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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2 10: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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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语堂

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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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论高鹗

平心论高鹗试读:

弁言

本年正月起,陆续在“中央社”特约专栏发表了七篇文章,表示个人向来的意见,认为高鹗续书证据不能成立。从晴雯的头发说起,一直说到俞平伯及近人对此说的怀疑。只因高鹗续书的话已经为一般人所接受,翻案文章,必有读者疑信参半,所以不惮辞费,说明原委。况且《红楼梦》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本有结构、有想象力的奇书,其后四十回真伪之辨,非常重要。这七篇文章,比较为一般读者而写的,把这论辩的要点指出来。文虽陆续发表,大体上有互相印证之处。《平心论高鹗》一文长六万言,曾登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二十九本,一九五八年发表,是比较给专家看的考证文字。这是一篇比较有系统的、全面的研究。对于最近新书的材料的研究,大略可见于《跋曹允中文》《论大闹红楼》及《俞平伯否认高鹗作伪原文》三篇。

关于这问题,最重要的新材料,就是一九六三年上海影印的《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稿》,即所谓《高鹗手定本》。我怀疑这稿本,高鹗是“阅过”,但不像是普通编辑略加修补字句的加工而已。其所添补,是真用功夫,绘形绘声,添出许多故事情节和细末的描写,似是原作者用心血写的,而不是高鹗在七十多天所写得出来的。倘是这抄本里面所改的不是出于高鹗,而是出于曹雪芹的手笔,其价值更不待言了。我们还得慢慢的研究一下,若真出于曹氏手笔,这手稿可使我们研究这伟大作者易稿、改稿的功夫,其宝贵自不必说。现在我们所知可能是曹雪芹的笔迹,只有“空空道人”四字(吴恩裕所藏,是题篆书“云山翰墨,冰雪聪明”八字的署名,见吴恩裕《有关曹雪芹十种》,上海中华书局一九六四年)。吴注此四字是否雪芹所写“不能十分肯定”。此笔迹与《高鹗手定本》添改的字笔迹很相似。我们希望再有雪芹的笔迹可以发现。这稿本卷前题又是高鹗题“阅过”,又不是高鹗在程甲本与程乙本相差七十多天中间所能为力添补的,那么,这添补出于何人,就成为不能不求解答的问题。一九六六年七月一日林语堂序

今日阅“中央副刊”,看看自己所做《论碧姬芭杜的头发》一文,忽然想起晴雯的头发,不禁有些话要说。晴雯被王夫人撵出大观园,就是因为她的一堆乱发及衣冠不整,衣纽不扣,大有法兰西所谓negligee意味。此中关系甚大,不可以不说。原来晴雯也是小品文一派的打扮。小品文在英文,亦称为不扣纽扣的意境(unbuttonde mood)。

晴雯坏处,在其野嘴烂舌,好处在其烂漫天真,也近小品文笔调。近来看到“中副”常刊文寿先生所作论文要点(《论自然》《说生动》等等),实获我心。文寿君不知何许人,大概与誓还诸君常相往来的。其所言,大致能发行文及文人培养的秘奥。曰自然,曰生动,曰生力,都是由真字一字出发。

文章有典雅的,有闲适的。女人打扮有浓妆的,有淡抹的。做人有规矩的,有天真的。处世有认真的,有飘逸的。谁也知道,晴雯是黛玉的影子,而袭人是宝钗的影子。读《红楼梦》的人,或偏于黛玉,或偏于宝钗。偏于黛玉的人,也必喜欢晴雯,而恶宝钗,兼恶袭人。女子读者当中,做贤妻良母好媳妇的人,却常同情于宝钗,而深恶晴雯,完全与王夫人同意。这里头就有人生处世的真理存焉。大抵而论,阮籍、嵇康之辈,必喜欢黛玉,喜欢晴雯;叔孙通、二程之流,必喜欢宝钗,而兼喜欢袭人。袭人后来嫁蒋玉菡,许多男人读者唾骂,那是另一件事,是理学妖孽之所为,因为与理学之贞节观念冲突。大概袭人若终身不嫁,或学鸳鸯上吊自尽,必博得那些儒者的恭维。这是话外不提。我认为袭人之行为人品,比大观园任何男子还强。何以《红楼梦》的男子,都那样不行,都是泥做的(贾政在内,贾赦、贾琏,更不必说),这又是话外。

宝钗与黛玉相对的典型,或者依个人的好恶,认为真伪之别,但是不是真伪二字可了。飘逸与世故,闲适与谨饬,自在与拘束,守礼与放逸,本是生活的两方面,也就是儒、道二教要点不同所在。人生也本应有此二者的调剂,不然,三千年叩头鞠躬,这民族就完了。讲究礼法,待人接物,宝钗得之,袭人也得之。任性孤行,归真返朴,黛玉得之,晴雯也得之。反对礼法,反对文化,反对拘束,赞成存真,失德然后仁,失仁然后义——这些话,不能说全无道理。但是人生在世,一味任性天真,无所顾忌,也是不行的。此黛玉及晴雯之所以不得不死,得多少读者挥同情之泪。若晴雯撕扇,晴雯补裘,我们犹念念不忘。所以读者爱晴雯的多。但是做人道理,也不能以孤芳自赏为满足。我想思想本老庄,行为崇孔孟,差为得之。托洛(Thoreau)有一句沉痛的话:“我们在过成年人的生活,想要说出童年时的梦境,但是未找到怎样说法以前,这梦境已经幻灭了。”(他日记里的话)这也是《归去来辞》,勿以身为形役,何以存真,何以养生,何以保身的根本处世问题。蘧伯玉行年五十,而后知四十九年之非,也是迷梦中的幻觉吧。

所谓黛玉与宝钗的相对典型,通常以为真伪之别。在好晴雯、好黛玉的人,爱晴雯、黛玉之“真”,而恶宝钗、袭人之“伪”。自首至尾,宝钗所说,无一句不是“得体”的话(宝钗的头发,也必是光滑夺目的),黛玉无一句不任性率真,晴雯无一句不撒娇撒痴。难怪贾母及王夫人都喜欢宝钗、袭人,而逼死黛玉与晴雯。晴雯撕扇,晴雯补裘,何以可爱?爱其天真。因其天真,故不得不死。这所谓“真”“伪”的辨,最明显的例,是宝玉被父亲重打一段。事后宝钗来看宝玉,实实在在正言规劝宝玉一番,所说头头是道,真是大家女子的风度,你也不能说她是“伪”。但是终不如黛玉来看他,静悄悄坐在旁边饮泣,一句话不说,只哭得眼红。所以黛玉成为宝玉的知己,可宝姐姐永远未能。

这里我们可以进一层,说说后四十回的问题。人性是复杂的,真中有伪,伪中有真,不是那么简单。曹雪芹懂得这人性之复杂。像袭人写来,也有好处,也有伪处。在这真伪糅杂之中,黛玉之尖利敏感,宝钗之浑厚宽柔,宝玉之聪明颖悟及好说呆话,都能写出各人活现逼真复杂的个性来。所以曹雪芹可以称为世界第一流大小说家。这性格的完整性,在文学创作中最难,而《红楼梦》后四十回,各人的性格之符合及统一,不但能保持一贯,并且常常真能出色发挥出来。

