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四版)(21世纪高职高专会计类专业课程改革规划教材)(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9-06 04:5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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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增稳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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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四版)(21世纪高职高专会计类专业课程改革规划教材)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四版)(21世纪高职高专会计类专业课程改革规划教材)试读:

前言

为了宣传财经法规,加强会计人员的会计职业道德,我们组织了全国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有关专家学者进行研讨,编写了本教材。本教材按照2017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专业教学标准》,结合财经院校和广大考生的实际教学需要编写。其特点概括如下:(1)体例新颖,引人入胜。本书在每章之首采用案例导入,使学习者读后疑问骤起、思绪萦绕,大有身临其境之感。同时,增加了“案例分析”“小思考”等专栏,使教材的可阅读性大大提高。(2)习题配套,学做合一。本书分章节组织习题,教师在完成单元教学的同时,学生也及时完成配套习题的练习,达到理论知识和考证技能并重,教、学、做融为一体。(3)最新法规,讲解透彻。本书及时更新会计法律制度、结算法律制度、财政法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讲解和分析。(4)在线视频,在线测试。本书在教材部分增加了MOOC在线资源,使用者扫二维码就能观看视频,无须付费。同时,对每个章节的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设置二维码,学习者扫码就能进行在线测试,及时检查学习效果。

本书由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丁增稳教授担任主编,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方飞虎教授和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李海燕讲师担任副主编。具体分工如下:丁增稳编写第一章和第三章,方飞虎编写第二章,李海燕编写第四章。全书最后由丁增稳总纂定稿。

本书于2014年被评为“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四年来,我们不断修订和完善教材内容。特别是2017年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以后,我们对教材的体例和内容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以适应社会发展对财经法规知识的需求。同时,我们也将继续虚心听取各院校广大师生的意见,不断修改和完善教材。编者2018年5月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教学目标◆1.知识目标(1)掌握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的内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内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有关规定。(2)熟悉会计法律责任等方面的知识。◆2.能力目标(1)全面掌握我国现行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为会计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保障。(2)掌握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加强会计行政管理、会计行业自律和单位内部的会计管理。(3)掌握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做好会计基础工作。(4)掌握会计监督的基本内容,正确处理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关系,加强会计资料质量的控制。(5)根据会计法规的要求,正确建立、健全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保证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6)在明确会计人员的权利和责任的基础上,做一个守法的会计人员。案例导入“雪津啤酒”的苦与甜雪津啤酒公司在1996年和1999年两次接受财政部福建专员办的检查时,均被查出重大违纪问题。2003年,雪津啤酒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业绩不俗,是国家大型一档啤酒生产企业和福建省啤酒行业的龙头企业,多项经济指标增长速度都居福建省同行业首位、全国同行业前列。2003年财政部部署“回头看”,雪津啤酒公司第三次被列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名单。检查组进入雪津公司后,首先发现该企业没有现金日记账。对任何企业来说,现金日记账都是非常重要的,但这样一个基本账册,雪津公司却无法向检查组提供。企业的大量现金被存入个人存折里,仅2003年1月3日这一天,就有320万元的现金存入后又被提走——这种典型的公款私存、以折代账,是国家法令禁止的。发现这一重大问题后,检查组突击检查了企业财务室的保险柜,虽没有发现现金,却从保险柜里一叠厚厚的凭证中意外发现4张皱巴巴的已经泛黄的雪津啤酒集团公司产品价格与收取价对比表。上面详细记载了雪津公司收取的款里有一部分是用正式发票开出,另一部分存入个人账户。比如,表中清楚地记载10度精品小麦啤酒每箱开票单价23.3元,实际收入20.3元,其中差额3元另存。也就是说,雪津啤酒在销售时,按发票金额收取的酒款记入公司大账,差额则由出纳存入以公司员工私人名义开设的储蓄账户中。检查组当即约见时任公司总经理的陈某某,希望其配合检查,交出相关账簿和银行账户。但陈某某矢口否认有账外收入,并一再声称价外收取的款项已全部返还给经销商。此后一连几天,公司的财务人员远远躲开检查人员,彻底查清账外问题的工作似乎陷入僵局。为了查清更多问题,检查组到公司相关的银行进行外调,发现雪津公司以个人名义开设的账户达10多个,其资金数额都非常大,由此断定雪津公司把一部分收入转到账外。迫于压力,公司只好交出2000年4月至2003年5月账外全部账户和凭据,共有十余册账簿、数百本凭证,相当于一个中型企业一年的账本。经过检查组的认真核对检查,2000年4月至2003年5月,雪津啤酒公司开设公款私存账户26个,账外账收入总计达4.95亿元,违法违规金额8.52亿元,涉嫌偷逃税款2.2亿元。雪津啤酒公司案发后,企业补缴税款2亿多元,尝到了苦头,却也受益匪浅。企业聘请财务总监,整顿财务制度,加强内部控制……雪津啤酒重新上路。2004年,雪津产销达到创纪录水平——70万吨。2005年雪津投资建成年产15万吨的雪津啤酒(南昌)有限责任公司,迈出了挺进全国战略性市场的实质性一步,当年雪津产销再攀历史新高峰,达到83万吨,昂首阔步迈进全国啤酒企业五强。2006年1月23日,雪津啤酒成功引入战略合作伙伴。全球第一大啤酒巨头比利时英博啤酒集团以58.86亿元的报价竞走了雪津啤酒39.48%的股权。经济界认为,净资产5亿多元的雪津啤酒转让价高达58.86亿元,增值11倍多,简直就是一个“神话”!这一“神话”的背后,折射出雪津啤酒10年来怎样的苦与甜?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会计作为一项管理活动,必然涉及国家、单位、组织、职工个人等相关方面的经济利益关系。会计要想处理好各种经济利益关系,必须依靠具有约束力的规范——这是各方面经济利益关系者的客观要求。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建立和完善会计法律制度也越重要。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单位制定的用以调整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会计法律制度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关系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我国已经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为主体,以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会计法规为有机构成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一)会计法律

