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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9 19: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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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聚祥

出版社: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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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疾病防疫技术

畜禽疾病防疫技术试读:

前言

近年来,我国先后发生了禽流感、猪繁殖与呼吸障碍综合征(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情,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危害,暴露出了我国动物防疫体系的不足。要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流行,必须改革兽医管理体制,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健全兽医工作队伍。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是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的基础,是贯彻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的主体力量,是动物疫病防控的主力军,其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整个防疫体系工作的成败。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国村级动物防疫体系存在队伍不稳定、人员素质低、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不能适应当前动物防疫工作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加强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为此,我们编写了这本培训教材《畜禽疾病防疫技术》。该书内容分为

总论

和各论两部分,总论部分介绍了畜禽防疫基本知识、畜禽防疫技术、重大畜禽疫情应急管理、畜禽检疫技术;各论部分分别介绍了禽病、猪病、牛病、羊病和兔病防疫技术。内容上力求简便实用,语言上通俗易懂,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以期对读者有所帮助。

在本书编写过程中,我们参考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和有关专家的研究成果,限于篇幅,未能一一列出,在此谨致谢意。由于我们水平有限,书中难免有错误和遗漏之处,恳请读者批评指正。作者2010年6月总论

第一章 畜禽防疫基本知识

一、畜禽疾病的发生与流行

现代生态学认为,畜禽疾病发生的实质是环境与畜禽之间的生态平衡被破坏;如果这种生态平衡持续被破坏而不能修复,则造成疾病的持续发生,也就是造成畜禽疾病的流行。(一)畜禽发病的根本原因

环境是畜禽的生存之本,其优劣程度决定着畜禽的健康、生长、繁育、发展及消亡。而环境与畜禽的本质联系则是以新陈代谢形式进行物质能量的传递和交换,正是在畜禽整个生命活动过程中,始终贯穿的这种不断的物质能量交换形式,不仅维持了畜禽机体的生理平衡,还同时推动着整个自然界生态系统的进化与发展,形成环境与畜禽机体之间的动态平衡。当环境中的某种不利因素发生急剧变化,超出畜禽机体的正常生理调节范围时,生态平衡就会被破坏,临床上呈现出病理状态,这就是通常说的畜禽疾病的发生。(二)空气中传播病原菌的防治方法

许多畜禽的病原体是通过空气途径传播的。通常认为,这些病原体是附着在飞沫或细小颗粒的尘土上而散布于空气中。已经在空气中分离到新城疫病毒、Ⅰ型马疟疾病毒、兔痘病毒、溶血性葡萄球菌、大肠杆菌、传染性喉气管炎病毒、链球菌、狂犬病病毒、口蹄疫病毒、猪支原体、牛支原体等病原体,它们的共同特点是由风向外界进行传播。例如口蹄疫病,其传播途径主要是在空气中,风是传播该病的关键因子。由于这种疾病的病毒主要由病畜的呼吸排出,以及大雨对污染田地的溅打,而散布在空气中,因此,在多风多雨的天气,其下风方向90%以上可能发病。如果天气干旱则流行强度减弱,若出现静风多雾天气则传染仅限于当地。因此,对于这一类由风传播的疾病完全可以根据气象情报及预报的资料,对疾病可能发生的时间、地域及感染家畜的种类和强度进行估计,且能根据天气可能发生的变化预测疾病发生、发展、消亡的趋势,这样人们就能在畜禽疾病发生和传播之前赢得宝贵的时间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三)畜禽疾病的生态防治法

利用生态学的方法,如培育天敌,实施不育技术,改造生物地理群落,破坏病原、传播媒介、中间宿主的生存环境等来防治畜禽流行病和传染病。

1.利用约束因子,控制种群数量 研究证明,保护和培育天敌是控制畜禽疫病传播媒介种群数量的有效途径,如蝇类、虻、蚊、蚋、蠓、蜱和蚤类等节肢动物都是畜禽疾病的传播媒介,它们所能传播的病原体包括细菌、病毒、立克次氏体、原虫和蠕虫的幼虫等,对畜禽疾病的传播流行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科学家们发现,保护和培育病原体及中间宿主天敌是控制和消灭病原体及中间宿主的好方法。天敌灭虫的方式无非是捕杀吞食或产卵寄生,或二者兼而有之,如赤眼蜂、食虫虻、黑卵峰和青蜂等,它们就是采用捕食成虻,或在虻的机体内产卵的方式灭虻的,若我们注意保护培育这些虻的天敌,就能产生较好的灭虻作用。利用雌蜂在一些硬蜱、血蜱、眼蜱及扇头蜱的若虫体内产卵寄生的方式灭蜱。蚋的天敌是小鱼和蜻蜓的幼虫,蚊虫的天敌是壁虎、蝙蝠等,它们都是采用捕食的方式灭蚋、灭蚊;蜘蛛则是采用织网的方式灭虫。稻田养鱼能吞食大量幼蚊,从而有效制约蚊虫的危害。注意保护和培育这些节肢动物的天敌,就能有效防治由它们传播的一些畜禽疾病。又如,啮齿类的鼠类是传播细菌性传染病、病毒性传染病、螺旋体病、立克次氏体病、皮肤真菌病、蠕虫病、原虫病等的传播媒介,其天敌猫、黄鼠狼、蛇、鸢能有效地抑制其生存发展,减少上述疾病的传播。猫多、蛇多、鸢多则鼠就会少,由鼠传播的疾病自然会少,反之则由鼠传播的疾病就多。这就是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原则,也是我们培育天敌防治畜禽疾病的依据。

2.削弱种内繁衍能力,促进种群数量衰减 包括采用离子辐射、化学不育、杂交不育等技术,人为地增加不育雄性的数量,可有效削弱病媒的种内繁衍能力。例如,老鼠是多种疾病的病媒,灭杀不易。而采用雄性不育的方式灭鼠则效果明显。目前国内生产的一种老鼠不育剂,注射入老鼠机体后,就能使老鼠不育,从而促其种群衰减,达到灭鼠效果。又如,蝇可传播多种疾病,科学家们发现了一种非常有效的促其种群数量衰减的方法,即捉到雄蝇后用X射线处理,使其失去生育能力,再放出与雌蝇交配,由于在每一个交配季节雌蝇只能交配1次,所以通过这种方法可使雌蝇失去生育能力。这些例子完全可以证明雄性不育技术是一种很有前途的生物防治方法,应该进一步深入研究,并大力推广。

3.破坏生存环境,改造生物地理群落,切断生长繁育链 畜禽的流行病多属自然疫源性疾病,这类疾病的一些病原体、病媒以及宿主都生活在一定的地理群落坏境中,像沙漠、沼泽、草原、森林等。比如,烈性传染病鼠疫就循环于特定的生态系统,即鼠疫自然疫源地中。其病原耶氏鼠疫菌最适生长温度为28~30℃,最适pH为6.9~7.l,在日光的直射下4~5小时即死亡,在55℃的高温中15分钟也会死亡。它的宿主——各种鼠类则分布在生态结构各异的疫源地。例如,冬眠小动物达乌尔黄鼠就生长在我国冬季寒冷的东北松辽平原;善于营穴而居又无需冬眠的长爪沙鼠,则生活在缺少隐蔽且夏日中午地表温度极高的内蒙古高原;鼠疫的传播媒介蚤类同样有各自的生存环境,松辽平原有方型黄鼠蚤,蒙古高原有秃病蚤。由此可见,鼠疫发生和流行的三个必要条件——病原菌、宿主、传播媒介都需一定的生存环境,只要对它们,即使是对其中的一个条件所需生存环境人为地进行干扰和破坏,使它们失去赖以生存的基础,就有可能抑制或消除鼠疫的发生和流行。另外,采用破坏生存环境的方法防治蝇、虻、蚋、蠓、蚊和蚤类等节肢动物,能收到灭虫防病和改善环境的双重效果。如蜱,喜欢生长在杂草丛生的荒山和灌木丛中,若采用燎原烧荒后植树造林的方式,改变那种杂草丛生的生存环境条件,使新生的植被结构不适宜蜱的生存,必然既起到灭蜱的效果,又能优化环境,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4.使用性外激素诱杀和微生物灭杀技术 通过对病媒昆虫性激素的分析研究,确定其化学组成,然后制造生产该性激素的性外激素,即可诱发病媒昆虫。实践证明,这种方法是一种有效可靠的灭虫法。

运用微生物制剂杀灭节肢动物的幼虫和成虫在许多国家都取得了成功,利用微生物技术灭鼠也取得了进展。它的灭鼠效果不稳定,同时又因为微生物灭鼠技术比较复杂、要求高,且很有可能对人、畜产生某种危害,所以使用时需慎重,若要进一步推广则需深入研究,解决上述缺陷。(四)发展生态牧业是防治畜禽疫病的治本之法

生态环境与畜禽形成了一种互相关联、互相制约、互相作用的关系。恶化的环境会影响畜禽的健康,导致疫病的发生。而畜禽的粪便、污水、废弃物,病畜以及病毒、病原微生物、寄生虫等都会反过来对环境造成污染,进一步恶化环境,这是自然界的一种恶性循环。而生态农业建立一个科学的生态系统,改变这种恶性循环状况,使系统内的物质能量进行有序的良性循环,废弃物被利用,污染源被消除,病毒、微生物、寄生虫被杀灭,成为一个无废弃物、无污染的洁净生态系统。目前,我国生态牧场的重要模式有沼气池。畜禽的粪便、污水、废弃物均可进沼气池发酵,发酵后的沼肥既无原来的恶臭,又基本上不含寄生虫和病原微生物,肥效也增加;沼液可喂鱼,沼渣还可繁殖食用菌,沼气可作为能源,形成了一个高效、清洁的良性循环系统,可大幅度降低畜禽疾病的发生,是消除环境污染、防治畜禽疾病的一种治本的方法。(五)当前畜禽疾病发生的特点及其控制措施

1.发病特点 依据当前畜禽疾病发生特点归纳出如下几种情况。(1)免疫抑制病增多。近几年来,猪免疫抑制疾病不断增多,所有的细菌性疾病都能干扰动物机体的免疫应答效果,但免疫抑制性病毒对免疫系统有着更特殊的影响,如猪繁殖与呼吸障碍综合征病毒、猪瘟病毒、猪伪狂犬病毒、引起断奶仔猪多系统衰竭综合征的猪圆环病毒Ⅱ型。实践证明,免疫抑制性病毒病可造成动物机体对抗生素敏感性降低,造成细菌性抗药性增强或广谱抗药性的形成,使药物防治失败,能导致多种疫苗免疫效果下降等。(2)畜禽多病原性复合病增多。近年来,猪、鸡多病原性混合感染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这是当前猪、禽病防治的难点,也是防治的重点。如猪繁殖与呼吸障碍综合征是一种多病原性疾病,其主要病毒有猪繁殖与呼吸障碍综合征病毒、猪巨细胞病毒等;细菌有猪胸膜肺炎放线菌、猪霍乱沙门氏菌、化脓棒状杆菌、猪链球菌、支气管败血波氏杆菌等;支原体有猪肺炎支原体;以及附红细胞体、弓形虫、猪蛔虫等;多种有害气体,如氨气、硫化氢、二氧化碳等,以及各种环境因素,均参与了上述疾病的致病作用。目前,有不少畜禽传染病病原由单一向多种病原转化,由临床特异病状向临床无病状转化。在感染发病过程中各种病原体之间的关系,可能是继发,也可能是并发或协同感染,由两种或三种以上的病原同时感染同一机体。形成此种现象是畜禽不检疫、饲养密度高、空气流通不好等人为因素造成的不良后果。(3)隐性病增多。由于饲料中添加药物、弱毒疫苗的不良质量及其他抗菌药物的不正确使用等,造成隐性病或不典型疾病越来越多,如猪瘟(非典型性猪瘟、繁殖障碍性猪瘟)隐性感染、猪细小病毒隐性感染和猪圆环病毒隐性感染等。(4)新的疫病增多。新的疫病不断出现,不断增多,而且某一新病的出现都带有普遍性、大面积、大范围流行的特点,以至趋于全球化。截至目前,禽流感病毒由人传染给人的病例未见报道。尽管如此,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因A型禽流感病毒的可塑性大、变异性强、周期性发作,属于国家“一类”传染病。因此,高危职业人群(家禽饲养、销售、屠宰加工人员)及发热患者等在与禽类接触时,需加强自我防护意识,要戴口罩、勤洗手,做好消毒工作。

2.畜禽疾病的控制措施 由于生态疫源地的存在,生产模式不一,动物及其产品贸易流通越来越频繁,防疫体系比较薄弱,故造成一些疫病远距离迅速传播。为了适应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必须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监控体系、检测检疫体系、技术服务网络体系及多层面的动物安全体系,推行生物安全措施,以保障国家、地区和各省市畜禽养殖业的安全发展。

二、畜禽疾病的监测和预警

(一)概述

监测是调查动物群体中某种疫病或病原的存在情况。此定义不仅简单明了,而且内涵上与我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所说的监测基本一致。下面就与监测密切相关或容易混淆的一些概念加以说明。

1.监测和流行病学 流行病学是从动物群体的角度,研究动物疫病的发生、发展以及预防控制的一门科学。它是动物疫病监测的理论依据,而动物疫病监测是流行病学的一种重要的应用形式,或者说是一项重要的流行病学工作。因此,监测往往也称为流行病学监测。

2.监测和监视 两者在动物疫病防控方面意义相近,国际文献中经常通用,都是调查分析动物群体中的疫病情况。在中文资料中,监测更为常用。狭义上,监视侧重于信息收集,而监测偏重于样品检测;也有文献认为监测偏重于主动监测,而监视偏重于被动监测;还有文献认为监测多与干预措施相关联,而监视可以与干预措施无关。

3.监测和检测 很多情况下,样品的监测可能只是对动物个体的诊断,并不一定为了说明动物群体中疫情状况。只有那些为了说明动物群体中疫情状况而开展的样品检测活动,才属于监测的范畴。有时,动物疫病监测可以不包括样品的检测。

4.监测和报告 报告的内容和形式多种多样。其中按照某种规定的程序,针对动物群体的疫情进行报告的活动属于动物疫病监测。除了疫病报告之外,疫病监测还有其他的工作方式,如直接对动物群体进行抽样监测。

5.监测和调查 调查和监测有些交叉。一般而言,主动地按照流行病学原理,针对动物群体的疫病进行多层面的调查,即流行病学调查,属于监测的范畴。这是一种科学性很强和效率很高的监测方式。流行病学调查往往形式比较灵活,强调流行病学要求以及多方面信息的综合调查,而监测偏重于持续的、形式比较固定的综合信息或单一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发布工作。

