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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7 19: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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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日昌

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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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真

鉴真试读:

鉴真年表

第一章行义双馨 律师成名第一回富扬州江南楚翘 信佛陀风水生起

这第一回,便是走进鉴真传戒弘律生涯的入口。

鉴真的故乡是扬州。

鉴真一生事业发展辉煌鲜亮,命运却曲折多乖,深受两个主要因素影响:一是当时其故乡扬州的经济、社会发展位居全国前列,为鉴真最终能够成功东渡提供了坚实的物质条件;二是唐代前、中期扬州佛教文化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方面成就了鉴真能在传授戒律方面成为影响江南的一代大师,另一方面也成为他始终坚定东渡的强烈内在动力。

话说魏晋南北朝之后风风雨雨近四百年,中华民族终于重新统一于隋朝、建都于北方长安。隋朝第二任皇帝炀帝杨广,首创中国科举制度,运行休养生息之政,一时间举国上下学风蔚然、文化昌明、经济繁荣,留给中华民族许多珍贵遗产。这些遗产之中,就有客观上成全鉴真早年能够北上学佛的古运河。

如今贯通北京至杭州的大运河,并非开凿于隋代,而是起始于春秋末期。公元前486年,吴王夫差打算利用长江三角洲天然河湖港汊作为争霸中原的地利条件,于是,他疏通了由苏州经无锡至常州北入长江、再连通扬州(旧称广陵郡)的“古故水道”,然后开凿一条自扬州到江水、再向东北通射阳湖、再向西北至淮安接入淮河的“邗沟”。后经秦、汉、魏、晋和南北朝,各代朝廷都继续施工延伸河道。隋代开皇七年(587),隋文帝杨坚为了兴兵伐陈,从今天的淮安到扬州再次开凿了“山阳渎”,后又“整治取直”不再绕道射阳湖。至此,苏州以北的古运河基本成型。

大业初年(605),隋炀帝杨广即位,隋朝都城由长安迁至洛阳。隋炀帝下令开凿“通济渠”(又名汴渠)。此工程西段自今天的洛阳西郊,引谷、洛二水入黄河,工程东段自荥阳县汜水镇东北,引黄河水和汴水(原淮河支流)经商丘、宿县、泗县入淮河,以此形成了以后历代漕运的主要干道。公元608年又在北段开凿了“永济渠”,引黄河支流沁水通入今天的卫河至天津,然后溯流于永定河而通往今天的北京。

隋炀帝杨广与扬州有着不解之缘。他于开皇元年(581)被立为晋王,开皇六年(586)任淮南道行台尚书令,开皇十年(590)奉命到江南任扬州总管。此后,杨广一直醉心于江南山水文化,学习江南方言,娶江南妻子,亲近江南学子,重用其中的学者来整理典籍。大业元年(605),杨广登基即位,便大兴文化之旅。

六年后,即610年,杨广下令继续向南开凿江南运河,在扬州向北接入通济渠。因此,举全国之力人工挖掘,由京口(今天的镇江)引长江水流经无锡、苏州、嘉兴乃至余杭(今天的杭州),通达钱塘江。至此,全长2700余公里,以洛阳为中心,由永济渠、通济渠、山阳渎和江南运河连接扬州、苏州、杭州北通北京的大运河终于修建成型。从此,扬州便成为了古运河与长江唯一的交汇之处,隋唐时期最重要的水运枢纽。

由于隋朝的皇粮、贡盐、铜铁矿石主要依靠江淮浙皖,扬州襟江带海,尤其拥有“鱼盐之殷”。当时,南北商贾集市沿着运河,汇集于江南富庶之地扬州,船运货物源源不断接入长江,再经苏州南下通往“人间天堂”的古杭州。那些前来学习中国先进文化的日本、高丽等国入唐使者,也大多选择从扬州登陆,再行辗转至运河北上京都长安或东都洛阳。肩负着日本朝廷“聘请大唐传戒高僧”重任,跟随日本第十次遣唐使团来到中国的日本留学僧荣叡、普照,当初也是搭乘日本海船登陆扬州之后,再经古运河去了洛阳、长安。时值唐代,随着大型海运船只越来越多地前来停泊,扬州一跃成为了一座国际化大都市。更因为扬州已是江河水运的一个重要枢纽,水面上也是船只上千,造船业随之十分发达起来。

早在西汉时期,扬州就出现了一些官办造船场。到了隋代,扬州的造船场更具规模、造船业也空前发达。扬州地域内的长江和运河两岸就有官办船场十多处,已能建造价值百两黄金、承载量超过千石(一百担)的大船,河南洛水等北方地区的航运船也大都为扬州所建造。江都的造船场曾为隋炀帝游江南,共打造出极为豪华的水殿龙舟达数千艘,隋炀帝三次所乘坐的楼船龙舟,其上下高达三层,拥有可容数百人的宽敞宫殿和奢华宴厅。

因为船舶市场需求旺盛,造船收益又颇丰,扬州除了官办船场之外,民间造船蔚然成风,工匠技艺娴熟,造船速度也十分惊人。当时,一艘可载百余人及大宗物资的海船,两三个月便可造成。当时扬州造船技术为全国领先,全国订单络绎不绝且应接不暇,东都洛阳每年举行的龙舟竞赛,大都向扬州江都订购豪华龙舟。如张鷟所著《龙筋凤髓判》卷二《水衡监》中所记载:“五月五日,洛水竞渡船十只,请差使于扬州修造,须钱五千贯,请速分付。”所以,南自广州、交州、泉州,西起益州、荆襄,北至长安、洛阳,唐代纵横万里的水道上行驶着扬州所打造的无数船只。扬州造船业如此发达,大副水手中自然不乏人才,这也成为了鉴真尝试东渡日本的一个有利条件。

扬州城郭最早由战国末期楚怀王所建,取名为广陵。唐朝初期,扬州一度被并入江都。高祖武德九年(626),唐王朝在扬州设置了大都督府,督领扬、和、楚、滁、舒、庐、寿七州,辖地远及今天的江苏、安徽、江西等地。唐太宗贞观十年(636),地方建制进一步细化,扬州被降为都督府,专事长江下游与运河流域的扬、常、润、滁、和、宣、歙七州政务。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扬州重新升为大都督府。

开元二十一年(733),唐玄宗将全国划分为十五个道,每道设最高军政长官采访使。扬州大都督府隶属淮南道,当时淮南道采访使的官邸就设在扬州城内。鉴真东渡日本后不久,唐朝各道才改“采访使”为“节度使”作为地方长官。唐玄宗天宝元年(742),扬州虽为大都督府,却被设为广陵郡,督领范围有所减小,限为江都、江阳、六合、海陵、高邮、扬子、天长七县。据当时官方统计,天宝元年扬州共有77105户、467856人,约占全国总人口45310000人的1%。当时,全国前十位城市排位为:长安(今西安)、洛阳、扬州、成都、太远、钱塘(今杭州)、荆州、金陵(今南京)、广州、幽州(今北京)。

