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谷若译德伯家的苔丝(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11-29 08: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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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托马斯·哈代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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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谷若译德伯家的苔丝

张谷若译德伯家的苔丝试读:

出版说明

人民文学出版社自一九五一年建社以来,出版了很多著名翻译家的优秀译作。这些翻译家学贯中西,才气纵横。他们苦心孤诣,以不倦的译笔为几代读者提供了丰厚的精神食粮,堪当后学楷模。然时下,译界译者、译作之多虽前所未有,却难觅精品、大家。为缅怀名家们对中华文化所做出的巨大贡献,展示他们的严谨学风和卓越成就,更为激浊扬清,在文学翻译领域树一面正色之旗,人民文学出版社决定携手中国翻译协会出版“中国翻译家译丛”,精选杰出文学翻译家的代表译作,每人一种,分辑出版。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部二〇一六年十月

译本序

贫家女儿,外出谋生,失足泥淖,遗恨千古,中外各国文学作品当中,此类题材屡见不鲜,正是恩格斯所谓“无产阶级姑娘被资产阶级男人所勾引这样一个老而又老的故事”(见《致玛·哈克奈斯》)。《德伯家的苔丝》一书,概要看来,似乎亦未脱此窠臼,但它却又不论在内容上还是艺术上都独具特色,至今葆有强大魅力。《苔丝》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1840—1928)所写最后两部重要长篇小说之一,成书问世于一八九一年。此前哈代已发表过十余部长篇小说和大量短篇,获得声誉。《苔丝》这部作品不仅在作者本国,而且在世界范围,久为广大读者所喜爱,为专业研究人士所瞩目,为电影、戏剧界的艺术家们所礼遇。它发表至今已近一个世纪,早被公认为哈代最优秀的代表作品,并被列入世界古典文学阆苑。哈代逝世以来,每逢英国和其他国家举办有关哈代的各种集会,“苔丝”仍不失为种种场合的主角。但是,正像有些著名作家的优秀作品问世之初的情形一样,《苔丝》发表之时,曾在维多利亚王朝时代的英国读书批评界遭到毁誉不一的待遇。小说发表次年,即翻译成多种文字,它在各国的遭遇,也与在英国国内类似。

维多利亚王朝,是英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鼎盛时期,在这个使很多英国人引以自豪的历史上又一个“黄金时代”,却有许多有悖人情常理的陈规陋习,诸如崇尚繁文缛礼,提倡虚伪道德。一个小说家,面对上流社会道貌岸然的衮衮诸公,竟然出示失身女人为小说的主角,而且竟敢公然断言她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这是何等大逆不道!资产阶级和封建残余的卫道士们于是挺身而出,指斥哈代亵渎神圣,为文无行。四年以后作者最后一部重要长篇小说《无名的裘德》问世,一个主教竟采取了中古罗马宗教裁判所处决布鲁诺的手段,将它(据说还有哈代的其他小说)投入火中焚烧。就连哈代的夫人也因《裘德》“不洁净”“不道德”而嫌恶其夫,从此扩大了他们夫妻之间的罅隙。《德伯家的苔丝》和《无名的裘德》遭到攻击,也是促使这位杰出的小说家辍笔小说改从诗作的重要原因;但即使是在当时,一般读者和批评界对《苔丝》(还有《裘德》)的褒扬,也不弱于对它的贬抑。作品成书之前尚在杂志上分期连载时,许多醉心的读者就期期不漏地阅读;哈代还经常收到赞扬这部作品的读者来信,有人甚至在信中恳求作家给小说安排大团圆的结局;还有一些与苔丝遭遇相同的妇女读者则视哈代胜于亲人,向他致函倾吐积愫,申求同情与支持。较哈代成名稍早的同代著名作家亨利·詹姆斯和乔治·梅瑞狄斯等,都由衷承认这部小说那种质朴之美,那种天然魅力,认为它是哈代小说艺术的最高成就。

读者和评论者大多认为,这部作品最突出的成就,在于成功地塑造了女主角苔丝的形象。文学史上塑造成功的人物或典型,自然都有其不朽的美学价值,但是他们的立足点,又无一能脱离其产生的历史条件。这部小说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后期,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侵入英国偏僻落后的农业地区,造成小农经济瓦解,古老秩序破坏,给以农业劳动者为主体的各阶层人们带来了不幸和厄运。英国这个老大帝国此时期正在经历由盛而衰的急剧转折,它原来在世界上所保持的工业垄断地位已在逐渐丧失,从七十年代资本主义世界爆发了一场剧烈经济危机之后二十余年间,它几乎不断处于危机和萧条之中。在农村,从七十至九十年代也相应爆发严重危机。苔丝的故事,就产生在这样一种总的农村背景之下。作者所选择的具体地点,又是他自己的故乡一带,这是英格兰西南部偏僻落后的农牧业地区,是远离繁华城市,仍然保有古貌古风的所在。苔丝是这里土生土长的农家姑娘,根据小说中博古家考据,她是英国中古赫赫有名的武士世家德伯氏的嫡系后裔。但是她的家族,早在故事展开的“六七十年以前就家破人亡了”。而且,正像作家在书中所发的慨叹那样:“诺曼的血统,没有维多利亚王朝的财富作辅助,又算得了什么!”就连她“所有那种足以自夸的美貌大半都是她母亲传给她的”。苔丝的父亲是贫苦的乡下小贩,生性怠惰,愚昧无知;母亲过去是挤奶女工,头脑简单,图慕虚荣;他们都是听凭时代风雨恣意摧残的小人物、可怜虫。苔丝作为这样一个家庭中的长女,接受了一些当地农村小学最初步的教育之后,从十四五岁就开始正式在饲养场、牛奶场和农田劳动,她是一个极普通的农村劳动妇女;但是作为一个艺术形象,她又体现了农村姑娘美的本质:形貌出众、心灵手巧、勤劳、纯朴、善良、坚强。像作家所说“这样美丽的一幅细肌腻理组成的软縠明罗”,理应得到健康成长,蓬勃发展,对社会尽其所能,同时也获得其应得的待遇,但她实际面临的却是环境的愚昧、经济的贫困、暴力的污损、社会的歧视、爱人的遗弃。她面对社会种种有形无形的邪恶势力迫害摧残,虽经抗争,最终仍成为可怜的牺牲。哈代为苔丝设计的人生舞台,时限极短,从她在家乡村野舞会上出场,到她在标志死刑的黑旗下丧生,历时不过五六年,但她那短暂一生中的种种悲惨遭遇,却足以惊心动魄、荡气回肠。

