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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1 17: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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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顾漫

出版社:沈阳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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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笙箫默

何以笙箫默试读:

再序 《何以》

我一直觉得自己不会再为《何以》写什么东西了。始终觉得,那时候的情绪不可复制,怕写出来会破坏曾经的感觉。或者又觉得,他们的幸福已经可以预见了,作者又何必画蛇添足。

然而这次再版,大家要番外的呼声实在太高,于是我说,我试试吧。

于是我又放任自己沉浸到《何以》中去。

这实在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却又不可言喻地美妙。

我又陷入了走着走着,就会想起何以琛和赵默笙的状况,各种他们的情景纷沓而来,甜蜜的,让人忍不住傻笑的,又或者忽而伤感的。计划之外的情节越写越多,本来不想写到孩子的,写到了。本来只想写幸福的情节的,却会忽然写到过去,甚至把自己都搞哭了。

在咖啡馆忍不住湿了眼睛的时候很不好意思,并不是因为服务员走过好奇地看了我两眼,而是觉得,都这么久了,我还会搞得这么投入,真是很难为情。

明明说了再见,告别已久。明明我已经慢慢变老。

却这么轻易地被他们俘虏了。

我怎么会以为我再不会写出我心里的他们呢?

他们是以琛和默笙啊,是我根植于心底的最固执的愿望所化,无论时光如何冲刷,都不会改变。无论多久的久别,都不会陌生。

嗨,以琛,默笙,我们又遇见了。

我还记得与他们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就像在后记里写的那样,忽然就冒出那样一种感触攫住了我。也许早一步,晚一步,他们不是他们,我不是我,谁知道呢,缘分总是那么玄之又玄。

我还记得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我的老台式机上,一遍遍地写着他们的重逢,写了十几遍,终于我满意了,他们也满意了。

我还记得我在学校的机房排队,等不及了,就拿出白纸先把情节记下来,生怕灵感转瞬即逝。

我还记得上课的时候他们也不安分,不断地在我脑袋里自行演绎着,让我不得不当个不专心的学生,一遍遍在笔记本上写着他们的名字,才能得到抒发后的平静。

一时间有些恍然。

好像是眨眼间,却已经很远了。

时间真是世间最残酷又最美好的东西。

从写这篇文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年,已经和以琛和默笙分开的时间一样漫长了。

嗨,以琛默笙,又见面了。

不过又要再一次告别。

但是我想,走着走着,在熙攘人群中,我们一定会再一次遇见。顾漫2010年11月

序 写给乌龟漫

终于到了要为漫漫的《何以笙箫默》写序的时候了。要知道,等到这一天可真是不容易啊不容易,先感动一下下。乌龟漫经常郁闷,抱怨说都是当初笔名取错了,“顾漫”不就是不管天崩地裂“顾”自还是那么“漫”吗,如果她叫“顾快”,肯定早就写完《何以》了。

常常觉得漫漫是天才。

能写文写得这么慢,没有几分天才还是很难做到的,尤其是在她居然每天都写的情况下。每当有朋友提起漫漫的《何以笙箫默》,我回答说她还没写完,朋友们惊骇诧异错愕的表情真是有趣极了。这部《何以》,她足足写了有两年吧。乌龟爬都爬到了,怎么可能这等慢法!于是,漫漫有了个很著名的绰号——“乌龟”。汗,说真的,乌龟会很委屈,它的速度要比漫漫快多了,哈哈。

写到这里,仿佛能够看到漫漫愁眉苦脸的委屈表情。

她写得慢,也是因为她对文的要求太严格了。

每一句话、每一个词、每一个过渡,她都反复地修改斟酌,用心体会不同表达方式的细微差别。比如“他××地推开窗户”、“她××地低下头”,这些“××”她会考虑很久很久。如果写到情节高潮段落,在QQ上会看到她不停表演吐血、上吊和撞墙。哪怕用再长的时间,她也一定要把最完美最到位的感觉表现出来,有时候我们笑她认真到有点BT的地步了

所以《何以笙箫默》就像一颗珍珠。她用悠长的时间,用心血呵护,细细地修改和打磨,使得这个故事如珍珠般晶莹润泽,淡淡的光芒,深蕴内华,初看或许并不惊人,然而看下去却会柔肠百结,再也无法移开视线了。《何以笙箫默》是我很喜欢的一篇文,淡淡的深情,温暖的深情,文字看似朴实,而字里行间仿佛有醉人的酒香,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醉了。漫漫最擅长写温馨,每个温馨的场景都写得无比动人。

曾经看到有个读者在她的文下面留言说——温馨不够,因为那比温馨更有穿透力;热烈不够,那比热烈要缠绵;浪漫也不够啊,它是如此的真实。那种带一点蛮横的温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满不在乎中流露的丝丝体贴,那样的男子,是梦中最美的爱情也比不上的。所以我坚定地在坑里头蹲着。

是的,也正是因为如此,《何以笙箫默》这样的一部不算很长的故事,连载了足足两年多,却依然令人无法忘记,其魅力就在于此。

认识漫漫就是从这篇文开始的。当时我有一个朋友Sophie很喜欢《何以笙箫默》,于是她整天在我耳边“顾漫”长“顾漫”短的,怂恿我去看她的文。只看文Sophie还不满意,一定要我和作者顾漫认识了才甘心。终于有一天,她在QQ上隆重地互相介绍了我和漫漫。

啊,怎么有点“相亲”的感觉呢,笑。

我是非常慢热型的人。

那时只是认识了,但没有深交下去。现在想来,当时我和她彼此都隐藏了自己“邪恶”的一面,都扮作“淑女”,很谦恭很友善很温柔,呵呵,所以蛮有距离感的。后来,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共同经历了很多事情,“伪装”无法再进行,赫然发现原来我们竟是如此投缘的人。

同样的八卦。

同样的懒惰。

同样喜欢大笑和大哭。

再后来,竟然发展到了每天都要“见面”,时时刻刻聊天,时时刻刻八卦,一起写文,晚上的时候彼此说了“再见”才去睡觉。

如此亲密的友情也许是无法长久的(汗,不要理我,又开始悲观了),但是很珍惜有这段美好的时光,使得彼此的小说里似乎都多了一些温暖和阳光。

所以,漫漫要出这本书,我就承担下了这个序。有些羞愧,自己是不善于写序的人,没有理论性,也没有逻辑感,总是拉拉杂杂说些有关或者无关的话。但是,能够在漫漫的书里留下这些话,应该是对我们友情最好的注释了吧。

接下来,漫漫会写什么样的故事呢?

她是个灵感不断的人,总会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念头从她的脑子里冒出来,经常会大喊着跑上来,兴奋地说:“我想到了一个故事,很棒的故事,一定要把它写出来!”然后兴奋地许愿说,她要在几月份之前写完。

我们总是用“同情”的眼光望着她:“《何以》写完了吗?”

她顿时露出愁眉苦脸的委屈表情。“你要是能写完《何以》,我们就相信你能写完下一部。”我们对她安抚地微笑。

于是,她又会表演一番吐血上吊撞墙,委屈得不说话。

而今,乌龟漫的《何以笙箫默》终于完稿了,她终于可以轻松地进行她的新文。虽然不知道她又会用多长时间来完成,但是,以她追求完美到近乎苛刻的写文态度,我相信,应该仍旧会是一篇很好的文。

漫漫。

加油!明晓溪2005年12月13日深夜

第一章 重逢

直到有一次他受不了了,板着脸问:“赵默笙,你为什么老是跟着我?”

那时候的她是那么的不知羞,睁大眼睛问:“以琛,是你笨还是我笨,哎,你那么聪明,一定是我笨了,我怎么这么失败,追了半天人家都不知道我在干什么!”

再次见到他,是在七年之后,一家拥挤的超市,到处挤满了周末采购的人潮。

赵默笙独自推着购物车,艰难地在人群中走走停停。刚刚从国外回来的她,还不太适应这样的拥挤,然而这样热闹而亲切的场面,却使她不自觉地带着微笑,几乎是用感激的心情聆听这嘈杂的乡音。她不知道别人刚刚回国是不是也和她一样,心里的激动和喜悦几乎无法抑制。

七年!久违了啊!

但是,怎么刚回国就遇见了他呢?不,确切地说,应该是他们。

默笙默默地看着站在蔬菜架前的那一双俪影,再一次领略了命运的奇妙。七年之前,也正是他们,使她最终做出了出国的决定。

现在他们一起来买东西呢,那么最终还是在一起了吧!还好她走得快啊,不然恐怕只会伤得更深。

何以琛,何以玫,她真傻,怎么会以为有相似的名字就一定是兄妹呢?“我们根本不是兄妹,以前我们两家是很要好的邻居,都姓何,所以大人就取了相似的名字。后来以琛的爸爸妈妈出了意外,我们家就收养了以琛。”“你觉得你比得过我和以琛二十年青梅竹马的感情吗?”“我今天是想告诉你,我爱以琛,我不想偷偷摸摸地爱他,我要和你光明正大地竞争。”

十九岁的那年,默笙生日的前一天,她一向文静内向的好朋友何以玫,突然勇气十足地对她这样宣言。一向温柔不与人争的以玫会这样说,一定是爱到了极点。

可是她拿什么跟以玫竞争呢?就在以玫宣战的当天,她就败了,然后逃去了美国七年。

何以琛——突然想到那日他冰冷的眉眼,绝情的言语,默笙的心有一丝抽痛,浅浅的,几乎难以察觉,却是存在的。

他们向她的方向走来,默笙抓住推车的手指关节开始泛白,几乎立刻想要调头。但超市实在是太挤了,推着购物车的她根本无法转身。而在下一刻她也想开了,为什么要逃避?她应该平静地对他们说:“嗨,好久不见。”然后潇洒地走开,留给他们一个美丽的背影。

更何况,他们也许根本认不出她来了。她变了好多,以前那头飘逸的长发已经变成了齐耳利落的短发,以前白皙的皮肤已经让加州的阳光晒黑。穿着宽大的T-SHIRT、牛仔、球鞋的她,和以前的对比太大。

他们慢慢地,一步一步地走近,然后……擦肩而过。

不是不心痛的。

若有似无的语声传来。“要不要买点牛奶?”以玫轻柔的声音。

“……”

回答却听不真切了。好怀念,以琛低沉如大提琴的声音,这些年在异国他乡,仍然时时处处在她耳边吟诵。

失落,但也松了一口气,默笙抬起一直低垂的头,迈开步子。“砰”地一声,购物车撞上了地上堆成一座小山似的减价肥皂。罪魁祸首赵默笙傻傻地看着几百块肥皂坍塌下来,场面颇为壮观。

呃,她可不可以当做不是她干的?“天哪!这已经是今天第三次了。”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超市理货员发出痛苦的呻吟。

所以,这也不应该怪她吧,哪有人把货物堆在路中间的。默笙悄悄地吐吐舌头,努力地摆出一副愧疚的表情。

这里的动静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包括何以玫。她只是不经意地看向那个特别嘈杂的地方,然后呆住——是她,居然是她!以玫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回来了?“以玫?”何以琛不解她的反应,出声询问,眼光顺着她看去。

高大挺拔的身躯瞬间僵硬。

赵默笙!

那一脸无辜垂着头的小女子可不正是赵默笙!脸上是百分百的歉然,眼睛里却闪着毋庸置疑的顽皮笑意。远远地,其实看不大真切她的表情,但以琛就是知道。他一直知道的,她是这样,习惯搅乱一池春水后不负责任地离开,任性自私又可恶。

整整七年……她还晓得回来吗?

何以琛垂眸,“以玫,我们走吧!”

何以玫惊讶地看着一脸平静的以琛,“你不想去打个招呼吗?也许……”“她早已不是我生活中的人了。”波澜不兴的语调,仿佛真的没有什么。

以玫细细地打量他的神情,却找不出蛛丝马迹,最后只得低叹一声:“走吧!”

最后一眼看向赵默笙,却发现她也正好偏过头来看到她,视线在空中相撞,默笙好像愣了一下,然后脸上浮现了浅浅的笑容,朝她点头致意。

以玫慌忙回头叫:“以琛……”“嗯?”“她……”以玫愕然打住,再回首川流的人群中已经没有了她的身影。“怎么了?”“没、没什么。”以玫低头。只是,她明明就看见他们了,为什么这么轻易地就走了?而以琛,也明明看见了她……

没想到有朝一日会回到这里。

主编面试的时候问她:“赵小姐,你为什么选择在这个城市工作?”

默笙突然不知道怎么回答。为什么呢?因为曾在这里念过一年多的大学?因为曾在这里认识他?因为曾在这里经受过很多很多?

她开始也不知道,回国前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里,直到那天见到他才明白,她是想见他,虽然他已经不属于她,但是,她就是想看看他。

只看看而已。“可能是因为不能回家吧。”默笙说。主编奇怪地打量了她良久,留下了她,成了某女性杂志的摄影记者。

然而主编过分地看重她在国外杂志工作的经历使她不安。“那只是一个小杂志社。”默笙这样对主编说。“哎!阿笙。”四十多岁的女主编亲热地叫着她的名字,“你是在夸奖我的博识吗?我居然连美国一个不起眼的小杂志社都一清二楚。”

默笙笑了起来,不安也一扫而空。

主编正色地说:“阿笙,我知道一个中国人在美国当一个摄影师多么的难,你必须比大多数白人优秀。他们总以为我们中国人是没有艺术细胞的。”

就这样安定下来,她仍然去那家超市购物,却再也没有遇见过他们。直到有一次,超市的保安叫住了她。“小姐,请你到保安室来一趟。”

默笙一愣,直觉没有好事,报纸上有太多的关于超市保安强行搜身甚至打人的报道。

默笙谨慎地盯着他,保安无奈地说:“小姐,我对你没有恶意,只是想问你一个月前有没有丢了东西。”

一个月前她刚回国,难道她丢了什么自己也不知道?好奇地随他走进保安室,保安递给她一个黑色的皮夹。

默笙不用看里面就知道不是自己的,笑着摇摇头说:“你弄错了,这不是我的。”

保安出乎意料地固执:“你打开来看看。”

她接过打开,然后看到了自己的照片。

保安得意地说:“小姐,这是你的照片吧,虽然和现在差别很大,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差别是很大的,因为那是刚上大学时拍的入学照。她还是长长的头发扎成马尾,傻乎乎地笑着。

怎么会出现在一个陌生的皮夹里?