这一点,适之及俞平伯都没有看到。紫鹃最出色二事,都在后四十回。一为宝玉要把玉还给和尚,紫鹃一听见跑出来,连同袭人两人硬把宝玉抱住不放。一为黛玉死后,宝玉夜中求见紫鹃,紫鹃还是不肯原谅,连开门请他进来都不肯。紫鹃无此二事,则亦平平人品而已。贾母在前八十回,只会享福作乐寻开心,到了贾府被抄,处患难时,才看出她的人品伟大。这是个性的深入,不然,贾母只是享福老太婆而已。柳五儿是后四十回后起之秀。五儿闹夜一回,比起袭人不在家时晴雯闹夜一回,写来更是细腻可爱。这是我最佩服的一回。那夜宝玉专等黛玉的芳魂入梦,宝钗、袭人在隔屋子防着,五儿在房里调情,及第二天早晨宝钗怎样旁敲侧击,说到适可而止,都是化工之笔。妙玉那个好洁神经变态的色情狂家伙,到底落了粗汉之手。诸如此类的妙文很多,而这么大规模的小说,千里灰蛇之线,真不容易下笔。且前八十回,故事尚未发展,剧情尚未紧张。到了八十回末为止,宝玉的婚事犹未定,凤姐的骗局犹未决;黛玉未死,尚未焚稿断痴情;宝玉未因黛玉之死而发疯,及因黛玉之死看破世情,出家做和尚;大观园未抄,潇湘馆萧条未见,贾赦未赶鬼除妖;探春在大观园请道士未出阁;惜春未削发;平儿未救凤姐之儿去投刘姥姥。这样单赏菊吃蟹,赋诗度日,成什么小说?

适之已承认曹雪芹确有未定稿,曹死之时,去前八十回脱稿九年。适之曾问过,这九年间,他干什么呢?这已见于适之的考证文字。我问适之:“他写不出来吗?”适之说:“大概也是穷到潦倒不堪了。”我说:“这样他不能算为小说大家。”适之说:“其实他不能算为小说大家。大概他描写人物,的确是天才本领,但若真正只写八十回,在故事结构上,伎俩实太差了。”但适之是认为必有未定稿的。我想雪芹死后,家中必有残稿,家破人亡,自然没人去理,或者遗失散佚都难说。二三十年后,琉璃厂程伟元留心文献,搜求残稿,由高鹗补订而成一百二十回本,都在情理之中,有什么不可能?

至如俞平伯怪最后收场,宝玉要做和尚,大雪途中遇见父亲,作揖一下,以为辞别,认为肉麻,令人作恶。俞平伯意思,这宝玉决不应赴考得功名,以报父母养育之恩,又在雪途中,在出家以前,最后一次看父亲,与他诀别,应当不拜,应当是掉头不顾而去,连睬都不一睬,这样写法,才是打倒孔家店《新青年》的同志,才是曹雪芹手笔。何以见得十八世纪的曹雪芹,必定是《新青年》打倒孔家店的同志?假定与老父诀别一拜是肉麻,何以见得高鹗可以肉麻,曹雪芹便决不会肉麻?我读一本小说,可以不满意故事的收场,但是不能因为我个人不满意,便“订”为小说末部是“伪”。这样还算科学的订伪工作吗?

适之的考证,最要是张问陶说后四十回高鹗所“补”一句话。我想这“补”字,是说“补订”“修补”之补,与高序所言相符,却不能拿定说是“增补”。这不能说是什么新证据。其余只是关于后四十回的发展,有四五处与前八十回所暗示不符(雪芹曾有一百二十回的回目),如史湘云的“金麒麟伏白首双星”的话等。谁也应该知道,文人自初稿至杀青的时候,尤其在这样的巨幅,经过十年苦心经营,易稿再四,作者到了收场,应当与初稿拟定略有不同,或有删削。作者应有此权利。这不足为后四十回为高鹗“作伪”之证。脂砚斋本“畸笏”已经明明说有几回,因人家借阅而散佚,当时的情形可见。残稿一定有散佚,经过高鹗的整理补订才有个眉目连贯。这真是文学史上一件大事,我们不应作求全之毁,因为有些小出入而断定后四十回是“伪”。况且所谓脱节不符的,不是大处,是比较不重要人物(小红狱神庙等小节)。重要人物收场,都有极精细的,有根据的脉络可寻(贾府被抄的原因,原为极小的事,读前八十回者,谁也不会注意。李纨为黛玉死时惟一陪她的人,又后来说“车也有借得的吗?”也是极精细之笔)。所以说高鹗做曹雪芹的应声虫,作伪才补成一百二十回,证据是不充足的。这与科学的所谓“证明”显然不同。我们从大体观之,不应把曹雪芹斥为第三流、无结构、不能完稿的小说家,而把《红楼梦》最动人的情节归功于高鹗。《红楼梦》的伟大,就在结构,好像米兰大天主教堂,十二金钗,刻为十二神像,左右辉映,堂皇无比。

这样讲起来,程伟元及高鹗才是曹雪芹的功臣,天下万世爱《红楼梦》的读者,应该感激他们保存这名著残稿及补订编勘刊印流传之功。不然连宝玉是娶黛玉或娶宝钗,我们还不知道。程伟元甲本畅销,不到一年又肯再排印乙本。这是普通牟利的书商所肯为的吗?

八年前(一九五八)我曾做《平心论高鹗》一文(登“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二十九本),文长六万言,结末作〔终身误〕一首,用《红楼梦》第五回关于雪(薛)林二位的曲文本韵。照录于此,以结本文:

都道是文字因缘,俺只念十载辛勤。空对着奇冤久悬难昭雪,终惹得曲解歪缠乱士林。叹人间是非难辨今方信。纵然糊涂了案,到底意难平。

两月前我在纽约写一篇《

论晴雯的头发

》,下半牵涉到《红楼梦》后四十回的问题。大概是说,四十回中诸人的性格,不但与前八十回连贯,天衣无缝,并且能在性格上做出出人意表的发挥及深入(若紫鹃之出色行为,五儿之异军突起),不只是勉强顾到前后呼应而已。千里灰蛇之笔,本是《红楼梦》全书一百二十回读者所最佩服,千条万端,皆有前后照应,未尝遗漏。这已经不容易。若单有八十回,则灰蛇去处,全无着落。倘使曹雪芹尚活在人世九年间,收拾不起来,补作之人,若无曹氏残稿做依据,反能使灰蛇重见于千里之外,便是奇迹,为古今中外文学史上所无之事。大抵是从文学伎俩及想象力为出发点,评判其不可能。就事实讲,到底曹氏有无残稿未定稿,高鹗是否只作补辑工夫而非续作的问题,非常重要。我想再谈一谈。一、“补”与“续”问题。

胡适之、俞曲园都根据张问陶诗中小注后四十回为“兰墅所补”之一“补”字。鲁迅《中国小说史》遂改用“续”字;谭正璧《中国小说发达史》竟用“作”字。如此以讹传讹,致使普通人以为后四十回真是高鹗所作。“补”之原义,甚明。此为张问陶(高鹗亲戚)及高鹗时人所周知,不能据为新证据。高鹗自己早就明说:“坊间缮本,及诸家所藏秘稿,简繁歧出,前后错见……此有彼无,题同文异。”乃“广集核勘,准酌情理,‘补’遗订讹。”(见程本高序)高鹗所补,正是“修补”“补辑”,可能在断稿残篇未能衔接处,加一两行,使相联贯,却万不能就此断为是“增补”“续补”。胡适之指程伟元所叙在鼓摊上购得十几回说这是高鹗作伪之“铁证”,这是倒果为因。必须先证明当时并无残稿、佚稿缮本在外流传,才能说是作伪。二、曹氏残稿、散稿问题。

