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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3 08: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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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秦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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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荷草

薄荷草试读:

第一章

正是盛夏时节,办公室的院子里花木葱茏,周哲春天洒下的草种此时早已破土发芽,长成一小片绿意盎然的草丛,微风吹来,时时散发着清香。这种草名叫薄荷,是周哲最喜欢的一种植物,经过一个炎热的夏天,它已经长成齐腰高了,顶上微微开着紫白的小花,那些清凉的香气便是从那里散发出来的。

这个小院是由一排简陋的小平房,和一圈砖砌的围墙组成的,周围没有邻着其他的建筑,于是就显得孤零零的。透过办公室窗子你就能看到门前的那片薄荷草。夏季的热风里夹带着各种花草的香气,周哲能够从中辨别出那种清凉的熟悉的气味,那就是薄荷草的气味。这种薄荷草的气味已经渗入他的骨髓深处,曾经很多次在他的睡梦中出现的景象里出现。院子里的石榴已经结了果,微红的缀满枝头,有几株竞已低到了草丛里,还有几朵花是晚开的,正红,在枝头兀自争艳。几只麻雀蹦跳着,在草丛中啄着草籽,还时而互相叫几声。

天空很晴,从草丛上走来一个女孩子,欣长的身材,穿一身朴素的衣裙,明眸皓齿,仪态端庄,纯洁而脱俗。随着她的是一阵阵清香的薄荷草味,沁入心脾。周哲张大眼睛,只有那几只麻雀在寻吃的。天空依旧很晴。原来恍然间打了个盹。

这时草地上真的走来两个女人,都穿着火红的半袖衫,其中一个年纪稍轻的摘了一片薄荷草的绿叶子,拿到鼻子下面闻起来。“李云,这草真正是一股薄荷味呢,怪不得小周说。”年纪稍轻的一个对年纪稍长的一个说。“是吗?”年纪稍长的被叫做李云的也摘了一片叶子,似乎为检验一下年纪稍轻的人所说的话,也把叶子送到鼻子下面闻起来。

周哲在屋子里看到她们已经是四十左右的女人还那样有一股孩子气,不觉感到又可笑又可爱。不禁走出办公室,在一片石榴树的荫凉中站住,那株石榴树垂满果实一幅沉甸甸的样子。“玲姐,云姐,你们两个说什麽呢?”他笑着问他的两个同事。“我们正说你种的薄荷草呢。”年纪稍轻的王玲也笑对着周哲说,她尽管已经近四十岁了,但是在那张用各种化妆品保养得还算不错的脸上仍旧留有一番风韵,证明她年轻时曾经美丽过。“小周,就这次出国有你吧。”叫做李云的有点唐突的问周哲。“嗯。”他很轻的严肃的点了点头。若有所思状。“看看,还是你们大学生,有机会出国,不像我们该下岗回家了。”李云颇为感慨地说,一幅很失落的样子。“别这麽悲观,我回家你也回不了家。”王玲淡淡地笑着对李云说,颇有些自嘲。“咳,我这不也是前赶后错的赶上了吗,要不下雨也轮不到我。”周哲有点轻蔑的说,的确在他心中,这次出国的机会并没给他带来多大的惊喜。因为这比他预期的来的要迟多了。那些元老们也许对此已经厌倦了,所以才轮到他。美其名曰锻炼锻炼。“听人说出去之前还要培训呢。”李云又问他。“是,这不明天就让到什麽东方学校补习英语吗。”“和你一起去的有几个人?”李云很关心的又问周哲。“好象是四个吧,我也不大清楚。”周哲的确并不太关心这些。出去就出去,不去就不去,有什麽了不起的,他经过这些年的历练,已经变得对名利十分淡泊,也有人说这是一种不合时代潮流的表现。“那你今天还不早回去准备准备。”王玲看着他说,“你的活儿我们替你盯一会儿。”“也没什麽好准备的。”周哲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你们那位知道这件事了吗?”李云问周哲。“我还没跟她说呢。她并不太希望我出去,出个差还不高兴呢。”周哲悻悻地说。“那是舍不得你,证明你们关系还不错。”王玲很有些夸张地说。“谁知道呢?或者吧。”周哲亦喜亦忧。“肯定是。”王玲满有把握说。

三个人又说了一会儿话就各自走散。

下班号一吹响,周哲就骑着自己的破自行车到托儿所去接儿子周舟。周舟今年两岁半了,长得虎头虎脑,一幅天真活泼的样子。“妈妈今天又没来接我,”儿子见又是他来接,一幅很不高兴的样子。“妈妈今天下班晚,不能接周舟,明天妈妈下班早再来接周舟好不好?”周哲一边糊弄着儿子一边把他抱上自行车后面的小竹座。然后去附近的菜市场买菜,买奶。儿子早晨就说要喝“乐百氏”呢。一般情况都是周哲接孩子买菜做饭。他爱人工作单位远常常晚回来,只有个别几次是他爱人接的孩子。

周哲买了东西就带着周舟回家。他住在院里的宿舍,这两年院里实行福利分房,他赶上个末班车,分到一套面积不小的旧两居,虽然旧一些,但周哲还是满意的。那些元老们和领导们都住上新房子了,谁让自己既不是元老又不会恭维领导呢,这已经很不错了。他的妻子真正高兴了一回,终于他们可以不用租住人家的房子了。看到妻子张张罗罗的忙前忙后,从装修到搬家几乎都不用他管,事必躬亲。他心中不禁有一点酸楚。妻子凭什麽要死心塌地的作他的老婆。他给她带来的太少了,这些年她跟着他租住农民房,冬冷夏热,从来没有怨言。还给她生了个可爱的儿子周舟。孩子出生在腊月,他怕她们两个受不了寒才租了一套带暖气的一居室。他觉得有点对不住妻子。

和每天一样做好饭等待,儿子吃了许多零食已经不饿了,正在电脑前面看动画片。他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边看电视边等待妻子郑嘉一回来。

他和她是经人介绍认识的,或者说嘉一喜欢他更多一点,他那时刚刚大学毕业一年,就一幅老于世故的样子,就是这种似是而非的成熟吸引了郑嘉一,他从开始接触她就感觉一般。没有积极的约会他,但是也没有拒绝她的约会。他的心有一点点麻木,郑嘉一活泼开朗,家境也还好。似乎符合他的要求。“小执,咱们除了是学历高一点点外,其他哪一点能比上人家姑娘。别这山望着那山高了”他的母亲,一个朴实的善良的农村妇女这样告诉他说。

是呀,周哲内心隐藏很深的自卑感被母亲的话激活。于是他娶了郑嘉一。

新婚之夜,她搂着满脸幸福的妻子问她,“嘉一,你为什麽喜欢我?”“我觉得你思考的眼神很深遂,很吸引人,你像个哲人。”“傻丫头,现在上哪还找得到你这样的呢。”周哲有点辛酸的搂了搂老婆。“如果我们一辈子都要住农民房呢?”周哲十分认真的说。“不会的,我相信咱们不会的。”老婆温柔的依偎着他说。“如果呢?”周哲似乎为了证明什麽又追问她。“那我就去赚钱买一套房子。”嘉一回头看着他说。样子既天真又可爱。他紧紧的搂着老婆。

这两年还算顺利,他们拥有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钥匙捅进锁孔的声音把周哲的思绪打断了,接着门开了,郑嘉一风尘仆仆,面带笑容的出现在门口。儿子喊着妈妈扑到她的怀里。