默笙把皮夹还给保安,“这的确不是我的。”

保安傻傻的,“照片上的人不是你吗?”“是我,可是皮夹不是我的。”“可一定是认识你的人的,小姐,说不定这个皮夹的主人暗恋你……”

哎,谁说中国人没有联想力的?“可是……”“你拿去吧拿去吧,一直没人来认领,放在这里我们也很难处理,交上去也是充公,还不如给你,你和皮夹的主人肯定有点关联。啊!说不定我还促成了一段美好姻缘呢……”保安沉浸在电视连续剧似的想象里。

一个月前,大约也是她碰到何以琛何以玫的时候,会是他掉的吗?怀着这样可笑的猜测,默笙把皮夹拿回了家。

晚上洗完澡在床上仔细地研究它,简单的式样,名贵的牌子,现金不多,完全不能确定失主的身份。

而那张照片,默笙小心地取出来,上面还有钢印的痕迹,应该是从什么证件上撕下来的。无意地翻过来,她突然怔住,背后有字!那潇洒凌厉得仿佛要破纸而出的字迹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那是以琛的笔迹,用黑色钢笔写着——

复杂城市里的生活一样可以过得很单纯,工作、吃和睡,如此而已。一段忙乱的适应期后,接下来就是麻木的重复。“阿笙啊,我到处找你。”

默笙刚踏入杂志社,就听到老远有人在喊。“老白,有什么事情?”

老白其实很年轻,是杂志社的另一个摄影师,姓李,因为老说白字所以大家戏称他老白。他哄明星很有一套,所以杂志封面人物的拍摄都由他负责。“我老婆要生了,明天帮萧大模特拍照的事能不能麻烦你?”

萧筱?默笙有点为难:“我是没什么问题,但听说萧筱的脾气很怪,不是熟人根本不配合。”

老白也想到了这一点,想了想说:“这样吧,你先去试试,如果实在不行再叫我。”

第二天,当默笙见到冷艳动人的萧筱时,她完全呆住了。她对国内的明星不熟,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萧筱的照片,不知道她竟然……竟然跟她大学时代的好友长得那么像。

可她的好友是那样一个纯朴而笨拙的农村姑娘,眼前的人却跷着修长的玉腿,抽烟的动作熟练而妖媚……

默笙不敢认,也许只是相像的人罢了。

可萧大模特眯着眼瞅了她一眼,踏着优雅的步伐走来,停在她面前。“怎么,不认识我了?”“……少梅?”“呵!”她讽刺地轻笑一声,“可不就是我。”“阿笙,你跟萧筱认识?真是太好了。”一起来的同事兴奋地说。“大一的时候她是我的上铺。”“大学里的上下铺可是最要好的。”萧筱的经纪人也凑上来说。“不是要拍照吗?快拍吧!”萧筱不耐烦了。

她真的变了好多!默笙一边拍照一边想,镜头下的人不再是那个笨拙得可爱的少梅,那么她是谁呢?

也许谁都不是。一个好的摄影师能够摄取镜头下人的灵魂,而默笙捕捉不到萧筱的灵魂,也许是她功力不足,更也许是镜头下的人根本没有。

萧筱很空洞!一种让人绝望无力的空洞,也许正是这种空洞才使她红得发紫。

拍完一组,萧筱挥挥手,“今天就到这吧。”“可是萧筱,下面还有……”她的经纪人急切地说。“就到这儿。”萧筱毫无余地地说,转头对着默笙,“我们去喝杯咖啡。”“久别重逢应该喝酒,可惜最近我的胃出了问题,只好喝咖啡了。”“呃,喝咖啡很好,或者你应该喝点牛奶。”默笙不知道说什么话才好,有太多太多的事想问,却不知道从何问起。“身体比较重要,节食也要有尺度。”默笙找些不着边际的话说。“我从来不节食。”萧筱似笑非笑,“我酗酒。”“少梅!”默笙惊愕于她一副自我厌恶的神色,激动地握住她的手,她怎么变成这样的呢?

萧筱反射地甩开她的手,默笙一愣,气氛尴尬而沉默。“你变了很多。”半晌,默笙涩涩地说。“是的,还记得大一的时候我暗恋过一个人吗?”萧筱冷漠地叙述自己的故事,“有一天我告诉他我喜欢他,他接受了,但他不爱我,然后少梅死了,我现在是萧筱。”

三言两语,蚀骨穿心。默笙一阵心痛,什么都问不出口了。

过了一会儿,萧筱冷讽地说:“你倒没怎么变,还是一副虚情假意的样子。怎么舍得从金光闪闪的美国回来的?”

这话多少伤了默笙,但想一想毕竟是她理亏在先。当年一声不吭就走了,七年杳无音讯,是她对不起她们的友情。“那时候,我是走得太匆忙了……”“你不用跟我说这些。”萧筱打断她,“这些话你应该向何以琛说。”

何以琛?怎么会扯到他?默笙想起那日他和以玫俪影双双,“我想他并不在意……”“不在意?你以为每个人都和你一样无情无义没心没肺?”萧筱的声音激动起来,“你刚失踪的那几天,他找你找得快要发疯,后来干脆整天在宿舍楼下等,可是他等来了什么?”萧筱目光冷冷地指责她。“来了几个人把你的东西都拿走了,然后告诉他告诉我们,你已经去了美国,可能永远不会回来。”“默笙,你真狠。”萧筱顿了顿,又说,“我永远忘不掉他当时的样子,仿佛一下子被掏空了,绝望到了极点,叫人都不忍心看,他是那样高傲的人,居然会露出那样的表情……”

默笙听得浑浑噩噩,这些事情真的发生过吗?“也许他是内疚……”“赵默笙,抛弃他去美国的是你,该内疚的也是你。”“少梅,你不明白……”“我有眼睛会看。”

默笙停住不说了,所有的人都以为是她抛弃了他吗?明明不是啊!

明明是他说那样的话……他说他不想再见到她,他说他宁愿从来都不认识她,他叫她滚得越远越好……

明明是他!

告别萧筱,默笙走在初夏的街道上,脑中仍回响着萧筱的话。“他后来一直一个人……何以玫?她不是他妹妹吗?”

他们竟然没有在一起,那她当年离开又是为了什么?

他又是为什么要说那样的话?

摊开手掌,掌心里稳稳躺着的纸片上写着“袁向何律师事务所”的地址。

萧筱说:“也许你需要。”

她不是特意来的,她只是路过。可她毕竟已经站在“袁向何律师事务所”里了。

接待她的小姐抱歉地微笑,“何律师不在所里,请问你有预约吗?”

默笙说不清自己是失落多些还是轻松多些,“没有。”“那你有什么事情吗?我可以帮你转告,或者……”小姐看向时钟,“你在这里等一下,何律师也快回来了。”“哦,不用了,我下次再来。”默笙走出两步又回头,“这是何律师的钱包,请你帮我转交给他,谢谢。”

这就是结果吧。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阿笙,你在国外工作和国内工作感觉有什么不同?”快下班了,杂志社的人也无心工作,闲聊时突然问起。“呃。”默笙四处张望一下,见头头不在,“薪水高很多。”

稀罕!吃不到葡萄的同事们立刻鼻孔出气表示不屑。“你在那边有没有受到歧视?”“多少吧。”“其实这也没什么好在意的,在哪里都有偏见。”大宝说。“当自己真的遇到就不会这么想得开了。有次我老板就当着所有同事的面说中国没有真正的艺术家。我一听气极了,从来没有那么真切地感觉到自己是中国人,当场就指着洋老头的鼻子说,你懂什么中国艺术,我们中国人玩艺术的时候你们美国人还不知道在哪里混呢。”“真猛!有气节!”同事们纷纷拍手,赞不绝口,然后一齐问她,“后来你是被什么借口炒掉的?”“……”默笙哭笑不得,“老美虽然自大,度量倒还是和身材成正比的。后来有一天老板居然拿着不知道哪弄来的文房四宝来找我,要我写几个中国字,说他要挂在客厅。”“哇,真的假的?”“阿笙,你的字能看吗?”“哈,我露了一手郑板桥的绝活,先把墨汁统统倒在宣纸上,再装模作样勾勾弄弄了半天,把那些美国人唬得一愣愣地叹为观止。不过说实话,那几个字要不是我自己写的我绝对看不出是什么。”“你写了什么?”“尔乃蛮夷!”

扑哧!有个同事喷茶。

一片哈哈声中,远远地有人叫:“阿笙,有人找你。”

默笙转头,被誉为花仙子——花痴仙子的小红八婆兮兮地跑来,“在会客室里,好英俊好冷漠好有味道的男人哦。而且一看就是那种事业有成的都市精英青年才俊哎,阿笙,你刚刚回国就泡上了这种好货色,真人不露相哦。”

花仙子的话能信猪都能在天上飞了,一般而言她的话要除以二,有时候还可以乘上负数。

不过默笙十分好奇,她才回国不认识什么人,谁会来找她?

绝没想到是他!

会客室里背对她立在落地窗前的英挺男子,竟然是何以琛。听到开门声,他回头,清冷的眸光射向她,淡淡的表情没有一点起伏。

花仙子总算没有夸张,他的确英俊不凡,气宇轩昂,剪裁合体的西装衬托出高大挺拔的身材,和以前一样的自信沉着,但又多了几分凌人的气势。

她完完全全地说不出话来。

而他神色镇定从容不迫地点头致意,“赵小姐。”

赵小姐?

默笙真的想笑,然而难度太高。“何……先生。”

远远地比了比椅子,默笙说:“请坐。”

她拿出茶叶,低头掩饰自己的神色,她无法像他那样无动于衷,只能藏起自己的激动,“你要喝点什么?”“谢谢,不用。”他的目光冷峻,“我说几句话就走。”“哦,你来找我……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他停顿五秒才开口:“萧筱。我是她的律师。”“有什么事吗?”

他口气透着寒意:“赵小姐三天前到鄙事务所时曾说会再度光临,却迟迟不见你来,我只好亲自过来拜访。”

默笙愕然,抬头迎上他灼灼的眸子。“你怎么知道……”她并没有留下名字,他怎么知道还皮夹的人是她?“赵小姐,我恰好有正常人的推理能力。”他嘲讽地说。

也许当律师的都有这种“正常人的推理能力”,默笙盯着墙壁,“我是去还皮夹,你既然已经拿到就不用再跑一趟了。”

何以琛眸光一闪。“除了还皮夹,你没有别的事?”

她还可以有什么事吗?默笙怔怔,“没有了。”“很好。”他眼中仿佛掠过一丝失望,移步到她面前,“可是我有事。”

他拿出那个黑色的皮夹放在她眼前,“这里面原来有一张照片,赵小姐知道下落吗?”

当然知道,默笙低头,“有吗?我没有注意。”“哦?皮夹里除了钱什么都没有,赵小姐如何知道皮夹是我的?”

默笙哑口无言。差点忘了他是律师,善于找出对方言辞上的一切漏洞,想骗他先得掂掂自己的斤两。

他欠身,“赵小姐可否把照片还给我?”

默笙突然觉得莫名其妙。他是什么意思?一边摆出一副“你是陌生人”的模样,一边却又讨要她的照片。“照片上的人是我,为什么要给你?”“赵小姐,我劝你不要和一个律师讨论物品的所有权问题。”以琛冷冷地说。

默笙气馁,这样的以琛她不熟悉而且无法应付。“照片不在这里。”“明天给我。”“明天我有……”“赵小姐!”何以琛打断她,“我想我们都不想和对方有太多的纠缠,何不早死早超生。”

早死早超生?默笙默然半晌,“你要那张照片干什么?”“谁知道呢。”以琛目光沉沉,“也许我想把它放在我身边,时时提醒我那段愚蠢的过去。”

愚蠢……是啊,多愚蠢!她居然会有所期待。

何以琛径自做出决定:“我明天会来取,你若没空,可以请别人转交。再见,赵小姐。”

他举步离开,手刚刚握上门把,听到身后的默笙低声说:“等等……明天,我会送过去。”“好。”以琛面无表情地回头,“谢谢你的合作,明天见。”

默笙怔怔地目送他高挺的背影离去。不是没想过有朝一日他们重逢会是什么样子,但怎么也没想到,他们居然连说一句“好久不见”的情分都没有了。

愚蠢的过去吗?

默笙站在卧室里的镜子前,审视镜子里面与她对视的女人。

如果一头短发变长扎成马尾,如果晒黑的皮肤变白皙一些,如果还能毫无顾忌地笑得灿灿烂烂……最重要的是,如果眼睛里减掉这七年多出来的沉郁,添满张扬的天真——那么,她就变成了初上大学刚认识何以琛的赵默笙。“何以琛何以琛……”“何以琛何以琛……”

以琛是怎么被她缠上的她也不太清楚,以琛更是莫名其妙,反正那时候她就追着他跑。直到有一次他受不了了,板着脸问:“赵默笙,你为什么老是跟着我?”

