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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8 15: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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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德莱塞

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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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莱塞集 美国的悲剧

德莱塞集 美国的悲剧试读:

“世界名著名译文库”编委会

主  编 柳鸣九

编  委 (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守仁 史忠义 宁 瑛 冯季庆 冯 威 朱 虹

    刘文飞 李辉凡 陈众议 陈绍敏 罗新璋 贺鹏飞

    倪培耕 高中甫 黄 梅 谭立德

主编助理 赵延召 乌尔沁 张晓强

“世界名著名译文库”总序

柳鸣九

我们面前的这个文库,其前身是“外国文学名家精选书系”,或者说,现今的这个文库相当大的程度上是以前一个书系为基础的,对此,有必要略作说明。

原来的“外国文学名家精选书系”,是明确以社会文化积累为目的的一个外国文学编选出版项目,该书系的每一种,皆以一位经典作家为对象,全面编选译介其主要的文学作品及相关的资料,再加上生平年表与带研究性的编选者序,力求展示出该作家的全部文学精华,成为该作家整体的一个最佳缩影,使读者一书在手,一个特定作家的整个精神风貌的方方面面尽收眼底。“书系”这种做法的明显特点,是讲究编选中的学术含量,因此呈现在一本书里,自然是多了一层全面性、总结性、综合性,比一般仅以某个具体作品为对象的译介上了一个台阶,是外国文学的译介进行到一定层次,社会需要所促成的一种境界,因为精选集是社会文化积累的最佳而又是最简便有效的一种形式,它可以同时满足阅读欣赏、文化教育以至学术研究等广泛的社会需要。

我之所以有创办精选书系的想法,一方面是因为自己的专业是搞文学史研究的,而搞研究工作的人对综合与总结总有一种癖好。另一方面,则是受法国伽利玛出版社“七星丛书”的直接启发,这套书其实就是一套规模宏大的精选集丛书,已经成为世界上文学编选与文化积累的具有经典示范意义的大型出版事业,标志着法国人文研究的令人仰视的高超水平。“书系”于1997年问世后,逐渐得到了外国文学界一些在各自领域里都享有声誉的学者、翻译家的支持与合作,多年坚持,惨淡经营,经过长达十五年的努力,总算做到了出版七十种,编选完成八十种的规模,在外国文学领域里成为了一项举足轻重、令人瞩目的巨型工程。

这样一套大规模的书,首尾时间相距如此之远,前与后存在某种程度的不平衡、不完全一致、不尽如人意是在所难免的,需要在再版重印中加以解决。事实上,作为一套以“名家、名著、名译、名编选”为特点的文化积累文库,在一个十几亿人口大国的社会文化需求面前,也的确存在着再版重印的必要。然而,这样一个数千万字的大文库要再版重印谈何容易,特别是在人文书籍市场萎缩的近几年,更是如此。几乎所有的出版家都会在这样一个大项目面前望而却步,裹足不前,尽管欣赏有加者、啧啧称道者皆颇多其人。出乎意料,正是在这种令人感慨的氛围中,北京凤凰壹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老总贺鹏飞先生却以当前罕见的人文热情,更以真正出版家才有的雄大气魄与坚定决心,将这个文库接手过去,准备加以承续、延伸、修缮与装潢,甚至一定程度的扩建……

于是,这套“世界名著名译文库”就开始出现在读者的面前。当然,人文图书市场已经大为萎缩的客观现实必须清醒应对。

不论对此现实有哪些高妙的辩析与解释,其中的关键就是读经典高雅人文书籍的人已大为减少了,影视媒介大量传播的低俗文化、恶搞文化、打闹文化、看图识字文化已经大行其道,深入人心,而在大为缩减的外国文学阅读中,则是对故事性、对“好看好玩”的兴趣超过了对知性悟性的兴趣,对具体性内容的兴趣超过了对综合性、总体性内容的兴趣,对诉诸感官的内容的兴趣超出了对诉诸理性的内容的兴趣,读书的品位从上一个层次滑向下一个层次,对此,较之于原来的“精选书系”,“文库”不能不做出一些相应的调整与变通,最主要的是增加具体作品的分量,而减少总体性、综合性、概括性内容的分量,在这一点上,似乎是较前有了一定程度的后退,但是,列宁尚可“退一步进两步”,何况我等乎?至于增加作品的分量,就是突出一部部经典名著与读者青睐的佳作,只不过仍力求保持一定的系列性与综合性,把原来的一卷卷“精选集”,变通为一个个小的“系列”,每个“系列”在出版上,则保持自己的开放性,从这个意义上,文库又有了一定程度的增容与拓展。而且,有这么一个平台,把一个个经典作家作为一个个单元、一个个系列,集中展示其文化创作的精华,也不失为社会文化积累的一桩盛举,众人合力的盛举。

面对上述的客观现实,我们的文库会有什么样的前景?我想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社会主义大国,一个自称继承了世界优秀文化遗产,并已在世界各地设立孔子学院的中华大国,一个城镇化正在大力发展的社会,一个中产阶级正在日益成长、发展、壮大的社会,是完全需要这样一个巨型的文化积累“文库”的。这是我真挚的信念。如果覆盖面极大的新闻媒介多宣传一些优秀文化、典雅情趣;如果政府从盈富的财库中略微多拨点儿款在全国各地修建更多的图书馆,多给它们增加一点儿购书经费;如果我们的中产阶级宽敞豪华的家宅里多几个人文书架(即使只是为了装饰);如果我们国民每逢佳节不是提着“黄金月饼”与高档香烟走家串户,而是以人文经典名著馈赠亲友的话,那么,别说一个巨大的“文库”,哪怕有十个八个巨型的“文库”,也会洛阳纸贵、供不应求。这就是我的愿景,一个并不奢求的愿景。2013年元月

美国的悲剧上

第一部

第一章

一个夏夜的黄昏。

一排排高墙耸立在美国一个四十来万人口的商业中心,这类高墙,到将来只会给后代当作闲话当年的资料罢了。

就在这时,比较沉寂的宽阔的大街上出现了一个六人组成的小队伍。一个五十上下的男子,矮矮胖胖,乱蓬蓬的头发从一顶圆形黑毡帽下面露出来。他相貌非常平庸,随身携带一架沿街布道或是卖唱的人常用的那种手提小风琴。跟他一起,有个比他大约小五岁的女人,身个比他略高,腰围没有他那么粗,可是体格结实,精神饱满,面貌和衣着都很平常,不过也不太丑。她一手牵一个七岁的男孩,一手拿一本《圣经》和几本《赞美诗》。一个十五岁的女孩、一个十二岁的男孩和另一个九岁的女孩,各自走在这三人后边,他们全都乖乖地跟着,不过样子不很起劲。

天气很热,到处弥漫着甜美的倦意。

和他们所走的那条大街成直角交叉的是另一条峡谷似的马路,街上的人群和车辆来往穿梭,另外还有各路电车当啷当啷地响着铃,在熙来攘往的行人和车辆的急流中向前奔驰。不过这一小队人仿佛什么事都不在意,只是一心想从身边那些争先恐后的车辆和行人当中钻过去。

他们来到下一个交叉路口的拐角,这里的一条所谓大街,实际上只是两排高楼中间的一条巷子,这时已经很冷清了。那个男人把风琴放下,女的马上把它打开,支起乐谱架,放了一本薄薄的、大开本的《赞美诗》。接着,她把一本《圣经》递给那个男的,退后一步,跟他并排站着。那个十二岁的男孩把一只小三脚凳放在风琴前面。那个男人是孩子们的父亲,他睁大眼睛,仿佛很有信心似的朝四周望了一下,也不管有没有听众,便说:“我们先来唱一首《赞美诗》,凡是愿意信奉上帝的,就请跟我们一起唱吧。还是请你来弹琴,好吗,赫丝特?”

年龄最大的女孩一直装作毫不在意、自自然然的样子,一听这话,便把她那相当苗条,但尚未完全发育的身子坐到三脚凳上,翻了翻《赞美诗》,弹奏起来。她母亲说:“我看今晚上最好是唱第二十七首,《耶稣之爱,无比芬芳》。”

这时,正回家去的各种不同身份、不同职业的过往行人,发现这几个人这么待着,有的就迟疑了一下,对他们瞟一眼,有的收住脚步,看他们究竟是干什么的。那个男人一看人家这种迟疑的态度,以为他们已经注意起来了,尽管还有点犹犹豫豫,还是赶紧抓住机会,对他们讲起来,仿佛人家是特为到这里来听讲似的。“那么,我们大家一起唱第二十七首吧,《耶稣之爱,无比芬芳》。”

一听这话,那个小女孩就在风琴上弹奏起来,发出一阵虽然准确,却很微弱的音调;同时她那相当嘹亮的女高音跟着她母亲的女高音,还有她父亲没有把握的男中音,一道唱起来。另外几个孩子从风琴上的一小摞书里取下《赞美诗》,有气无力地跟着唱起来。他们唱的时候,街上形形色色围观的人都无动于衷,直瞪瞪地望着。这么平平常常的一家人,竟然当众引吭高歌,与遍布人间的怀疑与冷漠态度相对抗,这种稀奇的情景可把大家吸引住了。有些人对弹风琴的女孩相当柔弱、尚未完全发育的身材感兴趣;另外一些人则对做父亲的那副不现实而又寒酸的样子感兴趣或产生了同情,他那双无神的蓝眼睛和那相当松垮而又穿得很坏的身子,表现出一副十足的倒霉相。他们这几个人,只有母亲特别突出,显得有那么一股毅力和决心,即使是盲目或错误的,不能叫她发迹,至少总能保住自己。她比另外几个都强,显得有一种虽然无知却能令人起敬的自信神情。你要是注意观察过她,看见她把那本《赞美诗》放在身边,眼睛直望着前面,那你一定会说:“,瞧她这个人,不管她有什么缺点,也许是怎么信就怎么干的人。”她的每一个神态都表明,她对自己所宣扬的那个确实存在,并且注视着人间的全能主宰的智慧和仁慈,是坚信不疑的。耶稣的爱拯救我的全部身心,上帝的爱指引我的脚步前进。

两旁是巍然矗立的建筑物,她就站在高墙中间响亮地唱着,略带鼻音。

那个男孩心神不定地倒换着两只脚,眼睛总是望着地,多半只是半心半意地唱。他身个瘦高,头和脸长得很有趣,白皮肤,黑头发,比起其余那几个人来,他好像要机灵些,并且特别敏感,仿佛对眼前的处境有些反感,甚至还感到痛苦。能引起他兴趣的,显然只是世俗的生活,而不是宗教生活,虽说他还不能充分意识到这一点。总之,要说到他目前的心情,那无非是:眼下这一套是绝不能引起他的兴趣的。他太年轻了,他的心灵对于美和享乐确实非常敏感;可这些与主宰着他父母的心灵的那种朦胧、缥缈的幻想世界是没有多大缘分的。

说实话,这个男孩的家庭生活,以及过去在物质方面和心灵方面的遭遇,都不能叫他相信他父母坚信的那一套。说实在的,他们的生活仿佛有点苦恼,至少在物质方面是这样。父亲总是在各处的集会上读经、讲道,尤其是在离这里不远、他和母亲经办的“布道所”里。据他所知,他们还到处向一些感兴趣或是乐善好施的商人募捐;这些人仿佛对这类慈善事业还很相信似的。可是一家人老是“很紧”,好衣服从来没有上过身;普通人仿佛很平常的种种享受,他们都没有份。可是父母亲却老是在宣传什么上帝对他和所有的人的慈爱和关怀。显然,有什么地方不对头吧。关于这些,他目前还弄不清楚。不过,他还是不能不敬重他的母亲;她那种坚毅和热情,还有她的慈祥,都很合他的心意。虽说传教工作很忙,家里烦心的事也很多,她总还是极力显出高高兴兴的样子,至少是还能支撑得住,尤其是在衣食非常困难的时候,她嘴上还老是非常坚决地说,“上帝会赐予的”,或者说,“上帝会指引出路的”。可他和兄弟姊妹们都看得很清楚,尽管他们的境况一向迫切需要上帝赐予,上帝却根本没有指引出什么明白的出路。

今天晚上,他一面跟他的姊妹和弟弟在大街上走,心里想,但愿他们从此不必再干这一行,至少他自己能不干。别的孩子就不干这类事啊。而且,这种做法总好像很寒碜,甚至可以说很丢脸。像这样被拖上街以前,别的孩子就不止一次大声喊他,讥笑他父亲,讥笑他老是当众宣扬他的宗教信仰。比如,他还只有七岁的时候,因为他父亲跟人家说话,一开口总是说“赞美上帝”,他便听到附近的小孩嚷道:“赞美上帝的老家伙格里菲思来了。”有时候,他们在他背后喊道:“喂,你这小家伙,你姐姐就是那个按风琴的姑娘吧。她还会玩别的什么吗?”“为什么他到处说什么‘赞美上帝’这一套呢?人家就不这么说呀。”

渴望一切跟人家一模一样,这种根深蒂固的普遍心理,使那些孩子感到苦恼,也使他感到苦恼。无论是他的父亲或是母亲,都跟人家不一样,老是宗教长宗教短的,到如今,已经把宗教当作生意经啦。

这天晚上,在这条拥挤着车辆和人群、耸立着高楼大厦的大街上,他觉得这样被拖出正常的生活圈子,给大家看热闹,开玩笑,真是丢脸。这时候但见一辆辆漂亮汽车飞驰而过;闲散的行人纷纷去寻求他所不尽了然的种种开心的享受;一对对青年男女有说有笑;还有那些“小把戏”瞪着眼睛望着;这一切,都使他很苦恼,他觉得跟他的生活比起来,也可以说是跟他们一家人的生活比起来,人家的生活就不一样,人家的生活就要好些,美妙些。

这时,街上游移不定的人群,老是在他们周围来来往往的人群,似乎也觉察到,叫这些孩子们参加这套把戏,从心理的角度来说是不恰当的,他们有的便用胳膊肘推一推边上的人,表示不以为然;一些世故较深、态度冷漠的人,扬起眉毛,轻蔑地一笑;一些富有同情心或是阅历较多的便纷纷议论,认为何必把小孩也拉扯到里面去。“如今差不多每天晚上在这一带都碰到这几个人,至少一个星期总有两三回吧。”一个年轻的店员这样说,他刚跟他的女朋友见了面,正陪着她上馆子去,“我看,这些人无非又在搞什么宗教的把戏吧。”“那个最大的男孩不乐意待在这儿呢。他觉得怪别扭,这我看得出。叫这样一个小子出来干这个,实在不应该,除非他自己愿意。不管怎么说,这一套他反正是不懂的。”这是一个年纪四十左右、专在市中心区游手好闲的汉子向另一个停下来看热闹、仿佛还和善的陌生人说的。“是呀,我看真是这样。”另外那个人表示同意,一面注意端详这个男孩的头和面孔。那张脸一抬起来,便流露出不安和羞怯的神情,人们一看到这个,就可以觉察到,这种宗教和心灵方面的事,只是对年纪比较大、能够思索的人才合适,如果要在这么公开的场合,强加在还不很懂事的孩子们身上,那未免有点太忍心,并且也很无聊。