这样一个地理位置重要、人口众多的扬州,其人文精神也呈现为一种积极向上的风貌,对佛教信仰的需求并没有因唐太宗、唐高宗推崇道教而减弱。大唐时期国策趋于稳中求变,既影响着扬州经济发展水平及其社会地位,也成为了鉴真佛教弘法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因素。

再说唐高宗李治和武则天时代的扬州。当年,武则天生李旦和太平公主,后来李旦接位称帝,称为睿宗。李旦虽每日临朝,实际掌握朝政的却是武则天,这便有了那段至今不可评说的二十年,武后逼儿子退位让自己当上了皇帝。武后当朝后,皇权统治中理性主义占据了上风,“抑政”与“扬商”被推为治国方策。武则天的“抑政”,是一种排除异己式的专权,它导致了中央政权日益加强。武则天的“扬商”,则是一种工商开放式发展,导致地方经济不断放开,由此一张一弛,形成了当时中国发展大局。

在这种背景下,江南富庶的都会扬州,其社会地位较隋代时大大提升,开始展现一种国际化大都市的繁荣风姿,其经济实力和社会繁荣程度仅次于京都长安及东都洛阳。唐代以降,中国一直流行着“扬(扬州)一益(成都)二”的赞誉。

如宋洪迈《容斋随笔》卷九(二十八则)曰:“唐世盐铁转运使在扬州,尽斡(掌管)利权,判官多至数十人,商贾如织。故谚称‘扬一益二’,谓天下之盛,扬为一而蜀次之也。杜牧之有‘春风十里珠帘’之句,张桔诗云:‘十里长街市井连,月明桥上看神仙。人生只合扬州死,禅智山光好墓田。’王建诗云:‘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如今不似时平日,犹自笙歌彻晓闻!’徐凝诗云:‘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是扬州。’其盛可知矣。”又如《资治通鉴》卷二五九《唐昭宗景福元年》曰:“扬州富庶甲天下,时人称扬一益二。”

唐卢求撰《成都记序》曰:“大凡今之推名镇为天下第一者,曰扬、益,以扬为首,盖声势也。人物繁盛,悉皆土著,江山之秀,罗锦之丽,管弦歌舞之多,伎巧百工之富,其人勇且让,其地腴以善熟,较其要妙,扬不足以侔其半。”《旧唐书·德宗本纪》曰:“请为两都、江陵、扬州、成都、汴州、苏州、洪州等署常平轻重本钱,上至百万贯,下至十万贯,收斛斗匹段丝麻。”《新唐书·高骈传》曰:“扬州雄富冠天下。”

唐代李吉甫撰《元和郡县图志》逸文卷二《淮南道·扬州》曰:“禹贡‘淮海惟扬州’,唐虞淮海之间,皆周域也。纪胜扬州。御览百六十九引作‘禹贡九州扬州其一也’。春秋时属吴,七国属楚。秦灭楚为广陵,并天下属九东郡。汉为江都国,建武元年复曰扬州。御览百六十九。”“江南之气燥劲,故曰扬州。纪胜扬州。吴、魏交争之地。通释二。与成都号为天下繁侈,故称扬、益。纪胜扬州。”

唐武元衡《奉酬淮南中书相公见寄》曰:“时号扬益,俱曰重藩,左右皇都。”《嘉庆扬州府志》卷六三曰:“故有唐藩镇之盛,惟扬益二州,号天下繁侈。”《旧唐书》卷一八二《秦彦传》曰:“江淮之间,广陵大镇,富甲天下。”

扬州地理位置特殊,襟江临海而水运发达,不仅是国内南北交通枢纽、各种物资集散地,也是当时对外通商的国际港口。如唐代文人权德舆在其《岐国公社淮南遗爱碑铭》中说:“《禹贡》淮海之域,《职方》东南之奥,产金三品,射利万室。控荆衡以沿泛,通夷越之货贿。四会五达,此为咽颐。”(《全唐文》卷四九六)又如《道程及郡国志·阿拉伯人》曰:“四大港,龙编、广州、泉州、扬州”、“通夷越之货贿”。

隋唐时期,中国的海上贸易开始发展,宁波等地逐渐成为了海外航运船只设在南方的登陆口岸,扬州则成为了接驳内河船舶、将舶来品运往江北各地的主要中转地。当时,在扬州经营珠宝、药材、香料的大食、波斯等地南洋商人曾经多达数千人,他们经营着“喧喧卖药”、“波斯识宝”等著名商号。扬州城一派“隔海城通舶,连河市响楼”盛景,足以表明扬州地区已成为了一座中国最早开发并得到长足发展的国际化开放城市,其经济、社会、文化的发达兴旺一直领先于国内其他城市。

扬州地理特点为“土甚平线”,宜于发展农业。唐太宗李世民贞观年间,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李袭誉曾经引雷破水,又筑勾城塘,溉田八百余顷。扬州水利大兴,农业生产形成规模,被盛誉为“维扬右都,东南奥壤”。这为发达的扬州手工业提供了丰富原料。

隋唐时期,扬州地区运河不断疏浚、船运日益发达、人口迅速聚集、贸易遂成口岸,经济持续繁荣,航海、造船、医药、建筑等行业日趋兴旺,为鉴真东渡日本提供了充足的物资基础。同时,扬州凭借交通便利优势,引来商贾云集、财物聚盛、市井繁华,寺院普遍扩建与寺院经济成长相得益彰。

继隋炀帝移驻扬州带来北方佛教信仰之后,武则天当朝期间(685—704),江南各地更是官方开放寺院经济、民间普遍笃信佛教,追捧出社会各阶层普遍敬僧礼佛、祈求太平富裕的人文千华。

佛教传入扬州是在2世纪的东汉末期。4世纪初,扬州佛教开始走向兴盛。南北朝梁武帝大兴佛教,最具代表性的江南“四百八十寺”中,就有扬州保障河(今天的瘦西湖)中法海寺、古运河旁高旻寺、仁丰里旌忠律寺、江都天宁门天宁寺、鉴真出家的大云寺、鉴真讲律弘法的蜀岗大明寺。

高旻寺位于扬州市南郊古运河与仪扬河交汇处的三汊河口,创建于隋代,是驰名中外的清代扬州八大名刹之一。它与镇江金山寺、常州天宁寺、宁波天童寺并列,被称为我国佛教禅宗的四大丛林。