换成现在的她大概会羞愧得无地自容吧!然而那时候的她是那么的不知羞,睁大眼睛问:“以琛,是你笨还是我笨,哎,你那么聪明,一定是我笨了,我怎么这么失败,追了半天人家都不知道我在干什么!”

犹记得以琛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话来。后来他提到这件事,曾好笑又好气地说,他本来是想用质问的口气让她感到羞愧的,谁料到这世上居然有脸皮这么厚的小女子,反将了他一军。

所以当时法律系的高才生迟迟反应过来后,居然只能结结巴巴地说:“我不准备在大学里找女朋友。”

她那时候单纯得连借口都听不出,一鼓作气地问:“那我现在先排队,等你大学毕业了,可不可以有优先录取权?”

面对毫不讲章法的对手,口若悬河的最佳辩手顿失滔滔,抛下一句“有课”就落荒而逃。

她当然没有就此气馁,可在她想到更好的办法之前,居然听到学校有人在传:法律系的那个何以琛听说有女朋友了,叫什么赵默笙,名字挺糊口的。

她一听几乎是飞快地跑到自习室找到以琛,急忙澄清:“谣言不是我传出去的,你要相信我。”

以琛从书中抬头,目光清明地说:“我知道。”

她傻傻地问:“你怎么知道?”

以琛神色自若地回答:“因为那是我传的。”

这回终于换她瞠目结舌,耳边是他在冷静地分析:“我考虑过了,如果三年后你注定是我女朋友,我何不提早行使我的权利。”

呵!那时候啊!

镜子里的人嘴角微微弯起,然而笑意还没到达眼底,已经收敛。

茫茫然走到阳台上,看那月朗星稀,明天应该是个好天。

第二章 转身

沉默,然后他猛地推开她,漂亮的眼睛在黑夜里闪着狼狈和恼怒,冷冷地清醒地说:“我不是喝醉了,我是疯了。”

他转身突然消失,如同他突然的出现,若不是唇上微微的刺痛,她会觉得这是一场荒谬的梦。

夕阳西下,彩霞满天。

何以琛站在十楼办公室的落地窗前,奇怪自己怎么会有了欣赏夕阳的心情。

也许,因为她回来了。

美婷推开门,就看到何律师背对着她站在窗前,手里夹着烟,一身落寞的样子……落寞?美婷简直怀疑自己的眼睛了,这个词能用在从来都是自信沉着的何律师身上吗?

以琛听到开门声,转过身问:“什么事?”“哦。”美婷这才从自己的迷思中惊醒,快速地说,“何律师,红远公司的张副总来了。”“请他进来。”以琛收起杂乱的思绪,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瞥了一眼壁上的钟——五点,她还没来。

好不容易送走了张副总,以琛疲惫地靠在椅子上闭目养神,猛地一只巨掌拍下来,以琛无奈地睁开眼,“老袁。”

大学毕业后他拒绝了研究生保送,直接来到现在更名为“袁向何”的“袁向”律师事务所里工作,现在已经是合伙人之一。老袁和另一个合伙人向恒都是C大校友,向恒比他早一届,老袁则已毕业多年。

形象更接近劫匪的魁梧大汉悠闲地在他对面落座,嚣张地跷起二郎腿,“接下来准备干什么?”

以琛头也不抬地说:“加班。”“不会吧!”老袁怪叫,“今天是周末哎!”“那又怎样?”“那又怎样!”老袁重复他的话,摇摇头,“这的确像是冷血无情工作狂何以琛说的话。”

以琛眯起眼,“我倒不知道你修辞学学得这么好。”“NO!NO!NO!”老袁摇摇手指。“这是所有认识何以琛这个人的女性同胞们的共识。”他贼兮兮地凑过来,“以琛,我一直想问你,你到底是同性恋还是有隐疾?”

对这种无聊低级分子,理他就是神经病。美婷进来送上两杯咖啡,以琛叫住她问:“今天有没有一位赵小姐来过?”

美婷想了想摇头说:“没有。”

以琛“嗯”了一声表示知道,对美婷说:“我这里没什么事了,你早点回家吧。”

美婷摇头说:“我不急的,何律师你什么时候走,要不要我帮你买点吃的来?”“不用,谢谢。”

美婷“哦”了一声,满脸失望地出去了。

老袁啧啧出声:“喂,美婷美女对你有意思哦,要不要来段办公室之恋?”“人家是正经的女孩子,你别胡说八道。”以琛警告他。

铁石心肠!老袁暗暗摇头,以琛对待女性的态度一向有礼周到,但从不逾越,这些年来不知道有多少女人在“何以琛”这个名字下壮烈成仁。

也不能怪那些女人趋之若鹜,就算以老袁男性的目光看来,何以琛还是太优秀了。撇开他英气逼人的外表,光这几年他在律师界里逐渐崛起的名声和坚毅正派的形象就足以吸引任何骄傲或者美丽的女人。“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人?那么多女的你就没一个心动的?那个外企的美女总监,身材很辣哎!那个电视台的女主持,你们合作那么久难道没擦出点火花?还有咱们精明能干的同行许霹雳,今天在法院遇到她,她还旁敲侧击地问起你……”

老袁越说越兴奋,以琛听而不闻,随他胡说八道。

独角戏有什么好唱的,老袁沮丧地停住,一会儿又两眼放光,“我知道了,一定是咱们的小妹以玫,你对她总算还有点人性。”

以玫经常到事务所来,老袁对她是极熟的。“她是我妹妹。”以琛没好气地说。“少来,你们又没有血缘关系。”老袁一副熟知内情的样子。“那也不能改变什么。”

以琛语气颇淡,但其中的肯定老袁还是听出来了。老袁摇摇头不再多说什么,以琛的固执他是领教过的。“何律师。”美婷进来,手里拿着一个信封,“刚刚有位小姐送了这个来。”

以琛一摸就知道是什么,“那位小姐呢?”“她留下东西就走了。”“走了?”以琛脸色一沉,“走了多久?”“不到一分钟。”

以琛没有细想,拿起车钥匙和外套就往外去。老袁跟在他后面叫:“你去哪里?”他仿佛没听到似的。

在门口老袁恰好碰到刚刚从法院回来的向恒,“他是怎么回事?”

向恒看着他离去的方向,若有所思,“我想我知道原因。”“你知道?快说,快说。”“刚刚我在楼下看到一个人,我还以为看错了,没想到真的是她。”“谁?别卖关子了。”老袁不耐烦地说。“你觉得以琛是个什么样的人?”向恒不答反问。“冷静、理智、客观。”老袁中肯地评价。“那么这个人就是他的不冷静、不理智、不客观。”

老袁好奇心起,“女的?”“对,他以前的女朋友。”向恒虽然比以琛高一级,却是一个宿舍的,对以琛的过去很了解。“女朋友?”老袁一副听到天方夜谭的表情,“他有过女朋友?”“对,后来她女朋友因为去美国和以琛分手了。”“你是说……”老袁瞪大眼睛,“以琛被人甩了?”“对,而且是不辞而别,他女朋友去了美国他才知道消息。这件事在学校传得很广,以琛很颓废了一阵子,那时候他抽烟喝酒全学会了。”“不会吧……”老袁实在想象不出什么样的女人会抛弃何以琛。怪不得他不近女色,原来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正值下班的高峰期,默笙不急着回去,随着拥挤的人流无目的地乱走。

直到刚才,她才不得不承认,自己和以前真的很不一样了。以前的她绝对不会这么退缩,明明很想很想见他,却不敢。

那时候不管以琛多么冷漠,多么拒人千里,她都可以端着一张笑脸跟前跟后,现在却连说两句话的勇气都没了。

以琛曾经说她是sunshine,是他想拒绝也拒绝不了的阳光,可是现在她连自己心中的阳光都消失了,又拿什么去照耀别人呢?

一辆银白的BMW突兀地停在她跟前,默笙头也没抬,绕开。却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上车。”

她惊讶地抬头,是他!

以琛见她愣在那里,皱着眉头又说一遍:“这里不能停车,上车。”

默笙来不及考虑这是怎么回事,车子已经没入下班的车流里了。“中餐还是西餐?”以琛注视着前方的交通状况,开口问她。“中餐。”她反射地回答,说完才发觉不对,什么中餐西餐,他要请她吃饭吗?

以琛冷冷地瞥了她一眼,“你还会拿筷子吗?”

默笙假装没听到他的冷嘲热讽,小心翼翼地问:“你要请我吃饭吗?”“你捡到了我的皮夹,于情于理我都该谢谢你。”“其实不用这么客气。”默笙讷讷地说,一阵沮丧涌上心头,什么时候他们到了说这种话的地步了呢?

晚餐是在著名的秦记吃的,优美的环境,美味的菜肴,周到的服务都无法改善默笙的用餐心情,对着对面那张毫无表情的脸,注定要消化不良。

悦耳的手机铃声打破了餐桌上的沉闷,以琛接起手机。“喂……对……我在秦记……不是,还有赵默笙……恰好遇见……好。”

他突然把手机给她,“以玫想跟你说话。”

默笙一呆接过,“喂。”“喂,默笙。”轻柔的嗓音从彼端传来。“以玫,好久不见。”“是啊,好久不见。”

两头都沉默,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最后还是以玫说:“默笙,这些年过得还好吗?”“还不错,简直要乐不思蜀了。”默笙故作轻松地说,没注意到对面的以琛动作突然一滞。“嗯。”又是一阵沉默,以玫说,“你可以把联系方式给我吗?我们找个时间见一见。”“好的。”默笙报上手机号码。“嗯,那再见了。”“再见。”

收了线,她合上手机还给以琛,他却没接。“把你的手机号码输进去。”

默笙一怔,低头输入号码,却在输入姓名时犯了难。“你是用什么中文输入法?”“笔画。”“哦。”

还是打不出来。“默字怎么打?”

以琛伸手拿过她手中的手机,“我来。”

默笙尴尬地看着他修长的手指在银灰的手机上优雅快速地跳跃,几秒钟时间就打好,合上收进衣袋。“你连中文名字都忘了怎么写了?”“不是,你的手机我不会用。”默笙讷讷地解释。

他看了她一眼,不再说话。晚餐就在这样沉默的气氛中度过,甚至一直持续到他送她回家。

默笙下车说:“谢谢你送我回来。”

他点点头,开车飞驰而去。

默笙站在原地,只觉得茫然,也不知道站了多久,直到意识到路人怪异的眼光才如梦初醒,脚步匆匆地奔上楼。“相,相亲?”默笙拔高声音叫道。“你小声点!”花仙子捂住她的嘴,默笙咿咿呀呀的,花仙子警告她说,“不准叫出声,知道了吗?”

默笙赶紧点点头,等她一放开就问:“你要去相亲?”“不是我,是我们。”“我?为,为什么?”默笙有点呆滞。“我们社里没有男朋友的就你跟我年纪最大,再不抓紧点就嫁不出去了,你知道不知道?”花仙子哗哗哗地翻行事日历,“今天的标的物是××公司的系统工程师,两位,你和我去正好。”“要去你自己去,我不去。”“他们有两个人哎,我应付不过来了啦……阿笙,我平时对你好不好,我今年能不能嫁出去就全看你了。”花仙子可怜巴巴地看着她,活像被拋弃的小狗。“你可以一次约一个啊。”“不行,那样太没效率了,而且,我需要你的帮忙。”“什么忙?”默笙谨慎地说,花仙子的忙一般人是帮不起的。

果然她哗哗哗地从办公桌拿出一大堆东西,黑框眼镜,造型怪异的假发,大得可以当手镯的耳环,以及一身很色彩斑斓的衣裤。“这是干什么?”默笙瞪着那一堆东西。“丑化你的形象,衬托我的美丽!”“……我是第几个受害者?”

下班时间一到,花仙子就拉着她往下冲,好不容易冲到楼下,她又大叫一声:“啊!我的必胜口红没有拿。”

啪啪啪又冲上去拿那个据说相亲必胜的口红。

默笙在门口等她,突然感觉到一道灼人的视线,沿着视线看过去,居然是何以琛。

他对上她的视线,向她点头致意。

她的心一跳,他会是来找她的吗?距离上次“沉默的晚餐”已经差不多一个月了,他们一直没有联系过,这次他会是来找她的吗?

脚步不由自主地向他走去。“你怎么会在这里?”“等人。”他简短地回答。“哦,等……”“以琛!”伴随着娇柔的声音,一个纤瘦美丽的女子出现在她的视线,默笙的心一沉。“我等的人来了,先走一步。”他平淡对她说,与那女子相偕离去。“好,好的,再见。”

她呆呆地站在原地目送他们往停车的地方走去,竟没有力气移动脚步,直到花仙子出现拉着她走。“你傻站着干什么?快走,来不及了,还要帮你化妆呢,记得哦,你要表现得差一点……”

根本不用装,相亲宴上默笙果然表情呆滞,反应迟钝,完美地衬托出了花仙子的光辉形象。

他又来等她了。

默笙从落地窗往下望去,简单的衬衫长裤就一身英气的何以琛站在楼下,这个月来,他每隔四五天就会出现在这里,然后和那个美丽的女子相偕离去。

今天是周末,他又来了。

他以前从来没有等过她呢。“阿笙,阿笙。”花仙子又在鬼叫,“今天周末哎,你跟我……”“好。”“呃?”花仙子呆了一呆,“你知道我要干什么?”“相亲!”默笙没好气地说。鉴于那次她的“优良表现”,花仙子算是缠上她了,每个周末都死拉活拽地拉她去“陪相”。

不过陪她去相亲也挺好玩的,反正她也不用担心人家会看上她,只要去吃饭和看花仙子耍宝就行了。

不过,“今天又是什么人?”“呵呵呵呵,青年才俊哦,外科医生,吃西餐,哈哈哈哈……”

默笙看她得意的样子不禁好笑。她还真有办法,相亲对象一次比一次优秀,不过从来没有逮到过就是了,反而会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成为她的好朋友或朋友夫,反正是不可戏的那种。二十九的高龄,花仙子已经发誓是男人就嫁了。

由于要早点回家“打扮”,默笙准时下班,不可避免要碰到楼下的何以琛。默笙只想低着头走过,不料花仙子却突然停了下来,眼神很凶恶地望着何以琛……身边的那个美女。“太过分了!”花仙子咬牙切齿地说。默笙还没有反应过来,已经被她拉到以琛和那个美女面前。“狐狸精,你又在勾三搭四。”

那个美女居然也一反娇柔,凶巴巴地说:“相亲狂,你又拉着别人陪你去相亲?”她瞥了默笙一眼。“人家可比你漂亮得多,你等着当壁花,一辈子嫁不出去吧!”