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

1.《会计法》

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会计法》,1993年、1999年和2017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三次对《会计法》进行了修订。目前施行的《会计法》包括总则,会计核算,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法律责任和附则7章,共52条。《会计法》的修订与实施,是我国会计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对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计法》是我国会计法律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一切会计法规、制度、办法等的法律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2.《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法》颁布于1993年,是我国中介行业的第一部法律。《注册会计师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制、注册会计师考试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和业务范围、法律责任等进行了系统规范,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二)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如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2011年1月修订),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1)《总会计师条例》是对《会计法》中有关规定的细化和补充,共5章23条,主要规定了单位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任免、奖惩等。(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是《会计法》中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的细化,共6章46条。该条例要求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企业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规定有关部门或机构必须依据法律法规,查阅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还对违法违规行为应承担的责任作了明确的规定。(三)会计部门规章

会计部门规章是指国家主管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财政部以及其他相关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调整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内容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会计监督制度、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及会计工作管理制度等。

目前有效的会计部门规章有:《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40号)等。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的44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四)地方性会计法规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在同宪法、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案例分析1-1Q公司主要从事建筑材料生产,2017年1月经批准在上海交易所上市,成为一家上市公司。W公司是一家小型电器生产企业。请问:这两家公司应该执行什么会计制度?为什么?分析与提示:Q公司应该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4个具体会计准则,不得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W公司应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也可参照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4个具体会计准则。这是由两个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决定的。练习题在线测试一、单项选择题

1.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 )。

A.会计法

B.会计行政法规

C.会计规章

D.规范性文件

2.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属于( )。

A.会计法律

B.会计行政法规

C.会计部门规章

D.地方性会计法规

3.《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属于会计法律制度中的( )。

A.会计法律

B.会计行政法规

C.会计部门规章

D.地方性会计法规

4.我国中介行业的第一部会计法律制度是( )。

A.《会计法》

B.《注册会计师法》

C.《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D.《税收征收管理法》

5.到目前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已经修订( )次。

A.2

B.3

C.4

D.5

6.下列各项中,法律效力仅次于《会计法》的是( )。

A.《企业会计准则》

B.《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C.《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D.《管理会计基本指引》

