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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22 19: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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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奎因(著),许琼莹(译)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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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的悲剧

Y的悲剧试读:

致读者的公开信

亲爱的读者:

如果你读了《X的悲剧》,但错过了书中的“致读者的公开信”,或者干脆没读过《X的悲剧》——这样的话,当然不会读过该书的“致读者的公开信”——那就听我们说说埃勒里·奎因和巴纳比·罗斯既是两个人又是同一个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其他读者可直接展阅这本《Y的悲剧》)。《Y的悲剧》和“哲瑞·雷恩悲剧系列”中的其他三部一样,最初是在“巴纳比·罗斯”这个笔名之下出版的。当时,一系列塑造年轻睿智的侦探人物埃勒里·奎因先生的作品,已经在繁荣的推理小说市场中稳占一席之地。

由于侦探埃勒里·奎因先生的探案故事是以共同的笔名“埃勒里·奎因”为人所知的两位神秘作者创作的,又由于新的作品系列推出了一位不同的侦探——哲瑞·雷恩先生,在“埃勒里·奎因”这一笔名之后隐而不露的两位年轻人觉得有必要取个新笔名,可以这么说……他们马上这样做了,称他们(他)自己为巴纳比·罗斯。

好了,如果这番解释没将事情说明白,那是因为英语不适于表述涉及多重身份的复杂问题。

或许整件繁杂的事如此简化一下就会容易理解些:我们用“埃勒里·奎因”这一笔名从事创作已达十三年之久;在创作生涯中的某个时期,我们又构思了一个新的人物,把他推到读者面前时便取了一个新笔名——巴纳比·罗斯,这个新笔名的诞生和消失只基于这一目的。

现在,“哲瑞·雷恩-巴纳比·罗斯系列”的四部作品被归到我们的真笔名“埃勒里·奎因”之下,由出版埃勒里·奎因探案作品的出版社再版。我们非常喜爱他们,尤其喜爱哲瑞·雷恩先生,我们确信你的感觉会一样,而这种喜爱会持续下去。

别犹豫了,好好享受《Y的悲剧》吧,管他是谁写的呢!埃勒里·奎因一九四一年春天于纽约

案件中的重要人物

约克·哈特 不幸的化学家,想成为小说家

埃米莉·哈特 约克的妻子,哈特家族专断的家长

康拉德·哈特 哈特家的长子

芭芭拉·哈特 哈特家的长女

吉尔·哈特 哈特家的次女

路易莎·坎皮恩 埃米莉与前夫之女

马莎·哈特 康拉德的妻子

杰奇·哈特 康拉德的儿子

比利·哈特 康拉德的儿子

埃德加·佩里 哈特家的家庭教师

阿巴克尔太太 哈特家的管家

乔治·阿巴克尔 管家的丈夫,哈特家的司机

弗吉尼亚  女佣

史密斯小姐  照顾路易莎的护士

约翰·戈姆利  康拉德的商业伙伴

切斯特·比奇洛  哈特家的律师

特里维特船长  哈特家的邻居

梅里亚姆医生  哈特家的家庭医生

萨姆  纽约市警察局巡官

席林  法医

哲瑞·雷恩  退休演员,将兴趣转向侦破罪案

奎西  哲瑞·雷恩的化装师

福斯塔夫  哲瑞·雷恩的管家

序幕

每一出戏好比一餐饭……

序幕是餐前祷告。

第一场

陈尸所

二月二日,晚上九点三十分

在那个非比寻常的二月的下午,深海拖捞船拉维尼亚D号自漫长的大西洋旅途归来,驶过沙钩岬,向汉考克港尖鸣汽笛,船首推波船尾迤逦地一路进入下湾。船上渔获不多,肮脏的甲板有如一片杀戮战场,腥臭的大西洋海风令人反胃,船员们诅咒着船长、海洋、鱼群、铅黑色的天色和左舷侧斯塔登岛那片不毛海岸。酒瓶从一只手传到另一只手,水手们在散发出恶臭味的防水衣下哆嗦。

一个靠在栏杆上、忧郁地凝视着蓝色海浪的大个子,突然挺直了身子,通红的面孔上两眼暴突,大声叫嚷起来。船员们往他食指指点的方向看去,三百英尺远的地方,有个小小的、黑黑的、无疑是死人的东西,在海湾里时浮时沉。

船员们兴奋不已。“左满舵!”掌舵的人身体向舵轮一靠,吆喝一声。拉维尼亚D号开始笨拙地向左舷移动,每一个关节都吱吱嘎嘎地响着,像只警觉的野兽紧盯着猎物,一圈圈地越来越逼近那个物体。船员们又乐又兴奋,用撑篙拍打海水,等不及要钓取这天的渔获中最诡异的一条鱼。

十五分钟后,那物体躺在潮湿甲板上一汪腥臭的海水里,外观凌乱,腐烂得不成形,但无疑是个男人。从尸体的腐烂状况来看,这个人显然已经在深海受潮水冲刷好几个星期了。此时船员们双手交握于背后立在甲板上,一片沉默。没有人去碰一下尸体。

就这样,鱼臭气和海风的咸味灌进毫无气息的鼻腔,约克·哈特开始了他最后的旅程。污秽的拖捞船,是他的棺架;身着满是鱼鳞的粗布服、一脸胡子的粗鲁船员,是他的护柩人;水手们的轻声诅咒和吹过窄湾的风声,则是他的弥撒曲。拉维尼亚D号湿漉漉的船鼻轻轻地划过满是浮渣的水面,缆绳被系上贝特利岸边的一个小船台。从海上带回来一件意外的货品,船员们比手画脚,船长喊破了喉咙,港口官员点点头,简略地查看了滑溜溜的甲板,小小的贝特利港办公室里电话震天价响。约克·哈特则安眠在一块防水焦油布下面。但这种安宁没维持多久。救护车匆匆赶到了,身着白衣服的医护人员抬走了湿漉漉的遗体。丧葬队伍离开海面,响亮的警笛奏起挽歌,约克·哈特被人从下百老汇载往专供认领遗体的陈尸所。

他的一生诡异又神秘。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即圣诞节四天前,住在纽约市华盛顿广场北边的老埃米莉·哈特,向警方申报她的丈夫失踪。他在那天早晨无人留意时,没与任何人道别,走出那幢圣物盒般代表哈特家族财势的红砖华厦,就这样无影无踪了。

老头子不知去向,老埃米莉·哈特对她丈夫的失踪也无从解释。人口失踪处提出的说法是,哈特遭人绑架,可能会有人来要赎金,但是这个说法不久就被打破,因为老头子的富有家族并未接到任何所谓绑匪的只字片语。报纸上还有其他各种说法:其中一种指称哈特被谋杀了——举凡涉及哈特家族的事件,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哈特家族坚决否认这种可能:约克·哈特是个从不得罪人的小人物,是个没有什么朋友的安静老人,而且根据到目前为止的调查,没有任何敌人。另一家报纸或许是根据哈特家族出奇诡异热闹的历史,推断老头子只是离家出走——逃离他专横的妻子,逃离他那群令人厌烦、离经叛道的孩子,逃离他那叫人神经衰弱的家。可是这个说法后来也不被接受,因为警方指出,他的私人银行户头没被动过。也由于这项事实,有关一个“神秘女子涉及此案”的臆测不攻自破。对这种暗示极为愤怒的老埃米莉·哈特,断言她丈夫已经六十七岁高龄——处于这个年纪的男人,极不可能因为一团小小的欲火而背弃亲人、抛弃财产。

经过五星期不眠不休的追查,警方下了一个结论——自杀。看来,警方这次说对了。

由纽约市警察局刑侦组的萨姆巡官担任约克·哈特这场简陋葬礼的牧师,委实合适不过。他全身上下无一处不大不丑:一张严肃丑陋的脸孔,豁鼻子,烂耳朵,硕大的体架上长着大手大脚。你会以为他是退役的重量级拳王,他的指关节因为常年打击罪犯而破皮、结瘤;头部有灰有红:灰白色的头发,砂岩般的红脸,严厉的眼神。他给人的感觉是实在、可靠。他颇有头脑;作为一名警察,算是相当坦率诚实。不过,经过常年几无指望的奋战,他也已经见老了。

