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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7 23: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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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须弥

出版社:敦煌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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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纸堆里忆平生

故纸堆里忆平生试读:

种文字的少年

从小我就喜欢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胡诌出一些五花八门的句子来。那时候父母在外打工,家里还没有电脑,所以写作的时候只需要一支笔和一个本子就够了。每到夜晚将息未息之时,我就会把屋子里所有的灯光都灭掉,然后走进卧室,扭开台灯。于是,一盏小小的灯笼就在我的面前点亮了。我仿佛穿过了一片茂盛的时光森林,来到了古代,变成了一个结发束带的小书童,毕恭毕敬地坐在书桌前,认真而又努力地书写着每一个句子。圆珠笔在白色的纸张上静静地蜿蜒开来,发出绵密的沙沙声,犹如一场温润的细雨。闲花落地,湿衣不觉。我年少的心绪也随着那笔下的轨迹,轻轻地起伏着悠扬着。只是没有想到,许多年以后,写作会成为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中国有句古话,“少若成天性”。孩提时代的小习惯就这样被我一直带到了高中,也因年轮的增加,我笔下的文字变得愈加丰满起来。青葱年华,荷尔蒙最嚣张的年纪,那时候的文字总是被有意无意地蒙上了一层淡淡的哀伤。所写的内容也大都是一些青春期里欲说还休的情愫,满纸荒唐言。尽管文字还不算行云流水,尽管文章的结构还尚待推敲,但是写出来的作品还是赢得了一大批支持的读者。那些青春的文字,以手抄本的形式在同学们之间争相传阅着。每一次收回来的笔记本后面总会写满了密密麻麻的评语,是他们的热情,让我找到了坚持下去的理由。朋友说:“你的前途不可限量。”久而久之,我就沉浸在了这种饱和的自我催眠中,对未来抱着一种毫无原则的乐观。只是那时的我还不懂,中国的作家其实是一个寡淡无味的职业群体。除了少数耳熟能详的名字外,大部分的人都挣扎在金字塔的底端,拿着连每月房价按揭也不够的稿酬。如果你不想欺世媚俗,沦为一个文商,想要拿出有质量的文字来影响世界,就必须承受长年与世隔绝的清苦,孜孜笔耕。我变得越来越来痴迷于对文字的把玩,下课时在写,上课时也在写。老师在课堂上抓了我一个现行,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气愤地将我的笔记本撕成一把雪花蝴蝶。隐隐阵痛之后,第二天我还是重操旧业,风雨无阻,春秋罔替。我把巴金的话当作了我的人生信条,因为他说“写吧写吧,只有写,你才会写”。每当看到自己一手创造出来的那些精致的句子时,我都会油然而生一种感动,那是我坚持努力的结果啊。字典里那些原本孤零零的词语,经过我手里一倒腾一拿捏后,就会立刻变得闪闪发光起来。我终于体会到匠人在烧制青花瓷时的心情了,那样的专注、喜悦。写作能带给我快感,甚至是未来,我固执地以为。那时的我就像走火入魔了一样,闭目塞听,永远也听不到所有来自外界的善意劝言。我写的文字越来越多,而我的各科分数却越来越少。我所在的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学,班上的同学都是从全县各地层层选拔而来的高材生,竞争相当激烈。所以,我的不学无术让我的成绩很快就滑到了班级中下游。一次月考后,我特意地选择了最后一排靠墙的座位,从此以后我就坐在那个与世隔绝的角落里,编排我喜欢的故事,不管人间冬夏与春秋。很多人都觉得我“中毒”太深,已经无可救药了。所幸的是语文老师对我还没有绝望,经常在班上把我的作文当成范文来讲。每一期校刊发下来时,我的名字都会成为大家争睹的对象,这让越来越边缘化的我找回了一点点可贵的尊严。其实我心里很明白,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像韩寒那样的幸运。中国人太多了,人才也多,靠一支笔就能单枪匹马杀出一条血路的人,毕竟只是少数。只是,年少时固有的心高气傲让我不愿意轻易妥协。就在我打算了破罐子破摔的时候,语文老师找我谈了一次心,她待我诚恳得如同老友,倔强的我最后终于低下了头。那天晚上我连夜写了一封信给她,然后偷偷摸摸地转校了。我从国家级重点中学转到了市级重点中学,又从市级重点中学转到了省级重点中学。在我短短的高中生涯里,就辗转了三个学校。我一头钻进书山题海里,发誓再也不会写东西了。我和中国几千万学生一样,每天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为了同样的一个终点——高考。但是这样的日子并没有坚持多久,最后我还是沦陷了。我重新拿起了那支写惯了文章的笔,做回了从前那个我,也是最真实的那个我。不过我写的内容,却由以前的风花雪月,变成了更具有现实意义的东西。我开始关注人的命运,开始用我的眼光来打量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我的文字,也变得越来越质朴,越来越更注意文字所负载的思想。我想,这也许就是哲人所谓的“绚烂之极趋于平淡”吧。朋友对我的笔名百思不解,为什么叫焚书呢?我笑道:“焚书,焚的是自己以前写得不好的书。苏洵‘尽烧曩时所为文’,而后发愤,终成一代名家。我焚书,是为了一个新的起点。”现在我并不后悔自己当初的选择,反而觉得自在坦荡。虽然中间有一些小小的遗憾,没有平衡好写作和学习的关系,但是我把自己的青春都献给了它,所以已经没有放弃的理由了。每当我在台灯下沙沙走笔的时候,总会感到心平气和。我没有想过要多么多么出名,没有想过让自己的作品“藏之名山,传于后人”。我只是想在青春茂盛之时播种下这些文字,留给将来的自己朝花夕拾。等到垂垂暮年,再来翻看这些年轻时写下的句子,检点平生,定会别有一番滋味吧。那些回忆都有迹可循,生动在字里行间里。

坐车

如果说信的发明拉近了人与人思念的距离,那么车,则让思念有了变现的可能。人的一生很短,短得几次相晤,已入黄土。车真是个好东西,它节省了人们相遇的成本。想一个人了,再也不用翻五座山走十里路去牵她的手。只需要一张车票,朝发夕至。你看那每年的春运,承载了多少个家庭的希望啊。三百多天和几千公里的物理隔阂,在车轮和地面的接力中,划上了圆满。小时候是喜欢坐车的。90年代初,那时候在邻水这种南方小城里私家车还并不多见。任何代步工具对于玩泥巴长大的农村娃来说,都是一种值得向往的新奇玩意儿。我们骑着树枝,口中模仿着汽笛,用孩童的方式,圆着一个又一个关于汽车的梦。中巴、大巴、三轮、货车……乃至于现在几近绝迹的拖拉机,我都坐过。已经忘了是哪一年,和爷爷坐在拖拉机的后座,颠簸在崎岖的马路上。高坪村的鸟唱风吟,还有爷爷吧嗒吧嗒的旱烟子,成了我永远的童年回忆。初三毕业那个暑假,在长途大巴上熬过几十个小时后,我第一次看到了海。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私家车涌入了我们的生活。某一天才恍然发现,身边的车竟然比人还多。也发现天空打上了马赛克,夜晚的穹顶再也看不到星星。后来,又开始有了限号,有了车贷利率上调。于是感慨,世界瞬息万变,所有新事物都是短暂的。实习记者后,每天穿梭在成都的大街小巷。这个职业的属性注定了要和车绑定在一起,各种会议各种活动,都需要乘车去赶赴。而对于一个路痴来说,车又多出了一份恐惧的意味来,因为你不知道它会把你带到什么未知的地方去——前几天坐错车,最后被扔在了一个荒芜的工地。其实说“坐车”是不准确的表达,因为大多数时间你都没有“坐”的机会。在这个人口饱和,连随地大小便都没有机会的城市,在公交车上刚好遇到一个空座是一件何其奢侈的想法。哪怕刚好让你遇上了,在社会道德的设定下,也得让给老弱妇残幼。当你看到那随处可见浩浩荡荡的广场舞军团时,就会明白这个国家的老龄化有多么严重了。所以还是别想着坐的事儿吧,老老实实地站着。当今中国,或许也只有在挤公交的时候,陌生人之间的距离才会这么近吧。近得你可以闻到各种打着性别、职业、年龄特征的味道。摩丝、潘婷、契尔氏、百雀羚、福尔马林、柴米油盐……甚至是洗洗更健康。就这样站着、熬着、飘着、浪着,跟无数小年轻儿一起为了各自的生活而奔忙。我是多么多么地想慢悠悠地坐在拖拉机上,在林间漏撒的阳光中,安静地打一个小盹儿。

