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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24 00: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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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海明威,呼天琪

出版社:武汉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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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威文集

海明威文集试读:

老人与海

他是个孤独的老头,总是独自一人在湾流中的一条小船上钓鱼,至今他来这儿钓鱼已经有八十四天了,却一条鱼也没捕到。刚开始的四十天里,曾有个小男孩跟他在一起。可是,已经过了四十天连一条鱼也没有,于是那孩子的父母便对他说,这老头如今准是十足地‘倒了血霉’,也就是说,倒霉到了极点,于是男孩只好听父母的话,上了另外一条船,头一个礼拜就捕到了三条大鱼。男孩每天看见老人回来时船总是空的,心里很难受,于是他总是走下岸去,帮老人拿卷起的钓索,或者渔钩和渔叉,还有那绕在桅杆上的帆。帆上还都是些用面粉袋布打的补丁,收拢后看起来倒比较像是一面标志着永远失败的旗子。

老人看上去消瘦而憔悴,脖颈上还有些很深的皱纹。腮帮上的那些褐斑,是太阳在热带海面上反射的光线所引起的良性皮肤癌变。褐斑从他脸的两侧一直蔓延下去,他的双手因为常用绳索拉大鱼,所以留下了很深的伤疤。但是这些伤疤中却没有一块是新的。它们就像是沙漠中被侵蚀过的地方一般古老。他身上的每一个地方都显得那么的年迈,除了那双眼睛,它们像海水一般蓝,是愉快且绝不认输的。“圣地亚哥,”老人和那男孩从小船停泊的地方爬上岸时,男孩对他说,“我家里已经攒了点钱了,我又能陪你一起出海了。”

因为是老人教会了这孩子捕鱼,所以男孩很爱他。“不,”老人说,“你遇上了一条能交好运的船,跟他们待下去吧。”“不过你可一定要记得,你曾经有一回八十七天钓不到一条鱼,接着有三个礼拜,我们每天都逮到了大鱼。”“我记得,”老人说,“我知道你不是因为不相信我才离开的。”“是爸爸叫我走的,我是他的孩子,不能不听他的。”“我明白,”老人说,“这是理所应当的。”“他没多大的信心。”“是啊,”老人说,“可是我们有,你说对吗?”“对,”男孩说,“走,我带你到露台饭店上喝一杯,然后咱们一起把打鱼的家什带回去。”“那敢情好,”老人说,“大家都是打鱼人嘛。”

他们坐在露台饭店,有很多渔夫都拿老人开玩笑,但是老人并不生气。还有许多年岁已高的渔夫望着他,替他感到难受。但是他们并没有流露出来,只是斯文地谈着海流,谈起他们把钓索送到海面下有多深,谈论着一直有多么好的天气,谈起他们的所见所闻。当天有不少渔夫都满载而归,他们把大马哈鱼剖开,整片儿排在两块木板上,每两个人抬着一块木板摇摇晃晃地送到收鱼站,在那儿等冷藏车来把它们运送到哈瓦那的市场。而那些逮到鲨鱼的都已经把它们送到海湾另一边的鲨鱼加工厂去了,它们被吊在复合滑车上,除去肝脏,割掉鱼鳍,剥去外皮,鱼肉则被切成一条条,以备腌制。

刮东风的时候,鲨鱼加工厂隔着海湾送来一股气味;但今天只有淡淡的味道,由于风向发生了变化,这会儿已经逐渐平息了,在露台饭店里总是那么称人心意,阳光明媚,可爱极了。“圣地亚哥。”男孩说。“哦。”老人说。他正握着酒杯,脑海里闪过的是多年前的事儿。“要不我去弄点沙丁鱼来给你明天钓鱼用,好不好?”“不用了,去打棒球吧。我划船还可以,罗赫略还可以帮我撒网。”“可我还是很想去呀,即使不能陪你钓鱼,我也很想能帮你做点什么。”“你不是已经请我喝过酒了吗,”老人说,“你现在已经是个大人啦。”“你第一次带我上船时,我多大?”“五岁,那天我把一条活蹦乱跳的大鱼拖上了船,结果它差点就把我们的船撞得粉碎,你也差一点丢了命。还记得吗?”“嗯,我记得,那条鱼的尾巴砰砰地乱扑腾着,船上的座板都给打断了,我还依稀记得好像是有棍子打鱼的声音。我记得你当时把我猛往船头上推,那儿搁着湿漉漉的钓索卷儿,我当时就只觉得整条船都在颤抖,听到你啪啪地用棍子打鱼的声音,就好像是在砍一棵树似的,还记得我弄得满身都是甜丝丝的血腥味儿。”“你是真记得那回事儿,还是我前不久刚给你讲过?”“打从我第一次跟你出海时起,所有的事儿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老人用他那双久经日晒但目光坚定的眼睛爱怜地望着这个男孩。“如果你是我儿子的话,我一定会带你出去闯一闯,”他说,“可你不是我儿子,而且你又搭上了一条能交上好运的船。”“我这就去弄沙丁鱼来好吗?我还知道上哪儿能弄到四条鱼饵来呢。”“今天我自己还剩下了一点,我就把它们放在盒子里腌了。”“我这就去给你弄四条新鲜的来。”“一条。”老人说。他的希望和信心就从没消失过,现在又像微风初起时那么清新了。“两条。”男孩说。“那好,就听你的吧,”老人同意了,“你可不能去偷啊?!”“我倒希望是偷的呢,”男孩说,“不过这些是我买来的。”“谢谢你了。”老人说。他想法简单,也不会去捉摸自己是什么时候走到这样谦卑的地步的。可是他知道他现在正处在这样的地步,也知道这并不丢脸,所以也无损于他真正的自尊心。“看这海流,明儿应该是个好日子。”他说。“你明天打算去哪儿?”孩子问。“先到最远的地方,等转了风再回来。我想在天亮前就出发。”“我要想办法让我们的船也驶到远方,”男孩说,“这样,如果你真的钓到了大鱼,我们还可以赶去帮你的忙。”“你的船主可不会愿意驶到很远的地方。”“是啊,”男孩说,“可是我能看见一些他看不见的东西,比如说有只鸟儿在空中盘旋,我就会叫他赶去追海豚的。”“他是真的看不见吗?”“真的,就像是个瞎子。”“这倒是怪事了,”老人说,“也从没见到他捕过海龟啊。那东西才伤眼睛哪。”“可是你不是在莫斯基托海岸外捕了好多年的海龟吗,眼力这不是挺好的嘛。”“因为我是个与众不同的老头儿啊。”“那你现在还有力气对付一条真正的大鱼吗?”“也许还有吧,再说了还有不少窍门可用呢。”“我们把家什拿回家去吧,”男孩说,“我好拿了渔网去逮沙丁鱼。”

他们从船上拿起打渔的家什。老人的肩上扛着桅杆,孩子拿着装着钓索卷儿的木箱、鱼钩和带杆子的渔叉,把盛鱼饵的匣子藏在小船的船梢下面,还有根棍子是大鱼被拖到船边时用来对付它们的,没有人会来动老人的东西,不过桅杆和粗钓索还是带回家去的好,因为露水会侵蚀它们,再说,尽管老人深信这里不会有人来偷他的东西,但他还是觉得把鱼钩和鱼叉留在船上实在是一种引诱。

他们就这样沿着大路走到了老人的窝棚,从敞开的门走进去。老人把肩上的桅杆靠在墙上,孩子手里的东西搁在桅杆旁边。桅杆差不多有这间窝棚内的一间屋子那么长。窝棚用大椰子树的那种叫做“海鸟粪”的坚韧的苞壳做成,里面摆放着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泥地上还有一处用木炭烧饭的地方。

在由“海鸟粪”叠盖而成的褐色墙壁上,挂着一幅彩色的耶稣圣心图和另一幅科布莱圣母图。这是他妻子留给他的遗物。以前墙上一直挂着幅他妻子的着色照,但后来被他取下来了,说是越看越觉得自己孤单,于是他就用一件干净的衬衫包起来放在屋角的木板上。“有什么吃的东西吗?”“有锅鱼煮黄米饭,要吃点吗?”“不了,我还是回家去吃。用我帮你生火吗?”“不用。过一会儿我自己来,也许嫌麻烦就干脆吃冷饭算了。”“我去拿渔网吧?”“好。”其实根本就没有渔网,孩子甚至还记得他是什么时候把它卖掉的。然而他们每天都要说一些像这样的谎话。也没有什么鱼煮黄米饭,这一点孩子都知道。“八十五是个吉利的数,”老人说,“你想不想看到我逮住一条去掉了下脚还能有一千多磅重的鱼?”“我去拿渔网捞些沙丁鱼,你就坐在门口晒晒太阳吧?”“好吧,那我看看昨天报纸上的关于棒球的消息吧。”孩子也不知道那张昨天的报纸是否真的存在。但是老人还是把它从床下取出来了。“这是佩里科在杂货铺里给我的。”他解释说。“我弄到了沙丁鱼就回来。我想把你的鱼和我的放在一起用冰镇着,明儿早上咱们就可以分着用了。等我回来了,你告诉我些棒球的消息啊。”“放心,扬基队不会输。”“可是我怕克利夫兰印第安人队会赢。”“好孩子,你要相信扬基队。别忘了它们可有了不起的迪马吉奥。”“我担心底特律老虎队,还有克利夫兰印第安人队。”“你要小心点,要不然连辛辛那提红队和芝加哥白短袜队,你都要担心啦。”“你看得仔细点,等我回来了讲给我听啊。”“要不我们去买张末尾是八五的彩票吧?明儿可是第八十五天了。”“我看可以,”男孩说,“不过你上次创纪录的是八十七天,那张末尾是八七的彩票怎么样了?”“这种倒霉的事不会接连发生的,你看能弄到一张末尾是八五的吗?”“我可以去订一张。”“订一张,可得两块半呢。我们上哪去弄这笔钱呢?”“这个好说,我还是能借到两块半的。”“要借没准我也能借到,不过我不想借钱。借钱时容易,剩下的日子可就要讨饭啰。”“多穿点,老大爷,”男孩说,“别忘了,现在可是九月天。”“这正是钓大鱼的月份,”老人说,“在九月里,人人都能当个好渔夫的。”“我现在去捞沙丁鱼啦。”男孩说。

等孩子回来的时候,太阳已经下山了,老人正在椅子上熟睡着。孩子从床上捡起一条旧军毯,铺在椅背上,盖住了老人的双肩。这两个肩膀看起来非常奇怪,虽然人已经年迈了,但肩膀却依然强壮而有力,脖子也是一样,而且这样熟睡的他,脑袋向前耷拉着,皱纹也没有那么明显了。他的衬衫就像是补丁做的,和他的那张帆一样,这些补丁被阳光晒得褪了色,深深浅浅一块一块的。老人的头非常苍老,眼睛一闭上,脸上就一点生气也没有了。报纸摊在他膝盖上,他用胳膊压着才使得没被风吹走。他的脚是光着的。

男孩撇下老人走了,等他再回来时,老人仍然熟睡着。“起来吧,老大爷。”男孩说,一手放在老人的膝盖上。老人睁开眼睛,他的神智像是正在从老远的地方回来。随后他便笑了。“你拿什么来了?”他问。“晚饭,”孩子说,“我们吃饭吧。”“我还不饿呢。”“行了,快吃吧。你不能只打鱼,不吃饭啊。”“我曾经这样干过。”老人说着,站起身来,把报纸折好。跟着他又开始叠毯子。“把毯子披在身上吧,”男孩说,“只要有我在,就决不会让你不吃饭就去打鱼的。”“这么说,那就祝你长寿,多保重自己吧,”老人说,“我们吃什么?”“黑豆饭、油炸香蕉,还有些炖菜。”男孩把这些饭菜放在双层饭盒里然后从露台饭店里拿回来。他口袋里装着两副刀叉和汤匙,每一副都用餐巾纸包着。“这是从哪弄的啊。”“马丁,船老板那。”“那我得去谢谢他。”“我已经谢过啦,”男孩说,“你就不用去了。”“我以后要给他一块大鱼肚子上的肉,”老人说,“他已经帮助我们不止一次了吧?”“好像是吧。”“要是这样的话,我应该除鱼肚子肉以外,再多送他一些更好的东西。他真的很关心我们啊。”“他还给了我们两瓶啤酒。”“我最喜欢罐装的啤酒了。”“我知道。不过这是瓶装的,阿图埃牌的,喝完还要把瓶子还回去呢。”“你想得还真周到,”老人说,“我们现在就开始吃吧?”“我已经问过你啦,”男孩温和地对他说,“你要是没准备好,我是决不会打开这饭盒的。”“我准备好啦,”老人说,“再把脸洗洗就行。”孩子想,他这是要上哪去洗呢?村里的水龙头在大路边上的转角处,有两条街那么远呢!我应该把水带到这儿让他用的,再带块肥皂和一条干净毛巾来。我怎么就这么粗心呢?我该再找件干净的衬衫和一件夹克衫来让他过冬,还要一双厚点的鞋子,并且再给他弄条厚毛的毯子来。“这炖菜可做的真地道啊。”老人说。“快给我讲讲棒球赛吧。”孩子请求他说。“我跟你说过了,在美国联赛中,一直都是扬基队的天下。”老人兴高采烈地说。“可是他们今儿个输了。”男孩子对他说。“这不算什么,那了不起的迪马吉奥又恢复他的本色了。”“他们队里还有好多厉害的呢。”“这还用说,不过他的地位还是别人替代不了的。在另一个联赛中,布鲁克林队和费拉德尔菲亚队相比较,我就更相信布鲁克林队。不过话又说回来,我没有忘记迪克·西斯勒和他在那老公园里打出的那些厉害的好球。”“别人从没打出过这么漂亮的好球。我见过的击球中,数他打得最远。”“你还记得他过去常到露台饭店来吗?我曾经想带他出海钓鱼,可是没敢对他讲。所以我要你去说,可你也没敢去。”“我记得。我们真是大错特错了,也许他还很愿意和我们一起出海呢。那样的话,我们就可以一辈子回味这件事了。”“我很想带那了不起的迪马吉奥去钓鱼的,”老人说,“听说他父亲以前也是个打鱼的。也许他当初也像我们这样穷,就会理解我们的心意了。”“这是听谁说的啊,他爸爸可没过过穷日子,他爸爸像我这么大的时候就在联赛里打球了。”“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就已经在一条去非洲的帆船上,当了一个普通水手了,我那时还看见过狮子在傍晚到海滩上来呢。”“我知道,你曾经跟我说起过。”“我们是谈非洲还是谈棒球呢?”“我看还是谈棒球吧,”男孩说,“给我讲讲那了不起的约翰·J·麦格劳的情况吧。”他把这个J念成了‘何塔’。“以前,他有时候也常到露台饭店来。可是他一喝了酒,就态度粗暴,出口伤人,性子急躁。他的脑子里除了棒球就是赛马。至少他总是把赛马的名单放在口袋里,也常能听见他在电话里提到一些马儿的名字。”“他是个伟大的经理,”男孩说,“我爸爸是这样认为的。”“这是因为他是到这来的次数最多的一个人,”老人说,“要是多罗彻继续每年来这儿,你爸爸就会觉得他是伟大的经理了。”“说真的,谁才是最伟大的经理,卢克还是迈克·冈萨雷斯?”“我认为他们都差不多。”“最棒的渔夫是你。”“不,我还差得远呢!。”“怎么会!”男孩说,“好渔夫有很多,也有些很了不起的。不过顶呱呱的却只有你。”“谢谢你,你说的话真是让我高兴啊。我只希望不要来一条挺大的鱼,叫我对付不了,那样就显得我不是顶呱呱的啦。”“放心,没有这样的鱼,只要你依旧像你说的那样强壮。”“也许我早就没我想象中的那么强壮了,”老人说,“可是我知道的窍门不少,而且有决心。”“你现在应该去睡觉了,这样明儿才能早起精力充沛。我要把这些东西送回饭店去了。”“那么晚安吧。早上我来叫你。”“你是我的闹钟。”男孩说。“年纪是我的闹钟,”老人说,“为什么岁数越大醒得越早,也许是想让白天的时间更长一些吧?”“这我不知道,”男孩说,“我只知道年轻的时候晚上睡不着,早上起不来。”“我会记住的,”老人说,“到时候去叫你。”“我不愿让船主人来叫醒我。这样会显得我很懒,好像他比我强似的。”“我懂。”“你也快睡吧,老大爷。”

孩子走出屋去。他们刚才吃饭的时候,桌上连灯也没点,老人就脱了长裤,摸黑上了床。他把报纸塞到裤子里然后把裤子卷起来当枕头。他把自己裹在了毯子里,就在铺满报纸的弹簧垫上睡了。

没过多久他就睡熟了,还梦见了小时候曾见到过的非洲,海滩是金色和白色的,是那么的长,那么的耀眼。海岬高耸着,褐色的大山挺立着。他现在每天夜里都会回到那道海岸边,在梦中听见海浪拍打在岸边的隆隆声,看见那些土著人驾船在浪花中穿行而过。在梦中他还闻到甲板上柏油和填絮的气味,还有早晨从陆地上刮来的风所带来的非洲气息。

通常他只要一闻到陆地上刮来的风就会醒来,然后穿上衣裳去叫醒那孩子。然而今夜这股气息似乎来得有点早,他在梦中知道时间还早,就让他的梦继续了,他梦见了海面上升起了群岛的白色顶峰,随后又梦见了加那利群岛的各个港湾和锚泊地。

他的梦里不再出现风暴和妇女们,也不再有伟大的事件,不再有大鱼,不再有打架,不再有角力,甚至他的梦里都不再有他的妻子。他的梦里如今只会出现一些地方或是海滩上的狮子。它们在暮色中就像小猫一般嬉耍着,他爱它们,如同爱这孩子一样。但他从没梦见过这孩子。他就这么醒过来了,看一眼敞开的门外边的月亮,把长裤摊开穿上。他在窝棚外撒了尿,然后顺着大路走去叫醒那男孩。清晨的凉气冻得他直哆嗦。但他知道哆嗦一阵后会感到暖和的,而且过不了多久他就该出海了。

那男孩住的那所房子的门没有上锁,他直接推开了门,光着脚悄悄走进去。男孩躺在外间的一张帆布床上还熟睡着,老人衬着外面射进来的残月的光线,清楚地看见他。他轻轻握住那男孩的一只脚,直到把那孩子给弄醒了,转过脸来望着他。老人点点头,男孩从床边的椅子上拿起他的长裤,坐在床沿上穿裤子。老人走出门去,男孩跟在他的身后。看他一副还没睡醒的样子,老人伸出胳臂搂住他的肩膀说:“真是对不起。”“哪里!”男孩说,“男子汉就该是这样。”他们顺着大路朝老人的窝棚走去,一路上,隐约看见黑暗中有些光着脚的男人扛着船上的桅杆在走动。

他们走进老人的窝棚,男孩拿起装在篮子里的钓索卷儿,还有渔叉和渔钩,老人把绕着帆的桅杆扛在肩上。“想喝咖啡吗?”男孩问。“我们先把捕鱼的家什放在船里,然后去喝一点吧。”

有一家清早就营业的小吃馆,那是专门卖东西给渔夫吃的,他们喝着盛在炼乳听里的咖啡。“你睡得怎么样,老大爷?”男孩问。他现在已经清醒过来了,尽管要他完全没有睡意还不大容易。“睡得很好,马诺林,”老人说,“我感到今天挺有把握的。”“我也一样,”男孩说,“现在我该把咱俩用的沙丁鱼拿来了,还有专门为你准备的新鲜鱼饵。我现在的那条船,总是船主自己去拿家什,他从来不让别人帮他。”“我和他可不一样,”老人说,“你还只有五岁时我就让你帮忙拿东西来着。”“我记得,”男孩说,“我很快就回来。再来杯咖啡吧。在这儿咱们可以记账。”

他走了,光着脚在一条用珊瑚石铺的走道上向存放鱼饵的冷藏库走去。

老人悠闲地喝着咖啡。这是他今天一天仅有的饮食,他知道应该把它喝了。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吃饭对他来说是一种负担,他已经开始厌烦了,因此他从来不带吃的东西。他每天都会在小船的船头上放一瓶水,一整天只需要这个就够了。

男孩带着沙丁鱼和两份包在报纸里的鱼饵回来了,然后他们就沿着条小径走向小船,还能感觉到脚下的沙地里嵌着鹅卵石,他们解开小船,让它溜进水里。“祝你好运啊,老大爷。”“也祝你好运。”老人说。他把桨上的绳圈套在了桨座的钉子上,然后身子朝前倾,这样可以抵消桨片在水中所遇到的阻力,在黑暗中动手划出港去了。别的海滩上也有些出海的船,老人听到了他们的桨落水和划动的声音,尽管此刻的月亮已经下山了,但他还是看不清他们。

偶尔能听到别的船上人说话的声音。但是除了桨声外,大多数船都寂静无声。它们一出港口就各奔东西,每一条都驶向心中那个能钓到大鱼的地方。老人知道自己要驶向远方,所以把陆地的气息抛在脑后,划进了清晨海洋里的那一缕清新气息中。他划过海里的某一片水域时,看见了果囊马尾藻闪出的磷光,渔夫们都管这片水域叫‘大井’,因为那儿的水非常深,能突然达到七百英尺,海流冲击在海底深渊的峭壁上,各种鱼儿都聚集在它所激起的漩涡中。在那深不可测的洞里却还聚集着海虾和作鱼饵用的小鱼,有时还有成群的柔鱼,夜里,它们就会浮到紧靠海面的地方,而它们也就变成了所有在那游转的鱼类的食物。

在黑暗中老人感觉到早晨的来临,他划着划着,听见有飞鱼出水的颤抖声,还有在黑暗的夜空中它们凌空飞翔时挺直的翅膀所发出的咝咝声。他非常喜爱飞鱼,在海洋里它们是他的主要朋友。他替鸟儿伤心,特别是那些娇弱的黑色小燕鸥,它们总是在飞翔,在觅食,但几乎从没看到它们找到过,于是他想,鸟儿的生活过得还不如我们,除了那些生猛的和强有力的大鸟。既然海洋是这样的残忍,像海燕这样的鸟儿,为什么生来就该如此的纤巧和柔弱?海洋应该是仁慈而美丽的。然而她能变得这样的残忍,却又来得这样突然,鸟儿们从空中落下觅食,发出细微的哀鸣,却生来就柔弱得不适宜在海上生活。

他喜欢把海洋称为Lamar,当人们爱海时总是用西班牙语这么称呼它。当然即使是喜欢它的人也会偶尔说说它的坏话,不过说起来却也总是拿她当女性看待的。每每提起她时,总是拿她当做一个竞争者或是一个去处,有时甚至会当做一个敌人。但是这老人却总把它当做女性,她是否愿意给人莫大的恩惠,或者是她做了什么任性或缺德的事,相信那也不是她的本意。月亮对她来说很重要,如同对一个女人那样,他是这样想的。

他很从容地划着,这对他来说并不吃力,因为除了偶尔水流打个旋儿以外,海面几乎是平坦无浪的,而且这也控制在他的范围内。海流也能帮他出三分之一的力气,这时的天也渐渐亮了,他发现自己已经划到比预期要远的地方了。

在这海底的深渊上,他已经转悠一个礼拜了,可是一无所获,他想。今天,我要找到那些鲣鱼和长鳍金枪鱼群所聚集的地方,说不定还能碰上一条大鱼也和它们在一起呢。

没有等到天大亮,他就把一个个的鱼饵都送了出去,让船随着海流漂着。第一个鱼饵下沉到40英尺的深处,第二个在75英里的深处,第三个和第四个则分别在蓝色海水中100英尺和125英尺的深处。用新鲜沙丁鱼做出的鱼饵都是头朝下的,小鱼的身子被钓钩的钩身穿着,然后把它扎好,缝牢,沙丁鱼遮住了钓钩的所有突出部分,弯钩和尖端。每条沙丁鱼都是用钓钩穿过双眼挂着的,这样才使鱼的身子在突出的钢钩上形成了半个环形的样子。不管一条大鱼嗅到了钓钩的哪一部分,都会很愿意上钩的。

男孩给了他两条新鲜的小金枪鱼,也可以叫做长鳍金枪鱼,它们就好像铅垂般吊在那两根送的最深的钓索上,他把一条蓝色大鲹鱼和一条黄色金银鱼挂在了另外两根上,尽管它们已经被用过但仍然像新的一样,而且出色的沙丁鱼还能给它们添上香味和吸引力。每根钓索都有一支大铅笔那么粗,把一端绑在一根青皮钓竿上,这样,只要鱼在鱼饵上一拉或一碰,钓竿就会顺势朝下落,而每根钓索有两个四十英尺长的卷儿,可以把它们接在其他备用的卷上。如果是这样的话,一旦用得着,一条鱼可以拉出三百多英尺长的钓索。

这时老人紧盯着放在小船一边的三根钓竿,想看看有没有动静,一边缓缓地划着,停留在适当的水底深处,还得使钓锁保持上下笔直。天已经大亮了,太阳也马上会升起来。

淡淡的太阳从海上升起,老人看见有别的船低低地浮在水面上,船头与海岸相对,和海流的方向垂直地展开着。太阳已经越发明亮了,耀眼的阳光射在水面上,随后太阳从地平线上完全升起,阳光与海面形成的光照到他的眼睛里,使眼睛产生了剧烈的刺痛,使得他不敢朝太阳看,只管低头划着。他的头深深地望着那几根一直下垂到黑魆魆的深水里的钓索。他的钓索垂得比任何人都直,这样,在那黑魆魆的湾流深处的几个不同深度里,都会有一个鱼饵刚好在他所希望的地方等待着在那儿游动的鱼来上钩。别的渔夫只会让钓索随着海流漂去,有时候钓索只在60英尺的深处,但他们却还自以为在100英尺的深处呢。

他又想,我以前总是能把它们精确地放在适当的地方的。现在只是我的运气不好罢了。可是说了又有谁会相信呢?也说不定我今天能走运呢。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嘛。固然能走运是好,但我还是情愿做到分毫不差。这样,运气来的时候,也不会无所准备。

已经过了两个小时了,太阳也升得更高了,他向东望的时候已经不那么刺眼了。眼前只能看见三条船,而且它们显得特别低矮,远远的靠在海岸上。

我这一辈子,初升的太阳老是刺痛我的眼睛,他想。但眼睛还是好好的。到了傍晚的时候,我就可以直望着太阳,也不会有眼前发黑的感觉。阳光的力量在傍晚要更强一些。只不过早上的阳光让人感到眼痛。

就在这时,有一只黑色军舰鸟挥着长长的翅膀在他前方的天空中盘旋飞翔。他看见它倏地斜着后掠的双翅俯冲,然后又盘旋起来。“它逮住了什么东西啦,”老人激动地说出声来,“它不光是找找罢了。”

他慢慢划着,朝鸟儿盘旋的地方划去。而且显得并不匆忙,仍旧让那些钓索保持着上下笔直的位置。不过海流离他还是近了一点,但他还是在用正确的方式捕鱼,尽管他的速度要比他不打算利用鸟儿来指路时来得快。

军舰鸟在空中飞得更高了,又盘旋起来,双翅纹丝不动。它随即猛然俯冲下来,老人看见有飞鱼从海里跃出,在海面上拼命地掠去。“海豚,”老人又说出声来,“是大海豚。”

他从桨架上取下了双桨,从船头下面拿出一根细的上面系有一段铁丝导线和一只中号钓钩的钓丝。他把一条沙丁鱼挂在上面。然后把钓丝从船舷边放下水去,将上端紧系在船艄上一只有拳头那么大的螺栓上。跟着他在另一根钓丝上安上了鱼饵,把它盘绕着搁在船头的阴影里。然后又划起船来,紧盯着那只正在低低地飞来飞去的“黑军舰”。

他正看着,那鸟儿又开始朝下冲,为了俯冲,它先把翅膀朝后掠,然后再猛地展开,一直追踪着飞鱼,可是一无所获。老人看见那些大海豚就跟在那脱逃的鱼后面,此时的海面不再平静。海豚在飞掠的鱼下面破水而行,只要飞鱼一掉下来,它就会飞快地钻进水里。这群海豚可真大啊,他想。它们分布得很广,飞鱼几乎是没有逃脱的机会。但是那只鸟恐怕也不会占到便宜。飞鱼对它来说个头太大了,而且它又飞得那么快。

他看着飞鱼不时的从海里冒出来,看着那只鸟儿徒劳的行动。那群鱼已经从我面前逃走啦,他想。它们的速度太快,游得也太远啦。不过说不定能让我碰上一条掉队的呢,也说不定有条大鱼就在它们周围等着我呢。我的大鱼总该在某个地方吧。

陆地上空的云朵此时正像山冈般耸立着,海岸也只剩下一长条绿色的线,一些灰青色的小山在它的背后。这时的海水是深蓝色的,深得都有些发紫了。他把头深深地低下,望着海水,只见深蓝色的水中闪烁着点点红色的浮游生物,这时阳光在水中变幻出奇异的光彩。他注视着那几根钓索,看见它们一直朝下沉入水中到了看不见的地方,看到这么多浮游生物,他觉得很高兴。因为说明这儿有鱼。此刻的太阳升得更高了,水中变幻着奇异的光彩,说明今天天气晴朗,陆地上空的云块所呈现的样子也说明了这一点。只是那只鸟现在似乎是消失不见了,现在水面上几乎是没什么东西,只有几摊已经被晒得发白的黄色马尾藻和一只紧靠着船舷浮动的僧帽水母,它那胶质的浮囊呈紫色,具有一定的形状,还闪现出彩虹般的颜色。它向边上歪了一下,然后又恢复原状。它就像个大气泡似的快乐地浮动着,那些厉害的紫色长触须在水中拖在身后,有一码那么长。“被败坏了的海水,”老人说,“你这婊子养的。”他一边轻轻荡桨一边低头朝水中望去,看见了一些和触须颜色一样的小鱼,它们整天游弋在触须和触须之间,以及浮囊在浮动时所投下的阴影中。气囊上的毒素根本奈何不了它们。但人就不行了,当老人把鱼拉回船来时,钓丝上有时会缠些触须,上面附有紫色的黏液,他的胳臂和手上因为碰了那东西就会出现伤痕和疮肿,就好像被毒漆树或栎叶毒漆树感染了一样。但相比起来,水母的毒素发作得会更快,痛起来就像被鞭子抽似的。

这大气泡闪着彩虹一样的颜色,看上去美极了。然而美丽的外表下却隐藏着欺诈成性,所以老人很愿意看到大海龟把它们吞进肚子里。海龟发现了它们,就从正面展开进攻,然后把眼睛闭上,这样,整个身子都是被龟壳保护着的,就可以把它们连同触须一起吃掉了。老人喜欢看海龟吃它们,也喜欢能在风暴过后的海滩上遇上它们,还喜欢听到自己那长着老茧的硬脚把它们踩爆时发出的“啪啪”声。

绿色的海龟和玳瑁形态优美,游水迅速,价值很高,所以他很喜欢它们,他还轻蔑地对那又大又笨的红色海龟,但并没有恶意,它们有着黄色的甲壳,而且交配的方式也很奇特,它们总是闭上眼后兴奋地吞食僧帽水母。

海龟对他来说并不神秘,因为他以前经常去捕海龟。所有的海龟都能使他感动伤心,甚至包括那些有小船那么长、重达一吨的大梭龟。有很多人都对海龟残酷无情,因为海龟被剖开、杀死之后,心脏却还能再跳动好几个钟点。老人就会想,我也要有这样一颗心脏,我的手脚也能跟它们的一样。为了能使身子长力气,他吃白色的海龟蛋。整整吃了一个五月份,这样会使自己到九、十月份身强力壮,去逮真正的大鱼。

不少渔夫存放家什的棚屋中都有一只大圆桶,桶里是鲨鱼甘油,老人每天都会舀一杯来喝。这桶就放在那儿,只要是想喝的渔夫都可以去。但大多数渔夫都不喜欢这种油的味道,但相比之下,摸黑早起更叫人难受。它对防治一切伤寒感冒都非常有效,尤其对眼睛也有好处。

这时老人抬眼望去,又看见那只鸟儿在空中盘旋了。“它找到鱼啦。”他说出声来,这时没有一条飞鱼冲出海面,小鱼也没有再纷纷四处逃窜。然而老人望着望着,有一条小金枪鱼跃到空中,只见它一个转身,头朝下掉进了水里。在阳光的照射下小金枪鱼闪耀着银白色的光,待它回到水里的时候,又有些金枪鱼一条接着一条的跃出水面,它们朝着不同的方向跳着,海水也被弄得翻腾起来,欢快地跳着捕食小鱼。小鱼被围绕着,驱赶着。

要不是它们游得快,我早就捉住它们了,老人想,他注视着这些被鱼群搅出的白色水沫,还有那正俯冲下来的鸟儿,一头扎进了处在惊慌状态的小鱼群中。“这只鸟真是帮了大忙啊。”老人说。之前他把船艄上的那根细钓丝在脚上绕了一圈,就在这会儿,那细钓丝突然绷紧了,于是他放下双桨,紧紧抓住细钓丝,用力往回拉,他感到,小金枪鱼使劲地咬着绳,还真有点儿分量。他越往回拉越是觉得绳子变得特紧,有点颤。他透过海水看见了蓝色的鱼背和金色的两侧,然后呼的一下把钓丝一甩,使鱼越过船舷,掉在船中。阳光照在船艄上,鱼的身子显得那么结实,形状就像是一颗子弹,一双大眼睛痴痴呆呆地直瞪着,尾巴显得很干净利落,敏捷、略微发抖地拍打着船板,发出了砰砰的响声,慢慢地就没了力气。出于好意,老人朝它头上猛击了一下,一脚把它那还在抖动的身子踢到了船梢阴暗的地方。“长鳍金枪鱼,”他说出声来,“做钓大鱼的鱼饵倒是挺好。称一称得有十磅重呢。”

他自己都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自言自语起来的了。以前他在小渔船或在捕海龟的小艇上,只要是自己独自一人时就会唱歌,有时候是在夜里唱。他大概是在那男孩离开了他、他独自待着时开始自言自语的。但是他已经记不清了。那男孩在的时候,他们一般也只是在有必要的时候才说话。夜更深时他们会交谈,要不,就是碰到了坏天气,被暴风雨困在海上的时候。除非是需要,否则不会在海上交谈,这也被认为是种好规矩,老人一向是这样认为,并且始终遵守它。可是这会儿他已经有好几次把想说的话说出声了,因为他知道也没有旁人会受到他说话的打扰。“如果旁人听到我在自言自语,一定会以为我疯了,”他放大了声音来说,“不过反正我没有发疯,就不用管别人了,该说还是要说。有钱人能听船上的收音机对他们说话,他们还能因此知道关于棒球赛的消息。”现在可不是去想棒球赛的时候,他想。现在只能去想一件事。那就是我生来要干的那桩事。很可能有条大鱼在那鱼群的周围,他想。我逮住的只是一条因为吃小鱼而走失的金枪鱼。可是它们正很快地游向远方。今天这些在海面上露面的都游得很快,朝着东北方向。难道一天的这个时辰该如此吗?要不,这是什么我从没遇到过的天气征兆?