这次这个案子倒是不太一样。从申报失踪、寻人未果,到发现遭鱼啃食的尸体,还有充足的指认身份的证据,一切都公开明朗。但是既然有他杀的说法存在,巡官认为,他就有责任解人疑惑,让此事尘埃落定。

纽约地区的法医席林医生向助手示意,赤裸的尸体马上从解剖台被移到推床上。席林那矮胖的德国人身体弯向大理石水槽,洗净双手,消毒一番,然后彻底把手擦干。等他把又肥又小的手掌擦拭得令自己满意之后,便掏出一根满是齿痕的象牙牙签,开始若有所思地剔起牙齿来。巡官叹了口气,差事终于办完了。一旦席林医生开始挖蛀牙洞,那就表示谈话时间到了。

他们一同跟在推床后面走到陈尸所的存尸柜前,没有人开口,约克·哈特的尸体被放在一块平板上。助手转身探询:推进壁柜吗?席林医生摇摇头。“怎么样,医生?”

法医拿开牙签。“很明白的案子,萨姆。从肺部可以看出来,这个人几乎是落水以后马上死亡的。”“你是说他马上淹死了?”“不,他不是淹死的,是中毒死的。”

萨姆巡官对着陈尸板皱眉。“那么这是谋杀了,医生,我们判断错了。那遗书可能是有人安排的。”

席林医生藏在老式金边眼镜后面的小眼珠炯炯发亮,丑陋的秃头上戴着一顶灰色的小布帽。“萨姆,你实在是个直脑筋,中毒不一定就是谋杀……对,他体内残留有氢氰酸,这代表什么?我会说这个人站在船上的扶栏前,吞下氢氰酸,然后掉进或跳进水里。补充一句,是海水。那是谋杀吗?萨姆,你原先就说对了,是自杀。”

巡官一副看法未得到证实的表情。“好极了!那么他是差不多在落水的时候死亡——死于氢氰酸中毒,嗯?太好了。”

席林医生靠在陈尸板上,睡眼惺忪,此人常常一副困倦的样子。“看起来不像谋杀。没有可疑的迹象。海水有防腐存证的作用,你不知道吗,连这种常识都没有?只有几处骨头淤伤和肌肉擦伤,无疑是尸体和海底沉积物碰撞的结果。明显的碰伤,而且鱼也享受了一顿。”“嗯,可是他面目模糊,那可是事实。”——死者的衣服放在旁边一张椅子上,破烂不堪——“在这之前我们怎么都找不到他,尸体总不会就这样漂了五个星期吧,可能吗?”“道理很简单。真是幼稚,你们这些不长眼睛的!”法医捡起从尸体上剥下来的破烂、湿漉漉的外套,指指衣服背面的一处大窟窿,“鱼咬的吗?呸!这个洞是某种又大又尖的东西造成的。萨姆,尸体曾经被水底的沉树暗桩给卡住,最后暗潮或是海水其他的波动才把他弄开,或许是两天前的暴雨也说不定。难怪你们五个星期都找不到他。”“那么从发现尸体的地点,”巡官沉思着说:“很容易就可以把来龙去脉拼凑起来。他吞下毒药,从——比方说,斯塔登岛的渡船上跳水,顺着窄湾漂流出去……从尸体上搜出来的那些东西呢?我还要再看一下。”

萨姆和席林踱到一张桌子旁,上面摆着几样东西:一些腐烂破碎得无法再用的纸张,一根石南木制成的烟斗,一盒泡湿了的火柴,一个钥匙链,一个夹着几张钞票、被海水浸泡了的皮夹,一把大大小小的钱币。桌子的另一边还摆着从死者左手的无名指,或称订婚指上取下来的一枚沉重的图章戒指,图章上有两个银镂的姓名缩写字母YH。

但是在这堆残余物当中,巡官仅对一样东西感兴趣——烟草袋。那是鱼皮的,有防水功能,里面的烟草还是干的。他们早先已经从里面找到一张没被海水毁损的折叠纸张。这是萨姆第二次打开这张纸,上面的留言是用不褪色的墨水写的,笔迹工整近乎完美,像打字机打的字一样整齐、清晰。留言只有一句话:

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敬启者:

我是在神志全然清醒的状况下自杀的。

约克·哈特“简单明了,”席林医生评论道,“好个血性男子。我要自杀了。我的意识很清楚。毫无赘言,这是用一句话概括一部小说,萨姆。”“唉,别说了,再说我就要痛哭流涕了。”巡官不耐烦地咕哝,“老太太来了,通知她上来认尸。”他赶紧从陈尸板末端拉过来一块厚布把尸体盖起来。席林医生喃喃地念了一句德语,站到一边去了,双眸闪闪发亮。

一群人沉默地鱼贯而入:一个女人和三个男人。这个女人为什么走在三个男人前面,一点儿都不奇怪。这个女人,你会觉得,她向来都是当领袖、掌大权的,威严十足。她年纪很大,看起来又老又硬像木头化石,有个鹰钩鼻,满头白发,冷冰冰的蓝眼睛像鹰眼般眨都不眨一下,厚而短的下巴显示出她从不向人低头……这就是埃米莉·哈特太太,老少两代报纸读者所熟知的,华盛顿广场的“大富婆”、“怪物”、“刚愎自用的恶婆娘”。她六十三岁,但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老上十岁,身上穿的是伍德罗·威尔逊总统入主白宫那个年代的服装。她目中无人地径直朝罩着厚布的陈尸板走去,进门的姿态昂首阔步,带着审判的意味,有如一尊命运女神。萨姆巡官注意到跟在她后面的一个男子——那是一个高大、紧张不安的金发男子,五官长得和哈特太太十分相像——嗫嚅着不知在忠告她什么,然而她充耳不闻,兀自前行,来到陈尸板前掀开厚布,眼睛连眨都不眨地俯视着那张稀烂、无以辨认的脸孔。

萨姆巡官未予干涉,任由她沉浸在不显露任何情感的思维里。他观察了一阵她的面容,转而审视她身边的那几个男人。那个高大紧张的金发男子——看起来三十二岁左右——是约克和埃米莉·哈特的独生子康拉德·哈特。康拉德的长相酷似他母亲,颇具掠夺性,但同时又显得软弱、放荡,仿佛带着一股厌世的味道。他好像颇神经质,迅速瞥了一眼死者的脸孔后,就把目光转到地板上,右脚开始不安地动起来。

他旁边站着两个老人,萨姆原先在约克·哈特失踪案的调查中就已认识。一个是家庭医生梅里亚姆,高大,灰发,单薄的削肩,显然已年过七十。梅里亚姆医生细看死者的脸孔时,并无一点儿扭捏不安之色,但是显然很不舒服的样子,巡官推想那是因为他和死者是旧识的关系。他的同伴则是这群人当中最诡异的一个——机警而深沉,高瘦而衰弱,这是特里维特船长,一位退休的行船老手,哈特家的老朋友。萨姆巡官惊愕地发现——他气急败坏地想,自己以前竟然没注意到——特里维特船长水手服的右裤管底下,露出一截裹着皮革的木制义肢。特里维特的喉咙底部像有异物似的,咕哝个不停。他以哀求的姿态,将一只衰老的、饱经风霜的手按在哈特太太的臂膀上,老女人立即将它摔开——仅用僵硬的臂膀轻轻一弹,特里维特船长当即面红耳赤,倒退一步。

她这才将视线从尸体上移开:“这是……我认不出来,萨姆巡官。”

萨姆把手从外套口袋里伸出来,清了清喉咙:“不,你当然认不出来,几乎不成形了,哈特太太……这边!看看这些衣服和遗物。”

