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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3 0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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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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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安好,便是晴天

若你安好,便是晴天试读:

第一章 你一念之差,我动情一场

花儿,在洁白的婚纱上绽放

晚饭后,阿昌在人民广场转了一圈又一圈,最后,甩甩头,终于下了决心:回家去,和她摊牌,这事再也不能拖了。

上楼,打开家门,妻子正跪在那儿擦地,一脸的汗水,汗珠挂在她那长长的睫毛上,一眨,晶莹闪亮。他看着美丽勤劳的妻子,又开始动摇了,只一瞬,心又狠下来。

他故意跺跺脚,鞋也不换,就坐在沙发上,随手点燃一支烟。深吸一口,然后缓缓吐出,烟圈一圈圈上浮,飘散,消失。

妻抬头看他,示意他去换拖鞋。

他没看妻,也没去换拖鞋,只是狠狠地把烟头摁在烟灰缸里,正正身,清清嗓子,说:“我必须和你说实话了,有一个女人为我离婚了,我要对她负责。”

妻正背对着他擦地,听了他的话,身子颤了—下,拿抹布的双手停止了运动。半天,才转过身来,像是没听懂似的,疑惑地看着他。他又说:“有一个女人为我离婚了,我要对她负责。”

妻这下明白了,晶莹闪亮的东西在眼眶里闪动。妻低下头,眼睛里的东西就一滴一滴掉了下来。当妻再次抬起头的时候,已经是满脸的泪水。妻看着他哽咽着说:“求求你,不要离开这个家,不要离开我,我需要你。”他仍不看妻,扭头看着窗子,他还是那句话:“有一个女人为我离婚了,我要为她负责。”

妻用衣袖擦着脸,声音提高了一些,说:“我是你妻子,难道你对我没有负责吗。”“可是,她已经怀了我的孩子。”他仍旧不看妻。

妻听说那个女人已经怀了丈夫的孩子,一下子就像泄了气的皮球,身子软下去,瘫在地上,好一会儿,才有气无力地对他说:“我明天再去医院查一查,不行的话,我再去趟北京,找专家再给我看看。”“已经结婚五年了,北京、上海都跑遍了,还是老样子,你的肚子也没见起色。”他说。

妻两手抱头,再没言语,直到第二天早晨,才对他说:“行,离吧。”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妻眼里的泪水哗哗地往外涌。

妻每天都往医院跑,医生说像她这种病,用中药推拿,外加口服,个把月就能治好。妻虽不太相信,但不得己而为之。

七月的一天,天空下起了瓢泼大雨,妻做完推拿,从医院出来,看着外面的大雨迟疑一下,双手抱头,冲向雨中。

雨水并没有落在妻的头上,一把雨伞在她的头上撑开了。她抬头一看,是阿昌,妻稍一愣,扭转头朝雨中走去。阿昌一把拉住妻说:“这么大雨,会把你淋坏的。”妻回过头冷冷地对他说:“淋坏我,和你有什么关系吗。”“我送你回去吧。”他仍紧紧地抓住妻的手臂。“你最好松开我,不然我要喊人了,说你耍流氓,你不怕当众出丑吗。”

妻的话重重地击中了他,他的脸色在一刹那变得苍白,抓妻的手松开了,妻一甩手,向前狂奔而去。

医院门前就是一条马路,妻直接冲向马路对面,重重的雨幕中,妻没有注意到,一辆黑色轿车从马路的右侧急驶而来。司机发现斜刺里冲出来的女人,一踩油门,轿车疯狂地向妻撞去,眼看就要撞到妻,这时,一只大手将妻猛地推向马路对面,随着一声刺耳的尖叫,他倒在了车前。

妻从地上爬起来,她被刚刚发生的一幕惊呆了。愣怔了很久,她才扑向血泊中的他。

妻喊着,叫着,使劲地摇着。半天,他才吃力地睁开眼睛,朝妻咧咧嘴,然后,艰难地向怀里掏。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递给妻。妻迟疑着接过来,他示意妻打开布包,是一张照片,是他们五年前的结婚照,妻穿着洁白的婚纱,他穿着黑色礼服,只是在这洁白的婚纱上多出了一朵花,鲜红鲜红。

黑色轿车歪斜着停在路边,一个女人从车上跳下来,连磕带绊,发疯似地扑向躺在地上的他,哭喊着:“阿昌,我们说好的,你为啥救她,她已经不是你妻子了。”

躺在地上的他艰难地笑笑,指指妻,很费力地说:“我一直爱着她。和你,我只是想要个孩子。”

女人扭头,看她,猛地从她手中夺过照片,大吼着,把照片撕碎,狠狠地把碎片抛向空中,霎时,一朵一朵鲜红的花儿和着细细的雨丝在天空中飘荡……

短命的外遇

很惊讶,接到阿元的电话,阿兰正与老公午休,电话进来了,陌生的号码,陌生的声音,“老同学,还记得我吗?我是阿元。”想了半天,只能笑笑说:“不好意思,真记不得了。”电话里,阿元很热情,为了证明自己确实是阿兰的老同学,说了很多其他同学的名字,阿丽,阿芳,阿玉,阿梅,有熟悉的,不熟悉的。老公就在边上,阿兰不好多问什么,礼貌地告别,礼貌地挂电话。

第二天,阿兰正在办公室闲聊,吵闹得正欢,阿元电话又来了,阿兰心情很不错。阿兰是一所中职学校的老师,平时工作较轻松,正感觉无聊呢。于是,阿兰跑到安静处接了电话,聊了很多,彼此的近况,彼此的印象,彼此的人脉,彼此的人生观。得知阿元现在混得很不错,在一家高速公司做副总,挺佩服的。言谈中感觉到阿元是个很实在的人。

然后就在网上有事没事闲聊,阿元透露了一个秘密,他说其实读书时对阿兰很动心。当时阿兰刚从市里学校回到农村中学,比农村孩子白净,比农村孩子漂亮,气质要强很多。他说了很多细节,阿兰也是信了,女人嘛,总有虚荣心,何况对方多年以后还能那样记得自己,无论如何也是很满足的。

阿兰本来就是个很开朗的人,爱说爱笑,而且骨子里很文艺,而且充满才情,是个公认有趣的人。嫁的老公人不错,对她也算体贴,但有个缺点,就是太帅了,太多别的女人喜欢,阿兰烦死这个了。而且婚姻生活本来也平淡。人到中年,忽然有个旧相识倾诉爱慕,自然是欢喜的。

但阿兰并没有动心,阿元发过照片给他,不是很讨人喜欢的长相,阿兰是很喜欢帅哥类型的。但阿元有一点让她很满足,他不厌其烦说着喜欢,阿兰也发了照片给他,发福了,但他说改变不了他的想念。这种执念让阿兰很受用。

阿元不止一次提出,做情人好不好,阿兰不回答,只是笑,有时故意整出一些问题捉弄他。他从来不生气,一遍遍说着自己的诚意。

可最终坚定阿兰信心的事发生了,她的帅老公又与别人好上了。虽不是很确定,但风言风语还是传来,阿兰坐不住了。这是第几次了?连吵的心情也没有了。

开诚布公找他谈了,但他不承认,男人都这样,不抓奸在床,没有人会说自己有外面的女人的。

阿兰感到很受伤,很落寞,但她是个要面子的人,她人前笑的还是很大声,没有人知道她在黑暗中流的泪。

在网上再与阿元聊时,已是不一样的心情,网对面的那个男人的深情让她有了一点满足,她第一次答应了阿元的要求,做彼此的情人。

既然说做情人,那就会有思念,就会想见面。阿元开始设想怎样见面。阿兰在湖南,阿元在湖北,虽不是很远,但不是自由之身,见一面还是挺难的。

渐渐地,阿兰开始觉得有点思念阿元了,她开始想要了解他,了解他的生活,他的喜好,他的家人,他的担忧。他也开始什么都告诉她,他求学的艰难,他成才的困惑,他现在的苦恼,他的优秀,已经能打动阿兰了。

阿元总请求阿兰去湖北看他,他孤身在外拼搏,家人在广州,寂寞是肯定的,他说他除了妻子,婚后从不曾对别的女人动过心,他说愿意对阿兰一辈子好,直到老去。他说,他以后搞工地要去湖南,这样可以离阿兰近些。他说,他是那种很执着的人,一旦动心,不会改变。

然而阿兰不愿去看他,一是路途遥远,二是作为女人,她有自己的底线。她毕竟是有老公的人。除非阿元先来看她,表示自己的诚意。

事情往往就这样巧,阿元终于可以来湖南了,他岳父70大生,他要与老婆回来为岳父庆生。他们很兴奋,觉得无论如何都要见上一面。

阿元很用心,早早便通知了其他同学,说他要回来,并对其他同学流露想见阿兰的想法,其他同学纷纷打电话给阿兰,让她出来见一面。

此时的阿兰,也很想见他,通过网上的交流,她也觉得很喜欢很喜欢这个二十多年未见面的同学了。他的诚恳,他的大气,他的霸道,是老公所没有的。她就像回到二十年前,像怀春的少女,去见自己的情郎。

微微夜幕下,他们见了,他在街边等他,一脸焦急。他们握手,很客套。也有点羞涩,毕竟不是很熟悉。

然后顺理成章,他们来到宾馆。问候,寒暄,然后开心的交谈。

阿兰斜倚在床上,有点不好意思,拿被子盖住身子,因为是大热天,穿着很短的裙子。阿元很紧张,看得出他很紧张,阿兰有点想笑,真是个笨蛋,但心里更喜欢这个笨蛋了。如果他很猴急,阿兰反而会瞧不起他。阿元终于也没忍住,他靠过来,握住阿兰的手,手心里都是汗。“给我好不好?”“给我好不好?”那一瞬,阿兰是紧张了的,她脑子里闪过老公英俊的面庞,闪过老公发给别人的暧昧短信,闪过老公一次次的欺骗。她也有点动情了,眼前这个男人,他爱我,他肯奔我而来,人生苦短,我为何要委屈自己?她点点头,阿元便长驱而入,但很快,阿元便下来了,有点不好意思,“想到老婆就在不远处,好紧张。”然后亲亲阿兰的脸,说:“你从此是我的女人了,我会对你好的。”阿兰那一刻有点想哭,不知是什么心情,结婚这么多年,终于也出轨了,原来出轨是这样容易的事。望着眼前这个男人,他坐在沙发上,忽然又觉得好陌生,他刚才与我有肌肤之亲了?他成了我男人了?我们以后要怎样相处呢?

他们然后相安无事聊了一会,然后约朋友喝咖啡。咖啡馆是个滋生暧昧的地方,阿兰觉得在心里上与阿元迅速亲近了好多。阿元是个见过大世面的人,聊起天来也是有板有眼,做起事来好不含糊。阿兰感觉到很欢喜,面对这样一个男人,做一切都是值得的。

喝完咖啡已很晚了,阿元要去岳父家,他老婆还在那呢?他走了,阿兰一夜无眠。

第二天清早,阿元就来了,约了很多同学一起吃饭。同学相见,自然免不了亲热一番。说着过去,说着现在,也开着各种玩笑。席间,做东的同学有意无意,说阿元回来是要圆梦的。阿兰很紧张,难道别人看出了什么?毕竟这是越轨的事。吃完了饭,阿元要回湖北了,阿兰想说什么,但很多人在,什么也不敢说,只好用手机发了个信息,“你走了,我会想你的,一路顺风。”阿元回过了头,拉了拉阿兰的手,眼神里满是不舍。

阿元回湖北了,阿兰感觉到很思念他,老公照样早出晚归,阿兰不再那么心痛了。像阿元说的,人生苦短,能有一个真心相待的人陪伴,这人生便少了很多苦恼。阿兰开始相信这句话了,有个人你可以想到心里发软,有什么不好?

他们开始在网上肆意地宣泄自己隐秘的情感,也谈性,也谈彼此的家庭,满意和不满意。但有一点,他们是从不会谈的,他们要在一起,永远在一起。他们只说做情人,不可以破坏家庭的,这是底线。

情人和朋友自然是不相同的,做朋友,多是宽容,做情人,就成了苛求。苛求陪伴,苛求金钱,从而达到一种满足。阿元应该是深谙这一点的,阿兰不过是随口一说,要买套衣服,他就寄了钱来,阿兰说手机不可以上网,他也马上寄了钱来,说买个能上网的手机,阿兰说没钱买去他哪儿的车票,他也寄了钱来。真是个傻瓜。阿兰不过是试探他,阿兰是不缺钱的。她要看看他的诚意。他都做到了。她很感动。

初恋的避孕套

我15岁的时候才有初恋,比起那些早恋的人来说已经是属于晚恋型的了。他是我的同学,人长的很帅,学习也很好,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他的前途是光明的,追他的女生也很多,可是他好像很清高,不为这些女孩所心动。

他家和我家离得很近,所以,我们经常在一起出入,渐渐的,我们也有了感情,一种似乎超越一般朋友的感情。

我发现,我爱上他了,而我的直觉也告诉我,他对我也有一种别样的情感。

暑假的一天,他来到我家玩,家里大人都不在家,就只有我们两个人,天气很热,我们都脱的只剩下短裤。最初,他呆呆的看着我,脸上泛出一阵阵红光,我知道他的内心在颤动,因为我也一样。终于,在那个夏天的午后,我们都彼此向对方坦白了自己的情感和爱恋。当他告诉我他爱我的时候,我有一种完全自足的满足感,我的信心和虚荣心都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天气真的很热,我和他到外面找了一个冷饮店坐下,他掏出身上所有的零钱凑在一块为我买了一盒冰淇淋。

就一盒冰淇淋,是最贵的那种,如果买稍为便宜一些的,足可以买两盒。

我喜欢他这种宁要一个好桃也不要一筐烂梨的性格。

我问他吃吗?他说看着我吃。

我打开冰淇淋盒盖,用那精致的小勺盛起一勺向他的嘴送去。

当时我拿着小勺的手在剧烈的颤抖着,这是我第一次给他喂东西吃,他最初紧张的看着我,我也看到了他内心的慌乱,接着看到他的两眼里充满了一种柔情。

他探过头,腼腆的看着我慢慢的张开嘴,把我伸在他面前的勺子咬在了嘴里……

这个情节我只在爱情电影中看过,没想到却发生在我和他之间,直到现在我一回忆起这一幕,心头就会隐隐作痛。

我想,这大概是我一生中最最浪漫的一个细节。

他把冰淇淋咽下去,就一直心事重重的埋着头,也不说话,我问他怎么啦,他抬起头看了我半天才说到:“我没有想到我这样幸福,我真的感到好幸福……”

他有些激动,我明白他的意思,没让我想到的是,这样子优秀的男孩,竟会如此认真的对待我这样一个微小的动作。

说实话,当时我的心也被这种突如其来的幸福所震撼了。

他回家的时候对我说:“以后每天我都要请你吃冰淇淋!”

以后,他为了每天都有钱请我吃冰淇淋,就悄悄的干起了推销,用一个大包装着洗发水,化妆品什么的到处乱窜,推销东西。此我也要和他一起去,他坚决不干。

我们每晚都相约在那个冷饮店,他总是一头汗,满谩颉蛞尘的赶来,把包往椅子上一扔,然后兴高彩烈的掏出他所挣的钱,让我去买冰淇淋。

有时候我吃着吃着眼泪就想流下来,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幸福。我觉得我是天底下最最幸福的人。纵是我的肠胃不好,一吃凉的东西就会不舒服,可我还是天天等着他挣钱归来给我买冰淇淋吃。

有天我在冷饮店等他一直等到深夜12点钟,我坐在门口等他,我相信他一定会来的。

当时没有月亮,却有很多的星星,我坐在那里看星星,到凌晨一点多钟他才一瘸一拐狼狈的出现在我的面前。

冷饮店的老板知道我们的关系,但当他知道他这么晚了走了很久来付约的时候,他还是很感动,那一次,他也破例没有收钱。

他很累,脸上都是灰尘和汗渍,我一口口的喂他吃冰淇淋,他像一个孩子一样听话。

整个城市丁颉虔了,四周很静很静,我仿佛觉得整个城市就只剩我和他,我们可以为所欲为。

有段日子他生病了,正好那段日子我的爸妈随单位去旅游去了,我就让他住在了我家里。我照顾着他,给他煨鸡汤喝。

那几天我们不知疲倦的玩着,那个空荡荡的家里就是我和他的天堂。我们玩游戏机,看电视,饿了就一起做饭吃,吃饱喝足了,就躺在床上听音乐,听席琳迪翁的《MYHEARWILLGOON》。

我们长长的接吻,紧紧地搂着对方,搂的都喘不过气来。

每一次接吻都使我感到自己像是飞上了天。

我们的亲吻是灵魂的礼物。

我们就像是一对恩爱的夫妻一样,那时候也没有多想有关GAY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只是相爱着。

我们也会进行除了“1/0”之外的亲密的接触,我们对SEX方面知道的不是太多。

有一天晚上,我睡的迷迷糊糊,他的手放肆的抚摸着我,我睁开眼,看见他的身子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他问我爱他吗?

我毫不犹豫的点点头,他说他想和我做“1/0”,他想插入我的身体。

我有些犹豫了,因为我听说这样子就会得爱滋,就会死掉,只有戴安全套才能不得爱滋。

我不知道做“1/0”不戴安全套会不会真的得爱滋,但是我宁愿相信这是真的,因为我真的不想死。

我对有些疯狂的他说,明天,明天我们买了安全套好吗?