哈代共写了十四部长篇小说,一般认为重要的,除《苔丝》和《裘德》外,尚有《远离尘嚣》(1874)、《还乡》(1878)、《卡斯特桥市长》(1886)及《林居人》(1887)。这几部作品,都属于哈代统称为“性格与环境”的小说,除《远离尘嚣》之外,都是以男主人公或女主人公惨死结尾的人生悲剧。悲剧的过程,也就是性格—人与环境—社会发生种种矛盾、冲突的过程,悲剧的原因,或以性格的因素为主导,或以环境的因素为主导,或是二者交互作用的结果。《远离尘嚣》中的拔示巴、《还乡》中的游苔莎和姚伯、《卡斯特桥市长》中的亨查德、《裘德》中的裘德和淑·布莱德赫,都像苔丝一样,是生长于偏僻村镇中下层社会的普通男女,是受环境—社会摧残的小人物。人道主义者哈代对他所创造的这些人物,也像对苔丝一样,始终寄予深切同情;但他往往过分突出这些人物自身性格上的弱点,使之成为他们与社会抗争必然失败的关键。在这方面,苔丝的形象则独踞于这群人物之上。她第一次离家谋生时,是一个晶莹无瑕的少女,她毫无父母那种联宗认亲的虚荣和嫁给阔人的侥幸心理,只希望凭自己的劳动赚钱糊口,弥补家中死去老马的损失。更加难能可贵的是,她遭辱失身后不仅保持了固有的美德,而且更加勇敢刚毅,更加富于反抗精神。这不仅是出于污泥而不染,而且是出于污泥而弥洁。苔丝的形象,是哈代塑造的最好典型,也是英国文学宝库中最美的女性形象之一。以普通情理而论,好人受难,总能更多地引起同情,激起义愤。苔丝的不幸,是她所处经济、政治和阶级地位使然。像这样处理和反映人物与社会的关系,通过完美的正面人物形象不可避免的悲剧鞭挞揭露社会,看来正是《苔丝》这部作品在思想内容和艺术形式上较哈代其他作品更胜一筹的主要原因。

苔丝的悲剧,还有其社会道德根源,主要就是男性中心社会中那种强固的妇女贞操观念。哈代在规定苔丝的思想行为时,始终与这一观念针锋相对,批判的矛头直接指向维护这一观念的社会和基督教教会。按照世俗的成见陋习,苔丝失身后,或顺水推舟甘当亚雷·德伯的姘妇,或想方设法进而使他们的关系合法化,方为良策,而苔丝却坚持宁可作令人侧目的“不正派女人”而不作无爱情的结合。她第一次逃离亚雷·德伯,从纯瑞脊回到家乡的路上,看到路边用血红色书写的宗教戒律“不要犯(奸淫)”,就脱口而出:“呸,我不信上帝说过这种话。”由此刻到她私自给非婚生婴儿洗礼,苔丝在思想上对世俗成见陋习和教会已经开始怀疑,尽管此时她还相信有上帝和地狱存在,并未彻底摆脱宗教迷信观念。随后,“陷淖沾泥”的苔丝离群索居,在默默承受身心的创痛之中,思想上那种离经叛道的变化也日益深刻。这正是她与这种成见陋习及其对自己的影响长期较量的战果。到苔丝第二次离家,与安玑·克莱相爱并决心与之结合,直至她历尽波折,最后亲手杀死亚雷·德伯,与安玑·克莱潜逃,这全部过程清楚地说明,苔丝对世俗成见陋习的态度是从怀疑到否定,直到反抗,最后以自己年轻的生命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远在哈代同时的批评家,近至当代读者,都有人对苔丝再次失身于亚雷·德伯提出质疑,认为这样处理有损苔丝形象的完美。也许,这正是作家安排情节上的需要。哈代没有接受当时的好心读者对他所提那个大团圆的期望。他使苔丝的反抗达到流血、拼命的程度,如果事先没有这一情节作为铺垫,则缺乏说服力;而苔丝再次失身,又有其迫不得已的处境:苔丝甫为新妇,即遭遗弃,父母友邻对她疏远冷淡,议短论长,恶棍农夫对她欺辱剥削,流氓恶少对她继续纠缠,而她那命运与感情的惟一依托安玑·克莱却又对她冷若冰霜,而且长期音讯杳然……仅仅这些打击尚未使苔丝灰心丧气,严寒酷暑中的繁重劳动也不足以令她畏惧退缩,但她一向敬老慈幼,自家遭遇如此困苦,却仍时时关心父母弟妹的生活,她之苦斗挣扎,更多地还是为了父母亲人,因此只是在父死家破,一家老小无处安身,甚至露宿街头的情况下,苔丝才被迫答应与她平生最憎恶的人同居。至此,社会的残酷才得以更加淋漓尽致地揭露。

哈代不仅以苔丝的思想言行与世俗成见陋习进行抗争,而且有时亲自出马,径直掷出投枪。失身后的苔丝,在世俗眼中,简直已经失去了为人处世的资格,而在哈代笔下,“她的外表,漂亮标致,惹人注目;她的灵魂,是一个有了近一两年来那样纷乱的经验而完全没有腐化堕落的妇人那样的。如果不是由于世俗的成见,那番教育还得算是一种高等教育呢”。如果把书中诸如此类的议论放回到一百年前维多利亚王朝时代去体味,我们更不能不叹服哈代思想的“前卫”。正因他在塑造苔丝形象过程中,时时融进了这类思想见解,才赋予这一形象更加丰富的内涵和更加深刻的社会批判性。哈代在他随后所写的《无名的裘德》里,此类思想见解则更有进一步发挥。

哈代塑造的苔丝,绝非妙手偶得。这是作家生活上日积月累,艺术上千锤百炼而成的结晶。

托马斯·哈代是位出身下层社会的作家。他生于英格兰西南部多塞特郡一个偏僻村落,父亲原系石匠,后上升为包揽建筑的工头。他赋有音乐才能,并传给了这位未来的作家。哈代少年时代即常在当地民众集会上一试身手。家庭中对哈代文学方面影响更大的,是他的母亲。她是一位女仆出身的普通家庭主妇,但是贤达明智,颇注重子女教育。少年哈代在故乡的普通学校毕业后,因无力进大学深造,便跟随本地一建筑师学徒。在文学和哲学上,他受到当地著名语言文学家威廉·巴恩斯的熏陶,开始写作诗歌。他还业余自修拉丁文和希腊文,并接受了达尔文的进化论思想,成为宗教上的怀疑论者。青年时代,哈代曾在伦敦继续学习并从事建筑行业,历时五年,随后回转故乡;他在成名后虽不断出入伦敦上流社会,也经常旅居欧洲大陆,但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仍是在故乡度过。哈代的小说,大多以他故乡所在英格兰西南部地区的村镇作为背景,这一带正是英国古代维塞司王国建国之地,哈代遂沿用古名,统称他的小说背景为“维塞司”。哈代小说的人物,多以这一带地区普通男女作为原型,他们的言谈,也常采用当地方言,这些小说因而极富地方色彩和乡土气息。由于哈代长期生活在故乡村镇,他熟悉和了解普通人民,思想感情与他们息息相通。正是由于这位作家与小人物具有天然联系,他的小说才充满了对这些人的至诚尊重和深切同情,对他们的厄运才饱含着那样强烈的悲愤。

哈代回顾自己的创作时曾经提到,他在苔丝以前所创造成功的女性典型,诸如拔示巴、游苔莎等,都有一部分是以他在故乡与之朝夕相处的普通妇女为底本。至于本书所写的塔布篱牛奶场里苔丝那三位亲密女友,哈代曾说,他少年时代,就常为乡亲邻里中像她们一样的姑娘代写情书。由于这些人物来自现实生活,所以才写得那样真切生动。