何以朝花夕拾

曾经看《中国合伙人》,当片尾曲响起的时候,心脏蓦地抽动,几欲落泪。罗大佑一首《光阴的故事》,用80年代歌曲一贯式的煽情,唤醒了无数人的旧情怀。当然,也包括我这个90后。就像影片最后的字幕上写的那样,“他们的故事,或许也是你们的故事”。细想来,我们也曾经有过忧郁如云的青春,也曾像成东青一样无知而无畏过,最后那些相似的青春都被流水光阴带走得一干二净,成了凝固在相框上的缄默光影。世上最让人无可奈何的,大概莫过于时光吧。史铁生说过,“死是一件无须着急的事,是怎样耽搁也不会错过的事”。其实这句话也可以这样理解:不论你以何种姿态生活,时间都会像空气里的水一样从你身边悄无声息地溜走。在日与月的交替轮回里,在昨天和今天的更迭取代中,一抬手,一投足,便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欢声笑语也罢,泪眼问花也罢,人物和光年,都在匆匆一瞥之间,虚化成了脑海里浮动的模糊影像。第一次听大佑的歌,我还是个孩子。乡下老家的父亲每天早上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放歌,那是现在商店里早已见不到了的大录音机,把长方形的磁带插进去,歌声就飘了出来,回荡在清晨的竹林里,宛如一缕袅娜的轻烟。那节奏分明的旋律让我着迷,常常情不自禁地跟着一起哼起来。那时《恋曲1990》早已红遍大江南北,仿佛全中国都在哼着那乌溜溜的黑眼珠。他用温柔磁性的声线唱:“或许明日太阳西下倦鸟已归时,你将已经踏上旧时的归途。人生难得再次寻觅相知的伴侣,生命中就难舍蓝蓝的白云天……”字面意境都很美,淡淡的离别哀愁,仿佛青春就应该是这个样子。只是那时混沌懵懂的我,却什么也不懂。这也是80年代歌曲的魅力所在,极擅长煽情,常常融入人生况味,字字入骨入髓。相比之下,70年代以前的红色歌曲太过单一空洞,90年代泛滥的爱情歌曲则如过眼云烟,悲情喧嚣之后归于平寂。初中时,老师教了一首罗大佑的《东方之珠》,歌声婉转悠扬,有种温厚的魅力。那条弯弯的小河,在无数个夜晚,就这样流进了我的梦里。少年时代就是那么富有情怀,对静物亦有如此浓稠的爱意。直到许多年以后,我才朦胧读懂歌里的意味深长。而第一次为大佑的歌落泪则是那首《童年》。初三的时候,偶然看到课外阅读上的歌词,读完之后满脸涔涔。孩提时光,年少情怀,通通都到眼前来。记忆中的童年是有大把大把清澈的光阴从树叶的罅隙间流淌下来,一群孩子躺在软绵绵的草坪上,做着奇怪的梦。走过岁月荏苒,在爱与疼痛中慢慢长大,把歌中的境况一一尝遍之后,那些旋律就像陈酿美醪一样,愈久弥香。到了后来,经历了各种聚合离散,体味过青春的酸辛甜蜜。相知故旧各奔天涯,前尘往事沉入烟海,这时才忽然想起大佑歌里唱的——轻飘飘的旧时光就这么溜走,转头回去看看时已匆匆数年。个中滋味,又岂是一言能够表尽?经历之后才会明白,感动之后才会念想。很喜欢一句话:十月的灯光啊开成了河,遥远的远方能有多远呢,每一条街道花开如云,聪明的人都喜欢快乐,不喝无谓的酒。

我本逍遥人,自向逍遥去

看完金庸“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最喜欢的男主角不是郭靖不是杨过不是胡斐也不是风度翩翩的令狐少侠。而是一支玉箫,来去无影的桃花岛主黄药师,只因他那一句“我本逍遥人,自向逍遥去”。何为“逍遥”?——从心所欲,不逾矩。第一次接触这两个字是在初二的时候,那时刚进入青春期,世界观价值观和身体一起快速发育,开始独立地审视这个世界,对未来感到一片茫然。那段时间陷入了忧郁期,我总觉得人终有一死,为什么还要辛苦劳累一辈子然后才去赴死呢。未来的人生该怎样进行下去,我困惑了,一时间茫然无措。看着村里的老人一个接一个地离去,我心里产生了一种消极的情绪,觉得“生亦何欢,死亦何苦”。在我“有涯”的生命里,又应该去做一个怎样的人?直到遇见了《庄子》,才让我心结顿开。他让我学会了豁达与从容,学会了“乘物以游心,独与天地精神往来”。既然人生苦短,那就珍惜当下;既然喜欢一件事,那就趁当下去争取。争取你想要的,做那个最真实的自己。也是从那时开始,从心里开始信仰“水”的哲学。它不屈从,不献媚,不管历经多少波折,依然故我。在它看似波澜不兴,温柔恬静的外表下却也蕴藏着无穷的力量。顽石不足以阻它,雨雪不足以伤它。滴水可以穿石,汪洋足以吞国。水,善从,不争。静默,方可流深。我把这种品质名之为“逍遥”。所以在我后来的日子里一直坚持着自己的喜好,即便是在枕戈待旦的高三,我依然会在晚上拿出一段时间来阅读许多和高考无关的东西,然而那种“三更有梦书为枕”的安然着实让我陶醉。《仙剑奇侠传五前传》里面谢大个的那句“人生乐得逍遥自在,何必拘泥于何门何派”实获我心。我做了,我喜欢,就够了,何必在意他人眼光。朋友生日时去了一次江油,顺道去拜访了一下那位仰慕已久的青莲居士。站在李白故居前,看到那些以门票的方式贩卖着的精神商品,我忽然惊觉,诗仙是自由的灵魂,在这群按照图纸建造出来的古殿里面,我是找不到他的。他的风骨早已烙在千山万水之间,他孤高傲世,凌驾在整个大唐之上独自高蹈,神州何处不故乡?他是那个时代的李敖,叛逆放浪,不买世俗的账,对“英雄为之尽白头”的科举不屑一顾,然而他也是幸运的,没有像千万人那样把毕生精力都倾注于古代的“高考”之上,否则文学史就要改写了,中国少了一个诗仙,而多了一个范进。当所有人都在官场低眉顺眼、溜须拍马的时候,他却高歌着自由,且放白鹿青崖间。唐玄宗三诏殿前、御手调羹也招安不了他自由而高贵的灵魂;繁花翠柳、冠盖京华也挽留不了他决意离开的脚步。他会在皇亲国戚面前了无遮掩地摆出自己高傲的姿态,他会在千杯入喉之后毫不给对方面子地大吼“我醉欲眠君且去”。因为他是李白,也只能是李白。他有他孩子气的性格,然而那样的他才更真实,更无所饰丽。他的诗想象奇绝,格调自高,后世之人模仿不绝,然而大唐以后,世上再也没有第二个李太白了,因为亦趋亦步本身就是和逍遥相悖的,是逍遥成就了诗仙。《菜根谭》中有一句话:“文章做到极处,无有他奇,只是恰好;人品做到极处,无有他异,只是本然。”后来我终于明白,想要寻找诗仙,只要花间一壶酒,邀来清风、明月,诗仙也就不请自来了。人生乐得逍遥自在耳。

风中而立

下课的时候我把窗子拉开,风一下子就跑进来了,像个孩子似的使劲儿往我怀里钻,把我的衣衫我的头发都抓乱了。这种美好的感觉,就像回到了小时候。戴上耳机,趴在窗台,MP3里单曲循环着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钢琴曲。此时,教室里所有的喧嚣吵闹,似乎都变得与我无关起来。只恨自己不善于抒情,不能用诗人那样充满灵气和张力的词汇来表达此刻的心情,我只能在风中和着旋律笨拙地左右摇晃。而不远处的那一丛油菜花此时在也应和着我同样的姿式,我们就这样在天地间,在安静清凉的向晚,在春之暮野,相互遥望,如此默契。在许多许多年以前,在我还在乡村小学读书的时候,在每个有风的下午,我总是一个人跑出去,找一块草坪舒服地躺下。四仰八叉无拘无束地躺在大地上面,枕着青草,放牧白云。有时候真的希望自己变成一匹野马,鬃毛柔顺而光滑。我在彤云涌动时跳跃奔跑,铁蹄翻飞,化成一道闪电,去追风。我喜欢留在乡村的所有回忆,那些流淌着花与月的美好时光。在老家,我的卧室里挂着梅竹兰三幅书画,曾经我还自我调侃,我名字里有个松,梅竹兰再加上我,四君子就齐了。我的卧室也是我的书房,虽然逼仄,但却是我亲手布置精心打造。墙上挂着一支竹笛,还有一束中国结。床上还特意搁了一块长木板,那是父亲放的,他知道我晚上喜欢看书,所以就在床上放了块盖房子剩下的木板来供我放书。在从前那许多个夜晚里,我就是躺在这架床上,听着收音机,捧着唐诗,一梦黄粱一壶酒。儿时家境贫寒,我的书房里没有电脑没有暖气也没有奥特曼玩具,只有各种低价买来的二手书。然而就是那个贫困却又丰富的小房间,陪我走过了漫长的童年。我想,许多锦衣玉食的孩子也许永远也无法体会到那种物质匮乏下的快乐,有时候你甚至会因为看了某个童话而兴奋得睡不着觉。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外地打工了,我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夏天的夜晚,院子里的人都聚在坝子上乘凉,奶奶总是拿把蒲扇一边给我赶蚊子一边讲那些祖辈们口耳相传下来的遥远故事。萤火虫、乡闾奇谈、明亮的星空,这就是我童年时代整个夏天的回忆。那时我一无所有,但是想象可以弥补一切。家里最贵重的电器就是一台老牌的黑白电视机,没有接闭路线,只能搜到三个频道。每天最快乐的事,就是放学后和一群小伙伴叽叽喳喳地蹲在电视机前看两集动画片。但是这些还远远不能喂饱我的想象力,所以就只有看书。那时爱书成痴,几近于疯魔的状态。只要是有文字的东西,我都能看得津津有味。甚至于一本老黄历,我都能坐在门前的石头上研究一整天。父亲以前留在家里的几本军事杂志,被我翻出来看了一遍又一遍,后来找不到书看了,就把家里唯一的一本工具书《新华字典》拿来看。家里不以书香传世,除此之外再也找不出任何书来了。没有书看,只有找人借,还记得小学时趁假期向同学借了一本《小学生作文大全》,日啃数十页,甘之如饴。有一次堂弟买了一本插图版的《成语词典》,被我借来花一通宵看完了。到初中时,每天都有一块五的生活费,我就每天省一点,攒到几十元后就去买书。为了节约钱,就从家里徒步走到城里书店。那时同学们都不敢和我一起逛街,因为只要我一看到书店,钻进去一待就是五六个小时,十头牛都拉不回来。现在想起来还挺夸张,但那时的我确实就像一只永远也喂不饱的书虫。每次暑假去外婆家,我第一件事就是爬上小木楼,去找舅舅的书来看。舅舅从小学到高中的教科书全部都堆在一个大木桶里,我就坐在那个木桶里,沉醉不知归路。就这样借书、攒钱买书,看完后卖出去又买旧书,我看过的书就像雪球,越滚越多。“书犹药也,善读之能医愚。”这句话一点也不假,好的书真的可以治愈人的心灵。记得初中的我总是在黄昏时去一块大石头上躺着看《庄子》,四周风草飞扬,书中千年流转。直到日薄西山,满天星辰若海,我才满足地着踱回家。现在回想起来我甚至感到惊讶,当初那个小小少年,怎么会有这么的多的情思?是啊,我不能理解,许多人也不能理解,就像他们不能理解我为何如此挚爱我的乡村。那些日子里,长留着无可替代的快乐。现在傍在教室的窗前吹着这风,胸中莫名的情绪在涌动。会不会有那么一天?我会跑去山里,和孩子们在一起。带着我心爱的几本书,驾着自行车一路芳菲、高歌亮丽,向着湖光山色乘风而去。身后樊笼喧嚣如潮消退,从此十丈软红歌舞升平都与我无关,人情冷暖悲欢离合都与我无关。会不会有那么一天?在能看见如黛青山能听见潺潺溪流的地方结庐,在庭前栽花,在屋后插柳。把《诗经》里的句子搬到现实里来,来往阡陌之间,撒播那些朴素的感动。

