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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28 08: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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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婧

出版社:台海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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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版本

两个版本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两个版本作者:李婧设计:李洪达排版:李洪达出版社:台海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11-01ISBN:9787516815939本书由北京华文经典图书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 推荐序 温柔的力量

一个作者,永远要面临的两个问题:写什么与怎么写。

换句话说,这是个写作策略问题。在没有形成风格前,作者要不断思考这两个问题,风格形成后,仍然要在这两个问题里进行孤独的修炼,即便已是熟手也不例外,只不过手熟而已。

两年前的五月,我与李婧在上海湖南路一家小小的咖啡馆长谈一个下午。当时我送了她一本并不厚的小说:《鸽子》,这是帕特里克・聚斯金德的另一本小说集,这家伙魔鬼般的想象力人们已在《香水》这部大作中见识过。我特意挑这本书送她,当然是有用意的,希望她学会写小说,并越写越好。在写好小说前,得读到好的小说。或许那是一个分水岭,我发现她在后来谈论阅读、写作时,眼界已投向更远处。许多人,只是说说而已,她是说做就做,而且是持续的,用笨工夫。这种力量在她身上生长,我想总有一天,力量与经历会形成可怕的爆发力。

我不能说她有多大的写作天赋,但她有绝大部分人都不具备的勤奋与认真。这种特质让她成为李婧,就像一个容器,人世上、生活中,好的、坏的、喜悦的、悲伤的,统统盛入其中,却又并非刻意,放着放着,人、事、物加上时间的演化,便悟出写作中的两个基础问题,或者说难题:写什么与怎么写。

一个作者,把最基本的哲学问题解决得越好,必然语言也会更好。许多时候,她会进入这些冷静的思考状态,触碰问题本质,社会、家庭、自然以及生活种种,都转化成各个平台上的专栏、日记、散文。你能感受到她在寻找突破,从散文突破到小说,从商业写作突破到文学写作,像一个求生欲极强的人处于危机四伏的境地,她绝不会坐以待毙,这是她能适应环境变化的动因。

对有写作野心的作者而言,只有一种人生是远远不够的。于是,打捞生活中的记忆,创造故事,重新编排人生的密码,穿越时空的裂痕去远行。

显然,李婧具备小说这门手艺的基本功:敏感、善良、多情。我不确定这算不算天赋,但我知道,不具备这些,最好不要碰小说。

希望她走得更远,认真且勤奋地走下去。凹凸凹2017年6月于杭州爱辑与一谎言两个版本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27岁时我当过一段时间记者,遇见过一些人,听过不少离奇的故事,但始终不如在A城经历的那个故事强劲。我对它印象至深,因为我至今分不清谁是真的,谁是假的,故事总有两个版本。

那是我刚从Y城辞职后,抱着休整一段时间的心,接了一个老同学在A城揽下的活。这活说起来不难,记录一个文化酒店项目的全过程,我的工作类似于做纪实文学――说普通点,就是当个“场记”――留下项目人物的丰功伟绩,以便日后歌颂。在去之前我把曾经写过的一些故事和报告文学发给他们,老同学说可以,够用,我便去了。

A城并不繁华,相比我待过的Y城,地方小,发展节奏慢,我去的时候正是深秋,梧桐树上的叶子正要掉光。一排排树,配以两边沉如墓室的灰黑色高楼,秋风中再飘下几片枯叶――整个城市到了冬天就像从坟里挖出来的,令人压抑得说不出话来。

可能正是因为这样的天气、这样的景,造就了A城一批文人。他们长年累月地在萧瑟中感怀人生,杰出的人物拿了茅盾文学奖、见诸报端;不知名的文学爱好者们像孑孓一样游离。他们常常三三两两相聚,或在酒吧,或在茶室,夜深人静时酌一壶酒,能聊一宿风月之事。

我去的那个项目里自然有这样的人,负责的老板就是。他姓陈,年逾四十,虽然是个商人,但偏爱文艺,所以做了这个和中式文化有关的酒店项目。他保养得很好,爱运动,也爱内修,所以看起来像是三十五六,血气方刚“正当年”。和他吃过几次饭后,你就能知道他为人爽直:爱酒,爱上等白酒,喝起来那叫一个大方,茅台随随便便能干掉一斤。

他身边有个秘书,姓杨,叫杨曦妤。她是一个单亲妈妈,和我一样从Y城来到A城。她看起来眉目清秀,温文尔雅,常着中式古典服装,好似古时候的大家闺秀。因此遇到她的人都不厌她,我对她也颇有好感。小杨平常打点办公室事务,工作不算太忙,但也相当紧凑。平日我也和她对接,凡是需要我到场记录的事件,都由她负责通知我,知会我材料和注意事项;有时她叫上我一起陪同领导会客,重要的客人如银行行长、政府官员,我都得备份记录下。这件事的必要性在于,白天大家的正经会面往往聊不出什么,到了晚上自由之风总能扑面而来,吹散陌生人之间的拘泥和紧张。因此那些出人意料的话语、惊人听闻的故事,也往往从夜宴里传来。对我这样的记录者来说,是再好不过的事。

有一次,陈总请了A城的一个作家、一个杂志主编、一个年轻摄影师,还有几个政府官员一起吃饭,叫上了小杨和我。陈总说,“晓萍你以后可是文化人,多学点东西总是好的”,我便去了。这顿饭不同往常,饭局设在A城郊区偏僻的山间,驱车需20公里,一行人到晚七点才摸到一个坐落在路边村子里的小栋别墅。看起来那就是村民自家的宅基地,小门小院,进去后却别有洞天。

主持这间屋子的人姓端,也是这家“馆子”的大厨。大家都叫他“老端”,显然他与文化界名流相熟,墙上的字画、厅堂里的摆设,虽然简单,但能嗅到名贵的味道。陈总和一行人进门后就开了话匣子般谈起了字画,指着堂间的镇店之宝,说这是某陈姓书法家的大作。既是他本家,又喜欢收藏字画,可求了老端小半年,他都不肯卖,陈总也只有来吃饭才能赏味。宾客们听了陈总的话齐齐打趣,“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一一走近那幅镇店之宝,用手机拍下字底下的落款。陈总大笑说:“老端做的菜也是极好,来来来,到里面坐。”

里面的包间又不同于厅堂。玄关的木几上只摆了一座瓷器,瓷器呈奶白色,透亮饱满;内里插着一支刚开苞骨朵的花枝,散开微微清香。宾客们自然敏感,纷纷意识到这必也是大家之作,陈总笑着介绍说,这花瓶出自A城某隐居江西景德镇的陶瓷艺术家“大姚”之手。大姚一日来老端家吃饭,吃得兴起,就赠他一个花瓶。“也是无价之宝啊!”陈总两眼熠熠地感慨道。

兴许是特别的艺术氛围催生了特别的自由――不同往日大谈金钱之事,这顿饭一开局,陈总就问作家:“哎,你那画家朋友,现在还和电视台那主持人在一起吗?”

我默默一惊,看作家――气定神闲地嚼着水煮花生,不吱声,只笑;身旁四十多岁的女编辑嚼了一口凉拌马兰头,大声应道:“早分了!你不知道啊!和他艺术学院的学生搞一块咯!”“哈!哈!哈!哈!”陈总大笑四声,笑声如京剧里唱念做打的腔调,既带着蔑视,又充满同情,仿佛千帆阅尽的过来人似的,摇摇头说:“啧啧啧,老牛被嫩草绊了噢!”