7.下列各项中,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是( )。

A.会计法律

B.会计行政法规

C.会计部门规章

D.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8.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于( )修订通过并实施的。

A.1985年

B.1993年

C.1999年

D.2017年

9.用以调整经济关系中的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是( )。

A.会计法律

B.会计行政法规

C.会计部门规章

D.会计法律制度

10.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由( )制定的。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国务院财政部门

D.省级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会计法律层次的是( )。

A.《会计法》

B.《总会计师条例》

C.《注册会计师法》

D.《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2.我国已经形成了以《会计法》为主体,以( )为有机构成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

A.会计法律

B.会计行政法规

C.会计部门规章

D.地方性会计法规

3.下列关于《会计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B.《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

C.《会计法》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

D.《会计法》是国家宪法的范畴

4.以下属于会计部门规章的有( )。

A.《企业会计准则》

B.《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C.《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D.《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5.国务院财政部门可以制定并自行发布( )。

A.会计法律

B.企业行政法规

C.会计规章

D.会计规范性文件

6.到目前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颁布和修订的年代分别是( )。

A.1985年

B.1993年

C.1999年

D.2017年

7.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行政法规的有( )。

A.《会计法》

B.《总会计师条例》

C.《企业会计准则》

D.《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8.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立法宗旨的有( )。

A.规范会计行为

B.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C.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

D.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三、判断题

1.我国会计法律制度指的就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会计法》。( )

2.我国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部门规章。( )

3.《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

4.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

5.会计法律制度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

6.会计关系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

7.地方性会计法规同宪法、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不相抵触。( )

8.会计法律制度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

9.《注册会计师法》颁布于1993年,是我国中介行业的第一部法律。( )

10.会计行政法规都是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的。( )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为了规范会计工作,保证会计工作在经济管理中发挥作用,政府部门应在宏观上对会计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指国家划分会计工作管理权限的制度。目前,我国的会计管理体制在《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中已作明确规定,形成了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和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三位一体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体制

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会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正确理解这一规定的内涵,应该掌握以下三点:(1)财政部门主管会计工作具有中国特色。从国家机构的设置和权责归属的划分看,新中国一成立就在财政部设立专门管理会计工作的机构。60多年来,会计工作一直由财政部门管理,财政部门在管理会计工作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从会计工作与我国经济管理职能相关的密切程度看,财务会计工作同国家财税工作的关系十分密切,它是确定税基、规范财政收支的重要基础。财政部门主管会计工作,有利于相互结合、相互促进,更好地为财税工作和其他经济工作服务。财政部门把会计这项基础工作抓好,是维护财经纪律、做好增收节支、强化财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措施。(2)财政部门主管会计工作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是划分会计工作管理权责的重要原则,也体现了管理的效率原则。财政部门主管会计工作,主要是在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充分调动地区、部门、单位管理会计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3)财政部门在管理会计工作时应发挥业务主管部门和其他政府管理部门的作用。对会计工作的监管,除发挥财政部门的主导作用外,还要发挥政府其他管理部门的作用。《会计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这一规定体现了财政部门与其他政府管理部门在管理会计事务中的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的关系。(二)会计工作行政管理的内容

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主要包括: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会计市场管理、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和会计监督检查等内容。

1.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

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是财政部管理会计工作的一项最基本的职能。财政部负责管理全国的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建议,草拟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并组织贯彻实施;加强会计国际交流,推动会计国际趋同和等效。例如,财政部颁布、修订和实施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44项具体会计准则,2012年颁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3年颁布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7年10月颁布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等。

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会计工作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2)国家统一的会计监督制度;(3)国家统一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4)国家统一的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各地区、各部门可以在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制定符合《会计法》要求且与具体情况相适应的会计制度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或者备案后实施。

