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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2 15: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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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秀伶

出版社: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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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一票:海选村官成为现实

神圣一票:海选村官成为现实试读:

前言

自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新中同已走过了60年的风雨历程。历史是一面镜子,我们可以从多视角、多侧面对其进行解读。然而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半个多世纪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教育、科技、社会、民生等领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中华民族已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60年是短暂的,但这60年带给中国的却是极不平凡的。60年的神州大地经历了沧桑巨变。从开国大典到60年同庆盛典,从经济战线上的三大战役到经济总量居世界第三位,从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三大改造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确立,从宜将剩勇追穷寇到建立了强大的国防军,从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到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从“双百”方针到体制改革后的文化事业欣欣向荣,从扫除文盲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建设新型国家,从翻身解放到实现小康社会,凡此种种,中罔人民在每个领域无不留下发展的足迹,写就不朽的诗篇。

60年的时间在历史的长河中可谓沧海一粟。其间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怎样发生的,过程怎样,结果如何,却非人人都清楚知道的。对此,亲身经历者或可鲜活如昨,但对后来者来说却可能只是一个概念,对某段历史的记忆影像或不存在或是模糊的。基于此,为了让年轻人,特别是青少年永远铭记共和国这段不朽的历史,我们推出了这套《共和国故事》。《共和国故事》虽为故事,但却与戏说无关,我们不过是想借助通俗、富于感染力的文字记录这段历史。这套500册的丛书汇集了在共和国历史上具有深刻影响的500个蘑大历史事件。在丛书的谋篇布局上,我们尽量选取各个时代具有代表性的或深具普遍意义的若干事件加以叙述,使其能反映共和国发展的全景和脉络。为了使题目的设置不至于因大而空,我们着眼于每一重大历史事件的缘起、过程、结局、时间、地点、人物等,抓住点滴和些许小事,力求通透。

历史是复杂的,事态的发展因素也是多方面的。由于叙述者的视角、文化构成不同,对事件的认知或有不足,但这不会影响我们对整个历史事件的判断和思考,至于它能否清晰地表达出我们编辑这套书的本意,那只能交给读者去评判了。

这套丛书可谓是一部书写红色记忆的读物,它对于了解共和国的历史、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实践都是不可或缺的。同时,这套丛书又是一套普及性读物,既针对重点阅读人群,也适宜在全民中推广。相信它必将在我国开展的全民阅读活动中发挥大的作用,成为装备中小学图书馆、农家书屋、社区书屋、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职上图书室、连队图书室等的重点选择对象。

编者2010年1月

一、开始产生

●《决定》明确指出: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

●从检查情况看,这些省、区贯彻村委会组织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村民自治正在法制化的轨道上稳步前进。

●段彰厚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切实的民主权利。‘海选’村官,可以说是发展基层民主的一种有益尝试。”

修改宪法确立村委会权利

1980年9月14日至22日,中央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并在座谈会《纪要》中指出:

党在农村实行任何一种政策,开展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照顾农民的经济利益和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

在这一精神指导之下,在中国广大农村第一批村民委员会开始诞生了。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了加快农业发展,党在确定农业政策和农村经济政策时,把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作为首要出发点。

在经济上,党和政府充分关心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农民的主体性和首创精神,被极大地调动和发挥出来。

由于农村实行了不同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作为主要形式,带动了农村生产关系的部分调整。

农民的生产、经营、分配,乃至从业方式,逐渐发生了变化,进而导致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功能日显弱化,并出现了管理组织瘫痪,或缺位现象。

如有些地方的生产大队、生产队解体,村里没有人主持公共事务,村民之间经常发生纠纷。

因此,农民迫切要求改变这种状况。于是,农民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发挥,与农村管理体制要适应农村经济状况这一趋势相结合,便在一些地方引发了农民主动变革农村社队组织及管理体制的做法。

在1980年,我国开始出现村民委员会。随后,村民委员会或类似组织,如农会、自治会等,悄然兴起并成燎原之势。

由农民首创的村民委员会这一农村社会组织形式,在其发端之初,没有明文规定的法律地位。

党和政府对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视和加强,为村民委员会的存在和发展,创造了社会条件和政策环境,并为村民委员会纳入法制轨道,奠定了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公报中,就明确指出:

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所有权和自主权必须受到国家法律的切实保护。

人民公社各级组织都要坚决实行民主管理、干部选举、账目公开。

村民委员会不仅是适应农村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的,而且是顺应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因而赋予村民委员会相应的法律地位,就成为村民委员会有效生存和发展,并以合法权威,有力推动农村社会变革的一种现实的迫切需要。

正是顺应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自我管理的需要,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迅即在新时期的宪法修改中得以确立起来。

在改革开放之初,由于我国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的日趋变革,当时推行的《宪法》,越来越不适应国家政治生活的发展,宪法修改应运而启。

1980年9月10日,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接受中共中央的建议,决定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主持对宪法的修改。

1981年6月27日,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决议》指出,要“在基层政权和基层社会生活中逐步实现人民的直接民主。”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进一步指出,社会主义民主要扩展到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要发展各个企业、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发展基层生活的群众自治。

宪法修改,正是建立在党关于发展基层民主和群众自治基础之上的。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对群众自治问题,专辟第一一一条,并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宪法的这一规定,充分肯定了基层人民群众,对村民委员会建立和发展的首创精神和实践探索,赋予了村民委员会以宪法权利和相应的法律地位。

梨树县率先民主选举村干部

随着宪法对村民委员会法律地位的确立,村民委员会在各地逐渐发展起来。从1983年开始,全国陆续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在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中要求,全国各地在建立乡镇人民政府的同时,建立村民委员会。撤社建乡、镇,设立乡、镇人民政府,逐步改革了人民公社时期政社合一的体制,初步适应了农村生产承包责任制的需要,而村民委员会的全面建立,则为村民自治提供了组织保障。

吉林省梨树县的村民委员会“海选”,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发生的,并经历了一个由萌芽到成熟的过程。

随着1985年2月全国农村人民公社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工作的全部结束,梨树县于1986年,开始着手实施基层政权建设试点工作。

其中,梨树县北老壕村,在选举该村干部时,破天荒地采用了候选人完全交由村民确定的办法。这就是“海选”的原初状态。

在1986年,梨树县的北老壕村还是有名的后进村。原村委会主任已经任职17年,经济上存在问题,班子成员闹不团结,群众意见很大。

经过民意测验,有80%以上的村民要求民主选举村委会干部。

于是,乡政府顺从民意,当众宣布,这次选举,乡政府不划框子,不定调子,不提后选人,谁当村委会干部,完全由群众民主投票选举决定。

结果,经过两轮预选和一轮正式选举,在11名候选人中,选出9名村委会干部,原村委会主任落选。

村民们把原来当过小队会计、有文化的孙国清,选为村主任。新当选的干部都在会上作了就职演说,表示要为村民干好哪些事。

这次选举,在梨树县震动很大,也引起了所在吉林省民政厅的重视。

平安村首创村官海选模式

1987年11月24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

至此,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为基本法的村民自治立法,完成奠基性任务。

1988年6月1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开始在全国试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及其地方性实施办法、选举办法等立法工作的完成,标志着我国村民委员会的建设和工作朝着制度化、法律化的方向,迈出了奠基性的一步。

村民委员会及其村民小组,在村民自治中的法律权威,得以具体而切实地树立起来。

特别是在村民自治初期,村民委员会选举,不仅初步形成了以宪法对村民委员会选举基本原则的规定为核心,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中村民委员会选举规范为基础,以省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为依托的法律制度框架,而且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供了法律依据,进而带动了整个村民自治法制的创建、形成与发展。

在1988年末,梨树县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在全县各行政村,进行了首届村委会选举,一改多年来村委会干部由乡镇政府指派或任命的做法。

在首届村委会3年任期即将届满之际,在1991年末至1992年初,梨树县举行了第二届村委会换届选举。

选举实行“五公开”和“三不三直接”。“五公开”是:

公开选民名单、公开选民基本情况、公开选举程序、公开具体规定、公开选举结果。“三不三直接”是:

不包办代替,由村民直接推荐选举领导小组成员,具体领导本村选举工作;

不内定名单,由村民直接酝酿、协商、推荐和确定候选人;

不划框定调,由村民按照法定程序直接进行投票选举。

正是在这次选举中,梨树县双河乡平安村村民,正式把“海选”推向前台,并趋向成熟。

平安村是1991年底进行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因干群关系紧张,在确定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时,出现了基层组织意图与村民意愿相距甚远的情况。