说实话我也快把握不住自己了,如果他再进一步的要求我,我会答应他的。

可是他却很听话的滚到了一边,当时我的心沉浸在一种深深的失落之中。

第二天,我们决定去买安全套。

当时街上专门的性用品商店已经不少了,可我们经过这些商店的门前时,连望都不好意思往里面望,明明知道里面有我们所要的东西,可是我们谁也不好意思进去。

我们知道这种东西药店也有的卖,我们走进药店假装买药,东看看,西瞅瞅,明明看见安全套就放在柜台里,但就是开不了口让小姐拿出来。

那一天,我们走得很累,但却是无功而返,很沮丧的回到家,坐在客厅里。

那一晚,我们什么也没有做,和衣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其实我们都知道对方想要什么,可是我们都怕那个让人感到恐惧的结果。

我们就这样子躺到凌晨,他突然对我说:“明天,我就能搞到安全套了。”

我问他是用钱去买吗?他说不用去买。他告诉我有一次在他表姐夫家住,无意中在床头看见许多这样的东西,可以去偷几个过来。

他为自己的发现而高兴,我也很高兴。我们在黑暗中又接了一次吻,祝明天的好运气,然后在希望中睡了过去。

我们希望明天快来临。

第二天,他一大早就走了,去他的表姐夫家取安全套。我一整天都处在一种兴奋之中,我把床收拾的干干净净,等待他的回来。

等啊等,越等越不安。

在不安的等待中,在傍晚才等到一个电话,电话是医院打来的,说有一个病人在医院要见我。

我匆匆赶到医院,他奄奄一息的躺在手术车上,准备进手术室,脸色苍白,满身都浸在血中,他的亲人都在两边哭啼。

他看见我后,微微笑了一下,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可是什么都没有说出来,把手伸给我,我去握他的手,他把几只安全套放在握的手心里。

原来他去取安全套,他的表姐夫家住在四楼,家里没有人,他就翻窗户进了屋。上去的时候很顺利,下来的时候,被人发现了,认为他是贼,一阵大声叫嚷,他一失手从上面掉了下来。

肝脏破裂,抢救无效死了。

当冰冷的他从手术室推出来的时候,我哭昏在地。

我是美女,我也愁嫁

又到了周末,一周七天,最高兴的莫过周五了。下班回家的路上顺便去了趟超市,该买的不该买的,大包小包的,费力拿到路口打车,又拎上六楼,累得气喘吁吁,收拾完战利品,准备休息一下,打瓶罐头奖赏自己。最爱黄桃罐头,每次去超市必备,今天也怪了,不知是天气冷冻得,还是拎太多东西胳膊没力气,摆弄半天也没打开,最后菜单、剪刀都用上了,愣是没弄开,把罐头扔到一旁,心头一酸……

这就是一个人的生活,我承认,此刻我孤单了。想到前段时间跟前同事聚会,当时办公室就我们三个女孩,如今一个结婚了,一个年底结,我坐在她俩中间受轮番的教育,脸上笑得,心中也挺异样的,她们说得也对,恋爱要趁早,现在挑剔别人,过两年就被挑剔了。

混迹天涯很久,无事的时候总爱在上面逛逛,看看帖子,虽然这里鱼目混杂,但其中也有很多帖子值得一读。此刻无聊,就发篇试试,也算记录下自己的心境。题目起得很张扬,要是现实中肯定不好意思这样,转念一想,既然想写了,张扬就张扬一次吧。我知道天涯上的人良莠不齐,不泛很多骗子写手,对它不抱太多希望,当然内心深处也有一丝期望,也许某个清晨,某个午后,有人无意中点击进来,我被我的字触动。

谁,执我之手,消我半世孤独;谁,吻我之眸,遮我半世流离;谁,抚我之面,慰我半世哀伤;谁,扶我之肩,驱我一世沉寂;谁,可明我意,使我此生无憾。

要怎么写呢,还真有点犯难,还是介绍我自己,表明我接受的,说明我不喜欢的年龄:楼主是86年的,尴尬的年纪,说大吧,还有很多80后姐妹没出嫁呢,说小吧,90后的已经横空出世了,所以真是要抓紧了。

楼主喜欢比自己大几岁的,82、83年的最佳,上下略浮动接受大不接受小,要是不在这个区间的,就不用往下看了身材:包括身高和体重,楼主测过最精确的是大一入学体检,158,48公斤,这些年高没高不知道,肯定不会矮的,胖瘦变化不大,冬天胖几斤,夏天瘦回来,勉强算得上不高不矮,不胖不瘦吧!

楼主喜欢高高瘦瘦的,175-178最佳,上下略浮动,估计很多人看了会说我苛刻,自己又不高,偏要要去别人,没办法,楼主就喜欢这样的,不想妥协受高不接受矮,接受瘦不接受胖,不属于这个类似的,就不用往下看了,对不住了。

样貌:这要怎么说呢,自认为既有北方人的五官端正,又像南方女孩的眉清目秀,比较顺眼和耐看,我家基因好,我也继承点,当然还不是什么绝色美女,那样的美女我也见过,还是有差距的,平日长直发,淑女外加一点职业的装扮,小清新型的(不会被人说自恋吧,呃!)

楼主对样貌提不出具体要求,干净,笑容温暖就好!

不过要是跟肥头大耳、尖嘴猴腮词联系上的就不用往下看了家境:楼主父母都是普通人,比较老实善良,对楼主本人事情很少干涉,亦没有太大经济压力,此外,还有姐姐、哥哥都已成家立业。不过楼主家庭比普通家庭复杂一些,详因不述。

楼主希望对方普通家庭就好,父母善良、本分,不求大富大贵,你太好了我也接不住,也别家徒四壁不过要是所谓极品、凤凰家庭,就不用往下看了品性:包括品行和性格,其实这个是很难描述的东西,无形的,但却是最重要的,楼主虽然不是什么品行高尚之人,自认明是非、懂礼仪还是能做到的,与人交往奉行,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性格也难描述,不过不刁钻,不古怪,也算温柔善良,另外楼主是双重性格非常明显的人,喜欢研究星座的可以看看,本人是天秤,A型血楼主希望对方,品行端正,明辨是非,有认知度和责任感不过,要是自私自利、小肚鸡肠、暴躁、易怒这类的,就不用往下看了学历:楼主是专科生,不过不是垃圾学校,只是重点大学的专科专业,写到这有点难过,楼主自小都算认真学习的好孩子,无奈在学业上总差半点运气,当年更是已本科分数走了专科专业,留下很多遗憾。不过好在专业不错,从来不犯愁找工作。之前上班的时候每天经过交大,有段时间特别想再读读书,可是选来选去,没有合适的专业,也不能为了上学而上学,现在更不可能了,我在上几年学更嫁不出去了。呃!我要写跑题了楼主希望对方受过高等教育就行,别比我低就成啦,当然要是高太多,也够呛,搞个博士我也压力大要是不符合这个的就不用往下看了情感经历:楼主感情经历比较简单,没有确切的谈过一场恋爱。当然,在人生的不同阶段会遇到这样那样的人,只是虽然相遇,却没有太多交集。

楼主虽然简单,不会要求对方也如此,正常的感情经历都可以接受但是楼主不接受和前女友纠缠不清、超过7年以上恋情(其实要是5年就已经很纠结了),或者前女友为之流产的,要是这样的就不用往下看了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如果这点不达标,上面的条件再好也会站不住脚,楼主虽不是攀龙附会之人,但是也的确做不到视钱财如粪土。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也很是万万不能的,所谓的裸婚者,楼主做不到。

楼主希望对方工作独立,经济良好,以比我大三四岁,在上海工作为例,月收入也是万元户吧,结婚时也可支付房子首付,小、远无所谓,当然要是特别行业例外。说白了,就是可以养活自己,可以养活家。

要是没达到的,就不用看了。

难得发帖,还这么不顺心,题目莫名其妙就给和谐了,不知所以然,呃,看来比我矫性的还很多,我是不是给男得都吓跑了,其实楼主优点还很多的。

比方,楼主会做饭,你以后不用担心饿肚子楼主会做家务,而且不喜欢指使别人,楼主觉得做家务是最好的减肥运动,以后家里的事情都我来做,肯定干干净净的,当然无视别人劳动成果的不行楼主不讨厌吸烟,这点很多人喜欢吧,不讨厌不是纵容,过度也不行。

那天,我摸了她的胸部

那年我18岁,在北京一所很著名的大学读大一。农村生长的我,刚入首都,看到别的同学,骄傲的男生、漂亮的女生,心里有一种自卑感,所以很少与人交往。

这时她出现在我的生活里。她算不上绝色,但绝对是美女,柔顺飘逸的长发,苗条高挑的身材,走到哪里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最吸引人注意的还是她丰满的胸部,坚挺、结实。她性格很大方、开朗,又很会体贴人,温婉可人而不失坚强,而且成绩优秀,是系学生会的学习部长,追她的男生多如夏夜的青蛙,不计其数。

像这么优秀的女孩一般我是不会去招惹的,我没钱,又不帅,惹不起。

晚上我们一般都在阶梯教室自习,座位不固定。她总是主动坐在我旁边,没事找事的与我说话。开始我不理她,可她丝毫不以为意,仍然向我问这问那。没办法我只好答话,慢慢的就熟识了,话也多了起来。

有一次她问我:“你不与人交往,是不是有些自卑?”我说是。她说:“那我训练你,让你自信起来好不好?”我说好啊。她说:“第一步,注视我的眼睛。”我说不要吧?她说:“说话时不敢看对方的眼睛,别人一眼就知道你心虚。”

于是我大胆地看着她的眼睛。她的眼睛真好看,很大,很清澈,水汪汪的,尽管戴着高度近视眼镜,但丝毫无损于她的美丽。刚看了不到5秒钟,我就心虚了,把目光向下移。可是又看到了她更美丽的胸部。我的脸一下子红了。她没注意到我看了她的胸部,说:“看你看你,胆子这么小。”于是我又鼓起勇气与她对视。

在她的帮助下,我很快开朗起来,同学们也不再把我当“异类”。我真正融入到了同学之中,学习成绩成直线上升,还在校园征文中获得了一等奖。当然对这一切最感到高兴的还是她,因为她的努力有了效果。可是我知道我爱上了她,一天不和她说话我就像浑身没劲。她是北京人,每到周末都要回家。于是周末成了我最讨厌的日子。

我知道她感受到了我对她的感情。因为从表面上看,她对每个男生都很好,好像跟大家相处得都不错,我只是其中之一而已。但她跟我在一起笑得最多,话也最多,而且每次星期天下午从来家里回来时,都要给我带一些吃的,这让我感到很幸福,也让别的男生很吃醋。

眼看就要放寒假了。寒假有一个月不能见到她,我不知道这个假期我该怎么过,只有盼望日子慢一点。可是时间还是一天一天飞快的过去,寒假终于到了。

虽然父母很想我,但还是写信叫我不要回去,我也不打算回去。因为买车票的钱相当于我两个月的生活费。临近过年,许多民工都回乡了,在离学校大概一个小时车程的建筑工地上,我找到了一份挑砖和看守材料的工作,晚上就住在工棚里。工钱是按天算的,每天20元,还管3餐饭,我很知足,因为一个寒假能挣600,下学期的生活费就不要家里寄了。

北京的冬天真冷啊。家乡的冬天也冷,但必竟是南方,把棉被加厚一点就可以了。可在北京不行。夜里,工棚里简直是个冰窟隆。我又不敢生火,因为工棚里就我一个人,怕睡着了出安全事故。难以入睡,只能勉强打个盹凑合一下。

腊月十八。早上。我像往常一样,挑起一担砖,刚直起腰就看见了她。她和她爸妈提着很多菜,应该是采购年货吧。她也看见了我,很意外。对视了两秒。我低下头继续工作。她叫住我:“你……”我苦笑:“我要挣生活费。”她不由分说地拉起我:“去我家洗个热水澡,换套我爸的衣服,看你一身的灰。”

她的坚决让我无法拒绝,我去了。

原来她家就在附近。进院子的时候我注意了一下,是一个很有实权的部门。对面走来一人,很恭敬地对她爸说“赵局长好”,看到我跟他们走在一起,很诧异地看着。她妈在后面说:“我家下水道堵了,找个人看一下。”我只觉得脑袋“轰”了一声。掉头就往回走。身后传来她和她妈吵架的声音。

我穷,但我有自尊。晚上,我坐在棉被里,想起白天的事,心情很差。于是拿起心爱的二胡,拉起了辛酸的《二泉映月》。(忘了交待,我跟父亲学会了二胡,尤其喜欢《二泉映月》)曲终,有人鼓掌:“今天才知道你还有这手绝活。”她提着一个大包站在棚口:“不请我进来么?”我冷冷地看着她。

她自顾自地走了进来,脱鞋,也在棉被里坐下。“我带了几件我爸的旧衣服,希望你不要嫌弃。白天的事我向你道歉。还有400块钱,是我给你的压岁钱。”我说:“我不要你的怜悯和施舍。我在我的世界里,以我自己的方式活得很好,不要你来管。”她说:“我真的想帮你,没有丝毫看不起你的意思,你要相信我。以前你内向,我帮你开朗起来。现在你生活这么苦,我想帮你渡过难关。”

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我们就这样对视着,足有5分钟。虽然工棚里只有25瓦的灯泡,但她脸上的真诚却真实地映入我的眼底。

一个念头在我心底升起。我突然一把扳过她身子,把她压在身下,一只手粗鲁地抓着她的胸部。她愣了一下,可能一下没反应过来,但随即掀开我,然后一个响亮的耳光落在我脸上。“无耻!我真是瞎了眼了!”她整理了一下,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知道我与她彻底结束了,心里一阵轻松,尽管很不舍。又开学了,大家陆续返回了校园。她依然与每个男生保持着交往,除了我。晚上自修,也远远的坐着。同学们也发现了这一点,都问我原因,我不答。

日子就在这冷冷的气氛中过去了三年,每一天我都承受着煎熬的三年。看着她若无其事的与其他同学嘻笑,我的心就一阵阵刺痛。于是我更加发奋的读书,但最高奖学金丝毫不能减轻我的痛苦。我知道我深爱着她,但我不配。我想只有毕业才能解脱这种痛苦。而我在她眼里就像是透明人一样,她的目光从来不在我身上停留。

直到有一天……那时已经是夏天了,离毕业大概还有个把月。我们寝室一直有“卧谈”的传统,那天一个平时与我关系很好的朋友说起了她“那对奶子,啧啧,真想咬一口。”那表情,就好像真的咬了一样。我扑上去,狠狠给了他一拳。第二天,我们两人都青肿着脸去上课。全班同学都知道了打架的原因。晚上,在阶梯教室,她又坐到了我旁边,盯着我不说话。尽管已有三年不曾对视,但我仍读懂了她的目光,她是在询问。我说:“因为我不想别人侮辱你。”她说:“既然如此,那当初你自己为什么要侮辱我?”

我只觉得热血上涌,心中埋藏了三年的话终于脱口而出:“因为我不想你在我身上浪费青春。我配不上你,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虽然我喜欢你,但我毕业后要回去的,不可能留京。而你不同,你应该有更美好的未来。”“然后你就用这种方法来让我讨厌你?”她看着我。我也看着她:“是。”又一次对视。

良久,她仰起脸,但眼泪仍掉了下来。

我收拾好书,走出了阶梯教室。一直到毕业,我都没有再去自修。

……八年后,腊月十八。早上。我像往常一样,为女儿准备早餐。手机响了,是我留京的同学打来的:“她今天结婚。”我说:“谁结婚?”他说:“还有谁?已经32了,全班最后一个结婚,还非要把婚期定在腊月十八,都快过年了,不知道她怎么想的。”“咣”的一声,我手中的锅铲掉在地上。

客厅传来妻的声音:“怎么了?”我说没什么,拾起锅铲,把已经煎糊了的鸡蛋丢进垃圾桶。

第二章 缓缓流淌的爱,芳菲不尽

缓缓流淌的爱,芳菲不尽

春花刚谢,槐柳岸,南风徐徐入弦。枝头,绿丝摇摆,半空中,落英缤纷,招揽新蝉。时而,微雨滋养,晓风轻拂,无意将小荷打翻。

他和她的爱,在这个初夏点燃。一切,来得突然,来得匆忙。缘分?命运的签?无人知晓!

他的兄弟、朋友不理解、搞不懂、猜不透,他在高考倒计时之际还荒唐的谈恋爱,放纵自己,任自己颓废!同学,都认为他只是单纯的爱玩,单纯的消磨时间罢了。

至于,她,情窦初开,羞涩懵懂。尽管,不是初恋。且唯一的担心,便是他的学习。

短信,是他们聊天、相互关心、加深感情的桥梁。每晚,都会有“晚安”伴她入睡,说不定已成习惯、已成自然。

经常的,她靠着他,他抱着她,握着她的手。他会夸她的手很漂亮,她会开心的回答:剁给你!每天,相见时间不长,但他们都会珍惜。情思,如溪水,悠长、恬淡。有时,她会低着头,看着手心。他很想,轻轻的在她耳边说,星星,是他看她的眼睛。他们都相信,尘世,很美!相守着彼此爱的那个谁,很美!心中有爱,谁和谁,都会很美!平平淡淡,简简单单,纯纯洁洁,很珍贵!

