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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02 05: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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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阿历克西·德·托克维尔

出版社:红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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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的民主

论美国的民主试读:

第十二版序

就算我们眼下瞬间完成的事再宏伟、再突然,本书的作者也有资格说自己完全不感到吃惊。这本书是十五年前写的,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我始终认为民主势必席卷整个世界。在阅读本书时,读者会发现本书的每一页都在庄重地宣告:社会风貌正在发生变化,人的处境正在发生变化,将有新的机缘降临。

在本书的绪论中,有这样一段话:“随着世事的发展,身份必然会越来越平等,这是天命所归。这种趋势的首要特征是:普遍性和长久性,它随时都能摆脱人力的制约,万事万物都在为它的发展做出贡献。“一个历史悠久的社会运动会因为一代人的努力就止步不前——这种想法未免太天真了。民主已经颠覆了封建体制,打倒了国王,它怎么可能在有钱人或者有产业的人面前停下脚步?这种想法未免过于异想天开。如今民主已经十分强悍,可它的对手却变得极端武力,在此种情况下,民主自然要勇往直前。”

能在君主政体被“七月革命”所伤但仍保有强大实力的情况下,说出以上局势预言的人,现在可以勇敢地提醒民众去翻看自己的著作了。

有必要允许他再说一句:他的著作在当前的形势下有了实际的价值和实践的价值,不过这些作用在他的书首次出版时是没有的。曾将美国的各种创新当作逸闻趣事的君主制法国,如今成了共和体制国家,也该向美国学习了。除了要学习军事——这是创建新政府的基础,还要学习其完善的法律体系——这是新政府能够长存的保障。先是战士,然后是立法者,前者是破坏者,后者是建设者,但两者均是有功之臣。现在的问题不是我们应该建立何种体制的国家,是帝国还是共和国,而是我们想建的共和国是一个长期稳定的,还是一个动荡不宁的;是井井有条的,还是乌烟瘴气的;是崇尚和平的,还是穷兵黩武的;是自由的,还是专制的;是会对财产和家庭这一神圣不容玷污的权利造成威胁的,还是对此种权利予以保护和承认的,这个问题非常关键。这个问题的解决无论是对法国,还是对整个世界都是极有价值的。我们若是厘清这一问题,那么我们既救了自己,也救了我们身边的所有民族。我们若是没能做到这一点,那么就不仅仅是我们失败了,这些民族也一样。我们想要建立的是民主的自由,还是民主的保证,选择不同,世界的命运也会不同;不仅如此,这也影响到我们如今的命运,是在各个地方都受欢迎,还是在各个地方都被攻击。

可是美国早在60多年前,就解决了我刚刚谈到的这个问题。由我们创造的民主在过往的60多年里彻底掌控了美国。它在美国落实的方式是最为直接、广泛和完全的。这个国家60多年来在人民主权原则的基础上制定每一条法律,它的人口、土地和财富一直都在增加,而且在这段时间内,世界上的所有国家不但在繁荣兴盛方面比不过它,在安定平和上也比不过它。欧洲的所有民族,要么被战争削弱,要么因内战而衰微。除了美国人民,全部文明世界都受到了损害。革命近乎将整个欧洲搅得鸡飞狗跳,却没在美国出现。美国的种种权利,不但没受到共和体制的损害,反倒被它保护了。世界上再没有哪个国家比美国更注意保护个人财产了,在那里,人们抵制专制主义,也抵制无政府主义。

这已经是我们能够得到的最大的经验教训了。我们是为了紧跟美国的步伐将它所建立的制度作为模板照搬,才调转视线关注美国的吗?当然不是,我们是为了对适合我们的事物有更清楚的认知。要说原样不动地仿效它的教育之类的体制,就更谈不上了。我们要参考的,不是美国法制的具体内容,而是美国法制的方针宗旨。治理法兰西的法律和治理美国的法律可以有差异,而且最好有差异;但是一切共和国都应该遵循美国各种制度的基础原则——遵纪守法的原则、维持政权均衡的原则、推行真正的自由的原则,以及真挚地尊重,也最尊重权利的原则。这是所有共和国都应该拥有的,而且我敢说共和国若是不遵循这些原则,一定很快就会消亡。1848年

绪 论

待在合众国的那段时间,我看到了一些新东西,其中最吸引我注意的,就是身份上的平等。这个大事件会极大地影响到社会发展的进程,对我来说,发现这一点不是什么难事。它让言论有了方向,让法律有了准绳,让掌权者有了新的格言,让被统治者有了特定的习惯。

我很快就发现,相比于政治措施和法律,这个大事件所带来的影响要大得多。不仅如此,它制约政府的能力也并不比制约民众、社会的能力更逊色。除了刺激舆论、激发情感、改变风俗,它还能对所有并非从它而来的事物产生影响。

所以,我越是深入探究美国社会,就越觉得身份平等是一件本源型的大事。它似乎是一切个别事物的发端,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我才以它为中心来进行自己的整个观察。

等我调转目光,看向我们这半球,我发现,这里也有与我在新大陆看到的情况相近的情况。身份的平等在美国已经发展到极致,而我们这半球,我发现它虽然没到这个程度,可也在朝着这个方向迈进,而且,掌控美国社会的民主似乎正在欧洲迅速得势。

我就是从这时有了想要著述读者正在看的这本书的欲望的。

就在我们中间,一场神圣的民主革命正在发端。所有人都能看见,可是却各有各的想法。有人觉得,这种新情况是偶然事件,是能够被阻断的;有人认为这种情况在可见的历史中,发生的最为频繁,有着最悠久的历史,持续的时间也最长,因而坚信这是一场革命,且势不可当。

现在不妨回想一下法国,七百年前,那些少数几个持有土地和民众控制权的世家大族掌控着法国。在继承权的代代传递中,统治权也一辈辈地传了下去,想要控制他人,权力是仅有的媒介,而想要拥有权力,土地是唯一的根源。

可是,法国的僧侣阶层开始拥有政治权利,而且发展得极快。富户、穷人、领主、居民,僧侣阶层面向所有人,任何人都能投身加入僧侣阶层。平等以教会为桥梁开始向政治领域渗透。之前作为农奴,一辈子都要被人役使,可现在成了能和贵族分庭抗礼的神职人员,而且经常会成为国王的上宾。

在时间的流逝中,社会越来越文明、稳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繁杂、多样。人们渐渐意识到需要民法来对此种关系进行调节,法学家由此而生。这些人从清冷的法庭中,从满是灰尘的、狭小的办公室里走出来,在穿着绫罗绸缎、披甲执锐的封建男爵身边安坐。

在好高骛远让君王一无所有时,在排挤倾轧让权贵一文不名时,普通民众却在倒买倒卖中有了资产。金钱开始左右政治,商务活动成了新的迈进权力之门的天梯,企业家建立的政权团体得人追捧,也受人藐视。