医学上,监测通常如此定义——持续地、系统地收集和分析数据,并提供具有疾病防控指导意义的信息。本质上,此定义和前面所述的定义没有大的差别,只是强调的对象不同。前面所述的定义强调了监测的目的和结果是说明动物群体中疫病存在情况,而此定义强调了监测过程是收集、分析数据和提供信息,监测需要持续地和系统地进行,具有疾病防控指导意义。

一般情况下,动物疫病监测工作流程包括五个环节,如图1-1实线箭头所示。(二)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基本性质

一般而言,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具有以下七个基本性质(图1-2)。(1)公益性。动物疫病监测是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提高动物群体健康,降低总体饲养成本,降低肉、蛋、奶等动物产品价格,保护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以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图1-1 动物疫病监测基本流程图1-2 动物疫病监测基本性质(2)技术性。动物疫病监测涉及很多专业技术,包括方案设计技术、复杂的疫病监测和诊断技术、大量的数据整合和分析技术等,要求计划和承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业务经验和技术实力。(3)综合性。动物疫病监测工作需要综合考虑气候、地理、地方习俗、养殖模式、卫生条件、动物与动物产品运输、价格、免疫、临床特征、检测结果等诸多因素,需要综合疫病临床诊断、实验室检测、地理分析、计算机软件和数据统计等多方面技术。因此,动物疫病监测具有很强的综合性。(4)社会性。动物疫病监测的目的、工作方式、工作水平和工作效果,不仅仅取决于技术,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政治和经济诸多要素。此外,动物疫病监测的工作体系包括政府行政机构、技术支撑性事业单位、养殖户等,这些单位在参与动物疫病监测工作中,需要用法律来约束各自的职权义务。因此,动物疫病监测具有很强的社会性。(5)敏感性。首先,如果监测工作中发现了重大动物疫情,根据法律,地方政府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启动应急预案,下拨相应的财政经费,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可能追究某些人员责任;其次,对外通报监测所发现的重大动物疫情,可能影响本地或本国的动物与动物产品对外流通和销售。此外,有些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所采集的生物材料具有很高的科研价值和重要的生物安全意义。因此,动物疫病监测,特别是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具有很强的政治、经济和科学的敏感性。(6)长期性。很多动物疫病长期存在,即使得到有效控制或被消灭,也可能会重新流行。因此,动物疫病的监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另一方面,也只有通过长期连续的监测,才能说明各种动物疫病的流行规律和消长趋势。(7)强制性。动物疫病监测有些方面并不符合养殖者、地方政府或官员、监测任务承担单位等方面的局部利益或个人利益,同时动物疫病监测具有很强的技术性、敏感性、综合性和社会性,因此,动物疫病监测需要法律来进行规范,并采取一些强制性措施,明确规定各个相关方面必须做什么,不做什么,以及具体的方式、方法和要求。

由于动物疫病监测具有很强的公益性、敏感性和强制性,因此,政府应该直接参与和管理动物疫病监测。另一方面,动物疫病监测需要大量的经费、人力和必要的设备设施,而本身又不具备直接的经济效益,也不能研制出具有转让价值的产品,所以,私人、企业甚至科研单位不会投资动物疫病的监测,因此,这项工作需要政府财政支持。

鉴于上述基本特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动物疫情监测网络,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等情况进行监测;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三)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

动物疫病监测工作至少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重要意义。(1)动物疫病监测涉及一个国家重大安全问题。这包括畜牧业生产安全和群众的生命安全,也涉及国家的食品安全和生物安全。正因为如此,法国和加拿大的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由国家食品安全署或国家食品检验署统一管理;澳大利亚动物疫病监测工作是由政府、卫生、动物卫生等方面高级官员领导的,由澳大利亚生物安全合作研究中心统一筹划;美国把动物疫病监测列为美国国内安全预警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美国预防恐怖袭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2)动物疫病监测是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基础。通过监测,可以扫描动物疫病流行现状、危害程度、风险因子和发展趋势,早期识别疫病的暴发和流行,分析不明原因的动物疫病发生原因。这些都为动物疫病防控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有利于确定疫病防控工作的重点任务和紧迫任务,探寻有效的疫病防控措施。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也多处规定了要依据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和风险大小(主要来自疫病监测结果),采取免疫或扑杀等疫病防控措施。我国部分省市也确定了“以监促防、以监定免”的动物防疫方针。(3)动物疫病监测是评估疫病防控效果的重要手段。举例来说,我国对于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采取了强制疫苗免疫措施,那么疫苗免疫到底对疫病的防控是否有显著效果,疫苗接种后是否有较多比例的严重不良反应,实验室的动物实验结果不能准确回答这些问题,需要选择一定数量的猪场进行相应的疫病监测,才能回答这些问题。(4)动物疫病监测是申报国际动物疫病状况认证的基础。例如,疯牛病已引起各国高度重视,我国目前为止没有发现疯牛病,但是为了促进我国动物产品的出口,以及阻止国外含有疯牛病风险的牛肉等产品进口,都需要通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关于疯牛病风险状况的认证。同大多数疫病一样,完成规定指标的监测工作是认证最基本的要求之一。(5)动物疫病监测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动物疫病监测能够阐述疫病流行现状、危害程度、风险因子、流行规律和发展趋势,能够阐述病原的多样性、变异和分布,能够为多方面的深入研究提供线索,能够建立和验证假说,因此,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在学术刊物上,关于动物疫病监测,特别是重大动物疫病监测的研究报道也屡见不鲜。由于我国动物疫病种类繁多,生态多样性和病原多样性大,并且大多数没有被深入研究,因此,我国动物疫病监测方面具有丰富的科学研究资源,但是科研人员在进行相关科学研究时,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四)疫病监测的对象和主要内容

疫病监测的对象虽然在不同国家或地区具有一定的差异,但主要包括重要的动物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尤其是危害严重的烈性传染病和人畜共患性疫病。我国则将各种法定报告的动物传染病和外来动物疫病作为重点监测对象。

疫病监测内容主要包括:(1)动物的群体特性以及疫病发生和流行的社会影响因素。(2)动物疫病的发病、死亡及其分布特征。(3)动物群的免疫水平。(4)病原体的类型、毒力和耐药性等。(5)野生动物、传播媒介及其种类、分布。(6)动物群的病原体携带状况。(7)疫病的防控措施及其效果等。(8)疫病的流行规律。

对某种具体传染病进行监测时,应综合考虑其特点、预防措施的需要和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实际条件,适当选择上述内容进行监测。(五)疫病监测的程序、手段和方法

1.监测的程序 动物疫病的监测程序包括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疫情信息的表达、解释和发送等。(1)资料收集。疫病监测资料收集时应注意完整性、连续性和系统性,资料来源的渠道应广泛。收集的资料通常包括疫病流行或暴发及发病或死亡等资料;血清学、病原学检测或分离鉴定等实验室检验资料;现场调查或其他流行病学方法调查的资料;药物和疫苗使用资料,动物群体及其环境方面的资料等。上述资料可通过基层检测点按常规疫情进行上报,或按照周密的设计方案,要求基层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方法调查并收集样品和资料信息。收集资料时通常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尽量收集并提供发病率和死亡率的准确数据,但也应注意收集有关患病动物增加或减少趋势的数据。

②当发现流行速度快、以前未记录过的疾病以及与全新饲养管理制度相关联的疫病,尤其是新传入的外来疫病时,应有迅速反应的能力和态度。(2)资料的整理和分析。是指将原始资料加工成有价值信息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①将收集的原始资料认真核对、整理,同时了解其来源和收集方法,选择符合质量要求的资料,录入疫病信息管理系统供分析用。

②利用统计学方法将各种数据转换为有关的指标。

③解释不同指标说明的问题。(3)资料的表达、解释和发送。将资料转化为不同指标后,要经统计学方法检验,并考虑影响检测结果的因素,最后对所获得的信息作出准确合理的解释。

运转正常的动物疫病监测系统能够将整理和分析的疫病监测资料,以及对面临问题的解释和评价,迅速发送给有关的机构或个人。这些机构或个人主要包括提供基本资料的机构或个人、需要知道有关信息或参与疾病防控行动的机构或个人,以及一定范围内的公众。监测信息的发送应采取定期发送和紧急状况下及时发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信息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被列入连续监测计划的各种疫病的信息,如现时性、累积性和地区性的疫病资料,对选定疫病更深入研究的定期资料,特定疫病防制的研究进展,对现时疫情和可能出现的疫情发出警报,建议有关疫病控制方面的立法,预测未来疫病的流行形式和疫病事件,紧密追踪特定病例或暴发的信息概要,重要文献摘要和其他类型的疫病信息等。

2.监测的手段 疫病监测的内容很多,监测手段多种多样,通常包括以下几种:(1)临床观察。临床检查是疫病监测的最重要方式之一,现场人员通过定期对动物群进行系统检查,发现异常时进行进一步调查原因,若出现外来疫病、新发生的疫病和法定的一类、二类疫病时应及时按规定进行疫病报告。规模化养殖场通过疫病流行状况和防控对策效果等有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可发现疫病变化的趋势及影响疫病发生、流行和分布的因素,适时制定和改进防疫措施;通过对环境、疫病、动物群等方面长期系统的监测、统计和分析病原学检测;根据疫病流行现状和动物及其产品国际贸易的要求,应用各检测方法对场内疫病的流行进行预测。(2)病原学检测。应用各种病原学检测方法,重点检测某些具有重大经济影响的法定一类、二类动物疫病病原体是疫病监测工作的重要内容。由于全国性疫病监测涉及面广,可使用的监测资源有限,所以进行病原检测时应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①检测对象和样品的采集应具有代表性。

②可采集牧场、市场或屠宰场中的动物样品进行检验。

③可通过有组织、有计划的建立哨兵动物进行检验和分析。

④及时收集兽医诊断实验室的检测结果。

⑤可对保存的样品进行追踪检查。

⑥经常性地分析兽医诊断实验室的检验记录以减少或防止疫病监测工作的盲目和被动状态。(3)血清学检测。即通过血清流行病学的方法,研究机体内血清抗体出现和分布的规律性,以阐明疫病在动物群中的分布及其原因。由于该方法具有敏感、特异、简便和安全等特点,因此,在疫病监测过程中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①查明动物群中疫病,包括一些以隐性感染为主的疫病的流行状况。

②根据不同地区动物群某种疫病的抗体水平及其分布,推测疫病现在和过去的流行和分布状态。

③根据疫苗接种前后抗体滴度的变化,正确评价免疫的效果。

④根据发病初期和康复期动物血清抗体水平的升高幅度,对疫病进行确诊。

⑤通过系统、连续的抗体监测,推测疫病流行的动态变化,为疫病预测或防控对策的制定提供依据。

规模化养殖场实行抗体水平的连续检测对评价疫苗免疫的效果、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发现动物群中隐性感染者,以及评估疫病防控效果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4)动物群体特性和疫病流行影响因素的调查。包括动物种类、品种、年龄、性别、生理状态和遗传特性、家养或野生、用途(如使役、产肉、产乳、产蛋或宠物)、管理和饲养情况及预防措施等调查;动物的销售和流通方式,人们的生活习惯、风俗、文化、科技水平和兽医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等调查。(5)哨兵动物的应用。哨兵动物是指为了查明某一特定环境中某传染因子的存在状况,有意识地在该环境中暴露的易感动物。哨兵动物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①评价疫病根除或环境消毒的效果。

②用做某种疫病病原体或其传播者采集的活诱饵。

③结合其他方法对疫病进行确定诊断等。

当哨兵动物被引入一个国家、地区或养殖场时,由于在新的环境条件下机体缺乏特异性的免疫力,故发病率和死亡率会明显升高,病原体的富集作用也比较强。自然来源的野生动物和人工标记的养殖动物均可作为哨兵动物使用。

3.疫病的监测方法 监测方法通常包括被动监测和主动监测两种。(1)被动疫病监测。是疫病相关资料收集的常规方法,主要通过需要帮助的养殖业主、现场兽医、诊断实验室和疫病监测员,以及屠宰场、动物交易市场等以常规疫病报告的形式获得资料。由于通过该方法容易获得和分析疫病信息,因此,加强被动监测系统具有重要意义,但完全依赖于被动监测系统常常会导致疫病报告频率明显低于实际发生频率的现象,故被动监测必须有主动疫病监测系统作为补充,尤其对紧急疫病更应强调主动监测。

疫病报告的内容包括疑似疫病的种类;疫病暴发的确切地点,发生疫病的养殖场户的名称和地址;发病动物的种类;病死动物的估计数量;发病动物临床症状和剖检变化的简要描述;疫病初次暴发被发现的地点和蔓延状况;当地易感动物近期的来源和运输去处;其他任何关键的流行病学信息,如野生动物疫病和昆虫的异常活动;初步采取的疫病控制措施等。监测中心应根据疫病报告的内容设计被动疫病监测的表格,其中包括背景信息如某计划及其阶段、地区和动物群信息,采集的样品和动物编号,观察的症状和剖检变化,疑似疫病,初步采取的控制措施,实验室诊断结果以及措施评价等。以便能够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分析。(2)主动疫病监测。是指根据特殊需要,严格按照预先设计的监测方案,要求监测员有目的地对动物群进行疫病资料的全面收集和上报过程。该系统具有全面探索疫病发生、追踪特定疫病和监控其控制或净化进程等功能。主动监测的步骤通常是按照流行病学监测中心的要求,监测员在其辖区内随机选择采样地点、动物群和动物进行采样,同时按规定的方法填写采样表格。采样表格通常包括采样员信息、采样地点、动物群信息、动物编号及来源、采样的种类和数量及其编号、测定的疫病、测定的结果和流行病学监测中心的评价等。(六)疫情的预测预报

