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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8 11: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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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洪烛

出版社:黑龙江少儿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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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灵魂穿着一双草鞋

我的灵魂穿着一双草鞋试读:

第一章 我的灵魂穿着一双草鞋

永远不可能习惯灯红酒绿的生活,因为我的灵魂穿着一双草鞋。即使行走在钢筋水泥的城市缝隙,我风尘仆仆的灵魂依就把朴素与自然视若至上的法则。于是我像这个时代任何一位硕果仅存的诗人那样,歌颂土地、阳光、雨水以及所有类似的事物。并且把在古老的风车下散步作为幸福的象征。我告慰自己,毕竟还记得谷粒是怎样从春播秋收中兑现的,把这些金黄的字眼托付在掌心,就能够判断出生活中可以承受或无法承受的重与轻——这注定了我不至于背叛隐现在布景中的农业,勇敢地以农业的儿子自居,而有别于周围绅士们的苍白虚弱。我完全有资格教导他们到户外去接受锻炼;让劳碌的灵魂溜达溜达吧哪怕在喷香的草垛上打一个滚,醒来之后便会发觉自己强壮了许多……其实整个人类都是农业的儿子,人类的精神需要一片重温的家国:篱笆、锯转、锈迹斑驳的农具,男耕女织的画面,都会伴随袅袅的炊烟,帮助我们意识到勤劳、善良、坚毅之类的品质。沧海桑田,我们的心灵荒芜了多久?“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旷古的牧歌如同强弩之未。人们喝自来水长大,在水泥地上行动,靠化妆品挽留青春,不知不觉就失落了自己原始的根。他们不相信花朵比香水更重要,粮食才是金钱的上帝。红尘滚滚,然而我的灵魂与众不同,我的灵魂穿着一双草鞋,时常选择夜深人静逃离这座布满齿轮的城市,到远处的山野寻觅昔日的空巢。那里有小桥流水、鸟语花香,那里有祖祖辈辈刀耕火种的痕迹,没有握过最粗糙的劳动工具的手,没资格真正地和严峻的生活比腕力。苏童的一篇小说我记忆犹新,名字叫做《飞越我的枫杨树故乡》。很多次了,我寄希望于这种灵魂的回归,两袖清风,却鸟一样无牵挂地横渡千里之外的山山水水。熟捻的村落星罗棋布,陌上桑的蓬勃绿意令我臆想出罗敷的欢颜,青山不老,绿水长流,一切都如同逼真的传说生生不息。而远方城市里的世俗尘嚣,简直可以当作风吹过耳来看待。飞越我的枫杨树故乡,类似于李白的《梦游天姥吟留别》,那种“脚著谢公屐,身登青云梯”随即“一夜飞渡镜湖月”的浪漫潇洒,恰是羁绊重重的灵魂所朝思暮念的。其实很简单,超凡脱俗、以免给自己的翅膀增添过重的负担——就能达到逍遥的境界。灵魂需要一双合脚的鞋子,它随时愿意以浮名虚誉作为交换。这样即使跋山涉水、风雨兼程,它也无怨无悔。于是每当送走一个喧嚣的白昼,我就有倾听一段小夜曲的愿望,清贫而易于满足的愿望。月光如水,空谷来风,给负重的心提供了沉思冥想的间歇——那一瞬间我常常走神,像茶叶经历了浸泡而舒展开来。我把那短促的空白比喻作“灵魂停电了”,高速运转的电梯摹然滞留在空中,而有所顿悟。头脑里什么都没想,又仿佛飞越了千山万水。一闪即逝——灵魂又返回自身,一切又恢复了正常的节奏,但谁也无法否认瞬息的恍惚、瞬息的忘我——所给予全身心的滋润。我难忘美国乡村音乐《带我回家的路》,我相信这正是流离失所的灵魂的请求。穿一双简便的草鞋,轻盈飘忽的灵魂就能乘风而去,遵循熟悉的旧路回返一灯如豆的温柔之乡——万籁俱寂。你几乎能聆听到它匆促中空中的足音,灵魂的足音。归去来兮,田园将芜?罗大佑的《鹿港小镇》,堪以证明乡愁之恋蓬乱如草的原因:“假如你先生回到鹿港小镇,你一定要告诉我的爱人……台北不是我的家,我的家乡没有霓虹灯!”困惑于都市繁华的灵魂在寻找出路,因为霓虹灯并不能代表真正的光明,也无法给予真正的慰藉。

第二章 好莱坞是美国制造的乌托邦?

说实话,美国并没有太多吸引我的地方。我惟一想去的是好莱坞。就像想去法国看卢浮宫一样。在我心目中,好莱坞同样也算一座艺术的博物馆,电影是更现代、更有活力的绘画。或者说,电影是一群人所创作的可以流动的绘画,记录了他们的集体梦想。在好莱坞,就有这么一群人。我想去看看这群人。前些天看一个叫“开心辞典”的电视竞猜节目,问乌托邦的定义是什么?共有三种答案供选择:

1、没有的地方;

2、世外桃源;

3、美好的地方。

正确的答案应该是第一种。但我觉得崇尚实用主义的美国,其实也有着自己的乌托邦(并且实现了这一空想),那就是好莱坞,世界上最豪华的造梦工厂。它构筑起一个离现实最近的神话。好莱坞,一个无中生有的地方,一个臆造了太多的悲欢离合、并且令无数观众信以为真的地方。所以我宁愿相信乌托邦的存在。如果你不认为好莱坞带有乌托邦的色彩,那么这个世界上看来就真的没有乌托邦了,就真的没有“没有的地方”。好莱坞的电影带有很明显的“美国制造”的痕迹,它给美国做了一个多世纪的活广告。好莱坞,美国中的美国。它不仅创造了艺术的神话,而且创造了商业的神话。直到现在,我们还习惯于把新投放市场的好莱坞电影称为“美国大片”。在二十世纪,美国大片似乎跟美国大兵一样地出名。“梦工厂”无形中已成了最兴旺的造币厂。米高梅公司、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哥伦比亚电影公司,等等,它们的片头商标给世界各地的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想起好莱坞,我首先会想到玛丽莲·梦露,她被称为“好莱坞的星中之星”。第二次世界大战将结束时,电影机构在好莱坞北部一家飞机制造厂拍摄宣传片,发现了这位原名诺玛·琼的喷漆女工。从此,好莱坞的大门对她敞开了,并且使她以玛丽莲·梦露的名字红遍全世界,她的票房长期排名好莱坞榜首。或许一切太像是奇迹,直到1953年6月26日,梦露把自己的手足印印在好莱坞大街的中国剧院门前未干的泥地上,才敢肯定自己确实已成为了一代影后。是好莱坞,给这个灰姑娘穿上了水晶鞋。我读过一篇叫《好莱坞不相信眼泪》的文章,是写梦露的。好莱坞,真的不相信眼泪吗?那么它相信什么?在那个时代,全美国的男人似乎都拜倒在梦露的石榴裙下。而她,也成了好莱坞最大的一棵摇钱树。很遗憾,梦露竟然与奥斯卡无缘。奥斯卡金像奖,相当于电影界的诺贝尔奖了。直到现在,全球的影迷们每年都期待着它公布的评选结果。他们想知道:今年又是谁穿上水晶鞋了?奥斯卡无疑已成了电影帝国最权威的声音。我看过几部关于好莱坞的影片。那是好莱坞拍摄的好莱坞。相当于它的自画像吧?情节几乎是雷同的,都虚构了一些从遥远的省份投奔好莱坞、渴望一夜成名的青年男女。结果自然也是一无所获,只好空手而返……看来美国青年,同样也相信鲤鱼跳龙门的神话。只不过好莱坞对于这些穿着牛仔服的梦想者来说,太像是乌托邦了,太像是一个“没有的地方”了。在人潮涌动的好莱坞大街,并不见得每走十步就能撞见一位戴墨镜的大牌明星。一切都与别处没有区别。真让人怀疑:那一连串的美国梦是怎么制造出来的?中国的演员中,演《小花》的陈冲去了好莱坞,后来周润发、李连杰也去过。不知他们对好莱坞有怎样的印象与感触?我想去好莱坞,跟他们的愿望都不一样。我不是想打入美国上流社会,更不曾做过什么淘金梦或成名梦。我挺纯粹的,只是想去看一看。就像面对冉冉升起的肥皂泡,我会下意识地伸出手指去试试。看看它是真的,还是会跟所有的梦一样破灭。我想去好莱坞,虽然明明知道梦露已不在了。这没有关系。在我心目中,好莱坞永远是梦露的故乡。想归想,我还是有些怀疑:好莱坞可别真是海市蜃楼,是一座影子般的城镇,行走在大街上的都像是幽灵,至少是像黑白片里过时的人物。甚至连梦露本人,在我眼中都像是幻影。并不是因为她已香消玉殒,而是因为她仿佛不曾真实存在过。一切都是虚构,一切都是传说。电影本身,就像是人类最大的幻觉,甚至混淆了我们的记忆。我最担心的,是自己过了美国海关,打了一出租车,司机问我去哪里,我说去好莱坞,他会不会愣住了?他会不会把我当成一个来自东方的疯子?

