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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19 04: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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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三三

出版社:青岛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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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课

舞蹈课试读:

第一章

她的

指温润纤细,美过我的。然而那轻拍中有停顿,虚弱地、献媚地赔着小心。手“扶把练习,准备!”他命令道。

在墙上的大镜子里,我看到他肩背挺拔,目光深邃而傲慢,掠过我们这些沿着芭蕾舞杆站成一排的女孩的头顶。

女孩们无精打采,等待下课的铃声响起,把脚尖踮起做渐蹲的腿部练习时稍稍叹息。

我喜欢上他的课。但愿永远没有尽头。

童老师,我们这样喊他;而当他的严厉把我们惹恼时,叫他童家棣。

童家棣。傍晚当我一个人穿过天桥,在音乐不论以何种面目漫过周身,在最快乐和最沮丧的时候,在我怀疑时……我会想起这个名字。

音乐从快板转向柔板。轻风在林中穿行,溪水叮咚,蝴蝶翩然落在一朵雏菊上歇息。在二位单腿画圆圈时,我故意让脚尖作片刻地偏离。

我知道所有的错误都逃不过他的眼睛。“脚尖朝外!”他走过来了,停在我的身后。一股淡淡的烟味,伴和着神秘的成年人的气息。我紧抿起嘴巴,藏去狡黠的笑意,等待他的手落在我的错误上。

他握住我的脚尖,让它回到符合规定的脚尖朝外的程度。

一直到下一节芭蕾舞课,我会思念他的手。

上帝的母狮子

叫我拍拍吧。

盛拍拍。AB血型,双鱼座。Ariel是我的英文名。柔美、纤细、善良的上帝的母狮子。

像所有的芭蕾舞女孩,我走路时是外八字的鸽子步。我的死党巫裴,她说,你走路的样子让人沉思。而我,想的是我的脚背过于平坦,长大后不能成为真正的芭蕾舞演员。

我的皮肤是没有层次的白,好在嘴角生有三个俏皮的雀斑,它们让我的五官生动起来。引得学校几个时尚女生纷纷仿效,在脸颊上悄悄用眉笔点染。

我崇拜乌兰诺娃,她是我遥不可及的梦想。“像云一样柔软,像风一样轻。比月亮更明亮,比夜更宁静……”

我喜欢听周杰伦和Lene Marlin,他们的歌让我沉静,回到自己的内心。我也喜欢艾米莉·狄金森,“我们在房子之间谈心,直到苔藓蔓上我们的嘴唇……”

每周二、四、六,我穿过长长的日落大街去舞蹈学校上课。黑色的双肩练功包里除了舞鞋和练功服外,总要放上本小说和几样零食。零食总是被老师以保持形体为由没收。在歇息的间隙,我们看到他坐在桌前,悠然打着拍子,嘴里吃着没收自我们的零食。

是的,接下来就要说到我的家了。

我想到一个词:混乱。

一说到这个话题,我的话总是很少。不像巫裴,说起来总是滔滔不绝。我知晓他们家每天发生的所有事情,如一出电视连续剧,琐碎而快乐,令我又心烦又妒忌。

我要说的是——我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爸爸和继母去度蜜月了,我被送到继母的娘家。在那里,我将度过我十四岁中的三周半。

赫本头、马屁股

老太太并不老,只是有些胖,但也并非胖得不堪。不低的个子,剪个赫本头,当我第一次看到她时,不禁在心里轻轻地笑了。“来吧来吧,让孩子来吧!”她转头对继母说,“就让她住你的房间。快去收拾收拾!”

继母把我的手拿过去,放在她的手掌里,一下一下地拍着。她的手指温润纤细,美过我的。然而那轻拍中有停顿,虚弱地、献媚地赔着小心。

我好脾气地任由她拍着,在心里轻轻地数着:1、2、3……我准备数到10,如果她还不放开,我就自己把手拿回来。“这里倒是离学校挺近。”爸爸说。“离舞蹈学校也不远,只隔一条街。”继母也附和道。

他们一左一右,在我身边极力兜售住在这里的好处。

我安静地坐在那里,谁都不瞧,一直看着对面墙上的一幅用木框简单装裱的画,那是乔治·修拉的《大碗岛的星期天下午》,画上的大人和孩子,男人与女人,那样的规规矩矩、安静而有秩序。近处的女士被戴礼帽的绅士挽着,她身后的裙撑高高鼓起,看上去好像马的屁股。

我的眼睛瞧着“马的屁股”,耳朵却极力倾听他们的交谈。他们一直在说我,不时小心翼翼地看我一眼,仿佛我是问题的核心。“拍拍?”“嗯?”“你觉得呢?”

我低头瞧着自己的脚尖,半天不响。

我也知道,他们度蜜月时我不能跟着。我只是,只是不愿意让他们那么容易得逞,那么容易就把我给丢到脑后去。

沉默了好半天,我在心里叹了口气,小声说道:“好吧。”

他们像得到赦令一样,长舒一口气,身子靠向椅子靠背。我看到爸爸悄悄地用手背擦去额头上的汗珠。继母则风一般地旋身回屋,准备明天旅行的行李。“给我买个闹钟,”老太太顿时活泼起来,“我好接送她上学。”“不用,”爸爸轻松地呵呵笑起来,“让她自己去。小学一年级时她就会自己上学了。”说着转脸向我望过来。

我避开爸爸的目光,别过头去。心里头一百个不是滋味。

爸爸走过来,安慰般地摸摸我的头:“在这儿可要听外婆的话……”

我轻轻地挣脱开,装作一门心思看他身后墙上老太太的一幅肖像画:画上的她比现在年轻,没有这么肥。她坐在一张椅子上,稍稍有些不耐烦,不时将眼梢瞥向旁边,让人感觉灶上正煲着汤,一旦沸了,她会随时准备跳将起来,跑过去抢救。

唉,说真的,我并不讨厌她,当然也说不上喜欢。可是一想到往后几个星期每天都要和她吃住在一起,我的心里就有些忐忑不安。

外婆!

我敲了敲门。

门吱的一声开了。老太太站在门口,手里握着副纸牌。在她身后的客厅里,还有两位老太太,手里也拿着纸牌,眼睛齐刷刷地望过来。“外婆……”我一向不怎么喜欢叫人,可是眼下,我正努力克服这个缺点,“外婆,我放学了。”

不知为何,她看上去好像有些慌乱,转头向那两个老太太,准备给我们介绍。“这是都枚的……”都枚是我继母的名字。“噢……噢……”两位老太太张着嘴,不住地点着头,打量着我,“噢”了半天嘴巴才慢慢合上。“快进来,快进来!”她们热情地向我招呼,转头冲老太太眨巴着眼睛,叽叽咕咕地小声笑着,“怎么觉得……”

老太太脸上讪讪的。

两个老太太小声嘀咕了句什么,突然间爆发出一阵呱呱的大笑。“哎呀我的老姐,你真行!”其中一个边笑边拍着自己的大腿,指着老太太笑道,“居然赶到我们前面去了——已经做了这么大孙女的外婆!”

