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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7 18: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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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程安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幸好你没嫁给他

幸好你没嫁给他试读:

自序

你有没有做过白日梦,想象自己是喜欢的剧情中的某个角色,或者如果有一天,拥有了特殊能力会怎样?

在现实生活中,我常常被朋友贴上“呆萌”的标签,很多时候在大家进入下一个话题后,突然冒一句上一个话题的疑问。其实是我在接收到一个信号时,自己天马行空绕了一圈,并非真的反射弧比较长。

你一定也有过开小差的时候吧,那么你就会懂。

遨游在脑洞里,时间似乎慢了下来。整个人像是小说里的大侠一样,想去哪儿一甩袖子就到了,想做什么一个念头就实现了。江湖剑影,穿梭时空,就在一念之间。

2010年,我担任某大型小说网站论坛版主,一开始我是奔着看小说的念头去的。久了,自己也写了起来。

如果你喜欢看小说喜欢看电视剧,你就会发现,很多作者都是半路出家。其中更有一些原本是读者,他们追坑追着追着因为各种原因,自己写了起来,原本只是为了满足自己对某些角色或剧情的幻想,随手发布,一旦勤于坚持,最后的结果就是演变到自己也惊叹不已。

除了脑子里快要溢出来的故事情节,还要有一腔热血,得以支撑由始至终地写完一段故事。

对某事物的热情,就像谈恋爱一样,你喜欢对方,你就会铆足了劲儿,拿出自己最好的状态,去讨好对方,说起全世界最动听的情话,去做能让彼此都愉悦的事情。写作也不例外。

我热爱写东西,爱到了骨子里。虽然我写稿慢,但如果连续一段时间不写,便觉得浑身不自在,觉得自己在虚度光阴,这一天又是浑浑噩噩的一天。相反,如果这一天我写了一个我很满意的故事,即便再晚,也有劲头再跋山涉水一番。

大学毕业以后,我迈入了求职队伍里。在焦头烂额里谋生,在收入和开销中,渐渐地忘记了第四餐——看书、写作。我们很多人离开校园后,都会无师自通地割舍这最后一餐。

一晃神,已经好几年没看过书没写过东西了。

直到2015年的某一天,偶遇当年论坛里的一个朋友,得知这些年他一直在坚持写书。我记下书名,偷偷地去阅读那些文字,其中的世界让我整夜失眠,我羡慕又嫉妒他在文字里的快乐和烦恼。

朋友说,真可惜你放弃了,如果你也在坚持……

对话框里最后一句话,停在这串省略号上。

那一刻我才恍然大悟——坚持才是最大的天赋。

重拿起笔,一切都是新的开始。

2016年元旦,首篇稿子发布于“ONE·一个”APP;2月,编辑找我谈影视版权;3月,一篇文章在微博、朋友圈疯转,位于微博热搜榜单第一名……

有朋友问我,是怎么一步到位突然爆发的?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没有什么是一蹴而就的,我所有的阅历、所有的知识储备,还有我的脑洞和热爱,在我开始坚持以后,这条路就出来了。

我们经历过山川河海,我们走过声色犬马,我们看过聚散离合,我们每天经历的种种,哪怕不经意间的一个小小谎言,终究会成为日后的财富,往后你想要的,都能从中找到痕迹。

而对于写作者来说,这些都是素材。

我笔下的故事,大多裹着爱情的外衣。因为我始终认为,爱情的本质是美好的,无论我们经过多少年的进化,能让我们泪流满面地屡屡伤痛、屡屡回头的,只有这些情感,它在使我们的心变得柔软的那些原因里,永远永远有一席之地,不论你是谁。

但除了情感以外,我希望我笔下的故事,可以传达一些社会意义。无论我以什么方式书写,或刺痛或温情,我希望它能在你心里停留一会儿,多停留一会儿。我依然记得有一堆凌晨收到的私信里,有个读者朋友说他看完那个故事,冷汗直冒,连夜科普那种易见易被忽视的疾病。看到那些信息,我真的很开心,我想要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我想往后,他即使不会善待文章里提到的人群,也不会恶意为难吧!

没有伤害,已是向美好迈出的第一步了。

故事,记录下来,是为了什么呢?

往后的日子里,寻一个适合的时间,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缅怀曾经。

那么,我们故事里见。程安2016. 10.8

No.1妆

╱假面真心

我每天都会化很久的妆。

我喜欢涂肤色的粉底,勾勒棕色的眉毛,再涂厚厚一层乌黑的睫毛膏,不在意它上扬的角度是否像洋娃娃,我只要保证它够黑够密。最后,再涂上我喜欢的口红。我有时候喜欢复古的大红色,有时候喜欢调皮的橘红色,或者其他新流行的颜色,除了裸色。

你看,这妆容很简单对不对,但依然需要两三个小时。可能我化妆的技术不好吧,经常会化不好卸掉重来。

今天的妆很顺利。头发黑亮,肤色健康,眉形很正,鼻子高挺,唇色生机。

我朝镜子一笑,拎起包。

距离上一次相亲已经很久了,但我相信这是最后一次。

对方是一名大学老师,教法律,在答应和他见面之前,我很仔细地翻看了他的微博、QQ、朋友圈,他平时的生活,不是健身就是和志同道合的朋友讨论法律新闻,他最近的几条朋友圈都是在力挺同性恋自由。在他表述的字眼里,我感觉,他是一个很正义很有社会责任感的人。

这也就是我愿意和他相亲的原因。妈妈说,有正义感的人不会太差。

我们约在一家西餐厅,隔着玻璃,他坐在靠窗的位置上,低头看着菜单,手指在内页上移动着。

看,他没有表现出一丝不耐烦。

我简单地理了理发型,推开餐厅门,收起大大的太阳伞,朝他走了过去,停在他面前,主动打招呼:“莫老师,您好,我是小米。”

微露八颗牙,标准的空姐笑脸。这是博得好感的第一步骤。

他抬头看我,连忙站起来,椅子猛地发出往后移动的声音,他伸出手跟我握手,同时惊讶地打量着我,说,你好你好。然后招呼我坐下,喊了服务员过来点餐。“小米,你看菜单,你喜欢吃什么?”“莫老师,我一般都是自己做饭,不常在外吃饭,不如您帮我点好了。”微博上的恋爱达人分享过,相亲的人一般都是奔着结婚去的,这个时候你要表现出贤妻良母的品质,并且利用适当时机让对方拿主意。

男人都会喜欢这样的安排。

他指着菜单对我说:“这个可以吗?我猜你会喜欢。”

我微笑着点头,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娇羞得比较自然:“听您的。”其实我的视力不是很好,根本没看清他指的是哪一道菜。

果然,他表情开始放松,嘴角微微上扬。看得出,他对我的印象还不错。微博达人又说了,男人是视觉动物,会因为女人的外表而决定要不要交往,但是他们又是理性动物,会因为女人的内涵而决定可不可以结婚。那,接下来,我要让他对我有深入的了解。

可说什么好呢?我不懂法律啊。就在我有点急躁的时候,他点好了菜。我突然想起来,扮作倾听者的角色也是一种正确的选择。

于是我开始扮崇拜者。“莫老师,我看了您最近的朋友圈,您是支持同性恋的。我觉得这点真的好难得啊。”“这没什么,他们有自己的选择权,大家都说同性恋如何如何,其实他们只是小众化而已,假设说,如果这个世界上,同性恋是大众,那么我们这些异性恋就是不正常了。我特别反感用‘不正常’来形容他们,你知道吗,这跟一个人身体上有某些方面的不健全一样,大家把这些人归类为残疾人。什么叫作残疾?”

