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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3 22: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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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托妮·莫里森

出版社:南海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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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拉

秀拉试读:

第一部

那个他们连根拔掉龙葵和黑莓、为梅德林镇修建高尔夫球场的地方,过去曾有一片居民区。这片居民区高踞在山间小镇梅德林之上,沿山坡一直伸展到河边。这个地方如今被称为梅德林市郊,但当年黑人居住时却被叫作“底部”。一条林荫大道连接了“底部”与山谷,路两旁栽种着山毛榉、橡树、枫树和栗树。山毛榉现在已不复存在,那些过去常有孩子们躲在缀满花的枝条后向行人喊叫的梨树也不见了。大笔款项拨来,把从梅德林一路攀上高尔夫球场大道的那些杂乱无章、衰微破败的建筑物夷为平地。人们准备推倒那家“小有余钱”台球厅。以往男人们常坐在那里的椅子上,长筒棕色皮鞋踩在椅子的横档上,他们在那里聚赌。一枚钢弹就能把艾琳的美容院毁成粉末。女人们曾坐在屋内的理发椅上,仰靠着脑袋打瞌睡,让艾琳把努·奈尔牌发乳揉进她们的头发。穿着卡其工装的男人们会把莉巴烤肉店的石板墙撬松。以前那位老板娘总是戴着帽子操作,没有它,她就会忘记怎么配料。“底部”即将荡然无存(横跨小河的人行桥已经不见了)。不过,也许和以前没什么两样。这里本来也算不上什么城镇,只不过是片居民区:在安静的日子里,山谷里的居民有时会听到那里传来的歌声或五弦琴声。要是山谷里的某个男人刚好到山上办点公事—收房租或保险金,他可能会看到一个穿着花裙子的黑女人随着口琴奏出的轻快乐曲跳着步态舞、扭摆舞或是什么随心所欲的舞步。她的一双赤脚会扬起褐黄色的灰尘,落到那个一吹一吸地演奏口琴的男人的工装裤和露出大脚趾的鞋子上。四周围观的黑人摩挲着膝头哈哈大笑。这个从山谷里来的人会很容易被开心的笑声吸引过去,而注意不到那种成年人的痛苦,它隐藏在眼睑下,在包头布或是软帽下,在手掌上,在上衣磨损的翻领后,在肌腱的弧线里。他必须站在圣马太大教堂的后排,让那男高音的歌声为他穿上丝袍;或是去触碰雕匙人的双手(这个雕匙人已经有八年没工作过了),听凭那曾在木头上跳动的手指来吻他的皮肤。不这样做,他就感受不到那种痛苦,尽管那笑声原本就是痛苦的一部分。

一个令人撕扯着衣服、拍打着膝盖、流出泪水的笑甚至能描述和解释他们是怎么沦落至此的。

一个笑话。一个关于黑鬼的笑话。事情就是这么开始的。当然不是全市,而是一块黑人们定居的地方。这里明明高踞在山顶上,却被叫作“底部”。只不过是一个关于黑鬼的笑话。就是那种磨坊关门之后,白人想从别处寻些开心时所讲的笑话。也是在那种天不下雨或连续几周阴雨不断的日子里,黑人也想寻些开心时所讲的笑话。

一位人很好的白人农场主对他的黑奴说,要是他能干好一件难办的活计,就许给他人身自由和一块低地。黑奴干完活后,要求白人履行诺言。自由容易得很—农场主没有食言的意思。但他不想交出任何土地。于是他对黑奴说,很遗憾,要把山谷里的一片土地给他。他原想给对方一块“底部”的土地。黑奴眨了眨眼睛,不解地说,他以为山谷的土地就是低地。主人说:“不,你错了!看见那边的山了吗?那才是低地,富饶又肥沃。”“可那是在高高的山顶上啊。”黑奴说。“从我们这里看是高的,”主人说,“可是当上帝往下看的时候就是低地了。所以我们才这么叫它。那是天堂之底—有着最好的土地。”

黑奴就这样敦促着主人给自己一块土地。比起山谷里的,他一心想要山顶上的,事情办妥了。他得到了山上的一块地,在那里耕种真能让人累折了腰。那里水土流失严重,种子都会被冲掉,而冬天寒风又呼啸不已。

这样一则故事造成了后来的景况:白人住在俄亥俄州富饶谷地里的那座河滨城镇上,而黑人则定居在高山上,只能从每天都能真的低头看着白人这件事上得到微不足道的安慰。

说起来,“底部”那片地方确实很美。后来,小镇扩张了,农田变成了村落,村落又变成了市镇,梅德林的街道也随着这种发展而变得热气腾腾、烟尘滚滚了,倒是山上“底部”那些遮掩着简陋的木板棚屋的绿树看上去还郁郁葱葱。到上面打猎的人们有时会暗自惊讶,当年那个白人农场主也许是对的,也许那里倒真是天堂之底呢。

黑人当然不会同意,可他们根本没空想这些,他们为柴米油盐忙得不可开交,还要彼此说长道短,早在一九二〇年时,他们就开始琢磨夏德拉克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在他们中间由小姑娘成长为女人的秀拉又怎么了,还有长年囿于“底部”、足不出村的他们自己的生活。

一九一九

除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国家自杀日”的庆祝活动从未中断,自从

一九二〇

年以来,每年的一月三日都要举行一番纪念活动,哪怕多年来,这个节日的创始人夏德拉克是唯一的庆祝者。夏德拉克在一九一七年的战斗中被炸伤,之后便始终处于劫后余生的惊吓中。他回到梅德林的时候样子倒很精神,但人已经垮了。甚至连镇上最苛刻的人有时都会梦到几年前他未上前线时的样子。当时他是一个不满二十岁的小伙子,脑子里什么也不想,嘴唇上回味着口红的味道。一九一七年十二月间,夏德拉克发现自己正和一群战友奔跑着穿过位于法国的一片战场。那是他初次与敌人正面交锋,他并不知道自己的连队是在冲锋还是逃跑。连日以来,他们一直沿着一条岸边结冰的小河行军。他们在某处渡过了河,脚刚踏上对岸,叫喊和爆炸声就响成了一片。周围弹片横飞,虽然他明白这就是“那种东西”,却仍然无法拼凑起准确的感觉,与“那种东西”相应的感觉。他期待着恐惧或兴奋—期待感受到某种非常强烈的东西。可事实上,他只能感觉到靴子上的一枚钉子带来的疼痛,他的脚一着地,钉子就会刺穿他的大拇指。那天很冷,他呼出的气清晰可见,有一阵子他感到不解,在笼罩着他的尘土飞扬、烟雾灰暗的爆炸中,他自己的呼吸居然如此洁白纯净。他端着上了刺刀的步枪,在飞速穿越战场的一大群人的深处奔跑着。脚趾上的疼痛让他迟疑了一下,他稍稍向右一偏头,正好看到近旁一个士兵的脸被炸飞。他还没来得及表达震惊,那个士兵扣在汤碗似的钢盔下面的脑袋就已经不见了。尽管失去了大脑的指令,那具无头的身躯仍然在执拗地向前飞奔,动作有力,姿势优雅,根本不顾脑浆正顺着脊背向下流淌。

当夏德拉克睁开眼睛时,他已经被平放在一张小床上。在他面前的一台小推车上有一个大大的白铁盘,里面划分成三个三角形,第一个里面是米饭,第二个里面是肉,第三个里面是烧西红柿。一个小小的凹槽里放着一杯白色的液体。夏德拉克望着白铁盘的这三个三角形里柔和的颜色:隆起的白色米饭、闪着血红色的西红柿和灰褐色的肉块。它们令人厌恶的特质被囊括在几乎相等的三个三角形里—一种均衡感让他镇定下来,均衡感带来的宁静感染了他,使他疑虑顿消:那白色、红色和褐色会原地不动—不会爆炸或是从它们的限定区域内喷涌而出—他突然感到一阵饥饿,四处寻找他的双手。起初他的视线十分警觉,因为他必须小心行事—一切东西都可能散落在任何地方。后来,他注意到在他臀部两侧的米色毛毯下有两块隆起。他极其谨慎地举起一只胳膊,发现他的手连在手腕上,这才放下心来。他又试了试另一只胳膊,结果是一样的。他慢慢地把一只手伸向那只杯子,正要张开手指时,手指却像杰克的豆茎般蔓延开去,杂乱无章地盖满了小推车和病床。他发出一声尖叫,闭上眼睛,把两只不断变长的大手塞回毯子下面。离开视线后,手指才缩回正常尺寸。不过他的尖叫唤来了一名男护士。“当兵的,今天你不会惹什么麻烦吧,对不对?对不对,当兵的?”