侍养内心

方所的玻璃门上,是诗人也斯的赠语:但愿回到更多诗歌朗读的年代:“随风合唱中隐晦了的抒情需要另外的聆听。”这似乎道出了文学的意义——使人安宁,反观内心。我们日趋浮躁的生活渐没于烦嚣之中,如同涸辙之鱼,亟需一场思想的旅行。于丹说我们人的眼睛有两个作用,一个是向外的,观照世界;一个是向内的,省视内心。纵观当下,工业革命后斗换星移的科学技术裹挟着整个时代的脚步,人们通过五花八门的终端流连于无线电搭建起来的各种社交平台,被一波又一波的碎片化信息所淹没。迷离奔突,浪子心态。在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拟态环境里,我们越来越依赖于外在的感知,慵懒地趋附在集体身后,每一次个体诉说都像是投石于海。盲目跟从,埋头前行。消费文化的同时,也在消费我们自身。这是整个时代的通病:观照有余,省视不足。坚硬而粗粝的生活,让我们离宁静和柔软越来越远。很少有人能自绝于杂芜的尘世,安静地看完一本书,聆听来自内心深处的声音。所以在主流社会中一直流传着这样一个论断——这是一个文学已死的时代。在古代社会长期居于社会文化中枢,供养人类灵魂的文学,已然堕落成了媚俗的玩物。赫胥黎曾经预言:“一旦无人想读书,无人想知道真理,一旦文化成为滑稽戏,文化就灭亡了。”而在电视文化和网络媒体的冲击下,传统文学的处境将变得更加尴尬。周国平在《波兹曼的诅咒》一文中就说道:“对于文化来说,一个娱乐至上的环境是最坏的环境。”一切严肃的讨论在娱乐精神面前都被戏说、淡化,人们消费娱乐,变得惰于思考。要么娱乐主义被当成真正的“文化”,要么文化被戏辱。在以文本为载体的传统媒介时代,文字支撑着整个人类文化的命脉。这样的阅读方式中,受众一边汲取精神营养的同时,也自然而然地进行着同步的思想交流。但是在电视文化和多媒体时代,思考在文化传播过程中是阙如,甚至被排斥的。简单粗暴的视觉冲击替代了读者和文化的双向交流,娱乐主义被推崇到了一个至高的地位。在这个“娱乐至上”的时代,书籍又或者说文学,这个搭建人类文明共识,构建社会精神的媒介,仍然是救赎内心的一条途径。剔除坚硬的外壳,才能得到软实的果实。屏弃简单粗暴、走马观花似的浏览,在宁静的阅读中找回心灵的发动机。释卷的那一刻,也许你会获得突然的开解。

人生何处不风华

有什么能困囿住一颗自由的心?不被过往羁縻,不为色相耽溺,不让有形囚禁了无形。走过的地方,见过的人,回首皆成风景。每一个脚印都开成了一朵花,每一段途程都绘成了山水卷轴上的淡雅线条。迢递千里,心上方寸。“在陋巷,一箪食、一瓢饮,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这是一种怎样的心境?夫子困于陈蔡两国,藜羹不斟,七日不尝粒。当众人都萌生退意之时,他却以理驳斥,坚守着一个传道者的自我修养。以至于连先生也感叹:“使尔多财,吾为尔宰。”沦陷在困顿泥淖之中,依然不改其潇洒磊落。真名士,自风流。哪怕是环堵萧然、不蔽风日,也能襟怀坦荡,笑傲荒墟。在君子面前,处处都是通衢。昔日临邛富贾有一女,姿丽且才绝,倾倒众生。名流瞻慕,求聘者趋如蚁附。宴席上才俊如云,她却单单相中了角落里一个抚琴的穷书生。两人隔帘传情,以琴作书,连夜就带着细软私奔成都。逃离出来后虽然要直面穷困的人生新局,但是夫妻俩琴瑟相和,却在废墟上重构一幅美丽的图景。“文君当垆,相如涤器”,成就一段佳话,让多少人心向往之。没有锦衣玉食,但有良人相守;没有奴仆成群,但有山水作伴。心在哪里,风景就在哪里。一颗自由的心,可以在把一切接踵而来的不幸都过滤成美好。居庙堂之高,能云波诡谲不为所恼;处江湖之远,能垂钓濠梁自得其乐。喧嚣繁杂之中,鲍肆市井之里,荒郊野外之间,不管多么潦倒多么艰难,都能找到快乐的理由。清醒地拒绝违心的盛邀,永远忠诚于自己的内心。对于那濠梁下鱼儿来说,往来翕忽、俶尔远逝,在参差藻荇间自在地穿行,那就是它的快乐。嘲笑“吾将曳尾于涂中”的人,又怎会懂得“乘物以游心,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的美?一双草鞋、一根藜杖,一蓑烟雨。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陪卑田院乞儿。眼见天下无一个不好人。一壶浊酒、一夜风雪、一个知己。谈笑古今多少事,酒酣梦来书为枕。人生何处不风华?总有路可走,总有你可以抵达的远方。携一颗了无拘囿的心,行走在十丈软红之中。衣袂飘然,无所留恋。因为“山阴道上”,是目不暇接的美。

现实的荒诞与温情

我是一个从不追问自己内心的人,所以,也很少做总结。这么多年来,除了高三,我从没写过日记。那是一个64开的小本子,和电话簿差不多大,它在我裤兜里闷了整整一年,每当踩到一坨狗屎或者捡了五毛钱时,就掏出来写上几句。我像路易十四一样,用非常吝啬的笔墨概括了所有重要的日子。整本日记加起来,还没有小学生作文的字数多。往事沉入烟海,虽然没有记录,但也没有忘却。从小到大的一切,在我脑海里其实都有一个属于它的存档。我在一个和养猪场一样破旧的乡村小学里完成了我的启蒙教育,和每一个乡下孩子一样,骨子里都顽劣不堪。班上的同学愣头愣脑,淳朴中又带着乡野特有的狡黠。那时在校园里特流行扒人裤子。一旦谁落单了,其他的孩子就会偷偷紧随其后,趁其不备时突然冲上去把人家裤子扒到脚跟,然后一哄而散。那些年,我扒过别人,也被别人扒过。不过当时还乐此不疲,一心满不在乎,因为那是一个没有羞耻心的年纪。那时候经常因为爬树而把裤裆撕破了,又怕回家挨揍,所以就偷偷翻出奶奶的针线包,自己补了起来。但是最后还是被发现了,因为裆上面好大一个疙瘩。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喝水玩,经常把肚子喝得像个球儿一样,圆溜溜的。然后两只小手在肚皮上拍来拍去,特爱听肚子里“咕噜咕噜”的声音。阿冬也有这个爱好,我们总是比谁拍出的声音更好听。有一次放学后,我和阿冬打着

