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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6 16: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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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绍铭,黄子平编选

出版社: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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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作镜

蓝天作镜试读:

序——兀自燃烧

黄子平

爱读刘绍铭的随笔,读时每每羡慕,乃至嫉妒,他一篇又一篇,起得像这样的上好题目:《卡夫卡的味噌汤》、《番薯破腿多》、《驴乳治相思》……题目起得“响亮”(有声有色),文章已是做好了一半。貌似妙手偶得,匪夷所思,其实是读书极多,阅世极深,修行得来的功夫。最重要的是虽然读书极多,阅世极深,却仍然对人间百态有一份执着的好奇,仿佛总在守候那表面光滑的文本或现实,几时闪出一个“精彩的破绽”,立即兜住芸芸众生(包括自己)啼笑皆非的瞬间,顺手安放在妙趣横生的题目中,兀自燃烧。我把这种守候,这种执着,叫做“阅(世)”和“读(书)”的“专注”。

那又如何理解刘绍铭散文写作的“随”与“放”?譬如,《老马和老萧》,你以为要拿“台湾地区领导人”说事了,却原来说的不是马英九和萧万长,而是南美作家马尔克斯穷途潦倒,到邮局寄他后来拿了诺贝尔奖的书稿《百年孤独》,和苏俄音乐家萧斯塔科维奇哆哆嗦嗦访问英国。此马萧非彼马萧,此马萧之间也是风马牛而不相及。又譬如,从晚清林纾高产的听译意译,扯到张爱玲上世纪五十年代在香港为美国新闻处辛苦的译作,你始终不晓得这和题目《为了吃一顿饺子》有何干系。直到结尾才点到内地作家莫言答记者问“走上创作道路之缘由”,方知笔耕皆为稻粱谋,作家的高产诚然是因了才情横溢,很多时却是“贫来驱我去”。你于是明白,笔墨游戏一如游戏人间,非“专注”而不能为。谁没有体会过参与游戏时忘我的聚精会神?从球赛紧迫盯人,到打牌凝神看牌,若不专注,就都别玩了。但像散文的写和读这类游戏,有如三五知己扫叶煮茶的“闲谈”,其放松的“专注”体现为对话题的关心,不是要操控话题,而是一起关心话题可能把我们带到哪里去。一种好奇,对闲谈本身的好奇。是“话题”,而不是“题目”,在要求我们的关心。题目只是“话头”或“话柄”,功能乃在于引出话题。所以很多时候题目并不“燃烧”,甚至故意平平无奇地起个《偶得》啦《偶得三则》啦,一样引起我们的关心。

刘绍铭随笔中最见功力的笔墨技巧是“转述”。“转述”与学术论文中的“引文”不同,“引文”乃援引权威(经典的、政治的、历史的)来支持自己的论辩,必须注释周详资料完备,使写作成为某种学问体系的一部分。随笔很少为“转述”注明出处(有炫学之嫌)。随笔作者凭记忆而引述或转述,不像论文那样对引文的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步步为营。在随笔中,转述是作者跟他人的对话,不是提供知识权威的独断声音。正如蒙田所说:“我引述别人,是为了让我自己说得更清楚”,“我让别人替我说我自己不能说的话”。刘绍铭钻研中国古典说部多年,深晓话本演义舌灿莲花的本事。每用说书人口吻,转述的各色人等化身为说书场上的角色,绘声绘色,化高头讲章为乡风市俗,百姓闲谈。很多时经过刘公转述的内容比原文更生动,更好玩儿,更能显现其中的精彩。

刘绍铭关心的话题包罗万象,却也不是没有若干重点,“语言”就是其中之一。几十年做翻译,教翻译,评翻译,乃是风雨平生中的志业,含“英”咀“华”,能不依依?人溺己溺翻译事,中英对译的可能与不可能,信和达和雅,难信难达难雅,牵连文化价值的比较、交流、沟通和跨越,最是为刘公念兹在兹的事情。《撒娇》说到了汉语中的“撒娇”在英语中没有对应的词,反过来,“make my day”非得依不同的上下文译作不同的汉语句子(《美言美语》)。既然世界经由我们的语言才呈现,改变了我们的语言就改变了世界,何况语言又与权力结构撕掳不开。“后现代呓语”(PoMo-babble)怎样摧残了文学教学(《文学自残的榜样》)?官僚语言这种陈腔滥调又如何从官僚体制中不可遏止地每日每时产生出来(《Gobbledigook是怎样炼成的》、《鸡言鸭语》)?而余英时顶着publish or perish的压力,舍美国“汉学”英语论述的主流茕然而立,以中文著书立说,刘绍铭说,这就叫“量才适性,以身弘毅”(《英时校长》)。

刘公年轻时曾以“二残”笔名写过小说,经过夏济安师的点拨,发现散文随笔才是自家所长。这也是或一意义上的“量才适性,以身弘毅”了。法国的蒙田、英国的兰姆、美国的梭罗,他们写的这种叫Essay的文字引进中国,“五四”文人一时找不到对译的名称,鲁迅写“随感录”,周作人作“美文”,林语堂呼唤“小品”,也有音译为“爱写”的。最后称之为“随笔”,大约聚焦于这种文体的最重要特征:在现代公共空间发表个人的“思索”,因而是一种启蒙和自我启蒙的文体。这就说到了“典藏”的意思了,因为我们业已处身于这样的时代,建立在印刷与阅读文化基础上的公共空间正在快速萎缩中。有人甚至说“低智商”社会已经降临,其标志是:自虐倾向(身处底层,利益每天都在被损害,却具有统治阶层的意识)、无脑娱乐(无文字阅读的图像消费)、词汇单一(识字的文盲)、盲从专家(权威人格)、弱智官员(不乏有高学位者)、下流语言(脏字流行)、犬儒意识(无厘头文化)、拿无知当个性(我是流氓我怕谁)。此时此刻,还会有谁,投身“玩儿字的玩艺儿”,咬文嚼字含英咀华?还会有谁,敏感于语言的多元歧路,琢磨文化沟通的艰难?还会有谁,以身弘毅,在官僚语言和后现代呓语的缝隙中守候新鲜的语词和话题?──幸好,我们还有“典藏”。Ⅰ美言美语天堂的滋味“天国近了,你们应该悔改。”原本恋恋红尘,惯于吃喝爱玩,但要躲过地狱之苦,最好还是乖乖的听话。生为亚当夏娃子孙,逃也逃不了,一出娘胎就是罪人。后来在浊世打滚,不管你怎样正儿八经,有时也会明来暗往地犯下《十诫》天条。“贪”,covetousness,最适当的翻译是非分之想。不是你的东西,如强占他人财产,这自然是“贪”了。“偷恋隔墙花”是想入非非,虽然有诗意,但正因是想入非非,所以是非分之想。贪的另一个花样是gluttony,“馋”也,“饕餮”也,明里说就是贪吃。因为贪,嘴里的东西还未下咽已忙着塞进第二口了。这些嘴脸,欲知其详,可到五星级饭店看看人家怎样吃自助餐、怎样置生死于道外地去吃回老本。