可是实际情况却正是这样。

至于这一家其余的人,那最小的男孩和女孩,年纪都太小,还不能真正懂得这是怎么一回事。再说,他们也不感兴趣。那个弹风琴的大女孩,倒是显得并不十分在乎,反倒对她本人和她的歌声所引起的注意和品评感到很得意。因为不单是陌生人,就连她的父母也极力夸奖过她多次,说她的歌喉悦耳、动人。其实这话只说对了一半。实际上,她的嗓子并不见得好。他们并不真懂音乐。就身体上说,她肤色苍白,身体柔弱,并不出色。至于心灵方面,也没有多少力量,不够深沉。她这种人很容易认为,这是个好机会,可以出出风头,引起人家一点注意。至于她的父母,他们决心要尽可能向世人传播福音;每当赞美诗唱过以后,父亲便要搬出他那一套陈腔滥调,说什么只要体现了上帝的仁慈、基督的爱和上帝对罪人的意旨,人们就可以从有罪的良心那种沉重的愁苦中解脱出来,得到欢乐,如此等等。“在上帝看来,所有的人都是有罪的,”他说,“除非他们忏悔,除非他们信奉基督,接受他对他们的爱和宽恕,否则他们就永远体会不到精神健全和纯洁的幸福。啊,朋友们!基督为你们而生,为你们而死,他每天每时都跟你们同在,白天、黑夜、清晨、黄昏,随时都在照料你们,增加你们的力量,让你们承受得住人间无穷无尽的辛劳和忧患,假如你们了解这一切,真正从内心懂得这个道理,你们就可以享受到宁静和满足的幸福,那该多好!啊,那些困扰我们的罗网和陷坑是多么可怕呀!幸而我们理解到基督与我们常在,教导我们,帮助我们,鼓励我们,替我们敷好伤处,使我们健全起来,这叫人多么宽慰呀!啊,那种宁静、满足、舒适和光荣呀!”“阿门。”他的妻子庄严地应了一声。女儿赫丝特——家里的人叫她爱丝塔——深深感到他们全家人正急需人们的赞助,也就跟着母亲应了一声。

最大的男孩克莱德和两个较小的孩子只是把眼睛看着地上,间或对他们的父亲看一眼,心里想,他这些话可能都是真实的,重要的,不过总不像实际生活中其他事那么有意义,那么吸引人。这一套他们已经听得太多了,在他们那年轻而热切的心灵看来,人生在世,应该不只是在街头和教堂里搞这套布道的把戏啊。

后来,唱过第二首赞美诗之后,格里菲思太太也讲了一番话,并借机会提到他们在附近一条街上主办的布道工作和他们为了宣扬基督的教义举行的礼拜,然后又唱了第三首赞美诗,散发了一些介绍教会拯救灵魂的小册子,接着,听众们自动捐助的款子就由父亲阿萨收下来。他们收起小风琴,把三脚凳叠起来交给克莱德,《圣经》和《赞美诗》由格里菲思太太收起来,皮带套着的风琴往老格里菲思肩上一挂,他们就朝教堂那边往回走了。

这段时间里,克莱德一直在盘算:他再也不愿意干这一套了。他还认为自己和他的父母都显出了一副傻头傻脑、不大正常的样子,他这样被迫参加这种活动,假如能让他充分表示他的反感,那他就会说,只要有办法,他就不愿意再干这种勾当。这样把他拖在一起,对他们又有什么好处呢?他的生活不应该是这样啊。别的孩子就不必干他这一套呀。他比过去更坚决地考虑着要进行一次反抗,为了以后不至于再像这样抛头露面。他的姐姐要是高兴,就让她去干好了;她是喜欢这一套的。妹妹和弟弟还太小,也许还不在乎。可是他……“我看今晚上人家好像比往常更加注意点儿了。”格里菲思一路走,一路这样对太太说。夏天晚上那种醉人的气息叫他的心境松快了,他便把过路行人照例漠不关心的神情,做了这么一个豁达的解释。“是呀,星期四只有十八个人拿小册子,今晚上可是二十七个。”“基督的爱终于会胜利的,”父亲用安慰的口吻说,既是为了鼓励他的太太,也是为了鼓励他自己,“世俗的欢乐和忧虑支配着很多很多人,可是只要有一天,悲哀临到他们头上,我们撒下的这些种子,有的就会生根的。”“这是千真万确的。正是这种想法经常支持着我。痛苦和罪孽的负担终于叫一些人认识到自己走错了路。”

他们现在走进一条狭窄的背街,刚才他们就是从这里走出来的。他们从拐角的地方往前只走过十几个门,就走进一座黄色的木平房,这座房子的大窗户和中间门上两块玻璃,都漆成灰白色。两个窗户和那道双扇门的几块小嵌板上,漆着如下的字样:“希望之星。伯特利独立教堂。礼拜时间:每星期三、星期六,晚八时至十时;星期日,十一时、三时、八时。欢迎参加。”在这排大字下面,每扇窗上都有一句格言:“上帝就是爱。”格言下面还有一行较小的字:“你有多久没给母亲写信了?”

这几个人走进那寒碜的黄色大门,就不见了。

第二章

上面约略介绍过的这家人,可能有一段与众不同、略有几分特殊的身世,这是可以想象得到的。实际上也正是这样。说实话,这样一家人,在引起反应和动机的心理和社会上的原因方面都表现出反常的状态,要想剖析其中的奥秘,不但心理学家,就连化学家和物理学家都要费尽心思。先说这家的父亲阿萨·格里菲思吧:他是机体不健全的一类人,是某种环境和某种宗教理论的产物,自己根本就没有什么主心骨或个人的见解。不过他很敏感,因此很富于情感。但一点不讲求实际。他对人生的感受究竟怎样,他情绪上的感应究竟具有什么样的色彩,这些都是不容易捉摸透的。不过,正如前面已经说过的,他的妻子性格比较坚强。可是不论对任何事,她也不见得比他具有更正确、更实际的见解。

这一对夫妇的身世,除了影响到他们那个十二岁的儿子克莱德·格里菲思以外,在这里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这个小伙子有点爱动感情,还喜欢富于浪漫情调的东西,这是他不同于这一家的特点。他这些特点,多半是从父亲那里,而不是从母亲那里得来的。此外,由于年轻,他对事物抱有更生动、更明智的幻想,老是想着一有机会,就要设法改善改善自己的生活:想着他能到哪里去,能见识哪些事物,还想着他的种种幻想如果都能实现,他的生活将会是另一番天地。一直到十五岁,克莱德最苦恼的一件事,也是以后长时期中回想起来最苦恼的一件事,就是他父母的行业或者职业在别人心目中显得寒碜。在他整个少年时期,父母在各个城市,诸如大瀑布、底特律、密尔沃基、芝加哥,还有最后的堪萨斯市,主办教会,或者在街头布道,一般人,至少是他们所遇见的男孩和女孩,显然因为他和姐姐、兄弟们是这样的父母的子女,总是看不起他们。有几次,他竟然在路上停下来,跟别人家的孩子打起架来。这是违反他父母的脾性的。他们从来就不赞成他这样的任性。但是每次打完架,不管打了败仗还是打了胜仗,反正总是叫他意识到,父母所干的行业是别人家看不起的,太寒碜,太卑微了。所以他老是在想,有朝一日,到了能够脱身的地步,他究竟该怎么办才好。

克莱德的父母,对子女们的前途,一向没有切合实际的打算。他们并不明白,某种实用的或是职业的教育,对每个孩子都是很重要的,也可以说是必不可少的。相反,他们只是一心一意盘算着要给世界上传播福音,根本没有顾到让孩子们在任何一个地方长期入学。他们往往为了某些地方地盘更大,传教条件更好,即使正当孩子们读书读到半中间,读得相当顺利的时候,也随时搬家。还有些时候,他们的传教事业很不兴旺,收入很差,阿萨又不能靠他最内行的两件事——园艺和推销新产品——挣到多少钱,弄得吃也吃不饱,穿也穿不好,孩子们也就根本不能上学了。遇到这类情况,不管孩子们怎么想,阿萨夫妇俩总是一直很乐观,或者偏要说是乐观的,还照样保持着坚定的信念,始终信仰上帝,相信上帝一定会赐予他们。

这家人的住宅兼布道所,一片死气沉沉,凡是有点生气的男女少年,都会让这种气氛弄得精神沮丧。那是一幢毫无光彩、毫无艺术气味的旧木房,他们占着楼下整整的一层。木房坐落在堪萨斯市独立大街以北、特鲁斯特路以西。确切的街名或地名叫作毕克尔。这条街很短,通着密苏里路。那条马路稍长些,但是到处乱七八糟。这一带地方还能隐隐约约引起一种不大愉快的回忆,使人想起当年商业繁荣的景象。这里的商业区虽然没有往西移,却早已往南移了。一些热心宗教和劝人改教的人,就在离这里五道街口的地方,每星期举行两次露天礼拜。

这幢房子的底层面对着毕克尔街,望得见一些同样阴沉的木架子房屋的阴沉的后院。房子前面一部分隔成一间四十英尺长、二十五英尺宽的大厅,里面摆着六十来把木折椅,设有一个读经坛,挂着一幅巴勒斯坦圣地图,还有二十五张印就的格言,作为墙头的装饰,不过都没有镜框。下面是那些格言中的一部分:“酒能使人亵慢,浓酒使人喧嚷。凡因酒错误的,就无智慧。”“拿着大小的盾牌,起来帮助我。”——《诗篇》第三十五篇,第二节。“你们作我的羊,我草场上的羊,乃是以色列人,我也是你们的神,这是主耶和华说的。”——《以西结书》第三十四章,第三十一节。“神啊,我的愚昧你原知道,我的罪愆不能隐瞒。”——《诗篇》第六十九篇,第五节。“你们若有信心,像一粒芥种,就是对这一座山说,你从这边挪到那边,它也必挪去;并且你们没有一件不能做的事了。”——《马太福音》第十七章,第二十节。“耶和华降罚的日子临近万国。”——《俄巴底亚书》第十五节。“因为恶人终不得善报。”——《箴言》第二十四章,第二十节。“酒发红,在杯中闪烁,你不可观看:终究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箴言》第二十三章,第三十一、三十二节。

这些有力的誓词好像是嵌在一道灰渣砌成的墙上的银质和金质的挂盘一般。

这一层普通楼房后面那四十英尺的地方,错综、巧妙地分隔成三间小卧室和一间起坐室,起坐室望得见后院,也望得见一些别的房子的前院的木栏栅,这些前院也并不比后面的院子高明多少。另外还有一间整整十英尺见方的厨房兼餐室。还有一间贮藏室,里面存放着布道的小册子和赞美诗集,还有匣子、箱子和这家人一时不用而又可能有用的一些零星什物。这个特殊的小房间就在布道大厅后面,格里菲思夫妇在讲道以前,或是讲完之后,或是在他们需要商量事情的时候,往往到这里来,也有的时候,他们到这里来沉思默想或者祈祷。

克莱德和他的姊妹兄弟总看见他们的母亲或父亲,或是两人一道,跟一个走投无路或是有些悔罪之意的可怜虫谈话。这种人是来请教或是求助的,多半是来求助的。有时,正赶上他的父母生活特别艰难,孩子们就看见他们在这个房间里想主意,再不然就像阿萨·格里菲思时常在无可奈何时所说的那样,想要“祈祷出一个办法来”。克莱德后来渐渐想到,这个办法其实是并不中用的。

附近的地区也全都非常阴沉、破败,克莱德一想到自己住在这个地方就很厌恶,更不用提还要经常向人求助,自己也得在场,而且为了维持这个场面,还得经常祈祷和谢恩。

爱尔薇拉·格里菲思太太在嫁给阿萨以前,只是个无知无识的乡下姑娘,从小长大成人,很少想到什么宗教的事情。可是自从爱上了他以后,她就沾染上他所醉心的传播福音和劝人改教那一套。从此以后,凡是他所进行的活动和他所起的种种异想天开的念头,她总是心甘情愿、满腔热诚地追随到底。后来她知道自己能说会唱,还有本事用她所领悟的“上帝的福音”去影响别人、劝说别人、支配别人,她就感到很得意,于是她便多少有些心满意足,情愿继续干这一行了。

偶然也有一小群人跟着这两位传教士到他们的布道所去,或是因为听到他们在街上传道的时候说到这个布道所,事后找到那里去,这种稀奇古怪、心神不安或是精神错乱的人,是到处都有的。多年以来,克莱德还不能独立自主,就只好勉强顺从地参加各种宗教集会。到这里来的各式各样的男男女女(男人居多),有穷愁潦倒的苦力,有无业游民,有酒鬼和流浪汉,还有那些满身脓疮、无依无靠的可怜虫,他们仿佛只是因为没有什么地方可去,才游荡到这里来。克莱德对这些人与其说是有好感,不如说只觉得厌恶。他们老是证明上帝、基督或是神灵怎样从各式各样的苦难中拯救了他们,可是从来没有表示过他们自己怎样拯救过别人。他的父母老是说“阿门”和“光荣归于上帝”这一套,还唱赞美诗,跟着就为教堂的日常开支募集捐款。据他估计,捐款的数目微乎其微,只够维持他们所主办的各式各样的布道事业罢了。

关于他的父母,只有一件事情是他真正关心的,那就是在东部某处,在一个叫作莱科格斯的小城,据他所知,那是个靠近乌的加的地方,有位伯父,就是他父亲的哥哥。他的情况跟他们这一套显然不一样。这位伯父名叫塞缪尔·格里菲思,是个富翁。从父母闲谈中,克莱德仿佛听说,只要这位伯父高兴,就能给人家帮些忙。他们还说起他是个精明而严厉的生意人。说他在莱科格斯有一所大房子,还有一个大工厂,专做领子和衬衫,雇的工人不下三百人;说他有个儿子,年纪一定跟克莱德差不多,还有几个女儿,至少有两个。据克莱德猜想,他们这些人在莱科格斯一定都过着奢华的生活。这类消息显然是由一些认识阿萨以及阿萨的父亲和哥哥的人带到西部来的。在克莱德心目中,这位伯父一定是像克里塞斯那一类人,在东部过着又舒适又奢华的生活。可是在西部这边,在堪萨斯市,他跟他的父母和兄弟姊妹们的生活,却老是那么穷苦,那么沉闷,只能勉强糊口。

不过关于这一点,他很早就看清楚了,除非他能自谋出路,否则就不会有什么办法。克莱德十五岁时,甚至更早一些,就开始懂得,他自己的教育,还有他的姊妹兄弟们的教育,不幸全被耽误了。既然那些比较有钱、家境较好的男女少年都受着专门技能的教育,他自己的处境自然就更加困难了。在这种处境下,怎样才能出头呢?他在十三、十四、十五岁时,就开始在报纸上找办法,这种报纸,因为太世俗化了,他家里是从来不许看的。他发现一般需要有熟练技术的人,或是专门学某些行业的学徒。可是他当时对这些行业又不大感兴趣。因为他和一般美国青年的想法具有同感,对生活也和一般美国人采取同样的态度,认为自己是比纯粹体力劳动者高一等的人。那还行!既然那些并不比他高明的小伙子都可以当店员,当杂货店的助手,做簿记员,在银行和地产公司当簿记员和助手,难道叫他去开机器,砌砖头,学做木匠、泥水匠和铅管匠吗!要是叫他穿着旧衣服,每天清早就起来,像那些人一样,做些平凡的事情,那岂不是太下贱了吗?岂不是正像他过去的生活那样,太倒霉了吗?

