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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07 0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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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埃里奇·西格尔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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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故事

爱情故事试读:

一个姑娘

十五岁就死了,关于她,能说些什么呢?

得说她美丽。人也聪明。得说她爱莫扎特和巴赫。也爱“披头士”[1]。还爱我。一次,她特意把我跟这些音乐界的人物扯在一块儿,我就问她把我排在第几,她笑笑回答说:“按字母先后为序呗。”当时我也笑了。可是现在事后再琢磨起来,我不知道那时她给我排名是按我的名呢(要是这样的话,我就得落在莫扎特的后边),还是按我的姓(要是这样的话,我就应该插在巴赫和“披头士”之间)。反正我都排不到第一,这么一想可就惹得我发起傻劲来,心里真窝囊得要死,因为我从小就养成了一种观念,认为任何事情我都应该名列第一。要知道,那是家庭的传统啊。[2]

我念“大四”那年的秋天,去拉德克利夫学院图书馆看书成了我的习惯。倒不完全是为了去饱餐秀色,虽然我承认我也巴不得想看[3]看。主要是那里安静,又没有人认识我,再说那里的“保留书”借的人也比较少。一次班里要举行历史测验,直到前一天我还连参考书目上的第一本书都不曾抽个空去翻过——这可说是哈佛的“地方病”了。就在这次测验的前一天,我不慌不忙来到“保留书”借书处,准备借上一本大部头著作,好靠它第二天保我过关。值班的有两位姑娘。一位高个儿,像是个爱打打网球的;另一位戴眼镜,大有依人小鸟的韵致。我挑了那个四眼小妞儿。“你们这儿有《中世纪的衰落》这部书吗?”

她抬头瞪了我一眼。“你们那儿不是有自己的图书馆吗?”她问。“听着,哈佛学生使用拉德克利夫图书馆是规定允许的。”[4]“我不跟你讲规定,预科生,我跟你讲道理。你们那儿有

百万册藏书。可我们这儿总共才可怜巴巴的几千本。”

嗬,好个自命不凡的丫头!在这种丫头的心目中,哈佛和拉德克利夫的学生人数既然是五比一,那她们姑娘不用说也就应当聪明五倍了。要是在平时,碰上这种丫头我非把她们奚落个半死不可,可此时此刻我实在少不了那本该死的书哇。“听着,我需要用那本该死的书。”“请你说话放干净一点好不好,预科生?”“你凭什么一口咬定我上过预科学校?”“看你的样子又蠢又有钱,”她摘下了眼镜说。“那你就看错了,”我也不服气了。“我实际上倒是又穷又聪明。”“得了吧,预科生。我才是又穷又聪明呢。”

她说着,两眼对我直瞅。那对眼睛是棕色的。好吧,就算我的样子像个有钱人,可我也不能让个拉德克利夫毛丫头骂我蠢货啊——哪怕你眼睛长得漂亮也不行。“你说你聪明,聪明在哪儿?”我问她。“我就不会跟你一块儿去喝咖啡,”她答道。“告诉你——我也不会请你。”“你蠢就蠢在这一点上,”是她的回答。

我还是请她去喝了咖啡,这是有道理的:那天在紧要关头,还是全亏我识时务,停止了抵抗——也就是说,全亏我会装蒜,只作突然来了请她的兴致——我才算借到了那本书。她得等图书馆关了门才能走,所以我也尽有充裕的时间,翻了一下

十一

世纪末叶皇室由依靠僧侣转为依靠法学家的那段历史,记住了一些警句。那次测验我得了个“A-”,说也巧,我初次看到詹尼从借书处里边走出来时,我给她大腿打的正好也是这个分数。可是对于她的装束,我打的分数就不能说是个高分了;那种装束未免太落拓了点,不大合我的口味。我尤其不喜欢她当手提包用的那个印第安玩意儿。这话我幸而没有说,因为我后来发现,那还是她自己设计的呢。

我们就去矮子饭店。这是附近的一家小吃店,尽管店名叫矮子,倒不是专门招待小个子顾客的。我要了两杯咖啡,还专门为她要了一客巧克力冰淇淋。“我叫詹尼弗·卡维累里,”她说,“是意大利裔美国人。”[5]

她大概只当我是个不开窍的。随后她又补了一句:“我主修音乐。”“我叫奥利弗,”我说。“是名还是姓?”她问。“是名,”我回答以后,又老老实实供认我的全名是奥利弗·巴雷特。(反正这样说也八

不离

了。)[6]“哦,”她说。“巴雷特?跟那位诗人同姓?”“对,”我说。“不过扯不上关系。”

话说到这里停了一下,我内心暗暗庆幸她总算没有问常人之所问,问得我满心不快:“巴雷特?跟那个堂名一样?”因为,我一向有块特殊的心病,最怕人家把我跟出资兴建巴雷特堂的那一位拉上关系。巴雷特堂是哈佛园里最大也最丑的一座建筑物,也可以说是显示我家财力和势派、宣扬我家“信爱哈佛”臭名的一座超巨型纪念碑。

此后,她就不大做声了。难道我们真这么快就无话可谈了?还是因为我跟那位诗人沾不上边,她就不愿理睬我了?到底什么缘故呢?看她只是坐在那儿,对我似笑非笑。为了不致没事可做,我就拿起她的笔记本翻翻。她那手字也真怪——写得又小又细,一律都是小写[7]字体,没有一个大写字母(她是想以爱·埃·卡明斯自居?)。我见她还选了些非常“尖端”的课程:作曲学105,音乐150,音乐201——“音乐201?那不是研究生念的吗?”

她点点头表示是,掩饰不住内心的那份得意。“是文艺复兴时代的复调音乐。”“什么叫复调音乐?”“反正不是什么色情音乐,预科生。”[8]

我干吗要受她这腌臜气?难道她不看《猩红报》?难道她还不知道我是谁?“嗨,你真不知道我是谁?”“知道,”她带点儿轻蔑的口气回答说,“巴雷特堂不就是你的嘛。”

可见她并不知道我是谁。“巴雷特堂才不是我的呢,”我抓住了她的语病。“那不过是我曾祖父捐献给哈佛的。”“好让他那个不怎么样的曾孙能十拿九稳进哈佛!”

这简直叫人忍无可忍。“詹尼,既然你认定我是个狗熊,那又何必硬逼我请你喝咖啡?”

她两眼对我直瞅,微微一笑。“我喜欢你那副身板哪,”她说。

要成为一个大英雄,条件之一就是要不怕做狗熊。这话一点也不矛盾。“哈佛精神”有一个特征,就是总有本事反败为胜。“今天球运太糟了,巴雷特。幸亏你打得出色,实在出色!”“真是谢天谢地,大家总算挺过来了。我知道大家都憋着一肚子气:这一仗说什么也要赢下来!”

能大获全胜,那自然更好。不过,只要有可能,能在最后一分钟赢球也很不错。那天我送詹尼回她的宿舍时,我就没有死心:我还想争取最后战胜这个自以为了不起的拉德克利夫婆娘。“听着,你这个自以为了不起的拉德克利夫婆娘,星期五晚上达[9]特默思要来比冰球。”“那又怎么?”“那就希望你来看呗。”

她的回答流露出了拉德克利夫女生对体育比赛例有的那份“敬意”:“我凭什么要去看一场无聊的冰球比赛?”