两个人居然就这样吵起来,默笙目瞪口呆,尴尬地朝以琛打招呼:“嗨!”

他的脸色看来很差,也对,女朋友被骂狐狸精谁都不会开心。“呃,对不起,她就是这样,有口无心。”默笙帮花仙子说。

以琛的眼神像要杀人一般,声音冷得可以结成冰:“你要去相亲?”“呃,对……”默笙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但迟疑的态度反而让人肯定。

他什么都没说,表情阴霾地看了她一眼,转身就走。“以琛,等等我。”那个和花仙子吵架的美女一见他走了,不再恋战,急忙跟上。

默笙暂时无心整理自己的心情,因为花仙子的表情实在很怪异,居然在……哭?

花仙子哎!天天耍宝的花仙子在哭?“小红,骂不过人家就哭,很可耻唉。”“你懂什么!”花仙子睁着泪眼瞪她,“她抢了我第一个男朋友。”

呃,果然是深仇大恨!默笙顿时同仇敌忾,拍拍她的肩膀。“天涯何处无芳草,我们今晚就找个好的气死她。”“我不是气她抢了我喜欢的人,我是气她为什么抢了又不珍惜,害他出了车祸,因为他的腿断了又抛弃他。她怎么可以这样呢!她这样的人为什么他现在还爱她呢?他为什么就不喜欢我,就因为我没有她漂亮吗?呜呜……”

默笙听呆了,没想到成天花痴兮兮的花仙子有这样的一段故事,果然外表越开朗的人内心越脆弱吗?

因为一直安慰她,她们俩首次迟到,默笙也没来得及化丑妆,花仙子心情低落,难得的没有主动没有耍宝,结果……

两位优秀的外科医生居然对她们很有意思?!

妈呀!这算不算因祸得福?

由于男方的过度热情,四个人去看电影唱歌吃夜宵,玩到十一点多才回家。

眼看家门在望,默笙总算松了一口气,“郑医生,我到家了,谢谢你送我回来。”“哦。”郑医生打住关于心脏病的话题,绅士地说,“那晚安,赵小姐,今天过得很愉快。”“我也是,晚安!”默笙微笑着说,等他走远了才上楼。

楼道里的灯坏了,显得有点阴暗,她走到四楼的门前,摸索着钥匙,突然一个高大的黑影出现在她的视线里,默笙一惊,钥匙“啪”地落在地上。“你……”

话未说完,她已经被拉进一个坚硬的怀抱里,毫无防备的唇被压住,他毫不留情地在她的唇上反复蹂躏,火热的吻甚至不知足地蔓延到颈上,仿佛要把压抑的怒火全部倾泻出来似的疯狂。他的手扯开了她的衣领,她刚刚感到一丝凉意,立刻被他的唇舌覆盖吞噬。

默笙还来不及反应,就陷入这措手不及的意乱情迷中,暧昧的空气中浮动着丝丝酒气。酒气?他喝酒了!

默笙清醒了一点,气息不稳地叫道:“以琛!”

他的动作一滞,停住了,头还埋在她的颈窝里,急促地低喘着。

良久,才听到他喑哑的声音:“我输了。”

什么意思?“经过那么多年,我还是输给了你,一败涂地。”

为什么他的声音听起来这么悲哀。“以琛,你在说什么?你喝醉了吗?”她不安地问。

沉默,然后他猛地推开她,漂亮的眼睛在黑夜里闪着狼狈和恼怒,冷冷地清醒地说:“我不是喝醉了,我是疯了。”

他转身突然消失,如同他突然的出现,若不是唇上微微的刺痛,她会觉得这是一场荒谬的梦。

捡起地上的钥匙开门,进了门却在门口傻站着。要不是电话突然响起,她还不知道要站多久。

一拎起电话,就听到花仙子兴奋的声音:“阿笙,你那边怎么样?”什么怎么样?默笙一时转不过弯来。“快说说啊,那个郑医生有没有什么表示?他有没有约你下次见面?”“没有。”“怎么可能!”花仙子大叫起来,“他明明一副很满意的样子。”

人家大概是满意有人如此合作地听他“心脏病与爱情”的专题讲座吧。“你呢?”默笙不跟她缠,直接问她。“他约我明天看电影,嘿嘿嘿嘿……”恐怖的笑声从那边传来,“阿笙,从明天开始,我要装淑女!”

第三章 靠近

蓦地,他低下头,冰冷的唇碰上她的,一触就走,深沉难解的目光纠缠住她,低低地说:“默笙,我很清醒。”一直。很清醒地看着自己,沉沦。

有什么事情比花仙子要当淑女更难的吗?“阿笙,这件好看还是这件好看?要不然这件?”服装店里,花仙子比着衣服,问一大早就被她连环夺命Call拉来当参谋的默笙。“嗯,这件。”“那是我今天穿来的。”花仙子的脸黑了一半,“阿笙你是不是没睡醒啊,一大早就失魂落魄心不在焉的。”“呃……”默笙心虚地笑两声,连忙转移话题,很正经地说,“小红,扮淑女最关键的又不是衣服。”“那是什么?”“言谈举止啊。”默笙举例说,“比如说,要是人家问你平时喜欢听什么音乐,你千万不能说是重金属摇滚。”“我不听摇滚。”花仙子喜滋滋地说,“我最爱的是小齐和阿牛的《浪花一朵朵》。”

这次轮到默笙的脸黑了一半,脑海中冒出三个穿花裤衩带着傻笑的男人抱着吉他满海滩追比基尼女郎的画面,耳边还有花仙子兴奋的配音:“特别是‘美女变成老太婆’这一句,直接地表达了我对未来的期望……”“……你们在一起时千万不要讨论音乐。”默笙坚决地说,“或者谈谈电影?晚上你们不是要看电影吗?这也很能显示一个淑女的品位和气质的。”“电影吗?”花仙子两眼放光,“我喜欢《大话西游》,里面的罗家英好帅哦,而且说话好有哲理,特别是那句‘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包含了伦理、爱情、医学和宗教,简直是‘众生平等’的最好诠释……”“……小红。”默笙困难地说,“我想,晚上你还是不要说话好了。”

好不容易花仙子肯放人,已经是下午两点钟。默笙回家睡了一觉起来就一头扎进暗房,等她再出来,天色已经全暗,看看壁上的钟,竟然七点半了。

肚子饿得不行,打开冰箱却什么吃的都没有,默笙拿起钱包钥匙,准备去趟超市。

走下楼,穿过花圃,默笙的脚步蓦地定住,抬眸。

对面昏黄的路灯下,他站在那里,眼神透过缭绕的烟雾定定地无言地锁住她。

以琛!

他远远地站着,不急着靠近。他今天穿得很随意,简单的衬衫长裤,却硬是能穿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英气来。她以前常常迷恋地看着他说:“以琛,为什么你穿什么都好看呢?”回答她的是以琛没好气的大白眼。

以前!又是以前!赵默笙,你有点出息!不能再想了!

以琛掐灭烟,走到僵住的她身边。“能不能陪我走走?”“……好啊。”

沉默横亘在他们之间,走了长长的一段路,以琛还没有开口的意思。默笙忍不住问:“我们去哪里?”“到了。”

公车站?他们要坐公车吗?“有没有硬币?”“有。”默笙从钱包里挖出几个硬币,摊在手里。“给我一个。”以琛从她摊开的手里拿走一个硬币,指腹无意地划过她的掌心。

默笙一愣,连忙缩回手,他却似乎一无所觉,侧对着她,眼睛注视着公车来的方向。“上车吧。”

她来不及问什么,跟在他后面上车,星期六的公车理所当然拥挤得一塌糊涂,她和他之间隔着两三个人,呼吸困难,举步维艰。公车停靠了八九站后,以琛忽然伸过手来,拉她下车,一下车又立即放开,独自走在前面。

默笙打量着周围陌生的景物,林立的高楼,“这里是哪里?”

以琛顿住脚步回头,“你不认识?”

她应该认识吗?A城那么大,不是所有的地方她都到过啊。可是他的神色为什么这么不悦,好像她犯了什么滔天大罪般。

看着她显然迷惘的神色,以琛眼神渐渐沉了下来。“算了!”

他冷冷地吐出两个字,倏地回头,步伐迈得又快又疾。

默笙不明所以,直到眼前出现古色古香的校门。

这里,竟然是C大?

那么这条街,她惊愕地望着刚刚走过的繁华大街,竟然是老北街?

她和以琛走过无数无数遍的老北街?

怎么可能呢!

那热闹透顶的夜市呢?那些吆喝的小贩呢?街道两边各种各样廉价美味的小吃店如今又到哪儿去了?“你回国后没有来看看?”以琛平复心情,声音平静地问。“没有,我……”不是不想来,只是……“工作太忙。”她讷讷地说,这样的理由,连她自己都觉得可笑。

以琛瞥了她一眼,淡淡地说:“你不用说什么,我明白。”

他明白什么呢?她不明白。

他们走进C大,百年老校是不怎么会变的,默笙置身其中,恍恍惚惚就像走在自己的旧梦里。那些大树,那些看来很陈旧的宿舍楼,那些欢笑着走过她身边的学生……一种惆怅的,酸楚的心情涨满她的胸腔,没有一刻比现在更清楚,原来,她真的已经离开了那么多年了。“哎!”默笙指着路边转弯处的小杂货店,“这个店还在,不知道还是不是那对老夫妻开的。”“不是。”以琛说,“我还没毕业的时候就换人了。”“喔。”默笙轻轻应了一声,抬头笑着说,“我去买点东西吃,我快饿死了。”

小店换了个年轻的女店主,一边照看着孩子,一边招呼他们。她买了面包可乐,以琛也拿了一罐啤酒,他付的钱。默笙想起以前他们常常为谁付钱而起争执,那时候她年纪太轻,还不懂得一个男人的骄傲和尊严,以琛和她在一起应该很累吧!“你什么时候开始喝酒的?”本来是随便问的,说完却想起昨晚那个带着酒气的激烈的吻,默笙不自在地别过头。“就这几年。”他沉默半晌,淡淡地说。

是啊,就这几年。“嗯,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吧。”

八点多的操场还有很多夜晚锻炼的人,多是年轻的学生,也有一些年纪大的教授在周围散步。

他们坐在操场边上,默笙笑着说:“这个操场上有我最痛苦的回忆。”以琛难得地微微笑起来,“八百米?”“是啊。”默笙很不好意思地承认,“我八百米最好的成绩是四分十秒,我还记得当时你很不敢相信地说……”

她突然顿住,以琛深邃的眸子盯着她,“我说什么?”

说,赵默笙,你跑这么慢,我当初是怎么让你追上的?“……咦,那个是不是你们系的周教授?”默笙指着不远处散步的老头。

以琛调转视线看去,点点头站起,“我去一下。”

默笙看着他走过去,周教授看到他,一副很高兴的样子,说了几句话,赞许地拍拍他的肩膀。

这个老教授的头发是越来越少啦!

说起来,她会认识这个法学院的名教授,完全是因为以琛的关系。

那时候以琛忙于学业家教系务,她这个女朋友也不太能找到他,为了有多点时间和他在一起,她没课的时候就跑去他系里上课,这个周教授的刑法学她从头到尾整整听了一个学期。不过到现在她还是连刑法学上最基本的“无罪推定”都弄不清楚。不像以琛,被她硬拉去听了几节高等数学,期末的时候居然能帮她复习抓题。

不知道以琛说了什么,周教授居然向她这边看过来,笑眯眯地朝她点了点头,才走开。

等以琛回来,默笙好奇地问:“你和他说什么?”“我说我和一个朋友回来看看。”以琛奇异地看了她一眼,“周教授还记得你。”“是吗?”默笙讷讷地说,“他大概对我印象深刻。”

她在这个教授的课上闹过笑话。

周教授上课是从来不看点名册的,叫人回答问题也是随手乱指,有一次默笙就不幸命中,她还记得当时他的问题是“你觉得甲乙丙丁四个人应该怎么判?”

她一头雾水。什么甲乙丙丁?还戊己庚辛呢!

手在桌子底下扯以琛的衣服,不料他居然硬邦邦地回了她一句:“我没听。”

哦!对了,他们不久前才吵架,以琛正生她的气。可是见死不救,也太小气了吧。

结果她一急,居然说:“把他们都关进牢里。”

整个教室静默一秒后,哄堂大笑,底下有男生大声喊:“教授,她不是我们系的。”“哦?”周教授感动地说,“同学,你对我教的刑法很有兴趣吗?”

学生又是一阵大笑,起哄叫道:“教授,人家是跟男朋友来上课的!”