旌忠律寺,始建于陈代宣帝太建年间(569—582)。当时,天台宗创始人智顗大师来扬州弘法,兴建寺庙“寂照院”。隋朝炀帝大业年间(605—618),智顗大师的弟子智藻宏扬天台教义于该寺,隋炀帝曾亲临听讲,以至于寂照院一举成为当时的天台宗名刹。所以,身在扬州的鉴真便有机会不断接触天台教义。

旌忠寺藏经楼的所在位置,原为梁昭明太子萧统的“文选楼”。梁武帝萧衍时,昭明太子萧统(501—531)曾经在此编集《文选》三十卷,故其楼称为“文选楼”。据《扬州揽胜录》载:“文选楼在小东门北旌忠寺内,相传为梁昭明太子萧统文选楼故址。太子选录秦汉三国以下诗文凡六十卷,名曰《文选》,楼以是名。……炀帝游江都,常幸此楼。……民国初年,楼将圯,寺僧法权募资重建大楼五楹,备极壮丽。楼上中楹供太子塑像,首戴角巾,俨然儒者气象。楼前题‘梁昭明太子文选楼’额,楼下题‘六朝遗址’额。千余年文化古迹焕然一新,其功不可没也。”

隋唐时期,扬州城郭远比如今的广袤,它曾有七座城门。如今的江都,曾是扬州的“天宁门”,门内有天宁街,门外正对天宁寺。天宁寺始建于东晋,相传为东晋谢安别墅。东晋安帝时期,尼泊尔高僧佛驮跋陀罗曾经住此,翻译出《华严经》六十卷,至今尚存“华严阁”,寺名因而称之为“兴严寺”。唐代扬州天宁寺曾名噪一时,位居扬州八大名寺之首。

扬州大明寺位于城西北郊蜀岗中峰,占地五百亩,始建于南朝宋孝武帝刘骏大明年间(457—464),故称“大明寺”,又因其位于唐城之西亦称“西寺”。隋朝仁寿元年(601),皇帝杨坚为庆贺其六十岁生日,下诏于全国三十个州分别建塔三十座以供养佛舍利,大明寺遂建“栖灵塔”,大明寺因此又称“栖灵寺”。栖灵塔塔高九层,宏伟壮观,高耸入云,气势磅礴,被誉为“中国之尤峻特者”,唐代诗人李白、高适、刘长卿、蒋涣、陈润、刘禹锡、白居易均曾登临并留下千古绝唱。

隋炀帝杨广是一位虔诚的佛教徒。他任扬州总管时,曾大力推动佛寺建造,大力提倡佛教信仰。他曾经礼请天台宗创立者智顗大师到扬州为自己授戒,并取法名为“总持”菩萨。杨广还多次举办盛况空前的“千僧会”,一时间高僧云集开坛说法,使扬州成为当时东南地区的佛教中心。

唐代早期,天台宗、三论宗、密宗、净土宗、禅宗、律宗等宗派在扬州十分活跃,佛教寺院多达四十余座,而且每个寺院的规模都比较大,常住僧人达二三百位。因此,扬州成为了当时江南佛教重镇。这也引起了唐太宗的重视,于是特下诏书,颁发给扬州一部由玄奘翻译的重要佛典《瑜伽师地论》。此举立即导致扬州各大寺院以“尽藏天下经书”为荣誉。这种状况,极大地影响着扬州及江南地区民间佛教信仰走向兴盛,建寺、造塔、塑像、写经的社会需求空前高涨。

当时,仅扬州地区就拥有许多“写经室”,每个写经室中的抄经者最多可达数十人,其中不乏日本遣唐僧。当时,扬州的经书刻印、雕版印刷技术及干漆夹苎造像工艺日趋成熟,从长安译场流传过来的佛教经书及佛教造像,因此得以再次刻印或塑造,在江南寺院及民间广为传赠。

当然,扬州能成为佛教重镇,还与当地寺院经济水平紧密相关。唐朝曾颁布《均田令》,其中特设条款,规定地方官府应向僧尼个人授田,即《大唐六典》卷三《尚书户部》中列令:“凡道士给田三十亩,女冠二十亩。僧尼亦如之。”这也直接导致扬州乃至江南地区希望通过受戒出家来获得耕田的人数急剧上升。

此外,唐朝还规定授给佛寺数量可观的“常住田”,即《唐会要》卷五九《尚书省诸司》下《祠部员外郎》中所述:开元十年(722)正月二十三日,“其寺观常住田,听以僧尼道士女冠退田充。一百人以上,不得过十顷;五十人以上,不得过七顷;五十人以下,不得过五顷”。可见,唐朝一个拥有一百名常住僧人的佛寺,其常住田及私人田加起来,竟然可达到十顷(一千亩)甚至更多。

对于一些具有特殊影响力的著名佛寺,皇帝还将一些地方势力所有的土地破斥出来一部分,令官府出资建立新的寺院,并配给专门的佣人、车辆和耕牛。关于这方面内容,《广弘明集》卷二八上《启福篇》便有记载,如唐太宗《于行阵所立七寺诏》中下令:“破薛举于幽州立昭仁寺,破霍老生于台州立普济寺,破宋金刚于晋州立慈云寺,破刘武周于汾州立弘济寺,破王世充于芒山立昭觉寺,破窦建德于郑州立等慈寺,破刘黑阔于洛州立昭福寺。右七寺并官造,又给家人车牛田庄。”

一些与方丈住持有着特殊关系的社会名流或官僚,也会向寺院赠送田产。李肇《唐国史补》卷上《王维取嘉句》就曾记载:“王维好释氏……得宋之问惘川别业,山水胜绝,今清源寺是也。”(《新唐书》卷二二《文艺传》中《王维传》记载:“母亡,表惘川第为寺。”袁郊《甘泽谣·圆观》:“李谏议源……当天宝之际……父蓄居守,陷于贼中,乃脱粟布衣,止于惠林寺,悉将家业,为寺公财。”《宋高僧传》卷二《感通篇》六之三《唐洛京慧林寺圆观传》记载:“大历末,与李源为忘形之友。源父橙居守,天宝末陷于贼中,遂将家业舍入洛城北慧林寺,即橙之别墅也,以为公用无尽财也。”

上述几个方面原因,直接导致了扬州乃至江南地区佛教寺院建设中数量与规模不断增大。

然而,即使这样,扬州民间信仰佛教人数不断增加,已有佛寺已经不能满足当下社会需求,寺院建设急剧扩张依然需要更多土地。这就导致一些势力强盛、经营发达的唐代佛教寺院,出现侵占居民田舍的情况。据《唐大诏令集》卷一一中“唐隆元年(710)七月十九日《诫励风俗救》”记载:“寺观广占田,侵损百姓,宜令本州长官检括,依令式以外,及官人百姓将庄田宅舍布施者,在京并令司农即收,外州给贫下课户。”