周哲接过妻子递过来的黑皮挎包挂在穿衣架上,又顺手把她的红拖鞋递给她。“今天怎麽这样晚,已经十点钟了才回来。”他并无责怪的问她。“今天核对帐目晚了点,你们还没吃呢?”妻子一边换拖鞋一边抬头看着他,惊讶的问他。“周舟已经吃过了。”周哲说着把周舟接过来“让你妈洗洗脸吃饭。”周舟听话的溜到地上,“妈妈吃饭。吃过饭好抱周舟睡觉。”儿子看上去是有点犯困了。“你还不先吃,不要等我了。”郑嘉一边洗脸边说。“我正好也不饿,还是等你回来好。一起吃才有气氛”。

两个人开始吃晚饭,又谈及工作的事情,妻子早知道他要出国一段时间,周哲又把明天开始英语补习的事告诉她。并建议把周舟的奶奶接来帮忙照顾孩子,嘉一同意了。周哲饭后就收拾碗筷,妻子搂着孩子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周哲搭院里的班车到东方学校去补习英语。这辆车正好经过那所学校附近,一路上虽然堵车但是周哲还是老早到了学校,加之从车站到学校之间又走了近二十分钟的路,周哲感到十分燥热。

这所东方英语学校是一所大学的附属学校,它的校址只有一排小平房,原是一所不知名的中学的后院,为了经济的原因出租给现在的学校负责人。然后经过简单的低档装修而成为学习培训的基地。据说很多出国留学的人士都在这里培训过,因此很有些名气。周哲端详着学校的大门,一块普通又普通的牌子用魏碑体写着东方学校。走进教室竟突然十分舒服,原来是因为开着空调,已经有几个学员就座了,他找了个稍靠后的座位坐了。周哲已经有很多年没有走进过教室了,心中不禁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回头看看其他学员,也都是成年人模样。他没想到有机会再次走进教室,因为对于他来说,读书上学似乎更多的意味着青春,而他现在已经是一个孩子的父亲了,青春这个字眼已经离他远去了,而且是一去不复返。离上课时间还早,他拿出一只烟正准备点燃,忽然看到墙上禁止吸烟的字样,于是就又把那只烟放回烟盒里。

又陆陆续续的进来几个学员,在座位里坐了。接着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士走了进来,周哲猜测大约这就是老师,这个老师身穿着一件白色的分体式套裙,参差的头发披散在肩上,脚上是一双深褐色高跟凉鞋。走起路来姿态十分幽雅。一阵熟悉的薄荷草的香味迎面扑来。

周哲抬头看时,心下不禁一惊,是她?!

天空很晴,从草丛上走来一个女孩子,欣长的身材,穿一身朴素的衣裙,明眸皓齿,仪态端庄,纯洁而脱俗。随着她的是一阵阵清香的薄荷草味,沁入心脾。

真的是她,她应该是永远脱俗的,清纯的神态,目光,微笑。穿着那些没有矫饰的朴素的衣裳,还有纤巧的细高的身材,那个女孩子,那个在他内心深处永远和脱俗相关的女孩子。真的是她。

那个发生在带有薄荷草味的夏天的故事。

周哲摘下眼镜,眼前一片模糊,她一定没有看到他,正开始咿咿呀呀地说着英语。然而他却一个字也没听见,他的回忆充斥了他的大脑,他激动的,心神不宁的坐着,不知道该怎麽做才好,甚至心跳也正在加快。他下意识的从口袋里掏出烟盒,又从烟盒中抽出一只烟点燃。

不知道什麽时候,他发现大家都回头看他,而且目光里竟充满嫌恶和鄙夷,似乎在说,素质怎麽这样低。他惊奇的不知道自己到底发生了什麽。“那位吸烟的同志,请到外面去吸。”周哲听到女老师带着并不严厉的口气轻声说,说完就面朝黑板继续讲课。似乎并不是故意赶他出去,只是对墙上的禁止吸烟的文字的进一步说明而已。他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吸了第三只烟了,地板砖上正躺着那两只刚刚牺牲的烟头,其中一只仍旧冒着烟。周哲觉得自己很失态赶快站起身来,向教师的门口走去,当他经过讲台前的时候,仍旧希望女教师能够回头看到他,于是他不自觉的轻声咳嗽了一声。果然女老师下意识的从讲义上抬头看他一眼,他看到她的眼神先是陌生后转为熟悉进而变得惊喜。“是你?”于晶禁不住颤声说道。手中的粉笔跌落在讲桌上,而且身子微微的抖动着。从她一起一伏的胸部,周哲看出她正竭力控制住自己的激动情绪,他们四目相对怔了片刻。又都恢复了理智。

周哲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走出教室的,他的心情是十分复杂的,站在外面的阳光里,热风呼呼的从他的身边掠过,分体式空调机在另一边的墙上鼓噪。他的心似乎都在颤动。几年了没有见过面。这种感觉令他沉醉,惊喜,伤痛。“为什么让我碰到她?为什么?”他痛苦的看着天空低声地说。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她,在情感上他已经绝对忠于自己的妻子,但是看到于晶的一瞬间,他和她四目相对的一瞬间,他突然明白,也不得不承认,他的记忆深处没有忘记,这正像已经愈合的伤口,突然又被揭开,血又开始流淌,那种难过很深,很痛。而且于晶也没有改变,是的,他明白,那种眼神没有改变,这只属于她的眼神,为周哲所熟悉的眼神,无论什么人都不能代替,她仍旧是原来的于晶。可是他们就那样分开,感情就那样嘎然而止。

不知道什么时候,于晶讲完课走出教室,周哲仍旧站在阳光里。她走过去叫了他一声,“周哲。”

周哲才从痛苦的沉思中走出来,尽量笑笑。“真没想到。是你。”他尽量镇静自己,用平静的口气说。“我也没想到,”于晶百感交集的样子,激动地握住他的手。目光热烈的看着他。

周哲感到那双手依旧是从前那样柔软无骨,他有点不自然的抽出手。他知道自己已经不再是从前的周哲了。

他们互相礼貌性的问候了一会儿,才发现正站在骄阳下面,上午的课程已经结束,下午没有课,他们就想找个地方坐一坐,于是就这样沿着大街走,经过一个诊所,见到前面是一个麦当劳餐厅,就走进了麦当劳快餐厅。找到一处清静的地方坐了。要了两杯饮料。“真没想到啊。”于晶又感慨道。望着眼前的周哲,抑制不住的一种喜悦现于眉梢眼角之间。“这几年过的怎麽样?他,对你好吗?”周哲努力的真实地问出这句话。“还好,他对我还好。”于晶低声地说。“你呢?”于晶笑着问他说。喝了一口饮料,注视着他的眼睛。等待他的回答。“我妻子对我也很好。”周哲看着于晶。于晶低下目光。“这些年一直没有你确切的消息,只从几个同学那里辗转说你结婚了,还生了儿子。”于晶忽然抬起眼睛看他,眼睛里似有许多内疚和歉疚。“是呀,我们的婚事很简单。只有几个同学参加了。”周哲叹了口气,表示歉意地说。“祝福你获得了幸福。”于晶又充满情感的看着周哲。“谢谢。”周哲低声地说。“我,觉得你一点都没变。”于晶又说。“怎么?要出国。”“是,我们单位要买一批设备。”周哲看着于晶,喝了口咖啡。“看来你干得不错,事业有成。”于晶不无恭维地说。“咳,什么事业不事业的?瞎混吧。”周哲叹道。“这可不是原来的你。”于晶笑说。“是么?我原来什么样子?我都忘记了。”周哲笑道。“反正不是现在这样子。”于晶说。