这么一夸,老太太脸上有些挂不住了。

我站在那儿也不知如何是好。

这时,只见她咚咚咚走过去,夺过那两个老太太手里的牌,扔在桌上,“不玩了!不玩了,散会!”她把那两个老太太推出门去,啪的一声关上了门;随即又打开,取下衣帽架上她们落下的衣服,一下子给扔了出去。

门外,那两位还在叽呱乱笑着。“这两个没文化的!”她一边嘟哝着,一边抬眼看着我,笑了。

见我进屋后一直站在那儿,身上背着书包,还在等她请我坐下,忙招呼道:“别在那儿站着,快进来!”

几天后,在楼下的院子里,我又碰见那两个老太太,她们指指手里的小筐,请我吃荔枝。我摇摇头,谢过,走开了。我听见她们在身后嘀咕着,大概的意思是:老家伙怕是真的伤心了,女儿不听话嫁了个老男人,还有一个半大不小的孩子。

像一座比萨斜塔

她看着我从包里取出那些CD和书。身子倚靠着桌子,像一座比萨斜塔。

我喜欢带着它们。我把它们带来,是希望自己在这里的时光不太难过。“都是那种……”她傲慢地冲那些CD点点头,“哼哼唧唧个半天,像牙疼又像念经的音乐?”

我不明白地看着她。

她似是漫不经心地随口哼唱一句:“是谁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

哦,天哪!我吃惊地看着她笑。两人之间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了。可是,我高兴得未免太早,没过一会儿,它又像弹簧似的弹了回来——我看见她冲它们摇着头,一副不能理解的样子。

接着,她又拿起一本书,挺费劲地一字一字念出书的名字:“《可诅咒的窗帘》……你喜欢看小说?”因为是老花眼,看字的时候她得把书拿远些,身子往后靠到极限。这样一来,比萨斜塔更斜啦!

我点点头。“我以前总是跟书打交道,你知道——”她翻开书的扉页,做了个盖戳的动作,“夸!——就这样,一直到退休。”

她曾经是个图书管理员。就是说,图书馆里那些书上面的章,有相当一部分是她盖上去的。“我喜欢诗——看小说太累。”她说。

我还是第一次听人这么说。

她带我到她房间,领我参观她的藏书。

房间很大,布置得很雅致。一只猫趴在床前的小地毯上打盹儿,见我们进来,傲慢地瞟了我一眼,仍保持狮身人面像的姿势。对面墙上,有一幅临摹的油画,笔法幼嫩稚气,只能隐约看清绿树掩映中巫婆帽子般的教堂尖顶。

另一面墙上,贴着好多照片,大多数是继母的,从婴儿一直到青年。我不好意思细看,只略略地看了几眼,就转头看书架上的书。书挺多,除了一些考古、收藏、美食一类的书外,其余都是诗歌方面的。

老太太从书架上拿下来一本《泰戈尔诗集》,有些破损,看上去有些年头了。她打开来,指给我看书上诗人的签名。

虽说不感兴趣,我仍很配合地凑上去看了看,有礼貌地点点头。“听都枚说,你在学跳舞。”她把书放回去,话题一转。

我下意识地转头望了望墙上那些照片。她们从不同的时期,从时光深处朝我望过来。“从四岁开始,到现在十年了。”我一直为此自豪。“嗯,不错。”她收回目光,上下打量起我来,“瘦了些,不过,腿挺长。”

然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腰身。“我在减肥。两个月减了十斤。”她说,颇为得意的样子。

刚才路过餐厅时,我已经注意到桌上一个藤编小筐里的减肥饼干和减肥茶了。“你还记得……”她顿了顿,小心翼翼地问,“记得你妈妈吗?”

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没了。

一场车祸,在田纳西州的一条高速公路上。

那时,她已和爸爸离婚。六个月后爸爸得知消息;而我,一直到两年后才知道。那年,我满八岁。

此前,我一直跟奶奶住,一直到她去世。我是她的心肝儿!每晚,她轻轻地挠着我的后背唱着催眠曲:“小拍拍,要睡觉,眼睛闭闭好……”

有时候我会想起妈妈,然而,她的脸同她的爱一样模糊。她像风一样来去,捉摸不定,当她离开时,她低身轻轻吻一下我的脸,就像啄了一下我身边的空气。

我点点头,转头望着别处。我不怎么喜欢别人向我提起这事,不管对方是怀着好奇,还是同情。“你去玩吧,我歇一会儿,然后带你出去吃饭。麦当劳怎么样?”

我正要走开,她叫住我:“拍拍——”“嗯?”我停住,回头看着她。

她扭捏了片刻,说道:“以后……守着外人的时候,别叫我外婆了。好不好?”

我不明白地看着她。

她思忖了一下,摸了摸眼角,真真假假地说道:“你知道,喊喊会把人喊老的。”

不让喊就不喊呗,我还不乐意喊呢!“好。”我说。

除此之外,我们第一天的交谈还算愉快。不过,她真不应该同我说这么多话的,如果她不想让我们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无话可说。

寂静

唉,真的,我们真不该第一天就把所有的话说完。

我们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一人膝上摊着本书,我读我的小说,她读她的诗歌。那只猫卧在我们中间的地毯上打着盹儿。

我喜欢一边看小说一边听音乐。而那些被她称作“念经”的音乐CD,一直放在我的桌上,没有机会听。我一直记着她那傲慢的眼神。

现在,我们的心思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用于阅读,一部分用于感受对方。当我抬起头来,刚想张嘴说点什么,她已经从书上抬起眼睛,面带微笑在那儿等着了!偶尔,她想到一个话题,说完后期待地看着我,希望我们乘上这艘大船在语言的河流上乘风远航,而我却无力抓住她向我投来的这根缆绳,眼睁睁地看着它稍纵即逝。“你们学校有图书馆吗?”“哦,有。很小。”我赶紧抬起头来回答。声音略微有些沙哑。

她说:“噢。”

