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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9 16: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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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春光,胡继晔,左学金,蔡洪滨,余显财,韦森李炜光,吴敬琏

出版社:中南博集天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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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取义——聚焦社会保障体系

浮生取义——聚焦社会保障体系试读:

如何构建全国一体化的社保体系

王春光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社会政策研究室主任

社保属于二次分配范畴,是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从本源意义上讲,它是为了保障低收入人群、贫困群体能够维持社会基本生存的底线,使所有大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而现在反而变成了一种特权,一种特殊的福利,一种单位变相的收入,加剧和扩大了收入分配差距,起到逆向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中国社保体制的独特性

中国所谓的社会保障,并不是西方意义上的社会保障。西方社会保障制度,开始建立时是为了济困。英国的济困法、德国俾斯麦创立的社会保障制度,都是为了解决工业化进程中面临的社会问题,尤其是解决老弱病残贫等人群面临的生活问题。社会保障的理念是,大家都出一份钱、出一份力,共同解决社会问题,主要是失业、生存和医疗等问题。但在中国,长期以来有限的社保更多的是作为单位制的主要内容而存在,是一种单位福利。

改革开放以后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方面延续了原来的单位保障制度,另一方面真正的社会保障也开始出现。民营企业发展以后马上面临工伤和养老问题。工伤问题首当其冲,养老问题是国家要求企业实施养老保障后,民营企业才缓慢推进的。另外,城镇中搞个体经营的、自由就业的居民的养老问题是空白;城镇中单位体制外的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原来也是空白,虽然国家最近也推进了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建设,但保障力度很有限。

在农村,原来除了少得可怜的救济和救助外,根本没有社会保障。现在农村有了新农合,农村新养老保障也在一些地方开始搞试点。新农合的覆盖面已经很广,达到90%以上,但保障水平很低,因此尽管现在农村有了新农合,但仍然没有办法解决农民因病致贫的问题。

社保“逆向”调节收入分配

这样沿袭和演化下来的社保体制大致可分为四块。农村一块,城镇分为三块:体制内是一块,包括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国企;体制外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股份公司等,是一块;城镇居民是另一块。

即使在城镇内部,这三块的保障水平也不一样,最好的是体制内的。当然体制内保障水平也不一样,现在国有企业、垄断行业的社保水平很高,还实行企业年金制,到老了职工可以拿年金;机关和事业单位基本属于原来的单位福利。但总体来讲,体制内的保障水平、质量、内容比其他两块好得多。

体制外企业的社会保障,按要求是职工、企业、政府三方出资,但实际上政府几乎没有出资,而企业承担的缴费羊毛出在羊身上。企业通过一定的手段将职工的一部分收入转变为企业出资的部分,结果这些企业的社会保障都由职工承担缴费。这部分还被作为社会统筹,不少农民工在回乡时拿不到,获益的是当地政府。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在城镇中是相当低的。

2009年开始,一些地方对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体制进行改革,其做法是将事业单位的保障水平向市场化企业看齐,就引起很大的反弹。广州先搞并做了一些试点,其改革规定是老人有老办法、新人有新办法,从而导致广州一些大学的教授提前申请退休,很多学者说为什么机关、公务员不和我们一起搞改革,所以现在不了了之。

按道理来讲社会保障体系应是一体的,由国家统一来做,不分行业不分地区。当然,中国地域差异大,可以实施全国统筹与地方补充相结合的做法,即社会保障的基本内容和水平是全国统一的,但各地可以根据自身的生活水平和财政收入,做一些补充。从全国横向层面看,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被分割为六块:体制内和体制外是一个分割;有单位没单位,有企业没企业又是一个分割;城乡也是一个分割。从全国纵向层面看,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更加“碎片化”:从中央到地方,统筹单位是不一样的,东部、西部不一样,有的是县统筹,有的是市统筹;区域上也是分割的,社会保障缴费标准不一样,享受的水平也不一样。全国有多少个县市,基本上就有多少个社会保障统筹单位。

如果采用社会结构的视角,就会看到,体制内在中国的阶层结构中是上层,现有这种块块分割的社保体制表明,社会地位越高,享受的社保水平越高,质量越好。社保属于二次分配范畴,是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从本源意义上讲,它是为了保障低收入人群、贫困群体能够维持社会基本生存的底线,使所有大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而现在反而变成一种特权,一种特殊的福利,一种单位变相的收入,加剧和扩大了收入分配差距,起到逆向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从养老可以看出,像北京这种城市,体制内的人退休后一般都能拿到两三千元,但城镇职工只能拿到几百元,体制外企业也就1000多元,存在几倍的差别。农村养老则刚刚开始试点,像北京郊区,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每个月200块钱,和城镇养老这一块的差距更大,城乡显性收入差距现在约是1∶3.3,社会保障水平的差距甚至比城乡收入的差距还大。