疫病预测是根据疫病发生发展的规律及其影响因素,用分析判断和数学模型等方法对流行的可能性和强度作出预测。

人们在与疫病斗争的过程中,很早就希望能够预见性地掌握传染病在动物群中的流行趋势,以使疫病的防控工作更加主动有效,减少疫病给动物生产造成的损失。随着不同疫病流行病学研究的逐渐深入和相关技术的发展,近年来国内外通过建立不同的数学模型对一些重要疫病的流行进行了预测预报工作,并已初步取得了一些成果。然而,疫情预测和气象预测相比相差还很远,因为动物传染病的流行以生物学为基础,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加之研究时间短、经验不足,所以要做到全面、准确的疫情预测还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但随着免疫检测技术和计算机科学的发展,疫情预测的准确度将会逐渐提高。疫情预测的原理和方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疫病或传染源的分布和消长情况预测。在疫病监测的基础上,以过去的疫情发生为根据,推算以后该病流行的消长情况;或从某些疫病流行前的发病动态进行预测,如猪繁殖与呼吸障碍综合征、鸡传染性法氏囊病等被传入后,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流行前都曾出现过发病数量上升,小规模流行。如果根据不同地区某病的连续监测结果,将若干年的发病率绘制成月平均曲线图(包括上限线、平均线、下限线),把本年度某月份的发病率标在图上,也可分析下月份的疫情状况。(2)根据动物群易感性的变化预测。如在新城疫抗体监测过程中,若发现免疫鸡群抗体平均滴度低于临界值,新城疫在鸡群中便可能流行;如果进一步低到某极限滴度,新城疫病毒一旦传入鸡群则可能有全群发病甚至死亡的危险。另外,可以通过测定血清抗体的阳转率和抗体水平的变化预测某些疫情。(3)根据传播媒介的消长规律预测。如乙型脑炎的流行可从感染病毒的蚊子出现早晚、数量多少来预测,而传播媒介的消长则可根据气候和季节等进行预测。(4)根据病原体的分析结果预测。在动物群中发现病原微生物的新变异株通常预示着该病有流行的趋势。(5)根据某些影响流行的因素预测。影响疫病流行的因素发生变化,流行的强度可能会随之发生变化,如洪水或大雨后钩端螺旋体病的流行、经过长途运输的动物群可能发生某些内源性病原的感染和流行等。(6)数理预测。利用过去积累的疫情资料,经统计学分析建立数学模型来推测疫情的动态变化。(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概述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是国家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颁布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为加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近年来,农业部和地方各级兽医部门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迅速扑灭了多起禽流感疫情,有效遏制了亚洲Ⅰ型口蹄疫以及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扩散,及时控制了四川猪链球菌病疫情发展,有效防堵了周边国家疫情传入。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建立健全禽流感等重大疫情应急管理长效机制。

1.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 各级兽医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制定应急方案,推进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应急手段,建立健全物资储备制度,加强应急预备队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规范免疫程序,组织好全国免疫大检查,提高免疫制度和质量。制定养殖小区和中小规模养殖场兽医卫生管理制度和方案,提高防疫水平。切实做好调运奶牛的强化免疫和隔离检疫,有效防止调运动物发生疫情。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完善疫情监测方案,规范采样送样和阳性畜禽处置工作。加强疫情报告,强化风险分析和预警预报。加大人畜共患病防控力度,落实强制免疫政策,实施扑杀净化措施。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定点联系制度,加强对各地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加大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行为,严防高致病性微生物扩散。

2.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依据《畜牧法》、《畜禽标识与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全面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完善“6个系统”(即技术支持系统、信息采集系统、屠宰检疫系统、兽药标签监管系统、机构队伍支持系统),切实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健康养殖业发展。加快推进动物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全面加强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运输、加工、贮存、销售等环节的监督,切实规范生产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严禁病死动物和检疫不合格动物出场出户。

3.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组建完成三级结构 组建完成省、市、县三级兽医行政管理、执法监督、技术支持结构。要始终把机构编制和经费保障问题作为改革的核心内容,切实解决畜牧兽医机构编制问题,完善动物防疫经费保障机制。要积极推进官方兽医制度、职业兽医制度建设。要突出抓好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稳定基层防疫和畜牧技术推广队伍,健全村级防疫网络。

4.组织开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监测与评估 在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中,重点开展监测与评估工作,按照国际标准逐步推进国际认证。同时尽快建立和完善动物标识溯源系统,提升畜禽产品国际竞争力。要通过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促进对外贸易,推进畜牧业产业升级。

5.坚决淘汰不达标企业和产品 当前,我国畜产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兽药残留和养殖过程中使用各种违禁物等安全隐患还远未消除。因此,农业部严格要求执行兽药行业准入制度和准入条件,坚决淘汰达不到准入条件的企业和产品。加强对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督,建立兽药企业监督员和兽药企业巡查制度,建立和完善兽药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责任制,逐步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和不良信用记录公开制度。

第二章 畜禽防疫技术

动物防疫是指采取各种预防措施将疫病排除于一个未受感染的动物群之外,或者将已发生的疫病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加以扑灭。通常包括采取检疫等措施阻止传染源进入目前尚未发病的地区;采取群体免疫接种、药物预防及改善饲养管理与加强消毒等措施,保障一定的动物群不受已存在于该地区疫病的传染;采取隔离、封锁、紧急接种与治疗等措施,把疫病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并降低已出现于动物群中疫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最终将疫病扑灭。

动物防疫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贯穿于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经营等全过程,需要在法律保障的前提下,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消灭和控制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健康及其产品安全。

一、防疫计划

防疫计划是在对疫病流行进行全面检测、调查、预测的基础上,在掌握了疫病流行规律以后制定的。一般来说,作为国家层面对防疫有春防和秋防的防疫计划。对于某种动物或某个饲养场来说,要按防疫要求制定一系列的计划,比如消毒、隔离、免疫程序等。

二、免疫接种技术

(一)概念

免疫接种是指用特异性抗原或抗体,经适宜途径接种于动物体内,使动物产生主动或被动免疫力,以预防相应疫病流行和发生的一种手段。免疫接种是兽医防疫措施中的一种很重要的手段,它能够使易感动物转化为非易感动物,从而防止疫病的发生与流行。由于免疫接种可以使动物产生针对相应病原体的特异性抵抗力,所以它是一种特异性强、非常有效的防疫措施,同时,与药物预防、消毒等措施相比,具有省工、省力、省经费等特点。(二)分类

根据免疫接种的时机不同,可将其分为预防接种和紧急接种两大类。

1.预防接种 预防接种是指在经常发生某些疫病的地区,或有某些疫病潜伏的地区,或受到邻近地区某些传染病威胁的地区,为了防患于未然,在平时有计划地给健康动物所进行的免疫接种。与紧急接种相比,预防接种在兽医临床实践中应用最多、最普遍。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每年两次集中性的预防接种,即所谓的“春防”和“秋防”。预防接种通常使用疫苗、类毒素等生物制品作为抗原,使机体产生自动免疫力。

2.紧急接种 紧急接种是指在疫病发生后,为了迅速控制和扑灭疫病的流行,而对疫区和受威胁区尚未发病的动物所进行的免疫接种。理论上说,紧急接种以使用抗病血清较为安全有效,但因血清用量大、费用高、免疫期短,除对珍稀动物、良种动物可考虑使用外,其他的难以推行。因此,目前对大群动物的紧急接种主要使用的仍是疫苗。紧急接种的时间是疫病被确诊之后,接种范围是疫区和受威胁区,接种的对象是尚未发病的易感动物。这些尚未发病动物可能已受感染,正处于潜伏期,或未受感染,属于健康动物。接种疫苗后,可能发生的情况是对处于潜伏期的动物会加速其发病死亡。因此,在疫苗接种后的一段时间内,动物发病数可能会增加,但随着免疫保护力的建立,发病情况即行停止。此时,利用疫苗进行紧急接种就能在疫区和受威胁区形成免疫带,不但保护了未感染动物免受感染,而且防止了疫情的扩散与蔓延,有利于疫病的控制和扑灭。(三)免疫接种方法

免疫接种的方法主要有注射、经口、气雾、点眼与滴鼻等。具体选用哪种接种方法,应根据生物制品的种类、动物的日龄及免疫目的而定,一般应尽量模拟病原感染的途径。

1.注射免疫法 有皮下、皮内、肌肉、静脉接种等方法,常用于各种油乳剂苗的免疫接种。(1)皮下接种法。其接种部位马、牛、羊在颈侧部位,猪在耳根后方,家禽在胸部或大腿内侧。皮下接种的优点是操作简单、吸收较皮内接种快,缺点是疫苗使用剂量大,接种后动物反应较皮内大。大部分常用疫苗和免疫血清均可采用皮下注射。(2)皮内接种法。其接种部位马在颈侧、眼睑部,牛、羊除颈侧外,还可在尾根或肩胛中央部位进行,猪在耳根后,鸡在肉髯部位。用于皮内接种的疫苗仅有羊痘弱毒疫苗等少数制品,某些诊断液,如结合菌素、鼻疽菌素等可按此法进行。皮内接种的优点是药液使用剂量少,同样疫苗较皮下注射反应小,同样药液较皮下接种产生的免疫力高;缺点是操作麻烦,技术要求高。(3)肌肉接种法。其接种部位马、牛、羊、猪一律在臀部或颈部,鸡可在胸肌或大腿内侧。肌肉接种的优点是方法简便,药液吸收快;缺点是同一部位不能大量注射。(4)静脉接种法。其接种部位马、牛、羊在颈静脉,猪、兔在耳静脉,鸡在翼下静脉,小白鼠在尾静脉。兽医生物制品中的免疫血清除了皮下注射和肌肉注射外,均可采用静脉注射,特别是在紧急接种时常用。疫苗、诊断液一般不进行静脉注射。静脉接种的优点是奏效快,可使用大剂量;缺点是要求一定的设备和技术。此外,若用异种动物血清注射,可能引起过敏反应。

2.经口免疫法 分饮水和喂食两种方式。口服免疫应按动物数计算饮水量和采食量,免疫前停水或停饲,然后按照免疫动物数的150%~200%加入疫苗,以保证口服时每个动物都能得到充分免疫。此法省时、省力,适于大群免疫。但因动物个体差异,采食的疫苗量有所不同,产生的抗体水平常参差不齐。目前生产上可经饮水免疫接种的疫苗主要有鸡新城疫Ⅱ系和 Ⅳ系疫苗、传染性支气管炎H120和H52、传染性法氏囊病弱毒疫苗等。

3.点眼与滴鼻免疫法 点眼与滴鼻免疫法是从呼吸道摄入疫苗的一种接种方法,适于幼禽接种活毒疫苗时采用。本法的优点是节省疫苗,除产生抗体IgG外,还可产生黏膜免疫抗体IgA,且产生的免疫力整齐、均匀;缺点是需要逐只接种,费时、费力。适于点眼与滴鼻免疫法的疫苗有鸡新城疫Ⅱ系疫苗、Ⅲ系疫苗(F株)、Ⅳ系疫苗、克隆30及传染性支气管炎疫苗等。

4.气雾免疫法 此法是用气泵产生的压缩空气通过气雾发生器,将稀释的疫苗喷洒出去,使疫苗形成1~10微米的雾化粒子,均匀地浮游于空气之中,动物通过呼吸道吸入肺内,以达到免疫接种的目的。此法省时、省力,适于大群免疫,主要用于再次免疫。缺点是疫苗使用剂量大,易引发呼吸道疾病。(四)免疫程序

免疫程序是指根据一定地区、养殖场或特定动物群内传染病的流行状况、动物健康状况和不同疫苗特性,为特定动物群制定的接种计划,包括接种疫苗的类型、顺序、时间、次数、方法、剂量等。制定免疫程序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抗体水平。抗体水平决定免疫时间,初次免疫时应考虑母源抗体,再次免疫时应考虑现有抗体水平。凡是有条件进行免疫监测的,最好根据免疫监测结果即抗体水平制定或调整免疫程序。(2)疫苗类型及性能。根据病原体的存活状态,可将疫苗分为活疫苗与灭活疫苗。活疫苗指的是通过人工诱变获得的弱毒株或者筛选的自然减弱的天然弱毒株或者失去毒力的无毒株所制成的疫苗;灭活疫苗指的是将病原体经过灭活制成的疫苗。不同类型的疫苗,具有不同的性能。制定免疫程序时应根据疫苗性能决定选择何种疫苗,以及免疫次数、方法、剂量等。(3)当地疫情。疫情决定接种疫苗的种类。制定免疫程序时应了解本地区以往及目前疫情流行的情况,传染病的基本特征是具有传染性,在免疫程序的制定过程中必须将当地经常流行、危害性大的疫病防治列入免疫范围。但对某些未查清流行情况的新病必须谨慎,不能盲目使用疫苗,以免接种疫苗后引入新的病原导致暴发该病。(4)疫病流行病学特点。一些疫病的流行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季节性等方面的特征,制定免疫程序时应充分考虑疫病流行病学特征,决定免疫时间、免疫对象等。如秋、冬季节病毒性疾病发生较多,夏季细菌性疾病发生较多。我们可以在疫病高发季节前进行免疫,可以有效控制疫病。(五)影响免疫效果的因素

免疫反应是一个复杂的生物学过程,免疫效果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动物因素、疫苗因素、免疫程序因素等。在生产实践中常常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免疫失败,导致动物疫病的发生。了解影响免疫效果的因素,对于做好免疫工作、提高免疫效果具有重要的意义。

1.动物本身因素 包括免疫力低下、母源抗体的影响、免疫抑制、应激反应、饲料中毒等。(1)免疫力低下。免疫力是机体对抗原作出应答的能力,它能影响疫苗的免疫力。先天的免疫器官发育不全,免疫系统缺陷,如脾、法氏囊、胸腺发育不全,缺乏T淋巴细胞、B淋巴细胞和巨噬细胞,疫苗接种后都会影响疫苗的免疫力,达不到预期的免疫效果。(2)母源抗体。母源抗体对于幼畜、幼禽抵抗感染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母源抗体也会干扰首次免疫。如果在母源抗体处于高水平期间进行疫苗接种,母源抗体会中和疫苗成分并抑制其在动物体内的增殖,从而无法获得预期的免疫效果,甚至导致免疫失败。一些幼畜禽易患的疾病需高母源抗体的保护,如过早的使用活疫苗就会造成免疫失败,如鸡新城疫、传染性法氏囊病、猪瘟、猪传染性胃肠炎、猪流行性腹泻、仔猪黄痢等。只有根据母源抗体的消长,适时接种疫苗,才能有效的达到预期的免疫效果。(3)免疫抑制。机体感染免疫抑制性病原,会使其免疫系统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从而抑制了动物免疫系统对疫苗的免疫应答能力,使疫苗保护力下降,如鸡传染性法氏囊病、鸡马立克氏病、鸡传染性贫血、禽白血病、猪蓝耳病、猪圆环病毒Ⅱ型、附红细胞体病等都会损害免疫系统,导致免疫抑制。先天性发育不良或营养不良,也会引起抵抗力下降,在免疫接种后可能引起严重反应或导致免疫失败。(4)应激反应。恶劣的饲养环境如畜禽舍酷热、寒冷、拥挤、潮湿、不通风,气候骤变,使动物机体处于应激状态,造成疫苗免疫效力降低。另外,饥渴、转群、去势、突然更换饲料、长途运输等不良因素的刺激也会引起应激反应,造成免疫失败。(5)饲料中毒。在高温高湿的条件下饲料发生霉变,生长霉菌,释放霉菌毒素,特别是黄曲霉毒素和赤曲霉毒素具有淋巴细胞毒性,即使数量很少也可引起淋巴细胞毒性并抑制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