这时,海岸的那一道绿色已经看不见了,能看到的仿佛是积着白雪的山峰,以及山峰上空像是高耸的雪山般的云块。海水的颜色深极了,阳光在海水中幻化成了彩虹的颜色。那斑斑点点的浮游生物多得数不清,由于太阳此时已经升到了头顶上空,已经看不见那些浮游生物了,眼下老人能看见的只有那蓝色海水深处幻化的巨大的七色光带,还有他那几根深深的垂在水中的钓索。

所有这种鱼都被渔夫们叫做金枪鱼,只有等到把它们卖出,或者拿来换鱼饵时,才分别叫它们各自的专用名字。此刻的阳光很热,它们就又沉下海去了。老人觉得脖颈上热辣辣的,划着划着,就觉得汗水一滴滴地从背上往下淌。

我大可随波逐流,他想,任凭自己睡去,提前把钓索在脚趾上绕一圈,有动静时也可以随时被弄醒。不过今天是第八十五天,我该好好的在这儿钓一整天才成。就在这时,他凝视着钓索,看见其中有一根挑出在水面上的绿色钓竿猛地扎进了水里。“来啦,”他说,“来啦。”说着把双桨放在桨架上,没有让船颠簸一下。他把钓索夹在右手大拇指和食指之间,然后轻轻往上拉。他觉得钓索没有抽紧的感觉,也没什么分量,就轻轻地握着。跟着它又动了一下。这回是试探性的一拉,拉得既不紧又不重,这样他就完全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在一百英尺深处有条大马哈鱼正在吃包住钓钩尖端和钩身的沙丁鱼,这个手工制的钓钩是从一条小金枪鱼的头部穿出来的。

老人很轻松地攥着钓索,用左手把它轻轻地从竿子上解下来。他现在可以让它在他的手指间滑动,而不会让鱼感到一点儿牵引力。

在离岸这么远的地方,这个月份的鱼,个头一定挺大了,他想。吃鱼饵吧,鱼啊。吃吧。你快吃吧。这些鱼饵多新鲜啊,可你却偏要躲在这六百多英尺的深处,在这黑漆漆的冷水里。在黑暗里再绕个弯子,回来时把它们吃了吧。

他感到先是微弱而轻巧地一拉,跟着是较猛烈地一拉,这时准是很难从钓钩上把沙丁鱼的头扯下来。然后就没有一丝动静了。“来吧,”老人说出声来,“再来一次吧,闻闻这些鱼饵。它们是不是很鲜美啊?趁它们还是新鲜的赶快把它们吃掉,吃完还有那又结实,又凉快,又鲜美的金枪鱼呢。不要难为情,鱼儿。快把它们吃掉吧。”

他把钓索夹在大拇指和食指之间等待着。同时盯着它和其他那几根钓索,因为这鱼可能已游到了高一点或是低一点的钓索上了。跟着又是那么轻轻地一拉。“它一定会咬饵的,”老人说出声来,“求天主帮它咬饵吧。”然而这条鱼并没有听他的话。它游走了,老人都没有感觉到。“它不可能游走的,”他说,“天知道它是不可能游走的,它正在绕弯子呐,也许它以前上过钩,现在还有点儿记得。”

跟着他觉得钓索好像轻轻地动了一下,他高兴了。“它刚才不过是转个身,”他说,“它一定会上钩的。”

这轻微的一拉,让他很高兴,接着又有些猛拉的感觉,而且是叫人难以相信的分量。这是鱼本身的重量所造成的,他索性就松手让钓索朝下溜,然后从那两卷备用钓索中的一卷上放出钓索。它从老人的指间轻轻地滑下去的时候,他还是能感到有很大的分量,尽管他的大拇指和食指所施加的压力简直小得几乎察觉不到。“多棒的鱼啊,”他说,“它正把鱼饵斜叼在嘴里,带着它在游走呐。”

它马上就会掉过头来把饵吞下去的,他想。他没有把这句话说出声来,因为他知道,如果一旦说破了,也许好事就不会发生了。他知道这条鱼有多大,他想象着它嘴里横衔着金枪鱼,游走在黑暗中。这时他感觉它已经停止不动了,可是分量却没有变化。跟着分量越来越重了,他就再放出一点钓索。他在大拇指和食指上用了用力,于是钓索上的分量增加了,一直传到水的深处。“它上钩啦,”他说,“现在你就好好的美美饱餐一顿吧。”

钓索在他指间朝下溜,同时他伸出左手,把两卷备用钓索的一端紧系在旁边那根钓索的两卷备用钓索上。现在一切就绪了。眼下除了他正在使用的那钓索卷儿,还有三个40英尺长的卷儿可供备用。“再多吃一些吧,”他说,“美美地吃吧。”

吃了吧,这样钓钩的尖端才能扎进你的心脏,把你弄死,他想。轻松愉快地浮上来吧,好让我把渔叉刺进你的身上去。得了。你准备好了吗?你吃的时间够长了吗?“好嘞!”他说出声来,用双手使劲猛拉钓索,收进了一码,然后连连猛拉,使出胳膊上的全部劲儿,以身子的重量作为支撑,挥动着双臂,就这样轮换地把钓索往回拉。

可惜什么用也没有。那鱼只顾慢慢地游走了,老人无法把它往上拉一英寸。他这钓索很结实,是专门用来钓大鱼的,钓索被他套在背上拉得太紧,以至于上面竟蹦出水珠来。

随后钓索在水里发出一阵拖长的咝咝声,但他依旧在座板上撑住了自己的身子,把钓索紧握在手里,仰着上半身抵抗着鱼的拉力。船也慢慢地向西北的方向漂去。

大鱼和船就一直这样在平静的水面上慢慢地漂着。另外那几个鱼饵依旧很安静地潜在水下。“要是那孩子在这儿就好了,”老人说出声来,“我这样被它拖着走,倒成了一根系纤绳的短柱啦。我可以把钓索系在船舷上,不过这样的话鱼儿会把它扯断的。我必须得死劲牵住它,在必要的时候给它放出钓索。谢谢老天,它还在朝前游,没有往海里钻。”

如果它决意要往海里钻,我该怎么办?我不知道。如果它死在了海底,我该怎么办?我不知道。可是我必须做些什么。我能做的事情多着呢。

背脊上的钓索被他死死地攥住,他注视着它直往水中斜去,小船呢,始终朝西北方漂着。

这足以让它送命了,老人想。它不能一直这样下去。然而四个小时过去了,那鱼依旧这样拖着这条小船,不停地向大海深处游,老人呢,依然死握着勒在背脊上的钓索。“我是中午把它钓上的,”他说,“可我却一直还没见过它。”

他在钓上这鱼以前,草帽一直是被拉下紧扣在脑瓜上的,这时他的脑门已经被勒得很痛了。这会儿他又口渴得要命,于是就双膝跪下,小心翼翼地不扯动钓索,尽量往船头那儿爬,伸手去取水瓶。他把瓶盖打开,喝了一口,然后靠在船头上休息。他把绕着帆的桅杆从桅座上拔下来,然后坐在上面,使自己不去想任何事情,就这样一直熬下去。

等他扭过头去看时,已经看不到陆地的影子了。这也没关系,他想。我总能借着哈瓦那的灯火回港的。太阳还有两个小时就要下山了,也许到不了那时鱼就会浮上来。如果它不上来,也许会等到月出时浮上来。如果它也不这样,那或许会随着日出浮上来。我手脚也没抽筋,浑身还有的是力气。那可是它的嘴被钓住了啊。不过会有这么大的拉力,那该是条多大的鱼啊。它的嘴准是被那钢丝钓钩死死地钩住了。但愿能让我看到它。哪怕是一眼也好,我只想弄清对手的模样。

凭着观察天上的星斗,老人看出整整一夜那鱼也始终没有改变它的路线和方向。太阳下山后,天气转凉了,老人的背脊、胳膊和衰老的腿上的汗水都干了,觉得有些冷。白天,他曾把盖在鱼饵盒上的麻袋取下,摊在阳光下晒干。太阳下去了,他把麻袋系在了脖子上,让它披在背上,并且小心地把它塞进正勒在肩上的钓索下面。有麻袋垫着钓索,他就可以弯腰向船头靠去,这样一来简直可以说是舒服极了。这姿势不管怎样也多少能让人觉得好受一点儿,只是他自以为是舒服极了。

我对它一点办法也没有了,但它也对我没有办法,他想。只要像这样僵持下去,双方都一点没办法。

他有一回站起身来,隔着船舷撒尿,然后抬眼望着星斗,仔细地核对着他的航向。钓索从他肩上一直滑进了水里,看起来就像是一道磷光。此刻它们漂得慢了。哈瓦那的灯火也不那么明亮了,于是他明白了,海流准是在把他们一起带向东方。如果就此哈瓦那炫目的灯光不再出现,那我们就一定是到了更东的地方,他想。因为,如果这鱼没有改变路线的话,这灯光一定会伴随着我好几个钟头。也不知道今天的棒球大联赛的结果如何,他想。干这行如果有台收音机那才美呢。接着他想,怎么老是惦记着这玩意儿。想想你该干的事情吧。你哪能干蠢事啊。

然后他又说出声来:“要是孩子能在这儿该多好啊。还能帮我一把,也让他见识见识这种事。”

真不该让上了年纪的人自己待着,他想。不过这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为了保持体力,我一定要记住趁金枪鱼还没坏的时候就赶紧吃了。要记住,哪怕你只是想吃一点点,也只能在早上吃。记住了,他对自己这么说。

到了夜里,小船边上游来了两条海豚,它们翻腾喷水的声音被他听到了。那雄的发出的喧闹的喷水声和那雌的发出的喘息般的喷水声他都能辨别出来。“你们都是好样的,”他说,“嬉耍,打闹,相亲相爱。就像飞鱼一样是我们的兄弟。”

跟着他又对那咬住钩的大鱼感到同情。它真出色,真了不起,而且又有谁知道它到底有多大年龄呢,他想。我还从没钓到过这样强大的鱼,行动这样奇特的鱼也是第一次见。也许它太聪明,不愿跳出水来。其实它完全可以跳出水来,或者来个猛冲,我就会被它搞垮了。不过,也许它以前也被这么钓过,所以知道应该怎么应付这样的事。但它又怎么会想到它的对手只有一个人,而且还是个老头。不过它到底是条多大的鱼呢,如果鱼肉厚实的话,在市场上也能卖个好价钱吧,从它咬饵来看倒像是条雄鱼,拉起钓索来也像雄鱼,搏斗起来也不显得惊慌。也不知道它现在正盘算着什么,还是打算跟我一样不顾死活?

他想起有一回钓到了一对大马哈鱼中的其中一条。雄鱼总是让雌的先吃,所以上了钩的正好是雌鱼,它被吓到了,惊慌失措而绝望地挣扎着,没多久就已经筋疲力尽了,而那条雄鱼始终守着它,绕着钓索窜来窜去,陪着它在水面上一起打转。这雄鱼离钓索好近,老人生怕它的尾巴会把钓索割断,它尾巴的大小和形状都和大镰刀差不多,也如镰刀那般锋利。老人把雌鱼勾上来,然后用棍子揍它,握着那边缘如砂纸似的轻剑般的长嘴,接二连三地朝它头顶打去,就这样它被打得颜色好似镜子背面的红色,然后那孩子帮他一起,把它拖上船的,而这时的雄鱼一直待在船舷边。跟着,就在老人忙着解下钓索、拿起渔叉的时候,雄鱼高高的从船边跃起到空中,想看看雌鱼的位置,然后掉下去,钻进深水里,它那淡紫色的翅膀,其实正是它的胸鳍,大大地张开来,露出了它身上所有的淡紫色的宽条纹。它是那样的美丽,老人想起,它就始终待在那儿不走。

我最怕看到这样让人伤心的场面了,老人想。那男孩心里也很难受,因此我们请求这条雌鱼原谅,它马上就会被我们宰了。“要是孩子在这儿该多好啊。”他说出声来,身子就靠在船头边缘已被磨圆的木板上,通过勒在肩上的钓索,感受这条大鱼的力量,它正朝着它心里的那个方向缓缓地游着。

由于它被我“欺骗”了,所以也不得不作出选择了,老人想。

它选择待在黑暗的深水里,远远地躲避一切圈套、陷阱和诡计。而我选择到谁也没到过的地方去找它,甚至是世界上没人去过的地方。现在我们已经被拴在一起了,从中午起就是如此。而且我们的帮手都没来。

也许这个行当真不适合我,他想。然而我生来还就是干这行的。我一定要记住,天一亮就把那条金枪鱼吃掉。

天亮还有段时间呢,好像是有什么东西咬住了他背后的一个鱼饵。啪的一声,好像是钓竿折断的声音,于是那根钓索越过船舷直朝外溜。他摸着黑从鞘中拔出刀子,用左肩承受着来自大鱼带来的拉力,身子朝后靠,倚着木头的船舷,割断了那根钓索。接着另一根离他最近的钓索也被割断了,然后摸黑把这两个没有放出去的钓索卷儿的断头系在一起。他用一只手就熟练地把结打好,一只脚踩着钓索卷儿,然后把刚打的结拉得死死的。他现在已经有六卷备用的钓索了。刚才被他割断的那两根有鱼饵的钓索都各有两卷备用钓索,再加上被大鱼咬住鱼饵的那根上的两卷,他把它们全都接在一起了。

等天亮了,他想,那根把鱼饵放在水下40英尺深处的钓索,等回来时我再对付它,也割断了,和那些备用钓索卷儿上连在一起。有200英尺长的出色的卡塔卢尼亚钓索看来得丢掉了,还有那钓钩和导线。反正这些东西都还能再做。万一别的鱼被钓上了,但却把这条大鱼给搞丢了,那我再上哪儿找去啊?我也不知道刚才咬饵的是什么鱼,很可能是条大马哈鱼,或者是剑鱼,再或者是鲨鱼。我根本也没来得及想就不得不赶快把它摆脱掉。

他大声喊出声来:“但愿那孩子在这里。”

可是孩子根本不在这里,他想。这里只有你自己一个人,不管天黑不黑,你最好还是去对付那最后一根钓索吧,把它割断了,系上那两卷备用钓索。

他就这样做了。摸着黑干是很困难的,有一回,那条大鱼掀动了一下,把他脸朝下地拖倒在地,眼睛下划出了一道口子。鲜血从他脸上淌下来。但还没等流到下巴上就已经凝固干掉了,于是他把身子凑到船头,靠在木船舷上歇息。他拉好麻袋,把钓索小心地挪到肩上另一个地方,用肩膀把它固定好,紧握着小心地试着那鱼拉曳的分量,然后把手伸到水里去测量小船航行的速度。

不知道为什么这鱼刚才突然摇晃了一下,他想。多半是那钓索在它高高隆起的背脊上滑动了一下。它的脊背当然会痛,只是不会像我疼得这么厉害罢了。然而就算它有再大的力气,也不能像这样拖着小船一直跑下去吧。这会儿只要是会添乱的东西都已经解决了,我却还有好多备用的钓索,一个人能这样也就知足了。“鱼啊,”他轻轻地说出声来,“我跟你奉陪到底。”依我看,它也要跟我玩到底了,老人想,他等待着天快些亮。眼下正是快要到破晓的时候,天气冷得很,他的身子紧贴着木船舷取暖。你熬多久,我就熬多久,他想。天色微微亮时,钓索伸展着,朝下直通到水中。小船平缓地移动着,初升的太阳一露头儿,阳光直射在老人的右肩上。“它这是在朝北走啊。”老人说。海流会把我们远远地向东方送去,他想。但愿它会随着海流拐弯。这样也就证明它越来越疲乏了。

等到太阳升到更高些的时候,老人发觉这鱼并不显得那么疲乏。只有一个好的预兆。那就是钓索的斜度说明了它所游的地方并不深。但这也不表示它就一定会跃出水来。但也说不定。“天主啊,快叫它跳出来吧,”老人说,“我的钓索够长,可以对付它。”

也许我稍微把钓索拉紧一点儿,让它有痛的感觉,它就会跳跃了,他想。既然已经是白天了,就让它跳跃吧,这样它沿着背脊的那些液囊里就会装满空气,这样它也就没法再沉到海底去死了。

他把钓索拉紧了,可是自从这条鱼咬饵以来,钓索已经绷到快要断的地步了,他向后仰着身子死劲拉,有硬邦邦的感觉,就知道不能再死劲拉了。我千万不能猛地一拉,他想。每猛拉一次,那钓钩划出的口子就会变得更宽些,等它真的跳跃起来时,也许它会把钓钩甩掉。反正太阳已经出来了,也能让我好过些,这一回我不用盯着太阳看了。

有一些黄色的海藻黏在了钓索上,老人知道这样会给鱼增加一些拉力,所以觉得很高兴。就是这种黄色的果囊马尾藻在夜间发出很强的磷光。“鱼啊,”他说,“我爱你,而且非常尊敬你。不过今天无论如何也要把你杀死。”

但愿可以吧,他想。一只小鸟朝着小船从北方飞来。那是只鸣禽,低低地在水面上飞着。老人看出它已经非常疲乏了。

鸟儿飞到船梢上,在那儿缓了缓。然后它在老人的头顶飞了一圈,落在了那根钓索上,也许是在那儿它会觉得比较舒服了。“你多大了?”老人问鸟儿,“这是你第一次出门吗?”

他说话的时候,鸟儿望着他。它准是太累了,都没有细看这钓索,就用小巧的双脚紧抓着钓索,在上面摇摇晃晃的。“这钓索很稳当的,”老人对它说,“太稳当啦。昨天夜里也没有刮大风,你怎么会这样疲乏啊。是怎么了啊?”

是不是因为有老鹰,飞到海上来追捕它们啊,他想。但是这话他不是跟这鸟说的,反正它也不懂他的话,而且很快就会尝到老鹰的厉害。“好好儿歇歇吧,小鸟,”他说,“然后投身进去,碰碰运气,和任何人或者鸟或者鱼一样。”

说话还能给他鼓鼓劲,因为他的背脊在夜里变得僵直,现在正痛得要命。“鸟儿,你要是愿意的话就住在我家吧,”他说,“真是抱歉,我不能趁眼下刮起小风的当儿,扯起帆来把你带回去。可也总算有个朋友和我在一起了。”

就在这会儿,那鱼突然那么一歪,老人一下被拖倒在船头上,要不是他撑住了身子,放出一段钓索,估计这时他已被拖到海里去了。钓索猛地一抽时,鸟儿飞走了,老人竟没有看到它飞走。

他用右手小心地摸摸钓索,发现手上正在淌血。“这么说这鱼是被什么东西给弄伤了。”他说出声来,把钓索往回拉,看这鱼是不是能转回来。但就在快崩断的时候,他握稳了钓索,身子朝后倒,以抵消钓索上的那股拉力。“鱼啊,你现在总该觉得痛了吧,”他说,“老实说,我也很痛啊。”

因为很愿意那只鸟儿能来陪他做个伴,于是便掉头寻找那只小鸟,可是已经飞走了。

你在这儿也没待多久啊,老人想。但是你去的那地方有很大的风浪,只有飞到了岸上才算平安。那鱼怎么能把我猛地一拉,还划破了手?看来我是越来越笨了。要不,就是因为我只顾惦记着那只小鸟了。现在我要关心自己该做的了,一会儿得把那金枪鱼吃了,这样才不至于没力气。“真希望那孩子在这儿,要是我手边有点儿盐就好了。”他说出声来。那沉甸甸的钓索被他挪到了左肩上,然后慢慢地跪下,把手在海水里浸洗了一分多钟,看着手上的血在水中散开去,海水随着船的移动在他手上平稳地拍打着。“它游得慢多了。”他说。

老人多想让他的手在这盐水中多浸一会儿,但又害怕那鱼像刚才似的突然地一歪,于是站起身,打起精神来,把手放在太阳下晒一晒。其实只是被钓索割破了肉,但这正好又是手上最用得着的地方。他知道要想干成这桩事还得用这手呢,怎么能还没动手就把手给割破了呢。

等手晒干了,他说,“现在,我该吃小金枪鱼了。我可以用鱼钩把它钓到这儿来舒舒服服地吃。”

他跪下来,在船艄下小心地把那条金枪鱼钩到自己身边,不让它碰着那几卷钓索。他又用左肩挎住了钓索,左手和胳臂撑在座板上,把金枪鱼从渔钩上取下来,再把鱼钩放回原处。他一膝压在鱼的身上,顺着脖颈到尾部,割下一条条深红色的鱼肉。这些肉条的断面是楔形的,从脊骨边到肚子边,他割下了六条,把它们摊在船头的木板上,把刀子在裤子上蹭了蹭,拎起鱼尾巴,把骨头扔在海里。“也许这一整条我根本吃不完。”他说完,用刀子把一条鱼肉切成了两半。他觉得那钓索一直紧拉着,他的左手抽起筋来。这左手紧紧握住了粗钓索,他心生厌烦地朝它看着。“这是什么烂手啊,”他说,“还抽筋,随便吧,变成一只鸟爪。可对你没好处。”

快点,他想,望着在黑暗的深水里斜着的钓索。他把金枪鱼吃了,手上还能有点力气。其实也不能怪这只手不好,要知道你跟这鱼已经僵持了好几个钟点了。不过马上把金枪鱼吃了就能跟它周旋到底了。

他的嘴里慢慢地嚼着半条鱼。倒并不难吃。细细地咀嚼,他想,把汁水也都咽下去。如果加上一点儿酸橙或者柠檬再或者盐,味道就会更好了。“手啊,你现在觉得好点没?”他问那只僵直得像死尸一样的手,“为了你,我再吃一点儿吧。”他又把另一半放嘴里。细细地咀嚼,然后把鱼皮吐出来。“现在呢,手,或者现在还是没有感觉?”接着他拿起一整条鱼肉,咀嚼起来。“哦,这可是条壮实而且气血旺盛的鱼,”他想,“算我运气好,捉到了它,而不是条海豚,海豚太甜了。这鱼好,一点也不甜,而且还都保存着元气。”

然而按道理来说,还是要讲究实用,他想。要是有点儿盐就好了。我还不知道这剩下的鱼肉会不会被太阳晒坏或者晒干呢,所以最好现在把它们都吃了,尽管我并不是很饿。就趁着那鱼现在又平静又安稳,我把这些鱼肉都吃了,好有充足的准备啊。“手啊,你耐心点吧,我这样吃东西还不是为了你啊。”他说。我还指望着也能喂那条大鱼呢,他想。它是我的兄弟。但我又不得不把它弄死,我得保存精力和体力去做那件事。他一口一口地把那些楔形的鱼肉条全都吃了。

他直起腰来,在裤子上擦了擦手。“行了,”他说,“手啊,你可以放掉钓索了,我就只用右臂来对付它,直到你不再胡闹。”刚才用左手握着的粗钓索现在换成是左脚踩着,身子向后倒,用背部去承受那股拉力。“天主快帮我别再让手抽筋了,”他说,“因为我不知道这条鱼还会做出什么事来。”

不过这鱼似乎显得很镇静,他想,而且它有着自己的计划。可是它的计划是什么。我又有什么计划呢?我必须随机应变,用我的计划来对付它的。它个头太大了,要是它跳出水来,我能弄死它。但是它却始终待在下面不上来。即使这样我也要跟它奉陪到底。

他那只抽筋的手在裤子上蹭了蹭,想使手指松动松动。可是手却还是张不开。他想,或许太阳出来就能张开了吧。再或许等那些养人的生金枪鱼肉消化后,就能张开了。如果我非靠这只手不可,那不惜任何代价都得把它张开。但现在我还不愿硬把它张开。还是让它自己恢复以后自动张开吧。毕竟昨天夜里它已经劳累过度了,那时候不得不把所有钓索解开,系在一起。

他向海面眺望着,才感到此时的自己是那么的孤单。但是他可以透过漆黑的海水看见深处的七色彩虹以及面前伸展着的钓索在那平静的海面上所幻化出的微妙的波动。这时被聚集的云朵所带来的风就要来了,他朝前望去,有一群野鸭正在水面上飞,在天空的衬托下,身影刻画得很清楚,忽后又变得模糊起来,接着又清楚地刻画出来,于是他发觉,在海上即使是独自一人也永远不会感到孤单的。

他记得有些人乘小船驶到了望不见陆地的地方,就会感到害怕,他明白一旦天气突然变坏,人们是有理由害怕的。如今正是刮飓风的月份,不刮的月份也正是一年中天气最好的时候。

如果飓风即将来临,恰巧这时你正在海上的话,你总能在好几天前就看见天上的种种迹象。那可是在岸上的人们所看不见的,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找什么,他想。陆地上一定也有些异常的现象,那就是云的式样不同。但是眼前却不会刮飓风。

他望望天空,看见堆积着一团团白色的云,形状像一堆堆可人心意的冰淇淋,在那高爽的九月的天空中挂着一团团羽毛般的卷云。“轻风,”他说,“鱼啊,这天气对我可比对你更有利。”他的左手依然在抽筋,但他正努力的慢慢去张开它。

我讨厌抽筋,他想。这就像是对自己的背叛。如果是因食物中毒而腹泻或者呕吐,那是在别人面前丢脸。但是抽筋,在西班牙语中叫camalbre,可是在丢自己的脸,尤其是自己一个人的时候。

要是那孩子在这儿,他还可以给我揉揉胳臂,顺着前臂开始一直往下揉,他想。不过这手总会松开的。

随后,他再用右手去摸钓索的时候,感到上面的分量变了,这才发现在水里的斜度也变了。跟着,把左手紧按在大腿上,俯身冲着钓索,看见倾斜的钓索在慢慢地向上升起。“它上来啦,”他说,“手啊,快点,请快一点吧。”

钓索缓慢而平稳地上升,接着小船前面的海面鼓起来了,鱼出水了。它不断地往上冒,水从它身子的两旁往下泄。阳光下的它亮光光的,深紫色的脑袋和脊背,两侧带着淡紫色的条纹在阳光里显得宽阔。它的长嘴有棒球棒那样长,逐渐变细,像一把轻剑,从头到尾都露出了水面,然后像潜水员般又迅速地钻进水去,老人看见它那大镰刀般的尾巴没入水里,钓索开始往外飞速溜去。“它比这小船还长两英尺呢。”老人说。钓索迅速而稳定地溜入水中,说明并没有惊到这条鱼。老人努力地用双手拉住钓索,以至于力气刚好不会被鱼扯断。他明白,要是不能用稳定的劲儿使鱼慢下来,那就会使它把钓索全部拖走,而且还会绷断。

我一定要制服这条大鱼,他想。我一定不能让它觉得自己有那么大的力气,也不能让它干出什么飞逃的事来。我要是它,现在就使出浑身的力气,一直飞逃到什么东西绷断为止。但是感谢上帝动物毕竟还是没有人类聪明,尽管它们比我们高尚,甚至更有能耐。

老人见过的大鱼可不少。还有许多是超过一千磅的,前半辈子还曾逮住过两条这么大的,不过却都不是自己独自一人逮到的。现在正是独自一个人,连陆地的影子都见不着,却在跟一条比以往他见过、听过的更大的鱼较着劲,而他的左手依旧张不开,拳曲着像是紧抓着的鹰爪。

但总是会好的,他想。它当然会好,还得来帮助我的右手呢。有三样东西是兄弟:那条鱼和我的两只手。这手一定会变好的。它真让人感到可耻,竟会抽筋。鱼又慢下来了,正用它惯常的速度游着。

真是不明白它为什么会跳出来,老人想。难道就是为了让我看看它的个头才跳出来的。那我现在已经知道了,他想。但愿它也看到了我是个什么样的人。只是这样的话它就看见我这只抽筋的手了。它会以为我是个更富有男子汉气概的人吧,事实上我也做到了这一点。但愿这条鱼也如我所想的,他想,它使出所有的力量,而要对付的仅仅是我的意志和我的智慧。

他很享受地靠在木船舷上,忍受着阵阵的痛楚感,那鱼仍旧稳定地游着,在深色的海水中小船缓缓前进。东风在海面上吹起了小浪,到了中午的时候,老人那抽筋的左手复原了。“鱼啊这对你来说可是个坏消息啊。”他说,把钓索从披在他肩上的麻袋上挪了一下位置。

他觉得很惬意,但也很痛苦,只是他根本不承认那是痛苦。“我并不是个虔诚的教徒,”他说,“但是我愿意念十遍《天主经》和《圣母经》,保佑我逮住这条鱼,我还承诺,如果逮住了它,一定去朝拜科布莱的圣母。这是我许下的心愿。”他机械地念起祈祷文来。有些时候因为太累了,竟背不出祈祷文,他就把字句念得特别快,这样就能顺口出来了。而且他觉得《圣母经》要比《天主经》好念的多。“万福玛利亚,满被圣宠者,主与尔偕焉。女中尔为赞美,尔胎子耶稣,并为赞美。天主、圣母玛利亚,为我等罪人,今祈天主,及我等死候。阿门。”然后他又加上了两句:“万福童贞圣母,请您保佑让这鱼死去。虽然它是那么了不起。”