老头儿思想开通得很,居然兴致勃勃地追问:“这是谁的女朋友?”口气活像失物招领。

以琛认命地站起来,丢脸死了,“我的。”

何以琛周教授自然是认识的,生性诙谐的老头儿语重心长地对他说:“何同学,光自己念好书是不够的,家庭教育也很重要。堂堂法学院大才子的女朋友居然是法盲,我们走出去也很没面子啊。”

默笙现在还记得当时教室里爆发的笑声。

以琛轻笑了起来,“的确是印象深刻。”

默笙呆呆地望着他,他在笑吗?终于不再冷着脸,把她当做一个陌生人?“唔……”她蓦地转过脸,掩藏住心中的情绪,不再看他,不太自然地说,“谁叫你见死不救!”

她还在记恨这件事?以琛心中五味杂陈,又有些好笑。他真的没听啊,她以为他冷静理智到这种地步,可以一边跟她冷战,一边专心听课?

如果他够冷静够理智,那他现在就不会站在这里,不会和她在一起。

以琛郁郁地吐出一口气,“不早了,我送你回去。”

还是坐公车,回到楼下,默笙停住脚步说:“我到了。”“嗯。”他也停住。“那,再见。”“再见。”

默笙走了两步回头,他还站在路灯下。“你?”

他眼睛越过她盯着远处,欲言又止,半晌才说:“昨天,我很抱歉。”“……没事。”默笙颇不自在地说,“昨天你喝醉了。”“是吗?”以琛顿了顿说,声音里微微带着讽刺。蓦地,他低下头,冰冷的唇碰上她的,一触就走,深沉难解的目光纠缠住她,低低地说:“默笙,我很清醒。”

一直。

很清醒地看着自己,沉沦。“你今天心不在焉。”讨论一个棘手的案子的时候,向恒突冒出一句。

以琛镇定地抬眼望他,“我认为我的提议还不错。”“是不错。”岂止不错,简直是好极了,“可是你还是心不在焉。”“好吧。”以琛扔掉手中的笔,“你想问什么?”

向恒笑起来,难得见他这么沉不住气,“我们的赵小学妹回来了?”

以琛扬眉,“你怎么知道?”他反常得这么明显吗?“那天我在楼下看到。”向恒解开他的疑惑,“她似乎……变了不少。”

是不少。以琛不说话了。

这时老袁推门进来嚷嚷:“喂,今天联合的人请吃饭,你们一定要和我一起去。”

联合律师事务所和袁向何同为A城四大律师事务所之一,虽然难免在法庭上针锋相对,但私底下交情却还都不错。这次老袁帮了他们一点小忙,于是他们就在得月楼设宴请客。

说起来联合的那帮人也不安好心,谁不知道联合的霹雳玫瑰对袁向何的何以琛很有意思,把他们凑在一起,分明是要看好戏。许霹雳擅长攻击,而何以琛的防守向来滴水不漏,可以想见,今天的晚餐必定热闹有趣得紧。老袁已经开始期待了。

得月楼位于城市最繁华的地段,夜幕低垂,华灯初上,酒过三巡。老袁和联合的几个律师都是很会耍嘴皮子的人,笑笑闹闹吵得不得了。向恒坐在窗边,耳朵里听着他们瞎侃,眼睛却不自觉地瞥向窗外。

都市的夜晚灯火霓虹,宽阔的马路上熙来攘往的人群交织移动。

等等,那是……“老向,你不说话在看什么?”李律师凑过头来,顺着他的眼光看下去。对面的大街上,有一个女子手拿着相机在拍什么,不长不短的头发,套一件宽松的淡蓝色衬衫,牛仔裤,身上还挂了两三个长短不一的相机。“这是你喜欢的类型?”李律师感兴趣地说,看不清相貌,不过感觉很像个学生。

这可不是他的类型。向恒转过头,见许大美女正锲而不舍地对以琛穷追猛打,以琛有礼地客气地应对。如果再加上她……那可好玩了!“以琛。”向恒引起他的注意,然后指指窗外。

这下不只何以琛,所有人都看向窗外,不过,看什么?大家都很茫然。

以琛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正在取角度的赵默笙,放下手中的酒杯:“我出去一下。”

除了向恒气定神闲,其余人都差点趴在玻璃窗上了。看着何以琛高大的身影快速地穿过马路,停在一个陌生的女子几步远的地方,却只是静静地看着,没有惊扰她。那女子似乎一无所觉,等拍完照片回头——啊!好可惜!她背对着他们,看不清表情,然后两人说了几句。

然后……

一帮人下巴差点掉下来了——何以琛!他,他,他……

他居然强硬地抓住了人家的手?

何以琛哎!向来对女人很冷淡的何以琛居然会有这么激烈的动作,怎么可能!

大家都很有默契很同情地看向在场的唯一女性,许大美女脸色已经很不好看了。

也对喔!本来以为何以琛对女性疏远是天性冷漠,搞了半天原来人家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这么炽烈的。

这实在太打击女性自尊了!

虽然平时被许霹雳的伶牙俐齿气得不行,但好歹是一个事务所的,总有同事之谊。胖胖的张律师开口打探敌情:“老向,她是谁?”

向恒的表情有点莫测高深,“你怎么问我?应该问以琛才对。”

张律师敬谢不敏,“我可不敢指望能从何以琛嘴里套出什么。”

向恒笑笑说:“他的外套还在这,总要回来拿。”

一会儿以琛果然回来,很抱歉地说:“老李,我有事先走了。”老李算是今天请客的东家。

老李还没说什么,向恒倒先开口:“你这样就走未免太不给面子,不如叫赵默笙过来一起,我也好几年没见她了。”转头问老李:“介不介意多个人?”

老李连忙点头,“可带家属,可带家属。”

以琛沉吟。

许霹雳阴恻恻地开口:“何大律师交个女朋友都偷偷摸摸的,见不得人吗?”

默笙还在马路那边的人行道上傻傻地发愣,想着她和以琛这样到底算是什么关系呢,朋友不像朋友,情人不像情人……还没想出个所以然,手机又响了,接起来是以琛。“我走不掉……”

哦,那好啊,默笙松了口气。“……你过来吧!”

电话挂了。默笙连跟他商量的机会都没有,看看对面的得月楼,收拾东西,穿过马路。

以琛在门口等她,默笙犹豫地说:“我进去不太好吧。”

以琛轻描淡写,“几个同行,没事。”

可是,她是以什么身份出现呢?

这句话她还是咽了回去。这些日子,以琛偶尔会找她,但都是刻意地保持距离,只是这样的接触已经让她不安。

不应该这样的,她应该离他远一点……

待他们一走近,一帮人老实不客气地打量起默笙来,长得还挺不错,穿着很随性,头发短了一点,少了些韵味。比起围在以琛身边的女人,一般。

率先打招呼的是向恒。“赵默笙,这么快就回国了?”他笑得温和,话里却微微带着刺,“我还以为你要让以琛苦守寒窑十八年呢。”

真是笑里藏刀,绵里藏针。默笙还能怎么说,千篇一律的一句:“向师兄,好久不见。”“师兄不敢当,不过真是好久了。”向恒似笑非笑的。

以琛简略地介绍,默笙刚刚坐下,那个美丽的女律师已经很不客气地朝她开炮。“赵小姐,我听说何以琛是出了名的难搞定,你用什么手段把他弄上手的?”

不是听说,是心得吧。餐桌上一片静默。

向恒听得差点喷茶,这个许霹雳!

其实她也没什么恶意,只是直截了当惯了,又跟一群大男人混多了,说话就这个样子。她都能在法庭上大骂法官没水平没常识了,还能指望她会有多婉转?今天这样问话已经算客气的了,只是赵默笙没见过这种阵势,怕是应付不来。

他刚想出言相助,却看见何以琛一脸漠然旁观的样子,便住了嘴。别人的女友,别人都不心疼,他干吗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默笙先呆了一呆,才反应过来,见大家都不说话,心中不由得抱歉,以为是自己的到来弄拧了气氛,她哪里知道这些人纯粹是想看好戏,兴奋得屏息以待。

于是半开玩笑似的说:“其实以琛是很好追的。”她总结自己以前的经验,“关键是要厚着脸皮死缠烂打,一哭二闹三上吊,保证他举手投降。”

大家都不敢相信地看着以琛,原来何大律师竟喜欢这种调调?

许霹雳不赞同地瞪视她,“你不觉得这样做很没有女性尊严吗?”“呃……当时没想到。”默笙笑笑。“这样死皮赖脸追来的男人,他会对你有多少感情呢?没有灵魂的了解,他总有一天会对你厌烦,然后把你抛弃的。”许霹雳咄咄逼人。“啊!”一直没说话的老袁突然叫起来,打断了许霹雳的攻势。他兴奋地盯着默笙,“我想起来了,你就是那个把以琛甩了去美国的女人,是不是?”

啊?!除了向恒以琛,其余人都不可置信地望着赵默笙。她,甩掉何以琛?

默笙也呆住,她甩以琛?这从何说起?而且,为什么这个魁梧大汉的眼神看起来好像很……崇拜?“不,我没有……”

还想抵赖?老袁采取迂回战术,“你是不是去过美国?”“……是。”“你以前是不是他女朋友?”“……对。”“那就是了。”老袁的熊掌代替惊堂木一拍,罪名成立!

默笙目瞪口呆,现在的律师都是这么草菅人命的吗?

她刚想解释,就被以琛一把拉起,“不好意思,我们先走一步。”

没人拦他们,怔怔地目送他们远去。

一出得月楼的大门,外面的冷风吹来,她乱极的思绪终于有点清楚,看着走在前面的人,忍不住问:“以琛,你为什么不说?”“说什么?”“他们似乎以为……我甩了你,可是明明不是这样的,你为什么不解释?”心高气傲的何以琛怎么可以忍受这样的误解!“怎么解释?”以琛的身形定住了,挺拔宽阔的背影在这一刻看来那么寂寞,涩涩的声音在夜风中分外清晰,“连我自己也这么认为。”

第四章 命运

久久,她才听到他冰寒透顶的声音:“赵默笙,我是疯了才会这样让你践踏。”

她不明白,什么叫他也这么认为。“我至今仍在怀疑,当年我的那些话,是不是正好给了你远走高飞的理由。”

以琛的声音不高不低,却一字一字重若千斤地敲在她心头。

他怎么可以这样说?他居然这样说!

她清楚地记着那天的情形。她听了以玫的话,立刻去找他证实。以琛是不会骗她的,他说不是就不是,她绝对会相信他。可是如果他真的喜欢以玫呢,那怎么办……

去的路上她能想到的最坏的情况不过是以琛告诉她他也爱以玫,绝料不到迎接她的会是他厌恶的眼神,和刀锋般凌厉的话。“走,我不想见到你!”“赵默笙,我但愿从来没有认识你!”

那样决绝的语气和神情,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心神俱裂。可如今他居然说,她,负他?“你这是什么意思?”默笙盯着自己的鞋子,低而清晰地问。

不断流动的人群中停伫的两人多少吸引了周围的目光,以琛拉过她走到僻静的地方,松开她,点起一支烟。

要怎么告诉她?如实?

不行。

他定定地来口:“那天,你父亲来找过我。”

瞥见她骇然的神色,俊颜浮起淡淡的讽笑,“没想到?呵!我也没想到,我的女朋友竟然是市长千金。”

默笙脸色蓦地发白。市长千金!市长千金!多讽刺的一个称呼!

她和以琛来自同一个地方——Y市。当年欢天喜地地把这个当作天大的缘分和巧合,如今却是天大的难堪。

如果他知道她是赵清源的女儿,那么他必定也知道……

默笙不稳地说:“我爸爸的事,你应该知道。”“是。”以琛点头。赵清源贪污受贿千万之巨,事迹败露于狱中自杀,举国震惊。

默笙闭眼,无所谓了。“我爸爸,他对你说了什么?”

以琛垂眸,那天赵清源对他说的话还清晰在耳:“你是一个很优秀的年轻人,小笙很喜欢你,我也不想反对。如果你愿意和小笙一起去美国,我会帮你把一切都办好,签证、房子、学校都不用你担心……”

多么诱人的条件!

半晌,以琛沉沉地说:“我一个靠打工和奖学金度日的穷学生,你觉得他会说什么?”

默笙沉默,她了解她的父亲,没有利用价值没有背景的人他向来不屑一顾,她完全能想象出他对以琛说了多过分的话。否则,以以琛的冷静,怎么会对她发这么大的火。“对不起。”真相竟然是这样的!长久以来的认知遭到彻底地颠覆,默笙思绪纷杂,只觉得翻江倒海一般的乱。“你这个‘对不起’是为谁说?为你自己,还是你父亲?如果是代你父亲说,那大可不必。”以琛冷冷地说。

默笙薄弱地辩解:“我……当时并不知道。”“那你为什么不来问我?”

以琛的声音宛如从地狱中来般冷酷犀利:“你连问都没问就判了我的死刑,赵默笙,你猜猜我这几年有多恨你?”

恨?

默笙惊惶地后退一步,却逃不开他的掌控范围,双肩猛地被他抓紧,力道之大让她怀疑自己的骨头会不会被捏碎。“我从来没有招惹你,你为什么要来招惹我?既然招惹了,为什么半途而废?”这样绝望而愤怒的质问语气让默笙连“对不起”都说不出口了,只下意识地闭上眼睛,不敢看他。“我现在只想问你,”以琛渐渐平静,灼人的视线盯住她,“如果当时你知道这一切,你还会不会走?”