老太太微微点头,当她尾随萨姆走向堆着湿衣服的坐椅时,做出了仅有的一次泄露情绪的动作——舔一下薄薄的红唇,仿佛猫儿刚享受一顿美餐。梅里亚姆医生一言不发地取代她站在陈尸板旁的位置,示意康拉德·哈特和特里维特船长走开,然后掀开尸体上的厚布。席林医生以职业性的疑惑目光在一旁观望。“这些衣服是约克的,他失踪那天穿的就是这几件衣服。”她的声音和嘴巴一样,紧绷又顽固。“还有,哈特太太,这些私人物品。”巡官领着她走到桌边。她缓缓拿起那枚图章戒指,浑浊的老眼一一扫过烟斗、皮夹、钥匙链……“这是他的,”她不带感情地说,“这枚戒指,我给他的——这是什么?”她立刻激动起来,一把攫起字条,一眼就读完了遗言,然后又变得冷若冰霜,近乎冷漠地点头,“约克的笔迹,确实不假。”

康拉德·哈特无精打采地走过来,眼睛从这一样看到那一样,仿佛找不到歇息的所在。他似乎也对死者的遗言感到激动:他摸索着衣服的里层口袋,拿出一些文件,同时喃喃地说:“原来是自杀。以为他没这种胆量,老笨蛋——”“他的笔迹样本呢?”巡官猝然问道,心中升起一股无名火。

金发的儿子把文件交给萨姆,巡官懊恼地弯腰审阅。哈特太太既不再看一眼尸体,也不瞥一下她丈夫的遗物,便开始整理围住她干瘦脖子的毛皮围巾。“是他的手迹,没错。”巡官怏怏地咕哝,“好吧,我想就是这样定了。”虽然这么说,他仍把遗书和其他手迹文件塞进口袋。他看了一眼陈尸板,梅里亚姆医生正把覆尸布盖回去,“你看呢,医生?你知道他的长相,这是约克·哈特吗?”

老医生看也不看萨姆就回答:“我想是,确实是。”“年过六十的男性,”席林医生出人意料地开口,“小手小脚。很早就切除了阑尾。动过手术,大概是胆结石,六七年前的样子。对不对,医生?”“对,十八年前我自己帮他切除了阑尾。另外那个——胆管结石,并不是很严重,约翰·霍普金斯医院的罗宾斯医生做的手术……这是约克·哈特。”

老女人说:“康拉德,安排葬礼,私人性的。对新闻界发个简短声明。不收花圈。立刻去办。”她开步向门口走去。特里维特船长状似不安地蹒跚尾随,康拉德·哈特咕哝了几句似是表示顺从的话。“等一下,哈特太太,”萨姆巡官说,她止步回头盯着他,“别走得这么快,你丈夫为什么自杀?”“我说,这——”康拉德怯怯地开口。“康拉德!”他像狗挨了打似的退缩了。老女人走回原处,一直到她和巡官站得十分近,巡官甚至可以闻到她口鼻呼出的气息的微微酸味。“你要做什么?”她用尖刻、清晰的口气说,“我丈夫自杀你不满意吗?”

萨姆十分惊愕:“怎么——是,当然。”“那么事情就了结了,不许你们任何人再来打扰我。”她丢下一个恶狠狠的眼色,然后就走了。特里维特船长仿佛松了口气,跌跌撞撞地跟了出去。康拉德咽了一下口水,一脸病容地随后跟上。梅里亚姆医生的削肩垂得更低了,他也一语不发地离开了。“好了,先生,”门关上后,席林医生说,“这下你可知道怎么守本分了吧!”他咯咯笑起来,“老天,什么女人!”他把陈尸板推进冷藏柜。

萨姆巡官无可奈何地大骂一声,气呼呼地冲出门去。门外一个眼尖的年轻人逮住他厚实的臂膀,开始和他齐步疾走。“巡官!你好,嗨,嗨,晚上好,我听说什么——你发现了哈特的尸体?”“见鬼。”萨姆带着怒意。“是的,”记者兴致勃勃地回答,“我刚刚看到她趾高气扬地出来,下巴抬得老高!目中无人……听我说,巡官,你会来这里准没好事,我知道。有什么风吹草动没有?”“没事,放开我的手,你这小狒狒!”“还是那么坏脾气,亲爱的巡官……我是不是可以说,有涉及不法的嫌疑?”

萨姆把两手插进口袋,俯视着他的访问者。“你敢,”他说,“我就把你全身每一根骨头都折断。你们这些浑蛋,永远不知满足吗?去你的,是自杀!”“我以为巡官并不同意——”“滚蛋!证据确凿,告诉你。现在滚吧,小鬼,免得我踢你一脚。”

他大步踏下陈尸所的台阶,扬手招来出租车。记者若有所思地望着他,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从第二大道的方向跑来一个男子,气喘吁吁。“嘿,杰克!”他喊道,“哈特案有没有什么新消息?看到老魔女没有?”

刚才纠缠萨姆的人耸耸肩,目送巡官的出租车驶离路边。“回答你第二个问题——看到了,但是没什么。总之,这可有后续文章可做了……”他叹了口气,“唉,谋杀或非谋杀,我只能说——感谢上帝,让疯狂的哈特家族存在!”

第二场

哈特宅邸

四月十日,星期日,下午两点三十分

疯狂的哈特家族……多年前,在一个不寻常的哈特一家的新闻满天飞的时期,一名想象力丰富的记者联想到《艾丽丝梦游仙境》,给哈特一家取了这样的称号。不幸的是,这可能太过夸张,其实他们不及书中永恒的哈特角色一半疯狂,也不及他亿万分之一有趣。他们其实——依据风光渐失的广场邻居们的私下评语——是“一群讨厌难缠的家伙”。而且,虽然身为广场一带最古老的家族之一,他们从来没有社区的团队感,永远和格林威治村的名望家族保持着距离。

这个称号就这样越传越广,变得根深蒂固了。他们老是有新闻见报,不是金发的康拉德酗酒差点儿砸烂一家地下酒吧,就是聪慧的芭芭拉组织了一场新诗沙龙,或主持了一个文学评论家大力捧场的招待会,要不然就是吉尔出了什么事,她是哈特家三个子女中最年轻的一个,美貌、乖张,饥渴的鼻子专门嗅寻声色享受,有一阵好像有染上鸦片瘾的谣传,偶尔也有周末在阿迪伦达克山狂欢宴饮的故事,而且,每隔一个月总要很无聊地来一次和某某有钱人家子弟“订婚”的声明——引人侧目的是,对象从来不是什么正派人家的子弟。

他们不单是一个模子出来的,而且全出自一个怪异不羁的模子。虽然每个人都如此古怪、放荡、不循常轨、难以捉摸,但是没有一个比得上他们恶名昭彰的母亲。埃米莉在少女时代甚至比小女儿吉尔更疯狂;中年以后,她变得跋扈、刚愎自用、专横,没有什么社交势力她“运作”不起来,没有一种市场钻营对她机巧、狂热、好赌的本性来说是太复杂或太冒险的。有几次,坊间谣传她在华尔街的买卖受到重创,使她继承自数代富裕、精明的德裔祖先的大笔私人财产,有如奶油般在她火热的视线中日渐消融。甚至包括她的律师,没有一个人知道她所有产业的准确数字。值此战后的纽约,报纸杂志蓬勃发展的时代,她经常被称为“美国最富有的女人”——显然是不可信的说法;还有人指称她面临破产边缘,这纯粹也是道听途说。

基于这一切——她的家族,她个人的功过,她的背景和她辉煌的历史——老埃米莉·哈特是新闻界的最恨,同时也是最爱。他们恨她,因为她是个极端难缠的老巫婆;他们爱她,因为正如一家大报社的总编辑说的,“只要有哈特太太,就有新闻。”

