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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07 22: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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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巍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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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家语》公案探源

《孔子家语》公案探源试读:

前言

《孔子家语》真伪问题,本来就是中国学术史上的一大公案,近来由于新出土材料的激荡,讨论更为激烈。《孔子家语》最早著录于《汉书·艺文志》,是一部记录孔子及门弟子言行的书。由于卷入了经学学派之争——“郑学”与反“郑学”,由于对不同时代该书著录篇卷歧异的误解,也由于疑辨思潮的波及,历史上逐渐形成的主流的看法为:它就是一部王肃伪造以难郑玄的伪书。虽然间有学者提出异议,但它的伪造案基本上板上钉钉。以至于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明显的现象:在研究孔子生平与思想的取材上,似乎只有《论语》是可靠的,无论如何,《孔子家语》是必须排除在外的。这种情况到20世纪70年代以后,才有了重大的改变。如学者所指出的:

1973年河北定州八角廊出土的汉墓竹简、1977年安徽阜阳双古堆出土的汉墓木牍以及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的问世、英藏敦煌写本《孔子家语》的公布,重新开启了新时期人们研究《孔子家语》的大门。借助这些新材料,学术界开始重新认识《孔子家语》这本争论已久的著作。围绕着《孔子家语》的成书、真伪、材料来源、文献价值和注释、版本整理等问题,李学勤、庞朴、胡平生、杨朝明、王承略、宁镇疆、王志平等从一个新的视角,全方位、多角度地对《孔子家语》进行了分析和研究,从而把《孔子家语》的研究推向了一个前[1]所未有的新高潮。

综合已有的研究成果,最重要的推进有三点:(1)《孔子家语》中有不少材料,可与汉简《儒家者言》《说类》、木牍《儒家者言》章题、战国楚竹书《民之父母》等篇相互比较参证,说明《家语》的[2]有关内容远有渊源;(2)英藏敦煌写本《孔子家语》(编号为“斯一八九一”)保存了“五刑解第卅(此下题有“孔子家语”和“王氏注”字样)”整篇,及对应于今本《家语》第二十九篇《郊问》的篇末12行文字。特别是《五刑篇》篇末题有“家语卷苐十”字样,今传本《家语·五刑解》同为第三十篇,则居于第七卷。可证六朝已有多于“十卷”的传本流传,由此可以推证:《汉书·艺文志》著录“二十七卷”,至《隋书·经籍志》云为“二十一卷”,而两《唐书》乃至今本都为十卷。其间的不同,乃分卷方法有异,而非内容有大的缩减[3]或损伤。也就是说,今传本《家语》,渊源有自。(3)《孔子家语》为孔安国所编纂或为汉魏孔氏家学之产物。非王肃所能尽伪,王氏不[4]过藉注此书张己说而已。出土文献的支持,使人们大大恢复了对今本《家语》可靠性的信心。

近年来的研究趋向,是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对《家语》持较为信任[5]的态度,越来越强烈地去正视它作为“《论语》类文献”的可靠性问题。李零的话,确可为代表,他在重新归纳古书体例谈到“古书往往分合无定”的情况时说:

还有像《礼记》、《孔子家语》、《孔丛子》等书,皆记孔门弟子言语行事。前人不大怀疑《礼记》,却指后两书为王肃伪作。其实它们都是后人所编,也都各有取材的依据,原始材料有许多是相同或相近的。例如我们从八角廊汉简《儒家者言》和双古堆汉简中的三方木牍可以看出,当时流行的一些“儒家者言”,取材范围极广,内容与大、小戴《记》、《晏子春秋》、《荀子》、《吕氏春秋》、《新书》、《说苑》、《新序》、《韩诗外传》、《孔子家语》、《史记》、《淮南子》等十[6]多种记儒家言的古书相出入,《孔子家语》即在其中。

不过,借助于出土材料的支持,加上对古书体例的新认识,而对《家语》采取越来越开放的态度是一回事,要达成关于《家语》成书年代与性质大体一致的共识又是一回事。事实上,由于任何一本历史上多少成问题的古书(尤其是有可能古到先秦秦汉的)不可避免地要经历或者说是被卷入“走出疑古时代”学术思潮的洗礼,同时也要经受“中国古典学重建中应该注意的问题”类似反省式的检验,关于《家语》的传统歧见,在今日之学术界重演。

诚如邬可晶在其博士论文中指出的,“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陆续有学者根据新出土古书的材料,对《家语》的真伪问题重新加以讨论。经李学勤、胡平生、王志平、杨朝明等人的研究,《家语》‘重新崛起’,其书直接取材于先秦时代的儒家文献,决非王肃伪造,已经成为一些学者心目中的共识……但是,也有学者通过出土简帛古书与《家语》相关内容的比勘,得出今本《家语》并非《汉书·艺文志》著录的原本,而是较晚编成之本的结论。”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宁镇疆和日本学者福田哲之的研究。此外,像萧敬伟认定今本《家语》“成书于战国中期或西汉等说法难以成立”,而对传统的“王肃伪作说有利”;李传军虽认为把《家语》“看成伪书是不正确的”,但他得出了《儒家者言》并非《家语》原型,今本《家语》系王肃据《说苑》《礼记》《韩诗外传》等古书撰辑而成的结论;王化平认为《家语》伪书说“当然有问题,但也有一定的道理”,《家语》的某些篇章虽偶有胜处,其整体价值“也未必在《礼记》等书之上,不可过高估计”。所以邬氏对目前学术界关于《家语》研究的学术动态的判断是:

由此可见,即使利用了新出土材料,大家对《家语》一书的时代[7]和性质问题仍存分歧,远未达到“已经考察清楚”的地步。

该作者对该问题所作的结论则最近乎崔述、屈万里的见解:《家[8]语》盖出于“王肃之徒”。该论文可以说是汇集了传统上以及新近以来有关《家语》晚出之论证,网罗了出土的和传世的相关文献,充分吸收了有关“辨伪”见解的带有强烈疑伪倾向的代表性成果。其基本断案虽是笔者不能苟同的,但是他所揭示和呈现的学术界在这个问题上存在分歧的严重性却是事实。

在对《孔子家语》真伪的判断上,虽然笔者的观点与上述研究成果截然不同,但不拟更不可能亦步亦趋辩而驳之,只是在论题所涉及的范围内作必要的辨证。从方法的角度论,此类研究所推崇的“一篇篇地研究”甚至“深入到以章节为单位研究的基础上,以归纳法得出结论”,诚然有助于达到“深入细致”的境地,但是分散于诸篇章之比勘,与要达到对《家语》与《左传》《论语》《礼记》《荀子》《史记》《说苑》等古籍的关系有一个大体综合而合理之判断这一目标尚有距离。“充分吸收前人、尤其是清代学者辨《家语》真伪之见解”与自觉不自觉地流于接受与先入之成见相符的说法,实不能判然划清界限,更何况就探讨成见之渊源来说,清代之前的见解流变也很重要。更有意思的是,现有的研究,如邬博士的论文所典型呈现的,多倾向于做这样的划分:“从出土文献和传世古书中与《家语》相同或类似的内容看《家语》的成书时代和性质”,以及“从传世古书中与《家语》相同或类似的内容看《家语》的成书时代和性质”。是的,如此兼顾的研究已具有相当意义上的全面性,与出土文献的比较研究诚然处于优越的地位,因为新的看法至少是由此启动的,但是如此区隔,是否会妨害对《家语》文本本身完整性的尊重呢?与“相似性的内容”一样或者更为重要的,是不同的内容甚至是独有的内容。我们并不是说有关的研究实际上未曾涉及本书在这里所强调的要点,而是说如果合理调整我们的出发点,对文本本身的自主性或许会有更充分的尊重。所以观点的历史性与文本的整体性是两个最重要的问题。

关于《家语》之成书早晚真伪文献价值高低,学术界颇有纷纭之见,而所用方法则大体一致,即学者所斥言之“异文的对读”,或刘[9]笑敢所称“类同举例法”,此种方法之运用源远流长,为史学比较研究方法中基本取径之一,至今不可废也。惟其易被先入之见所左右,亦颇有不可尽恃之处。职是之故,成见来由之检讨本身为澄清歧见之一大关键。学术界恰恰在此问题上似缺乏深入的讨论。虽然在有关论著尤其是综述性的文章中,《家语》“伪书”案及其争议之点总要被提到,但要么是语焉不详,要么把握不当,尚乏透宗之见。

一个近人热心于举到的例子是王柏。一种典型的看法是,“宋代王柏是提出《孔子家语》伪书说的第一人,他的《家语考》是第一篇[10]全面考察《孔子家语》源流、真伪的文章。”不仅过高地估计了《家语考》在学术史上的地位与影响,品评亦颇失分寸。还是顾颉刚说得好:

可是这等奇巧的事(巍按:指“王肃《孔子家语解自序》”所谓王肃从孔子二十二世孙孔猛得《家语》之事)是不容易给人相信的。所以这书一出来,郑康成的弟子马昭马上就说:“今《家语》系王肃[11]增加,非刘向校录之旧。”(顾氏原注:《玉海》引。)后来颜师古注《汉书》,于《艺文志》“《孔子家语》”条亦注云:“非今所有《家语》。”这个问题到了清代中叶而完全解决,孙志祖作《家语疏证》,范家相作《家语证伪》,逐篇逐章寻出其依据,并指出其割裂[12]改窜的痕迹,于是这一宗造伪书的案件就判定了。

笔者引录这一段文字的兴趣不在于顾氏为某某学派之代表人物,而是他以学术史的敏锐眼光,将“《孔子家语》系‘伪书’的看法”之衍生脉络,作了清楚的交代,将《家语》“伪书”说层累积成之几大关节,扼要地揭示了出来:即马昭的“王肃增加”说,所谓颜师古对“今所有《家语》”的质疑,孙志祖、范家相等清代学者的论定。

我们很有必要钻到此公案中去,上下求索,一探底里。

[1] 王玉华:《历代〈孔子家语〉研究述略》,《中国史研究动态》2009年第6期,第15~16页。

[2] 参见李学勤《竹简〈家语〉与汉魏孔氏家学》,《孔子研究》1987年第2期;胡平生《阜阳双古堆汉简与〈孔子家语〉》,《国学研究》第7卷,2000年;庞朴《话说“五至三五”》,《文史哲》2004年第1期。