然后,又是一片寂静。

这种寂静让我感到不自在。她看上去好像也和我一样,觉得应该用话语把寂静填满。只是,我们俩都不善于此道。

我敢说那两个老太太在这方面一定在行,有兴趣、没兴趣都能跟你说个没完没了。

而她不会。兴许因为她是个文化人的缘故,我这么认为。

后来,我们都放弃了努力,专心于自己的阅读,或者发呆。当我们在阳台或卫生间擦身而过时,我们只有互致有礼的微笑了。

第二章

我看见自己的绿格子短裙起起落落,藏青色的护腿袜在阳光下分外醒目。

《胡桃夹子》

我在教室后面练习天使跳。

我的双臂环成花环,头往后仰时,后背总是弯曲得不够柔软。

然后是巴斯克跳,站五位,右脚向旁边迈出成二位。我看见窗外对面钟楼尖尖的屋顶,以及上面鸽子灰的天空。

半蹲起跳并往里转身三百六十度,左腿向旁踢起九十度。这时,我看见他深陷几个女孩的包围,她们叽叽喳喳,而又各怀忧患。

女孩子都喜欢他。他严厉中的温情,古板中的风趣。他的不偏不倚。还有,他身上那种令青春期女孩心动的成年男子的气息。

天空——童家棣。童家棣——天空。

他微微蹙起眉,紧抿着嘴巴,略带闲散地坐在那里。闲闲的目光,过来,又走。仿佛漫不经心。“不行,脚背太低!”他冷不丁大吼一嗓子。

女孩子停止叽叽喳喳,都转过头去看他,不知他又在吼谁。我也跟着望过去。“往哪儿看?说你呢!”他瞪着我,并率领大家的目光一齐望过来。

我心里微微有些羞恼,一半是因为他的吼,一半是因为自己的脚背过于平坦,如何苦练也无法达到他要求的高度。“别急,慢慢练!”他又远远扔过来一句。

给你一巴掌,再安抚一下。这是他教学中一贯擅长的手法。

刚才下课前,他通知我们,学校要组织排练经典芭蕾舞剧《胡桃夹子》,抽调各班的优秀生。女孩子已无心训练,三五一群,议论纷纷。

排练成功可以进京、出国演出,甚至可以直升重点艺术院校。谁不想抓住这次机会?

而我无所谓。

爸爸和继母幸福的蜜月行程已过半,隔天一个电话打回来。没有也无所谓。老太太喜不喜欢我,亦无所谓。还有这个《胡桃夹子》,能跳当然好,不去也没关系。

只是离开他教的这个班,抽去集中排练三个月,这个,我倒是要好好想一想。

我十四岁的人生有好多梦想,童家棣是其中之一。

他是我生日卡片上的那颗红心,而爸爸和继母是朦胧的底色背景,芭蕾舞是点缀的花边。

以流水的姿势

我站在台阶上,茫然不知该回老太太家,还是走向相反的一条路。

离下一节舞蹈课,还有漫长的三天。我要在这里看着他的车自停车场驶出,经过大门,汇入门前涌动的车流。“盛拍拍。”

转头时,我看见他站在台阶下,帽盔翻到头顶,坐在摩托车上抬头看着我。

我冲他微笑。“过来,我送你一段路。”课上课下,他习惯了这种命令的口气。

我犹豫了一下。

不长,也不短,正好是一朵花开放的时间。

我以流水的姿势一级一级跳着台阶,缓缓流向台阶下的他。仿佛由不得自己。我看见自己的绿格子短裙起起落落,藏青色的护腿袜在阳光下分外醒目。

一刹那,我在他微光闪动的眼睛里看到了我自己。“日落大街?”他已经知道我住在老太太家。

我坐在他身后,想了好一会儿,才轻轻地叹了口气:“好吧。”

几个女孩从我们身边走过,转过头来向他招呼,目光的尾梢经过我时,已然充满妒忌的味道。我骄傲地戴上头盔,端坐在后面,目不斜视地看着他被风吹乱的一缕头发。

他开车很稳,像极了他这个人。亦不乏速度,在人车稀少地段。我愿意闭上眼睛,任他载我去行任何的险途。“看,那是我的母校。”他指着一座正在拆除的废墟给我看。“可是,为什么要拆掉?”“这里要建一座世纪商城——过不了多久就起来了。”

过一会儿,他又指着护城河转头大声对我说:“我小时候下去游泳,有一次差点儿没上来。”“后来呢?”我愿意听他讲他小时候的事。

谁想到,他三个字就把这个故事讲完了:“后来——上来啦!”

看我被他逗笑了,他自己也呵呵地笑起来。

车在图书馆对面停下了。古旧而充满威仪的图书馆大厦后面,穿过小区一条绿荫匝地的石板路,就是老太太的家了。

唉,这条路真短,短得就像一声叹息。“是这里吗?”他仰头看着暮色中图书馆高耸的尖顶,问道。

我没吭声,仍坐在那里。

让我离开这愉快的坐骑,回到那座沉闷的房子里,同老太太和那只猫尴尬相对,你让我怎样说服我自己?

他又问一遍。

我的泪要流下来了。沉下心去,随他怎样批评,不让自己发出一点声音。

这次,轮到他叹一口气,重新戴上头盔:“先去吃饭吧——想吃什么?”

我一下子又活了,“随便!”想了想又来一句,“火锅吧。”

我喜欢吃火锅,热气腾腾的,好过瘾。好久没吃了,上次吃还是一个月前,爸爸带我去的,同我商量他和继母去旅行的事。唉,说是商量,其实两人早就计划好,只不过是通知我一下罢了。

在一家火锅店临窗的桌前,望着窗外一街的灯火,他终于问:“不开心?”“不多。一点点。”我努力让自己笑一下。

他坐在对面,隔着一桌的美味与年龄的阻拦,望着我沉思。“会一直这样吗?……我是说,长大以后呢?”我低头抚摸着白色桌布上精美的镂空花边。

我想起刚刚看过的那部电影中的对白。小女孩问莱昂:生命总是痛苦的吗?还是只有童年如此?莱昂告诉她说,一直如此。“以后会好一点儿。”他回答,并用力点点头。仿佛未来已向他做过某种许诺。“来,快乐一些。”他为我搛菜,“好好去排练《胡桃夹子》——我还没告诉你吧?——你身体条件不错,好好珍惜!”“我还没想好——让别人去吧。”我吞吞吐吐。

我隐秘的心思,跟眼前这个人有关。他知不知道呢?“为什么?”“不为什么……”我小声说,声音低回到身体里。“别任性——”突然间,他也沉默了。

窗外,满街昏黄的灯光若隐若现,像一个个不确定的梦,在那样静谧的夜里,浅浅地睡着。

把快乐藏起来

回到家已经很晚。我轻轻地用钥匙开了门。

老太太还没有睡,穿着她的木棉花睡衣在打电话。屋里灯光昏暗,她映在墙上的影子硕大无比。那只猫把门口的擦鞋垫当作眠床,我从它身上迈过时,它微微睁开眼睛,白了我一眼,随即又睡进它沉沉的梦里。

这时,就听老太太对着话筒里说:“甭担心!你小时候也丢过。你看,现在不是好好的吗?再说,也不一定丢啊,兴许去哪儿玩了……”