早在约克·哈特跳进下湾冰冷的海水之前,许多人就预测,他迟早有一天会自寻短见。血肉之躯,他们说——像衣冠楚楚的约克·哈特这种诚心见性的血肉之躯——只能忍受到此极限,再多就无法负荷了。这个男人在近四十年的岁月里,像条狗一般被鞭笞,像匹马一般被使唤。在他妻子的锐齿利舌的攻击下,他早已自我萎缩,失去个性,变成一个终日被追剿的幽魂,被禁锢在一个放荡、无理、刻薄、疯狂的环境里。

他的身份从来就被说成是“埃米莉·哈特的丈夫”——至少自从他们在五光十色的纽约举行婚礼以来,便是如此。那是三十七年前,当时半狮半鹜像是装饰品上最流行的图案,椅罩还是客厅里不可或缺的行头。从他们回到华盛顿广场住宅——不用说,她的房子——的第一天起,约克·哈特就清楚自己的命运。当时他还年轻,也许曾试图抵抗她的刚愎自用,她的火爆脾气和她的专制。也许他曾提醒她,她是在某些外人不明的事由下,和她正经稳重的第一任丈夫汤姆·坎皮恩离婚的;因此,老实说,她欠她的第二任丈夫约克·哈特些微体贴的举止,而且,她也应该收敛自少女时代即震撼纽约的不当言行。即便他试过,那也就此注定了他的命运,也毁灭了他的一片大好前程。

约克·哈特曾经是一名化学家——虽是年轻、贫穷、初出茅庐的科学新手——而且也是一名曾经发表撼世新发现的研究工作者。结婚的时候,他正在做一些胶体实验,这是当时后维多利亚时代的化学界连做梦都想不到的。然而在他妻子的气焰下,胶体、事业和名声全告消弭。年复一年,他变得愈来愈愁眉不展,最后,只有在埃米莉准许他在自己房间设立的实验室里,混混日子自求安慰。他渐渐变成一副空壳,可怜兮兮地依赖他妻子的财富过日子——而且无时不被提醒这点——成为她一群不循正轨的子女的父亲,但是他对这群捣蛋鬼的牵制力,比家里的仆佣还不如。

芭芭拉是哈特子女中最年长的,也是埃米莉放荡不羁的血统中最有人样的。她是个三十六岁的老处女,高挑修长,淡金色的头发。她是这群后辈里唯一没有被腐蚀的;她热爱一切有生命的东西,尤其对大自然情有独钟,这使她和其他子女更显不同。哈特家的三个子女中,只有她继承了父亲的资质,同时,她也免不了有一些自她母亲身上传承过来的不正常因素,只是在她身上,不正常变成了天才的点缀,而且被发挥在诗文方面。她已经被公认为当代首席女诗人——文学界毫无异议地称她为诗歌领域的无政府主义者,具有独创精神的波希米亚浪人和具备无穷诗歌天分的知识分子。她是无数深奥难解、才气焕发的诗集的作者,加上哀愁、聪慧的绿眸子,她已经成为纽约知识界的阿波罗神殿的祭司。

芭芭拉的弟弟康拉德,就没有这种艺术天分来平衡他的不正常。他是他母亲的男性版本,典型的哈特家疯狂分子。他曾经上过三家大学的劣等生名单,三次都因为恶毒又疯癫的恶作剧被赶出校门。有过两次毁婚上法庭的记录。有一次开快车撞死行人,最后靠他母亲的律师东突西奔、大笔贿赂,才免去罪责。还有无数次因酒精的作用他体内怪异的血液沸腾起来,便把他的哈特家独门脾气发作在无辜的吧台侍者身上。到目前为止,他已经断过一次鼻梁——由整形医生整过形——弄折过一次锁骨,还有数不清的缝针痕迹和淤伤。

但是他照样冲不破他母亲的钢铁意志。老太太抓起他的颈背,一把将他从一团混沌中给拎出来,安排他和一个名叫约翰·戈姆利的稳当、可靠、的确值得赞赏的年轻人一起做生意。但这并没有使康拉德和他的酒肉朋友断绝往来,他还是常常回去和他们鬼混,全靠戈姆利一手稳住他们的经纪公司。

他在某个神志比较清醒的时刻,邂逅并娶了一名倒霉的年轻女子。当然,婚姻并没有纠正他疯狂的生涯。他的妻子马莎,一个与他同龄的柔弱小女子,不久便明白了她所面临的不幸。被迫住在由老太太一手遮天的哈特家的屋檐下,被丈夫忽视、欺凌,她原本活泼的脸庞,很快就显出一副无时不在害怕的表情。和她公公约克·哈特一样,她是这个炼狱里一个失落的幽魂。

可怜的马莎与善变的康拉德结合,简直就别想得到快乐。她仅有的一点点欣慰,来自他们的两个孩子,十三岁的杰奇和四岁的比利……然而这也不由得让人喜忧参半。杰奇是个狂野、任性,而又早熟的少年,也是个满脑子鬼点子的粗暴小子,对发明残酷的把戏特别有天分,不止对他母亲,对他的姑姑和祖父母而言也是捣蛋分子。比利免不了有样学样。精疲力竭的马莎,每天活着就是进行一场没有尽头的为他们收拾残局的搏斗。

至于吉尔·哈特……正如芭芭拉所言:“她是永远的社交新人。她只为感官而活。吉尔是我所知最邪恶的女人——她加倍地邪恶,因为她从来不兑现她美丽的嘴唇和挑逗的动作所许下的诺言。”吉尔二十五岁。“她是一朵欠缺气质的兰花,一个彻底卑鄙的人。”她滥交男人。一天到晚挂在嘴上的一句话是:“活就要活得轰轰烈烈。”总而言之,吉尔是她母亲的年轻版本。

一般人会说,光就这些讲起来,这个家已经疯狂得不能再疯狂了——有冷酷专制的老巫婆做家长,有抑郁软弱、被迫自杀的约克,有极具天分的芭芭拉,花花公子康拉德,顽劣放荡的吉尔,懦弱无助的马莎和两个不快乐的孩子。然而,事实不仅如此,因为这个家里还有一个人,一个如此不寻常,如此具悲剧性,如此凄惨的人,比起她来,其他人的怪异行为,都只能算是正常。

那就是路易莎。

她称自己路易莎·坎皮恩,因为她虽然是埃米莉的女儿,但她的父亲不是约克·哈特,而是埃米莉的第一任丈夫汤姆·坎皮恩。她四十岁,个子小巧,有点儿胖,对她身处的这座精神病院有点儿无动于衷。她心智清明,个性温顺,有耐心,从不抱怨,是个甜美的女子。然而,由于被哈特家族的昭彰恶名所环绕,她不但没有被推回后台,反而变成哈特家族最众所周知的人物。甚至从她出生的那一刻开始,她就被当作制造丑闻的工具,恶劣声名与种种传闻臆测,从一开始就形影不离地伴随着她这悲惨、离奇的一生。

原来,由埃米莉和汤姆·坎皮恩所生的路易莎,一来到人世就毫无指望地又盲又哑,并且带有初期耳聋症状,医生说那会随着年龄的增大愈加严重,最后会完全听不见。

医生的残酷预测成真,就在她十八岁生日那天——仿佛主宰她命运的黑暗之神送来的生日礼物——路易莎·坎皮恩最终遭受了完全失去听力的折磨。

对任何一个意志不够坚强的人来说,这个不幸很可能致命。因为在这含苞初放的年龄,其他女孩正要开始发掘七情六欲的世界,路易莎却被困在只有她一个人的孤零零的星球——一个没有声音、影像和颜色的世界,一个没有表白、也无以表白的世界。她与世界连接的最后一座坚固的桥梁——听觉,也到了她身后,黑暗之神毫不留情地将它烧得干干净净。没有回头路,她面对的是否定,是虚空,是枯槁的生命。就感官世界的层面来看,她倒不如死去。