渐渐,满足的心儿仍执着着,静静悄悄,等待更熟悉的脚步。柳絮滋扰着思绪,但他们,通晓爱情的秩序,痴玩着年少之美妙。

他爸爸,不喜欢他留长头发,***妈,不喜欢她留长指甲。他们,什么都被管。但,他们,什么都看不惯,却也都没有力量推翻。两人学习之道又不安,心有灵犀!他,很想牵着她的手,两个人去宇宙,逃离这颗星球,因为,那里没有引力左右,可以,将忧愁剥落,快乐的十指相扣。

把酒言欢,她斟酌,他举杯,和陌陌红尘共醉。

缓缓流淌的爱,芳菲不尽……

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恋君朝与暮

多情的三月,多雨的三月。枝上的桃花开得正艳,街头巷角的烟花绽放出从未有过的绚烂。依然记得他和她相识的那个场景:柳絮随风飘,蝶戏花丛里。莺歌枝头上,燕舞九天中。她于林间轻弹古筝。一袭素衣,一抹浅笑,略施粉黛的淡淡容颜,虽没有倾国倾城的绝色,却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清丽脱俗。一颦一笑,尽显风情。彼时,他一身青衫,骑马佩剑途径此地。只轻轻一瞥,便再也移不开自己的目光,征征地停下了前行的脚步。他从马背上一跃而下,遂拔出腰中所佩之剑舞了起来。刹那间,满树的桃花摇曳生姿,于林中漫天飞舞,而后盘旋落下,在地上整齐地砌成“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十四个大字。她含羞而笑,百花霎时黯然失色。她的笑恬淡而落拓,是他见过的最美的、最纯净的笑。那笑已足以倾倒他的心。

他收剑向她走近。“在下途径此地,听到姑娘的琴音,隐忍不住舞剑助兴的冲动。若有打扰到姑娘之处,还望姑娘见谅!”她抬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瘦削的脸,剑眉英挑,高挺的鼻子,皮肤白皙,有点书生味道却又不失英气。她盯着他看了许久,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不知所措地想要收回停留在他脸上的视线,不料却对上他那双漆黑深情的眸子。她慌忙地低下了头,脸上瞬间布满了红晕,宛若含苞待放的桃花。为了掩饰自己的不自然,她开口柔声说道:“公子好剑法。想必公子对琴曲颇有研究吧?”“哈哈,研究倒谈不上,只是平时喜欢捣鼓,略懂略懂罢了。姑娘可否轻移金躯,让在下为姑娘弹奏一曲?”她起身,浅浅一笑:“公子,请。”他显然看呆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席地而坐,十指轻碰琴弦,修长的手指所到之处,无一不化作动听的音符,天籁之音大概也不过如此吧!琴音时而高昂亢进,时而低沉柔和,她好生佩服他的琴艺。突然曲调一改,他边弹边唱“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凤之翱翔兮,四海求凰。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将琴代语兮,聊写衷肠。何日见许兮,慰我彷徨。愿言配德兮,携手相将。不得於飞兮,使我沦亡。”

她一惊,这是一首求爱的琴曲。曲终,他径直走到她跟前:“在下姓酆名翊。素闻江南有个名唤粟玥的女子,琴音可用天籁之音来形容,歌声可与夜莺媲美,舞姿与蝴蝶相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想必姑娘便是那位被誉为”琴歌舞“三绝的粟玥吧?”“酆公子过奖了!小女子琴艺平平,纯粹是人们给的评价过高,从心而论,实在是担当不起”三绝“这一美誉。”“粟姑娘谦虚了!方才听得姑娘所弹之曲,得知姑娘并非浪得虚名。恕在下冒昧,姑娘可曾听出在下适才所奏之曲?”他饶有兴味的盯着她看。粟玥双颊红晕再起,把头垂得更低了:“公子把这曲《凤求凰》演绎得出神入化,小女子甘拜下风。”“姑娘深谙在下之意。都言北方有佳人,一顾倾人国,再顾倾人城。我却道南方有粟玥,一笑倾城,二笑倾国,三笑倾我心。”不假思索地,他握住她的手。她没有挣脱,高山流水觅知音,她终于等到了一个懂得她琴音的男子。而其实,在对上他漆黑深情眼眸的那一刹那,她便已芳心暗许。他,是个足以令她着迷的男子。他只轻一用力,她便倒入他的怀中。春风吹过,林间桃花顺势起舞,两人衣袂飘飘,裙裾飞扬,好一幅才子佳人美景图。

此后,林间便多了两个相依相偎的身影。他教她骑马,她为他歌唱;她弹琴,他舞剑;他吹箫,她伴舞;他陪她看庭前的花开花落,她伴他观天边的云卷云舒;他陪她弄花香满衣,她伴他饮酒赋诗……这样惬意美好的日子,怕是连神仙也要嫉妒了罢。是日,月正圆。她凭栏倚窗远眺,低吟:“锦瑟华年谁与度?”他别正她的脸,看着她的眼睛深情道:“锦瑟华年与伊度!”她的眸里闪过一丝欣慰:“即使年华老去,君也依然待我如初,是吗?”“是,即使年华老去,我也依然待你如初。你是我想要执手一生的女子!”“但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此相思意。”他握紧她的手,拥她入怀中。“玥儿,怎么又对着窗外发呆?你又在胡思乱想了吧?”他对着此刻正望着窗外出神的她问道。她没有回头,只悠悠地说:“昨夜的雨打落了一树的桃花。你看,它们无枝可依孤独地漂浮在水面上,随着水流漂向未知的领域,何处才会是它们的归宿?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说得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我的傻玥儿,你又多愁善感了。落花尚有意,流水岂无情?落花最后的时光是和流水度过的,它最后是没有遗憾的。花随水飘,水随势流。这是它们的宿命。”他在她身后拦腰将其紧紧抱住,生怕会丢了似的。“翊,你不会丢下我,会永远和我在一起的对吗?”她转过头一脸严肃地问他。“对!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酆翊发誓,不只这辈子要和粟玥一起,生生世世都要和粟玥一起!”他郑重地回答。泪水夺眶而出,那是感动的、幸福的眼泪,他伸手为她拭去泪水。这时,一只白色的鸽子拍打着翅膀从窗外飞了进来。这是酆府特有的鸽子,脖子上有一圈黑纹,翅膀上的那个“酆”字若隐若现。仔细一看,鸽子腿上绑有一封信。酆翊一把抓住鸽子,取出信。读毕,他神色凝重。“翊,出什么事了?”觉察出了他的变化,她急切地问道。他欲言又止,张了张嘴还是没有说出话来。他把信递给她。“你是要离开粟玥了是吗?你刚才才说要和我永远不分开的!”看完信的她含着泪说道。“玥儿,你是个明事理的女子。北边匈奴不安分来犯我皇土,我父亲是世袭将军,而今的他年事已高,作为酆家唯一的儿子,我需代表父亲征战。”“可是,你这一去还会回来吗?”“傻玥儿,我会回来的!我要你记住,我回来那天便是我迎娶你的日子,你等我。”“有你这些话足够了!无论怎样,我都会等你!”说罢,她已泪下千行。

长亭外,古道边。他在她光洁的额头上深深一吻,便飞身上马,疾驰而去。他怕再多一秒的停留就会改变了初衷,他怕自己舍不得。“翊,我会在这里等你!”她拼尽全身力气地喊出那句话。泪已决堤,她望着他离去的方向,任眼泪恣意地流淌。而后的每一天,不论是刮风下雨天,还是艳阳高照天,她都会撑一纸油伞,痴痴地朝他消失的方向久久地张望。

等待是最初的苍老。望着镜中略显憔悴的容颜,粟玥叹了叹气,如花美眷终抵不过似水流年。时光静好,只是你怎么还不归?一年了,整整过去一年了!翊,你在哪里?你忘了玥儿了吗?不,我不能坐着空等,我要去找他。打定主意后,粟玥便简单地收拾了行李,往酆翊离去的方向马不停蹄地赶去。经过半个多月的风雨兼程,她到了他曾对她说过的那座城。“你好,我想问一下酆府怎么走,”粟玥找了个街边卖菜的小贩问道。“沿着这条路直走,尽头那家便是。”“谢谢。”道完谢后,粟玥便迫不及待地朝酆府赶去。“玥儿,是你吗?”那久违的、熟悉的、温暖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她猛一回头,是他,是酆翊,是那个让她魂牵梦萦的男子。脸上难掩看到他后的喜悦,她跑过去一把抱住他,“翊,我以为你已经忘了我了。我好想你……”还未等粟玥说完,酆翊就拉开她的手道:“你怎么来了?这里说话不方便。走,我先找间客栈让你住下。”不容分说,他拉了她便走。

窗外寒星冷月隔着雾,客栈里,烛光中,她素颜紧蹙。“玥儿,我不是说会回去找你吗?你怎么自作主张一个人就跑来了?”“我怕你忘了我,忍不住就来找你了。”“说白了,你就是不相信我。”他脸色很难看。“我,我……”门外响起了敲门声:“将军,席大人说有事跟你商量。他现在正在府上候着。”“知道了,我就回去。”说罢,他打开门,头也不回地扔下一句话:“你乖乖地呆在这里,不要乱跑。”她看着他的背影,呆坐到凳子上,好久好久回不过神来。他变了,变得让她陌生了。

翌日,他满脸堆笑地推门进来,搂着她的肩说道:“玥儿,我们成亲好吗?”她吃惊地带着满脸疑惑地抬头,看到的是酆翊肯定的点头。幸福来得太突然,她不知所措起来,一边用手捋着头发,一边语无伦次地说:“翊,我的发髻这样弄好不好看?还有我的眉该如何描?我还没准备好凤冠霞帔呢。怎么办?怎么办?”她急着在屋里直跺脚。“傻玥儿,凤冠霞帔不用你准备的,很早之前我就命人做好了。择日不如撞日,我们今晚成亲可好?”她含羞地点了点头。“小雨、小夕,你们两个进来帮粟姑娘梳妆。”酆翊对门外的人说道。而后,两个丫鬟打扮的人推门走了进来。“玥儿,我也先回去准备一下。”“好,你回去的路上小心点。”“嗯,我知道。”看着粟玥开心的模样,酆翊的嘴角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鞭炮声、锣鼓声在外面响彻云霄。“粟姑娘,将军来了。你快盖上红盖头吧。”很听话的,她让丫鬟帮她盖上了头巾,并在丫鬟的搀扶下上了花轿。盖头下的她脸上满是幸福的笑,他要娶她了,她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被轿夫抬着走了一段路后抵达了目的地,“粟姑娘,到了,请下轿吧。”轿门被随行的两个丫鬟掀开,她莲步轻移地扶着丫鬟的手踏出花轿。经过一系列的仪式后,她被送入了洞房。不久,就有一人推开房门进来了,她紧张地抓紧了嫁衣的衣角。随后,盖头被掀开,一朵含羞的空谷幽兰尽显眼前。“粟玥,你好美。”她惊诧的抬头,看到的是一张陌生的已到不惑之年的男人的脸。“你是谁?酆翊呢?”她歇斯底里地问道。“我是你的丈夫席厦。酆翊已经把你送给我了,方才和你拜堂的是我,这里也是我的府第。”席厦目不转睛地盯着粟玥说。“我不信!我要去找酆翊。”她站起来朝门外走去。“你现在是我的妻子,新婚之夜,你不好好伺候老子,口口声声说去找别的男人做什么?”席厦对着欲走的粟玥猛一推,她就重重地倒在了床上,而后他便压在了粟玥的身上。“你放开我,酆翊,救我。”粟玥带着哭腔死命地挣扎,指甲划破了席厦的脸。“啪”一记巴掌狠狠地甩在了粟玥脸上,席厦站起身从袖口抽出一张纸扔给她,“让你明明白白地服侍我,这是酆翊将你送给我而立的字据。”粟玥颤抖着看完那张字据,泪,早已湿了眼眶。酆翊,你怎么可以把我当成是你的棋子,以牺牲我来作为你巩固地位、结交达官贵人的筹码?为什么?你说过与我偕老的誓言,你忘了吗?“现在明白事情的始终了吧?我劝你还是乖乖地顺从我,省得我动粗。”席厦对着已哭成泪人的粟玥说道。粟玥冷笑一声,“翊,今生不能和你在一起,就让我穿越时空到下辈子去爱你。我说过你不离我便不弃,你若离我亦不会弃。等你,在下一个轮回。”说罢,一口鲜血从她口中喷薄而出,她微笑着慢慢倒下去。“老子撞邪了!洞房之夜,新娘竟咬舌自尽。来人,将其尸体拖去后山埋了。另外再找些道士过来作一下法,去除晦气。”将军府中,他的心猛地抽了一下。

再见,叶子,再见,旧时光

风中飘来一片叶子,陌上走来一个女子,遇见,然后,再见。

——-题记

那一天的清晨,漫步在熟悉的小湖边的陌上,柳条在微风中摇曳,影子随风轻轻舞,风中飘来一片翠绿的叶子,擦过肩膀,滑落在挎包上,一眼瞬间的遇见,我把它拾起,心中不多想,竟将它夹在了包里的书中,也许,大多人并不会在意。

那一天的夜晚,不经意的翻书,发现了凋零的枯萎的叶子,才一天,它就换了模样,究竟是时光太匆匆了,谁也留不住,只能轻声说,再见,叶子。

那一年的春天,我哭泣着来到红尘,那么陌生,不久,在我还不曾有名字的时候,我就开始对着天空微笑,我以为有些东西是永远的,我以为世间都像湛蓝的天空那么纯净,我以为一生都是春暖花开的。

那一年的夏天,我挥别了童年的好友,那些天真的过往,那些做梦的年纪,那些遥远的美好,那些醉梦的年华,我以为我们会是一辈子的好朋友,我以为我们会一辈子的亲近,所以,当我远离你们的时候,我那么怀念我们的曾经。

那一年的秋天,我遇见了深爱的人,那些甜蜜又酸涩的日子,在最美的花季雨季,遇见了最美的他,我以为我会深爱他一辈子,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所以,流浪远方的日子,我念念不忘那些韶华。

那一年的冬天,我坐在院子里,望着天空,感受着飘雪,让雪花落满衣襟,我以为可以洗尽铅华,都说瑞雪兆丰年,我以为冬天来了,当九九消寒图的梅花落到最后一朵的时候,春天就会回来了。

那一春的温暖,遗漏了角落里的我,没有到我心头,原来,冬天过了,春天并没有到了,不是所有的生活都那么美好快乐,也不是所有的日子都那么沁人心脾,我没有找到,也迷失了回去的路。

那一夏的曾经,没有一直流淌在我的心间,渐渐的我们每个人又有了自己的生活,不一样的环境,慢慢地我们成长了,也分别了,然后,不再联系了,偶尔,在街头相遇,竟会是对面不相识。

那一秋的爱恋,也随着秋风吻落叶,落叶吻尘土,一切褪尽了颜色,我们便相忘于江湖了,青涩的年纪,我们遇见,成熟的年纪,我们再见,原来,那份爱,走不到最后,那份情,也不是一生。

那一冬的雪花,没有飘落在我的肩头,我泪如雨下在夜里,亦是洗尽尘心,太多的回不去,太久远的记忆,太荒诞的想法,太谬论的思绪,原来,不是每一座城市都有雪,也不是每一个冬天都能看见雪,有时,我只能一个人走,一个人坚强。

那一年的那一天,我在陌上遇见了一片翠绿叶子,将它轻轻放在书中,没多想缘由,只是觉得欢喜,温暖,就像当初我以为,一切都是那么如春日般美好。

那一年的那一夜,我坐在灯光下,细数年华,遇见了那片书中翠绿转枯黄的叶子,只是觉得寂寞,薄凉,原来,当初以为的,走着走着就错了,当初没多想的,走着走着就变化了。

那一年的中午,我坐在窗前,站在日夜轮回的边缘,望着时光的流水,擦肩而过,想起,那天那夜的叶子,绿了又黄了,再见,叶子,原来,时光早就暗中偷换了,我也长大了,再见,旧时光。

那一年的傍晚,风中又飘来一片叶子,陌上又走来一个女子,遇见,然后,再见。在邂逅的陌上的旁边,江水轻泛涟漪,心若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

那一瞬的女子,轻轻浅笑道,再见,叶子,默默沉吟道,再见,旧时光。

后记:那片叶子,我不曾相识,只是,说声,再见。那些时光,我有些忘了,也想,说声,再见。

蘑菇头,再见时光的另一番模样

(一)原来的一切是否都还安在。(二)卑微的背后一个又一个期待救赎的故事,喜欢招惹,却不爱负责。

不是时间不在,而是人已不是原来的人,突然很想长大,努力奋斗,为自己在乎的一切,害怕大雨侵蚀的潮腐味道,还有那份恐惧感,会让我想起很多,以前、现在、还有那该放弃却还在死死挣扎的一份感觉,没办法,只能囫囵吞噬。

很久很久了,久到忘记了彼此的生日,是幸福给的,还是自己的不得已,人生太多的不如意,有些真的只是身不由己,当有些话、有些人等了很久说出来后或许时间已经等不起了。

年少,谁都会错,几多错后才长大就不远了,我怕错、可心里又想着人是要向前看的,不能永远停滞不前,现实永远让人束手无策,而我总无奈又卑微地躲在回忆的后头给自己一个出口。(三)突然之间,泪侵湿了双眼。

一直沉默的世界开始躁动不安,梦里,我看见了两个人的荒岛,在世界的地图上擦不掉,好多感情从指缝中呼之欲出,在这孤单的世界里总会遇到一个不让我孤单的男孩吧,面朝天空,在心里默念,然后看眼泪断了线似的流,不是自己的眼泪,这样安慰自己,在那些已经模糊掉的记忆中,依稀记得有一个很干净的男孩追着一个女孩把手中的吉他弹断了三根弦,回家后被哥哥臭骂了一顿,她只是偷笑,笑他为什么从来不和她吵架,却总是和她身边的她们吵,她永远想不到,多久后他彻底、永远的离开了她的世界,那个眉目如风的男孩,出现在她的世界里,那么突兀,却只照耀了她一时的心房。

曾经我也能笑的甜如蜂蜜,在眼角残留的水分里,不知是幸福还是伤痛的过往,只是在听影子说的时候心疼的不知道说什么,总是到这时候开始词穷。

当遇到一个不那么让自己觉得孤单的男孩的时候,他却又不是她的未来,在阳光的背后,逆光的单车后,亚麻色飘摇的刘海,以及那双眼瞳的执着,这时,却谁都无法了解他了,他将自己封锁,然后不需要任何人给的温暖,好,我离开,但依旧在乎。(四)斯年已远,上演皮影戏的帷幕始终拉不开主角的样子。

喜欢躲在白色的后头表演黑色的角,你走吧,在我不舍前赶你离开,你的世界灿烂光华,一段无疾而终的爱恋不会扼杀你半点锋芒,无论是颓废还是堕落都始终有人心疼。

我相信有些故事是命中注定,连结局也是定好的,我们只有个安天涯的命,从前的人、从前的事、存在的真实,也只能藏在自己设置的虚拟中怀念,有些人哪怕牵了手,也只能是牵了手的局外人,依赖、习惯总有一天会戒掉,我终究不是个脆弱的人,只是个没心没肺只会疼痛一时的人,有时情感会像潮水般袭来、有时脑袋又空白如纸。

