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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17 11: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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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阿加莎·克里斯蒂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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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夜

长夜试读:

第一部

 

第一章

开头往往就是结局――经常听到有人说这句话。虽然听上去不错,但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是否真有这样的地方,你可以指着它说:“这就是一切的开头,正是从这时起,才有了后来所有的事。”

如果有的话,那么属于我故事的开头,或许就在一家名为“乔治与龙”的公司墙上。那里贴着一张海报,出售高贵宅邸“古堡”。除了占地面积等基本资料,还有一些好看的照片。这些照片也许是在“古堡”最鼎盛时期拍摄的,距今少说也有八十到一百年了。

当时我正在金士顿大街上散步。这条街并不出名,我只是为了消磨时间而来到这里,然后一眼就看到了销售海报。至于为什么偏偏被那张海报吸引住了目光――是命运的恶作剧,还是美好的未来在向你招手?这种事情从来就没人知道。

或者也可以这么说:所有的故事,是从遇见桑托尼克斯开始的。现在我闭上眼睛,还能看见他红扑扑的脸和明亮的双眼。他用一双结实而又灵巧的手,寥寥几笔就画出了房子的平面图。一幢别致又漂亮的房子,宛若人间仙境。

长久以来我都想要一幢属于自己的房子,一个美丽舒适的家园。而眼前的房子正是我梦寐以求的,我渴望在里面度过一生。这是一个只能在两人世界里分享的甜蜜幻想,桑托尼克斯一定会替我们盖好――如果他能活到那么久的话。

我会和我心爱的女孩在这梦想中的房子里生活,就像童话里说的“从此以后就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虽然完全是异想天开,但这说明我内心深处潜藏着一股汹涌的渴望――渴望得到一些我从来不可能拥有的东西。

或者,假如这是个爱情故事的话――其实就是个爱情故事,我可以发誓――为什么不从那个瞬间开始说起呢?在吉卜赛庄,我看到艾丽站在一排枞树下的那个瞬间。

吉卜赛庄?对了,从吉卜赛庄开始说起是最合适的吧。我转身离开销售海报的时候,冷不防打了个寒战,当时一片黑云正好遮住了和煦暖阳。我漫不经心地开口向旁边一个当地人问了个问题,那个人正在东一剪西一剪地修着树篱。“这幢房子叫‘古堡’啊?看着不像城堡的样子。”

那位老先生瞥了我一眼,我到现在还能清楚记得他当时的样子。“古堡?这是什么叫法!哼,我们这里的人可不这么叫。”他的口气听起来极为不满,好像对我嗤之以鼻,“自从有人住进去之后,就叫它‘古堡’,到现在已经好多年了。”说完他又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于是我问他,那你叫它什么呢?他的眼神游移了起来,满是皱纹的老脸上表情古怪,好像在窥探我的背后,又或是某个角落。乡下人就喜欢这样,不和你爽快地说,总要装作警惕一下,好像他们看到了一些你看不到的危机似的。然后,他才告诉我:“这里的人都叫它‘吉卜赛庄’。”“为什么取这个名字呢?”我问。“不知道是哪儿流传出来的,众说纷纭。”他接着说,“反正,就是出灾祸的地方。”“出过车祸?”“所有的灾祸。现在这年头,出个车祸太容易了。你看到了吗?那个转角处可是个危险地段呢。”“嗯。”我应声道,“如果在那里急转弯的话,确实容易出车祸。”“乡议会竖了块警示牌,但是没用,照样有车祸。”“为什么是‘吉卜赛’呢?”见话题扯开,我又问他。

他的眼睛又往我身后看来看去了,回答依然含糊其辞。“就是有个传说嘛。他们说,这里以前是吉卜赛人的土地,后来他们被赶走了,就在这个地方下了毒咒。”

我大笑起来。“哼。”他说道,“你还笑得出来?这里确实被下了毒咒!你们这些精明的城里人什么都不了解!这个地方真的被毒咒缠上了,有人在采石场运石头盖这座房子时突然就死掉了。而老乔迪,不知道怎么回事,有一天晚上从阳台边上摔下来,脖子都摔断了。”“是喝醉了吧。”我提醒他。“也许是喝醉了。但也有别人喝多了不小心摔下来――摔得巧――都没什么大伤,乔迪却把脖子给摔断了,就在那个地方。”他手指着满是枞树的山丘,“偏偏就在吉卜赛庄里。”

对了,整件事情就是这样开始的。只不过当时的我完全没有注意,现在也只是恰好想起。

仔细想了想之后,我才能慢慢把这些记忆片段重新规整好。我又问他,这里还有吉卜赛人住着吗?他回答说几乎没有了,因为警察一直赶他们走。“为什么大家都不喜欢吉卜赛人呢?”“他们尽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儿。”虽然他的口气不以为然,但双眼却更加认真地盯着我,“我看你是不是也有吉卜赛人的血统?”他说话拐弯抹角,眼神流露出凶狠。

我说我没有。不过我长得确实有点像吉卜赛人,也许正因如此,我才会对“吉卜赛庄”这个名字产生兴趣。我转身离开老人,心想刚刚的对话还蛮有意思的,说不定我真有吉卜赛人的血统呢。

我经过一条弯曲的路,再从一片黑压压的枞树林旁蜿蜒而上,来到了吉卜赛庄。从山丘顶部放眼望去,大海和船舶尽收眼底,景色简直美极了。在这一刻,我想无论是谁都会产生同样的念头:“如果这吉卜赛庄是我的,感觉不知会是怎样?”――而这一类念头,终究只是白日做梦罢了。

当我再次经过树篱旁,老人对我说:“如果你要找吉卜赛人的话,有一个黎婆婆在,少校给了她一户农舍住。”“谁是少校?”我问道。“费尔伯特少校啊!”他大吃一惊,“当然是费尔伯特少校啦。”

我问的这个问题居然使他有些狼狈,想来这位费尔伯特少校在当地是极有权势的,而黎婆婆可能是他的一个什么亲戚,所以才会受到这样的照顾。

费尔伯特家在当地应该已经住了好几辈了,多多少少在管理这片地方吧。

我向老人道别,转身正要走,他又说:“这条街的尽头,有一片农舍,就是黎婆婆住的地方,或许你会看到她正在外面。这些吉卜赛人,都不喜欢待在屋里。”

我嘴里吹着小调,向那个地方闲逛而去。一路上我一直在想吉卜赛庄的事,以至于当我看到一位高大的黑发老人时,几乎都快忘了老人刚刚跟我说过的话。她隔着一道花园树篱望着我,我想这一定就是黎婆婆了,于是停下来和她攀谈。“我听说你能告诉我一些关于吉卜赛庄的事儿?”我说道。

她的眼睛透过一团纠缠在一起的乌黑头发,盯着我。“别干傻事,年轻人。你最好听我的话,忘掉它。你是一个帅小伙,千万别和吉卜赛庄扯上关系,不会有好事,从来不会。”“可我看到它正在出售。”“哼,你要是买它的话,就更傻了。”“那谁有可能会买下它呢?”“有个建筑商盯着要买,不光是他一个人呢。你等着吧,肯定会卖得更便宜。”“你说会卖得更便宜?”我好奇地问,“那不是一个争相购买的好地方吗?”

她没有理我这个问题。“如果被一个建筑商买下了,那他接下来会怎么做?”