虽然跌跌撞撞,胆怯,而且大受惊吓,但是她没有就此变得惶然无助,她的天性里有某种钢铁般的东西——也许这是从她邪恶的母亲那里传承的一个优点——使她坚强起来,使她以超乎寻常的勇气,镇定地面对她那无望的世界。就算她了解自己为什么如此不幸,她也从来没有表露出来;而她与她的造孽者的关系,竟不亚于正常母女。

残酷的事实告诉我们,这个女儿的不幸是她母亲造成的。在她降生时,曾经有人怀疑她的父亲汤姆·坎皮恩是造孽者,有人说他的血统不良,报应在小孩身上。但是等到坎皮恩和常有惊世骇俗之举的埃米莉离婚,之后埃米莉再婚,生出了一群像垃圾般的疯狂的哈特子女以后,世人终于确定错在女方,在这时也才回想起来——而且这点更强化了错在女方的看法——坎皮恩以前曾经结过一次婚,那次生的一个儿子一切正常。新闻界很快就忘了坎皮恩,他与埃米莉离婚后没几年就神秘死亡,那个儿子也不知去向。而把不幸的约克·哈特钳制得紧紧的埃米莉,把她第一次婚姻所结的病果,带到了她位于华盛顿广场的豪宅……历经一个世代的狼藉声名,这座房子注定要落入一场十分痛苦、辛酸的悲剧中;比较起来,过去所发生的一切,大概只能算是这出戏苍白的序幕。

这出苦剧,在约克·哈特的尸体从海湾里捞起来两个多月后开场。

开始的时候,看不出什么征兆。哈特太太的管家兼厨娘阿巴克尔太太,按惯例在每天下午饭后,得替路易莎·坎皮恩准备一杯蛋奶酒。蛋奶酒这档事纯粹是老太太小题大做,路易莎除了心脏稍弱外,身体健康得很,虽然年过四十免不了有些虚胖,其实并不缺乏蛋白质。但是哈特太太的命令不可违抗,阿巴克尔太太只是个用人,哪里敢吭一声;路易莎在她母亲的铁腕控制下也非常温顺,每天午饭后,就听话地到一楼餐厅饮用这杯母亲赏赐的甘露。这项长期以来所形成的习惯的重要性,我们会在以后的事件中看出端倪。连做梦也丝毫不敢违背老太太命令的阿巴克尔太太,总是把盛着蛋奶酒的高脚玻璃杯摆在餐桌的西南角,离桌沿两英寸——路易莎每天下午总能找到,毫不迟疑地举起杯子一饮而尽,仿佛她能看见一般。

悲剧,或者应该说近乎悲剧的事情发生的那一天,是四月一个温暖的星期日,开始时一切如常……直至事件爆发。下午两点二十分——萨姆巡官在事后小心查证了确切的时间——阿巴克尔太太在屋后厨房调好蛋奶酒——在警方询查时,她怒气冲冲地透露了作料内容——亲自以惯用的托盘把饮料送到餐厅,摆在餐桌西南角,离桌沿两英寸,然后,职责已毕,离开餐厅返回厨房。她作证指出,她进餐厅时,里面空无一人;她在摆放蛋奶酒的时候,也不见任何人进来。到此为止一切明晰。

其后发生的事就有点儿难以重新组织,警方得到的证词并非完全精准。其中有一段人仰马翻的混乱时间,没有一个人能客观冷静地观察并指陈确切的位置、言语和次序。萨姆巡官只能勉为其难地推断,大约是两点三十分的时候,路易莎在铁腕老夫人的陪同下,从卧室出来,下楼到餐厅喝蛋奶酒。她们在走廊停下脚步,女诗人芭芭拉·哈特紧随其后下了楼,也在她们身后止步观看,事后她说不上来为何如此,只是说她模糊地意识到事情不对劲。与此同时,康拉德懦弱的妻子马莎,也满面忧色地从屋后某处走下走廊。马莎嘴里正无力地叨念:“杰奇跑到哪里去了?他刚刚又到花园践踏花草了。”她也在那一刻,在走廊停下脚步探头张望。

恰巧还有第五号目击者,他也探首餐厅看见了事件的经过。这位就是独脚老海员特里维特船长,哈特家的邻居,曾经陪伴老太太和康拉德于两个月前到陈尸所去认尸。特里维特船长在通往餐厅的两个门道中的第二个出现——不是可以看见主走廊的那一个,而是看见紧接着餐厅的图书室的那一个。

他们最初目击的情形并无任何异样。马莎的大儿子,十三岁的小个子杰奇,独自在餐厅里面,手上正握着那杯蛋奶酒,两眼盯着杯子。老太太怒眼圆睁,开口呵斥一声,杰奇畏缩地转头,立即察觉了眼前的观众,他鬼灵精的脸孔突然扭曲,一股决心制造恶作剧的神情跃上狂野的双眸。他把玻璃杯举到唇边,迅速吞下一大口奶白色的液体。

接下来是一片混乱。瞬息之间——此时他祖母赶上前去,恶狠狠地一巴掌打了小男孩的手,尖声怪叫:“你明知道那是路易莎姑姑的,你这臭无赖!我告诉你多少次不要偷她的东西!”——杰奇摔掉杯子,精明的小无赖的脸大惊失色。玻璃杯跌破在地板上,蛋奶酒洒得到处都是。然后,那两只在花园弄得满是污泥的手往嘴上一捂,开始号叫起来。所有人都惊慌失措,他们顿时意识到,那不是耍赖的哭叫,而是地道的疼痛引起的哀号。杰奇单薄瘦削的身体开始抽搐,两手痉挛。痛楚加剧了,他的喘息变得粗重,脸色出奇的灰暗。他尖叫着,整个人跌落到地板上。走廊上发出一声呼应的尖叫,马莎飞奔而入,面无血色,两膝跪地,才恐慌地看了小男孩扭曲的五官一眼,随即昏厥过去。

叫声惊动了整座屋宅。阿巴克尔太太跑来了,还有她丈夫乔治·阿巴克尔——用人兼司机,又高又瘦的老女仆弗吉尼亚,以及星期日一早就纵酒作乐,搞得蓬头乱发、满脸通红的康拉德。一脸苦恼的路易莎被忘在一边,她无助地站在走廊上,不知所措。她似乎根据第六感意识到事有差错,便蹒跚向前,鼻翼翕动,搜寻她母亲的位置,然后惶恐地一把抓住老太太的手臂。

不出所料,哈特太太是第一个从小孩抽筋和马莎昏厥带来的惊吓中恢复理智的人。她跳到杰奇身边,把不省人事的马莎拖开,托起杰奇的脖子——此时他已经脸色乌紫——用力扳开他僵硬的下巴,把她一根干瘦的指头探进杰奇的喉咙。他噎了一声,随即呕吐起来。

她玛瑙色的眼睛一亮。“阿巴克尔!赶快打电话叫梅里亚姆医生!”她嚷道。乔治·阿巴克尔快步跑出餐厅。哈特太太的眼睛又趋黯淡,毫不迟疑地重复急救措施,小男孩再度呕吐。除了特里维特船长,其他人似乎都动弹不得,只是瞪着老太太和扭动不安的小男孩。特里维特船长对哈特太太的强悍应对措施赞许地点头,随后走开去寻找那个又聋又瞎的女子。路易莎感觉到他碰触了她柔软的肩膀,似乎认出来了是谁,便把手探进他的掌心和他相握。

但是这场戏最重要的部分却在无人察觉的情况下进行。一只耳朵带斑点的小狗——小比利的宠物——在没人注意的时候,摇头摆尾地溜进餐厅,一看到洒得满地都是的蛋奶酒,就兴高采烈地跑上前,小鼻子凑近奶液。女仆弗吉尼亚突然尖叫起来,指着小狗。小狗在地上微弱地抽搐。它发着抖,痉挛了几下,然后四条腿僵直起来。它的肚皮只骤然鼓胀一下,就倒地不动了。很显然,这条小狗再也无福享受蛋奶酒了。