2.疫苗因素 包括血清型、疫苗的质量、疫苗的相互干扰等。(1)血清型。口蹄疫病毒、禽流感病毒、鸡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大肠杆菌等均有多种血清型,而且部分血清型之间不能提供交叉保护,故选用疫苗毒株的血清型应与本地区和本场流行毒株的血清型相一致,否则就会达不到理想的免疫效果。(2)疫苗的质量。疫苗被污染或者疫苗质量达不到规定效价,都会影响免疫效果。为此,疫苗的使用和采购要选用通过农业部GMP认证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要使用来源不明、标识不清、非法生产和非法进口的疫苗。(3)疫苗相互干扰。有些病原的复制会影响其他病原的增殖。不同疫苗同时或以相同的途径接种,疫苗在动物机体内会相互干扰,影响彼此的复制和免疫应答,结果会导致免疫失败,如猪蓝耳病疫苗会影响猪瘟活疫苗的免疫应答,鸡新城疫疫苗和传染性支气管炎疫苗一起使用或二者使用间隔时间太短就会引起免疫失败。

3.免疫程序的因素 包括接种途径、接种剂量、接种时机等。(1)接种途径。免疫接种途径一般模拟疾病病原体的性质和侵入途径。不同的免疫途径激发的免疫应答类型不同,如滴鼻或点眼可诱导局部黏膜免疫。接种途径不当不能产生适当的免疫力,如接种羊痘活疫苗,需皮内注射,采用皮下注射则会降低免疫效果;猪萎缩性鼻炎要在颈部皮下注射,否则会导致免疫失败或不良反应。(2)接种剂量。疫苗的接种剂量低于常规剂量,将达不到所需要的免疫水平;超大剂量可引起免疫无反应性或免疫麻痹,还可能引起过敏反应。(3)接种时机。不同疫苗产生的免疫期和免疫次数不同,有的疫苗需在配种前免疫,有的需在产前接种,如果不按严格的免疫程序将会影响免疫力的产生。有的疫苗一次接种不能获得终生免疫,须多次加强免疫,以激活不同细胞克隆,特别是免疫记忆细胞,因此,要考虑上一次免疫接种产生的抗体的半衰期。过早接种可能被抗体中和,接种过迟,会错过激发二次免疫应答的最佳时期,把握好免疫时机,才能够达到预期的免疫效果和目的。

4.运输和保存的因素 疫苗运输一定要低温快速,避免高温和阳光直射,有条件的用冷藏车,无条件的可使用冷藏箱放置冰块。不同类型疫苗,其保存温度有差异,因此,要按说明要求保存。一般灭活疫苗需在0~4℃冷藏保存,活疫苗-15~-20℃冷冻保存。疫苗应该注意保持温度稳定,尽量避免温度忽高忽低,切忌反复冻融,否则会引起活力和效价下降。疫苗不能超过有效保存期,包装破损、丧失真空度、瓶盖松弛、变色的疫苗都不能使用。

三、消毒技术

(一)概念

消毒是指应用物理、化学或生物学的方法,杀死物体表面或内部微生物的一种方法或措施。它包括灭菌、抗菌与防腐。达到无菌程度的消毒称灭菌;对活组织表面的消毒称抗菌;防止食品等无生命有机物腐败的消毒称防腐。消毒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的一项重要措施。消毒的目的是消灭被传染源散播于外界环境中的病原体,以切断传播途径,阻止疫病继续蔓延。(二)分类

根据消毒的目的,可将消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预防消毒 指平时有计划地对病原体可能污染的物体和场地所施行的消毒。

2.随时消毒 指发生疫病时,对传染源存在的疫源地进行的随时多次的消毒。其目的是迅速杀灭传染源体内排出的病原体,消毒的对象包括传染源所在地畜舍、隔离场地以及被传染源分泌物、排泄物污染和可能污染的一切场所、用具和物品。

3.终末消毒 指在传染源解除隔离、痊愈或死亡后,或者在疫区解除封锁之前,为了消灭疫区内可能残留的病原体而进行的全面彻底的大规模消毒。(三)方法

防疫工作中比较常用的消毒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物理消毒法 包括机械动力学、光辐射、同位素电离辐射、热方法以及微波辐射方法。电离辐射的辐射源选用钴、铯等同位素,它们产生α、β、γ三种射线。目前均选用60 Co发射的γ射线进行辐射消毒。常用的物理消毒法如下:(1)机械性清除。用机械的方法如清扫、洗刷、通风等清除病原体,这是最常用、最普遍的方法。这种方法不能杀灭病原体,只是清除附着污物,创造不利于微生物生长、繁殖的环境条件,是其他有效消毒的基础。清扫出的污物,根据病原体的性质,进行堆积发酵、掩埋、焚烧或其他处理。(2)日光。日光的辐射能是由大量各种波长的光波所组成,对生物机体有复杂的综合作用。日光所引起的化学与物理学变化,依光波的波长不同而不同。杀菌力最大的波长是2×10-7~3×10-7米范围的光线,此正是紫外线,它可透过空气到达地面,具有显著的杀菌作用。日光照射微生物时,能使微生物体内的原生质发生光化学作用,使其体内的蛋白质凝固。根据对日光的反应关系,微生物可分为对日光有抵抗力的和对日光敏感的两种。前者能把日光能利用到自己的生化过程中(如少数的紫色硫菌、海栖细菌等,有趋光性);多数微生物不能抵抗日光,病原微生物对日光尤为敏感。

利用日光消毒是最经济的,日光是自然界一种强大的卫生消毒剂。对于场地、笼具,便于移动的、充分暴露的管理用具等的消毒很好。在直射日光下,不少细菌和病毒都被杀死,如巴氏杆菌6~8分钟被杀死。但也应考虑到,日光的消毒作用由于许多因素的影响而不恒定。此外,日光只能对外表的微生物起作用。因此,在消毒工作中,日光仅能起辅助作用,而不能单独应用。(3)干燥。干燥能使微生物水分蒸发,故有杀灭微生物的作用,但效果次于阳光。各种微生物因干燥而死亡的时间各有不同,如结核杆菌、葡萄球菌,虽经长时间干燥(10个月或几年)也不死亡,所以在生产上的应用受到限制。(4)高温。高温对于微生物有致死作用,故在消毒工作中广泛应用。微生物的死亡,是因为它体内蛋白质,包括酶类,由于加热而变性、凝固。蛋白质含水量越高,凝固温度越低。湿热消毒比干热消毒效果好。

高温消毒的方式常用如下几种:

①焚烧。又称火焰消毒,是消灭一切病原微生物最有效的消毒方法。通常用于发生快、流行范围广、危害损失大的传染病以及病原体抵抗力强,用一般消毒方法难于奏效的病死畜禽尸体或胴体和内脏。被病畜禽污染的垫草、粪便、残剩草料等亦常用焚烧消毒。被污染的铁笼、铁栏、耐火的用具、泥墙、水泥地面等,可用喷灯火焰消毒或洒煤油、酒精焚烧消毒。

②煮沸。煮沸消毒是一种经济、方便、应用广泛、效果确实的好方法。一般细菌在100℃开水中煮沸3~5分钟即可杀死,在60~80℃热水中30分钟死亡,多数微生物煮沸2小时以上,可以有把握地杀死一切传染病病原体。消毒对象主要是金属器械、玻璃器皿、工作衣帽等。金属器械煮沸消毒时,水中加入1%~2%碳酸钠(苏打)既可提-+高水温、去污垢,又可增加OH、Na,提高杀菌能力和消毒效果。

③蒸汽。即利用水蒸气的湿热,达到消毒目的。水蒸气的杀菌作用很强,因为它传热快、温度高、穿透力强,所以,它也是一种理想的消毒方法。这种方法分两种。

高压蒸汽消毒:需要一定的设备,如高压蒸汽灭菌器。此法为最有效的消毒方法,通常121℃、30分钟即可彻底地杀死细菌和芽孢。所有不因湿热而损坏的物品,如培养基、玻璃器材、金属器械、培养物、病料等,都可用此法消毒。另外是湿化机,主要用于尸体和废弃品的化制。使用高压蒸汽灭菌器时,一定要排除高压消毒器内冷空气,以缩短时间,提高温度,达到理想的消毒效果。

一般蒸汽消毒:即像蒸馒头一样使热汽通入要消毒的物品,nbsp;将病原体杀死,故一切耐热、耐潮湿的物品,均可放入铁锅内、蒸笼中用此法消毒。

④干烤。干热空气的杀菌作用,在效力上虽然不如蒸汽,160℃干热空气1小时的效果相当于121℃湿热作用10~15分钟。一般细菌繁殖体在100℃90分钟被杀死,而芽孢则需140℃3小时。因此,在利用干烤箱施行消毒灭菌时,通常采用160~170℃干烤2~3小时。

干烤箱中的干热空气温度高于100℃时,对棉织物、毛织物、皮革类等有机物制品,均有损坏作用,故干烤方法不适宜这些物品的消毒。(5)紫外线灯。常用于空气消毒,或者不能用热能、化学药品消毒的器械(胶质做成的器械)。紫外线灯有两种,即水银紫外灯和水银石英灯。它们的紫外线波长为2.54×10-7~3.2×

10

-7米,能强烈的被蛋白质、类脂质及胆固醇所吸收。紫外线的消毒效果取决于细菌的耐受性、紫外线的密度和照射的时间。对紫外线最敏感的细菌有溶血性链球菌、白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属细菌及某些病毒;中等敏感的有柠檬色葡萄球菌等;耐受力最强的有黄色八叠球菌、大肠杆菌及结核杆菌等。真菌对紫外线的耐受力,显著强于细菌,比细菌强600~1000倍。所以对于真菌污染的冷库消毒时,需要1~2小时才有可能杀死真菌。

紫外线对细菌的作用原理是复杂的,紫外线对酶类、毒素、抗体等都有灭活作用。现已证明,白蛋白或球蛋白等经紫外线照射后,则发生变性,菌细胞也有这种改变。根据显微照相术的分析,菌细胞经紫外线照射后有凝集现象。因此,可以认为,紫外线的杀菌作用在于菌体内核酸和蛋白质的变性,这可能是引起细菌死亡的主要原因。

2.化学消毒法 许多化学药物能够抑制或杀死微生物,已广泛应用于消毒。用于杀灭病原微生物的化学药物称为消毒剂(disinfectant)。(1)应注意选择理想的消毒剂。理想的消毒剂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①杀菌性能好,作用迅速,对人、畜无毒害作用,对金属、木材、塑料制品等无损坏作用。

②性质稳定,无易燃性和易爆性,不会因自然界存在有机物、蛋白质、渗出液等而影响杀菌效果。

③价格低廉,容易买到。

由于目前的消毒药品很难完全具备上述条件,故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选择。(2)兽医防疫工作中常用消毒剂的分类。

①酚类及其衍生物,如苯酚(石炭酸)、煤酚皂液(来苏尔)、克辽林(臭药水)、菌毒敌(农乐)、农福、福康、农富及菌毒杀等。

②醇类。应用较广,如70%~75%的乙醇(酒精)。

③醛类,如甲醛、戊二醛等。

④碱类,如氢氧化钠、生石灰水、氢氧化钾及碳酸钠等。

⑤氧化剂,如高锰酸钾、过氧乙酸等。

⑥酸类,如盐酸、硼酸等。

⑦卤素类,如漂白粉、碘伏(强力碘)、百菌消(碘酸混合液)、氯胺、二氯异氰尿酸钠(优氯净)及三氯异氰尿酸钠等。

⑧表面活性剂及其他,如新洁尔灭、洗必泰、百毒杀、霉敌及环氧乙烷等。(3)兽医防疫中常用的消毒剂及其使用方法。

①氢氧化钠(烧碱、苛性钠)。有很强的腐蚀性及溶解蛋白质作用,对细菌、芽孢、病毒和霉菌有强大快速的杀灭作用。主要用于畜禽圈舍、动物排泄物、生产场地、用具、车辆等的消毒。2%的溶液可广泛杀灭大多数种类病毒和细菌。对芽孢细菌需用5%热烧碱溶液消毒。若在溶液中加入5%~10%氯化钠,则可增强杀菌效果。本品不适于对棉毛织品、金属器具的消毒。

②二氧化氯。属于无机氯消毒剂,常态下为强刺激性而又不稳定的气体,稳定后为2%二氧化氯溶液。该消毒剂无毒、无害、无残留,对各种病原体的消毒效果大大高于传统的诸如漂白粉、氯胺等含氯消毒剂。近年来,我国已广泛用于公共环境、大商场、交通工具、医院、学校、托儿所、餐饮行业等处的卫生消毒。食品机械、食品保鲜、饮用水及畜牧水产养殖等行业,各地兽医卫生防疫部门也在广泛采用。畜禽圈舍、屠宰加工车间、厂场区道路及运载车辆等,可用0.3%二氧化氯溶液进行喷雾或喷洒消毒,屠宰加工器械可用0.3%二氧化氯溶液浸泡。

③10%~20%新鲜石灰乳。1份生石灰(氧化钙)加1份水即制成熟石灰(氢氧化钙),然后用水配成10%~20%混悬液用于墙壁、圈栏、地面等的消毒。因熟石灰久置后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变成碳酸钙而失去消毒作用,故应现配现用。生石灰粉可用于阴湿地面、粪池周围等处消毒。

④漂白粉。又称氯化石灰或含氯石灰,是一种应用较广的消毒剂。主要成分次氯酸钙遇水后产生极不稳定的次氯酸,再离解产生氧原子和氯原子,通过氧化和氯化作用而产生杀菌作用。漂白粉对细菌、芽孢、病毒和霉菌都有较强的杀灭作用。主要用于厩舍、饲槽、运输车辆、土壤、粪便、污水及动物排泄物的消毒,还可用于饮水消毒,以及屠宰场、食品厂的场地、用具、设备、仓库的消毒。漂白粉的消毒作用与有效氯含量有关,新鲜漂白粉含有效氯不得少于25%,但存放过久,其有效氯每月散失仍达1%~3%,当漂白粉有效氯含量低于16%时,则不宜用于消毒。因此,应保存于阴暗、干燥处,不可与易燃易爆物品放在一起。常用20%漂白粉混悬液(含有效氯5%)来杀灭细菌芽孢和烈性传染病病原体,10%混悬液用于消毒一般病原体。消毒粪便亦可用干粉剂按1:5比例与粪便均匀混合。