第三章 南京:最忧伤的城市

在北京,一位朋友告诉我,网上正在评比十大名城,而南京被列为“最忧伤的城市“他知道我是南京人,特意问了一句:“你觉得说得对吗?”我一开始觉得挺突兀,凭什么以忧伤来形容我的故乡呢?忧伤至少不算什么褒奖的词汇。南京的高楼并不比别的地方少,马路也不比其它城市窄,当地的居民都还挺乐观挺满足的,有何忧伤可言?但后来仔细一琢磨,觉得还真有那么点意思。不管现状如何,它确实拥有一部忧伤的历史。忧伤已经像寒气一样渗透到它骨子里了——或者说得更绝对点,忧伤就是它的骨髓。当然,这同样也构成其无法模仿的神韵。追溯南京的往事,我们总是会想起朱雀桥、乌衣巷呀什么的,以及野草、夕阳呀什么的。“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这只燕子体会到的失落感,比八旗子弟之类要早得多,也深刻得多。一只忧伤的燕子(穿著破落贵族的晚礼服),是南京留给我们的最古老的印象。可以说从那时开始,南京的心态就变得衰老了。连每天晚上登临这座城市上空的月亮,都有点魂不守舍的架式——像个胆怯的修女,小心翼翼地踱过颓废的城墙,生怕踩疼了什么。但哪怕匆匆地一瞥,就会牵连出无数藕断丝连的心事,剪不断,理还乱……冰凉的月光照着冰凉的石头。江水也像是冰凉的眼泪。古往今来,咏叹南京的诗篇大多是忧伤的。这构成了它的性格,它的血型。

所以,南京也就是忧伤的。有人说,建都于此的六朝都很不幸,金陵怀古也几乎成了咏史诗中的一个专题。而这些作品都带有挽歌的性质,如同一场诗化的追悼会——不约而同地以哀婉的曲调为旧时代送葬,为旧王朝扫墓。很少有快乐的小调。“江雨霏霏江草齐,六朝如梦鸟空啼。无情最是台城柳,依旧烟笼十里堤。“台城是金粉南朝的“阿房宫“台城的柳树也出名了——被诗人称为历史的无情杀手。韦庄的短短四行诗,简直比洋洋洒洒的《阿房宫赋》还要具有爆破力。走在拱卫着台城废墟的玄武湖畔,有杨柳拂面,我会下意识地躲闪。春风杨柳本是一景,可玄武湖畔的杨柳,却像是鞭子,抽打得我的心很痛。于是醉人的春风也如同寒流……台城还有个胭脂井,陈后主抱着爱姬张丽华避难的地方。可胭脂井也无法成为真正的避风港,风流皇帝还是被掘地三尺的隋兵活捉了。著名的《玉树后庭花》的曲调,就这样被窑藏了——一杯低斟浅酌的苦酒。胭脂井,多迷人哟——据说是因井栏石脉有胭脂痕而得名。后人却给它换了个商标:辱井。失踪的美人,好象只留下了一点口红。其实还留下了许多教训。这座城市所体会过的耻辱太多了。它的历史常常被后人当作“反面教材“来批判的。譬如“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呀什么的。

所以它被重负压得抬不起头来。所以它常常感到脸红。最忧伤的南京人应该算南唐的李后主(他是本地出产的大诗人)。他沦为宋朝的阶下囚,被掳到汴京,有一天晚上在异域的小楼里听见东风——便联想到这风是从故乡的方向吹来的。于是写下了那首“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的《虞美人》。当李煜回首明月中的故乡,肯定经受了一场比死亡还要沉痛的折磨——这种刻骨铭心的忧伤使他彻底摆脱了亡国之君的身份,而还原为一个最纯粹的诗人。他因耻辱而忧伤,又因忧伤而光荣。“金陵怀古”诗文多如牛毛,大多是站在游客或文人的立场写的,还没有哪一篇能比李后主的这一首更有切肤之痛。他毕竟是当事人。他的感伤也是最直接的。他甚至因这首“一江春水向东流“而引来杀身之祸。所以王国维说“后主之词,真所谓以血书者也”。当李后主独自凭栏想象着故乡的夜景——这是他一生中最忧伤的时刻,也是最美和最可爱的时刻。他变成了一个充满了爱的赤子。爱最容易使人忧愁。南京城南有南唐二陵,埋着南唐的先主李和中主李璟(也是位大诗人)。可惜后主李煜却客死他乡,甚至无人知晓他尸骨埋葬的地点。但我想,他的灵魂会乘着月夜还乡的。一千多年前的月光,仍完好无损地保留在他的诗篇中。古典的南京,只可能给我两种印象。要么是夕阳下,要么是明月中。它是不真实的。它仿佛永远是属于回忆的。即使我在现实的南京街道上闲逛,仍然觉得在地下——抑或在远处,有另一个南京。它的存在似乎更不容怀疑。夕阳、月光,都使人忧伤。南京,也就变得加倍地忧伤了。如果没有了这种忧伤,南京也就不再是南京了。南京,也就平淡无奇了。南京的忧伤是一种传染病,感化过各个时代的诗人。但忧伤,也正是南京最大的诗意。

明朝有两座故宫,一个在南京,一个在北京。逛过了北京的紫禁城(今改作故宫博物馆),再来看南京的明故宫,不得不承认:南京才是真正的废都。但不管怎么说,紫禁城的源头在南京,正如明孝陵是北京十三陵的祖宗。朱自清说过:“明故宫只是一片瓦砾场,在斜阳里看,只感到李太白《忆秦娥》的“西风残照,汉家陵阙”二语的妙。午门还残存着,遥遥直对洪武门的城楼,有万千气象。“他是在拿南京跟西安比呢。同样是作为著名的废都,西安更加男性化一些,南京则女性化一些——显得有点英雄气短、儿女情长。假如颓废也算是一种美,西安重在“废“而南京重在“颓“—可以用忧伤来形容南京,它却绝对不适用于西安。这或许就是南方的废都和北方的废都区别。南方的诗人和北方的诗人,是否也有在类似的差异?婉约派与豪放派?跟李煜的《虞美人》相比,西安的主题歌是《大风歌》:“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汉高祖的嗓门可以比李后主大多了。可吹过小楼的东风,并不见得就相形见绌,它依然拥有一种非西北风所能取代的温柔的力量。忧伤其实也是一种力量。它对心灵的震撼力要远甚于刀兵水火。烈日自然辉煌,月光同样也是不朽的。或许南京天生就是贾宝玉一样的情种。我开始理解它的多愁善感了。诗人的泪难道就比英雄的血轻贱吗?不见得吧。即使把南京评为最忧伤的城市,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可以为耻辱而忧伤,但忧伤本身——并不是耻辱。恐怕南京的忧愁太多了,才把城西的湖泊命名为莫愁湖。就像是一句无奈的劝诫。其实还是李后主说得最好:“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流不尽的往事,流不尽的忧愁。长江下游的南京城,也就和忧愁结缘了。波德莱尔有部散文诗集叫《巴黎的忧郁》。而在中国,有一座同样忧郁的城市,就是南京。在南京,有个最忧伤的爱情故事是《桃花扇》。秦淮名ji李香君总令我联想到法国《茶花女》……忧伤简直就是南京的传统。在我眼中,一座忧郁的城市永远比一座狂欢的城市更神秘、更含蓄,更使人感动,也更令人怜惜。南京就像是一个吹弹得破的梦境,古色古香。在走近南京的时候,我总是蹑手蹑脚,总是轻轻地、轻轻地——不知是怕惊醒了它呢,还是怕惊醒了自己?