突然间她自己笑了起来,是一种带着恶意、让人不愉快的笑。“当然,他会把那些破旧腐朽的宅邸推倒重建,盖二十户――或者三十户――全部都是受过毒咒的住宅。”

她的后半句话我权当没有听到,急忙打断她:“那真是太可惜了,太可惜了。”“哈,你不用担心,他们不会有好下场的。到时候楼梯会打滑,涂料会被打翻,楼顶上的石板会往下掉,把人砸个正着。还有那些树,也会被突如其来的狂风吹倒。哈,你等着瞧吧,没有一个人会在吉卜赛庄过得安稳,他们最好就别打扰那个地方,你等着瞧吧。”说到起劲处,她频频点头,然后又轻声地自言自语,“在吉卜赛庄里捣乱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的,从来没有例外。”

我听着笑了起来,她厉声说:“不要笑,年轻人,我看你这几天笑脸就要倒转过来,变成哭丧的脸。在那幢宅子里也好,附近的土地上也好,从来都没有过好事。”“宅子里出过什么事呢?”我问,“为什么让它空了这么久?为什么又把它推倒呢?”“最后一批住在里面的人都死了,一个也没留下。”“他们是怎么死的?”我觉得好奇,便接着问。“最好不要问起这件事情。反正从那之后就没有人再搬进去住了,就让那宅子发霉腐烂吧。现在既然大家已经快忘记这件事情了,最好以后也不要再记起来。”“但你可以给我讲讲啊。”我用好话哄她,“你对吉卜赛庄的事不是一清二楚吗?”“我不会和你闲聊那个地方的。”然后她压低声音,语气突然变得谄媚,“漂亮的小伙子,要是你愿意,我给你算算命吧。给我一个银币,我就会把你的命运告诉你。最近这段时间,你好像会很走运呢。”“我才不会相信算命这种骗人把戏呢。”我说,“我没有钱。就算有,也不会花在这上面。”

她凑近我,用讨好的口吻说:“六便士!我算你的命只要六便士,怎么样?这根本不算什么。因为你是个年轻英俊的小伙子,嘴巴又伶俐,我才只收你六便士,所以我说你最近会走运吧。”

我从口袋里摸出半角银币。倒不是因为我听信了她那套愚蠢迷信,而是觉得就应该这么做。具体是什么原因我还看不透,但我不反感这个老神婆。她把银币一把抓过去,说道:“好了,把你的手伸出来,两只手都要。”

她那瘦骨嶙峋的双手握住我的手,眼睛盯着我摊开的掌心,沉默了一两分钟,又看了一会儿。突然,她甩开我的手,几乎像是挣脱一般。她后退了一步,大声对我说:“如果你想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的话,那就马上滚出这里,远离吉卜赛庄!再也不要回来,这就是我对你的忠告,再也不要回来!”“为什么?为什么再也不要回来?”“如果你回来的话,就会有伤心,就会有损失,或许还会有危险!有各种各样的麻烦事情在等着你。我警告你,连你今天经过这个地方的事情,最好也统统忘掉!”“这⋯⋯”

没等我说完,她就转身走回了自己的农舍,砰的一声把门关上。我并不迷信,但我相信有命运,当然了,谁不信?关于那幢被下过毒咒的废宅,关于那些充满迷信的故事,我虽然不相信,心里却多少有点难以释怀。这个老丑八怪在我的掌心到底看到了什么呢?我摊开自己的双手,仔细看了看。一个人的命运怎么可能在自己的手掌上,并被别人看到呢?谁都知道算命就是胡吹乱扯――一种赚钱的伎俩――从你傻乎乎的轻信当中牟利。我抬头仰望天空,太阳不知何时钻进了云里,这一天从此刻开始变得不同了,阴沉沉的气氛里,似乎潜藏着某种压抑的威胁。只不过是暴雨的前兆吧,我想。风刮了起来,树叶翻飞,沙沙作响。

我再次吹起口哨,让自己振作起来,然后沿着穿越村庄的小路离去。

走过张贴销售海报的地方,我又看了一眼,甚至把具体的拍卖日期都记了下来。我这辈子还没有参加过房地产竞拍,但这一次我告诉自己,我要参加。要是看到有谁买下了“古堡”,那会多有趣――换句话说,我很想看看吉卜赛庄的下一个拥有者长什么样子。

对了,我想这才是整个故事真正开始的地方――一个异想天开的想法浮现在我脑中:我要参加“古堡”的竞拍,我要和当地的建筑商互相叫板!他们也许会打退堂鼓,死了这条捡便宜的心。然后我顺利买下它,到鲁道夫・桑托尼克斯那里,跟他说:“给我盖一幢房子,我已经把一个好地方买下来了!”接下去我还要去找一个女孩,一个美若天仙的女孩,从此和她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

我常常有这样的白日梦,当然从来都没实现过,不过幻想却非常有意思,当时我就处在这样的幻想当中。真有趣!不过天哪,要是早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还会觉得有趣吗? 

第二章

那天能来到吉卜赛庄附近纯粹是因为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开着公司的车,从伦敦载几个人过来参加一个拍卖会。这次要拍卖的不是房子,而是房子里的一些家什――这幢坐落在郊外的大房子,本身奇丑无比。车上坐着我这次的雇主,是一对老夫妇,从谈话来看,他们对①[2]所有混凝纸做的模型都非常感兴趣。在我的印象中,仅有的一次听到混凝纸模型是从我妈妈那儿,她说混凝纸做的洗碗盆比塑料做的要好。有钱人居然会自己跑到乡下来买一堆这种东西,真是叫人想不明白。

然而我并没有开口问,只是把这件事情记在了心里。我想我以后得找个机会翻翻字典,或者阅读一些有关的书籍,看看混凝纸模型究竟是什么;它到底有什么魅力,会让一些人专门租一辆车跑到乡下来出高价买下。

那年我二十二岁,对各种新奇的知识都抱有强烈的兴趣,尤其精通汽车,可以说是一个优秀而且谨慎的司机。我曾经在爱尔兰管理过一些马匹,差点被一批毒贩子缠上,还好我机灵,及时脱了身。当一个租车公司的司机,这份工作还算不错,小费多,还不用花大力气,但是工作内容极其单调乏味。

我也曾在夏天帮别人摘水果,这份工作给的钱虽然不多,我却乐在其中。除此之外我还干过很多工作:三流饭店的侍者、海滩救生员、百科全书和吸尘器推销员⋯⋯我还在植物园待过一阵子,多多少少了解了一些花的知识。

我从未被任何工作捆绑住。凭什么我要被捆绑住?我发现自己对任何事物都感兴趣。即使有些工作比较艰苦,我也从未介意。我不懒,只是觉得自己安定不下来。

我想到处走走,到处看看,多做点不同的工作。我想找到某种东西――对,我就是在找某个东西。

自从离开学校,我就在找这样一个东西,但我并不清楚具体是什么,在哪儿能够找到。在我的概念里,它还处于一种模糊的状态,不过我知道它就在某个地方,迟早我会将它看清。或许那是一个女孩。我喜欢女孩子,但我还没有遇到在我生命中占重要地位的那个人。你可以喜欢其他一些女孩,但总会产生厌倦,想要去找下一个,直到那个她出现为止。她们就像我曾经做过的工作,我都挺喜欢的,但时间久了,就又要离开去找下一个了。所以离开学校之后,我换了一份又一份工作。