两个人似乎已经无话可说。接着是一阵沉默。

周哲忽然感到有一双眼睛正在背后看着他们。他回头找寻,果然在离他不远处,有一个熟悉的身影,见周哲看到自己,只好面带微笑的向这边走过来,这个人穿一身米黄色套裙,尽管已近中年,仍旧有一番风韵,她就是王玲。“玲姐,”周哲亲热得叫着,并把她介绍给于晶。王玲笑着打招呼。“这是我的高中同学,”周哲指着于晶心有几分自豪的说。

他们互相点点头算是问候,他看到王玲认真的打量了几眼于晶。于晶在女人堆里算是上乘的了。

王玲打了招呼之后又说了几句客套话就离开了。

他们两个似被打扰了一样,重又坐下,互相又询问了对方家庭的情况,原来于晶经人介绍在东方学校任课,她的外语从上学时候就很出色,后来在英国陪读已经能说很流利的口语了。他们一直聊到夜色阑珊才告别。周哲把于晶送上出租车后离开。

周哲回到家里时,周老太太自己走公共汽车已经来了,嘉一已经安排妥当,周老太太很喜欢这个媳妇,说她长的喜兴。嘉一也很尊重老人。婆媳关系还算融洽。“这麽晚干什麽去了?”睡前,妻子一边用笤帚扫着床上凉席一边问他。“碰到一个同学,多聊了几句。”周哲一边摆好枕头一边轻描淡写地说。

周哲觉得妻子还要问什麽,但是嘉一没有问,也许她会问男的还是女的。但是她并没有问。只是揣在心里,也许是为了证实信任他。

周舟和坐了半天车的奶奶已经睡熟了。

台灯熄灭了,周哲平躺在床上,他觉得嘉一还没有睡着,果然,一只小手先放到他的胸大肌上,他顺势捂住了那只手,接着妻子一头钻进他的怀里。“你不热吗?”周哲伸手抱紧妻子,抚弄着她的头发。“不热。”妻子说。“你今天到底干什麽去了?别骗我。”嘉一在他的怀里追问道,女人的直觉果然厉害。周哲心中感叹。“我不是和你说了吗,碰到一个同学,多聊会儿。”周哲又重复道。“那同学是男的还是女的?”妻子挺不好意思地问他。“女的,我的一个中学同学,她是我的培训老师,就这样。别瞎想了。”周哲一口气说完了这些话。“你这人总让人不大放心。”妻子突然咬住他的肩头。他低哼了一声。“我怎麽舍得你和儿子呢!”他柔声对怀里的妻子说道。心中叹了口气。

第二章

这些天来,周哲一直就这样早起赶班车到东方学校培训,每天和于晶见面,听她讲课,午间一起到附近餐厅吃午饭,下午上完课就回家。如果不是晚间又见到家人和儿子,他几乎觉得生活似乎又回到学生时代了。他的心情是矛盾的,似一潭平静的湖水,泛起波澜。但是他的心隐隐也有一丝伴随着苦涩的甜蜜。他们像学生时代一样平静的交往。但是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波澜壮阔。

这天因为儿子的幼儿园开家长会,周哲没有去培训。下午没事就到办公室里来坐坐。他从街上买了一些水果带给办公室的人们吃。

李云不在,王玲正独自坐在办公桌前看着一本妇女杂志,见到周哲进来就从杂志上抬起头来。“今天没去培训呀?”问他,周哲点点头算是回答。把水果放在桌子上。“还买水果了,怎么着?贿赂我来了。怕我告状。”王玲是个喜开玩笑的人,开朗而且热情。周哲在自己的桌子前坐下来,她的办公桌和王玲的相对。“告什麽状呀?玲姐。”周哲假装无知的样子问道。抬头看着玲姐。“那天和你一起的那个漂亮姑娘是谁?我可都看见啦。”玲姐笑道。“我不都给你介绍了吗?那是我的旧时同学,碰巧是这次培训的老师,玲姐,世界真是小啊。”周哲感慨道。

周哲知道玲姐并不是那种长舌妇,所以平时还经常和他聊一聊天,探讨一些介于深奥和肤浅之间的事。王玲是有一点点内涵的女人,看过许多书,但是她并没有特别理论的东西,却比其他婆婆妈妈的女人要强些,所以周哲总要和他说些真心的话。甚至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能够向玲姐请教,尽管玲姐是女人,但是毕竟是过来人。而且周哲隐隐的觉得玲姐也喜欢和他聊天,或者因为他年轻。“不过你那同学的确挺漂亮的,上学时怎麽不追她呀?”王玲又开玩笑说。“追来的,没追上不是。”周哲也笑着顺水推舟说。“那就得了。”玲姐停住玩笑。她是个有分寸的女人,玩笑适可而止。“玲姐,”周哲挺郑重的叫了一声她,王玲本来要继续开始看那本妇女杂志,听到这声叫唤,又从杂志上抬起头来。周哲看到她专注的样子忽然十分感动。“你说……原来本来是一对恋人,”周哲一边考虑着怎麽说一边看着王玲。“你又写小说呢?”王玲猜测道。“就算是吧,本来有一对恋人,因为种种原因没有结婚,就各自结婚了。”周哲说到这里,见玲姐拿起水杯准备喝水就停住。“你说吧我听着呢。”玲姐喝了一口水把那盏水杯放在桌子上。“他们各自结婚后就没有了联络,后来在一个偶然的场合又相遇了,发现仍旧互相爱着对方,但是他们都有一个完整的幸福的家庭,而且各自的爱人都十分爱他们。你说他们还离不离婚?”周哲觉得自己最后的问题很傻。“这两个人也够幸运的,命也太好了。”王玲感慨道。“这要看他们自己怎麽想的了,反正如果我是那女的我就不离婚。”女人们说话总要拿自己打比方。王玲也喜欢这样。“那有这种可能吗?”周哲又问她。“你们说什麽?小周你怎麽没上课去呀?”李云边说话边进来,打断了他们的谈话。“没有,今天不是幼儿园有事吗!”周哲和李云打着招呼,他有点遗憾刚才的话题被打断了。但又不愿当着李云说起这件事,心中不禁十分怅然。

突然一阵铃声,周哲口袋里的手机响了。他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屏幕上显示出一个他熟悉的电话号码,是于晶。“你病了?怎么没来上课?”于晶关心问他。“没有,我的儿子开家长会,我忘了告诉你了。”周哲歉意地说。“你明天上课来吗?”于晶略一犹豫问道。“来上课。我明天继续上课。”周哲肯定地说。“那好,没事了。明天见。”“好,明天见。”于晶挂了电话。“我的老师。”周哲挂了电话后自己嘟囔了一句。似是在和别人解释。

下班之后替奶奶接了周舟回家,奶奶已经将晚饭准备好了,还为不知何时回家的媳妇留了新鲜的饭菜。三口人这才聚在桌子旁吃晚饭,老太太很疼孙子,不时为周舟夹菜。“妈,您吃您的吧,别理他,让他自己吃。”周哲看不过去说道。“没事,我看着我大孙子高兴,不吃也行,就算死也闭上眼了。”“妈,您别瞎说,”“奶奶,你要活一百岁呢。”周舟竟马屁拍得山响。“这小子。”周哲扒拉一下他的头。心中高兴。