克莱德固然穷,却很虚荣,很骄傲。他是自命不凡的那一类有趣的人,他虽然是家庭中的一分子,可是从没有跟家庭打成一片,对两位生养他的老人,也从来没有什么深切的感激之情。不但如此,他反而喜欢考察他的父母,倒并不是采取尖锐和苛刻的态度,而是对他们的品质和能力有了个正确的理解。不过,他虽然在这方面很有判断力,可对自己的前途,总是找不出个眉目来。直到十六岁那年才有了一点主意,那也只是些摸索性的、试探性的打算。

偏巧在这时候,性的诱惑,或是说性的要求,已经开始冒头了。异性的美、异性美对他的吸引力和他对异性的吸引力,已经引起了他强烈的兴趣,也叫他很烦恼。衣着和仪表这些事,也开始使他很烦恼。他关心自己的外表怎样,别的男孩子的外表又怎样,这原是很自然的,也是与他的心理变化相符的。现在他一想到自己的衣服不好,想到他不能打扮得更漂亮一些,好叫自己更能引起人家的兴趣,他就感到很痛苦。生来就是穷命,没有谁帮你点儿忙,自己也没有什么能力给自己想点办法,这是多么倒霉啊!

他一见镜子,总要顺便把自己端详一番,于是自信长相并不太难看,端端正正的鼻子,又高又白的前额,波浪式的、光溜溜的黑头发,乌黑的、有时候带几分忧郁的眼睛。可是家里毕竟那么不幸,父母所干的工作,和各方面的关系,又是这么个样子,因此,他过去从来不曾有过真正的朋友,而且据他看来,也找不到什么真正的朋友:这些事实现在越来越引起他心理上的苦闷,或者可以说是精神忧郁症,这对他的前途可不利啊。这种情况引起他对现状的反抗心理,有时候便老是没精打采。虽然他的相貌实际上很招人欢喜,而且比一般人的吸引力更大,可是当那些出身与他大不相同的女孩子们间或对他有意瞟一眼时,虽然态度高傲,神情是相当妩媚的,而他因为父母的关系,往往误解人家的意思,其实人家望他一眼,为的是要看看他到底是对她们感兴趣呢,还是漠不关心,他究竟是有胆量呢,还是没出息。

不过即使在还没有挣到什么钱以前,他已经老是在想,要是他能像别的男孩子那样,有一条较好的硬领、一件漂亮些的衬衫、一双比较好看的皮鞋,还有一套好衣服、一件讲究的大衣,那该多好!啊!某些男孩子所夸耀的讲究衣服和漂亮房子,以及手表、戒指和别针等,多么诱人!那些像他那样年纪的公子哥儿们,叫人多么羡慕啊!有些像他那么大的男孩,做父母的甚至还给他们买了汽车,专供他们使用呢。堪萨斯市大街上,就看得见他们像苍蝇似的飞来飞去。而且还有漂亮的姑娘陪着他们。他却什么都没有。并且从来就是一无所有。

可是世界上可做的事情有的是啊,特别幸福、特别如意的人也有的是啊。他该怎么办呢?朝哪个方向去呢?究竟应该选定哪一种行业,精通它,才能有些成就呢?他说不出来。他不大清楚。再说,他那古怪的父母也绝没有能力指点他啊。

第三章

正当克莱德想要找到一个切实办法的时候,却遇到了一些晦气事,使他的情绪更加低沉。有一件事是:他的姐姐爱丝塔跟一个偶然到堪萨斯市来演戏、一时爱上她的演员私奔了。(他虽然在性格上和她很少有共同之处,但对她还是相当关心的。)至于这件事害得格里菲思全家多么丧气,那就更不消说了。

讲到爱丝塔,实际的情况是这样的:虽然她在严格的教养之下长大,有的时候还似乎对宗教和道德具有一股特别的热忱,其实却只是一个敏感而软弱的女孩子,她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连她自己也弄不清楚。虽然她在那种特殊的生活气氛中过日子,本质上却并不是属于这个圈子里的人。跟那些自命为信仰流行信条,还成天把它们挂在嘴上的人一样,她从很小的时候起,不论干的、想的都不加思考地接受了这一套,以致到如今,甚至在后来,根本就不了解那究竟是什么意思。因为那些规劝啊,律令啊,“天启”的真理啊,已经把她思考的必要排除掉了;只要别的什么理论,别的什么情况,或者外界的,甚至内心的什么冲动还没有和那些东西发生冲突,那她还是平安无事的。可是一旦发生冲突,既然她的宗教观念不是扎根于自己的信仰和自己的气质,自然就会经不住这样的冲击,那原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她的思想和感情也不见得和她的弟弟克莱德不同,也是一天到晚飘忽不定,总是想到爱情,想到享乐,想到那些跟克己和自我牺牲这类教义毫不相干的事。在她的内心深处,有一套梦想在起作用,这就把人家所说的一套道理完全抵消掉了。

可是她既没有克莱德那股毅力,又没有他那种反抗精神。她基本上是个漂浮不定的角色,一方面迷迷糊糊地渴望着漂亮的衣服、鞋帽和丝带之类的东西,而浮在这些上面的才是那种宗教的教义、宗教的观念,一方面认为自己不该有这种念头。上午或是下午放学以后,或是在晚间,那些长长的街道上总是灯火通明。有些姑娘们手挽着手,一摇一摆地在街上走过,嘁嘁喳喳地交谈着一些秘密。还有那些男孩子,虽然有些粗野,可是他们那种活跃而可笑的动物本能流露出求偶的心理和欲望,年轻人的思想和行动,归根结底,都是从这一点出发,这一切是有一股魅力的。至于她自己呢,她时常看到一些求爱的或是调情的青年人逗留在街角或大门口,用爱慕和渴求的神情望着她,她自己心里也就有些颤动。那是一种神经原形质的活动,它所渴求的,似乎是人间物质方面的东西,可不是虚无缥缈的天堂的幸福。

人家投向她的眼色好像一道肉眼看不见的光,钻透了她的心,因为她生得很招人欢喜,而且每时每刻越长越妩媚了。并且人家的情绪唤起了她自己的情绪,这种相互影响的作用正是世间一切道德和不道德的事情的根由啊。

后来有一天,她刚刚放学回家,恰好有一个通称为小白脸的那一类甜言蜜语的小伙子跟她搭讪起来。这多半是因为她露出一种神色或是心情,引得人家和她交谈。并且在她这方面,又没有什么阻力制止她,因为她即使不是个卖情弄俏的人,本质上还是很柔顺随和的。不过家教一向很严,叫她必须保持沉静、谨慎、纯洁,等等,因此至少这一回还没有马上就出事。只是经过这次进攻以后,别的类似的事件就跟着发生了,而且她也就接受了人家的勾引。也可以说她没有马上就避开。于是这些袭击便把她那道由家教筑成的谨慎的围墙逐渐推垮了。她变得偷偷摸摸,行动瞒过了父母。

间或有些年轻人跟她在一起走,和她谈话,她都无法抵挡。她一向非常怕羞,因此至少有一个时期,她能把人家甩在一边。可是这种过分的羞态后来终于被摧毁了。她盼望能有些机缘,梦想着跟什么人来一场光彩夺目、欢欢喜喜、神妙的恋爱。

这种心情和欲念在内心深处经历了一番缓慢而剧烈的变化,终于来了这个演员,他是那种浮华、漂亮,而又具有兽性的人,一味只讲穿,讲气派,可就是品行不好(他也没有情趣,没有礼貌,甚至连真正的柔情都没有),却有一股强烈的吸引力。在短短一星期内,见过几次面以后,他居然就能把她弄得完全神魂颠倒,陷入他的情网,听他摆布,让他为所欲为。可是事实上他根本就不爱她。他虽然并不聪明,可是在他心目中,她只不过是另外一个情人罢了——长得相当漂亮,显然是多情而未经世故,是几句甜言蜜语就上钩的小傻瓜,只要表示一番虚情假意,谈谈娶她为妻以后,可以带她到别的大城市去,一路享受更广阔、更自由的生活等,就能把她哄住了。

可是他的话听起来却像出自一个忠贞不渝的情人。他向她解释说,她只要马上跟他一起走,做他的新娘,就会一切称心如意了,现在就走。既然像他们这样两个人结了缘,拖延是没有好处的。就地结婚有困难;至于困难到底在哪里,他却不便说明,因为这关系到他的某些朋友,不过他在圣路易有个做牧师的朋友,可以给他们证婚。以后她会有从来没有穿过的漂亮的新衣服,还可以经历许多美妙的新奇事物,享受爱情。她可以跟他一起去旅行,看看广阔的世界。除了照应他以外,她再也不用担什么心了。这些话她都当成真话听,以为这是纯真爱情的口头保证,对他来说,却只是早就用惯了的一套很有效的花言巧语。这种手腕他过去时常施展,而且往往很灵验。

就这样,在短短一星期里,利用早晨、下午和夜晚的一些零星时间,这套炼金的法术就大功告成了。

四月里一个晚上,克莱德为了躲掉星期六照例举行的晚间布道会,到市中心去散步,很晚才回家。他一到家里,就发现父母正为爱丝塔不知去向而发愁。那天晚上的布道会上,她还照常弹了琴,唱了赞美诗,仿佛一切都很正常。散了以后,她回到自己房间里,说是不大舒服,想早些睡觉。可是到了十一点,克莱德回家来的时候,母亲偶然到她房间里看了一下,却发现她并不在房里,别的地方也找不到她。她房间里有一种人去楼空的景象,有些小首饰和衣服被带走了,一只常用的手提箱也不见了,这首先引起她母亲的注意。接着在全屋到处寻找,都找不到她;于是阿萨又到街上来回张望了一阵。往常教堂里空闲的时候,或是教堂关门以后,她有时候也曾独自出门去走走,或是在教堂前面坐坐,站站。

这样还没有找出个结果来,克莱德就跟阿萨跑到街上拐角的地方去找,然后沿着密苏里大街走,还是不见爱丝塔的踪影。深夜十二点,他们才回来;从那以后,对她的担心自然就越来越厉害了。

起初他们以为她也许是事先没有打招呼,到什么地方散步去了。可是等到十二点半,最后到一点、一点半,还是不见爱丝塔的影子。他们正要去报告警察,克莱德走进她的房间,发现她那张小木床上有一张字条,用别针别在枕头上。这张留言,母亲刚才没有看见。他马上走过去,心里一面好奇,一面在揣测。因为他自己曾经屡次琢磨过,假定他想要偷偷走掉,究竟应该用什么方式告诉他的父母,他知道,除非他让他们在各方面仔细加以指点,他们决不会赞成他离开家的。现在爱丝塔居然失踪了,他自己显然也可能留下这样的字条。他拿起字条,急着要看,可是偏巧他母亲走进来,发现他手里拿着字条,便喊起来:“是什么?字条吗?是她写的?”他把字条交给她,她摊开来,急急忙忙看了一遍。她那张结实的大脸盘一向是黑里透红,这时他发现,她转身朝外边那间屋走去的时候,脸色发白。她那张相当大的嘴巴紧紧地闭成了坚定的一条线。她把那张小便条高高举起来,结实的大手微微有些发抖。“阿萨!”她一面叫,一面朝隔壁房间走去。阿萨正在那里,花白的鬈发乱蓬蓬地在他那圆脑袋周围披散着。她说:“看看这个吧。”

克莱德跟在后面,看见父亲神情有些不安地把那张字条拿在短粗的手里。他的嘴唇原本就软弱无力,因年老而开始在中间起了皱纹,现在也奇怪地翕动起来。凡是了解他身世的人,一定会说,这种表情正是他过去屡次遭到不幸打击时的表情,不过这回稍微明显一些罢了。

起初他只发出“啧!啧!啧!”的声音,这是咂舌头的响声,在克莱德看来,这响声未免太无力,太不中用了。接着又是一阵“啧!啧!啧!”脑袋还直晃。随后说:“,你看她怎么会干出这样的事?”他又回过头来,盯着他的老伴,她也茫然地盯着他。接着他便背着双手,来回踱步,他那两条短腿不知不觉地迈着很古怪的大步,脑袋又摇晃起来,同时又发出一阵无可奈何的“啧!啧!喷!”的咂舌声。

格里菲思太太一向是比较有气魄的,现在在这种尴尬的处境中,也表现得大不一样,毕竟活力要大一些。对人生的怨恨、不满和分明是肉体上的折磨,像一道看得见的影子似的,穿透了她的全身。后来等她丈夫站起来,她马上伸手把那张便条接过去,对这张纸瞪了一眼,脸一沉,露出一些坚定而又痛心和慌乱的皱纹。她的神态表明她心里乱糟糟,非常烦恼,好像在使出狠劲想解开一个难解的结,却偏偏解不开;想要抑制和摆脱心头的怨愤,却又不由得不恼怒,不抱怨。既然她传道传了那么些年,凭她那不够健全的良心看来,仿佛她理当免于这类不幸了。在干出这样明显的罪恶行径的时候,她的上帝、她的基督到哪里去了呢?为什么他没有帮助她呢?他对这一点该怎么解释呢?他在《圣经》上说得那么好!他永远指引人们!他说过要发慈悲!

克莱德看得很清楚,现在遭了这样重大的灾祸,她想把其中的道理给解开,那委实是不容易的,至少不能一下子就做到。不过到头来,一定是会解开的,这一点克莱德也是明白的。因为她和阿萨都像所有的宗教家一样,凭着他们那种盲目的二元论观点,一方面认定上帝是全能的主宰,同时坚信人间一切的灾祸、错误和不幸,都与上帝无关。他们会另外找出祸根来,反正总有一种恶毒、阴险、欺人的邪道,偏要与上帝的全知全能作对,施展诱惑,引人误入歧途,归根到底,还是归罪于人心的谬误和邪恶。尽管人心也是上帝造出来的,他却并不加以约束,因为他不愿约束它。

然而这时候她只是满腔委屈和愤怒,她的嘴唇并不像阿萨那样翕动,眼睛也不像他那样显出无限的痛苦。不但如此,她还朝后退了一步,恶狠狠地把爱丝塔的信重新看了一遍,然后对阿萨说:“她跟什么人私奔了,可又不说明是……”她突然不讲下去了,因为她想到孩子们都在面前——克莱德、朱莉娅和弗兰克,全都在场,而且都怀着好奇的、半信半疑的神情全神贯注地瞪着眼睛望着。“上这儿来吧,”她朝老伴喊道,“跟你说句话。你们孩子们还是先去睡觉吧。我们一会儿就来。”

于是她便和阿萨一起急匆匆地钻到教堂后面那间小屋里去了。孩子们听见她咔嗒一声扭开了电灯。接着就听见他们的父母在低声谈话,克莱德、朱莉娅和弗兰克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不过弗兰克还太小,只有十岁,还不太懂得其中的意义,连朱莉娅也不十分明白。不过克莱德生活经验多一些,又听到母亲说的那句话(“她跟什么人私奔了”),所以懂得相当透彻。爱丝塔也跟他一样,对这一套厌倦透了。跟她一起私奔的,也许就是他在街上看到过的、跟最漂亮的女孩子一起玩的那类花花公子吧。不过到哪里去了呢?他是个什么样子的人呢?那张字条上一定说了一些,不过母亲没有让他看。她接字条接得太快了。要是他一声不响悄悄先看一下,那该多好!“你看她会一去永远不回来了吗?”他趁父母不在这个房间里的时候,怀疑地问朱莉娅。朱莉娅自己也正显出一副茫然和莫名其妙的样子。“我怎么知道?”她有些反感地回答说,她看到父母的不幸和这种鬼鬼祟祟的神气,加上她对爱丝塔这种行径不满,心中很烦恼,“她什么也没有对我说过。我看她要是对我说起的话,准会觉得害臊。”

