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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0 03: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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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采言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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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时光不老去

愿时光不老去试读:

序言

自从成为一名老师后,我每天的生活是这样的:

晨曦未露,闹铃声已响,虽然困意未消,但时不我与,于是揽衣起床。十五分钟内赶到校车停靠点,其间偶有一两同事亦小步急行,然力不能胜,殊不为惧也。

早点因地制宜,但不可不吃。

校车体积不小,声音有点吵,江湖绰号大黄蜂,却不能变形,甚憾。

窗外晨雨潇潇,办公室内灯光昭昭。桌上已遍布各类作业,在课代表的精心搭配下,堆放得远高近低错落有致,宛若山岭逶迤。各种书籍杂以其间,有若大家闺秀,红颜半遮,信手拈来,有“孤灯夜雨乱翻书”之乐,实为快事一件。铅笔、钢笔、圆珠笔各色笔等均乃江上渔樵,常于所用时现而所闲时则不知何处,深通人意,不可小觑。至于零钱饭卡们,则大有隐者风范,死活不肯出仕,累我时常蹭饭于他人。偶有几张卷子旁逸斜出,更见其风致。

身后乃我悉心所画的苏东坡先生,其目光宁静悠远,予人无限心安。

上完晚自习后,外面已是万家灯火,乘着依旧不会变形的大黄蜂归家。

我喜欢这样的生活。

而另一种身份所带来的另一种生活,我也同样喜欢。写手,也算是一个身份吧,既然是身份,大概就该从“出道”的时候算起吧。

第一篇文章发表的时候,我还算是风华正茂,刚刚毕业,签到工作,努力学习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语文教师。因为年轻,很快就和学生打成一片,因为打成一片,所以基本没什么威严。只带一个班,上课时常天马行空,胡说八道,如此成绩居然还不坏,可见语文真不是教出来的(笑)。

我的女朋友,也远离家乡,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陪在我身旁。每天为找到一份工作而奔波努力着,日子虽然辛苦,却很开心。看着身边的她辛苦的样子,想起大学时恋爱中的种种甜蜜与忧愁,就有了写作的冲动,于是写出了一篇很有小清新风格的文字。论文体,算是诗化小说吧,继承沈从文先生开的道路,题目叫《你能不能唱一首歌》,投了出去。遇到的编辑很好很耐心,说过了初审,但要修改,一共修改了四次,我几乎都快放弃了,却在一个阳光温暖的下午,在办公室中接到短信,说你的文章已经通过终审,请确认笔名与标题以及账号。那一刻真的是很兴奋,因为在生活中做一件从来没有做过的事并取得了结果,因为读了中文系然后凭借写文章获得了稿费,新鲜感、兴奋感和小小的成就感,都是那样的难忘。

然后就等出刊,等啊等,没事了就跑去报纸杂志贩卖点问。终于,看到了那一期,一口气买下所有的存货,大约十多本。结果当天上作文课,被学生们连坑带骗地一人弄走一本,最后我只剩下一本了,现在想起来还十分后悔,该多留两本的。

不多的稿费孝敬给女友,被她买化妆品去了。

那么我就算出道了吧。后来逛写手论坛,混写手圈,才知道没有任何经验与人脉,纯靠运气乱投能上稿的概率有多么小,于是我后边的悲剧命运也就注定了。接连投稿,初审通过率几乎百分百,而终审嘛,就不是那么如意了。那段时间可以用这样的话来形容:各种初审各种过,各种终审各种毙。不过我心态好,反正哥也不靠这个吃饭。其间也遇到过赏识我的,想请我做专栏写手,但后来那本杂志出了几期之后却停刊了,我想说这真的不是我人品不好连累的。

直到一本走文艺风的杂志创刊,我投了篇《永远的H.O.T》,主编说她也喜欢他们,永远的偶像天团,自己高中的青春回忆。刚好第一季的主题就叫“遇见旧时光”,她说喜欢我的文字风格,于是顺利上稿,并送我三本样刊。刊物很精美,遗憾的是,这本杂志也没能走得太远。坚持一些东西,就会失去一些东西,可是,这并没错。

稿费依旧孝敬给爱人,这次被她买衣服去了。

之后又陆续在电子刊物上发表过一些作品,虽然也有稿酬,可终究还是喜欢阅读实体刊的感觉。有人预言在未来电子阅读将全面取代实体书籍,我想,这一天想必还比较遥远,因为有些人总是很怀旧。

一次阅读课上,一个留着长长的头发、看起来可爱,同时却又有点天然呆的女生跑过来,要我推荐几本青春校园类的小说给她。我就随手写了一些书单给她,其中有些书,年龄可能比她还大。

一周后,我的办公桌上压着一封她写给我的信,她说老师,为什么这么老的一本书会让我看得那么想哭呢?我的花季雨季,我的十七岁,也会有这么多有趣的朋友,这么多值得记忆的事吗?我马上就十七岁了啊。她说她去百度作者的资料,看着看着就又差点哭鼻子了。她就知道,作者一定很优秀,一定是那种优秀的学生、出色的女孩,就是她一直想要成为的那种人。她说老师您知道现在她怎么样了吗?还一如既往地优秀吗?那么意气风发的少年时代,她会常常怀念吗?