晚饭后,周哲安排了奶奶和周舟看电视就下楼来。

小区里很热闹,到处是闲谈和乘凉的人,有一撮人正在路灯的昏黄中打扑克。周哲尽管在小区里住,但是他并不大和群,他不愿意和人们凑趣打扑克或者闲聊。只是出来逛一逛罢了。说实话,他住在这个人情味很浓的小区,就像住在小时候老家的农村一样。但是和小时候不一样的,就是他感到孤独。他有时候一整天都埋在书本中。

他想起白天和玲姐谈了一半的话题,突然非常想找个人聊聊,萌发了这个念头后,他又感到更深的孤独,因为没有人可以和他聊,他找不到这样的一个人。他想了想,竟破天荒地想可找玲姐聊一聊。他掏了口袋找手机,但是并没有带着。于是就到路边的小卖部去打公用电话。小卖部里正有几个闲人和老板娘搭讪着。周哲突然又有些犹豫,这样是不是太唐突了,他从来没有找过玲姐,他们的聊天只是在办公室而已。平时很少往来。

犹豫了一会儿,终于那种想找个人倾诉的欲望占了上风,以前没有过现在也可以破破例呀,况且,玲姐和自己年龄相差甚远,想到这里,他拨通了电话。电话那边的玲姐喂了一声发现是他也吃了一惊。“怎麽了小周?有事吗?”玲姐关切地问他说,他突然觉得自己像个孩子一样无助。“玲姐,你能出来一趟吗?”他说,语气完全沦落成一个孩子。“出来,怎麽了?你?”玲姐又问。语气里又增加几分关切和诧异。“没事,想和你说会儿话。”周哲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感觉到自己的脸有点热。“那你上我们家来吧,你大哥这几天出差不在,家里边只有我自己。我们可以畅所欲言。”玲姐一幅大大咧咧的口气邀请他说。她这样一说,周哲也跟着乐了。他知道玲姐也很寂寞。儿子不在家,在学校寄宿。常常一个人。“这不太方便吧,”周哲假意犹豫一下说。“我们开着空调好不好。你尽管穿着棉袄来没事。”玲姐开玩笑。他也笑了

穿过一片小树林,再横过一条小马路,就到了王玲居住的小区,他们家的房子是玲姐的丈夫分的,属于另一个单位。这片小区是附近比较整洁的小区了。所有的房子都是新式的塔楼。充分显示了他们单位的气派和实力。

玲姐住在十二层,坐电梯上去走了很久似的,及至门前,他突然又觉得不妥。但还是按响了门铃。“来了。”是王玲的清脆的女声。接着门开了,玲姐站在他的面前,穿一件浅红色的宽松的家庭主妇夏季装,披散着头发,也许是刚刚洗过澡,一股香水味迎面扑来。这和单位那个整天穿工作服的王玲大相径庭,王玲把他让进屋里,请他随便坐。只有她的声音和她的动作还能区分出是白日的她。

他留意到这房子的结构是标准的两室一厅,装修得不错,统一用木板包了墙围子,一盏豪华的由六朵玉兰花组成的玻璃吊灯放射着柔柔的光线,那光线打在一组木质原色的书柜上,泛着幽光。书柜里挤满了高高低低的书,一律向外的书脊上打着各种书的名字。看到这些书,周哲减少了一点进门时的拘谨,同时也让他对玲姐有了一个更加亲近的感觉。他坐在靠客厅墙的一个三人沙发上,视线透过左面一间卧室的半开的门正看到一张放大的挂在墙上的婚纱照,那照片上的人都并不显年轻,大约是近两年补照的。她的丈夫是一个很有些军人气质的男人。一张双人床的一个犄角上耷拉着粉红色的床罩,靠窗的墙上是一个依势设计的小书架,零散的放着几本书。有一本大约看一半的正半折半开的躺在最底层上。“小周,喝点饮料吧,”玲姐拿来了两罐听装可乐,准备打开。“我来,我来。”周哲急忙从沙发上站起来接过来。放在面前的一张颜色深褐的茶几上。“大哥到什麽地方去了?”他抬起眼皮随口问道。“去海南了。”玲姐也在他侧面的沙发上坐了。向她温柔的又夹带些慈祥的笑着,示意他喝饮料。“怎麽想起找我聊天来了?”玲姐笑着问他“这不白天说到一半,就被李云打断了吗。”周哲饮了一口可乐说道。“我觉得你很像话中有话,你写的小说?”“不是,是我自己,碰到了这样的事情。”周哲放下饮料叹了口气。“那天我碰到那个女人?我说觉得你们的眼神不对呢。”“是的,就是那个姑娘。她叫于晶,是我过去的恋人。”周哲顿了一顿开始讲述他的恋爱故事。

周哲和于晶的友谊是从高中一年级开始的,他们的座位一前一后。于晶那时在周哲或者其他人的眼中都是一个纯洁可爱的小姑娘,每天除了上学,放学,回家之外,她向不大和别人讲话,衣服穿的朴素整洁,功课处于中游偏上,她在那个班里既没有太大的名气,也并不是人人不知。周哲家在农村,走进县城,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美丽端庄的女孩,于晶在他的眼里就像走进童话中的白雪公主,她说话柔声柔气,有教养,一笑起来就更显得明眸皓齿。真是所谓目若秋波,眉如墨画。她额前的刘海在微风中吹动的样子令人神往。周哲渐渐的喜欢上她,这种喜欢就像一种疾病一样缠住他的心思,身体。每天如果看不到她步态轻盈走进教室,他就会感到失落。看到她来他才踏实。他最情愿的事情就是她向他请教数学题,他总是耐心的讲解,从来没有厌烦过,有一次他讲了三次她都没有明白,就又接着讲第四次,边讲边抬头问她懂不懂,他无意中看到她的脸,以前从来没有机会这样近的看她,她的脸白晰,浅浅的有几颗痣,微微闭紧的红唇,正在思索中的清澈的目光,她还是个小姑娘,周哲静静的看着她。于晶发现他正在看她的时候,不禁脸微微的泛红,伸手抓住演算纸,一幅不知所措的样子。他移开目光。“我是不是太笨了?”于晶有些不好意思地问他。“没有,我再给你讲一遍。”周哲按捺住怦怦乱跳的心。他不敢再看她的脸,只觉得胸口隐隐作痛,他似乎懂得了爱情。

她开始感觉到有一种目光常常跟随着她,在教室里,或者在操场上。她有一点点莫名其妙的恐慌。或曰紧张,但她并不讨厌他,他像一个农民一样有着正直而且朴实的心,倔强。他虽然个头不高,貌不惊人,但是他知识广泛,思想深邃。他聪明,功课好。在班里是个有才气的诗人。她很喜欢他谈古论今的样子,尤其是发一些怪论。什麽“民族英雄到底是促进了历史的发展还是阻碍了历史的发展?”“为什麽中国人在明末反对留辫子,而到清末又开始不愿剪辫子?”连历史老师也不能很满意的回答这些问题。

这些奇怪的想法在他的作文里经常出现,尽管不能得到高分,但是老师还是很器重他,喜欢他的作文,老师们私下里叫他怪才歪才。

他们开始经常接触,聊天,温功课。于晶很喜欢他身上的一些优点。但是她发现他的体育很差,每每都几乎要老师照顾才能及格。他遗憾的是从来没有参加过运动会。一生也没有因为体育方面获得过任何勋章。