朱莉娅在感情方面比爱丝塔和克莱德都要冷静一些,对父母也照一般的规矩显得体贴些,因此心里也就更加难过了。她固然对这件事没有完全理解,不过她倒也猜出了几分,因为她跟别的女孩子们间或也谈过,不过谈得很谨慎、很小心罢了。可是现在最使她生气的,还是爱丝塔这种出走的方式不对。她不应该把父母和弟弟和她自己全都抛掉了。她实在不该这样走开,干出这种事来,害得父母这样着急得要命。这真是太可怕了。房子里一片凄凉景象。

父母在那间小屋里谈话的时候,克莱德也在想心事,因为他这时正对人生充满着好奇的心理。爱丝塔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可怕的私奔那类事,或是有伤风化的那类事,就像街上和学校里的男孩子们时常偷偷地谈到的那一套?他想起来很担心,恐怕就是那么回事。要是真的,那多么丢脸!她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她跟一个什么男人跑掉了。无论如何,这种行为对一个女孩子来说,当然是不对头的。他过去常听人家说,凡是男孩子和女孩子、男人和女人之间,有了正当的关系,最后只能产生一个结果——结婚。可是现在,爱丝塔居然干出这种丑事,这就使他们这一家人除了其他的种种苦恼以外,又添了一桩不幸。他们这种家庭生活,原来已经非常暗淡了,现在又出了这件事,自然就难望好转,只会更加凄凉了。

随后父母出来了,格里菲思太太虽然还是绷着脸,神气不大自然,可是比刚才总有些不同,也许是火气小了些,无可奈何,逆来顺受了。“反正爱丝塔觉得暂时离开我们一下好,”她看见孩子们都在好奇地等着,起初只说了这么一句,“好吧,你们根本不必替她担心,也不必再想到这件事。我相信过些时候她准会回来的。她反正总有个什么原因,暂时自己走她自己的路去了。主的意旨一定会实现。”(“主的名是应当称颂的!”阿萨插嘴说。)“我原来还以为她跟我们在一起很快活,可是显然并不是这样。我想她倒是应该亲自去见识见识人情世故才好。”(阿萨又“啧!啧!”几声。)“不过我们千万不能存什么狠心肠。这种想法现在没有什么好处,只应该存爱和仁慈的念头。”不过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声调有些严厉,仿佛是憋着气说的,这就说明那不是她的真心话,“我们只能希望她很快就明白她这是多么傻、多么没有头脑,希望她迟早会回来。她现在所走的路是没有前途的。这不是主指引的路,不是主的意旨。她太年轻,做错了事。不过我们可以原谅她的。一定要原谅她才行。我们的心必须宽大、温柔、慈爱。”她说这话时,仿佛是在布道会上说话,不过脸色和声调却是严厉、阴沉、冷淡的,“好了,你们都去睡吧。我们现在只能祈祷,从早到晚、日日夜夜希望她不会遭到什么灾祸。我但愿她没有干出这桩事情就好了。”她最后添了这么一句,这与她刚才说的话显然不大调和,她显然没有想到孩子们还在跟前,她一心只是想到爱丝塔啊。

可是阿萨呀!

克莱德后来常常想:这样的一位父亲啊。

除了他自己的痛苦以外,他仿佛只关心他妻子的更大的痛苦。他从头到尾只是傻里傻气地站在一边,矮矮的个子,花白的鬈发,一副不中用的样子。“是啊,感谢上帝,主的名是应当称颂的!”他时而插嘴说,“我们的胸怀必须宽大。是呀,我们决不能判断是非。我们只能存最好的希望。是呀!是呀!赞美上帝,我们必须赞美上帝!阿门!啊,对了!啧!啧!啧!”“要是有人问起她上哪儿去了,”格里菲思太太停了一下接着说,她根本不理会她的老伴,只是对那些向她围拢来的孩子们这么说,“我们就说她到托那万达看我的亲戚去了。这当然不完全是实话,不过她究竟在哪儿,实际情况究竟怎样,我们还不知道,而且她也许会回来。所以我们在没有弄清楚以前,千万不能乱说,也不能干出什么事情,叫她吃亏。”“是呀,赞美上帝!”阿萨有气无力地说。“那么,我们还没弄清楚以前,随便什么时候,要是有谁问起,我们就这么说好了。”“当然。”克莱德帮着说。朱莉娅也说了一声:“好吧。”

格里菲思太太顿了一下,用坚定而歉然的目光望着孩子们。阿萨又发出一阵“啧!啧!啧!”的声音,然后就挥挥手,叫孩子们睡觉去了。

克莱德很想知道爱丝塔的信里说了些什么,不过根据他长期的经验,他知道除非母亲自己情愿,否则决不会告诉他,所以他就回自己房里去了,因为他实在太疲乏了。要是还有希望找得到她,他们为什么不再找一下呢?现在,就在此时此刻,她究竟在哪儿呢?是在什么地方搭上了火车吗?她显然不愿人家找到她。她也许像他自己一样,也感到不满意了。最近他自己还动过念头,想要到什么地方去,并且也思量过,家里发现以后,会多么难受;可是他现在还在家里,她倒先跑掉了。这件事对他将来的看法和行动会有些什么影响呢?说实话,虽然他的父母心里很难过,他却看不出她这一走算是多么不幸的事情,至少从“走”的观点看来,这并没有什么不好。这只不过是多了一桩事情,暗示着这里的情况很不妙罢了。传教根本没有什么意思。宗教热情和传道这一套也都没有多大价值。那并没能挽救爱丝塔呀。显然她也像他一样,对这一套是不怎么相信的。

第四章

由于这次所得的结论,克莱德对自己的事便想得更深了。思索的结果认为非替自己想点办法不行,而且还要赶快。到目前为止,他所能干的事最多只是十二岁到十五岁的孩子们所能捞到的那些零星活儿:每年夏季那几个月里,帮包送报纸的人送送报;或是在整个夏季里,替小杂货店在地下室里干干活;在冬季里一个时期当中,每逢星期六帮人家把货物的包装拆开;他过去干过这类活儿,每星期挣到五美金那么一笔慷慨的报酬,这个数目当时简直可以算是一笔家当了。他觉得自己发了财,因此也就可以偶尔去看看戏和电影,买顶层楼座的廉价票。他的父母是反对看戏、看电影的,认为不只是流俗的玩意儿,而且是邪恶的,可是他却不顾父母的反对去看了,不过非得瞒着他们不可。反正这阻挡不了他。他觉得,他花的是自己的钱,就有权利去玩。还把小弟弟弗兰克带去,这孩子自然高兴跟他一起去,也就乐得瞒住不说。

那年下半年,他想离开学校,因为他早就觉得自己念书念得太迟,赶不上人家。于是他就在本市一家次等药房兼杂货店里找到一个工作,给卖汽水的店员做助手。这家铺子就在戏院隔壁,饮食方面的生意还不坏。这儿恰好是他上学路过的地方,因此那里“招收学徒”的广告牌子首先引起了他的注意。后来他跟那个准备收他去当助手学生意的年轻人谈了谈,表示他十分愿意干这工作,而且他的样子显得很伶俐。他由这次谈话探听到,如果他学会了这套本事,就可以挣大钱,每星期能有十五美元,甚至还可以挣到十八美元。据说十四号街和巴尔第摩街的岔路口那家斯特劳德杂货铺有两个店员就挣这么多。他找上门的那家只出十二美元,这是一般店家的标准工资。

不过人家当时告诉他说,要学好这一套本事,是需要花一些时间的,还得有行家热心地教才行。要是他高兴来干的话,开头每星期的工资就算五美元吧。好吧,那么就给六美元,因为他把脸沉下来了。他不久就可以学会一套本领,能调制各种美味的饮料,还能在各式各样的冰激凌里掺上糖汁,做成什锦冰激凌。在眼下,学徒干的事就是擦洗杯盘,把饮食部所有的装置和设备擦干净;不消说,还得每天清早七点半就打开店门,打扫一遍,再把尘土掸掉。老板派他到哪里去送货,他就得去送。他的顶头上司是一位叫作西勃林先生的,才二十岁,打扮得漂漂亮亮,很自信,而又健谈。如果他应付买卖实在太忙,他就可能叫克莱德调制一些次要的饮料——柠檬水、可口可乐,等等,一切看营业上的需要。

他跟母亲商量之后,还是决定把这个有趣的差事接下来。据他猜想,至少有个好处,那就是冰激凌要吃多少,有多少,不必花钱,这点便宜是不可小看的。其次呢,他当时看出,这总算是学会一个专门行业的入门第一步,这也正是他所需要的。另外还有一点,这个店里要他工作到晚上十二点,白天可以有几小时休息,作为补偿。在他看来,这也不是什么对他不利的事。这样,他晚上就可以不必在家,晚上十点钟那个儿童夜班,他终于可以摆脱了。除了星期日,他们不能再叫他去参加做礼拜了;而且连星期天也不行,因为听说星期天下午和晚上他也得去做买卖。

再说,这个专管冷饮部的店员经常从隔壁那个戏院的经理那儿弄到免费的戏票。这个杂货店有一扇门直通戏院的休息室,对克莱德来说,这种关系可真是吸引力太大了。能在一个与戏院有这么密切关系的杂货店里干活,大概是很有趣的。

而且现在克莱德还发现了一个最大的优点,觉得非常高兴,可是有时候也叫他感到失望,那就是,每逢演日场,在开演之前和散戏之后,总有成群的姑娘到这里来,有独个儿来的,有几个人一起的,坐在柜台跟前,嘻嘻哈哈地笑着谈天,还对着镜子理一理头发,涂点胭脂口红,打扮一下。克莱德虽然乳臭未干,对人情世故和异性的作风都缺少经验,可是见了这些姑娘,对她们的美貌、她们的泼辣劲儿,以及她们那种扬扬自得和温柔可爱的神气,老是看不够。这是他平生第一次,可以一面忙着洗杯子,把装冰激凌和糖浆的容器装满,往托盘里摆好一杯杯柠檬水和橘子水,一面几乎不断地有机会从近处仔细打量这些姑娘。她们多么美妙呀!她们多半都穿得很好,样子也很俊俏,戴着戒指、别针和标致的帽子,披着毛皮围脖儿,穿着漂亮的皮鞋。而且他还常常偷听她们谈起那些有趣的事情,茶会、跳舞会、宴会、刚看过的戏,还有打算不久就去玩的地方,有的在堪萨斯市本城,也有在郊区的,再不然就是谈今年和去年的时装式样有些什么不同,还有正在本市演出或是就要来本市演出的男女演员的迷人之处,主要是讲男演员。直到现在为止,这些事情都是他在家里从来没有听到过的。

这些美貌的姑娘,时常由男人陪着,这些人身穿晚服和讲究的衬衫,头戴礼帽,打着蝴蝶结领带,戴着白羊皮手套,穿着漆皮鞋;这种装束,克莱德当时看起来,真是高贵、俊俏、华美、舒服到极点了。要是能那么潇洒大方地穿上这种服装,该是多好!要是能像这些阔少一样,从从容容地跟姑娘们谈谈话,多么痛快!那才真是出了头啊。在他当时看来,除非他能有这样够得上格的装扮,就不会有漂亮姑娘跟他来往。这些东西,显然是非有不可的。只要有朝一日,他能有了这些东西,能够穿戴这类服饰,那他不就会一帆风顺地走上幸福之路吗?人世间的一切欢乐,便必然会展现在他面前。亲切的微笑!也许还有偷偷地握手,一只手搂着某个姑娘的腰,还有亲吻、婚约,然后,然后呀!

这一切都像一道启示的灵光。这些年来,他老是跟父母在街上走,举行露天祈祷会,或是坐在教堂里,听那些稀奇古怪、形形色色的人,都是些令人灰心丧气的人讲话,他们都说基督怎样拯救了他们,上帝怎样帮助了他们。到如今,他准定会从那个圈子里跳出来啦。他要努力工作,积下钱来,成个像样的人物。这种常人的单纯而有田园诗意的心理,显然具有神灵变形的一切光彩和神妙;好比在沙漠里迷失了方向、如饥如渴、寻求生路的可怜虫忽然发现了海市蜃楼一般。

然而过了不久,事实很快就证明,他在这种特殊的处境中也有一种苦恼:这种工作虽然可以教会他怎样调制饮料,每星期稳挣十二美元,可是他那如饥如渴的欲望和野心却并不是一下子就能满足的。因为顶头上司亚尔培特·西勃林打定主意,要把他的本领尽量留一手,顶称心的工作也留着他自己干。而且,他还跟老板有一样的想法,认为克莱德除了帮他照料那个冷饮柜台以外,还应该听任老板的差遣,干各种各样跑腿打杂的事。这样一来,在全部工作时间里,克莱德便忙得不可开交了。

这样,克莱德就不能马上有什么进展。他还是没有办法能比过去穿得讲究些。更糟的是,有一件事老是在他心里甩不开,那就是,他挣的钱很少,朋友的交往也少得很,少到一离开家,就感到寂寞,并不比在家里好多少。爱丝塔的私逃给家里的传教工作浇了一盆冷水;并且因为她一直还没有回来,他听说家里苦于想不出别的办法,正在考虑收拾这里的摊子,准备搬到科罗拉多州的丹佛去。不过现在克莱德已经打定主意,决不跟他们走。他暗自盘算:这有什么好处呢?到那儿去,也无非是搞一套传教的名堂,跟这儿还不是一样。

他一向住在家里,就在毕克尔街那个布道所后面的房子里,可是他恨透了那个地方。从十一岁起,他家一直在堪萨斯市,可是这么些年来,他总是不好意思把他的小朋友们带到家里或是附近的地方。为了这个原因,他一向避开小朋友们,多半总是独自走路、独自玩耍,再不然,就只是跟弟弟和姊妹们在一起。

不过他现在已经十六岁了,很可以自作主张,应该脱身出来了。只是他挣不到什么钱,要是他单独一个人过日子,挣的钱还不够维持生活呢,而且他还没有那么大的技能和勇气,找不到更好的事。

后来父母谈起要搬到丹佛去,还说他也许能在那儿找到工作,却根本没有想到他会不愿意去。他便给他们透露了一点意思,说他还是不去为好,他说他很喜欢堪萨斯市。换个地方有什么好处呢?他如今有了工作,将来也许会找到更好的机会。不过他的父母想到爱丝塔和她的遭遇,便很不放心,担心他这么年轻就独自去冒这种风险,是否妥当。要是他们走了,他住到哪儿去呢?跟谁住在一起呢?他的生活会受到什么影响,谁能像他们自己那样,经常在他身边帮助他,指点他,引导他在那条又直又窄的人生道路上前进呢?这是值得考虑的。

