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时光君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我一直都想嫁给你(全世界只想送给你的告白书,刷爆朋友圈的爱情故事)试读:
自序
我一直都想嫁给你。
在我们的青春年光里,或许,都曾向某个人许下过类似的誓言。
那么小心翼翼的,却又满腔热血和义无反顾。
后来,我们长大,经历了世俗的洗礼和岁月的磨砺,好高骛远的希冀逐渐被苍白的现实消磨殆尽,怀揣梦想的少年终究活成了庸庸碌碌的凡人。
只是,回过头转过身,那个曾经心心念念的人,却也慢慢地淡出了自己的生活,再后来,竟已不知身在何方。
谁又能够意想到,年少时候悉心勾勒过的将来,到了最后,竟然会是一场镜花水月。
曾经也期许着能够和好如初喜极而泣,然而却因为仅存的一点倔强,依旧还是山水相隔冷暖自知。
那个名字终于成为了绝口不提的钉子。这一句誓言,也化作一张泛黄的书签,夹在青春的扉页里,在偶然的翻阅中黏到手间,徒留唏嘘和遗憾。
这一年时间里,写下了很多个小故事。
刚开始的时候,记录的都是身边人的爱憎悲喜,从小时候的兄弟,一直到大学里的哥们儿。
再后来,我认识了辣总、果冻和老静,驻留在“一间酒馆”里,也听闻了更多的聚散离合和情爱纠葛。
几乎所有的故事都发生在上海,兴许这些场景和地标,你曾经逗留过,甚或,也有过一些好的坏的回忆。
我不擅煽情催泪,也不太会炖鸡汤讲道理,只是用平淡的口吻,原原本本地讲述出来。
这些故事,都是真实存在过的。
有历经波折的终成眷属,有分分合合的羁绊纠缠,也有一厢情愿的煎熬折磨,而每一个故事里,都有一个不甘心不妥协不放弃的傻瓜。
我相信,大多数人都会在这些情感故事里,看到自己过去的影子,抑或是,摸索出一条自己未来的道路。
如果你合上书本,嘴角能够露出一丝感同身受的微笑,那么我想,这就是这本书的意义所在。
是啊,在孤身度过的漫长时光里,那些点滴依旧挥之不去,有时候能够心如止水,有时候却还是惶恐不安。
既然这么想念,那么,不妨坦然问上一句:你,是否还记得年少时候的约定?只不过,现在都是大人了,说话一定要算数。
或许,对方也在等待着这么一个契机。
逞强是一个人的作茧自缚,释怀是两个人的柳暗花明。
愿相爱的人终会相逢。Chapter 1我一直都想嫁给你1 我一直都想嫁给你<1>
故事的开头,我念初三。我养一条狗,名叫小黑。
尽管它只是一条模样平凡的中华田园犬,但我待它亲如兄弟。
它乖巧,通灵性。我到哪里它都要跟着我。
放暑假的时候,我每天到我兄弟如玉家玩耍,他家旁边有一个不太正规的篮球场。
当我们打球的时候,小黑就交给如玉的表妹婵芸照顾。
她和小黑很亲近,经常逗它玩,而且还说,要为了小黑嫁给我。
我犹豫了一会说:“好啊,那小黑就是我的聘礼。”
婵芸比我们小三岁,长得很甜,总是扎两个小辫子,是个小美人坯子。她笑起来,嘴角有两个浅浅的梨涡,眼睛眯成两道弯弯的月牙。
我说:“婵芸啊婵芸,这个名字好有韵味,好像是《红楼梦》里的人物。”
后来,她把《红楼梦》翻了好几个遍。
我问:“你干吗要这么拼啊?”
她说:“将来我不是要嫁给你么,那自然要知道所有你知道的东西,那才有默契。”
这句话很拗口,年少的时候不太懂,一直消化了很久。
而长大之后,当我们可以轻易地向陌生人许下种种誓言,方才明白,年少时的承诺,分量真的很沉重。<2>
不久之后,我升入高一,婵芸也进入了初中部。
那几年我迷恋《灌篮高手》,放学不回家,一直在操场上打球。
婵芸和几个女同学经过篮球场边,对着我指指点点,掩嘴哄笑。婵芸时不时回过头看我,两个小辫子晃晃悠悠的。
自熟读了《红楼梦》之后,婵芸很爱鼓捣几句现代诗词,用好看的信纸誊得工工整整的,拿来给我。
我一看都是倾诉衷肠的情诗,心里就很是忐忑。作为一名高中生,和初一的小美眉谈恋爱,岂非要背上一个“不靠谱”的恶名,被同学嘲死啊。
所以,我总是岔开话题。
后来,婵芸不干了,直截了当地质问我:“既然我们要结婚,那得培养感情啊。”
我说:“咱俩青梅竹马的,哪还需要培养什么感情,到了法定年龄直接领证呗。”
她想了想说:“也是,不过你不准交女朋友。”
寒暑假里,她一直和我们混在一起,看我们打球,逗小黑玩,关系变得很熟稔。
如玉经常开玩笑说他是我大舅子,打篮球不能防他,打牌得故意输他,弄得我哭笑不得。
婵芸说:“你让小黑跟着我吧,看你也不怎么管它。”
我说:“那你自己问它愿不愿意吧。”
婵芸朝着小黑招了招手,小黑夹着尾巴兴冲冲地一溜小跑过去,绕着婵芸的腿转了几圈。而听到我一声口哨后,它又立马过来紧贴着我的腿,伸出舌头,眼睛眨巴眨巴地望着婵芸,露出一副好像很无奈的表情。
婵芸忍不住扑哧一笑,弯下腰来摸摸小黑的脑袋说:“小傻瓜倒挺忠心,看来,只有等到你成为聘礼的时候啦。”
高三毕业,我和如玉他们喝得天昏地暗,五脏六腑都好像移了位。
婵芸安安静静地坐到我身边问:“长大后,你一定会娶我吗?”
我醉眼惺忪,耷拉着脑袋说:“废话,那是一定的。”
她喜笑颜开。<3>
我的成绩一向不算理想,进了一所二流院校。所幸小伙伴们基本都在,所以也差强人意。
那个夏天,婵芸经常发短信给我。
于是,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一直保持着手机上的联络。
而我发现,如果哪一天她不和我发短信,我竟然有些不习惯。
她说:“我现在是高中生了,你跟不跟我谈恋爱啊?”
我说:“我怎么也是个大学生了,怎么能跟高中生谈恋爱啊,简直犯罪。”
她说:“有谁知道啦?而且进了大学后,我更看不住你了,别背着我交女朋友哦。”
我说:“傻丫头,我在等着你长大呢。”
就这么一直若即若离地联系着。
大三的时候,我家搬了地方。小黑的身体本来就不太硬朗,接着就开始水土不服,经常呕吐拉稀。
没过多久,我在上课。老妈打电话给我,说小黑过世了。
当时我在众目睽睽下,泪眼婆娑地冲出教室,躲在寝室里哭了好久。
婵芸面临高考,我不敢告诉她我的聘礼没了,怕影响了她的情绪。
高考结果出来后,婵芸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我,兴高采烈地说要跟我上同一所大学了。
那一瞬间,我有些疑惑。
我知道她成绩素来非常出色,第一志愿填了复旦。只要她正常发挥,应该问题不大。
那为什么,会跟我上同一所大学呢?
突然心里一阵悸动,脑子里像炸裂了开来。
这简直是如同青春电影里一般的情节啊。
我在电话里大喊道:“你有毛病啊,你妈不是叫你考复旦吗?”