是继母,她以为我丢了呢。这个人,真亏她想得出。

我轻手轻脚地进了自己房间,开了灯,径直奔向窗口,冲还等在楼下院子里的童家棣挥挥手。

见我平安到家,他才发动摩托车离去。拐角的路灯下,我看到他的车子缓缓驶离,在朦胧而静寂的夜色里,越来越远,逐渐消失在满街喧嚣的车流里。

回到客厅,老太太还在讲电话:“现在的孩子复杂?我倒没看出……放心吧,吃得挺好,麦当劳肯德基意大利比萨……怎么?发胖?那孩子细胳膊细腿,瘦得可怜……谁说没有营养?又有菜又有肉还没有营养?……好吧好吧,我说不过你。从明天开始吧……唉,我辛苦辛苦减了两个月,看来这下又要前功尽弃了。”

我知道她们在说我,却好像在听别人的事,跟自己毫无关系。心里满满的,满得要溢出来。都是今晚。都和童家棣有关。

老太太放下电话,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不知在生谁的气。

这时,就听她长叹一声,自言自语道:“本想女儿嫁了,我就可以好好歇一歇,享受一下晚年生活,唉,谁想到这么快又要接着侍候下一代了。”

我站在那儿,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过去,在这种时候。

迟疑片刻,我轻轻地试探般喊了一声:“外婆……”

她像是被吓了一跳,腾地站起来:“啊?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就刚才呀。”“怎么不吭一声?你这孩子……”

我心说,还不都怪你耳朵背?!猫都知道我回来了。“你啊,回来这么晚,让人担心死了。”“我去玩了。”我的快乐写在脸上,她看出来了吗?

我抿紧嘴巴,努力把那快乐藏起来。“我就知道你去玩了。你阿姨急坏啦——她以为你丢了呢!”

我没吭声,心想,这点事儿也值得急?心理素质太低了吧。“下次可不能这么晚回来了,听见没?哦,得赶紧给你爸和你阿姨打个电话。”

趁她急煎煎地回身打电话的时候,我飞快地溜回了自己房间。

有好多好多的细节,在入睡之前,我要慢慢记起。

吃饭

爸爸临走时向我交代了好多事,比如不要贪玩啦,不要到处乱跑,晚上早点回家啦,勤快一点儿(帮老太太择择菜、洗洗碗什么的)……其他的都没什么问题,只要你愿意,就可以做到。只是这个“勤快”,我一直找不到机会表现一下。

老太太是个爱干净的人,屋里总是收拾得井井有条,一尘不染。至于择菜、洗碗的活儿,我是想干来着,可来了四五天了,我一次都没看见家里开过火。

第一天,她请我吃麦当劳。

第二天,我放学回来,发现桌子上压着一张纸条:我去游泳了,你出去吃吧(日落街上的比萨不错)。并附有一张面值五十元的钱。

第三天,她吃减肥饼干,给我叫了份外卖。

第四天,趁下午散步时,她拐到香江德福给我买了一只烤鸭。

今天一大早,我正蹑手蹑脚掩上门上学去,她睡眼蒙眬地从门里探出头来,叫住我:“有钱吗?”我拍拍书包,点点头。“下午在外面吃了回来吧。”“知道啦。”我边下楼梯边答应。心说,那还用你说?!

放学后我请巫裴吃麦当劳。“你真幸福,三天两头地吃麦当劳。”巫裴说。她一向就爱这么乱羡慕人。

她说起话来眉飞色舞,不让五官中的任何一个闲着,你不想看她都难。她身上穿着和我一样的浅蓝色水手校服,白色短袜,运动鞋。然而,不一样的是生命的底色。隐藏在脸庞后面。

我叹口气:“这样的幸福我宁肯不要。”

我多么羡慕她的家!自己的爸爸、妈妈,自己的外公。三代同堂,又和美又热闹。可以撒娇、大声嚷嚷、乱穿衣,而不必在意别人会怎么样。“老太太为什么不做饭?”“她在减肥。”“这是什么道理嘛,减肥就不做饭?真是的!”她一边啃鸡腿,一边为我愤愤不平。“也可能嫌麻烦,我猜。”“哼,换她亲孙女试试。”

不过这样也好,省得在一起无话可说,傻瓜似的干坐着。“那你明天来我家吧,吃吃我妈做的饭。”“明天我有舞蹈课。”“噢,童家棣……”她冲我眨眨眼睛。“闭嘴!”

你简直什么都不能对她讲,不定什么时候她会把它们拿出来寻开心。

我转开头去,望着对面酒吧檐廊上跃动的阳光,千万束金芒在那里发着光,那样的宁静、安详。

叶芝与毛特·岗

那天继母在电话里不知怎么对老太太说的,第二天放学后一进门,满屋的饭菜香就迎面与我撞了个满怀。

我直接去了厨房。

老太太腰里系着围裙,正在厨房里忙活着。我放下书包,准备给她打打下手,一进厨房,人还没站稳就被她撵了回来——“等着去吧!”

于是,我就等着去了。

客厅的沙发上,那只猫躺在老太太的书上正呼呼大睡。它藏起头脸,把自己团成一个圆乎乎、毛茸茸的白球,看上去正处于深睡状态。

她管它叫列侬:“列—侬”,中间停顿一下。有种唱歌的韵律在里面。

老太太喜欢给家里的东西起名字。在这里,所有的动植物都被重新命名。老太太按照自己的意愿赋予它们一个个特别的名字。

鱼缸里有两条金鱼。其中一条鱼的名字叫叶芝,另一条鱼是毛特·岗。

后来我才从书中知道,诗人叶芝一生无望地爱恋着爱尔兰民族运动领导人毛特·岗,为她写了一生的诗篇。善良的老太太一直为爱尔兰历史上这段遗憾之爱耿耿于怀。于是,她帮助了他们——现在,他们终于在一起了。在鱼缸里。

窗台上那盆仙人掌,你知她管它叫什么?叶赛宁!“渴了吧,叶赛宁!”然后,给它浇水。

我坐下,把列侬抱起来,翻着它身下的那本书。

是本诗集。纸张已经泛黄、发脆,老得不能再老。摊开的那一页上,是一首《爱的遗憾》——

一件无可言喻的遗憾,

深深藏在爱情的心中:

那些买卖东西的人们,

那些在头顶上赶路的云,

那又冷又潮地紧吹的风,

还有阴影幽暗的榛子林,

那里,鼠灰色的水流急涌,

威胁着我热爱的那个人。

念到最后一句,我立即就喜欢上了这首诗。

说了那么多,那么多,那样的动荡不安,那样的无处诉说。所有这一切,都只是因为一个人。

读完让人的心里柔软得不行。想着待会儿要把它抄到本子上。

我还看到,在这首诗的旁边,用各种颜色的笔做着眉批:规规矩矩、娟秀的少女字体。蓝色的蘸水笔郑重地写下一个名字:尹江川。红色的圆珠笔写的是:物是人非!!两个感叹号的点,像极了两颗眼泪。黑色炭水笔一看就是新近写上去的:白驹过隙,三十年后再读。

这老太太,还挺有意思。

我又翻了几页,在书的空白处,不断出现的“情真意切!”“好!”以及那些由诗引发的一串串感触常常打断我的阅读。对于这种思想上的干扰(冷不丁地插一嘴),说实话,让我心里别扭极啦!