不过现在他家搬到丹佛去的日子似乎一天比一天逼近了,对他来说,情况更紧迫了。同时,那位西勃林先生由于对女性过于殷勤,不久就被那个杂货店辞退了。克莱德碰上了一个瘦筋巴骨的、冷冰冰的新上司,似乎不打算要他当助手。因此,他就决定辞职,不过并不是马上不干,而是要趁出外跑街的机会,看看能不能找到别的事。有一天他正在东张西望,忽然想到不妨到本市的一家大旅馆下面那个规模最大的杂货店里附设的冷饮部去,找经理谈谈,那家旅馆是一座十二层楼的大厦。在他看来,这是个奢华、舒适之极的地方。那里的窗户老是挂着厚厚的窗帷。大门口(他过去从来不敢朝里面张望)是一个用玻璃和铁架子搭成的天篷。还有一条大理石的过道,两旁排列着棕榈树。这么一配,气派就很大。他时常走过那家旅馆,怀着稚气的好奇心,暗自出神,不知道这种地方的生活情况究竟怎样。在那大门口,总是停着许多出租汽车和自备汽车。

今天他因为急于要给自己想个办法,迫不得已,便走进了那家杂货店。这家店铺坐落在巴尔第摩街路口,正面是十四号街,地位正当要冲。他看见靠近门口的一座小玻璃柜房里有一个女出纳员,就去向她打听卖汽水的柜台归谁负责。这个姑娘一看他那试探和踌躇的神情和他那双深沉的、相当讨人欢喜的眼睛,便对他发生了兴趣。她直觉地揣测到他是要找事做,便说:“!塞科尔先生,在那儿,他是本店的经理。”她朝一个三十五岁上下的矮个子男人那边点点头。那个人穿得很讲究,一点也不马虎。他正在布置一只玻璃柜上的一些新奇化妆品,要摆成一种特别的式样。克莱德走到他身边,不过心里还在犹疑不定,不知道应该怎样才能找个出路,同时他又看出人家正在全神贯注地干他手头的事情,于是便站在一边,两只脚替换着歇一歇。到后来,那个经理觉得仿佛有人在他身边守着,想找他谈什么事,这才转过身来说:“有事吗?”“您这儿卖汽水的柜台上要不要添个助手?”克莱德对他望了一眼,把自己的迫切心情表露得再清楚不过了,“要是有这样的位置,就请您让我来干吧。我想找这么个事情。”“没有,没有,没有。”这个人回答说。他长得漂漂亮亮、精神饱满,生性有点暴躁,喜欢争吵。他正想走开,可是一看克莱德脸上掠过一阵失望和沮丧的神色,就转过身来说:“从前在这种地方做过吗?”“没有在这么讲究的地方做过。没有,先生。”克莱德回答说,这里的一切景象不免使他眼花缭乱,很感兴奋,“我眼下在七号街和布鲁克林街拐角,克林克尔先生店里帮忙,跟这儿比起来,那就算不上什么了,我要是能找到好一些的事,倒是很希望挪个地方。”“,”跟他谈话的这个人一听他这么天真地给他的铺子捧场,相当高兴,于是就说,“,这倒是人之常情。不过眼下我这儿没有什么事给你做。我们不常换人。不过你要是愿意在饭店里做服务员,我倒可以告诉你上那儿去找个位置。这里面的饭店眼下正要添个服务员。那儿的领班跟我说过,他需要找个伙计。我看这个差事总赶得上在卖汽水的柜台上当帮手吧。”

他一看克莱德脸上突然露出喜色,又接着说:“不过你千万别说是我介绍你去的,因为我并不认识你。你只要上那里面去,到楼梯下面找史魁尔斯先生就行了,一切情形他会告诉你。”

克莱德一听说格林·戴维森这样神气的一个大饭店里居然有工作的机会,而且他还可能弄到手,便简直是目瞪口呆,兴奋得有点儿发抖了。接着,他向这位指点他的人道了谢,径直朝这个杂货店后面通到饭店的休息室那条绿色大理石的过道走去。他走进门,就看见一间非常讲究的休息室。他出了娘胎以来,一直因为太穷,老觉得胆怯,从来不敢窥探这种豪华世界,所以现在觉得这个地方比他一向见过的任何地方都更加令人心醉神迷。这可真是豪华无比啊。他脚下踏着的是黑白分明的方块大理石铺的地。头上是嵌着铜板、涂了彩色油漆的贴金天花板。支撑着天花板的是许多黑色的大理石柱子,简直像一座树林似的,都磨得像地板那么亮,像玻璃一般光滑。这些石柱子一根根排列着,通向三道大门,一道在右边,一道在左边,一道径直对着达林普尔大街。柱子中间有灯,有雕像,还有地毯、棕榈树、椅子和靠壁长椅、鸳鸯椅,等等,都是些豪华的陈设。总之,一切光怪陆离的豪华家具,这里都应有尽有,到处摆满了。这种摆设,从前曾经有人挖苦地说过,说是专为“给一般老百姓飨以闭门羹的”。实在说起来,在一个美国的繁华商业大城市中一家头等大饭店里,这样的陈设也可以说是太奢侈了。那里面的房间、大厅、休息室和餐厅,全都陈设得太富丽,毫无简朴、实用的优雅之美。

克莱德站在那里,仔细张望了一下休息室里的情形,只见一大堆人,有些是女人和小孩,不过他看得出,主要是男人,或是在走动,或是到处站着,也有坐在椅子上谈话或是闲待着的,两人并排和独自一人的都有。在靠墙凹进去的地方,一些挂着厚厚的帷幔、陈设华丽的小套间里,有写字台和报架,有一间电报室,有一间杂货铺,有一个鲜花摊,这些地方也拥着一堆堆的人。市里的牙科医生正在这里开会,其中有不少人带了妻子儿女聚集在这里。不过克莱德并不曾察觉这一点,关于这种会议的方式和意义,他也不懂得,就以为这家饭店里日常都是这样的。

他怀着敬畏和惊异的神情,瞪着眼睛张望了一会儿,然后想起史魁尔斯这个名字,便到他那“楼梯底下”的办公室里去找他。他右边有一座黑白两色的双道大楼梯,分左右两边,拐着大大方方的大弯,从楼底通到上面那一层楼。在这两道楼梯中间,显然就是旅馆的办公室,因为里面有很多职员。不过在最近的一道楼梯后面,紧靠他刚才进来的时候走过的那道墙,有张高高的写字台,旁边站着一个年纪跟他差不多的年轻人,身穿一件缀着许多明晃晃的黄铜纽扣的栗色制服,头上一顶硬纸盒子似的圆形小帽,很神气地贴着一边耳朵歪戴着。这人拿着铅笔,正在一本摊开的簿子上忙着登记。另外还有几个跟他年纪相仿的小伙子,穿着跟他一样的制服,有的坐在他旁边的一条长凳上,有的在人前到处窜来窜去,有时候拿着一张纸片、一把钥匙或是一张什么便条,跑回来交给那个服务员,然后又在长凳上坐下,显然是听候另一次吩咐。看样子,他们是轮得很快的。靠近那个穿制服的年轻人站的地方有一张小写字台,上边有一部电话机,几乎经常都在咝咝地响。他问明是什么事以后,就敲敲面前的一只小铃,或是叫一声“来人”,于是长凳上坐着的头一个服务员就应声上前。这些服务员听完吩咐以后,就急忙顺着这边或是那边的楼梯上楼去,再不然就直奔那几道门或是那部电梯。几乎每回都可以看见他们提着客人的皮包和手提箱,或是拿着人家的大衣和高尔夫球棒等东西,陪送客人。另有一些服务员去了回来,用托盘端着饮料,或是拿着小包之类的东西,送到楼上的房间里去。要是他运气好,能在这家饭店做事,人家将要吩咐他干的活儿,显然就是这类事情吧。

这儿一切都很活跃,显得生气勃勃,因此他但愿自己运气好,能在这里找到一个位置。不过他能有这样的运气吗?史魁尔斯先生在哪里呢?他走到小写字台跟前那个年轻人那儿,问道:“请问我上哪儿找得到史魁尔斯先生?”“他正好过来了。”那个年轻人一面抬起头来望了一下,用他那双敏锐的灰眼睛打量克莱德,一面回答说。

克莱德朝他指点的方向凝神一看,但见一个二十九岁或是三十岁上下的人正走过来。此人精神抖擞、活泼伶俐,显然是一副通达人情世故的样子。他个子细长,为人精明,一副瘦长面孔,衣服穿得很讲究,克莱德见了不只是印象很深,而且马上对他肃然起敬,看样子这真是个精干而灵活的人啊。他的鼻子又长又窄,眼睛很敏锐,嘴唇很薄,尖下巴。“刚才从这儿走过的那个披着苏格兰格子围巾、花白头发的高个子,你看见了吗?”他停下来对写字台跟前那个助手说。助手点点头。“,他们告诉我说,他就是兰德雷尔伯爵。他今早上才来,带着十四口箱子,四个用人。好家伙!他在苏格兰也算得上一个人物呢。不过我听说,他在外面旅行,没有用这个名字。他登记的是布伦特先生。你赶得上人家那种英国派头吗?人家当然可以显得高人一等喽,嗯?”“说得对!”他的助手毕恭毕敬地回答说。

他这才转过身来,看了克莱德一眼,不过并没有理睬他。助手帮了一下克莱德的忙。“这个年轻人等着要见您呢。”他解释说。“你要找我吗?”领班转过身来,一面问,一面打量他那套不大高明的衣服,同时仔细端详他。“杂货店里那位先生说,”克莱德开口这么说,他其实不大喜欢面前这个人的神气,不过他打定主意要讨对方欢喜,“我是说,他说我可以请问您一声,能不能在这儿找到一个当服务员的机会。我眼前在七号街和布鲁克林街拐角的地方,克林克尔先生开的那个杂货店里当伙计,不过我想离开那儿。他说您也许可以,我是说,他想着您这儿眼前正有个空缺要找人。”克莱德面前这个人那双冷冰冰的、死盯着他的眼睛,把他弄得非常狼狈,他连气都透不匀,只是使劲咽口水。

他平生第一次想到,如果要找个出路,就得好好地奉承人家,取得人家的欢心,总得做点什么事、说些什么话,讨人欢喜才行。因此他就对史魁尔斯先生装出一副殷勤、讨好的笑脸,接着说:“要是您愿意给我一个机会,我一定卖劲儿干,一定听话。”

他面前这个人只是冷冷地望了他一眼,不过他是个爱用心计和好为自己打算的小人物。凡是有一套交际的本领、愿意跟别人搞好关系的人,他都相当喜欢。所以他本来打算摇摇头表示拒绝,现在却没有这么做,只是说:“不过你对这种工作还没有什么经验呀。”“是的,先生,不过我只要拼命学,不是很快就能学会吗?”“,让我想想看,”领班一面迟疑不决地搔搔头,一面这么说,“我眼下没空跟你多谈,星期一下午再来一趟吧。到时候我可以见你。”他一转身就走开了。

克莱德就这样被他孤零零地甩在一边,摸不清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只好眼瞪瞪地望着,心里暗自纳闷。人家是不是当真叫他星期一再来呢?是不是可能……他转过身去连忙往外走,一股隐隐约约的快感流遍了全身。多么痛快呀!要求这个人在堪萨斯市这家最漂亮的饭店里给他一个位置,人家居然叫他星期一再来找他。好家伙!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人家真会让他插足到这样一个豪华世界里来……而且这么快就实现?真会有这种好事吗?

第五章

这一切使克莱德像脱缰的马,想入非非,到这么神气的地方来做事,对他个人前途会起什么作用,诸如此类的梦想,别人只能大概猜想猜想。他对奢华生活的想法主要是一些走向极端的、错误的、离奇的幻想,只是一个受压抑、得不到满足的心灵想入非非的一些念头。这颗如饥如渴的心除了靠空想来解馋而外,一向是毫无别的办法的。

他回到自己那个杂货店里,照常干原来的工作,下班以后便回家去吃晚饭,睡觉,可是如今在这个星期五、星期六、星期天和星期一下午以前的这段时间当中,他走起路来神气十足。无论做什么事,又总是心不在焉。杂货店里的上司有好几次都不得不提醒他,要他“醒一醒”。下班以后,他并不直接回家,而是朝北走,到十四号街和巴尔第摩街路口那个大饭店所在地,望着那座大厦。在那里,甚至到了夜半,三道大门口都站着一个看门人,每个进口正对着一条大街;看门人身穿很多纽扣的栗色长衣,头戴帽檐高耸、帽舌很宽的栗色帽子。里面呢,窗户顶上有凹槽的、带铜环的法国绸窗帷后面,仍然是灯火辉煌,一个角落附近的地下室里那个点菜的餐馆和美国式的酒吧间,这时都还开着。这些地方附近有很多出租汽车和私人汽车,而且总有音乐的声音从什么地方传来。

他在星期五晚上和星期六、星期天早晨仔细打量了这家饭店以后,星期一下午就依照史魁尔斯先生的吩咐,到这里来了。这个人对他很粗鲁。人家几乎把他给忘了。不过他当时确实需要帮手,并且认为克莱德大概能胜任,因此就把他带到楼梯下面他那间小办公室里,用一副上司派头和满不在乎的神气,开始询问他的出身和住址,从前做过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工作,他父亲靠什么谋生。这对克莱德倒是个难题,因为他有自尊心,唯恐说出父母主办布道会和在街上布道,太难为情。于是他便换了一个说法,回答说,他父亲给一家洗衣机和绞衣机公司兜揽生意(有时这也是实情),每逢星期日布道,他提到这点有关宗教的事情,丝毫也没有使这位领班有什么不满,因为他是个家庭观念很深而又保守的人。他问克莱德能不能从原来那家店里取得一份服务证明书。他说可以。

史魁尔斯先生接着又向他说明这家饭店的规矩很严。过去有很多小伙子看到这里的排场,接触了本来不习惯的过分奢侈的生活(虽然史魁尔斯先生并没有用这些字眼),就冲昏了头脑,误入了歧途。那些挣了点小账就不知自爱的服务员,他每每迫不得已,只好把他们辞退。他手下的服务员,必须听话、懂规矩、动作迅速、对任何人都有礼貌。他们必须注意仪表和服装,经常保持整洁,准时上班,一点不能含糊,每天都要打起精神把工作干好。不论哪个服务员,要是以为挣了点钱,就可以跟人家调情,或是顶嘴,或是晚上出去跳舞,以致第二天不能准时上班,或是无精打采,做事快不起来,脸上也没有喜色,那他就休想在这里待长。这种人是要被开除的,而且还快得很。史魁尔斯先生决不容许随便胡闹。这是必须一开头便交代清楚,并永远记住的。

克莱德不断点头,表示同意,并且还热心地插上几句“是的,先生”和“不会的,先生”。最后保证说,他决不会干出史魁尔斯先生刚才说的那些极端邪恶和荒唐透顶的行为。他还说这种不安分的念头与他的思想和性情是相隔十万八千里的。随后史魁尔斯先生又说明这家饭店的规矩,任何时候,每月只给每个服务员工钱十五美元,另外还供伙食,在地下室供用人用餐的餐桌用膳。不过无论哪个服务员,只要替客人做点什么事情,提提皮包、送一壶水,或是干点别的,客人就会给他小账,而且往往给得很大方,也许是一角银币,也许是一角五或是两角五,有时候还要多些。这个消息对克莱德来说,真是非常惊人的大喜事。据史魁尔斯先生说,这些小账合计起来,平均每天大约有四到六个美元,不会再少,有时候还要多些。现在克莱德很明白,这种进项真是太惊人了。他一听说有这么多的钱,心里不禁猛跳了一下,几乎连气都透不过来了。四到六个美元!嘿!那就是说,每星期有二十八到四十二个美元呀!他几乎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而且,每月还有十五美元工资,还供伙食呢。史魁尔斯先生又说,服务员穿的漂亮制服也是不用花钱的。不过制服不能穿到外面去,也不准往外拿。史魁尔斯先生继续说明,他的工作时间是这样: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星期天,从清早六点干到中午为止,然后休息六小时,再从下午六点一直干到半夜。星期二、星期四和星期六,他就只要从中午干到下午六点,这样就可以每隔一天有一个下午或晚上归他自己支配。不过吃饭一律在工作时间以外。每次在规定上班的时间以前十分钟,就得穿好制服,准时来排队,听候领班检查。