我若无其事地应道:“就凭上场的有我。”

接着是片刻的沉默。我想当时我连雪花飘落的声音都听见了。“那你是在哪一队?”她问道。

[1] Beetles一词的音义兼顾译法。一译“甲壳虫”。20世纪60年代在英国兴起的一个流行乐队。曾在美国风靡一时。

[2] 拉德克利夫学院是哈佛大学附设的女子学院,迟至1897年方始建立。(哈佛大学创立于1636年。)

[3] 保留书:图书馆里只供馆内阅读、概不外借的参考书之类。

[4] 预科生,指预科学校毕业生。在美国,所谓预科学校往往是指贵族化的私立中学。

[5] 因为詹尼弗是英美人的常见名字,卡维累里是意大利姓氏,很容易辨得出来。

[6] 指英国女诗人伊丽莎白·勃朗宁夫人(1806—1861),她娘家姓巴雷特。

[7] 爱德华·埃斯特林·卡明斯(1894—1962),美国诗人。哈佛大学出身。他在书写方式上标新立异,不用大写字母,自己署名e.e.cummings。

[8] 哈佛大学的校报。哈佛大学的校旗是猩红色的,所以校报也以《猩红报》为名。

[9] 达特默思指新罕布什尔州的达特默思学院。二

奥利弗·巴雷特第四(四年级学生)

马萨诸塞州伊普斯威奇人

菲利普斯·埃克塞特中学毕业

年龄:20

身高:5英尺11英寸体重:185磅

主修:社会学科

61年、62年、63年优秀生[1]

62年、63年入选全艾维联明星队一队

志愿:法律

詹尼如今该已经从“球讯”上看到我的简历了。我再

关照球队管理维克·克莱曼,务必让她得到一份。“你也真是的,巴雷特,难道你还是头一次跟姑娘约会?”“别胡说,维克,要不,看我不揍掉你的大牙才怪。”

我们在冰上作赛前准备时,我并没有向她挥手(那也太轻狂了),甚至连看都没有朝她看。不过她大概还以为我在偷眼看她。我是说,奏国歌的时候她摘下眼镜,总不见得是为了表示对国旗的尊敬吧?

第二节打到一半,我们同达特默思队还是0∶0,不过我们已经胜券在握了。这就是说,当时我和戴维·约翰斯顿已经快要攻破对方的大门了。那帮穿绿球衣的狗杂种一看情况不妙,就撒起野来。瞧他们这势头,恐怕等不到我们破网得分,他们就会先打断我们一两根骨头也说不定哩。球迷们早在嚷嚷要“杆头见血”了。在冰球比赛中,所谓“杆头见血”,是真的要打出血来,要不就得进球。我是球队的台柱,可说是义不容辞吧,所以从来就不怕打出血来,也一向总能进球。[2]

达特默思队中锋阿尔·雷丁冲过了我方的蓝线,我便一头向他撞去,抢到了球以后,马上长驱直入。这一下球迷叫得可凶了。我虽然瞟见戴维·约翰斯顿就在左边,不过心想还不如自己带球直冲球门,因为对方那个守门的论胆量还差点儿,早在他给迪尔菲尔德队打球的

[3]时候,就已让我给吓破了胆。可是我还没有来得及射门,对方两个后卫已经向我冲来了,我只好从球网后边绕过去,极力把球保住。结果三个人就搅作了一团,球杆一阵乱捅,不是打在挡板上,就是打在彼此的身上。碰到这样的混战,我的一贯宗旨是看见穿对方球衣的就打,狠狠地打。球儿也不知道踩在谁的冰鞋下了,反正当时我们就只知一个劲儿把对方大揍特揍。

一个裁判吹响了哨子。“你——罚出场,两分钟!”

我抬头一看。裁判指着我呢。我?我犯了什么规,要罚我出场?“喂,裁判,我怎么啦?”

他好像不愿意跟我多费口舌。他只管向记录台喊道:“七号,罚出场两分钟”——还挥着两条胳膊做手势示意。

我争了几句,不过那也无非是球场惯例。观众总是巴不得球员不服裁判的,不管这球员犯规犯得有多显眼。裁判员挥挥手叫我走。我窝着一肚子的气,向“受罚球员席”滑去。爬进栅栏,脚上的冰刀把木头地板踩得劈劈啪啪直响,可是耳边的大喇叭声音更响:“哈佛队的巴雷特侵人犯规。罚出场两分钟。”

观众哄了起来;有几个哈佛球迷大骂那两个裁判瞎眼偏心。我却坐在那儿,只想缓过这口气来,头也不抬,连冰场上的比赛都不看——这会儿球场上达特默思队正在以多打少呢。“你的队友都在场上打球,你却坐在这儿干吗呀?”

那是詹尼的声音。我不理她,只管给我的伙伴鼓劲儿。“加油呀,哈佛队,把球抢过来!”“你做错什么事啦?”

这一回我转过身去答话了。不管怎么说,她可毕竟是我的女朋友啊。“我拚得太凶了。”

说完我重又回过头来,看我的队友奋力顶住阿尔·雷丁的死命进攻,不让他射门得分。“这很丢脸是吗?”“詹尼,请别问这些好不好,我要用心想想!”“想什么?”“想想回头怎样去找那个狗杂种阿尔·雷丁算账!”我两眼望着冰场,我只能这样从精神上给我的伙伴们以支持。“你打球这样不讲道德?”

我的目光盯住在我们自己的球门上了:这会儿球门前满是那帮绿衣杂种。我真恨不得快快回到球场上去。詹尼却还一味缠着我。“你将来也会跟我‘算账’吗?”

我头也不回就顶了她一句:“你要再不住嘴,我这就跟你算账。”“我走了。再见。”

等我转过身去看时,她早已不见了。我刚站起身来想看个究竟,场上却通知我两分钟的罚出场时间到。我急忙跳过栅栏,回到冰场上。

见我重新登场,观众可欢迎了。有巴雷特打边锋,哈佛准能赢!不管詹尼躲在哪儿,我上场时观众的那个热火劲儿她不会听不见。既然如此,还管她在哪儿呢。

可她到底在哪儿呢?

阿尔·雷丁啪的一声,一记凶狠的射门,被我方门将把球挡出,飞传给吉恩·肯纳韦,吉恩又把球贴地传到我的前方。我跟在球的后面追去,心想倒可以抽个空子朝看台上晃一眼,看看那儿可有詹尼。我真看了。也真看见她了。她果然在那儿。

我还没有来得及回过神来,人已经一屁股坐下了。

原来有两个绿衣杂种同时撞了我,我竟然给撞翻在冰上了。老天乖乖!当时我那个窘啊,简直窘得我不敢相信。巴雷特摔倒啦!我一个刺溜滑出去,听得见那些忠心耿耿的哈佛球迷都在为我唉声叹气,也听得见那些杀气腾腾的达特默思球迷在大声叫好。“再来一个!再来一个!”

詹尼又会怎么想呢?

达特默思队又得球围着我们的球门猛攻了,我们的守门再一次把球挡了出来。肯纳韦接球递给约翰斯顿。约翰斯顿一个长传飞送给我(我这时早已站了起来)。观众这一下真像发了狂:这次一定能得分了。我接了球马上飞也似的冲过达特默思队的蓝线。达特默思队两个后卫朝我直冲过来。“快,奥利弗,快!给他们点厉害!”

我听到喧腾的人声中响起了詹尼的这一声尖叫。这一声叫真响到了极点。我虚晃一枪闪过了一个后卫,把另一个后卫狠命一撞,撞得他连气也透不过来。我这时立足未稳,并不仓猝射门,却把球传给在右路接应的戴维·约翰斯顿。戴维啪的一下,把球打进网里。哈佛队得分了!