把祈祷文念完,心里舒坦多了,但还是像刚才一样地痛,也许比刚才还厉害,于是他背靠在船头的木舷上,机械地活动着左手的手指。

尽管有微风柔和地吹着,但是此刻的阳光已经很热了。“我还是把船梢上的细钓丝重新装上钓饵的好,”他说,“那鱼如果打算在这里再过上一夜,那我就需要再吃点东西,再说,水瓶里也没有多少水了。我看这儿除了海豚,也逮不到什么别的东西。但是,要是趁新鲜吃的话,味道应该不会差。但愿今晚能有条飞鱼跳到船上来。可惜我这儿也没有可以引诱它的灯光。飞鱼生吃味道是顶好的,而且也不用把它切成小块。眼下我的精力才是最重要的。天啊,当初我竟没想到它有这么大。”“可是我要把它宰了,”他说,“不管它多么了不起,多么威风。”

但这却不是很公平,他想。不过它必须知道人有多少能耐,人能忍受多少磨难。“我跟那孩子说过,我是个不同寻常的老头儿,”他说,“现在是验证这话的时候了。”

他已经证实过上千回了,这不算什么。他现在要再证实一回。每一回都是一次崭新的开始,他每次做的时候都不去想过去。

但愿它能睡会,这样我也能去睡会,去梦我的狮子,他想。为什么如今梦中只剩下了狮子了?别想了,老头儿,他对自己说。先靠在这木船舷歇息吧,什么都不需要去想。它正忙活着呢。而你就休息就好了。

已经到了下午了,船依旧稳缓地移动着。只是这东风使船行进得太慢了,就这样在这不太大的海流里漂流,钓索勒在老人背上的感觉变得舒适而温和些了。

钓索在下午又升上来了一回。其实那鱼只不过是游在了稍微高一点的水平面上。太阳晒在老人的左半边身子上。所以他确定这鱼转向东北方了。

既然他看见过这鱼一回,他就能想象出它在水里游的样子,它的胸鳍大张着像翅膀一样,直竖的大尾巴划破黝黑的海水。不知道它在那样深的海里能看见多少东西,老人想。它的眼睛真大,马的眼睛要比它小得多,但却能在黑暗里看见东西。从前我也能在黑暗里看得很清楚,不过简直就像猫一样,而且也不是乌漆麻黑的地方。

他的手指在阳光下不断地活动,在温暖的阳光下他那抽筋的左手这时已经完全好了,他的左手渐渐地多用了一点力气,他耸耸背上的肌肉,使钓索挪开一点儿,把痛处换个地方。“鱼啊,你要是还不累的话,”他说出声来,“那就真是不可思议啦。”

夜色就要降临,他这时已经非常累了,所以竭力去想些别的事,他想到棒球的两大联赛,就是他用西班牙语所说的GranLigas,他知道纽约市的扬基队和底特律的老虎队正在开战。

联赛已经进行两天了,可我还不知道比赛的结果如何。但是我一定要有信心,一定要对得起那了不起的迪马吉奥,即使他脚后跟的骨刺在疼痛,也能把一切做到尽善尽美。骨刺是什么玩意儿?他问自己。西班牙语叫做unespuela-dehueso。我们没有这玩意儿。痛的感觉是不是就像是斗鸡脚上装的距铁刺扎进人的脚后跟那样?这种痛苦我可忍受不了,也不能像斗鸡那样,即使眼睛被啄瞎后还能战斗下去。人跟伟大的鸟兽相比,真算不上什么。我更情愿做那只待在黑暗的深水里的动物。“千万别遇上鲨鱼,”他说出声来,“如果有鲨鱼来,愿天主可怜可怜我们吧。”

你以为那了不起的迪马吉奥会像我一样这么长久的守着一条鱼吗?他想。我相信他能,而且会更长久,因为他还年轻。再加上他父亲以前是个渔夫。不过骨刺的痛会不会影响他?“这我就不知道了,”他说出声来,“我从来没有长过那东西。”

太阳落山了,为了给自己增强信心,他回想起有一回在卡萨布兰卡的一家酒店里,有个从西恩富戈斯来的大个子黑人,他可是码头上力气最大的人,他们在一起整整比了一天一夜的手劲。把手拐儿搁在桌面一道粉笔线上,胳膊朝上伸直,两只手紧握着。双方都竭力将对方的手朝下压到桌面上。好多人都在赌到底谁会赢,人们在室内的煤油灯下走进走出,他打量着那大个子的胳膊、手还有脸。最初的8小时过后,他们每4小时换一个裁判员,好让裁判员轮流睡觉。两个人的指甲缝里都渗出血来,他们正视着彼此的眼睛,望着手和胳膊,打赌的人还是走进走出,坐在靠墙的高椅子上旁观。木制的板壁是明亮的蓝色,几盏灯把他们的影子投射在墙上。大个子的影子也非常大,微风吹过,挂灯映在墙上的影子也移动着。

一整夜,来回变换着赌注的比例,人们把朗姆酒送到大个子的嘴边,还替他点燃香烟。酒一下肚他就拼命地使出劲儿来,有一回把老人的手(那时的他还不是个老人,而是“冠军”圣地亚哥)扳下去将近三英寸,又让老人把手给扳回来了,恢复势均力敌的局面。他当时相信自己能战胜这大个子黑人,这黑人是个好样的,伟大的运动家。天亮时,打赌的人们要求当和局算了,裁判员不同意,这时老人使出了浑身的力气,硬是把那黑人的手一点点朝下扳,直到压在桌面上。这场比赛从一个礼拜天的早上进行到了礼拜一早上。那些打赌的人都需要上码头干活去,所以要求算是和局。那些人的工作就是把装糖的麻袋运上船,还有的就是上哈瓦那煤行去工作。不然人人都会要求进行到底的。但反正他把比赛结束了,而且没有耽误任何人上工。

那次比赛过后,他的“冠军”被人们叫了好一阵子,到了第二年春天又举行了一场比赛。不过赌注不大,他很容易就赢了,因为他有在第一场比赛中打垮了那个西恩富戈斯来的黑人的自信心。此后,他又赛过几次,后来就再也不赛了。他认为只要一心想着要做到的话,他就能够打败任何人,他也知道,这会很伤害他那用来钓鱼的右手。他曾尝试用左手比了几次手劲。但是他的左手一向背叛他,不愿听他的吩咐,他根本就不信任它了。

过会儿太阳就能把手好好晒干的,他想。除非夜里太冷,否则它不会再抽筋了。还不知道这一夜又会发生什么事呢。

一架飞机在他头上飞过,正循着航线飞向迈阿密,飞机的影子把成群的飞鱼都惊得飞出水面来。“有这么多的飞鱼,这里该有海豚。”他说,带着钓索倒身向后靠,看是否能把那鱼拉过来一点儿。但行不通,钓索照样紧绷着,上面抖动着水珠,都快迸断了。船缓缓地前进,他紧盯着飞机,直到离开了视线。

坐在飞机里的感觉一定很奇怪,他想。要是从那么高的地方望下去,不知道海会是什么样子呢?如果不飞那么高,他们一定能清楚地看到这条鱼。多想以极慢的速度飞在200英尺的高度,看水中的鱼。在捕海龟的船上,我在桅顶横桁上待着,即使从那样的高度也能看到不少东西。从那个高度看下去,海豚的颜色更绿,都能清楚地看到它们身上的条纹和紫色斑点,看见它们成群的在水中游。不知为什么,那些在深暗的水流中游得很快的鱼都有紫色的背脊,一般还有紫色条纹或斑点?当然本身是金黄色的海豚在水里看上去就会是绿色的。如果它们饥饿得想吃东西时,身子两侧就会出现紫色条纹,像大马哈鱼那样。到底是因为愤怒,还是游得太快,才使这些条纹显露出来的呢?

就在天快要黑的时候,老人和船穿过了好大一堆马尾藻,它们摇曳在微微的浪花中,就像是海洋在黄色的毯子下爱抚着什么,这时候,有一条海豚咬住了他的细钓丝。老人看见它跃出了水面,在最后一线阳光中它显得确实如金子一般,在空中弯起身子,疯狂地扑打着。它惊慌得一次次跃出水面,就像是在杂技表演,他呢,把身子慢慢挪回到船梢蹲下,右手和右胳臂紧握住那根粗钓索,左手把海豚往回拉,光着的左脚踩住每收回的一段钓丝。这条带紫色斑点的金光灿烂的鱼被拉到了船梢边,绝望地乱扑腾时,老人探出身去,把它拎到船梢上。钓钩钩住了它的嘴,它正抽搐地动着,急促地连连咬着钓钩,还用它那长而扁的身体、尾巴和脑袋拍打着船底,直到他用木棍打了一下它的金光闪亮的脑袋,它才浑身抽搐了一下,就不动了。

老人把钓钩从它嘴里取出来,重新安上一条沙丁鱼作饵,把它甩进海里。然后他把身子又慢慢地挪回到船头。把左手洗了洗,在裤腿上蹭干。然后他把那根粗钓索从右手挪到左手,又洗了洗右手,望着沉到海里的太阳,还有那根斜入水中的粗钓索。“那鱼还是老样子,一点儿也没变。”他说。但是他注视着拍打在他手上的海水,感觉到船走得显然慢些了。“我在船艄上交叉绑上两支桨,这样在夜里能使它慢下来,”他说,“它能熬夜,我也能。”

最好稍等一会儿再把这海豚开肠剖肚,这样鲜血还可以留在鱼肉里,他想。那个可以一会再说,还是先把桨扎起来,在水里拖着,增加阻力。还是让鱼安静些要紧,在日落的时候可别去惊动它。对所有的鱼来说,太阳落下去的时候都是不太好过的。

他把手举起来晾干了,然后握住钓索,尽量把身子放松,任凭自己被向前拉着,身子贴在木船舷上,这样自己和船所承担的拉力一样大,或者船承担的更大些。

我渐渐学会该怎么做了,他想。至少在这一方面是如此。再说,它咬饵以来可还没吃过东西呢,如此庞大的身躯肯定需要很多的食物。那条金枪鱼已经被我吃完了。明天我就要吃那条海豚了。他也叫它“黄金鱼”。也许开膛时我就该吃上一点儿。它可没那条金枪鱼好吃。不过话又说回来,这都算是难事的话,就没有什么容易的事了。“鱼啊,你觉得怎么样?”他开口问,“我觉得现在舒服多了,左手也已经好转了,食物还够我吃一天一夜的,就这么拖着吧。”

其实他并没有那么舒服,因为钓索勒在背上,痛得他几乎都难以忍受了,现在的状态都已经麻木了。不过,我还碰到过比这更糟的呢,他想。右手只割破了一点儿,左手的抽筋也已经好了。两条腿还都很管用。再说,眼下在食物方面我也比它占优势。

九月份,太阳一落天马上就黑了。他背靠在船头被磨损的木板上,尽量休息个够。天上已经出现了一些星星,他不知道猎户座左脚那颗星的名字,但是看到了它,就能确定其他星星也就都要露面了,这些远方来的朋友就能和他做伴了。“这条鱼也是我的朋友,”他说出声来,“尽管如此,我也一定要把它弄死。我很高兴,我们不必去弄死那些星星。”

想想看,要是我们每天还要去弄死月亮,那该多糟,他想。月亮会逃走的。不过想想看,如果真的让我们每天去弄死太阳,那又会怎么样?说起来毕竟我们还总算是幸运的,他想。

于是他伤心起这条没东西吃的大鱼来,但是要杀死它的决心绝对没有因此而减弱。它能供多少人吃啊,他想。可转而他又一想,他们配吃它吗?根本不配。凭它如此神气的风度和它伟大的尊严来看,谁也不配吃它。

我不懂这些事儿,他想。可是不必去弄死太阳月亮或星星,对我们来说倒是件好事。在海上过日子,把我们自己的兄弟杀死,已经够我们受的了。

现在,他想,是该解决那拖在水里的障碍物了。当然,它的危险和好处是并存的。如果鱼使劲地拉,那两把造成阻力的桨在原处不动,船不像从前那样轻的话,那鱼可能得拖走我好长的钓索,它就可能逃跑了。船身轻,我们双方都会很痛苦,但对我来说却是安全的,因为这鱼能游得很快,虽然它到现在也没那么游过。不管出什么事,我必须先把这海豚解决了,免得坏掉,我还要吃一点长长力气呢。我现在要再歇一个钟头,等我觉得这鱼稳定下来了,再去船梢上杀海豚,并想下一步对策。在这段时间里,我可以观察它怎样行动,看是否有什么变化。那两把桨放在那儿是个好计策;不过已经到了需要安全行事的时候。这鱼还是那么厉害。我看见过钓钩挂在它的嘴角,它把嘴紧闭着。钓钩的折磨不算什么。饥饿的折磨,再加上还得对付它不了解的我,那才是天大的麻烦。歇歇吧,老家伙,让它去干它的事,等轮到你出手的时候再说。

他认为自己已经歇了两个钟头。月亮要等到很晚才爬上来,他没法判断时间。也没能好好休息,事实上只能说是多少歇了一会儿。他肩上依旧承受着鱼的拉力,不过他把左手按在船头的舷上,把来自鱼的拉力慢慢的转移到小船身上了。

要是可以不用自己的身体来固定着钓索,那事情就简单了,他想。可是只要鱼稍微歪一歪,钓索就会被崩断。所以我还必须得用自己的身子来缓冲这钓索的拉力,双手随时准备放出钓索。“你怎么还不睡觉啊,老头儿,”他说出声来,“已经熬过了一天一夜,再加半个白天,可你却都还没睡过。你必须想个办法,趁着鱼安稳的时候睡上一会儿。如果你不睡觉,脑子就该变迷糊了。”

还没迷糊呢,他想。还很清醒呢。跟天上的星星一样清醒,它们是我的兄弟。不过我还是得睡觉。星星,太阳和月亮都睡觉,有时在某些没有激浪,平静无波的日子里,连海洋也睡觉。

可别忘了睡觉,他想。即使是强迫自己去睡,找个既简单又稳妥的法子来安排那根钓索。现在到船梢那去把海豚杀了吧。如果要睡觉的话,这样把桨绑起来拖在水里可就太危险啦。

其实我也可以不睡的,他对自己说。只是那样太危险了。他小心翼翼地爬回到船梢,避免猛地惊动那条鱼。也许它正半睡半醒着,他想。可是我不想让它休息,必须拖拽着它直到死去。

回到了船艄,他转过身用左手紧握着勒在肩上的钓索,右手把刀子从刀鞘中拔出来。因为天空有星星,此时显得很明亮,他能清楚地看见那条海豚,于是从船梢下用刀子扎着它的头部把它拉出来。他的一只脚踩着它的身子,把肛门朝上,倏地一刀直剖到它下颌的尖端。然后他放下刀子,用右手把内脏掏出来,掏干净了,干脆把鳃也拉下来。他觉得手上的鱼胃沉甸甸、滑溜溜的,剖开来里面竟有两条小飞鱼。它们还很新鲜、厚实,他把它们并排放下,把内脏和鱼鳃从船梢扔进水中。它们下沉的时候,拖在水中形成了一道磷光。这时的海豚是冰冷的,在星光里显得像麻风病患者般灰白,老人用右脚踩住鱼头,先剥下鱼身上一边的皮。然后再把它翻过来,剥另一边的,剥完再把鱼身上两边的肉从头到尾割下来。

鱼骨被他悄悄地丢到舷外,盯着看它是否在水里打转。但却只看到它慢慢沉下时的磷光。跟着他又回过头来,把两条飞鱼夹在那两片鱼肉中间,把刀子插回到刀鞘中,身子又慢慢儿挪回到船头。钓索上的分量把他的腰都拉弯了,右手还拿着鱼肉。

回到船头后,他把两片鱼肉摊在船板上,把飞鱼放在旁边。然后他又用左手握住了钓索,把勒在肩上的钓索换一个地方,手放在船舷上。接着他靠在船舷上,一面在水里洗着飞鱼,一面留意着水拍打在他手上的速度。因为剥了鱼皮他的手也发出了磷光,他仔细观察着水流是怎样冲击他手的。冲击得并不那么厉害,当他把手的侧面在小船板上蹭着的时候,星星点点的磷质慢慢朝船梢漂去。“它准是累了,要不就是在睡觉,”老人说,“现在我先休息一下把这海豚全吃了,然后再睡一会儿。”

星光下,越来越冷,一片鱼肉他只吃了一半,还吃了一条已被挖去内脏、切掉脑袋的飞鱼。“海豚煮熟了吃味道会更鲜美,”他说,“生吃几乎难以下咽。以后再乘船可一定带盐或酸橙,否则就不出海了。”

我要是聪明,就该弄瓶海水整天放在船头上,被晒干后就会有盐了,他想。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条海豚可是我在太阳快落山时才逮到的。但毕竟还是没有做好准备工作啊。然而我把它全细细咀嚼后吃下去了,也就不会恶心得想吐了。

云块在东边的天上堆积起来,他认识的星星都不见了。他现在就像是正驶进一个云彩的大峡谷,风已经停了。“三四天内会遇到坏天气,”他说,“但是今晚和明天还不会。现在来计划一下,老家伙,赶紧趁这鱼正安稳的时候去睡会儿吧。”

他拿大腿抵住了紧握钓索的右手,然后全身的重量都压在了船头的木板上。跟着他把勒在肩上的钓索移下一点儿,用左手撑住了钓索。

只要能撑住钓索,我的右手就能握住它,他想。如果趁我睡着时它松了往外溜,我的左手会把我弄醒的。右手是很辛苦的。但是这种苦它已经吃惯了。多希望我能睡上半个钟头,哪怕是二十分钟也行啊。他用身子夹住钓索向前倾,右手上负担着全身的重量,就这样他睡着了。

狮子没有出现在他的梦里,他梦见的是一大群海豚,它们能伸展到十英里长,这时正是它们交配的季节,它们会高高地在水中反复跳跃着,激起大大的水涡。他还梦见他在村子里,躺在自己的床上,正刮着北风,他觉得很冷,右臂都被吹麻了,因为他枕的不是枕头而是它。

后来,他又梦见了那道长长的金色海滩,看见第一头狮子在傍晚的时候来到海滩上,接着其他狮子也来了,于是他把下巴放在船头的木板上,抛锚把船停泊在那里,晚风吹向海面,他等着能有更多的狮子来,觉得很惬意。

月亮升起有好久了,可他却还在睡着,船被鱼平稳地向前拖进了云彩的峡谷里。

他的右拳重重地打在了他自己的脸上,钓索从他右手里溜出去把手划得火辣辣的疼,他被惊醒了。他左手失去了知觉,于是只能用右手拼命拉住钓索,但好像不管用,钓索还是一个劲儿地朝外溜。他的左手终于抓住了钓索,他仰着身子朝后拉着钓索,这一来他的背脊和左手被钓索勒得火辣辣的,左手几乎承受了全部的拉力,被勒得生疼。他回头看那些钓索卷儿,它们正在滑溜地放出钓索。这时,鱼跳起来了,使海面裂开了大大的一道缝,然后又重重地掉了回去。接着它一次又一次地跳着使船走得很快,然而钓索依旧飞似的拼命向外溜,老人把它拉紧到就快绷断的程度,一次次的都是这样。他被拉得紧靠在船头上,脸就贴着那片被切下的海豚肉上,他没法动弹。一直期待的事儿终于要发生啦,他想。我们来对付它吧。

它该为它拖钓索的事情付出代价,他想。就让它为了这个付出代价吧。他看不见鱼的跳跃,只听得见击打海水的声音,和它重重摔下时的水花飞溅声。那钓索飞快地朝外溜,把他的手勒得生痛,但是他知道这事迟早会发生,早就做好了准备,让钓索勒在手上起老茧的部位,不让它滑到掌心或者勒在手指头上。

要是那孩子在这儿,他会把这些钓索卷儿用水打湿,他想。是啊,如果那孩子能在这儿,要是能在这儿的话。

钓索朝外溜着的速度越来越慢了,那鱼每拖走一英寸他都会让它付出代价。现在他已经把脸从那片已被压烂的鱼肉上抬起来了。他跪在船板上,然后慢慢儿站起身来。虽然钓索还是在被放出,但是越来越慢了。他用脚慢慢试探着把身子慢慢挪到那一卷卷他看不见的钓索的旁边。还有很多钓索,这鱼现在不得不在水里拖着这许多摩擦力大的新钓索了。

是啊,到这时它已经跳了不止12次了吧,他想。不能让它把沿着背脊的那些液囊装满空气,这样它会沉到深水中去,要是死在了那,我就没法把它捞上来了。它马上就会转起圈子来,那时我一定要想法对付它。不知道它怎么就突然跳起来了。难道是饥饿使它不顾死活了,或者是在夜间被什么东西吓着了?也许是它突然感到害怕了。不过像它这样一条看上去沉着、健壮的鱼,应该是毫无畏惧而信心十足的啊。也会感到害怕,倒是奇怪。“你最好也能做到毫无畏惧且信心十足,老家伙。”他说。“它又被你拖住了,只是还没有办法把钓索收回来,不过相信它马上就得打转了。”

老人这时用他的左手和肩膀拽住了它,弯下身去,用右手舀水把脸上粘的海豚肉洗掉。他怕这肉会恶心得他呕吐,丧失力气。把脸擦干净,他又把右手在船舷外的水里洗了洗,然后在这盐水里泡着,眼睛望着那日出前的第一线曙光。这鱼几乎是朝正东方走的,他想。这表明它已经累得只能随着潮流走。它马上就得打转了。那才是真正搏斗的时候呢。时间已经够长了,他把右手从水里拿出来,朝那鱼看着。“情况还不算糟,”他说,“痛楚对一条汉子来说,不是问题。”他握着钓索,小心地保护着新勒破的任何一道伤痕,他想把左手也伸进海里,就把身子挪到了小船的另一边。“你这倒霉的家伙,总算干得还不错,”他对他的左手说,“可是曾经有一会儿,你一点忙都帮不了我。”

为什么我不是天生就有两只好手呢?他想。也许是我自己没有好好儿训练过这只手的错。可是你知道它曾经有过多少的学习机会吗?然而今天夜里它的表现还不错,就只抽了一回筋。要是再抽筋的话,就让这钓索把它勒断吧。

他想到这里,发现自己的头脑已经不怎么清醒了,他想起应该再吃一点海豚了。可是又不能,他对自己说。我情愿被饿得头昏眼花,也不想因恶心呕吐而丧失力气。而且我的脸还曾经把它压在下面,就是吃了在胃里也搁不住。趁着还没臭,还是留着以防万一吧。这会儿要是还想靠营养来增强力气,那就太晚了。你真是笨啊,他对自己说。不是还有一条飞鱼呢吗!把它吃了吧。

洗好的那条飞鱼就放在那,他用左手把它捡起,吃起来,细细咀嚼着鱼骨,从头到尾全都吃了。

它几乎是鱼里最有营养的了,他想。至少能给我带来需要的力气。如今我已经做到了我能做到的一切,他想。只要它打起转来,我们就开战吧。

这时鱼打起转来了,这是自从他出海以来,第三次出太阳。

他只是感觉到钓索上的拉力微微减少了一些,说是鱼在打转,还为时尚早。他开始试探性的用右手轻轻朝里拉。钓索又像往常那样绷紧了,可是就在快要拉断的时候,却渐渐可以收回了。他把钓索从肩膀上卸下来,平稳的慢慢收着钓索。两只手大幅度地一把把往回拉着,尽量把全身和双腿的力气都用上。他大把大把地拉着,两条老迈的腿和肩膀跟着转动。“这圈子可真大,”他说,“它可总算在打转啦。”

他紧紧地拉着,钓索就此收不回来了,阳光下,水珠儿竟从钓索上迸出来。随后钓索开始往外溜了,老人跪下了,很不情愿地又让钓索溜回到那深暗的海水里。“它正绕到圈子的对面去了。”他说。这回可得拉紧了,他想。拉紧了,它兜的圈子就会一次比一次小。也许在坚持一个钟头就能看见它了。眼下我一定得稳住它,过后我一定要弄死它。

但是这鱼却只顾在那儿慢慢地打转,两小时后,老人已经被汗湿透了,累到了骨子里。得亏此时的圈子已经小得多了,而且他从钓索的斜度看出鱼一边游还一边不断地在上升。

老人的眼前出现了一些黑点子,又过了一个钟头,他的眼睛和眼睛上方以及脑门上的伤口一直被汗水中的盐沤着。他这么紧张地拉着钓索,出现黑点子是正常现象。他不怕那些黑点子,但是他已有两回感到头昏眼花了,这才叫他担心。“我可千万不能就这样垮了,就这样死在一条鱼的手里,”他说,“既然它已经被我叫过来了,求天主帮助我支撑下去吧。我要把《天主经》和《圣母经》都念上一百遍,不过不是现在。”

就算我已经念过了吧,他想。我过后一定会念的。

就在这时,他突然觉得自己双手握住的钓索被撞击、拉扯了一下。而且来势汹汹,有一种强劲有力的感觉,很沉重。

也许它正用它的长嘴撞击着铁丝导线,他想。它这样做也是情有可原的。只是这样一来,它可能就会跳出来了,眼下我还指望它能继续打转呢。它需要跳出水面来呼吸空气。但是每跳一次,钓钩造成的伤口就会裂得大一些,钓钩可能就会被它甩掉了。“鱼啊,你可千万不要啊,”他说,“别跳啊。”

鱼又撞击了铁丝导线好几次,老人在它每次甩头的时候就放出一些钓索。

我必须使它的疼痛总是集中在一点上,他想。我的疼痛不要紧,我能控制,但是它的疼痛能使它发疯。

过了一会儿,鱼不再撞击铁丝,又慢慢地打起转来。这时老人正不停地把钓索往回收。可是他又感到头晕了,就用左手舀了些海水,洒在脑袋上。然后他又在脖颈上洒上一些慢慢揉擦着。“我没抽筋,”他说,“它马上就会冒出水来,我还能撑住。你必须得撑下去。其他的就别想了吧。”

他靠船头跪着,暂时又把钓索挎在背上。眼下我得趁它朝外兜圈子的时候先歇一下,等它兜回来的时候再起身来对付它,他下定了决心。

他早就想在船头上歇一下了,让鱼自己在那兜圈子,也不往回收钓索。但是等到钓索松动了一点,就说明鱼已经在朝着小船的方向往回游了,老人就站起身来,开始那种左右转动交替拉曳的动作,他都是这样往回收钓索的。

我从没像这样累过,他想,而现在正好刮起风来,我多需要这风啊,正好帮我把这鱼拖回去。“等它下一趟朝外兜圈子的时候,我要再歇一下。”他说。“我现在觉得好过多了。再兜上两三圈,我就能逮住它了。”他把草帽推到后脑勺上去,他感到鱼在转身,随着钓索一扯,他一屁股坐在了船头上。

鱼啊,你就忙你的吧,他想。等你转过来的时候我再来对付你。海浪大了不少。不过他还得靠着晴天出来的微风回去。“只要稍微朝着西南航行就行,”他说,“在海上是决不会迷路的,更何况这是个长长的岛屿。”

等兜到了第三圈,他才又一次看见了这条鱼。

开始还只是个黑乎乎的影子,它需要很长时间才能从船底下经过,他简直不相信它能有这么长。“怎么会,”他说,“它怎么能有这么大啊。”

但它是真的有那么大,这一圈兜到末了,它终于冒出水来,老人隔着30码远看见它的尾巴露出在水面上。这尾巴是淡紫色的,看上去比一把大镰刀的刀刃还高,高耸地竖在深蓝色的海面上。它朝后倾斜着。老人还看见水面下它庞大的身躯和周身的紫色条纹。它的脊鳍朝下耷拉着,大张着它那巨大的胸鳍。

它再兜回来时,老人看见它的眼睛还有两条绕着它游的灰色的乳鱼。它们时而依附在它身边,时而又游开去,时而又自由地游在它的阴影下。它们每条都有三英尺多长,游得快时全身猛烈地甩动着,像鳗鱼一般。

在阳光的照耀下,老人已经开始冒汗了,但当然还有别的原因。他在每一次鱼平稳地往回游时都收回一点钓索,所以他相信只要再兜上两个圈子,就能有机会把渔叉扎进去。

可是我必须把它拉得近一点,再近一点,他想。我一定要把渔叉扎进它的心脏,可千万不能扎它的脑袋。“一定要沉得住气,还要有力,老头儿。”他说。

又兜了一圈,鱼的背脊已经露出来了,不过离小船还是不够近。再兜了一圈,还是不够,但是它比刚才在水面又露出高点了,老人深信,只要再把钓索往回收一些,它就可以被拉到船边上来了。

他早就把渔叉准备好了,圆筐里放着叉上的那卷细绳子,把其中的一头紧系在船头的系缆柱上。

这时鱼正兜了个来回,那条大尾巴在动,显得既沉着又美丽。有那么一会儿,在老人尽力把它拉得近些时,它的身子稍倾斜了一点儿,然后马上又竖直了,兜起圈子来。“它被我拉动了,”老人说,“我刚才把它拉动了。”

他又感到一阵头晕,可他还是竭尽全力拽住了那条大鱼。我把它拉动了,他想。也许这一回我能把它拉过来。手啊,你快死劲拉啊,他想,腿啊,你可得站稳了,为了我撑下去吧,头,为了我你也要撑下去啊,你从没晕倒过,这一回我要把它拉过来。

但是,等他想趁鱼还在很远没来到船边时,就使出浑身的力气,把鱼拉过来,那鱼却侧过一半身子,然后竖直了游开去了。“鱼啊,”老人说,“鱼,你反正是死定了。难道你非得把我也折腾死吗?”