很多人不赞成我的生活方式。虽然他们的出发点是为我好,但他们并不了解我的性格。他们希望我牢牢盯住一个好姑娘,存钱、结婚、在一份好工作上稳定下来,然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跟着这个世界一成不变。天啊,这才不是我想要的生活!肯定有比这更精彩的生活,不会平平淡淡终其一生,等着年迈的时候靠这个国家半吊子的福利维持生活。是的,我就是这么想的。现在这个世界,人类都能把卫星发射到天外,大谈特谈造访其他星球。一定会有某些事情能将你唤醒,让你的心怦怦狂跳,这才是值得踏遍全世界去寻找的啊!我记得做酒①[3]店侍者的时候,有一天在邦德街上闲逛,看到路边橱窗里展示的一双双鞋子,那样的帅气逼人。就像广告中说的那样:“聪明人今天穿的鞋。”通常旁边还会配一张可疑的成功人士肖像。要我说的话,这位“成功人士”长得就像一个废物,我经常被这种广告逗笑。

过了鞋店,是一家画廊。橱窗里只展示了三幅画,为了烘托艺术气息,他们用一些天鹅绒覆盖在金色相框的边角上。太娘娘腔了!我对艺术了解得不多,有一次,纯粹是出于好奇走进了国家美术馆,结果大为恼火。一幅色彩明艳的巨幅画,上面画的居然是两支军队在峡谷中浴血奋战,或者憔悴的圣徒浑身被箭矢插满,又或者是一些穿着丝绸和天鹅绒蕾丝花边服装的贵妇们,坐在那里傻笑。当时我就明白了,我与艺术无缘。但我现在看的这幅油画却有些与众不同。那三幅画里,有一幅画的是风景,画了一些我每天都能看到的景色;还有一幅画的是一个古怪的女人,完全不成比例,很难看出这是一个女人。②[4]我想这就是他们所谓的“新艺术”吧,我完全不懂这是什么玩意儿。第三幅画就是我认为与众不同的画,它好像不止是一幅画这么简单,不知道你懂不懂我的意思。它看起来――我该怎么形容呢――似乎很简单。大部分都是空白,只有几个圆圈毫无规则地彼此相扣。它们的颜色也不尽相同,并且都很古怪,你根本不会想到用这种颜色涂上去,这里来一下,那里来一下,随心所欲地点缀在画布上。它们看起来似乎什么都不是,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莫名地好像有一种意思在其中。我不善于形容或者描述,我只想说,它把我的视线牢牢吸引住了,久久不能移开。

我愣愣地站着,好像有某些不寻常的事情降临到了我头上,让我感觉浑身发毛。那些迷人的皮鞋,我现在竟也想穿。着装确实是门大学问。我喜欢衣着讲究,给人带来好印象,但我一生中从来没有认真考虑过要到邦德街来买一双漂亮皮鞋。我知道这里的货品开价是多么昂贵,也许要十五镑一双。手工制作的或者其他什么――他们总能为昂贵找到各种理由,其实那就是在浪费钱!上等的皮鞋,没错,不过同时你也会拥有一张“上等的”账单――我觉得我想问题再有条理不过了。

但是这张画值多少钱呢?我当时想。

如果我想买这幅画呢?你疯了――我对自己说――你别傻乎乎地想搞一幅什么油画了。

但我就是想要买下它,想要拥有它;想把它挂在家里,坐在它面前想看多久就看多久,因为我知道它现在是属于我的了!我要买下它!产生了这个疯狂的想法后,我再次望向这幅画,我没有任何理由拥有它,而且很有可能也付不起这笔钱。二十镑?二十五镑?总之肯定是一大笔钱吧。但不管怎么说,问一下价钱也不要紧,他们又不会吃了我,对吧?于是我走进了这家店,内心波澜起伏。

店内非常安静,但是装饰豪华,带着一种严肃庄重的气氛。素色的墙下摆着一张丝绒沙发椅,可以坐下来欣赏画作。有一个穿得像广告模特那么讲究的男人走过来招待我,他低沉的嗓音和这里的环境异常般配。有意思的是,他不像邦德街其他高级店面的店员那样趾高气扬。听完我的话后,他从橱窗里把画拿了出来,捧在手里,然后站在墙的前面任我观赏。当时我想,很多众人皆知的规则并不能应用到这些卖油画的人身上。比如百万富翁故意穿着破旧衣服前来,只想添置一些收藏,或者就是来淘便宜又好看的东西。也许还有其他人像我这样,为了一幅喜欢的画,会想尽一切办法去凑满这笔钱。“这幅画是这位画家的代表作。”拿着画的男人介绍道。“多少钱?”我问得很干脆。

他的回答让我险些停止了呼吸。“两万五千英镑。”他的嗓音依然那么斯文。

我成功地保持了脸色没有改变,至少我认为自己并没有把心理活动泄露出来。接着他又说了一个名字,应该是这个画家的名字吧。这幅画刚刚从一幢乡间小屋运到这个市场上,住在乡间小屋里的人对这幅画能换到什么完全没有概念。我将沉着冷静保持到了最后一刻,然后轻轻叹了口气。“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呢,不过我觉得这幅画值得。”我说道。

两万五千英镑,这玩笑太过头了吧!“是的。”他一边说,一边也叹了口气,“它确实值得。”他非常绅士地把画放了下来,摆回橱窗。

然后他微笑着看着我。“您的眼光不错,先生。”

我觉得在某些方面,他和我可以彼此理解。我向他致谢,走回邦德街。 

第三章

我对写作这件事情不是很在行――不是很在行的意思是,我不会用一个普通作家常用的方式写作。举个例子,关于我看到那幅油画,这件事本身没有任何作用,也就是说这件事情不会有下文,但我就是想告诉你这件事。因为这件事情对我来说存在着一些意义,就像吉卜赛庄对我有一些意义,或者像桑托尼克斯对我也具有一定意义。

我还真没怎么说起过桑托尼克斯。他是一个建筑师,你们或许已经猜到了。建筑师是另外一件与我无缘的事物,虽然我对造房子多少知道一点。因为开车这份工作,我才得以认识他。当司机那一阵子,我跟着有钱雇主去了几次国外。有两次是德国,我稍微懂一点德语;还去过一两次法国――法语也是半吊子;还有一次是葡萄牙。雇我的都是一些上了年纪的人,他们的财富和健康状况总是成反比。

经常载着这些人出去跑,你会慢慢知道财富真的不是最重要的。有心脏病的话,你就得随身携带很多瓶瓶罐罐的小药片,也更容易对酒店的食物和服务产生抱怨。我认识的大部分有钱人都很悲惨,他们有自己的烦恼。

比如纳税和投资。听听他们围在一起谈论的东西,或者他们对朋友抱怨的话语,太苦恼啦!这些苦恼把他们的半条命都给磨没了。

他们的性生活也并不称心如意。娶回来的长腿金发尤物,不知道在哪儿养着男朋友呢,用的却是他们的钱。或者和一个只会抱怨的女人结了婚,那生活简直就像地狱,妻子一天到晚就会对着他们指指点点。不,我宁愿一个人。迈克・罗杰斯,看看这个世界,只要你喜欢,你可以在任何地点跟着一个漂亮姑娘下车。

当然,世上的事情并不像说起来这么容易,但我能接受。生活是非常有趣的,我也能在各种各样的情况下发现乐趣,这种态度将伴随我的青春。当有一天青春逝去,很多乐趣也会随之流逝。