我双手托腮,凝视着他,认真地做到让自己双眸含情。见他突然这么发问,我一愣:“我不知道。”

他挠挠头:“不好意思,我这样有点像对学生发问的样子。”

我想继续微笑着说没事,但一摇头,一缕阳光落进了眼眸里,顿时有点刺眼,我有些慌乱地拿手挡着眼睛。

又听一阵桌椅碰撞的声音,世界稍微暗淡了下来。他把我这一侧的窗帘拉起来了,等阳光都被阻挡在外,他才弯下腰问我:“今天的阳光有点晃眼吧。没事,你把眼睛闭一会儿。”

我抬头看他的手一点点靠近,覆上我的眼睛。在这片小小的黑暗里,我很心安。他的掌心,微热,微潮,泛着一股烟草味。

也不知道这样的姿势我们保持了多久,他才松开手,坐到了对面。他没有拉那边的窗帘,阳光都倾到他身上,他好像戏本里的男主角一样,自带光芒。

我的心,就这样被击中了。“嗯。谢谢。”

饭后,他约我看电影。在黑暗里,我主动牵起了他的手,一开始,他没反应,等我有些后悔自己如此唐突准备抽回手时,却被紧紧握住了,再没松开。一场电影下来,我们握着的手心里全是汗。他牵着我又去买了另一场电影的电影票。

我想去看第二场电影,但是妈妈的电话不合时宜地打进来,我只得和他告别,并约第二天相见。

回到家,我躺在浴缸里,仔细地卸妆。镜子里的我,在满满一缸的白色细腻泡沫里,很美,皮肤被映得白里有些透明。我捏了一下胳膊,很紧致,是年轻才有的胶原蛋白的紧致。我还很年轻,我的路还很长,我要享受这青春的美好。

虽然莫老师身高和我差不多,但是我可以不穿高跟鞋;

虽然莫老师比我大十岁,但我相信年纪大的人会疼人;

虽然莫老师离过婚还有一个孩子,但是我相信我会把他的孩子当成自己的;

虽然莫老师长得不好看,但是我真的不在意一个人的外表,真的。

我只想谈一场不会分手的恋爱,直到一同走过那条红地毯,喝上饮料代替的交杯酒。嗯,不!我结婚的时候,一定要用真酒。

自从那天以后,莫老师便频繁约我。每次出门前,我也很仔细地化着妆。不化妆不出门,是我的底线。

事实证明,我和莫老师也的确很合拍,我们在一起有说不完的话,而他眼睛里的光亮也越来越浓。有一天他告诉了我一些他的情况,包括工作收入经济情况。

我很开心,他在跟我交底。

最后,他吞吞吐吐地说,他结过婚有个孩子,而且孩子归他抚养。

我松了一口气。还好,他没有隐瞒我,而是选择了告诉我这些。那么,我的秘密,要现在告诉他吗?“小米,我告诉你这些,是希望我们坦诚相待。”

有那么一瞬间,我差点说出我的秘密。可是脑海里瞬间闪过上一段相亲的结局。现在,还是太早了,我需要更多的承诺。我现在,不能说。

我依偎在他怀里,点着头:“我很感谢你信任我。我会把你的孩子当成我自己的,真的。我也不会欺骗你……”他一把抱紧我,真的很用力。我感觉我的胸腔都要碎掉了,于是后半句“……虽然我会隐瞒一些事情”就这样被遏止在了喉咙里。“谢谢你的理解,小米,你这么美丽善良,我不会辜负你的,就算你老了丑到没人要了我也不会离开你。”

即使丑到没人要也不离开。这真是最美的誓言了啊。我幸福地闭着眼睛,把头搁在他的肩膀上,身心一阵放松。感觉自己漂在水面上,温柔的浪花,还有适宜的温度,不会沉下去的浮力,如果这是沉沦,我愿意啊。“今晚不要回去了好吗?”

这声音似蛊惑,我咬着嘴唇,紧张得说不出话。虽然心中也涌出一股暗流和一丝担心,但是我还是情不自禁地点了点头。

在漆黑的夜里,我感觉到自己燃成一团火焰。我想起了小学时候的初恋送我的那杯蜡烛灯,太漂亮以至于我一直不忍心点它。直到今天出门前,它还被擦得很干净,摆放在我的桌子上。

黑暗中,我在彼此的喘息里听到莫老师不停地重复着:“小米,我会娶你的。”

再后来,被替代的是一阵惬意放松的打呼声。我把头依偎在他的胸膛,看着窗户的方向,屋子里一片黑暗,但是我的心里却一片光明。

渐渐地,屋内的格局变得开始可以辨别,光线一点点变亮。我轻手轻脚地下床,拿起自己的衣服,一一穿好,打开门,回家。

刚打开门,妈妈就紧张地从客厅的沙发上蹦起来,就在她要劈头盖脸地责怪之前,我说,我恋爱了,昨晚在男朋友那里过的夜。然后回房补觉。

醒来时,看到电话上一竖排的未接电话和短信,心里喜滋滋地给他发了一个信息:出门前我忘了和妈妈打招呼,怕她担心所以半夜回家了。

一分钟内他回复我:小米,我会对你负责的。

我们就像大学生一样一来一回地发着信息。我记得大学的时候,看着室友们这样对着一小片光亮按着手机直到迷迷糊糊睡去的样子,曾是多么羡慕,现在我也在体会着。虽然晚了点,但有胜于无。

午饭时,看着妈妈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我忍不住笑出声。她惨白着脸,小心翼翼地问道:“这个人,他……”“他说要对我负责。”

她听完,先是惊讶,再是给我夹了一筷子菜,然后红肿着眼睛点着头,过了会儿,她试探地问:“什么时候,带给我看看?”

我点点头。

在之前,我相亲过九次,前八次死在第一眼,第九次死在第二天。

我不得不说,我之前的九次相亲失败的原因,是我没化妆。

对,是我的长相问题。因为我的长相,所有人看不到我相机里那么美丽的照片,听不到我唱歌时候的声音多么优美,也不明白我是怎么一步步拿到学校高分入学通知书却得不到留校机会时候的笑和泪。他们都不懂,也不想懂,他们的视线只会停留在电视里发着嗲的林志玲身上。

自从那次被大学室友拉去她的话剧团,替演了一个角色,我才开始明白,一切想要的,我要自己去争取,不然,就一直只是丑小鸭,虽然我也不喜欢白天鹅。那天化妆师帮我化了很久的妆,然后递给我一面镜子说,小米,你其实可以很美。

从那以后,我就开始笨拙地学习化妆。

然后开始了我的第十次相亲,和莫老师,没有见光死。

我和莫老师约好了时间见妈妈。

我给妈妈也化着妆,告诉她从今天起要时刻化妆,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很开心,我不小心把腮红涂多了,她也没在意。我忍不住提醒她,别告诉莫老师我的病。“你这孩子,这怎么是病呢?”“不是病,为什么你从小到大那么担心我?”“我只是怕你被欺负。”她嗫嚅着。“那我为什么被亲生父亲抛弃了?还不是因为我和你,都有病。”

她不作声。“但是没关系,莫老师说我不管什么样子,他都不会离开我,但是我现在还不敢冒险。所以,你要记着,不要说不该说的话。妈妈,你也想我能够幸福对不对?”