曹雪芹死前三年,一七六〇年,就有《脂砚斋四阅重评》的庚辰本,作者最亲的“畸笏叟”,在二十回眉批:“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丁亥夏。”又甲戌本第二十六回眉批:“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丁亥夏,畸笏叟。”这狱神庙及射圃文字,就正是胡适之所引为程本与前八十回不符的可疑重要证据,但是确已“迷失”。这不能作为高本作伪之证。

一七六二年三月(曹逝世前一年),畸笏已看见末回“情榜”(见庚辰本第十八回、十九回、廿七回,皆有关于情榜之眉批)。情榜末回当在佚稿之中。

庚辰本第四十二回前总评说:“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原稿三十八回,所书是四十二回之事)以此推之,三四一十二,可定原稿约一百二十回,至少一百多回。若是全稿仅八十回,应说是一半。

当时一七六〇至一七九一年,约三十年间抄本极多。或此有彼无(如庚辰本缺六十四回及六十七回),题同文异,或者漫漶舛谬,这是事实。因为据程序:“好事者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可谓不胫而走矣。”

当时除戚本、庚辰本外,尚有苏大司寇本及吴润生本。倪鸿《桐阴清话》卷七引《樗散轩丛谈》:“《红楼梦》实才子书也……巨家间有之,然皆抄录,无刊本。乾隆某年,苏大司寇家,因是书被鼠伤,付琉璃厂书坊装订,坊中人藉以抄出,刊板刷印渔利。”惜未言乾隆某年。但是清清楚楚乾隆年间刊印是书的是程伟元。而且据近人所考,这正是苏大司寇在京中的年间。我们不敢肯定,但是很可能琉璃厂之“坊中人”,即程伟元其人,而程所据即苏大司寇本,加以鼓摊所得,成为高鹗补辑本。蒋瑞藻引《续阅微草堂》说“闻吴润生中丞家尚有真本”。(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引)

胡适之承认曹氏残稿不止八十回。“如果甲戌本已有八十回稿本流传于朋友之间,则他以后十年间续作的稿本,必有人传观抄阅,不至于完全失散……但我仔细研究脂本的评注,和戚本所无而脂本独有的‘总评’及‘重评’,使我断定曹雪芹死时,他已成的书稿,决不止现行的八十回。虽然脂砚斋说‘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但已成的残稿确然不止这八十回。”(《〈红楼梦〉的新材料》一九二七年所作)

当时社会,已有《红楼梦》狂,抄本不一,富贵“巨家”,像苏大司寇、吴中丞也有秘本。程伟元也是《红楼梦》迷,也知道一般读者求读全稿者甚多。所以于曹雪芹逝世后三十年间,留心搜集残稿及“诸家所藏秘稿”,发现补足一百二十回,是合情合理,有什么不可能?曹氏死后,家散人亡,大概稿也散佚,家中人若畸笏者,可以慢慢发现传抄。胡适之于曹雪芹逝世后一百六十四年后(一九二七年)能发现脂砚斋抄本,为什么程伟元在曹氏过去后三十年间便一定不能发现其他抄本?胡发现敦诚赠雪芹诗写本,也是在一百六十年后(一九二二年)。程伟元地近时近,更是可能。三、高鹗作伪之证据不能成立。

曹雪芹写到八十回,血未呕尽,泪未流尽。《红楼梦》故事,尚未入主题,尚在人世,决无不写下去之理。《红楼梦》主题,不是风花雪月,儿女私情。他的主题,一是通灵宝玉之失而复得,是斩断情缘,还复慧根灵性,看破警幻仙姑之梦,又一是富贵无常,人生若梦,即贾府之败落(“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红楼梦》感人处在此不在彼。故未流雪芹未尽之泪,未呕雪芹未呕之血,不能止笔。必须写到结局,才能写出黛玉死后未死者无可奈何之哀痛。

胡适之问:“如果甲戌以前雪芹已成八十回书,那么,从甲戌到壬午这九年之中,雪芹做的什么书?难道他没有继续此书吗?如果他续作的书是八十回以后的书,那些文稿又在何处呢?”(《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我也发这大疑问。如果有续完,程伟元该不该找到呢?

这样统观全局,客观的证据都不能成立了。“补”字是误解。后四十回未备的,畸笏已明明说已散佚,不能怪高鹗。末回情榜,我也认为散佚。书之散佚,常在卷末。雪芹必把故事写入主题,才能完他著书的本意。而且结局早已有成竹在胸,何难写去?

清朝汉学家,最好订伪,至康有为以孔子为集作伪托古改制之大成。这是今文家无聊的门户之见。但是风气已成,一听某书疑伪,读书人便喜欢取其伪,而不取其真。如果今文家对,我们不但古文《尚书》不必读,连《左传》《毛诗》也不必读,去读《公羊》《谷梁》《韩诗》《齐诗》好了。这话很长。像英国的莎士比亚,就有好事者谓莎士比亚不会著书,自己的名字也写不好,莎氏所著的作者,应是培根(Francis Bacon英国哲学家,一五六一至一六二六)或马逻(Christopher Marlowe英国剧作家(一五六四至一五九三)(Bacon is Shakespeare一书,我五十年前就念到)。他们也考出许多证据,但是西方学者,态度谨慎。在不能客观证明培根就是莎士比亚以前,还是认为莎士比亚是莎士比亚。我不能不判定高鹗有功而无罪。

叹一枝仙笔生花,偏生得美玉有瑕。若说没续完,万千读者迷着他。若说有续完,如何学者说虚话?这猜谜啊,教人枉自嗟呀,令人空劳牵挂。一个是泮官客,一个是傲霜花。想此人能有多少笔杆儿,怎经得秋挥到冬,春挥到夏?〔枉凝眉〕用《红楼梦》曲文原韵改作

新近购到《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稿》。这本稿本,是《红楼梦》考证中一件重要新材料,使我们看到高鹗改稿补辑的实在情形。以前高鹗“伪作”后四十回的话,到此又得重新估价,或甚至根本动摇。

此稿应称为“杨继振本”,或为“高鹗手定稿”。一九六三年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编辑,分订十二册,商务印书馆上海印刷厂石印。原为杨继振所藏。

封面里头原题签作《红楼梦稿本》,下双行题“佛眉尊兄藏,次游签”。据此翻印本的跋,次游是秦光第的字,杨继振的幕客。“佛眉”何人未详,可能就是杨继振以前的藏书人。再下一页,是《红楼梦稿——己卯秋月堇堇重订》。再下一页,是杨所题大字:“兰墅太史手定《红楼梦》稿百廿卷,内阙四十一至五十卷,据排字本抄足□记。”据范宁的跋:“杨继振,字又云,号莲公,别号燕南学人,晚号二泉山人,隶内务府镶黄旗,著有《星风堂诗集》。他是一位有名的书画收藏家……”书中每册首末都盖“又云”“又云考藏”等图章。最重要是第七十八回末朱笔题“兰墅阅过”四字。

今程刻乙本,就是完全照这手稿所改的。比如这七十八回,改得厉害,是关于林四娘《姽婳词》及祭晴雯《芙蓉诔》那回。好几段删改得一塌糊涂。且举一二例。中有一段底本一百多字批评功名举业的文章被删去。《姽婳词》中有一次换韵也是他所改。