我正想结束这种单向的、强迫性交流,这时,老太太来喊我吃饭了。“外婆,这首诗真好。”“能读懂吗?”她解着身上茄紫色的烹饪服的扣子,有些不相信的样子。

老太太根据生活内容的不同,把衣服细细地分门别类,比如会客服、家居服、运动服、散步服、逛街服、餐服、吸烟服(尽管偶尔才吸那么一次),以及现在正穿在她身上的烹饪服。总之,她是一个重细节的人。

我点头。“哦?你已经到了读懂这首诗的年龄?”说着,她有些不相信地上下打量了我两眼。

我脸红了。这老太太,当我是幼儿园生?!“叶芝的诗。来,先吃饭吧。”她把书从我手里拿过去,“你几岁?”“十四岁半。”“哦。”她略有所思地点点头。

她烧的菜真的没话说,一下子就征服了我的心和胃。特别是那个“红烧肘子”,让我吃得端庄尽失,连盘子底都让我用馒头皮擦擦吃掉了!

为了鼓励她,也好让自己明天还能吃到这等美味,我毫不吝啬并且出自真心地称赞了她的手艺。

唉,可能还说了这样的话:“外婆,您简直可以开饭店啦!”

这天,祖孙俩皆大欢喜。

五块钱

早上,我一如往常到客厅的茶几上拿我今天的零用钱。老太太总是在头天晚上把它放在茶几上。

只有五块钱。

是不是被风吹走了?我桌上桌下地找了一个遍。没有。只有这五块钱,孤零零地压在杯子底下。“这是给我的吗,外婆?”我站在客厅里,冲着老太太房间大声问。我想提醒提醒她,是不是搞错了。

她走过来,背后背着网球拍,一只手麻利地刷着头发。看上去已收拾妥当,正准备出门。“以后午饭和晚饭在家里吃,在外面吃个早餐就行啦!”

我手里捏着那五块钱,低头看着它,忽然之间,我觉得她那个赫本头真是难看,自己以前怎么就没发觉呢。

我把钱塞进兜里,连声再见都没说,一低头,走了。

放学后,走过那个牡蛎烧烤摊,我和巫裴不由得停下了脚步。

这段时间以来,我们俩经常来吃。一人吃掉一盘,然后,到电影院对面的“仙踪林”坐一会儿,喝上一杯冰柠檬。然后挥手告别,各自回家。

当然我请她。

她们家开着一个酱菜店。店里,一口口黑釉大缸上盖着白纱网,里面长年腌着酱菜。一种说不上美好、阴凉中略带发霉的气味同甜甜的气味混杂着,经过门口就可以闻得到。生意好像不是很好,不过又有什么关系!反正咸菜又不会变坏,可以一年一年一年腌下去。我们在后院天井里做功课,趁她妈不注意,巫裴把一个小碟子探进酱菜缸,舀了一碟子就跑。我们俩挑着里面咸咸甜甜的花生米吃。

对于我们,饭可吃可不吃,可零食是一定要吃的,特别是当吃零食已成习惯时。

手伸进裤兜,我的手停在那儿。“怎么啦?”巫裴看着我。

早上的不快重又前来。“老太太只给了五块钱。”我对巫裴说,“这是早餐费。午饭和晚饭我得回家吃了。”“真抠!”她撇撇嘴。“我爸爸走时,肯定给我留下不少钱。”“就是嘛!克扣小孩子的零用钱,肯定自己吃了。”

我摇了摇头。“她不爱吃东西,就喜欢吃减肥饼干。”

巫裴说:“不过,都这样哩。我外公也是这样。上次我想买双凉鞋,缠磨了半天,你猜他给我多少钱?十五块!唉,跟他们要点钱就像要他们的命一样。”

我把吃早餐剩下的两块钱拿出来,加上巫裴身上的两块钱,买了些烤羊肉串,两人站在大街上吃了起来。“你说可笑啵?”巫裴大嚼着羊肉串,眼睛眯了起来,“昨天我妈把脸拉得老长,一整天都没有理我爸。你猜为什么?”“为什么?”

她吃得满嘴都是乌乌的孜然。我把一张餐巾纸给她,指指自己的嘴角,示意她擦擦。

她拿了餐巾纸,没擦,却一个人哈哈地笑起来。

她总是这样有意无意地卖关子。我看着她,耐心地等她笑完,然后再告诉我。“这都是因为……因为我爸看了那个卖陵水酸粉的女人一眼!”“天哪。”我说,跟着她笑起来。她爸是个小个子,脸上永远挂着谦卑的、肉肉的笑,一年到头身上穿着那件洗得发灰的白围裙。“那个卖酸粉的——你还记得吧?”

那个女人脸色苍白,梳着紧绷绷的髻,眉梢上挑,用少女一样羞怯、惊恐的眼神看人。我们吃过她的酸粉。我记住了她那怯怯的眼神。

两人举着羊肉串,笑得东倒西歪,简直溃不成军,惹得路人驻足,有人还傻瓜似的跟着我们笑起来。“你妈好好玩,好可爱哦!”我由衷地称赞道。

她妈身宽体胖,一动浑身的肉就波动起伏,像一张绵软的水床。每次去找巫裴,她总是用她那肥厚的母性的手掌摸着我的头,叹息着:“可怜的没有妈的孩子。”我冲她笑笑,心说,哪里像你想得那么可怜。

晚饭吃的是清蒸大闸蟹。我第一最爱。

看我吃得津有味,老太太在一旁说:“好吃啵?是不是比你在外面花钱买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吃强?”“嗯。”我说。未免有些口是心非,心里想的却是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的无限好处。“我早早去菜市场买的。专挑沉甸甸的、肥厚的,有肚脐的。都枚说你爱吃。”“嗯。阿姨做的没这个好吃。”我嘴里大嚼着。

那时继母还是爸爸的女朋友,努力地、一心一意地练习做主妇的技能。一小筐螃蟹扔进锅里,出来时,没有一个是有腿的!每次都好像煮过了头,全没了蟹的鲜嫩。她坐在那里,又沮丧又抱歉地看着我们,等着我们去原谅她,安慰她。“她会做?她连螃蟹的性别都分不清!”