第四章 杏花村

1 我来杏花村的时候,不是清明。可以说清明还没有到,也可以说清明已过去了。但我还是通过一棵树,一辆长途汽车,一家路边大排档,感受到清明的气息。这是在安徽池州,杜牧当过刺史的地方。因为一首诗的缘故,每一天都像是清明节。我来杏花村的时候,没有下雨。可以说雨还没有下,也可以说雨已下过了。走过秋浦河,走过清溪河,包括更远处的长江,都能闻到雨的气息。自从那场唐朝的雨,淋湿了没穿雨衣的诗人,任何时候来杏花村,都像是雨后。我想对那场看不见的雨说:对不起,我迟到了!我来杏花村的时候没有问路。不是因为没遇到可以问路的人,而是因为我迷路,迷得比杜牧还要彻底:不像迷路,更像对路着迷了。杏花村的路,从来都是这么迷人!被雨淋湿的是行人。被路迷住的是诗人。杏花村会告诉你:清醒的人写不出诗来。迷路的人肯定是爱做梦的人。

2 喝第一杯酒,总觉得还在路上。喝第二杯酒,才知道到家了。第三杯,家门口的杏花开了。有一片落在杯子里。是你醉了,还是它醉了?在第四杯和第五杯之间,雨下起来了。你没带伞。第六杯喝得最匆忙,仿佛又要赶路了。草草地结了账:零钱就不用找了!留着?留着下次再花。满地落花,湿漉漉的。杏花村的每一棵树,都是醉了的人。醉得走不动路了,就变成树了。是啊,树喝醉了才会开花呢。些不会开花的树活得太清醒。

第五章 在草原

1 油画一样的草原,远看比近看效果更好。远看比近看,更为柔和、谐调。画框在哪里?四处蔓延的青草,没有边际,可每一根都像画出的。调色板在哪里?让我再加上一笔。加上一个小小的人影。草原上什么都不缺了。就缺我自己。

2 走在草原,泡沫般的羊群和默默反刍的牛中间,走在一匹马的影子里,常常意识到作为一个人的悲哀。“你与食草动物总有某种隔阂,你害怕它们不信任的眼神,那分明在说:你是异类!”走着走着,觉得自己应该是裸体的,像风那样轻松,刮过来刮过去。草原使我变得虚无。“神从来不需要穿衣服,你是神的儿子,衣服是多余的。”走着走着,越走越远。我已经把自己甩得很远了。可你看不见我,看见的是我那套在原地徘徊的衣服。它其实穿在另一个人身上。

3 “草原上没有村庄?”“只有一、两座孤零零的毡房。”左边是羊圈,右边是马的栅栏,男人、女人,炊烟、歌声,什么都不缺——一户人家,就是一座地球上最小的村庄。今天在这里,明天说不定就转移到别处了。“怕什么呀,哪里都有满天星斗!”你看他们的时候千万别眨眼……常常是一瞬眼的工夫,他们就消失了,留下一堆灰烬、几截木桩,还有两块跑丢了的马蹄铁。留下你,在风中,不敢相信自己的回忆。

4 在草原写信,寄往四面八方的城市。每封信的内容都有所不同。邮戳,应该是马蹄铁的形状。它只在融雪的泥水里蘸了蘸,就盖了下来,留下一连串的印痕。我看见了,我就是收信人。用颤抖的手,轻轻撕开:野花,顿时从信封的豁口溢出来了。而马蹄声依然在远处响着……谁会等待,谁就能成为奇迹的见证。

5 大草原就像一件百衲衣,打着形形色色的补丁:三块沙漠、两片戈壁,还有更多的沼泽、盐碱地……顺手捡来的边角料,相互联缀,快要覆盖衣服的全部。当然,反过来说也可以——荒漠无边,缝着大块小块的补丁,草绿色的补丁,针脚细密。衣服那么的旧,补丁那么的新。幸亏青草准备了用不完的针线,使一块块绿洲不至于被席卷而去。绣花的手,用来缝补丁,多少有点可惜……

6 一条羊肠小道,左拐一个弯,右拐一个弯,通向草原深处。每天早上,路边新长出的草叶,都要挂满露珠,等待第一个出门的人——将其碰落。那是路自己在哭,在哭。对不起,打湿了你的衣裤……天地再宽,如果迎面走来另一个人,必须学会侧身让步。不仅仅出于礼貌。可那个人怎么还没出现呢?你不知该跟谁打招呼。越走,越窄。越走,越孤独。走着走着,路就消失了。看来它只能陪伴你走到中途。看来,在草原上,路本身也会迷路。

7 在草原上我迷失方向。我用不着弄清方向,东西南北都一样,四面八方都是青草,和流浪的马。流浪的人也一样,用不着弄清方向。在草原上迷路,不会感到迷惘。路标是多余的。因为我原本就没有任何目的。无论我出现在哪里,都构成草原的中心。流浪是最舒服的事情,路永远也走不完。迷路,也不能算是错误。没准正是如此才能遇见原本不属于我的事物。譬如此刻,巴里坤湖畔的这户哈萨克人家,给一个陌生人端来手抓羊肉和马奶酒,把最靠近炉火的那块地毯让给他……这么做,只是为了让我尽快地忘掉自己是个客人。仿佛这构成他们天生的职责?

8 夜晚的草原,没有星星。夜晚的草原,只有一盏灯。一盏移动的灯火。我怀疑那是一盏马灯。它那么微弱,仅仅照亮一匹马,和一个牧马人。持有这盏孤独之灯的人是幸福的,他义不容辞地成为草原今夜的男主人。而他顾不上这些,他驱马疾驰,徒劳地寻找着黑暗中的女主人。没有女主人的草原再辽阔,也是压抑的,仅仅相当于草原剩下的一半。另一半已逐渐被虚无给蚕食了。他肯定不是在放牧,而是在梦游——为了把缺失的部分尽快地追回。

9 在草原上,就是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而且很普遍:鲜花插在牛粪上。况且那不是一般的牛粪,而是早已风干了的。在大地上陈列了很久,毫无热情。它变轻,变得枯黄,变得空洞,远远望去就像一顶被遗弃的草帽。可一朵鲜花偏偏选择了它!远远望去,一朵鲜花插在一顶草帽上。戴草帽的人哪儿去了?谚话里被嘲笑的,在现实中则很正常;不管鲜花还是牛粪,都表现得那么无辜。所以,我既不羡慕后者,也不为前者而遗憾。就让它们为自己而祝福吧。我策马驶过,什么也没说。也许,该买一顶帽子来戴。没准,同样会吸引一只蝴蝶,栖息在上面。

10 草原的落日,和我在别的地方看到的大不一样。甚至比日出时还要辉煌。我快要看傻了,头脑一片空白,只有晚霞的倒影在静静燃烧……这是我见过的最开阔的地平线,最寂寞的旷野,除了一场火灾,什么都不可能发生。“它仿佛准备花光自己的积蓄!”不需要任何人的看护。连我这个观众都是多余的。它对于我却不可或缺:我忘掉了这是日落时分,几乎以为生命中新的一天开始了!在草原,我离落日如此的近。似乎只要再迈一步,就融为一体。我愿意跟它交换彼此的头颅。哪怕成为一个把自己掏空的白痴。

11 草每年夏天都会年轻一岁。我却做不到。一遍又一遍看着草原,在一场相同的暴雨之后,恢复生机。我越来越老了。真想向它们讨教:怎样用枯黄来换回新绿?我比草还要清贫。兜里,没有多少可用来交换的东西。我也不相信,在草原尽头,能找到另一个我。

12 鸟类的道路是看不见的,但仍然是道路。它在空中留下了同样看不见的脚印。而这只有另一只鸟才能识别。一条废弃的道路长满荒草。但它仍然是一条道路,只不过走在上面的不是人,而是一些体重较轻的过客。风吹过,杂草显得很匆忙:仿佛在弯腰赶路,可向前冲的力量恰恰被迎面而来的风力抵销了。消失于青草深处,是我的理想。我愿意变成植物,穿上泥土做的鞋子。哪怕只是在原地踏步,也能体验到流浪的感觉。下雨了……我渴……春天,连我的头发都长得快了一些,仿佛在呼应着植物的速度。这是我头顶的梯田,每隔半个月修剪一次,或者说收割一次,为了使野草驯服!