人们越来越有智慧,越来越喜欢文学和艺术。就这样,知识成了事业顺遂的要因,科学成了从政的砝码,智慧拥有了社会威信,文人开始迈入政坛。

迈入权力之门的新路持续出现,这让人们对出身背景越来越不重视。贵族的称谓在十一世纪还万金难求,可到了十三世纪,已经有钱就能买了。1270年,贵族称谓开始售卖,最后,贵族阶层亲自将平等带入了政府。

贵族在这七百年里,慢慢将政权交到了人民手中。至于原因,有的时候是想对抗王权,有的时候是想得到敌人手里的权力。

相比于此种情况,更经常的情况是,国王为压制贵族,把本国的下层民众拉入政府。

法国的国王们一直视自己为最积极,也最完全的平等主义者。在自己充满野心、实力强劲时,他们尽可能地抬高民众的地位,让他们和贵族一样;而当自己没有本事时,他们甚至能让民众的地位比自己还高。在支持民主这件事上,某些国王靠的是自己的能力,而有些国王靠的却是自己的昏庸。对于自己所御的民众,路易十一和路易十四一直刻意保持大家的平等,可是路易十五却最终让自己和王族一起消散了。

工艺上的所有发展,工商业上的所有发展,在民众不再按照封建土地所有制拥有土地。动产又能被当作财产,能发挥作用,能带来权势后,马上就在民众之间生出了与之相对的平等的新要素。

从这开始,所有新出现的工艺手法,所有新生的需要,所有能让新需要变成现实的主张,都是迈向平等的进步。奢靡、好斗、追逐流行,还有人类最本能的情欲和最神圣的情感似乎都在减少穷人和富人之间的差距。

所有的科学创造,所有的新知识、新思潮,在脑力劳动变成能量和财富的根源后,均应被当作民众即将掌权的幼苗。上苍漫不经心赐予的所有的这些天赋:文采、口才、记忆力、仁慈、想象力、智力,都在推动着民主的发展;这些天赋就算为抵制民主的人所得,也能凭借它们展现出的神圣的人性,对民主有所助益。于是,随着文明和教育所占区域的扩增,民主占领的区域也会越来越大。至于文学,它会变成一个不管是穷人,或是弱小,都能每天进去搜寻武器,面向所有人的武器库。

打开我们的历史看看吧,在以往的七百年中,难道有哪件大事是对平等没有助益的吗?

十字军东征和数次与英国的对战,消耗了十分之一的贵族,他们的土地也变少了。民主的自由被地方自治制度引入到封建君主体系内。在战场上,枪炮的出现让平民拥有了和贵族一样的地位。他们因为印刷术享用到了同样的精神食粮。不管是穷人茅草屋的木门,还是王室皇宫的大门,带来知识的邮政都会同等叩响。基督新教申明通往天堂的路,是每个人都能找到的,无一例外。成百上千条通往富裕的路因为美洲的出现而被打开,某些原本默默无闻的冒险家成了新贵。

让我们以五十年为尺度,从十一世纪开始来观察法国的改变。我们势必会发现,每一个五十年的尾声都会有一次双重变革出现:贵族和平民站在社会阶梯的两端,一个向上走,一个向下走,贵族向下,平民向上。他们之间的差距,就这样每半个世纪小一点儿,最终,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站到一起。这种情况自然不是只有法国才有。只要是基督教世界,不管我们走到哪儿,都能看见这种革命的发生。

发生在人民生活中的每件事,没有一处不在推进民主的进程。每个人都在为民主贡献力量,虽然有人是主动帮民主取胜,有人是不自觉地帮到了民主;有人是将为民主而战作为目标,有人是以和民主作战为目标。所有人站到一处,彼此配合,殊途同归。不管是迫不得已,还是浑然不知,在上帝手里,全都是温顺的道具。

所以,平等的一步步推进是大势所趋、天命所归。它所拥有的一般性和长期性,它随时都能摆脱人力的抵制,它因每件事、每个人而受到的激励,是此种发展的首要特点。

觉得一代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遏制一个已经历尽千帆的社会运动这样的想法,未免太蠢。民主已经颠覆了封建制度,将国王拉下了王座,又怎么会在资产阶级和富人面前停下脚步?不要异想天开了。今日,民主已经发展壮大至此,而它的对手却已经变得这样弱小,民主是不会退步的。没有人知道我们眼下正迈向何方,毕竟已经无法用对照的办法予以解答。这代表着,基督徒间今日的平等已经扩大到了史无前例的程度,这种程度是世界上所有地区都不曾有过的。因为此项庞大的工作已经走入尾声,所以我们看不到自己还能做些什么。

由于作者发现这场势不可当的革命已经击退所有阻挠行进了很多个世纪,直至今天它还在自己引发的残骸上冲锋,在著述这本即将呈现在大家眼前的书时,作者一直处在一种生怕上帝责罚的心情之中。

上帝的心意如何,一些浮现在我们眼前的迹象已经表明了,哪里还用它自己说。我们只要认真地看一下自然一年年的照常发展和事情无休止前进的趋势即可。造物主没开口告诉我,我也知道天上的星星是按照它手指画出的轨迹行进的。

经过长时间地观察和仔细地思索,今天的人们若能发现平等的步步紧逼,不仅在过去的人类历史中存在,还将成就人类将来的历史,如此,仅仅是这个发现本身,就会让这一进程拥有高高在上的神谕属性。所以,为了不违背上帝的旨意,就不要试图压制民主。面对上天安排的社会状况,各民族只能顺从地接受。

我认为在我们这一辈,虔诚的基督教国家所遇到的形势并不乐观。强悍的革命运动势如破竹般在这些国家肆意蔓延,好在它的速度还在可以指引的范围内。这代表着虽然用不了多久也会失控,但起码现在这些国家的命运还是由自己控制的。

社会的领导者在我们这代的首要工作是:给民主以指引;如果能够做到的话,唤起民主的宗教信仰;对民主的潮流进行净化;让民主行动有章可依;慢慢地,让民主经验被治世学问替代,让民主肤浅的本能被对民主切实有益的认知替代;让民主政策能和时间、地点相配,并按照情境和人员来对政策进行改进。新的社会需要新的政治科学。可是,通常我们并不会这么想。

我们被扔进了一条奔涌不息的江中,抬起头遥望岸上有些模糊的残砖断瓦,转瞬又被巨大的浪头打下去,压入寒潭深谷之中。

相比于欧洲的任意一个国家,刚刚我谈及的这场神圣的社会变革,在法国都发展得更为迅猛和躁进。可这是因为法国一般不对这场革命进行任何引导,由着它横冲直撞。

这场变革的推进,不是国家的领导者不愿意见到,就是国家的领导者没意识到它在发生。所以,这个国家的最有权势、最有学识和德行最好的阶层没想过要有所准备,完全不曾以控制它为目标,寻觅应对之策。所以由着民主野蛮的本能控制民主,让民主如同失怙的孤儿在街边流浪,所闻所见全是社会的弊病和惨痛,只能自力更生发展壮大。直到它忽然夺得了权柄,人们才注意到它。而在它掌握权柄之后,人们开始任由它说一不二,再小的事也依着它,将它抬高成力量的象征。可是后来过界的行为终于让它受到了惩罚,这时,律法的设计者想的不是对它进行引导、改进,而是设立一个轻率的法令将其消灭;律法的设计者一门心思想将其从政府中驱逐出去,根本不想教会它如何管理国家。