周哲是自卑的,尽管这自卑隐藏的很深,但是他对外在表现却很自负,其实他的内心是虚弱的。他懂得了爱,但是仅仅如此,他只是尽心和她在一起,因为这样他觉得踏实而且快乐。

他们开始比较频繁的接触和交往,但仅仅是聊聊天而已,在感情上他们之间是很纯洁的,或者仅仅是纸上谈兵的交往。他们既不去一起郊游,也没有私下约会过,甚至单独在一起都没有过。仅仅是在公共场合活动,活动也只有那样清心的聊天或者叫做清谈。课间,课堂,或者自习时间,一有机会就聊聊,一幅旁若无人的样子。他只要和她在一起,沉浸在他的幸福中。

但是他觉得他们就这样在一次次的谈话中贴近了,偶而对视的目光,互相传递着自己的情感,如果在路上不期而遇,他们都能看到对方的心。周哲甚至觉得就要离不开于晶了。

一年就在这种美好和浪漫中度过,假期来临,他们必须分开一阵子。周哲要离校回家。他将要回到自己在农村的家里去,这说明他将不能和她再朝夕相对。“假期有事吗?”于晶开口问他。老师已经宣布暑假开始了。“没有。”他说。很怅惘失落的样子。一想到见不到于晶,心中空荡荡的。“你还要干农活吗?”于晶又问他。“是的。”他回答,竟有一点点难为情。“你有机会来找我吗?”于晶小声的有点迟疑的问他。“还是有的。”周哲心中惊喜,但表面却一幅满不在乎的样子。

于晶有一点点失望。也许她认为他应该非常高兴的答应她。

看到于晶的神色,周哲心中明白她很在意他。他恨自己有时虚伪的样子。但只有这样他才能保有自尊。“到时候我写信联络你。”于晶说,那时他们还没有电话。只好以这种古老的方式传递消息。

回到家里后,周哲就投入到干不完的农活中,他常常和他的父母一起带着草帽泡在田里。在庄稼的成长期中,每一阶段的每一天都有干不完的活,有些环节还要重复多次。

他每天面对漫长的田埂,年迈的父母,绿意盎然的村庄,夏天的热风。他和她有多莫不同啊,也许她正吹着风扇,看电视或者看书,或者正在睡懒觉。每天过着寝食无忧的生活。他却要受这些罪,他甚至很不平,他要改变这种生活方式,他于是有了更深的自卑。简单粗糙疲倦的体力劳动和他深邃的思想挨不上边,也许会将他的才气磨灭,他恨这一切。可是看到年老的父母他又感到无奈。

夜晚,洗净白日的疲倦和泥水后,在他的小床上躺下成了一件最美的事情,尽管还有些疲倦,但是乡村的夜的甜美令人陶醉,蟋蟀在叫,偶而还有夜鸟儿的啼鸣。窗外树木黑黢黢的连成一大片静静的站着。空气里到处是活的气息。有一两点萤火闪烁。

他突然很想念于晶,她笑的样子,走路的姿态,她的额前飘动的一两根刘海,柔软发黄的长头发。似乎就在眼前,触手可及。于是他坐起来,点燃了灯,开始给她写信。诉说他在乡村的一切。他的信故意表达了一种乐观上进的心情,他描述了村庄夜晚的美丽,田间深浅的绿色,夏季浓重的热风,经过他的加工,他甚至被自己的描述所感动。以为自己沉浸在劳动的快乐中。

他寄走了给她的第一封信,接着他就等待着回信。农村的邮递事业还不发达,所有的信都要送到村委会再逐家发放。看守村委会的是一个绰号瘸二的人,因为他的两条腿生来就不一样长。周哲经常看到他坐在村委会门外的大石头上乘凉,“瘸二叔有我的信吗?”他客气的和人家招呼,如果要不是为了这事,他是不会主动和人搭讪的。他往往得到一个很令人失望的回答。他每天都找借口去村委会,希望那里有她的来信,但是去了许多次,都没有来信,他几乎已经绝望了。整天一幅没精打采的样子。没有精神下地干活。

这一天,天气从早晨就很阴,快到中午的时候忽然落起了大雨,他一直躺在床上看一本小说。突然他的妈妈全身湿透的从地里回来,他急忙找干衣服,又拿毛巾帮着擦雨水。“小哲,给你这个。”他的妈妈小心的从衣袋中拿出一封信来。说是刚才看守村委会的瘸二给他的。妈妈显然是很小心的装在衣兜里,怕被雨打湿。周哲的眼前一亮。又看看自己的母亲,母亲的慈祥的目光里似乎什麽都知道一样。去吧,母亲轻声说。他高兴的钻进他的小屋里去了。

这正是于晶的来信,信封上熟悉而且秀气的字似乎和于晶一样。周哲舍不得立刻撕开,又浏览了一遍信封才撕开,于晶说他寄的信才收到,因为他写的地址没有写上楼门号以至于被寄到别的门去了,正好她的一个朋友住在那个门就转给了她。周哲痛恨自己笨,同时又为自己的沮丧情绪感到可笑,还好,于晶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种人。她还是在乎他的。另外于晶邀他来找她玩。周哲心中狂喜。

沿着公路一直骑车,大约要走一个小时的时间,这段路是国家一级公路,车辆也很多。周哲虽然是个不喜欢过分重视衣饰的人,但今天他也特意换上自己认为还不十分寒酸的衣着。因为一会就要见到于晶了心中充满了模糊的喜悦。他对他的父母说他的学校里要进行活动必须要返校。撒着谎的时候他的心中矛盾极了,因为他妈妈本打算要他陪着一起下地呢。

于晶家所在的那片楼区开始出现在眼睛里,几个老人和孩子正在纳凉,他们用一种陌生的目光看着周哲,他是一个陌生人,不动声色径直奔于晶家的楼走去。

这座楼很破旧,已经有些年头了,一边上楼一边听到自己的脚步声。

他在一个门牌前停住,抬头又看看,确定就是这里,抬手敲门。手还没有落到门上,门就开了。于晶正站在门里,“进来吧。”她向他笑道。“你怎麽知道我来了?”他惊异的问。一边走进门里。“我听到你的脚步声了。冬冬的很重。就知道是你”于晶一边给他倒了一杯凉开水一边对他说。

周哲微略打量了一眼家中的陈设。朴素整洁。完全也是一个普通家庭。

他们相对的坐在沙发上,不知道该说些什麽。互相从眼睛里传递感情。似乎许多年未曾相见一般。但是两个人竟都没有觉得局促不安,似乎就这样看着很好似的。“你父母呢?”周哲过了半晌才想起这句话问于晶。“他们上班去了。”于晶说。“对了。只有学生才放假。”周哲也笑了。往沙发后背上靠过去。一幅很舒服的样子。“他们中午一定会在了?”周哲又问道。“他们中午也不回来吃饭,因为时间太紧。怎麽你很想见他们吗?”于晶问道,“不是不是,我只是问问而已。”周哲心中很高兴,因为他懒于应酬别人的家长。“你不关心我吗?”于晶忽然笑着问他,“我,我不敢关心你。”周哲也笑说,觉得自己很傻。

于晶听了这话格格的笑起来。几乎弯下了腰。她边笑边捂住肚子。

周哲也跟着笑起来。气氛一下子进入到另一种阶段,摆脱了起初的沉闷。

两个人笑了一会才停住。“你很怕我吗?”于晶仍旧余笑未消的问他。“是的,我很怕你,你很厉害。”周哲笑道,于晶看他煞有介事的样子又要笑。“你真得很怕我吗?”于晶又问他“那你怕我什莫?”“我不知道,但是我觉得你,你很美丽,”周哲突然低声说,一脸严肃。“也许我害怕失去你。”最后一句已经听不到了。周哲说完这句话就深深的低下头。不敢再正视于晶。