谁说过,白纸是最简单的,它可以画出你心中最初想的样子,我曾想新疆会不会也是我心中的那张白纸,可以让我画出心中想的样子,可终究还是失了信念,妈妈不明白我为什么突然提新疆,就像我不敢说出我最直白的原因,至少在这个年龄我还没有那么勇敢,所以只能放弃,爱上范范的《最初的么梦想》,一只脚已经跨进了那个有着天山相隔的南疆北疆,另一只脚却退缩了,末,你真的很难过,永远摆脱不了怯弱,失望会弥漫你整个世界,做好准备接受。(五)莫看新人笑,莫让旧人哭。

夜,俱下。

今晚注定失眠了,不是为谁,想问谁懂谁是非,谁惹谁是非,生活是一道是非题,还记得我们一起走在时光的老路上,在踌躇岁月却还是迷茫的傻笑,而今。有了新的故事,那一段又一段的旧时光就显得更弥足珍贵,久久未能平息的心情让隔着两个小时时差的回忆深藏心底不能再说,是的,拿起来了,放不下了,末真是个胆小鬼,没有勇气支撑的胆小鬼。

在不可能的空间里招惹了不该招惹的人,然后让距离继续出来胡作非为,看着距离那张噩梦般的嘴脸,是的,末曾也是恶魔,只是她不会害人,也不会让小布和他就那样结束,新人笑了,旧人躲着偷偷的哭,还不能让男主角知道,这些不是童话,更不是小说,声泪俱下,对她来说,世界末日也不过如此。(六)末了,在自己的世界画圈圈。

故事只是故事,并不能代表什么,末的心还是和以前一样,和以前一样遇到点开心的事就激动的不成样子,然后伤及无辜。

阳光微微伸出懒腰,而那些未见或见的人、事也渐渐逝去,当见到新事物的时候有时另一番模样,从那黑暗的隧道中穿行,它的长度远远没有时间长,一切从幻想开始,那又该从哪里结束,不是这一度时光可以了结的宿命没了终止的时候,我却还在傻傻的聆听路过的每一个声音,集合、收藏,过惯了这样的日子,一个人原地转圈转出美丽的弧度,然后回头对谁说,我们再也不分开好吗?而等到的永远是一个空白的声音或短暂得虚无,这时候,我们都怯弱了,却还想着这并不代表什么,仅仅是一个过程而已。(七)还未收尾的故事短暂终止于此。

被眼泪收买的爱情

小蓝,立志吃遍天下美食,游五湖四海的单纯女孩,刚毕业工作难找,游不愿一直游荡,就找了一份业务员的工作,在那里遇到了峰,成就了一生的痛。

那是份关于推销保健品的工作,工作很自由,每天就是发发传单,打打电话,直到那天张经理领来了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让我带着他。我大量了一下,高高瘦瘦皮肤有点黑,嘴角有着笑,眼中却偶尔掠过一丝孤寂。

对于那些小蓝从不在意,因为与她无关的事她从不关心,就算与她有关,她也只会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所以总笑着对朋友说:我没长心。

峰成了小蓝的徒弟,每天跟在她身后,听她碎碎念一些工作上的细节,然后以感谢为名,带她吃遍这座城市所有的小吃,可每次只有她吃,那是她后来才知道的。

公司效益很好,每个星期都有聚餐,现在这个时代,喝酒早已变成习惯。这对于有胃病的小蓝却不是好习惯。可不知什么时候,她发现每当有人敬酒时,峰都会笑着说:“徒弟帮你喝,你胃不好,不要硬撑。”那时才发现,同事也都用暧昧的眼光看我们,连好友都调侃:没想到你们俩速度挺快。

那天下班后,他打电话说:“我发现一家的米线很好吃,你在哪,我去接你。”小蓝犹豫了,想起了那日同事的调侃,说到:“我不想吃,我不适合你。”就挂了电话,其实他没什么不好。可小蓝只想工作,不想谈恋爱。以为没什么事了的小蓝就又和朋友在外疯野,直到深夜才归。因为和一个好友在外租的房子,拒绝了他人的相送。可刚到楼下就发现有一个人坐在花坛边一直看着他们。天太黑,看不清楚脸。吓的俩个女孩都要报警了。小蓝不知为什么突然感觉到,她是峰。便轻轻叫了一声,那个人回应了。真的是他。好像他还喝酒了。他说想和你谈谈。

小蓝先送回了朋友,那天夜里星星很多。在公园的长椅上,小蓝听着峰絮絮的低语,当那天第一眼看到你,我就被你身上那份宁静深深吸引。我开始打听你的事,关注你的博客,关注你的一切。可我却没有勇气说出口。怕你拒绝我,我不会在这停太久,我只是想换份心情,才来到这座城市。可现在我想带走你,只有你的微笑,你的宁静,才能抚平我慌乱不已的心。从没谈过恋爱的小蓝听到这些话,慌乱了自己平静的心。她继续说道,他刚和相恋三年的女友分手,因为他发现她爱的只是他的钱,与爱情无关。他逃离那座他曾拥有无限美好回忆的地方,来到这里,是上天让他在这里遇见我,这时他轻轻握起我的手,说:“做我的女朋友吧。”同时感觉到手背凉凉的,原来是他的泪。他哭的说:“别拒绝我,我没有勇气再说一遍。”我看着那滴泪。我动摇了。男儿有泪不轻弹,我答应了他。也许他真的喜欢我。他高兴地站起来大声喊道:“我会让你幸福的!”那时的心被那句话填的满满的。

他什么都顺着我,带我去吃新开店里的美食,去各处游玩,我觉得我们会一直这么幸福。

那天是我的生日,所有同事都来了,我喝了很多。玩得很高兴。送走所有人后,我们漫步在星光点点的马路边上,突然他抱住我,深情的目光落入我迷醉的眼中。我主动吻上了他的唇。从轻点到缠绵,我们忘了呼吸,那夜我没有回家。

我没有后悔为他释放青春的梦。之后他更宠我了。三天后,他突然告诉我,他家有事。要回去一趟。几天就回来。我什么也没说。流着泪送他上了火车。

我们依然每天打电话,诉说着相思,因为家里的事拖延很久,我帮他辞了职。一个月后,我该来的例假却没有来,一测才发现,我怀孕了。我不知该怎么办,急忙打电话给他。可是却没人接。就发了一条信息。说:我怀孕了,好怕,快回电话。过了一会,他回了一条信息:对不起,都是我的错,可现在我们都太小,不能给他一个家,你和朋友先去医院吧,拖得越久越不好,我现在很忙,暂时回不去,晚上给你电话。

19岁的我哪敢告诉朋友,害怕的一个人躲在角落里,他的电话在第二天晚上打来,第一句话却是:你上医院了吗?我告诉他没有。他听起来好像很生气,说:为什么不去?时间长了就做不了了。身体有了反映你家人就会看出来的,那时就麻烦了。那时我感觉到一种心情却又瞬间被害怕家人知道的恐惧所替代。我只回了一句知道了,就挂了电话关了机。

第二天,我来到医院。医生说胎儿只能人流不能药流,迫于无奈,我办了手续,走进了冰冷的手术室。躺在那里,我的心都凉了。随着那个还没成型的生命流出我的身体,我知道了什么叫心痛,一个人走进手术室的孤寂,让无辜生命流逝的悔恨,那一刻我痛彻心扉。

走出手术室我拿出电话,打了过去,电话很快接通了,那面是他依旧温和的声音:现在有点忙,一会打给你。我淡淡的笑了笑说:等一下,不会打扰你很久,孩子我刚刚拿掉,我们分手吧。他好像愣了一下,急忙道:“为什么?我知道你生气了。我最近真的很忙,再过几天就好了。”“我们不合适”我依然是那句话,挂掉电话,拆开电话卡,那一刻感到手背凉凉的,是一滴泪,是我的泪,想起那一夜,是他以爱的名义留下那滴泪,这一刻,我以忘记的名义结束那滴泪。

我们真的不合适。一个以忙为借口躲避你的男人,一个不再因为你害怕而立刻出现在你面前的男人,一个你需要却不在你身边的男人,早已离开了你的世界。我笑了,带着疲惫的身体,离开医院开始新的人生。身体可以康复,可受伤的心呢,还可以再相信爱情吗?

第三章 仰望天空,触摸悲伤

怎么去珍惜《爱》

其实天很蓝,阴云总要散,其实海不宽,此岸到彼岸,其实梦很浅。万物皆自然。其实类也甜,只是事非我愿,人生不过几十年成败荣辱都在天,自古人间苦无边,看的高远境如仙。

我曾经深深爱过这样一位女孩她算不上什么大美女,她没有过人的外表。没有乌黑柔顺的秀发,皮肤不是很白,个子不是很高,身材也不完美,总之算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吧,可她在我眼中她最美,我们的恋情持续的时间很短就像一场梦一样的短暂,由于我们都为生活而忙碌我们总共也没有见过几次面,一直都在电话中联系可她的笑言举止全都深深吸引着我,尤其是她那甜蜜的一笑使我永生难忘。

或许这被称之为一见钟情,或许说我有点荒唐,或许,这全都是因为我很痴情的原因吧。

记得我爱上她是在我第一次约她时,我想送她点东西,可她什么都不肯要,最后在我一再坚持下她喜欢上了大狗熊,随她所欲我选了一只又大又漂亮的给他。然而他却不肯要。而是选了一只小点的便宜的,她说那个太贵了她喜欢这个。或许我的要求并不高吧!就在这一刻我决定了我要用一生的爱去珍惜她,因为她真的是一位好女孩。

尘世间最美好的东西是什么?

或许就是无论你怎么去努力也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美好的。

她是我第一个爱上的女孩。可能是我没有恋爱经验的原因,也可能是我太傻太苯了吧。我虽然内心决定了可我不知道怎么去珍惜怎么去爱上天似乎真的很眷恋我,他不想我这么容易就得到这份爱情,就在我们确认恋爱关系不久。她说;‘我们还是做普通朋友把’那时的我还沉寂在爱情的海洋里。这对我来说犹如一个晴天霹雳,她的理由是没有共同语言[共同语言]好珍贵的四个字我把自己锁在房间里,躺在床上想了三天三夜,粒米未进,滴水未占[真实的故事]结果还是没有想明白,再这三天中手机上有27个未接电话,多么的希望能有一个是她的可是却一个都没有。

为什么。为什么我第一次这么真心真意的去爱一个人换来的全是痛苦和忧伤。我到底作错了什么?为什么这么的惩罚我?我不够好?不够帅气?还是不够有钱?

如果说我不够好,我真想把心拿给你看看,不够帅气,自问自己还算说的过去,说我不够有钱,那么我也正在努力中。我不怕吃苦,不怕劳累,还有上进心,难道这还不够吗?钱真的那么重要吗?

本文来自往事感人故事

时间总是在无声无息中流逝着。转眼间事情已经过去一年了,本以为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忘,可再我的脑海中你的影子,你的甜蜜一笑还是那么的清晰自从她离开以后从不吸烟的我,烟却成了我的朋友。每天都必不可少。每当想起你,我都想要自己醉,可醉了之后还会再次醒来,自从看了以下这个故事《水瓶座的故事》

在很久很久以前,在一片汪洋大海中漂泊着一只瓶子。这只瓶子已经在茫茫的大海中漂泊了很久很久。他唯一的愿望就是能让他在他有限的生命中遇上自己心动的人。又这样过了好多年,终于有一天,瓶子遇见了一条小金鱼。小金鱼很天真,很可爱。

瓶子问她:“我能和你做朋友吗?我想我们两个在一起一定会快乐的。”

小金鱼很爽快的就答应他:“好啊!我可以做你的朋友!”

瓶子说:“我一定会好好保护你的,不会让你被风吹,不会让你被水打的。你到我肚子里来吧。”

说完,小金鱼就游进了瓶子的肚子里。就这样他们认识了,他们每天都快乐,每天都有欣喜,每天都有兴奋。瓶子也很快乐,这么多年了,瓶子都是一个人度过的。现在他的身边多了小金鱼,他变得很快乐。他想:“我一定要好好保护她!”瓶子带小金鱼到海的尽头看日出日落,带小金鱼到山的最低下看水的冲击波。他们一天一天的快乐,瓶子感到很满足,他没有什么要求了。他只是不知道他是否可以照顾小金鱼一辈子。他想:“如果我和她能够一辈子这么快乐就好了。”

他们就这样过了很久很久,一起经过了狂风暴雨,一起经历了闪电雷鸣。可是小金鱼也慢慢地长大了,变成了一条了美丽的金鱼了。终于有一天,瓶子看见了金鱼脸上的忧愁,看见了金鱼两鬓的泪水。

瓶子很伤心地问金鱼:“怎么了?怎么今天好好的,突然变得不开心了。”

金鱼流着眼泪:“我想去外面的世界玩,我想自己去外面的世界走,我想去寻找自己的生活。”

瓶子不希望发生的事终于发生了,瓶子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的。瓶子很平静地回答金鱼:“如果你真的想出去的话,我会满足你的,我只是希望你出去以后能够快乐,幸福地生活。”

说完,瓶子猛地向无情的珊瑚礁撞去。瓶子粉身碎骨了,金鱼终于回到了她自己的世界。她快活地向大海地深处游去。瓶子只剩下一个头部慢慢地随着水流沉到了大海的深处。

瓶子就这样被无情地留在了大海深处,他心里没有遗憾。他想,他应该满足了。虽然现在金鱼已经不在他的身边,但是他想到过去就已经很快乐了,虽然现在他什么都没有了。但是他依然很平静,他知道他是不应该再奢侈什么。毕竟他曾经拥有过,他曾经给过她快乐,他也幸福过。虽然都已经成为了过去,虽然他现在什么都不能做了,可能这一辈子都要默默地停留在冰冷的海水里。可是他此刻的心感到很温暖,他很感谢上天给了他这个机会。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了,终于有一天,瓶子突然很伤心。他突然想起了金鱼,想她现在快乐不快乐。但是他知道,现在的他已经永远都不可能再看见她了。可是他对金鱼的那份心已经深深的感染了海水。瓶子对金鱼也一天一天地加深,瓶子很着急金鱼现在的幸福。瓶子总是想:她过得好吗?她还快乐吗?她现在烦恼吗?她还记得我吗?

过了很久很久,可瓶子还是一天一天地思念金鱼。他的城心终于感动了海神,有一天海神来看瓶子。

海神问他:“你真的很想见你的金鱼吗?”“是!我很想很想!但是我现在已经不可能在出去找他了。”瓶子很伤心。“你为了见她,可以付出一切吗?”

听到可以见到自己心爱的金鱼,瓶子似乎太兴奋了,那种很多年的守侯是痛苦的,而且瓶子的守侯是没有结果的。但是当他知道自己可以再见到金鱼时,已经没有想到付出多少可以见到金鱼了。“可以!只要可以见到她,我付出什么都可以。”瓶子很坚决。“永远消失呢?”

瓶子犹豫了一会,但是他对金鱼的思念似乎超出了生命的意义。“就算放弃我的生命,我也要见她最后一面,只要可以让我见到她,我想知道她快乐不快乐。”瓶子不愿再漫长地等待了,他已经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说完,海神带瓶子去见他的金鱼。瓶子远远地看见金鱼正和另外一条金鱼在一起慢慢地游弋。瓶子看得出金鱼很快乐,而且金鱼也找到了自己真正的幸福,此刻瓶子发现自己好像是多余的。不过他还是很开心。他没有遗憾了,他已经很满足很满足了。

天上的一道闪电击中了瓶子唯一的部分,这次瓶子真的死了。在他死的那一刹那间,瓶子流出了一滴眼泪。瓶子的眼泪,接着这滴眼泪慢慢沉到了海底。随着瓶子对金鱼的思念,随着瓶子曾经拥有的爱情。慢慢地,慢慢地,瓶子这生第一滴眼泪,也是最后一滴眼泪。这就是水瓶座的眼泪,那颗在瓶口的眼泪是瓶子真爱的眼泪。

这就是水瓶座的宿命,放弃了自己的真爱,希望自己所爱的人幸福,永远快乐。“虽然过了好多好多年,我都无法隐藏我的伤心,我无法忘记我们认识的那一天。在大海里我找了好久好久,我只想找寻你的身影,哪怕只能看你一眼。我永远都无法忘记你离去的身影。我想要对你说的话却无法说出口,不知道你现在快乐不快乐。我会慢慢看着你的身影,然后忘记你,接着紧紧地闭上眼泪。我知道现在有人代替了我,我已经没有遗憾了。虽然我们的分开是我苦痛的起点,但是我没有怪你。我的小金鱼,虽然我的生命马上就结束了。我永远都不能保护你了。”

这也许就是瓶子最后一刻心里想说的话。

让我们现在的人珍惜我们的爱情,爱情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唯一的。

之后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我对她的那并不是爱,真正的爱是无悔的付出,我自知那时的我做不到故事中的瓶子。

现在的我成熟了许多,也明白了什么是爱,也懂得了怎么去珍惜。

可是大海茫茫我已无法寻的她的影子,虽然她伤害了我,但我也有责任,我不懂得怎么去珍惜,怎么去爱,如果有可能的话回来吧我的爱,这一次我一定会拉紧你的手,如果是非我愿也没有关系[为成败荣辱都在天]我从没有恨过她,相反我真心的希望她能找到一个,像现在的我一样的好男人,去珍惜她,爱护她,愿她幸福。

角落里的爱情

生命如此厚重,总会错过些什么。

世界总是让人错过,错过某一段真爱,错过某一段携手共写的爱情。为什么总是在错过?而我今天,看着某一张照片,视线落在了角落里。又想起了你曾告诉我的故事——那年秋天,彼此错过了,那年夏天,就再也补不回来了。

爱,是不是会让感觉淡化

那年,她跟他遇见了,那是小学学前班的事情。由于时代没如今这样的繁盛,学校也没有什么学习优越的歧视,所以没有分什么特等班之类的。所以就这样,在一起读了整整一个小学。他,不知不觉的喜欢上了她。没办法,谁叫她漂亮,又惹人不得不爱?弃了彼此,丢弃在了角落,为什么世界总是让我们错过,而就在也补不回来了。