从很高的田坎上跳下去,最后却弄得一身都是狗屎。初三时,我还去山洞里住过几天。那是我第一次离家出走,我浑身上下除了一个打火机以外一无所有。每天早上表弟就端一碗稀饭送到洞里来,作为我一天的能量来源。半夜的时候,月光照进洞里,气温骤降,我就起来烧火取暖。但是山洞通风不畅,滚滚浓烟差点把我熏成腊肉。在邻中读书时,每到周末,我就会去一个固定的店里买包子。因为卖包子那个老婆婆总是喜欢叫我“狗儿”,感觉特亲。而在九龙读书时,我最害怕的就是停电,因为每一次停电,寝室的哥们就乱拿牙刷,在那一年,我不知道换了多少把牙刷。高中,我读了三个学校,做了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在二中读书那一年,我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一个想法,我想去看一看这个城市在半夜的时候是一副怎样的容颜。于是,我就在邻水城里逛了一个通宵。到半夜的时候,我看到一群混混在撬别人的车,偷里面的东西。我就站在离他们几米远的地方,呆呆地看着,他们用惊疑的眼神望了我一眼,然后又埋头继续“工作”。一会儿后,他们就过来把我围住了,每人手里拿出一把刀,在我面前比划着。其中带头的一个人就问我有没有钱,说着拿出一支烟点了起来。我就假装我也是“道上”的人,和他们神侃,我说:“我干这行已经五年了,怎么没见过你们?”然后找他要烟来抽。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相信我的话,但是他还是给我点上了一支烟。我得意洋洋地和他讲述起我那比老水手还丰富的“人生经历”,将一个小说家的潜力发挥到了极致,同时还小心翼翼地兼顾着夸张和真实。后来我趁他们不注意时,拔腿就跑,最后逃出虎口。从那以后我开始明白,这个世界是如何的光怪陆离。好吧,我承认,我是个怪胎。我从不按常理出牌,从不按你们的逻辑走路,我讨厌中归中矩、顺理成章。我喜欢棱角,喜欢意外。你也许永远也猜不到我下一刻将会做出些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来。有可能这一刻我还乖乖坐在教室里读书,等你撒泡尿回来我正光着膀子在菜市场杀猪。留着007那样拉风的背头,一脸猪油的嘴里洋气的叼着一根卡瓦娜大雪茄,深邃的瞳孔稀疏的胡碴,突然来句:“人生不杀一头猪,读尽诗书也枉然。”然后旁边一路人甲抢过镜头说一句:“拜托你一个杀猪的不要说这么有品位的话好不好?搞得我很没方向感!”室友说我很神出鬼没,他在一楼发现我在望天,在二楼又发现我在望天,到三楼他吓怕了,直接一口气冲到六楼,最后走错了教室。他上厕所看到我在洗手,几分钟后他在小买部又看到我在买冰糕,等他气喘吁吁跑回寝室后差点哭出来,我正躺在床上悠闲的听着歌。我对天发誓!我真的没有一个双胞胎弟弟啊!其实我也经常走错教室,因为我平时从不戴眼镜,所以有好几次我站在教室外瞅墙上的挂牌,这时候一个哥们就会上来按一下我的头:“莫瞅了,这就是我们班!”然后我才放心大胆的钻进去。如果一个胖子离我很远,我那对感情丰富的死鱼眼准会把他看成是一对情侣紧紧拥吻在一起。然后那个向往啊,羡慕啊。其实不戴眼镜有一大好处,就是遇到自己讨厌的那些人就可以装着没看到了。我是个感情上的天才表情上的笨蛋,我喜欢一个人会表现出来,讨厌一个人也会表现出来。我随时随地都在真情流露,我不懂隐藏不懂中庸不懂明哲保身,所以我在为人处世中永远也作不来弊。喜欢我的人很喜欢我,讨厌我的人很讨厌我。我常常因言获罪,叫我讲假话毋宁死,但我又不喜欢杨修的结局,所以大多数时候我宁愿保持沉默,沉默是金。我明令禁止自己去关注时政,但是每一次又总是忍不住去搜罗天下事。那些社会现实,看得人血压都要升高。我以前就像那个诚实的孩子,一次又一次地去撕破皇帝的新装。后来我发现我也无能为力,因为皇帝他根本就没穿。所以后来我变乖了,再也不愤世嫉俗了。我给自己找了个最心安理得的借口: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了。我很穷,所以我还是少悲愤点少感慨点,多看淡些多坦然些。我有忧国忧民的心,却没忧国忧民的命啊,要不早去中南海坐着吹空调了。我不喜欢有心机的人,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我不喜欢城市的烟尘,汽车的油腻和引擎的声音。不喜欢那些钢筋混凝土生硬的轮廓,不喜欢你们的忙忙碌碌和行色匆匆。我不喜欢在上楼梯时走别人后面,因为我不想看到一排屁股和我头一样高。我不喜欢上体育课,因为我不喜欢混身是汗的感觉。我不喜欢别人看了我的文字后一个劲儿的夸好有文采,因为我想要的只是最朴素的感动,而不是最华丽的赞美。我喜欢在半夜的时候和九五(我室友,这名字确实很奇葩,一开始我还以为他爸是数学老师)坐在床上练气功,喜欢和他把台灯当话筒一起嗨歌,手还不停的在桌子底下做弹钢琴的姿势。我喜欢拿别人做催眠实验,喜欢黑色幽默,喜欢在别人吃饭时搞笑直到他笑得不成人形最后被呛哭。我向往有一天能远离天下,遁出繁华。在南山下有一块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还有一个老婆两个孩子。儿子叫狗子,女儿叫丫蛋。按理说,我这样的“怪胎”,交的朋友应该都是一些牛鬼蛇神,最起码也是桃谷六仙那种朵朵都是奇葩吧。但事实并非如此,我的很多朋友,都是一些循规蹈矩的好儿童,甚至还有点一本正经。尽管在高三,我却一点也感觉不到压力。有一次上晚自习,我偷偷溜出校门,去游戏厅玩游戏。朋友发现我不见了,她们两个人偷偷溜出教室,把学校后山找了个遍。因为以前我每一次“失踪”了,她们都能在后山找到我,然后会发现我正躺在草地上摇头晃脑地听音乐。不过,这一次却没有。直到放学了,我才回到寝室,她们冲到我寝室来把我大骂了一顿,一边骂我还一边哭。整栋宿舍楼的男生都跑来围观。她们走了后,那些男生都七嘴八舌地问我:“你到底干了什么对不起人家的‘坏事’?两个女生跑到男生寝室来又闹又哭。”当时我又好气,又好笑。大学时,寝室的床铺本来是可以挂蚊帐的,但是床栏杆被我拆下来做成了椅子。所以,被蚊子咬,我也算是“罪有应得”了。在空间发了一条说说,几天后好朋友刘千梦就寄了一盒蚊香来。当时,真的很感动。想到了五个字来总结我从前的所有生活——“荒诞与温情”。有时让人感觉不可思议、捧腹大笑,但也有过感人至深的小片段,就像地心引力一样,时而让你的眼泪自然滑落。伞时惟清明,受密友之邀,一同前往圣水寺礼佛。假日出游者甚繁,陆上堵了足足半个小时,到站时已然中午。一行人都是满身疲倦,在入寺之前就已经意兴阑珊。其实我对佛理所知甚浅,连居士也不是,既不修持三业,也不吃斋讽诵。此次登会伽蓝,单单只为了游赏那朱檐碧瓦和精美佛雕。然而,当我踏上寺前的石阶时,却意外地改变了初衷。眼前盘踞峥嵘的千年古刹,让我的心片刻间就安宁了下来。恍惚之间,有了一种出尘的既视感。我像是从一个世界跨进了另一个世界,从钢铁森林中蒸馏了出来,置身在一泓碧波荡漾的春水里。这座草创于唐代广明年间的寺院得名于龙泉圣水,历经数朝的兴替,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得以中兴,成为川东一大佛教法会圣地。江南园林风格的亭台楼阁依山就势而建,错落有致的建筑群落在花木林荫的掩映下足具静美。站在石阶上仰头弥望,有一种微妙的感应,再也没有言语的欲望,只剩下虔诚的沉默。来往游客很多,但是寺院里却充满了安详,仿佛那零星的喧嚣都被佛前的香华吞没了似的。一路上山,只有悠悠梵唱萦绕在山间,和光一样。合眸倾听,别有一番喜乐。大雄宝殿里络绎不绝的礼拜者,合十祷告,匍匐叩首,然后起身离去,一切都在在安静中井然有序地进行着。我也夹杂在这群“信徒”之中,自觉地维护着这种安静的氛围,丝毫也不敢发出丁点儿“不敬”的声响。拜佛出来的我在旁边饶有兴致地看起了墙上的偈语,忽然发现一则很有意思的短词——“别人没有错,有错即我错。”这让我想起了《圣经》里的那句经典的“别人打你左脸,你要把右脸也伸过去”。曾经一直认为这种毫无原则的善良是愚不可及,也因此对所有宗教心存不屑。但是在看过了无数以身践行的例子之后,却为他们的信仰所深深折服。《西游·降魔》里最让我感动的不是段姑娘入骨入髓的爱,而是三藏对“济世渡人”理想的坚持。哪怕到最后被入魔的孙悟空打得奄奄一息时,他依然吃力地爬起来,跏趺而坐,口宣佛号。历史上真实的玄奘也是如此,为了普度众生苦厄,毅然踏上几十年西行之路,至死方休。佛教最让我感佩的就是这种“济世”情怀,喜乐安详的外表下,是心系芸芸众生。每个信徒都像一盏灯,耗尽自己普照他人。“奉献”是他们人生的终极命题,而且“有爱无类”,不管对象是富是贫是善是恶是人是兽,都一视同仁地施予。沉想的时候,忽然忆起曾经看过的一则短文。有座寺庙的偏殿里有许多雨伞,据主持介绍,这些雨伞都是香客留下的,他们来时逢雨,归时放晴,就把伞放在了这里,留给将来有用的人。一些人带走了旧的伞,又会有一些新的伞留下。一直很喜欢一句话:‘无伞求自渡,有伞渡他人’,因为奉献,而对众生没有亏欠,终得喜乐。转瞬,便和朋友们一起踏上了归途。回想这一个多小时,我们上山时相互搀扶,不正如那并肩共伞吗?给予别人一个肩膀,也同样惠及了自身。世界就是如此微妙,“施”与“得”本是一个统一的整体。