妈妈拿刷子把腮红晕开,点了点头。

莫老师拎着一堆礼品来的时候,我们已经做好了饭。他非常礼貌客气地和妈妈交谈,看得出来,他和妈妈相处得很愉快。

饭后,我们出去散步,边走边说。后来我的脚都酸了,他的话都没停下来。是谁说的,两个人在一起有说不完的话,其实就是一种幸福。我悄悄地挽住他的胳膊,他转身,亲吻着我。

鸟儿在电线杆上静悄悄地看着,像是一章音谱,我想,它能奏出穿白纱的那首曲子吧。

那天分别的时候,莫老师冷不丁地说了一句,“你妈妈人挺好,就是妆化得有点浓了。”

我心里一阵紧张,犹豫着不接话。“小米,你爸爸呢?”

我从小是妈妈带大的。我并不愿意去谈论爸爸的事情,因为我自己都不知道爸爸是谁,我从小就没见过他,听妈妈说,他们并没有结婚,妈妈是意外有了我,当爸爸在妇产科看到我之后,就消失了。我长这么大,对他唯一的了解就是,他抛弃了我和妈妈。

但是我不想让莫老师知道我的家庭如此复杂,我编了个理由告诉他,我爸爸不知道有我,他和别人结婚组建了家庭。“小米你知道吗,你可以告他!”莫老师激动了起来。开始和我谈论法律条例,似乎这是一个案例,但我更相信,他这是心疼我。“小米,你别怕,我会对你负责的。”他再度拥紧我。

这是他第二次对我说这句话。

我以为这只是一段小插曲,并无大碍,但是我担心的事情还是来了。“小米,我找到你爸爸的资料了。我会代表你去起诉他。你放心,我认识很多律师……”

我听不见后面的话,只觉得浑身冰凉,像是坐在冰面上玩的小孩,以为这只是一条宽宽的马路,却不想冰碎了,掉了下去,寒冷刺骨。“莫老师,你在哪里?”“我在家……”“我去找你。”不等他开口就挂了电话,我拉开门往外跑,下了楼,听到一个女人一句“哎呀妈啊”的叫声,我才恍然惊觉自己没化妆。又折回去,化完妆,再急急忙忙赶到莫老师的家里。

我到的时候,他正拿着一沓资料在看。

我看到那资料上有一张照片,里面的人面容臃肿,秃顶,眼袋快垂到了鼻子上,皮肤黝黑,完全看不出哪里好。但我知道,那是我的亲生父亲。让我妈妈不顾千辛万苦生下我的我的父亲。我恨他抛弃了妈妈和我,更恨他让我来到这个世界。但是现在,不是恨这些的时候。

我一把抱住莫老师。“我不想追究,我只想安静地过日子。你不要管这件事了好吗?”

我一遍遍地哀求着。直到他承诺不再追究,我才松开他。“原本我做这件事,是想把你从你父母的手里捧过来,既然你这么要求,那我只好……”

说着,他单膝跪下,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盒子。

我瞬间明白了,为什么每个女人面对这一幕都情不自禁地要流眼泪,但是我不能流眼泪。我只能捂着嘴傻乐。

那晚,我没有回家。再度在漆黑的国度里,燃烧着自己的温度,与他,不分彼此。

接下来的日子,我们常常一起商量着结婚的细枝末节,有时候说着说着,两具身体就纠缠在了一起。只是,每次我都不会在他那里过夜。

有一天晚上,他眼神暧昧地想解我的衣带,我躲开了。“莫老师,我有了。”“啊?”他惊了一下,小心翼翼地把耳朵贴在我的肚皮上,像个孩子一样。末了,他说,“我们下个星期就结婚,不管那些细节了。小米,婚礼可能不那么完美了,你介意吗?”

我红着脸摇头。

回到家,我把消息告诉了妈妈,妈妈白着一张脸,并不开心。我不想听她接下来要说的话,没理她直接进屋关了门。傍晚时分,她来敲门,说莫老师来了。

我欣喜地出门迎接。

莫老师的脸色不对劲,接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瓶子。我惊恐地往后退去,却不及他的力气大,妈妈意识到了什么,也赶紧过来拦他。但没拦住,他把那瓶液体倒在我脸上,用力涂抹。他睁大眼睛,用那只沾满了颜色的手指着我,激动地骂道:“不要脸!”

妈妈拼命地捶打着他,质问:“你凭什么这么说我女儿?!”“怪不得你爸爸不要你!”

他丢下这句话,走了。只留下那瓶——卸妆油。

我无力地滑倒在地板上。妈妈搂住我,哭着说:“女儿不要怕,他就是个人渣。我们会遇到真心爱你的人的。”

妈妈,连人渣都不要我,凭什么好人家会要我呢?

何况,我肚子里还有一个孩子,他出生以后,是不是也要和我背负同样的命运?

除了小学,往后的时间里,我再也没有交到一个朋友,我再也没有谈过一场恋爱,我再也没有过一份工作。尽管,我知道我很优秀,大家也都知道我很优秀,但是他们更觉得我是怪胎。在这个世界上,你心灵再美,总还是有人只看你的外表,并以此来衡量你。

除了妈妈。

但是,她也是被世界抛弃的那个人啊。“我去洗把脸。”我平静地起身,拿起蜡烛灯,朝卫生间走去,关门,往浴缸里放水。

我喜欢泡澡,我喜欢躺在一堆白色细腻的泡沫里,这会让我感觉自己像个人鱼公主。人鱼公主在她最美的时候,化成了泡沫,我也要在最美的时候,依偎在泡沫里,告诉自己,我已经没有期待了。

佛家说人死如灯灭,这灯会点多久呢?我把蜡烛点燃放到一边,拿起浴缸边缘的那枚刮眉刀,对准自己的动脉。

红色,好美,原来我的血液和正常人一样,多好,我留恋这一丝寻常的味道。

血液混在布满泡沫的水里,溢出了浴缸,朝地上滴答滴答落下去,门外传来妈妈拼命的砸门声。

不管了,什么都不想管了。

……

再度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已经在医院里了。

我艰难地伸手去够床头柜上的手机,故意松动输血管,警报器响起了,但我不在乎,我专心地去翻看朋友圈,却发现格外空荡。

我刷起了微博,最新的一条上赫然贴着一张我素颜的照片,在刺眼的阳光下,我的皮肤和眼泪一样透明,我都不知道这张照片他是从哪里拿到的。上面还有一句话:“这是我的一位朋友,因为受到社会的敌意而选择了自杀并身亡,在这里,莫老师呼吁大家一起关爱白化病人,他们也有尊严!”