桌上其他人都在默笑,女编辑显然和他更熟一些,“你还担心人家老陈,人家是牛吃草,你是草吃牛,都要把你掏空咯!”

嚼着花生的作家不禁笑出了声,呛了一口花生末,连忙倒上茶水“咕噜”几下漱口。陈总面露难色,立马打岔道:“讲什么呢!喝酒喝酒!”众人立马举杯豪饮,身旁的小杨默不作声,脸涨得通红――我便一下明白了。

那晚大家都喝嗨了,聊了许多艺术圈的风流韵事。对我倒是轻松的一晚,因为实在没什么可记的,这顿饭算白白吃了一顿。到晚十一点,小杨见我打车回去太远,便留我去她家住。她有个保姆,平常带孩子一起睡,让我和她睡一床,我就答应了下来。

对公司里的桃色新闻,说实话我并不关心。毕竟A城的景与气候我都不喜欢,我想做完这个项目肯定走人。过去在Y城待了一阵,我也养成了一个不好的习惯,当每个人都像空气。现在小杨于我,也没有特殊到哪里去。不过她倒是热心的人,一回家立马为我翻出一套玫红色睡衣,帮我调好洗澡热水,又忙不迭地打开客厅和卧室的两个空调,烘足马力到三十度。在我踏进她家后十来分钟,这个位于A城中心一个中档小区里130平方米的大房子,瞬间每个角落都变成了春天。

我洗好澡后,穿上小杨的玫红色睡袍,有点不适应。她睡衣上有股特别香艳的气味,像Y城高档百货里常能闻到的味道,但我不记得是哪种――我看着洗手间梳妆台上的瓶瓶罐罐,全是名牌,还有的根本叫不出名字……我偷偷打开一罐,往自己身上喷了喷。

小杨见我洗完澡,问我要不要涂点润肤乳。她说女人的身体比脸还重要,倒让我联想了一些不好的事。

我说:“空调可以关了啊,这么大房子,太浪费了。”“没事,尽管用,自己舒服才好。”她趿拉着拖鞋,去厨房里泡一壶玫瑰茶,细细糯糯的声音从厨房里传来。

泡好茶,小杨捏着两个精致的小骨瓷杯走来客厅。我坐在铺着白色羊毛垫的软皮沙发上,她站着把一杯清澈的玫瑰茶递给我,冷不丁说了一句:“其实人生没什么意思,最重要还是对自己好。”

我一下接不上话,只好接过她的茶,“唔……”。“其实老陈对我挺好的。”“嗯?你说陈总?”我没想到她会聊这个。“是的。平常我只跟熟人称老陈。今天你也听到了,他们取笑我。不过我习惯了。”

小杨背过身去,打开桌上的香薰灯。“你和陈总……”我尴尬地问。“不是你想的那个关系。就是很好的朋友。他很照顾我。”“噢……我也没多想。”“能理解。女人嘛,本来就是弱势群体。更何况我是离了婚的女人,还带着个孩子。”“你也挺不容易的。”我说。“他们见不得我爬这么快。我一个女人家,初来乍到,还不是靠自己拼?”“嗯,你一个人带着孩子,还要养保姆,是挺难的。”“这房子月租七千,保姆一个月七千,我儿子周末还要上辅导班,一个学期一两万。这还不算我自己的开销……我知道他们怎么想,想我凭什么啊,还不是凭老陈。笑话!我就不能靠自己了吗?!”“你压力一定很大吧。”我从未见过小杨如此强势的一面。“我早就当孩子他爸死了。从我怀孕时我就当他死了,不指望他给我们什么钱。我从Y城到这里来,就是想重新开始出人头地。一切的一切,都为了我儿子!”

说到儿子,小杨的语气有点激动,她声音微微发颤,但强忍住了没说下去。

我说“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的,以后尽管说”,虽然我掂量着自己也帮不上什么,但还是说出了这句话。“谢谢你晓萍,我们都加油吧。”

那晚近身聊过后,我和小杨的合作更畅快了些。她也确实待我不错,有时候去剪头她也喊上我,用她的打折卡。我很不好意思,她说没关系,在A城她没什么亲人,把我当亲妹妹一样看待,我便心里卸下一些包袱。

这样的关系对工作来说当然好,不过很快又发生了变化。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忽然接到陈总电话:“王晓萍你人在哪!快到老端家来!”

一句话把我吓破了胆。陈总什么也没说就挂了电话,再打过去又没人接。我赶紧打了个的,从市区开到20公里外的小野村。果然,出事了。陈总的凯迪拉克撞到了老端家宅基地的院墙上,车屁股凹进去一大截,院子里的花花草草、瓜果蔬菜,被轧得一塌糊涂。

我大惊一声,“这是怎么了!”戴着厨师帽的老端走过来说,“你们老总喝多了。你帮他打个车,带他回去。我叫了保险公司的人来,把车拖走就行。”

老端淡定得不行。我再仔细看这惨烈现场,不用脑子想也知道,是陈总倒车猛踩油门的结果。老端的厨师服上沾满了白酒酒气,衣襟处还有一大摊污渍,像呕吐物被擦过的痕迹。我往厅里一探,那幅名贵的字画下面被陈总吐得一塌糊涂……“端总……您那幅字……”我尴尬地问。“没事,我让大师再送我一幅就好了。”老端还是气定神闲,好像根本没把这个当多值钱的宝贝。

我忽然想起来,“小杨呢?怎么没见她来?”一般来说陈总的饭局都有小杨跟着的。

陈总在远远的里院墙那低着头,左手撑着墙壁,右手往背后空空一指,“别提那个贱人!婊子!狗娘养的!”

我吓得赶紧收声,老端拍拍我,轻轻到我耳朵边说:“就是为了她才喝这么多的。”我点点头,不多话,赶紧叫了个车把陈总送回市区。

三天后陈总清醒了来公司,平静地度过一天。下班前他走到我座位上,和我说:“晓萍,等下下班到我办公室来一趟。”

我等到七点钟,大家都走了,轻轻去敲陈总的门。

他开门,喊我到沙发上坐,把办公室门也关上了。我这才看出他脸浮肿了许多,感觉一下子老了五岁。平日的血气方刚换一脸疲惫,他眼角还贴了一道创可贴,手上也贴了一道。

陈总坐下来,开门见山说道:“晓萍我问你,你说女人是不是都贱?”“呃……”我一下子接不上话来。陈总忙补充,“噢我没说你,不好意思。我说那个姓杨的,杨曦妤。你说她这个人,是不是好人?”