我还认为,人的一生中也需要其他的――比如某个人,比如某件事⋯⋯扯远了,我还是接着讲刚才的话题吧。有一位老先生,我常常载①[5]他去里维埃拉,他正在那里造一幢房子,要经常过去监工。桑托尼克斯就是那幢房子的建筑师。我不知道桑托尼克斯究竟是哪国人,一开始我猜他是英国人,虽然我从来没听过像他这么滑稽的名字。后来我又觉得他应该是从类似于斯堪的纳维亚这种地方来的。他身体不好,我一眼就能看出来。他很年轻,身材瘦削,皮肤苍白,有一张古怪的脸――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脸是歪的,并且两边不对称。他对客人态度很差。你一定以为他们付钱之后就会对他颐指气使吧?不,事实上反而是桑托尼克斯气势汹汹,而且他始终认为自己是对的,其他人都是错的。

这让我们这位老先生气疯了。他一到工地就开始看他们是怎么干活的。我以司机兼杂工的身份在工地上帮忙的时候,好几次都担心这位康斯坦丁先生会被气得引发心脏病或者中风。“你没照我的话去做!”他嘶吼着,“你花钱太多了!太多太多了!这些都没经过我的同意,这样下去会严重超出预算!”“你说得没错,”桑托尼克斯说,“但是这些钱非花不可。”“绝不能再花了!绝不能!完工的时候你必须将费用牢牢控制在预算之内,听懂了吗!”“那你就拥有不了你想要的那种房子了。”桑托尼克斯说,“我很清楚你想要什么。我现在盖的这幢房子就是你最想要的,没人比我更清楚了!别把你那套中产阶级的精打细算用在我身上!你想要一幢有档次的房子,你马上就要拥有了。这会让你在朋友面前特别有面子,他们也会羡慕你。我告诉过你,我不会随随便便替人盖房子。这不是钱的问题,我会用我的双手给你造一幢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房子。”“惨了!这下惨了!”“不,你的毛病就是不知道自己要什么。而其实你是知道的,只是说不上来,不能看清楚它。但是我知道!人们所追求的是什么,人们所渴望的是什么,这些事情我一直都知道!你想要的就是一幢有档次的房子,没问题,我会让它特别有档次!”

他经常会说这些话,我就站在旁边听着。不知何故,我仿佛已经可以看到这幢房子了,它在松树丛中拔地而起,俯瞰海面,绝不普通。它不是以传统的方式朝向海面,而是望着内陆,直到山峰的一处转弯,可以一眼瞥见山林间的天空。这是一幢古怪的房子,一幢非比寻常的房子,简直可以说它巧夺天工。

我下班之后,桑托尼克斯常常和我聊天。他说:“我只给我愿意替他造房子的人造房子。”“你的意思是,有钱人?”“他们当然一定要有钱,否则也没实力造房子啊。但我计较的并不是钱。我的客人必须富有,因为我造的房屋都耗资巨大。但光有房屋可不行,你也知道,还得选一个好地方,这一点同样重要。漂亮的石头只是一颗漂亮的石头,就像一颗红宝石或翡翠,不会给你带来更多奇妙的感受。但如果有一个陪衬,那看上去就脱胎换骨了,而且所有的陪衬也都离不开宝石的点缀。你看,我找到了一个好地方作它的陪衬。这块土地原本没有任何特殊意义,直到我的房子在这上面建起,它才会发出珠宝般美丽的光芒。”他一边哈哈大笑,一边看着我,“你听得懂吗?”“我想我听不懂。”我说得很慢,“但是――从某种角度来说――似乎又懂了。”“也许吧。”他很有兴趣地看着我。

过了一段时间我们又来到里维埃拉,房子快竣工了。我不打算将它描绘一番,因为我想不出合适的词汇。但它确实很特别,也很美,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幢可以让你引以为豪的住宅,在任何人面前夸耀都不为过。然后有一天,桑托尼克斯突然对我说:“我可以为你造一幢房子,我已经知道你想要的是什么样的房子了。”

我摇头。“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老老实实地告诉他。“也许你不知道,但是我知道!”然后他又补上一句,“可惜现在你没钱。”“以后也不会有那么多钱的。”我说。“不要这么说。”桑托尼克斯说,“出身贫寒未必说明你永远不会富有。发财之道可能就在不远处等着你。”“我的野心不够。”我说。“你没有足够的雄心壮志,你身上这份野心还没被唤醒,但它不会一直沉睡下去,你知道的。”“好吧。”我说,“等有一天我唤醒了壮志雄心,赚够了钱,我会来找你,对你说:‘给我造一幢房子吧。’”

他叹了口气,接着说:“不,我等不了。恐怕我等不了那么久,我来日无多了。再盖个一幢两幢,可能就差不多了吧。谁都不想在年轻的时候就死去⋯⋯有时候却不得不⋯⋯我想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那我可得尽快唤醒我的野心了。”“算了。”桑托尼克斯说,“你现在身体很健康,生活也有很多乐趣可言,没必要改变生活方式。”

我说:“嗯,那就不改了。”

我想那是对的。我喜欢现在的生活方式,每天都有很多乐趣,健康也从没出过什么问题。我开车载过很多赚大钱的人,他们辛苦工作,结果却得了溃疡、肿瘤,还有很多其他的病痛,都是积劳成疾。我不想为了工作而辛苦自己,尽管觉得自己可以胜任一切工作。这都没什么难的,但是我并没有野心,或者说我不认为自己是个有野心的人。桑托尼克斯倒是一个有野心的人,我看到他设计图纸,然后又把它们付诸实际。设计、画图这些我完全应付不来的事情,全部都是他一手做出来的。他本来就不是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我认为他为了满足自己的雄心壮志而做的这一切工作,总有一天会要了他的命。我不想工作,就这么简单;我觉得工作是一件让人反感的事儿,人类发明了这个不幸的东西,终究是自讨苦吃罢了。

我经常会想到桑托尼克斯。我对他产生的兴趣,几乎超过了所有我认识的人。我认为人的一生中最古怪的事情就是记忆。有些事情你可以选择记得,或者忘却;但有些事情,你却一定会记得,怎么也忘不掉。

桑托尼克斯和他的房子,还有邦德街的油画、废墟上的拜访、古堡,以及吉卜赛庄的传说,所有这些都是忘不掉的记忆!当然有时我也会回想起曾经遇见过的姑娘,或者载去国外旅游的客人。这些客人都一模一样,沉闷至极。他们总是住在一成不变的旅馆,吃着千篇一律的食物。

在我内心深处,依然有那种奇怪的感觉:要找一个什么东西――找一个专门为我准备的东西,或者专门在我身上发生的事件。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它。我想我可能真的是在找一个女孩子,一个恰好适合我的女孩子。我不是指一位漂亮的、门当户对的女孩,那是我母亲的想法,或者其他一些亲朋好友的想法。我那时对爱情可是完全不懂,对我来说它只意味着男女之事,可能我们这一代人都是这么过来的。我们对爱情谈论得很多,也听到了很多,把它看成是一件非常严肃神圣的事情。但我们不知道,当爱情真正降临在我们头上时,紧接着会发生什么。我们年轻气盛、血气方刚,每当有女孩经过,都会仔细打量人家,欣赏她们的曲线,她们的大腿,还有她们瞟过来的眼神,然后我们会问自己:“她们愿不愿意呢?我该不该在她身上耗时间呢?”当你经历的女孩子越多,你就越老练,越容易飘飘然,觉得自己深具吸引力。