仅此而已。

No.2倒计时

╱我是你的守护/ 1 /

我拿起一瓶冷香水,朝空中随意喷几下,在洒下来的香水雾气里淋了几秒钟,准备出门去约会。

足足死缠烂打一个月,才获得和安妮约会的机会,我一定要好好表现自己。

我很满意地在屋子里转了一圈,难为我起那么早,总算收拾得干净整齐了:

玻璃茶几上有一对陶瓷杯具,放在木质软垫上,可以随时使用;沙发上随意地放着几本设计杂志,厚重的材质感和新鲜时尚的内页,能充分彰显我的高品位;刚好够两个人吃饭的餐桌上铺着方格子桌布,角边没有折痕地垂坠在椅子上方;一旁的开放式小厨房里的餐具一尘不染,冰箱里也塞得满满当当;靠窗边的双人床,也换上了新买的北欧风的小杉木图案四件套,铺得平整的被套里装着的是软蓬蓬的羽绒,非常暖和。

走到门口,换鞋子的间隙,无意识地拿起一个什么物件,随意瞄了一眼,上面显示着——

倒计时:4:00:00/ 2 /

我的父亲是一名科研工作者,一直在国外,难得回来一次。一年前,他给我寄了一个小闹钟模样的东西,并发E-mail告诉我,那是个生命倒计时机器,只要靠近一个人,就会自动地显示出这个人剩余的寿命时间。结尾他幽默地告诉我,这跟“万艾可”的发明一样,是他花费了长时间研究,误打误撞的结果。

一开始,我觉得这并没有什么用,我全部的心思都用在怎么让安妮答应和我恋爱这件大事上,毕竟这影响着我下半生和下半身的幸福。

直到这个倒计时显示的数字吻合了几个人的死亡时间,我才觉得,老爸的科技不是闹着玩的,实在太严谨了,精确到了秒数。

但就在刚刚,倒计时显示我只剩下4小时的寿命了,并且这串数字正在不徐不疾地递减跳动着,我脑海里充斥着嘀嗒嘀嗒的声音,满满一屋子都是这种声音。对,就是那种大摆钟秒针的前进声,嘀——嗒——嘀——嗒。也许你看着秒针的瞬间,觉得慢悠悠,但一会儿工夫,它已经跑完一圈了,时针以你不易观察的速度配合着它移动,一天天一年年,就在这一声声嘀嗒里。

我盯着倒计时器,心里突然升起一片荒凉。我突然想起,有次倒计时器预测的某个人躺在医院里的场景,他紧闭着双眼,呼吸微弱,家属在床边围了一圈,安静地看着他,整个屋子里只听到点滴一滴一滴地掉落,就是我脑子里现在的这种嘀嗒嘀嗒声。

我和安妮约在3小时之后。为了给她留下良好的印象和美好的回忆,我打算提前出门,挑选一份礼物。礼物我都想好了,是一个设计师手工做的一条锁骨链,之前安妮在办公室表示过对这家手工品的喜爱,和对高价格的抱怨。如果我送给她,她一定会非常开心吧。之后再去一趟花店,几天前,我就已经订好了999朵香槟玫瑰。我打算饭后带着安妮兜风的时候,给她一个小惊喜。

这些事情都安排妥当之后,我还能提前半小时去餐厅,在憧憬中等她来。

然而,倒计时器上的数字由昨天的50年突然变成了现在的4小时,我脑海里闪过一幅我夹起一口菜来不及吃就倒在汤盘子里失去心跳的画面。

那会是她一生的阴影,我死了也会羞于做鬼。

父亲是这个机器的发明者,他或许知道一些不为人知的规则。对,父亲肯定知道!我放下倒计时器,手忙脚乱地拨打了父亲的电话,询问他这个时间会不会有误差。电话那头他的声音传来:“孩子,这个是绝对不会有误差的,就在昨天我还拿它获得了好几个奖项,我已经申请了专利权……”“可是——可是我有个朋友前几天触碰它的时候,显示的寿命还剩50年,但刚才突然就变成只剩下几小时了,这怎么回事?”“这么说吧孩子,恐龙时代如果地球没有受到外力的撞击,那么恐龙就有可能活到现在。我发明的这个倒计时器,它能根据人周身自带的磁场,预感到未来发生的事情,所以会随着外界的危险改变数据。也就是说,数据是变化的,你这个朋友会遇到致命的危险。你让他小心点,或许待在家里不动能避免……”

后面的话我已经听不下去了,我盯着倒计时器的小屏幕,上面显示还有3:33:33,这是悲伤的意思吗?

这的确是个悲伤的故事。生命都没有了,我还去赴约吗?

就这样吧,给安妮留一个念想吧。我没力气脱鞋子,踩在好不容易拖干净的木地板上,摸到床边,倒了下去。

如果真的要死,那我想安静地独自死去,绝不能在安妮面前倒下。

想必,我是第一个放安妮鸽子的人,这样想来,也算是荣耀了。我把口袋里略微硌人的手机掏出来,扔到一边,看着天花板,等死。

或许因为前一夜过于兴奋,今天起得太早又劳累了许久,导致我的眼皮慢慢睁不开。在睡梦里不知不觉死去也挺好,我认命地闭上眼睛。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被电话的铃声惊醒。

我,还没死?还没到4小时?时间什么时候过得这么慢了?

电话在一旁固执地响着,是花店打来的,我记得花店老板是一个很年轻的女人。我接过电话,准备告诉她,那些花对我没用,送她了。“先生您好,您之前预约早上10点过来取花,可是现在已经下午1点了,您是不是……”

下午1点?我猛地回过神,移开手机,上面的数字,的的确确是下午1点,怎么回事?

已经过去5小时了,我怎么还活着?我顾不得电话里的人说什么,把手机往旁边一扔,爬起来就往鞋架边跑去,被掉落的被子绊了一个跟头。我慌忙裹着被子往鞋架爬去,拿起倒计时器,上面赫然显示着——

倒计时:438000:23:33。

我足足盯着屏幕看了三分钟,像个小学生一样,笨拙地算着乘除法,直到确定——我的生命还剩下50年。

屋子里安静得只听得到花店老板的说话声,从躺在地上的手机话筒里轻微传来,甚至我还听到她抱怨了一句信号不好,然后挂断电话的声音。

什么情况?

我,不仅没死,还能正常地活很久?/ 3 /

电话又响起来了。

还是花店老板打来的,她的声音有些犹豫:“先生不好意思,这花,您什么时候来取?”

我看着倒计时器上的时间,既然我还活着,那就还按原计划吧,大不了费些口舌和安妮解释一下。我点点头,忙着应答:“当然,花你帮我备好,我半小时内到,对了,你帮我稍微喷点水,要保持——”

后面的话我说不下去了,因为我看到倒计时器上的时间只剩下2小时了。

又发生了什么?!

它到底是怎么变动的,到底是父亲的发明是个渣,还是我今天人品渣?“好的先生,您还有其他要求吗?”“没……没有了,那花不用费神了,送你吧。我不要了。”绝望再一次袭来,只能活这么一会儿了,还要花干吗。

我瘫在墙角,说完这句话,准备把倒计时器砸了的时候,发现时间又回到了50年。

心中一动,难道是——“先生,我不太明白您的意思,我们店的花,都很新鲜的。”“不好意思,我马上来取花。”

果然,倒计时器上的时间,又瞬间变成了2小时。“好的。”电话那头嘘了长长一口气,隔着话筒我都听得非常清楚。“不好意思小姐,因为出了一些意外,这花我不要了,你随意处理吧。不用再问我。”我说完这句话,瞄了一眼倒计时器,时间又变成了我还能再活50年。

原来我不会死,只是不能去花店啊。危险在花店,那么只要我不去不就可以避免了?“哈哈哈哈——”我不禁大笑起来。“先生,花还要吗?先生——你脑子有病吗?”电话那头的人终于忍不住发飙,并挂断了电话。

我平时最受不得人家骂,但这会儿,我一点都不介意。她的骂声是那么悦耳,我忍不住亲吻了下手机屏。

不管了。我要给安妮打电话解释下今天的情况。

好在安妮那头也出了点小状况,因为遇到一个老同学聊得太嗨,忘了和我约会这件事。但是一时半会儿也赶不到,希望可以改成明天再约,时间、地点照旧。听着安妮在电话里不停地道歉,我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太好了,故事依然往一个美好的结局发展。我乐呵呵地脱下鞋子,鬼冢虎的线条,突然变得像一个张开的怀抱。我随手把倒计时器拿起来,准备放好,但是,血一冷。

倒计时器上的数字又戏剧化地定格在第二天。

原来,花店不是我最终的劫数,安妮才是。

爱情重要吗?