在法律、观念、民心和道德方面,它们应该随着民主革命在社会体制内的爆发,而相应地发生一些对民主革命有益的变化,可这种变化却并未出现。所以,我们虽然迎来了民主,却没能等到能压制民主弊病、增益它天赋优势的东西;它本该带来的好处我们没得到,而只看到了它带来的坏处。

在贵族阶层的扶持下,王权顺风顺水地掌控着欧洲各国。这时,人们在困苦之中还能汲取到一些我们这代人无法——也很难想象并体会到的幸福。皇亲贵戚因为一些官员所持有权力的阻碍而无法肆意妄为;国王因为自觉是民众的神祇,又被人如神一般敬重着,于是克制自己不滥用手中的权柄。贵族位于平民阶层的上方,他们像牧民看待自己的家畜一般,看待民众,有怜悯,却不关心。他们关注穷人的命运是因为他们觉得穷人和他们一样?不,他们仅仅是因为看重上帝交代的工作,才会如此。

面对不属于自己的社会地位,民众并不奢求,他们也从未想过自己是不是能和领主平起平坐。在他们看来,自己应该等着领主直接施恩,而不是为了赢得自己的权利主动出击。领主若是个宽容正直之士,他们会敬爱领主,心甘情愿地对领主冷硬的统治表示顺从,不觉得有什么低贱的,似乎这是上帝所赐的惩处,理当接受。另外,苛政也并不能肆意推行,这是受到了惯例和民心所限制的,让暴行的发生不能超出一定的边界。

在贵族看来,自己的特权合情合法,从没想过会有人将其打破。而在奴隶看来,自己生而卑贱,天命如此,是改变不了的。因此人们相信能在命运天差地别的两个阶层间,建立某种关联,让双方互相照应。为什么社会存在着不公和悲苦,可两方的心却都未堕落,原因就在这儿了。人们绝对不是因为使用权力的是掌权者,或者被统治者已经听命惯了才变坏,而是因为前者所做的恶事被判定为违法,后者所听命的霸权被判定为抢掠和压榨。

一边是某些人既拥有钱财、权力,又有闲暇,以至于可以过着奢华的生活,花天酒地,追逐高雅,畅享艺术;一边是某些人辛辛苦苦地,一辈子都在劳作,粗鄙和蒙昧。可这不代表在这些蒙昧、粗鄙的平民里,就不存在激烈的感情、崇高的精神、忠实的信仰和朴素的品德。或许,如此架构而成的社会,是有着自己的稳定和强势的,特别是,或许自有其光辉绚烂的地方。

可是,各个阶层就在此处开始融合到一起。某些将民众隔离开的障碍接连倒塌,权柄、财富慢慢从少数人手中滑落出来,被多数人享有,教育越来越普及,智力越来越平均,社会状况越来越民主。最终,在和平中,民主掌控了法律和民心。

因此,我构想出这样一个社会,这个社会里所有的人,都认为自己创造了法律,他们珍视法律,也心甘情愿地接受法律制约;人们不是因为政府权力崇高才敬重它,是因为需要这么做;对于国家领袖,人们的敬爱之情虽不够浓烈,却是发自肺腑的不卑不亢的情感。所有人都有权利,所有人的权利都能得到保证。于是,民众间形成了一种这样的关系:坚实的信任、平等的彼此敬重。

人们在弄清了自己的切实利益后,自然会明白:只有自己尽了自己义务,才能享受到社会的福利。如此一来,贵族的私人的威信将被民众的自由联合所代替,国家也能免于苛政和霸权的出现。

在我看来,依照此种模式构建的国家和社会,是不会裹足不前的,社会自身的运动也有循序渐进的可能。相比于贵族社会,民主社会或许不那么金碧辉煌,但相应的,困苦也会变少。在民主社会,享受会受到限制,公益却广为施用;科学会变得平常,蒙昧会大量减少;情感会变得平缓,但行动会更加谨慎;恶行虽不能断绝,违法之事却会减少很多。

没有了能让民众勇敢献身和做出重大牺牲的疯狂的情感和忠实的信仰,可还有教育和经验——它们有时候也能做到这点。既然大家都一样的脆弱,那大家就都会意识到自己和别的同胞需求相同。发觉自己的利益和社会福利的一致性,并不是什么难事,因为他们清楚,想要得到同胞的帮助,就得先帮助同胞。

总的来说,国家不会十分辉煌和显赫,或许也不会非常强悍,但大部分民众在美满的感觉上,会有更多体验,而且虽然对更好的生活也有期待,但因为自觉已经生活得不错,民众不再发动起义。这种社会秩序就能让所有的事都完美无缺吗?自然不能,但社会起码有了让事情日趋美好的所有基础。不仅如此,只要民众能彻底放弃贵族体制或许会发起的社会福利,那么,他们就能在民主体制下享受民主体制带来的所有利益了。

可是,假设我们放弃了先辈们传下来的社会状况,不由分说地把先辈的所有体制、思想和民心民意扔掉了,那这些东西,我们又用什么来替代呢?

皇权失去了威信,可这种威信,却没能以法律的威严来替代。我们处在这样一个时代,人们看不起权威,却也害怕权威。相比于之前因为尊敬、敬仰权威而受到的损害,这种恐惧带给他们的损害要大得多。

从前那种能够独立抵挡苛政的个人的能量,我认为已经被我们毁掉了。可是,家族、集团和个人交出来的权柄却被政府独得了。如此一来,所有公民都因为握在少数几个公民手里的权柄变成了驯服的小人物,尽管这种权柄通常是保守的,只有偶然之间才会露出强势的一面。

贫穷和富贵的差距因财富被分得太散而变小。可是,穷人和富人在差距减小的过程中,似乎找到了互相仇恨的新理由。他们看向对方的眼神,如此惊惧,又如此妒忌。将对方从权力的王座上拖下来,是他们共有的期望。穷人也好,富人也罢,对于权力都缺少足够的认识,两方都坚信,现在只有权力是可信的,未来也只有权力才能为自己提供保障。

从先辈们那里,穷人接收了大多数偏见,可先辈的信仰,他们却没留下;先辈的蒙昧,他们接收了,可先辈的品德,他们却没留下;他们依照利己主义为人处世,可对于利己主义的学问却茫然无知。而且,不管是他们眼下的利己主义,还是他们从前的牺牲精神,根源都是他们的蒙昧。