2.会计市场管理

会计信息质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直接影响市场秩序,进而关系到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必须加强对会计市场的管理,包括会计市场准入管理、过程的监督管理和会计市场退出管理三个方面。(1)确保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专业能力。这里的“专业能力”,是指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或学位)证书,或者取得初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统一考试会计科目合格证明,或者取得财政部认可的其他会计能力水平证明等。(2)注册会计师审计在经济活动中起鉴证作用,其目的是增强相关利益方对鉴证对象的信任程度。为保证注册会计师鉴证作用的发挥,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国规定从事社会审计的人员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我国实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才可以申请成为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必须加入会计师事务所。(3)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并取得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获准进入会计市场后,这些机构和人员还应当持续符合相关的资格条件,并主动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不符合时,原审批机关可以撤回行政许可。同时,这些机构或人员还应当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依据相关制度、准则、规则执行业务。发生违反《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行为的,财政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吊销其执业资格,强制其退出会计市场。

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会计人才是国家人才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选拔、评价会计人员是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目前,我国基本形成阶梯式的会计专业人才评价机制,包括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机制和会计行业领军人才的培养、评价等。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会计人才评价的一种方式,主要用于对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的评价。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是适应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一种新的会计人才评价方式。同样,对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表彰也属于会计人才评价的范畴。

4.会计监督检查

会计监督检查属于政府市场监管的范畴,它是规范会计秩序,打击违法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保护国家、投资者、债权人、社会公众利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财政部门实施的会计监督检查主要是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除了财政部门对会计市场进行监管外,还应依法加强对会计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指导。行业自律是指行业协会根据会员一致的意愿,自行制定规则,并据此对各成员进行管理,以促进成员之间的公平竞争和行业的有序发展。会计行业自律管理制度是对会计行政管理制度的一种有益的补充,有助于督促会计人员依法开展会计工作,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促进行业的发展。(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全国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地方组织。

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宗旨是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即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服务本会会员,监督会员执业质量、职业道德,依法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二)中国会计学会

中国会计学会是由全国会计领域各类专业组织及个人自愿结成的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学会和全国性专业会计学会可申请成为中国会计学会的会员。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全国会计科研力量,开展会计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促进科研成果的推广和运用;总结我国会计工作和会计教育经验,研究和推广会计专业的教育改革;发挥学会的智力优势,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智力服务工作;开展会计领域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等。(三)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是经财政部审核同意、民政部正式批准,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的非营利性国家一级社团组织,是总会计师行业的全国性自律组织。单位会计工作管理三、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主要包括单位负责人的职责、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四个方面。(一)单位负责人的职责《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一规定明确了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称法人代表),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企业的厂长或经理、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长官等;二是依法代表非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等。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并不是指具体经营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如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等。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由于单位负责人是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必须对本单位的一切经营管理和业务活动负责任,当然也必须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任。案例分析1-2新源公司是N市一家外商投资企业。2017年1月,N市财政局对该公司的会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公司董事长李某正在外地出差,公司总经理王某认为自己不是单位负责人,公司是外商投资企业,不受《会计法》的约束。总经理王某的观点是否正确?分析与提示:总经理王某对单位负责人的理解是正确的,单位负责人是公司董事长。但是,外资企业也是中国企业,企业无权拒绝财政部门对其会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这是对设置会计机构作出的规定。(三)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是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这些基本职责的履行还需要单位负责人、单位的其他人员和其他单位的有关人员的支持与配合。此外,会计人员隶属于所在单位,对于会计人员的任免、轮岗、提拔和调用都由所在单位负责。单位应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律制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四)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执法或者执业的公正性,对可能影响其公正性的执法或者执业的人员实行职务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回避制度已成为我国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同样也是我国会计人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从会计工作的特殊性出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人员回避问题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即: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等亲属关系时需要回避。

直系血亲关系还包括本来没有自然的或者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等,如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自己兄弟姐妹及其子女和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配偶亲关系则指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儿女的配偶及儿女配偶的父母等。案例分析1-3某市国有企业最近组织干部轮岗,讨论决定任命原人事科科长小刘担任财务科科长。小刘系某大学历史学专业毕业,一直在行政部门工作,取得经济师职称。同时,任命厂长的侄儿小王担任出纳。分析该企业对会计人员的任命是否符合《会计法》的规定。分析与提示:(1)该企业不能任命小刘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法》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2)任命厂长的侄儿小王担任出纳符合规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练习题在线测试一、单项选择题