他说话的语气完全不同往常。我感到他舌头后面压住了一万句脏话。“陈总,怎么定义好人?”“问得好!”陈总说,“好人就是――我对她好,她对我好,就是好人。我对她好,她对我不好,就不是好人。”

像个孩子似的,这个中年男人此时虽然没了平日的精气神,说话却幼稚得完全失去理智。――我不禁想起那天小杨在家里和我说的,“他很照顾我”――陈总一定是追了她很久,难免怨气。我说:“陈总,你和小杨的事,我不好插手。不过……她一个人来A城,还带着个孩子,养一个家,挺不容易的。”“你知道什么!你知道的能有我多?!”陈总气得脸都胀了一圈,“全世界都没有比我对她更好的人!”“她怎么了……”“这个臭婊子!和那个狗屁摄影师搞一起了!什么乱七八糟的,还摄影师!我看他连摄影是什么都不知道!”“你说摄影师……是那天在老端家一起吃饭的那个摄影师吗?很年轻?”“还能有谁!拍了几幅残疾人的照片就当自己艺术家了!我告诉你,要不是他背后有人养他,花钱炒他的照片,他屁都不是!”

说起这个摄影师,我倒有点印象。虽然那天在老端家他言语不多,但网络上他早已是个红人。他姓毛,网名“M-M”,是A城某大学的大四学生。大三暑假他去安徽山里,给贫困山区的留守老人拍了一系列组照,得了某国际艺术节大奖,一时声名鹊起。我看过他的作品,那还是我刚到A城时,和陈总公司的人一起去考察酒店项目,要选一些新锐艺术家进行合作。在一次饭局上,陈总把这位十分青涩的毛姓摄影师介绍给我。那时陈总还很高兴,如千里马寻得伯乐,他满怀信心地和我们说:“晓萍、小毛,以后你们一个搞文字创作,一个搞摄影创作,有你们俩的艺术才华,我们一定能把这块风水宝地好好地发展起来!”那毛姓摄影师反应极快,陈总话音还未落,他就端起酒杯走到陈总跟前,双手捧杯,猛干了三两茅台。陈总乐得畅怀大笑,这事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不过陈总怎么也没想到,这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轻轻地就把小杨追到手了。据说是一捧101朵的鲜红玫瑰,一封用血写的情书,一组为小杨拍的黑白肖像照,在他的个展开幕酒会上,各界名流瞩目之下,小毛双膝跪地,奉上他的情谊,小杨哭得梨花带雨,在众人的祝福下,接受了这不被看好的恋情。“她看中他什么!她什么都不懂!都是被那小子骗了!”陈总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显然把泡的工夫茶当酒,愤愤地猛灌自己。我想他也是被失败的爱情冲昏了头,“商场得意,情场失意”,世界总是公平的。

然而我想起那毛姓摄影师,也并未对他的作品有多深的印象,反倒是那次极快的酒以外,上次在老端家,他“赏字”的画面也深深印在我脑海中。那晚一行人走进包间后,他独自留在大厅,给供在墙上的那幅字拍照――他背着自己的“长枪短炮”,从全景图拍到局部图,从横构图拍到竖构图,从字上的一笔锋芒,拍到落款的红印――他看上去认真极了,连老端都忍不住去和他说说,这幅字到底好在哪里。我猜他进门后可能还会拍那个花瓶,果不其然,他又用同样的认真敬重了大师的瓷器。

众人说起小毛,以后可了不得,年纪轻轻就有对艺术的敏感,看他那独自赏析的样子,用尽了心,用尽了力――他无时无刻不在学习。女编辑对他充满希望:“小毛,以后记得给我们一人拍一组照片啊!”

小毛能说会道,“好咧,只要陈总发话,我随叫随到。”

陈总万万没想到,这么上进的新锐艺术家用一捧花和一组照片就抢走了“他的女人”――但作为女人我是能理解的,对小杨这样的单亲妈妈来说,绝望的生活里还有什么可以期待的?陈总有妻有子,难道还真的做他情妇不成?她去勇敢地和年轻人相爱了,相差几岁又何妨?境遇差异又何妨?我觉得这是生活的勇气。

此时我倒像《老娘舅》里的柏万青,成熟得像个老阿姨,想劝陈总放下,给他斟了一杯茶,“陈总,每个人都有自己爱的权利,小杨她也……”“她不能拿着我的钱去泡别人!”陈总愤怒地摔了一下茶杯。“啊?”“她那个公寓、那个保姆,还有她小孩的外教费用,你以为她工资就够?全是我出的!你说她有什么权利?狗屁权利!都是骗子!”“我×……”我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小杨竟然是这样的人!”“没想到吧!”

我只好封住嘴巴,洗耳恭听等陈总把故事讲完。

眼前这个成功人士,从那天七点开始,一直和我聊到十一点,把他如何与小杨认识,如何可怜她的遭遇,如何帮助她在A城打拼,如何与她聊艺术人生的一年故事,一股脑儿全讲给了我听。为了证明他俩是真心相爱的,他还把手机里存着她的短信都给我看。我看了两条就挡回去了,“这,这分明是恋人啊!”

陈总的话匣子一开,把我对这段时间的观察认知都颠了过来。本来我觉得他不过是个附庸风雅的成功人士,听下来觉得他还真讲情义。对小杨我也打了一百个问号――她是不是有意接近陈总的?是不是想好了要骗他的钱?包括那晚她带我去她家聊天,是不是也是她设计的圈套……我忽然感到脊背发凉,在小杨求生意志的背后,竟然藏着一把瘆人的尖刀。那把刀可能插得你不知疼痛,直到拔出来的时候,你才看到她速速远离的背影,娴熟得好像江湖高手。再回头看看自己,血肉模糊……

陈总这次酒醉后,借项目调动名义,把小杨调去了别的部门。据公司里的财务说,她拿到手的钱也少了不少,原先是秘书,跟着陈总出去,许多人都看陈总面子给小杨好处;现在小杨离皇帝远,自然也没了油水。

公司里的人也瞬间调转枪头,看小杨的地位低了,离她也远了一些。往常有人常常没事来问候她,早上给她带杯咖啡,下午给她买杯奶茶,献殷勤的人不少。现在小杨去了别的部门,据说连部门里的人都不大和她说话。更别说那些过去送咖啡送奶茶的人了,现在走在路上也假装不认识。

那阵子我不大去公司,陈总的文化酒店项目已经施工了,我常常在工地上跟着工人们一起吃饭、聊天、拍照,记录建设中的事,离公司的八卦阵地也远一些。好些日子没见到小杨,直到有一天她打电话给我,邀请我去参加摄影展。

不用想,摄影展自然是小毛的。杨曦妤在公司很低调,在艺术圈却跟着陈总有了一定影响力。她以小毛摄影展筹办委员会的名义给我发了封邀请函,十分郑重,请我作为嘉宾和独家媒体。她知道我写稿的能力不差,也希望我能写一篇通稿,摄影展过后发到各个媒体。

我收到邀请函,她连稿费都一并预付了,做得十分周到。邀请函上写的是“特邀嘉宾”,主题名叫《爱・坟》,“策展人:杨曦妤”。

――一周后我如约参加了展览,在A城中心某个小型艺术空间,往常我也跟着陈总去过,空间主人是陈总的朋友。展览现场不大,放眼望去尽是陈总的“朋友”。那些在酒局、饭局、茶会上我见过的人,作家、杂志编辑、画家们都在,就连厨子“老端”也在。A城的各家媒体持着长枪短炮在活动墙前守候,众人纷纷在闪光灯前签名留照,好不热闹。

我瞥了一眼外场,再看看内场,确定陈总没来。倒是陈总的那些朋友们,端着香槟酒杯和小毛聊得风生水起,众星捧月道:“你可是未来的艺术界新星啊!”