社会是因为自觉强悍、兴盛才风平浪静的吗?不,它是因为清楚自己有多脆弱、衰败才这样的,它生怕自己的抗打击能力太差会死于非命。所以,不好的地方,人所共知,可有足够的胆量和坚韧去修正的人,一个都没有;大家期盼过,抱怨过,伤心过,满意过,可所有的这些都如同老人微小的激情一般,并不能带来任何一个明显且长久的好成绩。

就这样,旧制度给予的好处,我们扔了,可当前制度或许会提供的利益,我们也没拿到;我们推翻了贵族社会,可看着老建筑的残骸,我们又心生不舍,似乎想永生永世地在那儿待着。

与这个相比,学术界显露出的可以叹惋的情形,也没有更少。

民主在法国的发展过程中,承受了重重阻力,但它却有胆量肆无忌惮、随心所欲地向前冲,扫清妨碍它前进的所有阻碍:推翻一切能推翻的,如果无法推翻,也要让它晃上一晃。它控制整个社会的过程,不是用和平手段,按部就班地夺取社会,而是在动荡和争斗中策马狂奔。在批判对手的主张和恶行时,那些人因为被战斗激情感染,让自己的主张超出了该有的限制,他们遗忘了自己的初衷,说了违背自己的真正的情感和淳朴的本性的话。

我们原本不希望看到的大动荡,由此产生。

和眼前的情况相比,过往有什么情景是更可惜、更可叹的吗?我回想了一次又一次,始终没找到。人的思想和兴趣、行为和信仰天生就该有座联系的桥梁,可是我们这代人的这座桥梁似乎被毁掉了。不管是哪个时代,人的思想和情感都是协调的,可到了我们这个时代,这种协调好像正在消失。而且,这么说吧,所有和品德相关的规条都成了垃圾。

有一些诚挚的基督徒,他们坚信来生确实存在,并以此来引导自己的生活,这种人在我们之中还能见到。他们真的在为人类的自由——所有的善行的根基而努力付出。基督教既然声明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那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基督教自当赞同。

可是,宗教却被同时发作的反常情况推到了民主想要打倒的那个阵营里,不仅如此,宗教还再三制约自己倡导的平等,将自由当成敌人辱骂不休。要知道,宗教若是能与自由携手,自由将会被赋予神圣属性的。

相比于寄希望于天堂,在这些信徒身边,我发觉某些人更愿意活在当下。在他们看来,自由为所有最崇高的品行奠定了基础,自由是所有最高福泽的根源,所以他们才会支持自由。他们期望自由掌权的心,没有一点儿的虚情假意在其中,他们期望自由可以福泽万民;而且我知道,他们必定是因为清楚:信念一致才能民心所向,而民心所向才能让自由获得威信。所以,他们才会急着想要获得宗教的支持。发觉宗教站到了敌人那边,他们就停下了脚步。就这样,有些人开始敌视宗教,而有些人则失去了支持它的胆量。

在之前的几百年里,有些人——那些出身低微和背弃自身的人——为奴性击掌;有些人——那些有主见和品性正直的人——即使徒劳也还是为让人类得到自由而奋斗不止。可到了我们这代,有些明明身居高位、衣冠楚楚的人,看法却和他高贵的出身截然不同,他们居然称赞起奴颜媚骨了。而还有一些人正好相反,他们信口开河地吹捧自由,就像他们体会过自由有多伟大、多高洁一般,还为了某些人类自己都从未听说过的权利,高声呼叫。

那些德行出众、崇尚和平的人,他们身边的人会因为他们的正直、谨慎、富有、渊博而将他们推上领导者的位置,这我相信。他们真心地热爱着自己的国家,做好了无论何时都愿不计代价地为它牺牲奉献的准备。可他们之后又总会仇视文明,文明将引发的利弊,他们并不清楚;一切思想只要和恶有关,就都和新思想有着斩不断的联系,这就是他们脑海中的感觉。

我发现在这些人周围,还有一种人——打着发展的旗号,让人走向唯物,对罔顾正义的权益、缺失信仰的学问和无视德行的幸福死缠烂打。他们说自己在保护现代文明,傲慢地自称是现代文明的先驱。他们手里的职务,是偷来的,他们并没有担任的资格。

那现在我们所处的状况如何呢?教徒在攻击自由,而宗教在被自由的朋友攻击;称颂奴性的人雍容典雅,满口自由的人奴颜婢膝;抵制所有发展的是那些质朴开放的民众,而那些自称为文明和发展的先驱的人,爱国,却也没什么德行。

之前的每个世纪是不是都如同我们这个世纪一般?大家所见到的世界,是不是就是我们今日的世界?当今世界的所有关联都错位了:品性好的人没有才华,有才华的人没有名声;崇尚和平被说成是对暴君忠心,热爱自由被说成是藐视律法;人的行为所折射出的良心之光,是那么的黯淡;荣耀也好,屈辱也罢,真实也好,虚假也罢,所有的事,可以还是不可以,似乎都无关紧要了。

我可以这么想吗?创世主将人类制造出来,就是想让人类像今天这般在蒙昧中挣扎。当然不该这么想,因为上帝为欧洲社会规划的将来,是较为平稳与祥和的。上帝的目的是什么,我并不知道,我也不该因为自己看不透,就怀疑它。相比于觉得上帝不公,我更愿意相信自己智慧有限。

世界上有个国家似乎已经将我口中的这场神圣的社会变革进行到了最后阶段。这场变革达成的手法,在那儿是那么简单;我甚至可以这么说——这场变革的结果,这个国家甚至没经过我们所经历的民主革命,就已经得到了。

十七世纪初移民美洲的那些人将民主这一准则栽种在新大陆的海岸上,而这一准则是来自他们对旧欧洲社会所抵制的所有准则的分析。民主在这里得以自由发展,它和民心并肩同行,没经历征战就变成了法律。

我坚信,早晚我们会如美国人一般在身份上实现近乎绝对的平等。但美国人收获的政治成果,是不是有一天我们也能按照相同的社会状况得到,我不敢由此断定。民主能够支持的政治模式肯定并不是只有美国人找到的那一种。可是,既然两国法律和民心的发端是相同的,那我们理当关注,这个根源将为每个国家带来什么。

所以,虽然求知欲有时候也很关键,可我却并不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求知欲,才去观察美国的,而是为了从美国身上,总结出我们能够参考的经验教训。不要以为我准备写篇表扬稿,完全不是这样。凡是看过本书的人,都会相信我绝对没那么想过。在我看来,完全代表善的律法是近乎不会存在的,甚至连这场我相信势必会发生的社会变革对人类究竟是利是弊,我都不敢评断。所以我的所有目的,自然不会是称颂美国的一切政治形式。这场变革已经结束或者即将结束是我眼中的实情,在经受过此种变革的国家中,我想找到一个这样的国家——让这场革命得到了最完善、最平和的过渡,进而探明革命理当出现的成果;要是可以的话,我还想探明怎么做才能让人类从革命中获益。我敢说,美国自己拥有的,没有我看见的多。我不仅想探明民主自身的样貌,还想探明它的目的、特点、成见和热情。我为什么要对民主刨根问底?因为我们起码要弄清——对于它,我们都有着什么样的期待,又有着什么样的恐惧。