我们顿时又是拥抱,又是亲吻。我和戴维·约翰斯顿,还有其他队友,大家一起拥抱,亲吻,有的还拍拍脊背,穿着冰鞋照样欢蹦乱跳。观众欢声雷动。而达特默思队里那个被我撞翻的家伙,却还坐在地上发愣。球迷们纷纷把手里的“球讯”往冰场上扔。这一下,可真把达特默思队那帮子人打得再也爬不起来了。(这不过是个比喻而已;那个后卫缓过气来以后也就爬起来了。)结果我们一顿痛打,把他们打了个7∶0。

如果我是个故作多情的人,对哈佛爱得一定要在屋里挂上一幅照片以资纪念的话,那我要挂的就不会是温思罗普楼,也不会是纪念教堂,而是狄龙。狄龙体育馆。我在哈佛如果说有个心灵上的家,那就[4]是狄龙体育馆。我有句话可能会使内特·普西气得要收回我的毕业文凭,不过我还是想说:在我心里威登纳图书馆可真要比狄龙差远了。我念大学的那几年,天天下午都要到狄龙体育馆;说上几句亲热的粗话跟伙伴们打过招呼,把文明的外衣一脱,我一下就变成了一个体育明星。等我把护腿护膝一套,穿上我穿惯的那件七号运动衫(我几次梦见他们取消了这个号码,可他们始终没有取消),拿了冰鞋转身出门,一路往沃森冰场走去,那时我的心里真别提有多美了!

待会儿回到狄龙,那个滋味还要妙呢。脱下了汗水淋淋的球衣,光着身子大摇大摆走到服务台跟前,要上一条毛巾。“今天打得怎么样啊,奥利?”“还可以,理奇。还可以,吉米。”

于是便一头钻进淋浴室,听听人家的闲扯:无非是上星期

晚上谁跟谁如何如何,劲头又有多足之类。“这批贱娘们是我们从‘艾达

[5]山’弄来的,明白了吧?……”而且我还有个特权,总可以有个清静地方想想心思。因为,感谢上天保佑,我的一个膝盖有病(对,是上天保佑:你见过我的征兵卡吗?),每次打完了球我总还得让我这个膝盖洗上个热水涡流浴。我坐在水里,望着膝盖周围旋转的水圈时,就可以数数我身上的瘀伤和疤痕(说起来我倒还很欣赏这些伤疤呢),还可以趁这机会想想什么心思,或者干脆养养神。今天晚上我就可以想想:我刚才打进了一个球,还传了个好球立了一功,这实际上就保证了我可以第三次蝉联入选全艾维联明星队。“洗涡流浴吗,奥利?”

那是我们的教练杰基·费尔特,他还自封为我们的“精神指导”。“费尔特,你看我这动作像在干什么,像不像在玩单干的把戏?”

杰基傻呵呵地咧开了嘴,格格直笑。“知道你的膝盖毛病出在哪儿吗,奥利?知道不知道?”

东部的矫形外科专家我哪一个没有去请教过,看来他们的本领都还及不上他费尔特哩。“你的饮食有问题。”

我可实在不大想听他的。“你盐吃得不够。”

也许我顺着他的话说两句,他就会走开吧。“好吧,杰克,以后我多吃些盐就是。”

天哪,他还真高兴哩!他走开了,傻呵呵的脸上那副志得意满的神气,实在叫我吃惊。不过我好歹又是独自一人了。身上有点疼了,却挺惬意的,我就由着自己的身子整个儿往涡流里沉下去,闭上了眼睛,最后就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热烘烘的水一直漫到了我脖子上。啊啊啊啊!

天哪!詹尼还在外边等着呢。一定的!一定还在等我哩!天哪,[6]我赖在这儿有多久了?只顾自己舒服,却让她在露天喝坎布里奇的冷风!我以创纪录的速度马上穿好衣服。连身上都没有干透,便推开狄龙的中门冲了出去。

一阵寒风扑面而来。乖乖,好冷啊。天色又黑。外边有一小群球迷还没有散。那多半是些忠实的老冰球迷、思想上从来没有脱下过护腿护膝的老校友。都是乔丹·詹克斯老头一类的人物,不管我们主场迎战还是客场出征,只要有比赛他们每场必到。他们怎么会这样热心的呢?我是说,詹克斯可是个大银行家啊。他们为什么这样热心呢?“你那一跤摔得可不轻啊,奥利弗。”“是啊,詹克斯先生。你知道他们打起球来就是那样的邪门儿。”

我到处寻找詹尼。难道她已经走了?独自一人回拉德克利夫去了?“詹尼?”

我撇下球迷,跑上三

步,在那一带东寻西找急得没命。冷不防她却从一棵矮树后面跳了出来。只见她整个脸儿都用围巾裹得严严的,只露出了两只眼睛。“嗨,预科生,外边冷得要命呢。”

见了她,我这一喜真是非同小可!“詹尼!”

我像不假思索似的,在她前额上轻轻吻了一下。“我几时允许过你呀?”她说。“允许什么?”“允许你吻我?”“对不起。我忘乎所以了。”“我可不像你。”

那儿除了我们就几乎没有什么人了。天又黑,又冷,而且又很晚了。我又吻了她。但是不再在前额上,也不再是轻轻地了。我美美地吻了她很久很久。吻完了,她还抓住我的袖子不放。“那我可要不乐意了,”她说。“不乐意什么呀?”“瞧这怪事,怎么我心里就会是这样乐意呢?”

我们索性步行回去(我有汽车,可是她要步行),一路上詹尼始终抓着我的袖子不放。不是挽着我的胳膊,而是抓着我的袖子。这里边的道理,你就自己去琢磨吧。到了布里格斯堂的大门台阶前,我并不跟她吻别。“听着,詹,我可能有几个月不会给你来电话。”

她默然半晌。足有好大半晌。

最后她才问了一句:“为什么?”“不过我也可能一回到宿舍就有电话给你。”

说完我一转身,迈开步子就走。“狗杂种!”我听见她低声叽咕。

我在二十英尺外霍地回过身来,杀了一个回马枪。“你瞧,詹尼,就许你骂人家,人家要骂了你,你肯罢休吗!”

我真想看看她脸上的表情如何,但是出于策略上的考虑,我没有再回过头去。

我踏进宿舍,见同房间的雷·斯特拉顿正在跟橄榄球队的两个伙伴打扑克。“好啊,畜生们!”

他们也真以畜生那样的哼哼应了一声。“今儿晚上战绩怎么样,奥利?”雷问。“喂了个好球,自己也打进了一个,”我答道。“你别老缠着卡维累里了。”“关你屁事,”我答道。“你们说的是谁呀?”那彪形大汉中的一个问。“叫詹尼·卡维累里,”雷回答。“一个读音乐的酸丫头。”“这个妞儿我倒认识,”那另一个家伙说。“十足是个死板货。”

我没理睬这些说话粗鲁的色情狂,管自拔下电话机子,打算拿到我的卧室里去。“她是巴赫乐社里弹钢琴的,”斯特拉顿说。“谁知道她跟巴雷特弹的是什么琴咧?”“这根骨头,恐怕不好啃吧!”