底本:贼势猖獗不可敌,柳折花残实可伤。魂依城廓家乡隔,马践胭脂实可伤(即阳唐韵,与上节同)。

改稿:贼势猖獗不可敌,柳折花残血凝碧。马践胭脂骨髓香,魂依城廓家乡隔。

又如今程本同回宝玉说必用“长篇歌行,方合体式,或拟李长吉《会稽歌》,或拟白乐天《长恨歌》……。”其中或拟李长吉一句,系高手定本在夹行中所加。现在程刻乙本,就是经过这样修改过的文字。回回都是如此。

杨继振鉴定此稿为兰墅的“手定”稿。七十二回(也删改得厉害)末页有杨氏附记云:“第七十二回末,墨痕沁漫处,响明覆看,有满文□字影迹,用水擦洗,痕渍宛在;以是知此抄本出自色目人手,非南人所能伪托。己丑又云。”又一行小字云:“旗下抄录纸张文字皆如此。尤非南人所能措言,亦惟旗人知之。”己丑当系道光九年,一八二九年(不会是一七六九年),去程甲本三十八年。三十七回首,也有朱笔批语:“此处旧有一纸附粘,今逸去。又云记。”

此稿情形大概如下:底本前八十回是所谓脂本,文字近甲辰本(一七八四),而改了以后则变成程刻本的面目。稿中两种笔迹:“一是手抄的,笔迹平常;一是批改的,书法秀丽老到,在密行蝇头小字改处,犹间架分明,笔笔遒劲可喜。删时也有单字点去的,或上下直杠删去的,也有用勾勒把几行一段勾掉。细行密补,纸位不够时,用另纸二三行至十余行粘上。石印本都用单页另行印出,以存其旧。也有全回不改,或极少改的,看来是改后重抄正的。凡与批改者笔迹相似的抄本章回,都没有改,可见得是改后誊清的。平常修改是使句读读来顺口,转节处分明,正像塾师改作文一样。现在通行的一百二十回本,就是根据这‘高鹗手定本’原稿。”

这一点,真比脂本初稿高明。如第一回底本,开头就有许多文句太随便,高手定本改得好。如底本“虽我未学,下笔无文”,(甲戌本缺)高本改为“我虽不学无文”。又“故曰贾雨村云”后转一段“此回中凡用梦用幻等字”,改为“更于篇中凡用梦用幻等字”,“更”字改得好。所谓几回删改得一塌糊涂的,就是又把几行涂去,再在行中用行书细字密密添补,有时一页之中补写的字跟底本一样多。补写不足,再用另纸粘上。大概删改最多的是以下几回:廿四、廿五、廿九、卅六、五十八、五十九、六十五、六十六、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七十八。真是密密删改的,大半在后四十回,如八十一、八十二、八十三、八十四、八十五、八十九、九十,及一百十七至一百廿回。(九十一至九十五,无改字谅系誊正;一〇八至一百十一,亦如此)纸张地位不够,另纸粘上的,前八十回仅两条,后四十回,从八十一回起,共廿一条,单一百十六回至一百廿五回中,共十五条。八十二回末,又云批记:“目次与原书异者十七处,玩其语意,似不如改本。以未经注写,故仍照后文标录,用存其旧。”

最重要的,此改后的文字,大体上全与程伟元的刻本符合。据跋文作者范宁说:“这本子上修改后的文字,百分之九十九都和刻本一致……”范氏说:“杨继振说,这个抄本是高鹗的手订‘红楼梦稿’,不是最后的定稿……乃高鹗和程伟元在修改过程中的一次改本,不是付刻底稿。”如此稿第七回回目便全留空白。

关于高鹗是“作伪”或是“修补”的大问题,范宁先生跋语中有一段如下:“其次,通过这个抄本,我们大体可以解决后四十回的续写作者问题。自从有人根据张问陶《船山诗草》中的赠高鹗诗《艳情人自说红楼》的自注说:‘《红楼梦》八十回后皆兰墅所补。’认定续作者高鹗,并说程伟元刻本序言,是故弄玄虚,研究《红楼梦》的人,便大都接受这个说法。但是近年来许多新的材料发现,研究者对高鹗续书日渐怀疑起来,转而相信程、高本人的话了。这个抄本在这方面,提供了一些材料,我们看到后四十回也和前八十回一样,原先就有底稿。高鹗在这个底稿上面,做了一些文字的加工。这底稿的写作时间,应在乾隆甲辰(一七八四年)以前。因为庚辰(一七六〇)抄本的二十二回末页,有畸笏叟乾隆丁亥(一七六七)夏间的一条批说:‘此回未成而芹逝矣。’仍保留着残阙的形式。但到甲辰梦觉主人序抄本时,就给补写完整了。……可见这补写的人,对宝钗后期生活是清楚的。这就是说,后四十回所写宝钗生活的文字,这位补写的人见到过。或者后四十回竟是出于他一人的手笔,也很可能。因此,张问陶所说的‘补’,只是修补而已。”这正与我的解释“补”字相符。

紧接这段,下一段开头说:“后四十回既大致可以确定不是高鹗写的,而是远在程、高以前的一位不知名姓的人士所续。这样一来,我们前面提到周春的话,就得到实物的证明了。”周春的话,是说“乾隆庚戌秋”(一七九〇年,即程刻前一年),有人“用重价购抄本两部,一为《石头记》八十回,一为《红楼梦》一百二十回”。(见《阅〈红楼梦〉随笔》)

这高鹗手定本,于我的意见有六条。

一、这证明高鹗的冤枉。至少他不是“写”,而是“补”。他未尝作伪,而有底本做依据,前八十回及后四十回一样。又高鹗所题仅说“阅过”而已,所题又是在七十八回末,这事尚待慢慢地研究。

二、我很怀疑,此稿虽称为“高鹗手定本”,但是详看所添补,确为于红楼本事极熟悉的人。那么讲,所谓添补又非出高鹗手。我倾于相信,很可能是雪芹自己的手笔。况且稿本卷前题“己卯秋月堇堇重订”。己卯是庚辰前一年。“堇”字典解为“土芹”,生于水者为芹,生于土者为堇。这个假定,关系太大了。笔迹与我们所知或是雪芹手迹的“空空道人”四字相似。又高鹗所题仅说“阅过”而已,所题又是在七十八回末。这事尚待慢慢地研究。

三、一七六四年至一七九一年间抄本的情形极混乱,而且缮本也非常的多。正如程乙本高鹗的引言所说:“是书沿传既久,坊间缮本及诸家所藏秘稿,繁简歧出,前后错见……此有彼无,题同文异。”这些话是实。所以说:“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又说:“广集核勘,准酌情理,补遗订讹。”这话也是实。

四、在这混乱抄本中,大家已经承认,明明畸笏看见“后三十回”,明明有一百廿回目,八十回以后明明有雪芹的未定稿。在未有发现作伪的真证以后,我们应该信程、高序言中的话。相反的,我们没有实物的证据,证明曹家的后三四十回散稿,全部散佚,不可复得。曹死后,朋友中有敦敏、敦诚、张宜泉、裕瑞、明义、畸笏等。