她还会不会走?默笙愣住,想不到他会问这种问题。

如果是七年前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说“不会”,毕竟当时在她来说,去美国真的单纯是为了逃避感情失败的痛苦。可是现在呢?现在她已经明白七年前的一切都是爸爸早已策划好的一场逃亡,否则,签证怎么可能在几天内就办好?否则,美国的一切怎么会早已安排好?所有的事情在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决定,她毫不怀疑当年就算她不想去,也会被押上飞机。

默笙低下头:“对不起。”

以琛明白了,倏的将她放开,眼中的失望和怒意简直可以将她生生凌迟。

良久他才勉强镇静地开口:“那现在呢?”

什么现在?默笙不解。“你现在要不要回到我身边?”以琛有些僵硬地说。

外面的世界突然寂静,默笙惊愕地望着他,只听到自己心脏剧烈跳动的声音。“我不打算在这方面浪费太多时间,也没有兴趣去重新认识一个人经营一段感情,所以你最适合,不是吗?”

是吗?默笙怔怔地听着,一颗心渐渐下落。

因为认识,因为合适?

可是以琛,你真的认识眼前的这个赵默笙吗?这个她,有时候她自己都会觉得好陌生好陌生……

但是,这些都不重要了。

她再没有力气去追逐一颗遥远的心,再不想拥有一份随时会覆灭的感情,那种整个世界在自己周围轰然崩塌的声音,她再不能承受第二次。

所以,以琛,“对不起。”

原谅我的懦弱。只是我没料到,原来竟连你都无法给我勇气了。

她竟然这么快就拒绝他。以琛定了定说:“你不用这么快回答我,你……”

他的话被默笙轻轻打断:“我结过婚了。”

话音猛然煞住,以琛不可置信地看着她,一字一字清晰无比地问:“你说什么?”

默笙盯着地上自己的影子,低低地说:“我结婚了,三年前,在美国。”

以琛脸色冷冽阴沉,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可以把周围的空气都冻住,他恶狠狠地瞪着她,仿佛随时会伸出手把她掐死。

久久,她才听到他冰寒透顶的声音:“赵默笙,我是疯了才会这样让你践踏。”

日子一成不变地滑过去,这天默笙在杂志社的布告栏上看到国庆放假通知时,才发现时间已经不知不觉到了九月底。

整个夏天就这么过去了。

越接近十一,杂志社里的气氛越放松,三十号快要下班的时候小红过来问默笙:“阿笙,国庆七天你怎么安排的?”“还没想过。”默笙正整理着桌上的照片。“居然没想过,我从五一就开始盼着十一了。”

被她夸张的表情惹笑了一下,默笙随口问:“今年怎么放这么长时间?”“年年都这样啊。”小红略微奇怪地说,随即了然,“哦,你在国外太久了大概不知道,七天长假实行好几年了,发展旅游业嘛。今年我打算去凤凰古城哦,你要不要一起去?”

看她一脸甜蜜的样子就知道肯定是和那位医生先生一起去的,默笙侧首一笑,“要我全程随行帮你们拍情侣照吗?我收费很高的。”“哎呀!你讨厌!”小红极卡通地掩面羞羞答答了一阵,放下手却发现刚刚还和她说笑着的默笙又陷入沉默中去了,恍恍惚惚的表情。

小红推了她一下,“阿笙,你怎么啦?最近有点怪怪的。”“嗯?哦,没有啊。”默笙回神,“突然多出来这么多天,在想干什么。”

下班后还是不知道自己该去干什么好。街道上明显热闹了很多,商铺都焕然一新的样子,默笙沿着漂亮的橱窗漫步,偶尔停下来买点小吃,然后继续漫无目的地前行。

直到看到熟悉的古朴校门,默笙才发现自己竟然走到了C大来了,自己也吓了一跳,从工作的地方到这里,大概半个城市都被她走过来了。

学校门口应该比平时热闹很多,到处都是背着行李的学生,脸上带着简单快乐的笑容。默笙想起自己当学生的时候,也往往因为放假开心兴奋很久,现在想来,真是恍然若梦。

双手插在衣兜里,漫步在学校的林荫大道上,默笙的心情没有像上次和以琛一起来时那样起伏不定,只是平静之余更觉惘然。自己的人生好像从走出这个学校就开始错了,然而事到如今,又要怎样走下去才是对的?“你现在要不要回到我身边?”以琛低沉的声音又一次在脑海里响起,默笙停住脚步,闭上眼,等心里的抽痛过去。

回到他身边,曾经想象过无数次的情景。在国外的时候,常常一个走神,就会开始幻想和以琛重逢,幻想两个人幸福地在一起。那是她漫长孤单的日子里唯一的慰藉,唯一的快乐,她所有的坚强和坚持都源于这种幸福的想象。然而,回国后,当以琛以一种理性而冰冷的态度要把她的幻想变成现实时,她却退缩了。

他和她,都不再是她记忆中那个单纯的少年少女,七年分离造成的裂痕时时刻刻在提醒着彼此的伤痛,也许只是细小的伤口,可是同样痛不欲生。

因为太在乎,所以受不起。

他们之间,其实在七年前就已经尘埃落定。

不知不觉又走到了操场边,塑胶跑道上不少人在慢跑。

不知道现在她八百米要跑多久?

默笙矮身穿过栏杆,站在跑道上,踮起脚划出一条起跑线,默念“一二三”,用考八百米的速度冲了出去。

闭着眼睛,穿梭夜风,跑到终点。“四分二十五秒,太慢了。”头被人敲一下。“比昨天还慢。”她郁闷地嘀咕,然后抬头两眼发光地看着他,“以琛,不如考试的时候你在前面跑,我在后面追吧,那样我肯定跑得很快!”

被他瞪了一眼后,默笙有点儿不被欣赏的沮丧,明明是个好主意嘛,“要不在我眼前吊着你的照片……”“赵默笙,你知不知羞!”以琛终于忍不住开口训她,耳朵却悄悄地爬上微红。

微笑着,睁开眼睛,终点线上空荡荡的。

突如其来的钝痛袭上她心头,细节越清晰,钝痛越明显,眼泪先是一颗一颗地毫无预兆地落下,然后渐渐不能自抑,默笙坐在地上,埋首放声痛哭。

从此以后,任何一个终点,都不会再有以琛。

火车的终点站是Y市。

昨晚从C大回来后,默笙很早就睡了。第二天早上四点多就醒了,怎么也睡不着,睁眼看着天花板发了一会儿呆,起身收拾了一下,就去了火车站。

这是她回国后第一次回Y市。

火车正点到达Y市的时间是中午十一点,Y市正下着雨,比A城要凉许多,冷风吹过来让人一阵瑟缩。

站在火车站的台阶上,手指拢了拢单薄的衣服,默笙抬眼望着这个养大她的城市,心底茫茫然而又似悲似喜的感觉,不知道是不是就叫近乡情怯。“小姐来旅游啊,要不要住宿,全市最低价。”“小姐要不要导游啊,国庆便宜优惠……”

穿过广场的时候遇到不少拉生意的人,也许她脸上探寻的神色让她看起来不像本地人,反而像个陌生的游客吧,默笙心底微微苦涩地自嘲。

好在公车站的位置没变,公车路线也没有变,轻易地就找到了。

好像有人说过,要真正了解一个城市,只要你多坐几遍公车,因为它会带你经过这个城市所有蕴含生机的地方。默笙看着车窗外的行人车辆街道商店,细雨蒙蒙中这个江南小城模糊不清,一如她现在的心情。“清河新村到了,到站的乘客请准备下车。”

跳下车,一片老房子出现在眼前。算起来清河新村也有十几年历史了,默笙就在这里一点一点地懵懵懂懂地长大。从来没想过有一天,站在熟悉的楼下,自己的心里竟满是物是人非的凄凉。

这次回来,是找母亲。默笙和她已经有七年多没联系了,不知道她还住不住在这里。

外面的雨下得大起来,默笙湿淋淋地冲进楼道,敲门,一直没人来开。

出门了吗?还是已经搬走?

在门口等了一个多小时,还是没人回来。身上的衣服湿湿地贴在身上,脚指头已经冻得冰凉。

默笙突然想起小时候好像也有这么一次,淋着雨从学校跑回来,家里又没人在,她在门口等了两个多小时才等到爸爸提着公文包回来。

还记得爸爸当时心疼极了的样子呢,把她紧紧地抱在怀里,连声地说:“爸爸不好,爸爸不好,小笙打爸爸屁股吧!”

中年得女的爸爸只要和她在一起,就像个老顽童,带着她四处恶作剧,完全没有赵市长的半点威风,只是他实在太忙,能抽出给女儿的时间实在有限。默笙小时候的同学有不少羡慕默笙的爸爸做官,那时候的小小默笙却在作文里写:我的愿望就是爸爸每天准时下班,每天没有叔叔到我家来找爸爸说话。

但是只要有时间,做官的爸爸就会把默笙宠上天,完全不像妈妈……记忆里,妈妈一直是冷冷清清的样子,对她这个女儿都鲜有笑容……“小笙!”

惊讶的呼声把默笙从回忆中惊起。“黄阿姨。”

站在眼前的中年妇女是默笙家的邻居,她丈夫是父亲原来市政府的同事,和默笙家来往算是密切。“小笙,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快进来快进来,看你淋成什么样子了。”黄阿姨一边来门一边招呼她。

用毛巾擦过以后总算舒服了很多,默笙有些不安地开口:“黄阿姨,我妈妈还住在这里吗?”“还在这里,不然能去哪里呢,你这孩子,出去这么多年音信都没一个,留你妈妈一个人在这里。”

不是她不想给音讯啊,默笙有些黯然。七年前,她在国外刚刚得知父亲的死讯的时候,立刻打电话回家,妈妈却无比平静地对她说:“你以后不要再打电话来了,也不要回国,你父亲毁了我半辈子,我现在终于能安静地生活,不想再见到任何有关他的东西。”

然后就挂了电话,后来拨电话,竟然已经是空号。再后来,又从父亲在美国的老同学李叔叔那儿了解到了一些她至今不敢相信的隐情……

默笙没有回答黄阿姨的埋怨:“妈妈身体好吗?”“身体没听说什么不好的,你回来得不巧,她今天刚刚跟着我们小区组织的旅游团出去了,五天才回来。你先在黄阿姨这住下吧。”

出去旅游了?默笙怎么也没想到这个答案。看来她真的过得很好,默笙垂眸,轻轻笑了一下,站起来说:“黄阿姨,我要走了。”“不等你妈妈回来了?”黄阿姨惊异地说。“不等了,其实我只是想来看看她过得好不好,然后,有一些事情想问她。”默笙顿了一顿,“现在我已经知道她过得不错,那些事情,我也突然不想问了。”

结局已经如此,原因已经不再重要了。“黄阿姨,谢谢你。请不要说我来过了。”

临走的时候问黄阿姨要了父亲公墓的地址,金鸡山A区157座,好像住宅地址一样的牌号。

不是清明这样拜祭的时节,金鸡山上几乎没有人,默笙坐在父亲的墓碑旁,头靠在碑上,就像父亲在世的时候父女俩聊天的姿势。

默笙现在也在和爸爸聊天:“爸爸,这么久才来看你,你不会怪我吧?其实我一直不想回来……”“我可能太懦弱了,接受不了。为什么明明我走的时候还是一个人,现在却是一块碑?”“我老觉得,只要我不回国,你就还活着似的,我还记得我上飞机前你给我买的芝士饼干……那时候你骗我说让我去美国看看好不好,不好再回来,可是我觉得一点都不好,却回不来……”

公墓照片上和默笙有几分相似的年轻人自始至终亲切地微笑着,默笙抓着衣袖擦了擦照片,“爸爸,这张照片还是你大学时候的吧?别以为用这么年轻的照片,就可以冒充年轻鬼。”

山间笼罩着薄薄的雨雾,四周寂静得仿佛世间再没有声音,默笙敲了敲墓碑,“爸爸你都不理我。”

沉默良久,默笙的眼睛渐渐变得像山间的雾一样朦胧。“爸爸,他说,嗯,就是何以琛,你还记得吧,他说我们可以重新在一起……你觉得好吗?”

自然没人回答,过了一会,默笙低声喃喃自语:“其实我也觉得不大好,他那么优秀,一直都有很多人喜欢,他可以找到更好的人。我们分开那么多年,之间有那么多陌生,重新在一起的话,只会矛盾重重,他很快就会对我失望透顶,他以前就经常对我失望……到时候如果再分手,我不知道自己会怎么样,现在这样子,起码我已经习惯了……”

说到这里再也说不下去,不知过了多久,默笙轻轻地说:“我什么都很好,你不要担心我……我要走了,爸爸。”

下山的时候,雨已经停了。在山脚回望那快要消失在夜色与薄雾中的山头,仿佛已经是两个世界。

回到城里天已经黑了,默笙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看来只能明天再走了。到市区连问了几家旅舍,都回答说已经客满,最后找了家市中心价格昂贵的酒店住下来,洗好澡烘干衣服,睡觉还太早,便起身下楼。

酒店一出去就是Y市最繁华的贞观路。Y市山清水秀,也是小有名气的旅游城市,此时贞观路上的游客还不少,默笙忽然想起,自己第一次在Y市见到以琛,就是在这条繁华的路上。

那时候他们已经是男女朋友,然而大一寒假放假回家的时候,以琛却怎么都不肯给她家里的电话号码,她当时又委屈又难过,哪有女朋友连男朋友家里的电话号码都不知道的?分手前在火车站软磨硬泡失败后,默笙气呼呼地掉头就跑。

可没跑几步就后悔了,气什么呢,也许再耍赖一下,以琛就心软了呢。可是回头看看,火车站前已经没有以琛的身影了。

回到家就开始闷闷不乐,东西没心思吃,电视看了也不知道在放什么,后来不知怎么异想天开,开始每天跑上街,想着也许会遇到以琛。

然后,竟然真的遇到了。

那是年前的一天,天空飘着小雪,他和彼时尚不认识的以玫在马路对面走过,她那时根本反应不过来了,竟然真的遇到了,其实没抱什么希望的,这个城市有那么多人……下一刻她已经飞快地冲过马路,扑上去抱住他……

好像就是在这棵树下,那个戴着毛茸茸白帽子的女孩,抱着那个因路人暧昧目光而尴尬的少年,兴奋地大叫:“以琛,我就知道会遇到你的。我就知道!”