上了四年级,他很单纯,他认为,在一起开开心心,就彼此喜欢对方,就是爱情了。于是四年级的某一天,他约了她,在校园一角的树荫下——夏季传来了一阵阵的蝉鸣。午后格外的美丽,安静的宛如一首曲子。他显得害羞,紧张,脸红,等下该怎样说。貌似每一个告白人的情感,他都具备了。她如期的到了,她觉得他比往常不同,或许又给她什么惊喜。“我们在一起四年了,我喜欢上你了。虽然我总爱惹你哭,惹你笑,但是我以后一定会保护你,一定给你糖吃,一定不跟你抢作业本,一定……”这些话看起来很幼稚,但是那是四年级一个男孩子觉得很宝贵的。她的眼睛一下子红了,她真的很不敢相信,但是却久久不会说话,不知道说些什么,只是有一种力量让她离开他。没等他说完那些稚气,那些肉麻的话,她就跑了,在她身边跑过……他呆了,麻木了,垂头丧气的低着头乱走,而那次,便是他第一次的跷课。从那以后,她见到了他,没说话。他看见了她,总是低着头。两个人总是擦肩而过,总是错过每一次眼神的交际。对不起,命运始终让他们读完这一年小学。或许是尴尬的读完,或许……伴着那些是是非非,同学们对他的猜测,他跟她直到了六年级。岁月总会让一个人成长,会让一个人成熟。偶像剧看多了,终极会模范男主角,做着别人眼里很伟大,却很蠢蛋的行为。他又故伎重演,跟她相约了几年前的那棵树下。只是季节变了,而这是秋天,满地落叶,风席卷一地。他鼓起了着勇气,跟当年一样默默背诵着,练习对白。她来了,有点尴尬,有点不想来,也不知道是什么让她来的。他说:“对不起,几年前的事情,我只是错了,把那当成爱情了。我们可以做朋友吗?”她点头回应,第二天他们开始了说话。只是感觉都变了……仿佛从那以后,形成了一道隔膜,一堵心墙,把他跟她分隔两地。默默的只能远远的看着,看着某一颗心悬在半空。她再也没跟以前那样,跟他有什么说什么,跟他借什么都不客气,跟他说什么都很说得开。他也是如此,没跟以前那样,整天找着她。时间,总是这样。让人长大了,成熟了,却要非得放弃那一年的感觉。毕业照的那天,她跟他坐在班主任的旁边,彼此对着镜头傻傻的微笑着。考试结尾的那天,他遇见了她,看见了她跟一位男生开心的聊着天。转身便离开了……他好像释放,解脱了。上了初中,或许就不再遇见了,或许就好多了。于是,他向往着初中的生活。

岁月盛开了那年,挪移到了那初中的榕树。他跟她,揭不开命运的谜底,终究让他们读在同一所中学,还好,没一起读书。他在初一,情窦初开有了初恋。她在初一的晚一些时候,也找到了生命中的初恋。不知道是大家谈起了恋爱,渲染了他们,还是真心的恋爱。他们,就是在广场的那天——他看到了她挽着男生的手,说说笑笑的;她看到了他牵着女生的手,流露出了很酷的表情。只是片刻之间,默默看了许多。有些时候,或许他们会同时想到一个问题:为什么我看到了他/她,心总会抽搐一下?缓缓的初中岁月,慢慢的推移着。几乎很少人知道,他们俩之间的秘密,只是大家都知道,他们在小学的时候读过书,知心过。初二,他们很少聊天,很少遇见。好像,他俩都在躲着对方,遇见了,也不吭声的躲开了。偶尔的小学聚会,才聊聊的几句罢了。

是不是错过了,就补不回来了?

然而,命运总给他们在一起聚在一起,好像是命中注定,也好像是偏偏要在一起——初三的那年,学校搞了尖子班。成绩优越的一百名之内,都有进入的资格。他们两个就这样又走在了一起。毕业的这年,他们就读于初三B班,简称三年二班。他们只是微微的笑,初恋的那些小事,没多久就已经了解了。不知道为了什么,他看到了她,会感到格外的开心,心里涌着甜意。她看到了他,也会分外的欣喜,心里有点激动。也就这样,每一次的相遇,总会甜到忧伤。他们,本来读在一个班,但是相隔遥远的。但是,班主任就是要这样,他坐在了她的后面,他是她的后桌,渐渐的,感觉慢慢的回来了。好像,又回到了当年那两小无猜的孩子,稚气的童年,单纯的岁月,简单的感觉。他喜欢唱着她喜欢的歌曲,唱着那一年的《简单爱》,那一首《开不了口》,也会唱《光辉岁月》,也唱《唯一》,唱《我》,唱《今生今世》……他唱着她,她聆听着,他只为她歌唱,她只愿意听他的声音,简简单单。有时候声音大了,打扰上课的秩序,男生被罚站走廊。他牵过她的手,她曾经称呼他是老公,他喊她叫妮妮,她跟他,从此就这样的一种关系。那是一种暧昧吧?友情之上,恋人未满的程度。但是,他还是深深的喜欢着她,她,还是分不清那样是什么感觉。后来,他们毕业了,他们没互相告诉自己的感觉。只有那一年,他们在某一次的聊天中,谈到了而已……只是,她说错过了,补不回来了。他说我现在不喜欢了,也没必要了。他上高中,她去进修,分隔两地。她竟然会想起他,他不止想她,还发现,他的日记本里,满满都是被她占据了。那年,他们都十八岁,花一样的年龄,风华正茂。他烦恼的应付那些搞暧昧的女生,因为他的世界已经被她占据了。而她,依旧是那样,孤孤单单的,有时候打电话给她最爱的家人,亲爱的闺蜜。他们的心,他们的约定,是在平移时空下的情侣。只是错过了,就不能补回来了。他有时候会莫名的伤感,她有时候会莫名的空虚;他更多的时候,是在自习的课堂上,某一片云,总有她的笑脸;他更多的时候,是在打球后的汗水,看到同学有一个女生为自己擦汗,而自己却照顾自己,莫名想起初三打篮球时候,她也为他擦汗。只是每一次这样,他都为默默小小的微笑。她也想过主动发信息给他,只是要按下去的时候,会犹豫;她也曾经在本子上描绘他的样子,只是下课的时候会撕掉。只是因为错过了,就补不回来了。

我想续写,是不是时间不愿意了?

那一年,他们风风雨雨过。他为她安抚伤口,因为她的闺蜜背叛了她。她为他擦拭伤口,因为他为了她而打架。他陪她过儿童节,情人节,她愿意有他的陪伴。同学,哥们,朋友眼中,他们已经是天生的一对。只是他们彼此,没有踏出第一步,没有承认谁是谁的谁。那一年后,他们十九岁。他读高二,她专修投资,准备出来实习。因为高考,他放假了。他很喜欢做让别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于是那天,买了车票,准备去见她一面。只是……车子还没开打广州,就莫名的翻车了。他,进入了医院。红色的闪灯,一下子悲伤感染了许多人。那辆车,为什么总是管理不好?为什么这个社会总喜欢偷工?知不知道多花一点时间,耐心一些,可以让很多人不会痛心疾首啊!他一天,他的妹妹打电话给她,她立即买票,飞快的到了那间医院。第二天的考试,她也就放弃了。她哭得很厉害,他的父母唠叨许许多多,他的父母一下子白发多了许多,皱纹多了许多。她哭得很厉害,自己凭什么,可以让他这样的花费心思。就这样,她跟他的家人,哭得淋漓,在手术店等着灯熄灭,等着穿白色大褂的男人告诉他们消息,等着那扇门可以敞开。

不知道多久,哭得红肿,整夜未眠。她顶受着他父母,学校电话的吵闹,同他的妹妹和他刚到的大哥,一同安慰着他们的父母。手机关机了,整夜都安静了,只有没有声音的泪一直的滴落着……这样闷热的夏天,半夜竟有凉风,让她无力的抵挡着。这样无奈,这样害怕,怎么这次他就不在了?医生从里头出来,他的脸上,不知道怎么形容,只在家人同她扑上去问的时候,他淡淡的说:“我们尽力了,你们……”那些画面,可想而知——有的挣扎,有的哭泣,有的走进去,有的威胁医生是否要钱,有的……她一边哭泣,一边走了进去,在一旁看着他与父母,妹妹,大哥说话。自己哭得厉害,声音早已经沙哑了。就这个黎明来的一刻,显得那么无力摧残。最后,他的妹妹大概对她说:“妮妮姐姐,我哥哥叫你去。”她真的不敢在这个女孩的面前显得脆弱,摸着她的头,一步一步重重的前往。每一分如一个世纪,显得漫长饱满风霜。她看到他的样子,又哭得厉害。他还是说:“妮妮,我只想告诉你,我一直喜欢着你。”她点着头,不会说什么话,硬答应着。“别哭了,很多人都出事,别哭……”还是那些话,那些亲密,那些为别人着想,那些无奈,那些惋惜的话,他逝去了,她担负了照顾他爸妈的事情。他逝去了,他为她写的日记本,由她保管着,从此在回忆里为他写诗。

遗落在角落里的,是不是都叫做刻苦铭心

这一年,她十九岁,他也十九岁。这一天,六月八号,他从此跟她无再见面,只可以梦里相见。

那年,那些年,遗落在角落里的爱情,想续写,却无能为力。那年,那些年,遗落在角落里的爱情,想续写,却只能回忆待续。那年,那些年,他们的执着,所错过的爱情。

有些事情,就像偶像剧。也许很浪漫,情节很跌宕。看起来并不会发生这样美好的回忆,凄美的结局的事情。但,有时候我们每个人得得确确都有一段刻苦铭心的经历。

爱的救赎

二十年前,江晓楠经表姐的引进与撮合,她从外省那个交通阻塞、耳目闭塞的山村老家嫁在了这个经济虽不发达,但土地肥沃的村庄。晓楠的表姐玉清早年也经熟人介绍,嫁在了这个不起眼的小村庄。玉清看同村的何永相貌堂堂而且头脑活络,为人也随和,所以她千里迢迢地撮合表妹晓楠与何永的秦晋之好。谁知,天公作美,仪容韶秀、身材窈窕的晓楠与相貌标致、老实憨厚的何永居然一见钟情,再加上玉清的极力撮合,所以两个情窦初开而又一见钟情的年轻人喜出望外地准备结婚。猝不及防掉进情网的人和全情投入恋爱的人,他们从不把快速成婚当成轻率的炫耀,而把它奉为神圣的契约。何永的家境在村里算是比较富裕的。当何永想要把娶晓楠为妻的想法告诉父母时,朴实憨厚的双亲虽然没有极力反对,但却是顾虑重重。他们也了解清楚了晓楠的背景和出身,他们并非嫌弃晓楠是一无所有的外来户,而是担心这个漂亮的外来妹不会真心实意、死心塌地地跟自己那个老实巴交的儿子好好过日子。以前,村里也发生过本村大龄男青年被外省来的那些打着找对象、结婚的幌子骗男方彩礼钱的令人深恶痛绝的“放鸽女”。“永儿,妈不是瞧不上晓楠,妈是怕晓楠看不上咱们家、怕晓楠不是真心爱你,不是真心想跟你过日子、何永的母亲吞吞吐吐、断断续续地说出了令他们二老惴惴不安的担心。”爸,妈,你们把事情想歪了,晓楠不是你们所想像的那种女孩,她是真心爱我,真心想和我在一起过日子的。我们结婚,她什么也不要,只要给他父母一万块钱彩礼钱就可以了。何永言词恳切地给父母做思想工作。父母看着儿子找到意中人想结婚那兴冲冲的精神头,再想想,儿子也老大不小的人了,男大当婚,这也是人之常情。况且,以他们的家庭条件能娶到晓楠这么一位貌美如花的姑娘,那已经是求之不得的幸运了。因此,何永的父母慷慨解囊,不仅给晓楠父母一万元彩礼钱,而且还给他们布置了婚房,添置了家具,并且在村里大摆宴席,为何永和晓楠风风光光地举办了结婚典礼。从此,何永与晓楠这对郎才女貌、夫唱妇随的小夫妻过上了缠绵缱绻、如胶似漆的恩爱甜蜜生活。

结婚一年之后,晓楠为何永生下了一个浓眉大眼、虎头虎脑的漂亮儿子。初为人父的何永高兴得手舞足蹈。他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想方设法挣大钱,好让心爱的妻子和可爱的儿子过上幸福的生活。对于一个全情投入于爱情和全心奉献于婚姻的男人来说,那份至高无上的爱的责任感就是促使他们无怨无悔、不懈不怠的拼搏奋斗的永不枯竭的源泉和永不消失的原动力。骨子里抱定了赚大钱念头的何永在与晓楠过了几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耕生活之后,也就是在他们的儿子刚刚五岁之时,何永凑了几万块钱,买了一辆货运四轮车,开始在县城跑运输。刚开始,由于何永的老实木讷与不善交际,再加上人生地不熟,他缺乏固定的关系圈和发达的人脉网,所以他揽到手的活儿并不多,自然也没有赚到多少钱。可由于何永的吃苦耐劳和诚实守信,慢慢地他的关系多了,人脉广了,揽到手的活儿也越来越多了。虽然何永业务繁忙,但他工作认真,自律甚严,开车送货更是小心翼翼,从来没有出过什么严重的纰漏或重大的事故。这让在家务农和教子的晓楠也少了不少令人胡思乱想和烦恼不已的额外担心。虽然,由于生活所迫,他们夫妻二人聚少离多,但只要稍有空闲,何永便迫不急待地驱车回家,与令他牵挂悬心的娇妻爱子团聚。每次回家,何永都急不可耐地与晓楠温存一番。这种夫妻之间真实可感、快乐之极的肌肤相亲那是充满独一无二爱情的相亲相爱相契合的两颗真挚心灵健康而美好的外化形式。他们彼此都格外珍惜这充满浓情蜜意的良宵:这里蕴含着他们坚定不移的爱情,这里昭示着他们牢不可破的婚姻。他们深爱着彼此,一如他们深爱着相互的爱情,深恋着共同的婚姻。

由于工作的得心应手和赚钱野心的日益膨胀,何永便处理了小货车,又购置了跑长途货运的大货车。这下,何永回家的次数便越来越少了。因为他都是跑跨省市的长途货运,所以很少有空闲回家与晓楠团圆。开始,何永也经常给晓楠打电话报平安,可后来他打给晓楠的电话次数也莫名其妙地减少了。留守于村庄耕田教子的单纯善良的晓楠极其善解人意。她知道,丈夫出门在外风里来雨里去地打拼挣钱,就是为了让她和儿子过上富裕的生活。所以,她既没有责怪何永对她的忽视和疏远,更没有像那些独守空帏的怨妇终日里源源不断地给丈夫打电话,没完没了地给丈夫“煲电话粥”。但晓楠作为女人,作为妻子,她不可多得的善解人意和难能可贵的宽宏大量似乎并没有为她起到有力地捍卫爱情、有效地保卫婚姻的崇高目的,也并没有牢牢地系缚住丈夫那颗早已为花花世界的声****惑所俘虏的蠢蠢欲动之心。随着何永生意的不断做大,他回家的次数是越来越少。再后来,何永打给晓楠的电话也越来越少了。内心有所失落的晓楠也并未察觉丈夫发迹之后感情上所表现出来的异象,她甚至也并未怀疑丈夫会萌生贰心乃至于移情于他人,而弃自己于不顾。她是钟情于何永的,她也坚信何永同样也是钟爱于自己的。从前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也依旧如此。自打何永进城跑车做生意,晓楠独自在家耕田种地、哺育儿子、侍奉公婆,这是村里人有目共睹、有口皆碑的。晓楠的贤惠连婚前对她有所成见、有所戒备的公婆现在也对她这个聪明能干的儿媳妇赞不绝口。对此,晓楠尽管为了这个家没白没黑、忙里忙外地,她也是心甘情愿、无怨无悔的。只要她想到心爱的丈夫在外风吹日晒的模样,只要她看到可爱的儿子浮现出天真烂漫的笑脸,——所有汗流浃背的艰辛也变成了甘之如饴的享受。唯一让晓楠心有不快的是,丈夫何永不仅回家次数日渐稀少,而且每次回家都对自己摆出一副冷若冰霜的样子。她想与丈夫亲热一番,何永却借口身体疲倦,无力缠绵。这让晓楠心里异常不是滋味,因为从前何永并不是这般冷酷无情地对待自己的:以前何永每次回家,迫不急待地就会把自己搂在怀里,深情地一边抚摸着自己的头发,一边问长问短、问寒问暖的。可现在,眼前的这个男人竟然如此地讨厌和排斥自己,他还是从前那个爱她胜过爱自己的痴情男人吗?晓楠痛苦地矛盾地独自思想着、有一天,她去表姐玉清那借东西。闲聊了几句家长里短之后,表姐玉清突然话里有话地对晓楠说:“晓楠,何永现在可发达了。你以后可得多长个心眼,把你家何永看紧了,可别让城里的那些小狐狸精把何永给抢走了。”“表姐,何永是爱我的。我相信自己的男人。何永他不是那种花心的男人。”晓楠极力替何永辩护,她想以此来打消表姐的多虑,更想化除她内心的隐忧。其实,欲言又止的表姐玉清向她隐瞒了一件带有不好征兆的丑事,有一回,玉清的丈夫也就是晓楠的姐夫去县城办事,在繁华的闹街上无意中看到何永半拥着一个长相甜美、装扮时髦的年轻女孩,一边逛街,一连谈笑风生,俨然一对甜蜜的恋人或亲密的爱人。回到家的姐夫,一五一十、原原本本地把他看到的那不可思议的活生生的一幕告诉了玉清。聪明的玉清并没有把这毫无确凿证据用以证明他们具有实质性的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一个突发****件的真实情况告诉晓楠。只是婉转地有意识地提醒晓楠要注意甚至是堤防何永的思想动向和感情动态。她不想让经由自己一手撮合而成的亲爱的表妹在与何永的婚姻中遭受任何侮辱性的伤害或伤害性的侮辱。那样,她深感愧对表妹,更无颜面对姨妈。