哈代塑造这些人物,虽然常以他所熟悉的真实人物为本,但也并非“依样画葫芦”,他们都是由许多人物综合、提炼、再创造而成。哈代对一个来访人谈到苔丝时曾说,一日黄昏,他正在乡间独自漫步,路遇一位赶车姑娘,哈代作为小说家,当即为其质朴美丽的形貌神态强烈吸引,以后就将她“摄入”自己的作品;而根据当代英国一位哈代的传记作者罗伯特·吉廷斯研究,苔丝的遭遇,有一部分正是取自哈代祖母的经历。又如《林居人》中的温特贲、玛蒂·扫斯等,也都是经过综合、提炼而成的典型“维塞司男人”和“维塞司姑娘”。

哈代的小说创作,大都故事紧凑,结构严谨。在这方面,《德伯家的苔丝》尤为突出。哈代是讲究结构的大家,一般认为这与他早年从事建筑,善于从建筑结构中取得借鉴有关。《苔丝》全书章节工整、人物精简,故事始终紧密围绕女主角的活动发展,情节与形象配合有致,几乎很难找见繁冗累赘之处。全书中有限的主要人物当中,地位仅次于苔丝的自然是安玑·克莱。小说开始时他只走了过场,但他的活动却一直坚持到尾声,因此他仍堪称一个贯彻始终的人物。作为乡村虔诚牧师的儿子,他仅在本乡受过一般教育,后在博览杂收中对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均有所涉猎。按照他的自白,他厌恶那种“血统高于一切”的贵族偏见,认为人应该以自己的知识道德而受到尊重。他与自己从事教职的父兄大不相同,不仅在思想上“极力想要以独立的见解判断事物”,而且在实际行动上也极力摆脱中产阶级家庭的规范,自己探索新的生活道路。在哈代的其他小说,如《还乡》中的克林·姚伯,也与克莱相类,都属于具有“现代思想”雏形的知识分子。克莱不愿做牧师,毅然放弃进大学深造的机会,与农业劳动者为伍(尽管是短暂的),他的思想也从而进一步发生变化,对女子的看法,也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中产阶级的偏见,认为“一个阶级里贤而智的女子,和别的阶级里贤而智的女子,真正的差别比较小;一个阶级里贤而智的女子,和同一个阶级里恶而愚的女子,真正的差别比较大”。这正是他能与社会地位卑微的苔丝热烈相爱,并拒绝本阶级的贞德淑女而娶苔丝为妻的思想基础。这一类在社会上单枪匹马寻求出路和幸福的青年,虽然也不乏成功之例,但也难免碰壁或失败。克林·姚伯和裘德的惨败虽各具原委,但大体上与克莱则同出一辙。安玑·克莱务农的计划,即以失败告终。而在爱情婚姻方面,他虽然“有先进的思想,善良的用意”,但在真正考验到来的时候,“却不知不觉还是信从小时候所受的训诫,还是成见习俗的奴隶”和帮凶。因此,他在新婚之夕听到苔丝坦白身世后,虽然自身也并不“纯洁”,却不肯对苔丝报之以同样的宽宥,进而还将她遗弃。克莱是参与酿制苔丝悲剧的人,同时他自己又是悲剧的当事人。哈代立足于发展,最后使这个人物发生了转变:克莱远离了他那成见深重的国家,去到原始蛮荒的巴西腹地,在比较纯朴自然的环境中,在不断追忆往昔与苔丝耳鬓厮磨的种种情景中,本性纯洁的苔丝复苏了,被世俗成见歪曲了的苔丝淡化了,克莱的转变完成了。这样的转变,看来比较合情合理。小说家在这里作如此安排,既是对克莱过去遗弃苔丝的批判,也是对世俗成见的进一步批判。苔丝杀人出走,与克莱前隙冰释,潜逃途中又与克莱绸缪缱绻,凡此种种描述,更是对世俗成见的大胆挑战。从安玑·克莱的整个形象塑造来看,他也真实自然,具有特定的时代色彩。

善良仁慈的哈代在小说尾声中把苔丝的妹妹交给了安玑·克莱,从小说的故事方面来说,这是苔丝的遗愿;从英国当时禁娶妻子姐妹的律令来说,这是作家的挑战;从作家本人的心愿来说,这又是对读者的告慰。但是,仅此一缕温煦和风,并不能融解全书凄凛的悲观冰雪。哈代并非哲学家,他在前半生也不曾承认自己是悲观主义者,但他经常通过小说(还有诗作)抒发悲观主义思想。仅从前述哈代几部重要小说来看,绝大部分都具有浓重的悲观色彩,《苔丝》这部代表作也不例外。全部作品的悲剧性质和悲观气氛自不待赘述,小说第一期苔丝姐弟凌晨赶集时的沿途对话,正是哈代悲观主义世界观、人生观简明、通俗而又形象的表述;随后在苔丝围场遭污、故园隐居、举家迁徙,最后刑场殒命等情节中,都夹杂了作家感伤主义的今昔之叹,兴亡之感。据此似乎不难证实,哈代将苔丝这样一个单纯质朴的农家姑娘特定为一世之雄的德伯氏末代苗裔,也自然有他明显的寓意。哈代及其作品中的悲观主义,来源于他对现实生活的认识和叔本华等人悲观主义哲学的影响。

哈代是英国十九世纪后期现实主义作家的重要代表,他的作品,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最好的继承和发展。仅就《苔丝》而论,它不仅在人物塑造和情节构思方面,而且在叙事、议论、写景、抒情等等方面,都是继承、发展这一传统的优秀范例。它对人物心理和故事细节表达之细腻传神,在描绘山林牧场和男欢女爱方面所发挥出来的盎然生趣和诗情画意都有独到之处,有时也能令人捕捉到狄更斯和乔治·艾略特等作家的影子。《苔丝》一书在这些方面的艺术特色,我们在读《还乡》《林居人》等作品时,也能尽领。有人说,《苔丝》是十九世纪后期英国最好的小说,即使我们不把断语下得过于绝对,也应说它是那些小说中最好的之一。

哈代基于他那悲观主义思想,在他自己解释他那些人物的悲剧时,常常归咎于“命运的捉弄”;他在具体安排细节时,也常常运用偶合和预兆。通常说,必然正是无数偶然的总和;预兆往往是事发前必然出现的迹象。文学创作中运用偶合和预兆,本来自古有之,更何况,真实的人生,本来充满机遇和偶然;但是表现过繁,也会令人感到结构牵强,不够自然。从哈代最初发表的小说《计出无奈》开始,不少作品中的一些情节,往往给人留下这种印象。《苔丝》中的偶合与预兆,则运用自如,恰到好处。那些偶合,使整个故事更加紧凑,引人入胜;那些预兆则多能发人联想,渲染气氛。这也正是《苔丝》比哈代的其他作品艺术上更加成熟的一个方面。

从哈代生活和创作的年代来看,他是一个跨世纪的文学家。但他在十九世纪末就结束了小说创作,继而专事诗歌创作。从创作形式来划分,可以说他是英国十九世纪最后一位大小说家,他又是二十世纪最初一位大诗人。他的小说创作虽在上世纪末被迫停笔,但他的诗歌和诗剧在思想上与他的小说一脉相承,继续对旧世界进行批判。他的小说和诗作,都对现代和当代思潮及文学创作发生了重大影响,因此也应该说,哈代又是一位承前启后的伟大文学家。到哈代晚年,对他的作品,特别是《苔丝》和《裘德》的毁誉之争胜负早决,他受到了英国人最高的推崇。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哈代及其《苔丝》等作品在世界范围的影响也日益广泛,我国和各国读者对哈代及《苔丝》的理解也日益深刻。到目前为止,尽管我们对哈代的介绍、研究主要尚停留在哈代几部重要小说,特别是《苔丝》上面,但是仅仅从这一部代表作品已足以看出哈代的先进观点,深邃思想,正直品格,他是一位以小说和诗歌为武器向旧世界宣战的勇士。本小说