嗯嗯声,哼哼声,嘻嘻哈哈声,响成一片。那帮畜生笑得不可开交。

我边走边说:“行啦,先生们,你们还是给我见鬼去吧。”

在又一阵猫叫狗咬般的喧笑声中,我关上了门,脱了鞋,往床上一靠,拨了詹尼的电话号码。

我们说的是悄悄话。“嗨,詹……”“嗯?”“詹……我要是跟你讲了,不知道你会怎么说……”

我顿住了。她也等着。“我想……我是爱上了你啦。”

沉默了一会儿。她随后回答的声音真温柔极了。“我说呀……你这人尽是扯淡。”

电话挂上了。

我并不感到不快。也不感到意外。

[1] 艾维意为常春藤。“艾维联”是美国东北部几所名牌大学组成的排他性集团,经常在集团内部举行各项校际活动,例如球类联赛等。参加“艾维联”的除哈佛外,还有哥伦比亚、耶鲁、普林斯顿、康奈尔、布朗、科尔盖特、达特默思、宾夕法尼亚等大学。

[2] 冰球场上有两条蓝线,把球场等分为三。

[3] 这是说,对方守门员在进达特默思学院以前,本是迪尔菲尔德中学的冰球队队员。

[4] 内森·普西,是1953年至1971年间的哈佛大学校长。内特系内森的爱称。

[5] “艾达山”,暗指艾达山学院。那是马萨诸塞州牛顿市一所不大的私立学校,专收女生。

[6] 马萨诸塞州东部城市,近波士顿,为哈佛大学所在地。三

我在对康奈尔队的比赛中受了伤。

说实在的,那都是我自己不好。比赛进行到了白热化的程度,我却偏偏在这个关键时刻犯了一个不幸的错误,竟把他们的中锋叫作“加拿大瘪三”。我疏忽就疏忽在忘了他们队里有四个是加拿大人——后来明白,这四个加拿大人不但个个体格强壮,而且个个绝顶爱国,偏偏又个个都正好听见了我的话。我受了伤不算,还受屈辱:裁判罚的是我。而且还罚得很不寻常:故意打人,罚出场五分钟!场上一宣布这个决定,你真应该来听听那帮康奈尔球迷是怎样拿我奚落的!要知道这次比赛虽是争夺“艾维联”冠军的关键之战,可是大老[1]远赶到纽约州伊锡卡市来的哈佛拉拉队到底不多。要罚出场五分钟哪!我爬进“受罚球员席”的时候,看见我们的教练气得在那里直扯自己的头发。

杰基·费尔特急忙翻过栅栏赶了过来。到这时我才明白原来我的右边半张脸已经给打得血肉模糊了。“哎呀,天哪天哪,”他一边拿“止血笔”给我止血,一边连连感叹。“真够呛啊,奥利。”

我默默坐着,两眼呆呆地朝前直瞪。我没有脸去看冰场,可我最担心的事还是很快就在冰场上变成了现实:康奈尔队得分了。那些给主队加油的红衣球迷大喊大叫,还怪声喝彩。场上现在打平了。看这情形康奈尔队很可能会赢球——要知道赢了这场球也就是赢得“艾维联”的冠军啊。真要命!——我这罚出场的五分钟还只刚刚过了一半呢。

在冰场的另一头,势单力薄的哈佛拉拉队都愁眉苦脸,一声不吭。此刻,双方的球迷都已经把我给忘了。只有一个观众仍然把眼睛盯着“受罚球员席”。对,他在那儿。“如果会议结束得早,我一定设法赶到康奈尔。”就在哈佛拉拉队的中间,坐着奥利弗·巴雷特第三——当然,他是不会跟着拉拉队一起嚷嚷的。

老石面人隔着这鸿沟似的冰场,毫无表情地默默看着他独生子脸上的鲜血最后终于被护创膏全部止住。你说他此时在想些什么呢?也许是在暗暗咂嘴?——还是在心里暗暗嘀咕?“奥利弗,你既然这样喜欢打架,为什么不干脆去参加拳击队呢?”“我上的中学是没有拳击队的,爸爸。”“咳,我恐怕真不该来看你们的冰球比赛。”“你以为我打架是特地打给你看的么,爸爸?”“咳,这又不是什么好看的。”

可是话得说回来,他心里的想头又有谁能知道?奥利弗·巴雷特[2]第三只是一座会走路、有时还会开口说话的拉什莫尔山。简直是个石面人。

老石面人此刻也许又在那里一个劲儿自夸自乐了:看看我吧,今晚到这里来看球的哈佛观众少得可怜,而我却是其中之一。我奥利弗·巴雷特第三,要管银行、要管其他等等的大忙人一个,还是特地挤出了时间,到康奈尔看一场差劲透顶的冰球比赛来了。看这有多了不起。(言下之意是:为了谁呢?)

观众又吼叫了,这次才真叫拚命狂吼了。康奈尔队又攻进了一个球。他们领先了。而我却还上不了场,还有两分钟得捱!我看见戴维·约翰斯顿满脸通红,怒气冲冲,朝我这边滑来了。可是他连一眼也没对我看,就紧贴着我冲了过去。我没看错吧,他的眼里那真是泪水?我是说,这一仗虽说锦标攸关,可是哭鼻子总不应该吧!不过再一想也难怪,我们的队长戴维,一向是球运绝佳的:

年来,不论是在中学还是在大学,凡是他参加的比赛,从来就没有输过一场。说起来竟像个小小的传奇故事呢。何况他今年是“大四”生了。更何况这场球又是我们的最后一场硬仗!

这场球我们终于输了个3∶6。

比赛结束以后,经X光透视,诊断我并没有骨折,于是理查德·塞尔策医生就在我脸上足足缝了

十二

针。杰基·费尔特一直在医务室里打转,缠着这位康奈尔大学的校医叨叨,说我的饮食有问题,说我要是能服用足量的盐片,也不至于会弄到今天吃这样大的苦头。塞尔策医生没有理他,对我却提出了严重的警告,说是我差点损伤了“眼底”(那是个医学名词),为谨慎计,最好一个星期不要打球。我谢了他。他走了,费尔特钉着他要再谈谈营养问题,也跟了出去。好了,这下就剩我一个人了。

我慢慢洗着淋浴,小心翼翼,不让水冲着了我受伤的脸。奴佛卡因的麻醉作用渐渐不管事了,可是说也奇怪,我倒宁愿感到疼痛。因为你想想,我今天捅的娄子难道还不大吗?我们把冠军丢了,大家一直那么好的运气这一下全砸了(我们一些“大四”生都是四年来从没输过一场球的),连戴维·约翰斯顿的好运气也完了。尽管过错也许并不完全在我,然而当时我却觉得仿佛事情都该由我负责似的。

更衣室里一个人影也没有。大伙儿一定都已经上汽车旅馆了。大概他们谁也不想见我、谁也不想跟我讲话了吧。我忍着嘴里这股苦得要命的味儿——我心中难过得连嘴里都觉得有股苦味了——收拾好衣物,往外走去。纽约州北部的荒野上寒风凛冽,盘桓未去的哈佛球迷寥寥可数。“脸伤得厉害吗,巴雷特?”“没问题,谢谢你,詹克斯先生。”“你恐怕应该来一块牛排呢,”响起了另一个熟悉的声音。说这[3]话的是奥利弗·巴雷特第三。叫人用这种古方来治打肿的眼睛,这话也真只有他才说得出来。“谢谢你,爸爸,”我说。“医生已经给治过了。”我还指了指塞尔策医生在缝十二针处给我敷上的纱布块。“我是说让你吃牛排呢,孩子。”

吃晚饭时,我们照例又作了一次话不投机的谈话。这一套永远循环不息的谈话,每次总以“你这一阵子过得怎么样啊?”开头,以“有什么事要我帮忙吗?”结束。“你这一阵子过得怎么样啊,孩子?”“很好,爸爸。”“脸上疼吗?”“不疼,爸爸。”

其实伤口这会儿已经疼得要命了。“我想下星期一让杰克·韦尔斯给你看一看。”“不必了,爸爸。”“他是一位专家——”“康奈尔的校医也未必就是兽医。”我这样说,为的是想杀一杀父亲照例只相信专家名医之类“权威人士”的那股势利劲儿。“真是不幸啊,”——我听到奥利弗·巴雷特第三这句话,起初还以为他说了句幽默话呢——“看你伤成这模样,简直不像人样了。”“是的,爸爸。”(我是不是还应该嘻嘻一笑?)