真正可怕的婚姻噩梦和人生悲剧还是不可避免地、毫不留情地降临在了晓楠这个美丽善良的女人身上。在儿子刚刚十岁那年,在县城买了楼房、买了轿车的何永居然开着他那新买的豪车衣锦还乡了。得知这一消息的晓楠和公婆以及儿子刚刚一家人高兴得眉开眼笑、手舞足蹈。老天有眼,苦尽甘来的一家人终于可以和何永永远团聚并且能够进城永享幸福了。一大清早,晓楠和公婆就忙活开了,杀鸡宰鸭,准备好好地摆上一桌以此来庆贺一番。平日里衣着寒素、素面朝天的晓楠今日也好好地捯饬了一番,把自己打扮得光鲜亮丽,她要给丈夫一个惊喜一个只有唯一的爱情才能带给唯一的爱人的无法言表却又实实在在的惊喜。谁知临近中午时分,当何永牛气冲天、洋洋自得地把他那辆豪车开进院子时,从豪车的副驾驶室上居然下来一个年轻漂亮的时髦女郎:那水汪汪的大眼睛、长长的弯弯的黑睫毛、小巧丰润的朱唇,饱满圆润的鹅蛋形脸庞再加上凹凸有致的媚人身材,简直是一个活生生、水灵灵的绝色****。连素来都对自己标致的相貌和匀称的体形自信满满的晓楠都感到有些自惭形秽了。“爸、妈,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女朋友李佳丽,我们交往好几年了。”傲气十足的何永脱口而出了这令晓楠肝肠寸断的开场白。晓楠做梦也没想到意气风发的何永居然做出了这种无情无义的事,说出了这般厚颜无耻的话。隐忍内敛的晓楠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如暴风雨般的感情冲动和如火山喷发般的盛怒,她哭诉着:“何永,你还是人吗?你难道忘了你当初对我的承诺了吗?你难道忘了你对我、你对儿子、你对这个家的责任了吗?”处于盛大狂怒与巨大痛苦之中的晓楠不顾一切地发疯似的冲上前去扑打何永,表情冷漠,眼露冷光的何永竟毫无怜爱地用力把晓楠推倒在地。瘫坐在地上的晓楠一边呜咽,一边咒骂:“何永,你这个混蛋,你这个畜牲,你怎么能这么对待我?老天啊!你为什么也这么残忍,这么无情?这究竟是为什么?”何永的母亲一边安慰伤心欲绝的晓楠,一边质问儿子这无情无理的荒唐行为。早被何永气得双手发抖、嘴唇翕张的父亲瘫坐在门槛上,有气无力地责骂儿子:“何永,你这个畜牲。你滚,领着这个野女人给我滚。我不想再看见你。”何永的母亲安慰了一会儿晓楠,又赶忙过来安抚自己过分激动和异常气愤的老伴儿。她生怕不争气的出息儿子把他的老父亲给气出个好歹来。面对一家人伤心的哭泣和痛心的指责,冷漠无情、无动于衷的何永竟然毫不动容,一脸漠然地枯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而他的那个娇艳欲滴、妩媚惑人的小情人同样一言不发、不声不响地站在他的旁边,但妖冶媚惑的眼神之中流露出的那种不费吹灰之力就大获全胜、大功告成的得意与窃喜之情是显而易见的。过了很久,等大家的愤激情绪有所缓和之后,略感愧疚的何永走到晓楠跟前真诚地(他的态度是真心的,只不过这是变心之后的真心罢了)对晓楠说:“晓楠,好聚好散,我们离婚吧。我们之间已经没有什么感情了。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佳丽。”晓楠听到何永这种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无情摊牌,她知道一切都万劫不复了,一切都无可挽回了。“何永,你以前真心实意地爱过我吗?”晓楠用这种为自己被遗弃的真心与真情予以自慰的口吻最后询问何永。“晓楠,从前我是一心一意地爱你的,可现在我已经不爱你了。我们之间的感情已经结束了。”晓楠听到何永这番确然的无情回答之后,苦笑着又问何永:“我们如果离婚,那刚刚怎么办?”“刚刚就由我抚养,他和我一起生活吧。我能够让他上最好的学校,我能够给他提供最优越的生活条件。可如果刚刚跟了你,这些你能给他吗?你能带给儿子幸福吗?”听到何永这番不仅刺耳而且伤心的冠冕堂皇的说辞,怒不可遏的晓楠反问道:“幸福?你带给儿子的幸福就是这样一个残缺不全的家庭吗?你这个自私自利、无情无义的男人只是给这个狐狸精带来了幸福,你带给我和儿子的是不幸,是痛苦。你知道吗?”晓楠泪流满面地指责着这个曾经悄然偷走自己真心,现在又公然撕碎自己爱心的负心汉。对于挽回婚姻已经无望的晓楠跟何永协议离婚了。儿子刚刚由何永抚养,何永给晓楠五十万作为离婚补偿。如果高贵的爱情与神圣的婚姻是这些金钱的等价物:那么金钱还是货真价实、不折不扣的金钱,而所谓的爱情与婚姻也只不过是冒牌的伪劣货色罢了,它们其实早已蜕变为了一摊恶心的****或一堆恶臭的垃圾。而作为女人,对于自己业已消失的美貌和与生俱来就缺失的取悦于男人的狐媚伎俩,她从无怨天尤人的诅咒和歇斯底里的自责。因为那些肤浅、庸俗的东西既非爱情的实质,亦非婚姻的核心。她无须去进行费力不讨好的劳而无功的自我改造,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放手——就算不能释怀曾经毫无保留的爱的奉献,哪怕不能割舍对曾经爱情的结晶和永恒生命的延续的儿子的舐犊深情。

仰望天空,触摸悲伤

一湾糜落的悲伤,靠近天空的地方。

靠着水边,遍起的杂草,黄绿枯蔓。

深深浅浅的水迹淹没鞋面,仰头静望远处的天空:褪淡的云彩,静谧的白色。恹恹地伸出手,轻轻地触摸,好细腻,这雨后遗落的似曾相识的悲伤。

One

去年夏,还记得有人跟我说,悲伤的时候,就躺在青绿的草地上,仰望湛蓝的天空,心里的痛就可以全被抚平,一切都会变得宁静而悠远。我一直记得他说的时候,干净的音线滑过心底细腻的触感,像天空,乱城伤。

那年,那夏,那天,我穿着牛仔色的碎花印裙倒走在雨后的街道上,路上的行人很少,没有人注意我神经质的行为,我就那样一路看着沿街繁盛的红枫叶,慢慢后退,看着叶片上的浓妆,呆呆地想,现在我是在与整个世界背道而驰的吧,或者说我被整个世界遗弃。

眯着眼透过树间的缝隙,看远处的天空,同样的情景,褪淡的云彩,静谧的白色,意外的感觉好靠近。

仿佛一伸手就能触摸到雨后遗落的伤悲,细腻至心。

而他就是在那时出现的,一出现便打乱了我的心,然后永久沉溺。“嗨,小姐。”轻缓的语调从他嘴里飘出来,像是在唱歌。

我微微侧过脸,迷茫地看着他,刹那间,感觉好像看见了一汪湖水,整个世界都安静了,只剩下我平静的心泛起深深的涟褶。“是苏陌吧,你的好朋友印曦叫我来接你,她说你在路上看到一个神经质的女孩就是她了,然后我一路走过来,呵呵……”

看着他的笑,你们肯定可以想到此时我的额头上有多少条黑线,我尴尬地笑了两声,说:“恭喜你,猜对了。”然后跟着他离开。

他的背影真漂亮,这是我跟在他身后唯一的感慨。“好了,到了,他们都在里面,我们进去吧。”“恩。”我刚准备进去,他忽地一转头。“对了,忘了告诉祢,我叫林筌。”

他浅浅的一笑。

我直接石化,印曦这斯太厉害了,瞅准了我的死穴。

这所茶餐厅光线很明暖,是我喜欢的感觉。“嗨,苏陌,这边。”“恩。”我有气无力地答应,在因为她的呼喊而引起一群人注视的目光中走过去,坐下,还没坐稳,就被印曦抱了个结实。“亲爱的小苏陌,想死我了你。”

大家肯定明白,我又黑线了,我一边有些机械性地弄开她的怀抱,一边说:“印曦,不给我介绍下么?我一个都不认识。”“噢,对噢,他,我的男朋友,迁晟,其他的你眼熟就够了,你要认识的该是林筌啊,怎样,对你的胃口吧。”

我还没来得及回应什麽,就听见坐在隔壁桌的林筌喝饮料呛到的声音,大家不由地笑开了,声声说没想到林筌也有被调戏的一天。我有些小尴尬,其实我并没有准备做出什麽实质性的行动,即使他很符合我的审美观。

被伤过的心,总有一些害怕吧,我是这么想。

而林笙跟他那么像,眼睛,说话。

逃避的更彻底些,比较好吧。

我和林筌,就该像两条平行线滑向两方,跨越成两个相反的梦,然后拥有不一样的天空。

Two

时间过的很慢,一个下午我就坐在茶餐厅里听着他们玩笑,讨论晚上的活动,很热闹,而我和林筌就像不相干的人一样,对于他们的提议一直保持发呆的模样,有时候我们都会透过窗子,看楼下的景色。

看的出来,他是一个性格安静的男生,一身白色的T恤,很干净,很清爽。

还是很奇怪,为什么他会答应印曦去接我。

傍晚的时候,我们一起离开茶餐厅,在街上游荡,一群人全都气质不俗,难免会引起路人的注意。他一个人静静走在一边,我也就安静地走在他的身后,听着他们过十字路口时的吵闹。“这红灯时间怎麽这么长啊,直接过去算了。”“下回……”

还是很吵闹的街道。

他仿佛听不见,只沉溺于自己的世界,清澈的眸子,像天空,乱城伤。“……呃,林筌?”“恩,怎麽了?”“你很安静……”“是吧。”“你怎麽会答应印曦去接我呢?”“印曦说你是一个有点神经质的女子,爱看天空,常常会看的落泪。那一瞬间,突然觉得,也许我们是一样的,静静地看着这个世界。”“恩。”“所以我就主动请缨了,好像印曦也很开心。”

这样么?的确呢,都静静地看着这个世界。其实又何止我们呢,大家的心都是那么空寂,只是选择了不同的方式表达。“恩。”我笑笑,“也许吧。”一下子空气里就溢满了悲伤,与印曦他们的热闹那么默契地融合在了一起,隐藏于这城市繁华的夜色中。“嗨,苏陌,快点,调戏林筌时间有的是啊,呵呵。”印曦在前面大声地叫嚷着,而迁晟很体贴地在一旁护着她。“知道啦。”

我略有些尴尬,而一旁的林筌却在笑。“苏陌,你很可爱,性格是,长的也是。”

他说这话时,我觉得心底所有深埋的悲伤都可以被抚平,我想我是沉溺了,在不自知的情况下。不过我没有将它表现出来,只是埋在心里,跟我的悲伤一起,因为我知道我们拥有的是两个不同的天空,永远也挤不进一个世界。

Three

那晚我们在“皇城”疯了很久,每个人都是那么歇斯底里,只是每个人表达的方式不同。有人是优雅的安静,有人是彻底的狂喊。

每个世界,每个角落都有悲伤的人,不增,不减,只隐藏。

一连四天,我们都混在一起,一群什么都不知的小孩,尽力地描绘我们所认为的世界。逛街,群架,黑社会,歌厅,舞厅,茶舍。

不知道彼此竟会如此的疯狂,不停导演着剧目和电影的情节。

晚上,貌似稀稀拉拉的我们,游走在灯红酒绿之中。

不知是谁旋转着身体,一个踉跄,好像是撞倒人了,还没反应过来,对方已经破口大骂,走在最前面的同学早已被对方生生地提起。

怎么走路的,没……没。看到人吗……一个满身酒气的大叔粗气的说着,一副蛮不讲理的样子。

被提起的那位同学似委屈的叫嚷着,就在我们想要上去解围时,他却挣扎着落了下来。那人不罢休,想要上来拽住我们,不知东南西北地摇晃过来。

后面所谓的他的兄弟也跟着冲了上来,和我们就那样不成体统的厮打起来。幸好只是一群站不稳的酒鬼,不然就凭我们几个,早就不知如何惨败了。

见好就收,我们一股脑地跑出好远,甚至没有打算休息。

Four

曼妙的街灯下,我们舒展着自己的青春,步行街的夜,有别样的韵格。

我跟林筌一起看着热闹的步行街,同时说了一句:“这路生的好安静。”随后不约而同的相视一笑。

听到我们的话,他们不知道开始嘀咕些什么,咯咯的看着我们笑。

一个可怜的小乞丐巴巴的看着我们,显然想要些施舍。我们当然还是很有爱心的,大方地给了他一些吃的,看着他饥饿的样子,有些伤感。小乞丐吃着,吃着,再度看向了我们,应该是想再要些吧,可惜……我们也只能笑笑的离开了。

慢慢的有了些疲倦,温和的街角,是游荡的最后一站,我们停在了拐角的茶舍。

茶舍,所有疯闹过后的静栖点,明暖的光线射过,很舒服的感觉。“苏陌,等几天再回去吧,明天去迁晟家,你陪我吧,我害怕。”印曦这么说。“什么!”我有些不可置信。“你们真的?都还未成年艾,他要带你去的?”“不是,是他爸爸妈妈想见我。”“怎麽会这样。”

我小声的嘀咕了一句,两人一时间都没有说话,沉默了良久以后,我轻轻点头,说好。

我选择了答应,因为我们的确需要经历些什么才能成长。就这样,第二天我和印曦、迁晟踏上了去迁晟家的旅途,剩下的人各自分开离去。

在上车之前,林筌跟我说:“悲伤的时候,就躺在青绿的草地上,仰望湛蓝的天空,心就会变得宁静而悠远。”

嫁衣倾城

【1】

夕阳,家家户户都停下了一天的忙碌,围坐在一起,谈着这一天中的趣事。

炊烟袅袅,朦胧的烟雾覆盖住了人们的视线,只能在一片梦幻中,欣赏着繁华热闹的大街小巷,天空中的白云在阳光的照耀下染成一大片的粉红色,黄色或是艳红色,亦或是是橙色···像是件艳丽珍贵的嫁衣一般···

远处,一座城池在阳光的照射下,更显出灿烂辉煌,泛着点点的金光,给天空中镀上了一层金色,是那红色嫁衣绣着的金丝吗?

眼前,一个红色的商铺,牌匾上写着“嫁衣绣庄”四个金光闪闪的大字,旁边种着绿油油的大树,微风一吹,便像害羞的少女般,绿色的发丝遮住了害羞的脸庞,轻扶过牌匾,更显动力迷人。虽是一片红色,但却不俗气,更显得火热风情,每一处,都是精心设计的,显示出主人的脱俗。

屋内,一个清新淡雅的女子,淡淡的柳叶眉,眼含秋波,眼波潋滟处皆是一片清澈,小巧的鼻子,好一个绝代的佳人。

千灵姐姐,你看看这件嫁衣,新出的款式,如何?一个身着浅绿色素衣的小姑娘飞快的跑来,风风火火的,两个小辫也一上一下的摇摆着,可爱极了。

千灵,也就是清雅的女子,浅笑盈盈,眼含宠溺,从素白色的水袖中伸出纤细白皙的小手,轻轻把手伸到小姑娘的耳后,细心把她跑乱的一缕发丝别在她的耳后,小姑娘顿时羞红了脸。

千灵姐姐,你看看。小姑娘红着脸把手中的衣服递给千灵。

千灵浅笑着接过,细细的,慢慢的抚摸着布料,感受着丝滑柔软的触觉,看着上面的凤凰牡丹,一针一线都那么的精细,犀利而幽深的凤眼,每根羽毛好似都散发着流光溢彩的辉煌,裙底绣着大片大片开得正艳的牡丹,华丽高贵。

很好。千灵把衣服仔细的叠好,安置起来,微微一笑。

小姑娘,也就是小玲飞快的点着头,跑出了房间,小连涨得通红。

千灵看看天空,黄昏了呢。出去转转吧,顺便买点布料。

最近布料很是短缺,不仅如此,全城都陷入了经济危机中,生活得很是困难,让自己的绣庄生意也日渐低下。

听闻,这是因为领国的皇上五岁的一个女儿有下落了,话说在他的女儿五岁生辰那天,突然有一帮没有见过的帮派来刺杀,虽说皇上没事,也没有损失太多东西,但小公主却不见了,而他又很爱这个女儿,自是很伤心,派了大批人马去寻找,并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无论结果怎样,都要把小公主找到,不惜一切代价。

当时,皇城一片动荡,连自己的国家也听闻了这个消息,并且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近年来,已经有很多收敛,却不想领国是从哪听来的消息,那次刺杀是我们国家所为,并且小公主也是被我们挟持。所以,现在的情势很乱。

千灵苦笑着摇摇头,叹息一声。便不再想。【2】

一个人走在小路上,总是有点寂寥的。月光点点洒下,朦胧的云给天空披上了银色薄纱,倒是很有诗情画意。

千灵知道,这种平静而安宁的日子过不了几天了。自己的绣庄,也是支撑不了多少时日的,还是得另谋生路。这得是一个很精密很麻烦的过程,得好好思量一下。可以找红娘来商讨一下。

红娘是一个精明,经历了大风大浪的人,很有胆识与见识,相信她会助自己很好的完成这件事。不过,红娘,好似也是被情所伤才会到自己的绣庄来,原本好似也是富家大小姐。对待别人都挺敷衍,倒是对自己是真好。

正思考着,却听见一阵噼噼啪啪的断裂声。

千灵顿时吓了一跳,尖叫了一声,估计千灵这辈子都不会料到自己还能如此失态吧。

借着月光看见了一个朦朦胧胧的身影,是个人,应该还是个男人,好像在····烤鱼?

千灵看着男子笨拙的身手,不禁嗤笑,眼角满是笑意。

男子立刻转身,带着微微的怒气和不服输,气场大得很,不过,下一秒,却又很理智的压了下去。

千灵这才看清了男子的模样,正是弱冠之年,眉宇间透着自信与张扬,眼眸幽深,是个不好惹的主。白净的皮肤,嘴角勾着痞痞的笑容。有点坏坏的感觉。

烤鱼是应该这么烤的。千灵第一次主动接触他人,脸庞有些红晕,心也不规则的跳动。很奇怪的感觉,不是吗?