为什么很多人想往体制内转移?一个原因是体制内权力很大,可以调动很多资源;第二个原因是社会保障水平很好,很多人愿意在四五十岁后再从体制外转入体制内,退休后就能享受到很好的社会保障了。住房福利、住房公积金、经济适用房等这一块,政府机关利用它的职权,把能做的都做了。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的社会保障实际上被权力扭曲了,权力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手段,成为为自己利益服务的一个重要机制,这个问题相当严重。现在要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就要对体制内的社会保障进行改革,但是社会保障在任何国家都是刚性的,给了就很难再拿掉或降下去,因为这涉及很多人的利益。体制内的社会保障涉及的人也不少,而且他们都是既得利益者,都是有权的人,都是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因此即使上面有个领导人下定决心去做,也会面对强大的抵制力量,这一部分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很难推动。

社保水平差距不断拉大

若从改革的视角看,要减少改革的阻力,体制内的社会保障水平国家应该不要再增长,应保持现有水平,国家要把更多的精力和资源投入到体制外这一块。但体制外面临的一个很大问题是在社会保障建立的过程中,体制外企业不是很乐意。提高体制外企业的社会保障水平,就意味着企业的成本增加了,特别是制造业企业。

当前企业最乐意投保的保险是工伤保险,因为这对它们而言是一种风险分散和承担机制。但对于养老、失业、生育这些保险,企业一直持抵制态度,因为参与这些保险意味着企业的成本增加,特别是中国制造业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本来利润就不高,让它们承担社会保障,它们就很不乐意。除了企业不乐意外,地方政府也不是很积极,地方经济还是要靠资本来发展的,不少地方不担心劳动力短缺,而担心吸引不到资本。对资本而言,一个很大的吸引力是廉价劳动力,如果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就会提高劳动力成本,地方就难以吸引到资本。当前工人对一些社会保险也不是很积极,特别是农民工。农民工怀疑的,一是现在投入的养老费以后是不是能够享受到,预期不明确;二是自己参加养老保险的钱交上去了,企业配套的钱是不是还是从他们身上转过去的。他们想养老,但是体制设计对他们不利,导致他们也缺少积极性。

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一直比较低,因为他们的保障缴费很大部分是政府出资的,因为人多,要政府多拿钱,政府也不是很乐意,有不少地方政府也没有足够的财力。在这一块,农村人口特别多。在发达地区,农村养老保障好搞一些,有些村庄有自己的福利,村庄发养老金。珠三角、长三角等沿海地区的一些农村和大城市城乡结合部就是这样,它们有土地租金和集体经济。但我们国家更多的是落后的、欠发达的农村,农民要参加社会保障,就面临着农民自身有没有钱、当地政府有没有钱这个问题。地方政府对农民养老保障建设并不是很积极,现在中央转移了一部分过去,但很有限,这些农村地区的社会福利水平是最低的。

所以,受路径依赖的影响,在这种地区块块分割的背景下,要建立全国一体化的养老格局将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难度很大。但是,必须要有全国一体化的战略思维和制度安排的前瞻性眼光,如果没有这种思维,陷入路径依赖中,以后要统一的话,成本会更高,困难会更大,因为各地方的发展速度、发展水平不同,差距还在拉大,社会保障水平的差距也在不断拉大。

应构建全国一体化的社保体制

未来如何构建全国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现在要先在农村建立一些基本的养老、医疗等制度,先把账户建起来,尽管水平很低,但以后可以慢慢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有些基本的保障是全国一体的,国家要来制定一个底线。对于一些贫困的中西部农村地区,如果达不到这些标准,中央政府要着手去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通过转移支付、补贴的方式解决。按道理现在国家有财力和能力做这件事,这几年也在慢慢推进。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按每人每年200元算,农村9亿人口,还不到2000亿元,如果再增加到300块钱,也就是2700亿元,这并不是一个很大的负担。中央政府如果能拿出5000亿元用于全国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那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就会建得比较好了。2010年我国财政收入能达到8万亿元,5000亿元还不到整个财政收入的7%。在西方国家,社会保障的支出最低也占财政收入的30%。在当前阶段,中国每个人享受的社会保障水平跟西方看齐,这不现实,但社会保障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可以提高一些,国家根据现有的财力状况,对农村居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多补一点,这是可以做到的。

各地的养老统筹,至少要在市、地区这一级实现统筹,不要仅仅在县这一级,县一级的经济实力本身有限。地级的统筹还有一个好处:地级的内部也有发展差别,通过地级的统筹能够将社会保障原来的发展差别给抹平,这相对容易。然后慢慢过渡到省一级,就是中央要有个总体的社会保障底线,然后各省根据发展水平、收入水平、物价水平和经济能力进行补充,两个衔接在一起。