夏德拉克抬起头,看到一个身穿绿色夹克和裤子的秃顶男人。他的头发在右侧很低的地方分缝,这样就有二三十根黄发聊胜于无地遮掩了顶上的秃头。“来吧。拿起那把勺子。拿起来呀,当兵的。不会有人喂你一辈子的。”

汗水从夏德拉克的腋窝淌到了两肋。他不敢看到自己的手再次变长,而那套苹果绿色衣服里发出的声音也让他感到恐惧。“把勺子拿起来,我说。你这样没意义……”那个护士伸手到毯子下面去摸夏德拉克的手腕,想拽出那只怪手。夏德拉克猛地往回一抽,撞翻了小推车。他惊慌失措地站起来,竭力想甩掉他那些骇人的手指,却把那个护士打倒在邻床上。

当人们给夏德拉克穿上拘束衣时,他反而感到轻松和感激,因为这样一来他的双手终于被掩盖起来,不管有多大,总算不会再长了。

他被人们用带子捆在小床上,陷入了沉默,竭力想把头脑中松散的绳扣系紧。他发疯地想看到自己的面孔,并把这张脸和“当兵的”这个字眼联系起来—那个护士(还有帮忙绑他的另外几个人)就是这么叫他的。他想,“当兵的”或许是一种秘密,他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看着他,把他叫作秘密。况且,既然他的双手会像刚才那样疯长,他的脸又会变成什么样呢?恐惧和渴望把他折磨得够呛,于是他开始想些别的事。也就是说,他任凭自己的记忆随便滑进往事的任何一个洞口中。

他看到了一个面向河流的窗口,他知道河里满是鱼。有人就在门外轻声说话……

夏德拉克早期的狂躁症发作时,医院工作人员正在制订一份关于在高度危险地带疏散病员的备忘录。这就必然需要一些空间。夏德拉克的狂躁或者说优先权让他出了院,还领到二百一十七美元、一整套衣服和一些相当正式的文件的副本。

迈出医院大门时,大地的景象深深地震撼了他:修剪得整整齐齐的灌木、边缘被修整过的草坪和笔直的人行道。夏德拉克看着那一条条水泥路,每一条都清晰地通向某个人们想去的方向。所有水泥路面与绿草坪之间都没有篱笆,没有警示牌,也没有其他障碍,人们可以完全无视整洁地铺展的小石子走向另一条路—选择自己要去的方向。

夏德拉克在医院门口的台阶下停住脚步,抬头望着悲怆而又无害地摇摆着的树梢,这些树的根都扎得极深,不会对他构成威胁。只有那些人行道让他感到不安。他把重心在双脚换来换去,琢磨着怎样才能避开水泥路走到大门口。正当他在为自己设计一条路线时—在哪里必须跳一下,在哪里又要绕过一丛灌木—一阵哄笑让他吃了一惊。两个男人正走上台阶。接着,他又注意到周围还有许多人,要么他才看见他们,要么就是他们刚刚显形。他们都是些薄片,像纸娃娃般飘下人行道。有些人坐在轮椅上,由另一些纸片人在后面推着。每个人都像在吸烟,他们的四肢在微风中弯成弧形。要是来一阵大风,他们准会被高高吹起,也许会就此落在树梢上。

夏德拉克决定冒险。走了四步之后,他已经到了通向大门口的草地上。他始终低着头,不去看那些在四周左旋右转、前俯后仰的纸片人,这样一来就迷了路。抬起头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正站在与医院主楼隔一条铺好的人行道的一座低矮的红房子前面。一阵不知从哪里飘来的香甜气味让他想起了一些痛苦的事。他向四周张望,想找到大门,这才发现拜刚才在草地上走过的曲折路径所赐,他已经站到相反的位置了。矮房子的左边是一条砾石车道,看起来通向庭院外。他快跑几步,踏上了车道,离开了这个他待了一年多,却只能清楚回忆起八天的避难所。

一踏上公路,他就朝西走去。住院太久使他身体虚弱—走在公路边的砾石上,脚步都不稳。他拖着双腿前行,越走越感到头晕目眩,于是停下脚步喘上几口气,再重新前进。他磕磕绊绊,汗流满面,可他还是不肯擦一下额角,唯恐看到自己那双手。坐在方方正正的黑色轿车里的过路人把他当成了醉汉,闭上眼睛。

走进一座小镇时,太阳已经当头高照。他沿着有阴影的街道走过几片街区,就来到了小镇核心地带—这里秀丽安静、规划整齐。

他精疲力竭,两脚生疼,于是坐到马路边脱下鞋。他闭上眼睛不去看自己的双手,胡乱摸索着去解高帮鞋上的带子。护士把鞋带系成了双扣,就像人们给孩子系鞋带那样,已经很久不习惯操作复杂东西的夏德拉克解不开。他的手指不听使唤,指甲总从结扣处滑脱。他同一种升腾而起的歇斯底里苦斗着,那不仅仅是急于放松一双疼痛的脚而引起的焦虑;他的整个生命都寄托在解开鞋带上。突然间,他没有睁开眼睛就哭了起来。二十二岁,浑身无力,燥热不堪,心惊胆战,不敢承认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谁、是什么……他没有过去,没有语言,没有部族,没有来历,没有通信录,没有梳子,没有铅笔,没有钟表,没有手帕,没有毛毯,没有床铺,没有罐头起子,没有褪了色的明信片,没有肥皂,没有钥匙,没有烟草袋,没有脏内衣,而且没有任何事、任何事、任何事可做……他确切知道的只有一件事,就是他有双不听使唤的庞然怪手。他坐在中西部一座小镇的马路边无声地啜泣着,想知道窗户在哪里,河流在什么地方,还有那就在门外的轻柔的话音……

透过泪水,他看到自己的手指和鞋带缠在一起,开始还在试探着,后来就飞快地动起来了。每只手上的四个手指都编入了织物的纹理,交缠在一起,曲折地从扣眼中穿进穿出。

警察驾车赶到时,夏德拉克正被一阵令眼前发黑的痛所煎熬。几个警察把他的双手从他认为会永远纠缠成一团的鞋带中拽出来,他感到舒服多了,可头痛仍然没有减轻。警察把他带到监狱,记下流浪和酗酒,把他关到一间牢房里。夏德拉克躺在折叠床上,头痛得动弹不得,只能无助地盯着墙壁。在这种极度的痛苦中躺了很久后,他才意识到自己正盯着一行用油漆刷出的命令:“滚你妈的!”他研究着这组词句,头痛反而慢慢减轻了。

就像月光悄悄潜入百叶窗,一个想法潜入了夏德拉克的脑海,想看看自己面孔的愿望再次出现了。他四处寻找镜子,找不到。最后,他慎重地将双手置于背后,向抽水马桶走去,往里面瞟了一眼。马桶里的水被阳光照得明一片暗一片,什么也看不出。他回到床边,拽过毯子蒙住头,让马桶里的水暗到能照出他的影子。在那片水里,他看到了一张严峻的黑人面孔,这个如此绝对、如此明确的黑人面孔让他大吃一惊。他的内心始终隐藏着一种脆弱易变的想法,他认为自己不是真的—他根本不存在。但当那张黑色的脸以不容争辩的存在向他致意时,他别无所求。大喜之下,他甚至冒险松开毯子一边,看了一眼他的双手。两只手在那里一动不动,亲切地在那里,纹丝不动。

夏德拉克直起腰,回到床上。躺在那里,他睡了新生命开始后的第一觉。这一觉比医院的药片更香,比果核更深,比秃鹰的翅膀更稳定,比鸡蛋的弧线更安静。

治安官透过牢门上的铁栅看着这个头发纠结在一起的年轻人。此前,他仔细研究过这个犯人的档案,叫来了一个农民。夏德拉克睡醒后,治安官把档案还给他,并把他从后面送上一辆大车。夏德拉克坐上车,不到三小时就回到了梅德林,因为他距离他的窗户、他的河流和就在门外的轻柔声音不过二十二英里之遥。

夏德拉克坐在大车后面,靠在装满了葫芦的口袋和高高堆起的南瓜上,开始了他为期十二天的意在梳理过往、重构焦点的挣扎。他想为恐惧腾出空间,从而控制它。他嗅过死亡的气味并且对它感到恐惧,原因就在于他毫无心理准备。让他恐惧的并不是死亡或垂死本身,而是二者的不期而至。想通这一切以后,他忽然灵机一动,设想如果一年中只把一天投入对死亡的恐惧,大家就能摆脱它,在剩下的时间里就会感到安全自由。就这样,他创立了国家自杀日。

新年的第三天,他沿着木匠路走过“底部”,手里拿着一只牛铃和一根上吊用的绳索,召唤着人们。他告诉大家,这是他们自杀或杀死其他人的唯一机会。

起初,镇上的居民都吓坏了。他们都知道夏德拉克疯疯癫癫,可那不意味着他毫无理智,而且,更重要的是,他没有力量。他双眼神色疯狂,长发纠结,吼声中充满不容置疑、震撼人心的威压,在首个国家自杀日时,他确实造成了一场恐慌,那是在一九二〇年。第二年,也就是

一九二一

年,人们虽不那么害怕了,可仍然忧心忡忡。在两次节日之间,大家已经观察了他一年。他住在河岸上的一座简陋的小木屋里,那是他早已去世的祖父留下的。星期二和星期五,他会出售当天一早捉到的鱼;其余的日子,他喝得醉醺醺的,大吵大嚷,举止粗鲁,有时逗人发笑,有时又蛮不讲理。但他从来不会碰触别人,不打人,也不爱抚人。人们一旦弄清他疯癫的性质和程度,就能将他纳入日常生活体系。

在随后几年的国家自杀日里,当夏德拉克摇晃着牛铃在街上走过时,成年人从窗帘后往外看,几个闲逛的路人加快了脚步,孩子们则尖叫着跑开。那些满脸青春痘的年轻人总想招惹他(其实他只比他们大四五岁),但没多久也就罢休了,因为他的咒骂专揭别人的短。

随着时间推移,居民们渐渐不再在意每年的一月三日,至少他们自己感觉如此,觉得他们对夏德拉克这种每年一次的独自游行既不关心,也无感想。事实上,他们再也不对这一节日加以评论,因为它已经深入思想,融进了他们的语言,成为了他们生活的一部分。

有个人对一个朋友说:“你生那个孩子肯定花了很久,你受了多长时间的罪?”