男子倒也没有推脱,只是带着兴趣盎然的笑意在旁边看着千灵一阵折腾。

好了!千灵松了一口气,用袖子擦擦汗水,如释重负的笑了,终于弄好了。

要不要一起吃鱼呢?男子眼神真挚,嘴角的笑意让人无法抗拒。

鬼使神差,千灵还没仔细思考,就盲目的点了头,当跟男子并排坐下才发觉自己竟然同意了。

我叫肖易。你呢?男子突然开口。

我···我叫千灵···千灵结结巴巴的回答,一双美目不知看哪。

千灵···千灵···男子细细品味这个名字,突然笑开,很好听的名字,我记住了。

千灵脸一红,便不再说话。静静看着篝火,冒着红色的火焰,热烈的燃烧着,那么不顾一切,像是要吞噬一切的火舌,而树枝就这样助它燃烧,越烧越猛烈。干柴遇烈火,一发而不可收拾,最后,是两败俱伤的结局。

这般热烈的色彩,让千灵不禁想到了嫁衣,也是这般的强烈,每个穿上嫁衣的女子,都是抱着过一辈子的决意,哪怕伤痛。所以,才要在嫁衣上缝上图案,那一根根线,其实就是一根根的锁链,阻止让分离的事发生,把幸福锁住。

肖易的侧脸在火光的照耀下有点模糊而扭曲,看得好不真切。

一时,千灵有点伤感。

一个偶遇,事情不了了之。千灵以为就这么告一段落了,却没想会发生那么多事,改变了她一生的事。

被爱绑架了的女人

对面的那个人低着头扒饭,似乎对母女间的对话毫无兴趣,林茜忽然觉得索然无味,她把筷子轻轻地放在碗上,很郑重地说:我想离婚。

她看着那个低头的人,那人的身子动了动,听见了这句话,但并没有抬起头来,也没有说什么话,只是继续着吃饭的动作,他吃得很慢很仔细,这个动作一直没有改变过。以前,林茜觉得那叫优雅,现在,只觉得厌恶,因为这种动作太浪费时间了,只有一个呆在家里的闲人才会这么慢条斯理地吃饭,尤其当那个闲人已经五十二岁,已经下岗在家五年了。

爸,林茜终于喊了一声,对面的人身子强烈地抖动着,抬起了头,茫然地望着林茜,他似乎在确认刚才的叫声是真的还是自己的幻觉。

林茜又说了一句:我想离婚。

父亲终于确认了,他目光灼灼地看着女儿,还有一丝感激。林茜转过头去,站起身来,走到门口,换鞋穿衣背包,头也没回地喊了一声:我走了。脚步声在楼梯上当当当地响了下去,父亲一直坐着不动,似乎还不相信刚才女儿和他终于说话了的事实。

林茜回到家里,老公景毅正坐在沙发上看报纸,餐厅的桌上摆好了饭菜,怕凉,用碗扣着。

景毅说:你怎么才来呀,赶快洗手吃饭。

他一一打开那些扣的碗,清蒸鱼,清炒油菜,青笋,红烧排骨,盘子都不大,菜做得很精致,每一道菜都是林茜非常爱吃的,即使现在,她在娘家已经吃过了,这些菜看起来还是很有诱惑力。

林茜看着那些菜说:我吃过了。她重重地坐在沙发上,拿起了遥控器胡乱地摁着。

景毅笑着说:你怎么不事先打个电话呢?我要知道就不会做这么多了。

林茜没吭声,还在摁着电视,她在想怎么开口,如果开口,景毅会有怎样的反应。

景毅似乎有些不高兴:你弄得我都没有胃口了。他赌气地坐在餐桌旁边,看着那些菜。

这是他惯用的方式,想让林茜哄他。

林茜把遥控器甩在一边:景毅,咱们离婚吧。

景毅转过头问:你说什么?

离婚。

景毅站起来,走到林茜面前,脸伸到林茜的面前轻声问:你说什么?他笑着,语气低柔,一张英俊的脸配上这样的声音,对女孩子总是有种致命的诱惑,对林茜却是完全相反的效果。

林茜说:咱们离婚吧。

她的话音刚落,脸上挨了重重的一记,一股热乎乎的液体迅速从鼻腔里喷出来,她用手抹了一把又一把,她向卫生间冲过去,到门口时,一股强大的力量向她的后背压来,她不由自主地仰起脖子,脸向后弯过去,景毅的脸俯冲下来,一条长长的柔软的舌头在她的脸颊上来回地蠕动着,一条蛇开始在她身体深处游走,她闭上了眼睛,抖动着那条蛇,徒劳地甩动着两只胳膊,两只脚渐渐失去了力量,慢慢地往后拖着。

初中二年级的景毅有些心不在焉,物理老师张洁注意到了,喊了一句:景毅,反射与折射有什么区别?

景毅没有听见,目光很茫然地看着黑板,像是一种对抗。坐在他旁边的林茜捣了他一下。

干什么?

他的声音很大,大家吃了一惊,张洁对景毅好,谁都知道,景毅也不至于这么大声吧?

张洁看见了林茜的动作,她指了一下林茜:来,你回答这个问题。

张洁把景毅叫到了办公室,问他是怎么回事,景毅低着头,小声说:我爸妈离婚了,我妈妈走了,我爸也整天不回家,他忙,顾不上我。

张洁问:那谁照顾你呀?

景毅摇摇头:我自己。

张洁摸了一下景毅的肩头:你到我宿舍来吃吧,我多做点。

景毅摇摇头:我想把我奶奶接来。

张洁怔了怔:你奶奶在哪,我帮你去说。

景毅摇摇头:我能找到,我想请一天假。

张洁点点头:行,老师批准你,你去吧,有什么事来找老师。

林茜抱着一大摞作业本走进来,她是英语课代表,她把作业本放在桌上,和景毅一起走了出来。

林茜说:我陪你一起去吧。

景毅摇摇头:不行,你还要上课。

林茜张着好看的两只大眼睛:没事的,就一天,我到时就说病了。

景毅坐在办公室里,两个副局长正在给他汇报工作,第一季度的税收任务完成得很好,原因是本区新增了一家华联超市,半年就上交区财政五百万。

景毅说:行啊,安排大家去度假村玩一下吧,利用周末的时间。

李副局长问要不要带家属?

景毅说:可以啊,想带谁带谁,小二小三都行。这就属于说笑了,两个副局长都夸张地笑起来。

景毅是一个人前去度假村的,临走前,他给林茜做了一锅米饭,炖了一锅牛肉,他把牛肉盛出来,切成小块,撒了白糖和酱油,做成了酱牛肉,黄瓜、西红杮都洗干净放在床头柜上,摆了一盘新鲜的芒果,一个大柚子已经剥去了外皮,分成了一瓣一瓣的,吃起来很方便。

他坐在床边,对林茜说:把自己照顾好,乖乖的,等我回来。

墙上钉了一只巨大的钉子,一只粗大的黑精钢链条穿过钉子,堆圈在床上,像是一条巨大的蟒蛇,蛇的尾巴处一只项圈,圈在了林茜的脖子上,一把门锁将链条和项圈卡在一起,链条有十米长,林茜可以带着链条去上卫生间,到客厅打开电视,就是走不到大门口。

门哐地一声关上了,林茜从床上下来,链条碰到家具上,哐啷哐啷地响着,她上洗手间,冲水,哗啦啦地流下去了,从来没听到过来自楼上的声音,也许是在顶楼吧。

林茜坐在床边,望着离自己有一米远的窗台,窗户外面是另外一幢高层,影影绰绰的,对面的房子里有一个老太太,打开窗户,正在看风景。她的目光慢慢地移过来了,在林茜的窗户前停住了。林茜拿着一条红底大花的丝巾晃动着,隔了一幢楼,一块玻璃,还有那致命的一米室内距离,红色和那些花朵都只是一些晃动的小点,像是一种幻觉。

父亲撕去了日历上的一张纸,怀疑地看着上面的日期,自言自语道:小茜,一个多月了。

母亲穿着西装裙,正要出门,年纪大了,反而应酬多了,即使在周末也不消停,她一生中的黄金岁月才刚刚开始。她听到了父亲的话,也看了一眼日历,想起了什么似的说:是啊,小茜每个星期都回家的。但她顾不上那么多了,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应酬,她不能迟到。

父亲在大街上游走,躬着背,踱着步子,更像是一种饭后的消食运动。刚刚五月份,天气已经有些热了,他脱下夹克衫搭在胳膊上,走进了区政府的办公大楼。门卫挡住了他,要他出示工作证,他没有工作证,他说他找林茜,农牧局的。门卫往农牧局打了个电话,说:林茜休假,一个多月了,你去家里找她吧。

对面的女人从门里出来了,疑惑地看了看林茜的父亲林文佩,问道:你找谁?林茜。

紧接着林文佩又说了景毅的名字,毕竟这是税务局的家属院。

女人思索着说:景局长最近好像很少回来,是不是不在这住呀?他的夫人也没见过。要不,你给他们打电话吧,别再敲门了,我都很久没有见到他们了。

林文佩给妻子打了个电话,问林茜的电话号码,妻子大概在哪里视察工作,不耐烦地说:回家再说。

父亲回到家属院里,找到了邻居刘师傅家,他要刘师傅女儿刘红的电话,两家人从小是邻居,刘红和林茜关系一直很好,她们应该有联系的。

刘师傅笑他:自己女儿的电话号码都不知道,你这爹怎么当的?

父亲笑不出来,胸口那儿燃起了一团火,越烧越旺。

刘红的电话终于打通了,她说好久没见过林茜了,打电话也关机,不知道怎么回事。

刘红说:要不,给景毅打个电话问问怎么回事,我有他的号码。

一会儿,刘红打来电话:林叔叔,林茜去美国了,景毅有一个姐姐在那边,加利福尼亚州,林茜真是有福气,天南海北地都让她转过来了,这回又蹦到美国去了。

景毅和林茜坐了四个小时的汽车,终于到了奶奶家,一只巨大的黑影在空中飞翔,景毅指着黑影大喊:快看,飞机,林茜,快看。

第四章 

几多别情,几多离绪

那段爱情,那个吻

很喜欢《东邪西毒》里的一句话:有些事情,如果没办法忘记,那就努力的记住,记到记不住为止。

有的事情很用力的忘记却更加清晰。比如忘掉某个人或某些事,可有一天你以为忘记了他的时候,他以前的手机号码却清晰的记在脑海里面,他的样子,他的声音……好像他从来没有离开过。他总会在不经意的时候就跑出来。

遇见他的时候,她22岁,大四将要毕业。很年轻很单纯,脸上挂着明朗的笑,眼睛非常清澈,唇红齿白,看上去让人觉得很舒服,心情比较舒畅。

她见到他的第一眼,其实就被他的气度折服了,当时他在大厅里拿着一份文件和一个胖胖的看起来很有身份的人在说什么。只是她是个有分寸的女孩,不会表露出来。他高大,冷峻而又深沉,很有男人味。她当时愣了一下,接着就坐在大厅的沙发上安静地等待面视。这是她大四找工作参加的第一场招聘会中投出的第一份简历,两天后就接到了去公司面视的通知。早上很早就起来洗漱,因为迟到是很不好的,守时就意味着成功的开始。

这是一个很气派的房地产公司的售楼大厅。对于一个快要毕业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学生来说,它显得很气派。三面透明的落地大玻璃,阳光从外面倾泄进来,照在室内那些生长茂盛的盆景上,前台漂亮的服务小姐们穿着正式得体的套装显得职业而又优雅,她坐在那里用陌生而又好奇的眼光看着这一切。一会儿又来了几个面视的,可能面视不同的职位吧,她在心里想并不紧张。

是他面视她的,他的旁边坐着一个很古典很漂亮的女孩,可能是他的助理吧。那天她穿著一件夹克式的红色羽绒服,牛仔裤,球鞋,斜挎着美特斯邦威的小包包,扎着马尾辫,一脸的阳光和期盼。初春的上午还很冷,他的温文尔雅让她感觉很温暖,他问的问题简短,话不多但声音很好听,很有磁性,其实她没有任何工作经验是不适合她所要面视的职位的,但他还是很详细地为她说了工作的需要,并没有直接回绝。

她已明白面视的结果,走出大厅后,出去坐车坐反了方向。发现后又往回倒,回来的路上,接到他的电话,问可否做另一个工作,如果愿意到时他们会通知她过来上班,她说考虑一下。

后来的一天也没电话通知她,而学校举行的招聘会也开始了,她又看到了他,就走上去问了一下,上次怎么没有通知她过去。他直接说,明天你就去上班吧。有点纳闷但也没再问什么,后来才知道是他们把她的简历放得找不到了,所以无法通知。他是即将运作的楼盘的营销总监。不管怎样,她去了那家公司,开始了她走向社会的第一份工作——公司销售部的销控秘书。她不太喜欢这个称呼,但她干得很认真也很小心,因为才踏进社会,很多事情都不懂,那是一个将要向社会推出的楼盘,很多的事情要准备,才开始真的很累,而很多销售人员在社会上已经打拼了很多年,只有她和另外三个是才从学校出来。

销售压力是很大的,竞争也是残酷的,所有销售人员实行销售业绩考核的未尾淘汰制。一个月后,一个销售人员就走了,两个月后又走了一个,每月都有人走掉,每走一个人,她的心里总会有一种莫名的伤感。她好像还没有和别人融合到一起,但那些感受会在工作中掩饰得看不到任何痕迹。一天下班开完会后,大家都走了,他却让她留下有事要谈。她很小心地坐在那里,因为他的严肃,她还有点害怕。他却笑了,很随和地问工作可否习惯,这三个月可否有所成长和收获,她没想到一向很严肃的他这样问她,就说自己太笨了,什么都不懂,他却很肯定的说,不笨,很聪明,不会不要紧,只学爱学习,很快就会的,甚至比熟手更好,好好干!这些话让她的心里感到温暖。这三个月里每天她都很小心地工作,害怕出错,因为所有的一切对她来说都是陌生的。

说来可笑,最初她连U盘都不会用,也不会制作表格,也不会用五笔打字,总之秘书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她都不会,所以,很害怕,原本她是一个自信的女孩。那次,做为老总的他让她去做一个表格时,半天她还没有做好,脸通红,好不尴尬,他笑了,让她去他的笔记本计算机上拷贝过来,去了却不会用他那没有鼠标的计算机,又在那里弄了半天,他在那里宽容地笑了,她却难过得低下了头。他没有责备她,只是说你需要时间来成长,然后就做给她看,说下次可要会做哦。要准备很多的资料,去复印,又是要正反两面的复印,才发现一个小小的复印机也搞不定,在那里看说明看了好一会儿,又请教了几个人才把东西给搞定,去的时候大家都在开会,等着用资料。只见他对她笑了,那个笑好像一眼就把她刚才的尴尬给看穿了,会议结束了,他说,刚才是不是被复印机给难倒了啊,才这么久!她头低下了,心想以后再也不会这么丢人了!

从那以后,她不管什么小事情都会请教别人,把它给做好,慢慢地她掌握了很多东西。她很感谢他对她的宽容,没有责备他,要是换成别人也许没有耐心让你学,以后她不会再出丑了。

凌晨两点

有只老鼠在啃咬门窗它小心翼翼地啃又漫不经心地咬就像死神在蚕食生命。

现在是凌晨两点,我在看拉什迪的《羞耻》。昨天看到哪里忘记了,便又重头看起。从老沙克尔之死看起,老沙克尔临死的时候说,关窗,“他喊道,”免得我临死还听到噪音。老女仆把窗关牢,他才略感放松,于是倾尽剩余的精力,挣扎着从临死的谵妄中安静下来。

现在是凌晨两点,窗外寂静一片。一只不知藏身何处的布谷鸟在叫,引起了我消灭它的念头。我从门后抄起枪,又发现现在是凌晨两点,外面漆黑一片,我什么也看不到,我什么也打不着。于是我躺下来继续看《耻辱》,现在看到老沙克尔要死了。我想,这只多嘴的布谷鸟要是在白天就死定了,死因就是制造噪音。

关于老沙克尔要死的这段,我读过不下五遍了,昨天就是读到这里,我把书一丢蒙头睡去。今天我继续丢书,发现睡不着。我在床上想着,老沙克尔要死了,这个老顽固终究是要死了。

那么,我们怎么办?

我想到一个故事,一个黑人,穿一身黑衣,在一个黑夜里,撑一把黑伞,走进一个黑色的国家。但是这个故事却没有结局。关于这个故事没有结局的原因,我想,是因为本没有开始吧。

我快要毕业的那个寒假,在西安瓦胡同租了间房子。总所周知,毕业生是没有脸面还厮混在宿舍里的。我租了一间不足十平米的单间,每月400块。再从二手市场买了一部二八单车,买了自喷漆喷成黑色。在酒店谋得了一份工作,从此开始了新生活。

关于酒店求职的过程,我觉得我有必要说一下。众所周知,我学的旅游专业,这是一个烂的不能再烂的专业,毕业了以后不是去做导游,就是进酒店端盘子。干这两行的人,中专生比大学生干的还顺溜。在我投的数十份简历中,谋求酒店高管的职位一直没有消息,就退而求其次,去了一家招实习生的酒店。

这家五星级酒店真是豪华,我刚进大厅,就有服务生面带微笑地为我开门,并且小声地说:先生,我有什么能够帮您的吗?

