必要时也可向社会发布,监督指导电信企业规范经营,转变发展方式,科学持续和谐发展,切实做好运营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由于电信行业统计调查信息数据量大且复杂,建议尽快建立全国全行业统一的统计信息化管理系统,统一数据上报程序,统一上报模板,统一统计信息发布信息的基本内容,丰富管理手段;建议提高效率,简化数据统计流程,行业基本统计数据由各集团公司负责,按统一口径要求上报工信部相关部门,经审核后发给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并向行业或社会发布,增强信息服务的准确性、权威性、及时性、方便性。此外,还要加强指导,做好宣传协调工作。按照《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款的规定,通信管理局每年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本地区信息化统计培训和技术业务交流工作,加强《管理办法》的宣贯和落实工作。还要及时对各电信企业开展统计工作检查活动,推广好的管理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指导,不断完善统计制度,创新管理方法和手段,形成与时俱进的长效机制。《人民邮电》报2010年3月2日电信市场环境分析与提高监管能力的思考

各省通信管理局成立5年来,面对波澜起伏、复杂多变、竞争激烈的电信市场,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电信市场的监管政策,采取积极、稳健、务实的电信市场监管策略,做了大量有效的监管工作,积累了大量的监管经验,及时化解了电信市场竞争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在电信行业中逐步树立了通信监管部门的形象和威信,得到了电信企业的认同和赞许,建立公平、有效、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离不开电信监管机构的监管已成为政府、企业、社会的共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由于我国电信市场经济刚刚起步,还处在市场经济初期,电信市场经济的法制环境、竞争结构、竞争理念、监管体制、监管政策理论以及监管实践等都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因此,在目前政策环境下对如何进一步提高省级电信监管机构的监督管制能力进行探讨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就此谈一谈个人认识,供大家研讨。

一、电信市场监督管制环境分析

近年来,我国电信市场监管工作者在信息产业部的领导下历经几年不懈的努力,针对我国电信市场经济改革的实际,创新了很多监管方法,已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制度、社会舆论监督等方面形成了对电信市场监管的基本框架,《电信法》呼之欲出,为我国电信市场初步建立了公平、有效、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做出了贡献。但是,由于目前我国的电信市场经济还处在市场经济结构的调整改组、改革的过程中,电信市场管制体系环境还有待完善。其表现如下。(一)电信市场管制缺少经验,特别是缺少适合我国国情的具有前瞻性的理论指导

一是从国际上看,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是先制定市场法律规则,再培育形成市场,而我国正在走着具有中国特色的一边建立电信市场经济、一边建立法律规则的道路,这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二是从1994年联通公司建立算起,电信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至今不过20年的时间,对电信市场监管经验的积累若从政企分开建立独立的电信行业监管队伍算起也才刚起步,因此理论和实践的匮乏是我国进行电信市场监管必须面对的现实。(二)电信市场管制缺少法律的支持

一是依法行政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但目前适用于我国电信市场经济管制的行业法律还未形成,国家级的法规仅有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显然其法律体系建设还不完整。二是政企分开以来信息产业部针对电信市场的发展及时出台了较多的部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初步形成了以法律、技术、行政、经济、制度和社会监督为手段的对电信市场经济监督管制的基本框架,但由于缺少充分的法律依据,法律力度不大,影响了执行效果。三是电信市场管制手段还带有传统行政管理和阶段性色彩,如被称为电信市场经济管制“尚方宝剑”的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信息产业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市场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75号文件)、《关于加强依法治理电信市场的若干规定》(453号文件)。今后用行政管理手段治理电信市场经济的方法将随着电信市场经营、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资本产权结构的改变,外资的介入,股份制度、法制体系的完善逐步弱化。(三)电信市场监管体制不完善

一是电信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还不到位。目前,电信市场管制实行政监合一的体制,使监管机构既负有通信市场监管的责任,也负有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的任务,这种目标的双重性弱化了监管能力。笔者认为,下一步电信监管体制改革的进程将是政监分开,使制定监管政策和执行监管政策的职能分开,这更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也符合国际惯例。二是电信市场监管队伍建设不到位。以某省为例,9个地区仅有十几个人员编制,平均一个地区监管人员还不到2人,再去掉必要的行政人员,很难满足电信市场执法监管工作的需要。(四)电信市场监管执行能力有待提高