在信的末尾她问我,大学生活究竟是怎样的?值得憧憬吗?是不是也有那么一本书,把答案都已经写好了呢?如果有,请告诉我它的名字。

想象着她提问时颇为好看的困惑表情,我不禁微笑起来。于是我去书店中仔细地翻找,在记忆中认真检索,然而,似乎并没有那样一本书,能够回应一个成绩很好的高中女孩对大学的美丽憧憬。

于是我回信给她:是的,有那样一本书,名字叫作《愿时光不老去》,在你毕业之前,一定会写好。

她明白,然后,她要求做语文课代表。每天课前她都会跑来问我今天我们要讲些什么,要准备哪些东西。当黑板上写满其他科作业时,她会对我说,老师,语文作业呢?我们多留点,和他们拼了。当然,她也会时常探问,小说写到哪里了,可以先看看几个章节吗?

无论你是否喜欢自己的大学,她都是你生命中很重要的一段时光。我一边逐渐整理与之有关的素材,一边慢慢地去写,去捕捉那些感动的、难忘的、伤感的、愉快的种种时刻。我写得很慢,有时甚至一周也写不出一个段落。然而每当想信笔涂画、随意写下去的时候,就会想起德国汉学家顾彬的话,他说语言是作家一生的情人。我只算个写手,那语言就该算是我的发妻了(玩笑)。所以我选择学贾岛,在推敲与琢磨间让文字契合金色年华中那细腻鲜活的情感。

在我的印象中,大一是柠檬黄,鲜亮生动,所以文字也该活泼幽默;大二是薄荷凉,有成长,也有伤感,文字便应忧郁唯美一些;而大三是青草绿,逐梦的时候,文字是朴实而富于质感的;大四充满了怀念,如D大调的曲子,如冬日午后的暖阳,所以要用温馨怀旧的文字来表达。

这本书也许有着这样那样的不成熟,但至少它的语言,它的文字,对得住每一位阅读它的读者。

语言和故事,哪一个更重要?爱读故事是每个人的天性,柏拉图甚至说,谁会讲故事,谁就拥有整个世界。不过,一个欲罢不能的故事在听过一次之后,是否还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大约要因人而异了吧。

美丽的故事,用心的文字,才经得住反复回味。

我也喜欢写故事,可我更喜欢写生活的故事。一位俄罗斯作家曾说过,凡是读过帕乌斯托夫斯基作品的人,没有不喜欢的。他有一部散文集,名字就叫《生活的故事》,我非常喜欢。从图书馆中借走后,谎称丢失了,赔了三倍的价钱,拥有了它。《花开过没有痕迹》,是我个人最珍视的一篇。那时候,音乐系的一个女孩病了,她是我们寝室二哥的朋友,她的病,是治不好的那种。学校号召大家为她捐款。这种事,也许你在电视电影小说中已经看过了许多,甚至已觉得很无聊,认为这种事多半是作者煽情的手段。是的,也许的确如此。可当它就发生在你身边的时候,那种感觉是不一样的。为什么那样好看的一个女孩却要得这种病?为什么那样鲜活的一个生命就是挽留不住?命运到底想要告诉我们什么?我想起孔子“命也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的叹息。我们谁都没办法对抗命运,可至少我可以用文字写下,只要有人读,她就不曾离开。

我把它拿给那个女生,我的课代表,请她看,说你要告诉我你最真实的感受,因为你是这本书将要面对的读者。她读过之后,仍然是用写纸条的方式告诉我:老师:现在我刚考完二诊,坐在嘈杂的教室里给你写我的感受,似乎更有味道。阿苏的故事,很感人,很美,用清丽的文笔将女孩的心事娓娓诉说,让我有一种很微妙的触动和久久的沉思。觉得文字太美,以至于我忘记了前后的内容,只是反复阅读着眼前那一段段的描写。最后,真挚地祝福您投稿成功,让更多的人看到阿苏的故事,让阿苏的故事感动更多人。——你的忠实读者与课代表

我很感谢她,这些话,对我很重要。

断断续续,我终于写完了它。每一篇都是对过往生活的体会与记录,每一篇的文字都是精心写下的,对于我,它很有意义,可对于市场,也许根本不算什么。我知道这样,但还是投起稿来。

有编辑说写得很好,作为选题报给了主编,但后来却不了了之,鼓励我继续加油。有回复说,小说结构新颖,文笔流畅优美,但遗憾的是目前我社没有出版青春校园类图书的计划,如果以后有,一定会第一时间联系您。即使这只是例行公事的客套话,我也还是很高兴。然而邮箱中收到的,更多是各种礼貌的拒绝。

多少大家尚且经历过无数次退稿,依旧坚持不懈。我不过被拒绝了几次,又有什么关系呢?

骄傲时,我觉得自己写得很好;低落时,我觉得自己也许真的太自以为是了,你自己的生活,凭什么要其他人喜欢看?