可是接下来再一想:我父亲这句蹩脚的俏皮话莫非是一种含蓄的责备,对我今天在冰场上的举动有谴责之意?“你的意思也许是说我今儿晚上的表现活像一头野兽吧?”

看他的表情,似乎我开口一问倒使他觉得相当高兴。不过他只是回答了一句:“提到兽医的可是你。”话说到了这个地步,我就决定埋头研究菜单,不再搭腔了。

上了主菜以后,老石面人照例又发表了一通他那种简单化的说教,回想起来(我实在不大愿意去回想),这一回他论的是胜败之道。他指出,我们已经把冠军给丢了(你很了解情况嘛,爸爸),但是球赛球赛,真正重要的毕竟不是赢球,而是比赛。他的话听起来似有在解释奥运会的大会宗旨之嫌,我意识到这只是个开场白,接下来他就要大谈其区区“艾维联”冠军又何足道哉了。但是我不打算让他把话头转到奥运会上去,所以我照例只给他必要的回答:“是的,爸爸,”此外便一言不发。

我们把那老一套的话题都一一点到,中心总是老石面人所念念不忘的那个无聊主题:我的前程。“告诉我,奥利弗,法学院有消息吗?”“说实在的,爸爸,要不要进法学院我还没有作出正式的决定呢。”“我只是问法学院是不是已经作出正式的决定准备收你。”

这又是一句俏皮话吗?对父亲这种绝妙的口才,我是不是应该报以一笑呢?“还没有,爸爸。还没有消息。”“我可以给普赖斯·齐默曼打个电话——”“别!”我连想都没想,立刻打断了他的话。“请别这样做,爸爸!”“不是去施加影响,”奥利弗·巴雷特第三一副十分刚正的样子,“只是去问一问。”“爸爸,我要跟大家同时一起收到录取通知。请千万别这样做。”“对对,这个自然。那好吧。”“谢谢你,爸爸。”“再说,其实你录取也不会有多大问题,”他又补上一句。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奥利弗·巴雷特第三连说句夸奖的话都有一种指责我的味道。“这也不一定,”我回答说,“他们那儿可毕竟没有一支冰球队。”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贬低自己。也许是因为故意要反其道而行之吧。“你还有别的特长呢,”奥利弗·巴雷特第三说,却没有作进一步的说明。(我看他也未必说得上来。)

饭菜就跟谈话一样乏味,区别只有一点,就是:面包卷在端上来之前我就料得到定是不新鲜的,而父亲若无其事端到我面前来的会是什么话题,我就别想料得到。[4]“何况我们好歹总还有个和平队呢,”他这句话,就是大出冷门。“什么?”我吃不准他这到底算是在发表意见呢,还是在提出问题。“我看和平队很不错,你说呢?”他说。“这个嘛,”我答道,“当然要比战争队好吧。”

这一下我们打成了平手。我不知道他的用意,他也摸不清我的心思。难道这就是他要谈的话题?那接下去不就得大谈其天下大事或者政府纲领了吗?才不会呢。你瞧,我怎么一时竟会忘了:我们最最基本的话题可始终是我的前程。“你要是参加和平队的话,我是决不会反对的,奥利弗。”“你要是参加的话我也不会反对的,爸爸,”我回答的口气之大方,足可同他旗鼓相当。我知道我说的话老石面人反正是从来不听的,所以,看到他对我这句不太明显的小小的挖苦话并无反应,我也不觉得奇怪。“可是你的同学呢,”他又接下去说,“他们的看法怎么样?”“怎么?”“他们是不是觉得成立和平队是他们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呢?”

我想父亲准是像鱼儿需要水一样需要听到这句话:“是的,爸爸。”

连苹果派都走了味了。

十一点半左右,我送他上了汽车。“有什么事要我帮忙吗,孩子?”“没什么事,爸爸。再见,爸爸。”

他于是就开车走了。

不错,在波士顿和纽约州伊锡卡市之间有的是班机,但是奥利弗·巴雷特第三却宁愿自己开汽车。倒不是自己开上这好几个钟头的车可以表一表做老子的心。我父亲就是喜欢开车。开飞车。特别是在这[5]样的夜半时分,驾上一辆阿斯顿·马丁DBS型轿车,那个飞车开起来才叫绝呢。我看得出奥利弗·巴雷特第三是一心想要打破他的伊锡卡—波士顿车速纪录,他原来的纪录是在上一年我们击败康奈尔队夺得冠军后创造的。我明白他这心思,因为我看见他瞧了瞧手表。

我接着就回汽车旅馆去给詹尼打电话。

这是那天晚上唯一的美妙时刻。我把打架的事统统给她讲了(只是略而不谈开战的原因究竟何在),我觉得出来的:她听得可津津有味了。这也难怪,她那帮读音乐的酸朋友打人的极少,挨打的也不多。“那个揍你的家伙,你总该跟他算账吧?”她问。“算!彻底清算!给了他一顿厉害的。”“可惜我没有亲眼看到。等你们跟耶鲁队比赛的时候,你大概总还会把哪个家伙揍一顿吧?”“嗯。”

我微微一笑。她多么喜爱生活中的那些小事情啊。

[1] 康奈尔大学所在地。

[2] 拉什莫尔山在美国南达科他州腊皮德城郊的布拉克岭,那儿的岩壁上雕刻着华盛顿、杰斐逊、林肯和西奥多·罗斯福四位美国总统的巨型头像。

[3] 是指在打肿的眼眶上贴一块生牛排。

[4] 和平队是60年代初美国成立的一个组织,隶属于国务院。任务是把一些“受过特别训练”的美国人派往发展中国家,执行美国的“援助计划”。

[5] 一种制造工艺极讲究的英国汽车。四“詹尼就在楼下电话间里。”

这是服务台管总机的那个姑娘对我说的,尽管我还没有告诉她我是谁,也没有说明那天(星期一)晚上我到布里格斯堂来找什么人。我很快就得出结论:这意味着形势对我有利。很明显,招呼我的那个拉德克利夫女学生是《猩红报》的读者,知道我是谁。这种事情以前有过多次,那倒没什么。更重要的是这样一个事实:詹尼说起过她跟我有约会。“谢谢,”我说。“那我就在这儿等一会。”“对康奈尔的那场球太气人了。《猩红报》说有四个家伙打了你。”“嗯。可反倒是我被罚出了场。而且一罚就是五分钟。”“就是嘛。”

一个朋友和一个球迷的区别就在于:同球迷交谈,话很快就说完了。“詹尼的电话还没打好?”