于晶也许被这突然的表白弄傻了,这表白虽然生硬,但是的确是真实的,从周哲的眼睛里他能够看到。

空气中一阵紧张的沉默。周哲很后悔刚才的话,虽然他已经憋了很久。但一旦说破之后就无法挽回,不知道于晶会有什麽反映,会不会因此彻底的失去了这份感情。

这姑娘显然是有点不知所措,远远的坐在那里。“你别生气,我是随便说的。”周哲进一步补充说。“你只当没说好了。”“你怎麽谈到失去呢?我们之间没那麽严重吧。”于晶一幅很认真的样子,原来她在想那个字眼,这个傻丫头。“是的,我瞎说的。”周哲嬉笑道。用以缓和空气中的气氛。

气氛果然缓和了下来,他们似乎又像从前一样了,但其实他们都明白实际还是不同以前了。尽管他们仍旧像以前一样说笑。

从于晶的家里回来,周哲更加一幅失魂落魄的样子,他不知道怎样,也同时无法把握这份感情,他太在乎于晶了,正象他说的那样他害怕失去。“我当时的心中有一种十分模糊的,但很强烈的感觉,真的象王杰唱的‘胸口永远的痛。’以前从没有过这种感觉。”周哲用手捂住前胸,似乎那里真的又开始痛起来一样。“王杰是谁?”玲姐问道。显然她是真的不知道王杰,也难怪,她今年整整40岁和周哲几乎差一代人。周哲突然又产生了一种孤独感。“就是一个台湾歌星。”周哲笑道,此时他已经不再捂着胸口了,而是挺直了腰板喝了一小口可乐。“我还以为是一个现代或者古代的作家呢。”玲姐也忍不住笑起来。感觉自己对时下流行的东西的匮乏。“后来你们怎麽样了呢?”玲姐问他。“后来我们关系还不错,而且自从她家回来,觉得感情又进了一步。”周哲又喝了一口饮料。“你还想听吗?”周哲试探性的问,因为他觉得这样对一个人滔滔不绝,实在不太礼貌。他抬头看看墙上的石英钟,已经十点钟了。周围安静,只有空调突突的无声的吐着冷气,灯光柔和。“想听。”玲姐说。孩子似的看着他。女人呀永远都摆脱不掉孩子气。“是真的吗?”周哲又问她,抬头看看她正看自己的目光。“我就当你讲一本小说,免得你觉得我了解了你的隐私。”玲姐温柔一笑。眼角明显几道鱼尾纹。“好了,今天就到这里吧。”周哲说。“明天我拿一本我写的字来你看,咱们现在说点别的。”“那也好。”玲姐觉得这小伙子挺有意思,对于她这种年纪的人,已经没有什麽隐私好说了,一切似乎都已经见怪不怪,同时他们也丧失了年轻时候的激情和梦想,只有看到周哲这样的年轻人,他们才会看到自己年轻时候的样子。她很羡慕他现在的年纪。他的身上有一种朝气。“玲姐,我挺不好意思地问一句,”周哲抬头看着玲姐。“什麽?”玲姐也抬头看他。周哲突然觉得她的目光中很有一种母性的光辉。慈祥,纯洁,温柔。在这种朦胧的灯光中愈发充满温情,他的心不禁一颤。酸痛涌上心头。突然象个委屈的孩子似的想大哭一场。“玲姐,你,你觉得自己幸福吗?”周哲有点怯怯的说,之后又偷偷看着她那张脸。“我,怎麽说呢,我们这种年纪的人幸福和你们的幸福的含义是不一样的。”玲姐理性的说。“那用你们那个年纪的含义说,你,怎麽样?”周哲执着的问。“我吗,说真的,我还算挺幸福的。经济上有保证,孩子大人健康,老人都已经过世了,不用惦记了。偶尔还能干点自己喜欢的事情,吃吃喝喝,看看小说,看看书,还有,就是和你们这些年轻人,聊聊天,振奋一下自己。挺幸福的”玲姐边想边说。笑容漾在脸上。“那麽在感情上呢?玲姐,不瞒你说,我觉得你在感情上挺孤寂的,其实我也一样。我有时候觉得很孤独。”周哲像一个饮了大量酒的人一样,目光突然迷离四散,似有许多痛苦。“也许是吧。小周,喝点饮料吧。”玲姐打开一罐可乐,伸手要替周哲倒上。

周哲抬头痴痴的看着眼前的这个女人,她俯身的样子竟令他感动,那只手虽然并不年轻,但仍旧圆润充满激情,一阵阵花香袭来,周哲的心口一阵隐隐的疼痛。

他突然攥住了那只手,并向自己怀中拉过来。他们目光相对着。隐约中有谁的泪水。

她看到一张孩子的脸,渴望呵护的眼神,“怎麽了?”她很镇静的把那半罐饮料用另一只手放在茶几上。然后绕过茶几被他拉到他的面前。周哲用伸出的另一只手抱住她,把头深深的埋在她的胸前。她坐在他的腿上,伸手搂住他的长满浓密的黑发的头,似乎一个母亲搂住她的孩子,或者一个姐姐搂抱她的弟弟一样。直到温存抵达他们的全身。他从她的怀里抬起头来,她又看到那张孩子的脸,那张脸上竟有泪水。看到这些眼泪,她的心不禁更加温柔起来。“对不起,玲姐,”周哲松开搂抱的手,节制而理智的直起身体。

玲姐笑笑,这笑更令他觉得更有一种十分羞耻的感受,他结婚后除了妻子还没有和任何女人这样亲近接触过。“我能理解你,小周。”玲姐看着他的目光充满了怜爱。纯洁。“我要走了。”周哲从沙发上站起来。他面对这种目光只感到一种罪恶和内疚。“谢谢你。”在即将走出房门的时候他又回头对玲姐说。“回去好好休息一晚,就好了。”玲姐用长者的口气对他说。

第三章

周哲离开玲姐家的时候心中如打碎五味瓶,酸甜苦辣不知道是什麽滋味。因为成家他觉得沉重充满责任,因为他的妻子爱他更多一点他觉得歉疚负债,因为他的工作没有激情他觉得沉闷委屈。因为他已经三十岁还没有成就他懊恼。同时他淡泊功利他感到自己的颓废。总而言之作为一名成年男子所有的一切烦恼他都具备,他很想找个地方哭一场。然后再回到童年里去。无忧无虑。但是时光不能够倒流,他也只有面对现实勇敢前进。负起应付的责任,做起该做的事情。

回到家里,用钥匙开了房门,只有客厅的壁灯开着,灯光暗淡。郑嘉一穿着一身颜色素淡的睡衣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打瞌睡,显然她正等着他回来。电视已经调到最小音量。“还没睡呢?”他小声的问他,一边脱掉沉重的鞋子,去里屋换了他的浅蓝条白的睡衣出来。“没有。”他的妻子见他回来立即精神起来问他说。“你到哪里去了?”“我到外面走一走,到一个同事家里坐一坐。妈和小舟都睡了?”他穿着一双蓝色塑料拖鞋手里拿着刚刚换下来的衣服正准备走进洗手间。“嗯。”嘉一轻答一声。用遥控拨了几个台。

不一会儿洗手间里传来哗哗的水声。

郑嘉一觉得自己的丈夫哪里不对劲,但又不知道是什麽地方不对劲。以前他从来没有到过同事家里待这样晚,他是个恋家的男子,每天几乎都是在家里面看书或者看电视,他没有别的不良嗜好,不赌,不饮酒。只是偶尔吸烟,但在家里也很节制。从没有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她喜欢他开着台灯在卧室里看书。看到那景象她就觉得很塌实,很有家的气氛,健康的气氛。而且儿子已经受了丈夫的影响,经常自己拿本书煞有介事的坐在沙发上看。样子既可爱又可笑。