我的爱人曾对我说,我不想你继续投稿了。我问她为什么,她说那些是你辛苦写下来的,很珍贵,我不想别人对它们说三道四的。

这话可真温暖。

校园中的银杏树叶子正变得金黄。

一株银杏高高长在教学楼旁,叶子随风发出絮语。阳光穿过,在墙上投下它们美丽的身影,好像月光穿过了古式的雕花窗格,照着谁家小姐的梳妆台,留恋徘徊。那故事经过岁月的沉淀,哀而不伤。

今天是周末,三五成群的学生在校门口出出进进,他们很阳光地和我打着招呼,说老师好。我笑笑,年轻真好。

今天,我的第一届学生毕业了。

我坐在办公室中,窗外的绿荫很浓,遮住了半扇窗,阳光就在上面微微地摇着,似乎很满足,又有一点伤感。

我的课代表,有着一头长发,总是带着一点天然呆,成绩很好的这个女孩,对大学生活有着美好憧憬的这个女孩,静静地推开办公室的门,站到我身边,像往常一样为我整理好桌子,就那样站了一会儿,然后,好像第一次进办公室见我时一样,轻轻地说了声“嗨”。“嘿,我看到你的成绩了,很不错,过重本线许多,你可以选你喜欢的大学了。只是,身为课代表,为什么语文分数反倒比较低呢?”“因为语文是第一科,我很紧张。”“原来如此。”“对了,我想学中文,你看怎么样?因为用了排除法之后,我发觉自己也只能学中文了。”“这叫什么话,文学可是很珍贵的。”“好吧,我是觉得我很喜欢文学,但我擅长的,却又是英语。”“文学并不难学,你肯定能学得很好的。”“那,中文系都有些什么课程呢?”“首先是文学史,就是在每一个时期,各种体裁的文学都是怎样兴起并发展的,代表人物和作品都有哪些。”“都要背下来吗?”“如果只是应付考试,自然是要背的。可我说的是学习,背下来,你还不懂它。”“感觉好难哦。”“可是你喜欢,你就能学得好。”“那么会不会在阅读中被别人的思想同化?”“也许会,尤其是遇到与自己相合的思想时,很容易被同化。”“我不想那样,我觉得无论何时,都不能失去自己。”“说得很对,不能失去自己,失去自己,一切就都没了意义。”“你还会当老师当多久?”“为什么这么问?”“因为……您很博学,可您太温柔了,不够严厉。好老师都是很严格的。”“这话听起来可真是令人伤心。我不知道,其实我想再考取一个古代文学或者语言文学的学位。我本来的学位是现当代文学,但听我讲课你知道,其实我对古代文化和语言文字更感兴趣。”“那怎么……”“因为现在我有了甜蜜的负担啊,所以我不能再很自由地说做什么就做什么了。”“这倒也是,现在你的确不敢轻易辞职了。那我觉得你可以把这个理想先放一放,先去做一些其他的事,等待时间允许时再说。”“没错。”“你答应给我看的书,还没有写好吗?”“写好了,但还需要等待出版,本来希望可以作为毕业礼物送给你们的。”“嗯,好吧,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你的作品一定会出版的。”“谢谢。”“你们现在还有什么事?”“大概没什么了,昨天在露天广场等你们的高考成绩,许多平时温文尔雅的老师也喝了很多酒,有种无论重本考多少,不如今宵一场醉的感觉。”“哈哈!”“之后学校还有一个为优生准备的夏令营,需要多才多艺的班主任参与,和我就没什么关系了。”“夏令营?我觉得挺扯的。”“是吗,管他呢。”“我的高中三年,就这样过去了。它和我想象的不太一样,可能更枯燥一些。有许多事,是我没有想到的,有些则超出了我的期待,也有许多没能回应我的期待。”“其实到了大学你会发现,大学的四年时光,也是这样,一下子就过去了。没有什么可以留住时光。”“所以,愿时光,不老去?”“不错啊,这正是我写这句话时的心情。”“其实时光怎么会老去呢?老去的,只是我们。可我真想留住时光啊。”“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嗯,那就这样了,我走了。”“好的。”“走之前,我还想再说一句话。”“好的,我听着呢。”“我觉得自己很幸运,在我生命的每一个阶段中,在我需要时,都会遇到几位很好的老师。在高中相处的这三年里,谢谢你。”

那些学生,那些故事,就这样,都溜走了,我很想念他们。

现在,小课代表所不知道的是,那本书最终获得了出版的机会,这是最好的结果。

我知道它是一本认真的、好的小说,它是用心的文学作品,而不仅仅是虚构的故事。有人愿意出版它,更多的人会读到它。它会以一本书的样子留在我的书柜中,只要想起那段青春岁月,我就可以去翻看。回忆会因文字而更加鲜活,我的心会因之而变得更年轻、更柔软、更有勇气,生活会因此而更加美好。

这难道,不是最好的结果吗?