我说:我来应聘的,你们人力资源部在哪里?“应聘?应聘不知道走后门吗?”这人立马成了苦瓜脸,我都能看清他脸上的痘痘。

我说:你看,我也不认识你们的高层,没有什么后门可以走啊。

他说:从这里出去,左转经过车库,一直走就是酒店后门了。去了后门问保安。

老子拔腿就走。尼玛,老子以后当了高管,整死你个门童。

等我找到招聘专员,她拿着我的不足百字的简历足足看了有十分钟。最后她问我,英语怎么样?我说,POOR!她问我,以前做过酒店没?我说,NO!她说,那就先做实习生吧。我说,OK。你看,其实我英语挺好的。

到了填表的时候,她说,前台缺2个行李生,你先去前台吧。我当然不乐意,我可不想再见到那个苦瓜脸。我说我英语不行,外宾来了我可招呼不住。于是她说,那就去宴会厅吧,宴会厅比较累一点。然后她问我的英文名,我说我英语差成那样了,还没达到能给自己起英文名字的水平。她说,那就叫杰克。我想起铁达尼号的杰克死的很惨,于是要求换一个。她说,那就叫约翰。我说约翰也不行,这个名字太普通,满大街的人都叫约翰,都不知道叫谁。她说,那你自己起一个吧。我想起玩WAR3的时候的ID,叫Muma,我说,我就叫木马。她说,别逗了,这哪里是个英文名。我说,外国人的名字稀奇古怪,我就叫木马吧。也许有人会认为我是弼马温,成天牧马。

接下来的那几个月我开始骑着二八车上班。因为我是实习生,酒店不能给我分配宿舍,于是我还得住在那个十平米的房子里。在那个寒冷的冬天,我刚刚二十出头,已经活的有点腻了。每天骑着二八车早上十点去上班,晚上十二点才回来。每天在酒店里端盘子,搬桌子,洗杯子,吊妹子,如此而已。现在我还会梦见我深夜骑车回家的情景,黑夜寂静无声,空无一人。无数的法国梧桐往身后飞去,布满白雪的南大街就像我永无止境的二十岁,永无止境。车轮碾过雪地的时候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就像嘲笑我的未来。有的时候我骑累了就倒在钟鼓楼广场的雪地里睡一会,把雪地睡成一个“大”字,二八车倒在一边,形成一个“B”字。

有的单位要是在宴会厅开会,我就会忙很晚,因为我是实习生,不努力一些,实习鉴定可能会不好看,又因为我已经挂了12科,没有一份好看的实习鉴定,我毕业的时间就会遥遥无期。我读大学的时候是班长,我估计我是全中国成绩最差劲的班长,如果国外的大学也有班长的话,我估计在世界班长排名中,我稳拿倒数三甲。前一段时间我妈把我喊到储物室去,指着我从大学邮寄过来的一大堆行李,说,该要的收好,不要的扔掉。那堆行李自从我毕业算起,已经堆在墙角好几年了,布满灰尘。我打开蛇皮袋,都是我大学时代的教科书,几乎全新,杂乱无章地挤了满满一大袋,就像我杂乱无章的二十岁。导游类的书就只写了我的大名,酒店类的书估计只能当废纸卖,上面画满了魔兽地图。大学语文上面倒是写了不少诗,其中一页还被我班主任批注:上课怎么又不见你?作为班长,这样做十分不好。英语书完全可以当新书卖,因为我连名字都懒得写。

有一些企业会在酒店开会,这些会议翻来覆去地开三到四天,这个时候我就会很忙。有一次我碰到一个奇怪的客人,对于此人我怀疑有严重的占便宜的心理。他每喝完一杯茶,就要求我重新换杯新茶给他。一上午功夫,他叫我给他换了三杯。第四次叫我的时候,我变得不耐烦起来。我说过,那个时候我二十出头,已经活得有点腻了,歪理邪说特别的丰富。他第四次抬起手来,向我招手,我走过去说:先生,您有什么需要?他说:我茶喝完了,再换一杯。我说:先生,您今天去洗手间了吗?他说:当然去了,怎么了?我说:你是不是上一次洗手间,就要换个鸡巴?

这件事被投诉到值班经理,值班经理找到餐饮总监,总监骂了宴会部经理一顿,经理找我说:冒一冒,这件事本来会给你一个处分,但你是个实习生,还没有资格受处分,只能开除。

当然不能开除。那年我快要毕业,决定逃脱家里的干系,拥有一个新的生活。虽然新的生活是以酒店的实习生开始,每个月只拿800块工资,每天累得像条狗,但是我觉得还不赖,至少这是份正经工作。我拿出十二分的真诚表示知错,并且表示马上就改,要了两张信纸开始写检讨。写到当时的情形,我问经理,当时我说了鸡巴两个字,检讨里面怎么写?如实写,不文雅。不如实写,不真诚。他说:把鸡巴换成XX。

后来这份检讨作为反面教材贴到了员工宣传栏。我也不知道为何宣传栏会贴检讨这类东西。有一些女服务员看了以后就拿我开玩笑,见了我就问:冒一冒,你写的XX是什么?这个时候我会义愤填膺地说:鸡巴!于是她们就大笑不止,我真不觉得有什么好笑的。

笑的最多的就是小艾。她每次见了我就会重复上面的话,有时候我说完那两个字,她就会趴在栏杆上笑的一颤一颤的。我怀疑她这样笑下去,迟早会得精神病,于是我老远看见她就绕道走。那个时候她刚刚中专毕业,芳龄十八,这个年纪得了精神病总归是不好的。

在员工电梯遇见她,就不好躲了。有一次我一个人双手端着大托盘,里面堆满了餐具。电梯刚要关门的时候她闯进来了。她说:冒一冒,我看看你今天换XX没有。于是就动手拉我裤子拉链。我双手托着大托盘,手不能动,只能扭过身去反抗。我说:操,员工电梯只有三楼。到了二楼,她已经把我的拉链拉开了。快到三楼的时候,她嗖的一声,又把我的拉链拉上,然后若无其事的走出去。上帝保佑,幸好员工电梯没有摄像头。如此这般好几次,有时候我想,尼玛,老子明天不穿内裤,看你还敢不敢再拉我的拉链!

有一天我看见她端着一托盘的红酒杯进了电梯,马上猥琐地跟过去。进了电梯,我说:现在轮到我了。我先解开她的衬衣的第一粒纽扣,诱人的深V。解开第二粒,粉红色蕾丝花边。这个时候已经到了三楼,我就若无其事地走出去,扣子都懒得给她系。

有些操蛋的时候,那些操蛋的企业,晚上开完会,第二天又有别的企业来开会,我就得通宵翻台,这个时候往往凌晨两点才能下班。有一次我摆完会议台,看看手机已经凌晨两点,突然发现铅笔不够用了。我很悲剧地坐在会议室削铅笔。这个时候是凌晨两点,会议室的暖气慢慢地会被关掉,我累死了,又冻的要命,一边哆嗦一边削。小艾从门口走过来,坐在我边上帮我削铅笔。我说你还没下班吗?她说没有,今天值夜班,四点钟的时候有人会来吃夜宵,她得上通宵班。

中途我跑到员工洗手间抽烟,我坐在冰凉的地上,马上就睡着了。员工洗手间很干净,这都是李婶的功劳。李婶已经在酒店干了八年的PA了,也就是清洁工。每次我们不小心把烟灰弹到地上,她会很仔细地拖干净。她说,怕领导看见了有烟灰,知道我们在洗手间抽烟,会处分我们。她说你们也不容易,每天累得要命。有几次我在洗手间里抽烟,她敲门问有没有人,要进来搞卫生了。我说,李婶你进来吧,我在抽烟。这个时候她会把抽风机打开,然后进来把卫生做得很干净。她还会说少抽一点烟,对身体不好,她说她老公就是得肺癌去世的。那一年圣诞节,酒店发员工礼物,我把我那份送给她,她高兴坏了。

我醒来的时候发现快凌晨三点了,我跑到会议室,小艾还坐在那里削铅笔。我说:你去休息吧,一会还要准备夜宵。她说:刚才值班经理来了,说给你在25楼开了个单间,你晚上就住酒店了,早上6点客人就会来布置会场,还由你来负责。

有的时候我认为我就是逆来顺受的典范。那天深夜,我已经累得要命,清晨还要帮该死的客人布置操蛋的会场。我的微笑服务已经不能露出八颗牙齿了。

小艾说:我也能上去睡会吗?我也累得要命,三点半我就下来准备夜宵了。我说:当然能。酒店开的房,不睡白不睡。我到前台领了房卡,跟着小艾去了房间里。我说:都睡床上吧,大不了中间摆碗水。她说,不必了,只睡半个小时,出不了什么事。你要是非礼我就喊。我说:我累得现在连干那活的劲都没有了。

我倒头就睡。十二月的西安还是有点冷,她说,你也盖点被子吧。

于是我转进被窝,搂着柔软的她,沉沉的睡去。我希望我能一直这样睡着,错过早上六点的会场布置,错过散落在窗外的青春,错过那些不靠谱的梦想,错过我永无止境的二十岁。

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恋君朝与暮

多情的三月,多雨的三月。枝上的桃花开得正艳,街头巷角的烟花绽放出从未有过的绚烂。依然记得他和她相识的那个场景:柳絮随风飘,蝶戏花丛里。莺歌枝头上,燕舞九天中。她于林间轻弹古筝。一袭素衣,一抹浅笑,略施粉黛的淡淡容颜,虽没有倾国倾城的绝色,却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清丽脱俗。一颦一笑,尽显风情。彼时,他一身青衫,骑马佩剑途径此地。只轻轻一瞥,便再也移不开自己的目光,征征地停下了前行的脚步。他从马背上一跃而下,遂拔出腰中所佩之剑舞了起来。刹那间,满树的桃花摇曳生姿,于林中漫天飞舞,而后盘旋落下,在地上整齐地砌成“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十四个大字。她含羞而笑,百花霎时黯然失色。她的笑恬淡而落拓,是他见过的最美的、最纯净的笑。那笑已足以倾倒他的心。

他收剑向她走近。“在下途径此地,听到姑娘的琴音,隐忍不住舞剑助兴的冲动。若有打扰到姑娘之处,还望姑娘见谅!”她抬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瘦削的脸,剑眉英挑,高挺的鼻子,皮肤白皙,有点书生味道却又不失英气。她盯着他看了许久,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不知所措地想要收回停留在他脸上的视线,不料却对上他那双漆黑深情的眸子。她慌忙地低下了头,脸上瞬间布满了红晕,宛若含苞待放的桃花。为了掩饰自己的不自然,她开口柔声说道:“公子好剑法。想必公子对琴曲颇有研究吧?”“哈哈,研究倒谈不上,只是平时喜欢捣鼓,略懂略懂罢了。姑娘可否轻移金躯,让在下为姑娘弹奏一曲?”她起身,浅浅一笑:“公子,请。”他显然看呆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席地而坐,十指轻碰琴弦,修长的手指所到之处,无一不化作动听的音符,天籁之音大概也不过如此吧!琴音时而高昂亢进,时而低沉柔和,她好生佩服他的琴艺。突然曲调一改,他边弹边唱“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凤之翱翔兮,四海求凰。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将琴代语兮,聊写衷肠。何日见许兮,慰我彷徨。愿言配德兮,携手相将。不得於飞兮,使我沦亡。”

她一惊,这是一首求爱的琴曲。曲终,他径直走到她跟前:“在下姓酆名翊。素闻江南有个名唤粟玥的女子,琴音可用天籁之音来形容,歌声可与夜莺媲美,舞姿与蝴蝶相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想必姑娘便是那位被誉为”琴歌舞“三绝的粟玥吧?”“酆公子过奖了!小女子琴艺平平,纯粹是人们给的评价过高,从心而论,实在是担当不起”三绝“这一美誉。”“粟姑娘谦虚了!方才听得姑娘所弹之曲,得知姑娘并非浪得虚名。恕在下冒昧,姑娘可曾听出在下适才所奏之曲?”他饶有兴味的盯着她看。粟玥双颊红晕再起,把头垂得更低了:“公子把这曲《凤求凰》演绎得出神入化,小女子甘拜下风。”“姑娘深谙在下之意。都言北方有佳人,一顾倾人国,再顾倾人城。我却道南方有粟玥,一笑倾城,二笑倾国,三笑倾我心。”不假思索地,他握住她的手。她没有挣脱,高山流水觅知音,她终于等到了一个懂得她琴音的男子。而其实,在对上他漆黑深情眼眸的那一刹那,她便已芳心暗许。他,是个足以令她着迷的男子。他只轻一用力,她便倒入他的怀中。春风吹过,林间桃花顺势起舞,两人衣袂飘飘,裙裾飞扬,好一幅才子佳人美景图。

此后,林间便多了两个相依相偎的身影。他教她骑马,她为他歌唱;她弹琴,他舞剑;他吹箫,她伴舞;他陪她看庭前的花开花落,她伴他观天边的云卷云舒;他陪她弄花香满衣,她伴他饮酒赋诗……这样惬意美好的日子,怕是连神仙也要嫉妒了罢。是日,月正圆。她凭栏倚窗远眺,低吟:“锦瑟华年谁与度?”他别正她的脸,看着她的眼睛深情道:“锦瑟华年与伊度!”她的眸里闪过一丝欣慰:“即使年华老去,君也依然待我如初,是吗?”“是,即使年华老去,我也依然待你如初。你是我想要执手一生的女子!”“但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此相思意。”他握紧她的手,拥她入怀中。“玥儿,怎么又对着窗外发呆?你又在胡思乱想了吧?”他对着此刻正望着窗外出神的她问道。她没有回头,只悠悠地说:“昨夜的雨打落了一树的桃花。你看,它们无枝可依孤独地漂浮在水面上,随着水流漂向未知的领域,何处才会是它们的归宿?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说得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我的傻玥儿,你又多愁善感了。落花尚有意,流水岂无情?落花最后的时光是和流水度过的,它最后是没有遗憾的。花随水飘,水随势流。这是它们的宿命。”他在她身后拦腰将其紧紧抱住,生怕会丢了似的。“翊,你不会丢下我,会永远和我在一起的对吗?”她转过头一脸严肃地问他。“对!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酆翊发誓,不只这辈子要和粟玥一起,生生世世都要和粟玥一起!”他郑重地回答。泪水夺眶而出,那是感动的、幸福的眼泪,他伸手为她拭去泪水。这时,一只白色的鸽子拍打着翅膀从窗外飞了进来。这是酆府特有的鸽子,脖子上有一圈黑纹,翅膀上的那个“酆”字若隐若现。仔细一看,鸽子腿上绑有一封信。酆翊一把抓住鸽子,取出信。读毕,他神色凝重。“翊,出什么事了?”觉察出了他的变化,她急切地问道。他欲言又止,张了张嘴还是没有说出话来。他把信递给她。“你是要离开粟玥了是吗?你刚才才说要和我永远不分开的!”看完信的她含着泪说道。“玥儿,你是个明事理的女子。北边匈奴不安分来犯我皇土,我父亲是世袭将军,而今的他年事已高,作为酆家唯一的儿子,我需代表父亲征战。”“可是,你这一去还会回来吗?”“傻玥儿,我会回来的!我要你记住,我回来那天便是我迎娶你的日子,你等我。”“有你这些话足够了!无论怎样,我都会等你!”说罢,她已泪下千行。

长亭外,古道边。他在她光洁的额头上深深一吻,便飞身上马,疾驰而去。他怕再多一秒的停留就会改变了初衷,他怕自己舍不得。“翊,我会在这里等你!”她拼尽全身力气地喊出那句话。泪已决堤,她望着他离去的方向,任眼泪恣意地流淌。而后的每一天,不论是刮风下雨天,还是艳阳高照天,她都会撑一纸油伞,痴痴地朝他消失的方向久久地张望。

等待是最初的苍老。望着镜中略显憔悴的容颜,粟玥叹了叹气,如花美眷终抵不过似水流年。时光静好,只是你怎么还不归?一年了,整整过去一年了!翊,你在哪里?你忘了玥儿了吗?不,我不能坐着空等,我要去找他。打定主意后,粟玥便简单地收拾了行李,往酆翊离去的方向马不停蹄地赶去。经过半个多月的风雨兼程,她到了他曾对她说过的那座城。“你好,我想问一下酆府怎么走,”粟玥找了个街边卖菜的小贩问道。“沿着这条路直走,尽头那家便是。”“谢谢。”道完谢后,粟玥便迫不及待地朝酆府赶去。“玥儿,是你吗?”那久违的、熟悉的、温暖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她猛一回头,是他,是酆翊,是那个让她魂牵梦萦的男子。脸上难掩看到他后的喜悦,她跑过去一把抱住他,“翊,我以为你已经忘了我了。我好想你……”还未等粟玥说完,酆翊就拉开她的手道:“你怎么来了?这里说话不方便。走,我先找间客栈让你住下。”不容分说,他拉了她便走。

窗外寒星冷月隔着雾,客栈里,烛光中,她素颜紧蹙。“玥儿,我不是说会回去找你吗?你怎么自作主张一个人就跑来了?”“我怕你忘了我,忍不住就来找你了。”“说白了,你就是不相信我。”他脸色很难看。“我,我……”门外响起了敲门声:“将军,席大人说有事跟你商量。他现在正在府上候着。”“知道了,我就回去。”说罢,他打开门,头也不回地扔下一句话:“你乖乖地呆在这里,不要乱跑。”她看着他的背影,呆坐到凳子上,好久好久回不过神来。他变了,变得让她陌生了。

翌日,他满脸堆笑地推门进来,搂着她的肩说道:“玥儿,我们成亲好吗?”她吃惊地带着满脸疑惑地抬头,看到的是酆翊肯定的点头。幸福来得太突然,她不知所措起来,一边用手捋着头发,一边语无伦次地说:“翊,我的发髻这样弄好不好看?还有我的眉该如何描?我还没准备好凤冠霞帔呢。怎么办?怎么办?”她急着在屋里直跺脚。“傻玥儿,凤冠霞帔不用你准备的,很早之前我就命人做好了。择日不如撞日,我们今晚成亲可好?”她含羞地点了点头。“小雨、小夕,你们两个进来帮粟姑娘梳妆。”酆翊对门外的人说道。而后,两个丫鬟打扮的人推门走了进来。“玥儿,我也先回去准备一下。”“好,你回去的路上小心点。”“嗯,我知道。”看着粟玥开心的模样,酆翊的嘴角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鞭炮声、锣鼓声在外面响彻云霄。“粟姑娘,将军来了。你快盖上红盖头吧。”很听话的,她让丫鬟帮她盖上了头巾,并在丫鬟的搀扶下上了花轿。盖头下的她脸上满是幸福的笑,他要娶她了,她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被轿夫抬着走了一段路后抵达了目的地,“粟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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