住在附近的梅里亚姆医生不到五分钟就赶到了,他没有浪费时间在那些目瞪口呆的哈特家人身上,几乎连看都没看他们一眼。老医生显然熟识他的病人。

他只瞧了一眼僵死的小狗和痉挛的男孩,便板起脸孔。“立刻到楼上去。你,康拉德,帮我把他抱上去。”此时已经清醒过来的金发的康拉德,露出惊怖的神色,抱起儿子走出餐厅,梅里亚姆医生紧随其后,手上的医药箱已经打开。

芭芭拉机械性地跪下,开始揉搓马莎麻木的双手。哈特太太沉默不语,脸上的皱纹像岩石一样坚硬。

裹着睡袍、睡眼惺忪的吉尔一头撞进餐厅。“到底在闹什么?”她打了个哈欠,“看到老医生和康拉德还有小煞星上楼……”她瞪大眼睛,马上住口;她已经看到僵死在地上的小狗,四溅的蛋奶酒,昏迷的马莎,“怎么……”没有人留意她,也没有人回答。她跌坐在一把椅子上,瞪着她嫂子毫无血色的脸孔。

一个穿着洁白衣服,高大、肥胖的中年女人走进来——这是路易莎的护士,史密斯小姐。事后她告诉萨姆巡官,她这段时间都在楼上的卧室里看书。她看了一眼当时的局面,忠厚的脸庞立刻罩上惊恐的神情。她看看哈特太太,老太太像花岗岩纹丝不动;看看路易莎,小姐站在特里维特船长身畔不停地颤抖;然后她叹了口气,嘘一声,示意芭芭拉走开,便跪下来以专业的姿势动手照料昏迷的女子。

没有人开口。他们仿佛被同一种意识所触动,一起转头不知所措地看着老太太,但是哈特太太一脸的高深莫测。此时她一手环抱着路易莎颤抖的肩膀,面无表情地观望史密斯小姐着手照料马莎的敏捷动作。仿佛过了一个世纪,众人才稍有动静。他们听见梅里亚姆医生下楼的沉重脚步声。他慢慢走进来,放下医药箱,瞥了一眼马莎,后者在史密斯小姐的照料下已逐渐苏醒。他点点头,转向哈特太太。“杰奇已经脱离危险了,哈特太太。”他平静地说,“谢谢你,反应机敏。他吞下的量不足以致命,而且立即呕吐无疑使他免患重病,他不会有事的。”

哈特太太高傲地点点头,然后又扬起下巴,以似有兴趣却又冷淡的态度盯着老医生,她从他口气里听出了某种带严重性的意味。但是梅里亚姆医生走开去,先检查死了的小狗,又嗅嗅地上的液体,最后用从他医药箱里取出的一个小药水瓶盛起一点浆液,旋紧盖子收起来。他站起身在史密斯小姐耳边悄悄说了几句话,护士点点头便走出了餐厅。他们听见她上楼向幼儿房走去,杰奇正躺在里面的床上呻吟。

然后,梅里亚姆医生向马莎弯下腰,扶着她站起来,用镇定的口气叮嘱她放心——四周沉寂一如墓园——这个温顺、娇小的女人脸上闪过一种奇异、但绝对不是懦弱的表情,她摇摇晃晃地离开餐厅,跟在史密斯小姐后面也上楼去幼儿房。她上楼时与她丈夫擦身而过,两人都不置一言,康拉德踉跄着走进餐厅坐下。仿佛她一直在等这一刻,也仿佛康拉德进门是一种信号,老哈特太太用力一掌打在餐桌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除了路易莎,她只是更往里躲进老太太的臂弯。“好!”哈特太太叫着,“老天在上,现在大家把事情弄清楚。梅里亚姆医生,蛋奶酒里到底有什么东西把小鬼搞成那样?”

梅里亚姆医生低声说:“番木鳖碱。”“毒药,呃?我就知道,看那条狗就知道了。”哈特太太仿佛长高了好几英寸,扫视全场,“我一定要追根究底,你们这些不知感恩的浑蛋!”芭芭拉叹了口气,把她的纤纤玉指放在椅背上,整个人靠着椅背。她母亲用令人胆寒的语气尖刻地继续说,“那杯蛋奶酒是路易莎的。路易莎每天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喝一杯,你们所有人都知道。有人在阿巴克尔太太把蛋奶酒放在餐桌上,到那个小流氓进来抓起杯子这段时间内,在饮料里下了毒,很明显知道路易莎会来喝!”“妈,”芭芭拉说,“请别这么说。”“闭嘴!杰奇贪嘴救了路易莎一命,几乎把自己的命弄丢了。我可怜的路易莎安全无事,但是有人想毒死她的事实仍然存在。”哈特太太把又聋又哑又瞎的女儿紧抱在胸前,路易莎发出抽噎般不知所云的声音,“没事,没事,亲爱的,”老太太安慰她,仿佛路易莎听得见似的,一边抚了抚女儿的头发,然后声音又尖酸刺耳起来,“是谁在蛋奶酒里下毒的?”

吉尔嗤之以鼻:“别这么戏剧化,妈。”

康拉德软弱地说:“你在胡说什么,妈,我们谁会——”“是谁?你们所有的人!你们都讨厌看到她!我可怜不幸的路……”她把路易莎抱得更紧了,“怎么?”她怒气冲冲,那副老身躯因激动而颤抖不已,“说啊,是谁做的?”

梅里亚姆医生开口了:“哈特太太。”

她的怒火立即消失了,双眸转而露出狐疑的神色。“我需要你的意见时,梅里亚姆,我会问你,不要插嘴!”“这——”梅里亚姆医生冷冷地回答,“恐怕办不到。”

她眯起眼睛:“你是什么意思?”“我的意思是,”梅里亚姆医生回答道,“我有职责在身,这是件刑事案件,哈特太太,我别无选择。”他缓缓走向房间一角,那边的柜子上有一个分机电话。

老太太张口结舌,脸色变得和刚才的杰奇一样乌紫,她一把推开路易莎,大步向前,抓住梅里亚姆医生的肩膀猛力摇撼。“不,你不可以!”她大叫,“噢,不,你不可以,可恶,好管闲事!把这公开,是吗?越公开,越——不准碰电话,梅里亚姆!看我——”

不顾老女人狂乱地摇他的臂膀、恶言恶语地诅咒他,梅里亚姆医生镇静地拿起话筒,拨号到警察总局。

第一幕

谋杀案虽然没有舌头,仍会用最不可思议的器官说出话来。

第一场

哈姆雷特山庄

四月十七日,星期日,中午十二点三十分

萨姆巡官颇有兴味地想着,最初上帝创造天地,他老人家确实成绩斐然——特别是每次他到离大都会数英里之遥,位于威斯切斯特县的哈德逊河一带时,心里尤有这种感触。

由于肩负重职,萨姆巡官很少有机会产生宗教或美学的心思,但是即令俗务繁冗如他,也不可能对周围的美景无动于衷。

他的车子艰辛地爬上一条弯曲的小道,一路向前,仿佛直攀天际。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由城垛、护卫墙、绿叶攀生的尖塔和蓝天白云交织而成的人间仙境,而远远之下与其相映的,是哈德逊河的熠熠波光和层层蓝波上的点点白帆。巡官深深吸入的空气,夹着树木、松针和鲜花的清香。艳阳高照,沁人心脾的四月微风吹拂着他的灰发。一边驱车转过路上一个突然冒出来的弯道,巡官拼凑警句似的想:有或者没有犯罪,这美景仍令人感觉活着是件快事。这是他第六次探访哲瑞·雷恩先生令人惊羡的住所——哈姆雷特山庄,此刻他心里一边想,这个惊人的所在,一次比一次叫人流连忘返。

他在一座熟悉的小桥——哲瑞·雷恩先生庄园的前哨口——前刹住车,像个小男孩似的向站岗的人招手。那是位满面笑容的矮小老头儿,用手扯着自己苍老的额前头发。“嗨!”萨姆喊道,“好天气哪,上雷恩先生家,可以吗?”“是,先生,”守桥人高声回答,“是,先生。进来吧,巡官。雷恩先生交代过,您随时可以进来。这边请!”他跳上桥,用力拉开一座吱嘎作响的栅门,示意巡官把车开过古雅的小木桥。

巡官满意地叹了口气,踩下油门。这么好的天气,我的天!