默笙闭了闭眼睛。

当他们之间已成往事,最难堪的便是一切清晰如昨。

她着了魔似的拿出相机,向那其实空无一人的地方,按下快门。

洗出来的照片上是空旷的马路,无人走过,一片空白。

节后上班,默笙的工作更加忙碌起来。

只有小红很闲,她一个栏目刚刚结束,正在空窗期,每天在默笙办公室闲晃,操心她的终身大事。“阿笙,你不能再这样虚度下去了,要知道时间就是青春美貌,你现在找个男人那叫拯救社会,再过两年出去就是残害男同胞,而且……”小红神秘兮兮地附耳,“现在比较符合生理规律哎,阿笙,你晚上难道不想躺在一个温暖的怀抱里入眠?”“小红你……昨天又做那种梦了?”“偶尔嘛!”假装很害羞,脸红低头,摇晃身体,过了一会她严肃起来,“阿笙,你现在总算正常了,前段时间好像男人被抢了一样。”

经典的小红式比喻,默笙好笑。

只要不去想,肤浅的快乐其实很容易,和同事嘻嘻哈哈,别人以为你很开心,渐渐地自己都会觉得自己的确很开心。

不想和她说这个,默笙看看墙壁上的钟,已经十点了,“走了,去开会。”

今天的会议是季度大会。

默笙所在的杂志社规模很大,旗下除了《秀色》这本知名女性杂志,还发行一份生活周刊,不然也聘不起两个摄影师。《秀色》在女性杂志市场上属于老牌杂志了,销量一直是同类杂志中第一,上一季度的销售量虽然仍然保持在第一位,市场占有率却在逐月递减。

主编正面评价了上一季度的各部门的工作后讲到正题,主要是新增栏目的事情。“我们的杂志要出位,就要有与众不同的东西。现在市面上同类型的杂志那么多,大部分内容都在重复,美容时尚美食感情生活,除了这些我们还可以做些什么?”

主编环顾众人,又说:“或者这样问,吸引女人的还有什么?”“我知道。”小红举手发言,“男人。”

大家立刻笑起来。

主编却很严肃地点头,“行红虽然平时看起来很粗线条,触觉却很灵敏。”主编不再卖关子,打开幻灯片,主题赫然是“精英男人”四个字。

底下开始窃窃私语。“我们是女性杂志吧,拿男人做专题会不会太奇怪了?”同事中有人提出疑问。“异性相吸的道理大家都懂吧,男人的杂志都知道用女人做封面,那么女人的杂志为什么不能写男人?”主编反问。

等大家讨论了一会,主编说:“无论如何,市场才是唯一的真理。所以我们暂时决定做四期,以后看读者的反响再看要不要继续做下去,大家有什么意见可以提出来。”“那人选呢?”“人选我先试着划了四个,你们有异议可以提出。”主编点一下鼠标,白色的幕布上依次出现了四张年轻男子的照片,“我们的人选并不是那些可望不可即的世家公子钻石王老五,而是各行各业的精英,有一定知名度,年轻,优秀,最关键是要英俊未婚。”“那个是不是刚刚得奖的建筑师?”“对,对,左边那个好像也很熟悉。”

众人指指点点,默笙的眼睛一下子被右上角的那个侧影定住了。怎么会是他?“咦,右边上面那个是不是‘法律时间’的特邀主持人,那个何以琛律师。”“就是他。”主编点头,“看省台的人应该都知道,他是特邀主持人之一,这个节目收视率相当不错。”“我建议把他放在第一期做。”资深的李编提出建议,“他在电视上亮过相,知名度比较高,容易一炮打响。”“对,最近本省曝光率很高的一个经济大案好像就是他打赢的,很有卖点。”立刻有人附和。“我看名气倒不是重点,关键是他的外型比其他三个要出色得多,应该会吸引一票女读者的目光。”

主编点头,“我也是这样想。”“靠,有这么牛吗?”默笙听到坐在她身后的新来的大学生小许低声嘀咕。“你小子嫉妒了吧。”坐他旁边的黄编辑笑道,“嫉妒也没用,人家一个小时赚的说不定比我们一个月还多,我有个朋友也在政法线上,据说这个律师,一个案子,抽的比例这么多。”黄编伸出两根手指。

小许吃惊地猜:“二万?”

摇头。“难道二十万?”

黄编嗤笑:“再乘以十。”

倒吸口冷气,小许不出声了。

栏目基本上已经确定,现在关键是谁负责的问题,主编环视会议室,“谁想接这个新专题?”

会议室里沉默着,大家都有点跃跃欲试,但是又都有点犹疑,一时间没人出声。“我接。”

随着干脆果断的声音站起的女子是杂志社里有名的冷面美人陶忆静,美丽的面容上是一派自信,她清晰地陈述着自己的意愿:“主编,我想做这个专题。我手边的工作已经快到尾声,有精力全力以赴。另外,我还有一个优势,我是C大毕业,何以琛律师和康加年建筑师也都是C大毕业,我相信我们之间会有共同话题。而且,我和何以琛律师还有过一面之缘……”

一面之缘?默笙抬头,恰好看到向来冷面的冰美人脸上罕见地爬过一丝红晕,不由得一阵失神,心底竟涌起一股酸涩。“C大毕业了不起啊。”坐在默笙旁边的梅姐立刻不满地嘀咕,她和陶忆静向来不合,此刻正怂恿着小红,“小红你干吗不接?干吗让这种人出风头?”

许是过于清高又风头太盛的缘故,陶忆静在杂志社的人缘并不好,不少老同事有意无意地孤立着她。小红和默笙向来不掺和在里面,此刻小红也只是玩笑着推辞:“不行,接了这个我男朋友非怀疑我要出墙不可。”瞄了瞄帅哥照片,“咦,为什么我觉得那个何帅哥很眼熟?默笙,你有没有觉得?”

默笙勉强笑了笑,“天下帅哥你都眼熟。”

说话间主编已经定了陶忆静:“忆静,那这个我就交给你了,相信你会圆满完成的。哈哈,不知道这算不算美人计。”主编开起玩笑。

众人哄笑起来,有男同事调侃:“要是我们陶美人能把人家律师搞定了,说不定我们杂志社以后可以省下一笔律师费了。”“阿笙……阿笙?”主编叫她。“啊,什么?”“这个专题摄影部分比较轻松,你抽出点时间,尽量配合忆静。”

默笙怔一下,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借口拒绝,只好先点头答应下来,打算以后私下和老白换。

她,大概不适合出现在他面前。

目前默笙和陶忆静工作有交叉的地方是一个叫“白领公寓”的栏目,从介绍单身白领的居住环境入手讲述单身白领的生活概念,默笙负责摄影,陶忆静负责文字。这天上午工作告一段落以后,陶忆静说:“午饭一起吃吧,不过我约了个朋友,你不介意吧?”“你有朋友,我还是先回去吧。”默笙有点为难。“没关系的,你单独回去我们车费不好报销。”

陶忆静这么说,默笙也只好点头。

到了餐馆才知道陶忆静约的人叫葛丽,是“法律时间”的女主持人。“师姐,这是我同事赵默笙,是摄影师,这次采访她负责摄影部分。阿笙,这是我在C大新闻系的师姐葛丽,现在是‘法律时间’的主持人。”“你好。”葛丽优雅地点头致意。“你好。”默笙回礼,有想离开的冲动,这个世界真是小。

葛丽是那种典型的白领丽人,穿着时尚,举止大方,说话的时候总带着主持人式的亲和笑容,闲聊两句进入正题:“忆静,你说你们杂志要采访何以琛?”

陶忆静点头,“是的,师姐,你能不能居中牵下线?”“牵线?哪用我牵线,你们不是认识吗?”“不过是几年前一起主持过一场迎新晚会而已,后来他就毕业了,现在他恐怕连我名字都不记得了。”她眼中闪过一丝失落,默笙看着她怅怅的神色,心里一动。“这可说不定,美人总叫人印象深刻啊。”葛丽促狭地说。“师姐!”陶忆静嗔道,“你帮不帮?”“帮,帮。”葛丽还是笑得暧昧,“不过何以琛还没有女朋友,你可要好好把握机会,肥水不流外人田,这可是名副其实的金龟婿,而且人品实在没话说,师姐打包票。”“师姐!你别在我同事面前胡说八道!”“好,不说了。”葛丽这才想起一边还有人在,“赵小姐别见怪,我们一直这么开玩笑的。”“啊,没事。”默笙浅浅笑了一下,低头搅着咖啡。“忆静,你们杂志社怎么想起做这个?”“师姐,如果杂志上介绍一个名牌大学毕业,事业有成,外表英俊的青年才俊,你会不会买来看看?”“买,瞒着老公买。”葛丽捧场,“不过忆静,以何以琛的性格来说,他大概不愿意出现在一本女性杂志上。你不知道,当初请他来做特邀主持,我费了多大的劲。”说到这里她突然顿了一下,有点犹疑,“不过也不一定,也许……他愿意站在一个显眼的地方。”她不确定地说。

默笙搅拌着咖啡的手突然一顿,陶忆静看了她一眼,问葛丽:“师姐,你当初怎么说服他的?”“当初啊……”

葛丽想起两年前她初次见到那个刚刚在律师界闯出名堂的校友,向他提出合作意向时,那个年轻律师一向冷静的表情好像有点恍惚和神不守舍,依稀仿佛听到他说:“这算不算站在了显眼的地方?”

后来又一次,让她感觉到也许这个年轻的律师并不像别人说的那样内敛而低调,那是有一次他问她收视率如何,她轻松地告诉他在同类节目中相当高的数字。

然后她听到他低声的自语:“那就是很多人看到……”“是啊,很多人看到呢。”当时她这么重复着,现在想来,这位律师也许也喜欢公众关注吧?“也许他会同意,我帮你说说看。”最后葛丽这么说。

吃饭的地方不能打车,要穿过一个广场。这个时候广场上的人流最多,很多厂家在广场上搭台促销。

陶忆静发现默笙越走越慢,忍不住催促:“快点走吧,快要上班了。”“哦。”

看她眼神有点飘忽,陶忆静忍不住问:“你在想什么?”“啊?”像是被她惊醒,默笙的语气有点低落,“没什么,想起以前和他……一个同学在这里走散了,我找了很久才找到他。我就跟他说,要是再找不到他我就要爬到展示台上去了。”“为什么?”“他也这么问。”默笙黯然地一笑,“我说,既然我找不到你,只好站在显眼的地方让你找到了。”

以琛在电视上露面,是希望她看到去找他吗?这次,换他站在显眼的地方?

或者,她又在自作多情了?“你喜欢的人?”陶忆静问。

默笙没回答,良久陶忆静听到她好像说:“……很喜欢的人。”

第五章 回首

脑海中一个少女清脆带笑的声音仿佛从遥远的时空传来:“何以琛,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吧!我叫赵默笙,赵就是那个赵,默是沉默的默,笙是一种乐器,我的名字有典故的哦,出自徐志摩的诗……”悄悄,是离别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接下来几天默笙连续出外景,没再过问采访的事情,已经和老白说好换个CASE,应该不关她的事了。

这天拍摄完成得比较顺利,默笙早早地回到杂志社。在洗手间洗手的时候被阿梅和几个女同事拉住八卦。“阿笙,你那个精英男人的专访可能不要做了。”“怎么?”“陶忆静连人家的面都没见到,就被拒绝了。真是笑死人了,当初她说得多满,现在丢脸了。”阿梅的语气听起来有点幸灾乐祸。“是啊,听说她打电话到事务所,都是助手接的,借口说何律师病了。”“病了?”默笙本来要出去了,闻言停下脚步,“是真的吗?”“肯定是假的啦,昨天我还看到人家上节目了。”

这类节目一般都是提前录制的,以琛,他会不会真的病了?

坐在办公室还是不安,一会儿又自己嘲笑自己,赵默笙,你现在凭什么去关心他?已经轮不到你了。“阿笙,电话!”老白把电话转给她,“好像早上已经打过两个来了。”“嗯,我接了。”默笙拿起电话,“喂,你好。”“赵默笙吗?”电话彼端传来男子温和的声音,“我是向恒。”

和向恒约的地方是城东一家叫“寂静人间”的咖啡馆。

略略寒暄后,向恒说:“找你可真不容易,幸好以琛提过一次你在杂志社当摄影师。”

看见默笙愕然地看着他,向恒一笑,“你这是什么表情,以琛提到你很奇怪吗?”以琛的确什么都不会说,但有老袁这个中年八卦妇男在,还是可以挖到点边角料。

侍者上前递上餐单。

点了饮料,向恒进入正题:“你大概很奇怪我找你出来。”

的确很奇怪,眼前俊雅斯文的男子默笙虽然认识,却并无深交。很长一段时间她对他的印象都只是“以琛的一个舍友”,连名字都弄不太清楚。直到有一次她跟着他们宿舍的人去吃火锅,那次是规定要携伴参加的,结果只有向恒一个人落单,有一个人调侃他说:“向恒,连何以琛都被人搞定了,你这个单身贵族还要当到什么时候?”