她语气平缓地说:“我算好分数的。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么。”
我听得心里抽搐,眼泪不自禁地掉下来。
这个傻姑娘。
那一刻,我真心觉得我是不是该为她做点什么,比方说,马上去买戒指求婚什么的。
这辈子就从一而终,娶她为妻,好生照顾她,不让她受一点委屈。
如果我最终不和她在一起,那简直是天理难容啊。
当天晚上,婵芸来找我,她红着脸对我说:“阿光,我已经不是高中生了,我们能约会了吗?”
这是她第一次这么称呼我。
她把头发披下来,穿着纯白T恤和淡粉色的百褶长裙,模样很是俏丽。
我走过去,握紧她的手说:“好,我们走。”
我带着她去约会,吃她爱的禾绿旋转寿司,看时下热映的电影。
那个夏天骄阳似火,身边的她笑靥如花。
逛完水族馆,她踮起脚尖在我额头轻轻一吻,兴高采烈地问:“大学毕业后,你会娶我吗?”
我紧紧抱着她说:“我一定娶你。”
她说:“那小黑呢?自你搬家后,很久没有看到它了。”
我眉头微蹙,不说话了。<4>
只是暑假快结束的时候,婵芸有些异样。
她总是走神,时常会看着我发呆,笑起来显得生涩,而且,动不动就要留合照。
我几次质问她,她闪烁其词,避开我的眼神,每一次都想要蒙混过关。
终于有一次,我忍不住与她大吵起来。
那一天下着很大的雨。
我气势汹汹地问她:“你最近搞什么啊?要闹分手啊?”
雨水浸湿了婵芸的长发,她含着泪,低下头,细声细气地说:“阿光,我要去日本念大学了。”
我呆了呆,没反应过来,“那个,你不是说要嫁给我吗?”
她擦掉眼泪说:“我大概不能嫁给你了。”
我傻了眼,机关枪似的追问道:“你能不能爱点国啊?日本有什么好啊?从小受的那么多社会主义教育都去哪了?你这不是叛变吗?亏你小时候还是大队长呢!”
我和她绕来绕去讲道理,一心想要把她留下来。
她摇了摇头,咬着牙说:“我妈要去日本陪外婆。”
我说:“那你可以不去啊。”
她忽然声嘶力竭地喊道:“我爸过世了啊!”
雨势渐大,我嗫嚅的声音被雨水声吞没。“你不是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么。怎么说话不算数啊。”
我们不欢而散。
最后,婵芸还是跟随她妈妈去了日本。
这于我而言,是件无比遗憾的事。
因为,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下定了决心,想要好生照顾一个姑娘。
奈何,却这样无疾而终了。
我为了她的离去伤心不已,如玉陪着我喝了好几天酒。
他也很感叹,大舅子和妹夫做不成了,没法亲上加亲。
临行前,婵芸问我:“小黑还好吗?”
我淡淡地说:“它已经不在了。”
她说:“你浪费了我们很多年。”
我无语。
不知不觉,已过经年。小黑过世,而我长大成人。
那个扎着两个小辫子的小女孩,来到我身边,复又离开。
像是一部青春电影。<5>
上海和东京其实相隔不远,时差也只有一个小时。
好几次,我都涌起去看望她的念头,却一直缺乏这份勇气。
后来,不知道为什么,联系变得越来越少,我们也愈来愈像陌生人。
这才想起,原来上海和东京毕竟相距近2000公里。感情终究会被距离稀释,而我们,也终究会把小时候的约定都淡忘。
前几年,通过电话号码加了微信,礼貌地寒暄了几句。
她问我:“你还好吗?”
我说:“我不太好。”
我问她:“你什么时候回来?”
她没有回我,只是打了个笑脸。
基本上,这是我们之间最后的对白了。
我一直留意她的朋友圈动态,但是从不点赞,也不评论。
她在日本的生活很好,而那边的景色,也的确很美。
她养了一条泰迪,居然也取名“小黑”,到哪里都带着。
可是,这明明是条棕色的狗,好不好?
奇怪是奇怪,有的人,明明彼此牵挂,偏偏要假装陌路,只因为过往的互相伤害,谁也不敢先去做那个坦白心绪的人。但这些心绪轻轻触碰就会泛滥,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我依旧很怀念那个艳阳高照的夏天,和那个走过了我好多个岁月的小女孩。
我倒是一直想要娶她的。<6>
就这么又过了好几年。我许下过一些誓言,辜负过几个人,同样地,也轻信过一些谎言,遭遇过几次欺骗和背叛。
日子过得不算坏,却也不见得有多好。
后来倦了怕了,干脆就孑然一身,不再去想结婚生子的事。
直到有一天,如玉来找我,他告诉我婵芸要回国了。
我对着他怔怔地眨了眨眼睛,说不出话。
如玉拍拍我的肩膀促狭地说:“妹夫,我看好你噢。”
在那天下午,我收到婵芸的微信:“我明天早上到虹桥,你要不要来接我?”
我很干脆地秒回道:“好。”
心里一阵按捺不住的狂喜,原来啊,我一直都在等着她回来。
只是,当天晚上我试了好多身衣服,都没有找出一套特别满意的。
在机场里,再见到她,一切仿佛都没有变。
熟悉的微笑,浅浅的梨涡和弯弯的眼睛。
长发披肩,斜斜的刘海,也多了几分女人味。
我问她:“怎么舍得回来了?”
她说:“我的小黑快到青春期了,躁动得很,我打算回国给它找个帅气老公,因为很久以前,曾经有人骂过我不爱国。”
我撇了撇嘴说:“麻烦说人话。”
她笑着说:“看过很多美丽风景,遇过一些还不错的人,但这么些年,却依旧最怀念那个夏天。所以我请示过妈妈,然后决定,回来嫁给你……”
她踮起脚尖在我额头轻轻一吻,皱了皱眉头说:“可是,这么多年,你都不来找我,你到底是不是个男人?”
我淡然一笑,“那为什么你要浪费我们这么多年?”
婵芸皱着眉头说:“我要陪妈妈,妈妈也要陪外婆,只是,我想等我长大以后,我有一辈子的时间可以陪你啊。”
我将她紧紧揽在怀里,不再说话。
过了一会儿,她抬起头很认真地问我:“那……小时候的约定还算数吗?我现在已经是老姑娘了,都快嫁不出去了。”
我点了点头,“当然了,傻丫头,我可是一直都在等着你长大。”
她笑着说:“我也一直都想嫁给你,小黑就是我的嫁妆。”
我们曾经约定要相守一辈子,所以无论多晚,只要你循着旧路回来就好。我会一直在走散的原地等你。就算是在漆黑的夜里,你也会一眼看到我。因为,再见到你的那一刻,我的身上会闪闪发光吧。2 我们都是口是心非的人<1>
接到林电话的时候,我多少有些诧异。
他是许久没有联系过的老友,自五年前远去英国,便只是偶尔在MSN上寒暄几句。
虽然通讯变得越来越容易,但时间和距离,总是能轻易地让人与人之间,变得疏远起来。
于是,似乎遗忘也变得越来越容易。
通讯录里,有些人的名字始终在那儿,却变得越来越陌生。只是,当这个名字在屏幕上再亮起,就能让那一段共同的时光重新回到眼前。
所以,恐怕遗忘,也只是相对的。
我与林,曾是高中时代无话不谈的“好基友”。并且,都是阿森纳的忠实拥趸。“嘿,兄弟,周五晚上有空吗?许久都没见了,我在上海。”“你终于回来啦,不过我周五不行,周六晚上吧。”“周六晚上可是有阿森纳比赛的。”“没事的。随你安排。”
周六晚间,我走进夏朵花园的时候,他已经到了。
靠近倚窗的位置,暖熙昏黄的灯光下,他斜侧着身,怔怔地望着窗外的夜幕。
复兴西路的树荫依旧葱茏。
而他,依旧俊朗,依旧是那副不羁模样。身形保持得很好。
我轻轻地拉开椅子,他转过头来,露出浅淡的微笑,嘴角牵起的弧度很好看。
好些年了,这家伙笑起来还是这么阳光,好像岁月不曾在他脸庞上留下印迹一般。“嘿,你还是没什么变化嘛,除了苍老了些。”他面带戏谑地笑道。“哪有你这么英俊潇洒,我笑起来可都是鱼尾纹了。”“我说,你到底有多喜欢格子衬衫?”