原书第一版弁言

最后所引箴言,正表明了他这种大无畏的斗争精神:“如果为了真理而开罪于人,那么,宁可开罪于人,也强似埋没真理。”张玲一九七七年银川初稿一九八二年北京改稿一九九九年再版略有更动原书第一版弁言

后面这一篇故事的主要部分——内容方面和现在稍有不同——都在《图画周刊》上发表过;另有几章,本是更特别为成年的读者写的,也都用随笔记载轶闻琐事的形式,在《双周评论》和《国家观察》上发表过。这些刊物的编辑和主办人让我现在能按照两年以前的原稿那样,把这部小说的躯干和肢体联到一起,全部印行,因此我对他们表示感谢。

我只想再说一句话:这部小说的作者,目的简单质朴,他只想把一连串真正互相连贯的事情,用艺术形式表现出来而发表问世;至于这部书里所表示的意见和感情,实在不过是现时大家都想到、都感到的东西,而作者把它说出来了就是了,如果有任何过于高雅的读者,忍受不了这些东西,那我只有请他别忘了圣捷露姆那句人所共知的老话:“如果为了真理而开罪于人,那么,宁可开罪于人,也强似埋没真理。”托马斯·哈代1891年11月。

原书第五版及后出各版序言

现在这部小说,是里边有下面这样情况的一种,就是,它所刻画的女主角还没开始正式活动以前,就经历了一番事故了,而那番事故,通常又都认为是使她丧失了做主角的资格的,或者至少是把她的活动和希望实际上结束了的;既是这样,那么,如果读者会欢迎这部书,并且会和我一致地主张,认为关于一件人所共知的惨剧,在它的隐微方面,除了已经说过的话以外,在小说里还可以再说一说,那这种欢迎和主张,自然都是和公认的习俗十分相反的了。然而英美两国的读者,接受《德伯家的苔丝》那种同情的精神,却又仿佛证明,写一部小说,只依据大家不说出来的意见作方向,而不必使它符合仅仅表现于口头的世道习俗,并不是一无可取的办法,即使拿现在这种好坏不匀、限于局部的成绩作例子,都可以这样说。我对于这种同情,忍不住要表示感激;我只觉得,在现在这个世界里,本是渴想友谊而不可得的,本是只要不被人误会就得算是受惠的,而我却永远不能和这些同情赏识的男女读者,见面握手,这是我的憾事。

我所说的这些读者里面,包括了那些宽宏大量地欢迎这部小说的书评家——他们占了读者的大多数。从他们的言辞里看来,就知道,他们也和其余的读者一样,用他们自己那种富于想象的直觉,把我叙述方面的缺陷加以弥补的地方,可就太多太多了。

这部书的本意,既不想教训人,也不想攻击人,而只想在描叙的部分,简单朴素地把意思表达出来,在思考的部分,多写进去一些印象,少写进去一些主见,虽然这样,但是反对这部书的内容和写法的,却大有人在。

反对者之中那班更厉害的,除了别的事项以外,还对于什么是适于艺术的题材,在良心上不能和我同意;同时明白表示,他们只能把这部书的副题里那个形容词所含的观念,和文明礼法养成的那种完全人为、并非原有的意义联合,而不能把它和任何别的意义联合。这个形容词在“自然”中的意义,以及美学对它所有的要求,他们更不理会;至于他们自己的基督教最优美的一方面对这个形容词所给的精神解释,就更不用说了。还有一班人,他们反对的理由,根本不过是说,这部小说里所包含的人生观,只是在十九世纪末期流行的那一种,而不是更早一些、更淳朴一些的时代里的——这种说法,我只希望能有充分的根据才好。让我重说一遍好了:一部小说,只是一种印象,不是一篇辩论;我要说的话就止于此;因为我想起席勒给歌德的信里说到这班批评者那一段话来了:“他们那一班人,只在以表现为事的文章里,寻找他们自己的意思;他们把应该怎样的东西,看得高于事实怎样的东西,因此,这种争论的原因,完全是基本原则的问题,要和他们取得谅解,是完全不可能的。”又有一段:“只要我看见,任何人批评诗歌表现、而承认有比内在的‘真实’和‘必然’还更重要的东西,那我跟他就算断绝关系了。”

在这部书第一版的引言里,我曾提过,恐怕会有一种高雅的人,忍受不了书里某种东西,这种人在刚才说过的那一班反对者之中,果然就出现了。其中有一位,由于我未曾作那种“惟一能证明这个人灵魂得救”的判断性努力,不能把这部书读过三遍,因而感到心烦意乱。又有一位,反对我把魔鬼的钢叉、公寓的切刀和蒙羞得来的阳伞那类鄙俗东西,写在一篇体面的小说里面。还有一位绅士,充了半个钟头的基督徒,为的是便于对我给不朽的神所加的不敬字样,表示痛惜;虽然也就是他那种天生的高雅,逼着他用了一句叫人要感激不尽的怜惜之辞——说“他也算尽了他的能事了”——把作者原谅。我敢对这位大批评家说,对于神(不论是一神,也不论是多神)作不合论理的责备的,并不像他设想的那样,是一件自我作古的罪恶。固然不错,这种罪恶也许有它的地方根源,可是,如果莎士比亚是一个历史权威的话(他大概不是),那我就可以指出来,在七国那样早的时代,这桩罪恶就已经传到维塞司了。因为在《李尔王》(李尔也可以说是维塞司的国王伊那)里,格勒司特说过:

神们看待我们,就好像顽童看待苍蝇;

他们为自己开心,便不惜要我们的命。

下剩的那两三位巧妙批评《苔丝》的人物,都是胸有成见、为大多数的作家和读者所乐意忘记了的那一类人;都是公然自命为文坛的拳师,为了应付临时,才摆出了一副信心;都是现代“膺惩异端的铁锤”和立誓给人下马威的勇士,老找机会扼杀那一星半点尝试性的成就,不让它变为日后十全十美的成就;总是故意曲解明显的意思,并且假借运用伟大历史方法的名义而攻击私人。但是这一班人,也许有必须推行的主义,必须拥护的权利,和必须保存的遗风旧俗;而一个仅仅以说故事为事的人,只记叙世上的事物给他的印象,完全没有别的用心,可就对于这些东西,有的没注意到,并且也许在自己毫无挑衅之意的时候,完全由于疏忽,对于这些东西,有的发生冲突了。也许一时的梦想所生出来的偶然意念,如果大家认真地把它实行起来,便会让这样一位攻击者在地位、利益、家庭、仆人、牛、驴、邻居或者邻居的太太各方面,遭到不少的麻烦。因此他才英气勃勃,把自己藏在一家出版社的百叶窗后面,大喊“不要脸!”世界实在太拥挤了,所以无论怎样挪动地位,即使是最有理由向前挪动的一步,都会碰着别人脚跟上的皴裂。这种挪动,往往始于感触,而这种感触,有时始于小说。1892年7月。