至于史魁尔斯先生心里想的几件别的事情,他却没有说出来。他知道反正会有别人替他说的。他不提这个,只是接着说:“我想你现在就愿意上工吧,对不对?”克莱德一直都迷迷糊糊地坐在那儿,现在一听这话,真是突如其来,不免紧张了一下。“是的,先生,是的,先生。”他回答说。“好极了!”然后他就站起来,打开刚才他们进来时关上的那扇门。“奥斯卡,”他朝服务员坐的凳子上前头那个服务员叫了一声,马上就有一个身材相当高、稍嫌肥胖、穿一套紧身而整洁的制服的年轻人敏捷地应声而起,“把这个小伙子带去,你叫克莱德·格里菲思,是吧?领他到十二楼的服装间去,看看雅各布能不能给他找出一套合身的衣服。要是找不到,就叫他明天改一改。我看西尔斯比穿过的那一套,大概差不多吧。”

接着他向写字台跟前那个望着他们的助手回过头来。“不管怎么样,我让他先试一试再说,”他说,“今晚上叫一个伙计先教教他,或是等他上工的时候教教他也行。去吧,奥斯卡。”他吩咐那个带领克莱德的服务员说。随后在克莱德和奥斯卡朝一部电梯走去,不见了的时候,他又接着对他的助手说:“他干这一套还是个外行,不过我看他还行。”接着他就走开,把克莱德的名字记在工薪册上。

同时克莱德在那个新的指点他的人照应下,正在恭听一大套从来没有听到过的教言。“要是你从来没做过这种事,那也不用害怕。”这个年轻人开头这样说。克莱德后来才知道,他姓赫格伦,是新泽西州泽西市人,他说话总是带点外地土腔,指手画脚地比划。他个子高高的,精神抖擞,淡茶色的头发,脸上有雀斑,性情和蔼,口齿伶俐。他们走进标着“雇员与用人专用”字样的电梯。“这没啥子难。我是三年前在布法罗第一次做事的,在那以前,我对这种事情也是屁也不懂。你只要留心看看别个朗格做就行了,懂吗?你明白了吧,是不是?”

克莱德的文化程度比他这位指点他的人强得多,他听见他说什么“啥子”和“屁也不懂”,还有什么“别个”和“朗格”等,心里大不以为然。不过在这种时候,只要有人对他表示好意,他都非常感激,因此看在这位好心肠地指点他的人亲切态度的分儿上,也就不管什么事都能原谅他了。“不管哪个做啥子事情,你先仔细看着,懂吧,学会了才算数,懂吧。就是这样。铃子一响,你要是坐在凳子前头,那就是轮到你了,懂吧,你马上就跳起来,赶快过去。人家这里就是喜欢你快一些,懂吧。不管啥时候,你只要看见有人提着皮包进门来了,或是从电梯里出来,要是你恰好坐在凳子前头,你就赶快起来,不管领班是不是打了铃,或是叫了‘来人’。有时候他太忙,或是没有注意,他就要你自动去做,懂吧。千万要当心,因为你拿不到手提包,就得不到小账,懂吧。不管哪个,只要带着皮包,或是别的什么东西,都要我们去替他拿,除非人家不让你拿,懂吧。“不过要是有人进来,你一定得站在写字台旁边等着,到人家定好了房间再说,”他们乘电梯上楼的时候,他说个不停,“差不多每个人都要定一个房间。管事的就会给你一把钥匙,那你就只要把手提包送进房间里就行了。此外你就只要把洗澡间和厕所间里的灯拧开(要是有这种设备的话),好让人家知道在啥子地方,懂吧。要是在白天,你就把窗帘卷起来;晚上就放下,还要看看房间里有毛巾没有,没有的话,就告诉女用人。要是人家这时候还不给你小账,你就得走开,不过通常都不成问题,除非你碰上一个吝啬鬼,那你就只要稍待一会儿,找个借口,懂吧,故意摸一摸开门的钥匙,或是推一推门上的气窗,懂吧。这么一来,只要人家识相,就会给你小账。要是人家还不给,那你就没得指望了,就是这样,懂吧。你千万别露出不高兴的样子,不兴那样,懂吧。这样,你就下来,除非人家要冰水啥子的,你的事就算完了,懂吧。再回到凳子上去,要快。这并没有啥子诀窍。只不过随便啥子时候你都得快,懂吧,来来去去,千万不要让人家赶过你,这是最要紧的。“人家给了你制服,你上班以后,可别忘了每次下班临走以前,给领班一块钱,懂吧,一天值两次班给两块,值一次班就给一块,懂吧?这是这儿的规矩。我们在这儿一起做事,就是这样,你要保住这个饭碗,就得这样做才行。可是也就只有这点儿孝敬。除了这个,其余的钱都归你自己。”

克莱德明白了。

他心想,他那二十四或是三十二美元,分明有一部分会要无影无踪了,总共是十一二美元,不过这又算得了什么!剩下的不是还有十二到十五美元,甚至还更多吗?并且还有伙食和制服呢。慈悲的老天爷!这可真是上了天堂呀!真是阔气到极点了!

泽西人赫格伦陪他上到十二楼,走进一间屋,看见有个头发花白的干瘪小老头值班,他年纪多大,脾气怎么样,都叫人摸不清。他马上拿出一套相当合身的衣服给克莱德穿上,要是没有别的吩咐,就可以不必再改了。克莱德又试了好几顶帽子,有一顶他戴着很合适,歪在一边耳朵上,真漂亮,不过赫格伦指点他说:“你得把头发剪一剪。最好把后面剪掉一点。太长了。”关于这一点,还没等他说,克莱德早就心中有数了。戴上新帽子,他那头发当然不大合适。他这时真讨厌他的头发。他试过制服,便到楼下去向史魁尔斯先生的助手惠普尔先生报到,惠普尔先生说:“好极了。制服很合身,是吧?好,那么,你六点钟开始上班。五点三十分报到,五点四十五分穿好制服,上这儿受检查。”

这时候,赫格伦又吩咐他马上把制服脱下来,送到地下室的更衣室,找管理员要一个存衣柜。克莱德照办了。接着就神经紧张地急急忙忙走出来,先理了发,然后回家报告这个大喜讯。

他马上要在格林·戴维森大饭店当服务员了。他将要穿上制服,而且是很漂亮的。他将要挣到多少钱,他还说不准。他能挣多少钱,他起初并没有照实告诉母亲,不过他估计开始的时候总在十一二美元以上吧。因为他现在忽然想到自己马上就可以获得经济独立了,虽说还不能养家,自己总算出头了。如果把工钱的实际数目说出来,家里就会向他要钱,他可不愿意找这个麻烦。不过他倒是说了伙食不用花钱,因为这就是说,他以后不在家里吃饭了,这正是他求之不得的事。此外,他将要经常在这家饭店的豪华气氛中过日子,到处跑来跑去,要是他不愿意早回家,晚上十二点以前尽可以不回去,还可以穿好衣服,也许还可以交一些有趣的朋友,好家伙,那可真快活啊!

现在他一面办一些杂事,心里终于起了一个聪明而美妙的念头,想到他以后只要愿意去看看戏,或是干点什么别的事情,晚上就不必回家去。他不妨住在市里的热闹地方,只说他有事就行了。而且伙食还不用花钱,还可以穿好衣服,想想看,多美啊!

单只是想一想这些,就使他非常惊奇,简直是心醉神迷,连想都不敢多想。他得等着瞧才成。他得等着瞧瞧,在这个奥妙无穷的洞天福地里,他究竟能得到多大的好处。

第六章

当时的情况是:格里菲思夫妇——阿萨和爱尔薇拉——对经济和社会情形特别缺乏经验。这对克莱德的种种梦想就再方便也没有了。无论阿萨或是爱尔薇拉,都丝毫不知道他要干的这份差事实际情况怎样,在道德、心理、经济方面,或是其他方面,会对他有些什么影响。他们所懂得的并不比他多。他们都一辈子没有住过四等以上的旅馆。至于饭馆,除了适合于他们这类经济困难的人那一等的而外,他们也从来没有去过。他们从没有想到,像克莱德那种年纪、这种性情的孩子,除了替客人把行李从旅馆门口搬到账房间,从账房间搬到门口以外,还会有别的什么工作,别的什么交际。他们天真地认为,这类差使,不管在什么地方,工钱一定很少,譬如说吧,每星期五六美元就差不多了,也就是说,实际上比克莱德按照他的能力和年纪应得的报酬还要少些。

格里菲思太太向来比她的丈夫切实一些,对克莱德和别的孩子们的经济利益非常关心,如今心里实在纳闷,不知道克莱德怎么会为了换个新地方,就突然这么上劲,因为据他自己的说法,到饭店去当差,工作时间还要比过去长,工资即使稍多一点,也多得有限。他固然说过,这回换个工作,也许能使将来有提升到较高职位的希望,可以当一个职员什么的,不过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实现啊,而原来那个差事却能叫他的希望实现得早些,并且更有把握,至少在金钱方面更有把握些啊。

不过她在星期一下午看见他直冲过来,说他已经找到了这个差事,马上得换根领带,换条领子,理一理发,就回去报到,她也就感到高兴一些了。因为她从来没有看见他为了什么事情这么兴奋过;只要能让他心满意足一些,不像过去那样,有时候那么郁郁不乐,倒也很好。

不过他现在上班的时间那么长,从早上六点钟起,一直到半夜,除了有几晚上,他没有工作,愿意早些回家的时候,才回来得早一些,据他解释说,是提前一点下了班。还有他那急切和不安的神情,除了睡觉、穿衣和脱衣的时间以外,整天整晚老是想离开家里,这就使得他母亲和阿萨都感到不解。饭店!饭店!他老是不得不急急忙忙赶到饭店去,并且口口声声说他多么喜欢这种生活,还认为他混得很好。这种工作比围着汽水柜台转要好得多了,不久也许能多挣一些钱,嗯,这个他还说不准,除此以外,他要不是不肯多说,就是有说不出口的苦衷。

格里菲思夫妇,他们做父母的因为时刻都觉得,既然出了爱丝塔那桩事情,他们应该离开堪萨斯市才好,应该搬到丹佛去。克莱德却比过去更加坚持,说他不愿意离开堪萨斯市。他们要去就去好了,不过他现在既然有了个好差事,还是要继续干下去。他们要是搬走的话,他可以在什么地方找间房,而且也会过得很好。可是这个想法根本就不中他们的意。

就在这时候,克莱德的生活起了多大的变化啊。在头一天晚上,五点四十五分,他站在顶头上司惠普尔先生面前,人家认为他还不错,不只是因为新制服合身,而且因为他的整个外表还不坏,就从这时候起,他的世界就完全变了个样。他和另外七个人在休息室旁边紧靠总账房后面那条用人们集合的过道里排好了队,受了惠普尔先生的检查,然后在时钟敲六下的时候,他们这八个人一队便齐步走过那道通往楼梯口休息室的大门(惠普尔先生的办公桌就在楼梯口),然后转弯从总登记处前面绕过去,走到另一面的那条长凳所在的地方。有一位叫作巴恩斯先生的接了惠普尔先生的班,担任服务员副领班的职务。服务员们便坐下来,克莱德坐在末尾,不过他们马上就被传唤起来,一个个轮着执行各种任务。同时惠普尔先生率领的那一班,就像先前一样,被带到后面那条用人们集合的过道里,然后在那里解散了。“当啷!”

职员办公桌上的铃响了一声,第一个服务员去了。“当啷!”铃声又响了,第二个服务员跳起来。“来人!”——“上中门去!”巴恩斯先生喊道。第三个服务员沿着长长的大理石地面朝中间的大门溜过去,接一位来客的手提包。这个客人的小白胡子和色调鲜明的苏格兰装,克莱德这双还不内行的眼睛在一百英尺以外就看见了。立刻就有一个神秘而又神圣的幻象浮现出来——小账!“来人!”巴恩斯先生喊道,“去看看九一三号要什么,我看大概是要冰水吧。”第四个服务员去了。

克莱德在凳子上逐渐往前移,紧靠着那个受命来指点他的赫格伦,眼睛、耳朵和神经都紧张起来。他紧张到连气都透不过来,老是局促不安,四肢颤动,后来赫格伦终于喊道:“喂,别紧张。只要当心些就是了,好吧?你能行。你这神气,正像我当初开始的时候一样,紧张得厉害。不过这样是不行的。在这儿就得不慌不忙。你该学得仿佛不管哪个都没看见似的,只要注意你眼前该做的事。”“来人!”巴恩斯先生又在那儿喊了。赫格伦在说些什么,克莱德很难专心听下去。“一一五号要纸和笔。”第五个服务员又去了。“要是有人要纸和笔,该上哪儿去拿?”他急忙恳求指点他的人,仿佛临死的人在哀求人家似的。“我跟你说过,就上管钥匙的办公桌那边去拿。他在左边那儿。他会给你的。要冰水就上我们刚才排队的那个过道里去拿,在那一头,懂吧,那边有扇小门。你过一阵就得给那个人一角钱,要不然,人家就要冒火了。”“当啷!”又是那个职员的铃声。第六个服务员一声不响地到那边听候吩咐去了。“现在要记住啊,”赫格伦因为下面就轮到他自己了,便最后一次提醒克莱德,“人家要啥子酒,你就上餐厅那边的酒吧间去拿。千万把酒的名称弄清楚,要不然人家就要发脾气了。要是今晚上引客人到房间去,就把窗帘拉下来,把灯拧开。要是给客人从餐厅里拿啥子东西,那就得找那边的领班,小账归他得,懂吧。”“来人!”他站起来走了。

于是克莱德就成了头一号。四号已经又坐在他身边了,不过他很伶俐地朝四周张望,看哪里要人。“来人!”这是巴恩斯先生在叫。克莱德站起来,走到他跟前。这时候并没有什么人带着手提包进来,真是谢天谢地,不过他又担心人家叫他做的事,也许是他不懂的,或是不能很快就办好的。“去看八八二号要什么。”克莱德朝那两部电梯当中标着“雇员与用人专用”的一部走过去。他心想乘这一部总该对了吧,因为他上十二楼就是乘这部电梯去的。可是从旅客的快速电梯走出来的另一个服务员却提醒他,说他走错了。“上客房去吗?”他说,“那就乘客人的电梯。那一部是给带行李的用人或是别的人乘的。”

克莱德连忙纠正自己的错误,弥补他所耽搁的时间。“八楼。”他说。电梯里没有别人,开电梯的黑人马上跟他打招呼。“你是新来的,对吧?以前我没见过你。”“是的,我刚来。”克莱德回答说。“,你准不会讨厌这个地方,”那个年轻人很和气地说,“我敢说,谁也不会讨厌这个大饭店。你是说八楼吧?”他把电梯停下来,克莱德就走出了电梯。他太紧张了,忘记问问人家该往哪边走,就马上去看房间的号码,找了一会儿,才断定是走错过道了。他脚下柔软的棕色地毯,柔和的、奶油色的墙壁,嵌在天花板里的雪白的碗形电灯;在他看来,这一切都是几乎令人难以置信的尽善尽美、气派非凡的排场,与他过去见过的,真是有天渊之别啊。