其中,“依令式以外”指的是佛寺占田已超过了法令规定数目,“侵损百姓”指的是当时佛寺土地除了官府授给甚至皇帝、官僚赠送之外,还有不少是凭借寺院背后的政治背景和寺院经济能力,强占或强买百姓的。武则天时,洛阳“所在公私田宅,多为僧有”。中宗时,“十分天下之财而佛有七八”,佛寺具有雄厚的经济力量。对此,从唐玄宗开元年间,李隆基一再下诏进行“检括(即清查和度量)”,即足以说明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两晋、南北朝以来,中国的佛寺所占土地上,除了经营农业种植物外还有林业。寺院经营林业,有的是为了收获水果或坚果出售。如杨衒之著《洛阳伽蓝记》卷一《城内》所记载:景林寺“寺西有园,多饶奇果”。卷三《城南》所记载:报德寺“周回有园,珍果出焉。有大谷梨,重十斤,从树着地,尽化为水”。“世人云:‘报德之梨,承光之奈。’承光寺亦多果木,奈味甚美,冠于京师。”有的寺院经营林业,则是为了能出卖木材。如唐苏州通玄寺释惠旻“更入海虞山,隐居二十余载,地宜梓树,劝励栽植数十万株,通给将来三宝功德”(《续高僧传》卷二九《明律篇》下之《唐苏州通玄寺释惠显传》)。

隋、唐时期,租佃制流行,佛寺庄田也对外招佣佃客或僧人,出家为僧尼可除赋税或兵役或劳役,这便导致许多人以出家为名进入佛寺,以逃避赋役。唐高祖时,“浮惰之人,苟避摇役,妄为剃度,托号出家”。对此,中宗时期任专门负责对朝廷谏诤的左拾遗的辛替否,就曾指出:“当今出财依势者尽度为沙门,避役奸讹者尽度为沙门;其所未度,唯贫穷与善人。”当时,富庶人家往往都让一些外戚到寺院出家,以争得逃避赋税或劳役的借口。这便给佛寺带来了扩大寺院建设、增加受戒度僧数量的客观需求。

如上所述,扬州因此成为了唐代佛教重镇,为鉴真传戒弘法、成为一代名僧,以及后来成功东渡日本,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基础。第二回游京城拜师读经 承南山法脉正厘

唐武后垂拱四年(688),鉴真出生于广陵(今扬州)江阳,俗姓淳于。“淳于”原为西域姓氏。夏朝曾有“斟灌国”,周武王封其国王为“淳于公”,故“斟灌国”改国名为“淳于国”。古时国名与姓氏大都合而为一,所以,延姓“淳于”的后世者,皆为淳于公的后代。

非常遗憾,人们至今依然无法得知鉴真和尚的俗家姓名。据《宋高僧传》之《唐扬州大云寺鉴真传》记载:“释鉴真,姓淳于氏,广陵江阳县人也。总丱(注:幼年)俊明,器度宏博。能典谒(注:接待宾客)矣,随父如大云寺,见佛像感动夙心因,白父求出家。父奇其志,许焉。登便就智满禅师,循其奖训。属天后长安元年(701),诏于天下度僧,乃为息慈(注:小和尚),配住本寺,后改为龙兴。殆中宗孝和帝神龙元年(705),从道岸律师受菩萨戒。景龙元年(707),诣长安,至二年三月二十日,于实际寺依荆州恒景律师边得戒。虽新发意,有老成风。观光两京(注:西京长安与东京洛阳),名师陶诱,三藏教法,数稔(注:几年后)该通,动必研几(注:研究道理),曾无矜伐。言旋(注:游说)淮海,以戒律化诱,郁为一方宗首。冰池印月,适足清明;猊座(注:狮子座)扬音,良多响答。”

由此可见,701年鉴真13岁,便对佛教产生了特殊兴趣。在武则天长安元年(701),恰逢武则天诏会天下诸州广度僧人,放宽了出家条件,鉴真征得父亲允准,随扬州大云寺智满禅师出家,得法名“鉴真”,做了寺院的小沙弥。

话说扬州的这座大云寺。它坐落在唐扬州城东郭,是鉴真三岁时才更名并修缮簇新的一座寺院。当年武则天登基,她下令天下四百余州各建造一座大云寺,这座寺院便是其中之一。当时各地的大云寺并非全部新建,其中,相当大数量的大云寺是由旧有寺院易名而成的。扬州的这座大云寺,在隋代就是享誉盛名的“长乐道场”。唐玄宗时期,再次改名为“开元寺”。

在大云寺出家的鉴真,后来又转入同属扬州城里的龙兴寺。当时唐代各州都设有一座龙兴寺,它和大云寺(即后来更名的开元寺)一样,相当于日本国分寺式的官立寺院的分院或下院。

鉴真还在大云寺当小沙弥时,江南地区的传戒,都以会稽(今浙江绍兴)龙兴寺道岸律师为大师。道岸律师常年行走于江淮一带弘法传戒。他只要路过扬州,就会驻锡于其师叔法慎和尚所住持的扬州大云寺。

鉴真18岁那年,及中宗孝和帝神龙元年(705),道岸律师来到大云寺,遇见了跟随智满禅师出家的小沙弥鉴真,并应智满禅师礼请,为鉴真授了菩萨戒。从此,鉴真成为了一位真正的和尚。当时,鉴真所受菩萨戒,其对象是那些出家或在家修大乘佛教的信弟子,而不像沙弥(尼)戒或比丘(尼)戒受戒者那样,其对象只能是出了家的佛家弟子。

不久,在鉴真受菩萨戒两年后,景龙元年(707)三月二十日,道岸接到朝廷诏书,前往京都长安,他一并带上了鉴真作为随从。他们乘船沿着大运河,一直北上到了铜山(今徐州),再转陆路奔赴长安(今西安)。途中,他们一行僧人途经洛阳,参拜了著名的奉先寺和龙门石窟。一路参拜,道岸律师一路开示,鉴真为之赞叹不已,深感佛门深远,佛理深奥。

长安毕竟是当时的国都。它的幅员比洛阳辽阔壮观,拥有更为巍峨的宫殿和如林的名刹,各地云集而来的高僧大德比踵皆是,一派全国政治文化中心之气象,引得久居江南寺院的鉴真大开了眼界。于是,鉴真更加坚定了学佛兴佛的宏愿。

道岸律师(654—717)是唐代初期一位精通戒律的北方名僧。道岸为颖川(今天的河南许昌)人,俗姓唐。按《宋高僧传》卷一四《唐光州道岸传》记载,道岸为汉代大族尚书令琳、司空珍、吴尚书仆射固、雍州刺史彬、凉镇北将军瑶的后裔,年少老成,独立奇思,早年讨论百家、解析三教,却叹曰:“学古入官纡金拾紫,儒教也。餐松饵柏驾鹤乘龙,道教也。不出轮回之中俱非筏喻之义,岂若三乘妙旨六度宏功,缁铢世间掌握沙界哉。”于是,下决心落发皈依,洗心访道,乃拜当时南方会稽名僧文纲律师出家,一直坚修律义、深入禅慧,并长期居住在文纲律师的老家会稽龙兴寺,以此为中心,在南方特别是江淮之间广为宣讲《四分律》,弘扬文纲律师所推崇的南山律宗,一时名声大噪,被世间尊称为“大和尚”。