而那个朋友回答说:“大概三天吧。阵痛是从自杀日那天开始的,一直痛到星期天。孩子是星期天出生的。我所有的男孩都是星期天出生的。”

有个小伙子对他的未婚妻说:“我们在新年后结婚吧,别在年前了,我在大年夜发薪。”

而他的心上人回答:“好吧,可是千万别在自杀日办。我可不愿意在婚礼进行时听到牛铃乱响。”

一位老奶奶说,她的几只母鸡总是在自杀日之后下双黄蛋。

迪尔牧师接过话茬说,那些头脑明智、不听夏德拉克召唤的人也是那些长期酗酒或是过度纵欲的人。“愿上帝保佑夏德,并为这些羔羊免除赎罪的烦恼吧。”

自杀日就这样轻而易举又无声无息地融入了俄亥俄州梅德林“底部”居民的生活。一九二〇

离“日落楼”越远越好。她的外祖母有个中年的侄子住在北方一个叫梅德林的镇上,这是她必须把握的一个机会。对海伦娜·萨马特和她的外祖母来说,那些红漆百叶窗的阴影已经在她们心中盘旋了整整十六年。海伦娜就出生在那些红漆百叶窗后的房间里,她母亲是一个克里奥尔血统的妓女,平时在那里接客。外祖母把海伦娜从有着柔和灯光和花卉图案地毯的“日落楼”带走,让她在一座色彩缤纷的圣母像哀伤的注视下长大,并劝告她时刻警惕自己身上出现遗传自母亲那种野性血液的征兆。

于是,当威利·赖特到新奥尔良来拜访他的姑奶奶塞西尔时,便被漂亮的海伦娜迷住了,随后便是订婚—这出自祖孙俩的一再催促。威利是个海员(更确切地说是个“湖员”,因为他在五大湖区的一条航线上当厨子),每十六天只有三天在岸上。

威利把新娘带回梅德林镇的住处,把她安顿在一座门外有砖砌的前廊、窗上挂着真正的蕾丝窗帘的漂亮房子里。对于丈夫长期在外,海伦娜·赖特倒也没觉得难以忍受,尤其在结婚大约九年时生下了女儿之后。

比起她对生活的一贯追求,女儿给了她更多的舒适感和目的性。她自豪地步入了作为母亲的人生阶段—在内心深处因为孩子没有遗传到她的美貌而满怀感激:婴儿皮肤微黑,虽然睫毛浓密,却只称得上不失端庄,还长了威利那样又宽又平的鼻子(海伦娜曾期望它能够稍稍有点改观)和厚实的嘴唇。

在海伦娜的一手抚育下,女孩既听话又懂礼貌,小奈尔所表现出的一切热情都受到了母亲的压抑,直到她终于让女儿的想象力沉睡了。

海伦娜·赖特是个令人难忘的女人,起码在梅德林镇是这样。一头浓密的头发盘成髻,双眼总像在审视他人的居心一般眯起。她是个凭借强烈的存在感和对自身权威合法性的自信而赢得了一切人际斗争的女人。由于当时梅德林没有天主教堂,她就加入了最保守的黑人教会并掌握了权力。正是她在教堂里从不回头看迟到的人;正是她建立了在神坛上摆放应时花卉的习惯;正是她引进了设宴欢迎返家的退伍黑人士兵的做法。她只在一场斗争中失败了,就是她自己名字的发音。“底部”的人们拒绝叫她海伦娜,而是叫她海伦·赖特,并且一直这样叫下来了。

总的来说,她的生活相当令人满意。她喜爱自己的房子,并以摆布丈夫和女儿为乐。有时她也会在睡着前发出一声叹息,那是因为想到她确实离“日落楼”足够遥远了。

因此,当她读到亨利·马丁先生向她描述外祖母的病情并建议她马上回南方看望老人的来信时,感情十分复杂。她不想去,但无法无视那个曾经拯救了她的老人无声的请求。

那是在十一月,一九二〇年的十一月。即使在梅德林这样的地方,白种男人们走起路来也带着一种趾高气扬的胜利者姿态,而退伍黑人士兵的眼中也闪烁着一种迟钝呆板的兴奋。

想到这次南行,海伦娜起初忧心忡忡,但她拥有最佳武装:举止稳重,姿态优雅,而且她还会加上一条漂亮的裙子。她买了些深棕色的毛料,还配了四分之三码天鹅绒。用这些材料,她给自己缝制了一条厚实而优雅的裙子,领口和衣袋都是天鹅绒做的。

奈尔看着母亲用报纸剪出纸样,目光飞快地从杂志模特儿身上移到手头的活计上。她看着母亲黄昏后点起煤油灯,一直缝到深夜。

到了准备出发那天,海伦娜做了一块熏火腿,给她在湖上的丈夫留下一张字条以防他提前回家,然后一手提上行李,一手领着女儿,昂首挺胸地去火车站了。

去车站的路比她记忆中的要长,她们刚走过拐角,就看到火车快要开了。母女俩沿着铁路奔跑,寻找黑人搬运工指给她们的那节车厢,可还是弄错了。海伦娜带着女儿踏进了一节坐了二十几个白人男女的车厢。为了减轻尴尬,海伦娜没有回头迈下三级木梯,而是决定直接穿过这节车厢到黑人车厢去。她提着两件行李和一只皮包,女儿拿着一篮子盖着的食物。

打开挂着“黑人专用”牌子的车厢门时,她们看到一个白人列车员朝她们走来。那天天气很冷,可是当母女俩使劲打开车门,想把手里的东西一次性塞进车厢里的时候,女人的脸上还是冒出了薄薄一层闪亮的汗珠。列车员把眼前这个有着淡黄肤色的女人上下打量了一遍,然后把一根小手指伸进耳朵,轻轻捣着耳垢。“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丫头?”

海伦娜抬头看着他。

太快了。太快了。回家的旅程甚至还没开始。她还没回到她外祖母那座有泛着光的红色百叶窗的房子,就已经听到别人叫她“丫头”了。所有旧时的致命弱点以及对犯错的恐惧一下子在胸口郁结,双手也随之颤抖起来。她只听到了那个字眼;它在她宽檐帽的上方游荡,而这时帽子已经从她仔细戴得端端正正的位置歪掉,斜扣到她眼睛上了。

她以为对方要检查她的车票,连忙放下牛皮箱和草编篓,想从皮包里翻出票来。她的声音里交织着急切的讨好和乞求活命的歉意。“我有两张票。就在这包里放着,老爷……”

列车员瞧着刚用小指指甲掏出来的一块耳垢。“你刚才在那边干什么?你刚才在那边那节车厢里干什么来着?”

海伦娜舔了舔嘴唇。“噢……我……”她的目光从这个白人的脸上移到坐在他背后的那些乘客身上。四五张黑人的脸正朝这边看,其中有两个是士兵,穿着屎黄色军装,戴着军帽。她看到了他们僵硬的面孔和呆滞的眼神,便转而向列车员灰色的眼睛寻求同情。“我们弄错了车,老爷,您知道,那儿没挂着牌子。我们上错了车,就是这么回事,老爷。”“我们这列车上可容不得什么错。好啦,收拾起你这些破烂进去吧。”

他站在那里,两眼死盯着她,直到她意识到他要她靠边,让出路来。她一手拉起奈尔,母女俩挤到一个木质座椅前的空隙里。接着,毫无必要地,至少是出于莫名其妙、奈尔无论当时还是事后都不明白的原因,海伦娜微笑了。就像刚刚被一脚踢出来的流浪狗在肉铺门口摇着尾巴一样,海伦娜脸上堆满了笑。她冲着那鲑粉色面孔的列车员露出了挑逗的微笑。

奈尔的目光从母亲闪光的漂亮牙齿转到其他乘客脸上。那两个刚才看似漫不经心地注视着这一切的黑人士兵,现在是一副备受煎熬的表情。奈尔的背后是她母亲散发着明亮而耀眼的光芒的微笑,面前则是两个士兵午夜般黑沉沉的目光。她看到他们脸上的肌肉绷紧了,是表皮下血液凝固成大理石所造成的抽动。虽然眼中的神色没有变化,但当他们注视着她母亲展开那愚蠢的笑脸时,眼中蒙上了一层坚硬的湿润。

门在列车员身后甩上了,海伦娜沿着过道来到一个座位前。她向四下里看了一圈,想看看有没有哪个男人会帮她把行李箱放到行李架上。没有一个人动。海伦娜一脸挑剔地坐了下来,背着对那两个男人。奈尔坐在对面,正对着母亲和两个士兵,可她没法去看他们中任何一个。他们和她一味崇拜自己优雅而美丽的妻子的父亲不同,他们对她母亲翻涌着一股仇恨。它不是从一开始就有的,而是在母亲露出那耀眼的微笑后才产生的,目睹这一切,奈尔既感到兴奋又觉得羞耻。在列车长啸一声离站后的寂静中,奈尔深深地看进母亲连衣裙上的褶皱里。她让目光停留在那厚实的褐色毛料下垂的地方,不敢大胆上移,因为害怕看到连衣裙腰身处的小钩会脱离扣眼,露出底下蛋奶布丁色的皮肤。她又盯着裙摆,一心想相信它足够沉重,但她心里明白,它所遮掩的也不过是蛋奶色。如果这个高大而骄傲的女人,这个对择友格外讲究的女人,这个以无与伦比的优雅姿态步入教堂的女人,这个只要一个眼神就能让码头工人噤声的女人,如果连她其实都是蛋奶布丁,那么奈尔也可能是。

正是在那次列车上,那次向辛辛那提慢吞吞前进的列车上,奈尔下定决心要保持警觉—一生一世保持警觉。这辈子,她不会让任何男人用那种眼神望着她,不会让午夜般黑沉沉的目光或大理石般的血肉不期而至,粉碎她的自尊。

她们在车上整整坐了两天,眼看着窗外的雪变成雨,变成紫色的晚霞;入夜,她们蜷在木质座椅上(脑袋下垫着叠起来的外衣),尽量忽视士兵们的鼾声。等她们到达伯明翰转最后一次车时,发现之前穿越肯塔基和田纳西时的条件是多么奢华,沿途各站都有黑人专用厕所。一过伯明翰就再也没有了。海伦娜内急得脸皱成一团,最后实在无法忍耐,只好向一位带着四个孩子、在图斯卡卢萨上车的黑人妇女搭腔。“这附近哪里有我们可以使用的洗手间吗?”