前面那些话,是这部书问世不久的时候写的,那时候,社会上对于书中各点那种起劲的批评,公开的和不公开的,在感情上还都令人难忘。这一篇话,当初我既然说了,管它有没有价值,我且留在这里;要是现在,大概就不会写出那种东西来了。从这部书初版的时候起,到现在为止,时间虽然很短,而先前惹我发表那篇东西的批评者,却有些位,已经“沉入寂静”了;这仿佛提醒我们,他们说了些什么,我说了些什么,全都丝毫无关紧要。

有些读者,对于书里的风景和有史以前的古迹,尤其是古老的英国建筑,感有兴趣,写信来问我,我很可以借现在这个机会,答复答复他们:所有这部书里和我别的小说里那些背景的描写,都根据的是实在的地方。有许多风景和古迹,就用的是它们现在的真名字;例如布莱谷(或布蕾谷)、汉敦山、野牛冢、奈岗堵、达格堡、亥司陶、勃布砀、魔鬼厨房、十字手、长槐路、奔飞路、巨人山、克利末利路、悬石坛之类都是。至于芙伦河和司徒河,当然大家都知道它们本来就是那样叫法的了。在这些小说初次打稿的时候,我的意思是:那些可以把维塞司的大势指示出来的大城市和地方——像湃寺、蒲利末、波伦鼻勒、司塔特、扫色屯之类——都明明白白地用真名字。这种办法并没往很细致的地方作,不过,不管这种办法的价值怎么样,反正那些名字都原样保留了。

至于那些用假名或者古名的地方——因为写小说的时候,仿佛那样有理由——明眼人已经笔之于书,证明他们清清楚楚地认出它们的蓝本来了:例如他们说,“沙氏屯”就是沙夫氏堡,“司徒堡”就是司徒寺·新屯,“卡斯特桥”就是道寨,“梅勒寨”就是沙勒堡,“大平原”就是沙勒堡平原,“围场镇”就是鹳溪,“围场”就是鹳溪围场,“爱姆寺”就是毕阿寺,“王陴”就是陴可·瑞基,“绿山”就是芜堡山,“井桥”就是芜勒桥,“丝台夫路”就是哈夫路,“奈兹勒堡”就是亥兹勒堡,“布锐港”就是布理港,“棱窟槐”就是靠近奈岗堵的一块农田,“谢屯寺”就是谢波恩,“米得勒屯寺”就是米勒屯寺,“阿伯绥”就是绥阿伯,“爱夫亥”就是爱飞昔,“头恩镇”就是陶屯,“沙埠”就是布恩末,“温屯寨”就是温寨等等。对于这些指证,我决不会反驳;他们的考据,至少可以表示,他们对于书里的风景发生的兴趣,都是出于真心和同情。1895年1月。

这部小说,在现在这一版里,多出来了几页,以前那几版里都没收进去。我把那些不相连属的随笔轶闻,像我在一八九一年那一版的序里说的那样,往一处搜集的时候,把这几页忽略了,虽然它们都是原稿里有的。这几页在第十章里。

关于这本书的副题,前面已经提过,我现在要补充一句:那个副题,本是最后——把校样都校完了——才加上去的,作为一个心地坦白的人对于女主角的品格所下的评判。我当初以为,这个评判,大概不会有什么人来辩驳。谁也想不到,这几个字引起来的驳论,比全书里任何部分都要多!“不著一字,斯更佳矣。”可是这个副题还是留在那儿。

这部书于一八九一年,初次全部印行,分订三册。托马斯·哈代1912年3月。可怜你这受了伤害的名字!我的胸膛就是卧榻,要供你栖息。威廉·莎士比亚第一期白璧无瑕1

五月后半月里,有一天傍晚的时候,一个中年男子,正从沙氏屯,朝着布蕾谷里的马勒村,徒步归去。(布蕾谷也叫布莱谷,和沙氏屯接壤。)他那两条腿,一走起来,老摇晃不稳,他行路的姿势里,又总有一种倾斜的趋向,使他不能一直往前,而或多或少地往左边歪。有的时候,他脆快俏利地把脑袋一点,好像是对什么意见表示赞成似的,其实他的脑子里,并没特意想任何事儿。他胳膊上挎着一个已经空了的鸡蛋篮子,他头上那顶帽子的绒头,蓬松凌乱,帽檐上摘帽子的时候大拇指接触的那个地方,还磨掉了一块。他往前刚走了不一会儿,就有一个年事垂老的牧师,骑着一匹灰色的骒马,一路信口哼着小调儿,迎面而来。“你晚安。”挎篮子的行人说。“约翰爵士,晚安。”牧师说。

那个步行的男子又走了一两步之后,站住了脚,转过身来说:“先生,对不起。上次赶集的日子,咱们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在这条路上碰见的,那回俺对你说‘晚安’,你也跟刚才一样,回答俺说,‘约翰爵士,晚安’。”“不错,有的。”牧师说。“在那一次以前,大概有一个月了,也有过那么一回。”“也许。”“俺分明是平平常常的杰克·德北,一个乡下小贩子,你可三番两次,老叫俺‘约翰爵士’,到底是什么意思?”

牧师拍马走近了一两步。“那不过是我一时的高兴就是了,”他说;跟着迟疑了一会儿,又说,“那是因为,不久以前,我正考查各家的谱系,预备编新郡志,那时候,我发现了一件事,所以才这么称呼你。我是丝台夫路的崇干牧师兼博古家。德北,你真不知道你就是那名门将种德伯氏的嫡派子孙吗?德伯氏的始祖是那位英名盖世的裴根·德伯爵士,据《纪功寺谱》上说,他是跟着征服者威廉从诺曼底到英国来的。”“从来没听说过,先生!”“这是真事。你把下巴仰起一会儿来,我好更仔细端量端量你那个脸的侧面。不错,是德伯家的鼻子和下巴,不过可比先前有些猥琐了。原来帮着诺曼底的爱错玛爵爷征服格拉摩根郡的,有十二位武士,你祖宗就是其中的一位。你们家的支派,在英国这一带地方上,到处都有采邑;在司蒂芬王朝,他们的名字都登在《度支档册》上了。约翰王朝,你的祖宗竟有一位,阔得把一处采邑捐给了僧兵团的;爱德华第二王朝,你祖宗勃伦曾应召到威斯敏斯特,去参加在那里开的大议会。奥里佛·克伦威尔时代,你们家多少衰微了一点儿,不过可还没到严重的程度。后来查理第二王朝,你们家因为忠心保主,封过御橡爵士。唉,你们家有过好些代的约翰爵士了;假使爵士也跟从男爵一样,可以世袭,那你现在不就是约翰爵士了吗?古代的时候,爵士实际就是父子相传的啊。”“真个的吗?”“总而言之,”牧师态度坚决地拿马鞭子拍着自己的腿,下了断语说,“全英国像你们家这样的,真不大容易找得出第二份来哪。”“可了不得!全国都找不出来吗?可是你看俺哪,一年到头,忙忙碌碌,东跑西颠,好像跟区里顶平常的家伙,并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崇干牧师,关于俺这个新闻,人家已经知道了多久了?”