此刻,窗外阳光温暖,天气很好,我在电脑前写下这些文字,这是最好的时光。

卷一 青春本纪

引子

那些绽放在盛夏里的繁花,总是在经年记忆中播撒出醉人的清香,晕染着曾经的锦绣年华。

即将毕业的我们正在筹备着毕业晚会。

舞台上,小郭正埋头调试音响,方夕在帮忙试音;二哥背串词背得正起劲儿;苏秦在制作着晚会中要使用的PPT;丁冬手持彩带忙来忙去,兴致高时还会忙里偷闲做个现代舞中的旋转动作;正在仔细布置舞台背景的肖凌身上挂满装饰用的鲜花,巨大而华丽的幕布映衬下,她显得很落寞;角落里,陈萱坐在钢琴旁,跳动的指尖流淌出一串串音符;笑南则手持相机,为我们最后的校园时光留下一张张印记。

我静静地坐在观众席上看着这一切,舞台上明亮的灯光让我想起初入大学时的那个午后,那个午后的阳光也是如此明亮,并且温暖。

◆ 早操记

大学中,入住寝室之后,都会进行排座次这种听起来很有江湖好汉范儿的活动,只不过原则呢,就很无聊了——按生日。

这种纯先天的方式让人没有任何可以后天发挥的机会,任你豪气干云剽悍威猛是一条真的汉子也未必当得了龙头老大,任你浊世翩翩弱不禁风是一个惨绿少年却也有可能当大哥。在这种无良规则下,我无奈地成为寝室中的老七,并被冠以“六少”的外号。为什么我坐第七把交椅却会被称为六少呢?我曾就这个问题去请教一位学长,前辈很严肃地对我说:“少年,你以为这里是什么地方?这里可是中文系啊。一个让你那早已暗淡的心灵重新焕发光芒的地方,一个让你那被禁锢的想象力重新飞扬的地方。在文学的世界里,一切皆有可能。”这段诗朗诵一样的语言深深折服了我,就在我的敬仰之情还没有完全平复的时候,学长喝了口水,若无其事地又补充了一句:“当然,也可能仅仅是因为这样叫着顺口。”

我再也不愿相信文学了。

只是,这个听起来颇具霸气的六少名号常常被他们喊成“小六”,还好没有因为效法古人以示尊重而在后面加上一个“子”字。

天刚蒙蒙亮,关于这个,可以有不同的表述。

用小学生作文中喜闻乐见的话来说叫作东方刚露出鱼肚白;用高中教材中的经典表述则为“东方之既白”;而对于大学中的我们来说则意味着即将进行身体与床板的分离活动,它的过程是这样的:手机闹钟提示正常,窗外风速正常,外套穿着正常,棉被展开正常,开始分离……分离……好吧,你只需要知道,操作最终能否成功取决于个人神经系统的强度如何。

校园广播站的喇叭也时不我待地赶忙响起来,乐此不疲地用音乐进行轰炸。

老大第一个从黑暗中觉醒过来:“喂,听,有音乐,是不是要上操啊?”“不会吧,昨天不是说今天早上停操的吗?”小郭从被子里探出个脑袋。

当当当,外面有人敲门:“喂,醒醒,醒醒,同志们开下门。”

二哥不满地向门看了一眼,打了个哈欠说:“天王盖地虎,小六。”

我也刚醒,蒙眬中听到一个虎字,忙接上:“虎踞龙盘,小魏。”“盘,盘根错节,老大。”“节,节……”老大是理转文考过来的,很不习惯这种具有中文系特色的接字游戏,“节”了半天没“节”上来,“节”果很严重。“好,老大开门。”大家说完各自继续卧倒。

老大一脸无奈,伸手把床板抓得吱吱作响,痛苦万分地坐了起来,爬下床去打开了门。

站在门口的是舍务部干事:“一会儿要上操,同志们,别迟到,否则扣分。”说完转身要走,但身体却被二哥热情的招呼声又拉了回来,二哥中气十足地打了个招呼:“早上好!”干事听罢回眸一笑,对二哥说了句你也是,然后飘然离去。

我们很纳闷,一边起床一边问二哥:“你跟他打招呼,他怎么说你也是啊?”“哎,六啊,一看你就没在舍务部待过。”“有什么关系?”“听舍务部的老生说,叫学生起床是最挨骂的差事,所以若有人跟你打招呼,心里肯定是骂你。”“原来如此,那二哥岂不是……”“居然被他反骂了,鄙视他!”“那他会反鄙视的。”“反反鄙视!”