1.在我国,代表国家对会计工作行使管理职能的政府部门是( )。

A.财政部门

B.税务部门

C.审计部门

D.业务主管部门

2.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公司制企业,对本单位会计工作负责的单位负责人应当是( )。

A.董事长

B.总经理

C.总会计师

D.会计机构负责人

3.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单位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

C.财政部

D.省级财政部门

4.使用会计人员可以不实行回避制度的是( )。

A.私营企业

B.国有企业

C.国家机关

D.事业单位

5.单位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是( )。

A.单位负责人

B.会计主管人员

C.总会计师

D.会计机构负责人

6.根据《会计法》的规定,( )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A.会计机构负责人

B.会计主管人员

C.单位负责人

D.总会计师

7.下列项目中,不属于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组织是( )。

A.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B.中国会计学会

C.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D.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8.国有单位的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从事( )工作。

A.稽核

B.会计档案管理

C.会计

D.出纳

9.适应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一种新的会计人才评价方式是( )。

A.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B.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C.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

D.注册会计师考试

10.我国实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工作( )以上的人员,才可以申请成为注册会计师。

A.1年

B.2年

C.3年

D.5年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法》规定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的内容有( )。

A.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B.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C.各单位必须任用具备会计专业能力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D.财政部门有权对各单位的有关会计工作情况实施监督

2.财政部门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包括( )。

A.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

B.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

C.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

D.会计行业领军人才培养

3.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主要包括( )。

A.制定国家的统一会计准则和制度

B.会计市场管理

C.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D.会计监督检查

4.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国有单位的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单位的( )。

A.会计机构负责人

B.会计主管人员

C.会计档案管理人员

D.出纳

5.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包括( )。

A.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B.会计行业自律管理

C.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D.社会监督管理

6.我国政府对会计市场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 )。

A.会计市场的准入管理

B.会计行业自律管理

C.过程的监督管理

D.会计市场的退出管理

7.我国政府对会计人才的评价机制主要包括( )。

A.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B.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

C.对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表彰奖励

D.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

8.我国会计工作自律管理的主体主要包括( )。

A.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B.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C.中国会计学会

D.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9.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主要包括( )。

A.单位负责人的职责

B.会计机构的设置

C.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

D.会计人员的回避制度

10.下列单位在任用会计人员时,应当实行回避的有( )。

A.国有企业

B.国家机关

C.事业单位

D.民营企业三、判断题

1.《会计法》中所称的单位负责人均指法定代表人。( )

2.会计专业职务包括总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 )

3.对会计人员的任免、轮岗、提拔和调用都由所在单位负责。( )

4.《会计法》规定,单位的会计人员必须实行回避制度。( )

5.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 )

6.我国的会计工作管理主管部门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 )

7.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

8.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是财政部管理会计工作的一项最基本的职能。( )

9.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关系等亲属关系时需要回避。( )

10.单位负责人就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 )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是会计最基本的职能。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以及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管理等方面对会计核算进行统一规定。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一、总体要求(一)会计核算的依据《会计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1.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

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是指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或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包括引起或未引起资金增减变动的经济活动。并非所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都需要进行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如单位双方签订购销合同或协议时,就不必进行会计核算;只有实际履行购销合同并引起资金增减变化时才需要对这一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前提,是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基础,是保证会计资料质量的关键。会计核算的主要环节有确认、计量和报告。

2.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会计核算应该有凭有据,不能臆造或捏造。如果以不真实或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会导致所生成的会计资料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不相符,造成会计资料失实、失真,从而影响会计资料的有效使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会计法》对此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即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如果违反了这个规定,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1.会计资料的生成和提供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会计资料主要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它是会计核算的重要成果,是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经营者进行经营管理、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因此,《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都规定,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2.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是违法行为

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对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线,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要求执行,保证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主要是指会计资料所反映的内容和结果,应当同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及结果相一致。会计资料的完整性主要是指构成会计资料的各项要素必须齐全,以使会计资料如实、全面地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发生情况,便于会计资料使用者全面、准确地了解经济活动情况。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因此,各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和完整。