我想每个人迟早都会碰到爱情的,而且是突如其来的。我还真的不知道那时到底会怎么样。并不是如别人想象中那般:“也许这就是我的女孩吧?她一定就是我的那个女孩吧?”至少当时的我不会这么想,我并不知道爱情来得如此突然。要是我能知道的话,也许我会说:“我是属于这个女孩的,我是她的。我完完全全地属于她,因为我一直都是她的。”不,后来我才知道完全不是这么回事。不是有个老喜剧演员曾经说过吗――这是他的拿手笑话之一――“我曾经体验过爱情降临的感觉,要是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再次降临的话,我肯定会躲到国外去。”对我来说也是这样,如果我早知道它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我也应该溜之大吉――当然,如果我有那么聪明的话。 

第四章

我没有忘记要去参加拍卖会的计划。

但只剩下三个星期了,这期间我还得去欧洲大陆跑两次,一次法国,一次德国。当我在汉堡时,事情有了变化。

仅仅因为一件小事,我开始讨厌这次坐我车的男人和他的妻子,他们简直是我最憎恶的那类人当中的佼佼者。他们粗鲁、不体谅人、凶神恶煞。给我的感觉是,每天对这种人阿谀奉承,这样的生活我可再也坚持不下去了!不过我跟你说,我依然小心翼翼,尽管觉得多一天也无法忍受了,我还是没有直接说出口。跟付你钱的人搞得不愉快,可不是什么明智的做法。于是我打电话给他们住的饭店,告诉他们我生病了,然后打给伦敦的公司,撒了同样的慌。我说我的病需要隔离治疗,最好还是派别的司机过来接替我。没有人会为此而责怪我,他们甚至连问都没问,可能觉得我烧得太厉害了,不便多说。然后我应该再回到伦敦,跟他们描述一下这次的病情。不过我想我可能不会这么做了,因为我对开车这份工作腻了。

这次反抗是我人生中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因为这件事――当然还有其他一些事情――我才得以准时参加拍卖会。

广告板上之前贴着“本宅出售,除非另有私人议价”这样一句话,现在它还在,说明没有人私下议价把它买了。这让我兴奋得有点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了。

如我之前所说,我这辈子从来没有参加过这种拍卖会。本来我还以为场面一定非常刺激呢,可是我错了。何止不刺激,这简直是我参加过的最沉闷的场合!在半明半暗的气氛中,只有六七个人在场,拍卖会的主持人也和我见过的那些拍卖家具的主持人风格完全不同。那些人满肚子都是笑话,说句话马上就能把你逗乐。而这位先生,用半死不活的声调说了几句这个地产的好话还有其他一些事情,就有气无力地开始叫价。马上有人开价五千英镑。

主持人病怏怏地笑了一下,就像听到了一个不好笑的笑话。他作了几句评价,接着陆陆续续又有人开价。周围站着的看起来以乡下人居多,有一个人我看着像种田的,有一个我猜是建筑商竞争者之一,还有两个律师。那边还站着一个看上去像是伦敦来的城里人,他神情严肃,衣着考究。我不知道他是否会开价,也许已经开过了吧,想必是用那种安静优雅的手势。

不管怎样,开价竞标的声音渐渐变少,然后没有了,主持人用一种悲凉的声音表示,这次的竞拍价格没有达标,本次拍卖流产了。“这种买卖很无聊啊。”走出会场的时候,我对身后一个看上去像乡下来的人说道。“就和往常一样吧。”他说,“你参加过这种拍卖会吗?”“没有。”我说,“今天是第一次。”“出于好奇?我好像没看到你开价啊。”“嗯。”我说,“我只是想看看拍卖会是什么样子的。”“哦,这就跟其他买卖一样,他们只想知道谁对他们的商品感兴趣。”

我用询问的眼光看着他。“我跟你说,这次拍卖只有三个人在竞争。”这位朋友说,“从海明斯特来的威斯拜,他是一个建筑商,你知道的;还有戴克汉和柯布,他们替利物浦的一家公司开价。我知道还有一匹黑马,可能是个律师。当然了,也会有其他人参与竞拍,但这几个是主角。而且这个地方会贱卖,大家都这么说。”“因为它的名声不太好吗?”我问。“哦,你已经听说过一些吉卜赛庄的传闻了啊。只有乡下人才会说这些风言风语。几年前乡议会就把那条路改造了――那里出事太多了。”“但确实有很多人说那地方的坏话。”“我跟你说,这只不过是迷信罢了。无论如何,就像我刚才说的,真正的交易都是在幕后进行的。他们会再去出价,也许利物浦来的那帮人会得到它。我可不认为威斯拜会出多高的价钱,他就喜欢捡便宜,最近有的是地盘等着开发呢。不过话又说回来,能买下这片地的人并不多,得把房子推倒然后再盖一幢,他们会这么做吗?”“如今这种人好像是不多了。”我说。“太难了,要交税啊,还有这样那样的一大堆麻烦事,而且在乡下也找不到可以干活的人。现在的人啊,宁愿花几千英镑去城里买一幢摩登公寓十六层中的一个房间。乡下这种又大又空旷的房子,在市场上是一种累赘。”“但你可以自己建一幢现代化的房子啊。”我表示反对,“这样还能省下点儿钱。”“可以啊,不过这里的地皮也不便宜,而且人们不太愿意孤零零地住在一个地方。”“也许有些人喜欢。”我说。

他哈哈大笑,然后我们便分手了。我独自向前走着,紧皱眉头,感觉自己刚刚的争执有点莫名其妙。我并没有特别注意方向,只是信步走上了一条路,道路两旁树木丛生,沿着这条逶迤的路,最终会到达一处荒野。

就在这条路上,我第一次见到了艾丽。之前我说过,她当时站在一棵大树底下,看上去就像――如果非要我解释的话――就好像一个人前一秒还不在那里,下一秒突然出现了,如同从大树中钻出来的一样。她穿着一身暗绿色粗呢大衣,一头如秋天落叶那样柔柔淡淡的棕色头发,身上散发出梦幻般的气质。一看到她我就停下了脚步。她也看着我,朱唇微启,略带惊讶的神色。我想我自己看上去应该也是一脸慌乱。我想上前和她聊两句,但又不知道说些什么。最终,我还是开口了。“抱歉,我⋯⋯我并不想吓着你,我以为这里没人呢。”

她也说话了,轻柔而温和,好像一个小女孩的声音,又并不完全是。

她说:“不要紧,我也没想到这里还有其他人。”她向周围看了看,“这里――这里是一个安静的地方。”然后微微颤抖了一下。

那天下午确实寒风料峭,但也许并非风的缘故,我说不清。我又上前了一两步。“这里有点吓人,是吗?”我说,“你看,这些房子都被夷为平地了。”“古堡。”她若有所思,“它以前叫这个名字。不过,也没看出来它哪里有城堡的样子。”“我想那只不过是一个名字罢了。”我说,“有些人就喜欢给自己的房子取个类似于‘古堡’这样的名字,会显得比较高贵。”“我想是这样的吧。”她浅笑着说,“也许你听说了,这块地方要被卖掉了,今天举行了拍卖会。”“嗯。”我说,“我刚从拍卖会上回来。”“啊。”她似乎吃了一惊,“你⋯⋯你有兴趣吗?”“不,我不可能买那么一大片废墟,”我说,“没那个打算。”“它被卖掉了吗?”她问。“没有,他们出的标还没到它的底价。”“哦,我明白了。”她听上去如释重负。“你也想买它?”我问她。“啊,不是。”她说,“当然不是了。”说到这个话题,她显得有点紧张。