那女人抬头看着她,好像没有明白。“夫人?”她的眼睛紧盯着海伦娜厚实的天鹅绒衣领和浅色皮肤,听着海伦娜说话的高音。“洗手间,”海伦娜重复了一遍,然后压低声音,“厕所。”

那女人指着窗外说:“有的,夫人。在那边。”

海伦娜看向窗外,原以为能在远处看到一座舒服的车站。可是除了乱草之上歪斜地长着的几棵灰绿色树木之外什么也没有。“在哪里?”“那边,”那女人说,“默里迪恩。我们正朝那儿开哪。”然后,她同情地笑了笑,问道,“你还能忍一忍吗?”

海伦娜点了点头,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尽量去想些别的事—要是总惦记着憋满了尿的膀胱一定会出事。

在默里迪恩,两个女人带着孩子们出去。海伦娜东张西望,想在那小小的车站建筑周围找到一扇写着“黑人妇女专用”的门;那女人却轻手轻脚地钻进了铁道对面长满高草的野地。几个白种男人倚在车站建筑前的栏杆上,嘴里叼着牙签。海伦娜没有去向他们打听,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的舌头正忙着剔牙。她寻找着刚才的那个女人。这时,看到草丛上方露出破头巾的一角,她才终于慢慢反应过来,所谓的“那边”究竟是哪边。于是,他们所有人,那个胖女人和她的四个孩子—三个男孩和一个女孩,海伦娜和她的女儿,全都在下午四点钟的阳光下蹲在了默里迪恩车站旁的草丛中。后来在埃利斯维尔他们又这样干了一次,在哈蒂斯堡又干了一次。等她们到达离庞恰特雷恩湖不远的斯莱德尔时,海伦娜不仅能像那个胖女人一样熟练地用叶子折成手纸,而且经过那些站在小镇车站屋檐下、像倾颓的多利安石柱似的男人昏暗的目光时,心中也波澜不惊了。

这种成就在她身上造成的这种精神升华,在火车最终驶进新奥尔良时迅速地消失了。

塞西尔·萨巴特的住宅夹在另两座房子中间,简直像建在天国乐土之上。这座法国式的盒式住宅后面有宽阔的花园,前面围着小小的锻铁栏杆,门上挂有一个装饰着紫色缎带的黑绉纱花圈。她们来得太迟了。海伦娜走上前去摸了摸那缎带,迟疑了一会儿,才敲响了门。一个身穿无领衬衫的男人打开了门。海伦娜表明身份后,对方说他叫亨利·马丁,是来处理后事的。他们走进了房子。前室里有三座双手在颈前紧握的圣母像,在停放塞西尔遗体的卧室里还摆着另一座,老人没来得及看一眼并祝福她的外孙女就告别了人世。

表面看去,房子里除了马丁先生之外似乎再没别人了,但一股栀子花的甜香告诉她们,有人曾经来过这里。海伦娜一边用一块白手帕擦拭着眼睫毛,一边穿过厨房,走进她睡过十六年的卧室。奈尔一路小跑地跟在母亲身后,对屋里的气味、蜡烛和陌生感着了迷。海伦娜弯腰去解奈尔帽子上的缎带时,一个穿着黄色连衣裙的女人从花园里走出来,走上通向卧室的门廊。两个女人相互对视了片刻,两人的眼神中没有任何认出对方的痕迹。之后,海伦娜开口说:“这是你的……外祖母,奈尔。”奈尔看了看母亲,然后迅速地回头看了一眼她们刚刚走出的屋门。“不。躺在那里的是你的外曾祖母。这才是你的外祖母。我的……母亲。”

还没来得及想,孩子的话就已经脱口而出,飘散在栀子花的香气中。“可她看起来这么年轻。”

那个穿嫩黄色连衣裙的女人放声大笑,然后说她已经四十八岁了:“四十八岁的老太太了。”

那股栀子花的香味就是她带来的。这个娇小的女人身上有种金丝雀般的轻柔和炫目。这座阴暗的房子里摆放着四座圣母像,每个角落里都回荡着死亡的叹息,蜡烛烧得噼啪作响,而栀子花的香气和嫩黄色连衣裙都让环绕在周围的葬礼气氛更加鲜明。

那女人微笑着,向镜中瞥了一眼,然后向海伦娜抛来一个声音:“你就这么一个孩子?”“是的。”海伦娜回答。“挺漂亮,很像你。”“是的。今年十岁了。”“十岁了?真的?个子有点小,不觉得吗?”

海伦娜耸了耸肩,看了看女儿询问的目光。穿黄裙子的女人往前倾了下身体。“过来,过来,亲爱的。”

海伦娜打断了她。“我们得先洗一洗。我们坐了整整三天火车,根本没机会好好洗漱或者……”“你叫什么名字?”“她不会说克里奥尔语。”“那你来问吧。”“她想知道你的名字,宝贝。”

奈尔把头深深藏在母亲那厚实的褐色裙子里回答了她,然后问:“你呢?”“我的名字叫罗谢尔。好啦。我该走啦。”她朝镜子靠近了些,站在那里把垂到后颈的头发拢到头顶那圈光晕似的发髻里,还用唾沫把耳畔的发卷打湿。“你知道,我今天白天大部分时间都待在这儿。她是昨天去世的。葬礼定在明天,亨利负责。”她划着一根火柴,吹灭,用烧过的火柴头把眉毛描黑。海伦娜和奈尔始终望着她。一路上用叶子当手纸,还躺在木质长椅上睡觉,海伦娜都忍受了,只是为了看看她的外祖母,结果却只见到了这只涂脂抹粉的金丝雀,没有一声问候、任何温情的表示或者……

罗谢尔接着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房子。买下好久了。你考虑过这件事?是吗?”她挑了挑刚刚描过的眉毛,询问海伦娜。“是的。”海伦娜的声音很冷漠,“我是考虑过。”“噢,好吧。这话不该由我来说……”

她猛地转身,一把抱住奈尔—一个迅速的拥抱,谁也想不到她那又细又软的胳膊居然能够抱得这么紧,这么有力。“再见。再见。”说着就走开了。

在厨房里,奈尔从头到脚都让母亲涂满了肥皂,她大着胆子发表了自己通过观察而得的感想:“她身上真好闻。她的皮肤真软。”

海伦娜涮着浴巾说:“经常用的东西总是软的。”“她说的‘渥哇赫’是什么意思?”“我不懂,”做母亲的回答说,“我不说克里奥尔语。”她盯着女儿湿漉漉的屁股。“你也不说。”

等她们回到梅德林,走进静悄悄的房子,她们看到留下的字条还在原处,冰箱里的火腿已经干透了。“天啊,见到这地方可太好了,我还从来没这么高兴过呢。可是看看这灰尘吧。奈尔,快拿抹布来。噢,没关系。咱们先喘口气。天啊,我真没想到我能平安无事地回来。哦。好啦,总算过去了。顺顺当当地过去了。赞美上帝吧。瞧啊,我告诉那个老糊涂不要送牛奶来,那罐牛奶干得都可以拿来揍人了。这人在想什么?我告诉过他别送。哈,我还有别的事要操心呢。得先把火点上。我走前就把一切都准备好了,只要一点就成了。天啊,真够冷的。别光坐在那儿,宝贝。你可以擤擤你的鼻子……”

奈尔坐在红丝绒沙发上听着母亲说这说那,可脑中却回忆起那个用烧过的火柴在眼睛上方涂抹的黄裙子女人身上的气味和那紧紧的紧紧的拥抱。

那天深夜,在点起火吃了一顿冷的晚饭、把表面的灰尘擦净之后,奈尔躺在床上回想着她的这次旅行。她清楚地记得尿液顺着腿一直流到袜筒里的感觉,后来她才学会正确的蹲姿;她也清楚地记得死去的老人脸上憎恶的神情,还有葬礼上的鼓声。火车上那两个士兵的眼神,房门上的黑色花圈,她认为藏在母亲厚裙子底下的蛋奶布丁,还有见到陌生的街道和人们时的感觉,事事都让她感到害怕。不过,她毕竟经历了一次真正的旅行,和以前相比大不相同了。她从床上爬起来,点着了灯去照镜子。那是她的脸,平淡的棕色眼睛,三条辫子,还有母亲所讨厌的鼻子。她对着镜子照了好半天,突然一阵战栗掠过全身。“我就是我,”她悄悄地说,“我。”

奈尔不大清楚这是什么意思,可是另一方面,她完全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我就是我。我不是他们的女儿。我不是奈尔。我就是我。我。”

每次她说到“我”这个字眼,浑身就聚集起一种东西,像力量,像欢乐,也像恐惧。她带着自己的新发现回到床上,盯着窗外黑暗中七叶树的叶子。“我。”她嗫嚅着。然后把自己深深地埋在被子里。“我想……我想成为……伟大的人。噢,耶稣,让我变得伟大吧。”