摄影展一开幕,杨曦妤即作为策展人大方走上讲台。她恭谢各位嘉宾的到来,身着一袭黑色丝绒旗袍,脚踩黑色麂皮高跟鞋;旗袍上闪烁着金丝盘扣,衬她一头黑直长发,十分大气温婉。

杨曦妤一番谢词后,小毛上场,众人报以热烈的掌声。小毛人不高,精瘦精瘦。他剃了个板寸,穿着一件黑色T恤,正面印了红色的“爱”字,背面印了红色的“坟”字――是这次摄影展的主题。他踏着白色运动鞋,三步两步就跳跃着跨上讲台。“谢谢我的策展人、我的爱人杨曦妤。没有你,就没有今天的一切。”

台下还没反应过来,小毛一句话就带着一鞠躬,意思说完了。还是女编辑机灵,率先鼓掌,大伙儿跟着才反应过来,“噢,讲得真好!”我看着台上的杨曦妤,眼里已噙着泪水,她的身体微微颤抖,手中紧紧攥着话筒,想说点什么,又克制住了自己。“谢谢你,为我们爱与恨的纪念。”杨曦妤举起话筒说。

台下的长枪短炮闪光灯频繁亮起来,小毛走向小杨,热烈地拥抱了她。我回头看看身后的那些照片――一张一张黑白的身体剪影、一个一个身体细节的疤痕,是的,这是他们的作品。《爱・坟》摄影展后,小杨又私下里给了我一笔钱,专门作为答谢。我给展览写的稿发到A城各个媒体,引起了不小轰动。网上的讨论也更热烈了,网友喜欢这样的桥段,郎才女貌,寻得真爱;更何况一个是单亲妈妈,一个是新锐艺术家,冲破传统的禁忌更容易挑动社会舆论神经。这一场摄影展传播效果很好,小毛的名声也跟着水涨船高。

然而陈总那边大概是听到了什么风声,不知怎么他知道这篇通稿是我写的,不客气地又找了一天下班后,把我叫去他的办公室,紧关大门。

这次不同上次,他坐下来,十分理智,十分清醒,一副生意人的模样,眼睛直盯着我说:“那个稿子是你写的吧?”

我看着他,不回答。心里琢磨,我这么做错了吗?“你知道杨曦妤是什么样的人吗?”

我依旧沉默。“你知道那个姓毛的是什么样的人吗?”

说实话,我也不关心。

我问:“是什么样的人不重要,陈总,我是写东西的,谁给我稿费,我给谁写,这很正常。”“王晓萍,我高看你了。”陈总失望地看着我,“我没想到,你读了这么多书,却一点都不懂人情世故。”“难道我给你打工不能给别人写稿吗?我没有跟你公司签固定合同,只不过是项目合同。”

陈总摇摇头,翻开手机,找了点什么,递给我。“你自己看,杨曦妤是什么样的人。以后你帮别人写东西前最好了解一下。”

我接过陈总的手机,是杨曦妤发给他的短信。只有一句话,“我和他都是演出来的。我爱的人是你,相信我,等我。”“什么意思?”我有点懵圈,问陈总。“什么意思?意思是她根本不爱那个姓毛的,都是演出来给大众看的,捞钱而已!”“不是吧……我那天还看到……”我想说我看到了杨曦妤的眼泪和颤抖的身体,一切根本不像是演的。如果真的是演戏,那也未必太入戏。更不用说那些展览上的黑白照片了,难道我看不出来吗?都是带着满满的“爱”拍出来的。

陈总很镇定地说:“你知道小毛这个人吗?他很会哗众取宠。艺术界什么热他就做什么。上次去安徽山里,他的那套照片就是,这两次和那个姓杨的策划的什么爱情摄影展,也都是炒作。你年纪轻轻,懂什么叫艺术?真正的艺术家不会这样炒作自己。把作品展和感情混为一谈,你看哪个大师这么做的?”

我对艺术真的不懂,但我确实见到了小杨感动的泪水――那一刻我自己坐在台下都有点感动――可这一刻我看到陈总手机里的短信,我又不明白了,“她到底想干什么?”“我怎么知道?!”陈总怒道,“你们女人是不是都这样?!既要钱又要爱。难道我给的还不够吗?我凭什么要等一个婊子?!”

陈总还是不可抑制地大飙了粗。他说:“等着吧,这小子总有栽跟头的时候。他这样乱搞,要出事的。”

没过多久,网上就出现了这样的帖:“知名新锐艺术家M-M诈骗艺术基金”“单亲妈妈、知名艺术策展人杨曦妤私生活混乱”“《爱・坟》摄影展原是一场炒作”……舆论瞬间倒戈,关于小毛和杨曦妤的谣言甚嚣尘上。

公司里关于小杨的谣言也越来越难听。有人说陈总断供了,她为陈总割腕自杀;有人说她和毛姓摄影师一起骗了许多钱;还有人说陈总的老婆找人把她打了一顿……是不是真的我不知道,但我知道那些艺术家朋友们,都第一时间和小毛情侣撇清了关系。

小杨假装一切如常,她在公司遇见我还是十分客气周到,也像往常一样邀请我一起做头发。我怕麻烦,都借口有事不去。慢慢地,我见她在公司里出现的机会也越来越少。

两个月后,小杨终于提交了辞呈。

那天她把信封递给陈总的新秘书,然后踩着高跟鞋,稳稳地走到我的临时座位前。她拍拍我的肩,问:“晓萍,你今晚有空吗?我要走了,要离开A城了,走之前想和你聊聊。”

不知为何我的冷漠又被她的温柔瞬间击退。好像没什么拒绝的理由,晚上我便赴约了,也想看看这个故事到底如何结局。

许久未见的小杨坐在星巴克角落里,脱下黑色风衣,灰色V领毛衣衬得她略微憔悴。她给我准备了一份礼物,一瓶名牌的香水,她说还记得那天看见我在她家很喜欢,她就一直记好了要送我一瓶。

我没有收,只是问她:“接下来打算去哪里?”“还没想好。先回老家休息一段时间。我太累了,这里的一切都让我觉得心累。”

我沉默,不知用什么应对。脑子里闪过关于她的一百件不好的事(和网上那些难听的评论)。

小杨说:“你是不是像其他人一样,以为我像他们说的那样?”“我不知道。”“晓萍,我告诉你事实是怎样。不管你信不信,我都想告诉你。我不想离开这座城市了还留下误会,更何况我把你当作我在这里唯一的朋友,我不希望你误解我。”“嗯,你说。”“第一,关于陈总包养我的事。没错,他确实在生活上帮了我不少忙,我的房租、我的生活费用、我的工作,都是他帮我解决的。但是我对他没有感情。在我们相遇的时候,我需要钱,他需要无聊婚姻以外的东西,我们各取所需,这是一种协议,平等的协议。我们曾一致协商过,有一天我们各自找了爱的人,他不会拦住我,我也可以离开他,我们各不相欠。因为我并不觉得他用钱买了我的什么,我们只是提供给对方各自需要的东西。我们是平等的。”