重要。

生命重要吗?

重要。

我选哪一个?在我不知道怎么避免未知的危险的情况下。

我喜欢安妮,其他女人对我来说只是将就。可是没有了生命,我同样也会失去她。

我只能再次给父亲打电话。或许我把事实说给他听,他会为了我,告诉我一些机密,有一些可行的办法避开危险,或者有办法预知是什么威胁。但是父亲沉默了好一会儿,只是再三恳求我放弃安妮,除此,别无他法。“这不可能,我爱她,你要是想抱孙子,只会是她生的!”“那我宁愿你做丁克。作为一名父亲,我只想你活着。”父亲在地球的另一边号啕大哭,骂我不孝。他已经快退休的年纪了,他理解并接受我迟迟不结婚,但不能忍受丧子之痛。甚至他威胁我,如果我死了,他也会立马跟随我去,只要我放弃冒这个险,他愿意提前退休,以后和我好好享受父子天伦。

和母亲离婚以后,我是他的全部,为了我,他远离家乡这么多年。是的,给我最好的一切,即使我很没出息地只是一名办公室员工,完全没有遗传他的优秀。我挂了电话。

夜幕来临,屋子里一片黑暗。我始终没想通。

我收到父亲的一条短信,他说:孩子,求你放弃明天赴约,或许以后,你还有机会和她在一起呢。生命存在,才会有其他可能。

或许,父亲说得对。只是不知道错过了这次,会不会也错过下次,甚至错过了尚在的可能。

我坐在地板上,拿着倒计时器,心里的天平在来回倾斜,看着屏幕上的数字来回跳动着,像一个中了病毒的程序、疯癫的舞者。

我就这样坐着,整夜未眠,直至天明,电话响起,安妮的声音传来。她问我在哪里,她已经提前到了餐厅。我看着倒计时器上一直不停歇跳动变化的数字,手机里传来父亲一条条的短信,像极了被差评淘宝店主发来的骚扰信息。我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声。我似乎看到电话那头,安妮打扮精致地坐在餐桌边补妆的样子,但是下一个瞬间,我又看到父亲一脸皱纹,满头白发,用布满血丝的双眼噙着泪水,看着躺在医院里没有温度的我的样子。

手机通话时间一点点地在变化,隐约听到安妮的声音有些不耐烦了,我伸手按了关机键。

世界最后一片声响是安妮的声音:你到底来不来——

我想睡一觉,或许醒来发现一切只是个梦。

一个月后,安妮交男朋友了,据说是当天她遇到的那位老同学。

我冲过去想拦下那个男人的表白,却在倒计时器跳动数字后停了下来。如果我死了,安妮不久后还是会答应他啊。我告诉自己。我如果出了意外,就一点希望都没有了。

一年后,安妮订婚了。

我在安妮看向我的时候,把倒计时器扔到了桌底,闭眼深呼吸三次,掏出藏在裤子口袋里的戒指,准备给她。可是满世界的嘀嗒嘀嗒声再次包围了我,我听不到那个男人究竟说了什么,我只看到安妮笑着点点头,把手指伸过去,让他戴上一枚小小的银色戒指,然后两个人在周围无声的掌声里,拥抱着。

我就像在看一场彩色的无声电影一样。

我弯下身,捡起那个倒计时器,悄悄地离开了。

半年后,安妮的婚礼如期举行了。

我和同事们坐一桌,一边八卦着谁喜欢过安妮,一边夹着菜咀嚼着。心里有个念头闪过,我一路守护到她结婚,其实也算是一个护花使者吧。

坐在我身边,挽着我的胳膊撒着娇让我给她夹菜的,是我的女朋友,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素颜干净,皮肤细嫩,没有心机,看不懂我间歇的沉默。她很容易开心起来,一件衣服、一个包包都会让她破涕为笑。

不像安妮,那么别扭那么骄傲。

大家打趣地问我,什么时候喝我的喜酒。

身边的小女朋友笑嘻嘻地回答,快了,等孕吐反应好转一点就举行。

大家纷纷道喜,我才回过神来,她是什么时候有孩子的?/ 4 /

听说安妮生孩子了。

听说安妮辞职当起了全职太太。

听说安妮的孩子要出国,她哭了很久。

听说安妮的孩子在国外结婚了。

听说安妮的老公去世了,她一个人变得更加矮小了。

有一次孩子在越洋电话里跟我说,爸,不然您去追求安妮阿姨吧,有个伴陪着您我也好放心。

妻子去世以后,孩子也去了国外留学,娶了个洋妞,定居了下来。这几年,保姆只负责每天过来打扫卫生、做饭,空荡荡的房子里只剩下我一个人,和我年轻的时候一个样。唯一的区别是,当年是小房子,现在是大房子,但这只会更加证明我是一个多么孤单的人。

我也曾想过要再续前缘。

但是,被孩子这么直接地挑明心事,我有点恼怒,支支吾吾地训斥他乱说。“爸,别隐瞒了。我以前不小心听到妈妈和爷爷的谈心……我知道您一直喜欢安妮阿姨。妈妈很爱您,只是装作不知道。以前我恨您,所以在妈妈走了以后选择出国,但是我现在明白了,我想,妈妈也希望您能幸福。”“爸,豁出去一次吧。”

我放下电话,感慨留过洋的就是不一样,不仅放得开,还把我说得内心小鹿直撞。

我去找倒计时器,扭过头不想去看上面显示的还有多少时间,一个个拿起来,一股脑扔进垃圾袋,束好,赶着点扔进了垃圾桶。直到看到环卫工人把它们倒出来,运走,我突然有种全身心放松的感觉。

我朝马路对面的另一栋房子看去,不知道安妮这会儿有没有出门。她老公去世以后,我就把房子搬到了她对面的这栋小区。

我要回家打扮一下。我心里做了一个决定。

我对着镜子梳了梳头发,抹了点发蜡,虽然头发有些稀疏发灰,但是状态还是挺好的,算得上是一个帅气的小老头。我拿起保姆放在客厅里的那束香水百合,打开门走出去。

一路上,我都在想着要怎么跟安妮表白,草稿还没打好,我就看到安妮出现在一米开外,她抱着一束香槟玫瑰。

年轻时候的那场闹剧后,我添了钱跟花店签了协议,花店同意每月送一次香槟玫瑰到安妮家里。安妮老公去世以后,我跟花店重新签了协议,让她们通知安妮每个月去取一次花,以安妮老公生前遗愿的名义。一来,会让安妮觉得她还是被爱着的,女人嘛,不管多大,都觉得自己是一个小公主,需要爱护;二来,会让安妮愿意出门走动,这样,我也能多看看她。

我看着安妮低着头,停下脚步,慢慢把鼻子凑近花束,微笑着闻着花香,专注地沉浸在她的世界里。

她还是那么美啊!

真希望时间就这样定格,让我一个人独享她的美。

如果没有突然冲出来的那群人,这一切会不会像我幻想般美好?