当时,“扬越黎庶江淮释子,辐辏乌合巷少居人,罕登元礼之门,且睹公超之市。岸身遗缠盖心等虚空,不择贤愚无论贵贱,温颜接待善诱克勤,明鉴莫疲洪钟必应,皆窥天挹海虚往实归,其利博哉,无得称也”。道岸律师定期登上无畏座,讲《木叉律》。这是一部印度佛教律藏中最为古老的经典,原名为《波罗提木叉经》,主要是用于“布萨”忏悔,而不是“授戒”仪轨。道岸律师去京城之前主要大力弘传《木叉律》,意在摒弃《十诵律》。其容止端严、辞辩清畅,“连环冰释理窟毫分,瞻仰者皆悉由衷”,所言戒律未曾有人先讲。于是,高僧大士心醉神倾,捐弃旧闻佩服新义,“江介一变其道大行”。

在扬州大云寺接受菩萨戒的鉴真,对当时江南一带十分流行的《十诵律》非常了解。道岸律师这次弘传的依然是《木叉律》而不是《四分律》。所以,鉴真后来接受并弘传南山律经典《四分律》,则是在他抵达洛阳与长安之后的事情了。

也就是说,道岸律师从京城回来之后,就不再讲《木叉律》了,而是大讲《四分律》,并在江南一带,开始弘传由道宣律师所开创的南山律宗。这个转变过程,对鉴真律学思想形成及成熟,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其情形是这样的:

唐中宗李显精通佛教。705年他再次即位时,听说南方有善讲《木叉律》的道岸律师至今尚未开讲《四分律》后,感到十分惊讶。他立即遣使者前往江淮,征召道岸律师入京城朝廷内道场,同时还特地召见了另外几位佛教大德一同在皇宫居住。道岸律师虽僧腊(注:出家年数)不长乃属晚辈,却不卑不亢,李显皇帝也屈尊礼贤,下朝之后便来到他们中间听取辩论,且拜道岸律师为菩萨戒师,亲自率六宫围绕供养,并为道岸律师绘画并题辞:“戒珠皎洁,慧流清净。”

南方不时请回道岸律师继续弘法受戒,他只得因圣恩难却而多次往返,并常居长安。因此,便有了道岸律师引领鉴真随同赶赴长安及洛阳深造佛学、受具足戒及亲领南山律宗精髓的难得机会。

道岸律师应诏抵达京城长安后,历任洛阳白马寺、中兴寺、庄严寺、荐福寺、罔极寺等著名寺院的纲维总务,鉴真都随之前往,颇长见识。道岸律师还带着鉴真,携工部尚书张锡,一同监造皇家佛寺荐福寺,这让鉴真真正学到了正宗的唐代殿堂建筑技术。在长安与洛阳期间,鉴真有机会跟随师父道岸律师,结识了许多佛教大德、朝廷要员与社会名流,为其以后的事业发展奠定了人脉基础。

不久,道岸律师终被李显说服,接受了由道宣律师开创的南山律宗,成为南山律宗的第三代传人。在京城不出几年,李显见道岸律师已深谙南山律宗要领,便亲自书写诏书,特敕道岸律师以南山律宗法嗣资格,让其返回南方,在江淮一带弘传《四分律》,以此替换原先流行的《十诵律》及《木叉律》。此时间大约在718年左右。

为什么李显一定要道岸律师回南方推广《四分律》呢?这也是后来鉴真通过弘传《四分律》、推动江南戒律学及僧人受戒这一“重大转型”而一举成名的最大原因。也正因为由鉴真在南方大力弘传《四分律》而被广大僧人接受,南山律宗才能具有后来的强大生命力。为此,我们有必要将相关内容作一些深度比较。

就当时佛教界所执行的戒律而言,江南一带一直流行《十诵律》,对于北方已经盛行起来的《四分律》却不太了解。

所谓《十诵律》又称《萨婆多部十诵律》,是一部来自印度原始佛教说一切有部的戒律书。它在后秦经鸠摩罗什、弗若多罗、昙摩流支等人翻译并传至中国。它最早的版本长达六十一卷,其中,可用于受戒时宣颂的戒条律文,共有八十诵。后来,经过释迦摩尼的弟子大迦叶佛传承到第五代师优波掘时,开始被删简为“十诵”。

此律的初诵至三诵,含有“四波罗夷、十三僧残、二不定、三十尼萨耆、九十波逸提、四波罗提提舍尼、一百另七众学、七灭诤”等八法;第四诵有“受具足戒、布萨、自恣、安居、皮革、医药、衣”等七法;第五诵有“迦絺那衣、俱舍弥、瞻彼、般荼卢伽、悔、遮、卧具、诤事”等八法;第六诵为“谓达事”等杂法;第七诵为“尼律”,包括“六法”;第八诵为“增一法”,包括“二十一法”;第九诵为“优波离问法”,可分为“二十四法”;第十诵包括“比丘诵、二种毗尼及杂诵、四波罗夷、僧伽婆尸沙法”;最后附“善诵毗尼序”,分四品,其中,前二品讲述结集的始末,后二品集录有关“羯磨、说戒、安居、衣食、医药、房舍”等方面的种种开遮。

由此可见,按照《十诵律》,受戒出家要做的功课非常之多,甚至繁琐冗赘,导致受戒门槛很高。这也是后来《四分律》一旦弘传,南山律宗便深受欢迎的一个重要原因。

晋、宋、齐时期的大江南北,《十诵律》已十分盛行,梁、陈、隋各主更为专注于弘扬此律。鸠摩罗什在前往龟兹国(今新疆库车一带)之前,曾跟从专精于《十诵律》的印度高僧卑摩罗叉学过此律。东晋孝武帝太元七年(382),凉州(甘肃武威市)吕光伐龟兹后携鸠摩罗什东返,首先带回了《十诵律》。不久,卑摩罗叉来到了中国,在长安与鸠摩罗什一同补译和删定了《十诵律》译本之后,即携带《十诵律》来到江陵(今天的湖北江陵)等江南各地弘扬,江左高僧慧猷和尚就曾受业于卑摩罗叉,后来成为弘传《十诵律》的一代宗师。