洗漱完毕,见旺哥还没动静,“旺哥,你去不去了?”“不去了。”“不去扣分。”“扣就扣,老子不过了。”

旺哥威武。

走出宿舍,一阵清新的空气迎面扑来,微微有点凉意。薄雾还没有完全散去,阳光从叶子间洒落,追逐着空气中的微尘。光线如精灵般灵动,追随着你的脚步改变着角度,偶尔,折射出彩虹的颜色。

我喜欢清晨,尽管不习惯早起。闭上眼,用脸颊感受此刻阳光所特有的味道,那味道在唇齿间写下一句话:莫放春秋佳日过。

走过花坛,迎面是报告厅和孔子像,每逢重要考试,都会有许多学子来拜一拜这位老先生,表达一份祈愿之情。

孔子的目光幽深绵长,穿过岁月,波澜不惊。他凝视着前方,一张张神采飞扬的年轻脸庞正迎着晨曦走来。

来到绿草如茵的操场上就会发现,其实所谓的上操,倒更近似于晨读,允许每个人自由活动。而这份自由来之不易,其间经过了一段波澜壮阔的、足以写入中文系历史的伟大斗争(好吧,我承认也许波澜壮阔和伟大这两个词用得有点夸张,不过中文系嘛)。

最初上操是真的要做操的,而且所做的还是经久不衰,其悠久程度可以和新闻联播相媲美的第八套广播体操。二哥说每当音乐响起的时候,他都感觉回到了建国初,全身上下涌起一种要大干特干建设社会主义的冲动。

刚刚步入大学,对自由时尚充满向往的大一新生们,对待早操的态度用一部动画的名字来形容最是恰如其分——《锁锁美同学提不起劲》,锁锁美三个字可以换成任意一位同学的名字。可是不做的话,学生会动不动就以扣分相威胁,于是做操时只好敷衍一下了。大多数同学只是扬扬手,伸伸腿,更有甚者,经常摆个思想者的pose直到下操。

辩证法教导我们,量变将会引起质变。

终于在一天早上,是不约而同还是心有灵犀抑或处心积虑又或是早有预谋已经无法考证了,中文系上演大事件之集体罢操。

这可是中文系历史上从来没出现过的大事,学生会立刻毛了,派出全部舍务干事声嘶力竭地喊了半天也仍然没一个人出去。面对干事们或动之以情,或晓之以理,间或气急败坏的态度,中文系学子们的回应非常有礼貌,六个字:不开门,不说话。

任你风吹浪打,我自闲庭信步。

这简直就是圣雄甘地非暴力不合作思想的生动体现啊。

壮哉,我大中文学子!

系办知道后认为此事必有预谋,于是严查谁是领头的,二哥首当其冲被找去谈话。“你,作为中文系的,一名称职的学生干部,要以什么为原则展开工作,啊?”“为人民服务!”

“……”“在这件事情里,你们都是参与者,啊,是不会承担什么责任的,但如果找不到组织者的话,那,可就难说喽!”“我明白,它将会记入档案,我的人生,从此有了污点。”“对对对对,你看你,还是很明白事理的嘛,那么,这件事,谁领的头?”主任很激动。

二哥一脸无可怀疑的真诚:“我真的,不知道。”

主任脸上尚未绽开完的笑容就那样定格成为一个美丽的瞬间。

之后,又陆续找每个学生前去谈话,但想我中文学子,哪一个不是博览群书,岂是易与之辈?法家思想提示我们,法不责众;儒家思想教导我们,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直在其中矣。故而大家团结一致,决不出卖同志,到最后谁也没能查出来。面对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系办只好甘拜下风,此事不了了之。不过系办还算明智,明白大禹治水的道理,所谓塞不如疏,既然你们都不爱做操,那就干脆换个别的项目吧。在和体育部详细协商过后,一项新举措随即出台——以后大家一起学跳健美操。

在一个女生众多的师范院校,你可以想象,那健美操的风格也是很“娘”的。

由于我暂任本班体育委员,所以要首先学会并负责教全班练习。当我学成归来,在同学面前做了一个飞的动作之后,大家笑得差点岔气,从此我拒绝学习健美操。其他各班情况也都好不到哪里去,男同志们几乎全都拒绝学习,结果健美操计划没能推广开来。但健美操计划的失败并没有能够阻止系办的奇思妙想,于是有了第三项充满传统文化气息的政策——学习太极拳。

其实正宗的陈氏太极动作刚柔并济,观赏性强,学习一下还是挺不错的。但因为难度较大,所以学校大力推广的是简化后的二十四式杨氏太极,通俗地解释,就是公园中晨练的大爷大妈们为之倾情代言的那套。

不过你还别说,起初大家学得很认真,女生们觉得新鲜,学得更是起劲,很快整个中文系都学会了,并且在每人必须订一套的“自愿”原则基础上,定制了太极服。以后上操时间的活动就是配合舒缓的音乐打两遍太极拳,舒经活络,内省修身。

系办以为这次形势总算一片大好了,谁知还是好景不长。开始几周大家打得不错,到了后来就各具特点,创意无限了。

二哥和小郭在打拳时口中经常念念有词,二哥念的是道可道,非常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小郭叨咕的是什么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再配合两人一脸超然,或者说是茫然的表情,很有种飘飘乎遗世独立羽化而成仙的味道。中文系八怪之一的瓢哥(注:瓢哥本不姓瓢,乃姓卜,作为姓氏,读音很拗口,于是读错的人多了,也便成了瓢),打拳时神情木然,眼神空洞,动作一律直来直往,坚决不肯折腰。

最有创新精神的则是中文系的姑娘们。

二十四式太极拳前几招的动作要领是双手呈抱球状,然后上下分开,以腰带臂,先向左推出,再向右推出。为方便她们记忆,我在教她们时曾把这几招的名字串成口诀:“起式身轻好像飞,白鹤晾翅揽雀尾。”当时领会得挺好的,可如今就变成了:“一个大西瓜呀,一刀切开它,一半送给你来一半送给她。”居然还念得有调有韵的,令人哭笑不得。

从远处看,满操场的人手上缓缓动作,口中念念有词,神情与世无争,据说系主任来巡查时差点以为自己到了敬老院。

这哪里是大学生应有的精神状态,大学生要朝气蓬勃嘛!