13 音乐家无论到哪里去,总有一群群的音符围绕——你好,养蜂人!你放养的蜜蜂酿造着一种看不见的蜜。甚至这种蜜蜂本身,都是看不见的。我风尘仆仆地抵达草原,带来我的歌。打开蜂箱就像按动琴键,里面顿时有五颜六色的音符飞出。我的蜜蜂哟,一大群求婚的楞头小伙,究竟在找花呢,还是找能够使之安定下来的五线谱?别急!草原上的花,再怎么着也会比我携带的蜜蜂多出一个。不信你数一数。刺,是蜜蜂体内的避雷针。它在跟花接吻时,再不用担心触电了。可即使这样,它仍然会幸福地颤栗。仿佛在应和着一双看不见的手所弹奏的看不见的旋律。

14 草原只是就地打了一个滚,青草,就黄了。时间是要通过颜色来辨认的。只有色盲才会迷路,才会忽略季节的变换。可视力再好的人,总有一天,也会习以为常。大地的裂缝,出于饥饿还是贪婪?我小心翼翼地行走,努力不成为它可能的食物。那些先于我而被吞没的人们,失去了身体,只留下一块或大或小的石碑——远远望去,很像是大地饱餐之后吐出的骨头。一个人死去后还会继续衰老。当我们与其会合的时候,再也不可能认出他来:白发增添了荒草的密度,皱纹变成怎么也无法愈合的伤痕……结在树上的果实,迟早会成为流星——带着一声叹息。果园是离我最近的银河。我在岸上观望,但不会轻易伸出我的手:即使是落地的果实,是否仍然像陨石一样烫手?

15 草原很大,却没有一片我的领地。即使鞋掌上钉有铁钉(应该算最小的锚),也无法扎根。只能到处走啊走,直到鞋钉锈蚀、鞋底磨穿,直到脚后跟长出厚厚一层茧。我的所有版图,也不过两只脚板加起来那么大小……到处走啊走,仅仅因为:我觉得在这里能找到另一个我。他说着听不懂的方言,信着另一种宗教,不管人生观还是饮食习惯,与我反差如此之大,但他——依然是我。

第六章 马头琴

1 这匹跑得最快的马,不仅抛弃了同伴,而且失去了自己的身体。它的身体被风的阻力给吞噬了,只剩下一个光秃秃的脑袋。于是它体会到孤儿的悲怆。为了弥补那片空白,开始寻找新的替身。直到某一天,它与一种乐器会合,终于获得新生:音乐成了牺牲者的灵魂……我向牧民学习弹拨马头琴。看见的是一只从云端里伸出来的马头。我笨拙的手指,感受到它混沌的鼻息。

2 马头琴是这样的一个精灵:它努力地向现实中探出脑袋,而把身体遗忘在虚无里了。他的手指被琴弦划破了。看来音乐也是有牙齿的,甚至嗜血的。或者说,音乐比他更为疯狂。这是草原上最后的旋律。连摇摇欲坠的马头琴,都流出混浊的眼泪。而他更愿意相信这是一个幻觉。恐怕只有一个写诗的人,才能排列出如此密集、如此漫长(几近于无限)的栅栏。栅栏里面养着什么——是几匹马,还是一群羊?已经不很重要。重要的是那个编织者,陶醉于技艺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化身为栅栏的一部分挽,留住歌声!从自己的肋骨开始。

3 马头琴有着笨重的身体。可纤细的琴弦却像阴影一样虚无、飘忽。拨动时几乎不需要花任何力气:音乐等不及了似的在你指尖诞生。你仿佛惊醒了一群藏匿在空气中的马匹……忧郁是弥漫在身体里的一场雾,只能自生自灭。即使你的视野是清晰的,心情却依旧模糊。这真是奇迹:一个人,居然可以在原地迷路。琴声:如泣,似诉。步行的琴师,也能体会到骑手的孤独。“我选择了一匹黑马,因为我更喜欢做个夜行人。当马匹被夜色吞没,我会觉得整个黑夜都是无形的坐骑。我的马鞍架在黑夜的脊背上。我选择了一匹黑马,还因为它的皮肤是最耐脏的,而我注定是懒散的骑手。骑上它吧,永远无需擦洗……”

第七章 牧羊人手记

1 和羊群在一起,我常常忘掉我是一个人。我常常忘掉我是一个牧羊人,而把自己当成跟它们一样的食草动物。很公平的交易:用一张人皮,来换一身羊毛。和羊群在一起,我很少发脾气,并且轻而易举地发现人的所有缺点。其实羊也常常忘掉自己——是一只羊,它还以为是一片云呢。

2 这只羊爱上了一朵白云,希望自己拥有如此纯洁的伴侣,所以它越来越爱干净……旁边的那只羊,身上沾满草屑和尘土,想变成一朵乌云,有着满腹的牢骚与委屈。实际上也是如此,它在大地上活得一点也不开心。

3 穿着婚妙的云,早早地把自己给嫁了。嫁给巴音布鲁克草原,摇身变作四散的羊群。我目睹了一切存在与虚无的婚礼。牧羊人是证婚人。难怪他总喝得醉醺醺的。几乎把欢乐——当作一种职业。有多少朵云就有多少头羊。不信你就数一数。数一数,有多少彼此借用婚纱的新娘?此时,此刻,它们穿着一生中最好的衣裳……

4 那只羊,长着跟人一样的眼睛,胆怯、迟疑,清澈见底。它在犹豫是否该给我让路。我则想得更复杂一些:我和它,是否同属一个上帝?是否对彼此同样充满好奇?我的上帝,在每天的晨祷和晚祷中准时出现。它的主宰,恐怕是跟在身后的牧羊人。它遇见我,神态慌乱,像迎面撞上第二个上帝。我多多少少能理解它的心情。在人的眼中,每一只羊长得都很像。我分不清公羊与母羊、国王与臣民,只觉得草原上,是一只羊跟它众多的影子在一起。在羊的眼中,我和牧羊人长得也很像。它很容易把所有的人,都当成同一个人。我两手空空,笑容可掬,可羊仍怀疑我悄悄把鞭子藏在哪儿了……

5 羊头骨,藏在肉体里的小小雕塑。它似乎还可以伴随肉体而生长。除了露出的两只尖角,一切都有待公开。直到那无知的匠人消失之后,才获得展览的机会。羊头骨悬挂在墙上。我看见的,是一头把脑袋探进窗口的羊,够我手上的青草吃——它把身体全部留在了外面。

6 离公路大约两百米的地方,有一大群羊。咱们是否打个赌,猜一猜,它是奇数还是偶数?如果不信的话,亲自上前清点一番,你要小心点,把混在里面的几朵白云挑剔出来。别看花眼了——最好用手挨个摸一摸,才可以放心。唉,羊毛有时候比白云还要柔软!而巴音布鲁克的白云,似乎也带着一股膻味……汽车抛锚了,闲着也是闲着,索性赌一把吧。谁猜对了,才有权利吃羊肉、喝奶酒。谁输了,就罚他下辈子在这里吃草——你觉得这样公平吗?