牧师说,据他所晓得的,这件事早已成了陈迹,很难说有什么人知道了。他自己考查各家谱系,是在刚过去的那个春天里有一天开始的,那时候,他正追溯德伯家历代的盛衰,刚好看见了德北写在车上的姓名,因此他才寻根问底,去考查德北的父亲和祖父,一直考查到他对这个问题没有疑问的时候。“我起初本来打算,不要把这么一个毫无用处的遗闻琐事告诉你,以免搅得你心绪不宁。不过有的时候,我们的理智控制不了我们的冲动。我还以为你早就知道一点儿了哪。”“不错,俺倒也听人说过一两次,说俺们这家人还没搬到布蕾谷的时候,也过过好日子。可是那时候,俺对这种话并没怎么理会,俺还只当是,他们说的好日子,不过是从前养过两匹马,这阵儿可只养得起一匹啦。俺家倒有一把银子古调羹和一方刻着花纹的古印;可是,俺的老天爷,调羹和印算得了什么?……真没想得到,俺会跟高贵的德伯家一直都是一家骨肉。人家倒谈过,说俺老爷爷有背人的事儿,不肯告诉人家,他是从哪儿来的。……牧师,俺莽撞地问一句,俺这家人这阵儿,都在哪儿起炉灶哪?俺这是说,俺们德伯家都住在哪儿哪?”“现在你们家哪儿也没有了。以一郡的世族而论,你们家已经灭绝了。”“这可糟糕。”“不错——这就是那些弄虚作假的家谱上所说的,某家男系绝灭无后,其实不过是衰败了、没落了的意思。”“那么俺们都埋在哪儿哪?”“埋在绿山下的王陴。那儿的地下拱顶墓室里,你们家的坟一行一行的,坟上面刻着石像,罩着培白玉华盖。”“俺们的庄园宅第哪?”“你们没有庄园宅第了。”“呃?地也没有了吗?”“没有了;虽然我才说过,你们家从前有很多庄园,因为你们家的支派很繁盛,但是现在可什么都没有了。从前本郡里,你们家的宅第园囿,王陴有一处,谢屯有一处,米尔滂有一处,勒尔台有一处,井桥也有一处。”“俺们家还能不能有家道重新兴旺起来那一天哪?”“啊——这我可说不上来。”“先生,你看俺对这件事该怎么办才好哪?”德北停了一会儿问。“哦,没什么办法,没什么办法。‘一世之雄,而今安在’,你只有记住这句话,训诫鞭策自己就是了。这件事本来不过是对于我们研究地方志和家谱的人多少有点儿意思罢了,没有别的。本郡里面现在住小房儿的人家,从前几乎也跟你们家一样声势显赫的,还有好几姓哪。再见吧。”“可是,崇干牧师,既是这样,那你回来,跟俺去喝它一夸脱啤酒,好不好?清沥店有开了桶的好酒,可是比起露力芬店里的,自然还差点儿。”“谢谢你,不喝了,今儿晚上不喝了,德北。我瞧你喝得已经不少了。”牧师说完了以后,就骑着马走了,心里直疑惑,不知道把这一段稀罕的家史,对他说了,是不是不够慎重。

他去了以后,德北带着一味深思的样子,往前走了几步,跟着在路旁的草坡上,坐了下去,把篮子放在面前。待了不久,一个小伙子,在远处出现,也朝着德北刚才所走的方向走来。德北见了他,把手举了起来,他于是加紧脚步,走近前来。“喂,小子,你把这个篮子拿起来,俺要你去给俺送个信儿。”

那位身材细瘦的半大小子,把眉头一皱,说:“约翰·德北,你是什么人,敢支使起俺来,还叫俺‘小子’?咱们谁还不认得谁!”“真认得吗?真认得吗?这可得说是个谜,这可得说是个谜。你这阵儿听俺吩咐,把俺交给你的差事快快办去好了。……哼,傅赖,俺还是把这个谜对你说穿了吧,俺原是一个贵族人家的后人哪,今儿过晌儿,就是刚才不大的会儿,午时以后,酉时以前,俺才知道的。”德北宣布这段新闻的时候,本来是坐着的,现在却把身子倒了下去,骄矜闲适地仰卧在草坡上面雏菊的中间。

那小伙子站在德北面前,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约翰·德伯爵士——那就是咱!”长身仰卧的男子继续说,“那是说,要是爵士也和从男爵一样的话——本来也就一样呵。俺的来历,都上了历史了。小子,绿山下有个王陴,你知道不知道?”“知道,俺上那儿赶过绿山会。”“啊,就在那个城的教堂下面,埋着——”“那并不是个城,俺说的那个地方并不是个城;至少俺上那儿去的时候,那不是个城。那是个土里巴唧、不起眼儿的小地方。”“你就不用管那个地方啦,小子,那不是俺眼下要谈的题目,俺要说的是,俺祖宗就埋在那一区的教堂下面,有好几百位,都穿着真珠连锁甲,装在好些吨重的大个儿铅棺材里头。所有南维塞司这些人,谁家也没有俺们家老祖宗的骨殖那样大的气派,那样高的身份。”“哦?”“现在,你拿着这个篮子,上马勒村去走一趟。你到了清沥店的时候,叫他们马上打发一辆单马马车来,接俺回家。再告诉他们,在车底下带一小瓶一纳金重的甜酒来,叫他们记在俺账上好了。你把这些事儿都办完了,再把篮子送到俺家里,告诉俺太太,叫她把要洗的衣裳先搁一搁,因为她用不着洗完了,叫她等着俺,俺回家有话告诉她哪。”

那小伙子半信半疑,站在一旁,于是德北把手放到口袋儿里,把他从来一直就没多过的先令,掏出一个来。“你辛苦一趟,小子,这个给你吧。”

这么一来,那小伙子对当前情势的看法,就立时改变了。“是,约翰爵士。谢谢你。还有别的事儿没有,约翰爵士?”“你告诉俺家里的人,说回头晚饭俺想吃——呃——要是有羊杂碎,就给俺煎羊杂碎,要是没有,就预备血肠得了;要是连血肠也弄不到,呃,那么小肠也行。”“是,约翰爵士。”

那小伙子拿起篮子,正要拔步前行,忽然听见铜管乐的声音,从村子那方面传了过来。“这是干什么的?”德北说,“不是为俺吧?”“这是妇女游行会呀,约翰爵士,你瞧,你闺女还是一个会员哪。”“真格的——俺净想大事儿,把那件事全忘了。好吧,你上马勒村,吩咐他们套车来,俺也许坐着车,去视察视察她们的游行队。”

小伙子转身走去,德北在夕阳中的野草和雏菊上,仰卧等候。那条路上,许久没再走过一个人影儿。在这青山环绕的山谷里,那轻渺的铜管乐声,就是惟一能听到的人籁。2

前面说过的那个美丽的布蕾谷或者布莱谷,是一处群山环抱、幽深僻静的地方,虽然离伦敦不过四个钟头的路程,但是它的大部分,却还不曾有过游历家和风景画家的足迹。马勒村就在它东北部那片起伏地带的中间。

想要熟悉这个山谷,最好是从它四周那些山的山顶上往下眺览——不过也许得把夏季天旱的时节除外。天气不好,一个人没有向导,独自游逛到谷里的幽深去处,容易对于它那种狭窄曲折、泥泞难走的路径,觉得不满。