[3] 参见宁镇疆《英藏敦煌写本〈孔子家语〉的初步研究》,《故宫博物院院刊》2006年第2期;张固也、赵灿良《〈孔子家语〉分卷变迁考》,《孔子研究》,2008年第2期;李传军《〈孔子家语〉辨疑》,《孔子研究》,2004年第2期。李文虽仍持“伪书”说,但对分卷的怀疑,从相反方向推动了“分卷变迁”问题的讨论。

[4] 李学勤:《竹简〈家语〉与汉魏孔氏家学》,《孔子研究》1987年第2期;胡平生:《阜阳双古堆汉简与〈孔子家语〉》,《国学研究》第7卷,2000年。

[5] 参见郭沂《郭店竹简与先秦学术思想》第2卷“文献与史实”第2篇“郭店竹简与《论语》类文献”,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

[6] 李零:《出土发现与古书年代的再认识》,氏著《李零自选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第29~30页。

[7] 邬可晶:《〈孔子家语〉成书时代和性质问题的再研究》,第3~5页。复旦大学博士论文(指导教师:裘锡圭),2011年4月。邬氏胪列相关学者的研究成果颇为详细,读者可以参考,恕不一一标出。邬博士与笔者无一面之雅,但慷慨寄赐其论文之pdf版,在此谨致谢忱。

[8] “今本《孔子家语》乃魏晋时人(王肃之徒、孔子二十二世孙孔猛的嫌疑较大)杂采古书、参以己意编纂而成的一部晚出之书(但不能完全排斥其中保存了部分古本《孔子家语》内容的可能性),跟《汉书·艺文志》著录的古本《孔子家语》并非一事;前人认为《孔子家语》系‘伪书’的看法,似不容易轻易否定。中国古典学第一次重建时的‘疑古学派’,虽然‘对古书搞了不少冤假错案’,需要纠正;但他们对今本《孔子家语》性质的判断,主要继承了前人辨伪的意见,现在看来是得多于失的。”参见邬可晶《〈孔子家语〉成书时代和性质问题的再研究》之《摘要》,第2页。

[9] 参见王化平《由〈孔子家语〉与〈礼记〉、〈说苑〉诸书的关系看其价值》,《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11年第1期。

[10] 王玉华:《历代〈孔子家语〉研究述略》,《中国史研究动态》2009年第6期,第13页。

[11] 检《玉海》,并无“非刘向校录之旧”之文,其中颇有隙漏。详下文。

[12] 顾颉刚:《中国上古史研究讲义》,中华书局,1988,第335页。第一章从群经注疏看《家语》公案之缘起最早著录《孔子家语》的是《汉书·艺文志》六艺略《论语》类:“《孔子家语》二十七卷。”唐颜师注曰:“非今所有《家语》。”清王先谦《汉书补注》:“沈钦韩曰:《隋志》‘二十一卷,王肃解。’有孔安国《后序》,即出肃手。并私定《家语》以难郑学。〔晋代为郑学者马昭、张融并不之信。张融云:《春秋》(巍按:《通典》此后有“鲁”字,疑脱)迎夫人,四时通用。[1]《家语》限以冬,不符《春秋》,非孔子之言也。又同母异父之昆弟死,《家语》孔子以为从于继父而服。马昭云:异父昆弟中,恩系于母,不于继父。[2]见《通典》。〕《王制疏》‘《家语》先儒以为肃之所作,未足可信。’按:肃惟取婚姻、丧祭、郊禘、庙祧与郑不同者,羼入《家语》以矫诬圣人,其[3]它固已有之,未可竟谓肃所造也。”这段扼要的注解透露了丰富的信息,昭示了《家语》传流的历史性变迁。汉代始著录之《家语》,到了唐朝,不仅卷数有变,本子亦成了问题,而今人称为“王肃注”的,原名“王肃解”。当然,我们在此要探究的更是《家语》伪书说之缘起。且不论沈钦韩本人关于《家语》的见解,虽远本于“先儒”的看法,却已颇为不同。但他指出,以《家语》“为肃之所作,未足可信”之成见,实渊源于以马昭、张融为代表的“郑学”之徒。换言之,《家语》伪书说之初始形态,乃为经学史上“郑学”与反“郑学”争议的产物。这可以作为我们讨论的基础。一张融不信《家语》之真相

我们先来看沈钦韩所谓“晋代为郑学者张融并不之信”一事。与马昭的看法如此得势一样,张融诸说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不仅因为政书之要籍《通典》引之,更在于士子必读的群经之疏已郑重述之。《通典》盖本于贾疏,贾疏并先备录王肃之言,可见张说之所针对。《周礼·地官·媒氏》:“中春之月,令会男女。”(郑注:中春,阴[4]阳交,以成昏礼,顺天时也。)[5]

贾疏及《玉烛宝典》引王肃《圣证论》云:

吾幼为郑学之时,为谬言,寻其义,乃知古人皆以秋冬。自马氏以来,乃因《周官》而有二月。《诗》“东门之杨,其叶牂牂”,《毛传》曰:“男女失时,不逮秋冬。”三星,参也,十月而见东方,时可以嫁娶。又三时务业,因向休息而合昏姻,万物闭藏于冬,而用生育之时,娶妻入室,长养之母,亦不失也。孙卿曰:“霜降逆女,冰泮杀止。”董仲舒曰:“圣人以男女阴阳,其道同类天道,向秋冬而阴气来,向春夏而阴气去。故古人霜降而逆女,冰泮而杀止。与阴俱近,与阳远也。”(巍按:董氏一段话,今传《十三经注疏》之《周礼注疏》全无)《诗》曰:“将子无怒,秋以为期。”《韩诗传》亦曰:“古者霜降逆女,冰泮杀止,士如归妻,迨冰未泮。”为此验也。而玄云“归,使之来归于己,谓请期时。”来归之言,非请期之名也。或曰亲迎用昏,而曰“旭日始旦”,何用哉?《诗》以鸣雁之时纳采,以昏时而亲迎,而《周官》中春令会男女之无夫家者,于是[6]时奔者不禁,则昏姻之期尽此月矣,故急【念】期会也。《孔子家语》曰:“霜降而妇功成,嫁娶者行焉;冰泮而农业起,昏礼杀于此。”又曰:“冬合男女,春班爵位也。”[7]

王肃《孔子家语解序》云:“郑氏学行五十载矣,自肃成童,始志于学,而学郑氏学矣。然寻文责实,考其上下,义理不安,违错[8]者多,是以夺而易之。”看来此言不虚,王肃之学术履历,确是有一段由“幼为郑学”而后翻然立异自树己学的曲折,与后来王阳明浸淫朱子学说、格竹而自悟的例子相映成趣,堪有一比。此处关于古代婚嫁正时之礼的见解,正其例也。正如杜佑所概括的:“按:郑玄嫁[9]娶必以仲春之月;王肃以为秋冬嫁娶之时也,仲春期尽之时矣。”郑玄根据《周官·媒氏》立论,王肃则广征《诗》及《毛传》《荀子》、董仲舒、《韩诗传》《孔子家语》之言为说。而张融在这个问题上从郑非王。

贾疏又引张融评云:《夏小正》曰:“二月,绥多士女,交昏于仲春。”《易·泰卦》:“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郑说,六五爻辰在卯,春为阳中,万物以生,生育者嫁娶之贵,仲春之月,嫁娶男女之礼,福禄大吉。《易》之《咸卦》,柔上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皆说男下女。《召南·草虫》之诗,夫人待礼,随从在途,采鳖者以诗自兴。又云“士如归妻,迨冰未泮。”旧说云:士如归妻,我尚及冰未泮定纳。其篇义云:嫁娶以春,阳气始生万物,嫁娶亦为生类,故《管子篇·时令》云“春以合男女”。融谨按:《春秋》鲁逆夫人、嫁女,四时通用,无讥文。然则孔子制素王之法,以遗后世,男女以及时盛年为得,不限以日月。《家语》限以冬,不附于《春秋》之正经,如是则非孔子之言。嫁娶也以仲春,著在《诗》、《易》、《夏小正》之文,无仲春为[10]期尽之言;又《春秋》三【四】时嫁娶,何自违《家语》冬合男女穷天数之语也。《诗》《易》《礼》《传》所载,《咸》、《泰》、《归妹》之卦,《国风·行露》、《绸缪》“有女怀春”、“仓庚于飞,熠耀其羽”、“春日迟迟”、“乐与公子同归”之歌,《小雅》“我行其野,蔽芾其樗”之叹,此春娶之证也。礼,诸侯越国娶女,仲春及冰未散请期,乃足容往反也。秋如期往,淫奔之女,不能待年,故设秋迎之期。《摽有梅》之诗,殷纣暴乱,娶失其盛时之年,习乱思治,故嘉文王能使男女得及其时。陈晋弃周礼,为国乱悲伤,故刺昏姻不及仲春。玄说云“嫁娶以仲春”,既有群证,故孔晁曰:“‘有女怀春’,《毛传》云:‘春不暇,待秋。’‘春日迟迟’、‘女心伤悲’,谓蚕事始起,感事而出。‘蔽芾其樗’,喻遇恶夫。‘熠耀其羽’,喻嫁娶之盛饰。‘三星在隅’,孟冬之月,参见东方,举正昏以刺时。”此虽用毛义,未若郑云“用仲春为正礼”为密也。是以《诗》云“匏有苦叶,济有深涉”,笺云:“匏叶苦而渡处深,谓八月时。时阴阳交会,始可以为昏礼,纳采问名。”又云“士如归妻,迨冰未泮”,笺云:“归妻,使之来归于己,谓请期冰未散,正月中以前,二月可以为昏。”然则以二月为[11]得其实,惟为有故者,得不用仲春。

张融复历引“《诗》《易》《礼》《传》所载”“春娶之证”以驳王肃之说,主张“郑云用仲春为正礼”之论。其间的是非,并不是本书[12]要讨论的。我们要探究的是,由此而牵涉张融对《家语》缘何而“不之信”的分问题,以及《家语》是否王肃伪造的总问题。