与此同时,南方僧人僧业和尚抵达长安,跟从鸠摩罗什学习了《十诵律》,回到姑苏(今江苏苏州)后广为弘化。赵郡(今天的河北邯郸一带)的高僧慧询和尚也从鸠摩罗什受学,后来来到广陵(今天的江苏扬州)大开律席。僧业的弟子慧光、僧琚等人,也常在江南讲习此律,颇具心得。此外,尚有当时的高僧慧曜、昙斌、玄高、僧隐、智称、僧祐等人,均为《十诵律》名匠。一时之间,僧尼竞相传抄《十诵律》,如梁代慧皎在《高僧传》卷一一《论律》所记载:“自大教东传……虽复诸部皆传,而《十诵》一本,最盛东国。”

与《十诵律》内容结构相比,《四分律》则显得更为简明实用,且因南山律宗后继有人而得以弘传。与《十诵律》比较而言,《四分律》来到中国略晚一些。它出自印度上座部系统昙无德部(法藏部)所传戒律。它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二册凡六十卷,又称《昙无德律》、《四分律藏》。东晋义熙六年至八年(410—412),姚秦僧人佛陀耶舍与竺佛念最先将《四分律》译于长安。《四分律》内容分为四部分:

其中“初分”包括“比丘二百五十条戒律条目”共二十卷;“二分”包括“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条戒律条目及受戒、说戒、安居、自恣(上)等四犍度”共十五卷;“三分”包括“自恣(下)、皮革、衣、药、迦絺那衣、拘睒弥、瞻波、呵责、人、覆藏、遮、破僧、灭诤、比丘尼、法等十五犍度”共十四卷;“四分”包括“房舍犍度、杂犍度及五百集法、七百集法、调部毗尼、毗尼增一”共十一卷。《四分律》主要从身(行动)、口(言论)、意(思想)三个方面,对出家比丘、比丘尼的修行及日常衣食坐卧,规定了详细戒条,并对违犯者订出惩罚制度,重者逐出僧团,轻者剥夺一定时期的僧籍并责令向僧众忏悔等。

此律译出六十余年之后,北魏僧人法聪开始弘扬,经道覆、慧光等僧人作疏后,被判为“大乘律”。唐高祖武德九年(626),释道宣律师(596—666)首次撰写《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三卷(今作十二卷),阐发了他的律学开宗见解,在终南山开创了以《四分律》为宗旨的中国律宗。

以《四分律》为经典,以南山律宗为教宗,唐中宗李显便有所依据地开始明令佛教传戒禁用《十诵律》。当然,为什么一定要用《四分律》替换《十诵律》以及早期江淮地区流行的《木叉律》,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佛教学术问题。这里仅向读者简要地说明其中的一个区别,即总的来说,经过南山律学注疏之后,《四分律》能够融通大小乘,且被公认为中国大乘佛教戒律,而《十诵律》、《木叉律》则均为小乘戒律。

这三个戒律中,《木叉律》最为原始,如释迦牟尼生前曾经说过,在他死后,僧伽应当以“波罗提木叉(即后来的‘木叉戒律’)为师”。

的确,在释迦牟尼佛涅槃之后不久,先有其弟子舍利弗与目犍连各带一万人前来布萨,继有弟子迦叶率二百五十人前来布萨。舍利弗、目犍连和迦叶等高僧都发觉:越来越多的僧人聚集在一起,要做到“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这“六和”,只能依靠佛教戒律,来维系僧伽组织的团结以及佛教在社会上的威信、威严和威仪。所以,戒律将直接影响佛教未来的生存和发展。

他们一致认为,“释迦牟尼佛从菩提树下二十年中,皆说教授波罗提木叉(戒律)”,“金科玉律,唯佛能制”。尤其在佛教典籍中,戒律为经、律、论三藏之一,就教义而言,戒律为戒、定、慧三学之首。因此,“以戒为师”是佛祖释迦牟尼让弟子们坚守的第一信念。

就修行目的而言,大乘佛教与小乘佛教的区别,简单地说主要在于:小乘佛教的修行旨在实现以“度己”为目的的个人解脱,大乘佛教的修行旨在实现以“度人”(或“度僧”)为目的的群体解脱,于是导致两种有所区别的修行方法。这些修行方法的起点或依据都是“戒律”,只是大乘佛教主要依据《四分律》,而小乘佛教大多依据《木叉律》或《十诵律》等。鉴真所处年代,正是中国佛教从小乘转向大乘的一段构建历史阶段。

话又说回来。唐景云元年(710),一向推崇南山律宗的唐中宗李显,遭韦皇后投毒遇害驾崩。这时,道岸律师已回到江淮三年左右。

在离开道岸师父的第二年,鉴真便在长安实际寺接受了恒景律师所授具足戒。据《华严二种生死义》卷四《纸背文书》记载,当时,参加为鉴真授戒的“三师七证”师父还有:长安总持寺的仪律师;荆州扬溪寺的俊律师;长安崇福寺的礼律师;长安崇圣寺的纲律师、闻惠律师、恩惠律师;长安荷恩寺的法藏律师、丹律师;长安荐福寺恒律师、志律师等。根据日本镰仓时代著名学僧凝然(1240—1321)的说法,这些与鉴真受戒有关的律师,差不多都是满意律师的弟子。

受戒后的鉴真,依然留在长安、洛阳,深造律学与天台教义。据《三国佛法传通缘起》记载,鉴真先后随从融济和尚学习道宣的《四分行事钞》、《注羯磨》、《量处轻重仪》,潜心于研究法砺的《四分律疏》。西京禅定寺仪威还特别为他讲授了《四分律疏》,西明寺远智和尚、洛阳佛授记寺的金修和惠策和尚也为他教授了《同一律疏》。在西京观音寺大亮和尚那里,鉴真前后听了五遍关于法砺《四分律疏》的讲授。

三年之后,即开元元年(713),唐睿宗皇朝结束,唐玄宗时代开启。鉴真见长安佛教优势渐弱,便选择返回扬州发展。该年,其师道岸律师正值花甲六十,居住会稽(今浙江绍兴)龙兴寺道场。从此,南山律宗在南方的承传便开始这样分工:浙江一带由道岸律师弘法传戒,江淮一带由其弟子杭州义威和尚主持弘法传戒。

再说道岸律师。他听说挚友李显在京城遇害,内心愤恸,难报天泽。为此,他决意返回河南一带建立寺院广度僧人,以示对李显的纪念。于是,他在光州(今河南光山、潢川、固始、息县、商城、新县、淮滨一带)一处名为“祗陀园”的皇家猎场,修建了一座专为受戒出家人准备的“僧坊”。