我犹豫了一下,但是话到嘴边,不由得脱口而出:“我是混进去的。”我说,“我买不了――当然,因为我没钱,但我确实很感兴趣。我很想买下它,等有钱了我会买下它的。如果你想笑我的话,尽管张开嘴巴笑吧,可我真的是这么想的。”“它明明已经那么破旧了⋯⋯”“对,没错。”我说,“我的意思不是说想要它现在的样子。我要把它推平,再把残屑全部运走。这幢房子太难看了,我认为它是一幢悲伤的房子。但是这块地方不难看,也不悲伤!相反,它太美了,你看看这里,过来一点,透过这些树,看看这片景致。你可以看到那边的山和沼泽,看到了吗?把这排树木清除掉――接着你到这边来――”

我拖着她的胳膊带她到下一个位置,然后把眼前的景色指给她看。她并没有注意我们之间的举止不太合适。不管怎么说,我没有强迫她,我只是想把我看到的风景和她分享。“这边,”我说,“在这边你可以一眼望到海边,还能看到岩石。那边有一个小镇,但是我们看不到,因为山丘上有一个坡鼓起来了。接着你再看第三个地方,往那边隐隐约约的山谷望去,现在你明白了吧,如果砍掉一些树,开辟一条路,再把房子周围弄干净,你知道你会在这里看到一幢多么美丽的住宅吗?不要在原来的旧址上重建,你得把它向右挪五十到一百码,就在这里,你会拥有一幢美轮美奂的房子,由一位天才建筑师亲自打造。”“你认识天才建筑师吗?”她的声音听起来略带怀疑。“我认识一位。”我说。

然后我告诉她关于桑托尼克斯的一些事情。我们坐在一棵倒下的树上,就这么聊了起来。没错,对着这个我之前从没见过的亭亭玉立的女孩,我毫无保留地对她倾诉起我的经历,还有我的梦想。“我知道这不会实现,”我说,“不可能。但是我能想象出来。我们砍掉这些树,开辟一些空间,再种上一些杜鹃花。我的朋友桑托尼克斯就会过来。虽然他咳得太厉害,可能得了肺痨一类的毛病,但他还是能替我做好这件事情。他能在死之前把这幢房子盖好,一幢美得无与伦比的房子,你想象不出它会是什么样子。他专为那些富翁造房子,还一定得是追求好房子的富翁。不是人们常说的好房子,而是他们梦寐以求的最完美的房子。”“我也想要这种房子。”艾丽说,“你让我看到了它,感觉到了它⋯⋯没错,这里是一个安家的好地方。一个人梦想中的东西都成真了――住在这里,自由自在,无忧无虑,没有人会强迫你,做一些你并不想做的事情,而你真正想做的事情却一直没法完成。唉,我讨厌自己的生活,还有那些整天围绕着我的人和事。”

整个故事的开头就是这样。艾丽和我在一起,我有我要追求的梦想,她有她要反抗的生活。然后我们不说话了,我凝视着她,她也回望我。“你叫什么名字?”她说。“迈克。”我又补充了一句,“迈克・罗杰斯,你呢?”①[6]“芬妮娜。”她犹豫了一下,“芬妮娜・古德曼。”她看着我的表情有点苦恼。

似乎我们并未因此而加深了解,但我们还是看着对方。我们都想再次见面――只不过当时都手足无措。 

第五章

好了,这就是我和艾丽故事的开始。这段关系的进展不算很快,因为我们都有各自的小秘密不想让对方知道,所以我们一直不能倾诉情感,吐尽心声。这让我们始终很机警,时时刻刻都提防着彼此之间的界限,不能打开天窗说亮话――“我们什么时候再见面?我在哪里可以找到你?你住在哪里?”因为,你也知道,如果我问了她这些问题,她也会问我同样的问题。

告诉我名字的时候,她显得有些惊慌,所以我想这可能不是她的真名。也许是现编的吧,不过我告诉她的是我的真实姓名。

那天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分手,太尴尬了。天气开始转冷,我们都得从古堡走回山下去――但下去之后呢?

我笨拙地试探:“你住在这附近吗?”

她说她住在查德威市场,那个市场所在的小镇离这里不远。我知道那儿有一家三星级的大酒店,可能她就住在那里。她以同样支支吾吾的方式问我:“你住在这边吗?”“不。”我说,“我不住这边,只是今天过来而已。”

然后又是一阵局促的沉默。她微微颤抖了一下,开始起风了。“我们最好走走。”我说,“让自己暖和一点。你――自己有车,还是要搭公交车?”

她说她的汽车在村子里,又说:“但是没关系。”

她看上去有点紧张。我觉得她可能想摆脱我,但是不知道怎么开口。我说:“那我们走一下,走到村里去,好吗?”

她感激地看了我一眼,于是我们就顺着这条车祸频传的公路蜿蜒而下。当我们来到一处转角时,有个人突然从一株枞树的阴影处冒了出来,把艾丽吓得“啊”地叫了一声。出来的是一个老女人,就是那天我在她家村舍中见过的那个黎婆婆。她今天看起来更粗野了,纠结的黑发随风摆动,一件猩红色的斗篷披在肩上,居高临下的姿态使她看起来高大了许多。“你们在干什么呢,亲爱的孩子们?”她说,“是什么风把你们刮到吉卜赛庄来了?”“啊。”艾丽说,“我们并没有擅入私宅,是吗?”“我看未必!这里过去一直是吉卜赛人的领地,而吉卜赛人却被别人驱赶。你们在这里不会有什么好事,在吉卜赛庄徘徊对你们来说绝对不会是好事。”

艾丽不是那种好勇斗狠的人。她温和而有礼貌地回答:“如果我们确实不该来这里的话,那我道歉。我还以为这地方今天被卖掉了。”“谁买下它谁就倒霉!”老太婆说,“我告诉你,漂亮的姑娘――你真的相当漂亮――不管谁买下了这块地,都会倒霉!这是一个被下过毒咒的地方,这个毒咒已经下了很长时间,很多很多年了。你们最好离它远远的,别再打吉卜赛庄的主意,那只会给你们带来死亡和危险。回你们海外的家吧,不要再到这里来了,别说我没警告过你们。”

艾丽微怒了:“我们又没有恶意。”“行了,黎婆婆。”我说,“别再吓这位年轻的小姐了。”

我转身向艾丽解释:“黎婆婆住在这个村子里,她有一间农舍。她还会算命,能未卜先知,简直什么都会,是吗,黎婆婆?”