这一片土壤肥沃、山峦屏障的村野地方,田地永远不黄,泉水永远不干,一道陡峭的白垩质山岭,包括汉敦山、野牛冢、奈岗堵、达格堡、亥司陶和勃布砀这些高岗,在它南面环绕回抱。一个从海边上来的旅客,往北很费劲地走过了几十英里石灰质丘陵地和庄稼地以后,一下来到这些峻岭之一的山脊上面,看到一片原野,像地图一样,平铺在下面,和刚才所走过的截然不同,他就不由得要又惊又喜。他身后面,山势空旷显敞,篱路漫漫灰白,树篱低矮盘结,大气无颜无色,太阳明晃晃地照耀的那些块田地,一处一处非常广大,只显得那片景物,好像没有围篱界断一样。但是在这个山谷里,世界却好像是在纤巧、精致的规模上建造起来的。这儿的田地,都只是一些小小的牧场,完全是大草场的缩影,因此从这个高岗上看来,一行一行纵横交错的树篱,好像是一张用深绿色的线结成的网,伸展在浅绿色的草地之上。山下的大气,都懒意洋洋,并且渲染成那样浓重的蔚蓝,因而连这片景物上艺术家叫作是中景的那一部分,也都沾润了那种颜色,而远处的天边,则是一片最深的群青。长庄稼的地,块数不多,面积有限。全副景物,除去很少的例外,只是大山抱小山,大谷套小谷,而那些小山和小谷上,盖着一片连绵、丰茂的草和树。布蕾谷就是这种样子。

这块地方,不但地形方面富有情趣,历史方面也颇有意味。历来相传,都说国王亨利第三的时候,有一只美丽的白鹿,亨利王追上了没舍得杀害,却让一个叫塔姆·德·拉·林得的杀害了,因此受了国王的重罚;由于这个稀奇的传说,从前都管这个谷叫白鹿苑。在那个时代,并且一直到离现在比较近的时候,这块地方,还到处都是葱茏茂密的树林。就是现在,仍旧有古老的橡树矮林和参差的乔木地带,在它那山坡上残存,仍旧有空心的大树,在它那许多草原上荫覆;这都可以看出它当年那种情景的痕迹来。

林苑已经一去不回了,但是旧日林间树下一些古风,却仍然留存。不过这许多古风,却只是在改头换面或者另有化身的形式下延续下来。比如现在所说的那个下午里,就可以看出五朔节舞的旧风,以联欢会(或像本地的叫法,游行会)的形式出现。

马勒村的青年居民,都觉得这种游行,是一件有趣味的举动,不过它的真正意义,参加这个会的人,倒看不出来。它的特点,并不在于它保存了古风,让人每到周年,就排队游行跳舞,却是因为它的会员全是妇女。在男子团体里,这样的庆祝,虽然渐渐消灭,比较起来,却还不像在妇女团体里那样少见;但是在现在还留存的这种妇女团体里(如果还有任何留存的),盛况和光荣,却全都摧残干净了,这若不是由于妇女们羞涩的天性,就是由于她们亲属里面男子们讥笑的态度。只有马勒村的游行会,还照旧延续,来维持本地的司瑞神节。这个会如果不能说是养老送终的互助结社,却得算是一种立盟供神的妇女团体。它已经按期游行了好几百年了,现在仍然按期游行。

所有结队的会员,都穿着白色的长衫——这种鲜明的服装,是旧历通行那时候的遗风;那时候,欢乐的心情和五月的时光,是分不开的;那时候,人们还没有深思远虑的习惯,把人类的情绪压低到单调一律的程度呢。她们那天最先出现的时候,是二人一排,列队在区上游行。她们的身躯,让绿色的树篱和藤萝攀附的房屋前脸一衬托,就在日光辉煌的映射下,显出理想和事实,稍微有点儿冲突;因为虽然她们全体穿的都是白色的衣服,但是却没有两件衣服白得一样。有些近乎纯粹的漂白;有些是发蓝的灰白;有些年长的会员们所穿的,近于死人一般的灰色和乔治时代的样式,那可能是叠在箱子里,放了好些年了。

除了穿白色连衣裙那种特点以外,每个女人,右手里还拿着一根剥了皮的柳条儿,左手里拿着一束白花儿。柳条儿的修剥和花束的选择,都是每个人费过一番心思的事情。

游行队里的妇女,有几位中年的,甚至于还有几位快要老了的;她们都饱经风霜,受尽磨难,一头银丝,满脸皱纹,却也夹在这种轻快活泼的队伍里,让人觉得,几乎不伦不类,毫无疑问,十分可怜可叹。她们都有过焦忧和磨练,并且在一生之中,眼看就临近了自己要说“岁月毫无欢乐可言”的时候了;真正看来,也许个个这样的人,比起她们年轻的伙伴来,都有更丰富的材料,可以供我们搜集叙说。不过这儿且休提那些上了岁数的人,而只讲那些生命在紧身衣下跳动得热烈迅速的人好啦。

实在说起来,会员里面,还是年轻姑娘占大多数。她们满头蓬松的云鬟,在日光下,掩映出各式各样的金色、黑色和褐色。她们里面,有的美目流盼,有的鼻准端正,有的樱唇巧笑,有的身材苗条;但是兼备众美的,固然不能说没有,却少得很。由于她们硬得这样抛头露面,让大家细看,所以她们的嘴唇该轻启还是固闭,分明使她们感到困难了,她们的头该微俯还是高举,她们的面目该紧绷还是松弛,才能神态自若,免于做作,也分明使她们觉得不好办了,这都表示,她们是真正的乡村姑娘,不习惯于让许多人注视。

她们中间每一个人,都有暖和的太阳,在她们身上晒着,同时,她们每一个人心里,也都有一个个人独有的小太阳,晒着她们的灵魂;一种梦想、一种爱情、一种心思、至少一种渺茫的希望,虽然也许因为所欲不遂而终于渐渐成为泡影,但是却依然不断地生长,因为希望原是这样的啊。所以她们大家全都兴致勃勃,有好些位还都嬉笑欢畅。

她们走过了清沥店,正要离开大道,从一个小栅栏门进入草场;那时候,只听一个妇人说:“哦呵,俺的老天爷!你看,苔丝·德北,那不是你爹坐着大马车回来啦!”

一个年轻的队员,听见这话,回头看去。她是一个姣好齐整的姑娘——也许她跟别的几位比起来,不一定更姣好——不过她那两片娇艳生动的红嘴唇儿,一双天真纯洁的大眼睛,使她在容貌和颜色上,平添了一段动人之处。她头上扎着一根红带子,在一片白色的队伍里,能以这样引人注目的装饰自夸的,只有她一个人。她那时回过头去,看见德北正坐在清沥店的马车里,沿路而来,赶车的是一个头发鬈曲、体格雄壮的姑娘,两只袖子卷到胳膊肘儿以上。她是清沥店里那位高高兴兴的店伙,因为总揽一切,所以有时也作车夫,有时也作马夫。德北摆出舒服阔绰的样子,把眼睛闭着,把身子往后靠着,一只手来回在头上摆着,嘴里慢慢地用宣叙调念道:“俺们家在王陴,有一座大坟地;俺祖宗是武士,装在那铅棺里!”