让我们从《家语》在论争双方所据文献中的地位说起。孙诒让云:“昏期之说,荀子以为始于霜降,终于季冬,毛公、韩太傅依以诂《诗》,董子《春秋繁露·循天之道篇》,《易林·复之履》、《家人之损》说并同,此王肃秋冬嫁娶之说所本。《家语·本命篇》注又云:‘二月农事始起,会男女之无夫家者,奔者不禁,期尽此月故也’。此又孔[13]晁说所本。”孙氏所疏王肃所本,可谓密矣,然首自荀子以降,又举出孔晁以“仲春令会男女,奔者不禁”为“此昏期尽,不待备礼”之说所本——“《家语·本命篇》注”王说,独不及《家语》正文,何哉?盖《家语》为王肃伪造之案,在晚清殆已成定局,故孙君亦以为不便涉及也。然在王肃、张融等争论之当初并无此疑窦,故王氏特举《家语》之典与《周官》相角,而张融亦不驳荀子、不驳董子、不驳《毛传》《韩传》,而独驳《家语》,盖以为擒贼先擒王,非以为轻,实以为重也。此于争议双方为共识,所不必辩者。而张氏之“不之信”乃在于其以为《家语》所记“冬合男女”诸说,与孔子所定之《诗》《易》《礼》等经典所述不合,又与他所理解的“《春秋》鲁逆夫人、嫁女,四时通用,无讥文”之《春秋》大义“不符”,故以为“非孔子之言”。此等之“不信”,乃因《家语》与个人心目中所选择(即[14]“信”)之经义不合而不予采信。类如《毛诗正义》所谓“其纬候之书及《春秋命历序》言五帝传世之事,为毛说者,皆所不信”之“不信”,以及“其《大戴礼》《史记》诸书,皆郑(玄)所不信”之[15]“不信”。《史记·五帝本纪》:“太史公曰:学者多称五帝,尚矣。然《尚书》独载尧以来;而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孔子所传《宰予问五帝德》及《帝系姓》,儒者或不传。(《索隐》:《五帝德》《帝系姓》皆《大戴礼》及《孔子家语》篇名。以二[16]者皆非正经,故汉时儒者以为非圣人之言,故多不传学也。)”究其极也,不过如司马贞所说,因其“非正经”故“以为非圣人之言”而不信。从张融的例子可见,所谓伪与非伪的一种原型即是信与不信,而其界限,全出于对经典的判教,即是否“孔子之言”,后世所谓是否“孔氏之书”。非因其为王肃之伪造而“不信”,此断断然者也。试想,王肃明白历引《荀子》《毛传》《董子》《韩传》与《家语》并列,并非专据《家语》,亦非晦其所“窃”。若王肃于其间上下其手,岂不是自彰其丑,何劳反对者来抓赃?乃后儒循流忘源,反以王肃公然“自招供”者,加以比勘与引申,以为王肃之罪证,如孙志祖曰:“‘冬合男女,春班爵位’:按‘冬’、‘春’二字王肃所增以证[17]‘霜降嫁娶,冰泮始杀’之说。”臧琳亦云:“《礼记·礼运》本作[18]‘合男女,颁爵位’,‘冬’、‘春’二字是肃所加以难郑者。”巍按:此绝不可通。何以见得?张融明明说“《家语》限以冬”,是知张氏所见《家语》之本亦为“冬合男女”之类,若非如此,则全失批评之对象。王肃何来上下其手?

张融不从王肃而从郑说,关涉《家语》的又一个例子是:《礼记·礼运》:夫礼必本于天,动而之地,列而之事,变而从时,协于分艺,其居人也曰养,(郑注:养,当为“义”字之误也。下之则为教令,居人身为义。《孝经说》曰:“义由人出。”)其行之以货力、辞让、饮食、冠昏、丧祭、射御、朝聘。

孔疏:

按《圣证论》,王肃以下云:“获而弗食,食而弗肥,字宜曰‘养’。”《家语》曰:“其居人曰养。”郑必破为“义”者,马昭云:“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又此云‘礼义者,人之大端’,下每云‘义’,[19]故知‘养当为义’也。”张融谨按:“亦从郑说。”《家语·礼运第三十二》:

夫礼必本于太一,(太一者,元气也。)分而为天地,转而为阴阳,变而为四时,列而为鬼神,其降曰命,(即上所为命,降于天地祖庙也。)其官于天也,(官,为职分也。言礼职分皆从天下来也。)协于分艺,(艺,理。)其居于人也曰养。(言礼之于人身,所以养成人也。)所以讲信修睦,而固人之肌肤之会,筋骸之束者;所以养生[20]送死,事鬼神之大端;所以达天道,顺人情之大窦。

平心而论,从《家语》下文“而固人之肌肤之会,筋骸之束者;所以养生送死,事鬼神之大端”云云,可知“其居于人也曰养”颇合文理,而郑玄之改读确有未安处,王肃据《家语》正之,实无可厚非,至少亦自成一说。若必以王肃因缘批评郑学而改造《礼记》文辞成《家语》模样,为此要作出之论证,比张融之不从王说而非质疑其所据《家语》文本的可靠性,要麻烦得多。

然为此穷于搜寻遁词者犹可以说,难保张融不为王肃所欺,此等说法盖建立于《家语》唯有王肃所注解,即独此一本或王本独为早出的假设上,如范家相所云:“王氏所注《家语》,先儒或信或疑。信者亦讥其杂而不纯,疑者但知其增加旧说,未有全指其伪者。一以魏晋以来流传之旧或有所本,一以孔门之书存之为幸,且托于孔猛之所出,当非全诬也。不知是书之源委,自王肃以前从未见诸儒言及,而[21]肃言孔壁所藏、博士所奏,独如此了了,非即肃之供牒耶?”此也,犹言《家语》文本之流传,自王肃始劈空而起。案诸文献,亦为诬枉之说。