基层党组织提名的候选人,村民不满意,而村民联名推荐的候选人,基层组织又不认可,双方就此僵持不下。

问题反映到县里,县领导经过研究决定,为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关于村委会选举的基本精神和《吉林省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议平安村结合本村村情和选情,借鉴北老壕村选举村干部的做法,把确定候选人的权利,完全交给村民。

其具体做法是:发给有选举权的村民每人一张白纸,让选民任意填写自己认为可心的人,谁得的票多,就确定谁为候选人。

当时,全村选民998人,参加投票的965人,投票率高达96.7%。

在经过两轮筛选和一轮正式选举后,有文化、懂技术、办事公道的人,被选了上来。

这种撒大网式的推选村委会组成人员候选人的方式,就像大海捞针一样,被群众比喻为大海里捞珍珠,俗称“海捞”。

对此,梨树县村委会选举指导机构,给予总结、规范、补充和推广,并定名为“海选”。

1998年7月2日,吉林省梨树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梨树县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关于“海选”,《选举办法》第二条规定: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采取“海选”、无记名投票的方法直接选举产生。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届满后应及时选举,其成员可连选连任。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3至7人组成,名额由乡、镇换届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议,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几个自然屯联合组成村民委员会的,其成员分布应照顾村落状况。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由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村选举领导小组主持。村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由5人组成。

梨树县的“海选”立法,发生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的后期。这时,作为基本法律依据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正酝酿修订,以便正式颁布实施。

由梨树县发源的村民委员会“海选”的实践,尽管发生在全国局部地区,但因其对实施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的尝试性作用,而成为修法参照的认识和实践素材之一。

村民委员会海选逐步发展

村民委员会“海选”,这一由村民首创的村民委员会选举方式,在梨树县和吉林省的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得到了逐步发展。

在1994年12月至1995年1月,梨树县进行第三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各行政村普遍实行“海选”。

这次选举在前两次选举的基础上,在选举规程方面有所推进,主要是:

推荐、确定候选人全部实行“海选”,取消了其他提名方式;候选人在正式选举前做“竞选”演讲,向村民宣讲拟任期内工作目标和措施;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产生全部实行差额选举;在选举会场设立秘密划票室,实行秘密划票;村党支部书记作为村民中的一员,可以参加村委会成员的“竞选”;参加村委会成员“竞选”的人不能进入村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1997年11月,吉林省举行第四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普遍推行“海选”。

其中,梨树县在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将“海选”由确定候选人阶段,推进到选举村委会成员阶段,也就是将“海选”村委会候选人,变成“海选”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为此,在选举的实施上,梨树县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一是增加了“竞选”登记和资格审查程序。凡参加“竞选”者在“竞选”演讲3天前进行报名;填写竞选登记表,并上交演讲材料。

村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按照村委会成员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竞选”演讲。

二是增设了投票站基础设施,在每个投票站设立验证领票处、秘密划票处、代笔处、投票处等。

三是增加了邮递投票的办法,以便于在外地不能回村参加直接投票的选民投票。

四是在计票中,采取了就低不就高的方法,同一被选举人在同职务栏中得票,可以实行向下一职务加票计算的办法。

五是全县村民委员会统一届期时间,统一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统一村民委员会选举选票、公告、报告单等文书式样,统一颁发村民委员会成员《当选证书》,统一建档立卷,使村民委员会选举有关资料有档可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由试行到正式颁布后,村民委员会“海选”在原来基础上继续发展,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有了进一步的推进。

在2001年,梨树县进行第五届村委会选举。各乡、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吉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梨树县第五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细则》,依法实施了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

各地在选举结束后,分别建立了村民委员会选举档案。

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还按照同样的办法,在村民小组内,进行了村民小组长和组委会的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由试行到正式颁布后,村民委员会“海选”,在原来基础上继续发展,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有所推进。

湘潭县积极筹措海选村官

在1996年初春,寒意正浓。在湖南省湘潭县响水乡的雅爱村里,一条如同惊天春雷般的消息,在村民之间不胫而走:

章程变了,村官不再是传声筒了。

这条消息,起初让不少村民有点摸不着头脑,细一打听,才明白过来。原来这条消息的准确意思是:沿袭了数十年的选任村官方式变了,从此以后,村主任以及村上的干部,不再由“上面”委派,只要村民中意,选谁都可以。

听到这样一条消息,反应快的村民,当场就欢呼雀跃起来。有些人在细细品味一番之后,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没过多久,这条消息就得到了证实,市里、县里都派人进驻到村上。在一天无数次的高音喇叭声中,村民们知道,自己选举村上当家人的日子,真是越来越近了。

由于是几十年来的第一次,又是湖南省的试点,雅爱村的海选,不但让市、县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也惊动了省里的有关部门官员。甚至连联合国的计划开发署,也派来了官员,进行全程的监督考察。

1996年1月30日,离1996年的春节,只有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了。

这天上午,雅爱村的全体村民,汇聚到了村委会,开始行使有生以来的第一次选举权。

从雅爱村完整保存下来的选举档案看,当时全村发放的选票为748张,符合选举填写要求的选票为683张,无效票和弃权票分别为41张和24张。

唱票结果显示,在所有当选的村委会成员中,刘伏泉以507票的高票,当选村主任,陈占鳌、陈新其、黄湘云(女)3人,则当选为新一届村委委员。

在随后的几天里,市、县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还帮助新当选的村委会班子,进行整章建制的工作。

当时,担任湘潭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全程参与、指导雅爱村村官海选的赵新民事后说:雅爱村的海选,虽说是在全省的第一次,但由于上下都很重视和努力,海选可以说是非常成功的。

在1996年新年过后,以高票当选的刘伏泉,开始走马上任了。在新的村委会班子里,刘伏泉担任主任一职,陈占鳌、陈新其、黄湘云(女)3人,担任村委委员,开始履行他们海选后的职责。

刘伏泉也开始将心中计划的村里经济发展的蓝图,付诸于实施。

海选,不但人尽其才,最重要的是导致了人们观念的改变。其中民主意识的觉醒和强化,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

从1986年,吉林梨树县北老壕村的海选发端,到1996年,湘潭县成为湖南省农村村官海选的试点县,再到1998年,国家正式颁布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这条线,其实就显示了农村农民民主意识的觉醒和提高的过程。

早在湘潭县响水乡雅爱村,进行正式海选之前的3个月,即1995年的10月,为了确保在海选中程序到位、各项工作到位没有偏差,并为海选在全市以至全省全面铺开积累经验。市、县民政部门,还在湘潭县的楠竹山乡进行过一次海选试点。

这次试点,选了楠竹山乡的北岸、荷芙、望梅、天鹅、安仁、芦塘、咸江、龙塘和烈马等9个村。在这9个村中,由市、县民政部门派驻的工作组,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将整个海选过程划分为调查准备、宣传发动、投票选举、建章建制、检查验收5个阶段。

在整个海选之中,由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进行现场指导。

赵新明说,湘潭县民政部门,当时便抽调并派出了由副局长林炳炎带队、办公室主任赵新明和基政股股长赵修中参加的工作组,进驻到了楠竹乡。

选举不但将村官候选人提名权,完全交给了村民,而且还将原来选举的3张选票合而为一。选举中为避免作弊,还设立了专门的秘密划票间。

在选举时,竞选者当着全体选民,发表竞选演说,展示自己的各方面才能。

在正式选举时,有选举权的村民排着队,一个一个地走进划票间,划票、投票,然后才能走出来。

因为是初次实行海选,这种选举方式很新颖,村民们兴趣高,选举凭的一是平时的了解,二是竞选演说时,才能展示所起的作用。因此,选举也就不存在串票等作弊行为。

经过一个月的试点后,海选的结果基本上达到了预定目标。从而,也就有了后来雅爱村和全市海选的推行。

中央颁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8年10月12日至14日,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

这次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决定》中,明确指出:

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

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修正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为此,时任国家主席的江泽民颁布了主席令。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98年11月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1998年11月4日

新颁布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三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四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共有三十条,这是一部在基层组织选举中完全体现民主的法律。这部法律,给农村老百姓在选举自己当家人方面予以最充分、最彻底的民主权利。《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实施,为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开展自治活动,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制度,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侯宗宾汇报组织法实施情况

2001年8月29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侯宗宾,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情况汇报。