嘉一走进里屋,开始收拾了床褥。又出来关了电视。接着就躺在床上拧暗了台灯。不一会儿周哲还带着湿漉漉的水珠走进卧室,门随后关上,气氛变得柔和温馨,接着他也躺到床上,洗发水的香味夸张的散发着。嘉一一直在看着他,直到台灯熄灭,一片黑暗。“睡吧。”他在黑暗中说。没有过来温存他的妻子。他们静静的躺了一会儿,睡意袭来,接着就先后睡去。

第二天早晨周哲醒来时,嘉一已经上班去了。奶奶和小舟正在吃早饭。周哲觉得睡得很充分。起来胡乱吃了早饭,就赶公共汽车去东方学校。培训已经进行到一半了,可是周哲觉得似还什麽都没有学会,他和于晶也还有什麽话要说。

路上车水马龙,很嘈杂,汽车胡乱的鸣着喇叭。自行车不守秩序的猛拐。前面不知道因为什麽又堵车了。周哲看看表,离上课时间还有十分钟,今天非迟到不可。他想。忽然从耳畔传来骂街声。“谁知道你滚哪儿风流去了?”一个女高音带着强大的穿透力吸引了人们。车里的人正为堵车感到沮丧,正好凑趣竟个个向窗外张望。

周哲也向窗外看,一个四十上下的女人正拉住一个瘦高的男子撕扯。

那男子似乎还很顾及面子低声劝着自己的妻子别这样别这样让别人看了多不好。“你还知道不好,你风流快活的时候怎麽没觉得不好,这时候你又觉得丢脸了。”

女人近乎歇斯底里的喊着,死扯住男人的衬衫不放。周哲猜测着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一切。也许是一起婚外恋,为什麽都打到马路上来了?也许丈夫一夜未归被妻子在马路上抓住,于是打起来。中国人啊,可悲可怜可叹,不过了就分手,没有感情了就离婚。到这种份上了,在马路上打,还留恋什麽。中国的女人啊,解放都50年了还这样想不开,在他们这两个俗物之间什麽叫爱情。崇高,纯洁的爱情和他们一点边都沾不上。周哲想着收回目光,感慨着。贫穷就别讲爱情。同样也没有什麽精神可言,大多数人就活在现实中。庸庸碌碌的活着。周哲想到这里又叹了口气。

夜色阑珊,城市的喧闹和繁华还没有退去,汽车的喇叭声带着倦意从远处传来,那些高层大厦的装饰灯红红绿绿的闪烁,只有它们不知疲倦。空气里热热的流动着复杂的气息。

小客厅墙上的卡通电子钟里面的布谷鸟已经跳出来叫了十次了。于晶还没有一点点倦意,她穿着长长的浅色睡衣,披着长发慵懒的坐在卧室的窗前,从这里可以见到这片小区里的夜景。还有人在楼下的空地上打扑克,乘凉。室内一片寂静,只有床头柜上的小闹钟发出嘀嗒的响声。剩下的就是一片空寂。她突然有点后悔为什麽要从婆婆家里搬出来住。如果她现在和婆婆他们一起住,也许不至于这样寂寞,但是这后悔很快就消失了。她丈夫魏明临出差之前曾经和他打好招呼,要她回去和婆婆住,也好有个人照顾她的饮食起居,但是她不愿意回去,从气势上输掉,既然已经搬出来了,就应该能够忍受寂寞。她的婆婆曾经打过电话给她让她不行就搬回来住,但是她说不用了,自己能够习惯。她知道自己并不是为了赌气,只是不习惯和他们住一起罢了。

魏明了解于晶,知道他嘴上答应的好听,其实骨子里是很倔强的。就没有多说话。但是现在她觉得非常冷清,因为是在离婆婆很远的一个居民小区租的房子,自己和周围的邻居都不熟识,加之平日和别人都不说话,于是就更陌生。尽管这个小区起了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朗秋园,但是其实并没有什麽特别的地方,当时只是因为离上班的地方近,加之名字很有诗意,才选择了这个地方。

于晶现在竟不知所措,她曾经打开电视但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节目,中央和北京台开始插播晚间新闻,地方台们正不同进度的上演同一个香港电视连续剧。还有几个搞着一些俗不可耐的晚会和智力竞赛。凤凰卫视台的打斗也总是同一套路。电视台似乎和她一样匮乏,于是索性关了电视。她走到书柜前想找本书看,一行行经史子集令人窒息,这几年离了学校一直也没有买过什麽好书,倒是这些死人的东西没少看,现在的出版业也很难做呀,作家们都没能做稳屁股写书,文坛寂寞而且贫瘠。她在那些挨挨挤挤高高低低地书脊间找寻。突然一本没有书名的白书脊进入她的视线,她很奇怪,这是什麽。她顺手将那本白皮书从那些挤在一起的书中抽出来。

原来这是一本手工抄写的私人作品集,用白图纸做的封面,上面用工整的隶书写着名字《热风》,下面是一行小字,作者:周哲。于晶知道里面全是钢笔手工书写的一行行的汉字。这是周哲和她相交早期的作品集。她的心中一阵激动,一种熟悉的奇异的气味出现了,热风,花香,明净的带着夕阳的傍晚,就是这个季节,空气里到处弥散着熏熏的热气。多么令人沉醉的夏天呀。她和周哲在街心公园里散步,谈天。暂时摆脱了繁重的学习,他们偷偷出来约会,他送给她这本集子。在花香袭人的公园小径上,周哲风趣的语言,看着她时明亮的热烈的眼神,那片名字叫做薄荷的草,在熏风中动摇,他们坐在那片草丛旁,互相望着,四只眼睛里流淌着亲近,熟悉,默契的笑容。从来没有过的一种拥有和归属感,也许这就是纯洁的恋情。只有真正爱着的人才会拥有。这种感觉令人痴迷。多少人曾经为追求这种感情不顾一切,但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拥有过这种感情,当你爱上了一个人,你会为他的一切倾倒,而他同样能够像你爱他一样正爱着你,从而共同达到一种精神上的和谐和沉醉。这有多少人不能达到,或者不能彼此达到。人们以为一个人喜欢上另一个人,这就是爱情,而不管对方是否真正喜欢自己。那种只为被别人喜欢而从来没有勇气去追求自己感情的婚姻是不平等的,人们还以为是一种幸福。于晶想到这里,感到淡淡的忧伤。又翻看手中的集子。这本集子被束之高阁多少年,自己以为这段感情已经结束,但是其实这也许正说明自己没有忘记这段感情,而强行用理智来压制住。

尽管在她和魏明结婚之前他们清理过所有关于过去的东西。他们的书信,字条,等等。她将他们烧毁了,周哲没有送过她什麽能称之为礼物的那种礼物,甚至她的生日。他就是那种非常质朴的人,她的生日也许会意外的收到一封信,或者奇怪的滑稽的打油诗,一张拼凑起来的漫画,也许会是他自己制作的书画。但是没有类似于其他女孩的娃娃什麽的。对了,还有一枚图章,用篆字阳文刻着于晶的名字,这些东西她一直保存着,直到结婚前夕,她将这些东西都烧掉了。她要忘记关于周哲的一切。但是这本集子翻了又翻,她实在不忍烧掉,还有那枚图章也被他保存下来。