7 一头掉队的羊,以凄楚的叫声呼唤着消失于空气中的集体。直到它在湖畔饮水时照见自己的影子,才暂时忘却了孤独。它相信还有比自己更为可怜的同类:连影子都找不到。如果你某一天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一个没有影子的人,请不要惊慌。那说明你已失去了肉体,就像起床后找不到出门做客的衣服。其实,做个幽灵也没什么不好,只要你真能把肉体视为累赘。权且装作没丢过东西,不动声色地开始新的一天,在旷野上,或人群里。活着,多么美好啊。能多活一天,那一天将加倍地美好。

8 黑山羊,带来了局部的夜。仿佛为了给白昼一些教训。黑山羊,有尖利的角,和卷曲的毛,使我身体的某些部位疼,某些部位痒。黑山羊,出现在岩石上,岩石就活了。岩石额外地长出了一双忧伤的眼睛,并且发出咩咩的叫声。黑山羊,在想办法:怎样才能啃食到画面之外真实的青草?岩画里被追捕的黑山羊,保持着动感——不,它在继续努力,向石头里奔走。而猎手射出的箭,迟迟无法将其追上;至少有半截露在了外面。

第八章 马语者

1 牧人骑马走在回家的路上,迎着落日,身后投下长长的倒影。路太远了,他看不见自己的家,只看见落日。我看不见落日被他挡住的那一部分,只看见他,和他的马。这是黄昏,太阳也低下头,接他回家。从我这个角度过去:他的马不仅驮着他,还驮着大半个太阳。够重的吧?就这样目送他一点点变小、消失。莫非他的家安在太阳的里面?更大的可能:太阳的家与他家在同一个地方。彼此都在赶路,看谁先到达。如果他走得快一点,太阳就落得慢一点。如果他慢一点,太阳就不愿等他了……

2 马站着睡觉。马睡觉时,依然站着。它梦见自己在奔跑。因为兴奋而流出的汗水,浸湿了低垂的鬃毛。就像一尊活着的雕塑,马随时可能挣脱自身的桎梏。只等待一声唿哨……马站着睡觉。马睡觉时,依然站着。它梦见自己在奔跑。它的身体,是距离最短的跑道。就要冲刺了!肌肉绷紧,简直比醒着时还要紧张。这是一匹没有学会休息的马。莫非每一个夜晚,都这么度过的?你很难说它是静态的还是动态的,在离自己很远的地方睡觉还是在原地奔跑?说实话,马自己也不知道。一盘棋下完了,只剩下那匹孤零零的马,扎了根似的,一动也不动地坚守在棋盘的一角。对弈的人,在哪里呢?为什么不解开缰绳,让一匹疲劳的马,彻底忘却自己的身份?夜色中孤独的马,打了个喷嚏,使我发现了世界的残局。

3 我找不到比风更好的梳子,用来梳理那奔跑着的马的鬃毛。可即使真把风搁在我手里,我却握不住它、抓不牢它。我伸出的仅仅是我自己的手:张开的五指抚过马背,彼此都有一点点痒。怎么证明我对一匹马的态度?那要看我的掌心是干的还是湿的。再隐晦的怜恤,都会使我出汗。马没有回头,自然懂得我的手势:是让它加快,还是放慢……风停了。马返回夕阳下倾斜的栅栏。它知道那是主人提供给它的家。它在最不适合做梦的地方梦想。梦想本身,就是最好的休息。拴在铁丝网上的易拉罐,一碰就响,那是它的寂寞、它的等待所发出的声音。我的心也是这样,被拴在肋骨之间。它在期待着一个进入我的梦境之中、并且能够将其拨动的人。在一个梦里面,我发现了另一个更小的梦。那不是我的梦,那是我梦见的人物所做的梦,它更为虚幻……可它明白无误地告诉我,那个和我相互梦见的陌生人,就要出现了。她在醒来之后,会按照梦中的线索,横穿整座草原,来到我的牧场。

4 夜晚的草原,没有星星。夜晚的草原,只有一盏灯。一盏移动的灯火。我怀疑那是一盏马灯。它那么微弱,仅仅照亮一匹马,和一个牧马人。持有这盏孤独之灯的人是幸福的,他义不容辞地成为草原今夜的男主人。而他顾不上这些,他驱马疾驰,徒劳地寻找着黑暗中的女主人。没有女主人的草原再辽阔,也是压抑的,仅仅相当于草原剩下的一半。另一半已逐渐被虚无给蚕食了。他肯定不是在放牧,而是在梦游——为了把缺失的部分尽快地追回。

5 和我同一天出生的黑骏马,我喝过它的母亲的奶。当我还很年轻的时候,它就衰老了。为什么老得这样快?跟我一起长大的黑骏马,我们分别把对方当成自己的家。当我还在原地的时候,它就跑掉了。为什么不等等我?陪我四处流浪的黑骏马,走了太多的弯路,伤痕累累。当我仍然活着的时候,它就死去了。为什么要忘掉我?它衰老了,我可以照顾它。它跑掉了,我还在等着它。可它怎么也不该死去呀,它忘掉我了,我却忘不掉它。谁能从茫茫黑夜里牵出一匹黑马,顺便也找回那个骑在马背上的我。也许背叛我的并不是黑骏马,是我这个俗人,背叛了自己,也背叛了它。我活得越来越不像话了。

6 牵着马去巴里坤湖饮水,等于领它去找另一匹马。免得它老觉得自己是孤独的。见我们走近了,另一匹马出现在水中,姿态优雅地低垂下脑袋,仿佛要辨认来人的长相。它好开心哟!跟我的马一样,它也有着自己的主人。他不认识我,我却认识他。此刻,他和我做着同样的事情:手握缰绳,向别人炫耀自己有一匹多么漂亮的马。其实哪里还有更多的人?在这荒凉的地方,我们就这样满足了彼此的虚荣心……

7 影子像一匹马新长出来的身体。它贴紧地面奔跑,尽可能地跟自己的原型保持同样的速度。它刚刚诞生,一点也不知道衰老是怎么回事。它甚至比制造出它的那匹马更有包容性,也更为自信。它相信自己就要长大了,就要具备独立的意志。它正在为那激动人心的时刻而不懈地努力……

8 汗血马的内心有一座小小的火山。难怪它总是这么热、这么热……身体流的不是汗,也不是血,而是烧得正红的岩浆,从每一个毛孔里渗透出来,冷却、风干。凭着这高贵的血统,它不肯轻易低下自己的头——除了在吃草的时候。你以为它在流血,却周身找不到伤口。只能证明:它受的是内伤!内心的火山也会遗传,它生了一匹小马——更像一朵刚刚点燃的火苗。风,吹吧吹吧,却吹不灭……端起高脚杯,那里面盛放的葡萄酒,是它的汗、它的血,还是它的泪?每一滴泪珠都变成了琥珀。每一滴血、每一滴汗,都是一生中的流星。

9 万马奔腾,没有一匹属于我的。它们都太快,我赶不上。繁星满天,没有一颗属于我的。它们都太高,我够不着。眼睛快瞎了的时候,你出现了。昭苏草原的马灯,是一匹放慢脚步的马,驮着一颗陨落的星。我也一样,是一个沉溺于回忆而掉队的人。纷乱的光线!数不清的缰绳,全攥紧在我手心里。让别人去牧马吧,我只喂养这盏灯,用黑暗作为饲料……

10 你放牧的那群马,少了一匹!整个晚上怅然若失。它没有迷路,而是躲进岩画里。它太美了,它的骨架、曲线,本身就像画出来的。你幸运地喂养过一匹画出来的马,而又浑然不觉。它放慢脚步、屏住呼吸,要把自己藏起来,不被你发现。等啊等,等到一百年后、一千年后,走来一位诗人……很明显那位诗人就是我了。我觉得这匹久等的马才是真正属于我的坐骑。我不会把它归还给原先的主人,而是要骑上它,一起深入到石头里……

11 为了在某个瞬间真的成为雕塑,这匹马轮流用四蹄刨土,仿佛不耐烦地发掘着足以将自己支撑住的基座。好,它的动作慢了下来,即将归于静止。再等一等,血液变冷,皮肉凝固,鬃毛也不再飘拂……它努力使四肢凝重得像是地里长出来的。接着,才长出了它整个的身躯?即使是一匹石刻的马,也必须在一块更大的花岗岩底座扎下坚硬的根,才不至于被暮归的牧人牵走……站得太久。它患上了暗疾:关节炎。刮风下雨,它无法忘掉膝盖的疼痛,而回忆起自己曾经拥有的肉身。

12 它经历了无数的落日。可它仍然高高抬起头颅。一匹努力游向对岸的马,被吞没四蹄、腰腹乃至整个躯体,只剩下马头,浮在水面,喷着响鼻,悲凉地凝视让人不敢相信的现实。不,它总会在另一个地方完整地出现。它没有失去,而是在不断增加——鞍具、脚蹬、铸铁的嚼头,一匹马所需要的全部装备。哦,波浪,你的鬃毛多么柔软……它的身上烙有家族的徽记,以表示它是有主人的。哪样都不缺,可你仍然在找什么?“用一根快要绷断的缰绳,跟河流比试谁的力气更大一些,我气喘吁吁,如同一位随时可能被摔下马背的英雄,一转眼,已活在别人书写的历史里……