突然从十字路口冲出来的那群人,个个拿着钢管砍刀,一边叫喊着一边迈腿跑着,也不知道谁在追赶谁。现在的年轻人啊,真浮躁,有什么事情不好解决,打起来,又没个准的。我摇摇头,却看到带头的那个人,在十字路口突然拐了个弯,朝我们这条路跑来。

突然冲出来的人影我看不清了,毕竟到了这个岁数,眼睛变得没那么管用了,但是那个人手里握着白闪闪的刀子晃得我眼疼。安妮听到声音回头,或许是没见过这阵势,被吓到了,她呆呆地站在路中间,不知道躲避。

白晃晃的一道阳光折射过来。

来不及思考,我往前跑了一步,把安妮往绿化带上用力一推,年纪大了,又不锻炼,胳膊都成了摆设,我感到手臂骨节有点疼。

看着安妮摔倒在地上,我忍不住要去扶起她,却被那把明晃晃的刀子插进了胸膛。

为首的小年轻吓了一跳,拔了刀子,把我往旁边一推,更加拼命地跑开,一会儿工夫,一群人就没影了。

年轻真好,步伐那么利索。“你没事吧?”这是和安妮分手之后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听到安妮和我说话的声音,我的眼角有些湿润。

我看着安妮向我爬过来,她还是那么美,跟当年一样,虽然皱纹布满了她的脸,粉底盖不住那几颗褐色的老年斑,黑色发丝的根部躲开了染发膏,冒出了银色,她伸过来的手,皮裹了一层有点多余得往下坠,但是她的手心好暖。

她掏出手机,颤巍巍地拨打着报警电话。

我把沾着胸口血的香水百合,递到她怀里,心疼地看着她惊慌流泪的样子,很想告诉她,那掉落一旁的香槟玫瑰,一直都是我送的。

她放下手机,握着我的手,嘴一张一合地,不知道在说着些什么,我听不到。只听到了嘀嗒嘀嗒,那是我的心跳声,脉搏一分钟60次的撞击动作,也是爱一个人时候的心情。

好像,这个声音,并没有那么恐怖啊。

其实,收拾倒计时器那会儿,我还是忍不住瞄了一眼上面的数字。跟很多年前的预示一样,安妮依然是我的劫数,我没法避免,正如我没法做到不爱她一样。尽管,分手之后我们一直是陌路。有时候我也在想,如果时间能重来一次,我当年会怎么做。“安妮,我一直很喜欢你。”/ 5 /

朦胧中,仿佛回到50年前的那天,我带着那根手工锁骨链,打开装满香槟玫瑰的后备厢,她就像现在一样,接过我的花。然后我对她说着:“安妮,我一直很喜欢你……”

真好,我并没有错过。

No.3租借生活

╱幸福的见证

我从没想过,我是如此不幸。

几个月之前,我发现妻子出轨了。

那是一个很偶然的早晨。由于前一夜和狐朋狗友们喝得太多,导致那晚我们所有人都在市里最贵的那家酒店开了房间。几个臭男人一边挤着进房间,一边喊着再喝一杯,结果一进房间全东倒西歪了。

幸好我是倒在沙发上的,睡得还算舒服。

我每天早上醒来非得去抽根烟才会老实地洗漱。平日里怕妻子吸二手烟对身体不好,故而一直在走廊上抽烟。

那天也不例外。

开门的瞬间,我的好兄弟老宋从对面的房间里走出来。好小子,够精,居然没和我们挤一屋。

我燃着打火机,站在门口冲他笑,他看着我,像是见到了鬼。下一瞬间,我觉得我见到了鬼。

老宋的背后传来一声“怎么呆住啦”,随即妻子那张妆容精致的脸从他腋下钻出来,她的手环在他身上,左手往他的裆口探去。

烟没点着。

妻子也看到了我,她的手一抖,猛地松开,她退回房里,“砰”的一声关死了房门。留着我们两个大老爷们儿在这条长长的走廊上对峙。“王哥,你别气。”他先开的口。“什么时候的事情?”我继续按着打火机,真奇怪,明明满满的汽油,却怎么也点不着。果然大排档里送的都不是什么好货。“其实,我和晓蓉从大学时候就相爱了。只是没想到她嫁给了你。一年前的那次聚会上,你带她一起过来,我才发现这些年,我都还想着她。一开始,我们并没有打算……”

原来那么早就在一起了。手中的打火机终于冒出火苗了,却一个不稳落了下去。掉在厚厚的毛毯上,悄无声息。我打了个趔趄,脚下“啪啦”一声响,在这安静的走廊上,很清脆但刺耳。

看,它会点火能烧尽这栋楼又能怎样?没有人去点燃它,它不仅毫无攻击力,也没有防守力,任何一个人一脚就可以踩碎它。

就像婚姻一样。那个人心不在,你费多大力,都不及他人勾一勾小指头。

我没继续说什么,也不再看老宋。我只想离开这个地方,至少此刻我想好好静一静。

也不知道漫无目的地走了多久。也许是偶然,也许是心有期盼,我又路过了那家店铺。

那家店之所以醒目是因为前后的店铺都挂着闪闪发亮的霓虹灯牌子和投射灯,而它的门外一点动静都没有。其他店铺的门不管什么造型,大多都有玻璃门或玻璃橱窗,或多或少能看到里面,里面的灯光、摆设各有特色,借此吸引着人们走进去,但是那家店铺,没有玻璃橱窗也就算了,整扇门居然都是木质的,刷着蓝色的木漆,还画着几朵白云,有一只很大的黑色的鸟儿从其中一朵云里伸出脑袋——不知道是什么寓意,反正里面的光景是一点也看不见。

我第一次见到的时候就进去过,纯属好奇。

里面的装修很现代,典型的北欧风格,墙纸、吊灯等装饰都很现代化,但是桌子、椅子等摆件却又很复古,很破旧的那种复古,整个屋子萦绕着一股让人觉得阴冷的檀香味。我在原地转了一圈打量了一圈,整个店很空,除了桌椅上摆放着一堆又一堆书籍纸张外,没有其他多余的物品了。

但它却不是售卖书籍纸张的店铺。

吧台后面有一乱纸堆,上面睡着一位白胡子老头,他闭着眼,不紧不慢地揪起一些纸垫在脖子下,问:“你要租什么样的生活?”

我曾多次不经意路过那家店,但是我再也没踏进去一次。

但冥冥之中总有一种可怕的想法,它在等着我。

那天我终于推门而入了。因为我没有退路了。

原本我打算和晓蓉离婚。既然他们相爱,不爱的那个人才是多余,那么我退出好了。也算是我为这份婚姻做出的最后一步让步,最后一次体谅。

但是我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手段如此不留情面,做法如此不留余地。

晓蓉转移了我所有的财产,并售卖了我的房子。

那天早上一拨陌生人突然出现在我的卧室里,我们双方都吓了一跳。

我吓一跳是因为大白天居然有人拿着自家的钥匙开了一道又一道的门,最终走进了我的卧室。他们吓一跳是因为新买的房子里居然还躺着一个裸睡的男人,大大咧咧舒展在主卧的大床上。

我颤抖着,气急地拨打晓蓉的电话,却发现这个号码一直是关机状态。

东窗事发才几天,我居然连他们人都找不到了。他们到底预谋了多久?我在那拨陌生人同情的目光的注视下,极其不自在,穿戴整齐后就出去了。

能怎么样,他们手续齐全,该离开的人是我。

鬼使神差地,我又路过那家店。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走过来的。我盯着白云里的那只黑鸟看,猜测着那是一只什么鸟,为什么要画成黑色的,骤然间门被拉开了,店主老头花白发浓的脑袋冒了出来,他笑着向我招手,鼻翼两侧的法令纹深得让我想起东非大裂谷。“进来啊。”他继续招手,模样很滑稽。

我趴在吧台上,看着他钻到吧台后面,不知从哪里摸出一瓶酒,拧开,倒了一杯给我。

我接过来,嗅了嗅。没有任何气味。小说里的毒药都是无色无味的,不知道这杯是不是,如果是,就这样喝下去没有知觉,倒也不赖。

我端起杯子,却被老头拦住。“这酒是为了庆祝新生,在交易成功之前,不可以喝。”“你怎么认定今天我会跟你做这笔买卖?”