中国正处于城市化的加速期,如何让农民工在城市里定居下来是一个更宏大的问题。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加快将农民工的社保水平和当地城镇居民的社保对接,纳入城镇居民保障中,为农民工的市民化创造条件。现在一些地方也在做这方面的试点,像重庆、成都在搞城乡一体化,广州也在做,就是要把农民工纳入到城镇居民保障里,但也只是限于本市或本省的农民工,能否把这个扩大到所有的农民工?现在重庆在搞两江新区,未来几年要吸纳300万农民工,如果重庆能开一个好的先例,让这300万农民工包括外地农民工,而不只是本地农民工,会更好。

另外,应该一并考虑打破事业单位、公务员和企业的条条块块,建立一个统一的、相对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当然,对于有些人员,像公务员,可以明确规定给予特殊保障。公务员有特权是可以的,但特权应该是有界定的、透明的。新加坡和欧美一些国家都对公务员在住房和养老上有特殊的照顾,这可以防止贪污,可以吸纳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但一两条就够,不能是无界线的特权,而且要透明运作,不能导致中国这种公务员系统内部部门之间的福利竞争,这就是无界线的。

无论是建立公务员社保体系,还是改革事业单位社保体系,都应该逐步摆脱原有的计划机制下单位的影响。社保应该社会化,比如所有人退休后都应该到社区的社会保障所拿养老金,看病也去那里报销。中国最终应该建立一个自由流动的社保账号,能够随着人的自由流动而转移。而各地的补充保障,也应根据在本地的居住、工作时间长短给一个享受的额度,并且应该建立区域之间对接的保障分享机制。比如北京500块钱一个月,上海600块,你在北京5年、在上海10年,到退休以后有一个核算。这方面是有设计难度,但现在的技术应该不是问题。(原载2011年7月11日《南方都市报》,《南都评论》记者陈建利 实习生帅鹏坤采访、整理)

中国如何跨越高收入之墙

刘世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张军扩 侯永志 刘培林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在2010年,中国GDP总量已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而中国人均收入水平依然处于中等收入国家行列。根据国际经验,处于中等收入阶段的国家,有可能面临经济增长趋缓、社会矛盾加剧等一系列挑战,有些国家因此落入中等收入陷阱之中,发展长期处于停滞状态。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中国是否会落入拉美等地区一些国家曾经遇到过的中等收入陷阱?如何才能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阶段而进入现代高收入社会?

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将国际上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与中国的情形相比较,我们认为,在工业化高速发展阶段结束之前,中国落入与拉美国家类似的中等收入陷阱的可能性较小;中国面临的真实而严峻的挑战,是在工业化高速发展阶段结束之后,能否有效化解这一阶段积累的各种结构性矛盾和财政金融风险,并将低成本要素驱动为主的增长转变为创新驱动为主的增长,进而顺利跨越高收入国家门槛。应对这些挑战,要以“参与促进型改革”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的实质性进展。

陷阱与高墙:工业化不同阶段面临的性质不同的挑战

英美等先行发展、始终处在技术前沿的国家,经济增速不高,但实现了长期持续增长;拉美、类拉美东南亚国家和前苏东国家,高速增长一段时期后一度落入中等收入陷阱;欧洲后发国家及东亚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追赶阶段结束后,成功转为创新和服务驱动型经济,迈过了高收入之墙。

所谓高收入之墙,国际上有学者以此指与跨入高收入行列对应的人均收入门槛水平,并意指要越过这个门槛,必须具备一系列制度条件。在此借用高收入之墙的概念,旨在刻画这样一种现象,即在人均GDP达到10000国际元左右的发展阶段上,由于后发优势基本释放殆尽,以能源重化工产品大规模生产和消耗、社会生产主要满足居民基本消费需求为特征的工业化和城市化阶段大体结束,经济潜在增长率将显著回落,并由此带来一系列困难、矛盾和挑战。只有推行相应的制度变革和政策调整,形成新的增长模式,才能有效应对各种挑战,实现中速条件下的持续发展;否则,发展将倒退或处于徘徊状态。能够成功实现转型的国家可称之为成功跨越高收入之墙的国家。

分析表明,曾经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的增长型态和轨迹与越过高收入之墙的国家有相似之处,比如,都曾经历过时期长短不等的高速压缩式增长,并继而发生了经济增速的回落。但深入分析不难发现,这两种类型增长回落的性质、原因与含义大不相同。

首先,发生的阶段不同。落入中等收入陷阱而出现增速回落的时间窗口,大约是在人均GDP达到4000—7000国际元的发展阶段;但跨越高收入之墙后增速回落的时间窗口,则是在人均GDP达到11000国际元左右的发展阶段。