我一听,乐坏了。

第一次听人编排她的不是,心里不知怎么竟有点儿高兴。

忽然之间,我感到羞愧起来,不是因为这隐秘的莫名其妙的高兴,而是为自己早上连声再见都没有的离开。

粉薄荷唇膏印与缎面芭蕾足尖鞋

他进来时,我正在四处寻找我的舞蹈鞋。

我找遍了所有的地方,更衣室、衣柜、教室。我隐约记得在手里拿过它,可是,又好像没拿过。“盛拍拍,准备!——十个挥鞭转。”

他并不朝女孩子们看一眼,径直朝自己的位子走去。

怎么会单单叫到我?我心里嘀咕着,低头看了看自己光着的脚。“老师,我没有舞蹈鞋。”

他接着我的话音问:“你的舞蹈鞋呢?”好像就等着问我这句话似的。

我的舞蹈鞋呢?啊,这正是我烦恼的,半个小时以来,我从更衣室到教室,又从教室到更衣室,心里一直在问这个问题。

我从小就有丢三落四的毛病。些微的,间歇性的。一次骑单车去书店,在门口碰到一个同学,说了一会儿话,然后我就自己回家了——书放在车筐里,车放在书店门口。惹得爸爸直冲我皱眉头:“这可不是女孩子应该具有的品质!”

这时,我脑子里忽然灵光一闪,一件令人高兴的事发生了:啊,我记起来了!昨天,我把它刷洗了,晾晒在阳台上,忘了放回包里。

我长舒了一口气,说道:“我忘记带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挺高兴——毕竟知道它在哪儿了。最让人受不了的,就是它在脑海中若隐若现,那感觉简直能把人折磨得发狂。“跳舞忘了带舞鞋,那你还能记得什么?!”

他准备上课的东西,并不朝这边看一眼,实在看不出他是什么表情。“去,到我办公室给我把茶端来!”他陡然提高了嗓门,命令道。

去就去,嚷什么嚷!我心里充满了不满与反抗,向教室外走去。

他的办公室紧邻我们的更衣室,门一向不关。他爱把茶杯放在资料柜上,这个,我也很清楚。

茶杯里有茶,我端起来就走。忽然,我的眼前一亮:资料柜上,茶杯的旁边,一双香槟色的缎面芭蕾足尖鞋静静地躺在那儿,带子绑得整整齐齐。

我的舞蹈鞋!

天啊天啊!我望着资料柜上的舞蹈鞋,一个人站在那儿傻乎乎地笑起来。

我这才记起来,上课前,从更衣室出来,路过办公室,他人不在,他的茶在桌上,清香袅袅。于是,我干了下面这几桩事:我喝光了他的茶,在杯子上留下了一个兰蔻粉色薄荷护唇膏印,同时,把我的缎面芭蕾足尖鞋丢在资料柜上。然后,在教室里,我言之凿凿地对他说:我忘记带了。

天啊,“我忘记带了”,他不定在心里怎么笑我呢。

当我轻快地踩着我的舞蹈鞋回到教室,我紧抿起嘴角羞愧的微笑,把杯子递给他,他没再说什么。一个会心的眼神圈定一个秘密的范围。

可是,全班三十多个女孩子穿着同样的舞蹈鞋,他怎么知道那是我的呢?

我不问,他也闭口不提。有时候我真是好奇,然而,我错过了问的时间,这事就被搁置起来。当我再想起时,仿佛已过多年,无从问起。

名单

过几天《胡桃夹子》就要排练了,今天校长又到各班催交选拔的名单。

班里一些女孩子心事重重,训练时都有些心不在焉。那些资质差些的,没有希望的,则嘻嘻哈哈趁此机会放松一下。我混迹于她们当中,快乐来去,训练如旧,不理会他看我时皱起的眉头。“一准儿有你,多好啊!”一个纤细的声音在耳边说道。是细脚伶仃的小咩,瘦弱的脖颈有如植物茎秆,两只胳膊像蜡烛台。然而,那身体是硬的,并不柔软。

我冲她笑笑,摇摇头。

她不明白地看着我,嘴巴里嚼着东西。她总是不停地吃,不是钙片就是奶片。她妈妈说她需要补钙。

下课后,我站在廊下等雨停。细密的雨丝斜织着,被风吹成了烟,在天地之间缭绕。我大口呼吸着泥土与雨水的清新气息,身后多了一个人都没有觉察到。“要不要送你一段?”

我一回头,见童老师站在身后,正望着我。他不知什么时候来的。“……我等雨停。”

我转回头去,小声说。尽管心里是多么愿意和他在一起。

停顿片刻,他终于问:“你真的不去?”“嗯。”我知道他说的是排练《胡桃夹子》一事。“说一个理由。”他又皱眉,像老爹一样。

那还不容易。我略略想一下,答道:“我时间不够,体力不够,我没有漂亮的高脚背,我讨厌那间灰暗发霉的排练厅和鸟一样说话的老师……”“乱说!”他低声喝道,努力克制着涌到到嘴边的笑,“什么鸟一样说话的老师!”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

那个老师脖颈细长,音色有如寒鸦,举止像鸟一样突兀、迅速。每次看到他,我们都忍不住想笑。“你们这帮小丫头啊!”他叹一口气,转过头去,仿佛自言自语道,“不定在背后怎么说我呢!”“不会的……起码我不会。”我小声说,声音低到微尘里。我在心里对他说:当别人提及你时,我会坚持着不发一言。

我一直以为,越是珍贵的,越不容易出口。“你自己想好。”他又把话题扯回来,“最好回家商量一下。”

和谁?老太太?还是省省吧。那同在水泥地上种花有什么区别?我更愿意同自己的心商量,交谈。

心里这样想,然而嘴上却说:“我知道。”“我明天就把名单报上去了,你可要想好。”“没准儿就差咱班了。”我笑笑说。

他叹一口气,“盛拍拍,我只是希望你有上进心。”“我怎么就没上进心啦?”我主意已定,随他怎么说去。

我转过身去,举手接廊檐上滴落的雨滴。晶莹的雨滴落在我的手心里,啪的一声,接着,又是啪的一声,温柔的、清脆的:啪……啪……一会儿,就在我的手心里汇成一片小海。

当我再转过身来,他不知什么时候走了。

我一个人走回家去。一路上,心里都是雨滴落的声音:一下,停一会儿,又是一下,啪……啪……

第三章

王子骑着白色的骏马,身披华丽的披风,人们向他欢呼致意,当他转过脸来,我看到他的脸极像童家棣。

劳动日

老太太把星期六的上午定为劳动日。

不是她的,也不是别人的,是专门为我设立的。

她对我说:“你应该学着干点家务活儿,这对你有好处。”

既然有好处,你干吗不给自己留着呢?我说。

当然,是在心里。

今天星期六。我早上起来,老太太就已经走了,八成又去跳健身舞去了。每次路过街心广场,看到她们那帮老太太在那里旁若无人、怡然自得地伸胳膊动腿,我就忍不住想笑。

老太太在冰箱上给我留了个字条:

1.饭在锅里。

2.收拾好自己的房间(丢在床下的脏衣服拿出来洗掉)——天哪,真受不了,趁我不在窥探我的房间!