她查了一下交换机,回答说:“没有。”

詹尼究竟在跟什么人通话,竟然不惜占用原定同我约会的时间?是不是哪一个学音乐的书呆子?我并非不知道有个名叫马丁·戴维森的,是亚当斯楼的四年级学生、巴赫乐社管弦乐队的指挥,此人自以为有赢得詹尼青睐的特权。可是想要把詹尼占为己有是做梦;我看这家伙顶多只有摆弄指挥棒的本领。不管怎样,我得制止这种侵占我的时间的行为。“电话间在什么地方?”“在拐角那儿。”她说着朝那个方向一指。

我徐步走进穿堂,老远就能看见詹尼在通电话。她没有把电话间的门关上。我慢腾腾走过去,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希望她会看到我,看到我脸上的绷带,看到我伤成这样,希望她会感动得把电话砰地一扔,马上扑到我怀里来。再走过去,我已听得见通话的只言片语:“对。那当然!一定这样。哦,我也一样,菲尔。我也爱你,菲尔。”

我站住了。她在跟谁说话?这人不是戴维森——他的姓名从头到尾都没有菲尔两个字。我早就查过哈佛的花名册:马丁·尤金·戴维森,纽约河滨大道七十号。音乐美术高级中学毕业。从他的照片上可以看出,这人善感、聪明,体重大约比我轻五十磅。不过,我又何必为戴维森烦恼呢?事情明摆着:为了一个叫菲尔的什么家伙,戴维森和我都已被詹尼弗·卡维累里一脚踢开了,此刻她正在电话里给那个家伙送飞吻呢!(简直令人恶心!)

我和她分手才四十

小时,居然有一个叫菲尔的混蛋已经偷偷摸到詹尼床上去了(一定是那样!)。“是的,菲尔,我也爱你。再见。”

她挂上电话,看到了我,连脸儿也不红一红,笑嘻嘻地给了我一个飞吻。她怎么能这样耍两面手法呢?

她在我没有受伤的那半边脸上轻轻一吻。“嗨!你的样子好吓人。”“我受伤了,詹。”“对方那个家伙是不是更惨?”“嗯。惨多了。我总是把对方搞得更惨。”

我尽量把话说得恶毒,话里隐隐嵌着这样一层意思:无论哪一个情敌,要是趁詹尼对我眼不见、心不想的时候偷偷摸到她床上去,我非叫他饱尝老拳不可。詹尼拽住我的衣袖,我们一道向门口走去。“晚安,詹尼,”服务台那个姑娘跟她打招呼。“晚安,萨拉·简,”詹尼应了一句。[1]

我们走到外面,在刚要跨上我那辆MG牌跑车时,我猛吸了一口晚间的空气,尽可能装得漫不经心似的问:“呃,詹……”“嗯?”“呃——菲尔是谁?”

她一面坐进汽车,一面若无其事地回答:“我爸爸。”

我才不信这样的鬼话。“你管你爸爸叫菲尔?”“那是他的名字。你是怎样称呼你爸爸的?”

詹尼曾经告诉我,她是她父亲抚养长大的,她父亲干的大概是面包师之类的行当,在罗德艾兰州的克兰斯顿。詹尼还很小的时候,母亲就死于车祸。这些都是她在解释为什么她没有驾驶执照时告诉我的。她父亲在其他任何方面都是“一个大好人”(她的原话),可就是迷信得要命,说什么也不让他的独生女儿开车。这一点在詹尼念中学的[2]最后几年确实曾造成不便,因为当时她跟远在普罗维登斯的一个人[3]学钢琴。不过,那几年她利用乘长途汽车的时间,居然把普鲁斯特的作品全读完了。“你是怎样称呼你爸爸的?”她重复了一遍。

我想得走了神,因而没有听清她的问题。“我的什么?”“你提到令尊大人的时候使用什么名称?”

我答以我一直很想使用的那个名称。“王八蛋。”“当他的面?”詹尼问。“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的真面目。”“他戴着面具?”“也可以这么说。石头面具。地地道道的石头面具。”“你算了吧——他一定自豪得不得了呢。你是哈佛的体育明星嘛。”

我看了看詹尼,心想:她毕竟不知底细。“当年他也是,詹尼。”“名气比全艾维联队的边锋还大?”

詹尼这样欣赏我在运动场上的知名度,我是再高兴不过的了。遗憾的是,把我父亲的情况告诉了她,我自己就势必得相形见绌了。“他参加过一九二八年奥运会的单人双桨赛艇比赛。”“天哪,”詹尼说,“他得了冠军没有?”“没有,”我答道。她当时大概也看得出来:我父亲在决赛中只取得第六名,倒反而使我心情舒畅了些。

接着出现片刻冷场。这下詹尼也许该明白了:身为奥利弗·巴雷特第四,不仅仅意味着必须忍受哈佛园里那座灰色的石头建筑物,另外还意味着一种压力,迫使你非具有一副强健的体魄不可。我是说,前人在体育运动方面的建树,就像一片阴云笼罩在你——应该说我——的头上。“可他究竟干了些什么,你要骂他王八蛋?”詹尼问。“强我所难,”我答道。“你说什么?”“强我所难,”我重复了一遍。

她的眼睛睁得像碟子那么大。“你的意思是不是指乱伦什么的?”她问。“你们有家丑就别抖给我听了,詹,我自己的就已经够我受了。”“那你的意思是指什么,奥利弗?”詹尼问。“他究竟强迫你做什么了?”“做‘应该做的事’,”我说。“做‘应该做的事’又有什么不应该的?”她大概觉得这种听来似乎自相矛盾的情况怪有趣的,所以继续追问。

我告诉她,我不喜欢家里人按照巴雷特家的传统来规划我的前程——这一点她其实应当清楚,她明明看到过我不得不在姓名后面添上“第四”二字时的那副抬不起头来的样子。再说,我也不愿意每学期总得拿多少学分交账。“就是,”詹尼的话明明白白是在挖苦我,“怪不得我看你考试得A也不乐意,入选全艾维联明星队也不乐意……”“我不乐意的是他对我的要求总是那么高!”单是道出我久积心头(但以前从未说出过口)的感觉,我就已经别扭得要死,何况如今还不得不设法让詹尼了解这一切。“而每当我真的做到了,他偏又摆出一副压根儿不稀罕的架势。我的意思是说,好像他觉得我理应如此,没有什么好说的。”“可他是个大忙人呀。他不是要经营好几家银行之类的吗?”“天哪,詹尼,你是站在我方还是站在敌方?”“难道这是打仗?”她问。“一点也不错,”我回答说。“真可笑,奥利弗。”

看来她是真的不接受我的观点。我这才第一次隐约感到我们之间在教养上存在的差异。我是说,在哈佛和拉德克利夫度过的三年半光阴,基本上已经把我们都制成了那座高等学府的传统产品——目空一切的知识分子,然而,临到要承认我父亲是石头做的这一事实的时候,她偏又坚持某种意大利地中海式的陈腐观念,认为“爸爸个个爱孩子”,而且毫无争论的余地。

我想举个能说明问题的例子,便把对康奈尔比赛后那次无话可谈的可笑谈话搬出来。她听了以后无疑心有所动。但是,也真见鬼,这个例子帮的却是倒忙。“他特地赶到伊锡卡去,难道就是为了看一场无聊的冰球比赛?”

我竭力解释,我父亲做事都是形式上面面俱到,实质上却什么也没有。詹尼却还是口口声声说,他毕竟风尘仆仆远道赶去看了这样一场相对说来并不足道的球赛。“喂,詹尼,咱们别提这件事了,好不好?”“谢天谢地,一提起你爸爸,你就不自在了,”她答道。“这说明你并不是完人。”“哦,这么说,你是完人喽?”“才不呢,预科生。倘若我是完人,难道我还会跟你一起出去?”