使用前应测定漂白粉有效氯含量或按每月损失有效氯折算现有漂白粉有效氯含量。配制时,一般以有效氯含量25%的漂白粉为标准,按下列公式计算用量。

通常配制10%漂白粉溶液时,在100毫升水中加入含有效氯25%漂白粉10克即可。如果现有漂白粉含有效氯为20%,则按上式校正:

⑤氯胺(氯亚明)。为结晶粉末,易溶于水,含有效氯11%以上,性质稳定,在密闭条件下可以长期保存,消毒作用缓慢而持久。饮水消毒按4克/米3,圈舍及污染器具消毒时则用0.5%~5%水溶液。

⑥二氯异氰尿酸钠(优氯净)。为白色粉末,有味,杀菌力强,较稳定,含有效氯62%~64%,是一种有机氯消毒剂。用于空气(喷雾)、排泄物、分泌物的消毒,常用其3%的水溶液,若消毒饮水或清水,按4克/米3使用。以二氯异氰尿酸钠为主要原料配制的各种消毒剂商品有新消净、唯士康宁、医消净、消毒威、除菌净、威岛牌消毒剂及强力消毒灵等。

⑦过氧乙酸(过醋酸)。纯品为无色透明液体,易溶于水。市售成品有40%水溶液,性状不稳定,须密闭避光,有效期半年。过氧乙酸是一种强氧化剂类防腐消毒剂,对病毒、细菌、芽孢和霉菌均有强大的杀灭作用。广泛用于饲养场、饲养户、屠宰场等的临时性和定期性的消毒。本品蒸发后无不良气味,不残留毒性。用0.3%溶液对畜禽圈舍、饲槽、屠宰车间及车船等进行喷雾消毒。对低温冷库空气熏蒸消毒,每立方米空间用1~3克过氧乙酸稀释成3%~5%加热熏蒸,温度恒定在15℃以上,相对湿度为70%~80%,作用60分钟即可。据报道,按1克/米3过氧乙酸熏蒸消毒,在2小时内能全部杀灭口蹄疫病毒A型、O型的强、弱毒株。过氧乙酸的稀释液易分解,只能保存几天,应现用现配。配制溶液应以实际含量计算,例如,配制0.1%的消毒液,可在995毫升水中加20%过氧乙酸5毫升即成。

⑧环氧乙烷。又名氧化乙烯,具有很高的化学活性和极强的穿透力,能杀灭多种病原微生物,其中包括芽孢菌。常用于怀疑被炭疽杆菌、口蹄疫病毒、沙门氏菌、布鲁氏菌等污染的干皮张、毛、羽和绒等的消毒,是大宗物品消毒较理想的消毒剂。因为生湿皮张含水量高,能降低环氧乙烷浓度,故本品不能用于湿物品消毒。生产上采用的环氧乙烷气体熏蒸消毒法主要用于生干皮张的炭疽消毒。熏蒸消毒使用的条件是:投药量为0.4~0.7千克/米3;相对湿度30%~60%,消毒温度在18℃以上,最适38~54℃。消毒时间24~48小时。本品沸点低,温度超过其沸点时则产生蒸汽。对人、畜有一定毒性,且易燃易爆,故平时常贮存于钢瓶内,使用时亦需一定设备。

⑨福尔马林。为含甲醛37%~40%的水溶液,有很强的消毒作用。1%水溶液可用于畜体体表消毒,2%~4%水溶液用于喷洒墙壁、地面等。圈舍、孵化器、种蛋等的熏蒸消毒常与高锰酸钾以2:1(福尔马林:高锰酸钾)的比例使用,福尔马林用量视具体要求而定,一般为14~42毫升/米3。福尔马林对皮肤、黏膜有刺激作用,使用时应注意人、畜安全。

⑩新洁尔灭、洗必泰、消毒净及度米芬(消毒宁)。均属于季胺盐类阳离子表面活性消毒剂。新洁尔灭具有较强的去污和消毒作用,性质稳定,无刺激性,无腐蚀性,对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均有杀灭作用,但对病毒、霉菌效果较差。上述四种消毒剂的0.1%水溶液用于浸泡消毒各种器械(如金属器械需加0.5%亚硝酸钠以防锈),玻璃、搪瓷、橡胶制品及衣物等,除新洁尔灭液需浸泡30分钟外,其他三种只需浸泡10分钟即可达到消毒目的。使用该类消毒剂时应注意避免与肥皂或碱类接触,以免降低消毒效力。(4)影响化学药物消毒作用的主要因素。由于微生物抵抗力有强有弱,消毒药品的性能特点又各不相同,为此,在使用化学药品消毒时,应注意消毒药品的功效,如果选用不当,就会影响消毒效果,不但杀不死微生物,还会造成意外的损失。所以,消毒的效果决定于消毒剂的性质及其活性;还决定于病原体的抵抗力和其所处环境的性质,消毒时的温度、消毒剂用量和作用时间等。因此,在选择消毒药时,应考虑上述因素。兹分述如下:

①药物的选择性。多数化学药物具有引起蛋白质变性或凝固、抑制或干扰菌体内酶的活性、改变细胞膜的通透性,甚至使细胞破裂溶解等作用。某些药物的杀菌、抑菌作用有选择性,如碱性药物对革兰氏阳性菌的抑菌力强。因此,选择消毒剂时,应根据消毒对象,选择合适的消毒剂。

②药物浓度。消毒剂消毒的效果,一般和其浓度成正比,即消毒剂越浓,其消毒效力越强,如石炭酸的浓度减低1/3时,其效力降低到1/81~1/729。但也不能一概而论,如75%的酒精溶液比其他浓度的酒精溶液消毒效力都强。因此,在配制消毒剂时,应根据各种消毒剂的特点及消毒对象,选择最有效而又安全的浓度和足够的作用时间。

③温度与时间。在一定条件下温度和时间与消毒剂的作用效果成正比。一般情况下,消毒环境温度每增加10℃,消毒效果增加1倍,特别是酚类消毒剂的消毒效果增加8倍以上,石碳酸增加5~8倍。在其他条件都一样的情况下,作用时间越长,消毒效果越好。

④酸碱度。酸碱度对细菌和消毒剂都有影响,酸碱度改变时,细菌电荷也相应改变。碱性溶液中,细菌带阴电荷较多,所以阳离子型消毒剂的抑菌、杀菌作用强;酸性溶液中,则阴离子型消毒剂杀菌效果较好。同时,酸碱度也能影响某些消毒剂的电离度,一般来说,未经电离的分子,较易通过菌膜,杀菌力强。

⑤有机物的影响。有机物的存在,可使许多药物的杀菌作用大为降低。有机物特别是蛋白质,能和许多消毒剂结合,降低药物效能。有机物被覆菌体,阻碍药物接触,对细菌起到机械的、化学的保护作用。因此,对环境进行消毒前,要进行机械清除有机物,若必须先消毒后清扫,尽量选用受有机物影响较小的消毒剂,并适当加大剂量和(或)延长作用时间。

⑥微生物性状。微生物的类属、特殊构造(芽孢、荚膜)、化学成分、生长时期和密度等,都对消毒剂的作用有影响。微生物污染程度愈大,消毒越困难,则必须加大消毒剂量和延长作用时间。微生物的形态结构及代谢方式等生物学特性的不同,对化学消毒剂的敏感性也存在差异,如革兰氏阳性细菌比革兰氏阴性细菌对消毒剂更敏感;芽孢比细菌和病毒对消毒剂的抵抗力强得多。

⑦消毒剂的物理状态。只有溶液才能进入菌体与原生质作用,固体、气体都不能进入菌细胞。所以,固体消毒剂必须溶于被消毒部分的水分中;气体消毒剂必须溶于细菌周围的液层中,才能呈现杀菌作用。

⑧表面张力。表面张力降低时,围绕细菌的药物浓度较溶液中的药物浓度为高,杀菌力量加强;反之,如杀菌剂中有很多有机颗粒存在,则杀菌剂吸附于所有这些颗粒上,细菌外围的药物浓度则降低,因而影响了杀菌作用。

⑨腐蚀性和毒性。升汞对金属物品有强腐蚀作用,因而这些消毒剂在应用上受很大限制。福尔马林对人和鸡都有毒性,使用时要严格控制剂量。

⑩消毒对象的影响。一般碱性消毒剂用于酸性对象最有效,氧化剂用于还原性质的对象最有效。(5)方法。化学药品的消毒作用要比一般的消毒方法速度快、效率高,能在数分钟之内使药力透过病原体,将其杀死,故常采用化学药品消毒。在兽医防疫工作中,化学消毒法应用最为广泛,常用的有以下几种:

①喷洒法。本法是将配制好的消毒剂喷洒于被消毒的物体表面的一种消毒方法。常用于畜舍地面、墙壁等的消毒,也可用于大家畜体表的消毒。

②喷雾法。本法是将稀释好的消毒剂装入气雾发生器内,通过压缩空气雾化后形成雾化粒子,以雾化粒子达到消毒目的的一种消毒方法。常用于畜禽舍内空气、畜禽体表的消毒,也可用于带畜消毒(即不将畜禽清出畜禽舍的消毒方法)。

③浸泡法。本法是将稀释好的消毒剂放入消毒池或消毒盆(缸)中,将被消毒的物体浸泡于消毒剂中一定时间,以达到消毒目的的一种消毒方法。常用于饲养管理工具、治疗与手术器械等物品的消毒。

④熏蒸法。本法是于密闭的舍内使消毒剂产生大量的气体,通过气体的熏蒸以达到消毒目的的一种消毒方法。常用于畜禽空舍及舍内物品的消毒,但切不可用于带畜消毒。

3.生物消毒法 生物消毒法是利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的嗜热微生物等氧化分解垫料、粪便、污水及其他废弃物中的有机物所产生的大量热能杀死被处理物中病原体。常用的生物消毒方法有地上半圆式或坑式堆肥发酵法、地面泥封堆肥发酵法。发酵产热的温度可达到60~75℃,经过几天到几周能杀死非芽孢型病原微生物、寄生虫和虫卵。堆肥发酵过程一般为2~3个月。

4.综合消毒法 综合消毒法就是将物理、化学、生物学消毒法结合起来进行的消毒,如化学药品超容量法、静电喷雾、土壤增温剂的应用,以及粪便、氨水生物热的消毒等均属此类。实际上,在兽医卫生各个领域中的消毒实施中,多有综合消毒法的利用,以确保消毒效果。(四)消毒效果的检查

要准确判定某种消毒方法尤其是化学消毒剂的消毒效果,必须根据不同的消毒对象、消毒剂和消毒方法以及能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选用相应的检测技术,有时还要进行重复试验,并排除各种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来综合判定消毒效果。

1.清洁程度的检查 检查地面、墙壁、设备及圈舍场地清扫冲洗的情况,按卫生要求必须做到环境整洁、无积灰、无死角。

2.选择使用消毒药剂正确性的检查 查看消毒工作记录,了解消毒是否及时,选用消毒药剂的种类、消毒方法以及药物的配制包括用量、浓度、配伍等是否正确。检查消毒药液的浓度时,可从剩余的消毒药液中取样进行化学检查。

3.消毒对象的细菌学检查 对消毒后的地面、墙壁及设备等,随机画10厘米×10厘米的正方形数块,用消毒的湿棉拭子在方块内来回均匀擦拭10次,将棉拭子置于装有30毫升中和剂或灭菌生理盐水的锥形瓶中浸泡5~10分钟,然后送化验室做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沙门氏菌检验。根椐检查结果,评定消毒效果。

4.粪便消毒效果的检查(1)测温法。用装有金属套管的温度计,测量发酵粪便的温度,根据粪便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的温度来评定消毒效果。当粪便生物发热达60~70℃时,经过1~2昼夜,可以杀灭巴氏杆菌、布氏杆菌、沙门氏菌及口蹄疫病毒,经过24小时可以杀灭猪丹毒杆菌;经12小时能杀死猪瘟病毒。(2)细菌学检查。按常规方法检查,要求不得检出致病菌。

5.空气消毒效果的检查 将制备好的普通琼脂平板,于空气消毒前和消毒后分别放在室内相当于动物呼吸道高度的四角和中央,暴露采样15分钟,置恒温箱培养,观察结果。分别求出消毒前、后各5个平板的平板菌落数,然后计算出消毒剂的杀灭率。

四、药物预防

(一)概念

药物预防是指为了预防某些疫病,在动物的饲料或饮水中加入某种药物进行集体防疫的一项措施。动物疫病种类繁多,其中某些病目前已研制出有效的疫苗,但仍有一些疾病尚无疫苗可利用,有些病虽有疫苗但实际应用还有问题。因此,对这些疾病,除了加强饲养管理,搞好检疫淘汰、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外,应用药物预防也是一项重要措施。具体应用哪种药物,要根据疾病种类、动物日龄、药物性质等因素确定。(二)原则

1.正确选择药物 每种药物抗病原体的性能不同,所以预防用药必须有所选择。当某种疫病同时有几种药物可供选择时,一般可根据下列几个原则来选择使用。(1)预防效果。应考虑病原体对药物的敏感性和耐药性,选用预防效果最好的药物。为此,可在使用药物以前或使用过程中,进行药物敏感性试验,选择最敏感的或抗菌谱广的药物用于预防,一般都能够收到良好的预防效果。(2)有效剂量。不同的药物,达到预防疫病作用的有效剂量是不相同的,必须达到某种药物的最低有效剂量,才能收到应有的预防效果。因此,在使用药物预防畜禽疫病时,要按规定的剂量,均匀地拌入饲料或完全溶解于饮水中,以达到药物预防的作用。(3)药物的特性。有些药物是水溶性的,有些是混悬剂,有些则完全不溶于水,只适于加入饲料中;有些药物只能在肠管中起作用,不能直接进入血液里;有些可进入血液中,运行到各个部位起作用;有些药物要在短期内大量使用才有效,有些是每日食少量而要长期服用才有效。因此,必须了解药物的特性,合理选择和使用药物。(4)药物的毒性。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某些药物会引起动物中毒。例如,磺胺类药物对鸡特别是雏鸡具有一定毒性,如果以0.5%浓度混饲雏鸡8天,可引起中毒反应,成年鸡则会影响食欲,降低产蛋量。鸡不能用敌百虫作为驱虫药内服,即使外用也应十分注意,以免引起中毒。(5)药物的价格。在集约化养殖场中,畜禽数量很多,预防用药开支很大,为了提高利润,降低成本,应尽可能地选用价廉易得而又确有预防作用的药物。