所以,本书第一部分的主旨是想指明,民主在美国是依照自己的意志前进,近乎不受制约、完全遵照本能行事的。那么,它为法律指引的方向如何,为政府工作烙下了怎样的印记,让国家工作承受了哪些普遍的压力?我想方设法以探明它带来了哪些好处和弊端,探明在引导民主时,美国人采取了哪些防范措施,又有什么举措落下了。我还想办法对民主能掌控社会的根由进行了考察。

本书第二部分的主旨,是刻画美国民众的社会、习惯、观念和民心民意因为身份平等和政府民主而发生了哪些变化。可是我已开始不太想推进这个计划了。因为另外一个作者很快就会告诉读者,美国人有哪些主要的性格特点,并且,他可以为一幅冷峻的景象披上一层薄而玄妙的轻纱,用我所没有的好文笔将实情讲说分明。因此,除非我完成我为自己布置好的工作,否则,我的工作将徒劳无功。

我在美国的所见所闻,已经清楚地告诉给读者了吗?我不知道,但我敢说,我确实希望能够做到。我是依据实情来阐明主张,绝不曾让实情受到个人观点的影响。

一切能用文字资料证实的地方,我都核实过原资料,参照的著述都是最权威、名声最显赫的。所有参考资料都有注释,任何人都可核实。牵涉到舆论、政治惯例、民心调查的问题,我均有向学识渊博的人咨询。要是遇到非常重要,可事实并不清楚的地方,我会多找几个人问明证词,不会只问一个人就得出结论。所以我说的话,请读者务必相信。

原本我是可以大量援引那些著名的权威或者起码能算得上权威的人的言论,来支撑我的观点的,可是我并未这么做。在自家的炉火边招待来自外国的访客时,主人通常会说很多关键的内幕。这些内幕,他对着自己的亲朋好友或许都没说,而是因为需要缄默了下来;可外国人很快就会走,所以告诉外国人并不让他感到忧心。这种内情,我一听到,就会马上予以记录。可是相比于让热情的主人在客人返国后,感到后悔和窘迫,而将其列入禁止入境的黑名单,我宁肯让自己的著述没那么光鲜,所以无论何时,我都不会将记录从书柜中翻出。

我知道,虽然我为了这本书尽心竭力,可若有人想指责它,那太简单不过了。

在我看来,读者若是愿意认真看这本书,会发现整本书有个核心观念几乎串联了所有的部分。可是,若是有人想以一个单一的实情来驳斥我援引的一连串事实论据,或者以一个独立的见解,来驳斥我列明的一连串观点,这很容易,因为我不得不探讨的目标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异。由于我自己就是从大量的证据中得出的结论,而非从单一的证据中得出,所以,我希望读者在读我写的这本书时,所用的精神和引导我著述的精神是一样的,并且评价它时依照的是通读全书的整体感触。

作者必须为自己的所有观点下一个理论性的结论,可又总是会总结错,以致失实,这一点读者一定要记得。人在办事时,虽然有时会不按常理出牌,但在讨论时,却无法那么做,并且人若想前言不搭后语,就像想让行动始终如一一般,难度是很大的。

最后,请允许我自己指出一个这本书的首要缺点,这个缺点或许很多读者都会发现,就是这本书完全不是为了迎合某些人才写的。在写这本书时,我没想过要支持哪个政党,也没想过要攻击谁;我没想与众不同,仅仅是比各个政党更有远见;各个政党还在为明日奔走,而我已经畅想起了将来。

上 卷

chapter 01

第一部分

chapter 01第一章北美的外观

在外观上,北美有个整体特点,一眼就能看出来。

大陆和水脉、山川和河道都安排得井然有序。这种布置明快而又壮丽,饱含了景致的交叉与变幻。

在北美,两大地区近乎不分伯仲,一个地区向北延伸至北极,东西两边均毗邻大海,向南拉伸,构成了一个三角形。在加拿大五大湖的下方有一个底边,分别与三角形另两个不同长度的边线交会。从第一个地区的尾端开始,第二个地区包含了大陆剩下的所有部分。第一个地区稍稍趋向北极,另一个地区稍稍趋向赤道。

第一个地区地面平坦得近乎一个平原——只是北边地面稍微低一点儿。这片平原幅员辽阔,高山也好,低谷也罢,都不存在。这里的河水迂回婉转,似乎随心所欲,可以流去任何地方。一些大河,有时彼此平行或者交汇到一处,之后再分开,再聚合;有时它们流进沼泽地区,湮没在自己所创的水域迷宫中;如此反复迂回,最后才流入北极的一众海域。和旧大陆的大部分湖泊都不一样,第一个地区南边的各大湖泊周边,并没有环绕的崇山峻岭,和湖面相比,平坦的湖岸只高了若干英尺。所以,各个湖泊看上去如同装满了水的大碗;地球的结构只要发生一点儿变化,湖水就会流走,要么流向北极,要么注入热带海洋。

第二个地区虽在平坦上稍有不足,但在适于居住方面却更胜一筹。

第二个地区有两条巨型山脉分别独霸一方:名为阿勒格尼的那条山脉顺着大西洋沿岸伸展;另外一条(落基山脉)则与南海(太平洋)平行。两条山脉间隔的区域的面积总计228843平方里约,所以在面积上,它大概是法国的六倍。

可是,在这片辽阔的区域内部,却有一个巨型河谷。它以阿勒格尼山脉圆形的峰顶为起点,顺着山峰绵延而下,之后再缓缓爬升,攀上落基山脉的诸峰。一条条顺着高山留下的河流,从各个方向注入河谷的洪流之中。

这条洪流,以前法国人将其命名为圣路易斯河,以此来怀念祖国;印第安人则夸张地称其为密西西比河,意喻“诸水之父”。前边我说的两大地区的交会处,就是密西西比河的源头,它临近隔离两大地区的那个高原的最高点。除了密西西比河,还有一条河流自这个最高点的周围流出。它历经千回百转,最后注入北极海域。有一段时间,密西西比河并没有选择固定的河道,曾经改道过很多次,在走过湖区和沼泽区域之后,它才会确定流向,慢慢奔向南方。

有时,密西西比河平静地流淌于大自然挖好的黏土土质的河床中,有时又会因为暴雨泛滥成灾,倾泻1000多里约。

在距离河口将近600里约的地方,平均水深可达15英尺。负重300吨的船只,顺着河口逆流而上大概能走200里约。有57条能够行船的大河流向该河。统计显示,密西西比河的支流中,有一条支流长1300里约,有一条支流长900里约,有一条支流长600里约,有一条支流长500里约,有四条支流长200里约。而来自各个方向,流向该河的不计其数的小河,就用不着说了。