照这样下去可不成啊,他想。他的嘴已经干得说不出话来,但是此刻他又不能伸手去拿水来喝。这一回我必须把它拉到船边来,他想。让它再这么多兜上几圈,我就真不行了。不,你一定行的,他对自己说。你永远行的。在兜下一圈时,他差一点就把它拉了过来。可是这鱼又像上次似的竖直了身子,慢慢地游走了。

鱼啊,你这是要害死我啊,老人想。不过即使你这么做,我也能理解。我从没见过比你更庞大、更美丽、更沉着或更崇高的东西,老弟。来,把我害死吧。我不在乎谁害死谁。

你现在头脑不清楚了,他想。你必须要冷静。保证要有个清醒的头脑,要像个真正的男人,要懂得如何去承受痛苦。或者像一条鱼那样,他想。“头啊,你快清醒过来吧!”他用几乎自己都听不见的声音说,“快清醒过来吧。”

鱼还是老样子,又兜了两圈。

我不明白,老人想。他每一回都觉得自己就快不行了,就要垮了的时候,但还要试一下。

他又试了一下,等他把鱼拉得转过来时,他又觉得自己快要垮了。那鱼还是一样。竖直了身子,慢慢地游开去,大尾巴在海面上扑腾着。

我还要试一下,老人对自己许愿,尽管此时他已经筋疲力尽了,双手也没了力气,眼睛都不好使了,就只是间歇地看一下。

他像刚才一样,又试了一下。原来是这样啊,他想,还没用力就已经觉得要垮了,我还得再试一下。

他忍住了一切痛楚,使出所有的力气和早已被他丢掉的那份自傲,来和这鱼的痛苦挣扎做殊死搏斗,于是它斯文地游到他身边,它的嘴几乎碰着了小船的船壳板,它开始从船边游过去,银色的身子又长,又宽,又高,上面还有着紫色条纹,在水里看上去敞亮极了。

老人把钓索放在脚下踩着,然后把渔叉尽可能地举高,使出他的全部力气猛的把渔叉朝下直扎进它身子的一边,就在大胸鳍后面一点儿的地方,这胸鳍高高地竖立着,有老人的胸膛那么高。他把身子倚在铁叉上,使它往里扎的更深点,然后用全身的力量去把它压下去。

于是那鱼闹腾起来,尽管已经死到临头了,但它仍从水中高高跳起,展现出它那惊人的长度和宽度,以及它的力量和它的美。它仿佛就悬在老人的头顶上空。然后,它砰的一声掉在水里,浪花溅了老人一身,溅了一船。

老人感到头晕,恶心,看东西都是模糊的。他把绳子放松了,使它从那已经破了皮的双手中间慢慢溜走,等他的眼睛能看清东西了,他发现那鱼露着银色的肚皮正仰天躺着,一动不动地随着波浪在海面上浮动着。渔叉的柄斜着从鱼的肩部截出来,海水被它心脏里流出的鲜血染红了。起先,这摊血是黑魆魆的,就像是蓝色海水中的一块礁石。然后就像云彩般扩散开了。

老人用他偶尔好使的眼睛仔细望着。接着他把渔叉上的绳子在船头的系缆柱上绕了两圈,然后用手抱着头。“让我的头脑保持清醒吧,”他靠在船头的木板上说,“我这个老头已经累到不行了。可是我杀死了我的这兄弟,现在我得去干些苦差事了。”

我现在得去准备好套索和绳子,把它绑在船边,他想。即使是两个人把这船灌满水,把它拉上来后再把水舀掉,也绝对装不下它啊。我得做好一切准备,然后把它拖过来,牢牢地绑住它,竖起桅杆,张起帆驶回去。

他把鱼拖到船边,然后把一根绳子顺着它的鳃从嘴里拉出来,把它的脑袋紧绑在船头边。我想看看它,他想,碰碰它,摸摸它。它是我的私有财产,他想。然而倒不是因为这个才想摸摸它。我第二次握着渔叉的柄扎进去的时候,以为已经碰到了它的心脏,他想。现在得把它拖过来,牢牢绑住,把它的尾巴用套索拴住,再找一根拴住它的腰部,把它绑牢在这小船上。“动手干活吧,老头儿。”他说。他小小地喝了一口水。“既然战斗结束了,必然会有好多辛苦的活儿等着我们干呢。”

他望了望船外的鱼,然后,他仔细抬头望望太阳。中午才过了没多长时间,他想。而这就又刮起了大风。现在这些钓索都用不着了。回家以后,我要让那孩子帮我把它们都捻接在一起。“鱼啊,你过来吧。”他说。它不过来反而躺在海面上翻滚着,老人只好把小船驶到它的身边。

等他把鱼的头并拢过来靠在船头边时,他简直无法相信它竟有这么大。他把渔叉柄上的绳子从系缆柱上解下来,穿进鱼鳃,从嘴里拉出来,在它那剑似的长上颚上绕了一圈,然后穿过另一个鱼鳃,在像剑一样的嘴上绕了一圈,把这两股绳子系在一起死死地打了个结,牢牢地系在了船头的系缆柱上。然后他割下一截绳子,走到船梢去把鱼尾巴套住。鱼身上的紫色已经渐渐变成了纯银色,只有条纹和尾巴还带点淡紫色。这些条纹比一个人揸开五指的手更宽,它的眼睛犹如潜望镜中的反射镜般冷漠,又像是迎神行列中的圣徒像。“只能用这个办法才能杀死它。”老人说。喝了水,他觉得好过些了,头脑还很清醒,知道自己不会垮。看样子它可不止1500磅那么重,他想。也许还要重得多。如果去掉了头尾和下脚,肉就占三分之二的重量,照三角钱一磅计算,那是多少?“这得用铅笔来计算一下,”他说,“我的头脑还没有清醒到这个地步。不过,我想那了不起的迪马吉奥一定会为我今天的行为感到骄傲。虽然我没有长骨刺,但是我的双手和背脊却实在痛得厉害。”谁知道什么是骨刺,他想。也许我们都长着它,只是自己不知道。

他把鱼紧系在船头、船梢和中央的座板上。它真大,简直像是两条船并驾齐驱,鱼比船还大得多。他把鱼的下颌和它的长上颚用一小段钓索扎在一起,使它的嘴不能张开,这样船就能行驶得快一些了。然后他竖起桅杆,装上那那根曾经当鱼钩用的棍子和下桁,张起带补丁的帆,他半躺在船艄,船开始移动,向西南方驶去。

他根本不需要罗盘来帮他指方向。他只需要风吹在他身上的感觉和帆的动向就能知道哪边是西南方。我还是把一根系着匙形假饵的细钓丝放到水里,去钓些能吃的东西吧,也可以润润嘴。可是他找不到匙形假饵,他的沙丁鱼也都已经臭掉了。所以他用鱼钩钩上了一簇黄色的马尾藻,把它抖抖,从里面掉出来了好多小虾。差不多有十多个,像沙蚤一般活蹦乱跳的。老人把它们的头都掐去,连壳带尾巴的嚼着吃下去。它们很小,可是他知道它们既营养又好吃。

老人瓶中就剩两口水了,吃完虾后,他喝了半口。要知道在这样的不利条件下,小船行驶得已经算是不错了。他的胳肢窝下面掖着舵柄,他就这样掌着舵。他能看得见鱼,再看看自己的双手,感觉到背脊靠在船梢上,就知道这不是梦,而是真的发生过。有一个时期,眼看事情就要失败了,他觉得非常难受,以为这真的就将变成一场梦了。等他后来看到鱼跃出水面,在往下掉悬在半空中的那一瞬间,他确信这其中一定是有什么莫大的奥秘。当时他的眼睛看不清东西,尽管眼下他和往常一样能看得很清楚了,但还是使他无法相信。

现在他知道这鱼就和它的船拴在一起,他的双手和背脊也都不是梦中的东西。这双手也很快就会痊愈的,他想。它们出血出得很多,海水可以使它们痊愈。这海湾中真正的海水才是世上最佳的治疗剂。我只要能保障头脑清醒就行了。这两只手已经做了它们应该做的,我们航行得很好。鱼闭着嘴,尾巴一上一下地竖着,我们就像是亲兄弟一样并肩作战。接着他的头脑有点儿不清楚了,他一时竟然不知道,是它在带他回家,还是他在带它回家呢?如它是被我拖着走的,那就毫无疑问了。如果是这鱼让我丢尽了面子,被扔在这小船里,那么也不会有什么疑问。可是我们偏偏是被并排拴在一起航行的,所以老人想,只要它高兴,那就让它把我带回家去好了。我也不过是靠了诡计才战胜它的,可它对我却并无恶意。

他们行驶得很好,老人把手浸在盐水里,努力保持头脑清醒。云朵成堆地聚集在一起,有好多都是卷云,因此老人看出了这风得刮上整整一夜。老人时不时地就望一望那条鱼,好确定真有这么回事。这时正是第一条鲨鱼来袭击它的前一个钟点。

这条鲨鱼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当那一大片暗红的血朝一英里深的海里下沉并扩散的时候,它就已经嗅到了,从深暗的水底深处游上来了。它不顾一切地往上蹿,非常的迅猛,竟然把蓝色的水面冲出了一大道裂缝,来到了阳光里。紧接着它又掉回海里,它嗅着血腥的气味,就一路跟着那小船和鱼所走的路线游着。

有时候它把气味跟丢了。但却总能重新嗅到,或者只是淡淡地嗅到一点儿,它就死劲地跟着游过去。它是条很大的灰鲭鲨,天生一副好体格,最快的速度能和海里最快的鱼一样,它的身体长得美极了,除了上下颚。背部的颜色和剑鱼一样蓝,肚子是银色的,鱼皮光滑而漂亮。它和剑鱼长得差不多,除了它那张正紧闭着的大嘴。此时,它正穿梭于水面下,高耸的脊鳍像刀子似的划破水面,一点也不抖动。八排牙齿全都朝里倾斜着藏在它那紧闭的双唇里。那牙齿不像大多数鲨鱼是金字塔形的。当它们蜷曲起来的时候就像是人的手指,而且几乎跟这老人的手指一般长,两边的快口都如刀剑般锋利。它们一出生就拿海里所有的鱼当食料,游得快,身体健壮,武器齐全,所以没有谁是它们的对手。它嗅到了这新鲜的血腥味儿,它开始加速了,蓝色的脊鳍再次划破水面。老人看见它飞速地朝这边来,他知道这是条毫无畏惧的为所欲为的鲨鱼。他准备好了渔叉,把绳子系紧,眼睛盯着向前游来的鲨鱼。因为他把绳子割下来一段用来绑鱼,所以不够长了。但他现在头脑清醒,正常,充满了决心,但也没抱太大希望。对他来说不能坚持太长时间,他想。他注视着慢慢逼近的鲨鱼,抽空朝那条大鱼望上一眼。这简直就像是一场梦,他想。我阻止不了它的袭击,但是也许我能弄死它。灰鲭鲨,他想。他妈的算你不走运!

鲨鱼飞速地向船梢逼近,它袭击那鱼的时候,老人看见了它那张着的血盆大口,看见了它那双异样的眼睛,它咬住了鱼尾巴的上面,牙齿发出了嘎吱嘎吱的响声。鲨鱼的头在水面露了出来,背部冒出水来,老人听见那条大鱼的皮肉被撕裂的声音,这时候,他把渔叉猛地朝那鲨鱼的脑袋扎过去,正扎在它两眼之间的那条线和从鼻子笔直通到脑后的那条线的交叉点上。实际上是不存在这两条线的。只有那沉重、尖锐的蓝色脑袋,两只大眼睛和那嘎吱作响、吞噬一切的突出的两颚。可是就是那个地方装着它的脑子,老人就直扎向那里。他使出全身的力气,用满是鲜血的双手,把一支好渔叉向它扎去。他并不是抱着希望的去扎它,而是带着决心和十足的恶意。

鲨鱼翻了个身,老人从它的眼睛里已经看不到杀气了,接着它又翻了个身,把自己用绳子卷了起来。老人知道这鲨鱼快死了,但它却没有认输。这时它翻着肚皮,尾巴扑腾着,两颚嘎吱作响,像一条快艇从水面破浪而走。水面被它的尾巴激起了白花,四分之三的身体在水面上露着,这时绳子被绷紧了,抖了一下,然后啪的一声断了。鲨鱼静静地躺在水面上,老人紧盯着它。然后看见它慢慢地沉下去了。“大概有40磅肉都被它吃了。”老人说出声来。我的好渔叉也被它带走了,还有那么多绳子,他想,而且现在我这条鱼又在淌血,会把其他鲨鱼引来的。

他不忍心再朝这死鱼看上一眼,因为它已经被咬得血肉模糊了。鱼受到攻击的时候,就像是自己受到攻击一样。可是那条攻击它的鲨鱼却被我杀死了,他想。而且它还是我见过的最大的灰鲭鲨。天知道,我见过一些大的。

他知道好景不长。多希望这是一场梦啊,但愿我根本没有钓到这条鱼,正独自躺在铺着旧报纸的床上。“不过没有人是为失败而生的,”他说,“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不过对于杀了这鱼,我也很难过,他想。现在恐怕厄运就要来了,可这儿连个渔叉也没有。这条灰鲭鲨是最残忍、能干、强壮而且聪明的。但是我比它还要聪明。也许也并没有,他想。也许我仅仅是武器比它强。“老家伙,别再想了,”他说出声来,“就一直往前行驶吧,等真遇到困难时再想办法对付吧。”但是我必须得想,他想。因为我剩下的东西就只有这些了。这个,还有棒球。不知道那了不起的迪马吉奥是否会喜欢我像那样击中它的脑子?这也不是多困难的事儿,他想。是个人都能做到。但是,对于我这双受伤的手是个很大的不利条件,别人是怎么想的?我没法知道。但我的脚后跟却从来没有过毛病,除了在一次游水时踩着了一条海鳐鱼,被它扎了一下,小腿麻痹了,真是痛得受不了。“老家伙,还是想点开心的事吧,”他说,“每过一分钟,你就离家近一步。少了那40磅鱼肉,你航行起来更轻快了。”他似乎已经预料到了,等他驶进海流的中部,会发生什么事。可是他现在一点办法也没有。“不,有办法,”他说出声来,“我可以在一支桨的把子上绑上刀。”于是他把舵柄夹在胳肢窝下,用一只脚踩住了帆脚索,就这样办了。“行了,”他说,“我是个老头儿是没法改变了,不过我已经有武器了。”这时的风刮得更猛了,他顺利地航行着。他只管盯着鱼的上半身,多了一丝希望。

不抱希望才蠢哪,他想。再说,这在我看来就是罪过。别再想那些了,他想。麻烦已经够多了,还想什么罪过。何况我根本不懂这个,所以也说不好到底是不是相信。

也许杀死这条鱼真的是一桩罪过。我看也活该如此,尽管我是为了自己活命并且也能养活许多人才这样干的。不过还是得把话说回来,任何事都是种罪过啊。就别想罪过了吧。现在去想也晚了,而且有些人是为了钱来干这个的。还是让这些人去考虑吧。你生来就是个渔夫,正如那鱼生来就是一条鱼一样。圣彼德罗是个渔夫,跟那了不起的迪马吉奥的父亲一样。

但是一切关于他的事情,他都愿意去想,而且又因为现在没有书报可看,也没有收音机,这样就会使他想得更多,满脑子都是罪过。你不光是为了把鱼卖了买食品才杀死它的,他想。你杀死他其实是出于自尊心,因为你是个渔夫。不管它是活着还是死了,你都爱它。只要你爱它,杀死它就不是罪过。也许那就不是罪过能形容的了。“老家伙,你想的太多了。”他说出声来。但是你非常愿意杀死那条灰鲭鲨,他想。你们都一样,靠吃活鱼维持生命。它不是食腐动物,也不像其他鲨鱼那样,只知道游来游去满足食欲。它是美丽而伟大的,没什么会使它惧怕。“我杀死它是出于自我保护,”老人说出声来,“杀得也很麻利。”

再说,他想,东西都是互相被杀的,只是方式不同罢了。捕鱼使我生存了下来,同样也快把我害死了。只有那男孩才能让我活下去,他想。我不能在这样欺骗自己了。

他把身子探出船舷,从鱼身上被鲨鱼咬过的地方撕下一块肉,放在嘴里咀嚼着,觉得肉质很好,味道鲜美。有嚼劲而且多汁,像牲口的肉,只是不是红色的。一点筋也没有,他很清楚这在市场上一定能卖上最高的价钱。可是却不能阻止这血腥味飘散到水里去,老人知道麻烦透顶的时刻就要到来了。

风持续地吹着,只是稍微转向东北方,他明白这意味着暂时还停不了风。老人望着前方,连个帆的影子都没有,也看不见任何一只船的船身或冒出来的烟。只看见从他船头下跃起的飞鱼,逃向两边,还有一丛丛黄色的马尾藻。他连一只鸟也看不见。已经过去了两个钟点,他在船梢歇着,有时候从那鱼身上撕下一点肉来充充饥,尽量休息,保持体力,这时他看到了两条鲨鱼中首先露面的那一条。“Ay!”他说出声来。这是个没法翻译的词儿,也许只是一声叫喊,就像是一个人的双手被钉子戳穿钉在木板上时,不由自主发出的声音。“加拉诺鲨。”他叫出声来。他看见另一个鳍紧接着第一个也冒了出来,根据这褐色的三角形鳍和甩来甩去的尾巴,认出它们正是铲鼻鲨。它们嗅到了血腥味,很兴奋,一定是饿得发晕了,它们还总会迷失了方向,但很快就又嗅到了。它们始终在逼近。

老人系紧帆脚索,把舵柄卡住。然后他拿起那支绑有刀子的桨。因为他那双手痛得不听使唤了,所以只能尽量轻地把它举过头顶。他总是一张一合地让手捏住桨,好让手能松弛下来。他紧盯着那鲨鱼,它一定会再过来。它们这时露出了那又宽又扁的铲子形的头,和尖端呈白色的宽阔的胸鳍。它们是鲨鱼中的败类,气味难闻,不管是活鱼还是腐烂的死鱼,它们都吃,甚至饥饿的时候,连船的桨或者舵都会咬上一口。它们还会趁海龟在水面上睡觉的时候咬掉它们的脚和鳍状肢,甚至最饥饿的时候,还会在水里袭击人,即使这人身上并没有鱼血或黏液的腥味。“Ay,”老人说,“加拉诺鲨。来吧,加拉诺鲨。”它们来啦。但是它们来的方式和那条灰鲭鲨不同。其中一条一转身,就钻到小船底下不见了,老人觉得小船在晃动,是它用嘴在拉扯着那条死鱼。另一条用它那黄色的一条缝似的眼睛注视着老人,然后张着它那半圆形的上下颚飞快地朝这边游来,一口咬在了那鱼已经被咬过的地方。它的头顶和背脊上有道很清楚地纹路,老人把绑在桨上的刀子朝那交叉点扎进去,拔出来,再扎进这鲨鱼的眼睛里。鲨鱼松开了咬住的鱼,身子朝下溜,死之前还把咬下的肉吞了下去。

小船还在摇晃,是另一条鱼仍在咬啃那条鱼,老人就放松了帆脚索,让小船横过来,使鲨鱼从船底下暴露出来。鲨鱼一露头,他就从船舷上探出身子,一桨朝它扎去。扎在了它的肉上,鲨鱼的皮紧绷着,刀子几乎扎不进去。这一扎不仅使他双手感到一阵剧痛,甚至也震痛了他的肩膀。但是鲨鱼迅速地浮出水面,露出了脑袋,老人趁它伸出水面鼻子刚挨上那条鱼的时候,就对准它扁平的脑袋正中扎去。老人把刀子拔出,又朝同一个地方猛扎进去。它依旧紧锁着上下颚,死咬住那鱼不放,老人一刀戳进它的左眼。鲨鱼仍旧吊在那里。“还嫌少吗?”老人说着,把刀刃戳进它的脊骨和脑子之间。这时扎起来已经不费力气了,他感到它的软骨折断了。老人又把刀拔了出来,再一次的把刀刃插进鲨鱼的两颚之间,试图撬开它的嘴。他把刀刃一转,鲨鱼就松了嘴溜走了,他说:“走吧,加拉诺鲨,溜到一英里深的水里去吧。去找你刚才的伙伴,也许那是你的妈妈吧。”老人把桨放下,擦了擦刀刃。然后他摸到了帆脚索,把帆张开,使小船继续沿着原来的航线走。“这鱼已经被它们吃掉四分之一了,而且还都是上好的肉,”他说出声来,“真希望这是一场梦,我根本就没有钓到过它。鱼啊,我为这件事感到抱歉。它们把一切都搞糟啦。”他顿住了,他现在都不想再朝那鱼看了。它的血都要流干了,被海水冲刷着,看上去就像是镜子背面镀的银色,还是能够清楚地看到身上的条纹。“我本不该出海这么远的,鱼啊,”他说,“鱼啊,我很抱歉,这对你对我都不好。”

得了,他对自己说。去看看绑刀子的绳子断没断。然后让你的手也休息一下,因为还有鲨鱼要来。“要是能有块磨刀石就好了,”老人检查了一下那刀说,“我本该带一块磨石来的。”你应该带的东西多着哪,他想。但是你都没带来,老家伙啊。现在可不是该想这个的时候,想想现在能用仅有的东西做些什么吧。“你给了我多少忠告啊,”他说出声来,“我都听腻了。”他把舵柄夹在胳肢窝里,双手浸在水里,小船朝前驶去。“天知道最后那条鲨鱼咬掉了多少鱼肉,”他说,“这船现在可真是轻得多了。”他不愿去想那被咬烂的鱼肚子。他知道只要鲨鱼猛地撞上去,总要撕掉一点肉,而且这鱼现在被那鲨鱼弄得都有臭味了,扩散开来就像是海面上的一条公路。

这条大鱼,可以供养一个人整整一冬,他想。别想这个啦。还是休息吧,让你的手舒服些,看好这剩下的鱼肉吧。水里的血腥气这样浓,我手上的血腥气就不算什么了。再说,这双手也没出太多的血。被割破的地方都算不上什么。也许出点血,手就不抽筋了。

现在还有什么事可让我想?他想。没什么了。我现在什么都不能想,只能等待下一条鲨鱼来。但愿这真是一场梦,他想。不过又有谁能说准呢?也许会有个好的结局。

又来了一条单独的铲鼻鲨。看它这架势,就像是一头猪奔向饲料槽,但是却有一个没哪只猪能把脑袋伸进去的那么大的嘴。老人让它咬住了鱼,然后把刀子扎进它的脑子。但是鲨鱼猛地朝后一扭,打了个滚,把刀刃啪的一声扭断了。

老人安静地坐在那里掌舵。他都不去看那条慢慢下沉的大鲨鱼,它起先是原来那么大,然后渐渐小了,最后只剩一丁点儿了。老人最爱看这样的情景,可是这会儿他看也不看一眼。“现在我就只剩那根鱼钩了,”他说,“不过也没有多大用处。还有两把桨和那个舵把和那根短棍。”

我现在算是被他们打败了,他想。还是老了,不能用棍子打死鲨鱼了。但是只要我有桨和短棍和舵把,就还不能放弃。他又把双手浸泡在水里。已经快到傍晚了,除了海洋和天空,他什么也看不见。风比刚才刮得还厉害,他希望能快些看到陆地。“你累了,老家伙,”他说,“你都累到骨子里了。”

就在快日落的时候,鲨鱼又出来袭击了。

老人看见两片褐色的鳍正沿着鱼留下的臭味寻来。它们竟然不用到处来回搜索这臭迹,笔直地并肩朝小船游来。

他刹住了舵把,系紧帆脚索,伸手到船梢下去拿棍子。它们大约两英尺半长,是从一支断桨上锯下的。因为它上面有个把手,所以只能用一只手使用,于是他就用右手好好儿攥住了它,手拳曲着按在上面,同时还要望着那游过来的鲨鱼。两条都是加拉诺鲨。

我必须等第一条鲨鱼死死咬住了再打它的鼻尖,或者直接打它的头顶正中,他想。

两条鲨鱼一起紧逼着游过来,他一看到离他较近的那条张着嘴一口咬住那鱼的银色胁腹,就把棍子举过头顶,重重地打在了鲨鱼宽阔的头顶上。他的棍子落在上面,就像是打在坚韧的橡胶上。但他还是感觉到了坚硬的骨头,那鲨鱼刚要从那鱼的身下溜走,他趁机会又重重地朝它鼻尖上来了一棍。

另一条鲨鱼时隐时现,这时正张着大嘴扑上来。它直朝那鱼身上,闭上两颚,老人看见从它嘴角漏出一块块的白色鱼肉。他抡起棍子朝它打去,只打中了头部,鲨鱼朝他瞥了一眼,一口撕下了咬在嘴里的肉。老人趁它咽下去的时候,又朝它抡了一棍,只打中了那厚实而坚韧的橡胶般的地方。“来吧,加拉诺鲨,”老人说,“再过来吧。”

鲨鱼冲了上来,老人趁它合上两颚时给它了一棍。棍子被举到尽量高的位置,扎扎实实地打中了它。像是打在了它脑子后部的骨头上,于是就又朝那来了一棍,鲨鱼呆滞地撕下嘴里咬着的鱼肉,从鱼身边溜下去了。

老人还守在那里,等它再来,可是两条鲨鱼都没再出现。接着他看见其中的一条绕着圈儿地在海面上游着。另外一条却还是没有出现。

看来就别指望打死它们了,他想。要是年轻的时候就一定能。但是它们俩都已经被我打得受了伤,没有一条会觉得好过的。要是我能用双手抡起一根棒球棒,那第一条准能被我打死。即使现在也能行,他想。

他还是不愿朝那条鱼看。他知道它的半个身子都快被咬没了。他刚才跟鲨鱼搏斗的时候,太阳已经落下去了。“天就快黑透了,”他说,“那时候哈瓦那的灯火将点燃。如果我往东走得太远了,我会看见一个新开辟的海滩上的灯光。”

我已经离陆地不是太远了,他想。我希望没有人会担心我。当然啦,只有那孩子会担心,可是我相信他对我有信心。好多老渔夫也会担心的,还有一些其他人,他想,我住在一个好镇子里啊。

他不能再跟这鱼说话了,因为它被折腾得太惨了。接着他想起了一件事。“半条鱼,”他说,“你本该是条完整的。我很抱歉,出海太远了。是我毁了你。不过我们杀死了不少鲨鱼,你跟我一起,还打伤了好多条。鱼啊,你杀死过多少啊?你的那张嘴,可不是个摆设啊。”他总是喜欢想到这条鱼,想到如果它现在是活着游在水中的,遇到鲨鱼会怎么办。我应该把它这像剑一样的嘴砍下来,当做武器和鲨鱼斗,他想。但是没有斧头,那把刀子也已经没了。

但是,如果能把它砍下来,绑在桨把上,该是多好的武器啊。这样,我们就能一起跟它们斗啦。要是它们夜里来,你该怎么办?你又有什么办法?“跟它们斗,”他说,“我要跟它们斗到死。”但是,在眼下的黑暗里,看不见天际的反光,也看不见灯火,只有风和那稳定地拉曳着的帆,他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已经死了。他把双手合上。这双手还活着,只轻轻地动动,就能感到切肤的痛。他背靠着船梢,知道自己还没死。这回是肩膀告诉他的。

我曾发誓,如果逮住了这条鱼,要念多少遍祈祷文,只是我现在太累了,没法念。我还是用麻袋把肩膀盖上吧。

他躺在船梢掌着舵,注视着天空,等待着天际反射出来的光。我还有半条鱼,他想。要是运气好,还能带半条回去。我多少应该有点运气吧。不,他说。你出海太远了,好运都被冲掉啦。“别傻了,”他说出声来,“保持清醒,掌好舵。你的好运还在后头呢。”“要是有卖好运的地方,我倒是想买一些。”他说。我能拿什么来买呢?他问自己。是一支弄丢了的渔叉、一把折断的刀子还是两只受了伤的手啊?“也许都行,”他说,“你曾经还想拿在海上的84天来买它,人家也几乎把它卖给了你。”

我不能胡思乱想,他想,好运怎么来的都有,谁知道啊?可是我还是想把所有的好运都来上一点儿,要多少钱就给多少。但愿我能看到灯火的反光,他想。我的愿望太多了。但现在就只有这个愿望了。他尽量坐得舒服些,掌好舵,因为还有疼痛感,所以知道自己并没有死。

大约夜里十点的时候,他看见了城市的灯火映在天际的反光,开始时并不很清楚,就像是天空孕育着月亮的微光。然后慢慢地清楚了,风越来越大,把海面刮得汹涌澎湃。他驶进了这反光的圈子,他想,再过不久就能驶到湾流的边缘了。

现在事情过去了,他想。也许它们还会再来袭击我。可是,一个人没有武器,还是在黑夜里,怎样能对付它们呢?此时的他身子僵硬、疼痛,在夜晚的寒气里,他的伤口和身上所有用力过度的地方都在作痛。但愿不必再斗了,他想。我真希望不必再斗了。

但是到了午夜,他又搏斗了,他也知道这一回简直就是徒劳。它们是成群袭来的,直奔那鱼扑来,他只看见它们的鳍把水面划出了一道道的线,还有它们的磷光。他朝它们的头打去,听到它们咬住鱼的声音,还有船摇晃的声音。他看不清目标,只凭着感觉和声音,就不顾死活地一阵乱棍,他感觉棍子被什么东西攫住了,然后就不见了。

他把舵把从舵上猛地扭了下来,开始用它乱挥着,双手紧握着一次次朝下戳去。可是它们此刻都在前面船头边,一条接一条地往上蹿,成群地一起来,鱼肉就这么一块块地被咬走了,当它们转身再来时,这些鱼肉在水面下发亮。

最后,有条鲨鱼直奔着鱼头过来,他知道这下子完了。他用舵把猛抡着鲨鱼的脑袋,打在它咬住厚实的鱼头的两颚上,那儿的肉很难咬下来。他连续地抡了好几次。后来听见舵把啪的断了,就把断下的把手向鲨鱼扎去。似乎感觉到扎了进去,他知道它很尖利,就继续扎。鲨鱼松了嘴,翻了个身就走了。这是来的这群鲨鱼中最后一条。它们再也没有什么可吃的了。

老人已经累得快要无法呼吸了,嘴里还有股怪味儿。像是带着铜腥气,甜滋滋的,使他害怕起来。但好在这味儿并不太浓。

他朝海里啐了一口说:“把它吃了,加拉诺鲨。做你们的梦去吧,梦见你们杀了一个人。”他知道自己现在终究还是被打败了,没法补救了,就回到船梢,发现舵把的断头是锯齿形的,仍可以安在舵的狭槽里,还能用来掌舵。他把肩头的麻袋围好,使小船还按原先的航线驶去。航行得很轻松,他什么都不想了,也没有什么感觉了。他此刻超脱了这一切,只盼着能尽量快的将小船驶回他家乡的港口。夜里仍有鲨鱼来咬这死鱼的残骸,就像有些人从饭桌上捡面包屑一样。老人也不管它们,只顾掌舵。他只发现船舷边再没有沉重的东西,这时的小船驶得那么轻松,那么出色。

船还是完好的,他想。它是完好的,没受一点儿损伤,除了那个舵把。不过那很容易更换。

他觉得自己已经行驶到了湾流中,还能看见沿岸那些海滨住宅区的灯光。他知道这是到哪了,回家是没问题的了。无论如何,风还是我们的朋友,他想。随后他又加上一句:有时候不是。还有大海,海里有我们的朋友,也有我们的敌人。还有床,他想。床是我的朋友。仅仅是床,他想。床还真是了不起呢。打了败仗,上了床就舒服了,他想。我从来没有想过竟有这么舒服。那你是被什么打败的,他想。“什么也没有,”他说出声来,“只怪我出海太远了。”

等他驶进小港,露台饭店的灯光已经全熄灭了,他知道人们都已经睡觉了。海风越来越大了,此刻已经刮得很猛了。然而港湾里静悄悄的,他一直驶到岩石下一小片卵石滩前。没人来帮他的忙,他只能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把船划得紧靠岸边。然后他从船上跨出来,把它系在一块岩石上。

他拔下桅杆,把帆卷起,系住。然后他扛起桅杆往岸上爬。这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有多么的疲乏。他停了一会儿,回过头来,在街灯的反光中,看见那鱼的大尾巴直竖在小船船梢后边。他看清那犹如白线似的脊骨赤露在那儿,还有那带着突出的长嘴的黑糊糊的脑袋,而在这头尾之间却只剩下骨架。

他爬到了顶上,摔倒在地,躺了一会儿,肩上仍横着桅杆。他努力想爬起来。可是太困难了,他就扛着桅杆坐在那儿,望着大路。一只猫从路对面走过,老人注视着它。然后他就一直望着大路。

最终,他还是放下桅杆,站了起来,然后又扛起了桅杆,沿着大路走去。他不得不坐下歇了五次,终于走到了他的窝棚。

进了窝棚,他把桅杆靠在墙上。摸黑找到一只水瓶,喝了一口水。然后躺在床上,把毯子拉起来盖住两肩,裹住了背部和双腿,他脸朝下躺在报纸上,两臂伸得笔直,手掌向上。

第二天早上,那男孩朝门内张望,他正熟睡着。风依然猛烈地刮着,那些渔船不会出海了,所以那男孩睡了个懒觉,像往常一样,起床后就到老人的窝棚来。男孩看见老人在喘气,接着又看见老人的那双手,就哭起来了。他悄悄走出来没出声,在去拿咖啡的路上边走边哭。

许多渔夫围着那条小船,看着绑在船边的东西,有一名渔夫卷起了裤腿站在水里,用一根钓索在量那死鱼的残骸。

男孩没有过去。他刚才去过了,其中有个渔夫正在替他看管这条小船。“他怎么啦?”一名渔夫大声叫问。“在睡觉。”男孩喊着说。他根本不在乎别人是否能看见他在哭。“谁都别去打扰他。”“它从鼻子到尾巴有18英尺长。”那渔夫量完叫道。“我相信。”男孩说。

他走进露台饭店,去要一罐咖啡。“要烫的,里头多加些牛奶和糖。”“还要别的吗?”“不要了,一会儿我再看他想吃些什么。”“多大的鱼呀,”饭店老板说,“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鱼。你昨天捉的那两条也很不错的。”“我的鱼,见鬼去吧。”男孩说,又哭起来了。“你想喝点什么吗?”老板问。“不要,”男子说,“叫他们别去打扰圣地亚哥,我马上回来。”“跟他说我很担心他。”“谢谢。”男孩说。