13 草高过了马腹,我希望它还能接着长,高过马背、马的脖子,仍然停不下来。接着长,高过马头,挡住马的视野,鼻子被撩拨得很痒。草啊越长越高,把马和骑马的人藏了起来。我必须把手伸进草丛里摸半天,才找到那匹变小了的马。一根草,就把它绊倒。它抖落浑身的汗珠,重新站了起来……

14 在哈纳斯湖畔,遇见一个图瓦人,问我是否看到他跑丢了的马。他用手势比划出马的形状,又说它是枣红色的。然后充满期待地凝视我,想从我的眼睛里找到它的下落。他急得想哭的样子,使我有点责怪那匹马了,不该这样伤害它的主人……纯粹为了安慰一下他,我说我看见了,随手指指走来的方向,那里有大片苜蓿生长(马最爱吃这种草了)……看着他转忧为喜向奎屯山那边跑去,直到今天,我都在问自己——是否应该对他撒这个谎?是否应该,给他一点希望?

15 一匹找不到自己的骑手的马,就是多余的。眼睁睁看着远处的马群,有人爱、有人疼,有人喂养,感到加倍地孤独。它是草原上忽略不计的一个零头,影子般活着,却逐渐认清了自我。一个找不到自己的马的骑手,就是多余的。只能在楼群之间,在水泥马路上,蹒跚而行。用靴子上钉的鞋钉,来想像马蹄铁溅起的火星。斑马线险些把他绊倒。“他总是觉得自己生错了时代,生错了地方。想飞啊,可惜没翅膀……”一匹多余的马和一个多余的骑手,注定不可能会合。是命运在阻挠?否则它将失去最后的野性,而他,也唱不出那么忧伤的歌了……

16 刚刚出生的小马驹,在母亲的影子里挣扎,想站起来。它本身就像母亲缩小了的影子,影子的影子,可它想站起来,成为一个实体。它很勉强地站起来,接着又摔倒。它还在继续努力,使骨头变硬,足以支撑自己,简直比一次日出还要艰难——它的力气太小了,连一根草都驮不动,可它还在使劲,驮起整座草原……终于它站起来,摇摇晃晃走了几步。母亲并没有管它,只顾低头吃草。分明是母亲的影子,轻轻地托了它一把……这是它的天赋:甚至能从影子里汲取力量。只用了短短的十分钟!

17 你是否相信一匹马,也有它的记忆?关于主人的,应该最清晰。主人的表情、嗓音乃至汗的气息,都会影响马的性格。马因为记忆而变得驯服。至于那些没有主人的野马,也有记忆。对草原上的河流、缓坡,印象深刻,知道哪一片草长得最嫩,哪一块岩石可以避风……严格地说来,这不算真正的野马——记忆,就是它的主人。即使离群索居,鬃毛飘拂地四处狂奔,你也不敢说它是孤独的。而它自己更不会这么认为……

18 这恐怕是最善良的骑手了。他的鞭子,并不真的落在马身上。抽打着空气,不会留下伤痕。这恐怕是最幸福的马了。感受到的是爱,不是疼。鞭子对于它,似乎跟闪电一样遥远。有一天马死了,他没有换乘别的马。即使步行,仍然手持皮鞭,偶尔挥动一下,像要赶走寂寞,又像借此接触那匹藏匿在空气中的马。可总在自己心里留下新的创伤。实在舍不得放下鞭子呀!仿佛意味着对那匹马的彻底失去。只要鞭子还在,没有谁怀疑他骑手的身分。一道空空如也的闪电,从夜空划过,延缓了他与一匹马的分离。他是主人。他的名字叫草原……即使你找不到他,偶尔也能看见他那根带电的鞭子。

19 一个从来没有离开过草原的人,是幸福的。他不认识沙漠、群山、海洋,也不了解地球是圆的——有一片牧场还不够吗?要那么大的世界做什么用?每天黄昏,这个孤独的人牵着马去河边洗澡,拖着夕阳下长长的影子。他只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知道自己不想知道的……甚至一厢情愿地认为草原是无边的,而自己和自己的马都可以永生。对时间持蔑视的态度——连神仙也做不到呀!我遇见他,难免误以为:这是大地上的第一个人。

第九章 葡萄之歌

1 葡萄,是一滴泪水——慢慢地,长出了近乎透明的皮肤。它还同时长出小小心脏,深藏不露的果核,在想着应该甜一些还是酸一些,却又不知道去感动谁。葡萄,是一滴泪水,滑落的过程中,慢慢凝固。被风吹了一千遍,就成为微型雕塑。获得了形体的泪珠,不含盐分,只含糖分。即使溅落在地上,也摔不碎。路过吐鲁番,看见漫山遍野的葡萄,你感到忧伤,却又不知道谁在哭……

2 还有比葡萄更小的宫殿吗?还有比果核更无知的皇帝吗?还有比单相思更痛苦的爱情吗?光天化日之下,默默酝酿着自己的心事。还有比被眼泪淹死,更悲惨的结局吗?正因为悬挂在半空,才感到格外沉重。还有比梦见谁更大的幸福吗?应该有。那就是被别人梦见。可即使被别人梦见,你自己一点也不知道呀。

3 每一颗葡萄都是一杯酒。只不过小小的酒杯,不是玻璃做的,不是玉石做的,而是葡萄皮做的。在这密封的软杯子里,葡萄静静地酝酿着自己的青春。直到红晕映上了杯壁。对于葡萄来说,这是微型的宫殿。我的嘴唇,喜欢跟葡萄碰杯。每饮一口,都会抛下一只半透明的杯子。哦,这是一次性的杯子。吃多了葡萄,我的身体也变成一只可以酿酒的夜光杯。葡萄汁,成为窖藏在我体内混血的酒。

4 天空降临到葡萄架的高度。只要伸直手臂,就可以采摘到那些甜蜜、饱含水分的星星。白天是太阳系,夜晚是银河系。喀什的星星,一串又一串地悬挂,原本这么的小!还有着更小的核,陨石一样唾弃在地面。此刻,指尖的这一颗,闪闪发光,它即将通过我的嘴唇、口腔、肠胃,成为迷失夜色的流星……我的身体因之而变得透明。还有比星星更甜的水果吗?还有比葡萄更亮的星星吗?生活在新疆的人是幸福的,他们是吃星星长大的。

5 在盛产葡萄的地域,我东挑西捡,找到了最大的一颗。一颗纯粹由水做成的葡萄。博斯腾湖,我无法把你摘下来,带走。微绿或淡紫的波浪,是薄薄的一层葡萄皮,包裹住一个发胀的梦。一捅就破。水葡萄,水葡萄,如果也有果核的话,一定还是水做的,是水的结石。无法带走整座湖泊,就带走一颗露珠吧。同样,当我信手把一颗葡萄丢进嘴里。我觉得口中含着的,是微型的博斯腾湖……

6 我头脑中结出的是一串活灵活现的葡萄,写在纸上,就被晒成了葡萄干(有人称之为“葡萄的干尸”)。很多时候我更乐意沉浸于无边的想像,不敢轻易动手采摘——因为一旦被摘下,就不是我想要的了。说实话,与那则伊索寓言恰恰相反:吃不到的葡萄才是最甜的。葡萄园里有着最隐秘的水系。我热爱那些悬在半空的微型湖泊,兴风作浪。诗也是这样:深藏不露的水库。

7 别人送你宝石,他只送你一颗葡萄,比玛瑙还要绿。软软的宝石,正如他的心,一看见你就变得很软。你简直不忍佩戴它。他只知道你的名字叫阿依达,他认定你是最美的姑娘。美,又有什么不好呢?你说是吧?来不及多看一眼,他就被风吹走了。不要小瞧他的礼物,他送给你的宝石,是树上长出来的。你恐怕不知道,他摘下葡萄送给你之前,先偷偷吻了一下……