密西西比河所经河谷似乎专门为它所建。这条大河有善心,也有恶意。它在这点上就像一个神祇。大自然在大河周边袒露出的那片土地是如此丰饶且无穷无尽;离大河越远,草木越不茂盛,土地就越不肥沃,造物就越不强健兴盛。再没有哪个地方,能如密西西比河谷一般,清晰地显露出地壳上一切巨变的痕迹了。河域中的所有景致均显露了水的效用。水能带来丰收,也能引发失收。谷底如今的那层厚实而丰饶的土壤,来自古时海洋里的海水的沉积,对植物生长有益。海水退却时,这片区域被水流冲刷得十分平坦。在河的右岸,无边无际的平原像被农夫用磙子碾过一般。越靠近山峦,地面就越起伏不定,土壤就贫瘠。这里称得上怪石嶙峋,年代久远的清奇的岩石比比皆是,如一个个被时间吞噬掉皮肉的骷髅,矗立在那里。

风化的花岗岩变成了沙子覆盖在地面上,其间散落着一些形状多变的岩石,还有一些植物的新芽——它们是历尽千辛万苦才冲出这些障碍物钻出来的。有人说,这也是一片丰饶之地,只是长出来的是一座宏伟建筑物的残骸。经过对这些岩石和沙子的研究,轻易就发现,它们和落基山寸草不生、怪石林立的顶峰上的沙石,成分一模一样。洪水这边在谷底积聚土地,那边又势不可当地从山上冲了一些岩石下来。这些岩石在滚下山坡的路上,推挤碰撞,最终在它们来处的山坡的脚下,停了下来。

总而言之,像密西西比河大河谷这样的最适宜人类居住的地方,除了上帝,谁还能创造出来呢?可是眼下,这里只有无边无际的荒沙。

一条由岩石和沙砾组成的长长的巷子,夹在阿勒格尼山山峦东侧和大西洋中间。这条长达390里约的巷子——看上去是海水退走后留下的——平均宽度仅有48里约。美洲大陆这一带的土地所具备的难点只有一个,就是垦荒。这里植被很少,种类也非常单一。

最先引来开疆拓土的勇士的地方,就是这条人迹罕至的海岸。也正是这片始于荒芜沙嘴地带的英国殖民地,后来发展壮大成了美利坚合众国。今天此地仍然是力量的核心。而一种积极的力量正在它西边悄无声息地积聚起来,这种力量很快就会掌控生活在这片大陆上的伟大的民族。

在欧洲人最开始踏上安的列斯(西印度)群岛海岸时,在他们没过多久又踏上南美大陆时,他们觉得自己到了诗人称颂的天堂。海面粼粼的波光是热带独有的,海水如此纯净,以至于航行者连海底都能看得清清楚楚。鳞次栉比的小岛如同漂荡在海中的一个又一个的花篮。这个地方是如此美丽,放眼望去,似乎所有地方都是专门准备好来满足人类所需或者让人享福的。大多数树上都结满了营养丰富的水果,就算某些果实对人类助益有限,也有着绚丽夺目的颜色,让人心旷神怡。森林里长着清香的柠檬树、野生的无花果树、叶子圆润的桃金娘树、带有尖刺的金合欢树和夹竹桃树;挂着鲜花的一条条美洲野藤将树木连接到一起,一群群披着深红色、天蓝色绚丽的羽衣的鸟儿展翅飞翔,还有活力四射、生机勃勃的大自然奉上的最和谐的规模宏大的合鸣之声。那时,人们还没有意识到,在这种绚丽的表象下所潜藏的死亡威胁,任由自己在此种情境氛围中沉溺。还有哪些消极刺激能如此种环境一般,让人不顾将来地只看眼前?我尚未发现。

北美的情况和它不一样。北美所有的事物都是如此严肃、庄重、有威严。唯一的解释是,它被创建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智慧能够发挥功效,而南美被创建出来的目的却是让人得到感官上的享受。

时常雾气缭绕的海面以汹涌的波涛冲击着海岸,大自然以花岗岩碎块和沙砾做成腰带系在海岸上。岸边林荫茂密,所生的红松、落叶松、常绿栎、野橄榄和桂树又粗又壮。

穿过第一条腰带,就到了中央森林的覆盖区。法国梧桐、梓树、糖枫、弗吉尼亚白杨与栎树、山毛榉、椴树,东半球和西半球的高大乔木在这里共生共长,枝枝叶叶相互交映。

和人类调控的森林没什么不同,死亡也在这些森林中不停地收割生命,可是砍伐的痕迹就没人处理了。所以遗落的树枝和破败的木头,年复一年地一层压着一层,甚至连时间都赶不及让它们快些腐烂,给新树腾出生长空间。可是,繁殖的行为并没有在这残枝败叶下方停滞不前。最后,蔓生植物和杂草历经千辛万苦,跻身残木枯枝之上,从这些腐败的树木聚积的灰尘中吸收营养,顶开压在上边脱了水的树皮,给自己的幼芽打通了一条道路。所以,说此间的死亡孕育着新生,并没有错。对抗着的生和死,好像刻意在融合、互换着自身的成果。

这些森林内部,光线晦暗,不计其数的未经人类疏通的小溪,使得森林总是潮湿阴冷。在林丛之中,不管是花草,还是野果,或者是鸟类都非常少见。

只有枯树倾倒的声音,击打河流的声音,野牛嚎叫的声音,风吹过的声音,会扰乱大自然的寂静。

在大河东岸的森林已经有一部分消失了,一望无际的草原填补了森林的缺失。

不管是传说,还是科学研究,都无法告诉我们这种消失到底是因为什么。是大自然在变幻莫测的运动中不再播撒树种给这片肥沃的土地?还是曾经有人毁了这片沃土上的森林?

可是,这些无边无际的蛮荒之地以前是有过人类的。某些游荡的部落曾经在森林的覆盖区或者草原上散落过好几个世纪。从圣劳伦斯河河口一直到密西西比河三角洲,从大西洋到南海(太平洋),分布在这些区域的野人拥有的相似点,充分证明,这些野人有着相同的出处。可是,当前所知的每个人种都和他们不一样。他们没有欧洲人白,不如大部分亚洲人黄,比不上黑人黑。他们的肤色稍微有些发红,头发长而有光泽,嘴唇很薄,颧骨非常高。虽然在词汇上,美洲各个野人部落的语言并不相同,可是语法结构却是一样的。这些语法结构和目前所知的规范人类语言结构的语法法则相比,是存在差异的。

美洲原住民的方言里好像融入了新的元素。这证明有新人加入,而这些新人的智慧远高于当代的印第安人。

在不少方面,这些部落的社会状况也和旧大陆存在差异。

相比于旧大陆,这些部落的社会状况,在不少方面都存在差异。在自己萧索的领地里,他们素来随心所欲地繁衍生息,从没和文化高于他们的外族有过来往。所以,曾经文明后又堕入蒙昧的民族的那种没有善恶、不分好坏的情况,他们那儿完全没有,前者的那种野蛮和腐败糜烂,他们就更没有了。他们的品德、他们的坏习惯、他们的成见……印第安人的全部都是自然生长而来,都是他们自己创造的。他们生长于自然的放养和自由中。