今既知在某些问题上与王肃力持异议者如张融所见之《家语》文本,有与王本相同者。王肃同时又有王基,史称“散骑常侍王肃著诸经传解及论定朝仪,改易郑玄旧说,而基据持玄义,常与抗衡”,是为标准的郑学之徒、积极反对王学者。他有感于“(魏)明帝盛修宫室,百姓劳瘁”,上疏云:

臣闻古人以水喻民,曰“水所以载舟,亦所以覆舟”。故在民上者,不可以不戒惧。夫民逸则虑易,苦则思难,是以先王居之以约俭,俾不至于生患。昔颜渊云东野子之御,马力尽矣而求进不已,是以知其将败。今事役劳苦,男女离旷,愿陛下深察东野之弊,留意舟水之喻,息奔驷于未尽,节力役于未困。昔汉有天下,至孝文时唯有同姓诸侯,而贾谊忧之曰:“置火积薪之下而寝其上,因谓之安也。”今寇贼未殄,猛将拥兵,检之则无以应敌,久之则难以遗后,当盛明之世,不务以除患,若子孙不竞,社稷之忧也。使贾谊复起,必深切于[22]曩时矣。

王基所举“东野之弊”“舟水之喻”两典,分别见于今本《家语》之《颜回第十八》《五仪解第七》,虽然前者亦见于《庄子·达生篇》《荀子·哀公篇》《吕氏春秋·离俗览·适威》《韩诗外传二》《新序·杂事第五》,后者亦见于《荀子·哀公篇第三十一》《新序·杂事第四》,王基并未明言己疏据典所出,所以未必王氏必本《家语》,但也不能排除看到《家语》本子的可能性。无论如何,在王肃的论敌对于与《家语》密切相关之典故如此详熟的情况下,王肃要一手遮天恐非后人所想象的这般容易。不仅如此,与王朗共参议论的田琼也提到了《家语》:

魏时或为《四孤论》曰:“遇兵饥馑有卖子者;有弃沟壑者;有生而父母亡,无缌亲,其死必也者;有俗人以五月生子妨忌之不举者。有家无儿,收养教训成人,或语汝非此家儿,《礼》,异姓不为后,于是便欲还本姓。为可然不?”博士田琼(严可均:琼,郑康成弟子,[23]建安、黄初间为博士。)议曰:“虽异姓,不相为后,礼也。《家语》曰:‘绝嗣而后他人,于理为非。’今此四孤,非故废其家祀。既是必死之人,他人收以养活。且褒姒长养于褒,便称曰褒,姓无常也。其家若绝嗣,可四时祀之于门户外;有子,可以为后,所谓‘神不歆非类’也。”大理王朗议曰:“收捐拾弃,不避寒暑,且救垂绝之气,而肉必死之骨,可谓仁过天地,恩踰父母者也。吾以为田议是[24]矣。”

田琼是“为郑学者”,王朗为王肃的父亲,田氏援据《家语》以议礼,而王朗赞同之。是为郑康成后学明引《家语》之例证,而王肃之父也很可能得见《家语》。英雄欺人,犹可说也,王肃乃欲并其亲父而欺之耶?此亦无辞以自解者。惟所引《家语》之文“绝嗣而后他人,于理为非”,不见于今本,则可知田氏所据本子或与王肃有不同,而更可能的是《家语》未必为王肃所“增加”,其内容却极可能历经流传而有所“遗失”也。文本的历史性似当如此看待,乃为得之尔。

更有意思的是,沈钦韩因为伪书案将张融与马昭捆绑在一起,张[25]融竟被指认为“晋代为郑学者”。其实,验明正身,张融不但不是原告之一,甚至不足以充当帮腔,反而恰可以作为判定王肃无辜之一独立旁证。