2.选择合适的用药方法 不同的给药方法可以影响药物的吸收速度、利用程度、药效出现时间及维持时间,甚至还可引起药物性质的改变。预防用药常用的给药方法有混水给药、混饲给药、气雾给药及药浴等方法。生产实践中要根据具体情况,正确选择。

3.注意畜禽的种属、个体、性别、年龄、体重及体质状况的差异(1)种属差异。不同种属的动物对药物的敏感性不同,应区别对待。例如,速丹用3毫克/千克拌料对鸡来说是较好的抗球虫药,无不良反应,但对鸭、鹅均有毒性,甚至引起死亡,要慎用。(2)个体差异。一般来说,同种动物对同种药物,多数具有相近似的敏感性和反应性,但是个别情况下,有些个体会对药物表现出特殊的敏感性与反应性,应加以注意。(3)性别和年龄差异。一般情况下,雄性动物比雌性动物对药物的耐受性强,用药剂量应比雌性动物大一些。幼龄动物比成年动物对药物的敏感性高,应适当减少药物用量。(4)体重及体质状况。体重大的动物较体重小的动物对药物的耐受性强,因此,药物预防时应注意体重的影响,最好根据体重给药。体质强壮的动物比体质虚弱的动物对药物的耐受性强,因此,对体质虚弱的动物,应适当减少药量。

4.注意防止药物中毒 有些药物其有效剂量与中毒剂量之间距离太近,如痢菌净,若掌握不好剂量就会引起中毒。有些药物在低浓度时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而在高浓度时则会变成毒药,如敌百虫,在使用时要加倍小心。

5.注意配伍禁忌 当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配合使用时,有的会产生理化性质的改变,使药物产生沉淀或分解、结块、变色,从而影响预防或治疗效果,甚至失效或产生毒性。如磺胺类药(钠盐)与抗生素(硫酸盐或盐酸盐)混合产生中和作用(水中有沉淀出现),药效会降低。维生素B 、维生素C属酸性,遇碱性药即分解失效。在进行1药物预防时,一定要注意配伍禁忌。

6.慎重使用新药 新药必须经过专门机构的鉴定及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其所提供的资料应该是可靠的。但在使用前应先参阅有关资料,在试用当中应注意观察效果和远近期毒性反应。(三)药物残留

药物残留又称兽药残留,是指给动物使用药物后药物原型及其代谢产物蓄积或贮存于动物器官、组织或细胞内。药物残留主要是由于对动物违规用药或用药不当所致。目前造成严重威胁的残留兽药主要有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抗球虫药、激素类和驱虫药类。

药物残留对人体的危害一般不表现急性毒性作用,主要表现为变态反应与过敏反应、细菌耐药性、“三致”作用及激素样作用。

1.过敏与变态反应 药物的毒副作用分为中毒、过敏和变态反应,但是三者难以区别,一般将毒副作用中出现明显中毒症状者称为“毒性”,其余的称为“过敏”。中毒是药物本身的毒性对机体产生的直接损害作用,与药物剂量大小有关,抗生素与其他化学药物相比,毒性较小,常规用量不会对机体造成伤害。

过敏和变态反应是一种与药物有关的抗原抗体反应,与遗传性有关,与药物剂量大小无关。临床上过敏和变态反应无本质不同,难以区别。引起过敏和变态反应的物质很多,如异种血清和蛋白、细菌、药物、食品等。在兽药中,青霉素、磺胺、四环素及某些氨基糖甙类抗生素潜在威胁较大,其中以青霉素类引起的过敏反应与变态反应最为常见。虽然许多抗生素被用做治疗药物或饲料药物添加剂,但只有少数抗生素能致敏易感的个体。上述抗生素具有抗原性,能刺激机体内抗体的形成,其中,由于青霉素具有强抗原性,而且在人和动物中广泛应用,因而青霉素具有最大的潜在危害性。据统计,对青霉素有过敏反应的人为0.7%~10%,过敏性休克的人达0.004%~0.015%,严重者可致死,同时对神经系统也有很大影响;链霉素对脑神经有明显毒性作用,能造成耳聋,对过敏胎儿更为严重;氯霉素可抑制骨髓造血细胞线粒体内蛋白质合成,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虽然发生少,但死亡率达80%。

残留在食品中的抗生素,有些经加热不能完全失活,如氨基糖甙类的链霉素、新霉素等,因此,烹调不能成为避免变态反应的措施;四环素降解产物具有更强的溶血或肝毒作用;而金霉素、土霉素在烹调过程中可转变成异金霉素、α和β阿朴氧四环素,较为安全。

2.细菌耐药性 细菌对抗生素产生的耐药性是动物医学工作者一直关注的问题,细菌耐药性是指某些细菌菌株对通常能抑制其生长繁殖的某种浓度的抗生素产生了耐受性。细菌耐药性是受染色体或质粒上的基因控制。染色体耐药性是指在抗生素存在或不存在的条件下,由某种细菌遗传物质DNA结构自发突变而发生的,与抗生素存在关系不大,但这种情况少见,而且只对某一特定的抗生素产生耐药物;而大多数细菌的耐药性属质粒耐药性,是由R质粒控制,是由于耐药质粒的转移和药物选择性抑制所致。

研究表明,随着抗生素的不断应用,细菌中的耐药菌株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据报道,鸡大肠杆菌耐药菌株分别为氟哌酸17.9%,痢特灵26%,氯霉素、红霉素、链霉素为56%~78%,氨苄青霉素、四环素、土霉素达91%~100%;另据报道,某猪场绿脓杆菌与大肠杆菌复合感染仔猪,四环素、链霉素、卡那霉素、氨苄青霉素等耐药性均为100%。细菌耐药性的发生、发展,是抗生素广泛使用,特别是无序滥用的结果。细菌容易产生耐药性的抗生素有以青霉素为代表的β内酰胺类、大环内酯类、部分氨基糖甙类、四环素和氯霉素等,细菌的耐药程度取决于抗生素的亚治疗浓度和细菌降低药物累积量的能力。

耐药菌最大的威胁是通过食物链而转移给人类,使人类感染疾病,同时给治疗疾病带来很大的困难,耐药菌感染往往会延误疾病的正常治疗过程,从而给人类带来更大的危害。在正常情况下,人类肠道的菌群是由于多年共同进化而形成的相互适应,某些菌群能抑制其他菌群的过度繁殖,另一些菌群能综合利用维生素供机体使用,但如果长期低水平使用抗生素,使上述平衡扰乱,导致非致病菌死亡,而致病菌大量繁殖,引起人群感染发病或引起人维生素缺乏症等。

3.致畸、致癌和致突变作用 在妊娠关键阶段对胚胎或胎儿产生毒性作用,造成先天性畸形的药物或化学药品称为致畸物。能诱发细胞遗传物质产生变异的药物称为诱变剂或致突变剂。许多诱变剂亦具有致癌作用。由于某些抗生素可引发基因突变、畸变,对人体产生潜在危害而备受关注。

一些抗菌药物具有“三致”作用,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委员会认为,喹乙醇是一种基因毒剂,有证据表明,喹乙醇是一种生殖腺诱变剂。另外,四环素类、氨基糖甙类和β内酰胺类等均怀疑具有“三致”作用。

许多国家在食品中不允许有任何量已知的“三致”化合物存在,尤其是具有潜在致癌活性的药物存在,这些药物的残留可通过肉、蛋、乳而进入人体,因此,某些品种的抗生素能诱导“三致”发生率的上升,对曾用致癌物进行治疗或饲喂过致癌物的食品动物,在屠宰时不允许在其食用组织中有致癌物残留。

4.激素样作用 具激素样活性的化合物已作为同化剂用于畜牧业生产,以促进动物生长,提高饲料转化率。同化剂又称同化性激素,可分为内源性性激素(如孕酮、睾酮、雌二醇等)、非天然类固醇化合物(如丙酸睾酮、苯甲酸雌二醇、醋酸群勃龙等)和非天然非类固醇化合物(如玉米赤霉烯醇)。从同化剂的作用性质和动物实验结果分析来看,人长期食用含有同化剂残留药物的动物食品会影响人体内的正常性激素功能,并具有一定的致癌性。儿童表现为早熟、肥胖、异性趋向和肿瘤等。(四)方法

药物预防一般采用群体给药法,常采用方法如下:

1.拌料给药 该法简便易行,节省人力,减少应激,效果可靠,主要适用于预防性用药,尤其适用于长期给药。使用该法时,应确保药物混合均匀,多采用分步拌料法,即将所有药物先混合于少量饲料中,然后再将其逐步混合于更多饲料中,直至拌入所需的全部饲料中。同时,应计算好药物的剂量,密切注意给药后动物的不良反应。拌料给药是最常用的一种给药途径。

2.饮水给药 该法常用于预防和治疗家禽的传染病。所用的药物应是水溶性的,除注意拌料给药的一些事项外,还应注意用药前停止饮水。要根据动物类别、动物日龄、季节等具体情况,决定饮水量的多少。对于不易溶解的药物可采用适当的加热、加助溶剂或及时搅拌的方法促进药物溶解。

3.气雾给药 是指使用能使药物气雾化的机械,将药物分散成一定直径的微粒,弥散于空气中,让动物通过呼吸作用吸入体内或作用于动物被毛及皮肤、黏膜的一种给药方法。可用于气雾给药的药物应无刺激性,易溶解于水。欲使药物作用于肺部,应选用吸湿性较差的药物;欲使药物作用于上呼吸道,应选择吸湿性较强的药物。另外,要计算好用药剂量,雾粒大小应根据要使用药物所到部位适当控制,如要使药物能进入肺部,雾粒大小以0.5~5纳米较合适。

4.体外用药 为了杀灭动物体表及其环境中的寄生虫、微生物所采用的给药方法。包括喷洒、喷撒、喷雾、熏蒸和药浴等。

第三章 重大畜禽疫情应急管理

发生重大疫情,比如禽流感、口蹄疫等,各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扑灭疫情。主要做好疫情报告、隔离、封锁、扑杀与无害化处理。

一、疫情报告

及时上报疫情,有利于及时采取防控措施,阻止疫病传播和扩散。《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规定: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将疫情等情况逐级上报国务院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该章第二十七条规定:发生人兽共患疫病时,有关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互相通报疫情。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控制、扑灭措施。

二、划分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

根据发病感染情况,确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分区的目的是为了区别对待。对疫点可采取消毒、扑杀等措施,疫区可采取隔离、封锁等措施,受威胁区可采取紧急免疫等措施。

三、隔离

隔离的目的是为了管理和控制传染源,防止健康人、动物继续受到传染,以便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加以扑灭。根据诊断、检疫结果,可将疫区内全部受检动物分为发病动物、可疑动物和假定健康动物。分别隔离,采取不同处理措施。

四、封锁

封锁的目的是为了限制传染源流动,防止疫情继续传播和扩大,以便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加以扑灭。《动物防疫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规定:“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人到现场,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集病料,调查疫源,及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将疫情等情况逐级上报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疫区范围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执行封锁时应遵守尽早发现、迅速处理、严密封锁、范围尽量要小的“早、快、严、小”的原则。在封锁期间,禁止染疫和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流出疫区,禁止非疫区的动物进入疫区,并根据扑灭动物疫病的需要对出入封锁区的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采取消毒和其他限制性措施。当疫区(包括疫点)最后一头患病动物痊愈或扑杀后,经过该病一个潜伏期以上的检测、观察未再出现患病动物时,经彻底清扫和终末消毒,由县级以上农牧部门检查合格后,由原决定机关发布解除封锁令,并通报毗邻地区和有关部门。

五、扑杀与无害化处理

(一)扑杀

扑杀是消灭传染源,防止疫情扩散最彻底的一项的措施。《动物防疫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规定:“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控制、扑灭措施,迅速扑灭疫病,并通报毗邻地区。”扑杀患病或同群动物时,应注意防止扑杀过程中病原体的扩散,同时还应善待动物,尽量减少扑杀动物的痛苦。目前,小动物(兔、猫、犬、禽)的处死,通常采取吸入法(麻醉剂,如乙醚;窒息剂,如二氧化碳等)、注射法(静脉注射戊巴比妥钠、空气)、断颈法等。大动物采取电击、二氧化碳麻醉等不放血的方式扑杀。(二)无害化处理

死亡或扑杀动物的尸体及分泌物等含有大量病原体,处理不当会造成疫病蔓延和扩散。因此,必须对患病死亡或扑杀动物的尸体及分泌物等进行销毁、化制、高温等无害化处理。具体操作参见《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 16548 1996)。

第四章 动物检疫概述

一、动物检疫的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

根据我国动物检疫法规规定,凡在国内收购、交易、饲养、屠宰和进出我国国境和过境的贸易性、非贸易性的动物、动物产品及其运载工具,均属动物检疫的范围。

1.按动物检疫的类别划分可将动物检疫范围分为活体动物、动物产品及运输工具。(1)活体动物。国内动物检疫的动物包括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进出境动物检疫的动物是指饲养、野生的活动物,如畜、禽、兽、蛇、龟、虾、贝、蟹、蜂、蚕等。(2)动物产品。国内动物检疫的动物产品是指动物的生皮、原毛、精液、胚胎、种蛋以及未经过加工的胴体、脏器、脂肪、血液、骨、角、头、蹄等。进出境动物检疫的动物产品是指来源于动物未加工或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3)运输工具。包括运载动物、动物产品的车、船、飞机及包装物、垫料、饲养工具等。

2.按动物检疫的性质划分 可将动物检疫范围分为生产性动物检疫(包括对农场、牧场、饲养场和专业户等饲养的畜禽进行的检疫)、观赏性动物检疫(包括对动物园观赏动物、游艺动物、野生动物及实验动物等进行的检疫)、贸易性动物检疫(包括对国际和国内省、市、县间进行贸易的各种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非贸易性动物检疫和过境性动物检疫。(二)对象

动物检疫对象系指国家规定动物的某些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由于动物疫病种类很多,不可能将所有动物疫病都列入检疫对象,主要根据以下因素来确定:一是对动物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强制预防、控制、扑灭措施的疫病,如口蹄疫、狂犬病、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二是人兽共患的动物疫病,如炭疽、旋毛虫病、猪囊虫病等;三是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措施、防止扩散的疫病;四是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疫病,如猪传染性胃肠炎、猪副伤寒、禽传染性鼻炎等;五是国外有国内无或国内已经消灭的疫病,如非洲猪瘟、牛海绵状脑病、牛瘟等。此外,还应从各种疫病的流行情况、分布区域以及被检动物、动物产品的用途等综合考虑。根据动物来源不同,可分为下述几种。