天国究竟是什么模样?地狱之苦,倒可想象,所见不是牛头马面,就是头角狰狞浑身是火的撒旦后人。有关地狱的文字记载,在敦煌变文《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可见一二。目连母亲青提夫人生前悭贪成性,不修善业,罪恶难排,死后堕入阿鼻地狱。孝顺子到地狱寻阿娘,只见她“身上下卌(四十)九道长钉,钉在铁床之上”,成了饿鬼。目连讨得饭食喂她,食未入口,已变为烈火。青提夫人后化为饿犬,吃粪便充饥。《目连》是佛家的“福音”。儿子带领母亲住在五舍城中佛塔之前,七日七夜,转诵大乘经典,忏悔念戒,终于“转却狗身,退却狗皮,挂于树上,还得女人身,全具人扶圆满”。

与地狱遥遥相对的是天堂。地狱是苦海,天堂是乐土,这道理好懂,但“乐”在哪里?亚当夏娃被逐出伊甸园,字典说:“那是一个美丽的地方,亚当和夏娃过着快乐的生活,他们不知道什么叫罪恶。”美丽的地方自然风景如画,这双男女吃什么喝什么都不愁污染。单凭这个就快乐么?英国学者和儿童文学作家C.S.Lewis(1898—1963)生平写过不少为基督教“护法”的作品(apologetics),也曾勾画基督教理想国的蓝图,说过神迹,但有关天国的模样,因为不能瞎说,始终没有交代。

除非有死去活过来的人从天堂回到世上告诉我们天堂是什么样子,否则天堂的真相如何,永远是个谜。试问你教区的神父或牧师吧,看他们怎样解说。我们是凡夫俗子,盼望在天堂得到在人间不易得到的东西。为了升天,我们灵修了大半辈子,当然不想升天后还要过前世的生活。俗人的快乐,都来自instinct或“本能”的满足。“饮食男女”?别痴想了。难道你到了天堂还想吃鱼翅打麻将泡妞?

鲁迅小说《祝福》中的祥林嫂,一直缠着叙事者“我”问的问题是:人死后能否与家人重聚。她的宝贝儿子在襁褓时被恶狼吃了。对于这个苦命女子而言,人生的快乐不外是亲其所亲。由此我们联想到在天堂说不定会见到一些不得不打招呼的人物。天堂只合好人或悔改后的恶人居留。问题来了,拿了良民证的人不一定可爱。不说别的,语言无味的人就受不了。记得老顽皮马克·吐温说过,如果天国的族类个个言语像亨利·詹姆斯,他死后宁愿make a detour,拐个大弯往地狱跑。

有关天国的联想,一不小心,易堕魔障。伊丽莎白·泰勒将来进天国,不知以何种面目示人。天姿国色时代的玉女,还是今天的“玉婆”呢?天国制度要尽善尽美的话,应该先让人家选择自己认为最风光的年纪出现。黄裳先生在《关于柳如是》一文说到,“三百年来,一切大小文士只要碰到与她有些牵连的事物,无不赋诗撰文一番。一张小像,一颗印章,一面镜子,一只笔筒,都是发泄幽情的好题目。……却完全不顾在辈分上说,她该是他们的祖母,曾祖母”。

不知痴念柳如是的多情种子有没有想到,这位贞节女子是自缢而死的。这正是为什么出现在天堂的各种历史面孔,都应在他们风华正茂的时期。中国文人有关仙境的想象,因为写的都是大男人,总与仙女结不解缘。传闻身系炸药的“圣战死士”(男的),坦然生死,因为他们最大安慰是相信到天国时将有多名女子等着服侍他们。不过正如前面所言,有关天国的联想,一不小心,易堕魔障,因此我们应趁此机会,及时悔改吧。米老奇谭

林语堂的幽默小品“On Mickey Mouse”,作者自译为中文时,题目叫《谈米老鼠》。严格来讲,《谈米老鼠》不能看作是译文,因为内容虽然相同,但叙事策略却各有分寸,因为作者要考虑到文化背景不同的读者对作品认知的差异问题。《谈米老鼠》只能说是“On Mickey Mouse”的改写。张爱玲翻译自己的作品时,也有改写的习惯。

英文版一开头就说,各位有所不知,若要由本人向我的同胞解说,幽默这回事,本来就是生命的一部分,因此绝不可以摒之于严肃文学门外。对他们而言,此说之惊世骇俗,犹如宣称孔老夫子原来也是凡夫俗子一样不可思议。英国《泰晤士报》的社论偶然出现一两句俏皮话,读者眉头皱也不皱一下。中文报纸的社论如有样学样,那还得了,要作反了?

林语堂为老不尊,竟然对老鼠吹吹拍拍,真的要作反了。难怪他在中文版的《谈米老鼠》开头就说:“就是因为民国遗少余孽不肯做这种题目,所以我偏偏来谈他一下。”他挺身而出,因为怕“现代的老成持重少年连欣赏米老鼠之兴趣都没有了,因为他们主张国是板面孔救的”。

林博士认为米老鼠降临人间,是上天的恩赐,有助拓展我们的视野和想象力。这种言谈,今天听来,想当然耳,但就上世纪三十年代的风气而言,这简直是“妖言惑众”。或曰:Mickey有什么了不起?语堂先生可以毫不含糊地告诉你:太了不起了!因为Mickey教我们开心,引我们发笑。对我们这个未老先衰的民族来说,这真是对症下药。你也知道,从前胆敢在人前咧嘴而笑的,只有像东方朔这种弄臣。因此米老鼠非要好好爱护不可,“若果真心灵只有一股霉腐龌龊之气,连米老鼠都要加以白眼,那末中国非亡不可”。

幽默离不开笑话。笑话是喜剧的养分。中国人有没有幽默感?当然有,但不是因王尔德或马克·吐温而知名的那类西洋幽默。我在王利器的《中国古代笑话选注》中看到这一则:

官好酒怠政,贪财酷民,百姓怨恨。临卸篆,公送德政牌,上书“五大天地”。官曰:“此四字是何用意?令人不解。”众绅民齐声答曰:“官一到任时,金天银地;官在内署时,花天酒地;坐堂听断时,昏天黑地;百姓含冤时,恨天怨地;如今交卸了,谢天谢地!”