后来,道岸律师又亲眼目睹了少帝李重茂、睿宗李旦朝的三年动乱,叹曰:“能事斯毕夫何恨哉?江海一辞星霜二纪!每怀成道之所,更迫钟漏之期。”他感受到佛教因朝代更替而日居下风,深怀对当年李显让自己承接南山律宗法嗣的感激,更是想念成就自己南山法嗣的故地京城,也感觉到自己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于是,赶赴京城长安、探望南山律宗祖庭净业寺(注:释道宣曾在此寺创立南山律宗)的愿望变得日益强烈。终于,他选择了自己的得意门徒行超与玄俨两人,作为南山律宗在会稽的僧团传人——即“是称上足也,克传珠髻之宝,俾赐金口之言”,为自己日后在京都度过余生,作出了一种特别的人事安排。

唐开元五年(717),时寿六十四的道岸律师力不从心,意识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便“右胁而卧示其泡幻也”,不久他便在会稽龙兴寺圆寂。此后一段时间,两浙及江南一带的弘律传戒重任,主要由身居杭州的道岸律师法嗣弟子义威和尚主持。

此时,鉴真已回到扬州四年,弘法受戒已初步形成江淮气象,影响力逐渐可与义威相比。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义威圆寂。从此时开始,江淮一带的传戒便完全由鉴真主持了。鉴真后来驻锡大明寺,住持律学院,专以弘传融通大小乘佛教戒律的《四分律》为志而影响深远。大明寺也因此被后人称之为南山律宗的“中兴祖庭”。

那么,鉴真的律学法脉是怎样的呢?

道岸律师为鉴真授菩萨戒,引领他真正迈入了佛门。应当说,鉴真入学律宗及后来“以台入律”的学术创新,实际上还与他的具足戒传授师——长安实际寺的荆州恒景(有文献称为“弘景”、“宏景”)律师密切相关。这是因为,一位僧人只有受具足戒后,才算得上真正的比丘或比丘尼,授戒师才会将自己的学问或法门甚至衣钵传给他;只有受过具足戒的僧人,才能获得被允许到任一寺院挂单(注:免费在寺院寮房居住饮食)访学的通行证——戒牒。

因此,若推衍鉴真的律宗法脉,就不得不简要介绍一下他的具足戒授戒师,或通常被称之为“得戒和尚”的恒景律师。

恒景律师,原本与道岸律师同门,都是文纲律师(635—727)的徒弟。文纲律师的授戒师父为道成律师,承接的法门却是律宗创始人道宣律师,且为道宣的亲传弟子。当时,恒景律师的佛教地位很高,甚至高于南山律宗同师门的师兄道岸律师。恒景律师曾被唐中宗、武后三次召入内庭供养,又奉诏重译《华严经》,并著有《顺了义论》、《佛性论》等著作共十一卷。由于他与奉诏进京的道岸同是宫廷授戒师,所以两人友谊颇深。

对此,《宋高僧传·唐京师崇圣寺文纲传》中就有所体现:当时的佛教界,也将恒景律师列为其师文纲律师的法友,即“(文纲)有若法侣(注:即同门师兄)京兆怀素、满意、承礼,襄阳崇拔,扶风凤林,江陵恒景,淄川名恪等。”可见,文纲律师与恒景律师的关系是亦师亦友的。

唐中宗景龙二年(708),恒景律师(633—712)已75岁高龄,原本不再收徒,但经不住师兄道岸律师的礼请与推荐,且见鉴真睿智勤苦,最终还是接收了当年刚满20岁的鉴真为他的关门弟子,并在长安实际寺举行了十分隆重的三师七证授戒仪式。当时,参加鉴真授戒仪式的佛教大德中,有授戒师文纲、恒景、道岸,有见证师道俊、道亮、道义、礼、思惠,及恒、志、法藏、园等和尚。

又据《宋高僧传·唐京师崇圣寺文纲传》记载:文纲律师“长安四年(704)奉敕往岐州无忧王寺迎舍利,景龙二年(708)中宗孝和皇帝延入内道场行道,送真身舍利往无忧王寺入塔。其年于乾陵宫为内尼受戒,复于宫中坐夏,为二圣内尼讲《四分律》一遍。中宗嘉尚为度弟子,赐什物彩帛三千匹。……南台终山北池渭水,千门宫阙化出云霄,万乘旌旗天回原隰,先天载睿宗圣真皇帝,又于别殿请为菩萨戒师。……以开元十五年(727)八月十五日怡然长往。时春秋九十有二”。

也就是说,鉴真授具足戒时,他的“师爷”文纲律师正是唐中宗李显的菩萨戒师、朝廷御用僧人。可想而知,文纲所传承的南山律宗深为当时的朝廷所推崇,也可说明文纲所传的南山律宗为当时被朝廷公认的正宗法脉。鉴真能请到文纲、恒景和道岸这三位“帝师”作为自己的受戒师,这在当时不仅非常幸运,而且规格是当时最高级别的了。

由于这样的关系,鉴真因为从恒景律师承传南山律宗,其对南山律宗教义的领悟与修习,要比道岸律师留在会稽的弟子们更为深刻些。

话又说到南山宗,到了恒景律师这里应当已是传了多少代?这一点也不可忽视,因为这将直接关系到鉴真在南山律宗承传过程中的法嗣脉络与法脉“辈分”。

应当说,鉴真所承传的,是南山律宗的第二传人恒景律师一系法脉,却并不是道岸律师一系法脉。实际上,道岸一系法脉并非正宗的南山律宗法脉。这一点,详见下面的“中国律宗承传法系列表”。

在历史文献中,律宗法脉传承又有怎样的记载呢?

中国律宗是在中国创立、以研究并修持戒律为主的佛教宗派。释迦牟尼佛创立佛教中期,佛教徒们逐渐聚在一起修行,并形成一些以不同修行方式为特点的僧团。为了保证僧人们的修行活动能够按照原始佛教的教义正常进行,释迦佛祖便根据僧人们对教义的不同领悟程度,制定了不同的修行方式,并分别订立若干共同遵守的规矩和纪律。这就是佛教戒律的起源。

中国佛教界先有印度戒律传入,然后经各朝代高僧大德分别注疏,逐渐形成了基于不同戒律版本进行注疏及授戒实践的不同流派。到了隋代,中国出现了一位道宣律师。他深居终南山研究注疏《四分律》,并极力将其推崇为大乘戒律,至唐代初期逐渐广为中土僧人们允认,于是形成“南山律宗”教派形态,或称“创立南山律宗”。

南宋时期,有一位志磐和尚撰写了《佛祖统记》,他将历代通过注疏《四分律》来弘传大乘戒律学的高僧,作出了一个“祖师序列”的排位。这个排位是:

印度法正尊者(梵名昙无德尊者,约公元前3世纪)为印度远祖,著《四分律》(故又称《昙无德律》);

法时尊者(昙柯迦罗尊者,三国魏嘉平年中)为中国律宗初祖,译出《僧祗戒心》(即《摩诃僧祗律戒体》)一卷;