我也笑了笑。久别重逢,不觉陌生,只是有些叙旧的话竟不知怎么说出口。
他从旁边的座位拿了个袋子递给我,“喏,礼物。”“什么?”“阿森纳的球衣咯。两件,主客场,新款PUMA的,都是M号,你穿着应该正好。”“至于嘛,搞得这么破费。那我不客气咯?”
我接过礼物,又问道:“对了,怎么选在这个地方?我们俩大男人劈什么情操?”
忽然间,林低下头去,陷入了静默之中,眼神也黯淡下去。他在外衣口袋里摸索着,掏出一包烟,抬头四顾,又叹了口气将烟盒放到一边。
我这才发现,他下颚上布满了青色的胡楂,眼里依稀有血丝。“怎么了,兄弟?”“这次我回来,其实是来找佳怡的。”“嗯?”我略吃了一惊。
他抬起头,嘴角牵起一丝晦涩的苦笑,像是喃喃自语道:“五年前,我走了。五年后,听闻了她将要结婚,我就回来了。看来,做人,还是不要那么任性,是吧?”<2>
佳怡,是他相恋多年的女友。我也是他们这段恋情的见证者之一。
这是一段典型的高中恋情。
一个是高大帅气的男生,酷爱踢球,不怎么认真学习,然而成绩却一直名列前茅。一个是漂亮温婉的女生,学习非常好,平时不怎么说话,但是总会轻易脸红。我和林是同桌,而佳怡就坐在我们前排。
我们经常下课一起回家,只是后来,就慢慢变成他们俩一起回家了。
在年级组的足球比赛中,我们拿了冠军。那一场,林独中两元,他庆祝的动作模仿了亨利的经典滑跪,一时之间成为了校园里的佳话。
佳怡也渐渐成了阿森纳的球迷,和我们一起见证了阿森纳的49场不败。她对阿森纳的球员如数家珍,了如指掌。
林的每一场比赛,佳怡都会在场边默默地望着他,手里拿着一瓶水和一块毛巾。她的情绪不会很高,话也始终不多,但林进球的时候,她也会握紧拳头。
我记得林曾经跟我说过,他要和佳怡一起去伦敦看阿森纳的比赛,他会在那里求婚。当时,前排的佳怡也许听到了,微微侧了侧头。我猜想,她应该在微笑着吧。
文理分班后,他们都选了理科,再后来,他们考入同一所高校。
而我与他们联系渐少。偶尔碰面,林说他们感情很稳定。我觉得,他们应该会结婚吧。
但五年前,林随家人远去英国,他们分手。在这五年里,我和佳怡会不咸不淡地聊上几句。据我所知,佳怡一直在等林。她的MSN头像一直是亨利滑跪的姿势,而她的MSN签名却一直是“失眠症患者”。
直到一年前,我看到她微信朋友圈的更新,是她在酋长球场外,与博格坎普雕像的合影,夕阳余晖下,她笑靥如花。
那时,我在想,她终究还是去了伦敦,去看了阿森纳的比赛。那么,究竟是谁按下了相机的快门,陪伴在她身边的那个人,是不是林?
再后来,我听闻了她将要结婚的消息。
而那新郎,终究不是林。
有的人,一直很安静,她不会去吵,不会去闹,只是会默默地放弃。
然后,不再回头。<3>
我问:“你回来后,去找过她吗?”“很久没联络了。之前我在她MSN上留了言,她说她不愿再见我。我只余下MSN这一个联系方式了。而最近,MSN都要中断服务了。搞笑不?”
他悠悠地叹了口气道:“点单吧。”“你应该知道怎么能找到她。”“不见面或许对她更好吧,我总算也跨出过这一步了。她不愿见我,自有原因。何必强人所难。”他饮了一口水,淡淡地说道,“这地方她很喜欢。之前我和她常来。还有衡山路上的香樟花园,如今那里却已经关门了。”“你知道她这些年来,一直都没交男友吗?直到……”“我知道。”他打断我,眉头紧紧拧在一起,“或许她一直在等着现在这个人的出现吧。”
我凝视着他的眼睛,里面竟都是无限的疲惫。
前菜上了。
我说:“晚上找个酒吧看阿森纳去吧。今天对弱旅场面应该不错。”“不了,我早已不再关心。在英国五年,我都没有去现场看过一场球。”“怎么了?”“没有怎么。只是学业、工作,许多事情。久了,就不再会关心。再久了,就真的淡忘了。”“以前你不是极度狂热的吗?”“呵呵,人都是会变的。谁像你一样,总是格子衬衫阿森纳。”“你变了吗?还不是念念不忘,否则你回来干吗?”我质问他。
他一呆,脸色凝重起来,低声道:“回来见见老友们。”
我哑然失笑道:“她难道不是你的老友吗?去见一面又有何难?她可等了你五年。”
他停下手中的叉子,苦笑道:“谁又不是守望了五年,只是真的过了这五年,就都不一样了。当年我们穿着二三十块的阿森纳球衣踢野球,却是快乐得无与伦比。现在,送你五百多块的正版球衣,你都不会再穿着走上足球场。时间在变,人也在变。真的回到了上海,我却又犹豫——见了又如何,她都已经有了婚约。况且,恐怕我也已经不是她在意的那个我了。”
我无言以对。“老朋友,我们都在老去,都会把过去慢慢淡忘。只是,她比我先忘罢了。几十年后,我和她或许连彼此的脸都记不清楚,何必庸人自扰。来,以水为酒,干杯。希望她幸福。”“那你晚上接下来做什么?”“我去当年香樟花园对面的萨莎坐一会儿。然后,晚上我有航班。”“今晚就回英国?”“两个礼拜的假,这才第三天。既然与她不再见面,亦不会再有结果,那我留在这里也没有任何的意义。我临时订了个海岛游,准备出去放空一下。”“也好。像你这种家伙,一定能找到优秀的姑娘结婚。”“结婚?这个字眼离我真的太遥远了。所以,我觉得这也是我放弃的原因之一吧。我根本没有做任何准备。”
结账的时候,他执意要他来付。
他说让我听他吐了两个小时的苦水,已经很对不起我了,更何况我赚的必定比他少得多。
我告诉他,我明年上半年会去伦敦看阿森纳的比赛,他说到时候肯定会陪我。
临走前,他又给了我一个袋子,里面有一个封得很好的精致盒子,“如果你去佳怡的婚礼,帮我带给她,就说是我送的结婚礼物。”
跳上出租车的时候,他回头对我笑了笑,依旧灿烂。这家伙,真能装。
我不清楚他届时会不会真的陪我看球,我也不清楚他是否真的不会去找她。
但我清楚,他和我一样都老了,却也还是什么都没变。
只是当时我心里却如同被什么东西堵住一样,难受得很。<4>
开车回家的路上,延安路高架很通畅。CD里放着朴树的《平凡之路》。
风吹过的,路依然远。
你的故事讲到了哪。
我还是希望林与佳怡能见上一面,不管是最后一面,抑或是重新开始。
都算是对彼此那些年,和后来那五年的一个交代。
不然,就此在这座城里错过,岂不是太可惜了?