这次旅行的众多经历在脑海中一一闪现。她睡着了。这是她一生中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离开梅德林。

接下来的日子里,她想象着要做的其他旅行,孤身一人前往很远的地方。这种冥想让她沉醉不已。离开梅德林是她的目标。不过那是她遇到秀拉以前的事。她在加菲尔德小学和秀拉做了整整五年同学,可是从来没在一起玩过,彼此也不熟识,因为她母亲告诉她,秀拉的母亲黑得像煤烟。这次旅行,抑或她所发现的那个“我”,给了她无视母亲的阻拦去交一个朋友的力量。

秀拉第一次拜访赖特家,就让海伦娜冷硬的蔑视如奶油般融化了。在女儿的朋友身上,完全看不到她母亲的懒散。奈尔平时总是对家中那种压抑的整洁感到畏惧,但跟秀拉一起坐在家里时却觉得挺舒服,而秀拉也喜欢这屋子,每次来总要在那张红丝绒沙发上一动不动地坐上二十来分钟。对奈尔来说,她还是更喜欢秀拉那个粗犷朴实的家,炉子上总是在煮着什么;秀拉的母亲汉娜从不训斥也不命令人,各式各样的人都会来串门,报纸摞在走道里,没洗的碟子一次能够在水池里放上几小时,而一条腿的外祖母伊娃会从里边的衣兜里给你掏出一把花生,或者是告诉你一个梦。一九二一

秀拉·匹斯家有许多屋子,都是在过去五年中按照主人的明确要求不断增建的:今天加一条楼梯(有三条楼梯通向二层),明天盖一个房间,东开一座门,西修一条廊。结果有的房间开了三扇门,有的房间又只有朝着门廊的一扇,与房子的其他地方无门相通,而有的房间要想进去只得穿过别人的卧室。这座巨大的住宅,连同前院的四株弯梨树和后院一棵孤零零的榆树的创建者和统治者,是伊娃·匹斯,她坐在三楼的一辆轮椅里,指挥着她的子孙、朋友、流浪汉和不断来来往往的房客们的生活。这镇上记得伊娃曾经双腿完好的岁月的人还不到九个,连她的大女儿汉娜都不在其中。除非伊娃本人谈起这个话题,其他人都对此讳莫如深。大家假装对它视而不见,除非伊娃处于某种异想天开的情绪中,她才会讲些关于它的恐怖故事—通常是为了给孩子们解闷。她讲那条腿怎样在某天自己下床走了,她怎样用剩下的一条腿跳着在后面追,可那条腿跑得太快了。她还会讲她的大脚趾上怎样长了一棵玉米,那棵玉米长啊长,一直长到整只脚都成了玉米,长到了腿上还是不肯停下来,等她在玉米顶端系上一条红带子时,它已经长到膝盖了。

有人说,伊娃把腿放到火车轮底下轧碎了,然后要人家赔偿。也有人说,她把那条腿卖到医院,整整卖了一万美元。对于这种说法,里德先生睁大了眼睛问道:“黑鬼女人的一条腿能值一万美元?”好像如果卖一万美元的是两条腿他就会信以为真—但只有一条腿!

不管她失去的那条腿命运如何,剩下的那条倒令人印象深刻。那条腿上总是穿着长筒袜、套着鞋,无论什么时间和季节。她只穿了一次毡便鞋,大概是圣诞节或是过生日的时候,但很快就不穿了,因为她总穿一只齐脚踝的有带子的黑皮鞋。她也从来不穿太长的裙子来遮掩左边的残缺。她的裙子总是到小腿中间,这样,那条引人注目的腿就能为人所见,同时,她左腿下的空当也明明白白。她的一个男性朋友为她设计了一种轮椅:把摇椅固定在下面的大型儿童车上,坐在这辆奇妙的新发明上,她可以在房间里转来转去,从床边到梳妆台,到朝北的阳台,到可以俯视后花园的窗口。轮椅很矮,站着跟她说话的孩子们正好同她脸对脸,而大人要和她说话,无论站着还是坐着,只能弯腰俯首。但他们并不知道这一点。在他们的印象中,自己总是抬头看着她:仰望着她两眼间宽宽的距离,仰望着她软而黑的鼻翼,仰望着她的下巴尖。

伊娃曾经嫁过一个叫波依波依的男人。他们生了三个孩子:老大是汉娜,老二随母亲,也起名伊娃,但平时被叫作“珍珠”,最小的是个儿子,名叫拉尔夫,母亲叫他“李子”。

经过五年令人伤心不满的婚姻生活后,波依波依离开了。其实,他们在一起的那段时间里,他也经常和别的女人鬼混,不怎么回家。对于他喜欢的事,只要有机会做,他就无所不为。他最喜欢女人,第二是喝酒,第三是打骂伊娃。那年十一月他离开家时,伊娃只有一美元六十五美分、五个鸡蛋、三棵甜菜和一颗无所适从的心。孩子们需要她,她需要钱,需要继续过日子。当时最要紧的是养活三个孩子,她要到两年后才有时间和精力感到愤怒。她当时六神无主,饿得发狂。那个年月,山上还没有几家黑人。沿大路往下走二百码的地方住着一户姓萨格斯的人家,他们一发现伊娃的困境,就送来了一碗热乎乎的豆子,还有一盘冷面包。她谢了他们,又问他们有没有一点牛奶给两个大孩子喝。他们说没有,但他们知道杰克逊太太养的一头奶牛还在产奶。伊娃拿了一只桶找上门去,杰克逊太太让她等早晨再来接,因为晚上已经挤过奶了。就这样凑合着到了十一月底。大家倒是挺愿意帮忙的,可伊娃认为,照这样下去不用多久人们就不会再欢迎她了;冬天的日子很难熬,再说邻居们的生活也不比她宽裕多少。带着吃奶的小男孩躺在床上,两个女孩裹着被子坐在地板上,她动着脑筋。老大汉娜已经五岁了,可还没到能单独照看弟弟的年龄,而伊娃能找到的帮佣工作会让她把孩子抛下一整天,从早上五点半甚至更早一直忙到晚上八点后很久。那时候,山谷里的白人也还没富裕到要雇女佣的程度,他们都是些小农和商人,就算雇人也是为了干重体力活。她也想过回到弗吉尼亚的一些亲戚那儿去,可是拖着三个小家伙回老家对伊娃来说简直是朝着死亡又迈近了一步。她只能依靠在邻里东拼西凑和登门乞讨来挺过这个冬天。等孩子长到九个月就好办了,那时她就可以种点什么,也许还能到山谷里的农家打打短工,除草、播种、喂牲口,到收获季节再争取一个稳定的帮工机会。她想,当初让波依波依把自己从家里带走可能是个愚蠢的决定,不过在当时看起来那么正确。那时,波依波依给一个兼做铁器的白人木匠干活。那个白人要搬到西部一个叫作梅德林的偏僻小镇上时,一再要求波依波依和他一起走。于是波依波依带上新婚的妻子来到这里,盖了一间小屋。房子距离从谷地蜿蜒而上的大路六十英尺,坐落在群山之中,还以他白人东家的名字命名。他们在这间小屋里住了整整一年,才在外面盖起了厕所。

接近十二月中旬的时候,那个叫“李子”的小家伙肠胃不再蠕动了。伊娃给他揉肚子、喂温水。她心想,准是我的奶水出了毛病。萨格斯太太给了她一些麻油,可还是无济于事。孩子哭闹又踢打,怎么喂也咽不下多少。他看起来很痛苦,在愤怒和折磨中拔高嗓子尖叫。有那么一刻,他被自己的哭喊激怒了,又是噎住,又是窒息,好像快被扼死了一样。伊娃向他跑过去,慌乱中踢翻了一个瓦质尿盆,孩子的尿把地板弄湿了一片。她总算把他哄下后,到了夜里,孩子再次哭喊起来,于是她下狠心要彻底结束他的痛苦。她把孩子裹在毯子里,手指在猪油罐的缝隙和四周揩了一下,就抱着孩子跌跌撞撞地跑进了室外厕所。她在漆黑的夜色和令人窒息的恶臭中蹲到地上,把孩子放到膝盖上露出屁股,把她在这世界上仅剩的一点食物(除了三棵甜菜之外)塞进了孩子的肛门。靠着猪油的润滑作用,她用中指慢慢探进肛门,试着松动孩子的直肠。她的指甲碰到了一块摸起来像石子的东西,便把它掏了出来,其余的也就跟着出来了。那又黑又硬的大便落到冻土上时,“李子”的哭闹停止了。现在一切都结束了,伊娃蹲在那里,不明白为什么她折腾这么久才跑到这儿帮他排便,不明白她为什么蹲在这里,在这几乎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用自己的身体温暖着心爱的宝贝男孩,冻得自己小腿和嘴唇发僵,鼻子发酸。她摇了摇头,就像要把脑髓甩出去,然后大声说:“啊。不。”接着她回到屋里,躺到床上。“李子”知足地睡着了,寂静让她有机会陷入了沉思。

两天后,她把三个孩子留给了萨格斯太太,说第二天就回来。

十八个月后,她突如其来地走下一辆大车,带着双拐、一只黑色的新钱包和一条腿。她首先把孩子领了回来,接着给了惊诧不已的萨格斯太太一张十美元钞票。后来,她在木匠路边盖起了一座房子,离波依波依原来盖的那间小屋六十英尺。她把原来的小屋租出去了。“李子”三岁那年,波依波依回到了镇上,还拜访了她一次。伊娃听说他要来,就准备好了柠檬水。她想象不出见面时她会有怎样的举动和心情。她会不会哭?会不会掐他的脖子?会不会要求他和她睡觉?她想象不出。于是她就干脆等着瞧,她一边在一个绿色的大水罐里搅拌着柠檬水,一边等待着。