1.境内动物检疫对象 1999年我国农业部公布的《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中,我国动物检疫对象共有116种,其中传染病95种,寄生虫病21种。并分为三大类动物疫病,一类动物疫病有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14种,二类动物疫病有狂犬病、炭疽等61种,三类动物疫病有气肿疽、猪传染性胃肠炎等41种。对即将屠宰的动物,猪主要检查口蹄疫、猪传染性水泡病、猪丹毒、猪瘟、猪肺疫、炭疽;牛检口蹄疫、炭疽;羊检口蹄疫、炭疽、羊痘。(1)一类动物疫病。口蹄疫、猪传染性水泡病、猪瘟、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痒病、蓝舌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禽流行性感冒(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2)二类动物疫病。

多种动物共患病:伪狂犬病、狂犬病、炭疽、魏氏梭菌病、副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弓形虫病、棘球蚴病、钩端螺旋体病。

牛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恶性卡他热、牛白血病、牛出血性败血病、牛结核病、牛焦虫病、牛锥虫病、日本血吸虫病。

绵羊和山羊病:山羊关节炎脑炎、梅迪—维斯纳病。

猪病:猪乙型脑炎、猪细小病毒病、猪繁殖与呼吸障碍综合征、猪丹毒、猪肺疫、猪链球菌病、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

马病:马传染性贫血、马流行性淋巴管炎、马鼻疽、巴贝斯焦虫病、伊氏锥虫病。

禽病:鸡传染性喉气管炎、鸡传染性支气管炎、鸡传染性法氏囊病、鸡马立克氏病、鸡产蛋下降综合征、禽白血病、禽痘、鸭瘟、鸭病毒性肝炎、小鹅瘟、禽霍乱、鸡白痢、鸡败血支原体感染、鸡球虫病。

兔病:兔病毒性出血病、兔黏液瘤病、野兔热、兔球虫病。

水生动物病:病毒性出血性败血病、鲤春病毒病、对虾杆状病毒病。

蜜蜂病:美洲蜂幼虫腐臭病、欧洲蜂幼虫腐臭病、蜜蜂孢子虫病、蜜蜂螨病、大蜂螨病、白垩病。(3)三类动物疫病。

多种动物共患病:黑腿病、李氏杆菌病、类鼻疽、放线菌病、肝片吸虫病、丝虫病。

牛病:牛流行热、牛病毒性腹泻—黏膜病、牛生殖器弯曲杆菌病、毛滴虫病、牛皮蝇蛆病。

绵羊和山羊病:肺腺瘤病、绵羊地方性流产、传染性脓疱皮炎、腐蹄病、传染性眼炎、肠毒血症、干酪性淋巴结炎、绵羊疥癣。

马病:马流行性感冒、马腺疫、马鼻腔肺炎、溃疡性淋巴管炎、马媾疫。

猪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副伤寒、猪密螺旋体痢疾。

禽病:鸡病毒性关节炎、禽传染性脑脊髓炎、传染性鼻炎、禽结核病、禽伤寒。

鱼病:鱼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鱼鳃霉病。

其他动物病:水貂阿留申病、水貂病毒性肠炎、鹿茸真菌病、蚕型多角体病、蚕白僵病、犬瘟热、利什曼病。

2.进境动物检疫对象 1992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一、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名录》检疫对象共列97种动物疫病,其中一类传染病、寄生虫病15种,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82种,主要是针对境外动物,目的是防止境外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传入境内,以保护我国农、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1)一类传染病、寄生虫病。口蹄疫、非洲猪瘟、猪传染性水泡病、猪瘟、牛瘟、小反刍兽疫、蓝舌病、痒病、牛海绵状脑病、非洲马瘟、鸡瘟、鸡新城疫、鸭瘟、牛肺疫、牛结节疹。(2)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

多种动物共患病:炭疽、伪狂犬病、心水病、狂犬病、Q热、裂谷热、副结核病、巴氏杆菌病、布氏杆菌病、结核病、鹿流行性出血热、细小病毒病、梨形虫病。

牛病:锥虫病、边虫病、牛地方流行性白血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病毒性腹泻—黏膜病、牛生殖道弯杆菌病、赤羽病、中山病、水泡性口炎、牛流行热、茨城病。

绵羊和山羊病:绵羊痘和山羊痘、衣原体病、梅迪—维斯纳病、边界病、绵羊肺腺瘤病、山羊关节炎、脑炎。

猪病:猪传染性脑脊髓炎、猪传染性胃肠炎、猪流行性腹泻、猪密螺旋体痢疾、猪传染性胸膜肺炎、猪繁殖与呼吸障碍综合征(蓝耳病)。

马病:马传染性贫血、马脑脊髓炎、委内瑞拉马脑脊髓炎、马鼻疽、马流行性淋巴管炎、马沙门氏菌病、类鼻疽、马传染病毒性动脉炎、马鼻肺炎。

禽病:鸡传染性喉气管炎、鸡传染性支气管炎、鸡传染性囊病(甘保罗病)、鸭病毒性肝炎、鸡伤寒、禽痘、鹅螺旋体病、马立克氏病、住白细胞原虫病、鸡白痢、家禽支原体病、鹦鹉热、鸟疫、鸡病毒性关节炎、禽白血病。

啮齿动物病:兔病毒性出血症(兔瘟)、兔黏液瘤病、野兔热。

水生动物病:鱼传染性胰脏坏死、鱼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鲤春病毒病、鲑鳟鱼病毒性出血性败血症、鱼鳔炎症、鱼眩转病、鱼鳃霉病、鱼疖疮病、异尖线虫病、对虾杆状病毒病、斑节对虾杆状病毒病。

蜂病:美洲蜂幼虫腐臭病、欧洲蜂幼虫腐臭病、蜂螨病、瓦螨病、蜂孢子虫病。

其他动物疾病:蚕微粒子病、水貂阿留申病、犬瘟热、利什曼病。

3.国际动物检疫对象 为防止动物疫病在国与国之间传播蔓延,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列出动物疫病84种,动物疾病35种,这些疾病均是在动物和动物产品贸易中或者对社会经济或公共卫生有一定重要性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国际卫生法典》和《国际水生动物卫生法典》规定,OIE法定报告疾病分为A类和B类。(1)A类疾病。A类疾病是指超越国界,具有非常严重而快速的传播潜力,引起严重经济或公共卫生后果,对动物和动物产品国际贸易具有重大影响的传染病。共有15种。口蹄疫、水泡性口炎、猪传染性水泡病、牛瘟、小反刍兽疫、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结节性皮肤病、裂谷热、蓝舌病、绵羊痘和山羊痘、非洲马瘟、非洲猪瘟、古典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2)B类疾病。B类疾病是指在国内对社会经济或公共卫生有影响,并在动物和动物产品国际贸易中有明显影响的传染病。共有93种。

多种动物共患病:炭疽、伪狂犬病、棘球蚴病、心水病、钩端螺旋体病、Q热、狂犬病、副结核病、新大陆蝇疽病、旧大陆螺旋蝇疽病、旋毛虫病。

牛病:牛边虫病、牛巴贝虫病、牛布氏杆菌病、牛生殖道弯曲杆菌病、牛结核病、牛囊尾蚴病、嗜皮菌病、地方流行性牛白血病、出血性败血症、牛传染性鼻气管炎、传染性脓疱性阴户阴道炎、泰勒氏虫病、毛滴虫病、锥虫病、恶性卡他热、牛海绵状脑病。

绵羊和山羊病:绵羊附睾炎、山羊和绵羊布氏杆菌病、山羊关节炎脑炎、接触传染性无乳症、山羊传染性胸膜肺炎、母羊地方性流产、羊肺腺瘤病、内罗华病、沙门氏菌病、痒病、梅迪—维斯纳病。

马病:马传染性子宫炎、马媾疫、流行性淋巴管炎、马脑脊髓炎、马传染性贫血、马流感、马巴贝斯病、马鼻肺炎、马鼻疽、马痘、马病毒性动脉炎、日本脑炎、马螨病、苏拉病、委内瑞拉马脑脊髓炎。

猪病:猪萎缩性鼻炎、猪囊尾蚴、猪布氏杆菌病、传染性胃肠炎、病毒性脑脊髓炎、猪繁殖与呼吸障碍综合征。

禽病:鸡传染性支气管炎、鸡传染性喉气管炎、禽结核病、鸭病毒性肝炎、鸭病毒性肠炎、禽霍乱、禽痘、鸡伤寒、鸡传染性囊病、马立克氏病、禽支原体病、禽衣原体病、鸡白痢。

兔病:黏液瘤病、土拉杆菌病、兔病毒性出血症。

蜂病:蜂螨病、美洲蜂幼虫腐臭病、欧洲蜂幼虫腐臭病、蜂孢子虫病、瓦螨病。

鱼病:地方流行性造血器官坏死、传染性造血器官干裂、麻苏大马哈鱼病毒病、鲤春病毒病、病毒性出血性败血症。

软体动物病:波纳米欧病、单孢子虫病、马泰氏孢子虫病、小红细胞症、拍琴虫病。

甲壳类病:淘拉综合征、白斑病、黄头病。

其他B类疾病:利什曼病。

二、动物检疫的分类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灭动物疫病,必须根据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的特点,在容易造成疫病传播的各个环节进行检疫。根据动物、动物产品的流向和运输形式,我国动物检疫从总体上分为国内动物检疫(又称内检)和出入境动物检疫(又称外检)两类(图4-1)。图4-1 动物检疫的分类(一)国内动物检疫

国内动物检疫是指为了防止动物疫病的传播,国内各省、市、自治区动物检疫监督机构,对进入、输出或路过本地区以及原产地的动物、动物产品进行的检疫,简称内检。包括产地检疫、运输检疫监督、屠宰检疫和市场检疫监督。

1.产地检疫 是对畜禽等动物、动物产品出售或调运离开饲养生产地前实施的检疫。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第一关,是一项基层检疫工作,对于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具有重要意义。该项工作面广、量大、分散,主要依靠基层畜禽防疫监督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产地检疫实行报检制度,检疫项目包括当地疫情、检验免疫证明、临床检查,以及必要的实验室检验等。检疫后要对检疫对象作出处理,检疫处理可有以下两种类型:一是对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二是对检出的染疫动物、动物产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或销毁处理。(1)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的出证。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实施动物产地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的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一是供屠宰和育肥的动物,达到健康标准的种用、乳用、役用动物,因生产生活特殊需要出售、调运和携带的动物,必须来自非疫区,免疫在有效期内,并经群体和个体临床健康检查合格。二是猪、牛、羊必须具备规定的免疫标识。三是未达到健康标准的种用、乳用、役用动物,除符合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实验室检验合格。动物产品经产地检疫,符合下列条件或者按照以下规定处理后,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一是生皮、原毛、绒等产品的原产地无规定疫情,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消毒。炭疽易感动物的生皮、原毛、绒等产品,炭疽沉淀试验为阴性,或经环氧乙烷消毒。二是精液、胚胎、种蛋的供体达到动物健康标准。三是骨、角等产品的原产地应无规定疫情,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应当执行动物防疫证照填写及应用规范的规定。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期一般为1~2天,最长不得超过7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有效期一般为1~2天,最长不得超过30天;蜜蜂属特殊动物,检疫有效期为3个月。(2)产地检疫不合格动物、动物产品的处理。发现染疫动物及其产品,首先依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及时向当地动物检疫监督机构报告,必要时紧急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疫病扩散。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严格按国家规定处理。一般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

①补免。按国家或地方规定必须强制免疫的项目没有开展免疫或超过免疫有效期的,应进行补免。其中猪、牛、羊必须佩戴免疫标识。

②隔离观察。经检疫一时难以判定结果的可疑动物,可采取隔离观察的措施。

③治疗。对于具有治疗办法的一般性动物疫病,因患病动物较多且具有治疗价值的,可以选择适宜地方进行隔离治疗。治疗期间,要设专人护理,隔离圈舍的出入口设消毒池,饲养用具要经常消毒,粪便要发酵处理。

④封锁。经检疫发现动物或动物产品带有农业部公告(1999)第96号《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中规定的一类传染病或当地新发生的危害较大的传染病时,依法采取封锁措施。有关封锁的程序、范围及其控制措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都作了明确规定,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⑤扑杀。对带有严重危害动物生产和人类健康的检疫对象的动物或其同群动物,采取扑杀等无害化处理措施。

⑥消毒。凡是有可能与病畜禽接触过的场所、圈舍、用具及有关物品都要进行消毒。

2.运输检疫 是对利用各种交通工具(汽车、火车、船只等)对所运输的动物、动物产品实施的检疫监督。在县境内流通的动物、动物产品,货主须持有动物产地检疫证明、动物产品检疫检验证明(县境内)。运出县境的动物、动物产品,货主须持有动物运输检疫证明、动物产品检疫检验证明(出县境)、非疫区证明和运载工具消毒证明。通过运输检疫可以促进产地检疫工作,尤其是分散动物的产地检疫工作,同时可以防止疫病远距离传播。

3.屠宰检疫 是指在屠宰场(厂)对即将屠宰的畜禽进行的宰前检疫及宰后检验。动物的屠宰检疫工作由农牧部门的动物检疫监督机构实施。(1)宰前检疫。宰前检疫能够防止违章宰杀,并能及早发现病畜,实行病健隔离,病健分宰,防止疫病传播,从而减轻对加工环境和产品的污染。

动物屠宰前检疫,只做临床检查,主要检查下列疫病:牛检口蹄疫、炭疽;羊检口蹄疫、炭疽、羊痘;猪检口蹄疫、传染性水泡病、猪瘟、猪丹毒、猪肺疫、炭疽等疫病,其他疫病和不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疾患动物,一律剔出处理。检查的内容和方法如下:

①了解动物来源情况。当屠宰动物运至定点屠宰场后,动物检疫人员或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应向货主或押运人员索取检疫证明:本县(市)的动物应索取产地检疫证明;外县(市)的动物应索取动物运输检疫证明和车辆运输消毒证明。索取检疫证明后,核对动物种类、数量、检查检疫证明是否符合规定(涂改、伪造、逾期等),然后抽检动物,符合动物防疫规定的进入待宰间。