感情毕竟不是独角戏,自导自演,而后自怨自艾,自悲自苦。
人的一生才能遇到多少人,又能与多少人共享自己最好的时光?
回到家中,正好赶上阿森纳对伯恩利的比赛。
波澜不惊的3∶0。31脚射门。
我却好像提不起什么兴趣。
我会不会,哪一天也忽然都淡忘了?
时间静静流逝,我们慢慢长大,誓言也会渐渐淡去吗?<5>
没想到,没过多久,我又接到了一个熟人的电话。
屏幕上显示的是“佳怡”。“有空吗?出来聚聚吧,我把请帖给你。”“嗯?”“我下个月结婚,你应该知道吧。我们住得那么近,直接拿给你吧。”
约在家附近的星巴克。
许久没见,佳怡模样依旧清丽,气质温婉,施淡淡的妆容。
顺直的长发捋到一边,纯白色的长大衣,淡咖啡色的连衣裙,同样色系的及踝靴,拎了一个杀手包。
坐下后,她微笑。
我们聊了一会彼此的近况。她变得健谈许多。
第一个无话可说的节点,我拿出林的袋子给她,“这是林托我带给你的结婚礼物。”
佳怡怔了一怔,眉头微蹙,以很缓慢的动作接过袋子,把盒子打开。“回去拆吧。”我说。“没事,当你的面拆正好。”
盒子里面是一件白色的女式T恤,胸口印着亨利的滑跪姿势——那是他在北伦敦德比一记闯关进球后的经典庆祝动作。印花图案下面,是亨利的亲笔签名。
佳怡的脸上露出了莫名的微笑,有些惨淡,又有些诡异。
一张纸片从T恤里掉落在桌上,我拿了起来,上面用歪歪扭扭的字写着:“望你今后能安睡,梦见清朗月光流过星海,梦见暖熙春风拂过柳堤,偶尔梦见,这么柔软的你曾经徜徉在我怀里。在人生最美好的时候,我们在一起过。今后,你一定要快乐幸福。”
署名是林。
佳怡从我的手中接过纸片,呆呆地看了半晌。稍后,她将T恤按照原来的褶皱仔细地叠好,然后将纸片安放在T恤上面,再小心翼翼地将盒盖轻轻盖上。
一段尴尬的沉默,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忽然佳怡说:“我给你看我手机里的婚纱照吧。”
她在包里找手机,但翻了好久,都没有翻到。
手机其实就在桌上,她的咖啡杯旁。
佳怡眼神迷惘地盯着手机,忽然,她哽咽,两行泪水从眼角滑落下来。然后她趴在桌上,泣不成声。
我知道她想把这些情绪都硬生生地咽下去,但是,却终究做不到。
他们都是过分冥顽不化的人,心里明明是十分乃至于万分的委屈,但是脸上却偏偏要把释怀的微笑,假装得很好,难过也一定要难过得很洒脱,很不羁,是吧。
那些不可思议的偏执,让所有的付出都变得无比的苍白无力。
我不由得也觉得眼睛酸酸的,抬眼望向远处,一架飞机在湛蓝天际慢慢划过,拖着长长的尾巴,一路往西北方向远去。
后来,再也没有见佳怡的MSN亮过,签名栏已经空白,头像也刷新不出来了。<6>
佳怡的婚礼仪式上,她父亲将她送到新郎身边的时候,她哭了。
眼泪不停地顺着脸颊流下来,那一刻,她应该很幸福吧。
听到旁边的一桌人说,新郎也是一位“枪迷”。因为阿森纳,他们俩结缘。
我不置可否地笑了笑,这他妈的扯什么淡呢。
高中同学的这一桌,只坐了九个人。我一直望着空着的那个位置,怔怔地出神。
酒店是五星级,但是菜式却不咋地,所以我没什么胃口。
婚礼结束的时候,我去跟佳怡告别,她却好像喝醉了。
回到车里,我点燃一支烟。
烟雾缭绕中,我突然忆起,我抽的第一支烟就是林给我的。
在那一次年级组足球比赛夺冠之后,大家去聚餐。林叼着香烟,嘴里哇啦哇啦地说个不停,神情兴奋地和队友们干杯。
佳怡伴在他身旁,蹙着眉头忍着烟味,但脸上满是幸福的笑容。
我想,有的人就这么遇见了,也许真的就是缘分使然,人山人海里,终究会把各自的人生轨迹交织在一起,不念过往,不计前路,只为执手当下。真的很美好。
有的人就这么错过了,也许真的也是缘分使然,互相拉扯中,终究会把彼此交织在一起的轨迹执拗地错开,曾经心心念念,曾经你侬我侬,却在一瞬间就天各一方。嘿,真的很遗憾吧。
有些美好回忆,在临睡前的呢喃细语,在初醒时的灿烂笑颜,想到彼此时嘴角的莞尔,也许很快就会被时间擦拭得模糊不清。
只是,不甘心的情绪在隐隐作祟,不死心的情绪在暗暗涌动,只为纪念曾经的美好。
所以,他们口是心非,却其实,一直在做着坚持的事情。
就算没有结果。
亦很美好。
只是,林给我的球衣不太合身,我想,一定是我现在太瘦了。3 失眠的人好像一条狗<1>
失眠至今,已经有半年多。
一直以来,在深夜里辗转反侧,与自己的精神世界作着抗争,却无法安睡。
这是旧事的百转千回,旧情的欲说还休。
闭上眼睛,依旧神志清醒。许多离奇的画面在脑海中无序放映。
睁开眼睛,仍然一片漆黑。许多孤独的气息在房间里暗自升腾。
这个时候,寂寞汹涌而至,撕裂我的胸膛。
于是,我又兵荒马乱,我又挣扎不休。
倒是很奇怪,明明只有一个人睡,为什么,总是习惯于放两枚枕头。
也会想找人聊天,对着一个很晚还在更新朋友圈的姑娘,在微信窗口输入“Hi”,过了一会儿,对方也回复“Hi”。
然而,接下来,却不知道如何打开话匣子,用怎么样的文字和语气,继续这番不咸不淡的对话。
聊天窗口上方,始终提示着“对方正在输入……”,可是却迟迟也跳不出文字,等到最后提示彻底消失,窗口里剩下的,只有两个“Hi”。
原来,在深夜里,我们的语言能力,已经退化到只会打招呼了。
这何尝不是一种成长的悲哀。
明明彼此都有一腔情绪想要倾诉,却都无力启齿。
这是不是寂寞人的通病,害怕对方也是同样的角色,想要索取,最后反而变成了被需要。<2>
夜里很安谧,于是,心境也会变得平和,能沉得下心来做想做的事,没有任何外界的干扰。常常在空寂的房间里踱来踱去,拖地板,练字,弹琴,看书,码字,或者,给自己做点好吃的,调一杯朗姆酒。
原本,我不是个有长性的人,时令的美剧通常跟了一两季便放弃,只因受不了每周的等待。同样,自己一直在写的长故事,也总是因为各种各样的荒唐理由,被自己不断地耽搁。以至于后来,几乎都要忘记了,当初设计好的情节,该要怎么样发展下去。
如今,却学得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可以很专注地把精力都投入到一件事情上去。于是,那个长故事又重新拾起来,继续写下去。
其实也试过很多种办法,喝温热的牛奶,看冗长无聊的电影,窝在被子里仰望天花板,数无数只绵羊,发长时间的呆。
昏昏欲睡,却又无法入睡,简直是一种煎熬,却又不得不去习惯。