他保持着笑容,不说话,但很笃定。

好吧,我认了。

我今天就是想租别人的生活。

按照老头的契约,我可以租用任何人的生活,如果没有指定对象,可以指定一种生活模式,每次租期是一个月,代价是拿一年的生命交换,保证金是五年的时间冻结着。租期在签字那刻起生效,灵魂思维是自己的,身体也是自己的,但是在周围人的认知里,我已经取代了之前那个人。承租者不用了解出租者的太多过往,按自己喜好生活就好。

一年换一个月。不是走投无路,谁会做这笔买卖呢?“我租老宋的生活。”

签完字,我立刻拿起杯子,点了点桌面,算是碰杯,一饮而尽。随即意识也渐渐模糊……

之前我还好奇,我要怎么过成老宋的生活。毕竟我都不知道去哪里找晓蓉和老宋。不料,我醒来一睁眼,就看到了晓蓉。她正一丝不挂地躺在我的怀里,我也是。我们就这样光着身体,以最原始的姿态,躺在一张大大的床上,晒着太阳。

是的,太阳。

房间四周都是落地窗,白色的一层纱质窗帘在随风轻舞,阳光透过玻璃窗毫不吝啬地射进来。我甚至能看到对面高楼上来来回回走动的人影。

我心里泛起一丝恶心。

我不在的时候,他们竟是这般淫乱。我看着玻璃,不说话,但也不敢声张,毕竟这不是我原本的人生,我有些心虚,虽然老头说不用在意。“跟你说过多少回啦,不用担心,外面看不到这里。”她在我胸前画着小圈圈,轻轻地,若即若离,再看她的模样,眼神迷蒙,双唇嘟起——从前,晓蓉作为我的妻子时,从未这样风情过。“这么贵,自然是有它的道理。”说着,她的身子像蛇一样下滑,湿漉漉的小舌头沿着我的肚脐往下,我感觉自己的身体瞬间被点燃……

我从来不知道晓蓉这么主动这么大胆这么……销魂。只是,她此刻对我越好,我心里就越难受。这些,都是给另一个男人的福利,从我这里夺走的待遇。

不知道真正的老宋此刻身在何处,又在做些什么。“你爱过老王吗?”我摩挲着晓蓉光滑的背,停在腰窝附近,那里有一个小小的疤痕,是我初遇她那天,我跑得太急不小心撞到了她,她被那根断裂的柱子戳伤的。

那是我第一次遇见她,来不及看清她的容颜,就见她晕倒在我怀里。

她扑哧一笑。“这个世界是很公平的,有我爱的人,自然有爱我的人。你好讨厌啦,为什么突然提到他?管他在国内是死是活。”

国内?

我眯着眼看向窗外,视线里的人们毛发的颜色、体格看上去是和我不一样。

怪不得我到处找不到他们,原来是躲到国外了。

呵,世界是公平的?

对,这个世界是能量守恒的。既然我出现在这里,替换了老宋,那么——这么一想,我心里突然涌出一丝兴奋。“我们回去吧。”我提议,她疑惑地看着我,“你不想看看他过得有多惨吗?”

直到看到老宋蜷缩在街头,我才觉得,这一年换来的一个月,太值了。

不管什么出轨、背叛,也不管什么期限了,晓蓉此刻对我的态度,让我心动。她一直是我爱着的女人啊。

幸福的日子总是过得太快,就像一盒昂贵的巧克力,初看包装,觉得好大一份,等你拆开准备吃时,发现竟是寥寥几块,入口即化。一口一个,一盒转瞬即逝。

一个月的美好时光很快就要到期了。

最后一天,我起得很晚,抱着晓蓉在怀里,什么事也不想做,只想安静地待着。

就在我决意出门的那一刻,我听到卫生间里传来晓蓉的声音:“宋哥,记得回来给我带份水饺。”

宋哥。

差点忘了,我现在不是我。虽然是我取代了老宋的生活,但是在晓蓉看来,她日夜厮守的就是老宋。

如果我回到原来的生活,下一刻就要流落街头了,这并不可怕,当年我也是从街头一步步走出来的。但是我不甘心,这一切要被别人取代。而那个别人,他凭什么享受我打拼出来的一切?

我出了门,疯狂地把卡里的钱取出来,找了一个破旧的工厂,挖了一个小坑,把钱埋了起来。

按照租赁生活的契约,我能改变的只是身份,我改不了这个世界上既定的事实。万一哪天,我不得已回到了原本的生活里,我还能找到这些钱来用。我一定能东山再起,我要夺回属于我的一切。

埋好了一桶钱后,我又从附近移栽来了好多野草。做完这一切,我蹲在一边,狠狠地抽烟,直到夜幕降临,周遭一片寂静。

很好,这么久都没有人路过这里。

我在幽静的夜里,听着一步一步回荡着的脚步声,宽心离去。

零点之前,我走进了那家店。

只是没想到,改变竟是这么彻底。

一觉醒来,我发现自己正衣衫褴褛地睡在地下通道里,身下垫着几张旧报纸,我睁开眼,抹了一把脸,胡子拉碴,脸上油腻腻的,像是流浪很久的样子。

突然一只手伸过来,粗糙,发黄,比我还黄。那只手拿着一个方便袋,里面是一个面包。

一个温柔的女声在头顶响起:“吃吧。”

我这才发觉肚子饿了,饿得生疼,怕是几天没进食了。

我一把接过,直起身,开始撕咬着面包,一口咽得太快,柔软的面包像是成了一根粗棍,堵在嗓子眼,我拼命地咽口水,脸涨得通红,但还是没心思顾其他,继续撕咬着。

饿的滋味,不好受。

女人温柔地说了声“慢点吃”就走了。“你看那个人,是不是像那个二傻子?”“哈哈,你别说,模样倒真像。”

无比熟悉的声音,伴随着一男一女的笑声,穿过走道,撞进我的耳朵。

我抬眼,刚扯下的一缕面包条挂在嘴边。

果然是他们。才一个夜晚,老宋就恢复了常态,他的臂上攀着一双白皙的胳膊——几小时之前,那对胳膊还挂在我的身上。“晓蓉。”我吐掉嘴里的面包,伸手擦擦嘴角,站起身来。

她听到我的声音,往老宋怀里缩了缩,上下打量了我一眼,皱着眉,紧紧捂住了鼻子。“老王啊。”老宋注意到我,伸手挡住我。

我看着他们的举动,低头看看自己,才发现,自己身上正散发着一股馊臭味。

他掏出一个钱包,我认得那个钱包,是半年前晓蓉送我的同款。他翻了好一会儿,从一堆红色里挑出一张绿色的钞票,朝我递来,我没接。他盯着我,突然放开手指,那张钞票打个转,落在我的脚下。“晓蓉……”“别过来,你好臭!”老宋拦住我,同时用力把我往后一推。