男孩拿着那罐热咖啡直走到老人的窝棚,坐在了他的身边,等他醒来。有一回几乎他都快醒过来了,可是又沉睡过去了,男孩就先到大路那边去借些木柴来热咖啡。

老人终于醒了。“别坐起来,”男孩说,“先把这个喝了。”他倒了些咖啡在一只玻璃杯里。

老人把它接过去喝了。“它们把我打败了,马诺林,”他说,“我这回真的被它们打败了。”“它没有打败你,那条鱼可没有。”“对,还真是,是后来才吃败仗的。”“佩德里科在看守小船和打鱼的家什,那鱼头你打算怎么办?”“让佩德里科把它切碎了,放在捕鱼机里使用。”“那张长嘴呢?”“你要你就拿去。”“我要,”男孩说,“我们现在得商量一下别的事情。”“他们来找过我吗?”“当然啦,海岸警卫队和飞机都出动了。”“这小船在那么大的海洋里,是不容易看见的。”老人说。可以有个和他说话的人了,不再只是自言自语,对着海说话了,他感到高兴极了。“我很想念你,”他说,“你们捉到了什么了?”“第一天一条,第二天一条,第三天两条。”“太好了。”“现在我们又可以一起钓鱼了。”“不,我运气不好,我交不上好运了。”“管他什么屁好运,”男孩说,“我会带来好运的。”“你家里人会同意吗?”“我管不了那么多,我昨天逮住了两条,不过以后我们要一起钓鱼,因为我还有好多东西需要学呢。”“我们得弄一支能扎死鱼的好长矛,经常放在船上,可以用旧福特牌汽车上的钢板做矛头。我们可以拿到瓜纳巴科亚去磨,把它磨得很锋利,就不要再回火锻造,免得它会断裂。我的旧刀子断了。”“我去弄把刀子来,再把钢板也磨快些。这大风是要刮多少天?”“大概三天,也许还不止。”“我得把一切都安排好,”男孩说,“你就把你的手养好,老大爷。”“我知道怎么才能让它们变好。夜里,我吐出了一些奇怪的东西,感觉胸膛里有什么东西碎了。”“那就把这个也养好,”男孩说,“躺下吧,老大爷,我去给你拿件干净的衬衫来,再带些吃的。”“我出海以后的报纸,你也随便带一份来。”老人说。“你得赶快好起来,我还有好多东西要跟你学呢,你可以把什么都教给我。你一定吃了不少苦吧?”“是不少啊!”老人说。“我去把吃的东西和报纸拿来,”男孩说,“你先休息吧,老大爷。我到药房去给你的手弄点药来。”“别忘了跟佩德里科说那鱼头给他了。”“放心,忘不了。”

男孩出了门,顺着那磨损的珊瑚石路走去,又开始哭起来。

那天下午,有一群旅游的人到了露台饭店,有个女人朝下面的海水望去,看见在一些空的酒听和死梭子鱼之间,有一条又粗又长的白色脊骨,一端有条巨大的尾巴,当东风在港外不断地掀起大浪的时候,这尾巴随着潮水上下地摇摆着。“那是什么?”她问一名侍者,指着那条大鱼的长长的脊骨,它如今就只是垃圾,等着潮水来把它带走。“Tiburon,”侍者说,“Eshark。”他打算解释这事情的经过。“原来鲨鱼有这样漂亮的尾巴,形状是这么的美。”“我也不知道。”她的男伴说。

在大路另一头老人的窝棚里,他又睡着了。他依旧脸朝下躺着,孩子坐在他身边,守着他。老人正梦见狮子。

弗朗西斯·麦康伯短促的幸福生活

现在是吃午饭的时候,就餐帐篷的顶是双层的绿帆布,他们全都坐在下面,装出什么事都没有的样子。“你是要橙汁还是柠檬水?”麦康伯问。“我要一杯兑橙汁的杜松子酒。”罗伯特·威尔逊告诉他。“我也要一杯兑橙汁的杜松子酒,我想要喝点儿酒。”麦康伯的妻子说。“我想它正合你意,”麦康伯赞同地说,“告诉他调三杯兑橙汁的杜松子酒。”侍候吃饭的那个仆人已经开始在调了,从帆布的冷藏袋里掏出一个个酒瓶,风从覆盖着帐篷的树林吹过,瓶子在风中滴滴答答地淌水。“我需要付给他们多少?”麦康伯问。“顶多一英镑,”威尔逊告诉他,“你不需要惯着他们。”“头人会分给他们吗?”“那当然啦。”

半个钟头以前,弗朗西斯·麦康伯从营地的边缘被厨子、侍候的仆人们、剥野兽皮的人、搬运工人们,用胳膊和肩膀兴高采烈地抬到他的帐篷前。这场游行中没有扛枪人,这群人把他放在了帐篷门口;他同他们一一握手,接受他们的祝贺,随后走进帐篷,一直在床上坐等着他妻子进来。她进来时没有和他说话;他马上走到外面,在旅行用的洗脸盆里洗了脸和手,接着走进就餐帐篷,坐在被微风吹拂的树荫下的一张舒适的帆布椅子上。“你打到了一头狮子,”罗伯特·威尔逊说,“而且还是一头顶呱呱的好狮子。”

麦康伯太太迅速看了一眼威尔逊。不得不说她是个美人儿,相貌漂亮,保养得也好,五年以前,她凭着美貌和社会地位,只几张相片就为一种她从来没用过的美容品做广告,还有五千元酬谢。她嫁给弗朗西斯·麦康伯已经十一年了。“那是一头好狮子,是不是?”麦康伯说。这会儿他的妻子正看着他。她看着这两个男人,好像她以前从来没见过似的。

那个叫威尔逊的人,是个打猎的白人,她知道她以前确实不认识他。他差不多是中等身材,黄色的头发略带点红色,胡子拉碴,脸色泛红,蓝色的眼睛,冷淡的神情,还有些微细的白皱纹缀在眼角上,他一微笑,皱纹就有趣地变深了。他现在正在向她微笑;她的目光从他的脸上移到他那被覆盖着的溜肩膀上,那件宽大的短上衣没有左胸袋,在那个地方做了四个带圈,里面各插着一颗大子弹;她的目光又移到了他棕色的双手上、旧长裤上、很脏的皮靴上,然后又重新回到他的红脸上。她发现有一圈白色的纹儿在他那张被阳光烤红了的脸上,那是他的斯坦逊毡帽留下的痕迹,现在这顶帽子就挂在帐篷支柱的一个木钉上。“哦,让我们为打到狮子干杯吧。”罗伯特·威尔逊说。他又向她微笑;但她却没有一丝笑意,只是很奇怪地望着她的丈夫。

弗朗西斯·麦康伯个子很高,要是忽略他骨架的长短,还算得上身材匀称,皮肤黝黑,头发剪得像个桨手那样短,嘴唇相当薄;别人都觉得他算是美男子。他和威尔逊穿着一样的打猎服装,只是他的是崭新的;他三十五岁,身体非常健康,擅长场地球类运动,还钓到过许多大鱼,刚才却当着众人的面,显露出他原来是个胆小鬼。“为打到狮子干杯,”他说,“对于你刚才做的那件事情,我得感谢一辈子才是。”

玛格丽特,他的妻子,又把目光移回到威尔逊身上。“咱们别谈那头狮子了。”她说。

威尔逊打量着她,没有一丝笑意;反而是她在对他微笑了。“这真是奇怪的一天,”她说,“哪怕是中午待在帆布帐篷里,你不是也应该戴着帽子吗?你知道,你曾经是这么对我说的。”“是可以戴帽子。”“你知道,你有一张很红的脸,威尔逊先生。”她微笑着对他说。“是酒精在作怪。”威尔逊说。“我却不那么认为,”她说,“弗朗西斯喝得挺厉害,可是他的脸从来不红。”“今天红啦。”麦康伯像是在说笑话。“没有,”玛格丽特说,“今天是我的脸红啦。可是威尔逊先生的脸一直都是红的。”“一定是血统问题,”威尔逊说,“嗨,你该不是想拿我的美貌做话题吧?”“我只不过刚开始提了一下。”“咱们不谈这个。”威尔逊说。“谈话都变得困难了。”玛格丽特说。“别胡闹了,玛戈。”她的丈夫说。玛戈是玛格丽特的爱称。“并不困难啊,”威尔逊说,“打到了一头顶好的狮子。”

玛戈望着他们两个人;他们两个发现她像是快要哭了。这种情况威尔逊发现了很长一段时间了;他感到害怕。麦康伯已经不害怕了。“我不希望事情是这样的。唉,我不希望事情是这样的。”

她一边说,一边走去自己的帐篷。她没有发出哭声,但是她的肩膀在那件玫瑰红的防晒衬衫下微微发抖。“女人就是爱使小性子,”威尔逊对高个子说,“搞不出什么名堂来的。神经紧张,再加上各种各样的事情。”“没什么,”麦康伯说,“恐怕我要为这件事忍受到咽气那一天了。”“废话,咱们来点烈酒,”威尔逊说,“把那些都忘掉。反正也没出什么事情。”“试试能不能忘,”麦康伯说,“可是我不会忘掉你为我做的那些事情。”“没什么,”威尔逊说,“别尽说废话。”

他们坐在树荫里,营房就安扎在几棵枝繁叶茂的刺槐树底下,树林后面是一座悬崖,地面上尽是圆石,还有一片草地,它一直伸展到一条小河旁,河底也尽是圆石,森林就在河对岸。那冰凉的兑橙汁的杜松子酒喝起来非常可口;仆人们在安排餐桌的时候,他们两个人都在避免眼光的互相接触。威尔逊心里明镜似的,那帮仆人现在全知道了,当他看到那个侍候麦康伯的仆人一边把盆子放在桌上,一边用古怪的眼光望着他主人的时候,他就用斯瓦希里语声色俱厉地责备他。那个仆人吓得脸色都变了,赶紧转过身去。“你跟他说什么呢?”麦康伯问。“没什么,就是让他动作快点儿,否则,他就会狠狠地挨上十五下。”“挨什么呢?鞭打吗?”“这样做可是违法的,”威尔逊说,“扣他们的工钱倒是允许的。”“你还在鞭打他们吗?”“啊,当然了。他们要是决定去告我的话,就免不了要闹出一场风波。可是他们从来不去。比起扣钱,他们更愿意挨揍。”“真奇怪!”麦康伯说。“说真的,一点都不奇怪,”威尔逊说,“你愿意挑哪一样?被人用桦树条狠狠揍一顿呢,还是拿不到工钱?”

他话一出口,顿时就感到有点难堪,还没等麦康伯回答,就接着说:“咱们都天天在挨揍,你知道,不是在这个方面,就是在另一方面。”

越说越奇怪了。“我的老天啊,”他说,“我都快成了一个外交家了,是不是?”“是啊,咱们在挨揍,”麦康伯说,仍然没有看着他,“对那件狮子的事,我觉得非常难受。不应该再传出去了。我的意思是说,别让任何人知道这件事了,行吗?”“你的意思是说,我是否会在马撒加俱乐部里谈这件事?”威尔逊现在冷冷地望着他。他没有想到麦康伯会说出这样的话。

原来他不仅是个该死的胆小鬼,还是个该死的下流胚,威尔逊想。直到今天,我还相当喜欢他呢。但谁能猜得透一个美国佬呢?“不会的,”威尔逊说,“我是一个职业猎人。我们从来不谈论主顾。这件事你就放心好了。只是,这话却不该由你说出来。”

他已经决定要和他闹翻了,闹翻要自在得多。那么他可以自己单独吃饭,可以一边吃饭,一边看书。那些猎物归他们吃。他在出去打猎的时候才遇到他们,只是非常正式的接触——法国人管这叫什么来着?崇高的敬意——这样做总比被迫应付这种无聊的感情纠纷要自在得多。他想要侮辱他,干脆就此闹翻。

那么,他就可以一边吃饭,一边看书,还仍然可以喝他们的威士忌嘛。这是表示打猎的主顾和陪打的猎人关系不好的一句习惯语。你偶然遇到一个白种猎人,问他:“情况怎么样啊?”如果他回答:“啊,我仍然在喝他们的威士忌,”那么情况一定就是糟糕极了。“对不起,”麦康伯说,抬起那张美国人的脸望着威尔逊,即使到了中年,那一定还是张孩子的脸;威尔逊注意到他水手似的短发、明亮的眼睛,只是目光有点儿躲闪,挺直的鼻子、薄嘴唇和漂亮的下巴。“对不起,我不知道。我不懂的事还很多。”

那么,我该怎么办呢,威尔逊想。他都已经决定好要同他闹翻了,但是这个倒霉的家伙在侮辱了他以后又在向他道歉了。他又试了一下。“放心我不会说出去,”他说,“我得混饭吃呢。你知道,在非洲女人都能打中狮子,没有一个白种男人逃跑。”“可是我却像一只兔子似的跑掉了。”麦康伯说。

唉,跟这样的一个男人说话,还有什么办法呢,威尔逊也没主意了。

威尔逊的蓝眼睛就像是机关枪手的,他没有表情地望着麦康伯;麦康伯只是冲他微笑着。如果不去注意他自尊心受伤之后的表情,他的微笑还是很可爱的。“也许我能在野牛上找补回来,”他说,“咱们下一回去猎野牛,怎么样?”“如果你愿意的话,明天早晨就去都行。”威尔逊告诉他。

也许他刚才那么想是不对的,这样说也是安慰自己的一个办法。对于一个美国人,你根本就了解不了他的任何事情。他开始同情麦康伯起来。要是你能忘掉这个早晨,那就好啦。不过,你当然是忘不了的啦。这简直就是个极坏的早晨。“你太太来了。”他说。她正在从她的帐篷那儿走过来,看上去神采飞扬、兴高采烈,可爱极了。她的脸是标准的鹅蛋形,看上去有点蠢。但是她不蠢,威尔逊想,不,不蠢。“漂亮的红脸威尔逊先生,你好啊。弗朗西斯,你舒服些吗,我的宝贝?”“啊,好多啦。”麦康伯说。“这件事对我已经无所谓了,”她一边说,一边坐到桌子旁,“弗朗西斯是否会打狮子,那有什么关系呢?那不是他的专职。那是威尔逊先生的专职。威尔逊先生打猎的本领那才叫了不起。你什么都打吧,是吧?”“恩,什么都打,”威尔逊说,“确实是什么都打。”女人是世界上最冷酷的,他想;最冷酷,最心狠、最掠夺成性和最迷人的;当她们冷酷的时候,她们的男人就得软下来,否则,是会崩溃的。难道她们嫁的都是由她们控制的人吗?结婚时还很小,不可能懂得这么多啊,他想。他一想到自己以前也和美国女人打过交道,就感到高兴,因为这个更迷人一些。“明天早晨我们要去打野牛。”威尔逊告诉她。“我也去。”她说。“算了,你别去啦。”“啊,不成,我要去。我可以去吗,弗朗西斯?”“干吗不待在帐篷里?”“说什么都没用,”她说,“无论如何我都不愿意错过今天这种场面。”

在她离开的那段时间,威尔逊在想,她转身去哭的时候,看上去是一个顶好的女人。懂情理,识好歹,为他和她自己感到痛心,而且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她离开了二十分钟,现在回来了,原来是去涂上了一层美国女人那种狠心的油彩。她们是最该死的女人。确实是最该死的。“明天我们专门为你表演一场。”弗朗西斯·麦康伯说。“你别去了吧。”威尔逊说。“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她告诉他,“我多么想看到你再表演啊。今天早晨,你真可爱。如果说把野兽的脑袋打得稀巴烂也算是可爱的话。”“吃午饭啦,”威尔逊说,“你挺高兴,是不是?”“为什么不高兴呢?我又不是到这儿来找烦闷的啊。”“唔,过得也不烦闷吧。”威尔逊说。河里的那些圆石和高高的对岸长着的树都清晰可见,他想到了今天早晨。“啊,一点也不烦闷,”她说,“很有趣。还有明天。你都不知道我有多期待明天。”“他在给你上旋角羚羊肉。”威尔逊说。“是不是跳起来像兔子、长得像母牛的那种大家伙?”“我想你说的就是它们。”威尔逊说。“味儿真鲜。”麦康伯说。“是你打到的吗,弗朗西斯?”她问。“是的。”“它们是没有危险性的吧?”“除非它们扑到你身上。”威尔逊告诉她。“我真高兴。”“干嘛不收敛一点儿你那泼妇劲儿,玛戈。”麦康伯一边说着,一边给羚羊肉片的弧形叉上加一点儿土豆泥、肉汁,还有胡萝卜之类的东西。“我想我可以,”她说,“因为你把话说得这么漂亮。”“今儿晚上,咱们要为打到这头狮子,喝香槟酒庆祝,”威尔逊说,“中午喝太热了一点儿。”“啊,狮子,”玛戈说,“我都已经忘了它啦!”

罗伯特·威尔逊暗自想着,她一定是在作弄他,不然,她还是想要演一场好戏不成?一个女人发现了她的丈夫是个该死的胆小鬼,会做出什么举动来呢?她心狠得要命,而且她们全都心狠。她们控制一切,是没什么可说的啦;既然要控制,人有的时候就不得不狠心。不过,我已经看够了她们那种毒辣的手段。“再来点羚羊肉。”他有礼貌地对她说。

那天下午,时间已经不早了,威尔逊和麦康伯带着那个开汽车的土人和两个扛枪人,开着汽车走了。玛格丽特待在营房里。外面这会儿太热啦,她说,明天一大早她跟他们一起去。汽车出发的时候,威尔逊看到她站在一棵大树底下,穿着淡玫瑰红的卡其衫,那副模样,与其说是美,倒不如说是漂亮更恰当些。她的黑头发从脑门上向后梳,挽成一个髻,低低地垂在颈窝上,皮肤滋润,他想,就像她在英国似的。她在冲他们挥手,这会儿,汽车一路穿过野草长得很高的洼地,拐一个弯,穿过树林,开进一座座长着果树的小山中间。

他们在果树丛中找到一群羚羊,就从汽车上下来,他们小心翼翼地向一只老公羊靠近,它长长的一对触角分得很开,足足隔开两百码。麦康伯开了很漂亮的一枪,把那只公羊撂倒了,吓得那群羚羊发疯似的逃跑,它们蜷着腿一跳就跳得老远,从相互之间的背上跳过去,像是在水上漂似的,简直是难以置信,相信人只有在梦中才会这么跳。“这一枪打得好,”威尔逊说,“它们是很小的目标。”“羚羊的脑袋怎么样?”麦康伯问。“很名贵,”威尔逊告诉他,“这么准的枪法,就不怕会有麻烦啦。”“你觉得咱们明天能找到野牛吗?”“好机会多的是。它们一大清早出来吃东西;要是运气好,咱们可能在原野上碰到它们。”“我想要摆脱那件狮子的事情,”麦康伯说,“要是你妻子看到你干出这样的事来,可就不会愉快了。”

我倒觉得,不管她看没看到,你居然干出了这样的事情,这才是不愉快的事情,威尔逊想。但是他说:“我再也不会去想这件事啦。任何人第一次见到狮子都会心慌的。这件事完全结束了。”

但是,那天夜晚,在篝火旁吃完晚饭,睡觉之前又喝了一杯威士忌苏打,弗朗西斯·麦康伯躺在罩着蚊帐的帆布床上,留意着夜晚的闹声的时候,这件事还没有完全结束。它既没有完全结束,也没有重新开始。它同发生的时候一样确实存在着,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有些部分更突出了,他感到丢死人了。但是比丢人更厉害的是,他心里感到寒冷、空洞的恐惧。这种恐惧仍然存在着,像一个冷冰冰、黏糊糊的空洞,完全占据着空间,把他的信心从身体里完全排挤出去了,他觉得难受极了。这件事现在仍然困扰着他。

从昨天夜里开始他就有这样的感觉,那时候他醒过来,听到有狮子在河上游不知什么地方在吼叫。吼声深沉,结尾有点像咕噜咕噜的咳嗽声,听起来就像是在帐篷外面发出的声音。弗朗西斯·麦康伯夜晚醒来,被这声音吓到了。他听着他妻子平稳的睡着的呼吸声。他不能告诉别人他感到害怕,也没有人同他一起害怕;他独自躺着,索马里有这样一句成语:一个勇敢的人总是被狮子吓三次。第一次看到它的脚印的时候,第一次听到它的吼叫的时候和第一次面对着它的时候。后来,太阳还没出来,他们已经在就餐帐篷里就着马灯的亮光吃早饭了,那头狮子又吼了。弗朗西斯觉得它就在营房边上。“声音像是头老家伙,”罗伯特·威尔逊说,他的视线离开了鲱鱼和咖啡,“听那声音像咳嗽似的。”“它就在附近吗?”“大概在河的上游有一英里。”“咱们能见到它吗?”“咱们会去瞧一瞧。”“那声音能传这么远吗?怎么听着就像是在帐篷里。”“声音传得可远呢,”罗伯特·威尔逊说,“能传这么远,是挺叫人奇怪的。但愿那是一头适合去猎杀的畜生。那帮手下人说,这儿附近有一头挺大的家伙呢。”“我要是开枪,打在什么位置,”麦康伯问,“才能把它打得动不了?”“打它两个肩膀中间,”威尔逊说,“打它的脖子,要是打得准的话,往它的骨头上打,把它撂倒。”“但愿我能打的准。”麦康伯说。“你的枪法很好,”威尔逊告诉他,“要把握时间。要瞄得准。打的第一发子弹是最重要的。”“多少距离呢?”“说不好,倒不如说是狮子来决定距离的多少。千万别着急开枪,除非它走得相当近,你已经有把握能打中它了。”“没有一百码吗?”麦康伯问。

威尔逊很快地瞟了他一眼。“一百码差不多啦。也许是在比这个距离更近一点儿的地方对付它,千万别是在大大超过了这个距离,没有把握就开了枪。一百码是个最合适的距离。这样,你想要打它哪儿,就能打它哪儿。你太太来了。”“你们好,”她说,“咱们要去找那头狮子吗?”“等你吃完了早饭吧,”威尔逊说,“你看行吗?”“好的,”她说,“我太高兴了。”“我正要去检查一下,是不是所有的都准备好了。”威尔逊走开去。他走的时候,狮子又吼了。“吵吵嚷嚷的家伙,”威尔逊说,“我们会让你吼不成的。”“弗朗西斯,你怎么了?”他的妻子问他。“没什么。”麦康伯说。“得了,别瞒我,”她说,“你为什么心烦?”“没什么。”他说。“告诉我,”她望着他,“你觉得不舒服吗?”“是那该死的吼叫声,”他说道,“你知道吗,它整整吵了我一宿。”“你为什么不叫醒我呢,”她说,“我倒喜欢听这声音。”“我得去把那该死的家伙给杀了。”麦康伯可怜巴巴地说。“唔,你上这儿来,就是为了干这个,是不是?”“不是的,只是因为一听见这声音,我就神经紧张。”“那好吧,就照威尔逊说的去办,把它杀了,叫它吼不成。”“话是不错,亲爱的,”弗朗西斯·麦康伯说,“听着是很容易,是不是?”“你不害怕吧?”“当然不怕,只是它吼了整整一宿,弄得我神经紧张。”“你会很轻松地把它杀死,”她说,“我知道你会的,我巴不得它马上出现在我面前呢。”“你吃完早饭,咱们就出发。”“天还没亮呢,”她说,“这可不是个好时候。”

就在这时候,那头狮子从胸腔深处吼出一声悲叹,一下子变成了喉音,震动性越来越高,以致感觉空气都震了,最后是一声叹息和发自胸腔深处的、沉重的咕噜。“听上去好像它就在这儿。”麦康伯的妻子说。“天啊,”麦康伯说,“我讨厌这该死的叫声。”“给人印象很深。”“印象很深?简直可怕。”

这时候,罗伯特·威尔逊带着他那支短短的、样子难看、枪口大得吓人的505吉布斯走来,咧着嘴笑。“来吧,”他说,“你的扛枪人把你那支斯普林菲尔德和那支大枪都带上了。全在汽车里呢。你有实心弹吗?”“有。”“我准备好了。”麦康伯太太说。“一定要阻止它乱吼叫,”威尔逊说,“你坐在前面。太太就跟我一起坐在后面吧。”

天刚灰蒙蒙的,他们的车穿过树林,驶向了河的上游。麦康伯拉开枪栓,看一看他的金属铸的子弹,推上枪栓,上了保险。他发现自己的手在抖,就伸进口袋去摸摸那里的子弹,又用手指头摸摸他短上衣胸前带圈里的子弹。那是辆没有门的,像个盒子似的汽车,他把脸向后座转去,威尔逊同麦康伯太太就坐在那里,两个人兴奋地咧开了嘴在笑,然后威尔逊把身子向前探着,低声说:“瞧,鸟儿都飞下去了。也就是说,那头老家伙已经离开了被它咬死的那只猎物。”

麦康伯可以看到,有只秃鹫盘旋在河对岸树的上空,有的就一下垂直地落了下来。“它们可能是上这儿来喝水的,”威尔逊低声说,“在它去睡以前。留神注意着。”

他们慢慢地驾车沿着高高的小河岸慢慢地向前行驶,这一带尽是圆石的河床被冲得很深;他们的汽车穿梭在那些大树中间。麦康伯正望着对岸,他突然感到威尔逊抓住他的胳膊。汽车停住。“它在那儿,”麦康伯听到低低的说话声,“在右前方。下车去把它干掉。它是一头顶好的狮子。”

麦康伯现在看到了那头狮子。它几乎侧身站着,那颗大脑袋也在向他们这边张望着。那清晨的微风,吹动了它深色的鬃毛;在灰蒙蒙的晨光中,它站在岸边高地上,显出一个侧影,它的肩膀浑厚,圆桶似的巨大的身子显得油光水滑。“它离我们又多远?”麦康伯一边问,一边举起枪。“约摸七十五码。下车去,把它打死。”“为什么不能在这儿开枪?”“你不能在汽车上开枪打它们,”他听到威尔逊在他耳边说,“下车去。它不会一直待在那儿。”

麦康伯从前座边上的半圆形的缺口里跨出来,站在踏级上,然后跨到地面上。那头狮子仍然威武而沉着地站在那儿,侧目望向这边,它长得就像是一头巨大的犀牛。它还没有嗅到人的味道,它那大脑袋来回地转着观望着,它看着麦康伯手里的家伙,并没有感到害怕,但是要走到河岸去喝水时,它犹豫了;它看到了人影儿,就扭过它那颗沉重的大脑袋,大摇大摆地走进树林,就在这时,只听到砰的一声,一颗30—06—220的实心子弹打进它的胁腹,穿透了它的胃,使它突然感到火烧似的疼痛,直想呕吐。它迈开大步,沉重地小跑起来,由于肚子受了重伤,身子有点摇晃,它穿过树丛,朝那高高的野草丛跑去,想隐蔽起来;然后,又是砰的一声,擦过了它的身旁,撕裂了空气。接着,又是砰的一声,它感到子弹从它的下肋穿了过去,嘴里突然涌出热的、尽是泡沫的血;它飞似的向高高的野草丛跑去,它蹲在那里可以不被人看到,然后等到他们带着那砰砰会响的东西走近时,只要距离合适,它就可以向带着那个家伙的人扑过去,把他按倒。

麦康伯跨下汽车的时候,倒没有过多地考虑过狮子的感觉。他只知道自己的手在嗦嗦发抖,他走下车的时候,两条腿几乎都动不了。他大腿僵硬,但是能感到肌肉在颤动。他举起枪,瞄准狮子的脖子,扳动机枪。尽管他觉得自己的手都要破了,但是却没发出一点声音。这时,他才想到上着保险,于是放下枪,松开保险,僵直地向前迈了一步;就是现在那头狮子看到他的侧影从汽车的侧影里呈现出来,转身迈着大步就走了;麦康伯开枪的时候,他听到砰的一响,这就说明,子弹打中了;但是狮子仍在跑。麦康伯再开一枪;大家都看到了那颗子弹在狮子前面扬起一阵尘土。他突然想起枪口要向下瞄准目标,于是就又开了一枪,他们都听到子弹打中了;那头狮子飞似的跑起来,还没等到他再开枪,就钻进了高高的野草丛。

麦康伯站在那儿,胃里一阵难受,他握着斯普林菲尔德枪的双手等待着再次射击,依然哆嗦发抖;他的妻子和罗伯特·威尔逊站在他身旁。在他旁边的还有两个扛枪人,在用瓦卡姆巴语说话。“我打中了它,”麦康伯说,“中了两枪。”“你打中了它的胃,还有它前身的什么地方。”威尔逊懒懒地说。两个扛枪人也阴沉着脸,现在也一声不吭了。“你本来是可以打死它的,”威尔逊接着说,“咱们得待一会儿,才能进去把它找到。”“你这是什么意思?”“咱们得等它奄奄一息的时候,再顺着它的血迹一路走去找到它。”“哎!”麦康伯说。“它是一头顶好的狮子,”威尔逊高兴地说,“可是它躲进了一个差劲的地方。”“为什么差劲呢?”“因为只有走到它身旁才能看见它。”“哎!”麦康伯说。“走吧,”威尔逊说,“让你太太在车里坐着,咱们去找找血迹。”“你在这儿等着,玛戈。”麦康伯对他的妻子说。他的嘴干得都不方便说话。“为什么?”“威尔逊说的。”“我们去看一下,”威尔逊说,“你在这儿等着。在这儿甚至可以看得更清楚。”“好吧。”

威尔逊用斯瓦希里语对驾驶员说话。他点点头,说:“是,先生。”

然后,他们就沿着那陡峭的岸走下去,趟过小河,踩在圆石上,弯弯曲曲地往上走,到了对岸,拉住突出的树根往上爬,直到找到麦康伯开头一枪时,那头狮子逃跑的地方。扛枪人用草茎指着青草矮矮的地面上深红的血迹,血迹沿着河岸一直伸向到树林里去。“现在怎么办?”麦康伯问。“没有别的办法,”威尔逊说,“河岸太陡,汽车过不来。咱们只能等它的身子变得僵硬一点的时候,一起进去看一看。”“咱们不能把草点着吗?”麦康伯问。“草太青烧不着。”“那不能让赶野兽的人去吗?”

威尔逊打量着看了他一眼。“当然可以,”他说,“可是这有点像叫人去送命。你想,咱们明知道这是头受了伤的狮子。一头没受伤的狮子比较好撵,因为它一听到闹声,就会跑,可如果是一头受了伤的狮子,它就会扑上来。除非在它的旁边,否则你是看不到它的。它会把自己隐蔽在一个地方,平平地趴在地上,你会认为那儿连一只兔子都藏不了。你怎么能派那些手下人去冒这种险呢。准会有人受伤的。”“那么,扛枪人呢?”“啊,他们要跟咱俩一起去。这是他们的分内事。你瞧,这是合同上明文规定的事。可是,看上去,他们也不太情愿,是不是?”“我可不愿意到那儿去。”麦康伯说。他自己还没觉得什么,可是话已经说出口了。“我也不愿意去,”威尔逊非常干脆地说,“这不是也没有别的办法嘛。”接着,他他有了一个主意,看了一眼麦康伯,突然发现他在发抖,还有一副可怜相挂在脸上。“当然啦,你也可以不进去,”他说,“要知道,雇我来就是干这种事的。所以我的价钱这么贵。”“你的意思是要自己进去吗?就不能把它撂在那不管吗?”