3.把客厅打扫一下(小心花瓶)。

4.到街对面买一瓶永和牌豆豉。

5.读读叶芝的《茵纳斯弗利岛》。在桌上。想着给它们喂鱼食——唉,这人,就不能分开来说吗?!

本打算上午和巫裴逛街去的,“伊可爱”的少女装在打折,几天前我们俩就开始计划,看来这次要泡汤了。

我一肚子不乐意,拿笔先把1和5勾掉。我坐下来,一边吃早餐,一边看她摊开在桌上的那首《茵纳斯弗利岛》——

我就要动身走了,去茵纳斯弗利岛。

搭起一个小屋子,筑起泥巴房,

支起九行芸豆架,一排蜜蜂巢,

独个儿住着,树荫下听蜂群歌唱。

……

桌上鱼缸里,一条鱼隔着鱼缸静静地瞧着我,它眼神温和、友善,对我充满好奇。我们对视良久。

我丢给它几粒面包渣:“你怎么那么让她着迷呢?”我说的是老太太。

它冲我摆摆尾巴,一眼一眼地望过来。

另一条鱼也游过来了。美丽的毛特·岗。诗人灵魂里一朵永不凋谢的苹果花。我在老太太的大力推荐下,刚刚读完了叶芝的传记。

两条鱼抢起食来。

我叹一口气:“她太独断专行,不管你乐不乐意,就给你布置一大堆活儿,强迫你读她喜欢的诗,还把你们放在一个鱼缸里……“你还……爱得那么痛苦吗,现在?”“爱”那个字从我嘴里说出来,那么的拗口,不自然,且伴随着一阵子脸红。

两条鱼不理会我的问题,谁都不再瞧我一眼,互相追逐着玩去啦!“我就要动身走了,去茵纳斯弗利岛……买豆豉。”我用笔把4也勾掉,然后下楼,准备到对面的超市里买豆豉。

远远地,我就看到那三个老太太在院子里的树荫下跳扇子舞。她们身上穿着大红灯笼裤,手里挥舞着绿色大扇子,唉!唉!简直就像三个老妖精。

我决定绕道而行,不打算从她们占领的这条路上经过。取道侧门,纯属怜悯她们的失败,以免她们在我这个正规芭蕾舞专业的人面前难为情。

没走出多远,就听老太太在身后喊:“你去哪里,拍拍?”

哼,她肯定以为我在逃脱家务劳动,太小看人了!我边走边向她扬了扬手里的钱,“我去买豆豉。”“永和牌,记住啊!”

她一向穷讲究,买根针也要看牌子。

豆豉买回来,我开始洗自己床底下那堆脏衣服。唉,我哪里干过这些呀,从来都是别人给我洗衣服。以前是奶奶,然后是爸爸,有了继母以后,这些就是她的事了。

当我笨手笨脚地把最后一双袜子洗完,晾晒到阳台上,正准备坐到沙发上歇口气时,电话铃响了。“你还去不去啊?一直在等你电话呢。”是巫裴的声音。“不去。”头一次干这么多活儿,累得我一个字都不愿多说。“你怎么啦?霜打了似的。”“干活呢。”我叹一口气,“今天是我的劳动日。”“谁规定的?今天上帝都休息……出来出来,我在老地方等你。”“你自己去吧。”老太太在院子里以跳扇子舞为名,行监视之实。我可不愿意往枪口上撞。“唉,真是个好孩子……”她叹一口气。我几乎能想象出她是什么表情。“接着干你的吧。再见!”

我坐在那儿发了一会儿呆,然后起身开始清扫客厅。

客厅很大,与阳台相连,养了好多花木,像个花房。老太太认为植物呼出的氧气,正好被人所吸收。人与花为伴,各取所需,相看两不厌。

她对那些花草好得简直不像话。

一次我说:“外婆,你看这盆非洲菊花开得真慢,别的花……”你猜怎么着?只见她又是摆手、又是眨眼地一个劲儿冲我使眼色,把我弄得莫名其妙。她凑近我耳边,神秘地小声说:“嘘,小点声!它听了会闹情绪的——花也像人一样,要多鼓励、少批评。”说着,她走到那盆非洲菊跟前,大声冲着它说道:“看这叶子多水灵,花苞多娇嫩啊!”我挺合作地随声附和着:“是啊是啊!”然后跑到一边笑作一团。

我想象有一天,这些花木蔓长,在无人的栖身处,就像德克萨斯州那位可怜的罗伯逊先生一样,房间被他的宠物单峰驼侵占,而他不得不搬到狗窝去住。

我小心地穿行在花盆之间,先用湿拖布拖,再用干抹布抹一遍。

在她心里,我都不如这些花。

没干多一会儿,我的头上就冒汗了,我抬起手背擦擦汗。这个动作像极了灰姑娘。我不由得把她的身世同我的作了对照。唉,我不比她好过多少。

有那么一天,属于我的王子蹲下身去,给我穿上美丽的水晶鞋,我们在世人面前翩翩起舞。透过涌动的人群,我看到老太太一脸惊愕,悔恨的眼泪在她脸上肆意流淌,后悔当初给我设立劳动日。

王子骑着白色的骏马,身披华丽的披风,人们向他欢呼致意,当他转过脸来,我看到他的脸极像童家棣。

忽然,一阵响亮的电话铃声把我从梦境拉回到现实。我走过去拿起话筒。是爸爸。唉!他真不该把我置于如此境地,而自己却像个没事人一样悠游自在。“爸,我好累啊,从早上一直干活到现在……”

她生气了

客厅里很安静。

老太太坐在那儿,一动不动,不发出一丝声响。

那种静让人不安。

门虚掩着,我想走过去把它关上。我真担心她突然闯进来,一拳把我打翻在地,然后让我卷起铺盖卷儿滚蛋。

她生气了。唉,都是因为那个电话。

在电话里我对爸爸说:“我好累啊,从早上干活一直到现在……”到了晚上,继母的电话就打过来了。

我在房间里做功课,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她们在电话里闲聊,后来说着说着,老太太这边就没声音了。我隐约感觉到,她们正说到我,我竖起耳朵。

“……”“是这孩子说的?”