五、大家囿于成见,由于高鹗作伪续书,到高鹗核勘修补底稿的不同的假定,这一转变的太大,所以仍要假定,如有补续者必不是雪芹,而是另一某不知名姓的人。绕这大弯,真可不必。胡适考定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些小不符之处,正是畸笏所谓原稿散佚五六回。曹氏未经整理的后三十回佚稿中,有未尽符合处,不足为奇。大家排除先入之见,当认为后四十回不但不坏,而且异常精密,异常合理,不失本书大旨。

六、我们今日有文化比较清顺可念的《红楼梦》本可读,应该感谢高进士这样细心校勘的功夫。

曹允中女士将研究《红楼梦》后四十回稿寄示,阅来甚喜,知道对此问题关心者大有人在。大家实事求是,自然慢慢地可以得到真相。这十年来新出的材料越来越多,诚如范宁先生(高鹗手定《红楼梦》稿本跋的作者)所说:“近年来许多新的材料发现,研究者对高鹗续书日渐怀疑起来,转而相信程、高本人的话了。”陈受颐先生(现在美国)曾见我的《平心论高鹗》,对我表示同意,并谓想为文发表,至此尚未着笔。到底还是曹家女士先来。曹女士研究此事多年,观点论断与我不约而同。此篇系旧稿,这回看见我新近所发表文章,才又鼓起勇气,略加整理发表。曹女士是律师,文中判决高鹗作伪证据不能成立。此层公案,将来当上诉到大理院去,大理院便是天下后世爱好《红楼梦》的读者。所以我不惮辞费,在此再说几句话。

一、新出材料,使我倾向相信大家所已承认的雪芹未定的后三四十回,确然存在。最重要的材料还是曹氏生前手定庚辰本八十回中畸笏及脂砚一百七十九条的评语。又有周春所记程刻之前有人购到一百廿回本的话。庚辰本中第七十五回前单页甚重要:“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这乾隆二十一年便是丙子(一七五六),在甲戌本之后二年,去雪芹死前七年又七月。又吴恩裕在一九五四至一九五七年间发现敦诚《四松堂诗抄外集》《鹪鹩庵杂诗》《鹪鹩庵笔尘》,及他的哥哥敦敏的《懋斋诗抄》,明义(我斋)的《绿烟琐窗集诗选》等(俱见吴氏《有关曹雪芹八种》),使我们更明了敦诚、敦敏及雪芹的生平事迹及往来关系。别的不说,单说一样。敦诚是与曹雪芹最亲熟的人。鹪鹩杂诗中《挽曹雪芹》二首,第二首(《四松堂集》所无)起句是:“开箧犹存冰雪文。”他自然是热心爱护《红楼梦》稿的人。别人可能没有看到雪芹的残稿,敦诚应当看过。明义(我斋)也说在“书未流传”之时“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余见其抄本焉”。这时候很早(约曹死前一二年)。又脂砚(个人相信是史湘云)在雪芹死后十年(一七七四)尚在,后四十回稿,不能完全遗失。明义的《绿烟琐窗集诗选》题《红楼梦》诗竟有二十首。据吴恩裕说:“其中前十七首,描写《红楼梦》里面的事实,大致不出前八十回。第十八首提到黛玉的‘葬花词’,说是‘似谶成真自不知’。”吴恩裕依所见的曹稿仅八十回的假定,对此句就费解了。因此他说:“但黛玉死的成‘真’在八十回以后,而当时尚无高鹗续书……因此明义写此诗时,当系结合着八十回以外的雪芹原来的回目。……也可能结合雪芹和朋友们口述全书的未完内容而写的。”若假定所见有后四十回稿,就无须这样周折的解释了。

二、曹女士所列胡适列举前后情节不符和脱漏五点。我在此简单附寄数语。大概适之本心是要考四十回的真伪,对于后四十回雪芹未定稿,未免有求全之毁,落了穿凿二字。适之是我的畏友,但是此等处穿凿实是穿凿。

1.小红被丢开。小红既为凤姐看上调用,后来无影无踪。须记得这是第二十七回花生日的事。从此一直到八十回,共五十三回,未见有小红。凡是凤姐的事都是平儿在场襄理。这丢开小红是在前八十回,不关高鹗,我们并不能据此“证”明前八十回是伪作。倒是到了八十八回,高鹗“作假”,倒没有忘记小红,又提起小红与芸哥来。同样的,史湘云据三十七回“自是霜娥偏爱冷”,应该早寡,但据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又应当白发偕老。又要拆散,又要偕老,这是前八十回自身的矛盾,是不可能的事,不关高鹗。所以我看湘云寡后,躲在脂砚斋中与雪芹批阅《红楼梦》稿,便应“白首双星”之义。此等处适之正不应穿凿,借为证据。

2.香菱不应谶。据谶语,香菱应被夏金桂磨折死。(自从两地生枯木,致使“香魂返故乡”)。第八十回香菱得宝钗领过去,得避金桂,但仍写她:“今后加以气怨伤肝,内外挫折不堪,竟酿成干血之症,日渐羸疲。”这样一直拖两年,到了一百二十回难产而死,实亦是因为身体熬煎不过,由金桂磨折致成虚弱所致。这不能算不应谶,不应如此穿凿。假如金桂没有误毒自己,简简单单把香菱毒死,就太没有文章波澜了。

3.凤姐应曲文,但拆字谶语未明。凤姐晚景凄凉,被丈夫冷淡,又办贾母丧事,大观园用人调动不灵,与铁槛寺弄权,炙手可热,遥遥相衬,是好文字。那副情景,倒叫人可怜。在此点,后四十回是大成功。“一从二令三人木”猜字谜,吴恩裕友人解“二令”为“冷”,“人木”为“休”,“哭向金陵事更哀”,总算与曲文相符。只“一从”未明。曹女士“一从”的解法可取。

4.和尚送玉一段,“文字笨拙”。这正是补稿实情。但与后四十回几十段精彩文字相较,愈可证明高鹗修补,而未尝作伪,并且证明作伪至足以乱真,真不容易。

5.宝玉做八股,考举人。这项关于书中主人翁宝玉的人格,最为重要,也最表示俞平伯的穿凿。人家看破世情,要出家做和尚了,还要骂人家“禄蠹”。宝玉到后四十回,所以能深深动人,就是因为他已不似前八十回专说呆话吃口红而已。他读八股,取功名,是专为报答父母养育之恩,尽了人子之道,才遁入空门。这时宝玉年纪较大了,人品也较成熟了,不是永不成器,谤僧骂道一个茜纱公子而已。宝玉聪明,处此难关,求得两全之计,一面遁入空门,又一面想报答父母,中个科名。(“母亲生我一世,我也无可报答,只有这一入场……出来时,太太喜欢,便是儿子一辈子的事也完了,一辈子的不好也都遮过去了。”)这是曹雪芹最高明的手笔,也是雪芹所以寄其悲愤哀痛于宝玉身上。怎么可以似陈独秀横冲直撞做法,一味捣蛋到底,这还可以论人么?宝玉赴考场的用心,一出场便遁迹空门,书中写得再清楚没有,何得含血喷人?话长了,不多说。

最近胡基峻先生在“中副”发表一文,《论〈红楼梦〉人物的年龄问题》,指明其纰谬矛盾之处甚多。这是事实,前二十二回为尤甚,前人已屡指出,但与后四十回真伪问题无关,因为毛病都出在前八十回。其纠缠情形过甚,叫高鹗想整理而无法整理。胡基峻先生结论,大抵不错,但是夹入一句谓可能为反驳我所著《平心论高鹗》的证据之一。这虽是偶然夹入的话,却须说明,以免读者看错问题。胡先生的结论是:

上文所举的,都是些大而且是较严重的矛盾。此外像王夫人的年龄,也有问题,后四十回引述往事的地方特别多(这很可能成为反驳林语堂先生《平心论高鹗》的证据之一),而且明明是几年前的事,其中人物都往往只说“去年”“上年”及“前年”等语;探春出嫁后不到两年,贾政却说“……将小女配与统制少君,结褵已经三载……”,要纠正这些矛盾,像高鹗、汪原放那样,仅仅更改几个数字,是解决不了的问题……

一、人物年龄呈极混乱情形,是前八十回。像脂批四阅的庚辰八十回本,总算是真的了,恐怕没有人敢说他是伪的,这些矛盾,王希廉本早已指出,程高二位真正没法修补订正,护花主人的眉批及大某山民每回末加评,最注重这各节年月问题,就如第十七回,“七月大开杏花”的荒谬,我们也没法说不是曹氏的手笔。又如第十二回云,“这年冬底林如海病重”,十四回又云“九月初三没”。昭儿回来,谓黛玉、贾琏赶年底回来,还要带大毛衣服。护花主人眉批谓:“作者不顾前后如此,吾不能为之原谅也。”除非我们假定前二十二回通通是伪的(连甲戌本,庚辰本,戚蓼生本在内),我们只得接受这个事实:前八十回甚淆乱,而其中最胡闹的是在第一至第廿二回中。

单说宝玉及钗黛的年龄,就没法整理。我姑引《平心论高鹗》一段。以外大观园各人岁数矛盾重重,至今无法整理。取此必弃彼,取彼必背此。护花主人假定大观园初年宝玉十五岁,周汝昌假定为十三岁,都是勉强折中定的。大某山民依八十六回元妃没于第三年甲寅(一七三四)。周汝昌移后四年,以一七三六丙辰为初年(到第三年当为一七三八)。这且不去讨论,单说黛玉六岁来贾府(见第二回),到了四年或六年后壬子,自己已说她十五岁了(四十五回)。况且她少宝玉一岁(第三回),则宝玉已十六。但宝玉在同年说看来只有十二三岁(二十三回)。宝钗大宝玉两岁,应是十八了。事实又不如此简单,因为第廿二回宝钗只明说只十五岁,若依第四回薛蟠已有十五岁,到了壬子,薛蟠应是廿一岁,而第四回明说宝钗少他只两岁,宝钗便应十九岁。周谓:“‘少两岁’不实之辞,不应死看,但亦不应将七岁之不同,说‘少两岁’。但是事不止此。六十三回,大家算宝钗、袭人、晴雯、香菱四人是同庚,是只十四岁,若说袭人大宝玉两岁(据第六回),宝玉应缩回十二岁。但又不然,因第十九回,袭人姨妹已十七岁,则袭人至少也十七,宝钗与之同庚,又应十七。薛蟠若比宝钗大两岁,又变十九岁,若依薛蟠来府时只十五岁(第四回),宝钗又须缩回为十三。后四十回高本(曹氏残稿)第九十回贾母又说黛玉少宝玉两岁,不是少一岁,高本也乱在一起。其余英莲、贾兰、贾蓉各人岁数都有矛盾。可见高鹗校书时对此等处,也真无办法,姑存其本来面目。”我想这些错乱,都是“易稿五次”所致。

二、俞平伯的歪缠。这些矛盾既不足为前八十回作伪的证据,则后四十回真有什么矛盾,也不是高鹗“恶劣”“俗笔”“笨拙”行诈的证据。俞平伯一味歪缠,连黛玉之死也叫肉麻无味;连黛玉之病,几月好几月坏,本是痨病的人常有的事,也看做恶劣;连贾府衰败,也必须如探春所言“自相残杀”,才叫作满意。我说这些话,是指出我们考伪的方法,太随便了,太不够标准,大家不可长此风气,也不必受那类考证方法的欺骗。

在此我举平伯论巧姐年龄忽大忽小一事,来指出这类考证的一斑。这事是颇费平伯笔墨的。我再引《平心论高鹗》文中一段。我说:“后四十回巧姐之岁数,平伯以为忽大忽小。岁数混乱,本是全书的毛病。但巧姐忽大忽小,完全是故意曲解,不是作者的荒谬矛盾。”原来作者一百十七回说:“巧姐儿年纪也有十三四岁了。”平伯举出一〇一回的话:“大姐哭。李妈狠命的拍了几下,向孩子身上拧了一把,那孩子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就在这些话头上做文章。他先加上“巧姐被拧,连话都不会说”的推想,然后评曰:“巧姐被拧,连话都不会说,只有大哭一法,看这光景他不过三岁,最多亦以四岁为限。若在四岁以上,决不至于被拧之后,连话都不说的。况且巧姐能说话,婆子决不敢平白地拧他一把,可见巧姐确是不会说话的。”我说:“谁家十一二岁的小姐被老嬷狠命的拍了几下(时凤姐大病),又在身上拧了一把,会不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又谁家小姐必先说话而后算一、二、三,而后哭哉?”作者并未尝说巧姐不说话,是时凤姐大病,向谁说呢?哇不哇,是看拧的重不重。若是“狠命”的拧一下,平伯也是先哇而后说话也。

这是捣鬼,不是考证。

我想凡人好瑰异立说,望文生义,歪缠曲解,穿凿附会,一时可以耸动视听,结果必纠纷愈甚,扑个落空。此《红楼梦》之所以闹得满城风雨,天翻地覆也。我想在此略为指出,大家不可标新立异,假此假彼,来挑剔这“十载披阅,增删五次”及“漶漫不可收拾”矛盾重重的书,名为考证。要是下死劲望文生义,推其所必有,敲其所必无,将来纠缠必愈甚。

因为雪芹未定稿,与前必有不符,庚辰本出后,雪芹还在三年中拼命“易稿”,要挑剔是容易的。结果必如俞平伯的招供:“我尝谓这书(《红楼梦》)在中国文坛上是个‘梦魇’,你越研究越觉糊涂。”(这是平伯一九五〇年十二月在《红楼梦研究》自序的话)终于在《影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十六回后记》平伯把自己高鹗续书的话完全放弃推翻了。那末,以前在梦魇中所发望文生义的话,还不是梦呓吗?《红楼梦》是四大奇书之一,所以二百年来费了多少文人的题词考证,本是应该的。自从瑞裕、袁枚的笔记,以至俞曲园臆测此书为纳兰性德而作,引起张问陶说他妹夫高鹗“补”红楼的话,后四十回之来源及作者,遂成一大猜谜,至今尚未解决。胡适之出,而红楼所叙为雪芹曹家身世之事乃大明。这是适之的功劳。可惜适之受了清人考伪的风气,强订高鹗续书,以致在脂批及后四十回文字中讨债,推其必有,敲其必无,这事情遂大蹊跷起来。不料近二三十年间,由于大家热心搜集内府及外间流传版本,曹氏家世越来越清楚,连曹雪芹的西山家居在健锐营后的地点也找出来。因此又增加二十年来多少讨论红楼的文章。此中当以周汝昌考证新材料最多,用功最勤,收获最大;而吴恩裕、李玄伯、邓文如诸先生也发现不少材料。最近又发现高鹗手定稿本,使我们看见高鹗删补八十回前及八十回后的详情。胡适之晚年对于明我斋(明义)及懋斋(敦敏)的一些材料,都不乐谈。在一九六一年影印甲戌本的跋文中,也只谈各版本,只曾引周春所说在程刻以前有人以重价购到百廿回本的话。适之考证文章,一是一,二是二,极少废话。但是适之是相信雪芹家中有百廿回的残稿,而且动起发问,雪芹在去世以前十年间不将全书写完在干嘛呢?适之是第一发疑问的人。