一是信息产业部针对电信市场的发展及时出台了较多的部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前针对电信市场主要的违规行为基本都能找到相应的规范条款,但执行无力,效果不好,部省两级监管机构都存在贯彻落实执行力度不大、效果不理想的问题。其表现为一项政策出台后决策层指导监督不到位,执行层更难执行到位,如资费政策的执行情况。二是执法队伍知识结构不尽合理,需要充实。目前电信市场执法监管人员多来自企业,队伍中懂得电信技术、业务的多,懂法律、行政管理、市场经济知识的相对较少,具有综合专业知识的人员不足,这种人员队伍结构不利于电信市场的综合治理,降低了团队的执行能力。三是对电信市场监管质量缺少监督评估机制,致使一些监管工作流于表面。(五)电信业务资费结构严重脱离市场实际,资费价格混乱,政府管制被动

一是电信业务资费标准落后于电信市场的发展。现代电信技术的进步、业务的创新以及市场经营规模的扩大都使电信业务经营成本大大降低。如移动电话基本通话费执行的是10年前的标准,过高的资费标准偏离了市场实际,也给电信市场监管带来了难度。二是电话网间计费原则结算办法和标准不合理,未形成市场的激励机制。如IP长途电话网间结算办法和标准,明显严重背离电信市场实际,极大地影响了主导电信运营商开展互联互通的积极性。三是电信市场价格混乱。据统计,仅在某省,电信市场资费价格就有2000种。四是电信业务资费改革措施不配套、不明确,哪些电信业务资费价格应执行放开的市场调节价,哪些电信业务资费价格应严格执行市场管制的国家指导价或国家定价,国家应在法律上给予明确,仅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缺少科学合理性和法律的依据,其执行效果会大打折扣。如《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资费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4号文件)暗示今后国家可能要对电信业务资费实行上下限管制,但很多规定不具体,缺少科学性和法律依据,社会、企业和消费者对此都提出了质疑。(六)省级通信监管机构依法行政和监督管制能力薄弱,对政策认识不统一

一是监管队伍小,知识结构单一。二是对国家法规、政策认识理解不统一,导致国家政策执行不到位。行政实践中监管部门往往分不清哪些经营行为该监管部门管或该让给市场去调节。如各省监管部门对国家政策的理解差别很大,甚至部门间都有差异,导致执行力度、效果不一样。三是缺乏有效的监管方法和理念。如监管实践中哪里发生违规行为就往哪里跑,疲于“救火”,缺少长效的监管机制和方法。四是对市场的控制协调能力差。如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一般只习惯于调查取证开罚单,而忽视了市场环境的治理和违规行为形成过程的协调控制;只重视法律的处罚手段,而忽视了管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过程,如对违规行为制止的时间、地点、范围、处罚尺度的控制。(七)省级通信监管机构缺少制度和机制保障,省级通信监管机构对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缺少制度和机制保障

对电信市场恶性竞争的治理未形成长效的治理机制和有效的治理能力,往往只重视发生问题的事后调查处理,而忽视了事先防御制度和保障机制体系的建立。如对一些影响控制宏观电信市场经济方向和效果的严重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应急事件发现不及时、反应慢,有的甚至担心企业不满意,碍于情面处理,态度不坚决,执行力度不大,影响了监管效果。(八)通信企业依法经营意识不强,自我控制市场能力弱

一是部分电信企业法制观念不强,对国家有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依法行政置若罔闻,甚至公开抵触。二是电信企业受市场利益的驱动、竞争压力的影响,功利思想严重,淡泊了国家、消费者的利益,甚至公然触犯法律破坏竞争对手的通信设施,砍断电缆,制造虚假信息欺骗用户,公开进行恶性竞争,严重违背价格标准,擅自降低电信资费价格,大打价格战。恶性竞争的结果加大了电信市场风险,给企业带来了危机。三是企业依法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未形成企业依法进行市场竞争、自律、相互监督的经营意识。四是企业主动相互沟通控制市场平衡的能力弱,分不清哪些经营行为应由市场自我调控,哪些经营行为应由政府监管部门来依法规范。五是企业对国家电信市场政策和执行能力产生了信誉质疑,同时也对传统的行政监管模式和监管部门法律的权威性提出了挑战。