我沉默不语,听着她的话。“第二,关于小毛和我。我是真心地爱他,我爱他的才华,我爱他的作品,我爱他身上那种无比稀缺的勇气和激情。你知道,我的生活已经走向了死胡同,我碰到他的那一刻,我是心动的,我看到了新的希望。我希望有个人爱我,有个人不顾一切地爱我,不因为我是一个离婚的带着孩子的女人,不因为我的年龄,我在那一刻相信,小毛是爱我的。”“……那一刻?”“他向我表白的那一刻。就是他在个展上当着很多人向我表白的那一刻。”

我回想起陈总喝醉酒那天的艺术圈新闻:《新锐艺术家M-M个展开幕,101朵玫瑰和一封血书表白照片上的爱人》成了当天一大热点……“没有女人不会心动,更何况我本来就欣赏他的才华。”小杨说,“但是,他要的并不只是感情。”

我瞪大了眼睛看着她。“就像我提供给陈总的东西一样,他只不过把他富余的激情给了我,对我来说稀缺无比,对他来说却稀松平常。他只凭一点点激情就可以打动我,可是我却付出了我的所有。”“你失去了什么?”“我失去了工作、失去了房子、失去了我的名声。为了小毛的摄影展,我把我的许多东西都赌上了。我和陈总闹掰了,他不肯赞助他。我只好去找别的人赞助。但陈总在背后不断说我是个骗子、是个脏女人,说小毛也是借艺术的幌子骗钱的人。老陈在A城艺术圈影响很大,他一句话,把我们名声都毁了。我也筹不到办展的资金,只好抵押自己在老家的房子。我很想帮小毛一把,帮他真正出人头地。”“那现在呢?”“现在他也骗了我!原来他才是真正的骗子!他拿了我抵押的贷款就消失了!自从那些乱七八糟的爆料帖出来后,他就失踪了!别人找不到,我也找不到!那可是我和孩子所有的财产!”“他怎么是这样的人!”――说实话我有点意外,但也在意料之中。“就当是我蠢吧!我以为真心能换得到一切,但实际上真心还不如换钱!”小杨的手在颤抖,声音也在颤抖。这熟悉的场景让我想起了那天她在讲台上、那晚在她家,她说“一切为了儿子”……我忍不住握住了她的手,努力帮她平复下来。想起自己曾说过,“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的,以后尽管说”――现在我什么也帮不了,只好问她:“小杨,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我明天就准备走了。带孩子一起回去。父母是最后的港湾,这世界上没有人对你有无条件的爱,除了他们,除了你的父母。”“嗯……好好保重自己。”

A城漫长的冬天快要结束的时候,小杨离开了这里。没过多久,我也离开了。虽然那晚我和小杨说,我对她的误会太深,是我对不起她,也希望我们分别以后还能像朋友一样联系。但实际上我们分别以后就再也没有互相问候,就像我离开Y城以后不再联系那里的任何人一样,她也是这样对我的。

陈总的文化酒店在我离开后成功落地了,在新闻里他还是那个意气风发的商人,被一圈名流环绕,他神采奕奕地剪彩。没有人会想到他那晚在老端家喝吐的狼狈样子,他的豪车为了一个女人撞瘪屁股,也没有人会想到他为了一个女人,多么“意气用事”。

而那个小毛呢,我也在新闻里看见他了。他在小杨离开后不久就办了新的个展,拍摄另一个女人的系列组照。风波过后,媒体还是那么爱他,爱他的青春,爱他的锋芒,在各种解读里,你都可以看到他被追捧――文化圈说:“只有在M-M的照片里你才能看到爱情。”

只有我知道,他的摄影展是小杨倾其所有为他办的;而我也知道,小杨的身家,是由陈总轻轻地拨了一个指头给她的。她说如果他真的爱她,就不止给她这么多,他应该离婚,他应该给她买房子而不只是付租金――她不年轻了,她没有时间再等,验证一个男人是否真的爱他。而陈总却说,她那么浮躁,“只要再等一等,我就真的为她离婚了”。

谁知道呢,感情的事本就很难说清。不过有一件事我很清楚:我得走了,必须得走。

因为我最终还是被卷进了A城的“文化圈”――有人说我被陈总包养了,代替了小杨的位置。有人说我要给他近身立传,帮他拓展下一个文化商业帝国。还有人说我早就计谋如此,把小毛推到风口浪尖,把小杨挤下台……这些都是我最不想看到的,因为我压根就不在乎什么圈。

在陈总的项目结束前我就离职了,连那笔钱都没拿到我就离开了A城。

这里和Y城一样,没有我值得留恋的一切。关于我的流言,我猜是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说的都不奇怪。顶楼停车场

开车上顶楼停车场的时候,我前面的越野车忽然停了下来。

它挺大,就那么卡在了半坡。我踩住刹车,冲它摁了两声喇叭。

它还是停着,没有动静,我也停着。

我忽然觉得,哪也去不了了。

这个顶楼停车场十几年前是一座山。山被削平,高楼耸起,就是这几年的事。至于几年前山是怎样的,我不记得了,也没人记得了。

我上一次来,坐在车里读完了一本书。开着灯在那读,直到启动的时候发现车已无法启动,电瓶的电耗光了,我喊来了保险公司的人。

我才不会和人说因为在车里读书才把电耗光的,那听起来有点愚蠢。我和来充电的人说,我昨天把车停在这,忘记关灯了。

对,忘记关灯,多好的理由。他们也不过觉得你是无数个忘记关灯的人之一,充好电也不会带着嘲笑走人。

如果我说读书读到没电,他们一定会记住我,以后就一直笑话我。

停车场的楼下,是座酒店。当然――就是你想象的那种,酒店。

我和他来过几次。

起先我们只是去酒店二楼的咖啡馆,聊点事。聊了什么,我也不记得了,那不重要。

我只记得他和我说到家里的一个什么人时,我忽然觉得有点不同。

噢,说到他的爸爸。

他说他的爸爸,小时候就离开了他,去了很远的地方。从那一刻开始,我觉得眼前的咖啡有点不同。

其实喝咖啡只是吃完饭的第二件事。甚至是吃饭前的事。我们吃饭的时候没什么话,但是吃完饭他总说,去喝点什么吧。

于是我们会坐在一起,又喝第二杯咖啡。他喝的是美式,我喝的是拿铁。从我们认识那天起就没变过。

我不大和他聊自己生活的窘境。

住在郊区、欠着一百万的房贷、每天的停车费和餐费一样多、看中的衣服早已不是什么大众牌子的,我甚至嫌弃它们一点也不环保,转而消费很贵的衣服,随着很贵的衣服又自然配上很贵的包……总之,一切都变得越来越糟糕。

但是他所看到的我,还算是体面的。

当然,那上面昂贵的一切都支撑了我眼前的体面。

如果换一种描述,我就是个拥有房子、车子、奢侈品的女人。我仿佛拥有了一切。

可我知道,鬼扯淡,我欠这世界一屁股债。

但好在我保养得不错,坚持锻炼――当然,健身卡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每年我在续卡上总不会犹豫。