于是没过几天,系里发布通知,取消太极拳,出操变成自由活动,鼓励跑步,鼓励晨读,但不提倡无所事事。

早操风云就这样结束了,是个我喜欢的结局。

我喜欢的自由活动是沿着小路逛校园。一边听着音乐,一边优哉游哉地信步游走。最喜欢听罗百吉的那首《游游荡荡》,真是个切合此情此景的好歌名啊,“整天不晓得做什么,老妈让我去跳楼去”,听到这一句就莫名地十分开心。

偶尔也背背熟悉的诗词,大声吟诵,摇头晃脑,旁若无人,被其他同学奇怪地看着时,则摆出一副“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世人看不穿”的自得神情。

尽管路已经走了许多次,每一处的景物都很熟悉,可每一次,依然会遇见不同的人和事。

许多人在景色优雅的人工湖旁边读英语,那些旁若无人地大声练习发音,表情也很夸张的同学想必是李阳的信徒。

当然也少不得一两位音乐系的才子在咿咿啊啊地吊嗓子。

不远处的石桌旁,一个女孩戴着大大的耳麦,双手抱着膝盖,眼神专注地投向湖水,不知在想些什么,是在回味自己很久没有关注的心情?是在享受淡淡微风拂过脸颊的感觉?还是被一首柔美的歌曲浸入了思绪……

安静的早晨,明媚的阳光。

这些每天发生在各个角落中的事情犹如一个个晶莹的细节,编织成鲜活的校园生活故事篇章。

让我,就这样,游游荡荡,等待着某个细节从角落里逸出,并恰好追赶上我有一点慵懒的脚步。

◆ 赛棋记

静,很静,静得可以听见呼吸的声音。

亮,很亮,亮得可以看见空中的灰尘。

中文系食堂。

由棋类协会主办,中文系协办的第二届棋王杯五子棋大赛的四强晋级赛,即将拉开帷幕。

食堂中央并排摆着四张桌子,四盒棋子静静地放在上面,在灯光的照射下,闪耀出吞吐不定的光芒。

不远处一人,眉分八彩,目若朗星,负手闲立,一派高手风范,正是二哥。

他的对手,正是此次大赛的黑马、绰号“更黑的黑”的高峻。据说此人出身数学系,擅长心算,思维缜密。他的绰号,源自江湖中一段著名的典故。Long long ago,国际象棋大师卡斯帕罗夫与电脑深蓝进行人机大战,深蓝惋惜落败,不久后,IBM公司励精图治,推出升级版电脑“更深的蓝”,终于一雪前耻,轻松击败卡斯帕罗夫。而高峻,则自此更名为“更黑的黑”。在大赛其间,他横扫所有对手,一路晋级竟无一败。

我们218寝室全体成员亦都已来到,为二哥助阵。

我来到二哥身边,低声道:“何如,可有必胜之策?”

二哥的嘴角露出一丝高深莫测的笑意:“若不能胜,岂不有负你一番好意?”

在晋级八强的比赛时,二哥与我对阵,他不禁仰天长叹:“造化弄人,可惜你我兄弟,竟要对敌沙场。”我倒是一副没事人的样子,苦战之后,二哥惜败,正待怅然离去,我忽道:“此战只有你知我知,明日,就由你代我争雄四强,如何?”“什么?”二哥虎躯一震,不可置信似的望着我。

本人则是淡淡一笑:“功名于我如浮云。”“唉,六啊,啥也不说了。”二哥虎目之中竟似含泪。

其实呢,我是看中那个奖品了,凡是进入八强的选手,都能得到一盒做工精美的五子棋作纪念,但如果杀进四强的话呢,这盒古朴雅致的五子棋可就没了。

主持人宣布比赛开始。

一股无形的杀气有如实质般蔓延开来,令众人皆感不安。

二哥冷冷地看着高峻,高峻忽道:“赢?”

二哥:“谁赢?”

高峻:“我赢!”