与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相对的是会计资料的不真实、不完整。造成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原因很多,伪造、变造会计资料是主要手段之一。伪造会计资料,包括伪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是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为前提来编制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旨在以假充真。变造会计资料,包括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并用涂改、刮擦、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以歪曲事实真相。伪造、变造会计资料必然导致会计资料失实、失真,误导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给投资者、债权人、社会公众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会计法》也对此作出了禁止性规定。例如,《会计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指记录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工作的起点,对企业经济管理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也是会计核算的一种专门方法。通过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可以经常地、有效地实施会计监督,为企业经济管理提供真实、有用的会计信息资料。会计凭证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种。(一)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原始凭证是编制记账凭证的依据,是会计主体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和重要证据。因此,凡是不能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的各种单据,如商品购销合同、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均不能作为会计核算的原始证据。

经济业务是多种多样的,原始凭证也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领料单、收据、车船票、差旅费报销单等,都是原始凭证。这些原始凭证尽管格式不统一,项目也不尽相同,但都具备一些共同的基本内容。归纳起来,原始凭证必须包括以下一些基本要素:(1)名称和编号。(2)填制日期。(3)接受单位名称。(4)经济业务的基本内容(包括经济业务发生时的数量、单价和金额等)。(5)填制单位或个人的签名、盖章。(6)凭证附件等。

以经济业务活动实际发生为依据而填制完毕的原始凭证,必须经会计主管或具体处理该事项的会计人员审核无误后才能作为记账凭证填制的依据。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随意涂改过的原始凭证即为无效凭证,不能以此作为填制记账凭证或登记账簿的依据。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案例分析1-4某企业出纳人员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发现:业务员戴某提供的住宿费发票金额由出具单位更改,并由出具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出纳员指出:这张发票无效,不予报销。业务员戴某说,发票是出具单位填写错误,并且已经加盖财务专用章,应该是合法的凭证,认为出纳员不予报销是故意刁难。你认为谁是正确的?分析与提示:出纳员的会计处理是正确的。会计法律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显然,业务员对原始凭证错误的更正方法理解错误。(二)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是指对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填制的会计凭证,它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记账凭证应具备以下基本内容:(1)凭证的名称。(2)填制日期。(3)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4)会计科目名称(包括一级科目、二级科目或明细科目)、金额和借贷方向。(5)凭证的编号。(6)所附原始凭证张数。(7)制单、审核、记账、会计主管等人员的签名、盖章。如果为收款、付款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8)记账标记。三、会计账簿(一)会计账簿的含义及种类

会计账簿是指由一定格式的账页组成的,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设置和登记账簿,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环节,是编制会计报表的基础,是连接会计凭证与会计报表的中间环节,也是会计信息处理的一个重要的专门方法。《会计法》第十五条规定:“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簿。”(1)总账,也称总分类账,是根据一级会计科目设立的总分类账户,按照总括分类记录全部经济业务的账簿。它可以提供各种资产、负债、收入、成本、费用等的总括核算资料。各单位必须设置总账,进行总分类核算。总账一般采用订本式账簿。(2)明细账,也称明细分类账,是根据总账科目所属的二级或明细会计科目设立的分类账户,用以详细登记某一类经济业务事项,提供有关明细核算资料。明细账一般采用活页式账簿。(3)日记账,是一种特殊的序时明细账,是按照经济业务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经济业务的账簿。我国要求企事业单位设置的日记账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日记账一般采用订本式账簿。(4)其他辅助账簿,也称备查账簿,是指对一些在序时账簿和分类账簿中不能记载或记载不全的经济业务进行补充登记的账簿,对序时账簿和分类账簿起补充作用。相对于序时账簿和分类账簿这两种主要账簿而言,与其他账簿之间不存在严密的钩稽关系,不受总账或明细账的控制。它可以为经营管理提供参考资料,如租入的固定资产登记簿、应收票据的备查簿、代销商品登记簿等。案例分析1-5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本章“案例导入”中雪津啤酒公司在账簿设置上有哪些违法行为?分析与提示:(1)不设置现金日记账是错误的。会计法律要求任何企业都必须设置日记账,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设置“账外账”,进行公款私存是严重的违法行为。(3)会计核算不以真实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隐瞒收入,偷逃税款。(二)登记会计账簿