想到自己可以在冬天游泳,在周天的早晨跑步,我总觉得,那是很酷的生活。

又或许,这一切都是电视广告里营造的中产阶级假象吧。健身房里所有的瑜伽球都像泡沫。

至于那些健身教练……不,我对他们一点也没有兴趣。我甚至觉得,他们和时尚橱窗里的假模特差不多。

当然,对这一切渴求又批判的挣扎我不会和他讲。

我们俩只是坐在这里喝杯咖啡。――能喝到第二杯的,说明还有些缘分。更何况也喝了好几次了,都喝到了第二杯,慢慢就成了我们的习惯。“我们”――有点别扭,毕竟我们不大认识。

他这个人,怎么说呢,很有风度。换个词,体面,大概就是吸引我的地方。

我觉得他也是这么想我的。所以我们才能坐在一起。

体面包括我们对周遭的态度,不仅是穿着。尽管我的身后有十分糟糕窘迫的一切,但表面看起来,我是一个成熟理智的人,我不大会像那些20多岁的小女生叽叽喳喳个不停,还拿着自拍杆一整晚都在对着自己僵硬的脸修图。大多数时候,我都保持沉默。

我喜欢听人说话。而他的话不算多,正好。

一般我们谈到九点,我就要回去了。我独自去顶楼停车场取车,自己开回家。他坐地铁回去。我们就像两个普通的朋友,在社交的限定时间里拧好发条,到点停下。

但到第四还是第五次的时候,他打破了这个规矩。

他跟着我上了顶楼停车场,坐进了我的车。我连车子都没来得及启动,什么就发生了。

是什么呢?

也没什么。

有时候我想想,我们都是人类。人类是一种具备本能和本性的动物。而动物,有没有道德?“小说是不讲道德的。”

他有几次这么说。――我们都喜欢读小说。

如果把当下发生的一切当作小说,我们就自然给自己树起了屏障。在这个屏障之内,人是自然,自然就是自然。

那之后我们就习惯把喝第二杯咖啡的时间改作去酒店。

这是家还行的酒店,说不上很好,但也算体面。――体面充斥了我们的生活。

我们会观察房间里的一切,细节――拖鞋的厚度、纸巾的厚度、沐浴液的品牌、矿泉水的品牌、窗外的景象、床上有多少枕头……都是我们注意评判的一切。

因为到这个份上,大家都不大会去什么青年旅舍随便住一晚了。只想说,我没那么便宜,你也没那么便宜。我们既然来到了这里喝咖啡,就不会打车去汉庭。那多扫兴。

于是体面又让我的生活更多了一层窘迫;当然,也有快乐。

我从未问过他的真实生活。

什么叫真实呢?他即使说了,我也不一定信。

他说他住在两站地铁以外的地方,我完全有理由相信,那里还住着一个人。

他说他没结过婚,可我看得到手上的戒指痕。

他说他已经单身太久,我除了相信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单身,没法证明这时间空间以外他是单身。

所以,我什么也没问。

成人有证伪的能力,只是不愿去证。

我想有很多人还不明白,自己能够拥有平静的生活,全凭有人大发善心假装了愚蠢。

诚实又聪明,对大家都没什么好处。

不过还好,我能和这个一起喝咖啡的人一起去酒店,就说明他有什么不凡的魅力。

我们甚至能坐在床上一起聊天、看电视,甚至看电影,评论严肃的社会新闻。这都是他的特别之处。

能够交流一小部分想法,让我们睡到了一起。虽然有时想想,这样也挺可悲,值得怜悯的人类。

而即使那一小部分的想法,也会让我们觉得温暖。我倒有些瞬间真的觉得,自己不是那么糟糕的,那些拥有的和欠下的外在之物,不过是我假装的愚蠢。

他是个聪明的人,到九点钟,准时起身走人。

我们像什么都没发生。他去地铁,我去顶楼停车场。我们各自回去。

我感谢他支付房费,延缓了我下个月的糟糕。这样我还有钱继续购物、健身、保养车子、做体面的发型,一切平稳有序。

如果不是那样,他也就不会和我走到一起了。我心知肚明。

如果我把钱用去了支付不菲的房费,那很快我们就会陷入窘境。我会坐地铁来,连前面的饭也不吃,就径直走向酒店。如果往后继续下去,我们可能真的打车去汉庭――不无可能。

但就像我说的什么呢,有人能够过着平静的生活,全凭有人大发善心假装愚蠢。在我和他的这件事上,我感谢他,做了那个假装愚蠢的人。

所以我还能维持一切不变,他也看起来很平静。

有几次我都主动示弱了,我说我们换个地方吧,换个便宜的,这样我们就可以消费更多的夜晚。他却始终大度,说这里就很好,为什么要换。

他的体面一次又一次感动了我,让我不自觉的要把车停得更久些。即使一小时三十块又怎样呢?和这里的房费相比,我付出的真不算多。

只要我能好好地待到九点,或者九点半,甚至十点,我都觉得人生还是有希望的。

我回家面对糟糕的账单和愚蠢的老公的时间,会在生命里减少一些。

这让我好受。

不过作为一个成年人,我知道好日子都不会太久。

我们有应对的勇气,却不知道真正的糟糕什么时候来。

最开始让我觉得糟糕的,是我发现他就在这个酒店工作。

不过我没有揭穿他――他偷房间,我能住好的酒店,大家鱼水之欢,没什么损失。只要我继续假装不知道就好。

而真正糟糕的是什么呢?

是一个瞬间,它突然就来了。

就在我卡在去顶楼停车场的那个半坡。

因为停得太久,副驾上坐的人回了头,也看到了我。

我怎么不认识他呢,他每晚就睡在我的旁边,直到天亮。

他怎么看不到我呢,我的车牌号、我的脸,他坐的越野车尾灯那么亮。

但在通往顶楼停车场的半坡上,我们都没下车。

我们就停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失踪的丈夫在肯德基

周小姐的老公失踪了。

晚上十一点钟,她火急火燎地打电话给我,问我有没有看见她老公。

奇怪,我怎么会看见她老公?我愤愤地想。

周小姐在电话那头要哭出来了:“他今天说要去你那儿收房租的,还要顺便找一下以前放在房子里的一本书,他在家里没找到……他真的没来过?”“莫先生真的没来过。”“那他会去哪?”周小姐在电话里喃喃自语。

我说:“你再找找吧,也许有别的事耽搁了,不用担心。”

周小姐急急忙忙客气了一下,挂了电话。

打完这个电话,我开始躺在床上想,周小姐的老公去哪了?

――莫先生,他会去哪呢?