向恒叹气说:“你说得轻松,叫我去哪里找一个勇往直前百折不挠的赵默笙来搞定我?”话语中戏谑味十足。

偏偏以琛还凑一脚,很头痛地说:“你要的话送给你好了,正好让我清静清静。”

当时她在一旁真是无辜极了,什么话都没说都会祸从天降,这帮法学院的人啊,说话一个比一个损。

不过从此记住向恒。

见默笙有点恍惚,向恒突兀地开口:“其实我一直想不通,大学的时候为什么你会成为以琛的女朋友。你应该知道,那时候喜欢以琛的女生很多,比你漂亮聪明优秀的大有人在。”

默笙不知道他这时为什么突然提起从前,只是闭口不言,听他说下去。

他一副追忆的神态,“那时候我们宿舍的娱乐之一就是赌哪个女生最后能搞定以琛,有天晚上熄灯后又吵吵闹闹赌起来,有人赌的是我们系的系花,有人赌和以琛一起参加辩论赛的才女,我赌的好像是外语系的一个女生。”

他笑笑,想起年少轻狂,“以琛对我们这种活动向来持‘三不’政策,不赞成不理会不参与,看他的书睡他的觉随我们闹,可是那次他却在我们纷纷下注后突然说——‘我赌赵默笙’。”向恒看着她,“那是我第一次听到你的名字。”

所以后来才会有人传她是他的女朋友吧,这些以琛从来没提起过。“你可以想象我们对你有多好奇,后来见到你就更惊讶了。以琛一直有一种超乎年龄的沉稳和冷静,在我们的印象里他的女朋友也应该是成熟懂事的,而你,”向恒含蓄地说,“完全出乎我们的预料。”“老实说,我开始并不看好你们,可是以琛却渐渐像个正常的二十岁大男生,他时常会被你气得跳脚,也会一时高兴就任我们差遣把一个宿舍的衣服都洗掉。唔,就是他生日那次……”

这种事会发生在以琛身上?多不可思议。

他生日那天,她跑遍了全城都没有买到满意的生日礼物,结果只能晚上十点多钟累得惨兮兮地出现在他宿舍楼下,两手空空地对他说生日快乐。

以琛板着脸问她:“你今天跑到哪里去了?礼物呢?”

她自然拿不出来,以琛凶凶地瞪了她半天,最后挫败地说:“算了!你闭上眼睛。”

她闭上眼睛,然后他低头吻了她,那是他们的初吻。

她还记得当时她睁开眼睛后傻乎乎对他说:“以琛,今天又不是我过生日。”

咖啡在杯子里微微晃动,“叮”地一声回到桌上。

这个人为什么要提那么多以前的事呢?不要说了行吗?“你说的我要知道的事情就是这些?”她打断他。

向恒打住,脸上说不出是什么神情,半晌他看着她缓缓摇头说:“赵默笙,你真的心狠。”

是啊,她对谁都心狠。

向恒不再多话,掏出纸笔写了两行字递给她。默笙接过,上面写着一家医院的名字和病房号。

这是什么?“以他那种工作方式,英年早逝都不奇怪,何况是‘小小’的胃出血。”向恒向来温和的声音冷凝,“我把医院的地址给你,去不去是你的事。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但是赵默笙!”他的语气饱含谴责,“人不能太自私!”

他说完结账走人,默笙坐着,被这个消息镇住了。纸片在手里紧紧地捏成一团,不长的指甲掐进肉里也是极疼,她却完全没意识到要松开。胃出血,医院,以琛……因为她吗?竟是因为她?

咖啡已经是冰凉,默笙推开咖啡馆的门,外面不知何时开始飘起雨。这个时候怎么可以下雨呢?尤其这雨竟淅淅沥沥地没个断绝。

居然轻易地就打到车,司机是个热情过头的人,听了她的目的地以后就开始不断地发问。“小姐,是不是你朋友病了?”“小姐,你在念书还是在工作了?”“小姐……”“小姐……”

默笙“嗯”、“哦”地回答,眼睛看着窗外。司机的每句话都从她耳边过,却没有一句她听个明白。外面的景物一样样的从她眼前掠过,却不知道看到了什么。一路上居然没有红灯,那么快地就到了医院,那么轻易地就找到了以琛的病房。只是站在门前,那手却有千斤重,怎么也举不起来去敲那个门。

可是要走吗?那脚也有千斤重,怎么也移不开一步。

有那么一刹那,她竟觉得会这么永远下去,不敢靠近,又舍不得离开,于是宇宙洪荒,海枯石烂,她永远站在他的门外。

可是怎么会有永远呢?该来的总要来,怎么躲也躲不掉。门从里面被拉开,她来不及闪避,直直地对上那人。

以玫。

有些人似乎注定总要相遇,而且从来原因一样,比如说以玫和她。

默笙后来总在想,这个温婉如水又清丽如诗的女孩子那时是用怎样一种心情听她所爱的男子向别人介绍“这是我妹妹”的?当初她皮厚兮兮对她自我介绍说“我是你哥哥的女朋友”而以琛没有反驳时,她又是怎样的一种痛彻心扉?

如今她看到她,居然对她温柔一笑时,那笑里面又有多少不为人知的酸楚?

哎!以玫以玫,好久不见。“默笙,终于又见到你了。”

是啊,终于。“你来看以琛吗?”以玫问,“他刚刚睡着,如果你有空能不能陪我去趟他家?我要去帮他拿些生活用品。”

默笙犹豫了一下,点头,“好。”“他……没事吧?”“没事。医生说只要多休息,注意饮食就好。”“那就好。”默笙低声说。

一路上絮絮叨叨,不过是一些近况。以玫说:“我本来早就要找你的,却被公司突然外调,忙得晕头转向,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以琛却突然病了。哎,我总算体会到职业女性的痛苦了。”

默笙说:“我怎么也没想到你居然会成为一个女强人。”“你不也是?那时候老不务正业拿个相机乱拍东西,没想到会成为一个摄影师。”

默笙笑起来,“我现在还是在乱拍。”

以玫失笑,“你老板要是听到你这样说一定会气死……到了,就在这里。”她停下脚步,拿出钥匙开门,默笙脚步顿了一下,跟着她走进去。

以琛的家位于城西高级住宅区内的十二楼,房子很大,只是看起来空空的,一件多余的东西都没有,只有茶几上几本未合上的杂志才让这个房子看起来像有人居住。“这几年大家都忙,偶尔才聚聚。”以玫边收拾东西边说,打开冰箱,她无奈地摇头,“果然什么都没有,他大概是天底下最不会照顾自己的人,上次我来居然看到他在吃泡面,忍无可忍地拉他去超市,没想到却遇见你。”

以琛一直是这样的,默笙怎么会不知道呢。他永远有比吃更重要的事,对这种人只有“你不吃我也不吃”的招数才能对付。“哦,对了。”以玫突然说,“我快结婚了,你知道吗?新郎是我的顶头上司,很灰姑娘的故事。”

默笙愕然地望着她,“你要结婚?”“对,我要结婚了。”她笑着点头,有些感叹,“以前不懂事才会对你说那种话,后来才知道,有些东西是争不来的,对以琛我早就死心了。”“为什么?”“大概因为我等不过他。他可以在几乎没有希望的情况下一年又一年地等下去,我却不能。”以玫沉默了一下说,“大约三四年前,以琛赢了个大案子,我和他们所里的几个人一起去庆祝,他被灌醉了,我送他回来。他吐得一塌糊涂,我帮他清理的时候他突然把我抱住,不停地问,‘你为什么不回来?我都准备好背弃一切了,为什么你还不肯回来?’”

以玫顿了顿,苦笑,“如果这些还不够让我死心的话……你跟我来。”

她拉着默笙来到书房,随手抽出一本书,翻到某一页递给她,“这是我无意中发现的,不止这一本书上……”

默笙怔怔地看着书页上写得很凌乱的诗句,从那潦草的字迹可以想象出下笔的人当时的心情是多么的烦躁苦闷。“啪”地合上书,以玫还在说什么,她已经听不到了。

脑海中一个少女清脆带笑的声音仿佛从遥远的时空传来:“何以琛,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吧!我叫赵默笙,赵就是那个赵,默是沉默的默,笙是一种乐器,我的名字有典故的哦,出自徐志摩的诗……”

悄悄,是离别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小时候,以琛的妈妈经常抱着我说要是她有个女儿就好了,而我妈妈就在旁边说要不我们两家的孩子换换。以琛从小就聪明懂事,我妈妈喜欢他大概比我还多。”回医院的路上,以玫说起一些往事,“我到现在还清楚记得阿姨的样子,可惜……”“……他父母是怎么死的?”

以玫摇头说:“我也不太清楚,那时候我才九岁。好像是意外吧,叔叔从四楼失足摔下来,阿姨本来身体就不好,伤心过度没多久也去了。”以玫像是想起什么,顿了顿又说,“我听我妈有一次无意提起,阿姨死后,发现抽屉里该吃的药都没吃,说起来,也算是自杀。”“自杀?!”默笙呆住。那时候以琛也才十岁吧,她何其忍心!

以玫点头,“阿姨大概很爱叔叔吧。”她若有所思,幽幽地说,“其实以琛很像阿姨……”

说话间,两人已到医院,走廊上碰到认识以玫的护士,护士小姐和善地对她说:“你男朋友刚刚换过点滴,现在又睡了。”

以玫向她道谢,笑着解释说:“他是我哥哥。”

走到门口,以玫突然将手中的东西都扔给默笙,“你拿进去吧。我就不进去了。”

东西并不多,然而默笙却觉得手上这些东西,是她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默笙。”以玫幽幽地说,“我并不是输给你,我是输给他。”

默笙看着她渐渐走远,说不出任何话来挽留。

房门没锁,手一推就开了。这是一间双人病房,一张床空着,以琛的床位靠窗。开门的声音并没有把他惊醒,他挂着点滴,仍在睡。

心仿佛被一根无形的线缠住了,一步步地靠近他,那线一寸寸地收紧。

他躺在床上,脸容苍白而瘦削,睡梦中也蹙眉。重逢之后她其实并没有好好看过他的样子,现在终于可以。手指不自觉地划上他紧皱的眉头,然后刷过睫毛,想象着如果主人清醒,这双眼睛必定睿智而冷漠,有时候还会带着微微的嘲弄。

最后,停留在略微苍白的唇上。据说,有这种唇的人大多薄情,以琛以琛,你为什么不?难道你不明白,我们已经再回不到从前,七年的时间,什么都改变了啊……

然后,在她还没意识到她在干什么之前,她的唇代替了她的手指。她的唇上还带着屋外的寒冷,他的却意外的温暖,然而这温暖却让她蓦地一阵心酸,眼泪不知怎么的就一滴一滴地落下来,再也止不住。

直到,她的手腕被人狠狠抓住。

以琛!

他醒了?

默笙脑中顿时一片空白,眼睛被水光模糊,看不清他的样子,却能听到他怒极的声音。“你这是干什么?”以琛咬牙切齿地说,“赵默笙,你究竟是什么意思!”“我……”她张口结舌,所有思绪从脑子中飞走。有一段时间她只能这样不知所措地望着他模糊的样子,感觉握着她手腕的力道越来越大,好像恨不得把她的手腕捏碎才甘心。她想收住眼泪,它却不受她控制,而且越落越急。

怎么会这样?她清晰地听到心里曾经坚固的东西正在被打碎,这种破碎的声音让她感到害怕恐慌。而以琛的咄咄逼人声色俱厉让她胆怯,她也不知道她在干什么,她不是要彻底斩断过去连他一并排除在外吗?那么她刚刚又在干什么?她完全乱了。

逃走吧!这个念头一冒出来,立刻主宰了她的行动。她不知道自己哪里生出这么大的力气,竟然一下子挣脱了他的掌握,往门口跑去。

以琛厉声说:“赵默笙,你敢走!”

该死!

以琛看着她拉开门,猛地拔掉左手正在输液的点滴,下床去拦她。可是他正在病中,又在床上躺了那么久,脚步迈得又急,居然一个踉跄,狼狈地摔倒在病床边。

而这一切,默笙自然不知道。

她茫然地跟着一大堆人走进电梯,电梯里的人看了她一眼后又见惯不怪地低下头想着各自的心思。这医院里天天上演着生离死别,一两个这样泪流满面的人实在是再寻常不过。

走出封闭的电梯,大厅里嘈杂的声音一下子充塞了她的耳朵,人来人往之间默笙突然不知道何去何从。

能到哪里去呢?

不是早就知道了吗,这天下之大,竟没有一个没有以琛的地方。

第六章 离合

“给我一个理由。”他看着前方说。她看着他漠然的侧面,胃里难受得无法思考他的话是什么意思。“告诉我,你爱我。”“何,何律师?”美婷吃惊地看着门口出现的人,“何律师,你不是在医院吗?”“今天早上出院。美婷,等会你把anas公司那个案子的资料拿到我办公室来。”以琛边走边说,“这几天有没有什么重要留言?”“有。”美婷立刻翻出记录报告了几个重要消息,犹豫了一下又说,“何律师,《秀色》有个女记者打了好几个电话来,说要为你做一个专访,还亲自来过一次。她说是你校友,你要不要回个电话过去?”

听到《秀色》的时候以琛的眼眸微微一闪,随即又平静无波。“不必了,下次她若再打电话来就直接回绝掉。”“好。”美婷点头,终于有何律师回来的感觉了,处理事情干净利落,决不拖泥带水。

向恒从检察院回来就直接推开了以琛办公室的门,看到他果然埋首文件中,简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我听到美婷说还不相信,你能不能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哪回事?”以琛从文件中抬头看着他,他脸色还带着一点白,目光却是清湛有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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