波依波依摇摇摆摆地走上台阶,敲了敲门。“进来吧。”她喊道。

他打开门,微笑着站在那里,一副春风得意、忠厚老实的样子。他脚上穿着一双闪亮的橘黄色皮鞋,头上戴着一顶城里人用的草帽,身上是一套浅蓝色西装,领带上还别着一个猫头领带夹。伊娃微笑着请他坐下。他也回以笑容。“怎么样啊,丫头?”“挺不错的。你还好?”她从自己的口中听到这样的词句,就知道他们俩的谈话会以客气的基调开场。当然,她还得等一会儿才能知道自己会不会用冰锥穿透那个猫头领带夹。“喝点柠檬水吧。”“正好。”他以一个心满意足的姿势摘下了草帽,他的指甲又长又亮,“天可真够热的,我跑了整整一天啦。”

伊娃透过纱门朝外望去,她看到一个穿豆绿色裙子的女人靠在最细的一棵梨树上。再回过头来看他时,她想起了“李子”成功地从核桃里挖出仁来吃的那张面孔。她再次微笑了,倒柠檬水给他。

他们俩的谈话进行得轻松简单:他海阔天空地说着,她随时搭茬;他打听这户,询问那家,像别人一样,唯独不问她的腿。这场谈话就像是和一个在归途中顺路进来问声好的远亲闲聊似的。波依波依没要求看看孩子,伊娃在谈话中对儿女也只字未提。

过了一会儿,他起身准备离去。他提到他还有约会,身上散发出新钞票和懒散的气味,一路晃晃悠悠地走下台阶,大摇大摆地朝穿豆绿色裙子的女人走去。伊娃注视着他们,看着他的后颈和双肩。在那闪闪发光的衣着之下,她看到了他藏在脖颈间的失败和端着肩膀的不自然的紧张。不过她还不大能确定她的感觉。随后他探身向前,对穿一身绿的女人咬起耳朵。女人愣了一会儿,然后扬起头来放声大笑。那种大城市人才有的尖声大笑让伊娃想到了芝加哥。她像被大铁锤重重地砸了一下,这时,她才明白她是什么感觉。一股恨的激流在她胸中涌起。

意识到自己对波依波依的恨将深切而经久不衰,伊娃心中反倒充满了一种欣喜的期待,就像一个人意识到自己就要与某人坠入爱河时等待着种种幸福的迹象。心怀对波依波依的这种恨,她就能坚持下去,只要她想或是需要借助这种恨意来确认或强化自己、保护自己不受日常侵蚀,便能从中得到安全感、刺激和持续的可能。(有一次,当汉娜责怪她仇视黑人时,伊娃回答说她只恨一个人,那就是汉娜的父亲波依波依,正是由于恨他,她才活得有声有色、高高兴兴。)

不管伊娃的日子是否过得高兴,在波依波依造访以后,她就不再走出卧室,逐渐把这座房子的底层留给住在那里的人们。住在楼下的人也各式各样,有路过的亲戚,有流浪汉,还有许多新婚夫妇,她不但让他们租住,还让他们自己管理家务;一九一〇年之后,她根本不愿意走下楼梯了,只有一次例外,那是为了点火,冒出的烟味在她的头发里好几年都没有消散。

这座又大又旧的房子里居住的房客中,有伊娃收养的几个孩子。她的选择标准完全建立在个人的偏爱和偏见之上。她派人去接来的那些孩子要么是她在卧室阳台上看到的,要么是从到她这里来玩跳棋、读《信使报》或是选彩票号码的爱嚼舌头的老头们那里听到的。一九二一年,她的外孙女秀拉十一岁时,伊娃已经收养了三个这样的孩子。他们来的时候戴着粗呢帽子,用的是他们的母亲、外祖母或别人起的名字。伊娃把帽子从他们头上一把抓下来,无视他们的名字。她仔细打量着第一个孩子,察看了他的手腕,研究着他的头形,还从他的目光中揣摩着他的禀性,然后开口说:“来吧,看看杜威。哎哟哟哟哟。”那年的晚些时候,派人从街对面接来一个经常从门廊上摔下来的孩子时,她又说了一样的话。别人提醒她:“可是,伊娃小姐,你已经管之前的孩子叫杜威了。”“那又怎么样?这个就算老二吧。”

第三个孩子被带到她家时,她还叫他杜威,于是人们都认为她实在是想不出别的名字来了,要不就是她的聪明才智终于耗尽了。“别人该怎么区分他们呢?”汉娜问她。“有什么可区分的?他们都是杜威。”

汉娜的问题听起来并不那么必要,因为每个杜威的外貌都和另两个相距甚远。杜威老大是个肤色深黑的男孩,脑袋挺漂亮,眼睛由于慢性黄疸而呈金黄色。杜威老二肤色较浅,周身长满雀斑,还有一头浓密的红发。杜威老三有一半墨西哥血统,一身巧克力色皮肤,头上留着乌黑的刘海。再说,三个孩子分别差一两岁。不过,鉴于伊娃经常会说“叫一个杜威出去给我买点加里特牌奶油,要是没有,就买毛茛牌的”,要不就是“过来啊,你这个杜威”,还有“给我叫一个杜威来”,汉娜的疑问不无道理。

慢慢地,几个孩子都从被母亲或别人抛弃时的蚕茧中爬了出来,接受了伊娃的观点,名副其实地成了一个杜威—三人合在一起,成了使用一个复数名字的三位一体:彼此间不可分离,除了他们自己之外不爱任何东西、任何人。有一次冰箱的把手掉了,三个杜威全都挨了抽,他们眼中没有泪水,一声不吭地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把屁股高高撅起让人鞭打。到了黄眼睛杜威该上学的时候,他非要跟另外两个一块儿去不可。那年他七岁,雀斑杜威五岁,而墨西哥杜威才四岁。伊娃的解决之道是把他们三个统统送去上学。巴克兰·里德先生说:“可那个小的才四岁啊。”“你怎么知道?他们是同一年到我这儿来的。”伊娃说。“那孩子来的时候是一岁,现在刚过了三年。”“他来的时候有多大你并不知道,老师也不清楚。把他们送去吧。”

老师吃了一惊,但并没有怀疑,她早就放弃揣摩镇上黑人的行为方式了。因此,当里德太太说他们三个都叫杜威·金,是堂兄弟,都是六岁时,老师只是轻轻叹了口气,就把他们登记在一年级的注册本上了。她曾经也一样认为分辨他们毫无困难,因为这三个孩子长相完全不同。但她逐渐发现和先前的那些人一样,自己也开始分不清他们了。他们不允许别人分清他们。他们在她的头脑里搅作一团,最后她确实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了。他们用同一种声音说话,用同一个头脑思考,还维持着一种令人不悦的私密感。这三个杜威胆大包天,难以接近,行事难测,从他们在梅德林生活的日子到之后的岁月里始终是一个谜。

杜威们是在一九二一年来到伊娃家的。在这之前的一年,她把厨房外的一间小屋租给了“柏油娃娃”,那是个瘦削、沉默、漂亮的男人,说话总是细声细气的。多数人认为他有一半白人血统,可伊娃却说他是个纯种的白人。伊娃说她一眼便能看出一个人的血统,这个人可一点黑人血统都没有。他初来梅德林的时候,人们都叫他“漂亮的约翰尼”,可是伊娃瞅了瞅他奶油色的皮肤和玉米须一样的头发,就半开玩笑半挖苦地叫他柏油娃娃。他是山里的孩子,独居独处,从不麻烦别人,只求把自己灌得烂醉。他起初在一个禽类市场干活,拧了一天鸡脖子之后便回家自饮自酌,直到上床睡觉。后来他开始旷工,并经常付不起房租。他丢了那份工作之后,便一大早出门,到处干点零工,有时也伸手讨点小钱,一回家就拿起酒瓶。由于他不招惹是非,吃得不多,别无所求,只不过喜欢喝劣质酒,倒也没人讨厌他。而且他时常参加星期三晚上的祈祷会,还用人们所能想象的最甜美的高音唱出《赞慕福地歌》。他打发杜威们去替他买酒,大部分时间里他瘫在地板上,或是坐在椅子上盯着墙壁出神。

汉娜有点为他担心,但也就是有点而已。因为人们很快就清楚了,他只不过是需要一个可以悄悄死去却又不是独自死去的地方。没有谁想过要建议他振作起来或是让他看看医生之类的。甚至在祈祷会上听他唱起《赞慕福地歌》时潸然泪下的女人们也没想过劝他参加教堂活动。她们只是聆听着他的歌声,抹着眼泪,生动地想象出了自己即将迎来的死亡。人们要么接受了他对自己生活的评价,要么对此无动于衷。不过,人们在无动于衷之中还抱有一定程度的轻蔑,因为他们对那些把自己看得过重的人没什么耐心,他们对自身的重视竟到了但求一死的程度。因此,他最终成为夏德拉克的第一个追随者—柏油娃娃和杜威们一起参加国家自杀日活动,也就不足为奇。