根据有关规定,会计账簿的登记应满足下列要求:(1)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依据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是基本的会计记账规则;依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是保证会计账簿记录质量的重要环节。(2)登记会计账簿必须按照记账规则进行。《会计工作基础规范》中规定的记账规则包括:

1)准确、完整。

2)登记账簿要及时。

3)注明记账符号。

4)书写留空。

5)正常记账使用墨水。

6)顺序连续登记。

7)不得刮擦、涂改等。(三)账目核对

账目核对,也称对账。为了保证账簿记录的真实、可靠、正确、完整,对账簿和账户所记录的有关数据应加以检查和核对,这种检查和核对工作,在会计上叫对账。对账的基本内容包括如下几方面。

1.账证核对

账证核对是指将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包括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的有关内容进行核对。由于会计账簿是根据会计凭证登记的,两者之间存在钩稽关系,因此,通过账证核对,可以检查、验证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内容是否正确无误,以保证账证相符。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其相应的会计凭证记录(包括时间、编号、内容、金额、记录方向等)逐项核对,检查是否一致。如有不符之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更正。

2.账账核对

账账核对是指将各种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进行核对。由于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存在内在联系,因此,通过账账相对,可以检查、验证会计账簿记录的正确性,以便及时发现错账,予以更正,保证账账相符。

3.账实核对

账实核对是在账账核对的基础上,将各种财产物资的账面余额与实存数额进行核对。由于实物的增减变化、款项的收付都要在有关账簿中如实反映,因此,通过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的实有数进行核对,可以检查、验证款项、实物会计账簿记录的正确性,以便及时发现财产物资和货币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改善管理,保证账实相符。四、财务报表(一)财务报表的构成

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分别从不同角度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资产负债表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的资产、需偿还的债务以及股东(投资者)拥有的净资产情况。利润表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即利润或亏损)的情况,表明企业运用所拥有的资产的获利能力。现金流量表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情况。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附注是财务报告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财务报表是财务会计报告的核心内容,除了财务报表之外,财务报告还应当包括其他相关信息,具体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的规定和外部使用者的信息需求而定。(二)财务报表的编制要求(1)企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而进行。(2)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中有关财务会计报告提供期限的规定,及时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3)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和完整。(4)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5)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应当将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对外提供。案例分析1-62017年12月1日,某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由财务经理全权负责,并委托财务经理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加盖董事长、财务经理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印章。该公司的做法是否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与提示:该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对外报送会计报表的决定是错误的。《会计法》规定,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会计档案的管理五、会计档案管理

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主要史料和证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都对会计档案管理作了原则性规定。财政部、国家档案局2015年12月发布修订后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会计档案管理的有关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一)会计档案的内容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一般分为:(1)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2)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日记账、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3)财务会计报告类,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4)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二)会计档案的管理部门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三)会计档案的归档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归档。

采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可以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四)会计档案的移交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1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3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保管期满后,原则上应由会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会计管理机构在向单位档案部门移交会计档案时要编制移交清册,详细登记所移交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档案部门接受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会计部门和原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五)会计档案的利用

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利用会计档案,在进行会计档案查阅、复制、借出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篡改和损坏。

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会计档案借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会计档案,确保借入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单位的会计档案及其复制件需要携带、寄运或者传输至境外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案例分析1-7某企业的业务往来单位经该企业负责人批准,因业务需要查阅了该企业2017年的会计档案,对有关原始凭证进行了复制,并办理了有关手续。分析该业务往来单位对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复制是否符合《会计法》的规定。分析与提示:该企业向业务往来单位提供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复制符合法律的规定。《会计法》规定,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和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六)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根据2015年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永久,是指会计档案须永久保存;定期,是指会计档案的保存应达到法定的时间。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分为10年和30年两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具体保管期限如表1-1所示。表1-1 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七)会计档案的销毁

1.编制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

会计档案鉴定工作应当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单位会计、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或人员共同进行。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

2.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由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专人负责监销

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4.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

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会计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如超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但尚未报废的固定资产购买凭证等),不得销毁,纸质会计档案应当单独抽出立卷,电子会计档案单独转存,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或转存的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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