罗伯特·威尔逊的全部工作就是考虑狮子和有关狮子的问题;他一直没发现麦康伯有什么不对头,只是觉得这个人有点心惊肉跳,他突然有一种自己在旅馆里开错了房门,看到了一件丑事的感觉。“你说的是什么意思。”“把它撂下难道不行吗?”“你是说,咱们就装作根本没打中它?”“不是,只是撇下不去理会它。”“这不行。”“为什么不行?”“第一,它得忍受痛苦。第二,也许别人会碰到它。”“我明白了。”“不过,你不一定要跟他交手。”“我倒喜欢跟它交手,”麦康伯说,“我就是心里有点慌,你知道。”“咱俩进去,我在前面走,”威尔逊说,“让康戈佬跟着。你待在我后面,靠边一点儿。或许运气好的话,咱们会听到它吼叫。要是看到它的话,咱俩就一起开枪。别担心,我会给你撑腰的。事实上,你知道,或许你还是不去的好,也许还好得多。你可以过河去找你太太,让我去了结这件事?”“不,我要去。”“好吧,”威尔逊说,“不过,要是真不想去,就别去。现在这是我的分内事了,你知道。”“我要去。”麦康伯说。

他们坐在一棵树底下抽烟。“需要先去跟你太太说一声吗?反正咱们还得等一会儿。”威尔逊问。“不要。”“那么,我去跟她说让她再耐心等会儿。”“好的。”麦康伯说。他坐在那儿,胳肢窝出着汗,嘴很干,胃里也感到很空洞,他需要勇气,然后去告诉威尔逊,他不想和他一起去干掉那头狮子。他不知道,威尔逊已经发火了,因为他没能早点儿认识到自己的处境,所以才打发他去找他的妻子。他坐在那儿,威尔逊回来了。“我把你的大枪带来了,”他说,“拿着,我想它已经等了我们很久了,走吧。”

麦康伯接过那支大枪,威尔逊说:“走在我后面,大约偏右五码,你听我的指挥。”

接着他用斯瓦希里语同那两个扛枪人说话,他们脸色阴霾。“咱们走吧。”他说。“我能喝口水吗?”麦康伯问。威尔逊跟那个皮带上挂着水壶、年纪大一点儿的扛枪人说了几句,那个人解下水壶,拧开盖子,递给麦康伯,他接过去,发现水壶是真的很沉,那个粗糙的毡制的水壶套在他手里显得毛茸茸的。

他举起水壶喝水,望着前面高高的野草丛和草丛后面平顶的树丛。野草在一阵微风的吹动下,轻轻地摇曳。他看了一眼那扛枪人,看得出那个人也在经受恐惧的痛苦。

野草丛里三十五码的地方,那头大狮子平平地趴在地面上。

它的耳朵向后,唯一的动作就是轻轻地上下摆动它那条长着黑毛的长尾巴。它躲在这里,准备拼个你死我活;让它难受的是,打穿它肚子的那一枪,穿透肺的那一枪使它每呼吸一次,嘴里就冒出稀薄的、有泡沫的血,它越来越虚弱了。它的两肋湿漉漉、热乎乎的;苍蝇停在它褐色的皮毛上被实心子弹打开的小窟窿上;它那双满是仇恨的黄色大眼睛已经眯成了一条缝,向前望着,只有当呼吸感到痛苦时,才眨巴一下;它的爪子刨进松软的干土。

它全身疼痛、难受、充满仇恨,调动起全身残余的体力,集中精力准备发动突然袭击。它听到了他们在说话,它等着,积聚全身力量准备着,只等他们走进野草丛,就拼命扑过去。它听着他们说话,尾巴变硬了,上下摇动。他们刚到野草丛边缘,它就发出一声咳嗽似的咕噜,猛扑上去。

康戈佬,那个年长的扛枪人,在前面找着血迹;威尔逊注意着野草丛中任何的动静,他那支大枪准备着;另一个扛枪人眼睛向前望,留神听着;麦康伯靠近威尔逊,他那支来复枪准备着射击,就在刚才跨进野草丛的时候,麦康伯听到被血哽住的咳嗽似的咕噜声,看到有东西从野草丛里呼地扑出来。

接下来,他知道,麦康伯逃啦;发疯似的慌慌张张逃到空地上,向小河边逃去。

他听到威尔逊的大来复枪一声卡拉轰!接着又是一声响得震耳的卡拉轰!他转身,看到了那头狮子,它现在的那副模样才叫吓人,几乎就只剩了半个脑袋,慢腾腾地爬向站在高高的野草丛边缘的威尔逊;那个红脸汉呢,把那支难看的短枪枪栓推上,仔细地瞄着,接着又是一声震耳的卡拉轰,那只拖着沉重、庞大的黄身子慢腾腾在爬的狮子僵硬了,那颗巨大的、残缺不全的脑袋向前倒了下去;麦康伯独自一人站在他刚才逃跑的空地上,手里握着一支装满了子弹的来复枪;两个黑人和一个白人向他投去了轻蔑的目光,他知道狮子死了。他走向威尔逊,这个时候,他高大的身躯似乎也是对他一种赤裸裸的谴责,威尔逊望着他,说:“要照相吗?”“不要。”他说。

他们一共也就说了这两句话,直奔汽车走去。接着,威尔逊说:“一头顶好的狮子,手下人会剥下它的皮,咱们就待在这荫凉的地方吧。”

麦康伯和他妻子没有互相看对方,他就坐在后座她的身旁;威尔逊呢,坐在前面的座位上。有一次,他伸手去握住了妻子的一只手,眼睛没有向她望;她把手从他的手心里抽了出来,望着河对岸扛枪人在剥狮子皮的地方,他发现,她在这里能看到事情的全部经过。他们坐在那儿,他的妻子凑向前,把手放在威尔逊的肩膀上。他扭过头来,她从低矮的座位上向前探出身子,亲了亲他的嘴。“唷,啊呀。”威尔逊说,他本来就很红的脸更红了。“罗伯特·威尔逊先生,”她说,“美丽的红脸儿罗伯特·威尔逊先生。”

接着她又坐回到麦康伯的身旁,扭头望着对岸狮子躺着的地方,它的两条前腿冲着天,皮已经剥掉了,露出雪白的肌肉和腱子瓣儿,还有鼓起来的白肚子,黑人们在刮掉皮上的肉。扛枪人带着又湿又沉的狮子皮回来了,把皮卷好,爬上车以后把皮拉上来,汽车开了。在回营房的这一路上,都没有人说一句话。

这就是狮子的故事。麦康伯并不知道,那头狮子在发动突然袭击之前的感觉;也不知道,它在袭击的时候,被一颗初速每小时两百英里的505子弹,难以置信地击打在它嘴上时,是什么感觉;也不知道,后来,在它挨了第二下致命的打击时,后半身已经被打坏了,还爬向那个使它毁灭的东西时,那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力量在支撑着它这么做。威尔逊倒是知道一点儿,用一句话来表达:“顶好的狮子。”但是麦康伯不知道,威尔逊对这些事有什么感觉,也不知道,他的妻子有什么感觉,只知道她跟他闹翻了。

他俩之前也闹翻过,只是从来没有闹得不可收拾。他有钱,而且以后还会更有钱;他知道,即使是现在她也不会离开他的。这是他所知道的几件事中的其中一件。他知道这件事,知道摩托车(这是最早的事),知道汽车,知道打野鸭,知道钓鱼,鳟鱼、鲑鱼、大海鱼之类的,知道书上的性爱故事,许多书,太多的书,知道所有的球场运动,知道狗,不怎么知道马,知道紧紧抓着他的钱不放,知道他那个圈子里的人干的大多数的事情,还知道他的妻子不会离开他。

他的妻子一直都是个大美人儿,在非洲是个大美人儿,但是在美国,如果她想离开他,想有更富裕的生活,那就不够美了,他知道她已经认识到了这样一种情况。他知道,她已经错过了离开他的机会。如果他开始善于和女人打交道,她也许会开始担心,怕他另外去娶一个美丽的妻子;但是她也是很了解他的,压根儿不需要为这事担心。而且,他还很宽宏大量,如果说,这不是他致命的弱点,那么,似乎就是他最大的优点了。

总的说来,在别人看来,他们还是比较幸福的一对夫妻,尽管经常有谣传说他们要散伙,但是却从来没有实现过,正如一个社交生活专栏所写的那样,他们深入到被称为非洲最黑暗的地方来打猎,不仅仅是为了要给他们非常令人羡慕和始终经得起考验的爱情添上一层惊险的色彩。这是一片黑暗的大陆,马丁·约翰逊夫妇去到那里,才在许多银幕上放映出来。他们在那里猎取狮子、野牛、象,还给自然史博物馆收集标本。过去,同一个专栏作者至少有三次报道过,他们濒于分离,他们也确实是这样。

但是他们总能和好如初,而且总是有理由的。玛戈长得太漂亮了,麦康伯舍不得同她离婚;麦康伯太有钱了,玛戈也不愿离开他。

弗朗西斯·麦康伯在不去想那头狮子的时候,睡着过一会儿,醒了一阵,接着又睡着了,现在大概是清晨三点钟,他在梦中突然被那头脑袋血淋淋、站在他面前的狮子吓醒了,心怦怦地乱跳,仔细听着;突然,他发现妻子不在帐篷里的另一张帆布床上。他醒着在床上躺了两个钟头,放不开这件事。

两个钟头以后,他的妻子走进帐篷,撩起蚊帐,舒适地爬上床。“你上哪儿去了?”麦康伯在黑暗中问。“唷,”她说,“你醒了?”“你上哪儿去了?”“我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你干的好事,该死的。”“你要我说什么呢,亲爱的?”“你上哪儿去了?”“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你倒是给这事取了个新名字,你是一条骚母狗。”“唔,你是一个胆小鬼。”“就算是吧,”他说,“那又怎么样?”“对我来说,没什么。可是请别跟我说话,亲爱的,因为我很困。”“你是不是觉得我什么都会忍受?”“我知道你会的,亲爱的。”“嘿,我受不了。”“亲爱的,求你别跟我说话了,我真的很困。”“你答应过不再干这种事了。”“唔,现在又干了。”她柔情蜜意地说。“你说过,这次旅行,绝不会有这种事情。你答应过。”“不错,亲爱的。我是这么说过的。不过,昨天已经毁了这次旅行,咱们别再谈了,好不好?”“你只要是抓住机会,真是一刻也不等啊,是不是?”“请别跟我说啦。我很困,亲爱的。”“我要说。”“那么,别缠着我,因为我快要睡着了。”接着,她确实睡着了。

天还没亮,他们三个人全坐在桌子旁吃早饭了。麦康伯发现,在他憎恨的许多人当中,他最最憎恨的是威尔逊。“睡得怎么样?”威尔逊一边在烟斗里装烟丝,一边用喉音问。“你呢?”“好极啦。”这个白种猎人告诉他。

你这畜生,麦康伯想,你这神气活现的畜生。

准是她进去的时候吵醒了他,威尔逊想,用没有表情的、淡漠的眼光望着他们两人。唔,他干嘛不让他的妻子待在她应该待的地方呢?他把我当什么了,一个该死的石膏圣徒像吗?谁叫他不让她待在她应该待的地方的。这是他自己的过错。“你觉得咱们能找到野牛吗?”玛戈一边问,一边用手推开一盆杏儿。“要是巧的话,就能遇上,”威尔逊微笑着对她说,“你怎么不待在营房里?”“我才不干呢。”她告诉他。“为什么不让她待在营房里?”威尔逊对麦康伯说。“你对她说啊。”麦康伯冷冷地说。“咱们不要什么指挥,”玛戈转过脸去,非常高兴地对麦康伯说,“也不要傻头傻脑,弗朗西斯。”“你已经准备好要出发了吗?”麦康伯问。“当然,随时都行,”威尔逊告诉他,“你要让你太太去吗?”“有什么不同吗?”

真糟糕,罗伯特·威尔逊想。真是一团糟。唉,总是把事情闹成这样。到最后,事情总是会闹成这个样。“没什么。”他说。“你确定,你不希望跟她一起待在营房里,让我出去打野牛吗?”麦康伯问。“这不成,”威尔逊说,“我是你的话,就不会这么胡说。”“我没胡说,我感到厌恶。”“厌恶,这不是个好词儿。”“弗朗西斯,你说话能尽量通情达理些吗?”他的妻子说。“我说话就是太他妈的通情达理啦,”麦康伯说,“你吃过这么脏的东西吗?”“吃的东西有什么不对劲吗?”威尔逊沉着地问。“也没比别的更不对劲。”“我会叫你安心的,小伙子,”威尔逊非常沉着地说,“桌子旁侍候吃饭的仆人中有一个会一点儿英语。”“叫他见鬼去吧。”

威尔逊站起来,一边抽烟斗,一边踱过去,用斯瓦希里语对一个站着等他的扛枪人说话。麦康伯和他的妻子坐在桌子旁。他盯着看她的咖啡杯。“亲爱的,你要是再这样,我就会离开你。”玛戈沉着地说。“不,你不会。”“你不妨试一试,就会知道。”“你不会离开我。”“对,”她说,“我不会离开你,可你得规矩点。”“我规矩点?说得真好,我规矩点。”“可不是,就是你规矩点。”“你干嘛不试着让你自己规矩点?”“我试了很久啦,很长时间了。”“我讨厌那个红脸畜生,”麦康伯说,“只看见个影子,都会让我恼火。”“他真的很可爱。”“啊,别说啦。”麦康伯几乎嚷叫起来。这会儿,汽车开过来了,停在就餐帐篷前,驾驶员和两个扛枪人下了车。威尔逊走过来,看着他们俩。“去打猎吗?”他问。“去,”麦康伯一边说,一边站起身来,“去。”“带一件毛线衣比较好,汽车开起来时会很凉的。”威尔逊说。“我会穿皮上衣。”玛戈说。“那个仆人取来了。”威尔逊告诉她。他上车,坐在驾驶员身旁;麦康伯和他的妻子一声不吭,坐在后面的座位上。

但愿这个蠢货没想到在背后把我的脑袋打烂,威尔逊暗自想着。有个女人在打猎队里就是麻烦。

早晨的光线是灰蒙蒙的,汽车吱吱嘎嘎地向下开,从一个尽是卵石的浅滩上渡到河对岸,接着往上开,盘上陡岸。前一天,威尔逊就吩咐把那里开出了一条路,所以他们可以开到对岸这个像猎苑似的长着树的、地形起伏的地方来。

真是个美好的早晨,威尔逊想。露水很重,车轮在野草和矮树丛上滚过去的时候,他能够闻到碾碎了的蕨薇的气味。他喜欢这种味道,就像是马鞭草的气味,他还喜欢在雾中显得黑魆魆的树干,汽车开过这片没有人迹的、猎苑似的地方。他现在不再去想后座上的那两口子,满脑子都是野牛了。他找的野牛白天待的地方,那是尽是泥浆的沼泽,他们在那里是不可能得手的,但是它们会在夜晚来这片空地找吃的,他要是能用汽车把它们与沼泽隔开,麦康伯就会有一个好机会在空旷的地方打到它们。他不愿意和麦康伯一起隐蔽在树荫稠密的地方打野牛,他压根儿就不愿意和麦康伯一起打野牛或者别的野兽,但是他是一个职业猎人,他这一辈子就是要和一些难得遇到的人一起打猎。

如果今天他们打到了野牛,那么就只差犀牛了,这样,这个可怜的家伙也就结束了这次危险的游戏,事情也就好办了。他不会再跟那个女人有什么牵扯;麦康伯呢,也会忘了那件事。看来,像这样的事,他一定经历过很多回了。可怜的家伙,他一定有办法忘掉的。唉,这也是这个可怜的家伙自找的。

威尔逊,带来了一张双人帆布床,以应付他可能碰到的艳遇。他以前陪过一些不同国籍的,生活放荡的,花天酒地的顾客打猎,他们中的女人如果没有同这个白种猎人在一张帆布床上睡过觉,就会觉得花的钱不值得。但是事情结束以后,他就会瞧不起她们,尽管她们当中有几个,他当时还算喜欢。他就是靠着这些人才得以生活的,只要他们雇了他,他就会把他们的目标当作自己的目标。

但另一方面,他们就是他的目标,不过枪法却不在内。对于打猎,他有自己的一套标准。如果他们不遵守这些标准,尽可以另外雇人去陪他们打猎。他也知道,正是因为他的这种态度,才获得人们尊重的。不过,这个麦康伯是个古怪的家伙。他不怪才不正常呢。再说,他的妻子。唔,这个妻子。是啊,这个妻子。嗯,这个妻子。算了,他已经不再去想那些了。他扫了他们一眼。麦康伯绷着脸坐在那儿,一副气冲冲的模样。

玛戈呢,向他微笑着。她今天看上去好像更年轻、更天真、更娇嫩,而不是以前那种做作的美。她心里想的是什么,也许只有天知道,威尔逊想。昨天夜晚,她说话不多。一想到这件事,看着她就高兴。

汽车爬上一个陡坡,一路穿过树林,随后开进一片满是野草,像草原一样的空地,沿着空地边缘,缓慢地在树荫下行驶,威尔逊仔细地观察了这片草原和它最远的边缘。

他吩咐停车,用双筒望远镜观察这片空地。接着他示意驾驶员继续开车,汽车慢腾腾地开起来,驾驶员避开一个个疣猪洞,绕过一座座蚁山。接着,越过空地望去,威尔逊突然转过脸来,说:“天啊,它们在那儿呢!”

汽车迅速向前,威尔逊用语速很快的斯瓦希里语对驾驶员说话,麦康伯望向了他手指的地方,看到三头庞大的黑野兽,又长又笨重,样子几乎是圆柱形的,就像是黑色的大油槽车,在飞快地奔向广阔草原的另一边缘。它们的速度极快,脖子是僵直的,身子也是僵直的。它们伸着脑袋飞奔的时候,他可以看到它们脑袋上那一对向上翘的、宽阔的黑犄角,脑袋一动也不动。“那是三头老公牛,”威尔逊说,“咱们得想办法,不能让它们跑进沼泽。”

汽车用一小时四十五英里的速度疯狂地穿过空地;麦康伯一直在盯着野牛,它们在视线中越来越大了,他终于清楚地看到一头庞大的公牛,它那灰色的、没有毛的、长满痂癣的躯体,它的脖子是肩膀的一部分,还有一对黑犄角,闪闪发亮,它跟在另两头的后面,它们有规律地迈着步子向前冲,排成一列奔跑着。接着,汽车摇晃了一下,好像腾空跃起了似的,他们就要赶上了。他可以看到那头公牛庞大的向前冲的身子和它那稀疏的长着毛的牛皮上的尘土,还有宽阔的犄角和鼻孔很大的鼻子。他刚要举起枪来,威尔逊叫嚷起来:“别在车上,你这蠢货!”他并不是害怕,只是对威尔逊的举动很生气。这会儿,已经踩住了刹车,但汽车还在滑动,吱吱嘎嘎地向一旁斜过去,还没有停稳,两个人分别从两边下了车。麦康伯的脚踩在了好像可以移动的地面上,他打了个趔趄;接着,他向那头正在跑的野牛开枪,听到一颗颗子弹砰砰地打进它身体的声音,那头野牛姿态没变仍旧在奔跑着,他就冲着它打光了枪膛里的所有子弹,后来才想起要从前面肩膀中间打过去;他还在笨手笨脚地装着子弹,那头野牛就倒下去了。它跪在地上,那颗大脑袋重重的仰了过去;看到另外两头野牛仍然在飞快地奔跑,他朝那带头的开了一枪,打中了它。他又开了一枪,没打中,只听到卡拉轰的一响,威尔逊开枪了,接着他看到那头带头的野牛向前倒了下来,鼻子碰到地面上。“把另一头撂倒,”威尔逊说,“嗨,你快开枪啊!”

但是那头野牛仍然用不变的步子飞快地跑着,他没有打中,子弹扬起一阵尘土;威尔逊也没有打中,尘土像云雾似的升起来;接着威尔逊嚷叫:“走吧,已经跑远啦!”话音刚落,抓起他的胳膊上了汽车,两个人站在汽车两边的踏级上,摇晃着疾驰在高低不平的路面上,逼近那头用固定不变的步子、脖子僵直、一直向前冲的野牛。

他们追到了它后面,麦康伯在装子弹,把子弹壳卸到地上,不料卡住了枪,他排除了故障;这会儿,眼看就要赶上那头野牛了,威尔逊喊叫:“停车。”虽然已经刹车,但汽车仍在滑动,差一点翻倒;麦康伯跳下车,总算站住了脚;他猛地一推枪栓,尽可能向前瞄准那头飞跑着的、身子圆滚滚的黑色野牛的背部,开了一枪,又瞄准开了一枪,又是一枪,又是一枪,每一颗子弹都打中了,但那头野牛却似乎没受到任何影响。接着,威尔逊开枪了,声音响得几乎能震聋他的耳朵,他可以看到那头野牛脚步摇晃了。麦康伯仔细瞄准,又开了一枪;接着,它跪倒在了地上。“行,”威尔逊说,“干得好,一共三头。”

麦康伯像喝醉了酒那样兴高采烈。“你开了几枪?”他问。“只有三枪,”威尔逊说,“你打死了第一头公牛,那头最大的。另外那两头,我怕它们逃进隐蔽的地方,所以帮你干掉了。是你打死它们的,我只不过帮了一点忙而已。你打得真棒!”“咱们上车吧,”麦康伯说,“我要喝点酒。”“先把它干掉。”威尔逊告诉他。那头牛跪在地上,狂躁地扭动它的脑袋,当他们走近时,它用那双洼下去的小眼睛瞪着他们,愤怒地大声吼叫。“小心,别让它站起来。”威尔逊说。接着,他又说:“站在侧面,打它的脖子,就是耳朵后面那个部位。”

它那巨大的脖子狂怒地扭动着,麦康伯仔细瞄着准,朝正中心开了一枪。伴随着枪声,脑袋耷拉了下来。“打得好,”威尔逊说,“打中了脊骨。它们长得挺好看,是不是?”“咱们去喝点酒。”麦康伯说。这是他这辈子最痛快的一个时刻。

麦康伯的妻子坐在汽车里,脸色煞白。“亲爱的,你真棒,”她对麦康伯说,“汽车开得真惊险。”“颠得厉害吗?”威尔逊问。“真吓人,我这辈子都没受过这样的惊吓。”“咱们都来喝点酒。”麦康伯说。“那当然好啊,”威尔逊说,“先给你太太喝。”她接过扁酒瓶喝了一口纯威士忌,咽下去的时候,打了个冷战。她把瓶递给麦康伯,麦康伯又随手给了威尔逊。“真是刺激得有点可怕了,”她说,“我头疼得都快裂开了,可是我都不知道,你们还可以在汽车上向它们开枪。”“没有人在汽车上开枪。”威尔逊冷静地说。“哦,我的意思是坐着汽车追赶它们。”“这不合规矩,”威尔逊说,“可是咱们那么做的时候,我倒觉得那是符合运动道德的。对于打猎途中的颠簸路程和一些碍手碍脚的东西,相比之下,步行的风险比坐车更大一些。其实每次咱们冲野牛开枪的时候,都给它们进攻的机会,可是别跟任何人提这件事。这是不合法的,要是你想要闹清楚的话。”“在我看来,这似乎很不公平,”玛戈说,“坐着汽车去追赶那些走投无路的大牲口。”“是吗?”威尔逊说。“要是他们在内罗毕听到这种事,会怎么样?”“第一,我的执照会被吊销。第二,闹得挺不愉快,”威尔逊说,举起扁酒瓶喝了一口,“我就会失业。”“真的吗?”“是真的。”“嘿,”麦康伯说,这是他今天第一次微笑,“她现在抓住你一个把柄啦。”“你的口才倒真不错,弗朗西斯。”玛戈·麦康伯说。威尔逊望着他们两个人。如果一个下流胚娶了一个骚母狗似的女人,他在想,他们生的孩子该有多下贱?可是他嘴里说的却是,“咱们丢了一个扛枪人。你们发现了吗?”“我的天,没有啊。”麦康伯说。“他来了,”威尔逊说,“还好没出什么乱子,他准是在咱们离开头一头牛的地方摔下去了。”

那个中年的扛枪人一瘸一颠地向他们走来,他戴着编织的帽子,穿着卡其短上衣、短裤和橡胶凉鞋,脸色阴沉,神情可怕。他走近来,用斯瓦希里语对威尔逊大声地叫嚷。他们全都看到那个白种猎人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变了。“他在说什么?”玛戈问。“他说第一头牛站起来,走进灌木丛去了。”威尔逊似乎很淡定地说。“噢。”麦康伯轻描淡写地说。“这么说,又要像狮子那件事情了。”玛戈充满着期望说。“不能相提并论,”威尔逊告诉她,“要再喝点儿吗,麦康伯?”“好吧,谢谢。”麦康伯说。他猜想自己一定会再次拥有狮子事件那样的感觉,结果却没有。这是他这辈子第一回没有恐慌的感觉。他不但不害怕,反而却异常的兴奋。“咱们去看看第二头公牛,”威尔逊说,“我会吩咐驾驶员把车停在树荫下的。”“你们去干什么?”玛戈问。“去看野牛。”威尔逊说。“我也去。”“走吧。”

他们三人来到了那头野牛躺着的空地上,它显得黑黪黪的,巨大的身躯,脑袋耷拉在野草上,一对大犄角叉得很开。“这头野牛的脑袋很好,”威尔逊说,“两只角中间最大的距离大概有五十英寸。”

麦康伯看着它就很兴奋。“它难看死了,”玛戈说,“咱们不能到树荫底下去吗?”“当然可以,”威尔逊说。“瞧,”他手指着对麦康伯说,“看到那片灌木丛了吗?”“看到了。”“这就是第一头牛走进去的地方。扛枪人说,他摔下来的时候,看到那牛还躺着,咱们还在拼命追着另外两头飞奔的牛。然后他一抬眼,看见那头牛已经站起来了,正看着他。他被吓得没了命似的逃跑,那头牛慢腾腾地走进了灌木丛。”“咱们现在能进去撵它吗?”麦康伯热切地问。

威尔逊用疑虑的目光看着他。这家伙奇怪得都不正常,威尔逊想。昨天,他还害怕得不行;今天,他却成了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还不是时候,得让它再待一会儿。”“咱们到树荫底下去吧,好吗?”玛戈说。她脸色苍白,神情憔悴。

汽车停在了一棵孤零零的、枝叶很茂盛的树底下,他们全上了车。“也许它死在那儿了,”威尔逊说,“再等一会儿,咱们去看看。”

麦康伯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难以压制的和莫名其妙的兴奋。“天啊,那是一场追猎,”他说,“那种感觉是我从来没经历过的,是不是很精彩啊,玛戈?”“我不喜欢它。”“为什么呢?”“我讨厌它,”她咬牙切齿地说,“我厌恶它。”“你知道,我想我再也不会害怕任何东西了,”麦康伯对威尔逊说,“当咱们看到野牛去追赶它的时候,我的心里就发生了变化。就像是堤坝决口啦。刺激极了。”“胆子也变大了,”威尔逊说,“人们总是会发生许多奇怪的变化。”

麦康伯的面容闪着光。“你知道,我改变了,”他说,“有一种完全不一样的感觉。”

他的妻子一声不吭,用古怪的眼神盯着他看。她紧靠在座位上;麦康伯呢,坐在那里探出身子和威尔逊说话;威尔逊斜靠在座位背上,扭过头来同他说。“你知道,我想再试一下,去打一头狮子,”麦康伯说,“现在的我一点都不怕它们了,说到底,它们又能把我们怎么样呢?”“说得对,”威尔逊说,“人最狠也无非就是要你的命。这是谁说的呢?是莎士比亚说的。说的简直是太好了,我不知道是否还能背出来。啊,说的真是太好了,曾经有一个时期,我总是用这几句话来告诉自己,咱们不妨听一听。‘说实话,我一点也不在乎;人只能死一回;咱们都欠上帝一条命;不管怎么样,反正今年死了的,明年就不会再死。’说得多精彩啊,是不是?”

他对于说出这样的话,感到很难堪,因为那是支撑他生命的话,但是他曾经也看到过男子长大成人,而且还总是为此而感动,只是这跟他们的二十一岁生日可毫不相干。

因为一次偶然的、特殊的打猎,一次没有机会提前担心的、手忙脚乱的突然行动,麦康伯终于长大成人了,而且不管是怎样的变化都无所谓了,因为变化已经发生了。瞧瞧现在这个家伙,威尔逊想。事实是,有很多大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还都是个孩子,威尔逊想,有时候,也许一辈子都是。即使到了五十岁,却仍然很孩子气。真正孩子气的美国人。奇怪得要命的人。但是现在的这个麦康伯,是他喜欢的。奇怪得要命的家伙,也许他不会再当王八啦。嘿,这可是一件好事儿,好得要命的事情。这家伙可能害怕了一辈子。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是现在都过去了。刚才只是没有时间去害怕野牛,就是这么回事,加上心里不痛快,汽车也起了作用,汽车使大家不再拘束,现在他变成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啦。他在战争中也看到过同样的情形,比丧失童贞变化更大。只一瞬间,胆怯就不存在了,像手术割除的。又长出别的东西,代替了它。这是作为一个男人,重要的东西。有了这东西,他就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女人也知道,做男人的压根儿就不该害怕这种情况。

玛格丽特·麦康伯缩在座位的角落里,望着他们两个人。

威尔逊没有变化。她看着威尔逊,他和昨天她看他时一模一样,那是她第一次发现他有那么大的本领。但是她现在看到了麦康伯身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你对将要去干的事情感到兴奋吗?”麦康伯问,对于他宝贵的新发现,仍在津津乐道。“你不应该这样问,”威尔逊说,盯着另一个人的脸看,“倒不如说,你还是会感到心慌,这样要时髦得多。你要记住,你还会心慌的,而且要慌好多回呢。”“可是你对即将要做的事情不感到兴奋吗?”“当然兴奋,”威尔逊说,“你说的对,只是别没完没了的总说这个,说的太多就成了废话。不管什么事情,只要是反反复复地说,就失去乐趣了。”“你们俩都在扯淡,”玛戈说,“你们只是坐着汽车去追赶了几头走投无路的野兽,但你们却把自己说成了英雄好汉了。”“对不起,”威尔逊说,“我说了太多的空话。”她已经开始担心了,他想。“既然你不懂我们在说什么,为什么还要插嘴呢?”麦康伯问他的妻子。“你真是勇敢呢,突然变得勇敢得很。”他的妻子轻蔑地说,但却对这种轻蔑没有把握,她非常害怕一件事情。麦康伯由衷地、很自然地哈哈大笑起来。“你知道我变了,”他说,“我真的变了。”“是不是迟了一点呢?”玛戈沉痛地说。因为过去那么多年来,她也尽了最大的努力,而现在关系变成这样,并不是一个人的错。“对我来说,一点儿不迟。”麦康伯说。

玛戈默不作声,靠坐在角落里。“你认为咱们让它待的时间够长了吗?”麦康伯愉快地问威尔逊。“咱们可以去瞧一下了,”威尔逊说,“你还有剩余的实心子弹吗?”“扛枪人还有一些。”

威尔逊用斯瓦希里语叫了一声,那个年纪较大的扛枪人正在剥一头野牛的脑袋上的皮,听到叫声站了起来,从口袋里掏出一盒实心子弹,走过来递给麦康伯,他把枪膛装满,剩余的就放进了口袋。“你还是用斯普林菲尔德射击的好,”威尔逊说,“你习惯用那支,咱们把曼利切给你太太留在车上。你的扛枪人带着你那支大枪,我用这支该死的火铳,现在我来给你说一说野牛。”他把关于野牛的话题放在了最后,因为他不想使麦康伯担心。“野牛总是脑袋抬得老高,笔直地冲过来。它的那对犄角由于很突出,所以在保护着它,那个地方是打不进的。子弹就只能从它的鼻孔或者胸脯打进去,或者你要是在侧面的话,还可以打它的脖子和肩膀中间。因为它们曾经被打中过一次,所以想要干掉它们可并不容易,别试图去试什么新方法。向最有把握的部位开枪,他们已经把那头牛脑袋的皮剥下来了。咱们出发吧?”