法聪律师(北魏孝文帝时)为中国律宗二祖,著《四分律疏》六卷;

道覆律师(北魏孝文帝时)为中国律宗三祖,著《疏问答立义》;

慧光律师(468—537)为中国律宗四祖,著《四分律疏》四卷;

道云律师(年代不详)为中国律宗五祖,著《四分律疏》九卷;

道洪律师(574—649)为中国律宗六祖,著《四分律钞》;

智首律师(567—635)为中国律宗七祖,著《广疏》二十卷;

道宣律师(唐高宗赐“澄照律师”的谥号)(596—667)为中国律宗八祖,著《四分律行事钞》等五大部,且为南山律宗始祖。

上述法嗣中,道云律师门下共分传两派,除了道洪外,另有一弟子洪遵。洪遵传洪渊,洪渊传日光寺法砺,法砺传道成。道成门下有满意、怀素两大弟子,分别居西塔寺与东塔寺。怀素一派自成新说后形成了“东塔律宗”,满意则继续弘传法砺所创的“相部律”。满意传大亮,再传昙一。

其中,与鉴真同时在南方弘法传戒的是昙一和尚。他主持会稽道场,讲《四分律》共三十五遍,同时弘传相部、南山二宗教义。他对道宣《行事钞》及法砺《四分律疏》的异同,加以考量比较,写成《发正义记》,以此宣说南山律与相部律各自对《四分律》解读的差别。这使得南山律宗更加彰显于后世,引导后来的荆溪湛然、清凉澄观皆从其修习《四分律》。

以《四分律》为主要理论根据的中国律宗,其承传系谱如下:

可见,道成与文纲同辈,恒景与怀素一辈,故鉴真与定宾、法慎同辈,比昙一大一辈份。

隋唐交际年间,中国律宗开始分化。由于见解不同,中国律宗渐渐分出三派称“律宗三家”,即法砺律师的相部律宗、道宣律师的南山律宗、怀素律师的东塔律宗。其中,南山律宗的缘起是这样的:

东晋以降,从印度传到中国共有五部律法,它们全部来自于印度小乘佛教。中国自从接受印度佛教以来,大乘佛教逐渐占据了主流。道宣律师所继承的智首律师律学系统,坚持在“五部律”中选出《四分律》。他认为,如果采用大乘佛教建议的教义来注疏《四分律》,则它将最适合我国僧众的戒行。尤其道宣律师通过对《四分律》的疏论,指出僧人受戒的“戒体”应当是“非色非心”的“不相应行法”,所立“戒相”也被道宣在《南山行事钞》中规范为“戒四别”之一。对于原先流行的律学义理,这是一个较大的突破。道宣律师的理论创新,符合大多数中国人出家的初衷及隋唐朝廷利用戒律管理僧寺的“政治需要”。这也成为南山律宗能够成为后来中国律宗的主流,及鉴真能够通过弘传南山律法成就宏业的重要基础。

应当说,有了道宣律师所创的南山律宗,才会有鉴真后来的巨大成就,才有了日本朝廷对于唐代高僧律师的渴求,才有了鉴真在日本创立日本律宗的“本钱”。

道宣律师(596—667),俗姓钱,字法遍,出生在与扬州隔江相望的润州丹徒县。他的母亲姚氏,怀孕时夜梦白月,又梦一度僧人对她说:“汝所怀者是梁代高僧僧佑,适宜出家弘扬释教。”道宣15岁便进入日严寺,从慧頵法师门下,16岁出家,20岁随大禅定寺智首律师禀受具戒,26岁初听智首律师讲律便顿然明了。前后听律二十遍后,道宣律师立志终身研律。

于是,道宣律师隐居秦岭山脉中一个西起山西眉县、东至长安蓝田的终南山仿掌谷,精研诸律,著有《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十二卷、《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六卷、《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三卷、《四分律比丘尼钞》六卷、《四分律拾毗尼义钞》六卷。后来学者称前三部为“三大部”,加上后两部共称“南山五大部”。

道宣律师另著有教诫、律仪等。其中,《行事钞》成为后来一千多年来中国戒律学的实践指南,共计注释作疏者多达一百余家。道宣曾参加玄奘大师的洛阳译场。唐朝智升律师称赞他:“外博九流,内精三学;戒香芬洁,定水澄奇;存护法城,著述无辍。”

道宣律师的著作包括“赞、集、观、仪、传、录、疏、钞”八大类,即:《住法图赞》等二部赞;《广弘明集》等三种集;《净心诫观》之观;《轻重仪》、《章服仪》、《教诫仪》等五部仪;《感通传》、《续高僧传》等三部传;《大唐内典录》、《三宝感通录》二部录;《羯磨疏》、《戒本疏》等疏;《四分律行事钞》、《拾毗尼义钞》等钞。其著作共五十七种,二百六十七卷。因其精博宏富,使律宗独盛于当代。

鉴真在长安、洛阳期间,几乎阅遍上述著作,尤其悉心研读熟记“南山五大部”,为日后弘法传戒打下了深厚的理论基础。这也是鉴真抵达日本之后,即使双目几乎失明,依然能够准确校对早期传入日本之律藏的原因。

道宣律师注重培养传律人才。其弟子中后来产生影响的有大慈、文纲、名恪、秀(周)、灵崿、融济及新罗的智仁。唐高宗乾封二年(667)十月道宣律师示寂,世寿七十二,法腊五十二。高宗谥其号“澄照律师”,并令天下寺院绘像供奉,南山宗风因此行布更广。南山律宗的教义即鉴真在江淮大力弘法的内容,使得中国佛教界传戒实践面貌一新。这里涉及几个关键的问题,包括:戒律学中的戒心、戒体和戒相,以及隋唐政权对佛教的“政治需要”。前面三个问题比较深,后面一个问题比较大。如果就南山律宗的存在意义与理由、及鉴真和尚按《四分律》传戒的社会作用和深远影响而言,这些也值得简略论及。

所谓“戒体”,是指在授戒师传授具足戒戒法时,由受戒者能够在内心所开发且当下领纳于心中的法体。

所谓“戒相”,指的是僧人们持戒时所表现的相状差别,比如僧人所持五戒、十戒乃至二百五十戒。每一戒中各有差别,按每位僧人所持犯的轻重,其持戒的表现各有不同相状。唐代形成中国三大律宗派别之后,“戒相”则指僧人们切切实实地遵守戒律的相状,并且,“戒相”第一次被《南山行事钞》规范为“戒四别”之一。

当然,出于对于“戒心”、“戒体”与“戒相”的不同见解,最终导致南山律宗、东塔律宗与相部律宗发生最为重要的一些争论。鉴真正巧处于这些争论的肇始阶段,这对于他的戒律思想成型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对其以后的弘律授戒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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