我们有阵子没见过了。如果我现在出门帮周小姐找,我得记得她老公的样子才能找;可奇怪的是,我怎么也想不起来莫先生的样子,反倒是周小姐,我对她的神情仪态记得十分清晰――就像刀刻过一样,从第一次见面她就刻在了我脑海里。

那天周小姐是这样的:

她穿着一身黑色丝绒的运动服(裤子微喇),戴着一顶粉色的棒球帽,挽着一只玫红色托特包,走进房产中介的小会议室。我比预约时间提前了几分钟到,看见她进门,我站了起来,习惯性地鞠了一躬。她摘下太阳眼镜,走到会议室里面;随后跟着她的老公,一个高高瘦瘦戴眼镜的男人,拿着车钥匙拎着黑色商务包走了进来。

中介简单介绍了一下我的情况。周小姐背贴着椅子,身体离桌子很远,脖子拉得老长地说:“小姑娘你放心吧,我和我老公都是大学毕业,工作也不错,收入很稳定。我儿子马上要去读初中了,私立的,我们也跟着他挪。现在这套房子涨得很厉害,我们也不打算卖。给你租几年,等我儿子中学毕业了,我们让他考回来,这套房子正好给他单住,他也不用住宿舍。我和他爸还打算去滨江买一套,靠在黄浦江边,空气又好,遛狗也方便,没事还能去跑跑步,那时候也不用开车了,多环保……”

陌生的周小姐一口气和我说了近五年的人生目标。

忽然她停了下来,问我:“小姑娘你呢?”“我?”“你什么学校毕业的啊?本科还是研究生?”“我刚毕业,本科。”“本科是不是985?不是上海户口吧?来上海要有居住证,你得办国内人才引进的那种居住证,好像要985学校才行。”

我和她说了我学校,她说:“噢,那没问题。”

接着她又说:“你去的什么单位啊?居住证帮不帮你办?要交满五年还是七年社保,如果单位好就算了,如果做两年就辞职,你以后转户口还很麻烦呢!”“这个……我们公司HR会通知的。”“光等着HR通知哪行?!小姑娘我跟你讲,在上海这个地方,什么事情都要自己争取的。你不争就被别人抢了,你知道每天有多少人在等居转户排队吗?你跟人家差一分就要被排到后面去了,我跟你讲,时间不等人的!……”

中介是个约莫二十五六的安徽姑娘,礼貌地打断了一下周小姐,“你们要加点水吗?”

周小姐看了看一次性杯子里的茶,快速地喝了一口,递给她,接着说:“小姑娘我跟你讲,现在你租我这个房子是划算的。你办居住证还要合同,我帮你。看你一个人刚来上海,也不容易。但是工作啊、男朋友啊,都要自己努力。女孩子家,光工作好还不够,找个好男朋友也很重要。在上海这个地方,成个家要两人都有点积累的!”

此时坐在她身边的先生放下手机,清了下嗓子,“好了,再讲嗓子要讲哑了。”

中介见我脸色略尴尬――一千点不爽已经明白地布满脸上――然而我还抿着嘴、端坐着假装在听。中介毕竟老练,提醒道:“周小姐,我还有个客户在外面等。要不……没问题的话,我们把合同签了吧。”

周小姐这才想起收房租的事。她抓起桌上的笔,呼啦啦地在合同末页签名。我从包里取出刚从ATM机提的一万块钱现金,放到桌子上。

中介打开验钞机,把钞票塞进去。“唰唰唰唰”间,周小姐又像想起什么事:“小姑娘,你去的这家公司是做什么的?是朝阳产业还是夕阳产业?”“我做外贸……”“噢外贸还好。像外贸啊、金融啊、咨询啊,都好。我老公以前从国外回来,读了个文学硕士,有什么用!我劝他转行做金融,你看现在不是蛮好。我们俩有房有车,孩子也不错。在上海这种地方,就要去这些朝阳产业,否则啊……”

周小姐的先生忽然站起来,“好了伐?没事的话早点走?”中介也顺着她先生的意思,收拾合同,作送客状。

周小姐急忙关上话匣子,把验钞机里厚厚的一沓钞票装进钱夹。我仔细看了下,她的钱夹是名牌的,忽然想起大学闺密说过――“这种牌子的皮夹最多中国人买了,因为可以放整整一万块。”

一万块。

此刻我想到那一万块,还是没想出莫先生的具体样子。我转头看了看床头的书,一本理查德・耶茨的《十一种孤独》,倒想起了这本书是他留下的。

那是签了合同以后一个礼拜,他们最后一次搬家,我来领钥匙。周小姐还留了一些书和画册在书柜里。那天他们夫妇一起来,周小姐把很厚的英文原版书、建筑设计画册、摄影册和时尚杂志都装进纸箱。她和莫先生说,剩下的中文书你自己看吧,不是整套的就别搬了。

莫先生站在阳台的书柜前,颇为踌躇。我坐在沙发上,假装看手机,又时不时地瞥下他的侧影――他轻轻嘟囔着:“散的书就不是好书了吗?”我发现这位先生还蛮可爱,倒好奇起来,他会搬走哪些书。最后他把成套的上海译文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的经典小说都装进了纸箱,一抹色的,一看就很整齐。周小姐上来瞄了一眼,也无话可说。还有几本书莫先生想拿又不好意思,周小姐叫我过来看看,有没有中意的――《十一种孤独》《大教堂》《九故事》……零零落落的外文小说中译本,周小姐果断地决定说:“就给小姑娘看吧!”莫先生就没再吱声。

那天夫妇俩捧走了好些精美的书,多亏了莫先生学过文学,留下来的也不差。我看到眼前的这本《十一种孤独》,忽然想起来,有天傍晚我路过肯德基看到他――

就是这个小区附近的肯德基。

那天晚上七点钟,我加完班从公司走回来,正好路过。

我看见一个人坐在肯德基,靠马路落地窗的位置,捧着一本书。

不是这个人有多特别,而是书的封面很显眼,吸引了我。硕大的四个数字:2666。

那是一本目测有一千页的厚书,被一个身穿全套藏青色西装的中年男人捧在手里,他手边放着一杯可乐。

我正诧异:这是怎样的一本书呢?为什么是这几个数字?为什么那么厚……随着那几个数字我的目光往旁一挪,更诧异了:“那不是我的房东莫先生?”

为了确认是他,我又定在肯德基的正门位置,藏在门边多看了两眼:是的,那个商务包是他的。黑色包,被放在他对面的位置上。我看清了他藏在书后面戴眼镜的脸,一点没错,是莫先生。

那晚我看了一下就走开了,回去以后搜了一下《2666》究竟是本什么书。一查得知作者是波拉尼奥,写过《荒野侦探》,这本敦实的大作还是第一次被引进中国。我心里默默感叹了下,不愧是国外学文学的,读的书也挑一些。

然而奇怪的是,一周后又有一天加班,我路过肯德基,又看到了他。莫先生虽然换了身西装,从藏青色换成黑色,我还是凭那个商务包一眼认出了他。他还在读那本书,巨厚的《2666》。

我奇怪的是,为什么他下班后不回家,要来肯德基读书呢?

我想起周小姐上次来搬家说过,他们跟着儿子读书搬去了闵行,按道理也该在闵行的肯德基读书,不应该在这啊……

带着一点小小疑问,我给刚工作无聊的自己留了个任务――侦查莫先生在肯德基读书的动机。之后每天晚上我都刻意回去得晚一些,在公司附近吃点麻辣烫或沙县小吃,吃完再路过肯德基,看看里面有没有坐着莫先生。三周下来我发现了一个规律:莫先生每周四晚上七点以后都会坐在肯德基看书。

这真是个惊人发现。

发现这件事后我得意极了。那种感觉怎么说呢,好像默默向周小姐打了一拳。

我想起那天签合同时她说的一堆话,像站在城市高处的成功者,带着荣耀感传输整套经验,我虽然两手空空什么也没有,可就想在底下回击:“你说的不一定有道理。”

然而作为刚刚进入这座城市的我有什么理由反驳呢?是的,她说得没错。户口是很重要,居住证是很重要,在朝阳产业工作也很重要。但真的,读文学就不重要了吗?不成套的小说就不重要了吗?那些吃着麻辣烫、啃着肯德基炸鸡的人,就不重要了吗?