二、提高省级电信监管机构管制能力的思考

目前,“后退一步,站高一步”已成为电信市场监管部门的共识。“后退一步”就是把能通过电信市场自身调节解决的问题让给市场来解决;“站高一步”就是要求政府监管部门要站在市场管理战略的高度,发挥对电信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引导作用,为创造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电信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提供社会满意的服务。“后退一步,站高一步”是统一的,是行政监管工作的两个方面,都要力求认识到位、执行到位。宏观的电信市场要掌握好国家的经济发展命脉,做好调控工作,引导电信企业依法经营,培育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体系;微观的电信市场要做好服务工作,要避免恶性竞争,制止违规经营行为。只有提高各级监管部门的执政能力,重视行政效果,才能发挥其对市场经济的杠杆作用,完成对电信市场全过程的监管工作,达到监管行为和效果的统一。事物具有内部性和外部性,双方互为条件,彼此相互作用,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和结果。就省级电信监管机构而言,国家层面和企业层面政策的不完善,属省级电信监管机构的外部性,应由国家、企业来解决,其环境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法》、《电信司法解释》的出台,电信改革改组的深入,竞争主体结构的改变,电信市场经济监管体制、制度体系的完善,政监的分开,3G许可证的发放,国家监管部门执政能力的增强以及电信企业法律意识的提高而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这里仅就目前电信市场经济监督管制环境下如何发挥省级电信监管机构的内部性,创新监管方法、提高管制能力谈几点个人看法。(一)提高电信市场管制能力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监管工作原则

一是现阶段省级电信监管机构要慎用法律、行政、经济的处罚、处分手段。在保证监管效率和目标的前提下,能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解决的问题监管部门不要干预;能通过协调解决的问题监管部门就不要下整改通知;能通过下整改通知解决的问题监管部门就不要通报;能通过通报解决的问题就不要给处分、开罚单。力争把问题解决在事物形成的初期或发展的过程之中,把立足点放在为企业服务上,制止违规行为的效果上,监管目标的实现上,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上。二是省级电信监管机构要把电信市场监管工作的着重点放在逐步建立电信市场经济的常效机制和制度体系上。通过建立一个制度,形成一个机制,规范一个市场领域,达到一个管制目标。一方面省级电信监管机构要依据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帮助电信企业逐步建立竞争对手间的相互协调沟通的监督制度和机制体系,把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逐步细化为可操作性强、更适合本省情况的制度和保障机制,用制度和机制来保证国家政策的贯彻落实。如互联互通、电信业务、电信建设竞争等方面都要建立相关的联系协调制度和机制,省、地市两级公司都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机制,确保企业间竞争沟通渠道的建立和畅通。积极鼓励企业建立自律机制,自觉开展工作,协调争取地级政府的支持,鼓励各地区成立地方电信企业协会,鼓励支持企业密切合作关系,努力加强企业间的沟通,培育企业在管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我规范调控能力,打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推动电信市场经济的成熟,力求一般性的市场竞争问题通过市场竞争制度和机制来解决。另一方面通过建立省级监管机构与通信企业间的沟通制度和机制,打造事先防范恶性竞争的治理体系。通过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间的沟通渠道及时掌握通信网互联互通、电信业务市场、电信建设市场等方面竞争中出现的影响控制宏观电信市场经济方向和效果的重要问题,及早发现影响宏观电信市场健康发展的控制点,在准确的时间、适当的阶段、合适的范围,针对重点问题及时加大电信市场的规范力度,重在效果,以一警千。(二)提高电信市场管制能力,要坚持电信市场监管工作以宏观控制电信市场发展方向为重点的原则

一是省级电信监管机构要把管制重点放在宏观电信市场控制上。新的形势下要求电信市场监管者要“站高一步”,应具有及时发现和制止那些对宏观电信市场发展和百姓利益损害大的违规行为,对那些影响宏观电信市场发展的恶性违规经营行为及时坚决加大处理力度,予以制止(如移动资费3+1、利用商务IP电话经营市话业务、国内IP长途不履行报备程序等违规行为),把握宏观电信市场发展方向。二是要提高省级电信监管机构监管职能部门对影响宏观电信市场走向违规行为的识别能力和控制能力。影响宏观电信市场走向的恶性竞争违规行为,对管制电信市场经济杀伤力极大,极易将电信市场经济引入危险的境地。因此,监管职能部门要对哪些竞争行为该管、哪些竞争行为不该管、哪些竞争行为需要由市场的力量来调整、哪些竞争行为需要监管部门来控制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发现和判断影响宏观电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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