左岸乡村,右岸小城

我总喜欢在宁静的下午,一个人站在教室的角落望着窗外暮秋的田野。这时候的黄昏像一个老人的眼神,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无限的慈悲。夕阳的斜晖在御临河中荡漾消融,河水永远朝着一个方向安静地流泻着。左岸是乡村,右岸是小城。小城像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香港电影里的七十二家房客外景地,到处都是破败的楼房,废弃的工厂,建筑物被岁月剥蚀成了昏暗的颜色。当东部沿海的大都市正在与国际化接轨的时候,这个中国西南一隅的偏远小城才开始鼓吹乡镇企业,发展本地特色经济。小城没有云波诡谲的高楼大厦,没有星巴克里优雅地调着咖啡的贵妇人,也没有沃尔沃大商场里随处都可撞见的老外。这里的人们有着自己饱满的俗世生活,他们不用下班一回家就打开电脑关注大盘走势,不用每天提防着商界里的尔虞我诈,也不用为了高昂的房价而艰难的奔波。因为平凡,所以轻松。因为轻松,所以快乐。一切的幸福都源于简单。就像《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那两只小老鼠,他们之所以成功就在于他们没有人类那样复杂的思维习惯,总有一条路可走,其中有一条就是迷宫的出口,于是他们就默默地去试探每一条路,每一次走不通时就换下一条,如此反复。路越走越少,终点越来越近。失败,就是一个逐渐靠向成功的过程。因为身在小城,没有太多瞩目的压力,所以满足是那么的容易。夜晚的时候,沿着护城河散步。轻易就可遇见成双入对的情侣,女人烫着鬈曲的黄发,高筒皮靴走出的步调有些娇嗔,身旁被拽得紧紧的男人脸上的笑容有种不自然的僵硬。但是看着那灯火阑珊里渐行渐远的两个背影,心里总还是禁不住涌出一股甜蜜,轻轻地祝愿这对陌生人吧。安妮宝贝说,“我们的一生会去经历无数次华丽的恋爱,然后分手,像烟花一样在落地的一瞬间化为灰烬。”分分合合,经历得太多就会变得麻木,最后变成为了恋爱而恋爱。爱是世间最原始也美好的一种东西。当爱情彻底被生活融化的时候,爱情也就变成了绵绵亲情。少来夫妻老来伴,你生病的时候会有她的嘘寒问暖,你会看见她在灶头锅前忙碌的身影。她用心地熬好一壶粥,坐在床前吹着汤匙温柔地送进你的嘴里。你一个人出远门了,晚上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你会体会到思念的煎熬,你会发现你的生活开始变得凌乱无序。堆积的袜子已经一周没洗了,打开冰箱,全是泡面。你心里想着快点回家看她,抱抱她。唐诗里是怎么写的:“何时依虚幌?双照泪痕干。”不过李义山比杜子美更为深情,他心里面想的是和妻子一起西窗剪烛,共话巴山夜雨。这是被岁月沉淀下来的亲情,风雨同舟,两个人一起面对柴米油盐一起面对渐渐逼近的苍老。心中是依赖,也是感激。小城里各个广场每晚都会有一大群跳集体舞的老人,音响里放的是《东方红》,有时也放蔡依林的《舞娘》。从他们面前经过时,你会看到那群可爱的老小孩儿,笨拙地踢腿伸拳,总会让人忍俊不禁。歌里唱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可是人老了连浪漫的力气也没有了。记得以前看《童梦奇缘》的时候,最开始是笑,笑到最后心越来越沧凉越来越悲伤。看到刘德华满头白发孤独地走在夜晚的街头,眼角一下子就润了。似水年华,年华似水。前几天在电视上看到华仔,说话的时候眼角有深深的皱纹,而当年在《无间道》里的他是何其风度翩翩啊。人生,就像一次单程的旅行。我们都在悄悄的变老,走过的路再也回不去了。如果问那些跳舞的老人最难忘的人是谁,其中有个人一定会是她(他)的初恋,一定会是当初那个在寝室楼下等她的男生,一定会是当初那个第一次给他买早餐的女生。十七八岁的年龄,情窦初开,心懵懵懂懂刚开始懂得爱是什么,那时的感情最纯真也最无邪。但是也正因为懵懂无知,没有恋爱的经验,所以初恋总是无疾而终,很少有人一直走到最后。然后人长大了感情也成熟了,经历了太多的变迁后才终于明白,当初的那份纯真再也找不回了。后来,才学会如何去爱。后来,在眼泪中才明白,有些人一但失去后就不再回来。十年过去了,我们的身旁都会陪伴着另外一个陌生人,相遇的时候轻轻的一声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人生若只如初见,只是一切都留在了当初吧。有人说一个女人一生中最重要的四个男人:父亲、初恋、蓝颜知己、老公。最疼你的人是父亲,父亲是你生命中温柔的一座大山,只是这座山陪你的日子很短,当你懂得时他已经垂垂老矣。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最刻骨铭心的人是初恋,但是初恋的痛却是需要用一生的时光来消化的。最懂你的人是蓝颜知己,女人的生命总有那样的一个男人,你愿意对他毫无保留的倾诉衷肠。相识满天下,知心能几人?他也能读懂你的美丽和忧愁。最重要的人是你的老公,你们身上流着彼此的血液,身无彩凤双飞翼,心心相印地一生搀扶到老。朋友,是两个身体一个灵魂;爱人,是两个灵魂一个身体。《庄子.养生主》里说:“相濡以沫,相咀以湿,曷不若相忘于江湖……”和有缘的人相濡以沫,和有缘而无份的人相忘于江湖。每一个人都是某一个人人生路上的风景,当时光匆匆把一切往事都化为云烟,那些记忆便像花儿一样,静默地永远地开在了心底的最深处。右岸是小城,我形迹的寄居;左岸是乡村,我灵魂的故乡。乡村,是我今生永远也剪不断的脐带。你走进过那种意境吗?空山的一场新雨,将所有的繁华收尽。你擎着八十骨紫竹伞,走在乡间长满苔藓的青石板上。风生竹院,月上蕉窗。身外之物,只剩下山水;身内之物,只剩下一双洞悉美丽的眼睛。当日影衔山的时候,你轻轻地推开窗户,放眼外面暮秋的田野,一幅恬淡静雅的山水画立刻跃然于眼底。这样的背景似乎还在上演着千年不老的传说。那不消铅华,淡妆素颜的美丽村姑,还在黄昏的村口那礅石头上痴痴等候归人。口中仿佛在轻吟浅唱着《诗经》里旖旎的句子:“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置彼周行。”乡村的风景,清淡如茶。美得四季分明,云和月,花和草,春夏秋冬每一个时令都有不一样的颜色。它不像那云波诡谲的沉闷都市,所有的景致都被钢筋混凝土切割得冰冷生硬,犹如现在文明的标本。牧野的香径,轻藏于繁花锦簇之中。像国画中的写意,不经意为之,随心所欲而笔法清丽。实在不用太多的深描浓皴,则花鸟不招自来。石板小路旁是丛丛的雏菊,掩映着菟丝、蓍草和虎耳。在这条厚载着泥土的路上,农夫越陌度阡,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静享着天地的恩赐,自然的博爱,一生与风霜雨露为伴。田间陇上,布衣卿相。周郎佳人,红袖添香。和自己心爱的女子轻舟放逐一生,那是何等的潇洒和惬意。如果可以,我一定要用最虔诚的文字写出两本书,一本送给小城,一本送给乡村。

既见君子

金庸在《神雕侠侣》中写程英:青衣女子,曼妙婀娜。低头婉转,温柔多情。当夕阳力透纸背,断崖边飞鸟起落的时候,一缕清音在空山中似花香般幽幽飘零。她独自一人端坐在小木楼上,凭窗思念,抚琴按箫。十指翻飞下,柔肠百转千回。若不是孩提时那一日在铁枪庙前的匆匆一瞥,又如何会在心里留下那个少年的影子,一生期许?从江南一路,到最后在黄蓉的乱石阵中抚起遍体血痕的杨过,程英从始至终都躲在一个旁人看不到的角落,满心欢喜地注视着心中的少年,恋着他,保护他,寥落寂静,顾自欢喜。-杨过在楼中养伤之时,她亦是不温不火,悉心服侍着他,始终不以真面目示人,纵使她是那般的花容月貌。因为她知道,她眼前的这个男子要他所有的深情都给予他的姑姑。她没有失望,也没有自伤。只是一如的默默地喜欢着他,用毛笔在纸上重复的写着《诗经》里的句子。字如其人,娟秀清丽。“既见君子,云胡不喜?”程英是金庸笔下我最喜欢的女子,她不伤感不悲情,不奢求自己难以得到的东西。她没有得到过杨过的情没有得到过他任何零星的爱。但她仍是那般默默的欢喜着,一片冰心无私地对着自己的落落君子轻舞着。她情愿退避在一旁远观人生的风景,恬淡内敛。她把自己所有的感情都倾注于笔下琴上,情雅成诗,爱淡成词。想她的师父黄药师,一支玉箫,来去天地间,也是那般的潇洒飘逸。做人做到这种境界当真是风流倜傥,自在快意。如庄子,如太白,如东坡…无欲则刚。-当年禅宗六祖拜入佛门时,黄老祖师传其偈语:“身是菩提树,心是明镜台。时时一拂拭,勿使染尘埃。”六祖几日后顿然开悟,又另拟了一首偈语:“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一语天机,六祖后来遂成佛门浮图,留下《六祖坛经》传世,与《金刚经》齐名。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人生的本质不正如那水中波痕吗?一点一点漾开生命的半径,直至消平无痕。如何的来,又如何的去。如此蜉蝣般短瞬的百年,又何苦装下太多的哀怨悲愁呢?放下一切的私心怨念,无欲无求,才会有生有乐。许多年以后,还是那迟暮黄昏,还是那幽幽箫声。桃花岛的木楼上一如往常地坐着一个青衣女子,对月按箫,满头银丝似雪。嘴角带笑,花影抚墙。

此情可待

客岁观《山楂树之恋》未竟,终成心结。那是班上同学在电子白板上放出来的,但因诸多根由未能看完,只是听同学说这是一部很感人的片子。于是便把它悄然存放于心,打算寻一暇日安静品评。此事一搁,不知不觉却随琐事丢却,成了遗憾。直到那天在新华书店看到《山楂书之恋》的小说原版,才再一次走进这个故事里。艾米的文字透着一股洞悉了岁月的平静,将那段往事娓娓道来。小说是以主人公日记为蓝本写成,里面对话几乎完全来源于真实。这个发生在文革时期的爱情故事被作者发现并讲述出来,感动了千万人。女主人公静秋的原型是宜昌的熊音,影片中的一切曾经那么真实的上演在她的青春里,成为他漫长人生里一段刻骨的回忆。老三爱上了静秋,那是一种纯洁无瑕的感情,他默默地为她付出,默默地等候着她。她不知道该不该接受老三,她只是告诉他,她要在二十五岁才能结婚,她还要参加高考,还要追逐自己的明天。她本以为老三会就此放弃,时间会冲淡一切,但没想到他却一直等下去了,在村里等着她,直到他血癌病逝,生命的终结。人的一生中,有许多事情都是我们无法左右的,在命运面前我们就是被随意摆弄的布偶。老三最后说了一句“我也许不能等你一年零一个月了,我也许不能等你到二十五岁了,但是我能等你一辈子。”很多人听到这句话时泪水都已经无法自抑了吧,就像尚敬说的:心裂成两半。在这个越来越物质的年代,在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那些真挚的感情离我们越来越远了。每个人心目中也许都有过那么一个单纯的愿景,向往那与天同老,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乃敢与君绝的爱情。在这个越是被物欲化了的世界,越是怀念那古典式至死不渝的真情。2009年7月11日8:50左右国学大师季羡林与世长辞,如同这世间每一个生命一样,最终走向同一个终点。当我翻阅起他生前写的半生回忆《留德十年》时,才知道他在德国留学时曾爱上过一个美丽的女子伊姆加德,但季羡林自觉配不上她,直至归国,渐无联络。直到季老去世,记者才说出来一个令许多人欷嘘的故事:“其实伊姆加德也深爱着季羡林,他终身未娶,直到临终。”情深至此,不计生死。想起当年的大才女林徽因,她嫁与梁启超之子梁思成作妇。而金岳霖却一直对她钟情不减,并与之比邻而居,虽是如此,三人却终身相守以礼,做了一辈子知交。金岳霖以一个哲学家的理智恪守着自己的感情,为了林徽因,也终身未娶。这种爱情无关于外貌时间和距离,不管多少年过去,此情在他心里历久弥深。正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前几个月看到电视台采访纪录。袁迪宝和李丹妮彼此相爱,时隔55年才终于重逢,已经年过八十的两个老人终于幸福地牵手走进教堂。在这55年有许多人问李丹妮,难道没人追你吗?其实追她的人很多,但她还是默守未嫁,她说她心里一直爱着一个人,他占据了她心中的所有空间。他们带着这样的深情,彼此默默的等了半个世纪。丹妮是迪宝的老师,这让我想起了小龙女和杨过的师徒恋,两人历经情花之毒、断臂之痛,受尽世人不齿,拟为不伦,以及漫长的十六年之约,终于走在了一起。愿世间有情人,天不违。