由此可见中国人的“笑话”也不脱载道传统。依Harry Levin的说法,喜剧人物,可粗分两类:一是“煞风景”(Killjoy);二是“小泼皮”(Playboy)。在旧时社会中,前一类型的代表人物是诗云子曰的老冬烘。对,若拿《西游记》的角色做例子,Killjoy这类型非婆婆妈妈的唐僧莫属。Playboy呢,舍美猴王还有谁?虽然他只吃素,也不近女色。“煞风景”之能在喜剧中扮演角色,无非是他们的矫饰、虚伪行为,常是嬉皮笑脸的“小泼皮”嘲弄的对象。孙大圣在四十五回所撒的野,干干净净。好家伙!他掀起虎皮裙,毫不客气地瞧着羊力大仙奉上的花瓶,结结实实地撒了一把猴尿,让大仙“补身”!

比起徒弟老孙来,三藏实在是脓包,难怪他一张嘴说教,大圣不是反唇相讥,就是逃之夭夭。悟空这么任性,因为毕竟是猴子,我们既知他非我族类,就不会跟他斤斤计较。悟空如果是我族类,自然要守做人的规矩了,说不定最后自己也变了Killjoy。可不是么,话本小说《错斩崔宁》开头就有此训示:“颦有为颦,笑有为笑。颦笑之间,最宜谨慎。”故事中人刘某开了一个自认为得意的玩笑,害两人枉死,自己也赔了老命。

二次大战期间,高克毅(乔志高)应一家美国报纸之邀写一幽默小品专栏,接下来后始知此差事不好应付,结果只好把古籍中像齐人有一妻一妾这类“笑话”搬出来充数,中国文学没有名副其实的童话,少见不着意言志的笑话。王朔小说《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里面一位小娘子指着她的男人鼻子说:“我早就发现你是个乏味的人了。我最讨厌乏味的人!中国人怎么都那么德行,假深沉,假博大,真他妈没劲!”这条挨骂的汉子欠的就是看米老鼠电影的机会。番薯破腿多

钱锁桥编选的《林语堂双语文选》跟中文大学出版社以往出版的中英对照双语文选有显著的分别。文选所收各篇原为英文,后由作者自己中译,内容虽然一样,但增删的地方不少,因此不是一般的英汉对照语文读本。

民国年间能用双语书写的文人学者不少,但在质和量都够得上“双语作家”这个称谓的,仅林语堂一人。中文是他的母语,英语是他的acquired language,但到了他手上,却能呼风唤雨,比母语犹胜一筹。功力稍逊,也不会拿《美国独立宣言》的文字来开玩笑。他先把H.L.Mencken的俗语版译成中文的俗语宣言,然后再根据中文俗语译成比Mencken还要俗的英文。例句:We decided to self-stand and not look up to other people's nostril-breath。我们决定“独立”,不再“仰人鼻息”。

林语堂提倡“洋泾浜”英语,认为Pidgin English优点多多。譬如说你邀请某女士晚饭,她留话给你说“unable to come”,你心里总在疑心,她也许会改变主意而终于来吧。但如果她给你的答复是一个毫无转圈余地的“no can”,你就死心吧。

林语堂的洋泾浜文字,福至心灵时,每能叫人喷饭。“来讲克姆去讲哥,番薯破腿多,念四吞弟否,买办康不罗。”这算不算幽默?也不必计较了。总之,你若能猜出句子中的几个谐音,念着念着,自有一番乐趣。试解读如下:“来讲come(克姆)去讲go(哥),番薯potato(破腿多),念四twenty-four(吞弟否),买办comprador(康不罗)。”《今译〈美国独立宣言〉》和《为洋泾浜英语辩》这类文章,虽然怪趣,但算不上“幽默大师”的代表作。“幽默”之说没有一家之言。且看辞书怎么讲:幽默“为英文humor之音译,为调侃之口吻而含有深刻讽刺之意者”。钱锁桥收选的二十五篇作品,每篇都多少带有“调侃”和“讽刺”之意。有些文章,其正言若反的意味,单看题目已知究竟。《上海之歌》开头就说:“我歌颂这著名铜臭的大城,歌颂你的铜臭,与你油脸大腹青筋黏指的商贾。”

五六十年代的香港流行过一种叫“怪论”的杂文。称为怪论,因观点处处与主流价值取向背道而驰。其实怪论的祖师非辜鸿铭莫属。他认为男人三妻四妾,等于茶壶有多个茶杯配衬的道理一样。同辈皆以妇女缠足为华夏文化之耻,辜老独恋三寸金莲之异味。林语堂幽默小品的基调是contrarian,可纳入怪论传统。叩头跟缠足一样,是再封建不过的“古礼”,没想到林语堂却拿来“幽默”一番。他在《叩头与卫生》一文说,“据兄弟私见,摩登姑娘,欲求苗条的身段,当以练习叩头为上策。与其倒卧地上两脚跷天乱踢,莫如学习叩头,日行三次,一起一伏,腹部之余脂剩油尽溶解矣”。

这些话,算不算幽默?若以笑料看,反不如“番薯破腿多”那么叫人绝倒。也许时代不同了,今天的读者实难认同叩头有益身心,更不用谈政治正确不正确了。就拿我自己说吧,读幽默大师作品,最过目不忘的是他为写Pidgin English而创造出来的句子。也许自己生来缺乏幽默感。活剧

Neal Gabler近期在《新闻周刊》的一篇特写问读者,你有没有听过Jaimee Grubbs,Mindy Lawton和Jamie Jungers的名字?看过她们的照片?你不记得了?这也难怪。大名鼎鼎的“活老虎”(Tiger Woods)听来不陌生吧?那就好。这三位女子近来之所以在各体传媒上频频曝光,因为她们都沾了老虎的光。

Grubbs说她对老虎付出了情感。Lawton说红内裤对她特别有吸引力。Jungers说她抽脂的费用是老虎给的。这三个女子并无什么过人之处。她们成为八卦新闻焦点,乃因勇于把自己私生活抖出来。私生活人人有,但除非你跟老虎有什么交情,你对男人什么颜色内裤感兴趣也不会引起狗仔队的注意。Gabler把这类宝贝称为modern celebrity,“现世名人”。