有一晚,到了凌晨2点依旧清醒,干脆起来大扫除。把所有的灯都打开,然后,将地板拖到反光,将马桶抹得锃亮,把所有的橱柜都用热水擦拭一遍。两三个小时之后,筋疲力尽,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怔怔地望着头顶的白炽灯出神,直到感觉头昏目眩,然后沉沉睡去。
冷得浑身瑟缩,在早晨7点的时候醒来,神志迷糊地拉过沙发上的小被子裹在身上,再次醒来,已经是中午时分了。
也不知道,这样的状态还要持续多久。
我也托人去配安眠药,然而,却依旧没有什么用。到了第二天早晨,反而头疼得厉害。于是我也就干脆放弃,开始屈从于凌晨2点到8点的生物钟。<3>
只是,上班变成了一件非常艰难的事情。清晨无法集中精神,所以已经许久没有开车,每个月的出租车费用高得离谱。有时候出租车到了单位门口,依旧还在酣睡,需要司机师傅叫醒我。
上周去做车子的保养,熟悉的师傅惊讶地问,这次你的公里数怎么这么少,后轮胎都开裂了,再不换就要爆胎了,平时要多开开的。我“嘿嘿”一个傻笑,不再言语。
因为困倦和挣扎,早上没有食欲,刷牙的时候总是想要呕吐。速度很快地穿好衣服,喝半杯昨晚的柠檬水,拿起背包便急匆匆地出门。总是胡子拉碴,头发絮乱,不修边幅,整个冬日里一直穿着薄绒裤和卫衣马甲。以至于后来要出去约会的时候,对着满橱的衬衣和牛仔裤竟不知如何搭配。
如果碰到上午开会,状态就变得更为糟糕,不得不用手撑住额头掩护自己困顿的眼神。挨到10点左右,吃一些饼干和水果,顺便泡一杯咖啡,胡乱果腹。
作为对于自己身体的补偿,每天中午都在健身房跑五公里,挥汗如雨之后做半小时器械,于是整个下午,精力会很充沛,不会感觉无法应付工作,似乎这就可以弥补睡眠的不足了。
周末晚间,会绕着小区跑十公里,所以,身形保持得还算不错。然而近来头发却变得稀疏,发际线愈来愈高,声音也愈来愈嘶哑了。
偶尔因为运动过度的关系,身体也会感觉疲累,却还是无法入眠。这种情况下,精神涣散,无法阅读,也无力寻找好电影看,于是就在电脑上麻木地踢实况足球。其实并不关注比分,只是觉得很消磨时间。就这样,阿森纳在大师联赛已经踢到了2030赛季,连威尔希尔都快要转生了。
因为在工作日几乎不吃早餐,而到了周末又必须要睡到午时,于是,每顿晚餐都会想办法吃得丰盛些。
近来工作比较空闲,下班很准时,于是更乐意在家里自己做,在外面吃得愈来愈少。一个人也会做两三道菜,吃不完的就直接倒掉。
许久都没有用过的烤箱,又开始重新运作,做了各式各样的蛋糕甜点,吃不完,就分给住在附近的兄弟们,以至于他们隔三岔五就来报到。马卡龙尝试了很多次,终于调配得像模像样,成品不输于麦记橱窗里的摆设。Omelet的火候也掌握得足够好,而重芝士蛋糕和蛋挞更是成了拿手绝活儿。
只是,洗餐具的时候,也会对着那台食品料理机,怔怔地出神。
有的时候兴致来了,会一个人忙碌到深夜,几乎忘记了时间的存在。洗完餐具,拖好地板,坐在餐桌前吃刚出炉的蛋糕。关掉音响,打开电视机,抬头看时间,竟然又已经是第二天了。
时间有时候走得很慢,有时候又过得极快。我也不知道,这究竟是如何度量的。
耐心变得越来越好,可是,又有什么用。<4>
对门租住着个空姐,平日里偶尔在楼道里遇到,会点点头打个招呼。
有一次码字到午夜,写到后面完全没有思绪,就到门外楼道里抽烟醒醒神。她拖着拉杆箱,满脸疲惫地从电梯里走出来,手里还拎着一打啤酒。
在缭绕烟雾中停留了一会儿,她问我要了一支烟,而后,递给我一罐啤酒。
我们俩一直没有说话,安静地喝酒,抽烟。
忽然她打破沉默,“你家里有什么吃的么?烟抽得有点饿。”
我说:“有,晚上刚烤了个比萨,稍等,我帮你再烘一烘。”
她说:“会不会影响你休息,这么晚了。”
我说:“没事,我睡得很晚。”
坐在我的餐桌前,她将大半个比萨都吃完,芝士和比萨酱加得很重,所以她不停地喝柠檬水。“你家收拾得很干净。”她的嘴角沾着屑末,“很久没有吃过男人做的东西了,真的很不错。”“嗯,我看到你总是扔外卖盒子。一个人也要对自己好一点。”
她抬起头对我笑,“以后有剩饭剩菜帮我留一点,我付你饭钱,算我搭伙好不好?”
我说:“其实我做的自己也吃不光。提前跟我说一声就好。”
我知道,她也睡得很晚,半夜出去抽烟的时候,门缝里始终透着光亮。
她突然挑了挑眉毛,问我:“有没有什么笑话讲?”
我呵呵一笑,撇了撇嘴。
好像两个熟稔的老友,彼此沉默也不觉得尴尬。
可能,因为是同类的缘故吧。<5>
其实睡得晚也有些好处。最起码,阿森纳的比赛我一场不落了,即便是凌晨时分的欧冠,也不再需要闹钟。看完之后,甚至还有精神来码一篇两三千字的球评,战术分析得头头是道,几乎不用返工。
和兄弟们打麻将,到了后半夜,他们精神涣散,无力再去计算,牌打得神之胡之。而我则神志清醒,生龙活虎,大杀四方,总是成为最终的大赢家。
时常订夜里九十点钟的电影票,在家门口的电影院独自看新片,有时候甚至是一个人“包场”,感觉很是逍遥。之后晃晃悠悠地踱回家,路灯昏黄,行人稀少,这个时候,感觉分外知足。
也不再苛求要循规蹈矩地生活,反正每一天都变得很长,时间看起来无足轻重,浪不浪费根本无所谓。反正也不过是一个人,潇洒只不过是惺惺作态,好不好也只有自己知道。
只是记性变得越来越不好,看了好多遍《大话西游》,情节总是忘记。也有过很多次的美好梦境,却怎么都记不清楚。
看到杂志上说,失眠的人特别容易提前衰老,所以我很担忧。
我还在等着一个人呢,怎么可以这样先行老去。
说实话,我其实真的很怀念,那些无理取闹却也可以安睡的日子。4 如果有你陪在我身边<1>
前几天,朋友介绍了个相亲对象,加了微信。
第一次见面,她说要吃荣新馆。
我嘲讽说:“最近很红啊,就是订位子麻烦点儿,差不多要等一个月。鱼市也很不错啊,只要半个月就行了。”
她说:“半个月那么久啊,算了算了,还是酒吞吧,我家附近,方便。你来接我。”
我说:“呵呵,不好意思,我这人很怪,不吃水里的东西。”
她说:“没事啊,我爱吃。你可以吃沙拉啊,牛舌啊。”
我说:“我也不吃生的肉,要不换别的地方吧。”
她说:“那没得谈,跟你没共同语言,弄不到一道去。”
我说:“两个人吃掉毛800,还不如找个好酒店睡一晚,比光吃日料可爽多了,绝对能弄到一道去,舒舒服服。”
她说:“你有毛病啊,我可不是随便的人。嘁,介绍人还说你是正人君子呢。”
我说:“是啊,根正苗红的正人君子。干净斯文形象好,谦和朴实气质佳,身为党员常自律,器大活儿好不黏人。”
然后,她就不回我了。我又发了一条过去,问:“到底睡不睡?”