前文已经论及张融对于《家语》之“并不之信”,乃出于主观的经义裁判,其所见《家语》内容与王肃本亦有相同之处,现有文献似也未见他直接提到王肃与《家语》的瓜葛,此固与后世所谓《家语》为王肃伪造之观念相去不可以道里记也。相关的记载倒见于《隋书·经籍志》:“《孔子家语》二十一卷,王肃解。梁有《当家语》二卷,[26]魏博士张融撰,亡。”“梁有《当家语》”的确切意谓,是指南朝[27]齐梁间阮孝绪所编《七录》著录之魏博士张融撰《当家语》,是其著录当不晚于甚或早于王肃作“解”之《家语》也。宋王应麟撰《玉海》所引有出入:“《隋志》:《孔子家语》二十一卷,王肃解(梁有[28]《家语》三卷,魏博士张融撰,亡)。”书名不管是“《当家语》”也好,“《家语》”也好,卷数不管是“二卷”也好,“三卷”也好,均为“魏博士张融”所撰,《隋志》将其书与王肃之书并列,可见同为与《家语》有密切关系之人物,如王氏有何可疑之点,张氏应该是最有资格的揭发者,何以未见披露呢?何以只是“未信”本书,而未波及注者呢?这是很令人深思的。何况张氏亦非凡郑玄之说必守、凡王肃之说必反之辈,正如《礼记》孔疏所说:“张融以禘为五年大祭,又以圜丘即郊,引董仲舒、刘向、马融之论,皆以为《周礼》圜丘则[29]《孝经》云南郊,与王肃同,非郑义也。”又如《孝经》邢疏所说:“其时中郎马昭抗章固执,当时敕博士张融质之。融称:‘汉世英[30]儒自董仲舒、刘向、马融之(伦)【论】,皆斥周人之祀昊天于郊,以后稷配,无如[郑]玄说配苍帝也。然则《周礼》圜丘,则《孝经》之郊。圣人因尊事天,因卑事地,安能复得祀帝喾于圜丘,配后稷于苍帝之礼乎?且在《周颂》“思文后稷,克配彼天”,又《昊[31]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也。则郊非苍帝,通儒同辞,肃说为长。’”此类张融皆从王不从郑。又《旧唐书》载唐元行冲著论《释疑》述“郑学”“王学”之争及其与张融关系较为近古:“子雍规玄数十百件,守郑学者,时有中郎马昭,上书以为肃缪。诏王学之辈,占答以闻。又遣博士张融案经论诘,融登召集,分别推处,理之是非,具[32][33]《圣证论》。王肃酬对,疲于岁时。则知变易章句,其难四矣。”可见,张融的角色相当于法定仲裁者,似非聚讼之两造,皆可与上举[34][35]两条经疏互证。所以《周礼注疏》有“张融评从郑君”,《礼记[36]正义》有“张融评云”字样。而近人如马国翰等辑佚《圣证论》每每于引王肃曰、马昭曰之后,称“张融评曰”,亦可见其意也。沈钦韩对张融贸然冠以“晋代为郑学者”的大帽子,系置时代既不确切,又将其与马昭相提并论而不加区分,划分学派更不恰当。岂非皆因牵涉《家语》伪书案而有以致之乎?二马昭“王肃所增加说”之源流[37]

其实真正堪称“郑学”之徒,而在《家语》与王肃关系问题上发表震撼性见解,其影响深远直至今日的毫无疑问是马昭。马氏之说,最著者载于《礼记正义》:

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夔始制乐以赏诸侯。(郑注:夔欲舜与天下之君共此乐也。南风,长养之风也,以言父母之长养己,其辞未闻也。夔,舜时典乐者也。《书》曰:“夔,命女典乐。”)

孔疏:

此《南风》歌辞未得闻也。如郑此言,则非《诗·凯风》之篇也。熊氏以为《凯风》,非矣。按《圣证论》引《尸子》及《家语》难郑云:“昔者舜弹五弦之琴,其辞曰:‘南风之熏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南风之时兮,可以阜吾民之财兮。’郑云‘其辞未闻’,失其义也。”今按:马昭云“《家语》王肃所增加,非郑所见。又《尸子》[38]杂说,不可取证正经。”故言“未闻”也。“《家语》王肃所增加,非郑所见”!此盖即《四库总目提要》所谓“马昭以《家语》为王肃伪作,其说今载《礼记》疏中,言之凿[39]凿。”后人述此,不免有所夸张,但是从历史影响的角度来看,我们决可断言:这可以说就是《家语》为王肃伪书说的源头。

我们当首先了解其确切指谓、来由及其引申出来的问题,再看对后世的影响。

度其意,似谓郑君非不见《家语》,乃郑氏所见之本盖为著录于《汉志》之类之正本,非王肃所私注且“增加”了别样内容的私货;连类而及的《尸子》所述则为“杂说”,均失却证据之正当性。恰是对王肃《圣证论》批评郑氏“失其义也”的反唇相讥。

有学者指出:“马昭是很强烈地维护师道尊严的人,但更准确地[40]说马昭是为了维护师严而非为了维护道尊。”此说大体得之,惟从“已经破除了经学的神圣性”的角度驳马昭,恐不能服尊经者之心。其实“尸子”其人身份,正未必“杂”。阮元《春秋穀梁传注疏校勘记序》云:“《六艺论》云‘穀梁善于经’,岂以其亲炙于子夏,所传为得其实?与公羊同师子夏,而郑氏《起废疾》则以穀梁为近孔子,公羊为六国时人。又云‘传有先后,然则穀梁实先于公羊矣。’今观其书,非出于一人之手,如隐五年、桓六年并引尸子,说者谓即尸佼,佼为秦相商鞅客,鞅被刑后遂亡逃入蜀,而预为征引,必无是事。或[41]传中所言者非尸佼也。”郑氏所谓“善于经”之《穀梁传》中一再称引及之“尸子”,当为传经之先师(盖非是《尚书正义》所谓“古[42]书尸子、慎子之徒”),何以“不可取证正经”呢?如此或可杜佞郑学者之口(郑学诚可敬,惟事事曲护则成“佞郑”)。此等之观念自不可执之太过,不但不必“不可取证正经”,甚至不妨用之解史,《史记·乐书》:“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集解》:“郑玄曰:‘《南风》,长养之风也,言父母之长养己也。’王肃曰:‘《南风》,育养民之诗也。其辞曰‘南风之熏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43]《索隐》:“此诗之辞出《尸子》及《家语》。”此正化经疏为史注之一个好例也。平心而论,王肃之批评,用过去的经学语言来说,可称著有明文,用今天的持论标准来看,亦非孤证。无可厚非。