名人之所以为名人总得有些特殊地方,而且该是正面的。但若套入“现世”二字作界定,意义就不同了。Gabler引了《形象》(The Image)一书作者Daniel Boorstin的话说,“名人就是一个出名的人”。这就是Lawton之流成为名人的理由。因为她们的名字和照片上了报纸和电视。

Boorstin认为我们所处的是个价值“下滑”的时代。传媒的功能不断下滑,最后沦为“排污”工具(effulgence of trash)。美国百姓对传媒制造出来的现象看得如醉如痴,对现象背后的实情反而无心观赏了。上述三位“虎女”衍生出来的“新闻”,因此可目为“人为伪发事件”,全是传媒炒作出来的。说不定好事者今后由此推论男人红内裤是女人的春药。“虎女”作为现世名人,仅是风光一时。同是名人,Michael Jackson的层次就高多了。这类艺人之受万众瞩目,不断有人记挂,当然因为造诣非凡,但他们跟“虎女”不可同日而语的关键是:他们的生命是一个连绵不绝的narrative。这个英文字,在这里姑作“活剧”解,但不含贬意。Jackson一生,台上台下,好戏连场。整容、吸毒、怪异的婚姻、跟小孩不三不四的行为,还有,不明不白的死因。他的活剧真的层出不穷。没有八卦传媒,就没有活剧。没有活剧,艺人成不了名。没有发掘不完的艺人“私隐”,传媒还有什么头条新闻?英女皇够出名了吧,但她不是什么“名人”,不因她是老太婆,只是因为她没演什么连续剧。媳妇戴妃安娜倒是活剧明星,她的一生太多彩多姿了。这个narrative至今余音不绝。

Neal Gabler在文章结尾时说了一个另类“名人”故事。在银幕上穿Prada名牌的“女魔头”Meryl Streep,对狗仔队而言,不是“活剧”素材,可是就因演技超凡入圣,《洛杉矶时报》最近就在第一版报道她的影艺生涯,誉她为当今美国最为人称颂的女艺人。看了这则新闻,才知道艺人要成名,也不一定要找狗仔合作上演走火露点活剧的。鸡言鸭语

奥威尔小说《一九八四》中的大洋邦,为了方便控制民众思想,创造了“新语”(Newspeak),把传统英语的各种规矩一一废除。新语通过“淘汰”与“改造”两步骤简化思想。百姓日常生活,只要有足够的单字表达吃喝玩乐的要求就满足了。“荣誉”、“正义”、“道德”这些观念,抽象得无从捉摸,合该在新语词典中一一删除。剩下来的就是像eat、drink、walk之类的实用词语。

在新语语法中,几乎所有词类(parts of speech)都可以互相使用。任何一个词,都可用作动词、名词、形容词或副词。Thought这个字已从新语消失,因为think字一概包含。Think的过去式是thinked。其他动词的过去式和过去分词的变化都依随这个规矩,以-ed结尾。以前是take,took,taken。现在是take,taked,taked。思无邪是goodthink。反动意识是crimethink。《一九八四》成书于一九四八,因此有论者拿来当“预言小说”看。虽然近年常见英美有识之士慨叹儿孙辈的英语水平每况愈下,但堕落尽管堕落,至少今天他们还没有把“人”(man)或“牛”(ox)的双数写成“mans”和“oxes”。看来美国的情形比较接近灾难边缘。乔志高(高克毅)研究“谋杀英文”的案子有年,所举个案多多,不能尽录。在我看来,詹德隆说的一个例子,最见刀光血影。你在五星饭店晚饭已近尾声,侍者见台上碟子空空,上前客气地问:“Are you finished?”该怎么翻译?单从字面看,该说是:“你完蛋了没?”你用信用卡,柜台小姐回来带着几分歉意地说:“You are expired!”“阁下时日到了。”

大洋邦新语中有一个字,特别怪趣:duckspeak。我们的辞典当然没有载,但只要拆开来看,可知是“鸭语”,说话像鸭子一样地嘎嘎叫着,quack like a duck。说话的声音像鸭叫,内容自然含混不清。想不到quack like a duck的风气,曾一度蔓延到花旗国。乔志高在《高不低咯克》一文释题说:“‘高不低咯克’这个字有三种不同的拼法:gobbledigook,gobbledygook,goobledegook。火鸡啼声咯咯,英文有谐声字曰gobble-gobble。‘高不低咯克’者,即满嘴叽哩咕噜不知所云之谓,尤指爱‘打官腔’governmentese,作‘官僚术语’bureaucratese。换言之,就是西洋‘等因奉此’。”

官腔文字特色之一是化简为繁,故弄玄虚、装腔作势。“Gobbledigook”一词的原创者是Maury Maverick(1895—1954),一位资深德州政客。他对衙门往来文件的“自恋狂”文体深恶痛绝。衙门的“文胆”癖好用源于拉丁语根的大字眼、含混不清的抽象名词、半瓶醋的专门术语。这种文字接触多了就会做恶梦,梦中恍惚看到家乡养的火鸡走路时那种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样子。伸长脖子咯咯作声时,听上去就是“高不低咯克”的声音。Maverick一词,意指“独来独往、我行我素”的作风。Maury先生人如其名,觉得官腔之风不可长。1944年5月21日在《纽约时报》发了“檄文”声讨。从此gobbledigook入了英文词典。

Gobbledigook怎样“谋杀”英文?乔志高举了些单字的用法为例。譬如说“impact”(冲击)。在“古法”英文中,这是个名词,不作动词使用。令乔先生坐立不安的是,今天impact摇身一变化作动词,几乎取代了influence的地位。“How does this expenditure impact our budget?”(这项开支会怎样“冲击”我们的预算?)起初我以为这种用法只是美国人的恶习,谁料打开牛津高阶词典,始知原来英文一样受到污染。英国人今天也照样impact来“冲击”去,就像“大洋邦新语要义”所说的,所有词类的功能都可以互相交换。“虚张声势”也是谋杀英文的一个常见手法。乔志高举了两个例子。“Urgency creates things that are unnecessary”。这句“高不低咯克”,据他的了解,其实是成语“Haste makes waste”的意思,“欲速则不达”也。约翰逊总统当年要帮助黑人“脱贫”,口号是“War on Poverty”(向贫穷宣战),英文干净利落,可是这句话一落在衙门师爷手里,变成“Equal Opportunity Program”,机会平等方案是也。机会平等就可以“脱贫”?

除了乔先生提供的资料外,我自己也找了一些旁证。在陆谷孙的《英汉大词典》找到这一条,作为gobbledigook书写恶习的例子,堪称楷模:“Please cause an investigation to be undertaken with a view to ascertaining the truth.”《词典》没有附上中译,不妨试译成“高不低咯克”中文如下:“在此恳请成立一调查专案用意在找出真相。”这句话如用未受污染的英文来表达,三个字就够了:“Please find out.”