后来他找到了八八二号,怯生生地敲了敲门,一会儿便有穿蓝白条子连裤内衣、矮胖健壮的半边身子与此连在一起的半个圆圆的、气色很好的脑袋从门里招呼他,那半边脑袋上有一只眼睛,眼梢上有些皱纹。“这是一美元的钞票,伙计。”仿佛是那只眼睛在说话,接着便有一只手伸出来,拿着一张一美元的票子。那是一只又红又胖的手。“你到衣饰店里去给我买一副吊袜带,波士顿吊袜带,丝的,快点回来。”“是,先生。”克莱德把钱接在手里回答说。房门关了,他就急急忙忙沿着过道朝电梯走去,心里暗自琢磨衣饰店是个什么地方。他虽然有那么大的年纪——十七岁了——这个名字对他却是生疏的。他甚至连听都没有听说过,至少是没有注意过这个名字。要是那个人说“男人用品商店”,那他马上就懂了,可是现在人家叫他到衣饰店去,他就不知道那是怎么回事。他额头上冒出一些冷汗,膝盖也直发抖。见鬼!怎么办呢?要是向别人请教,哪怕是问赫格伦,岂不是……

他按了按电梯电铃。电梯开下来了。衣饰店。衣饰店。他突然灵机一动。即使他不知道衣饰店是怎么回事,那又有什么关系?反正那个人要的是一副波士顿吊袜带。哪里去找丝的波士顿吊袜带呢,自然是到百货店里,到专卖男人用品的地方去找。当然喽。准是男人用品商店。他得跑出去找这么一家铺子。下去的时候,他看见另一个开电梯的和气的黑人,就问:“你可知道附近哪儿有男人用品商店?”“这座大楼里就有,领班,就在南面那个休息室外头。”那个黑人回答说;克莱德总算放心了,急忙赶过去。但是他穿着这套合身的制服,戴着这顶别致的帽子,总觉得有点别扭、有点特别。他时时刻刻都担心他那顶圆圆的、刚刚合适的帽子会掉下来。他老是偷偷地使劲地把它往下按一按,慌慌张张地跑进那家门口灯光雪亮的衣饰店,一面叫道:“我要一副波士顿吊袜带。”“好吧,小伙子,这就是。”一个油嘴滑舌的矮个子说。这个人的脑袋又秃又亮,脸色红润,戴着金边眼镜。“是替饭店的客人买的,对吧?好,就算它七角五吧,这一角钱是给你的,”他一面包扎,把那一美元丢进货款箱里,一面这么说,“我对你们这儿当服务员的,一向总要卖个交情,因为我知道你们总是尽量照顾我的生意。”

克莱德拿着那一角钱和纸包,不知道应该怎么理解才对。那副吊袜带的价钱一定是七角五分,人家是这样说的。这样,只要把两角五找还那位客人就行了。那么,这一角钱就是他自己的了。再说,也许,那个人会不会另外再给他小账呢?

他连忙赶回饭店,朝电梯走去。一个弦乐队正奏一支曲子,休息室里充满了悦耳的乐声。人们到处走来走去,他看见人家穿得那么讲究,神态那么从容,跟街上和别的地方的人大不一样。

电梯门开了。几个客人走进去。接着克莱德跟另外一个对他关心地看了一眼的服务员一起走了进去。到了六楼,那个服务员走了。克莱德和一个老太太在八楼走出了电梯。他连忙赶到那位客人房门口,轻轻敲了两下。那个人把门打开,他比刚才穿得整齐一些了。他穿着长裤,正在刮脸。“回来了,嗯?”他说。“是的,先生,”克莱德一面把纸包和找来的钱递给他,一面回答说,“人家说是七角五。”“他这混账东西真是个强盗。可是不用管它,找回的钱你拿去吧。”他回答说,一面把那两角五的银角子给他,一面关上了门。克莱德站在那里,在这一刹那间,他简直愣住了。“三角五,”他心想,“三角五呀。”只不过跑了这么一趟小差事。难道这里的事情就是这样的吗?绝对不会啊。这是不可能的,绝不会老是这样吧。

随后他的脚踏着地毯上松软的毡毛,插在口袋里的那只手紧紧地抓住那几角钱,他真想高声欢呼,或者放声大笑。好家伙,三角五,只干了这么一点儿小事。这个人给了他两角五,另外那个人给了一角,他却根本没有做什么事啊。

他到了楼底,匆匆走出电梯,乐队的曲子又迷住了他,那么多衣着讲究的人,真是了不起,这也使他陶醉了,他朝刚才离开的那条长凳走过去。

在这以后,他又被叫去替一对上了年纪的农场主模样的夫妇接三只手提包和两把雨伞;他们在五楼定了一间会客室、一间卧室和一个洗澡间。他注意到,他们一路上望着他,不过并没有说什么。一进房间,他马上开门边的灯,把窗帘拉下来,把手提包放到行李架上,那个行动有点迟钝的中年男子,留着络腮胡,神态很庄严,他把他打量了一番,终于说:“小伙子,你好像很机灵活泼,我得说,比我们过去遇到的那些人要强。”“我可认定饭店绝不是孩子们应该待的地方,”他的老伴尖声尖气地说,她是个胖得圆滚滚的大个子,这时正忙着察看紧连着的那个房间,“我决不肯让我们家的孩子在饭店里做事,单只瞧瞧人家的举动就够了。”“不过,听我说,年轻人,”那个年纪较大的男人接着说,一面把大衣放好,在裤子口袋里掏钱,“你下去替我买三四份晚报,要是买得到这么多的话;还要带一瓶冰水来;等你回来,我就给你一角五分钱。”“这家饭店要比宾州俄马哈那家好些,他爹,”这是那个女人简短的评语,“这里的地毯和窗帘讲究些。”

克莱德虽然还只是一个生手,也禁不住暗自发笑。不过他表面上却装得很严肃,仿佛一点儿心中在转念头的表情都没有,只是拿着零钱就出去了。一会儿,他拿着冰水和所有的晚报上来,就得了那一角五分钱,满面笑容地走开了。

不过,拿这个晚上来说,这还不过是才开始,因为他在长凳上还没有坐定,又被吩咐到五二九号房间去,那里只是叫他到酒吧间去取饮料,取两瓶姜汁汽水和两瓶普通汽水,这次差遣他的,是一些穿得漂漂亮亮的青年男女。他们正在房间里有说有笑,其中有个人把房门稍微打开了一点,告诉他要些什么。不过因为壁炉架上有一面镜子,他从那里面看得见这些人,还看见一个白色衣帽的漂亮姑娘,坐在一张椅子边上,有个年轻人斜靠在椅子上,一只胳膊搂着她的腰。

克莱德直盯着眼睛看,虽然装作并没有看的样子。拿他的心情来说,这种情景仿佛是从天堂的大门往里面张望似的。在这个房间里,是一些青年男女,并不比他大多少,正在有说有笑,甚至他们喝的并不是冰激凌汽水这类东西,而是他的父母一向反对的、认为能把人引到毁灭之路的那类饮料,可是他们却显然满不在乎。

他连忙到下面的酒吧间去,拿了饮料和发票就回来,又拿到了钱,饮料一个半美元,小账两角五。他又一次瞧见了那诱人的情景。不过这一回,其中有一对在跳舞,另外那两对哼着舞曲。

除了各个房间里的客人的种种情景以外,同样引起他的兴趣的,是大门门厅一切活动的全景,总账房后面那些职员的样子,管客房的职员、管钥匙的职员、管信件的职员,还有出纳和助理出纳等人物。另外还有四处各式各样的摊子,花摊、报摊、烟摊、电报房、出租汽车房,等等。经管这些地方的人,在他看来,真是奇怪,一个个都十足地流露出这个地方的特殊气息。在这些摊子周围和中间走着和坐着的,尽是些神气十足的男男女女,年轻的阔少和姑娘们,一律穿得那么时髦,个个都是红光满面、称心如意的样子。还有他们在晚餐前后乘坐的那些汽车和别的车辆。借着门外明晃晃的灯光,这些车辆他都能看得一清二楚。还有他们身上的披肩、皮毛围脖和别的那类东西,常常由别的服务员和他自己拿着走过大门里的休息厅,送上汽车,送进餐厅,送上电梯。克莱德看出,这些东西往往是非常贵重的料子做的。多么豪华啊。这样说来,当富翁,当要人,有钱,究竟是什么意思,就很清楚了。这就是说,你爱怎么办,就能怎么办。像他自己这样的人,就会来伺候你。所有这些奢侈品,你全都有。你爱上哪里去,爱怎么去,爱什么时候去,一切你都可以称心如意。

第七章

这样,拿克莱德的气质来说,当时对他最有影响的事,不论是对他的前途有利的也好,有害的也好,其中危害性最大的,也许要算这家格林·戴维森大饭店了。在美国两大山脉中间,再也找不到一个排场更大、更加豪华、粗俗的天地了。它那光线幽暗、软垫座位的茶室,尽管是暗沉沉的,却装着五光十色的彩色灯,真是个理想的幽会场所,不但当时那些虽没有经验,却又兴致勃勃的摩登女郎一见这种豪华景象,就给迷住了,就连那些经验丰富的半老徐娘,为了自己的容貌着想,也乐得利用那幽暗和模糊的灯光给自己遮丑。此外,这家饭店也跟其他同类的饭店一样,拥有一些老主顾,一些热衷而有野心的男人,年龄和地位都没有一定,他们都认为每天在热闹和有趣的时光,要是不来这里溜两次,至少也得露一次面,才足以表示他是场面上的人物,是豪客、富翁和高人雅士,或是集这些身份于一身的人。

克莱德在这里工作不久,他所接触的这些与众不同的服务员同事,其中不止一个经常是跟他一同坐在他们所谓“跳凳”上的,便告诉他说,这里有一种社会上的丑类,那些道德败坏、名誉扫地的女人,也时常进进出出,只想勾引他们这些服务员,发生不正当的关系。他来了不久,人家就把各式各样的货色指给他看了,至于那究竟是怎么回事,克莱德起初还摸不清楚。他一想起这种勾当,就觉得恶心。可是人家告诉他说,有几个服务员,特别是这时候不跟他在一起值班的一个服务员,据说已经“入了迷”。这是某个服务员的说法。

且不说餐厅和客房里的情况吧,单只是休息厅里和酒吧间里闲聊的那一套,就能使一个没有经验、没有多大判断力的人相信,只要是一个有点钱、有点社会地位的人,一生最要紧的事情就是上戏院、看赛球,或是跳舞、驾汽车出游、请客,到纽约、欧洲、芝加哥、加利福尼亚去游玩。这些服务员过去的生活,大多与舒适和高雅无缘,奢侈就更谈不上了,因此他们与克莱德差不多,往往不只把他们所见到的一切豪奢生活加以夸张,而且在生活突然起了变化以后,便认为他们自己也有机会分享这种福气了。这些有钱的人算得上什么?他们有什么功劳,该享受这么奢侈的生活?而那些与他们一模一样的人为什么就该一无所有呢?这些不幸的人与那些得意的人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差别呢?克莱德简直想不通。这些念头是每个服务员心里都闪过的。

有些妇女或者姑娘,也许是碍于处境,而有所不便,可是因为手里有钱,便能闯进这样一个天地里来,靠着勾引的手段和盈盈的微笑,靠着自己有钱,便能讨到这里的一些比较漂亮的年轻人的欢心。关于羡慕这种女人的话,在这里是常常谈到。至于她们私自跟人家勾搭的事,那就更是闲谈的资料了。

譬如那个叫作拉特勒的年轻人,是休息厅的服务员,第二天下午跟他坐在一起,看见一个三十上下、衣着整齐、身段苗条的金发美人,胳膊上托着一只小狗,披着皮大衣进来,他便轻轻地用胳膊肘推了推克莱德,脑袋朝她那边微微一动,低声说:“看见她了吧?她引人上钩真是快得很。往后有工夫,我可以把她的事情讲给你听听。嘿,她有什么事干不出来啊!”“她怎么啦?”克莱德很想知道底细,便问,因为他觉得她非常美,非常迷人。“啊,没什么,不过自从我到这儿来以后,她已经跟八个人搞过一手了。她迷上了道尔,”这是指休息厅的另一个服务员,克莱德已经注意到他了,觉得他不论举止、气派和仪表方面,都算得上一个十足的切斯特菲尔德式的人物,是个值得一学的青年,“可是没过多久,现在她又跟别人搞上了。”“真的吗?”克莱德非常诧异地问,心想这种好运气不知是否也会落到自己身上来。“千真万确,”拉特勒接着说,“她就是这路货色,永远不知足。人家告诉我说,她丈夫在堪萨斯什么地方做很大的木材生意,不过他们已经不在一起住了。她在六楼开了一套最讲究的房间,不过多半不在那儿住。是女用人告诉我的。”

这个拉特勒又矮又胖,不过长得倒还漂亮,老是笑容满面,为人圆滑而殷勤,总是一团和气,克莱德立刻就被他吸引住了,很想跟他多攀点交情。拉特勒也回报了他这种感情,因为他觉得克莱德很天真,又缺乏经验,就很愿意尽可能帮他点忙。

谈话被叫人的铃声打断了,后来他们也没有再谈到那个女人,不过这段话对克莱德的影响倒是很大。这个女人的外貌是很讨人欢喜的,而且打扮得非常讲究,皮肤细嫩,眼睛很亮。拉特勒告诉他的话难道是真的吗?她真漂亮啊。他坐在那里,眼睛盯着前面,一个连他自己都不愿承认的幻象使他连头发根都痒起来了。

此外还有那些服务员的脾性和对人生的态度,也引起了他的注意。那个金塞拉,矮矮胖胖,脸蛋光滑,克莱德觉得他有点迟钝,不过样子还好看,精力旺盛,据说是个赌钱的能手。在最初三天里,只要没有别的事分心,他倒是乐于接替赫格伦指点克莱德。他比赫格伦文雅些,口才较好,不过克莱德觉得他不如拉特勒那样漂亮,也没有他那种富于同情心的风度。

还有那个道尔,埃迪·道尔,克莱德一开头就觉得他特别有趣,还对他很有点妒忌,因为他长得非常好看,身材匀称,风度潇洒而文雅,声音柔和悦耳。他有一种说不出的气派,凡是跟他接触的人,一下子就会喜欢他,柜台里的职员对他的好感,不亚于那些进来向他问这问那的客人。他的皮鞋和领子都很清洁整齐,头发理得很时髦,还上了油,刷得很光滑,真像电影明星的样式,克莱德一开头就被他那服装方面的风度完全迷住了。特别漂亮的棕色衣帽,还配上棕色领带和短袜。他自己也该穿一件有棕色腰带的上衣才行。该有一顶棕色帽子。该有一套缝得这么讲究、这么漂亮的衣服。