侯宗宾说:

村委会组织法正式颁布实施两年多来,9省、区党委、人大、政府始终把贯彻落实该法作为重要任务来抓。

他们在普法宣传、执法教育、培训骨干、加强监督和完善法规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初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做出部署、人大保障监督、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的良好局面。

从检查情况看,这些省、区贯彻村委会组织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村民自治正在法制化的轨道上稳步前进。

执法实践再一次表明,村委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使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村民当家作主的热情日益高涨,生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空前活跃,推动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侯宗宾指出:

村委会组织法颁布后,已任期届满的村委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了换届选举。

广大村民以空前高涨的政治热情,积极参加村委会的选举,参选率有些村达到90%以上,大部分村选出了村民满意的村委会。

在报告中,侯宗宾说,吉林省梨树县最早实行由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直选的做法被写进法律后,他们认真总结直选经验,进一步完善选举程序。

这种被吉林人称作“海选”的模式,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云南省原在乡、镇政府下设两种管理机制:一是在行政村设村公所;一是在自然村设村委会。

村委会组织法颁布后,云南省委和政府及时做出决定,严格依法设村委会,在改制试点的基础上,全部撤销了村公所。到2001年5月止,都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委会。

侯宗宾还指出,有些边疆省、区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从当地多民族聚居的特点出发,认真落实法律中关于村委会“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的规定,做到了“三个到位”,即:

1、宣传有关法律条文到位;

2、保障人数较少民族在候选人中的名额到位;

3、人数较少民族在村委会成员中的比例到位。

侯宗宾说:

从检查情况看,在多民族聚居的村,基本实现了村委会成员民族成份的合理结构,促进了民族团结和边疆的稳定发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实施,让广大的农村群众享受到了民主的权利。

海选村官利于发展基层民主

在2007年12月5日的这天上午,天气格外地寒冷。但是,在毕节市鸭池镇营脚村,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现场,气氛却异常地热烈。

在镇党委、政府负责人的现场监督下,营脚村170多位村民,现场踊跃投票,选举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此,拉开了鸭池镇“海选”村官的序幕。

上坝村的村民徐中礼,在外面闯荡20多年,学到了一些种养殖技术后,回到家里种植葡萄,并走上了致富之路。

2007年,在村委会进行换届选举之前,徐中礼就开始学习了解新农村建设的相关知识,准备参加本村的竞选。

徐中礼说:

我想竞选村主任职务,就是想把我在外面学到的知识和观念,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来,带动自己的家乡发展致富。

在经过几轮紧张激烈的“海选”之后,徐中礼凭借着种葡萄致富的经验,赢得了选民们的信任,如愿当选为上坝村村委会主任。

在当天鸭池镇同时举行的9个村的“海选”中,不仅每个村都有像徐中礼这样的致富能手参加竞选。而且,不少选民都愿意把自己神圣的一票,投给这些有创业和致富经验的竞选人。

为了在选举中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鸭池镇党委、政府为2007年的“海推直选”和“海选”,制订了周密的选举方案。不仅每一场选举,都由镇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主持和监督,而且对选举的每一个环节,都作了严格的规定和要求。

在2007年12月16日,鸭池镇的上坝村、岩头村、庙脚村等9个村的最后一场“海选”,同时举行。

在每一个选举现场,选民们都在认真听取每一位候选人的竞选演说后,根据他们不同的表现,慎重地投上了自己的一票。

不少选民认为,2007年实行的“海选”,确实比过去的选举方法有很大的进步,这样由选民亲自来参加选举,亲自来填写选票,不仅防止了不公正现象的发生,同时也真实表达了老百姓自己的民主意愿。

鸭池镇党委书记段彰厚说,在经过前后近一个月的“海选”之后,鸭池镇26个村,都先后成功选出了新一届的村委会班子成员。

与往届选举不同的是,2007年通过“海选”,全镇共有23位曾经不是村干部的致富能手,成功当选为新一届的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或是村委会委员。

这不仅改变了过去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新老交替变化不大的状况,同时也为那些有能力的村民,参与管理本村事务,提供了机会。

段彰厚说: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切实的民主权利。“海选”村官,可以说是发展基层民主的一种有益尝试。