出于伊娃的冷漠眼神和乖僻性格的原因,她自己的孩子都是悄悄长大的:珍珠在十四岁那年结了婚,搬到了密歇根州的弗林特。她从那里给母亲寄来多愁善感的信,信纸里还叠着两美元。这些信里充盈着鸡毛蒜皮的烦恼、她丈夫的工作和孩子们更喜欢谁之类伤感的废话。汉娜嫁了个喜欢说说笑笑的丈夫,名叫里库斯,他在他们的女儿秀拉三岁那年就死了。于是,汉娜搬回了母亲的大房子,打算一辈子照管房子、伺候母亲。

匹斯家的女人钟情于除了波依波依之外的所有男人。伊娃遗传给她女儿们的正是对男性的爱。人们议论说,这很可能是因为那座大房子里没有男人,没有男人来管理。实际上并非如此。匹斯家的女人们爱男性是单纯热烈的。尽管伊娃年岁已大,又是独腿,还是有一批男人常来造访,她虽然不与谁确立关系,但热衷于调情、亲吻和开怀大笑。男人们愿意瞧她那好看的小腿、整洁的鞋子和深邃的眼中偶然滑落的注视。他们还愿意在坐下来下棋的时候看到她脸上的喜悦,他们心里明白,即使她像她一贯喜欢的那样对他们拳脚相加,在她面前,有所得的终归是他们。他们给她读报,对刊载之事加以评论,伊娃会不以为然地听着,事实上还会责备他们解读错误。可她同他们争论时毫不恼火,专注于对他们本身的爱,这种异议反倒确证了他们的意见。

在涉及旁人的事情上,她同样偏袒男性。她总是小题大做、没完没了地责怪新婚妻子们没按时给男人把饭做好,教育她们该怎么洗熨和叠衬衫。“你男人马上就要回来了,你还不动手做饭吗?”“噢,伊娃小姐,准备起来很快的。我们不过是煮点通心粉。”“又是通心粉?”伊娃眉毛一竖,新娘子便惭愧地抿起了嘴。而汉娜离了男人的关注简直就没法活。里库斯死后,她就有了一个接一个的情人,大部分是她朋友和邻居们的丈夫。她调情的方式甜蜜、低调而诚实。她从来不会先去梳一下头发,赶忙换套衣服或是飞快化个妆,她不扭捏作态,而是用性吸引力在男人心中投下涟漪。夏天,她总光着脚穿条旧印花连衣裙,冬天则趿拉着一双后帮被踩平的男式皮便鞋。她让男人们注意到她的臀部、她纤细的足踝、她那露水般光滑的皮肤和长得出奇的脖子,还有她那含笑的眼睛、她转头的模样—一切都这么来者不拒、轻松而讨喜。她说话时声音拖曳着慢慢下降;哪怕是最简单的字眼,在她嘴里都会发出和谐的音调。没有谁,确实也没有谁能像汉娜那样说出“嘿,小甜甜”。无论哪个男人听见后都会把帽子往下轻轻一拉扣过眼睛,往上提提裤子,同时想着她颈根下的那处凹陷。这一切绝不会与工作和责任产生丝毫混淆。如果说伊娃同她的男人们争论着,对他们进行考验,让他们感到是在同一个够格的或是令人愉悦的对手战斗,那么汉娜既不触犯也不命令她的男人们,而是让他们觉得自己本就完美无缺—根本无须加以调整—于是,他们在为他们真实的自我而闪耀的汉娜之光中飘飘然并神魂颠倒起来。要是男人进门时汉娜正从地下室搬煤筐上来,她会把这件差事做得像一种爱情的表示;而他不动手帮忙只是因为想看她在弯腰放下煤筐时大腿的线条是怎样的,而且心里清楚,她也愿意让他好好看个够。

但是在那座拥挤的大房子里没有地方能悄悄进行水到渠成的爱情活动,夏天时汉娜就把男人领到地下室去,煤箱和报纸堆后面倒是挺凉快的;要是在冬天,他们就走进食品间,站着靠在她摆满罐头的架子边,或是躺到一排排小绿辣椒下面堆满面粉袋的地板上。如果这些地方都被占用,她就溜进很少使用的客厅,再不成就上楼到她的卧室去。这是她最不喜欢去的地方,倒不是因为秀拉和她住在一屋,而是因为她的情人总习惯事后呼呼睡去,而汉娜在跟谁睡觉这一点上偏偏是很挑剔的。尽管她可以跟任何人上床,但跟人睡觉对她来说则意味着一种对信任的衡量手段和确凿的承诺。因此,她只在白天和人幽会。而秀拉撞见过一次这种情况,那天她从学校回来,发现她母亲正在床上,蜷曲在一个男人的怀里。

看到她如此轻松地走进食品间,除了看起来更开心,出来时样子和进去时没什么两样,秀拉从中体会到,性是令人愉快的家常便饭,此外也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在这座房子外面,孩子们对着内衣只会咯咯傻笑,这种启示大不一样。因此,在看到从食品间中走出的母亲和那男人的脸时,秀拉就明确了自己的选择。

汉娜激怒了镇上的女人。那些“好”女人说“我不能忍受的就是下贱女人”;那些妓女在黑种男人中找不到什么买卖,就对汉娜的慷慨怀恨在心;那些既有丈夫又有情人的平凡女人因为汉娜不像她们那样依赖一段感情、全无忌妒之心而恨她。汉娜和女人们的友谊少见而短暂。那些租住她母亲房子的新婚夫妇很快就知道了汉娜是怎样的一个威胁。她可以在一桩婚事成功之前就把它毁掉—她可以在同一个下午和新郎上过床,又去为新娘洗碗。在里库斯死后她所需要并且也得到了的,就是每天和男人有所接触,甚至比他在的时候还要频繁。

奇怪的是,男人们从来不对她说长道短。不消说,她是一个体贴而慷慨的女人,再加上她超凡的美丽和与众不同的优雅举止,男人们会捍卫她,保护她不受后来者或他们自己妻子的刻薄中伤。

伊娃想把她的一切留给最小的那个叫李子的儿子。李子在从未间断的爱与关怀的包裹中游荡,直到一九一七年应征入伍。他于一九一九年回了国,但直到一九二〇年才回到梅德林。他从纽约、华盛顿和芝加哥寄回信来,总是承诺着要回家,可是显然哪里出了差错。最后,圣诞节后两三天,他总算回来了,从前那种轻轻摆摆的步态只留下一点影子。他的头发几个月没有理或梳过,衣衫褴褛,脚上没穿袜子。不过他确实有一个黑背包、一个纸口袋和一脸甜蜜的微笑。大家都对他表示欢迎,把他安置在柏油娃娃隔壁的一间暖和的屋子里,期待他随便告诉他们一点什么见闻。他们没等到他的新鲜事,但没用多久就明白了一切。他的生活习惯跟柏油娃娃十分相似,只是不喝酒,而且有时兴高采烈、生气勃勃。汉娜留意着他,而伊娃则等待着他。后来他开始偷她们的钱,去了几趟辛辛那提,还常常开着收音机在屋里一睡就是几天。因为只在饭前饭后胡乱扒几口,他比回来时更瘦了。还是汉娜发现了由于频繁灼烧而变黑的被掰弯的勺子。

于是在一九二一年的一个夜晚,伊娃从床上起来,穿上了衣服。她把身体撑到一副拐杖之上,惊奇地发现自己居然还能靠它们走路,只是腋下疼得厉害。她在房间里试着走了几步,然后打开了房门。她缓慢地控制着身体,走下长长的楼梯,她把两只拐杖撑在左腋下,腾出右手扶住楼梯栏杆。和拐杖尖触地时轻巧的敲击声相比,她的脚步沉重地轰响着。每到转弯处的平台上,她就停下来喘口气。被自己的残疾身体惹得心烦,她闭上眼睛,把撑在腋下的拐杖拿开,减轻一下久不习惯的重压。到了楼梯下面,她重新架好拐杖,摇摆着穿过前厅、餐室和厨房,她那摇晃前进的姿态活像一只苍鹭,在栖息地展翅盘旋时优美动人,收起翅膀尝试走路时却笨拙而可笑。她一摇一摆地来到了李子的房门前,用拐杖尖把门推开。在唯一的一只灯泡的昏暗灯光下,依稀能看到他正躺在床上。伊娃晃到床边,把拐杖靠在床脚。她坐到床上,把李子搂到怀里。他醒了,不过仍然睡眼惺忪。“嘿,我说。嘿。是你抱着我吗,妈妈?”他的声音懒洋洋的,但很快乐。他咯咯笑着,好像听到了什么只有自己才懂的笑话。伊娃把他搂得更紧,开始摇晃他。她一边抱着他摇来摇去,一边打量着他的房间。在一个角落里有吃剩了一半的店里买来的樱桃馅饼。团起来的糖纸和空饮料瓶在梳妆台下面堆着。她脚边的地板上有一杯草莓汁和一本《自由》杂志。摇着,晃着,间或听到李子咯咯的笑声,她的思绪旋转,倒回,坠落。那时,她朝坐在澡盆里的李子俯下身去,他伸手来够她,水珠就滴落到她胸前,他笑了起来。她有点恼火,但不算太生气,也跟着笑出了声。“妈妈,你真好看。你真好看,妈妈。”

伊娃伸舌挡在唇边,防止泪水流进嘴里。摇着,晃着。然后,她把他放下,看了他很久。突然间,她感到一阵干渴,就去拿那杯草莓汁。端起杯子凑到嘴边时,她才发现那是一杯沾了血的水,她把它泼到地上。李子醒了,说:“嘿,妈妈,你干吗不回去接着睡呢?我挺好的。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吗?我挺好的。走吧,现在就走吧。”“我这就走,李子。”她说。她移动着身体,把拐杖拉了过来。她一摇一晃地出了他的房间。她拖着身体向厨房走去,发出了刺耳的摩擦声。

李子暖暖和和地躺在那里,半睡半醒,仍然在咯咯地笑着。妈妈,她真了不起。他看到了微弱的光亮。这时,好像有一种潮湿的光芒沿着他的双腿和小腹运动着,还散发出一股极为吸引人的香味。那潮湿的亮光把他团团包围起来,溅到他的皮肤上,渗了进去。他睁开眼睛,在想象中看到一只鹰巨大的翅膀向他周身泼洒着潮湿而明亮的东西。他想,大概是一种洗礼,一种祝福吧,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它告诉他。这样想着,他又闭上眼睛,重新陷入睡眠明亮的洞穴中。

伊娃从床头走回来,把拐杖收在腋下。她把一些报纸紧紧卷成一个大约六英寸长的纸卷,点着后扔到了床上,躺卧在舒适的幸福中的李子浑身上下早已浸透了煤油。火焰腾地一下子蹿起,吞噬了他的时候,她飞快地关上门,缓慢而痛苦地走回顶楼的卧室。

她刚走到楼梯第三个拐弯处,就听到了汉娜和某个孩子的叫声。她继续摇摇晃晃地向上走,对火警和杜威们的喊声置若罔闻。等到她回到床上,有人砰砰地跟在她后面踏上了楼梯。汉娜打开了门。“李子!李子!他着火了,妈妈!我们连门都打不开!妈妈!”