微信的系统消息提示:“对方开启了好友验证,你还不是她的好友。”
我笑了笑。什么玩意儿,老子虽然不是正人君子,却也不是什么呆子冲头。
只是,忽然之间,我又想起了那个爱喝岩盐芝士绿茶的女孩,她也爱吃日料。
也不知是为什么,我每次相亲之后,总会莫名想起她。也许,潜意识里,我一直拿这些相亲对象,在和她作着比较吧。
清楚地记得,她是我第33个相亲对象。这一路相过来,真是一言难尽的漫长历程。
那时候,她大学刚刚毕业。初次见面,衣着朴素,模样也很是羞涩,但就好像一股清新温柔的微风拂过我的心头,很容易地,就动了心。
有那么很长的一段时间,相亲数字停留在了33。
后来,她一直追问我:“你说说清楚呀,到底对我是不是一见钟情?”
我说:“应该是你对我一见钟情吧,刚一见面就双眼放光,脸颊通红,话说个没完。”
她用拳头轻轻捶我的肩,气急败坏地说:“就算我是,你也必须是!你给我记住,是你追求我的。”
我微笑着说:“是啦是啦,是我对你一见钟情,死皮赖脸地缠着你,被你拒绝了N次之后,总算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诚意感动上天,大小姐你总算勉强收了我。”
她扭着我的耳朵说:“这种情话要正经点讲,懂不懂啦,真是的,傻帽,教也教不会。”
和她刚接触的时候,交流起来很是自然,每天总有说不完的话题,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毫无顾忌。只是为什么,和现在这些相亲对象,聊起来会这么生涩,这么不顺畅?咬文嚼字,各种装腔作势,每一句话都要反复斟酌,很是特么的累人。
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她从没要求一起去吃日料,却总要买一杯岩盐芝士绿茶。
一定要用吸管喝,然后把吸管的一头,咬得扁扁的。
我说:“你是老鼠啊,啮齿动物才会这样。”
她扑哧笑出声来,嘴角显出浅浅的梨涡,眼睛眯成两道弯弯的月牙,却依稀有细微的光芒绽放出来。
我呆呆地看着她,心中涌起一股暖意。
之前的32次相亲,尽管我各种披荆斩棘和忍辱负重,却频繁遭遇一些奇人怪事,险些灰心丧气地放弃相亲之路。而今终于遇到心仪之人,依稀看得到彼此幸福的未来。
最近,到了夜里,独自一人总觉得很无聊。狮子座的人喜欢缅怀过去,然而,又特别害怕孤单。于是翻开微信的通讯录,看看还有什么姑娘可以说说话。
从“A”一直翻到“Z”,竟然找不到一个姑娘可以随便聊一聊。而且,我意外发现好些人已经把我删除。
我愤怒地扔掉手机,果断去做芝士蛋糕了。<2>
刚认识的时候,我问她爱吃什么东西。
她害羞地说:“我最喜欢吃日料。”
我不好意思地说:“哎,我不吃水里东西的,是不是很奇怪啊。”
她呆了一呆,旋又莞尔一笑,“没关系啊,每个人的口味都不同嘛。我其实也只是爱吃三文鱼。我倒不挑食,你还有什么忌口的?”
我有点腼腆地说:“我……内脏、菌菇类不吃,所有水里的或者两栖类的动物也都不吃。就单单爱吃肉。”
她先是露出一个惊讶的呆萌表情,而后笑嘻嘻地说:“我也爱吃肉,那我们就去吃肉吧。”
我们真的吃了很多顿肉,最常去的就是韩国烤肉和茶餐厅这样的平价饭店。
她爱吃避风塘的烤鸡翅、叉烧肠粉和焦糖布丁,几乎每次必点。
那时候的烤鸡翅还很大,我的电脑里,还留着她咧开嘴啃鸡翅的视频。
当时,她冲我摆着手说:“别拍呀你。”
我说:“模样很可爱呀,留个纪念吧。”
后来,有一次不经意间在电脑里,翻到了这个视频。谁也没想到,那时不当真的一句玩笑话,竟成了我与她仅有的影像留念。
她真的很爱喝岩盐芝士绿茶,每次看电影或者吃饭,总要买上一杯。
去冰。少糖。然后用纸巾包住奶茶杯子。
她习惯将吸管插进饮口里搅拌,直到上层的芝士都融进下面的奶茶,左右轻轻摇晃,然后深深地吸一口,满足地点点头,脸上露出一副陶醉的表情,感叹说:“好喝!嘿嘿!”
我说:“怎么每次都要喝这个啊,腻不腻啊。”
她勾着我的手臂说:“不会腻啊,就是喜欢这个味道。就好像和你在一起的感觉呀。甜!蜜!懂吗?”
喝到快要见底的时候,她把奶茶塞到我手里,嘟着嘴说:“沉在下面的都是芝士,你喝。”
然后朝我扮个鬼脸,蹦蹦跳跳地跑开。
很多时候,她天真得像个小孩子,而那份甜美的微笑,是源自于心底。
后来,很久的时间,我再也没有在其他姑娘脸上,看到过如此真实的笑容。
每次吃饭或看电影前,她都会去看看有没有团购券。所以,我和她在一起,花费真的不多。她很容易满足。
我们不曾出去旅游过,我也不曾送过她贵重的礼物。
印象里,她最喜欢的一家餐馆是Home Garden,一家开在中山公园附近的小西餐店。
到了后来,我偶尔陪她去吃伊秀寿司、居食屋和民,她每次都开心得蹦跶蹦跶,朝着我眨巴她的大眼睛,让我也是有点醉了。
我们其实都知道,真正想和你好好在一起的姑娘,不会在乎吃多少钱的食物,收多么贵重的礼物。只是,遗憾的是,当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却没有带她去过几次别致的地方用餐,也没有送过她花心思的礼物。
只是因为她不会去刻意要求,所以,我们也就没有那么用心了。
而后来,当我们牵着其他姑娘的手进出高档餐厅的时候,回想起那个被自己辜负了的人,心里,又是怎么样的难言滋味。<3>
正式在一起没多久,她在QQ宠物里养了一只熊,取名叫“趴趴熊”。
我说:“都几岁了,还玩那么幼稚的游戏。”
她说:“趴趴熊是你啊,因为你白白胖胖的,靠在你身上很舒服,你是我的沙发。”
圣诞节的时候,她送了一张自己做的卡片给我。
封面上用蜡笔画了一只熊和一只兔子,背景是湛蓝天空和翠绿森林,底部用黑色水笔写着几行隽秀的字:“春光召来细雨,夏夜伴随雷声,秋意略显萧瑟,冬雪红透脸庞。
四季有这么多不完美,但是,有你陪在身边,那就很美好。”
将卡片展开来,里面贴满了我和她的照片。
在我的照片旁边写着:“趴趴熊,圣诞快乐!祝我的趴趴熊牌真皮沙发事业节节高,早日赚到大笔钞票。哈哈哈,还有减肥成功,心想事成。”
在她的照片旁边写着:“这是本大美女,你这个坏蛋,逃不出本女巫的手掌心哦!”