远安县严格实施工作程序

在村委会选举中,湖北省远安县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直接差额原则,杜绝了行政干预,真正实施了“海选村官”,使群众自主地选出了自己信得过的“当家人”。

在2007年,全县110个行政村的300多个村委会干部全部由直选产生。这些“村官”平均年龄较上届年轻了4.5岁,整体素质明显增强。

旧县镇董家村在选举中,开始没有严格按照程序,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对此意见很大。后又按照程序,重新推选选举委员会成员,这才得到了村民的认可。

柏家村两个村民,在选举日前,参加流动投票后,又参加大会选举。最后清点票数时,发现收回的票多于实际选民的。

于是,工作组依法宣布选择结果无效,又择日再选举。群众对选举结果,感到心服口服。

远安县始终坚持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推进村民自治的治本之策,各村普遍成立了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小组。

鸣凤镇南门村,由于村务不透明,村民意见很大。新一届村委会干部上任后,根据群众所提的问题以及关心的热点问题,对财务开支、项目承包、征用土地、干部办实事等方面的情况,按时公开。

在当年,南门村就实现了“三降两增”的可喜局面,即管理费、招待费、车修燃料费,比上年下降的农业投入、公益性开支比上年增长。

远安县还建立了村账镇管机制,各村的财务开支,必须经村民理财小组审理盖章后,才能在乡镇经管站核销。

花林寺镇杮树墒村,烟、酒、饭、油5张白条,共450元,被村民理财小组盖上了“不予报销”的大红印章。

民主决策是村民自治的关键。远安县明文规定:

凡是村级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交给村民代表大会决定通过后才能运作。

远安县各村都已建立了25人至50人的村民代表大会和议事恳谈会制度,构筑起了民主决策的工作平台。

在2007年,远安县引进招投标机制,开展各类专业村建设。

旧县镇安鹿村两委班子,本没有打算参加专业村竞标。但是,在村民代表大会上,村民代表对村两委班子提出批评,并强烈要求参与桑蚕专业村竞标。

在村民的“督促”下,安鹿村最后竞标成功。

河口乡张桥村为了发展草食畜产业,贷款购进两只波尔种羊,可由谁来养这两只羊?

在一次村民议事恳谈会上,村民代表为村干部支了一高招:将种羊拍卖,实行有偿配种。

参加这次恳谈会的远安县委领导,深有感触地说:

工作为了群众,决策依靠群众,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决策科学化,才能牢牢把握农村工作的主动权。

后陈新村进行无候选人选举

在2008年11月12日上午,河南省宁陵县阳驿乡后陈新村作为商丘市的第一个无候选人选举试点村,通过第六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大会,产生了新一届村委会成员。

后陈新村位于宁陵县城西4公里,全村242户,900多人,1200亩耕地。

2007年,后陈新成为“商丘市新农村建设先进典型”、“商丘市综合治理先进村”。

11月12日10时左右,随着村民开始按顺序将一张张选票投入票箱,商丘市首例村民委员会无候选人选举,拉开了帷幕。

最终,该村村民于博,当选为新一届村委会主任,500张选票,让于博赢得了胜利。

后陈新村村民的共同心愿是:

选出民主、选出干劲、选出团结、选出友谊,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后陈新村作为全市实行无候选人选举的试点村,从2008年10月18日,按照法定程序,分别召开村民会议,推选产生了村选委会,讨论通过了选举办法,确定了选举日。

同时,依法进行了选民登记,公告了村委会干部任职条件、村委会干部的职位、职数,自荐选民竞职承诺,以及召开选举大会的时间和地点等。

各个环节都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整个选举工作进展顺利。

选举当天,阳光明媚,后陈新村锣鼓阵阵,村民们会聚在村里的文化广场上。

9时,宁陵县阳驿乡后陈新村第六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大会正式开始。时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建民、副市长贾瑞琴出席选举大会。

来自商丘市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到场观摩。

在主持人清点人数、宣布选举程序之后,后陈新村选民凭着自己的选民证,到发放选票处领取选票。然后,在选票上填写所选人员名字,投入票箱。

在投票过程中,共有5位监票员对整个投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现场还设有3个代书处和一个秘密写票处。

这次选举比起以往,最大特点是由选民一人一票,直接选举村委会成员,当场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且每一张选票上,都对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实行分别设立。