茶馆里的王

上世纪七十年代的老成都,在经历了短暂的萧条之后百废待兴,大大小小的铺子重新开了张。这座巴蜀古城,开始一点一滴找回它昔日的荣华和气派。像一棵枯朽的古木,被春日照得有了生气。那时老城墙还没拆,府河还叫着“北门大河”的旧名。随处可见的四合院外,总有一群老爷子摇晃着蒲扇,坐在古槐树下匝地的浓荫中,观棋叫好。仿佛那刚过去的十年“狂欢”,已经离了好远。街市恢复了生意,人烟愈加鼎盛。禁绝了十多年的茶馆也搭棚设台,老虎灶上摆出了许久不见的“三件套”茶碗。跑堂伙计肩搭一块抹布,拎着白汽腾腾的紫铜长嘴水壶,穿梭在一阵阵喧起的笑声中,低声下气地应候着。说书人孤身坐在交椅上,一杯茶、一折扇、一把抚尺,演绎着戏里戏外的人生。市井里来往络绎的各种角色,熙熙攘攘,衬照着这光天化日下的繁华。他拉着三轮车,日复一日地丈量着这座城市的七经八脉,送走一个又一个矜贵的雇主。欺辱是常有的事儿,哪能怎样?想要人前显贵,就得人后受罪。做苦力的不指望拿脸面当饭吃,只要给钱就是货真价实的买卖。夜晚罢市的时候,没了生意,他就靠在茶馆门口,听一听书。这阳间纵有万般的热闹,似乎都不该属于他。结婚太早,孩子生下来是黑户。儿子得了感冒,拿不出钱看病,被妻子用“晕针”的借口胡乱搪塞了过去。拮据的日子总归是熬得辛苦,夫妻间有了嫌隙。一夜大吵之后,妻子收拾细软走了,从此再也没回来。即便这样,还是得活下去。街上那么多拉三轮的,哪一个不是勒紧了裤腰带过日子?兴许这就是每个人的命。他口齿伶俐,脑子也转得快。在茶馆里听的书多了,平日里和伙计们摆龙门阵时也依样画葫芦地讲上一讲。扇子一张,眉飞色舞,学得有模有样。讲得顺了精了,自己再添油加醋,编些活生生的段子,常常博得一片叫彩。叫好的人多了,他也寻思,难道就该当一辈子的车夫?纠结了几天后,索性把三轮车卖了。几番苦求,终于拜在了评书老先生的门下。从此走进了茶馆,这一讲就是几十年。越讲越火,有段时间里,中国西南的大街小巷,到处都能听到收音机里播放他开创的“散打”评书。那把扇子,也成了他的标志。媒体评价道:“北有赵本山,南有李伯清”。一个电石火光的念头,一个向上的引力,让他成为了四川家喻户晓的“男神”。

宁为栋梁,不作废柴

“人,只有在自己站起来之后,这个世界才能属于他”。倘若霍金看到这句话会怎么想?懊恼?自卑?戳中泪点?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少年得志,跻身于世界一流学府,人生至此倒也算风光无限。但是21岁的他却不幸罹患卢伽雷氏症,无奈将旖旎青春囚禁在一具冰冷的钢铁上。祸不单行。二十几年后,一场突如其来的肺炎,又将他说话的能力也生生给夺走了。这样一个被上帝任意玩弄的弃儿,连简单的问好也需要语音合成器来完成的人,别说站起来,恐怕连自杀的权利也不再拥有吧。然而,这只是句雅笑。因为霍金也说过:“身体和灵魂不能同时残疾。”当许多同病人还在仰赖于他人的照拂,燃耗残缺的余生时。他却从未停止过对科学的追问,一次又一次地刷新着人们对宇宙和人体极限的认知。以至于21世纪的物理学界如果缺席了他,将会是另外一番面貌。他确实站起来了。以星汉为幕,用思想作序,舞出了技惊世界的精彩人生。还记得那个和霍金一样终日与轮椅相依为命的他吗?在每个愁绪纷繁难解的向晚,来到地坛,坐在余晖里和一堆废墟同病相怜。无数次想要掐灭生的欲望,却又无数次自我开解。只是一念之间,生命的意义得到扭转。一段秋天的怀念,把他的名字永远地刻在文坛之上。儒家把“修其身者”放在了“齐家治国平天下”之前,揭示了一个很朴素的哲理,征服了自己才能去征服世界。冲破人生的藩篱其实毫不费力,只是需要一股摆脱地心引力的勇气,但前提是你得亲手把自己推向前台。比之于这些的生理上残缺的人,常人则更应该有“站起来”的底气。在赵国三年无所作为的毛遂,因为站了起来,留下了“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的美谈;为了生计而四处奔波的俞敏洪,因为站了起来,缔造了新东方民办教育培训帝国;几乎被所有同学排挤的天宝·葛兰汀,因为站了起来,终于成为了世界闻名的动物科学家。天下本没有废柴,只有甘当废柴的人。当你接纳了自己之后,世界才能接纳你。当你被万般蹂踩的自尊苏醒之后,才能将上帝的玩笑踩在脚下。当你站起来之后,世界才能看到你的高度。《霸王别姬》里的关师傅有言:人,得自儿个成全自儿个。

再等等看

有句箴言“喜欢就买,不行就分,多喝点水,重启试试”,七堇年在后面加了一句“再等等看”。我想,这或许是对困境最好的启示了。世界并不美好,岁月也不温柔,当我们面对粗粝的现实时,与其迎头死磕,倒不如恬然静候。再等一等,等到叶落尘定,等到那风与烟俱尽,你就会发现,一切都在静静的观望中悄然过去了。有时候,柔软比刚硬来得更有力量。往往不能粉碎的东西,却可以被轻松疏导和化解。想起了村上春树鲜为人知的一部纪实作品——《地下》。其中写到人的欲求肆意膨胀,很多日本青年人极容易迷失在丰富的物质中,不知如何迎接现世的挑战,造成了精神世界的严重失衡,转而投奔麻原彰晃(日本奥姆真理教教主),寻求精神解脱。最后的结果是:一群疯子的集体狂欢,制造了震惊世界的“东京地下铁事件”,将数千个无辜的家庭卷入其中。村上对日本这一“责任回避型封闭性社会”开始深刻反思,最后发现了问题的根源——“根植内心的固执以及原教旨主义”。从这些“凶手”的证词中可以看出,他们在实施暴行的时候,并没有明确的善恶概念。与其说是穷凶极恶、明火执仗,莫如说是假借善的名义光明正大地行恶。当个体怀抱着自认为崇高无比的信念,并且为之牺牲生命时,他们能从飞蛾扑火式的“壮烈”中获得一丝虚幻的人生价值快感。然而非常让人好奇的是奥姆真理教中的信徒大多都是一些知识分子,这些高知识高文化的社会精英,又是如何轻易被蛊惑而丧失理智的?村上联想到了当年的日本技术官僚投身于“伪满洲国”,为了所谓的“八纮一宇”信念,将数千万生命卷入进去的事例。这是两个体制造成的悲剧,在日本密不透风的“强制性”体制下,个人很难发挥其自身“价值”,于是许多人转身投入另外一条途径,抱团起来以常人无法理解的极端方式,践行神圣的“教义”。制造暴力的凶者,恰恰是因为自身没有安全感。当正当的人生价值无法得以实现时,他们就会转而用一种非常的方式了来痛击现实。刚硬和固执对人性的扭曲,就如同中世纪神学施加在人类灵魂上的枷锁,让人盲目趋从,在群体狂欢中迷失自我。当调节人性的平衡性被打破,一些群体就将从理性滑入到偏执。用内心的柔软去化解固有的坚硬,用守持的宁静去平息不安的浮躁,才能闲庭观花,走得轻松自在。何意百炼钢,化为绕指柔。凡事不必急于死磕,再等等看。火堆会烧到余烬,黑暗会转向天明。