伊娃望进汉娜的眼睛里。“是吗?我的宝贝儿子他着火了?”两个女人都没有说话,她们的目光已经向对方说明了一切。于是汉娜闭上了眼睛,向喊叫着要水的邻居们跑去。

一九二二

天气还太冷,没到吃冰激凌的时候。一股山风刮来了尘土和骆驼牌烟盒,绕着她们的脚踝转。风把裙子吹得压进她们的臀缝,然后掀起下摆,窥视着她们的棉质内裤。她们俩正朝着埃德娜·芬奇的“醇香屋”走去,那是体面的居民们喜欢去的一家冷饮店—即使是小孩在里边也会感到舒适,你知道,尽管它紧挨着丽巴的烤肉店,而且再往上走一个街区就是“小有余钱”台球厅。它坐落在木匠路的拐弯处,这一带的四个街区构成了“底部”的全部娱乐区。沿街有爱尔米拉戏院、艾琳的美容院、台球厅、烤肉店以及其他一些越来越萧条的店铺。当年,老老少少的男人们就靠在这些店门口,坐在窗台上、台阶上、板条箱上和破椅子上闲嗑牙,等着什么吸引他们注意力的事发生。每一个行人,每一辆汽车,每一种姿势的变化都会引起他们的注意,接着被品头论足。他们特别喜欢盯着女人看。要是有一个女人走过来,上年纪的男人就轻轻抬一抬帽子,年轻的就分开双腿然后又合拢。然而所有这些男人,不管年纪大小,都会兴致勃勃地看着女人离去的背景。

奈尔和秀拉就走在这众目睽睽的山谷之中,被风吹得一阵阵发冷,可在那些评判的目光注视之下又窘得发烫。上了年纪的男人瞅着她们茎杆般的腿,目光停留在腘弯后,想起了自己已有二十多年没跳过的旧式舞步。他们的色欲早已随年龄的增长而变成了慈爱,可他们仍然动了动嘴唇,像是想回忆起那紧绷绷皮肤上年轻的汗水的滋味。

小妞。他们每个人的脑中都出现了这个字眼。而其中一个人,一个年轻人让这两个字大声脱口而出。语气柔和而坚定,而且无疑是出于赞美。这人名叫阿贾克斯,二十一岁,是台球厅的常客,出奇地俊俏。他举止优雅,不动声色,却凭借一张特别毒的嘴而获得了让老老少少的男人们羡慕的地位。事实上,他很少说粗话,而他所挑选的字眼都是枯涩的,甚至是无害的。他之所以得到这种名声是源于他处理这些词的方式。他说的“见鬼”是从肺里挤出来的,那效果能压制镇上最善于说脏话的嘴。他说“狗屎”时的那股下流劲儿没人模仿得出。因此,当奈尔和秀拉走过、他说出那声“小妞”时,她们俩闭上眼睛,唯恐有人看出她们暗自得意。

其实,吸引着她们俩勇敢地穿过这被一双双美洲狮般的眼睛逼视着的街道的并不是埃德娜·芬奇的冰激凌。若干年之后,当她们俩手捧下巴回忆起那槐蚕状弯起的嘴角、那下蹲的姿势、那在破椅子上叉开的钢轨般的双腿时,她们的眼睛就会放出光彩。奶油色裤子中央只有一条缝线的地方后面蜷曲着那个谜,那光滑的香草色的胯下吸引着她们;那柠檬黄的华达呢召唤着她们。

她们像走钢丝般紧张地保持着平衡,小心翼翼地朝冰激凌店走去,唯恐会脚下一滑。向路边稍稍一瞥,脚尖微微一绊,都会使她们跌入正叉开着欢迎她们的奶油色的大腿中间。在那考究的服装下面,楚楚衣冠地包裹的某个地方,藏着她们魂牵梦萦的东西。

这样说再恰当不过了,因为两个女孩的初次相遇正是在梦中。早在埃德娜·芬奇的“醇香屋”开张之前,甚至早在她们穿过加菲尔德小学的栗色门厅来到操场上隔着一架空秋千对视之前,(“你先。”“不,你先。”)她们就已经在白日梦的谵妄中相识了。同样,她们的孤独如此深重,让她们陶醉,让她们跌进色彩绚丽的幻象之中,而在这种幻象中总存在另一个,和做梦的人十分相像,与她分享梦中的欢乐。当独生女奈尔坐在后门廊的台阶上,被由她母亲一手制造的无比整齐的房内的寂静包围,她会感到它直指着她的后背。于是她仔细观察起一棵棵白杨树,很快便沉入了梦幻之中:她正躺在一张堆满鲜花的床上,被自己的头发缠绕着,等待着一位热情如火的王子。他一步步走近,可从未来到身边。在这样的梦幻之中,总有一对在共鸣中微笑的眼睛和她一起观察着,总有一个人和她一样,对她想象中自己飘动的长发、那鲜花堆成的厚床垫,还有那、在肘下开始收紧翻边上还缀着金线的、透明的袖子兴致盎然。

同样也是独生女的秀拉却挤在一座混乱的宅邸之中,家里总是因为各种杂物、居民、嘈杂的话音和甩门声而失去平衡。她只能接连几小时躲在阁楼上的一卷油毡背后,含着糖、嗅着玫瑰花香、骑着一匹灰白相间的马在想象中驰骋,这一切都完整地落入另一个和她分享着滋味和速度的人的眼中。

所以,当她们起初在栗色门厅中相遇,后来又隔着秋千相望时,马上感到了旧友重逢般的惬意和舒畅。因为她们多年以前就已发现自己既不是白人也不是男人,一切自由和成功都与她们无关,她们便着手把自己创造成另一种存在。她们的相遇是幸运的,这让她们得以依靠彼此而成长。她们不受母亲重视,对父亲又毫无了解(秀拉是因为父亲已不在人世,奈尔则恰恰是因为父亲还活着),于是就在彼此的眼中发现了她们追求的亲密。

一九二二年,奈尔·赖特和秀拉·匹斯都是十二岁,身材干瘪、臀部小巧。奈尔的皮肤是湿砂纸色的,恰好可以逃过那些漆黑的纯血统黑人的攻击,也不致惹来那些担心劣等混血种、认为骡子与黑白混血儿同出一源的老妇人的鄙夷。要是肤色再浅一些,她就要由母亲护送去学校,或是用一些别的手段来保护自己了。秀拉的皮肤是深棕色的,长着一对沉静的大眼睛,其中一只的眼皮中央有一块胎记,形状如一朵带枝的玫瑰。这块胎记为本来平淡无奇的面孔增添了一丝破碎的灵气和一种刀光般的戾气,就像有时会来和她外祖母下跳棋的那个总是把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的男人的刀疤。这块胎记随着年龄增长而变深,现在则同她那闪着金光、到最后一如雨水般宁静而清澈的眼睛一般深浅了。

她们的友谊来得既突然又深厚。她们在彼此的性格中获得了宽慰。尽管两个孩子都尚未定型,奈尔看起来更坚强而有恒心,秀拉却无法把任何情绪保持三分钟。只有一次,她证明了存在例外,那时她一连数周沉浸在一种情绪中,但那次也是为了保护奈尔。

有四个十来岁的白人孩子,他们是刚搬来不久的爱尔兰人的儿子,偶尔喜欢在午后欺负黑人小学生来取乐。他们穿着系紧的皮鞋和在小腿上勒出红印的毛呢灯笼裤,随父母搬进这片山谷,满以为这里是块福地—翠绿的土地闪耀着迎接他们的光泽。然而他们面对的却是奇怪的口音,对他们信仰的宗教的普遍恐惧和寻找工作时遭遇的顽固抵制。几乎所有梅德林的老居民都看不起他们,只有一些人例外。这就是黑人社群。尽管有些黑人早在南北战争之前就来梅德林定居了(那时候这镇子连名字都还没有),但即便他们对后来者有什么憎恨也无关紧要,因为他们不会表现出来。事实上,故意招惹和欺负黑人倒成了那些白人新教徒的共同爱好。在某种意义上,只有迎合了老居民们对待黑人的态度,他们在这个世界里的地位才能得到保障。

正是这几个白人孩子有一次抓住了奈尔。他们把她推来搡去,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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