于是我们又言归正传,一切如常了。

[1] 这种汽车原是体育比赛用车,最早由英国Morris Garages公司制造,故称MG牌汽车。

[2] 罗德艾兰州首府。

[3] 马塞尔·普鲁斯特(1871—1922),法国小说家,代表作为反映法国贵族沙龙生活、描写主人公潜意识活动的长篇小说《追忆逝水年华》,有七卷之多。五

我想谈一下我们是怎么发生肌肤之亲的。

说也奇怪,我们在那么长一段时间里可始终是“井水不犯河水”。大不了就是前面已经提到过的那几次亲吻。(一次次的经过我至今都还记得点滴不漏。)这可不是我的一贯作风,因为我这人相当冲动、[1]急躁,喜欢一蹴而就。在威尔斯利的塔院,恐怕就有十个以上的姑娘熟悉我的脾气,要是你告诉其中任何一人,说三个星期以来奥利弗·巴雷特第四跟一位小姐天天约会,可还没有跟她睡过觉,她们一定会放声大笑,还会一本正经地追问:那位小姐究竟是不是女的。当然,实际情况也不尽如此。

我是不知道该怎么干。

请不要误解,也不要过于咬文嚼字。全部做法,我都知道,我就是克服不了妨碍我自己干这档子事儿的心情。詹尼聪明得很,我一向自以为奥利弗·巴雷特第四具有无往而不利的浪漫主义优美风度,现在我却担心这种“风度”可能吃她笑话。对,我是怕遭到拒绝。可我也怕对方出于一些不足为训的原因而就把我接受下来。我想说又说不清的是:我对詹尼弗产生了异样的感情,而又不知道该怎么表白,甚至不知道该找谁商量。(后来她对我说:“你应当找我嘛。”)我只知道我产生了这样的感情。对她。对她整个儿人。“这次考试你恐怕要过不了关了,奥利弗。”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和詹尼弗一起坐在我的房间里看书。“奥利弗,照你这样坐在那里就一味看我读书,这次考试你恐怕要过不了关了。”“我没在看你读书。我在读我自己的书。”“扯淡。你在看我的腿。”“只是偶尔瞟上一眼。读一章书瞟一眼。”“你那本书分章分得好短哪。”“听我说,你这个自作多情的婆娘,你可并没有美到那种程度!”“我知道。可你要认为我已经美到了那种程度,我有什么办法?”

我丢下书本,走了过去,来到她坐着的地方。“詹尼,看在基督分上,你说说,当我每秒钟都巴不得和你好好[2]亲热亲热的时候,我哪还有心思读约翰·斯图尔特·穆勒的著作?”

她皱眉蹙额。“哦,奥利弗,求求你好不好?”

我猫腰蹲在她的椅子旁边。她又低头看她的书了。“詹尼——”

她轻轻合上了手中的书,把书一放,伸出双手,捧住了我的脖子。“奥利弗,求求你好不好?”

事情一下子就发生了。一切的一切。

我们的第一次交欢跟我们的第一次交谈恰恰相反。这一次,一切都是那么从容、那么温柔、那么委婉。我从来没有意识到真正的詹尼竟会是这样——竟会是这样体贴,她的抚摩是那么轻柔,那么温存。然而,真正使我震惊的还是我自己的反应。我也报之以轻怜蜜爱。那真正的奥利弗·巴雷特第四难道是这样的?

既然“井水不犯河水”,我自然也从没见到过詹尼的羊毛衫会多解开一颗扣子。因此,当我发现她脖子上还套着个小小的金十字架时,不免有点儿感到意外。挂十字架的是那种怎么也解脱不开的链子。这就是说,在我们两情缱绻时,她仍然戴着十字架。那个销魂的下午曾有片刻歇息,就在我觉得什么都那样可心而又什么都不在我心上的那种时刻,我摸了一下那个小十字架,当时就问她:她的神父要是得知我们同卧一床等事,不知会怎么说?詹尼回答说,她没有神父。“你是不是一个笃信天主教的好姑娘?”“唔,我是个姑娘,”她说。“而且是个好姑娘。”

她看着我,等我加以确认。我笑了笑,她也还我一笑。“这么说,三条之中占了两条。”

接着我又问她为什么要戴十字架,而且链子居然还是焊死的。詹尼解释说,那是她母亲的;她戴着是基于感情上的原因,而不是宗教上的原因。“嗨,奥利弗,我对你说过我爱你没有?”詹尼问。“没有,詹。”“你为什么不问我呢?”“说老实话,我没敢问。”“那你现在问我吧?”“你爱我吗,詹尼?”

她看着我,回答说:“你说呢?”但她的表情却不是躲躲闪闪的。“我估计是爱的。想必如此。”

我吻了吻她的脖子。“奥利弗!”“唔?”“我不光是爱你……”

哦,天哪,这话怎么讲?“我还非常非常爱你,奥利弗。”

[1] 威尔斯利是美国马萨诸塞州东部一所私立女子大学。

[2] 约翰·斯图尔特·穆勒(1806—1873),英国哲学家、经济学家、逻辑学家。六

我喜欢雷·斯特拉顿。

他也许不是个天才,也不是个了不起的橄榄球运动员(他传球的动作比较慢),但他一直是我同房间的好伙伴和忠实的朋友。在我们念“大四”那年的大部分时间内,也真够难为这可怜虫的。每当他看到我们房间的门把上挂着领带时(这是表示“内有活动”的传统暗号),你叫他上哪儿去学习呢?诚然,他学习并不太用功,但有时候总也得抱一下佛脚吧。就算他可以利用本系的阅览室,或拉蒙特图书馆,甚或上皮埃塔俱乐部去看书。但是,有好些个周末的晚上,詹尼和我决定违反校规在一起过夜,那时叫可怜的雷睡到哪儿去呢?他只得东奔西走找地方凑合一宿,譬如权且躺在邻室的沙发上等等(假定邻室朋友自己不用的话)。好在那时橄榄球赛季已经过去。再说,要是为了他,我也会作出这样的牺牲的。

然而,雷得到了什么报答呢?想当初,我每次在情场上得手,就会把全部细节一五一十统统告诉他。到如今,他的这种作为室友照例不可剥夺的权利非但得不到承认,连詹尼已是我的情人我都从来不老老实实认账。我只告诉他我们什么时候需要占用房间,或者要如何如何,如此而已。斯特拉顿心里爱怎么想,就让他去想吧。“我说,巴雷特,你他妈的到底干上了没有?”他有好几次这样问过。“雷蒙德,作为朋友,我要求你别问。”“可是,妈的,你说说,巴雷特,已经有多少个下午、多少个星期五晚上和星期六晚上了!你他妈的一定干上了。”“那你又何必再问我呢,雷?”“因为这不正常。”“什么不正常?”“这个局面压根儿就不正常,奥尔。我是说,过去可从来不是这个样子。我是说,像这样对我老雷封锁消息,一点细节也不透露,实在没有道理。不正常。妈的,她到底有些什么魔法,这样厉害?”“听我说,雷,成熟的爱情……”“爱情?”“你不要用这样的口气说话,好像这是个脏字儿似的。”“你这点年纪?爱情?妈的,我可实在为你担心,老弟。”“担心什么?担心我神经错乱?”“担心你的光棍儿还打得成不。担心你能不能自由自在。担心你的日子还过不过!”