这里的地形很眼熟——一条完美的碎石路,一片正在转绿的灌木丛,然后突然间,像一幕旖旎梦境,一块草坪铺陈在古堡前面。这座古堡以雷霆万钧之势耸立在哈德逊河畔数百英尺高的山崖尖峰上,也是哲瑞·雷恩先生的顶峰之作。这个设计曾被当代批评家大事贬伐,那些自麻省理工学院毕业,只愿设计钢筋水泥摩天大厦的年轻人,都瞧不起这座建筑,它的创作人被嘲笑为“古板守旧派”、“脑袋落伍者”和“装腔作势之人”——最后这个说法出自一个尖酸刻薄的新派剧评人。对他而言,任何早于尤金·奥尼尔的剧作家,任何先于莱斯利·霍华德的演员,都是“贫乏无聊”、“古板”、“过于陈旧”和“平淡乏味”的。

但是——你看那城堡,四周延展着细心经营的花园,有排列整齐的紫杉、山形屋顶农舍组成的伊丽莎白式村庄、鹅卵石、便道、护城河、吊桥,还有超越一切之上、用石砖堆砌起来的城堡本身。这似乎是十六世纪的精华,老英格兰的一部分,出自莎士比亚的剧作……这是安然生活在他丰硕的历史成就中的老绅士再自然不过的排场。即使最尖刻的批评家也不能否认,他对永恒的莎剧有过伟大的贡献。他几近天才的舞台演出,带给他庞大的财富、显赫的名声,还有私底下无穷的快乐。

这就是退休的戏剧皇帝哲瑞·雷恩先生的居所。当另一位老者打开环绕着庄园的高高石墙上沉重的铁门时,萨姆巡官私忖,不管纽约市那些庸碌的笨蛋怎么想,对他而言,这才是平和,才是美,才是逃离喧嚣的纽约的好所在。

他突然踩下刹车,车子嘎的一声停下来。在他左边二十英尺处有一幅令人惊愕的景象,在一片郁金香花圃中央,有一座石刻的阿瑞尔正在喷出水花……令巡官出神的,是那个在池子里用一只粗糙的棕色的手泼水的怪人。尽管认识哲瑞·雷恩先生几个月,并多次造访这座城堡,巡官每次看到这个鬼怪似的老人,仍克服不了心里那种诡异、不真实的感觉。那只泼水的手很瘦小,暗棕色,皱皱巴巴,赤裸裸,长着几根毛发;森林小矮鬼似的背脊上隆起一个肉峰——这个奇特的怪物整个儿裹在一件皮围裙里,像铁匠的漫画造型。

驼背老人抬起头来,细小慧黠的眼睛一闪。“嘿,你呀,奎西!”巡官嚷道,“你在做什么?”

奎西是哲瑞·雷恩先生光辉历史中的一位主要人物——四十年来,他一直担任雷恩的假发师和化装师。他把两只小手搭在瘦小的臀部。“我在观察一条金鱼。”他用老年人短促沙哑的嗓音一本正经地回答,“稀客啊,萨姆巡官!”

萨姆钻出车子,伸了伸懒腰。“我的确不常来。老先生好吗?”

奎西的一只手像蛇似的探进水里,一会儿湿答答地握着一个扭动不已的小东西伸出水面。“颜色真漂亮。”一边观察,干瘪的嘴唇还啧啧有声,“你是说哲瑞·雷恩先生?噢,好得很。”他突然一脸的不满,讶异地说,“老先生?他比你年轻啊,萨姆巡官。你知道,雷恩先生六十岁了,但是他可跑得比你快,像只——像只兔子,而且他今天早上才在后面那个——冷死人哪——那个冰冷的湖里游了整整四英里,你办得到吗?”“呃,可能没办法。”巡官微笑着回答,一路上小心地避免踩到郁金香花床,“他在哪里?”

金鱼丧失了勇气,突然警觉地不再扭动,老驼背有些遗憾地把它丢回水里。“在那些女贞树后面,他们在修剪那些树。他对园林的美感十分讲究,我是说雷恩先生。这些园丁们喜欢——”巡官没把话听完就笑着越过老人身边——但是不忘在擦身而过时摸一摸那又丑又怪的肉峰,因为萨姆巡官实在是非常讲究实际求证的人。奎西大笑,两只禽爪般的手又探进水里。

萨姆拨开一棵修成几何形状的女贞树,从那后面传来一阵忙碌的修剪声,还有雷恩与众不同的深沉愉悦的嗓音。他穿过树丛,向一位穿着灯芯绒裤子,被一群园丁围绕着的瘦高男士微笑。“哲瑞·雷恩先生本人亲临现场,”巡官一路大喊,一边伸出一只巨掌,“哎呀!哎呀!您怎么从不见老?”“巡官!”雷恩高兴地呼喊,“太意外了,老天,真高兴见到你!”他丢下一把沉重的树剪,握住萨姆的手,“你怎么找到我的?一般人都要先在哈姆雷特山庄晃荡好几个小时才看得到主人。”“奎西告诉我的,”巡官说,一边迫不及待地倒在绿油油的草地上,“啊——啊!真好!他在后面那座水池里。”“在戏弄那条金鱼,我敢保证。”雷恩笑道,他像根细弹簧似的一弯身,在巡官身边坐下来,“巡官,你发福了,”他评论道,盯着萨姆肥胖的身体,“你应该多运动。我敢说,自从我上回见到你,你少说也增加了十磅。”“你讲得一点儿也没错,”萨姆咕哝道,“抱歉,没有还嘴的余地。你的身材可好得像把小提琴。”

他又妒忌又羡慕地看看他的伙伴。雷恩又高又瘦,而且看起来精力充沛的样子。除了长及颈项的一头银发,他看起来像四十岁,而非六十。他极端古典的五官非常年轻,毫无皱纹。灰绿色的眼眸慧黠深沉,没有一丝老态。敞开的白色衬衫的领子里,喉头坚韧结实,呈日晒后的棕色。他脸上的表情,既能稳若泰山,又能随机应变,那是成熟、强健的男人的脸。甚至他的声音,具权威性,又易引起共鸣,必要时还能化成利剑——那声音在无数观众的耳朵里听来,简直性感无比。总而言之,这是一个出众的人物。“你有事,”哲瑞·雷恩先生眼睛一闪,断言道,“你从城里长途跋涉而来并非无故,这个推论很简单,因为你整个冬天都把我忘了——事实上,自从朗斯特里特事件以后,你就没来过。你那闲不住的脑袋里在打什么主意?”他那锐利的目光紧盯着巡官的嘴唇。这位演员先生的耳朵完全听不见,就是因为这个晚年的变故,他才不得已从剧院退休。以他对新事物惊人的应变能力,他很快就自学了读唇术,而他读唇的能力之好,多数与他接触过的人,根本不知道他有耳聋的缺陷。

萨姆面有愧色。“不要这样说嘛,不要这样说嘛,雷恩先生……事实上,纽约是发生了一点事,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也许您有兴趣试试。”“一件罪案,”老演员沉思着说,“不会是哈特家的事件吧?”