短短的几则引文,已可看出“Gobbledigookers”说话以“转弯抹角”为能事。《一九八四》大洋邦的“领导”上台致词,内容空泛(因可用词汇已删剩无几),加上他们的语言都用喉音传达,不需通过脑神经,因此听来就像鸭叫。摆着“War on Poverty”这么漂亮的英文不说,改为“Equal Opportunity Program”,听来就像“鸡言”,“chicktalk”,跟“鸭语”互相辉映。

乔志高所引的“范例”中,最能显出gobbledigook书写“脱裤放屁”雅趣的是以下一段引文。乔老没有译出来,我也不敢造次。原来罗斯福总统生平最恨衙门官员所用的“weasel words”(鼬鼠字眼),即躲躲藏藏,说话闪烁其词之意。有一次,日军偷袭珍珠港后不久,总统开记者会,提到防御空袭,灯火管制的问题。他宣读了一封主管机构的公函道:

Such preparations shall be made as will completely obscure all federal buildings,and non-federal buildings occupied by the federal government during an air raid for any period of time from visibility by reason of internal or external illumination…such obscuration may be obtained either by blackout construction or by terminating the illumination.

罗斯福念完后,有记者发问:这是不是等于说要我们“把所有的电灯都关掉”?此语一出,哄堂大笑。起草这份“高不低咯克”公文的,是最近投身政府机关服务的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时移世易

接美国旧同事来信,说年来学校中国语文课程的学生剧增。他说一二十年前,学中文的学生一直只是学日文学生的三分之二左右。今天形势已完全倒过来了。其实美国大学修读日文的学生远超学中文学生的现象早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出现。那年头日本经济气势如虹,作为在海外宣扬大和文化的Japan Foundation,就在那时候应运而生。

英、法文化协会,德国的Goethe Institute和美国的USIS(美国新闻处)这类机构,都可以犬儒地看作帝国主义政经霸权的伸张。这种“文化侵略”少一个钱也办不来。就拿美新处的活动来说吧,直接策划出版的美国经典文学名著翻译的项目已经不少,间接资助的“大众文化”书报刊物相信更多,这就是刘以鬯先生所说的“绿背文化”的具体例子。

文化霸权的伸张得从语言文字入手。一般美国人心目中的外语,不是法文就是德文。如果不是太平洋战争的带动,中文和日文这两种outlandish languages(化外之文)绝不会在花旗国开枝散叶。早年学中文的美国人,要不是传教士,就是长春藤大学里的“蛋头”。日文在美国大学从七十年代开始比中文“吃香”,绝对与Japan Number One的神话气势有关。

日本基金会对日文教学略有规模的大学注资扩充发展。对有意开办这种课程但经费不足的学校,基金会义无反顾地给予人力物力的支援。这是日本语文教学在美国本土所做的“基建”工夫,对象是大学生。研究生和专业“日本研究”的教授更是基金会争取的对象。只要你能在Japanese Studies这范围内提出一个具体而又有新意的研究计划,总有机会拿到Japan Foundation Fellowship到扶桑境内做一两年实地“考察”。

一般美国大学生都以法文为外语首选。你要他们一一列明原因,道理可多着呢,但就我当年在美国所看到的资料而言,他们绝少会为了“经济效益”而选修法文的。选修日文的学生在这方面就实际多了。他们不是为了看富士山而学日文的。只有学界中人才知日本基金会的存在。草根阶层(特别是西海岸)所认识的“日本势力”,是以Toyota,Honda和Sony这类跨国超级大财团为标记的。这些公司公开招聘管理阶层员工时,都说明通晓日文者会优先考虑。

六七十年代中国大陆“竹幕”低垂。就学习的诱因而言,教中国语文的老师拿什么去跟日文老师较量?中美关系处于“冷战”时代,宣扬中国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老师,一直是惨淡经营。一般州立大学给予“另类课程”如中日文的预算,多以“人头”多寡为本位。人数少于某个数目,那门课就开不成了。这也是说,系内教中文的老师经常受到裁员的心理威胁。以今视昔,中国语文的课,学生人数只少于日文的三分之一,实在是个奇迹。那些教导美国大孩子牙牙学语的老师,都想一一出尽浑身解数。

本文以“时移世易”为题,因为要说的是“大国崛起”后与“文化输出”的相关问题。有关“孔子学院”的各种活动,所知非常零碎。我的一位现在香港任教的德国博士生,论文写刘恒,年前应孔子学院之邀到山东作专题演讲,因此我猜想孔子学院的宗旨,大概类同上述的各种文化协会。最近在《上海书评》看到一篇题为《由孔子学院想到的》读者回应,里面说到“国家汉办的大手笔也屡屡令国人乃至洋人咋舌。从大办孔子学院到斥巨资请全球学者翻译‘四书’、‘五经’,甚至动辄花费百万欧元资助国外研究机构,现已渐渐形成了洋学者来中国赚外快之风”。这么说来,应中国“盛世”之运而生的孔子学院,倒有几分Japan Foundation的气象。

这位署名“上海行知路 华迪阳”的读者,面对中西文化霸权转移,兴奋之余,禁不住出了一些“恶声”。他说根据联合国2007年发布的资料,法国、德国和日本等国的国民识字率,高达99%,而中国大陆有近10%人口是文盲。国家用在孔子学院作“文化侵略”的经费,该不该先在国内用以“扫盲”?看你站在什么立场说话吧。我想在国外教中文的老师,一定喜见孔子学院牌楼处处开。美国的哈英族“Anglophile”在辞典上的中译是“亲英”。看来亲英是一种相当普遍的情绪,因为一般案头辞典都有收录。不翻历史旧帐,西方国家值得一“亲”的除不列颠外,应该还有法兰西,因为“恋法”行为最少有两个说法:“Francophile”或“Francomaniac”。亲德或亲意呢?在我手上的几本辞典都找不到。美利坚合众国也算是西方国家吧,“崇美派”又不乏人,照理说总有一个类同“Anglophile”这样的一个专有名词。可是我偏偏就找不到“亲美”这个英文字。“仇美”反而赫然在目:“Americanophobia”。

叫“Anglophile”亲英派或亲英人士没有什么不对,只是听来太近政治取向。为了反映草根思维,香港传媒经常创新词,其中一个是“哈日族”。依我看到的报上资料猜想,“哈日”是对东洋饮食潮流、衣着时尚的追慕。当然,追捧日本流行小说、情迷日本电影,也是“哈日”所为。