他招呼那两个扛枪人,他们擦擦手,走过来,那个年纪比较大的人上了车。“我只带康戈佬,”威尔逊说,“另一个留在这儿赶鸟儿。”

汽车慢腾腾地穿过这片空地,开向了那个像小岛似的灌木丛,那是一片满是簇叶的狭长地带,穿过洼地一直伸展到干涸了的河道;这一路上,麦康伯的心一直在怦怦地跳;嘴又干了,只是这次不是害怕,而是兴奋。“它就是从这儿进去的,”威尔逊说,接着用斯瓦希里语对扛枪人说,“去找血迹。”

汽车刚好和那片灌木丛平行。麦康伯、威尔逊和那个扛枪人下了车。麦康伯回头看他的妻子,只见她身旁摆着一支来复枪,在望着他。他冲她挥挥手,她没有挥手回答。

前面,灌木丛里的树叶长得非常密实,地面是干的。那个扛枪人热得浑身直淌汗;威尔逊把他的帽檐儿压到眼睛上;麦康伯一抬头就看见他的红脖子。那个扛枪人突然用斯瓦希里语对威尔逊说了几句,然后向前跑去。“它已经死在那儿啦,”威尔逊说,“好极了,”接着他转过来,一把抓住麦康伯的手,他们咧开嘴笑了,一边握手,一边互相望着,就在这时,那个扛枪人发疯似的叫起来;他们看到他斜着身子从灌木丛里蹿出来,快得像一只蟹,接着那头公牛伸着鼻子,紧闭着嘴,鲜血淋淋,巨大的脑袋笔直向前,一下子猛冲出来!它望着他们,那双洼下去的小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威尔逊在前面,跪在地上开枪,麦康伯呢,被威尔逊那巨大的枪声震得根本就听到自己的枪声,只看到那长犄角的突出部分爆发成板瓦似的碎片,野牛脑袋向后一仰,他瞄准它那巨大的鼻孔又开了一枪,看到一对犄角又猛的晃了一下,碎片飞了出来;那头牛的庞大的身体眼看着就要扑到他身上了,现在威尔逊不在他的视线内,他仔细瞄准着,又开了一枪。他的来复枪和那颗伸着鼻子冲过来的牛脑袋的高度差不多,他还能看见那双恶狠狠的小眼睛,接着那颗脑袋开始搭拉下来。他感到突然有一道白热的、晃眼的闪电在他的头脑里爆炸。这就是他的一切感觉。

刚才威尔逊低下身子从侧面瞄准野牛的肩膀中间开枪。

麦康伯直挺挺地站着向它的鼻子开枪,每一次都偏高一点,打中了沉重的犄角,像打在板瓦屋顶一样,飞出许多碎片和碎末;汽车上的麦康伯太太呢,眼看野牛的犄角就要冲到麦康伯的身上,于是用那支6.5口径的曼利切朝那头牛开了一枪,谁知道却打中了她丈夫的颅底骨上面约两英寸高、稍微偏向一边的地方。

现在弗朗西斯·麦康伯躺着,脸朝下,离那头野牛躺着的地方不到两码。他的妻子跪在他身前,她身旁是威尔逊。“我不会把他翻过来的。”威尔逊说。

玛格丽特大声地嚎哭着。“我要回到汽车里,”威尔逊说,“那支来复枪在哪儿?”

她摇摇头,她的脸已经变了样。那个扛枪人捡起那支来复枪。“摆在老地方。”威尔逊说。接着,他又说:“去把阿布杜拉找来,让他亲眼看一看出事的现场。”

他跪下去,从口袋里掏出一条手绢,盖在弗朗西斯·麦康伯那颗躺着的、头发剪得像水手一样的脑袋上。血渗进干燥的松土。

威尔逊站起来,看到侧躺着的野牛,它的四条腿伸得笔直,肚子上那稀疏的毛上爬满了扁虱。“一头顶好的野牛,”他不由自主地估量起来,“两支角中间最大的距离足足有五十英寸长,或者不止那么长,还要再长一些呢。”

他把驾驶员叫来,吩咐他给尸体盖上一张毯子,守在它旁边。

接着,他走到汽车跟前,玛格丽特坐在汽车的角落里哭。“干得真漂亮,”他用平淡的声调说,“他早晚也要离开你的。”“别说啦。”她说。“当然,我知道你是无心的。”他说。“别说啦。”她说。“别担心嘛,”他说,“总是会遇到一些不愉快的事情的,不过验尸的时候我会照一些照片,会有用的。还有两个扛枪人和驾驶员做证,你完全可以脱掉干系。”“别说啦。”她说。“还有那么多事需要你料理呢,”他说,“也许我得派一辆卡车到湖边去发电报,要一架飞机来把咱们三个人全接到内罗毕去。你干吗不下毒呢?在英国她们是这么干的。”“别说啦,别说啦,别说啦!”玛格丽特嚷叫起来。

威尔逊用他那双冷淡的蓝眼睛望着她。“现在我的工作算是结束了,”他说,“我刚才有点生气,原来,我已经开始喜欢你的丈夫了。”“啊,请别说啦,”她说,“请,请别说啦。”“这样比较好,”威尔逊说,“请字听起来让人觉得舒服,现在我不说啦。”

乞力马扎罗的雪

乞力马扎罗是一座海拔一万九千七百一十英尺的常年积雪的高山,据说它是非洲最高的一座山。当地的马赛人把西高峰称作“鄂阿奇—鄂阿伊”,即上帝的庙殿。在西高峰的近旁,有一具已经风干冻僵的豹子的尸体。没有人解释过,豹子为什么会到这么高寒的地方来。“奇怪的是它一点也不痛,”他说,“你知道,它一开始时就是这样。”“是真的吗?”“千真万确,让你受着这样的气味,我感到非常抱歉。”“别这么说!请你别这么说。”“你瞧那些鸟儿,”他说,“它们是被这风景还是气味吸引了呢?”

男人躺在一棵含羞草树浓阴下的一张帆布床上,他透过树荫望向了那片阳光炫目的平原,那儿有三只硕大的鸟疲倦地蜷伏着,还有十几只翱翔在天空中,当它们掠过时,投下了急速移动的影子。“从卡车抛锚那天起,它们就盘旋在那儿了,”他说,“今天是它们第一次落到地上来。开始我还仔细地观察它们的飞翔姿态,心想写短小说的时候也许会用得上,现在想想真可笑。”“我希望你别写这些。”她说。“我也只是说说而已,”他说,“我只要是说着话,就会感到轻松一些。但是我不想让你心烦。”“你知道我不会为此而心烦的,”她说,“我是因为觉得帮不上什么忙,才感觉很焦躁的。我想在飞机到这儿之前,咱们不妨尽量轻松一点儿。”“或者一直等到飞机压根儿就不可能来的时候。”“请你告诉我,我能做点什么吧。总有一些事是我能干的。”“你可以把我这条腿锯下来,这样就可以使它不会蔓延下去,不过,恐怕这样也不成,也许你可以打死我。你现在是个好射手啦,我教过你打枪,不是吗?”“请你别这么说,我能给你读点什么吗?”“读什么呢?”“书包里不论哪本咱们没读过的书都行。”“可是我现在听不进去啊,”他说,“只有谈话最轻松了。咱们来吵架吧,吵一吵时间就过得快。”“我不,我从来就不想吵架。不管心里有多不痛快,咱们都不要再吵架了,说不定今天他们会乘另外一辆卡车回来的,也说不定飞机会来的。”“我不想动了,”男人说,“现在转移已经没有什么意思了,除非能让你心里好过一些。”“这是懦弱的表现。”“你就不能尽量让一个男人死得轻松点儿,非得把他痛骂一顿不可吗?你这样羞辱我有什么用?”“你不会死的。”“别傻啦,我现在就快死了,不信你问问那些个牲畜。”他望向了三只讨厌的大鸟,它们把光秃的头埋在耸起的羽毛里。又有一只鸟急速的飞驰而下,然后,慢慢地挪向那几只鸟。“其实每个营地都有这些鸟,只是你没有注意而已。要是你不自暴自弃,就不会死。”“你这个大傻瓜,这是从哪读到的?”“你不妨想想,不止你一个人,还有别人呢。”“看在上帝的分上,”他说,“我可一直是这么想的啊。”

他静静地躺了一会儿,接着掠过那片灼热而炫目的平原,眺望灌木丛的边缘。有几只野羊在黄色的平原上,显得又小又白,他看见远处一群斑马,在葱绿的灌木丛的映衬下,显得白花花的。这是一个舒适宜人的营地,大树遮阴,背倚山岭,面朝清冽的水。附近有一个几乎已经干涸的水穴,清晨,沙松鸡总会在那儿飞翔。“需不需要我给你读点什么?”她问道。她坐在帆布床边的一张帆布椅上。“不用了,谢谢你。”“也许卡车会来的。”“来不来,我根本就不在乎。”“可是,我在乎。”“你在乎的东西多着呢,我可不在乎。”“并不是很多,哈里。”“喝点酒怎么样?”“在布莱克出版的书里说,喝酒对你是有害的,你一滴酒都不能喝。”“莫洛!”他叫道。“是,先生。”“拿威士忌苏打来。”“是,先生。”“你不应该喝酒,”她说,“你知道我为什么说你自暴自弃了吧。书上说酒是有害的。”“不,”他说,“酒对我有好处。”

现在一切就这样完了,他想。以后不会再有为这种小事争吵的时候了。

自从他的右腿开始生毒疮以来,他就不觉得痛,随着疼痛的消失,也不再有恐惧感了,他现在有的只是一种强烈的厌倦和愤怒:这居然就是结局。而这个结局现在正在来临,他倒并没有那么奇怪。这样的结局许多年来一直萦绕着他,而现在并没有意义。真奇怪,只要你都懒得去厌倦了,就能很轻松地达到这个结局。

现在他也不用先写那些本来打算将来才要写的题材了,本来,他是想等自己有足够的了解之后再动笔的,这样还能写得好一些。唔,他也不用面临写作过程中的失败了。也许你将永远无法写出这些东西,这就是你为什么一再拖延,迟迟没有动笔的缘故。得了,现在,他永远不会知道了。“真希望咱们根本就没有来过。”女人说。她咬着嘴唇望着他手里举着的酒杯。“要是在巴黎就绝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儿,你不是一直都说喜欢巴黎吗?咱们本来可以待在巴黎或者上任何别的地方去。不管哪儿都行,我说过你去哪儿我都愿意跟着。要是你想打猎,咱们本来可以上匈牙利去,而且还会很舒服。”“你有的是该死的钱。”他说。“你这么说不公平,”她说,“那一直都是你的,就像是我的似的。我抛下了一切,不管上哪儿,都跟着你,你想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可我真希望咱们压根儿没上这儿来。”“你说过你喜欢这儿。”“我是说过的,那是你没受伤的时候。可现在我讨厌这儿,我不明白干嘛非得让你的腿受伤呢。咱们到底做了什么,需要付出这样的代价?”“我想我做的事情就是,一开始把腿擦破了,忘了抹碘酒,接着又根本没去在意它,因为我从来没有感染过。后来它就变严重了,别的抗菌剂又都用完了,可能就因为用了药性很弱的石炭酸溶液,才使微血管麻痹了,于是开始生毒疮了。”

他望着她,“除此以外,我还做什么了呢?”“我指的不是这个。”“要是咱们雇了一个有本事的技工,而不是那个半瓶子醋的吉库尤人司机,他也许就会检查机油,而卡车的轴承也就不会被烧毁啦。”“我指的也不是这个。”“要是你没有离开你自己的人——你那些该死的威斯特伯里、萨拉托加和棕榈滩的老相识——偏偏选中了我——”“不,是我爱上了你,你说这话对我不公平。我现在也爱你,永远爱你,你爱我吗?”“不,”男人说,“我不这么想,而且从来没有这么想过。”“哈里,你在说些什么?你昏了头啦。”“没有,我已经没有头可以发昏了。”“你别喝酒啦,”她说,“亲爱的,我求求你别喝酒啦。只要还有希望,咱们就要努力。”“你去努力吧,”他说,“我可是累得不行啦。”

现在,在他的脑海里,出现了卡拉加奇的一座火车站,他正背着背包站在那里,现在正是辛普伦—奥连特列车的前灯划破了黑暗,当时在撤退以后他正准备离开色雷斯。这幅画面,是他为将来构思的,以及下面这段情节:吃早餐的时候,眺望着窗外保加利亚群山的积雪,南森的女秘书问那个老头儿,山上的那片白是不是雪,老头儿望着窗外说,不,那不是雪,还没到下雪的时候呢。于是那个女秘书把老头儿的话重复讲给其他几个姑娘听,不,你们看,那不是雪,她们都说,那不是雪,咱们都看错了。可是等他提出交换居民,把她们送往山里去的时候,她们脚下一步步踩着前进的正是积雪,直到她们死去。

那年圣诞节在高厄塔耳山,雪也整整下了有一个星期。他们那年是住在一个伐木人的屋子里,那口正方形的大瓷灶占了半间屋子,他们睡在装着山毛榉树叶的垫子上,这时有个逃兵跑进屋来,两只脚被雪冻得鲜血直流。他说宪兵就紧追在他后面,于是他们给他穿上了羊毛袜子,并且缠住宪兵闲聊,直到雪花把逃兵的足迹都覆盖了。

他们是在希伦兹度过的圣诞节,雪是那么晶莹闪耀,你从酒吧间望出去,能把眼睛刺痛,你看见每个人都从教堂回到自己的家里去。他们肩上背着沉重的滑雪板,走上那条被松林覆盖的、陡峭群山旁的、被雪橇磨得光溜溜的、尿黄色的河滨大路。那次大滑雪,他们就是从那儿一直滑到“梅德纳尔之家”上面那道冰川的大斜坡上,那雪柔软得就像糕饼上的糖霜,平滑极了。他记得那次悄无声息的滑行,快得就像是一只从天而降的飞鸟。

他们在“梅德纳尔之家”被大雪封了一个星期,那段时期,他们围着灯光,在烟雾弥漫中玩牌,伦特先生输得越多,赌注也随之而增加。最后他把什么都输进去了,连滑雪学校的钱和那一季的全部收益都输光了,还有他的资金也输光了。他看到了伦特先生那长长的鼻子,他捡起牌翻开说:“不看。”

那时候总是赌博。不下雪的时候,赌博,下雪的时候,还赌博,他觉得这一生都消磨在了赌博里。可是对于这些,他却一行字都没写过;还有那个凛冽而晴朗的圣诞节,平原那边的群山凸显出来,那天加德纳飞过防线,去轰炸那列运送奥地利军官去休假的火车,当军官们四散奔跑的时候,他用机枪扫射他们。他记得后来加德纳走进食堂,开始对大家说这件事。大家听他讲了以后,鸦雀无声,然后有个人说:“你这个该死的杀人坯子。”

而关于这件事,他也一行字都没有写。

他们杀死的那些奥地利人,就是不久前跟他一起滑雪的奥地利人,不,不是那些奥地利人。那年一整年跟他一起滑雪的奥地利人,是汉斯,他一直住在“国王——猎人客店”里,他们一起到那家锯木厂上面那个小山谷去猎兔的时候,他们还谈起过那次在帕苏比奥的战斗和向波蒂卡和阿萨洛纳的进攻。而这些他连一个字都没有写。

至于孟特科尔诺,西特科蒙姆,阿尔西陀,他也一个字都没写。

他在福拉尔贝格和阿尔贝格住过几个冬天?四个。于是他想起了那个卖狐狸的人,当时他们到了布卢登茨,是要去买礼物,他记起甘醇的樱桃酒特有的樱桃核味儿,记起在那结了冰的像粉一样的雪地上快速滑行,你一面唱着“嗨!嗬!罗利说!”一面滑过最后一段坡道,笔直地朝着那陡坡飞冲而下,接着转了三个弯滑到果园,从果园出来时越过那道沟渠,登上客店后面那条光滑的大路。你敲松缚带,踢下滑雪板,把它们靠在客店外面的木墙上,屋里的灯光照射着墙角,在烟雾缭绕、冒着新醅的酒香的温暖中,人们正在拉着手风琴。“在巴黎咱们住在哪儿?”他问女人,女人就坐在他身旁的那只帆布椅上,他们现在是在非洲。“在克里昂,这你是知道的。”“我为什么要知道是那儿?”“因为咱们一直住在那儿。”“不,并不是一直住在那儿。”“咱们还在圣日耳曼区的亨利四世大楼也住过,你说过你爱那个地方。”“爱是一堆粪,”哈里说,“而我就是一只趴在粪堆上咯咯叫的公鸡。”“要是你一定要死的话,”她说,“是不是一定要把你无法带走的赶尽杀绝?我的意思是说,你是不是要把一切都带走?你是不是一定要把你的马,你的妻子都杀死,把你的鞍子和你的盔甲都烧掉呢?”“对,”他说,“你那些该死的钱就是我的盔甲——就是我的马和我的盔甲。”“你别这么说。”“好吧,我不说了,我并不想伤害你的感情。”“现在说这个,似乎有点儿晚了。”“那好吧,我就继续说了,这样还真是很有趣呢。我唯一真正愿意和你做的事情,现在也已经不能做了。”“不,这可不是实话。你喜欢做的事情可多着呢,而且只要是你喜欢做的,我也都做过。”“哦,求你看在上帝的分上,别再夸耀了,行吗?”

他望着她,看见她已经哭了。“你听我说,”他说,“你以为我说这些会快乐吗?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这些。我想,也许是想毁掉一切来换回自己的生命吧。咱们最初谈话的时候,我还是好好的。我并不是要刻意这么开场的,可是我现在就像个愚蠢的老傻瓜,对你狠心也无法真正狠到家。亲爱的,请别把我说的放在心上,我是真的爱你,这你也是知道的,我从来没有像爱你这样爱过任何别的女人。”他那段平时用来谋生的假话不知不觉脱口而出。“你对我挺好的。”“你这个坏女人,”他说,“你这个有钱的坏女人,这是诗。我现在全身都是诗,腐烂的诗,腐烂的诗。”“别说了,哈里,难道你一定要变得那么凶恶吗?”“任何东西我都不愿留下来,”男人说,“我不希望我死后会留下什么东西。”

现在已是傍晚,他熟睡了一会。夕阳也已经隐藏在山后了,平原上有一片阴影,那是一些小动物在营地近旁吃食;它们的头一起一落的,摆动着尾巴,他看着它们从灌木丛那边跑掉了,那几只大鸟也不在地上了,它们成群地栖息在一棵树上。那个随身侍候他的男仆正站在床边。“太太打猎去了,”男仆说,“先生有什么需要吗?”“什么都不要。”

她打猎去了,想弄一些兽肉来吃,她知道他喜欢看打猎,所以特意跑到远一点的地方,这样她就不会扰乱这一小片平原而让他看到她在打猎了。她总是那么体贴周到,他想。只要是她知道的、读到过的,或是听人讲过的,她都能想得很全面。

这并不是她的错,因为当他进入到她的生活时,就已经完了。一个女人怎么能知道你说的话,都不是出于真心呢?怎么能知道你说的话,不过是出于习惯,而且只是为了贪图享乐呢?自从他自己都不把说过的话当真时,就靠谎话跟女人相处,而且比他过去对她们说真心话时,相处得更好。

他撒谎并不都是因为他没有真话可说。他曾经真实地活过,但当生命完结时,他就又跟着一些不同的人,而且是更有钱的人,在从前那些最好的地方,以及另外一些新的地方重新活了下来。

让自己失去思想,这可真是了不起。你有一副好内脏,所以才没有那样垮下来,他们大部分都垮下来了,而你却没有垮掉,你坚信一种态度——既然你现在已经不能再做任何事了,那也就不必关心以前做的工作了。可是,你内心深处,还是想要写这些人,写这些非常有钱的人;你说你和他们根本就不是一类人,而只是他们那个世界里的一个卧底;你说你会离开那个世界,并且要写那个世界,而且是第一次让了解那个世界的人来写。可是他永远不会写了,因为每天什么都不写,安逸享受,他所做的事情就连自己都会鄙视,所以也磨钝了他的才能,松怠了工作的意志,最后他干脆就不工作了。他不工作的时候,那些他现在认识的人都感到惬意得多。他一生中最幸运的时候,感到非洲是最幸福的地方,他上这儿来的原因,也是想要从头开始。他们这次是以最低限度的舒适来非洲作狩猎旅行的。并不艰苦,但也不奢华,他曾经认为这样也许就能变回原来的他,这样也许能洗净他心灵上的脂肪,就像一个拳击手,为了消耗体内的脂肪,到山里去干活和训练一样。

她曾经也是喜欢这次狩猎旅行的,她说过她爱这次狩猎旅行。只要是让人心潮澎湃的事情,改变一下环境,结识新的人,看到愉快的事物,她都喜欢。他也曾经有过恢复工作意志力的幻觉。如果是像现在这样了结——他知道事实就是如此——他不必像一条蛇似的,因为背脊被打断就啃咬自己。这不是她的过错,即使不是她,也会有别的女人。如果他因谎言而生,那他就应该试着接受因谎言而死。他听到山那边传来一声枪响。

她枪打得挺好,这个善良的,有钱的女人,这个对他才能体贴的守护人和破坏者。废话,是他自己毁了自己的才能,他却把责任推到这个女人身上,就因为她爱他,她养活了他?他虽然有才能,但是因为弃而不用,因为背叛了自己,也背叛了自己所信仰的一切,因为经常酗酒而丧失了敏锐的感觉,因为懒散,因为怠惰,因为虚荣,因为傲慢和偏见,因为其他一系列的缘故,他毁灭了自己的才能。这算是什么?一张旧书目录卡?到底他的才能是什么?就算是有才能吧,他也没有好好利用它,而是用它做了交易。他从来不是用他的才能去做些什么,而总是用它来决定他能做些什么。他决意不靠钢笔或铅笔谋生,而靠别的东西谋生。这样说很奇怪,是不是?每当他爱上另一个女人的时候,为什么这另一个女人总是要比前一个女人更有钱?可是当他不再是真心的时候,而只是撒谎的时候,就像对现在的这个女人那样,这是他所有爱过的女人中最有钱的一个,她有的是钱,曾经有过丈夫,孩子,还找过情人,只是她不满意那些情人,她只倾心于他,把他当作一位作家,当作一个真正的男人,当作一个伴侣,当作一份引以为豪的财产来爱他——奇怪的是,当他根本不爱她,而且对她撒谎的时候,为了报答她为他花费的钱,他所付出的,居然比他过去真心恋爱的时候还多。

不管做什么,都是上天安排好了的,他想。不管你是以什么为生,这就是你的才能所在。他的一生就是出卖生命力,不管是以什么样的形式,而只要你并不那么钟情时,就越会看重金钱。他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但是他决不会写这些了,现在也不会写了。不,他不会写了,尽管这东西很值得一写。

现在她的身影越来越近了,穿过那片空地朝营地走过来了。她穿着马裤,手里握着她的来复枪,身后有两个男仆扛着一只野羊。她仍然是一个很好看的女人,他想,她的身躯也很动人,她对床笫之乐很有才能,也很有领会,她的脸并不美,但是他喜欢,她读过大量的书,喜欢骑马和打枪,当然,她太能喝酒。当她还年轻的时候,丈夫就死了,有那么一小段时期,她全身心地为那两个刚长大的孩子,可孩子却并不需要她,她在他们身边,他们就感到不自在,她还很用心地养马,读书和喝酒。她喜欢在黄昏吃晚饭前读书,边阅读边喝威士忌苏打。到吃晚饭的时候,她已经喝得醉醺醺的,在晚饭桌旁再喝上一瓶甜酒,这时往往就已经醉得昏睡过去了。

这是当她还没有情人的时候。在有了情人以后,她就不再喝那么多的酒了,因为她不必靠酒精的麻痹去睡觉了。但是情人使她感到厌烦。她之前的那个丈夫从没使她厌烦,倒是这些情人使她厌恶透顶。

接着,她的一个孩子因一次飞机失事而丧生,因为这件事情,她不再需要情人了,酒也不再是麻醉剂了,她必须拥有一种新的生活。突然间,她开始害怕独自一个人生活,她想要找一个她所尊敬的人在一起生活。

他们会在一起很简单,她喜欢他写的东西,她一直都羡慕他所过的生活,因为她认为他做的就是她自己想干的事情。她为了拥有他而采取的种种步骤,以及她最后爱上了他的那种方式,都奠定了事情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她给自己建立起一种新生活,而他则出售他旧生活的残余。

他之所以那么做,是为了换取安逸,除此以外,他不知道还能因为什么?他所知道的就是,他要什么,她就会给他买什么。她还是个非常温柔的女人。他跟任何人一样,愿意立刻和她同床共枕;特别是因为她更有钱,很风趣,很有欣赏力,而且她从不大吵大闹。可是现在对于她重新建立的这一生活,将要结束了,因为两个星期以前,一根荆棘刺破了他的膝盖,而他没有给伤口涂上碘酒,当时他们挨近去,想拍下一群羚羊的照片,这群羚羊站立着,抬头窥视着,用鼻子嗅着空气,耳朵张开朝向两侧,只等一声响动就准备奔入丛林。他还没来得及拍下照片,它们就已经跑掉了。

她现在已经来到了他身边。

他在帆布床上转过头来看她,“你好。”他说。“我打了一只野羊,”她告诉他,“它能给你带来一碗好汤,我还让他们捣一些土豆泥拌奶粉。你这会儿觉得怎么样?”“好多啦。”“这多好啊,你知道,我早就想到你会好起来的。我离开的时候,你睡熟了。”“我睡了一个好觉,你去的地方远吗?”“我没有跑远,就在山后面。我一枪打中了这只野羊。”“我知道,你打得挺棒的。”“我喜欢打枪,我已经爱上非洲了。说真的,要是你平安无事,这可是我玩得最痛快的一次了。你不知道跟你一起射猎是多么有趣,我已经爱上这个地方了。”“我也爱这个地方。”“亲爱的,你不知道看到你刚才那么对我,我有多难受,求你答应我,别再那样对我说话了,好吗?”“不会了,”他说,“我都不记得自己说了些什么了。”“你不一定要毁掉我,对吗?我不过是个中年妇女,一个爱你的人,你要干什么,我都愿意干。我已经被毁了两三次啦,你不会再把我给毁掉吧?”“我倒是想在床上再把你毁几次。”他说。“是啊,那可是愉快的毁灭。一定为咱们安排了那样的毁灭,明天飞机就会来啦。”“你怎么知道明天会来?”“我有把握,飞机一定会来的。仆人已经把木柴都准备好了,还准备了生浓烟的野草。我今天又下去看了一下,有足够的地方让飞机着陆,咱们在空地两头准备好两堆浓烟。”“你怎么就那么肯定飞机明天会来呢?”“我有把握它一定会来,你的伤已经耽误了。到了城里,他们就会把你的腿治好,然后咱们就可以搞点儿毁灭,而不是那种讨厌的谈话。”“太阳落山啦,咱们喝点酒好吗?”“你想喝吗?”“我想来一杯。”“咱们就一起喝一杯吧。莫洛,去拿两杯威士忌苏打来!”她唤道。“你最好穿上防蚊靴。”他告诉她。“等我洗完澡再穿……”

他们喝着酒的时候,天渐渐暗下来,在这暮色苍茫没法瞄准打枪的时刻,一只鬣狗穿过那片空地往山那边跑去了。“那个杂种每天晚上都从那儿跑过,”男人说,“像这样,已经两个星期了。”“每晚那种声音就是它发出来的,尽管这是一种讨厌的野兽,可我不在乎。”

他们一起喝着酒,没有痛的感觉,只是因为一直躺着不能翻身而感到不适,两个仆人生起了一堆篝火,光影在帐篷上跳跃,他感到自己默认了这种投降生活,而且还油然而生了一种愉悦的心情。她确实对他非常好,今天下午他那么对她,实在太狠心,也太不公平了。她是个好女人,确实是个了不起的女人。可是同时,他也想到自己就快要死了。

这个突然而来的念头冲击了他,不是流水或者疾风那样的冲击,而是一股无影无踪的臭气的冲击,令人奇怪的是,那只鬣狗却沿着这股无影无踪的臭气的边缘悄悄地溜过来了。“干什么,哈里?”她问他。“没什么,”他说,“你最好挪到那一边去坐,坐到上风那一边去。”“莫洛给你换药了没有?”“换过了,我刚敷上硼酸膏。”“你觉得怎么样?”“有点颤抖。”“我要进去洗澡了,”她说,“我马上就好,咱们一起吃晚饭,然后把帆布床抬进去。”

这样,他自言自语地说,咱们结束吵嘴,是做对啦。他跟这个女人从来没有大吵大闹过,但他却和曾经爱过的女人吵得很厉害,而最后也是因为如此而腐蚀了他们的爱情,他爱得太深,要求得也太多,这样就把一切全都耗尽了。

他想起那次孤独地在君士坦丁堡的情景,离开巴黎之前,他吵了一场。那一阵他夜夜宿娼,但事后也仍然无法排遣寂寞,相反更加感到难忍的寂寞,于是他给她,他那第一个情妇,那个离开了他的女人写了一封信,告诉她,他是怎样始终割不断对她的思恋……

他记起有一次在摄政院外面,他以为看到了她,为了追上她,他疯狂地奔跑,直到头昏眼花,恶心想吐。他会在林荫大道跟踪一个外表和她很像的女人,可就是不敢清楚地去看,怕看到的不是她,生怕就此失去了她在他心里引起的感情。他跟不少女人睡过,因为他无法摆脱对她的爱恋,所以这些人都只能使他更加想念她,他也绝不介意她干了些什么。他在夜总会冷静而清醒地写了这封信,寄到纽约去,恳求她把回信寄到他在巴黎的事务所去,这样似乎比较稳妥。那天晚上他极其想念她,心里空荡得直想吐,他徘徊在街头,一直溜过塔克辛姆,碰到了一个女郎,带她一起去吃晚饭。后来他们一起去跳舞,可是她跳得很糟,于是他把她丢下,又搞上了一个风骚的亚美尼亚女郎,她的肚子贴着他的身子摆动,摩擦得差点把肚子烫坏。他跟一个少尉衔的英国炮手吵了一架,就把她从炮手手里带走了。那个炮手把他叫到外面去,于是他们在暗地里,在大街的圆石地面上打了起来。他狠狠地朝他下巴揍了两拳,可是并没有把他打倒,这就意味着,免不了要有一场厮打了。那个炮手先打在了他的身上,然后又打中他的眼角。他又一次挥动左手,击中了那个炮手,炮手向他扑过来,抓住了他的上衣,扯下了他的袖子,他狠狠地朝他耳后回击两拳,接着在他把他推开的时候,又用右手把他击倒在地。炮手倒下的时候,头先磕在地上,因为听见了宪兵的声音,于是他带着女郎跑掉了。他们乘上一辆出租汽车,沿着博斯普鲁斯海峡驶向雷米利希萨,兜了一圈,在凛冽的寒夜回到城里睡觉,她给人的感觉就像她的外貌一样,过于成熟了,但是柔滑如脂,像玫瑰花瓣,像糖浆,肚子光滑,胸脯高耸,也不需要在她的臀部下垫个枕头。她还没醒,他就已经离开了,在第一缕曙光的照射下,她的容貌显得极其粗俗,他的一个眼圈被打得发青,手里提着那件没有袖子的上衣,他就这样来到了彼拉宫。

就在那天晚上,他离开君士坦丁堡动身到安纳托利亚去,后来那次旅行给他留下的印象就是,整天穿行在种着罂粟花的田野里,那里的人们种植罂粟花提炼鸦片,这让你觉得很好奇,最后——不管朝哪个方向走仿佛都不对似的——到了他们曾经跟那些刚从君士坦丁堡来的军官一起发动进攻的地方,那些军官屁都不懂,大炮都打到部队里去了,那个英国观察员哭得像个小孩子似的。

就在那天,他第一次看到了死人,穿着白色的芭蕾舞裙和绒球向上翘起的鞋子。土耳其人就像潮涌一般,他看见军官们朝那些穿着裙子奔跑的男人们开枪,接着军官们自己也逃跑了,他同那个英国观察员也跑了,跑得肺都疼了,嘴里满是铜腥味,他们躲在了岩石后面休息,土耳其人还是像波浪般地涌来。后来他看到了从来没有想象过的事情,以及更糟的事情。所以,这些事情在他回到巴黎以后都不能谈,即使想到都会让他受不了。他经过咖啡馆的时候,看见那位美国诗人的面前一大堆碟子,土豆似的脸显得那么愚蠢,他正在跟一个名叫特里斯坦·采拉的罗马尼亚人讲达达运动。特里斯坦·采拉总是带着单边眼睛,经常犯头痛。接着,当他回到公寓跟他的妻子在一起的时候,他又爱他的妻子了,吵架已经过去了,气恼也过去了,他很庆幸自己又回到家里,事务所把他的信件送到了他的公寓。所以,在一天早晨,它被一只托盘送了进来,当他看到笔迹时,浑身发冷,想把它藏在另一封信下面。可是他的妻子说:“亲爱的,那封信是谁寄来的?”于是那件刚开场的事就此了结。