其次,性质和原因不同。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增速下滑是在工业化中期后发优势尚未完全释放的前提下发生的,是非正常回落。其根本原因是相关国家的工业化基本架构存在重大缺陷,以致工业化进程无法持续,特别是高速增长过程无法顺利完成。而成功翻越高墙之后的增速下降发生在后发优势基本释放、工业化高速发展阶段基本结束之时,是一种自然回落。

由此可以看出,一方面,在工业化进程中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并非后发者的宿命,如果战略、政策得当,是可以避免的。另一方面,后发国家成功翻越高收入之墙后的经济增速回落则是规律性的、无法避免的。其根本原因是,在后发国家的发展水平接近前沿国家时,在供给方面,其低成本技术模仿的空间缩小,技术进步的速度放缓,进而使得后发国家的经济增速逐渐与前沿国家水平接近;与此相对应,在需求方面,工业化、城市化快速推进中大规模建设的需求潜力基本释放,加上经济总量规模的扩大,保持同样增长速度要求具有比以往更大规模的需求,而新增需求显然无法与之相适应。

还需要指出的是,落入陷阱和翻越高墙后的增速下滑,都不同于经济周期运行中的衰退和萧条。衰退和萧条是在经济基本面未发生根本变化的情况下发生的,通过反周期政策可以使经济摆脱衰退和萧条状态。落入中等收入陷阱之后的增速下滑则是由于工业化基本架构存在重大缺陷而导致的,反周期政策无力扭转其下滑趋势。成功翻越高收入之墙以后的增速回落,则是在经济增长基本面已然发生结构性变化的情况下发生的,反周期政策同样无力把增长速度保持在以往的高水平之上。

翻越高墙: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真实挑战

综合分析中国工业化的历史进程和发展前景,并与有借鉴意义的其他国家相比较,可以发现,中国有可能较顺利跨过拉美和前苏东国家曾经遭遇过的那种含义上的中等收入陷阱,但在翻越高墙进入高收入社会时将面临严峻挑战。这是中国的独特之处,既与拉美、前苏东国家不同,也与德国、日本、韩国不同。

目前,中国人均GDP已超过了拉美、前苏东国家出现中等收入陷阱时的水平。按照1990年国际元计算,2010年中国人均GDP已达到7864国际元,超过了落入中等收入陷阱时拉美国家人均GDP4000国际元和前苏东国家人均GDP6000国际元的水平。按照目前态势,再过3至5年,中国人均GDP将会达到成功追赶型国家翻越高墙时达到的11000国际元的水平。除非出现重大挫折或反复,中国落入拉美和前苏东国家曾经经历的那种含义的中等收入陷阱的可能性已经很小。

与落入陷阱的国家相比,中国具备一系列支持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有利条件。第一,不同于拉美国家,中国在人均GDP水平很低的改革开放之初,就实施对外开放和出口导向的发展战略。第二,不同于苏联、东欧国家,中国在发展还处于较低阶段时,就启动了市场化改革,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与市场化改革相伴而行。第三,中国市场潜在空间巨大,发展要素组合条件好。中国的市场优势不仅超越了拉美和苏联、东欧国家,也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那些跨国形成的地区统一市场。

在供给方面,中国也有独特优势。首先,中国劳动力数量巨大,成本较低,受教育水平提高,健康状况改善,且勤奋而守纪律。其次,中国在计划经济时期建成了比较完整的工业和国民经济体系。这一时期所积累的产品设计、制造和管理经验,首先外溢到非公有制企业,成为后者的技术、管理经验等的最初来源。经过改革的国有企业,技术进步意愿和能力也有所增强。再次,人民的节俭传统使得中国能够在较长时期内保持高储蓄率,为工业化提供源源不断的物质资本。

尤为重要的是,改革开放开始后,中国及时将工作重心转到经济建设上来,全党和全国上下广泛凝聚发展共识,齐心协力形成发展合力,避免了一些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国家长期存在的社会动荡、政治分裂局面的出现。

但是,相较于成功追赶型国家,中国面临较为严峻的发展方式转型挑战。成功追赶型国家在经济增速自然回落窗口期到来时,主动或被动地对原有增长模式进行了调整,逐步形成了以创新驱动为特征的新增长模式。与这些国家相比,中国现有发展方式具有某些不具备的或者虽具备但不突出的特征。

——政府主导的地区竞争。在为中国经济增长提供基本动力的同时,也带来了“底线竞争”、粗放发展、财政金融风险积累等诸多问题。

——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机制作用突出。这种机制在应对突发事件、实施某些重大工程项目时具有独到优势,但如果不适当地扩展其使用范围,或目标有误,就可能适得其反。此外,如何改进资源配置效率,改进与市场经济的适应性,也是这种机制需要解决的问题。

——国有经济在基础部门仍有很强的控制力。这些年来,大型国企的盈利状况好转,企业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也有不同程度的改进,但是,若除去资源占有、行业垄断等因素,经营效率是否已经发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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