②仓贮检查(即对待宰动物检查)。动物在宰杀之前,动物检疫人员每天早、晚对待宰饲养的动物进行群体检查。观察动物精神、活动等动态、静态和饮食表现,从群体检查中发现患病动物或可疑患病动物,剔出做个体检查。

③个体检查。从群体检查中剔出患病动物或可疑患病动物,应进行隔离做可视黏膜、体温、呼吸系统和脉搏等临床检查,经检查确认健康动物可送屠宰。

④送宰检查。经临床检查健康动物,送屠宰时须进行一次复检,从中检查遗漏的可疑患病动物。

⑤屠宰前检疫处理。屠宰动物的产地检疫证明、动物运输检疫证明、车辆消毒证明不符合规定的,除按规定给予行政处理处罚外,尚须按规定给予补检、补消毒或全群(批)实施重检处理。抽检动物时,发现国家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定的一类动物传染病,如猪口蹄疫或当地已基本扑灭的传染病,或当地从未发生过的传染病,应禁止进入屠宰厂,并及时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按《动物防疫法》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抽检动物时,发现疫病,但非一类动物疫病时,应进行急宰或进入隔离间,观察治疗。对患病动物停留、经过的场地、车船、容器,以及接触过患病动物的工具、用具等,均应彻底消毒。

经屠宰前检疫发现动物患传染病时,可按下列规定处理:

①患炭疽、鼻疽、恶性水肿、气肿疽、狂犬病、羊快疫、羊肠毒血症、马流行性淋巴管炎、马传染性贫血等传染病时,应采取不放血的方法扑杀,并予以销毁。对患有上述传染病死亡的动物尸体,应进行销毁,不得冷宰食用。

②牛、羊、马、骡、驴畜群中发现炭疽时,除患畜按照上述处理外,其同群的全部家畜应立即进行测温,体温正常者急宰;体温不正常者予以隔离并注射有效药物观察3天,无高温及临床症状时屠宰;如不能注射有效药物则须隔离观察14天,待无高温及临床症状时方可屠宰。在猪群中发现炭疽时,同群的猪应立即全部进行测温,体温正常者应在指定的地点屠宰,认真检疫;不正常者予以隔离观察,确诊为非炭疽时方可屠宰。凡经炭疽疫苗预防注射的家畜经过14天方可屠宰。用于制造过炭疽血清的家畜不得作为肉用。

③在家畜中发现恶性水肿或气肿疽时,除对患畜用不放血的方式扑杀并销毁外,其同群的家畜经检验体温正常者急宰;体温不正常者须隔离观察,确诊为非恶性水肿或气肿疽时方可屠宰。

④被狂犬病或疑似狂犬病患畜咬伤的家畜,在咬伤后未超过8天且未发现狂犬病症状者,准予屠宰;其肉尸、内脏应经高温处理后出场。超过8天者不准屠宰,采用不放血的方式扑杀并销毁。

⑤凡疑似或确诊为口蹄疫的家畜应立即急宰,其同群家畜亦应全部宰完。

⑥患布氏杆菌病、结核病、肠道传染病、乳房炎和其他传染

病以及非传染病的家畜,均须在指定的地点或急宰间屠宰。

⑦患鸡新城疫、禽流感、鸡痘、鸡传染性喉气管炎、禽霍乱、禽伤寒、副伤寒的家禽,应速急宰。

⑧确诊患野兔热的家兔,应采取不放血的方法扑杀销毁。患巴氏杆菌病、假性结核病、坏死杆菌病、脓毒症的应急速宰杀。

上述处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有新规定时,按新规定处理。(2)宰后检验。宰后检验是宰前检疫的继续和补充。其可以利用病理解剖学和实验诊断学的理论和技术,对宰后动物的胴体、内脏和淋巴结进行检查,能够检出宰前症状不明显、难以检出的病例,可以最大限度地控制病畜禽肉流入市场。

屠宰后检疫的基本要求:必须精细检查,做到不错判、漏检。为保持肉品的完整性,剖检时只能在规定的部位顺纤维切开,切口深浅适当。检查带皮肉尸的淋巴结时,尽可能从剖开面检查,顺其长度切开,以保持皮张的完好性。当切开脏器或组织的病变部位时,要采取一切措施,防止病变组织污染产品、地面、设备、器具和工作人员。在感官检查时,检疫人员应随身带两把检疫刀,遇有病变组织污染时,立刻使用另一把刀。统一编号。对胴体、肉尸、离体的头蹄、内脏必须编上统一的号码。一般采用的方法有贴纸号法、挂牌法和变色铅笔涂写法等。屠宰后检疫程序一般分为头部检疫、内脏检疫、肉尸检疫,但在猪应增加皮肤检疫和旋毛虫检疫。

①头部检疫。牛头:首先观察唇、齿龈及舌面,注意有无水疱、溃疡或烂斑(注意牛瘟、口蹄疫),并触摸舌体,观察上下颌骨的状态(注意放线菌)。按着顺舌骨枝内侧纵向剖开咽后内侧淋巴结和舌根侧方的颌下淋巴结,观察咽喉黏膜和扁桃体(注意结核、出血性败血症),并沿舌系带纵向剖开舌肌和内外咬肌(检查牛囊尾蚴,注意住肉孢子虫),如咽后外侧淋巴结留在头上,也一并检查。

羊头:一般不剖检淋巴结,主要检疫皮肤、唇及口腔黏膜,注意有无痘疮或溃疡、口蹄疫等病变。

猪头:在放血之后,通过放血刀口顺长切口下颌区的皮肤和肌肉,剖检两侧颌下淋巴结。进行咽炭疽检疫,同时观察整个头部状况。浸烫之后剖开两侧外咬肌(或内咬肌),检疫猪囊尾蚴。必要时再检查喉、口腔黏膜、会厌软骨及扁桃体。

马属动物和骆驼的头:与牛的检疫基本相同。马属动物多发鼻疽,故必须剖开两侧鼻翼,仔细观察鼻中隔和鼻甲骨有无鼻疽结节、溃疡或星状斑痕,并沿气管剖检喉头以及颌下淋巴结、咽后淋巴结。因马不感染囊尾蚴病,故不剖检咬肌。

②内脏检疫。猪的内脏检疫包括胃、肠、脾等为一组;心、肝、肺等内脏另为一组。将这两组内脏开腔割下后分别编上与肉体、旋毛虫检疫的同一号码,放在检疫台上配合肉体与旋毛虫检疫的进度逐头进行检疫。

胃肠:检视胃肠的外形、浆膜有无充血、出血现象,必要时切开胃、肠检视黏膜的变化。如在大肠黏膜上发现钮扣状溃疡,则疑为慢性猪瘟。在牛、羊,尚须检疫食道,以发现住肉孢子虫。

脾脏:注意脾脏的形状、大小及色泽,必要时剖检脾髓。在脾脏边缘如有三角形梗死灶,可疑为猪瘟。

肺脏:先观察外表有无充血、出血、溃疡及化脓等病变,其次动手触检,如发现有结节或块状物,再切开肺实质及气管,然后再剖开支气管淋巴结。猪肺疫、结核病等,除在肺上呈现特有的病变外,其淋巴结必有相应的变化。检疫马属动物及骆驼的肺脏时,注意鼻疽结节和脓肿,往往位于肺的深层。

心脏:先检查心包是否正常,再切开心包观察心包液的性状,然后检查心脏有无出血现象,再沿动脉弓切开心脏,检查房室瓣及心内膜,同时观察心肌有无囊尾蚴寄生。猪患慢性丹毒时,常在左房室瓣及其他瓣膜上呈赘生性菜花样的病灶。

肝脏:先观察形状、大小和色泽等有无异常,然后用手触检其弹力,再剖检肝门淋巴结,必要时切开肝实质、胆囊或横断胆管压出内容物进行检查。牛、羊须横断肝胆管检查肝片吸虫。猪、牛、羊的肝脏常有肝片吸虫、细颈囊尾蚴、棘球蚴及其他寄生虫寄生,严重者可引起肝硬化、萎缩以及其他原因所致病理变化。在急性传染病、中毒性疾病,还可引起肝脏的肿胀、出血、充血、硬化、萎缩、变性等变化。

必要时还可进行喉头、直肠、膀胱、子宫及睾丸的检查。

③肉尸检疫。首先判定其放血程度。放血不良的肌肉颜色发暗,当切开肌肉时,切面上可见暗红色区域,挤压切面有少量血滴流出。根据肉尸的放血不良,检疫人员可怀疑该肉尸是来自疫病还是宰前过于疲劳等原因引起的。

外表检疫:观察皮肤、脂肪、肌肉、胸膜、腹膜等有无异常。当患有猪瘟、猪肺疫、猪丹毒时,在皮肤上常有特殊的出血点或出血斑。

肉尸淋巴结检疫:在正常的检疫中,必检的淋巴结有腹股沟浅淋巴结、腹股沟深淋巴结,必要时再剖检股前淋巴结、肩胛前淋巴结、淋巴结。剖检淋巴结时应纵向切开为宜。

腰肌的检疫:腰肌是囊尾蚴、旋毛虫常寄生的部位。剖检时用刀沿脊椎的下缘将腰肌割开,然后再在腰肌的剖开面上,向深部纵切,用钩向外侧拉开腰肌使之呈扇面状,便于观察。同时,应注意观察耻骨肌、肋间肌及腹膜肌等。对来源于囊尾蚴病地区的猪,要切开臀肌、肩胛肌检疫。

肾脏的检疫:屠宰动物的肾脏连在肉尸上。在检疫肾脏时应先剥离肾包膜。剥离的方法是:用检疫钩钩住肾盂部,再用刀沿肾脏中间纵向轻轻一划,然后刀外倾以刀背将肾包膜挑开,用钩一拉肾脏即可外露。此时观察肾的形状、大小、色泽、出血点的有无以及其他病变等。必要时再沿肾脏边缘纵向切开,对皮质、髓质、肾盂进行观察。

④旋毛虫检疫。猪的宰后检验应专门设有旋毛虫检验点。负责对每头猪编号、割横膈膜肌脚,目检,在必要的情况下进行实验室显微镜检查。

检疫结果的登记:在宰后检疫过程中,对发现的各种各样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器官病理材料进行详细的登记,不仅具有科学研究价值,而且也有着动物传染病学意义。登记工作应当坚持经常进行,并指定专人负责。登记的项目包括肉尸和胴体的编号、屠宰种类、产地名称、畜主姓名、疫病名称、病变组织器官及病理变化、检疫员的结论、处理意见等。

屠宰后检疫结果的处理:屠宰后检疫结果的处理,必须依照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认真处理。健康合格的动物产品、动物检疫员认定是健康的、无染疫的动物产品,应在胴体上加盖验讫印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内脏等动物产品应加封检疫标志、出具检疫证明。屠宰厂、肉类联合加工厂有自检权的,经厂内兽医检疫人员检疫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胴体,加盖本厂的验讫印章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统一使用的验讫印章,并出具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内脏等加封检疫标记和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动物检疫人员发现动物胴体染疫或内脏有病变,不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动物产品,应立即记录在“检疫登记簿”上。应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进行处理。

4.市场检疫监督 由动物检疫监督机构对进入集贸市场进行交易的动物、动物产品所实施的监督检查。其主要任务是对市场交易的动物、动物产品进行验证、查物、抽检、重检、补检、补免疫接种,并监督指导对病害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强市场检疫监督,可以促进产地检疫和运输监督。(二)出入境动物检疫

出入境动物检疫是为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其他有害生物传入或传出国境,保护养殖业的生产和人体健康,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国家在对外开放口岸设立的出入境动物检疫检验机构,对动物、动物产品依法实施的检疫检验。包括进出境检疫,过境检疫,携带、邮寄物检疫和运输工具检疫等。

1.进出境检疫 我国规定,对向我国输入动物、动物产品,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进境前或者进境时向进境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报检。在输出报检时,应当提供贸易合同或者协议。输入或输出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应当由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疫,经检疫合格的,准予入境或出境;不合格者依法分别处理。

2.过境检疫 境外动物、动物产品在事先得到批准的情况下,允许途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运往第三国。动物产品必须以原包装过境,在我国境内换包装的,按入境产品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检验检疫机构对过境动物和动物产品依法实施检验检疫和全程监督管理。过境动物必须是经输出国(地区)检验检疫合格的,并有输出国(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证书。过境的动物经检疫合格的,准予过境,出境口岸不再检疫;不合格者不准过境。

3.携带、邮寄物检疫 我国规定,携带、邮寄国家明令禁止进境的动物、动物产品进境的,做退回或者销毁处理。携带国家规定禁止进境名录以外的动物、动物产品进境时,在进境时向海关申报并接受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疫。邮寄国家明令禁止进境名录以外的动物、动物产品进境时,由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国际邮互换局实施检疫,经检疫合格者放行。携带、邮寄出境的动物、动物产品,物主有检疫要求的,由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疫。

4.运输工具检疫 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对来自疫区的船舶、飞机、火车,无论是否装载物品,都必须依法实施检疫。可以登船、登机、登车实施现场检疫,必要时,进境的车辆,由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防疫消毒处理。

三、动物检疫的方法

动物疾病种类繁多,必须综合应用有关理论和操作技术,才能对动物疾病做出迅速、准确的检疫。常用的检疫方法有六种。(一)流行病学调查法

动物检疫中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主要是为了弄清疫病的流行规律及分布情况。动物检疫人员应深入现场,经过仔细观察和调查,获得第一手资料,再经过认真分析,为正确诊断提供有价值的资料。

1.产地检疫中的流行病学调查(1)本次流行情况调查。一是查清最初发病的时间、地点,随后的蔓延情况,目前的疫情分布;二是获取动物患病的有关数据及比例,即疫区内各种动物的数量,发病动物的种类、数量、性别、年龄、感染率、发病率、死亡率等。(2)疫情来源调查。一是进行本地调查。即本地过去是否发生过该种疫病,若发生过,当时的流行情况和防治措施如何,有无历史资料可查;二是进行邻地调查。若本地以往未发生过该病,可调查邻地是否发生过该病;三是原地调查。即此次发生疫情前,是否从外地引进过动物、动物性产品或饲料等,输出地有无类似的疫病存在;是否有外来人员进入本场或本地区进行参观、访问或购销等活动。(3)传播途径和方式调查。一是调查饲养管理措施。即当地的饲养管理方法、放牧情况、动物流动情况以及采购情况等;二是调查当地动物卫生防疫情况。即检验检疫现状,病死动物处理情况等;三是调查当地生态情况。即疫区的地理、地形、河流、交通、气候、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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