他想起他同所有这些女人在一起时的欢乐和争吵。

她们总是挑选最妙的场合跟他吵嘴。为什么她们总是在他心情最愉快的时候跟他吵嘴呢?关于这些,他一点也没有写过,因为最一开始时,是他不想伤害她们任何一个人的感情,后来是因为,即使不写这些,要写的东西就已经够多了。但是他始终认为最后他还是会写的。他有太多的东西要写了,他目睹过世界的变化,不仅是那些事件而已。尽管他也曾目睹过许多事件,观察过人们,但是他目睹过更微妙的变化,而且记得不同时刻的人们变化也不同。他自己就曾经置身于这种变化之中,他观察过这种变化,写这种变化,这就是他的责任,可是现在他再也不会写了。“你觉得怎样啦?”她说。现在她洗过澡从帐篷里出来了。“没什么。”“我们现在就吃饭吧,好吗?”他看见莫洛在她后面拿着折叠桌,另一个仆人拿着菜盘子。“我要写东西。”他说。“你应该先喝点肉汤恢复体力。”“我今天晚上就要死了,”他说,“用不着恢复什么体力啦。”“请你别那么夸张,哈里。”她说。“你怎么不闻一闻?我都已经烂了半截啦,现在烂到大腿上了。干嘛还要跟肉汤开这种玩笑,莫洛,拿威士忌苏打来。”“来喝点肉汤吧。”她温柔地说。“好吧。”

肉汤太烫了,他只好把肉汤倒在杯子里,等凉得可以喝了,就一口气都喝下去了。“你是一个好女人,”他说,“你不要再对我那么好啦。”

她仰起她那张在《激励》和《城市与乡村》上人人皆知,人人都爱的脸庞望着他,那张脸因为酗酒狂饮和贪恋床笫之乐而稍有逊色。可是《城市与乡村》从未展示过她那美丽的胸部,她那有用的大腿,她那轻柔地爱抚你的纤细的小手,当他望着她,望着她那招牌似的微笑的时候,他觉得死神又近了一步。这回没有冲击,它是一股气,像一阵使烛光摇曳,使火焰腾起的微风。“待会儿他们可以把我的蚊帐拿出来挂在树上,再生一堆篝火。我今晚不想搬到帐篷里睡了,不值得搬动了。今晚的天很好,不会下雨的。”

那么,你就这样死了,在你听不见的悄声低语中死去了。好吧,这样就再也不会吵嘴了,这一点他可以保证。这个他从来没有经历过的经验,他现在不会去破坏它了。但是他也可能会破坏。但也说不好,因为你已经把一切都毁了。“你能听写吗?”“我没学过。”她告诉他。“好吧。”

没有时间了,当然,尽管好像经过了压缩,但只要你能处理得当,就只需要一段文字就可以把那一切都写进去。

有一所圆木构成的房子,坐落在湖畔的一座山上,缝墙都用灰泥嵌成白色。门边的柱子上挂着一个铃铛,这是召唤人们进去吃饭用的。房子后面是田野,田野后面是森林。一排伦巴底白杨树从房子一直延伸到码头。另一排白杨树沿着这一带迤逦而去。森林边有一条通向山峦的小路,他曾经在这条小路上采摘过黑莓。后来,那所圆木房子烧塌了,挂在壁炉鹿脚架上的猎枪都烧掉了,枪筒、枪托和融化在弹夹里的铅弹也都一起烧坏了,就放在了那一堆灰上——那堆灰本是用来给那大锅熬碱水做肥皂用的,你问祖父能不能拿去玩,他说,不行。你知道即使坏了,但那猎枪仍是他的,而且他再没买过别的猎枪,也不打猎了。现在又重新在原地盖了所房子,漆成了白色,从门廊上你可以看见白杨树和那边的湖光山色;可是再也没有猎枪了。从前挂在壁炉鹿角架上的猎枪筒,仍旧放在那堆灰上,再也没有人去碰过。

战后,我们在黑森林里,租了一条钓鲑鱼的小溪,有两条路通向这里。一条是从特里贝格走下山谷,然后绕过那条被林荫覆盖(靠近那条白色的路)着的山路,走上一条山坡小道,穿山越岭,经过许多矗立着高大的黑森林式房子的小农场,一直走到小道和小溪交叉的地方。我们就在这个地方开始钓鱼。

另一条路是陡直地爬上树林边沿,然后翻过山巅,穿过松林,接着走出林子,就到了一片草地的边缘,再越过草地就到了那座桥边。小溪边上有一小排桦树,小溪并不宽阔,而是窄小、清澈而湍急,在桦树根边冲出了一个个小潭。

在特里贝格的客店里,这一季店主人的生意非常兴隆。这是件让人高兴的事,我们都是亲密的朋友。第二年通货膨胀,店主人前一年赚的钱,还不够一些必需物品的花销,于是他上吊死了。

这些还可以口授,但是那个城堡护墙广场你却无法口授,那里的卖花人在大街上给他们的花卉染色,路面上到处都是各色的颜料,公共汽车都从那儿出发,老头儿和女人们总是喝甜酒和用果渣酿制的低劣的白兰地,喝得醉醺醺的;小孩子们在凛冽的寒风中淌着鼻涕;汗臭和贫穷的气味;‘业余者咖啡馆’里的醉态;还有‘风笛’跳舞厅的妓女们,她们就住在舞厅楼上。看门的那个女人在她的小屋里款待一个共和国自卫队员,那顶标志性的插着马鬃的帽子放在一张椅子上。门厅那边还有家住户,男主人是个自行车赛手,那天早晨女主人在牛奶房打开《机动车》报看到丈夫在比赛中名列第三时,这可是他第一次参加盛大的巴黎环城比赛,她太高兴了,涨红了脸,大声笑了出来,接着手里拿着那张淡黄色的体育报纸跑到楼上,哭了起来。

他,哈里,有一次要凌晨乘飞机出门,经营“风笛”跳舞厅的女人的丈夫,驾了一辆出租汽车来敲门把他叫醒,他们两个动身前在酒吧间的锌桌边喝了一杯白葡萄酒。那时,他跟邻居们关系都很好,因为他们都很穷。

在城堡护墙广场附近有两种人:酒徒和运动员。酒徒以酗酒打发贫困,而运动员则在锻炼中忘掉贫困。他们是巴黎公社的后裔,因此,对于他们来说,懂得政治并不难。他们知道是谁打死了自己的父老兄弟和亲属朋友,继公社之后,凡尔赛军队占领了这座城市,任何人,只要是他们摸到手上有茧的,或者戴着便帽的,再或者带有其他任何能说明他是一个劳动者的标志的,一律格杀勿论。就是在这样一个如此困乏的地区,街对面是一家马肉铺和一家酿酒合作社,他从此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巴黎再没有他这样热爱的地区了,那漫无目的生长的树木,那上白下棕的老房子,长长的绿色公共汽车,还有染花用的紫色燃料淌在了路面上,那从山上向塞纳河急转直下的莱蒙昂红衣主教大街,还有那另一条狭窄但是热闹的莫菲塔德路。那条通向万神殿的大街和另一条他经常骑着自行车经过的大街,是那个地区唯一的铺上沥青的街道,车胎驶过,感到平坦光滑,沿街都是高耸而狭小的房子,还有那家高耸的下等客店,保尔·魏尔伦就死在这里。他们住的那所公寓,只有两间屋子,他另外还在那家客店的顶楼,每月花六十法郎租了一间写作用的屋子,从这间屋子,他可以看到鳞次栉比的屋顶和烟囱以及巴黎所有的山峦。而从他自己住的那所公寓,看到的就是像这样的景象:经营木柴和煤炭的店铺,那里也卖酒,但却是低劣的甜酒。门口挂着金黄色的马头的马肉铺子,橱窗里摆着金黄色和红色的马肉,还有涂着绿色油漆的合作社,他们就在那里买醇美而且便宜的甜酒喝。其余就是灰泥的墙壁和邻居们的窗子。夜里,还会有醉酒的人躺在街上,在那种典型的法国式的酩酊大醉(人们向你宣传,使你相信,根本就不会有这样的大醉)中呻吟着,那些邻居会打开窗子,然后便是一阵低沉的念叨声。“警察上哪儿去了?他们总是出现在你不需要的时候,警察准是跟哪个看门女人在睡觉呢!去把警察找来!”当不知是从哪个窗口泼下一桶水时,呻吟声才停止了。“倒下来的是什么?水啊,这可真是个聪明的办法啊。”

这时,窗户都已经关上了。玛丽,他的女仆,对于一天八小时的工作制,很不满意,“如果一个丈夫每天工作到六点,那他回家的路上也只是喝得稍微有点醉意,也不会花太多钱,但如果要是工作到五点,那他就会喝得烂醉,也就一个子儿不剩了。如果一旦缩短了工作制,那受罪的就是这些老婆们了。”“你要再喝点儿肉汤吗?”女人现在问他。“不要了,太感谢你了,味道好极了。”“再喝一点儿吧。”“我想喝威士忌苏打。”“酒对你可没有好处。”“是啊,酒对我有害。柯尔·波特写过这样的歌词,还作了曲子。也正是这种知识才让你我生气的。”“你知道,我以前是喜欢你喝酒的。”“啊,是的,只是因为现在酒对我是有害的。”

等她走开了,他想,我就会得到想要的一切,不是要求的,只是我所拥有的一切。哎,他累啦,太累啦。他想睡一会儿。他静静地躺着,死神还没来。它准是溜到了另一条街,它们成双结对地骑着自行车,静静地行使在人行道上。

不,他从来没有写过巴黎,没有写过他所爱的那个巴黎。可是还有好多他没写过的东西,又是什么样的呢?

大牧场和那银灰色的山艾灌木丛,灌溉渠里湍急而清澈的流水和那浓绿的苜蓿又是怎样的呢?那条羊肠小道蜿蜒着伸展到山里,而牛群在夏天胆小得像麋鹿一样。那吆喝声和持续不断的嘈杂声,那一群行动缓慢的庞然大物,当你在秋天把它们赶下山来的时候,扬起了一片尘土。群山后面,嶙峋的山峰在暮霭中清晰地显现,在月光下骑马沿着那条小道下山,山谷那边一片皎洁。他记得,当你穿过森林下山时,在黑暗中看不见路,只能抓着马尾巴摸索前行,这些都是他想写的故事。

还有那个打杂的傻小子,一次,把他单独留在牧场,并叮嘱他别让任何人来偷干草,有个从福克斯来的老坏蛋经过时,想弄点饲料,这孩子过去给他干活的时候,曾经被这个老家伙揍过。孩子不让他拿,老头儿扬言要狠揍他一顿。当他想闯进牲口栏去的时候,孩子从厨房里拿来了来复枪,把老头儿打死了,于是等他们回到牧场的时候,老头儿已经死了一个星期了,冻得直僵僵的躺在牲口栏里,狗已经把他吃掉了一部分。但是牧场的人还是把残留的尸体用毯子包起来,捆在一架雪橇上,让那个孩子帮忙拖着,有两个人穿着滑雪板,带着尸体赶路,然后滑行六十英里,把孩子送到城里去。他还不知道人家会逮捕他呢,他一直以为自己尽到了责任,你是他的朋友,他还想着要拿到报酬呢。是他帮着把这个老家伙拖进城来的,这样谁都能知道这个老家伙一向有多坏,是怎样想偷饲料,饲料可不是他的啊,等到行政司法官给孩子戴上手铐时,孩子简直无法相信。于是他放声大哭。这是他留着准备将来写的一个故事。在那个地方,他至少知道二十个有趣的故事,可是他一个都没有写。为什么?“你去告诉他们,那是为什么?”他说。“什么为什么,亲爱的?”“没什么。”

她自从和他在一起,不再那么拼命喝酒了。但即使他活着,也绝不会写她。这一点他现在知道了。他也决不写她们任何一个。有钱的人都是愚蠢的,他们就知道酗酒,或者整天玩巴加门,唠唠叨叨的叫人厌烦。他想起可怜的朱利安和他对有钱人怀着的那种罗曼蒂克的敬畏之感,还记得有一次他是怎样着手写一篇短小说的,他开头是这样写的:“豪门巨富是跟你我不同的。”有人曾经对朱利安说,是啊,他们比咱们有钱。可是对朱利安来说,这并不是一句幽默的话。他认为他们是一种特殊的富有魅力的族类,等他发现他们并不是像他所想的那样,他就毁了,就像任何其他事物把他毁了一样。

他一向鄙视那些毁了的人。你根本用不着去喜欢这一套,因为你很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什么事情都瞒不了他,他想,只要不在意,就不会被任何东西伤害的。

好吧。即使现在死去,他也不在意。他一直害怕的就是疼痛。他跟任何人一样能够忍住疼痛,除非痛的时间太长,致使他精疲力竭,可是这儿却有一种东西曾经痛得他无法忍受,但就在他感到快被这种东西撕裂的时候,痛却已经停止了。

他记得在很久以前的一天晚上,投弹军官威廉逊钻过铁丝网爬回阵地的时候,被一名德国巡逻兵扔过来的一枚手榴弹打中了,他尖声叫着,恳求大家把他打死。他是个胖子,尽管喜欢炫耀自己,但有时却有着叫人难以相信的勇敢,他是个好军官。可是那天晚上他被打中了,突然有一道闪光把他照亮了,他的肠子淌了出来,钩在铁丝网上,而那时他还活着,要把他抬进去,就不得不割断他的肠子。打死我,哈里。看在上帝的分上,打死我。有一回他们曾经对‘凡是上帝给你带来的你都能忍受’这句话争论过,有人认为,痛会随着时间自行消失。可是他始终无法忘记威廉逊和那个晚上。威廉逊身上的痛苦并没有消失,即使他把一直准备留给自己用的吗啡片都给他吃下之后,也没能立刻止痛。

可是,他现在感觉到的痛苦却非常轻松,如果就这样下去而不变得更糟的话,那就没什么事需要担心的了。不过他还是想要有个更好的同伴。他想了一下他想要的同伴。

不,他想,你不管是做什么事情,时间总是太长,而且也太晚了,你不可能指望人家还在那儿。人家全走啦。已经酒阑席散,现在就只剩你和女主人啦。

我对死越来越感到厌倦,就像厌倦其他一切东西一样,他想。“真使人厌倦。”他禁不住说出声来。“你说什么,亲爱的?”“你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太久了。”

他瞅着她坐在自己身边和篝火之间。她靠坐在椅子上,火光照耀在她那线条动人的脸上,他看得出她困了。他听见那只鬣狗就在那一圈火光外发出一声号叫。“我一直在写东西,”他说,“我累啦。”“你觉得能睡得着吗?”“一定能睡着,你怎么还不去睡?”“我喜欢跟你一起坐在这里。”“有没有感觉到什么奇怪的东西?”他问她。“没有,只是我有点困啦。”“我可是感觉到了。”就在这时候,他感到死神又向他迈进了一步。“你知道,我唯一没有失去的东西,就是好奇心了。”他对她说。“你从没失去过任何东西,你是我所知道的一个最完美的人了。”“天呢,”他说,“女人知道的东西实在太少啦。你凭什么这样说?是直觉吗?”

正是这个时候死神来了,它的头靠在帆布床的床尾,他闻得出它的呼吸。“你可千万别相信死神是镰刀和骷髅,”他告诉她,“它很可能是一个很从容的骑自行车的警察或者是一只鸟儿,再或者是像鬣狗一样,有一个大鼻子。”

现在死神已经挨到他的身上来了,可是它已不再具有任何形状了。只是占有空间。“告诉它走开。”

它没有走,反而挨得更近了。“你呼哧呼哧地净喘气,”他对它说,“你这个臭杂种。”

它仍旧一步步向他逼近,现在他不能对它说话了,而当它发现这一点后,又向他挨近了一点,现在他想默默地把它赶走,但是它已经爬到了他身上,这样,他的胸口承受着它的重量,它趴在那儿,他动不了,也说不出话,他听见女人说,“先生睡着了,把床轻轻地抬起来,搬到帐篷里去吧。”

他不能开口告诉她把它赶走,现在它趴得更重了,使他透不过气来,但是当他们抬起帆布床的时候,忽然一切又正常了,那股压力从胸口消失了。现在已经是早晨好一会儿了,他听见了飞机声。

飞机显得很小,接着飞了一大圈,两个男仆跑出来堆上野草,用汽油点燃了火,这样在平地两端就冒起了两股浓烟,晨风把浓烟吹向帐篷,飞机又绕了两圈,这次是低飞了,接着往下滑翔,拉平,平稳地着陆了,老康普顿穿着宽大的便裤,上身穿一件花呢夹克,头上戴着一顶棕色毡帽,朝着他走来。“怎么回事啊,老伙计?”康普顿说。“腿坏了,”他告诉他,“你要吃点儿早饭吗?”“谢谢。给我来点茶就行了,你知道这是一架‘天社蛾’,那架‘夫人’,我没能搞到。只能坐一个人,你的卡车正在路上。”

海伦把康普顿拉到一边去,正在对他说着什么话。康普顿走回来时,显得更高兴了。“我们得马上把你抬进飞机去,”他说,“我还要回来接你太太。现在恐怕我们得在阿鲁沙停一下加油。咱们最好立刻动身。”“喝点茶怎么样?”“你知道,我其实并不想喝。”

两个男仆抬着帆布床,绕着那些绿色的帐篷兜了一圈,然后沿着岩石走到那片平地上,走过那两股浓烟——现在正猛烈地燃烧着,风把火吹得更旺了,野草都烧光了——来到那架小飞机前。好不容易把他抬进飞机,一进飞机他就躺在皮椅子上,那条腿直挺挺地伸到康普顿的座位旁边。康普顿发动了马达,便上了飞机。他向海伦和两个男仆挥手告别,马达的咔嗒声开始吼起来,他们摇摆地打着转儿,康普顿留神看着那些野猪的洞穴,飞机在两堆火光之间的平地上怒吼着,抖动着,随着最后一次抖动,起飞了,而他看见他们都在下面挥手,帐篷和灌木丛现在都显得扁扁的,平原展开着,树林一簇簇的,那一条条野兽出没的小道,现在似乎都平坦地通向那些干涸的水穴,他发现了一处过去从不知道的水穴。现在的斑马,只能看到那圆圆的隆起的背脊了。大羚羊像手指头那么大,它们越过平原时,仿佛是大个的黑点在地上爬行,现在当飞机的影子逼近它们时,就都四散奔跑了,现在更小了,也看不出奔驰的动作了。眺望远方,现在平原是一片灰黄色,前面是老康普顿的花呢夹克的背影和那顶棕色的毡帽。接着他们飞过了第一批群山,大羚羊正往山上跑去,接着他们又越过高峻的山岭,浓绿的森林斜斜地竖在陡峭的深谷里,还有那满是茁壮的竹林的山坡,接着又是一大片茂密的森林,他们飞过森林,在一座座尖峰和山谷中穿行。山岭渐渐低斜,眼前又是一片平原,现在天热起来了,大地变成一片紫棕色,飞机热烘烘地抖动着,康普顿回过头来看看他在飞行中的情况。接着前面又是黑压压的崇山峻岭。

接着,他们不是往阿鲁沙方向飞,而是转向左方,很显然,他认为燃料已经足够了,往下看,他看见像是筛子筛出的粉红色的云,正掠过大地,从空中看去,却像是突然出现的一场暴风雪,他知道那是蝗虫从南方飞来了。接着他们往高爬,方向似乎是向着东方,接着天色晦暗,他们碰上了一场暴风雨,大雨如注,就像是穿行在瀑布当中,接着他们终于冲出水帘。康普顿转过头来,咧嘴笑着,用手指向前方,他看到,像整个世界那样宽广无垠,高耸在阳光中,而且白得令人不可置信,那是乞力马扎罗山的方形的山巅。于是他明白,那儿就是他现在要飞去的地方。

就在这会儿,鬣狗在夜里停止了呜咽,开始发出一种奇怪的几乎像人一样的哭声。女人听到了这种声音,在床上不安地辗转着。她并没有醒,在梦里她正在长岛的家里,这是她女儿第一次参加社交的前夜。好像还有他的父亲,他显得很粗暴。接着她终于被那狗的大声哭叫吵醒了,一时她竟不知道自己是在什么地方,她害怕极了。接着她用手电照着另一张帆布床,哈里睡着以后,他们把床抬进来了。在蚊帐的木条下,隐约可以看见他那条受伤的腿耷拉在床沿上,敷着药的纱布都掉落了下来,她不忍再看这副情景。“莫洛,”她喊道,“莫洛!莫洛!”

接着她说:“哈里,哈里!”接着她提高了嗓门,“哈里!请你醒醒啊,哈里!”

没有回答,也听不到他的呼吸声。

帐篷外,鬣狗还在发出那种哭一样的叫声,她就是被那叫声惊醒的。但是因为她的心在怦怦跳着,她听不见鬣狗的哭叫声了。

世界之都

在马德里很多男孩儿都叫“帕科”这个名字。这个名字是“弗朗西斯科”的爱称。在马德里流传着这样一个笑话,说是一个父亲在马德里的《自由报》刊登了这样一则启事:“帕科,星期二中午到蒙塔尼亚饭店来见我。往事一概不咎。爸爸。”结果,一下来了八百多个青年,最后不得不用一个中队的骑警才把他们赶散。但是,在卢阿卡寄宿公寓里当餐厅侍者的这个帕科,却既没有父亲原谅他,也没有做过什么错事需要父亲原谅。他有两个姐姐在卢阿卡做女侍,之所以能得到这份工作,是因为这家寄宿公寓曾经有一个女侍是她们的老乡,那个女侍干活勤快,为人又诚实,因而给她的村子和同村的人都赢得了好名声。两个姐姐出盘缠让弟弟乘长途汽车来到马德里,并且还为他找到了做侍者学徒的活儿。他来自埃斯特雷马杜拉的一个村庄,那里几乎还处于原始状态,真叫人难以相信,食物匮乏,也就谈不上什么生活舒适了。他能记事时,就一直是拼命干活的。

他是个身材结实的小伙子,漆黑的头发,有点儿卷曲,一口洁白的牙齿,他的皮肤细腻,让姐姐们都非常羡慕;脸上还总是挂着一抹开朗的微笑。他手脚麻利,活儿干得出色,也很爱他的姐姐,她们看上去很标致,很世故。他喜欢马德里:这仍然是一个令人难以相信的地方;他也喜欢这份工作,穿着干净的亚麻布衬衫和夜礼服在明亮的灯光下干活儿,厨房里还有很丰盛的食物,这工作似乎充满了浪漫的梦幻色彩。

还有另外八到十二个人住在卢阿卡,并在餐厅就餐,但是在帕科的眼里——他是三个侍者中最年轻的一个——实际存在的就只有那些斗牛士。

二流的剑刺手住在这家公寓里,是因为圣赫罗尼莫路地段很好,食物精美,而且费用还便宜。对于一个斗牛士来说,即使不显得阔气,至少得显得体面些,因为在西班牙,体面和尊严就是人们最重视的美德,勇敢倒还在其次。斗牛士们直到花光了最后几块比塞塔,都一直住在卢阿卡。从来没听说过有哪个斗牛士搬出卢阿卡,住进了一家更高级或者更豪华的旅馆,因为二流斗牛士从来不会成为一流斗牛士;可是卢阿卡却可以使人迅速的潦倒下去,因为只要是能挣点钱的人,都可以住在这里,只要客人没有要求,就不会把账单拿给他,除非经营这家寄宿公寓的那个女人知道他已经身无分文了。

斗牛士一般可分为三种,“剑刺手”是斗牛队里的主要斗牛士,是唯一可以用剑刺杀公牛的人;“骑马长矛手”骑在马上,于斗牛开始时,用带有钢尖的长矛刺牛,将其激怒;“短枪手”手持成双的短枪,将其插入已被激怒的牛的肩部和颈部。每个斗牛队通常由一名剑刺手,两名骑马长矛手和三名短枪手组成,以剑刺手为首,其他五人须服从他的指挥。

眼下,卢阿卡公寓里就住着三名正式的剑刺手,两名很好的骑马长矛手和一名出色的短枪手。对于家在塞维利亚,春季要住在马德里的骑马长矛手和短枪手来说,住进卢阿卡是一种奢侈的享受。但是他们工作稳定,收入不错,雇用他们的剑刺手在即将到来的斗牛季节中,都签订了大量的合同,所以这三位副手中的每一个挣的钱,都有可能比那三个剑刺手中的任何一个都多。那三个刺剑手中的其中一个生了病,却想装得没病似的;另一个是刚出道的,没红几天便成了过眼云烟;而第三个则是个胆小鬼。

这个胆小鬼,曾经有一段时间非常勇猛,技艺非凡,他第一次作为剑刺手参加正式比赛时,出场就被牛角狠狠地戳了小肚子,受伤严重,从此就变成了胆小鬼,不过那豪爽的派头倒不减当年。他一天到晚乐呵呵的,不管有没有人逗他,他总是笑口常开。当年风光的时候,他喜欢搞恶作剧,但现在已经不再来这一套了。可能是没有心情了吧。他有着一张聪明的、非常坦率的面孔,举止很有派头。

生病的那位处处小心,从不显出生病的样子,餐桌上摆的每一道菜,他都细心地吃上一点。他的手帕特别多,总自己动手在房间里洗。近来,他还卖起了自己的斗牛服。圣诞节前他很便宜地卖了一套,到四月的第一个星期又卖掉了一套。这些服装都很值钱,保存得也很好,如今他身边就只剩下一套了。生病之前,他是一个大有希望、甚至是轰动一时的斗牛士。尽管他不识字,却收集了一些剪报,上面说,他在马德里的首秀表现得比贝尔蒙特还要出色。现在他总是独自一人在一张小桌旁进餐,很少抬头。

那位曾经昙花一现的剑刺手个子矮小,皮肤黝黑,很有派头。他也是独自一人坐在一张桌子旁就餐,脸上很难看到一丝笑意,更不用说哈哈大笑了。他来自瓦利阿多里德,那里的人总是一本正经的。他还算是个有才能的刺剑手,只是还没用他临危不惧、镇静自若的长处赢得公众喜爱,他的风格就已经过时了,观众们再也不会因为海报上他的大名而去斗牛场了。他当年的特色就是身材矮小,甚至看不到公牛的肩隆;但身材矮小的斗牛士并不只他一个,他始终没能给观众留下持久的印象。

至于那两位骑马长矛手,一个是花白头发的瘦子,长着一副秃鹫般的面孔,虽然没有健壮的体格,但胳膊和腿却像铁打的一样,总是穿一双牧牛人穿的长筒靴,每天晚上都要喝很多的酒,色眯眯地盯着公寓里任意的一个女人。另一位则生着一张古铜色的面孔,身材魁梧,皮肤黝黑,容貌俊朗,两手大得特别,头发像印第安人那样乌黑。这两位都是很出色的骑马长矛手,不过大家都说第一位因为贪恋酒色,技艺已经大不如前;而第二位脾气不好,动不动就和人吵架,所以跟任何剑刺手,都顶多只共事一个斗牛季节。

那个短枪手是个中年人,头发已经斑白,可是尽管上了年纪,却仍像猫一样敏捷;他坐在餐桌旁边,看上去就像是个很会赚钱的商人。对今年这个斗牛季节来说,他的腿脚依然很利落,到了上场的时候,他的聪明才智和丰富经验还足以使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用为没有人正式雇佣他而发愁。所不同的是:当他脚下不够敏捷时就会惊慌失措,而如今不管场内场外他都胸有成竹,镇静自若。

这天晚上,餐厅里就只剩下那位长着秃鹫面孔和喝了过多酒的骑马长矛手,每逢节日,在西班牙集市上拍卖表的那位脸上带有胎记、也同样喝了很多酒的商人;另外还有两个加利西亚来的神父,他们坐在靠墙角的一张桌子旁,酒即使喝得不算太多,肯定也已经不少了。当时在卢阿卡,酒是包括在寄宿费中的,而侍者又刚拿来几瓶巴耳德佩尼亚斯红葡萄酒,先送到拍卖商的桌上,再送给骑马长矛手,最后又送去给两个神父。

三名侍者站在餐室的一头。这里的规矩是:侍者要等他们所负责的餐桌上的客人全部走光以后才能下班。负责两个神父那张餐桌的侍者预先约好要去参加一个无政府工团主义者的集会,帕科事先已答应帮他照料那张餐桌。

楼上,那位生病的剑刺手正一个人躺在床上。那位过气的剑刺手正坐在那里望着窗外,想要去咖啡馆坐会儿。那位胆小鬼剑刺手则把帕科的一个姐姐关在自己的房间里,想要让她干什么事儿,可她却笑着不肯答应。剑刺手于是说:“来啊,野姑娘。”“不,”帕科的姐姐说,“我为什么要来?”“行个好吧。”“你吃饱了,现在准备拿我当甜品。”“就一回,又有什么害处呢?”“别碰我,我告诉你,别碰我。”“这不过是一件很小的事儿罢了。”“我告诉你,别碰我。”

在下面餐室里,那个个子最高的侍者这时已经误了开会的时间,他说:“瞧瞧这些黑猪喝酒的样子。”“话不能这么说,”第二个侍者说,“他们都是些体面的顾客,酒又喝得不算太多。”“我倒觉得自己说得很恰当,”高个子侍者说,“西班牙有两个大祸害,公牛和神父。”“当然不是指个别的公牛和个别的神父。”第二个侍者说。“当然是,”高个子侍者说,“只有通过个别的人,你才能向整个阶级发动进攻。必须先从个别的杀起,再统统杀光。这样才不会再有新的出来。”“把这些话留到会上说吧。”第二个侍者说。“瞧瞧马德里的野蛮劲吧,”高个子侍者说,“现在已经十一点半了,这些家伙还在大吃大喝。”“他们是十点钟才开始吃的,”第二个侍者说,“而且你也知道到,菜多,酒便宜,他们都付了钱,再说,这酒也不凶。”“有你这样的傻瓜,工人们怎么能团结一致呢?”高个子侍者问。“听我说,”第二个侍者说,他是个五十岁的人了。“我已经干了一辈子的活啦。下半辈子也一定要干活。对此我毫无怨言,干活是很正常的。”“是呀,要是没活干,就要命了。”“我一直在干活,”年纪较大的侍者说,“去开会吧。用不着待在这里了。”“你真是个好同志,”高个子侍者说,“不过你缺乏思想。”“Meiorsimea faltaesoqueelotro,”年纪较大的侍者说(意思是没有思想总比没有活儿干好点儿),“去开会吧。”

帕科一直没有吭声。他还不懂得政治,但是每次听高个儿待者讲到必须杀死神父和宪警时,他的心情总是很兴奋的。在他看来,高个子侍者就代表着革命,而革命也是富有浪漫色彩的。他本人倒很想成为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一个革命者,在保有现在这份工作的同时,还是一个斗牛士。“开会去吧,伊格纳西奥,”他说,“我替你照应着”。“我们俩来照应。”年纪较大的侍者说。“一个人就足够了,”帕科说,“去开会吧。”“那我走了,”高个子侍者用西班牙语说,“多谢多谢。”

同时,在楼上,帕科的姐姐已经摆脱了那个剑刺手的拥抱,那副熟练的程度不亚于一个摔跤运动员摆脱对手的擒拿。她现在发起火来,说:“你们这些饿狼般的家伙。一个不够格的斗牛士,胆小如鼠。要是真有本事,就把它用到斗牛场上去吧。”“你这种说话的腔调就像个婊子。”“婊子也是女人,可我不是婊子。”“可也快了。”“反正不会让你第一个来糟蹋。”“离开我的房间。”剑刺手说。这时候,他因为遭到拒绝,碰了一鼻子灰,又感到胆怯起来。“离开?什么都没做怎么离开?”帕科的姐姐说,“不需要我帮你铺好床铺吗?老板花钱雇我来就是干这个的。”“离开我,”剑刺手说。那张英俊开朗的脸紧蹙起来,就像是在哭泣。“你这婊子,你这个小臭婊子。”“剑刺手,”她说,顺手关上了门,“我的剑刺手。”

在房间里,剑刺手一屁股坐在床上。他的脸仍然那样紧蹙着。每当他在斗牛场上这样时,总是强颜欢笑,还会吓到第一排的观众,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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