回到话题。如果一个国家、一种文化或一个民族被“哈”,多少与船坚炮利有关的话,那么世上被“哈”的对象应该还有美利坚合众国。但可能是美国人的车马炮太气焰迫人,人家一想到美国,总与铜臭有关。相对而言,英伦的风采予人的印象就情深款款。董桥在《伦敦的夏天等你来》如怨如慕地说:“住过伦敦的人一辈子忘不了伦敦的夏天:悠闲的堕落,慵懒的征服,温暖的消极。满桌欢笑的晚饭叨的是公园外那抹彩霞的光;青青斜坡下的野餐,冰镇白酒等不到读完八页小说,竟然暖暖濡湿了高高的玻璃杯。”

大英联邦的成员如加拿大、澳洲和新西兰,号称跟英国人同文同种,“哈英”是很自然的事。今天美国的人口,虽然不再是盎格鲁撒克逊白人天下,但历史留下来的“哈英”情结,尤其是在东部New England那些前度名门望族心中,依然绵延不绝。不然Joe Queenan不会写出“America's Nitwit Anglophiles”这篇刻薄文章在《时代》周刊发表。题目可译为:“美国的白痴恋英狂”。文章一开头就说,恋英狂好比色情物品,除非你亲眼看到,否则不易解说。下一句话出奇狠毒,难以译为得体的中文。Queenan说vague和amorphous的威廉王子和看来unemployable的Kate Middleton百年好合的典礼成为各媒体的头条新闻后,“哈英族”的嘴脸在世界各地一览无遗,特别是在“星条旗”飘扬的国土。“vague”已是“模糊”,“amorphous”更是“不成形”。新娘呢,看似unemployable,其实说的是“一生待业”。好了,一待这对“平庸得恐怖”(diabolically bland)的夫妇交换过婚戒后,美国东西两岸的“哈英族”马上得到千载难逢的向皇室屈膝下跪、湿润舌头、噘起嘴巴(pucker up their lips)争相献媚的机会。

可能自觉话说重了,Queenan马上修正说他心目中的“哈英”行为,指的不是崇拜英国人或英国文化本身。他说的恋英狂狂恋的对象是英国皇室和古董瓷器。还有他们一听到英女皇或BBC的英国口音就浑身发软的骚态。恋英狂无不希望自己的宝贝儿子他日长大会步爱德华八世的后尘,再轰轰烈烈地上演一出“不爱江山爱美人”的历史剧。“哈英族”从心底里就瞧不起自己的同胞。他们认为美国人爱吵爱闹,粗野不文,品味庸俗,单为这一点就远远比不上英国人。英国人的行为即使拿最差劲的一面来说,顶多亦只能说他们“傲慢无礼”(cheeky)而已。不错,有些美国人真的爱吵爱闹,粗野不文,品味庸俗,但你不妨找一个星期六的晚上到伦敦的Leicester Square去遛遛,亲自去看看两万多名英国醉鬼、色鬼、娼妓、流氓怎么招摇过市,到时再下定论英国人是否比美国人优秀吧。Queenan忍不住自己抢先说了:“Cheeky,my ass.”如果照字面译为“傲慢无礼,我的屁股”,那等于Queenan亲自示范美国人多粗野不文。但“my ass”在陆谷孙的《英汉大词典》的解释是:“才不呢!”听来娇滴滴的。用大男人的口吻来说,可以是:“傲慢无礼,你真会开他妈的玩笑!”

Queenan说“哈英”一点也没有什么不对,因为自己的太太也是英国人。他已经“哈”了她三十四年了,做丈夫的有的是机会细细认识太太老家乡亲父老的真面貌。先说英国人最好的一面:坚毅、足智多谋、极富幽默感。你别误信谣言,英国人也会烧吃的!不是光会做fish and chips。英国人坏的那一面呢?俗气、阴沉(dim)、粗鄙和全无用处,像因爱吃喝玩乐买名牌而负了一屁股债的约克公爵夫人Sarah Ferguson。如果你有过跟英国人相处一室的经验,或者你的“另一半”是英国人,你就会明白为什么英国国旗一度无落日。他们百折不挠,谁敢在太岁头上动土谁就遭殃。希特勒在1940年的大不列颠之战中就吃过苦头。

Queenan承认他是因为在太太身上找到英国平民百姓所有的优点才娶她的。这些优点在英国的上流社会极少见,在饱食终日的英国皇室众卿家身上更从没见过。Queenan说为了相同的理由,如果他是个终日留连皇家赛马会或游艇会的纨绔子弟,太太也不会看上他。她爸爸是一家“滚珠轴承”(ball-bearing)工厂的工人,跟上流社会拉不上风马牛的关系。“哈英族”最教英国有识之士气不过的是该哈的东西他们没有哈,不该哈的他们却哈得如醉如痴。他们对英国成为伟大国家的成因懵然不知。英国给了美国许多美好的东西,如司法制度、莎士比亚、新教改革,但这都不是“哈英族”珍惜的遗产。“哈英”是一种神魂颠倒的拜物狂,庙堂是王孙公子经常出入的哈罗兹(Harrods)百货公司。

今年是“哈英族”双喜临门的年头。皇室大婚前先有奥斯卡报喜:《皇上的演辞》(The King's Speech)得了大奖。当年说话结结巴巴的皇上,以坚毅不屈的精神克服了语障,在电台发表演说振奋民心,在精神上领导英国人战胜纳粹。美国媒体对英国皇室的鸡毛蒜皮事本来就兴致勃勃,难得现在皇上亲自上演了一出振聋发聩的教化剧,无不兴奋得像哈巴狗一样在地上打滚,有关报道因此盖地铺天而来。《皇上的演辞》得奖的消息可说是皇室大婚的前奏,一个春天下来威廉和凯蒂的婚事就包办了“哈英族”的话题。

Queenan说他太太有位名叫Gordon的叔叔在二次大战时是英国皇家空军一名指挥官。取名Gordon,是为了纪念在苏丹喀土穆(Khartoum)战役中英勇殉国的戈登将军(General Charles Gordon,1833—1885)。二次大战时在英国天空出生入死的戈登叔叔,七十岁后丢了双腿。他从没抱怨过上帝对他多么不公平。He had the very stiffest of upper lips,牙关咬得紧,是条汉子。英国就是靠这类汉子造就了灿烂的文明。这种汉子,没有几个会在皇室大婚典礼上出现的。文学自残的榜样

就我所知,文学作品虽然吹了多年的“淡风”,中文著作尚未见有以“文学的死亡”或“文学的末路”作书名的集子出现。英文倒有不少。菲德勒(Leslie Fiedler)的一本文集叫What was Literature?可译作:“那种从前叫文学的是什么东西?”文学既成过去式“was”,谈文说艺的作者亦相应成了“古人”。这本文集第一篇就自我殒灭:“Who was Leslie A.Fiedler?”“那个从前叫Leslie A.Fiedler的家伙是什么东西?”