8 葡萄架下。我一边摘着葡萄吃,一边看你的眼睛。葡萄很甜,你的眼睛很美。葡萄甜得我都快没感觉了,一颗一颗摘着吃,也成为机械的动作。因为我自始至终,都在内心玩味你的眼神。它的滋味可比葡萄复杂多了。阿依达,与你的眼睛相比,所有的葡萄都成了赝品。

第十章 沙漠之歌

1 谁说沙漠里什么都没有?有人找到了石油,有人找到了骷髅,如果继续往下挖,还可能找到一顶王冠,或一座城市。有人找到刻在木简上的读不懂的古文字,有人找到楼兰美女,作为命中注定将错过的未婚妻。有人找到巴掌大的绿洲,有人找到爬不上去的海市蜃楼。有人找到他走失的骆驼,而骆驼也找到骆驼刺——带刺的食物。不管你带着什么目的,都不至于空手而返。我也没有白来呀,我找到了自己没有做过的一个梦。谁说沙漠里什么都没有?如果你继承的遗产是一片沙漠,那么就痛痛快快地刮一场沙尘暴吧,用挥金如土来证明自己的富有。

2 那些绿叶、花朵、果实,对于我是多余的,它们会过期。我只带走一粒沙、一粒致命的沙子。粘附在眼角,使我胀痛、流泪,体验到珍珠的孕育过程。从第二天开始,我就有了不同的眼光。一粒沙,构成我眼睛里的沙漠。一粒迷住了眼睛的沙,比一座无关痛痒的沙漠更有震撼力。

3 裸体的女人名叫塔克拉玛干。裸体的女人没有衣裳穿,甚至连夏娃用来遮羞的那一片绿叶都没有。惟一的装饰品就是胸前的乳房,习惯于风的抚摸,总是那么丰满。沉睡着的裸体女人,其实比醒着时还要性感,比穿上衣裳还要性感。她细腻光滑的肌肤,其实不亚于丝绸。我的身体和心体会到双重的焦渴。我扑倒在她怀抱里,寻找那注定找不到的泉眼。顶多在她的稳私部位,发现了几篷杂乱的芨芨草。即使渴死在裸体女人身上,并不遗憾,遗憾的只是:有一个美梦,我无法唤醒,也无法分享。与裸体的沙漠相比,绿洲相当于时装模特,有着换不完的衣裳,却再也没有那个一开始就做着的梦……

4 塔克拉玛干沙漠公路,会改变某些人。譬如从来不晕车的我,第一次晕了。都怪你。说不清头晕还是眼晕。金黄的波浪,在车窗上忽高忽低,越野车像海轮一样颠簸。我要呕吐了,请递给我塑料袋。或者把车窗摇开,快——沙漠,一贯内向的我,今天,要对你吐出满肚子的苦水。晕车其实也是一种醉。不是酒精,而是汽油味,使我燃烧起来。摸一摸,额头是否发烫?晕车,也是一种爱?在塔克拉玛干,我发现晕车比晕船还要厉害,难怪沙漠又叫瀚海。我知道,你心里比我还要苦。

5 塔什拉玛干沙漠公路。丝绸之路从没有这么宽敞过。越野车变成快速奔跑的骆驼,驼峰里储藏的不是水,是汽油。我也仿佛唐僧转世,去西天取经,搬一些书回来,管它读得懂读不懂。实在找不到经书,就在沙漠里,捡一些胡杨的叶子代替,它们其实同样的珍贵。前面有收费站,徒弟,准备好买路钱。

6 塔里木河,你最知道沙漠有多渴。这是你的悲哀:不是流向大海,而是流进沙漠。他呀,连你悲哀的眼泪,都一滴不剩地喝了。你不知道什么叫做死,但你一开始,就是为了殉情而活着。为了别人的等待,你走得更快了;你的节省,为了别人的挥霍……

7 与塔里木河同行,走了很远的路,直到它气若游丝消失在沙漠深处。我想它没法陪我走到大海了,我站住脚步,在想自己是否有办法——把它给找回来?我和它不一样,不满足于做一条内陆河,就像不满足于自己的名字,只有自己知道。即使沦陷在沙漠里,我也会本能地向人多的地方走去,哪怕死也要死在亲人的怀里。

8 把罗布泊制造成巨大的沙漏,让沙子一粒粒从缺口流失,我要用它来计算时间,计算我出生之前和死去之后的时间。稍微地一倾斜,就是一千年、一万年。时间在渲泄,我听得见,却看不见。我的眼里除了沙子还是沙子。相信吗?即使在最小的沙漏里,也潜伏着微型的沙尘暴。此刻,它正在时间深处掀起,并且不断扩大……

9 在沙漠下面,有一个睡美人。她睡得那么沉,睫毛几乎无法眨动,乳房仿佛沙丘起伏。我不知道她是谁,只能把地名当作人名,一遍又一遍地念叨。楼兰,楼兰,听见了吗,听见了吗?楼兰,楼兰,她的一个梦,比我一生的梦加起来还要长,还要长一千倍。做梦其实也挺累的。需不需要休息一会儿?临睡前刚搽过口红。她睡去了,还在等待着,一个足以将其唤醒的吻。蒙着面纱的睡美人,醒着时很美,睡着后更美。为寻找她,我神情恍惚,几乎无法弄清:我是原来的我,还是她梦见的某个人物?

第十一章 胡杨之歌

1 根扎于地,抓住能够抓住的每一滴水、每一粒沙。抓住每一分,每一秒。就像我写诗时抓住一个字,一个词,和救命的稻草。裸露出来,也要抓住空气,风都被它抓疼了。此刻,又紧紧抓住我的心。等它松开,需要一千年……哦,诺亚方舟才配得上如此强有力的锚。

2 我在沙漠里种下一棵胡杨,就带走一片荒凉。这一片荒凉继续缩小,却不会消失——哪怕只剩下指甲盖那么大。它寄居在我心脏附近,不时游移,最终寄居在肺叶或胃里就再也赶不走了。一个人为什么总是感到渴、感到饥饿,因为他体内也有一小片沙漠。从梦中醒来,我嘴唇干裂、嗓音沙哑。

3 就像从地狱里伸出的痉挛的手,胡杨的每一根枝条,都长着看不见的指甲。抓挠得我心疼。当然,它留给我的伤口,也是看不见的。没有谁察觉,我已把一棵胡杨的影子,移植进体内。它,一会儿揪紧,一会儿放松……

4 胡杨是沙漠直起的腰,远远看去,就感觉很硬朗。沙漠瘫痪了,不要紧,只要有胡杨……仿佛那尊人头马的塑像,仅仅上半身,就足够有震撼力——永远是拥抱的姿态,哪怕腰部以下,已被黄沙掩埋了。它不是塑像。因为它尚未完全失去知觉。

5 画地为牢,你给自己判了无期徒刑,接受时光的磨砺。戴着最沉重的镣铐,寸步难移,只有挥舞的手臂,奋笔疾书。哦,那是你的树枝在空中写诗。闪电被你紧紧地抓住!太烫手了,只好又松开……胡杨啊胡杨,比别的诗人更有耐心,用一千年倾听,用一千年歌唱,剩下的一千年,完全用来沉默。沉默,其实是它歌声的余音。不如此则无法彻底地掏空自己。

6 一千年的胡杨,活着就是自己的化石。死去就更像了。敲一敲,发出空洞的声音。骨头比石头还硬。没有绿叶没有红花,枝杈也折断,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眼睁睁看着自己变为一具尸体,仍然不愿倒下。它还要继续,把自己打磨成一尊棺材。就这么站着,装殓自己……哦,两千年过去了。沙漠是它的摇篮也是它的墓地。还有谁能这么坚持?这哪是树呀,分明是木乃伊!怕别人认不出来,它咬紧牙关,保持着体形,等啊等,必须等满三千年——轻轻一吹,才彻底地变成灰烬。煎熬了这么久,它在瞬间失去自己的全部。知了在叫:有本事咱就比比谁更短命!