一直到现在,这张卡片还被我珍藏着。这是我至今,收到过的最珍贵最用心的礼物。
只是,时间久了,照片都已经脱胶,我用双面胶重新粘了粘,好像牢固了些。
她养成了我的一些坏习惯,以至于后来,我与别人相处,总觉得分外别扭。
我每一次约她,她都有空。而如今,我总是不得不去迎合别人的时间。
她从不迟到。说好几点到她家楼下接她,她就几点下来。只是后来,我遇到的每个相亲对象几乎都会迟到,让我很是不耐烦。
记得有一次,周末本来约好的,我却想要去打球。于是,就谎称自己身体不好,临时放了她鸽子。她没有丝毫责怪的意思,反而叮嘱我好好休息,导致我打球的时候心不在焉,连连失误。
其实我唯一挑剔她的地方,是她的穿着,总是偏向于日系的可爱风,很像个小朋友。
后来,她似乎察觉到,一直追问我,喜欢女孩子什么样的打扮。
然后,她开始尝试细高跟、黑白色系衣服、淑女风的连衣裙,将头发烫起小波浪,将她的糖果色的包包们都锁在衣柜里。
每一次出来约会,她都会在上午特意洗头,然后化精致的妆容。
于是,当我每每看到相亲对象将略显油腻的头发盘起,便感索然无味,意兴阑珊。
我周末晚上出去打麻将,和她打个招呼,便无须再多解释。整个晚上她都不会询问我,还会预祝我胜利赢钱。兄弟们几乎每隔一小时就得接一通电话,有的还要将麻将牌拍下来,发照片过去做在场证明,我不由得忍俊不禁。
他们都说:“还是你搞得定啊,怎么能被你找得到这种姑娘,又漂亮又听话。”
我哈哈大笑,那时候,心里还真是有些小得意。<4>
她生日的时候,我订了九井,送了一大束百合花,还特意买了一副她一直想要的羊皮手套。她手寒,冬天容易长冻疮。
她说:“干吗啦,搞得这么破费,这家店很贵的。”
我说:“难得的呀,这不是你生日么。”
她说:“那我吃日料,你能吃什么?”
我说:“我吃咖喱饭。”
她看了看菜单,皱了皱眉头,“小个牡丹虾也要50块钱一个啊,抢钱啊。”
磨叽了好久,最后她点了一个牡丹虾、两片三文鱼腹、一个鱼子军舰、一份松阪牛肉、一份鸡脆骨,给我点了份饭。
牡丹虾上来的时候,她的眼睛又亮了,惊喜地说:“小个儿的竟然也有这么大啊!”她轻轻咬了一口,眼睛眯了起来,噘着嘴巴称赞道,“嗯!好新鲜哦!”吞下之后,她还意犹未尽地咂了咂嘴。
我说:“那多点几个吧,今天过足瘾。”
她摇了摇头说:“不用了,尝尝味道就可以,没意思的。以后别送我花了哦,一来浪费钱,二来花容易谢,不长久,三来……”她轻咳一声,继续说,“我对很多香味都过敏,你没发现我从来不喷香水的吗?还有,我一直不买手套,是因为现在用不到了,有你焐着我啊。”
她说她平时不出汗,于是,我们去纽斯汗蒸。
她把毛巾扎在头上,两边卷起,像是思密达的模样。
她问我:“好看吗?”
我说:“好看,呆萌呆萌的,符合你的气质。”
在蒙古包里,她比画着说:“喂,我们俩的腿一样长哦。”
我说:“是,你腿长,怪不得我追了好久。”
她笑了起来,“明明是你上下半身一样长,比例太差,也就我看得上你。”
她戳了戳我的肚子,“你看,这么多肉,男的么要穿衣显瘦,脱衣有肉啦。”
我说:“你不是说我是你的趴趴熊么?”
她笑着说:“那是我靠得习惯了,算了啦,胖也有胖的好处。”
她点了份米汤,喝了一口,摇了摇头说:“一点都不好喝。”
我接口道:“那自然,最好喝的还是……”
于是,异口同声,“岩盐芝士绿茶。”两个人都哈哈大笑。
她说:“听说鼎茶和贡茶也不错,我尝过之后,觉得还是岩盐芝士绿茶好喝。嗯,还得配个宜芝多的烤芝士蛋糕。”
我说:“那是自然,你这么专一,哪里会随便换啦。”
她瞥了我一眼说:“你知道就好。”
她惬意地躺在地上,伸了个懒腰,用手撑着脑袋,傻乎乎地望着我问道:“你怎么从来不说你喜欢我啊?”
我说:“我喜欢你啊。”
她带着点失望语气说:“你从来都没主动说过欸。”
我捏了下她的脸说:“喜欢不都是藏在心里的吗?”
她依旧皱着眉头,“你就不能平时多说说嘛。我爱听。”
她慢慢靠向我,在我耳边轻声说:“我喜欢你,我喜欢你,我喜欢你,要像这样。”
然后,她在我额头轻轻一吻。“你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脾气不好,难相处。”<5>
有一次,我们经过中山公园上海小马路的时候,她手一滑把岩盐芝士绿茶掉在了地上,奶茶都溅在我裤子上,我有点生气地说:“怎么了啦,这么不小心。”
我的声音有些响,脸色可能也不太好看。
她的手,不受控制地颤抖得厉害。
她委屈地道:“我不太舒服。今天走路太久了,穿高跟鞋脚疼,大概起泡了。而且,好像姨妈也快来了,肚子疼。”
我爱怜地牵起她的手,“那你帮我买条裤子吧,我帮你买双纽巴伦。以后出来,再也不要穿高跟鞋了。”
她低头看着地上的奶茶杯子,嘴里嗫嚅着说:“其实奶茶多喝不好,以后我不喝了。”
大多数时候,我们都会忽视了那个一心一意要和你在一起的人。她的感受,她的付出,她的在乎,我们都习以为常。于是,我们会冷漠,会敷衍,会不珍惜,会不爱怜,会随心所欲地发脾气,会肆无忌惮地定规矩,希望她来迎合自己的节奏生活。
或许,我们原本可以对她更温柔一些,那么回忆中的点滴时刻也会更精彩一些,更温暖一些。
只是,自那次约会之后,有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和她都没有能够再见面。
我本想,在情人节的时候,送她一大盒野兽派的永生花,据说能保存两三年不凋谢。
现在,却依旧放在我的床头。嘿,倒是真的不会凋谢。
她突然就这么消失了,让人猝不及防。
微信和短信都不回,电话也不接,我心急如焚。
听介绍人说,她家里出了事,她得了严重的抑郁症,整个人有些失常,工作也辞掉了,一直在看心理医生。
我很想去探望她,但是介绍人说她精神状态不好,不方便见人,只能静养。
我明了,言下之意就是她不想再见我了。
于是,我给她发了一封很长很长的信件,用她喜欢的口吻,诉说了我对她的关心和挂念,但是日夜查看邮箱,却依旧杳无音讯。
我失落了好几个月,觉得做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兴趣。
过了一阵,我又开始相亲。尝试了好几个,都感觉不太对劲。
那些个甲乙丙丁,都无法代替她给予我的感觉。唯独和她的相处模式,才让我感觉自然舒适。
我这才意识到,我是真正爱上了她。
后来,我联系过几次介绍人,可是,连介绍人也不知道她的情况究竟如何了。
终于醒悟了,但兜兜转转间,却已经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了她的踪影,流连,徊徨,懊丧,都无济于事。