首先把这里的工作情形介绍给克莱德的那个年轻人赫格伦,对他也起了一种并非全不相干而又有所不同的影响。他是服务员里年纪较大、经验较为丰富的那一类人,对别人的影响也比较大,因为除了饭店里本分的工作以外,他对一切事情都抱着一种随和的、满不在乎的态度。赫格伦受的教育不及其余的服务员那么多,模样也不如人家漂亮,不过他生就一副欲望很强、冲劲很大的性格,加上他对花钱和寻欢作乐的事情又很豪爽,还有他的勇气、体力和胆量,都不是道尔、拉特勒或是金塞拉比得上的,他的气力和胆量,有时候简直是完全丧失了理性,这就使克莱德对他特别感兴趣,特别入迷。据他后来告诉克莱德说,他父亲是个瑞典籍的面包师,几年以前,在泽西市遗弃了他母亲,让她自寻出路。因此奥斯卡和他妹妹玛莎都没有好好受过教育,也没有什么体面的社交经验。他没有办法,只好在十四岁那年偷乘铁篷货车离开了泽西市。从此以后,一直就自食其力。他也像克莱德一样,对自己想象中在身边飞舞的一切欢乐,热衷得如醉如狂,很想在各方面探探险,不过克莱德所特有的那种害怕闯祸的心理,他倒是没有。他有个朋友,叫作斯巴塞,年纪比他稍微大一些,是堪萨斯市一个富翁的汽车夫,有时候偷偷把车子开出来,带赫格伦到各地兜兜风。人家这份交情,虽然越出常轨,而且也不大老实,可是赫格伦总觉得人家了不起,比别人有办法,自己也显得光彩;虽说这种光彩并不如他们所想象的那么实在。

赫格伦不像道尔那样讨人欢喜,他要博得女人的好感,也就不那么容易。他所能勾搭上的女人,不论是品貌和地位,都绝对赶不上人家。可是他反而对这种来往扬扬得意,老爱拿来吹牛。克莱德缺乏经验,对他的话倒是要比别人更加信以为真些。因此赫格伦几乎一开头就喜欢克莱德,认为他也许是个心甘情愿、乐于听他吹牛的对象。

于是他看见克莱德时常坐在他旁边,就继续指点指点他。只要你懂得怎样过日子,堪萨斯市真是个好地方。他到这里来以前,在别的地方做过事——布法罗、克利夫兰、底特律、圣路易——不过他对那些地方并没有更大的好感,主要是因为他在那些地方混得不如在这里好,这是他当时不愿意明说的一点。他洗过碗,擦过汽车,做过铅管匠的助手,还做过别的一些事,后来终于在布法罗开始干饭店这一行。再后来,有一个在那边做事的年轻人,劝他到堪萨斯市来,现在那个青年不在这儿了。可是这里的情况怎样呢?“哎呀呀,这家饭店的小账可真不少,你在哪儿也不过能得这么多,这我很清楚。而且,在这儿做事的人都挺好。你对人家有点好处,人家也对你好。我在这儿一年多了,没什么好抱怨的。史魁尔斯那个人挺不错,只要你不给他惹麻烦。他是很严厉的,不过他也得替他自己着想,这是当然的。可是他从来不无缘无故开除人。这我也很清楚。别的事也没什么麻烦。你只要把事情做完了,你的时间就是你自己的。这儿的伙计们都是怪有趣的,个个都不错。他们都不是吹牛的家伙,也不是吝啬鬼。要是有什么事,只要大伙儿玩得痛快,他们就来了,差不多个个都来。要是事情不顺手,他们也不欺哄人,也不发脾气。我很清楚,因为我跟他们在一起玩,已经有好多回了。”

他给克莱德一个印象,使他觉得这些年轻人都是最好的朋友,知己的,只除了道尔。他有点自高自大,不过也并不太冷淡。“追他的女人太多了,就是这么回事。”他们有时候也一起上各处去玩,上跳舞厅、上馆子、上河边附近的赌场、上某处寻欢作乐的场所,“凯特·斯温尼乐园”,那儿有些漂亮姑娘,诸如此类的地方。像这样一大堆消息,从来没有灌进过克莱德的耳朵,现在这些话使他陷入沉思和梦想,又是怀疑,又是担心,又是踌躇不决,不知道从这些事情里是否也能发现什么道理、什么魅力、什么快乐,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否可以参加。因为关于这类事,他不是从小受的另外一种教导吗?他所得这么入神的一套,使他深为陶醉,但其中也有一个极大的疑问。

还有那个托马斯·拉特勒,人们一眼看到他,就会说他不是个对别人有害的角色。他不过五英尺四英寸高,胖胖的身个,乌黑的头发,橄榄色的皮肤,眼睛像清水那么明亮,和善得无以复加。克莱德后来才知道,他也是一个不三不四的人家出身的,因此不论在社会地位方面或是经济方面,他从来没有沾过家庭的光。不过他自有他的那一套,叫这些年轻人个个都喜欢他,简直是喜欢得不得了,无论什么事都要跟他商量。他是惠基达人,新近才搬到堪萨斯市来。他母亲是个寡妇,主要靠他和妹妹赡养。他们俩在幼年的发育时期,眼见他们心爱的、性情善良而富于同情心的母亲受尽了负心丈夫的欺凌。他们有时候连饭都吃不上。不止一次,他们因为付不出房租,被人撵了出去。汤姆和妹妹只是断断续续在几所公立学校读了点书。后来在十四岁的时候,他便溜到堪萨斯市来,干过各式各样的零活,最后才到格林·戴维森来做事;他母亲和妹妹后来就从惠基达搬到堪萨斯市来,跟他一起住。

除了饭店里的奢华气派和他很快就逐渐了解的这些年轻人以外,给克莱德印象更深的,是那源源不绝的小账。这些钱已经在他右边的裤袋里积成一小堆了,有一角的银币,有镍币,有二角五的硬币,甚至还有五角的银币。光是在第一天,这些零钱就不断增加,到九点钟的时候,他口袋里已经有四块多钱。到十二点下班的时候,他已经有六块半钱了,等于他从前一个星期挣到的数目。

而且他当时已经知道,这么多钱,只要给史魁尔斯先生一美元就行了,赫格伦说过,不必多给。那么,他干了一晚有趣的——是呀,愉快而迷人的工作,剩下的五块半美元,就全都是他自己的了。他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这似乎是荒唐的、阿拉丁式的怪事。可是到了这第一天十二点整,不知什么地方响起换班的铃声,随着一阵脚步声,有三个年轻人出现了,一个是接替办公桌跟前的巴恩斯的,两个是听候吩咐的。原来的八个人便在巴恩斯命令下站起来,排好队,齐步走开了。在外面的门廊里,临走以前,克莱德走近史魁尔斯先生,递给他一块银元。“对啦。”史魁尔斯先生说。他没有再说什么。随后克莱德就跟别的人一起,下楼到自己的衣柜那边,换了衣服,走出门外,到了昏暗的大街上。一阵幸运的感觉和为了未来的幸运而产生的责任感,使他非常兴奋,弄得他有些浑身颤抖,甚至像是醉醺醺的。

试想他终于找到了这样一个差事,多么痛快。他也许每天都能挣到这么多钱呢。他开始往家里走去,第一个念头就是要好好睡一觉,第二天早上好精神饱满地上班。后来一想,第二天十一点半以前不必回饭店去,于是他就荡进一家通宵营业的经济餐馆,喝一杯咖啡,吃点馅儿饼。这时候他心里想到的,是第二天只要从中午干到六点就行了,从那以后,就可以一直休息到下一天早晨六点。他还想到他可以挣到更多的钱。有许多可以供他自己花的了。

第八章

克莱德最关心的首先是怎么把他挣的钱大部分留给自己花。因为自从他做事挣钱以来,家里人一向认为他会把他挣的钱拿出一大部分来贴补家用,至少是他过去那份小小的工资的四分之三。可是现在他要是说明每星期至少能挣二十五美元,甚至更多一些,而且每月的薪水十五美元和伙食还不在内,那么父母一定会要他拿出十到十二美元来。

不过很久以来,他一直怀着一种愿望,要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像随便哪个衣着讲究的年轻人一样。现在机会来了,他便经不住那种诱惑,一心想把自己打扮起来,而且愈快愈好。他就决定告诉母亲说,他每天的小账,合起来不过一美元。为了能够自由支配空下来的时间,他又说,除了隔天轮到一次上班以外,还得经常给有病的服务员做替工,或是被安排去干一些别的事情。他还说,经理部关照过,所有的服务员在饭店外面也要像在饭店里一样,穿得整整齐齐。他不能老是穿身上这套衣服到饭店去上班。他说史魁尔斯先生就向他这么暗示过。幸亏饭店里有个服务员,仿佛有心减轻他的焦急似的,告诉他说,他所需要的一切东西,有个地方全都能马上买到手。

他母亲对这类事完全外行,也就相信了他的话。

问题还不止这么简单。每天跟他混在一起的这类年轻人,对人情世故比他经验多一些,对奢侈和邪恶的生活比他熟悉一些,早已沾染了某种放荡和邪恶的习气;而到这时为止,克莱德对这一切还完全外行,听人谈起以后,不免目瞪口呆,起初甚至还有些怯生生的厌恶心理哩。赫格伦就曾经说过,他们这一伙人,克莱德现在也是其中的一分子了,有一部分在月底发薪那天晚上,照例要一起去寻欢作乐一番。凭着他们当时的兴致和身边那些现钱,他们通常总是到那两家相当有名而又不大高雅的通宵营业的饭馆去,不是这一家,便是另一家。克莱德从人家的言谈中逐渐了解到,他们喜欢结伴在深夜摆阔,大吃大喝,然后按照老规矩,到市中心那家外表好看的跳舞厅去弄个女人。如果这引不起大家的兴趣,他们就上那家很有些臭名声的妓院去,在他们看来,那是一些有名的地方。这种妓院每每是伪装成寄宿舍的。这些服务员常常吹牛说,在那里,只要把他们身边带的钱花一小部分,就能“随意把姑娘弄到手”。由于他们年轻,不懂事,花钱大方,而且全都对人和气,长得漂亮,自然照例很受奉承。这类地方的女人,为生意着眼,总想引他们下次再去,所以对他们就特别殷勤周到。

到目前为止,克莱德的生活一直是非常枯燥的,他几乎对任何一种寻欢作乐的事情都非常热切,因此凡是听到人家说起探奇和寻欢作乐的事,一开头便听得非常起劲。这并不是说他赞成这类荒唐事。事实上,这种事情起初还使他感到恼怒和苦闷,因为他觉得这与他多年来所接受的教导是完全背道而驰的。然而他一向是在阴暗而拘束的生活中长大的,现在相形之下,他的生活起了多大的变化,获得了多么痛快的解脱啊。这就使他禁不住老是想到这类事情,一心渴望着能变变花样。他对他所听到的话虽然有时候还是不以为然,可又听得很起劲,很表同情。那些年轻人看见他这样随和,这样亲切,就一个接着一个劝他到某些地方去玩,上戏院、上馆子,或是到他们之中某人的家里去,凑两三个人打打牌,甚至劝他到那些下流的地方去,这种地方,克莱德起初是坚决不肯去的。不过他很喜欢赫格伦和拉特勒这两个人,后来逐渐跟他们混熟了,他们邀他去吃一顿凑热闹的晚餐,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到佛里塞尔酒店“痛痛快快地大吃大喝一顿”,他就决定去了。“明天晚上我们又要上佛里塞尔去吃每月一次的热闹饭了,克莱德,”拉特勒对他说,“你愿意参加吗?你还没去过呢。”

这时候,克莱德已经习惯于这种热闹的气氛,就不像开头那样犹疑不决了。因为他已经对道尔下了一番仔细研究的工夫,而且大有收获。于是学了他的样,置了一整套新服装,包括棕色的衣服、帽子、大衣、短袜、别针和皮鞋,尽量装扮得像指点他的人。而且这套服装对他很合适,非常合适,简直是太合适了,他一生从来还没有这样漂亮过。不只是他的父母,就连他的弟妹也因这种变化大为惊讶,甚至目瞪口呆了。

克莱德怎么会这么快就这样阔气起来呢?他现在穿的这套衣服花了多少钱呢?难道他居然会这么傻,为了目前的气派,把将来的收入作抵押,借了钱乱花吗?他将来也许还需要花钱啊。别的孩子也需要置些衣服啊。这个饭店叫他干那么长时间的工作,连晚上也得那么迟才能回来,工钱又那么少,以这种地方道德上和精神上的气氛来说,到底是否适宜于让他在那里做事呢?

对于这些问题,他很巧妙地回答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他的工作并不太辛苦。他的衣服也不算太漂亮,丝毫也不过分,他母亲只要看看别的一些服务员就会明白。他花钱并没有花得太多。反正他买这些东西花的钱,可以在长时期中分期归还。

不过关于这顿晚餐的问题,却不能不考虑考虑。连他自己也认为这是另一回事。他心想,估计时间会拖得很晚,他怎样好跟父母解释那么晚才回家的原因呢?拉特勒说过,大概要到半夜三四点才散,不过他当然可以随便什么时候先走。可是把大伙儿丢开先走,那像什么话?可是,他妈的,人家多半不像他这样住在家里,即令像拉特勒那样在家里住,人家的父母也并不管他们干些什么事啊。不过这样迟的晚饭,那到底该不该去呢?这些小伙子们个个都喝酒,根本不把它当一回事,赫格伦、拉特勒、金塞拉、希尔,全都一样。人家在这些场合都喝酒,只有他一个人偏要认为稍微喝一点就有危险,这种想法未免太傻了。再说他如果不想喝,自然就不必喝嘛。他不妨去,家里要是说什么话,尽可以推说他必须工作到很晚。偶尔迟回去一次,这算什么呢?他现在不是个大人了吗?他挣的钱不是比家里随便哪个人都多吗?难道他不该从此爱怎么办就怎么办吗?

他开始感觉到行动自由的快乐,他可以亲自尝尝甜蜜的风流滋味了,不管他母亲说些什么,决计阻止不住他了。

第九章

于是有克莱德参加的那次有趣的聚餐举行了。他们是在拉特勒说的那家佛里塞尔酒店吃的。克莱德已经跟这些年轻人合得来了,这时到了这个场合,他简直高兴已极。试想,他的新生活是多么惬意啊。才只几个星期以前,他还是孤零零的,没有一个青年朋友,连一个年轻的熟人也没有!而没有过多久,现在,却在跟这群有趣的伙伴举行这次痛快的晚餐了。

而且这个地方仿佛比实际情况显得更加有趣,因为它符合年轻人的幻想。其实这家馆子不过是一个讲究的美国老式小饭铺罢了。墙上挂满了男女演员的签名照片,还有各个时期的戏单。现任经理的和善态度,且不去说他,单凭烹调特别好这一点,这家酒店便成了来来往往的演员、政客和当地商人聚集的地方。此外还有一般凑热闹的顾客也来光顾,这些人只要发现什么与他们一向熟悉的地方稍有不同的花样,便会被吸引过去。

这些服务员屡次听见马车夫和出租汽车司机说过,这里是本市最好的馆子之一,就决定在这里举行每月一次的聚餐。每盘菜的价钱从六角到一美元。咖啡和茶只用壶供应。你爱喝什么就有什么。一走进去,大餐厅左边有一间比较幽暗、天花板比较低、装着壁炉的房间,只有男客吃完饭之后到这里来坐坐,抽抽烟,看看报。这些年轻人最中意的就是这个房间。他们在这里吃东西,就仿佛觉得自己年纪大了一些,见识更广一些,更神气一些,成为真正见过世面的人了。现在克莱德跟拉特勒和赫格伦已经很亲密了,他们两人和其他大多数人都很满意,认为全堪萨斯市没有一家饭店能比得上这里。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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