第十二章 梦做的女人

一个梦太多的女人,身体比气球还轻。梦是气体。一个气体做成的女人,是把握不住的——哪怕你暂时把她系在床头。假如没有那根红线维持着,她就会身不由己地溜走。她并不想背弃你,可在梦的驱使下,她一整夜都在努力:做现实的叛徒。她爱你,更爱自由。即使你是职业侦探或情场老手,也无法刺探到她的梦。她在梦中大汗淋漓、甜言蜜语。醒来后却又精疲力竭,守口如瓶。由此可以推论:做梦的女人,是梦做的女人。正如做爱的女人是爱做的女人。梦是她一生中最大的秘密。我想到了梦露。多么好听的名字!她的身世就是一个传奇。哦,梦一样的露水,露水一样的梦。有人称其为“肉弹”,我却觉得她是一只性感的大气球,飞过一个又一个男人的头顶,飞过所有男人的头顶,让你看得见却摸不着(或摸不透)。尤其是她站在纽约地铁站口按住飘舞的裙裾的形象,令人既爱又怜:她是怕春光外泄吗,还是怕一松手,就被席卷而去?那些爱过她并被她爱过的男人,又有谁敢肯定自己能挽留住这个梦呢?他们不过是先后出现在她梦中的宾客,而无法成为惟一的主人。事如春梦了无痕。某些女人的梦是无限的。是梦的连环套。甚至她的身体,都不足以构成梦的边疆。某些女人天生就是无根的。花是有根的,而云是没有根的。你究竟爱花一样的女人,还是云一样的女人?和梦太多的女人的邂逅,注定是露水姻缘。露水是不能解渴的。它留给你更多的是回忆。她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是美丽且安全的:梦实现了,或梦破碎了。你要想真正地拥有她,必须有耐心。一个实现了梦想的女人,固然光彩夺目、信心十足,可飞得太高,你不一定够得着。你的手臂充其量只能伸到树枝的高度。而一个心碎的女人,安静地躺在你的身边,你牢牢控制住的,其实只是她梦的遗体。随着梦破灭的声音,务实的女人诞生了!祝愿她吧,祝愿她真的能把过去的梦忘得千干净净。男人的灵魂是什么我不清楚(思想?逻辑?数学?政治?理智?)梦,绝对是女人的灵魂。一个梦太多的女人,是超现实的女人。而一个没有梦的女人,等于没有灵魂。这就是女人与梦的关系。这就是女人与梦的矛盾论。你会爱一个没有灵魂的女人吗?纵然她有华丽的肉体。可仍缺乏活力。但如果你过于注重她的灵魂,她的动荡不安,她的轻盈、飘逸,美则美矣,反而会使你感到累。看来女人的梦也会构成莫大的负担。娶她等于娶她的梦。娶她的梦,比娶她需要更大的勇气。你有能力帮助她实现梦想吗?有梦而不得实现,这样的梦就是一颗焦虑的定时炸弹,可能对自己乃至别人造成威胁。梦太多而处处碰壁的女人啊,火药味很浓很浓的。说实话,她自己也为梦所累。梦太多的女人和没有梦的女人,都不是最健康的。过犹不及。做梦,也是需要讲究分寸的。要把梦控制在能力范围之内。所谓实现梦想,无异于把气体变成固体。梦做的女人,还在做她的梦吗?她周围的追求者,还在追梦吗?你究竟爱的是她呢,还是她的梦?这是说不清的。因为某些时候,正是这些梦造就了她本人的魅力。

第十三章 虞姬

宋词里有一副词牌叫“虞美人”,李后主曾据此填过一阕著名的“春花秋月何时了”。所谓的虞美人,估计是指西楚霸王项羽的“小蜜”虞姬。后来,有一种花也被命名为虞美人。不管是读词还是赏花,我都能感受到穿越千秋的纪念。虞姬,在史书里仅仅被一笔带过(作为楚汉战争的女配角之一),却一直很饱满地活在民间的记忆里。她毕竟使那场一决雌雄的血战沾染上一丝衣香鬓影。在倾斜的天平上,虞姬不幸地置身于失败者的一方——但仍然是一枚不可或缺的砝码。一句“虞兮虞兮奈苦何”,使项羽的“垓下歌”愈显悲凉——这是他对美人的倾诉,对命运的倾诉?男人面临的巨大的困惑,一个小女子又能如何解答?为安慰自己心目中的英雄,她只能强忍悲痛翩翩起舞,然后拔剑自刎。虞姬那最后的舞蹈,构成了东方式的“天鹅之死”。她是在刀刃上跳舞呀。哦,令人心碎的舞女,似乎一直不曾停止旋转——在风中,在霸王的旗下,在台前幕后……她把凄艳之美传染给了每一个人,包括今夜的我。虞姬把女人的脆弱和女人的刚烈都表现到极致。可以说,当虞姬像悬空的花瓶一样摔碎之时,项羽就输定了。霸王失去了霸气,他血染战袍的最后厮杀,不过是困兽犹斗。力能举鼎的壮志,却连心爱的花瓶都无法保护好——这多么悲哀?虞姬的自杀,多多少少是为了减免项羽的羞愧。连美人都不忍目睹他的败局。项羽,先是告别了虞姬,继而告别了乌骓马——这是他的两大爱物。他的世界已所剩无几了。甚至比任何一个男人都要贫穷。然而虞姬本身,并不是从属于男人的仅供观赏的花瓶。她也有着烈性的灵魂。如果说霸王的形象是一幅泼墨山水的话,虞姬之死,则是留在空白处的血染的私章。她的温柔,甚至使霸王的力量都相形见绌。虞姬死在霸王的怀里。而霸王,则死于葬身之地,只能发出一声叹息:“非战不利也,是天亡我也。”男人最终战胜不了命运,如同女人永远臣于爱情。虞姬死了,霸王也死了,能活下来的都是一些认输的人。死与生,哪种更加绝望?据说虞姬临死前已哭成了泪人,泣不成声地吟唱:“汉兵已略地,四面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还能有别的选择吗?她只能引颈成为爱的牺牲品。可惜,甚至她的死——都无法激发项羽的力量了。美人的泪,英雄的血,最终混合成一杯鸡尾酒。看来,命运真称得上是身怀绝技的调酒师。这杯酒的名称,叫做悲剧。虞姬是为悲剧而生,也为悲剧而死。她真是一个不幸的美人啊。她把手伸向剑,又把剑对着自己——是什么给了她最后的勇气?同情虞姬的人,肯定比同情霸王的人要多。没有比她更无辜的了,也没有比她更无奈的了。她爱过霸王,可这并不是她的错呀。当然,如果虞姬不死,我们就无法意识到这份爱的惨烈。十年楚汉战争,给人印象最深刻的,并不是刘邦与项羽之间的恨,而是虞姬与项羽之间的爱。女人的爱,使男人们的厮杀显得苍白与空虚。

第十四章 想去好莱坞

说实话,美国并没有太多吸引我的地方。我惟一想去的是好莱坞。就像想去法国看卢浮宫一样。在我心目中,好莱坞同样也算一座艺术的博物馆——电影是更现代、更有活力的绘画。或者说,电影是一群人所创作的可以流动的绘画,记录了他们的集体梦想。在好莱坞,就有这么一群人。我想去看看这群人。前些天看一个叫“开心辞典”的电视竞猜节目,问乌托邦的定义是什么?共有三种答案供选择:

1、没有的地方;

2、世外桃源;

3、美好的地方。正确的答案应该是第一种。但我觉得崇尚实用主义的美国,其实也有着自己的乌托邦(并且实现了这一空想),那就是好莱坞——世界上最豪华的造梦工厂。它构筑起一个离现实最近的神话。好莱坞,一个无中生有的地方,一个臆造了太多的悲欢离合、并且令无数观众信以为真的地方。所以我宁愿相信乌托邦的存在。如果你不认为好莱坞带有乌托邦的色彩,那么这个世界上看来就真的没有乌托邦了,就真的没有“没有的地方”。好莱坞的电影带有很明显的“美国制造”的痕迹,它给美国做了一个多世纪的活广告。好莱坞,美国中的美国。它不仅创造了艺术的神话,而且创造了商业的神话。直到现在,我们还习惯于把新投放市场的好莱坞电影称为“美国大片”。在二十世纪,美国大片似乎跟美国大兵一样地出名。“梦工厂”无形中已成了最兴旺的造币厂。米高梅公司、二十世纪福克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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