生活在文明国度的人,为什么有些人会粗鄙起来,除了他们自身贫穷和蒙昧这个原因,还有一个原因是他们日日与典雅的人和有钱的人来往。

每一天,他们凄苦艰难的生活都会和一些同胞的愉悦、显赫的生活形成对比,刺激着他们心里的怨愤和恐慌;他们为自己的自卑和依赖而愤怒、羞窘。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带出了这种心理状态,因此他们高傲也卑微。

这种情形显而易见,只要观察一下就能看出来。一些人,相比于生活在别的地方,生活在贵族制国家会更加粗鄙不堪;相比于生活在乡下,生活在繁华都市会更粗鄙不堪。

怯懦和穷苦的人因为自己出身低微,在富人权贵聚集区,会受到压榨欺凌。他们没办法让自己得到平等的身份,彻底绝望之下,便破罐子破摔地将自己做人的尊严踩到了脚下。

蛮夷的社会绝不会出现这种因为身份差异过于巨大而发生的惨剧。印第安人的所有人都是自由、平等的,尽管他们蒙昧而穷困。

欧洲人刚到北美时,原住民还没有感觉到钱的作用,他们看文明人通过钱来享受生活,也并不放在心上。他们的行为举止一点儿也不粗鄙,不仅如此,还有礼让稳重的习惯,风度翩翩如贵族一般。

平时,印第安人温和热情,可一旦开战,他们所显露出的凶狠却超过了人类所知的极限。

他们愿意冒着自己饿死的风险来救助一个半夜敲门借助的陌生人。可是,面对抖得筛糠一般的战俘,他们又能亲手将他的四肢扯断。现在在新大陆的原始森林中生活的那些人所显露出的极端的英勇、骄傲和自尊,是古代那些名声显赫的共和国中从未显露过的。原住民最开始见到在北美登陆的欧洲人时,看上去一点儿都不惊乱。他们没有因为欧洲人的到来而妒忌、恐慌。他们觉得既然大家都是人,就不需要争吵。印第安人可以无欲无求地生活,不因清苦而怨恨。他们在歌声中走向死亡。他们坚信还有一个美好的世界。和人类大家庭中的一切别的成员一样,他们敬仰着世界的缔造者上帝,为它冠上了一些别的名字,去信奉推崇。对于某些伟大感性的真理,他们通常有着简单而有哲理的认识。这个民族——此间我们对其性格特点进行了刻画——虽然非常原始,可毫无疑问,在这个地方曾经有一个民族,在很多地方都比他们文明和先进,发展程度远比他们高。

大西洋沿岸的大多数印第安部落都有这样一个含糊而普遍存在的传说,这说明这个民族的某些部落原本生活在密西西比河西面。在俄亥俄河两岸和整个中央盆地还经常能够看见一些人工堆成的土堆。挖开这些土堆,会在里面看到人骨、形状怪异的器物、兵器、金属材质的工具或者各种当前种族已不知功用的东西。

有关这个早已湮没的民族的历史,现代的印第安人没有任何资料可以提供。300年前发现美洲,然后生活于美洲的人也没有留下任何能让人联想推断的故事。也无法从那些留存的传说和容易损毁却又持续出现的痕迹中,找出一星半点的线索。可是,毫无疑问,我们的确有数以万计的同类在那儿存在过。那么,他们是什么时候来的?他们来自哪里,经历过什么,有着什么样的历史呢?他们什么时候被覆灭的,又是怎么覆灭的?谁都解释不了。

多么奇怪!一些民族过得好好的,居然彻底从地球上消失无踪,甚至这个民族的名字在人们的记忆中也找不到了。他们的语言消失了,他们的荣耀也如没有回音的声音一般,彻底消失无踪。但我相信我们还是能够从一件东西上想到他们——他们留下的,承载着他们的过去的坟茔。于是,还是只有坟茔这个重现人类悲苦和贫乏的人工制造的纪念物,最耐得住时间的考验。

我们介绍的这个辽阔的地区,那时确实生活着不少当地部落,可是说它被发现时,仍旧处于蛮荒之中,也并未没有道理。印第安人只是在那里存在,却不是控制着那里。不发展农业,人如何拥有土地?北美的原住民是靠打猎生存的。他们因为自己树大根深的成见,势不可当的激情,各种各样的坏习惯,或许还有作为野蛮人的品格而避无可避地踏上了灭亡之路。从欧洲人登上他们的海岸那天开始,这些部落的消亡就一直在继续,走到今日,已濒临尾声。他们被上帝放到新大陆这片沃野时所得的权益,好像只是临时居住权。他们似乎是住在那儿静候其他人。不管是那些非常适合通商、建工厂的海滩,还是那些非常深的大河,或者是那个能够无尽取用的密西西比河大河谷。总而言之,那时这整个大陆就像一个空置的发祥地——就等着某个伟大的民族了。

正是在这儿,文明人已经尝试着为新的社会形式奠定基石了,不仅如此,为了让社会展现出史无前例的宏伟,还第一次启用了当时人们还不清楚或者觉得不可行的概念。第二章英裔美国人的起源及他们对自身命运的重大改变

一个人降临人世,在嬉笑打闹中悄无声息地走过他的童年;之后,他慢慢成长,成为成年人;最终,世界的大门在他面前打开,他走进去,和成年人交往。此时,人们才首次注意他、分析他,去探查他在成年之后才露头的坏习惯和品行。

在我看来这个想法大错特错,除非我弄错了。

想要弄清控制他一生的成见、习惯和情感的根源,就必须回望他的过去,探查他被母亲抱在怀里的婴儿期,考察外界在他心灵的镜子尚处于迷蒙中时投进来第一道影子,参考他看到的第一件事,探听将他酣睡的思维唤醒的第一句话,最后,还要看他第一次显露出的坚韧的拼搏。可以这么说,人所有的事情,从他躺在摇篮的被子里就开始了。

这样的情况,对于一个民族来说,也有相似之处。任何一个民族都无法完全抹去自己起源的印记。在他们起步时,对他们发展有益的环境,会左右他们之后的所有事。

我们若能查明社会成员的出处,翻看他们最开始的历史痕迹,我敢说,在这之中,我们会找到所有重要因素,告诉我们他们的成见、习惯、重要情感和最后成型的民族性是怎么来的。如此,我们就能解读那些旧日相沿成习但今天看上去和潮流相悖的常例,解读那些看上去与共识不符的法律,解读某些社会上比比皆是的互不相连的主张。这些主张如同将悬挂在老建筑圆顶上的残败的链条,承受不住任何东西,以致断成互不相连的若干残段。所以,我们就能明白,为什么有些民族好像被某种未知的力量推到了他们自己都不曾想到的局面中。