二哥:“真的你赢?”“真的我赢。”“你未必会赢。”“哦?你又不是我,怎知我不会赢?”“你亦不是我,怎知我不知你不会赢。”“不错,我不是你,所以我不知你怎知我不会赢,而你不是我,自然也不知我怎知你不知我会赢。”

众人听得有点晕,我掐着手指说让我捋一捋啊。

高峻不愧是学数学的,这么绕来绕去居然还保持逻辑清楚。

而气氛,已紧张至极点。

那天两人到底下了多久就没人知道了,因为到后来比较困,我们就全走了。据坚持到底的观众说,那天两人下得是天昏地暗,日月无光,风起云涌,哈欠连天。而最后的结果是八强之中有两个人突然接到临时通知考试去,因此无法继续参赛,二哥和高峻都晋级了。

一周之后进行决赛,但二哥的斗志很明显并不怎么高,我问他怎么回事,二哥叹了口气说,那天的比赛可以晋级实属运气好,论实力,自己下不过高峻,一周后的决赛,只怕是没法取胜了。我听后闭口不言,却倒了一杯水,饮一口,负手倚窗作多历江湖风波恶,如今已是局外人之高手风范怅望状,二哥见状忙问:“难道你有办法胜他?”

我避而不答,却看似漫不经心一问:“你可知,首届棋王争霸赛中,我为何最后功败垂成?”“听说是中了美人计……”“去!”

我润了润嗓子,道:“那日,我一路斩将搴旗,所向披靡,战到最后,对手竟然是艺术系的一位女生,只见她生得面白如玉,齿白唇红,翩若惊鸿,宛若游龙。”“行了,六啊,别糟蹋《洛神赋》了,说重点。”“好吧,三局两胜的赛制,我二人各胜一局,第三局时按规则要猜先后手,但我堂堂男子汉岂能如此计较,所以我把先手让给了她。”“果然好气魄,然后呢?”“问得好,然后那一幕我至今记忆犹新,她美目盼兮,巧笑倩兮,朱唇轻吐,呵气如兰,对我说了一句话……”

寝室众人无不屏息凝神,到底是什么话呢?“唉,可叹我资质有限,当日竟不能参透话中玄机,以至落败,遗恨至今。”

经过这般铺垫之后,二哥已经快把这句话当成神谕了,眼光无比虔诚地看着我,我却再度话锋一转:“那天我观棋直到最后,高峻的下法我已了然于胸,再加上今日,我已参透话中玄机,我要胜他,直如喝水饮茶耳!”

二哥大喜,忙道:“计将安出?”

我并不答话,拿起棋子,展开棋盘,啪啪啪啪在上面摆下一个阵型,寝室众人不见则矣,一见大惊,室长浩哥不禁动容道:“莫非……”“难道……”“不错,正——是——雁——阵!”我掷地有声,一字一顿说道。

一人只听得眼前一黑,“啊”的一声昏了过去。相传此阵乃是集资本论思想、爱因斯坦文集、大学语文、后现代主义以及易经和先天八卦之精髓而成,变化无穷,奥妙无方,有神鬼莫测之能。

二哥激动地不能自已:“我,我该如何谢你呢?”“嗯,这个,你知道,这学期的现当代文学史作业都是抄书,很累人,我又比较懒,你如能帮我抄写的话,这阵法的种种变化我自当与你一一道尽。”

二哥心道我不过是和你客气一下,你怎么还当真了,不过话已至此,怎能收回,二哥当即一口答应下来。此后一周之中,二哥白天辛勤地抄写好像总也抄不完的文学史作业,晚上与我精研雁阵的诸般变化,有时我已睡去,二哥仍在潜心研习,不觉东方之既白,当我醒来看到二哥因彻夜未眠而发红的双眼中涌出无与伦比的强大斗志时,心中暗赞,孺子可教也。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决赛已至。

我没有去观战,以示自己的绝对信任,在寝室和小郭玩了半天的游戏,输给他许多顿基本上不会兑现的饭局。

那天,夜,已深,人,未至。

不知过了多久,二哥终于回来,他一言不发,径直倒在床上,手中,一张奖状飘落地上,上面有两个苍劲的大字——棋王!

他,终于赢了,尽管赢得那么艰难,可终究还是赢了。没有人看见他是怎么赢的,可那一定是让人想想都不禁热血沸腾的。

月,今夕有月。

星,今夕有星。

人,人呢?

人在床上,睡得正香。

今晚,注定是个不平凡的夜晚。

第二天,我们买了一个西瓜祝贺二哥,二哥也来向我道谢,我嘻嘻一笑说:“二哥,不用谢我,其实我该谢谢你才对。”二哥不明白,我问:“你知道你为什么会赢?”“不是因为那个雁阵吗?”

我顿了顿,说:“二哥,那个艺术系女生当日对我说的话就是,谢谢你让我,不过五子棋就是谁先走谁赢,所以你输定了,我当时并不相信。”“不可能吧?”二哥也是一脸疑惑。“可是你知道为什么在正式的国际比赛中,先行者要有禁手吗?”“为什么?”“因为在一张完全对称的棋盘上,如果规则没有错误,下棋的人没有失误的话,先行者总是会赢。这个可不是我说的,好像是一个叫纳什的数学家证明出来的,因此必须用规则来限定先走的人。业余玩五子棋的人下到一定程度时,就没什么区别了,基本就是谁先走谁就赢。所以那个女生说的完全没错。”“那你让我体会了一个礼拜的什么阴阳变化,虚实相生,就是为了……”