突然一个身影跑了过来,弯腰就要去捡那张钱。我要去阻拦,却不及对方动作快,手未伸出,对方已经握着纸币跑开了,跑了几步还回头朝我做了个鬼脸。“你个废物,连乞丐都不如!”晓蓉说完这句话,朝我吐了口唾沫,就和老宋手挽手离开了。

我目送他们离去,无力地退到墙角,滑坐在地,刚刚的面包不知道被谁抢走了。

过了好一会儿,一只手伸到我面前,那是一杯牛奶。刚刚的女人又返回来了,这附近没有超市,能买到牛奶的地方,最少也要走上10分钟。她是特意为了我,买了这杯牛奶的吗?“大兄弟,谁都有难的时候,你慢点喝啊。”说着,她起身要离开。“你叫什么?”我忍不住追问。

她转头,莞尔一笑,答:“雷锋。”

我也笑了。

我端着牛奶,插进吸管,还没张嘴就被一旁的人抢了去。我没生气,拍拍屁股上的灰,去找那个老头。虽然我不知道现在在哪里,但是只要我心有欲念,找到他就不难。“这回要租什么样的生活?”“给我面包的女人的老公。”“没问题。”老头哗哗写了几笔,把字据递给我,“来,签字。”

这次,我想要平淡的生活,真切的情感,没有背叛,不被伤害。

清晨,太阳还未升起,我被热醒了。吊扇在头顶呼呼地转着,风从上扫下来,却扇不掉那股燥热。

和我判断的没多大出入,那个递面包的手上长着茧的女人家境并不好。目测这是一户一居室,客厅即是卧室,一块旧得发白的灰色毛毯将这方天地隔成两块,我此刻躺的床不到一米五,我抬起脚,挑开帘子,里面那张小小的粉色床上睡着一个小小的女孩,那是女人刚上小学的女儿。

头转过来,很轻易就能看到厨房和卫生间的所在,不用猜也知道狭小简陋。室外的光线照在厨房里码得整整齐齐洗得干干净净的盘子上,那道白白的光线很柔和。

身边一阵轻微的动静,躺在身边的妻子刚翻了个身,一缕头发打到我的脸上,散发着洗发水的味道,我朝她靠去,彼此衣服上相同的洗衣粉味道,让我顿时又有了入睡的欲望。

很久,没这么纯粹的睡眠了。

日子过了几天,我感觉很踏实,没有以往那种飘忽的感觉了。虽然她家生活很清贫,但这的的确确是一个很温馨的家庭。

她做的饭菜味道很好,无论多么简单的材料,做出来都别有一番味道,让我惊喜的是,每道菜,居然都很对我的胃口。

她工资不多,但是每天都会往一个大大的玻璃罐里丢一些钱,每天这个时候,孩子也会朝里面放一枚硬币。我怕她起疑,偷偷问过孩子这笔钱是要用来干吗,孩子稚嫩的声音无比憧憬:“妈妈说,这钱攒着年底给我们添新衣服啊。”

我看着她踮着脚在阳台上晒衣服的背影,心里闪过一丝心疼。多好的女人!

我记得,我埋过一笔钱。

但我又想起了晓蓉。不行,女人有了钱,就会变坏。我宁愿过得苦一点。

我咬咬牙,拿着烟盒去走廊上抽烟。

那个午后,走廊上摆满了一堆烟屁股。我把它们一一捡起,放到烟盒里,扔进了垃圾桶。忽听屋里喊了一声“老公吃饭啦”。

老公?是叫我的。以前,晓蓉从来都是喊我名字的。

孩子也挺争气,这次的期中考试,又是第一名。

我很开心,把她举过头顶,仰脸问她:“说,想要什么礼物,爸爸送你。”话音一落,心里闪过一丝很奇妙的感觉。

爸爸,我已经习惯自称爸爸了,我居然这么快就融入了这个家庭。“我想吃肯德基。”女儿抱着我的脑袋,害羞地看着她妈妈。

我以为她会反对,毕竟我们每个月的收入除了必要的开支都所剩无几。却见她点着头,马尾在她后脑勺上下飞舞着。

我以为这个月,会很幸福平静地度过。

某天傍晚下班回来,看到妻子愁眉苦脸地蹲在门口,见我回来,她噙着泪,问我:“房东说要把这房子卖掉不租给我们了,怎么办?”

这么破旧的小房子,居然还是租的?

我惊讶地看着她擦着眼泪,絮絮叨叨。

原来这个房子,他们已经住了七八年了,早已经把这里当家了。“你说我们能搬到哪里去呢?现在房租那么贵……”“别哭。”我不知道怎么安慰她。

或许,我应该动那笔钱了。

但是我没想到,我差点掘地三尺了,却只看到一只空空的桶。

钱去哪里了?

我拿铁锹的木柄不停地敲着自己的脑袋,直到痛楚渐入麻痹,但依旧想不通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再一次感受到了这个世界深深的恶意。

我那么看重家庭和朋友,却同时遭遇他们的背叛和落井下石。

这个妻子这么善良热爱生活,可是又能怎样,最后还不是被生活逼得无处可去。

我原本想帮她一把,却发现自己一无所有。

我自己才是那个最悲哀的人。这世上所有的人都不属于我,所有的温柔所有的关怀,都是我拿命换来的罢了。我不仅没钱,更没一处落脚点。

又是黑夜降临。

口袋里廉价的手机已经响了一遍又一遍,不停的振动让我的裤子都往下掉了几公分,我不得不走一会儿就提提裤子。但是我不想接电话。

我再想想,有没有办法。

最终,我还是带着一笔钱回去了,这笔钱,够付她把这个房子买下来的首付了。

夜晚,昏暗的灯光下,她惊恐地问我:“你哪里弄来这么多钱?”“我前几天买了一张彩票,中了奖。”

女人就是好骗。她扑在我怀里,湿了我胸前一片。

晓蓉和老宋最终因为财产分割问题闹了矛盾,两人已经老死不相往来。很快地,晓蓉又傍上了一个大款,不巧的是,那个大款是我之前生意上的一个伙伴李先生。为了前途,我曾经的妻子,给了我一笔封口费。

但是我还得去弄到剩下的钱,光靠她,是没有办法支付每个月的房贷的。

这些,我自己知道就好。我看着怀里喜极而泣的妻子。

身边有这样的一个女人真好。只是,我不属于这里,不能继续霸占这么美好的人了。

既然我一无所有,那就让我游戏人间吧,在自己还有资本的时候。

我恋恋不舍,但没有人能够阻止时间的步伐。

我明明刻意地想避开这家店,但又不知不觉走进了大门。罢了,既然来了,就进去吧,权当和老头叙旧了,反正这是注定的,躲不了。“来啦。”老头的口吻像是和老朋友打招呼似的。“老板,你这里最厉害的回头客一共租过多少次啊?”“最厉害的一直租到死啊。”“这么夸张?”“不夸张啊,这个世界上,想对某个东西上瘾,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老头点了根烟,给我看了看空烟盒,摆摆手表示没法给我来一根。“那如果契约期过了,没有回来终止这个租赁,会怎样?”

我随手拿起吧台上的酒瓶,想给自己倒一杯。

被老头拦住了,我讪讪地放下杯子,挤着笑容:“我懂,只有交易才能喝。”“没有归还租的身体的话,就扣除押金啊。”“真的假的,有这么悬乎吗?”我心一抖。今天是这段生活的最后一天了。“哈哈哈。”老头又笑起来,他似乎太爱笑了,“你没觉得我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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