菲德勒(1917—2003)在“觉今是而昨非”前的全名是Leslie Aaron Fiedler。那种从前叫文学的东西在他眼中是专供学界清玩的“孤芳”作品,如詹姆斯后期的长篇小说《奉使记》。他引了马克·吐温传闻说过的话:“我宁愿堕落约翰·班扬《天路历程》的天堂,也不要看他的东西!”

那么在菲德勒眼中,“今天的文学”是什么东西?简单地说,就是通俗读物,如《飘》(Gone with the Wind)。菲德勒这家伙当年是美国学界老顽童,“the wild man of American literary criticism”,说话疯言疯语惯了,大家也就见怪不怪。

教我们认真看待的倒是普林斯顿大学讲座教授克恩南(Alvin Kernan)写的《文学的死亡》(The Death of Literature,1990)。单从市道看,文学命若游丝是事实,但毫无保留地说是寿终,实有点过分。最少在《纽约书评》这类刊物上我们还经常看到新书广告和评论文章。这位荣休教授用了“外忧”和“内患”两个角度来分析文学面对的危机。“外忧”的成因再明白不过。新世代读书人的口味早为各种影视艺术所取代。此中因果本是老生常谈,在此不赘。不如说说“内患”。

依克恩南的说法,所谓内患,实因若干六十年代兴起的“后现代”批评学派,二三十年来不断“瓦解”西方文学传统经典著作之余,还蓄意“谋杀”作家。这就是说此派论者把文学作品仅是看作语码的组合,作者是谁无关宏旨。文字本身游离不定,意念自然飘忽,难以捉摸作者的“中心思想”。道德判断得从实证论出发,若为相对论取代,是非善恶就失去标准。由此看出克恩南的观点跟《闭塞的心灵》作者布鲁姆(Allan Bloom)相似:尼采在美国学界阴魂不散,虚无主义思想大行其道。

看来反权威、反建制的表述不限于文学范围。艺术品“自甘堕落”的倾向更令人瞠目结舌。试看Robert Mapplethorpe展出的一张照片:一个黑人在白人口中尿尿。比他更惊世骇俗的一位摄影师是Andres Serrano。他在一帧作品中把代表耶稣的十字架泡在自己的排泄物中。

后现代派文评家虽然处处反制,倒未见有人跑出来焚国旗、毁圣像。据克恩南的分析,今天的文学批评之所以玄似天书,可说是铤而走险的结果。设在大学的专门科目,如医、理、法、工、农,其“实用价值”早有定论。既属专门科目,自有一套言之成理,但门外汉难以消化的行话。我们听不懂,只能怪自己无知。因为“实用”,所以这些科目公认有存在价值。

文评家是文学的解人,可惜文学的功用无法量化。今天在美国专业研究文学的人,绝大多数是大学的受薪阶级。历史这门功课,早已成为社会科学的一环,但文学不是。文学和哲学的地位一样,属于人文“学科”,沾不上“科学”的边。跟校园内的科学家同事聊天,如果还老黄卖瓜地向他们解说文学追求真善美,有助净化人类心灵这类老掉大牙的话,语言就不像专家的discourse了。因为文学研究既然是专门学问,老生常谈是大忌,应有像医生或工程师那种别人不知就里的行话穿插其中。拉丁文在这方面很派用场。奇形怪状的数学符号有时也管用。行文于是“夹杠”(jargon)连篇、“罕词”(neologism)满纸,好像非如此这般就不可以把文学提升到“科学”的境界。

后现代文评的风格与文字不断向“科学”靠拢后,出现了什么面目?且看:

It is the moment of non-construction,disclosing the absentation of actuality from the concept in part through its invitation to emphasize,in reading,the helplessness—rather than the will to power—of its fall into conceptuality.

文长三十六个单字,在文法上只是one sentence。作者Paul H.Fry是耶鲁大学英文系教授,引文出处是他写的《诗辩》(A Defense of Poetry)。这句子虽然长得教人喘不过气来,但最少没有什么特别的“科学”术语,一般英语为母语的美国大学生,不用翻字典也应该明白每一个字的含义,虽然这句话究竟讲了什么,他们会像我这个英语非母语的外国人一样摸不着头脑。对名牌大学崇拜有加的读者,看了这种“天书”,茫无头绪之余,总先会责己,怪自己学养不足或悟性偏低。人家耶鲁大学教授写的文章嘛,哪有不通之理?

偏有人不信邪。Arts and Letters Daily的网上编辑Dennis Dutton毫不客气的指出,Fry在《诗辩》上用的语言,像absentation of actuality这些怪胎,卖的是野狐禅,目的在让人听来有物理学家吃力把哥本哈根学派对量子力学诠释作“俗讲”的模样。后现代文评在文字上玩的花样,极尽“奇技淫巧”之能事。肯塔基州Louisville大学的Aaron Jaffe教授,注意到特务007在一部电影中突然要换换马丁尼的口味,吩咐酒保用另一个牌子的伏特加调酒。Jaffe认为这涉及效忠对象以及领土主权的易位问题,决定给我们解码道:this carries a metaphorical chain of deterritorialized signifiers,repackaging up and down a paradigmatic axis of association.