除了一个主票箱外,另外还设有一个流动票箱。流动票箱主要入户,接受老、弱、病、残选民的选票。

村民于金歌说:“选举村委员会干部是一个村民应有的权利,这样的选举更能体现公平、公正,更能体现村民的意志。我们大家都希望选出能操心、能带领大家致富的村干部。”

11时,现场投票和流动票箱投票,已经完成。有不能到现场的选民,也委托他人进行了投票。监票人开箱验票。

后陈新村共有544位合法选民,选举委员会共发出520张选票,收回519张选票,其中517张为有效选票,两张为无效票。

监票人宣布,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登记选民的半数以上,此次选举有效。

随后,选举进行公开唱票、计票,并在两块黑板上公示。最终,于博以500票当选村委会主任,于斌以474票当选村委会副主任,顾春霞以446票,当选村委会妇女委员。

公布选举结果后,选举委员会向当选的3人,颁发“当选证书”,并将选举结果,上报阳驿乡政府备案。

当选为新一届村委会主任的于博,在发表就职演说时表示:决不辜负村民的重托和信任,一定要用自己的全部力量,将后陈新村建设得更加美好。

常年在外打工的村民于以星,这次回家探亲,正巧赶上了村里的选举大会。

于以星说,自己常年在外,很少回家。但每次回来,都能看到村里有许多新的变化。“院里臭、路上脏,晴天土、雨天泥,蚊蝇咬、牲口跑……”,这句顺口溜,是后陈新村前些年的真实写照。

现在,村里道路整洁,院落干净,一幢幢小洋楼拔地而起。

于以星说:“这次村干部无候选人选举,使我对村庄的更好发展充满信心。我现在就有了回家创业的想法,很想为家乡的建设出一份力。”

海选村官,让更多的乡亲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和信心。

天坪乡高度重视选举工作

2007年12月9日,天寒地冻。然而,在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天坪乡水口坪小学的操场上,却是人头攒动,一派暖意融融的景象。

此时,金山村的1542位选民,很早就聚集在这里,仔细聆听着“准村官”的治村演说。村民们迎来了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一天,通过“海选”方式,选出自己的当家人。

天坪乡高度重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全乡10个村中推行“海选”,占行政村总数的91%。

为了确保海选的顺利成功,天坪乡在海选过程中,坚持“六个到位”。

1、选举机构建立和工作指导到位。天坪乡成立了“海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各村工作指导组,及时召开了动员会和培训会,使选举工作人员明确各阶段的工作内容、方法和政策。

2、宣传工作到位。采取召开群众会、张贴标语、黑板报、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宣传“海选”的目的、意义、操作规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海选”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3、选举程序到位,严格依法办事。按照《村委会组织法》,以及换届选举工作和“海选”操作规程,开展工作,做到合法,充分保障每个选民的权利。

4、选民登记和竞选人资格审查工作到位。村选委会逐户进行选民登记,做到不漏登、重登、错登。做好竞选人资格审查工作,严把竞选关。

5、工作细节到位。乡指导组为各村制定了“海选”流程图、“海选”工作分工责任表、“海选”可能出现的问题的解决预案。

6、工作经费落实到位。乡财政拨出一定经费,为“海选”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经费保障。

扎实细致的工作,让“海选”村官得以顺利地进行,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真正实施自己的民主权利。

水城县严抓海选村官工作

当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营盘乡哈青村被确定为“海选”试点村的消息传到哈青村时,村民们立即议论开了。

村民们说:“这回我们可以投票给自己真正信任的人了,这才是真正的最彻底的民主啊……”

村民冷开荣说,过去的选举方式,由于预先确定了候选人,限制了选民们的投票范围,而一些候选人不是选民们真正信得过的人。选民们在投票过程中,不能实现好中选优的目的,不能选出自己真正信得过的“当家人”。

水城县在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结合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海选范围,每个乡镇上报一个村“海选”试点村。

经县指导小组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在全县确定营盘乡哈青村、滥坝镇付家营村、蟠龙乡沙坡村等9个乡镇的9个村,为“海选”试点村。

为确保“海选”取得成功,真正选出群众信得过的“当家人”,县委办和县政府办,认真制定了《水城县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多管齐下,为海选试点工作保驾护航。

为保证换届选举各个环节的依法进行,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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