这才明白,原来,真正的难受,并不是撕心裂肺的疼痛,也不是念念不忘的执着,而是后知后觉的悔悟。曾经有她为伴,却未好好对待。曾经拥她在怀,却未好好珍惜。曾经,依稀看得到明日的良辰美景;现在,却空余一段过往的酸涩回忆。
同在一座城,却无缘再见那个人。这是不是,最悲伤的故事。<6>
我想,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遇到这么一个人,她曾经全心全意地守在自己身边。然而,面对着这样一个人,我们却从来不会太珍惜。直到她远去,从我们的世界里彻底消失,我们才觉得心里好像被剥落了一块东西。偶然间,在某个寂寞夜晚,我们忆起过往,唏嘘感叹爱情的稀有,才会幡然醒悟,原来,她就是最好的那个。真正的爱情曾经来过身边,只是没有牢牢抓紧,于是,就从指缝中悄无声息地逝去了。
就这样过去了好几年,一直都没有她的消息。
直到上周,我在尚嘉中心巧遇她。她一个人,穿着F家的棕色平底鞋,拎着一个米色和深灰相间的秋千包,淡蓝色的大衣很称她的肤色,长长的黑发捋到一边,神色娴静。手里,依旧拿着一杯岩盐芝士绿茶。
我微笑着迎面朝她打招呼。
她看到我,眉头微蹙,脸上露出迷惘的表情,像是看到了一个有神经病的陌生人。
在我的凝视中,她与我错身而过,身上有DIOR真我的香水味。
这样子的冷漠,让我心生寒意,恍若置身凛冬。
我猜她认不出我,也许是我现在瘦了很多的缘故吧,终于真正变成了她想要的样子,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而她的模样,却一点都没有变。
我呆呆伫立,回望着她纤瘦的背影,直到她彻底消失在我的视野之中。
只是我也不知道,当时的我,为什么会那么木讷,没有想要牢牢抓紧她。<7>
周末,我在家里做岩盐芝士绿茶。
先将茉莉绿茶泡好,然后用牛奶、淡奶油、玫瑰盐和奶盖粉混合打至起泡。
我觉得做得比快乐柠檬要好喝许多,再配上自己做的芝士布朗尼,这搭配简直棒极了。
我将照片拍好,发到她的微信上。
一个红色的感叹号,微信系统提示:“对方开启了好友验证,你还不是她的好友。”
我莞尔一笑,却依旧有些苦涩。这些年来,对着这个微信窗口,已经输入过太多的文字,每一次都希望这段提示可以不用弹出来。
只是,我真的很想告诉她,我做的岩盐芝士绿茶,实在很不错。
前几天,和一个相亲姑娘看《超能陆战队》,看着看着,我眼泪禁不住掉下来。
姑娘侧过脸来问我:“有这么感人啊?我怎么没觉得欸。”
我淡淡地说:“嗯,蛮感人的吧,大白很暖男。”
她撇了撇嘴说:“是吗?那你是不是这一款?”“嗯,现在的我……应该算是吧。”我漫不经心地回答。
她轻轻一笑,脸上也有浅浅的梨涡,眼睛眯成两道弯弯的月牙。
我呆呆地盯着她看了几秒,直到她脸颊泛红,不好意思地回过头。
我拿起手边的岩盐芝士绿茶,深深地吸了一口,吸管口,被我咬得扁扁的。掏出手机,对着那个窗口输入:“你一定很喜欢大白吧,我现在正在努力成为这样的人。”
微信系统照旧提示:“对方开启了好友验证,你还不是她的好友。”“春光召来细雨,夏夜伴随雷声,秋意略显萧瑟,冬雪红透脸庞。
四季有这么多不完美,如果,有你陪在身边,那该多美好。”
我们都曾经有过一段故事,只是情深缘浅的多,能够相濡以沫的少,而能把这情分执守到最后的,更是寥寥。所以如果没有忘却,就努力找回来,至少不憾此生。5 不会吵架的爱情<1>
前几晚被陈大翔拖到Myst喝酒,三巡过后,这货又烂醉如泥。
身边围了一圈美貌的莺莺燕燕,却依旧毫无顾忌地吐得七荤八素,大量黏稠的固液体混合物喷薄而出,吓得姑娘们不知所措。
我真的很想揍他,硬是把我叫出来,美其名曰为他撑撑场面,但这小子照旧喝得狼狈不堪,最后还需要我来照顾他,真他妈的无敌损友。
呕吐物的气味和各式香水味混合在一起,这气味实在不堪忍受。我待不下去,跟身边的人礼貌告别后,打算扶他离开。
刚要走时,身上的手机震了一下。
一条微信弹出窗口:“半年了,他还好吗?”发信人是苏筱。
我的右眼皮连续跳了几下,瞥了一眼嘴里不停嘟囔着的陈大翔,口水顺着他的嘴角,涎到衬衣的前襟上,帅气的脸庞看上去像只狗。
唉,好吗?好个屁啊,整个一傻逼了。
妈的,冤孽。我无奈地摇了摇头,怎么被我摊上个这样的兄弟,活活操了十年心。
打的把他送到家,酒已经醒得差不多。
恢复神志的他,潇洒地靠在门旁,点起一根烟,表情严肃地问我:“阿光,我是不是个特别没责任感的男人?”
我撇了撇嘴,朝他挥手,“你他妈的赶紧睡去吧。”<2>
苏筱和陈大翔都是我的大学同学。
那时候我是班长。苏筱是团支书,明明长相是个萌妹子,却总爱冒充“女汉子”,平时和我称兄道弟的,说话也百无禁忌。不过,我知道她的目标是我的室友陈大翔。
陈大翔是体育特招生,这货在大学里简直光芒万丈,身高一八三,长得酷似古巨基,既是校队的主力得分后卫,又弹得一手好吉他,那些年,光是经我手的情书就有二三十封。
只是这货乍一看玉树临风,各种帅气,其实却是个纯粹的逗逼,缺根筋的二愣子,四年里闯了不少祸。要不是我罩着他,估计他大学念十年都念不完,要么被热得快炸死,要么在球场上被围殴死,或者被恼羞成怒的辅导员折腾死。
鉴于陈大翔脑筋不太好使,而竞争对手又太多太强大,苏筱只能求助于我。
经过我的悉心撮合,陈大翔和苏筱一拍即合。
只是我没想到,他们俩没有试探,也没有暧昧,立马如胶似漆,第二天就牵手走在校园里。
我好奇地问:“你们俩是不是太草率了点?就这么私订终身了?”
搞了半天,陈大翔这呆子也暗恋苏筱,妈的,这缺根筋的二愣子隐藏得还挺深。
大一下半学期,我们班在新生篮球比赛中一路杀进决赛,最后陈大翔面对三名防守队员,以一个难度超高的空中拉杆上篮命中了绝杀球。
当篮球在筐上转了几圈最后入网,整个球场彻底沸腾了,在场边的苏筱兴奋得蹦跳起来,阳光洒在她的身上,好像她也在闪闪发光。而陈大翔激动地推开簇拥着他的队友们,冲过去把苏筱紧紧地揽在怀里。
那个温暖瞬间一直定格在我脑海里。
当时就觉得,这他妈就是发自内心的幸福啊,真是为这两个傻瓜感到高兴。<3>
陈大翔的智慧有限,脑子里都是糨糊,但他又极其想要讨好苏筱,所以我帮着他出了许多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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