可怜的雷。他确实并非说说而已。“担心你将失去一个室友,是不是?”“扯淡,说起来我倒还多了一个呢!她不是整天泡在这儿吗?”

我正在打扮自己,准备去听一场音乐会,因此得赶快结束这次对话。“别着急,雷蒙德。将来咱们到纽约去租上那么一套房间。妞儿夜夜换。咱们玩儿个痛快!”“你还要我别着急呢,巴雷特。那个姑娘把你给迷昏了。”“情况一切正常,”我答道。“别紧张。”我边整领带,边向门口走去。斯特拉顿还是将信将疑。“嗨,奥利!”“嗯?”“你们准是干上了,是吧?”“去你的,斯特拉顿!”

我不是约詹尼一起去听这场音乐会;我是去看她演出的。巴赫乐社在丹斯特堂演奏《第五勃兰登堡协奏曲》,由詹尼担任古钢琴独奏。当然,詹尼弹琴我已听过多次,但是从来没有听过她参加集体演奏或公开演出。上帝呀,我真感到自豪极了。我实在挑不出她在演奏中有什么毛病。“我简直不能相信你有这样伟大,”音乐会结束以后,我对她说。“这说明你对音乐懂得就这么多,预科生。”“我懂得也不能算少。”

我们是在丹斯特堂的院子里。那是四月份的一个下午,那种天气使人觉得春天终于要来到坎布里奇了。她的乐友们都在附近散步(其中也有马丁·戴维森,他不时向我这边投来无形的憎恨的“炸弹”),因此我不能跟詹尼展开键盘乐器方面的专题讨论。

我们穿过纪念大道,沿着河边漫步。“巴雷特,别说傻话了好不好?我弹得还可以,但算不上伟大。甚至够不上‘全艾维联’的水平。只是还可以。就这样,OK?”

既然她要贬低自己,我又有什么可争的?“OK。你弹得可以。我只是说,你得一直坚持下去,别松劲。”“我的老天爷,谁说我不想坚持下去啦?我还打算去师从纳迪亚·[1]布朗热呢,你不知道?”

她在说什么混账话?看她陡地把话煞住的样子,我意识到这是她本来不想提及的。“师从谁?”我问。“纳迪亚·布朗热。一位著名的音乐教师。在巴黎。”最后那句话她说得相当快。“在巴黎?”我问的语调却拖得相当长。“她很少收美国学生。我运气好。我还得到了一笔可观的奖学金。”“詹尼弗,你要去巴黎?”“我从来没有到过欧洲。我真想尽快去看看。”

我抓住她的双肩。当时我的动作有些粗暴,恐怕也难说。“嗨,这事你藏在心里有多久了?”

詹尼生平第一次不敢跟我四目对视。“奥利,别傻了,”她说。“这是不可避免的。”“什么不可避免?”“咱们毕业以后总要分道扬镳的。你要进法学院——”“等一下,你在说些什么呀?”

现在她和我四目对视了。她的神色悒郁。“奥利,你是个候补百万富翁,而我在社会上的身价却等于零。”

我还紧紧抓住她的肩膀不放。“那又怎么样呢?干吗要扯到分道扬镳上去?现在咱们在一块儿,不是挺幸福吗。”“奥利,别傻了,”她又说了一遍。“哈佛就像圣诞老人的百宝袋。什么稀奇古怪的玩具都可以往里边塞。可是等过完了节,人家就会把你抖出来……”她迟疑了一下。“……你原来是哪儿的,还得回哪儿去。”“你是说,你要到罗德艾兰州的克兰斯顿去烤大饼?”

我一时情急,说话不顾分寸。“做糕点,”她说。“你别拿我的父亲开涮。”“那你就别离开我,詹尼。我请求你。”“我的奖学金还要不要?我自出娘胎以来还没去过的巴黎还去不去?”“咱们的婚事还办不办?”

这话是我说的,可是乍一听来,我还真不敢相信这话是我亲口说的。“谁说过要办婚事啦?”“我。是我这会儿在说。”“你要跟我结婚?”“对。”

她把头抬起一点点,并不笑,只是问:“理由呢?”

我直盯着她的眼睛。“当然有我的理由,”我说。“哦,”她说。“这倒是个很充分的理由。”

她挎住我的胳臂(这回没有拽我的衣袖),于是我们就沿着河边走去。说真的,此刻我们已经用不着再说什么了。

[1] 纳迪亚·布朗热(1887—1979),法国女作曲家、指挥家、巴黎音乐学院教授。七

从米斯提克河大桥到马萨诸塞州伊普斯威奇镇,汽车大约要开四十分钟,可那也要看天气好坏,看驾驶技术如何而定。事实上,我有时只开二十九分钟就到了。波士顿赫赫有名的银行家某公说他开得还要快,不过,谁要是说从大桥驱车到巴雷特公馆用不到三十分钟,那到底是事实还是幻想,也就很难辨别了。我可认为二十九分钟已经是[1]极限了。我是说,对一号公路上的那些红绿灯总不能置之不理吧?“你这车简直开得像发疯一样,”詹尼说。“这儿是波士顿,”我答道。“谁的车都开得像发疯一样。”就在这时一号公路上亮起了红灯,我们的车停了下来。“你爸妈还没有来得及要咱们的命,看你先要把咱们的命给送了。”“听我说,詹,我的爸妈都是和气人。”

换绿灯了。不到十秒钟,我这辆MG牌跑车就已开到了时速六十英里。“连那个王八蛋也是?”她问道。“谁?”“奥利弗·巴雷特第三呀。”“噢,他可是个好人。你一定会打心里喜欢他的。”“你怎么知道?”“大家都喜欢他,”我答道。“那你怎么不喜欢他?”“就因为大家都喜欢他啦,”我说。

说真的,我又干吗要带詹去见他们呢?我是说,难道我就真有必要一定要去求得老石面人的祝福什么的?她自己要去,当然是一个原因(“那是世道常情啊,奥利弗”),可另外还有一个原因,说来其实也很简单,那就是奥利弗第三是我那个最最广义的所谓经济后盾:我那要命的学费得由他来支付。

要去总得在星期天吃晚饭的时候去吧?我是说,这样才合乎礼仪,对不对?星期天,偏偏那些不会开汽车的家伙都挤在一号公路上,挡了我的道儿。从大路上一拐弯,我转到了格罗顿街上。我从

十三

岁起,拐这个弯一直是不减速的。“这儿怎么没有房子,”詹尼说,“只看见树。”“房子都在树的后面哪。”

在格罗顿街上行驶一定要非常小心,否则就会错过通往我们家的那条小路。事实上,那天下午我自己就错过了。我冲出了三百码远,才咯吱一声把车煞住。“我们到了哪儿啦?”她问道。“开过头了,”我咕哝了一声,少不得还骂了几句。

我倒过车来,开了三百码回头路,才到我们家的大门口,这是不是有一点象征的味道呢?总之,一踏上巴雷特家的土地,我就把车速放慢了。从格罗顿街转角到多弗庄正宅至少也有半英里路。一路上你还得经过一些其他的……楼堂之类吧!我想,要是你第一次看到的话,你一定会觉得那是相当有气派的。“乖乖,我的天哪!”詹尼说。“怎么回事,詹?”“往路边靠靠,奥利弗。不跟你开玩笑。快把车停下。”

我把车停下。她显得紧张极了。“嘿,真没想到府上是这样的气派。”“什么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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