与“《家语》王肃所增加,非郑所见”的指控相比,这些都不算什么。首先要搞清楚的是,如此严重的指控是缘何而来的?大体上较为清楚的,它是郑学之徒马昭应对王肃之反郑学的产物,更准确地说是一种无力的疲软反应的极端例子,只要将其与另一个相似的例子略事比较便可明了。《周礼·天官·玉府》:

凡王之献金玉、兵器、文织、良货贿之物,受而藏之。(郑注:谓百工为王所作,可以献遗诸侯。古者致物于人,尊之则曰献,通行曰馈。《春秋》曰“齐侯来献戎捷”,尊鲁也。文织,画及绣锦。)

贾疏:

云“古者致物于人,尊之则曰献”者,名【若】(据阮校正)正法,上于下曰馈【赐】(据阮校正),下于上曰献。若尊敬前人,虽上于下亦曰献,是以天子于诸侯云献。按《月令》“后妃献茧”,郑注“谓献于后妃”。知此王之献金玉非是献金玉于王者,按下《内府职》“凡四方之币献之金玉”,彼是诸侯献王,入内府藏之,不得在此,故知金玉是“献遗诸侯”者也。况诸侯中兼有二王之后。二王之后,王所尊敬,自然称献也。若王肃之义,取《家语》曰“吾闻之,君取于臣曰取,与于臣曰赐。臣取于君曰取【假】(据阮校正),与于君谓之献”,以此难郑君。郑君弟子马昭之等难王肃,“《礼记》曰‘尸饮五,君洗玉爵献卿’况诸侯之中有二王之后,何得不云献也?”云“通行曰馈”者,言通行者,上于下,下于上,及平敌相于,皆可云馈。康子馈药,阳货馈孔子豚,皆是上于下曰馈。《膳夫职》云“王馈用六谷”,及《少牢》《特牲》称馈食之礼,并是于尊者曰馈。朋友之馈,虽车马不拜,是平敌相馈。故郑云“通行曰馈”。“《春秋》曰齐侯来献戎捷,尊鲁也”者,按庄公三十一年,《公羊》云:“齐侯来献戎捷。齐,大国也,曷为亲来献戎捷?威我也。”《左传》云:“非礼也。凡诸侯有四夷之功,则献于王。中国则否。”《穀梁》云:“齐侯来献捷者,内齐侯也。”注云:“泰曰:齐桓内救中国,外攘夷狄,亲倚之情,不以齐为异国,故不称使,若同二国也。”然《三传》皆不解献义,今郑引者,以齐大国专【于鲁】(据阮校正),[44]言来献,明尊之则曰献,未必要卑者于尊乃得言献。

古代赠送物品之礼辞,郑玄据《周礼》经文,并援引《公羊》之义,以为只要一方对另一方有尊敬之意便可曰“献”,“未必要卑者于尊乃得言献”。王肃则据《家语》孔子之言“吾闻之,君取于臣曰取,与于君曰赐。臣取于君曰假,与于君谓之献。”以为只有卑者对[45]尊者,如臣下敬奉君上物品乃得曰“献”,故郑说不通。在他看来,郑所援引的齐侯送鲁君物品的例子与“王之献(臣下如诸侯等)”,即天子赐属下的例子不可等量齐观。所以很可能王肃不仅斥言郑注之无根,并疑及《周礼》之“献”一辞之不确。马昭则据《礼记》“君献卿”以玉爵,即君献臣之例,并“诸侯之中有二王之后”当为天子所尊之说,驳王以通郑说、以护郑注。然《礼记》之地位在王肃心目中盖如《家语·后序》所谓为“变除”《家语》之余,与《家语》不可同日而语,故王、马或终不免于各尊所信,此吾人可以悬揣者也。到底谁是谁非,并不是本书要讨论的。有意思的是,马氏并不在此处说:“《家语》王肃所增加,非郑所见。”盖因为此处尚有《礼记》可据,尚有别说可以应对,故无须为此决绝之言也,由此反观前例,所谓“《家语》王肃所增加,非郑所见”,似实出于马氏应对失据之不得已,殊不意竟成王肃的致命伤,岂不可怪?

问题更在于杀手锏虽未在此处亮出,而王肃所引《家语》亦未必不在“《家语》王肃所增加,非郑所见”的范围内,如孙悟空之跳不出如来掌心般,此则益见马说之统制力也。如范家相认为《家语》该[46]节“此见《韩诗外传》,亦见《新序》,其文略同。”孙志祖也说[47]“此袭《韩诗外传》五《新序杂事第五篇》。”今均详录于下,看是否如此。《家语·正论解第四十一》:

孔子适季孙,季孙之宰谒曰:“君使求假于田,特【将】与之乎[48](《魏晋全书》校勘记:丛刊本“将”作“特”,据备要本改)?”季孙未言。孔子曰:“吾闻之:‘君取于臣谓之取,与于臣谓之赐,臣取于君谓之假,与于君谓之献。’”季孙色然悟曰:“吾诚未达此义。”[49]遂命其宰曰:“自今已往,君有取之,一切不得复言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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