她认为自己不是刻意的向魏明展示过这本集子,轻描淡写的说是一个作家朋友留给她的。魏明说那你可要收好,等他成名了,你就有幸能有他的手稿了。于晶认为这样做才说明她和周哲之间画上了真正的句号。这本集子也随同其他书一样被摆在书柜里以体现他的普通化。今天暂且算作下意识吧,于晶对自己说,随手翻开它。她已经有两年左右没有看过了。“以前没有见过,我几乎忘了它。”她自言自语,似乎又对别人说道。

她捧着这本书来到临床的书桌前,打开台灯。仔细的欣赏者,这本书里有两篇小说,若干诗歌,还有大量随笔类的文章。这些随笔类的文章名字都叫散记,杂感,无题之类的。光是无题就有七八篇,因为都叫无题,又分为无题一,无题二,或者散记一,散记二等等。于晶顺手翻看了无题中的一篇。“几天了我们都不说话,默默的她走进教室,走出。她的神态平和自然,甚至冷淡,但是我知道这是故意做给我看的,她说,我是她家四口之外的最近的人了。说这话时竟含着泪水。我们为什麽吵架又好,然后又吵。难道真是:你证我证,心证意证,不以为证,乃之为证。”

于晶笑笑,不知是为谁。她又想起当年“战争频频,硝烟弥漫”的情景。但是那种纯洁幼稚的情感却像动画片里的人物一样充满善意和诗意。没有丝毫雕饰,更谈不上被物质和金钱玷污,那种纯粹来自于情感本身的情感。

此后,为什麽当她再次经历恋爱,婚姻的时候她没有了那种深刻的感触,没有一种刻骨铭心的激动和喜悦。难道她已经麻木或者她的激情早已消失。总之她没有。而周哲直到见到他,她都没有改变,从他的眼神中他仍旧是原来的那个周哲,世界上绝无仅有的他。除了他的说话方式,以及吸烟的姿态加深了他的成熟。他不再像以前一样和她为个观点进行激烈争论,或者和她吵架。他变得很深沉。懂得让着女人。他对女人态度的转变也许归因于他的妻子,于晶想象他有个什麽样的妻子,也许她是个很好的女人,值得他去改变自己一些。或者她是个凶恶厉害的女人呢。于晶想想不禁想到如果她和周哲结婚会是什麽样子。她的精神生活也许会好一些。现在有谁能欣赏周哲的书法,他那些贴在墙上的字画。她想像在周哲的家中也许会有的字画,他最喜欢鲁迅先生的一段名言: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不经意间的回忆涌上心头,中学毕业时他们分开,之后各自走进大学。她想起毕业后他们第一次见面,于晶的学校坐落在城市的北郊,一望无际的旷野中是一片孤独的房子,大约因为方便试验和实践。正是夏天,金黄的田野里整整齐齐的排列着待收的庄稼,到处弥散着特有的丰实的气息。高大的山杨树撑起一片蓝的天空,阳光高照,蝉声嘶鸣。那条充满诗意的乡村路上正走着一个书生。于晶在路的尽头等待着一种重逢,等待着一种喜悦来临。她不安的走动着。一种莫名的情感激动在她的心中,这种情感叫做幸福。

他们在学校的食堂就餐,这个食堂十分破旧,学生买饭的秩序也很差,正是中午进餐时间,人声鼎沸。学生们就像一群蜜蜂一样嗡嗡不停。但是他们两个根本没有听见,互相对视着,情感在目光中流动,于晶含笑看着周哲,周哲大胆的看着于晶,从前他甚至没有这样看过她,他们就这样不说话,对视着,似乎周围的一切都已经不存在了一样,于晶买了最贵的菜,但是他们都没有食欲,似乎这对望就能够满足口腹之欲。于晶一直都坚持不用“爱”这个词来形容他们之间的感情,因为她觉得这个词在世俗中被世人弄脏了,逐失了。而他们之间的情感远比这要清冽,纯洁,甚至高尚。偶尔还带着微微的苦味。像薄荷草一样。

相聚是短暂的,甚至还没有来得及说什麽他们就分开了。但是于晶却永远都不会忘记这次相聚。甚至破旧不堪的食堂也因此而弥散着一种光亮的色彩,在这之后变得令人回味。

于晶想着这一切,似乎如同昨日,泪水情不自禁涌出眼眶,这些年来自己世俗的为外物所吸引,为什麽嫁给了魏明,难道为了一个稳定的家一套房子吗?可是现在自己不还是出来租房子住了吗?为了人们所谓的大城市人的谈吐教养气质,他的身材,相貌。但这些不过是一些虚幻的外壳而已。唯一一个理由就是为了他对自己的爱,一种世俗一般无二的情感。但是在他的身上她永远都找不到一种激情,一种情趣。他是一个好丈夫,但是他不是一个具有生活情趣的人。说到底,他们不是一类人。他从来都不会像周哲那样和她吵架,争论,他呵护她,倾听她谈论国家,政治,历史,他从来没有一种观点,他的头脑对这些是无知的或者知之甚少的,这些年在他的公司里凭借父亲同学的关系做到部门的经理。她不知道自己为何突然要这样做个总结,她感到自己很危险。

想了很多之后忽然莫名其妙的一阵心酸,留了几行眼泪之后好了很多,于是倒在床上沉沉睡去。凌晨时候醒来看到台灯还亮着,于是就关掉灯又进入梦境。

走过一条狭窄的胡同,在横穿大街,向东走一会儿就能看到东方学校的牌子。这就是于晶的新的家的位置,她刚刚搬来不久,她的丈夫魏明搬完家后就匆匆去了外地。她觉得还没有适应这新的陌生环境,她的丈夫就匆匆离开去。

周哲还不知道他搬了新家,只知道她和她的婆婆住在一起,关系尚好。结婚之后,于晶渐渐的觉得夫家并不是他所想象的样子,公公在民航下属的一个公司里当个小头目,婆婆从并不景气的纺织厂退休后一直在家里。尽管丈夫是个大学生,但是整个家庭并不能算作知识分子家庭,而且她的婆婆有一种强烈的小市民气,她以大城市人身份自居,从骨子里就看低于晶这个小城镇人一等。这个家庭既没有真正知识分子家庭的书香气,同时也没有农村的家庭中所具有的质朴,但是婆婆言谈间经常流露一些生硬的电视剧词汇令于晶难受,甚至要起鸡皮疙瘩。这样的家庭不上不下,时常透出些虚伪。于晶觉得很俗气。她婆婆身上的小市民气质令她讨厌,小气,挑剔,甚至无知。但是最让于晶不能忍受的就是婆婆对她骨子深处的一种轻蔑。尽管婆婆把这轻蔑掩盖很深,但是于晶人就能够凭借直觉感到。她的新是非常敏感的。那天上网聊天,有个网友说:婆婆是永远喂不熟的狼。她才真正领悟,即使自己在忍让,也不会和婆婆达到统一,她们之间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因为她们都想拥有对一个男人的权利,这个男人就是她的丈夫她婆婆的儿子。她也不再存有任何幻想,她决定搬出婆婆家,另立门户。魏明对这个决策颇为赞同,他也实在不想两头受气了。搬就搬吧。于是他们租了这套房子。

于晶走出胡同,她觉得有一种拨云见日的感觉。远处一辆公共汽车停靠在车站上,陆陆续续的人从车门里走出来,下面还有许多准备上车的人们。她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上身一件藏蓝色体恤衫,扎在浅灰色的牛仔裤中。那时周哲,她加快了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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