巡官眼睛一亮。“这么说您读到报上的报道了!对,就是那一家子疯哈特。有人企图毒死老太太第一次结婚生的女儿——路易莎·坎皮恩。”“就是那个又聋又哑又瞎的女人。”雷恩表情严肃,“我对她特别感兴趣,巡官,那是显现人类有能力超越身体残障的出色范例……显然你们还没破案。”“对,”巡官恼怒地说,从地上使劲抓起一把草,周围的美景似乎在瞬间丧失了情趣,“完全没有进展,一点儿线索也没有。”

雷恩专注地看着他。“报上的报道我都读了,”他说,“也许有些细节受到歪曲,或者有所遗漏。无论如何,我是知道一些这一家的事情,蛋奶酒被下毒,小孩子馋嘴差点儿酿成悲剧——所有表面上的事实。”他一跃站起来,“吃过中饭了吗,巡官?”

萨姆抓抓刮得光溜溜的淡蓝色下巴。“呃……我不是很饿……”“什么话!”雷恩一把抓住萨姆健壮的手臂往上一提。巡官大为惊讶,他竟已被半拉离地面,“来吧,别扭扭捏捏的。我们先吃点儿东西,然后来杯冰啤酒,再一边讨论你的问题。你喜欢啤酒,没错吧?”

萨姆挣扎着起身,一副饥渴的模样。“我不能说我喜欢,可我也不愿说我不喜欢……”“我就知道。你们都是这样,半推半就。也许可以说服我的小总管福斯塔夫,给我们来一两滴,譬如说,马爹利三星白兰地——”“不!”巡官兴致勃勃地说,“我的天,你真是知人肺腑,雷恩先生!”

哲瑞·雷恩先生信步走向沿途种满鲜花的通道,心中暗笑他的客人兴奋得眼珠都快蹦出来了。他们穿过环绕着古堡周围村落的树林。那些低垂的红屋檐和鹅卵石街道,那些窄街小巷,还有尖塔和山形屋顶,处处都迷人极了,巡官看得目眩神摇,直到看见几个身穿二十世纪衣着的男女,才觉得心神安定了一点儿。虽然已经数次造访哈姆雷特山庄,这却是他第一次进到村子里。

他们在一座有直棂窗户、门外招牌摇晃着的低矮棕色建筑前止步。“你可听说过美人鱼酒馆,就是莎士比亚、本·琼森、拉里、弗朗西斯·鲍蒙特和其他人聚会的场所?”“好像听说过,”巡官不确定地说,“在伦敦,以前男孩子们闲逛、聚会的地方。”“正是,在齐普赛的布来德——靠近弗莱德街。这世界上所有古典雅趣的名字,你在那里几乎都可以搜集到。这——”哲瑞·雷恩先生弯身作揖,接着说道,“就是那家不朽的酒馆的忠实复制品。巡官,我们进去吧。”

萨姆巡官展颜一笑。镶着木梁天花板的房间里烟雾弥漫,人声喧哗,而且充满浓郁的优质啤酒的香气。他赞许地点头:“如果三四百年前那些家伙去的就是这种地方,雷恩先生,那我也举手赞成。嗯!”

一个红光满面、圆腹滚滚、啤酒桶似的腰部高高地绑着一条洁白无瑕的围裙的小矮子,急忙上前来招呼他们。“你记得福斯塔夫吧,我那天下无双的福斯塔夫?”雷恩问道,拍拍小老头儿光秃秃的脑袋。“当然记得!”

福斯塔夫——福斯塔夫!——微笑着鞠躬:“大杯啤酒吗,雷恩先生?”“对,也给萨姆巡官来一杯,还要一瓶白兰地,还有,来些好吃的。随我来吧,巡官。”

他领头穿过拥挤的房间,向嘈杂的客人们这边颔首那边微笑。他们找到一个没人的角落,在一条教会坐席似的长凳上坐下。担任酒馆老板再尽职不过的福斯塔夫,不但监督准备了一顿可口的午餐,还亲自端上桌来。巡官深深地吸了一大口气,随即把他的丑鼻头埋进啤酒泡沫里喝起来。“现在,巡官,”等萨姆吃下最后一口菜,并倒尽瓶底最后一滴白兰地以后,老演员说,“告诉我你的问题。”“困难就在这里,”巡官怨怒地说,“没有什么可以告诉您的。如果您看报的话,知道的其实就和我差不多。您看过报上关于几个月前老太太的丈夫自杀的消息吗?”“是的,报纸上免不了都是约克·哈特背叛亲族的报道。告诉我,你抵达现场时发生了什么事?”“好吧,”萨姆靠在坐席的核桃木高椅背上,“我第一件事,就是调查番木鳖碱被掺入蛋奶酒的准确时间。厨娘兼管家阿巴克尔太太大约两点二十五分把玻璃杯放在餐厅的桌上,依我的推算,五至十分钟以后,哈特太太和那个又聋又哑又瞎的女儿进来,发现小坏蛋杰奇正灌下一大口他姑姑的饮料,到此为止看不出什么。”“是没什么,”雷恩说,“依我所知,你对记者们指出,就周围的情况看起来,任何人都有机会在那饮料里下毒。你有没有问过小孩,他是在什么时候进入餐厅的?”“当然问过,可是您知道小孩就是小孩,能拿他怎么办?他说他是刚好在他祖母和路易莎姑姑见到他之前进去的。我们一直没查出来,谁可能在小孩之前溜进餐厅。”“原来如此。小孩完全复原了吗?”

萨姆巡官哼了一声:“怎么不复原!要杀死他,一口毒药还不够呢。什么孩子!那种小鬼,看了就想把他活活掐死。说他并没有要偷喝那杯蛋奶酒——噢!没错,当然没有!他不知道为什么会喝下饮料,说:‘埃米莉奶奶吓了我一跳,我就把它喝下去了。’就是这样。不幸他没有多喝一点儿,真是的。”“我打赌你自己小时候也不是什么斯文的小绅士,巡官。”雷恩哈哈笑道,“蛋奶酒被下毒的那段时间,其他人都在什么地方?报纸上没说清楚。”“呃,先生,那是一团乱,你知道。这个船长,特里维特——他正好在隔壁的图书室里看报纸,但是他说他什么也没听到。然后是吉尔·哈特——她在楼上的卧室,躺在床上,半睡半醒,都下午两点半了,你看!”“年轻女士可能前一晚出游了,”雷恩不带任何表情地说,“我相信是参加那种所谓的狂欢酒会去了。异端分子一个,我看是这样。其他人呢?”

萨姆用十分消沉的目光瞧了一眼白兰地酒杯。“呃,叫路易莎的女人——怪胎一个——通常在午饭后小睡片刻,她和她的老母亲睡在楼上同一间房间里。总而言之,之前在花园里跟仆人找碴的哈特太太到楼上叫醒路易莎,然后在差不多刚好两点半时,两人一起下楼去喝蛋奶酒。花花公子康拉德——小孩的爸爸——在房子东边的侧巷散步、抽烟,说他头很痛——八成是宿醉未醒——需要透透空气。写诗的那个女人,芭芭拉·哈特——据我所知,她是个名人,而且是那一群里面唯一像个人样的,雷恩先生,一个有脑筋的好小姐——她在楼上的工作室写作。史密斯小姐,就是路易莎的护士——她的卧室在路易莎的房间的隔壁,俯视着东边的侧巷——说她在她的房间里读星期日的报纸。”“还有其余的人呢?”“几个仆役。管家阿巴克尔太太——她在后面的厨房,和女佣弗吉尼亚在收拾午餐的杯盘。阿巴克尔太太的丈夫,乔治·阿巴克尔,在后面的车库给车子打蜡。差不多就是这样,看起来没什么希望,是不是?”

雷恩点点头,他的眼睛紧盯着巡官的嘴唇。“你说的那个独脚船长特里维特,”他终于开口了,“是个有趣的人物,他在这里面扮演什么角色,巡官?他星期日下午两点半在那房子里做什么?”“噢,他呀,”萨姆咕哝道,“他以前是个船长,已经住在哈特家隔壁好几年了——是退休以后买的房子。我们已经调查过他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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