总而言之,由新材料的发现,高鹗作伪之说,已经打破了。

俞平伯:已经放弃高鹗续书之说(可见于《中华文史论丛》第一辑)。

容庚:向来就不主张高鹗续书那一套。

范宁:跋高鹗手定本“近年来许多新的材料发现,研究者对高鹗续书日渐怀疑起来,转而相信程、高本人的话了”。高鹗只有“修补”,未尝作伪。

吴世昌:新著英文《红楼考证》,相信后四十回一部分是曹氏原稿。

赵聪:友联版《红楼梦》序言认高鹗“实是一大功臣”。这是一篇极公允详明介绍红楼的文章,但对后四十回还存存疑态度,因为受了俞平伯的影响,尚有胶泥的意见。

潘重规:不相信高鹗作伪,但仍持以前蔡元培诸人的意见,把红楼视为明清夺国玺的政治暗讽小说。

赵冈:相信后四十回不是高鹗作伪,也不是雪芹原稿,是另一位雪芹的堂兄所续。说高鹗作伪是“绝对的冤枉”。

曹允中:就红楼第五回十二支曲文,证明后四十回完全与雪芹计划的“写作大纲”相符,而且高鹗未尝作伪。

我看最近后二者的文章,认为曹允中的态度是公允的,其方法就红楼本书研究立论,是正确的。赵冈的文章表面上是客观的、逻辑的,实际上仍是他七年前《〈红楼梦〉考证拾遗》(一九五九年所作)那一套,主观的、矛盾的理论很多很多,不足取人相信。他专做这一类与平伯相同推敲字句望文生义的考证,所以将来必更多纠纷。他看不起吴世昌的英文书说:“我认为这本书应该全部改写。”难免有“老王卖瓜”及王麻子剪刀之嫌。他批评及教训曹允中应该看什么书,什么书。自然我知道赵冈既有王瓜可卖,也委实看了不少书,有话要说,但是始终不能因新材料的发现,指出曹允中一个破绽。所指关于脂评的话,托为近人所考脂砚系雪芹的堂兄曹天佑,其实就是赵冈自己所考。文字上那样确定,使人疑心真是新近的定案,这个太不应该了。

其实脂砚是何人,还没有定案。我以为“脂批”是史湘云、畸笏及曹雪芹本人三位所作,见我八年前所作《平心论高鹗》。赵冈翻箱倒箧,一意要证明脂砚非女人,即非史湘云,把周汝昌的证据,或曲解,或设法曲解,便腰斩为二。看过赵先生“拾遗”一书的人,处处看见他的强词夺理。就如脂批“余则将欲补出枕霞阁中十二钗来”。枕霞阁即史家,书中正文史湘云就是枕霞阁,赵冈断为“种种假想的口吻,都是脂砚批书时玩的花样”。所有的理论都是如此,没有证明什么。

我所以要说这些话,就是赵冈文中根本否认曹君及我文中的方法。“那就是根据《红楼梦》后四十回的文字优美与否,是否与前八十回的伏线相吻合,来推断后四十回是否雪芹原著。这是最脆弱的一种证据。”赵先生根本不懂我及曹君的意思。所谓文字精彩,不是说高进士的诗文,是指著小说者刻骨描写个性及细微体会人物情节的“内功”。我可以引俞平伯、戚蓼生及王希廉的话,来说明这续书的不可能。赵冈未曾记得我们所考是一本创作小说。他把续书看得太容易了。他说:“这就像由人起题目,我们来作文章,文章作得切题,并不能证明这文章不是我们所作,而是出题人自己所作。续《红楼梦》是个比较不容易作的题目,但是并非不可能。”赵先生此点看法,实太欠聪明了。

须记得《红楼梦》是四大奇书,妙处不在文笔措词上的优美,而在描刻个性及入微体会个中的情节。俞平伯尚有这一点聪明。他在一九二二年早就说(此文收入一九五〇年的《红楼梦》研究书中):“我以为凡书就不能续。不但《红楼梦》不能续,凡续书的人都失败,不但高鹗诸人失败而已。”又说:“如读者觉得续书一事,并不至于这样困难、绝望,疑心我在‘张大其词’。那么不妨给读者诸君一个机会试试。”他出的题目是第卅五回黛玉在院内说话,宝玉叫快请,下文便没有了,叫读者试补。“这不过一页文章,续补当然极容易的,仅不妨试验一下。”平伯又说:“凡好的文章,都有个性流露,越是好的,所表现的个性越是活泼泼的。因为如此,所以文章本难续,好的文章更难续。为什么难续呢?作者有他的个性,续书人也有他的个性……”以后发挥这个意思的文很长,可以参考。难不在文字优美,难在叫高鹗做曹雪芹的应声虫。

雪芹文笔所以能写出四大奇书之一,在于兔起鹘落的工夫。戚蓼生序写得最好:“夫敷华掞藻,立意遣词,无一落前人窠臼,此固有目共赏,姑不具论。第其蕴于心而抒于手也,注彼而写此,目送而手挥,似谲而正,似则而淫,如春秋之有微词,史家之多曲笔……其恰稗官野史之盲左腐迁乎?”后四十回所谓“精彩”文字之难得,就在此不在彼,双美护玉之文便是。五儿闹夜之文亦是。

王希廉也有这样的眼光:“有谓此书只八十回,其余四十回,乃出另手。是何言欤?但观其通体结构,如常山蛇首尾相应,安根伏线,有牵一发全身动之妙……觉其难有甚于作书万倍者,虽重以父兄命,万金赏,使谁增半回不能也。何以随声附和之多耶?”(增评补图《石头记》卷首“读法”)。

这就是赵冈所认为补《红楼梦》“比较不易的题目,但是并非不可能”。也就是他认为最“脆弱证据”。这样讲,他的见解比王希廉还不如了。

我在《大闹红楼》一文中提到今日一些研究红楼的人怀疑高鹗续书之说。这自然是与我八年前研究的结果相合。我着重文学的观点,认为后四十回除曹氏旧稿流传出来由高鹗整理补辑以外,任何人不能续。内中故事脉络之连贯及人物个性口吻之密合,非出于曹氏不可。若有人续此书得到今日后四十回的成绩,其人之才必在曹氏之上。须知《红楼梦》“字字看来皆是血”,正如张潮所云:“天地间之至文,皆血泪所写成。”胡适说此书是自叙,乃合西洋文学研究眼光。今以无此血泪之人,续此血泪哭尽之书,决不可能。胡适以后,研究者专在这“增删五次”抄本矛盾补凑漶漫不可收拾的今本中吹毛求疵,捕风捉影,作求全之毁,来证明高鹗作伪。大家随声附和,闻高鹗之伪,而不考察胡、俞诸人所谓订伪的证据。诚如王希廉所感叹:“何以随声附和者之多耶!”幸而新材料发现日多,高鹗整理各不同抄本的困难日明,大家知道当时抄本之混乱情形,对于高本的小疵,都能原谅了。如此奇冤大白,我自然是大快于心。