我对她打趣道。“我有天赋!”她轻巧地说,同时将自己那副吉卜赛人的身板挺得更直了,“我有这个天赋,天生的,每个人都有。我可以替你算命,小姑娘。把一枚银币放在我的手上,我就会告知你的未来。”“我想我并不需要。”“知道未来是很明智的,如果你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你就知道怎么避开灾祸,知道该在哪里当心一点。来吧,你口袋里有的是钱,我来告诉你一些事情,让你变得明智吧。”

我相信每个女孩对于知晓自己命运的机会都是不会抗拒的。我以前就见识过了,每次我带女孩子去集市,几乎总会掏点钱让她们去占卜者的摊位。果然,艾丽打开她的包,放了两枚五角银币在老太婆的手上。“哈,漂亮的小宝贝,这就对了嘛。来听听我会告诉你什么吧。”

艾丽脱下手套,把她那双小巧精致的手放到了老太婆的手中。老太婆一边低头看,一边喃喃自语:“我看到了什么?我看到了什么?”

她突然一下子把艾丽的手甩开。“如果我是你的话,就马上离开。走得远远的,再也不回来!我要告诉你的就这么多,而且句句属实,我在你的手心里都看到了。忘掉吉卜赛庄吧,忘掉你所见到的一切。那里不是一座废宅那么简单,那里被下过毒咒啊!”“你在这件事情上太狂热了吧!”我说得很难听,“再怎么说,这位小姐也和吉卜赛庄没有半点关系。她只是恰好今天走到这里,和这一带根本就没关系。”

这个老太婆没有理我,依然严肃地说:“听我说,漂亮的姑娘,我这是在警告你。你的一生都会很幸福,但你一定要懂得躲避危险。千万别到一个藏着危险或者受过毒咒的地方,去那些安全无忧的地方吧,你一定要懂得保护自己,千万记住,否则――否则――”她打了个冷战,“我真不忍心看到,真不忍心看到你的手掌告诉我的一切。”

忽然,她用一种奇怪的手势把两枚五角银币塞回艾丽的手里,嘴里喃喃地说着一些我们听不清楚的话,好像是“太惨了,太惨了,这些要发生的事情啊”。然后转身急匆匆地走了。“好⋯⋯好可怕的女人。”艾丽说。“别理她。”我粗声粗气地说,“我觉得她的脑袋已经坏了一半了,只想把你从这儿吓跑。也许她对这片土地有一种很特殊的感情。”“这里有过什么灾祸吗?出过什么不幸的事情?”“肯定有灾祸,你看这条公路的转角,多窄。乡议会从来没有针对这个有过什么措施,那当然会发生一些车祸啊!他们都不重视。”“只有车祸吗――会不会有什么别的?”“听我说,”我跟她说,“每个人都喜欢说三道四。而这里也确实常常有一些事故发生,所以呢,关于这个地方的风言风语就这么传开了。”“所以他们才说这地方会贱卖?”“也许吧,当地人都这么说。不过我想不会卖给当地人,它应该会被盖成商业建筑。你在发抖了。”我说,“来吧,别发抖了,我们走快一点。”然后我又加了一句,“你希望在回到镇上之前和我分开吗?”“不,当然不啊。我为什么要这么想?”

我鼓起了最大的勇气。“你看。”我说,“我明天会在查德威市场。我⋯⋯我想⋯⋯我不知道你明天还在不在那儿,我想说,我还有没有机会⋯⋯见你?”

我慢吞吞地走着,脸转向一边。我觉得脸变红了。不过我现在要是不说点儿什么的话,事情就不会有下文了。“哦,好啊。”她说,“我要明天晚上才回伦敦呢。”“那么或许⋯⋯你愿不愿意⋯⋯我的意思是,我不知道这样是不是有点唐突。”“不,不唐突。”“呃,也许你可以来喝杯咖啡。蓝狗,我想那家店是叫这个名字,那地方不错。”我说,“我想说的是,那里――”我明明不想说这个词的,但我还是说了出来,这个词我只在我妈妈那里听过一两次,“那里蛮高雅的。”我说得很冒失。

艾丽笑了。这个词在如今这年头听起来确实有点怪。“我想那肯定是个不错的地方。”艾丽说,“我会来的,大概在四点半左右,你看好吗?”“我会在那里等你。”我说,“我⋯⋯我很开心。”

但我说不出来我为什么这么开心。

我们走过了那条路的最后一个转角,周围的房屋渐渐多了起来。“那么,再见吧。”我说,“明天见。还有,别再想那个老巫婆说的话了,她只是想吓唬人。她不是一直在那儿的。”我又补充了一句。“你觉得那地方吓人吗?”艾丽问我。“吉卜赛庄?不,我不觉得。”我说。也许我的口气太果断了,但我真的不认为那个地方有什么吓人的。我仍然像以前那样觉得,那是一个好地方,是一个可以造出漂亮房子的好地方。

好了,这就是我和艾丽初识的经过。第二天我就在查德威市场的“蓝狗”咖啡厅等她,她也来了。我们一起喝茶、聊天。我们依旧对自己谈论得很少――我是指对自己的生活。大部分时间里,聊的都是我们的一些想法,一些感受。然后艾丽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表,说她得走了,因为要搭五点半的火车去伦敦。“我还以为你有辆车在这儿。”我说。

她看上去有点尴尬,说昨天那辆不是她的车。但她没告诉我那车是谁的。尴尬的气氛再次笼罩了我们,我伸手把服务生叫过来埋了单,然后老老实实地跟艾丽说:“我⋯⋯我还能再见你吗?”

她没有看我,而是低下头盯着桌子。她说:“我要在伦敦住两个星期。”

我说:“那我们在哪里见面呢?”

然后我们定了三天后在摄政公园见面。那天天气不错,我们在一家露天餐馆吃了点东西,接着走到了玛丽女王花园,坐在两张椅子上聊了起来。从那次起,我们开始聊关乎我们自身的事情了。我告诉她我受过良好的教育,但是学到的东西并不多。我还告诉她我做过的一些工作,以及我如何不安于现状,不愿被束缚,一直在徘徊游移,做做这个,又干干那个。说来真怪,她对于这些都听得相当入迷。“太特别了。”她说,“太不一样了。”“怎么不一样?”“和我不一样。”“你是个有钱人吗?”我带着点揶揄的口气,“你是个可怜的富家千金。”“没错。”她说,“我确实是个可怜的富家千金。”

然后她开始断断续续地诉说起她的富家背景,还有那无聊到令人窒息的悠闲生活。她无法自己去交几个真心的朋友,从来没有随心所欲地做过想做的事情,眼睁睁地看着别人都能享受自己的生活,自己却不能。当她还在襁褓中时,母亲过世了,父亲也随即再婚。又过了许多年,父亲也离开了这个世界,她这样诉说着。我推测她不太喜欢继母。艾丽大部分时间都住在美国,偶尔也到国外旅行一阵儿。

这年头,像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居然能生活在一个封闭束缚的环境之下,对我来说有点难以想象。没错,她也去一些聚会和娱乐场所,但从她说话的方式来看,这似乎和距离我五十多年前的生活一般,没有半点亲切和乐趣可言。她与我的生活截然不同,简直判若云泥。我听得很起劲,但同时也觉得,这样的生活真乏味。“你从来没有交过真正的朋友吗?”我难以置信地说,“男朋友呢?”“他们是为了我而挑选出来的。”她说得有些悲痛,“他们都太乏味了。”“这就像坐牢一样。”我说。“差不多。”“你真的没有自己的朋友吗?”“现在有了,我有格丽塔了。”“格丽塔是谁?”我说。①[7]“一开始她是一个互惠生――不,也许不是那样的。总之,以前有个法国姑娘跟我住了一年,教我法语。格丽塔是德国人,教我德语。但是格丽塔与众不同,她来了之后,每件事情都不一样了。”“你很喜欢她吗?”我问道。“她会帮我。”艾丽说,“她是站在我这边的。有她的安排,我就可以做一些事情,去一些地方,她会替我隐瞒。如果格丽塔没去过吉卜赛庄,我也不会去。我继母在巴黎时,她一直在伦敦陪着我,照顾我。我事先写了两三封信,如果我要去什么地方,格丽塔就会每隔三四天替我寄掉一封,每一封上面都是伦敦的邮戳。”“但你为什么要去吉卜赛庄呢?”我问道,“为了什么?”