被遗弃的慈悲

我是在一个臭水沟里发现它的。羸弱的身体蜷缩在一堆草泥旁,眼睛是混浊的,气若游丝的呻吟忽断忽续,你不知道它在哪一刻就会戛然而止。在农村,像这样被遗弃的雏犬到处都是,也许是还一段宿缘吧,眼前这个卑微的小生命一下子就刺痛了我的心。那时的它,就像一截行将熄灭的蜡烛,被我心疼地捧在了掌心。我把它带回家,花了一下午的时间给它做了一个舒适的窝。它很有灵气,似乎能够明白我的意思,用温湿的小舌头来回舔我的手。我给它取名,陪它玩耍,一天一天看着它恢复生气,变得欢蹦乱跳。它通体黝黑,脚踝却是白的,奶奶说这是吉物,毛发蓬松的身体看上去还有点小胖,跑起来屁颠屁颠的很可爱。早上它摇着尾巴跟在我后面,把我送到学校后又乖乖的原路返回,下午放学时又在路口等我,远远的看到我就跑过来咬我的裤脚。我在台灯下做作业,这只小兽就趴在我的拖鞋上蹭我,一会儿四蹄并举地撒娇,一会儿又开始打盹儿。当我低下来头认真凝视它乌溜溜的大眼睛时,我知道,它是喜欢我的。后来看到《忠犬八公》里的小八,我就会想起它。我笃信,动物也是有感情的。我已经忘了那是哪一天,那天下午放学后的我和往常一样回家,然而路口却没有它的影子。预感不妙的我急冲冲奔回家,奶奶却告诉我它被人捕走了,邻居看到的。这突如其来的悲剧让我一时还难以接受,我悲伤得如同失去了一个亲人,从那以后它就再也没有回来了。往事经年,然而在看到那个用竹篮搭成的小窝时我还是会经常想起狗兄。奶奶说,那些人专捕黑狗,卖给中药铺,可以做成药材,黑狗可以治病,很贵。一次我心血来潮,去网上专门查了下有关资料。看到内容的一瞬间我惊讶得瞠目结舌,《圣惠》卷六十七载:“黑狗头骨一两(炙令未黄),天灵盖一两(涂酥炙令黄),生牛皮一两(烧灰),治打扑损疮,多时不愈。”,看得我胃里翻江倒海,赶紧关掉网页,但是脑海里却全是狗兄被剥皮剔骨的画面,一股血腥味扑鼻而来,我心里一阵巨痛。人类何以如此自私?以他身之皮肉,来疗治自己身上之伤痛。区区一个药方,就让我得以窥见人性残忍的一面,简直恐怖冷血至极。到底什么才是我们做人的底线?我不禁从心里发问。难道漠视生命,买卖器官,这就是我们向来标榜的文明?难道文明就是以野蛮为代价,为了利益链而任意杀戮地球上的其他生灵?里克·奥巴瑞的一部《海豚湾的故事》让全世界无数观众挥泪,纷纷谴责日本和歌县那些滥杀的渔民。然而归真堂竟然还厚颜无耻地大呼“活熊取胆”。每晚都要抱着泰迪熊睡觉的孩子们,当有一天你们亲眼看到药厂里的工人用铁管插进活熊胆囊里攫取汁液时会作何感想?它们的胸口和肚子被插,上刑具,每天抽两次,一抽就是好几年。身心俱损,伤口溃烂,而这样的代价换来的就是市场上流通的各种熊胆酒和熊胆眼药水。我们花去大把大把的钱,却消费着一个又一个生命的痛苦!我曾经听说科学家在一些丛林中发现了没有牙的大象,由于人类长期猎象拔牙,自然规律让它们进化成了无牙象钟,只有这样才能免遭屠戮。我不知道会不会有一天,地球上的物种全都成了没有胆没有牙没有角没有皮毛甚至没有眼睛的怪物,但是,那样的地球你们喜欢?万物有灵,我们共同生存在这个地球上几十亿年了,如果有一天世界末日来了,陪我们一起看最后一次日落的还是这些世间生命。别忘了,我们也是其中一员。

让传统回流

一个在外贸公司工作的故友来访,小叙间谈及异邦,我问了一个很多没出过国的中国人心中都有的宿疑:从小看电视和文章,里面说米国开放前卫,孩子成人后就会和父母分居,就算一家人吃饭也得实行AA制,是不是山姆大叔特别人情冷漠?朋友莞尔。“AA制是让人学会承担属于自己的责任,你必须知道,你得靠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活下来,这是生存法则。外国并非人情冷漠,反而十分多情。他们看重家庭感情,我经常遇到很多来华旅游的老夫妇,他们互相亲吻,十分恩爱。外国人也很有爱心,我有一个旧金山的朋友,她们一家人每年都要来中国收养孤儿,”她说到这里时激动得语速加快,“你不知道他们对那些孩子有多好!真的像自己亲生的,哦不,就是自己‘亲生’的!”听完此语,我陷入了良久的沉默之中。显然,我对老外的偏见被意识形态的隔阂先入为主了。深呼吸之后我脑子里第一世界国家的形象,开始由伊战、霸权,渐渐良性回归到公民素质和社会秩序上来。我注意到了朋友在说外国人行善时那突然的兴奋,这一意味深长的举动让我联想到柏杨先生的高著。或许,这是在真正经历了人情冷漠后意外的惊喜吧,千山暮雪一点红。想起网海里两件被舆论推上峰口浪尖的事件:“佛山小悦悦”和“彭斯割肝救母”。一个苍白冷漠,惨然伤心,一个慷慨大义,温暖感动。前者让人们痛心江河日下,道德滑坡,后者让人们重燃世间温情,人性良善。这一贬一褒之间,舆情指向、人心主流,让我们看到了这个冰凉的社会开始回温。国人的道德下限受到犹如讽刺的冲击,各种指责不断。而我们更应该感谢那些批判的声音,因为这证明至少我们这个社会良知还未泯,还有良善的底色,道德只是在潜意识里阵发性蛰伏。彭斯来了,和“感动中国”一样,为这个以文明之邦自居的国家挽回了一点点受伤的自尊心。惊闻母亲病危的80后留学生一夜之间赶回国,在瞒着双亲的情况下割下自己60%的肝组织移植给生母,终于力挽狂澜救回了弥留之际的母亲。彭斯和义务照顾孤寡老人17年的“半路儿子”杨森一样,用孝道迅速感染了全社会。从语法结构上来看,我们会发现“彭斯割肝救母”和“沉香劈山救母”有着惊人的相似。其实孝悌之道,几千年来一直是中华文化的主流价值观。翻开一部中国史,就是趟进了一条流淌着美德的长河。甚至在以察举闻名的汉代,行孝是走近政治中心的主要途径。古人云“父母在,不远游”,椿萱并茂,儿曹当承欢膝下,以事终年。若及丁忧,就算是当朝宰相,国事之主管,也得辞官服丧三年。现在虽然事殊世异,不必苛求,但是在孝道的精神上是永远不变的。推己及人,从悌孝到仁义廉耻,从老吾老到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中华文化一直强调的都是如何爱别人。仁者爱人,从爱家人,到爱国这个大家庭里的人。佛家的慈悲,儒家的仁爱,道家的无争。传统中华文化都在教给我们一种道德自制。康德曾说:“有两种东西,我们越是时常反复思索,越是在心中灌注了永远新鲜和不断增长的赞叹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则。”以法治国,则国家安稳;以德治国,则国家喜乐。在一个人情冷漠的社会,人人都像一座孤岛,最后孤独终老。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一个经济再发达的国家,如果人心是空洞的,所谓的强大也只是物质繁盛的虚胖。人与人之间没有信赖和安全感,就像被囚禁在一座金山。少年常思报国,于是想到日本。这个先天不足的弹丸岛国今日能傲立大国之列,与其国民性不无关联。大和民族在吸收西方先进文化的同时,也有意保留了很多本国传统精髓。而我们中国人竟然只有跑到日本去才能体验到正宗的茶道,这是莫大的悲哀。由于种种历史原因以及长期的全盘否定,现在中国与传统中华文化割开了一个断层,许多人抱怨现在国人没有信仰,但是你们去看我们文化脐带的那一头,不正是我们的心灵故乡吗?两会上谭晶说道,现在网络上关注度最高排行榜上爱情歌曲占93%。我有些悲伤,我希望那代表着公益、爱国、友善仁爱……的7%能再多一点,我希望我们的国人遇事不再集体缄默,不再乐于消费别人的痛苦,不再崇尚厚黑。我希望多一些彭斯,吴菊萍,少一些路人甲路人乙,多一点仁义礼智信,多一点悌孝温良恭。这不是封建逆流,而是优秀传承。