可是迄今为止,通常不会对事情进行此类研究。人们以研究的木管去观察这个民族时,它一般已经开始衰败了;而等民族总算想起追溯一下自己的婴儿期,时间早为这一时期盖上了一层阴云。不仅如此,蒙昧与高傲用荒诞的传说来包裹它,以致人们无法看到真实的它。

世上只有一个国家,能让人看清它的社会是如何自然平顺地发展起来的,就是美国。此间,还能清晰地看见各个州日后的发展是如何受到其起源的影响的。

欧洲各族人民的民族特性在他们登陆新大陆时,已经彻底稳定下来了,其中所有民族都有自己的样子;而且他们已经文明到足以对自己展开探究,所以,我们能够看到他们针对自身主张和法律留存的切实记载。我们有多清楚我们这个时代的人,差不多就能多清楚15世纪的人。

就这样,美国人揭穿了旧时代的蒙昧和愚蠢给我们制造的伪装。

美国社会的成型距今尚没有多少时间,这一方面让我们得以对它的种种要素有个清晰的认知,一方面也因为时机不够成熟,而让我们无法推断这些要素的最终的结局。可是相比于先辈们,我们这代人好像注定就要对人事变幻有更清楚的认知。上帝给了我们一只能够点亮我们智慧的火炬——我们的先辈未曾得到的——让我们能够探明决定各个民族命运的根本要素,而我们的先辈却因为无知而无法看清这个要素。

认真分析美国的历史,再进一步探究它的社会政治情况,之后就能断定美国的一切主张、习惯以及法律。而且我敢断言,没有一件事无法从这个国家的起源中发现原因。所以,在这章中,读者能够找到之后将要谈及的所有事情的根由,发现近乎能打开整本书的钥匙。

在不同的时间段移居到当今美国的人,互相间的差异,在很多地方都有体现;他们目标各异,管理自己的方针也各不相同。

可是,这些人身上也有些特征是一样的,他们发觉彼此都有相近的经历。

相比于其他纽带,或许再没有什么纽带能比语言更能有效而长久地将人联结到一起了。那时所有的移民所用的语言都是一样的,他们都是一个民族的子孙。他们降生的国度对宗教斗争的激励已经长达数个世纪。在这个国家,没有一个宗教不想让自己得到法律的保护,它的教众是在这种严酷的宗教斗争中学习政治的。相比于那时大多数欧洲人,他们对权利理念和真实自由的准则有着更加深刻的认知。自由制度坚实的幼芽——地方自治,在移民开始时,就已经在英国人的习惯中扎下了很深的根基,而在地方自治走进都铎王朝中枢的过程中,人权原则的理论也被带了进去。

那时正在发生动摇着基督教世界的宗教斗争。英国也近乎痴迷地参与了这场新的较量。英国民众原本个性谨慎稳重,现在却严苛起来,而且热衷于辩论了。在这场智力大赛中,他们的学识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头脑也饱经磨炼。他们的民心在进行宗教辩论的那段时间变得越发出色。在穿越大西洋,去另一岸寻找新生的英国子孙身上,英国的民族所有这些普遍特征,也或多或少有所体现。

除此,还有一个特点,不仅英国人有,在法国人、西班牙人和陆续移民新大陆的所有欧洲人身上也能看见,我们之后会谈到。在欧洲人新建的所有殖民地中,绝对民主的幼苗就算没有成长,也不曾消失。有两个原因导致了这一结果:在离开祖国移民出去的时候,通常没人觉得别人比自己强,或者自己比别人强,自觉幸福的人、拥有权势的人怎么会去流亡,穷困和苦难是平等的最佳保证;可是,有些有钱人和大领主是因为政治或者宗教斗争被驱逐到美洲的,这些人确实制定过某些区分贵贱的法律,可很快,大家就发觉,美洲的土地排斥领主的贵族制度。大家觉得这片土地难以开垦,只能仰仗土地拥有者自己持续拼搏和时常关注。虽然拥有土地,可它的产量无法让地主和农民一起富起来。所以,自然而然地,土地被切割成了众多小块,让拥有者自己开垦。然而,土地是贵族体系的基石,没有土地,贵族就无法存活。何况无论是贵族制度,还是特权,这些维系贵族生机的东西在这里都没有。只要继承制度保证了土地能够传承,就会有贵族出现。一个民族或许有很多有钱人,同时也有众多的穷困潦倒的人,可是只要有钱人的资产不是土地提供的,严格来说,这个民族就没有贵族阶层,只能说有贫富差距。

所以,初建期间,英国的每个殖民地间就像一个大家族一般。以它们所持的宗旨来说,推动自由——这种自由并非针对国内的贵族阶层,它是一种平民而民主的自由,从未在世界历史中出现过完整范例——发展自由似乎本来就是它们的天赋使命。

不过我们在这种一般性中仍会发现一些微小差异的存在,我们必须解释一下这些微小差异。英裔美国人这个大家族,可分成一南、一北两支。这两支直至今天也没有彻底融合,而是独立发展的。

1607年,移民抵达弗吉尼亚,将它变成了首个英国殖民地。此时,开采金矿、银矿能让国家富裕起来的这种观念仍旧统治着欧洲。这种错误的观念杀伤力极强,曾让沉迷于它的各个欧洲国家陷入穷困之中,即使是战争和所有糟糕的法律相加也没有它更能带来穷困;而在美国,它害死的性命,也超过了这两者相加所能造成的。去往弗吉尼亚的是一些淘金者,这些人不仅无才无德,他们火爆而热衷于惹是生非的性子也让刚刚兴建的殖民地处在动荡之中,使得殖民地的发展一时迅疾,一时迟缓。从事工业和农业的人来得晚一些。相对来说,他们是稍微平和、讲道德一点儿,但不管在哪方面,他们也没比那些来自英国底层的人强多少。在引导构建新制度方面,他们没什么崇高的主张、图谋深远的构想。这边才把殖民地建立起来,那边马上就引入了奴隶制,对于日后整个南方的个性、法律和将来,这个重要事件有着深远的影响。

我后边将会说到,奴隶制玷污了劳动;它让社会养成了懒惰的不良习性,而蒙昧、傲慢、虚浮和奢靡将会和这种坏习惯一起到来,事情也正是如此。思想上,它会让人不思进取;行动上,它会让人懒散无力。

南方的民情和社会状况是怎么形成的?可以用奴隶制的影响与英国人的天性的结合来解释。

北方的情况和南方截然不同,虽然都是从英国来的。对此,我将介绍得稍微详细一些。

在构成当今美国社会学理论根基的若干思想中,有几个首要思想,其发端就是在北方的几个英国殖民地,也就是人们统称为新英格兰的各个州。

一开始临近各州听闻了新英格兰的这些主要思想,随后,远一些的州也听说了,最后可说是传遍了联邦的所有角落。如今,它们已经对世界都造成了影响,席卷了整个美洲。新英格兰的文明如同被点燃的高山,不但烤热了周边地区,连远处的天际都被它的光芒照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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