她没有立刻回答我。“格丽塔和我安排的,她真是太好了。”她接着说,“我想事情,她出主意帮我做。”“这位格丽塔长什么样呢?”我问。“噢,格丽塔很漂亮。”她说,“一个高挑的金发女郎,而且她什么都办得到。”“我想我不会喜欢她。”我说。

艾丽笑了。“不,你会的。我敢保证你会的。她还很聪明。”“我不喜欢聪明的姑娘。”我说,“而且我也不喜欢高挑的金发女郎,我喜欢有着秋天树叶般头发的小女孩。”“我认为你是在嫉妒她。”艾丽说。“也许吧。因为你太喜欢她了,不是吗?”“是的,我非常喜欢她,她让我的生活变得截然不同。”“而且是她建议你到那个地方去的,我在想这是为什么。世界这么大,那块小地方没什么好看、也没什么可做,我觉得有点不可思议。”“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艾丽看上去有点局促不安。“你的还是格丽塔的?告诉我。”

她摇摇头。“我必须保留一些自己的秘密。”她说。“你的格丽塔知道你在和我约会吗?”“她知道我正和某人在一起,就这么多了。她不会问我什么的,她知道我很快乐。”

那天之后,我们有一个星期没见面。她的继母从巴黎回来了,还有一个被她称作弗兰克叔叔的人。几乎是在偶然的闲谈中她才说起自己过了一次生日,他们在伦敦为她准备了一个大聚会。“我没法脱身。”她说,“那个星期不行。但是再往后――再往后,就又不一样了。”“为什么再往后就不一样了?”“那时我就可以做我喜欢做的事了。”“又是格丽塔帮的忙吗?”

我说到格丽塔时的口气,常常会让艾丽觉得好笑。她说:“你嫉妒她,真是太傻啦。总有一天我要让你见见她,你会喜欢她的。”“我不喜欢爱指挥的姑娘。”我固执地说。“为什么会觉得她爱指挥别人呢?”“从你的话里感觉出来的。她总是在张罗着什么事情。”“她非常有效率。”艾丽说,“她把事情都安排得很好,所以我的继母才那么信任她。”

我又问她弗兰克叔叔是谁。

她说:“我对他了解得真的不多。他是我姑姑的丈夫,并不是什么真正的亲戚。我感觉他老是游手好闲的,还惹过几次麻烦。你知道社会上管这种人叫什么吧?”“社会败类?”我问,“一个坏蛋吗?”“不,我认为他其实不坏,只是经常在有关财务的事情上陷入窘境。于是他的受托人、律师,或者其他一些人总是要花点钱让他脱困。”“那就是了。”我说,“他是这个家里的害群之马。比起那位模范的格丽塔来,但愿我能与他相处得更好一些。”“如果他愿意的话,能让自己非常受欢迎。”艾丽说,“他是一个好伙伴。”“但你并不是真的喜欢这个人吧?”我尖锐地问。“我想我是喜欢他的⋯⋯有时候吧,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我只是觉得猜不透他到底在想什么,在计划些什么。”“可能在想着什么大生意呢。”“我看不出他的真实面目。”艾丽再次说道。

她从来没有提过要我见见她的家里人。有好几次我都在犹豫,是不是我应该主动开口,我不知道她到底是怎么想的。最后我还是对她开诚布公了。“听我说,艾丽。”我说,“你觉得我是不是应该――见见你的家里人?或者你觉得没这个必要?”“我不想让你和他们见面。”她马上就这么回答。“我知道我不怎么样。”我说。“我不是这个意思,完全不是!我的意思是他们肯定会大惊小怪,我受不了他们这样。”“有时候我感觉――”我说,“我们太偷偷摸摸见不得人了,一点儿都不光明正大,你不这么觉得吗?”“我不是小孩子了,可以有自己的朋友。”艾丽说,“我快二十一岁了,到了那个年纪,我自己交个朋友没有人可以干涉。但是现在,你懂吗――你看,就像我刚才说的,他们会小题大做,然后为了阻止我们相见,把我送到一个什么地方去,那样就――不,还是让我们保持现在这种关系吧。”“如果你觉得这样合适,那我也觉得这样合适。”我说,“我其实并不是想⋯⋯嗯,把什么事情都了解得一清二楚。”“这不是了解不了解的问题。我只是想有个朋友可以聊聊天,能对他倾诉一些事情,能和他一起⋯⋯”她突然微笑了起来,“一起幻想一些事情。你不知道这种感觉多美妙。”

没错,接下来就发生了好多这种事情――幻想!我们在一起的时光,越来越多地以那种方式度过,有时候是我,更多的时候是艾丽。她会说:“幻想一下,我们已经买下了吉卜赛庄,现在正在那里盖一幢房子。”

我告诉过她很多关于桑托尼克斯和他所建造的房子的事情,也试着向她描述那些房子的样子,以及桑托尼克斯的思考方式。我不认为我把它们都描述得很好,因为我不善形容。毫无疑问艾丽对房子有她自己的想法――我们的房子。我们从没有说过“我们的房子”这个词,但我们心领神会。

于是我有一个多星期见不到艾丽了。我取出我的积蓄(虽然并不多),给她买了个小小的三叶草指环作为给她的生日礼物,是绿色的爱尔兰沼石材质。她爱不释手,看上去非常开心。“真漂亮。”她说。

她并没有佩戴很多珠宝首饰,如果要戴的话,毋庸置疑她也会戴上真正的钻石翡翠这类高档品。但她却喜欢我送的爱尔兰绿戒指。“这是我最喜欢的生日礼物。”她说。

然后我收到一张她匆匆写就的纸条,说过完了生日,她就要跟家人动身到法国南部去。“但是你别担心,”她这么写,“两到三周后我们会回来的,还会顺便去美国。但不管怎么说,我们肯定会见面的,我有一些特别的事情要和你谈。”

知道艾丽要到法国去,这让我感到坐立难安,心神不定。我也打听了一些吉卜赛庄的新消息,似乎有人私人议价买下了它,但具体买主是谁就无从得知了。很明显买主是通过伦敦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出面购买的。我尝试去打探更多消息,但是无功而返,这家公司在这个问题上非常谨慎,我也没办法接近负责人。我跟他们那儿的一位员工混熟了,但也只打听到一些模模糊糊的信息。据说是被一个很有钱的客户买了下来,他看中了吉卜赛庄良好的增值空间。当这个小镇发展起来之后,这片土地自然也会水涨船高。

要想在一家垄断消息的公司那里打探些什么出来简直太难了,每①[8]件事情都是独家机密,好像他们是军情五处还是什么似的。

每个人都代表着其他一些人,而那些人的名字是秘密,投标购买的价格也是秘密!我陷入了一种焦灼难安的可怕状态。随后我决定,还是先别管这些事情了,去看望一下妈妈吧。

我好长时间没去看望她了。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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