太阳照在乡村中学上

一直很喜欢我的中学老师们,但一直都不喜欢老师这个职业,特别是乡村老师。因为不管是在文艺作品的渲染中还是我亲眼看到的,老师的身上总是挂满了“清贫”、“操劳”和“枯燥”这些字条。我天性不受羁绊,最不喜欢的就是重复,然而老师,却要把自己讲过的写过的无数句话三年一个周期地重复一遍。天呐,这样的反反复复,在那时的我看来,简直就是物理上的单摆运动。一个三年,两个三年,三个三年……最后一头青丝终于从黑板的颜色熬成了粉笔的颜色,于是可以功成身退,含饴弄孙了。然而这时职业病也跟着来了,颈椎病、脊椎病等等等等。外公曾经是一名语文老师,吃了几十年的粉笔灰,现在就留下了咽喉炎和肺病。这些耳濡目染,更加坚定了我远离这个职业的态度。那时的我,幻想中的未来应该是富有激情,充满冒险精神的。比如记者,比如旅行作家。而人民教师的格局太小,一方教室,三尺讲台。自闭的学校犹如红墙巍峨的深宫大院,安静而又冷漠地蚕食着你所有的青春和芳华。当一名教师要有超人的毅力和耐力,要留守深墙,自甘寂寞。但是,这个早上,却让我看到了这个职业的亲近之美。早上八点多从邻水城里回西天乡,这班车里大半都是星期一赶去西天中学上课的老师。客车行驶在乡村的马路上,我享受着这城市里没有的宁静,虽然经冬,但是山坡上仍有支离破碎的绿意,在萧条中潜伏着生机。一路上我欣喜地品阅山水,寻找着与乡村的默契。而车里,也因老师们的谈笑变得热闹了起来。下车后,到学校的路上,会有很多相遇的乡亲或者孩子打招呼,那一声“老师好!”,着实让人羡慕。现在想来,三味书屋里那个又高又瘦的老先生其实也蛮可爱的,他在上面满口“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下面却是一群小孩子的童声,叽叽喳喳好似花果山。先生吹胡子瞪眼,无可奈何。要是看到这个场景,肯定会让人顾不得形象一下就笑了出来。作为一名老师,去阅读你翼护下的每一个孩子,去感受他们童真的世界,你也会一直活在童年。当有一天你看到你亲手打磨过的璞玉变得熠熠生辉在你面前,那时你的心情一定是欣慰和自豪,伤感和慨叹。岁月之刀,雕琢了他们,也切割了你的青春。现在我在回成都的车上,阳光普照,内心宽阔。心里不再畏惧将来,不再戚戚于职业之分,几年后不管做什么,记者,编辑,或者工人……我都很乐于接受。其实,当个乡村老师也不错。五月之后 六月之前这场雨盼了半个月,终于在前天凌晨来势汹汹地下了个干干净净。就像一个热疯了的汉子端起一盆清水痛痛快快地冲了个凉水澡,清蒸了十几天的五月才开始慢慢退烧。晓雨天沾草,萧萧牧马群。半夜一鞭惊雷,只听得这轰轰隆隆的声音心里就立刻有了凉意。回忆起往昔小屁孩儿的时光。每年雨季来时,倘若又适逢双休,便会赖在被窝里合眸聆听整整一清晨的雨声。夏天的雨明快而轻扬,雨水站在绣满青苔的瓦当上,像奥运会中的郭晶晶一样一个一个往下跳。跌落,盛开,然后平凡地寂灭。雨势渐缓,雨声又由开始时密密麻麻的鼓点变成了一响一顿的打更声,好像时间也慢了下来,让人想起过去明清古城里当当的梆子。以前古装片里经常出现的那种裹巾垂髯的老头儿,在月黑风高里提着个铜板一敲一喊:“天干物燥,小心火烛。”那是一种相当古老的声音。小时候的下雨天,每个屋檐下都藏着一个少年轻描淡写的梦。乡亲们围坐在一起絮叨着家常琐事,家犬则趴在一旁安静地打着盹,这样的画面,让人的心里感到一种生活的踏实。那时的孩子们常常在向晚的时候,打着赤脚围在院子的大坝子上追跑,或者在周末的时候带着自己做的粗糙的弓箭去林间打鸟。夏天的时候男孩们光着膀子手拿一根“棍剑”三五成群地穿梭在竹林里寻觅笋子虫,每捕获一只就用竹丝把它从腿中串起来。那时候还没有MP3和QQ,那时候的女孩子也没有洗面奶和BB霜。没有艳照门没有张紫妍没有文强也没有三聚氰氨……那时和奶奶睡在一起,每天的起居都安放在那一个小木楼上。实实在在的土木结构,虽然略显逼仄,但却朴实温和,让人心生亲近。以至于后来搬进了新家,我依然对住在小木楼的那段岁月念念不忘。高中语文课本里学到《项脊轩志》时,突然悲中从来。那一夜,我在梦中又步回了儿时的那个木楼,每一脚起落,陈旧脆弱的木板就咯吱一声长叹,我多么希望,为那一盏月光再多停留一个晚上。小木楼,就是我的项脊轩。归有光说:“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不知道,老家屋旁爷爷生前亲植的那棵杨树,如今是否一切安好。每一次看宫崎骏的动画,总能让我回到孩提时候,总能看到自己小孩子时那些被岁月遗忘了的梦。又总是会想起屋后的那些菖蒲和鸢尾花,还有乡村小径旁的菟丝和蓍毛草。《龙猫》里的那个老婆婆让我想起了我的奶奶,那么的仁慈和蔼。前一个月放“五一”,我在厨房把一块雪饼喂到正在做饭的奶奶嘴里,就像小时候她喂我那样。我对奶奶说等我大学毕业后挣了大钱就买辆车带她周游中国,那一刻奶奶笑得像个孩子。现在的我早已经高出奶奶好几个个头了,现在的奶奶一笑起来脸上就有很深很深像老树皮一样的皱纹。是啊,在我们还没来得及回望的时候,有些风景就已经远了,有些故事就已经老了。昨天学弟学妹们的慰问演出过去了,我发现一直以来努力地让自己被高三埋没一直努力波澜不兴心如止水,但还是那么轻易的就被歌声打动了。站在五月之后六月之前,我才发现我是那么的舍不得,那么的害怕毕业后的茫然。再不能躲在高中里逃避明天了,再也不能那么没心没肺玩得不知死活了。一切还是会来,一切又还是终会过去,我们就这样无从遁逃的等待着六月的那一场洪流,期待它把所有的不安都带走。当一切都成为了过去当我们就像那些花儿一样各自奔天涯的时候,希望还能回想起那些曾经的美丽与忧愁,还能想起我们一起的那些日子想起那些懵懵懂懂很傻很天真。生命,总需要些浪漫来怀想。我会在回忆中,等你们到地老天荒等你们一起把母校的一草一木依依吻遍等你们一起重温那段青葱时光。《侧耳倾听》里月岛雯和天泽圣司为了梦想的执念让我很感动,希望我也能坚持,也为了奶奶。雨停了,现在放眼窗外,天和地挨得好近。就这样,静静地等待着六月的到来。我可不可以叫你一声妈妈一我在那年的深秋呱呱坠地,像一枚被命运选中的蒲公英,飘落在这一片陌生的土壤。当我挥舞着小拳头睁开眼睛打量这个世界时,迎接我的却是家徒四壁,一贫如洗。一家人就挤在这样一个破烂的小土屋里,逼仄而难地熬着日子,直到一座新房在我的面前拔地而起。-三岁时,我和爸爸搬进了这个新家。但是没有妈妈,从我开始晓事时我就没有妈妈。我的记忆最早只能追溯到三岁,三岁前的一切都是听奶奶讲的,而当初安放我小生命的那个土屋现在也作了鸡棚,里面结满了岁月的蛛网。新房的水泥板被太阳曝晒了后有许多的开裂,每到下雨天就要漏水,家里到处都被淋得湿漉漉的。奶奶在漏水的地方下面放了很多盆和碗,晚上我就躺在床上听着水滴在碗中的声音,慢慢地睡去,在那滴答滴答的节奏里魂牵梦萦。很多次在梦里,我见到了日夜思念的妈妈,我跑过去一头扎在她的怀里,放肆地撒着娇,抽泣着。我告诉妈妈,我想你,每当下雨天我看到小鸡们躲在大母鸡的怀里时,我也想像小鸡一样依偎着你。但是每次凌晨的鸡鸣又总是残忍地把我从梦境里拉回现实,然后枕头会一如既往地湿一大片。四岁半,爸爸就把我送进了学校。每天和小伙伴们一起上下学,看到他们的妈妈来学校接送,我孤独地站在一旁观望,仿若掉队孤雁,无限冷清。那时小小的我单纯的感情世界里还是油然而生一股酸楚,讲不出理由,只是听着他们围着自己的母亲娇气的妈妈长妈妈短的,我会心生羡慕,羡慕有一天也会有一个人能敞开怀抱让我这么放任地叫一声妈妈。读幼儿班第一天回家爸爸就打了我一顿,因为我写5的时候总是倒笔画。那是在露天的楼顶上,气极败坏的他像一头狮子一样对我咆哮,然后提起凳子向我瘦小的身上砍来。我不敢哭出声,只是强忍着背上传来的钻心阵痛,一边用袖子擦眼泪一边继续做作业。我在日记里叫他暴君,因为他发怒的样子让我想起了电视里那丧心病狂的纣王。但是每一次写完日记后第二天我又会把它们通通烧掉,让所有的呐喊在一把火焰中化成灰黑蝴蝶。因为那些抗议的文字如果被他翻到,我又少不了一顿暴打。奶奶说,我爸就一“天棒”。他每天都出去打麻将,经常通宵不归,有很多次半夜三更才打着手电筒回来。他输了钱心情不好就拿我出气,动不动就对我饱以拳脚,奶奶来拖他,他又凶狠地骂奶奶。他就像一个独裁者,只要有什么事不顺他心他就会发火,他总是认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对的都是理所当然。他骂过奶奶,骂过爷爷,骂过姑姑……我就活在这样的恐惧中,每晚一听到外面的狗叫我就会发抖,我以为是他回来了,心中浮现起他凶神恶煞的样子我就害怕,我怕他又无缘无故打我。他每次打我时我都不敢哭,如果哭的话他又会打我,于是我就死死咬着嘴唇不敢发声,任凭眼泪在脸上肆虐。等他爆发了,宣泄了,也安静了,我就回到卧室,翻开日记本,在灯光下默默的书写。听着笔尖在本子上划出的沙沙声,就像一场绵绵春雨,淅淅沥沥地打在大地上,把所有的泥泞和血腥带回土壤。幼小的我还不懂得太多世事,只顾着栖身在文字的世界里,躲避现实的硝烟。几米说:“我绝望,掉入深井;我低头,却看见水里闪耀着满月星光。我总是在最深的绝望里,看见最深的美丽。”我想:我一定要努力读书,总有一天飞出这个笼子,离开这个魔鬼。二在那无数个漫长而伤痛的夜晚里,我都会在梦中跌入妈妈的怀抱,我盼望着有一天妈妈能来拯救我,让我不再忍受打骂,不再夜夜噙着泪水入眠。我幻想着我的妈妈像歌一样美,像电视里演的那样贤淑温柔。于是,妈妈回来了。听奶奶说过,妈妈在我才几个月大时就去深圳打工了,从此便杳如黄鹤。那一天,一个陌生的女人闯入了我的世界,但她并不是我心目中的那一位善良的母亲,那一刻,我又掉回了绝望的深渊。仿佛所有美好的希冀都在一夜之间枯萎,本欲伸手抚摸的梦却在回首间万难企及。那一晚,我躲在被窝里睁着眼睛听她和爸爸吵了一夜的架,我听着他们的破口大骂,偷偷地流着眼泪。我的眼角有很大一片淤青,那是前一个月表姐把家里的燕窝捅了,爸爸拿我发气时打的。直到天亮那一场争吵才稍作停息,她来到床边试图让我进入她的怀抱,我下意识地侧身躲开了,我害怕眼前这个女人。这就是我的妈妈,像一场暴风雨一样开始出现在我的记忆里。那时我很喜欢书,伤痕累累的心灵也惟有在书中才找得到一丝安息。但是每一次跟爸爸说买书都会遭来他的非打即骂,妈妈却说那些钱还不如拿来买吃的,至少还得了吃,买本书有什么用。我没有办法,遇到自己喜欢的书就只有向同学借来,如痴如醉的啃着。当时小伙伴有本《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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