“……”“没有多少活儿啊?就是让她洗洗自己的衣服,打扫一下客厅……”

“……”“不让她干?我倒是觉得让她干点儿家务对她有好处。”

“……”“她爸……心疼了?……”

“……”“唉,我是想让她在这儿有种家的感觉,而不是客人……”

“……”“你知道好多单亲家庭的孩子为什么没有家庭责任感?……这些孩子长大后……”

“……”“好!好!我不管。我当初就说这是个烂摊子……”

……

我在屋里不敢出声,望着课本直发呆。天哪,怎么会弄成这样子!我真愿自己没有说过那句话。

我只不过是那样说说,顶多让爸爸明白,把我丢在这儿,丢给老太太,而他们自己却悠游自在地去度蜜月,是一种多么自私、不人道的行为,让他在幸福、快乐之余,心里多少生出一丝对女儿的愧疚。至于这句话会给老太太带来什么影响,我可没想那么多。

我真想收拾我的东西,然后在她面前扬长而去,流落街头,或者去一个遥远而陌生,他们永远也找不到的地方。

大榕树下的黑影

和巫裴在路口挥手道别后,我一个人慢慢地回家去。

她把欢乐装进随身的一只口袋,收紧了口,带走了。

我羡慕她那只袋子!她驯养了它们,它们也听从于她。我只能同她分享,却不能独自带走。我一向与它们不亲。

她说起话来眉飞色舞,让人着迷。“你看到靠窗的那个穿T恤的了没有?对,就是那个头发中分、脖子长长的男生……”她的嘴角微微翘起,眼波流转,俏皮中略带风情,“他是新来的学生会主席……听说,他有两个姨妈,”说到这儿,她自己先乐不可支了,“大的叫唐大彩,二的叫唐二彩,他妈行三,你知叫什么?”“叫什么?”我只顾看她纷飞的眉眼。“唐三彩!”

天哪,我笑倒在桌上。

与她在一起,我是那么呆板,安静而无味。

她不同意。“好看的人即使不发一言也是好看;而不好看的,就只能让自己的五官动起来,变得活起来。唉,我注定要不停地运动脸上的肌肉和神经。”“我哪里好看?”我摇头反对。“你的美就在于你的不自知,你不知道你是美的,或者你装作不知道。有一句话叫‘唐赛儿不赛’……”“累不累人啊你。”我向她告饶。

一想到过会儿就要回到老太太那里去,我心里就隐隐地有些忐忑不安。

昨晚我早早睡了,今早上走时也没与她照面,中午在学校吃的饭,晚饭再赖着不回去,就真有些说不过去了。

可是,回去怎么面对她呢?明明事情发生了,却让我装作没事人一样,这个,我做不来。“你真没用,多大的事啊?不就是告了她一状嘛!”“谁成心告她?我没有!”“那就更没问题啦!她如果给你脸色看,你就装作看不见;如果把你赶出来,你就住到我家去……”她安慰我。

她描绘的图景真是可怕,还不如不安慰。“不过,也不一定那么糟。她都那么老了,还跟小孩子计较,她好意思啊!”

唉,我也是这么想的。

她背上书包,站起身,“你走不走?你不走我可要走啦。”她看着我,等我做出反应。

我坐在那儿又发了一会儿呆,心里又忐忑、又茫然,不知何去何从。当我站起身,全身虚弱得不行。“你说我妈好玩吧,”我们站在街边一个大广告牌下,巫裴笑嘻嘻地告诉我,“她把那卖酸粉的女人从门口赶跑了。”“还为你爸那一眼啊?”我心里很郁闷,还在想着自己的那件麻烦事。“就是啊。”

唉,那该是多么波澜壮阔的一眼啊。

大人的世界该是多么复杂和神秘啊,可是,我一点儿都不想知道。和巫裴在路口分手后,我一边往回走一边想。

走进院子,我抬头朝老太太家里望了望,那里漆黑一片。这么早就睡了?

正狐疑间,旁边的大榕树下有个黑影一晃,吓了我一大跳。再定睛一看,老太太在树下站着呢!“外婆,是你吗?”

她咳嗽一声:“嗯。你吃饭了吗?”“没有。你在这干什么,这么晚了?”“哦……下来锻炼锻炼。”她走动了两步,抬抬胳膊,“饭在锅里给你留着呢,自己热一热……唉,算了,还是我来吧。”

我知道她在撒谎,却不准备戳穿她。谁都知道她晚上一向不出门:她在早上锻炼身体。

我很乐意搀着她上楼(尽管她一向反对别人把她当作一个老年人),并打算给她讲几个从巫裴那儿听来的小笑话,如果她想听的话。

客人

发生了这件事以后,老太太取消了劳动日,不再让我干活儿。

起初,我还在心里为取得的胜利暗自得意,可没过多久,我就感觉不是那么回事了。

星期天,我和巫裴从早上一直逛到下午,从东城到西城,一家店挨一家店地逛,嘴里不停地吃着。放纵真的很快乐,然而那快乐中有隐隐的不安。

巫裴安慰我:“有些时间就是让人来浪费的。”她冲我眨眨眼睛,眉眼顿时活泛起来,“就像有些相遇是为了分离。”

可是,一想到我以信任为代价获取的自由就这样白白浪费掉,心里总是不踏实。整个下午像荷叶上的一滴忐忑滚动的露水,又美丽又动荡。

最后,我把手里的冰淇淋给她:“不能再吃了——今天,我已吃了一年的甜食。”

冰淇淋是芭蕾舞女孩的天敌。

课上、课下,童家棣不停地对我们敲打,直到把我们的胃对甜食的欲望敲打成薄薄的锡纸。“再凑两个——我们就可以表演肥鸭舞啦!”他嘴角的微笑真是残忍。

巫裴大口吃掉了那个冰淇淋,撇撇嘴巴,“真可怜!”

晚上吃完饭,我正想把碗筷收拾到厨房,可是我的手还没触到碗边,她的一双大手已经像老鹰的翅膀一样罩下来:“别动,别动!我来,我来!你去玩吧。”

当我把猫食端给列侬,不料她突然从旁边横杀出来,抢下我手中的盘子:“放那儿,放那儿!我来。你歇着去吧。”速度之快,令人难以相信这是个五六十岁的老太太。

唉,她当我是客人哪。

我把一只手交给另一只手握着(指尖犹在回想那只盛猫食的盘子离开的瞬间),在廊下站了一会儿,回屋去了。

现在,我正正经经做起了这家的客人。

主人是那么的周到与热情,一脸兢兢业业的微笑,唯恐招待不周。然而,那周到与热情里藏着戒备,让人一下子生分起来。

她还在记我的仇呢。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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