当我看到莫先生坐在肯德基读小说的时候,我感到这就是对周小姐最好的反驳。

但另一方面,我又不禁好奇:为什么莫先生每周四晚来肯德基?为什么是晚上七点以后?周小姐到底知不知道她先生在这里喝着可乐读着书?他会和她怎么说,加班,还是在肯德基读书?我想一定有更深的原因。

到了第四周,我决定再侦查得深一些――七点以后,干脆走进肯德基另一个角落,远远地看莫先生到底会看书看到几点,还是干别的什么事。

果然,“那个人”出现了。

那个人就是肯德基的一名员工,在前台收银的一个女孩,看起来比我小一些,扎着一个马尾辫,穿一身肯德基制服,戴肯德基的鸭舌帽。如果白天你在那点餐,不会注意这位姑娘有什么不同。她和其他收银员一样,笑着问你“要不要来份套餐?”可是到了晚上七点以后,人渐渐少了以后,她就跟别人不同起来。

她下了班,脱了制服,摘掉帽子,径直走向莫先生,冲他嫣然一笑。莫先生把他的包拿起来放到自己座位,然后姑娘坐在对面。“……没想到莫先生是这样的人啊!”我默默一惊。

我对他的一点点好感全被打散。这时候竟然有点心疼周小姐。

然后我看了看其他店员,肯德基的工作人员、那位姑娘的同事们――仿佛也并不稀奇,依旧拖着自己的地,收拾着自己的餐盘,脱掉工作服下班走人时和那姑娘打声招呼,“Linda我走了啊!”姑娘笑着应声,“好的,再会!”

然后姑娘又继续回过头和莫先生聊起来。她一脸开心,根本停不下来。

莫先生也是愉悦的。之前我见他的几次都没什么印象,总不记得他的脸,因为他不说话,脸也是平平板板的。可现在我看他放下书,和姑娘聊起天来,根本就像个大男孩。聊到开心的时候,莫先生还会拍拍桌子,好像在说“是啊!是啊!”

我真是为周小姐悲哀极了――想想她说的那套有房有户口孩子读好学校的成功哲学,男人成功了哪管那么多,还不照样找年轻漂亮女孩?!还肯德基的女店员……傻傻的周小姐一定都不知道吧!

那晚我在肯德基一直坐到九点钟,实在没什么兴头了,就直接回家去。

莫先生还在和女孩靠窗聊着天。走时我不禁好奇了下,

――他和那位姑娘,会去哪呢?

想到这,我似乎完完全全想起了莫先生的样子――高、瘦、戴眼镜、非常整齐的头发――就像上海街上的“华尔街英语”招牌,让你一眼就能贴上标签:海归精英。――如果莫先生从陆家嘴那里的写字楼里走出来,他可能和其他人没什么不同,拎着商务包,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正如肯德基的这位店员――但当他西装革履地坐在肯德基读着一本书,他的样子就变得十分突出。俊俏、斯文,有着中年人的成熟气质。

我想起莫先生的样子后,便有点犹豫,“要不要给周小姐打个电话,让她去肯德基找找?”

直觉告诉我这有点不妥――万一莫先生只是加班晚了去应酬,我这句话不是多此一举,让他们平白生出矛盾?

可万一他真的是和那位肯德基店员一起约会去了呢……那对焦急万分的周小姐来说也十分不公平啊。

想到这,我准备给周小姐回拨一个电话,我想鼓起勇气告诉她,她先生每周四晚都会和一个肯德基女店员见面。没想到这时周小姐来电话了。“哎小李,不好意思打扰你。我先生回来了。”“啊,回来啦?”“嗯,他今天本来打算去你这拿书的,下班临时被客户拖去了,就有点晚,恰好手机也没电了……谢谢你啊,打扰你了,真不好意思。”“好的,回来就好……那你们早点休息吧,晚安。”

我对莫先生的“那个理由”充满了疑问。

过了几天后,到了周四,我又习惯性地去了肯德基,看看莫先生又有什么新的举动。奇怪的是,莫先生没有出现。

我走进肯德基,看了看柜台,发现那个和他一直见面的女店员也不见了。

我走向前台,问一个叫“Cherry”的女店员,“你好,我要一份香辣鸡腿汉堡套餐。”“好的,饮料要换吗?要不要加六元加一对鸡翅?”“不用。给我把可乐换成咖啡。”“好的,还有什么别的需要吗?”“……那个,不好意思问下,Linda今天在吗?”我下意识地报出了那位女店员的名字。

Cherry说:“Linda不在我们这上班了。她是兼职,上周出国去读研了。”“噢……”“你找她有什么事吗?”“没有,我之前借了她一本书。想还给她,忘记了。”我随口编了一个理由。“噢这样啊。那你可以联系一下她的导师,莫先生。莫先生可能可以帮到你。”“嗯?莫先生?”“是啊,莫先生是Linda的文学导师。每周四晚来帮她补习。Linda要去美国读文学,她假期在这里打工,下班了就找莫先生讨论专业知识。莫先生每周四都会来。”“噢。”“噢对了,今天是周四吧。今天莫先生没来。你可以等下周四看看……他经常坐在靠窗的那个位子看小说。看完了就跟Linda讲,他们能一直讲到十点。”

Cherry忽然发现自己说的有点多,打住了,“你要不下周四来看看?莫先生可能会来。”“他应该不会来了。”“嗯?”“噢,我说Linda应该不会来了。”“是啊,Linda上周去美国了。她说多亏了莫先生,才能申请到那么好的学校。也许你可以把书给莫先生,让他帮忙寄给Linda。”“好的,我知道了,那我下周四再来看看。”

我走出肯德基,习惯性向靠窗的位置瞥了一眼。

莫先生确实不在。

我想起第一次撞见他捧在手里的《2666》,想起摆在我床头的《十一种孤独》,想起周小姐搬家时不肯要的那些小说,再想起Linda下班后的笑脸……不知为何,我感到有点失落。

我想,此刻的莫先生应该也是吧。城市辑与二欲望Z100次列车

这次王小乙去上海,是想分手的。周奇已经没回短信四十七小时了,电话也不接,她实在按捺不住,买了张Z字头的火车票从广州坐去上海。

这趟车比她想象得还要长,自从大一那年去上海找同学坐过,她就再也没敢坐。十六个小时的硬座,车厢里到夜晚像堆满尸体。她也不愿那么想其他人,但看着对面三四十岁黑而瘦的打工者一排张着大嘴仰在座位上,面前是两盒没倒的泡面,她忍不住把鼻子捏起来,拿出一包纸巾,用纸捏住泡面两端,把它们扔进了垃圾桶。

车厢的厕所实在太脏了,隔着两米都能闻到酸臭的味道。到了夜晚,十二点过后,不通风的车厢又像被发酵了般,酝酿出更让人无法忍受的闷臭味。王小乙在株洲站起身,走到站台上透了透气,夜晚凉风习习,她恨不得把所有车窗都砸了,把山里的风灌进去。

站台上的列车员催了,她裹了裹开衫,又走进3号车厢。

坐她旁边的大叔问:“小姑娘,我看你一天没吃东西了,不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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