所有的队员,都一齐窃笑,只有那个叫苔丝的是例外;她看见父亲在她们面前出丑,脸上仿佛慢慢地起了一阵热辣辣的感觉。“这没有别的,他累了就是啦,”她连忙说,“我们家的马今儿要休息,所以他顺路找别人把他带回来了。”“你还装糊涂哪,苔丝,”她的同伴说,“他那是赶完了集,又喝了个不亦乐乎了。哈哈哈!”“我告诉你们,要是你们拿他开玩笑,那我就一步也不再跟你们往前走啦!”苔丝喊着说,同时颊上的羞晕,一直红到满脸和满脖子。一会儿的工夫,她连眼圈儿都湿了,头也抬不起来了,只往地上瞧。她们一见真把她惹得难受了,就没再说什么别的话,大家一时又按部就班,往前进行。苔丝的自尊心重,不好意思再回头去看,她父亲究竟是什么意思,其实他有没有意思,谁知道呢;所以她就跟着大队,一直往围篱里面举行跳舞会的青草地上走去。到了那儿的时候,她已经恢复了平静,拿柳条轻轻拍打和她并排的女孩子,照旧有说有笑的了。

在这样年纪上的苔丝,只是一团感情,还丝毫没沾染上人生的经验。她虽然上过村里的小学,但是她嘴里的方言,却还保留了相当地多:这块地方上那种方言的特殊语音,就表现在差不多可以拿“尔”字代表那个音的念法上,他们把它念得几乎和人类语言中任何别的音一样地重。苔丝生来就说这种方言那副深红微撅的嘴唇儿,还没长到完全固定的形状呢,并且她说完了一个字,一闭嘴,她的下唇,总要把上唇的中部往上一撮。

童年的神情,在她的面貌上,仍旧隐隐约约地看得出来。那天下午,她随着大队游行的时候,虽然看来身材高壮,面貌齐整,像个成年女子,但是实在有的时候,她十二岁上的样子,在她那两颊上能看到,她九岁上的神情,在她那闪烁的眼睛里能辨出,就是她五岁上的模样,也还时时在她那唇边嘴角上,轻轻掠过。

但是这种情况,既少有人知道,更少有人注意。只有极少数的人,大半还都是素不相识的,偶然走过,会注目久视,一时叫她的清新鲜嫩所迷,并且心里想,不知道将来还能不能再见到她。但是差不多据一般人看来,她只是一个端正秀丽、上得画儿的乡下姑娘就是了。

德北坐在女车夫赶着的凯旋马车里,一去之后,再也看不见,也听不见了。舞队走进了选定的场所,跳舞于是开始。因为队员里面没有男人,她们起先只是女的和女的对舞;但是一天的劳动快要结束的时候,就有住在村里的男子,还有别的闲杂人和行路人,都聚在舞场周围,并且想要开口磋商搭配舞伴。

在这些旁观的人里面,有三个身份较高的青年,肩上拴着小背包,手里拿着粗手杖。他们的模样既然都相似,他们的年龄又一个一个紧紧相挨,所以人们看起来,几乎要认为他们是亲兄弟,实在他们本来也就是亲兄弟。老大是普通副牧师的打扮:系着白领带,穿着圆领背心,戴着薄边帽子;老二是一般大学生的样子;最小的老三,只凭外貌,还不大看得出来是个什么样的人;他的眼神、他的服装,都带着一种无拘无束、不郎不秀的神气,表示他对需要循规蹈矩、黾勉从事的职业,还没找到门径呢。我们只可预言一下,说他只是一个轻尝浅试、旁收杂览、样样通、样样松的学生罢了。

他们兄弟三人,对路上碰见的人说,他们是在白衣节假期里步行游历布蕾谷的,他们的路程是从东北方的沙氏屯镇起,往西南方去。

他们靠在大路旁边的栅栏门上,打听跳舞和白衣妇女是怎么个讲究儿。老大、老二,显然是一分钟都不想多待的。但是老三,看到一群女孩子自己对舞,没有男子相伴,仿佛觉得很好玩儿,所以就不急于往前走了。他把背包解下,连手杖一齐放在树篱下面的土坡上,把栅栏门开开了。“你要干吗,安玑?”老大说。“我想去跟她们凑个热闹儿。咱们何妨都去哪?只去一两分钟好啦,决耽误不了咱们很大的工夫。”“不成——不成;你净胡说八道!”大哥说,“在众目睽睽之下,跟一群乡下毛丫头跳舞!你不怕有人看见吗?快走吧,要不然,咱们赶不到司徒堡,天就要黑了,比司徒堡近的,又找不到其他投宿的地方。再说,我既然不怕麻烦,把《不可知论驳正》带来了,咱们还得再念完一章,才能睡哪。”“好吧,我五分钟一准赶上你和克伯;你们不必等我;你放心好啦,裴利,我五分钟准追上你们就是了。”

两个哥哥没法子,只得离开了他,自己往前走去,走的时候,还替他拿着行李,好叫他回头追赶的时候,免得累赘。老三于是走进了草场。

跳舞刚刚停了一下的时候,他就朝着离他顶近的那两三个姑娘殷勤地说:“这样真是万分可惜了,你们的舞伴哪,我的亲爱的?”“他们还都没散工哪,”顶不拘泥的姑娘里面,有一个说,“他们一会儿就都来了。趁着他们还没来,你先当一个舞伴好不好,先生?”“当然好,不过这么些女的,就我一个男的,有什么意思?”“总比一个都没有好哇,彼此一样的人对面跳舞,一点儿也不亲亲热热搂搂抱抱的,可真不是味儿。我说,你这会儿就精挑细拣吧。”“算了吧!别太不害臊啦,”一个比较腼腆的女孩子说。

那个青年这样应邀以后,就拿眼打量她们,想要鉴别一下;不过这群姑娘,既然都是他从来没见过面儿的,所以他不大能运用他的鉴别力。他挑的那个,差不多就是头一个到他跟前的;说话的那个姑娘,却出乎她的意料,并没中选。苔丝·德北呢,也没那么巧,就被选上。古老的家世,祖宗的骨殖,纪功的碑碣,德伯氏的相貌,还没有能在人生的战场上给她帮忙的呢,连叫她在极平常的村姑农妇里面,出人头地,得到一个男舞伴这么点儿小事儿,都没办到。诺曼的血统,没有维多利亚王朝的财富作辅助,又算得了什么!

那个独占上风的姑娘,不管叫什么名字,反正并没流传下来;我们只知道,所有的人,觉得那天晚上,她头一个享受到和男舞伴跳舞这种福气,都嫉妒她。不过有一个人带头,就有一百个人跟随,乡村青年们,在先前没有外人闯入碍事的时候,本来都站在栅栏门外,趑趄不前,现在却很快地进了门里了。一会儿的工夫,成双成对跳舞的人中间,就掺进去了许多许多乡村青年男子,等到后来,就是顶不好看的女人,也用不着充当男舞伴了。

教堂的钟响起来了,那个学生忽然说,他得走了——他刚才忘其所以了——他还得追他的同伴呢。他走出舞队的时候,眼光落到苔丝·德北身上,她那一双大眼睛,老实说,正因为他没挑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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