黄灿然曾在《明报》译介过Robert Fulford痛批“后现代呓语”的文章。难为他把这些“PoMo-babble”的样板都翻译出来。以下是Jaffe呓语的译文:“此举带动了一条非领土化能指的隐喻之链,上下重新包装一个含有多种联系的范式轴心。”你喝了一辈子Smirnoff伏特加酒,一天晚上心血来潮,要转用Grey Goose来调马丁尼,Jaffe教授看在眼里,猜想这可能是你由崇俄到恋法政治情意结的一个“非领土化能指隐喻”的转移。

在“PoMo-babble”歪风出现以前,我们奉为经典的文评书写,不是Matthew Arnold,就是T.S.Eliot或Lionel Trilling这等人文主义大师的著作。他们的论述条理分明,绝不“矫情镇物”,文字本身就是一篇篇亮丽的散文。

克恩南说,今天除了在大学的文学系外,严肃文学作品早已跟外界绝缘。因为除了不断“文字自残”外,后现代文评还经常各拥山头,以意识形态挂帅,排除异己。女性主义者(其中不少是男士)读经典,总以检举“沙猪”为天职。“沙猪”就是chauvinist pig,大男人主义的猪猡。“新左派”看书,各有自己关心的议题。关心动物权益者对Herman Melville的小说《白鲸》口诛笔伐,因为Ahab船长追杀鲸鱼的手段凶残。“山头主义”的学说,只有在学院才有市场,但文学市场的运作,得靠“the common reader”维持。追捧《飘》和狄更斯小说的,是“一般读者”。上Paul H.Fry课的学生,虽然视PoMo-babble为异端邪说,为了考试过关,只好发挥动物求生本能,在堂上装出趣味相投,如醉如痴的模样。“the common reader”才不管你这一套。受不了还强忍下去,就是自虐。“狂人”菲德勒以讲授文学为生,竟然说出“那种从前叫文学的是什么东西”这种话,看来他也是受不了。

克恩南说美国的文学市场还可以惨淡经营下去,因为国内四年制的大学约有一千六百多间,二年制的社区学院也近此数。问题是主修文科的学生日见减少,即使选上了这一科在堂上也被“呓语”吓走。残喘还能苟延多久?克恩南悲观得很。美国大学生近二十年来的文字表达能力,已式微到半文盲的阶段。传统的补救方法,是规定他们到英文系开办的补习班去接受写作训练。但现在这种规定为时势所迫,作了修订。现在不少学生只消选些传播系的“沟通”课就可以过关。哪些课呢?克恩南举了个例子:Hello,then,what?说完哈啰后该怎么办呢?该说些什么话呢?这类课程没有规定一定要用文学作品做教材,因此既不必接触苦闷的象征Henry James,也不用知道海明威是谁。“哈啰,你是子虚大学毕业的呀?可怪呢,我弟弟也是!”能够跟陌生人打开话匣子,“沟通”就成功了,学生的“弱点”也因此“补救”了。

文学会不会有起死回生的一天?依克恩南看,沉疴已久,回天乏术。“外忧”已锐不可挡,更不幸出了“内奸”自毁长城,七宝楼台,已破碎得不成片段。他老人家话说得悲痛:“从未看过一个行业,在埋葬自己衣食父母的行动上,表现得这么积极的。”老马和老萧

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Gabriel Garcia Marquez,1928—)在1966年完成《百年孤独》时,这位两个孩子的父亲也快到四十岁了。小说的打字稿四百九十页,要寄到阿根廷首都Buenos Aires一家出版社。邮局职员量重后,告诉他邮资八十二比索(pesos)。马尔克斯太太把钱包里的铜板悉数倒出来,只得五十比索。但稿件不能不如期寄出。马尔克斯只好请邮局职员帮忙,像拿熏肉(bacon)似的一片一片地从那叠文稿取下来,先寄出五十比索的份量。

回家后,夫妇二人把电暖炉、吹风筒和其他可变卖的东西拿到当铺,凑足邮资再到邮局寄出第二份文稿。在《百年孤独》前,马尔克斯出版过三部中篇小说,出版社不见经传,出版后自生自灭。《百年孤独》于1967年出版,后经英、法、德等文字的翻译,使作者名满天下。在此之前,他识尽穷滋味。1955年在巴黎,服务的那家报纸El Espectador突然给政府关掉,使马尔克斯的生活顿失依靠,逼得到街上收拾空瓶子和旧报纸,拿到回收店铺换零钱。一天,他得坐地下铁到一个地方去,苦无车资,涎着脸向路人乞讨。一个法国人解囊前,对他羞辱一番。马尔克斯是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牛津大学颁给俄国大作曲家萧斯塔科维奇(Dmitri Shostakovich,1906—1975)荣誉音乐博士学位的典礼在1958年6月26日举行。老萧不谙英文,幸好学校派史学家以赛亚·柏林(Isaiah Berlin)夫妇在他访问期间做他的东道主。老萧离开后的第二天,柏林给老友Rowland Burdon-Muller写了长信,报道有关所见所闻。以下是这封长信的节录。

老萧已经离开了。苏联大使馆好像要跟英国文化委员会对着干似的。委员会隆重其事地为老萧在周一安排了一个音乐会,但大使馆的头头却不要老萧跟委员会搭上任何关系。骂街也没有用。特别为老萧张罗的音乐会就是不见老萧的踪迹。谢天谢地他终于在星期二现身,正好赶上我们为招待他而准备的节目。

先进场到我们客厅的是一位年轻大使馆官员,长得还算清秀,但举止拘谨得几乎目不斜视。他开言道:“我来介绍自己。我名叫Loginov。作曲家萧斯塔科维奇就在外面的车子里。我们知道你们预定他四点钟才到达。现在是三点钟。你们要不要他留在车上等?或者另有指示?”我们欢迎老萧马上进来。

出现在我们眼前的老萧,个子细小。羞怯怯的,紧张得不得了,面上肌肉颤动不停。我这辈子从未见过一个如此惊慌、如此惶惶如丧家犬的人。他给我们介绍两位跟他一道来的大使馆官员说,“这两位是我的朋友。我的好朋友。”但这两位官员离开后,他不再用“朋友”称呼他们了。他们是“外交家”。

要好好地招待老萧,非得先打发“外交家”走路不可。我对他们说学校耽会有专人接待他们先吃饭,后观剧。老萧自有学校的安排,他们放心好了。“外交家”听后,交换了眼色,点头同意。老萧的面上突然开朗,但为时极短,不久又回复常态。他看来像个大半生躲在暗角生活的人,时刻都有狱卒看管着。

客人陆续抵达。法国作曲家(Francis Poulenc,1899—1963)对老萧恭维备至,让他开心了一阵。晚饭后,大家移座到客厅,老萧快步走到最近自己的一个角落,像刺猬一样地蜷缩坐着(sat there,contracted like a hedgehog)。只有在老萧手指按着琴键时我们才看到他真正的面目。他好像完全换了一个人,充满自信、浑身流泻着激情,再不是羞怯怯、惶惶然如丧家之犬的萧斯塔科维奇了。

学校的“专人”把两位“外交官”带到New College去参加一个本科生的晚会,然后再到Exeter Ball去跟后生小子大吵大闹一番。“外交家”玩得很开心。看来他们人还是不错的,虽然手上可能沾过匈牙利人民的鲜血,但本质上却是纯朴的农民。当然,只要长官一声令下,取人性命也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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