上文说俞平伯也否认他高鹗作伪之说,我想读者要看平伯的原文。他本来是支持适之高鹗作伪说最有力的人,也可以说是毕生致力于此的专家。他的《脂砚斋〈红楼梦〉辑评》及“八十回校本”都是极有帮助《红楼梦》研究者的专书。他最近肯幡然改他向来的主张,非常重要。文字见于:一、《影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十六回后记》一文,载于《中华文史论丛第一辑》三三九页;二、《谈新刊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稿》(即《高鹗手订稿本》),载于《中华文史论丛第五辑》,四三七至四三八页。

一、此文见于该篇所附“红楼梦年表”后之“说明二”。

从上表后段看出一百廿回本的兴起,约在甲辰、己酉之间,一七八五至一七八九。离雪芹之死已二十多年。脂批已凋零了,殆另是一回事。程氏刊书以前,社会上已纷传有一百二十回本,不像出于高鹗的创作。高鹗在程甲本序里,不过说“遂襄其役”,并未明言写作。张问陶赠诗,意在归美。遂夸张言之耳(语按:张系高之妻舅)。高鹗续书之说,今已盛传,其实根据不太可靠。程乙本对程甲本,以七十天的工夫,却修改得如此之易且快,或者(语按:疑漏不字)是高鹗的成绩罢。

二、平伯校《高鹗手订稿本》(即杨继振本)的前八十回,不涉及后四十回,推敲高鹗所改的底本,作此抄本或在程刻本之先或在之后两个假定。其在其第一假定中说:

我们不妨先说那人(语按:底本作者)在高氏之先。两本有相同处,是乙本从它,而非它从乙本。这可能不可能呢?上已说过,程第二排本乙,必须就第一排本来改字,但并不排除采用他本作为参考,以至于直抄一些文字的可能性。因甲乙两本,从辛亥冬至壬子花朝,不过两个多月,而改动文字据说全部百二十回有二万一千五百余字之多,即后四十回较少,也有五九六七字(语按:根据汪原放计算)。这在《红楼梦》版本上是一个谜。文字之多且不管它,为什么要改,怎样改,也都是问题,难道刚排出一部新书,立刻有所依据?反面看来,若无依据,像他们这样多改,快改,非但不容易办到,且也似少必要——这里不妨进一步说,甲乙两本,皆非程、高悬空的创作,只是他们对各本的整理加工的成绩而已。这样的说法本和他们的序文引言相符的,无奈以前大家都不相信它,据张船山的诗,一定要把这后四十回的著作权塞给高兰墅,而把程伟元撇开。现在看来,不大合理。从前我们曾发现即在后四十回,程、高对于甲乙两本的了解也好像很差。在自己的著作里会有这样的情形,也是很古怪的。今谓有所依据,则甲本从某某来,乙本从某某来,两本即不免互相打架,也不甚奇,至多也不过说校者如程高二人失于检点罢了。

我不想再多说了,来写别的题目。就这么一句话,在各抄本文字异同极混乱的情形中,程高两人“广集核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及因“燕石莫辨”,“惟择其情理较协者,取为定本”,我们不能再挑剔异同,以为订伪的证据,或另立诡异之说。校书难,校订《红楼梦》尤难。抄本有的错得离奇(见《平心论高鹗》第十一章),有的出于天然的遗漏,排本可有鲁鱼豕亥之嫌,即改本也可能有本人改错,然后看见改错,再为复原,改稿人也可有失检的地方。甲戌本的开头“旨义”文字就欠通。甲辰本文字不好,越抄越离曹氏旧本。程、高所据后四十回底本,也可能已有文字毛病。但是我详看程、高所依据的底本,第九十七回叙黛玉由傻大姐听见宝玉订婚的消息一路来贾母处要问宝玉那种疯疯癫癫的一段,及第一百十七回双美护玉那紫鹃抱住宝玉一段,还是底本的原文,并非高鹗所添改,我就相信这底本还是经过几次过录的曹氏原稿。恕我“许子之不惮烦”就此而止。

甲、立论大纲(第一至三节)。

乙、《红楼梦》之写作评阅及流传情形(第四至十五节)。

丙、攻高鹗主观派之批评(第十六至三十三节)。

丁、客观疑高本之批评(第三十四至四十四节)。

戊、高本四十回之文学伎俩及经营匠心(第四十五至六十三节)。

己、结论(第六十四节)。甲、立论大纲

一、本文立论主旨,计十三点。

1.曹雪芹有时间可以续完《红楼梦》全书,且必已续完。因为此书至八十回中止,只有“风月繁华”,而无沉痛故事。其时宝玉尚未提亲,骗局未成,黛玉未死,故事尚未转入紧张关头(黛死、钗嫁、玉疯);中心主题尚未发挥(宝玉斩断情缘,贾府繁华,成为幻梦);全盘结构(贾府败落,各人下场)尚未写出;初回伏线,未见呼应。倘使草蛇灰线,只有伏笔,而不见于千里之外,则《红楼梦》一书,不能成其伟大。假使曹雪芹所写仅是风花雪月,吃蟹赏菊,饮酒赋诗之事,而无世情变化沉痛经验,雪芹之才,只见一半(闺阁闲情之细致描写),未见匠才(结构之大,伏线之精),难称为第一小说大家。书中主人翁也不过是一个永不成器,纵情任性的多情茜纱公子而已,无甚足观。(详下第四十七节)

2.胡适早已推定雪芹所作必不止八十回,必有八十回以后的“残稿”。最清楚确定的事实有二:

①在一七五四年(甲戌)已有《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最少有二十八回(可能已成四十回或八十回)。

②在一七五六年(乾隆二十一年,丙子)五月初七日,《红楼梦》已有誊正本,“对清”至七十五回(见庚辰七十五回前单页)。雪芹逝世之时(一七六三,癸未除夕,据周汝昌考定)去甲戌是九年,去丙子五月是七年又七个月。在这八九年期间,雪芹非续完全书故事,成后四十回不可。在一七六〇年(庚辰),写稿至少当有一百回,所以庚辰本第四十二回前总评说“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若仅一百回,后来因故事收场方面太大,伏线太多,以二十回写出黛玉之死及贾府之败和各人下场,定然不够,故必延长至一百二十回。但是此批附四十二回之前,所说钗黛二人悉捐前嫌,又正是四十二回之事,而原稿作三十八回,故以四十回这“三分之一”,则全稿应是一百二十回。又一七六二年壬午三月畸笏批书,确已见过“末回情榜”,是全书初稿已成之证。高本作伪之最重要证据,倒不在张问陶一句话中之一“补”字,而在另一事实。就是我们所见一百二十回程本未出以前的各抄本,仅有八十回。八十回以后残稿之说出,作伪之说,根本动摇。(详下第八、第十二节)

3.甲戌抄本已有“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字样,时是书已有五种书名:①《石头记》,②《情僧录》,③《红楼梦》,④《风月宝鉴》,⑤《金陵十二钗》。退一步说,以一七五六年五月初七日已对清七十五回为起点计算,雪芹也有七年半工夫,可以写成以后四十五回之未定稿。一七六二年那年壬午九月,雪芹似乎还忙于披阅增删,似乎索还借阅批稿甚迫。由于甲戌以后传抄伪误迷失之经验,雪芹似已学乖。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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