我边往门口退边笑着说:“不得不承认,这学期的文学史作业实在是太多了点啊,而且二哥,其实说真的你还是挺聪明的,我不说得玄乎一点,怕忽悠不住你啊。”

◆ 演剧记

当我从图书馆回来遇到陈萱时,她正在湖边哭得一脸梨花带雨。

印象中,该女生大多时候都和落落大方这个词形影不离,很少见她烦恼,这倒是很符合她的名字,因为萱字就是忘忧草的意思嘛。

不过我可没时间趁此机会验证一下校园邂逅定理中非常重要的一条,即女生在哭泣时是最需要人安慰的理论的正确性有多少,我正忙着找系主任办理转系的事。

记性佳,语感好,模仿能力强。这是某位中文系教授对我的评价,听着怪舒服的,可我就是想转系,不再学中文。

上午在阶梯教室中讲课的教授们个个精神焕发,只是通常讲着讲着都会绕到《我的园地》中来,大谈特谈自己的历史。但区别就在于,比如人家琦君笔下的老师形象是,他站在高岗之上,就信口吟道:“短发无多休落帽,长风不断任吹衣。”弟子们看着他的长衫,在风中飘飘荡荡,直觉得这位老师,有如神仙中人。看看,这是何等风采,跟着这样的人那才叫学习啊。而我们的老师则是,他站在讲台上,就信口说道:“想当初,我……”然后便一路讲下去,我们看着他的西装革履,一丝不乱的头发,真真觉得这位老师,有如商界精英,您进错教室了吧?又或者,人家学校的教授一开口就是:“搞文学革命的郭沫若在我们那儿教书那会儿,我就总喜欢和他对着干。”听着何等霸气,而我们的教授一开口,则是:“我儿子现在在国外,当然,钱倒是小事,关键是教育……”

得,看小说吧。

据说马尔克斯看了卡夫卡的小说后惊呼,他妈的,原来小说还可以这么写。我觉得这个句子中的国骂是否真的存在很值得商榷,但然后他就鼓捣出了《百年孤独》却是事实,而且居然还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这也太草率了吧。

同样的,据说钱钟书先生看了那位不会英文的著名翻译家林纾先生的小说,觉得不如原作过瘾,于是就三下五除二地学会了英文,可叹我学老外的语言十多年,还只停留在默片时代。

不过我倒也看出了一点东西,那就是,文学实在应该是一门最没有用的学科。

想想看,学数学的人至少可以在去菜市场买菜时列个方程组计算一下大白菜价格的上下浮动情况,并心算其结果彻底杜绝不良商贩的缺斤短两现象;学物理的同学可以在女友充满羡慕的一声“哇!你连这都会修”中把灯泡接上,可以想象,当光明重回的那一刻一定也是点亮女孩心扉的一刻;学化学的同学们则可以自己解决化妆品消费问题,若是有仇家的话就直接配点鹤顶红什么的,作案工具都全了。但文学能做什么呢?想来想去,只有一句话我认为最有用,那就是,“百无一用是书生”。

所以我一定得转系。

不过我充满斗志匆匆前行的脚步却被陈萱的一句喝问所拉住:“喂,You see me crying?”“啊啊,啊?”我反应了一下,才想起该女生很有个性的一点就是在中文系里却把英文学到可以鄙视外语系的程度,而且准备报考外国语学院的研究生。那么,难不成这厮长得清秀却要杀人灭口?“那你该怎么办?”“这个……”我的脑中立刻闪过许多经典画面:《笑傲江湖》中的虾兵蟹将们一见到任盈盈与令狐冲在一起,立刻自毁双目以证清白;传奇故事中的女主们通常都以黑纱蒙面,一旦被人看到容貌无论对方是人是鬼都必以身相许。“你难道不该问我为什么哭吗?”

我长出一口气,不免又有点失望,果然小说什么的都是骗人的,我就说文学无用嘛。

她哭是因为剧本被毙掉了。

我这才想起来最近系里正在举办大型话剧活动。要知道文艺部是个很空闲的部门,空闲到经常开会讨论减少不必要的会议这样的主题,这使得文艺部长很郁闷,决心开展一次大规模活动,于是就有了戏剧表演大赛,每个班要出两个戏剧。而且似乎我们班出的是原创剧,剧本好像就出自我的手笔,等等,难道我真的有写过这种叫作剧本的东西吗?应该记不得了,算了,先不管这些。“嗨,我还以为多大的事情呢?”

本打算随便劝两句就完的,但一说起来就没停住,一股脑把我的文学无用论全部讲给她听了。在我慷慨陈词的过程中,陈萱一言不发,只是扑闪着大眼睛貌似不屑地就那么看着我,直到我说完,她才“嗯”了这么一声。“所以说,我不打算学文学了。”“嗯。”“你得承认,文学是最没用处的。”“嗯。”“我更喜欢艺术,绘画音乐舞蹈我都喜欢,学艺术的人最有个性,艺术系的女孩子最迷人,艺术的回报最高。”“嗯。”

我站起来准备走,陈萱却冷冷地抛过来一句:“You don't know anything。”接着又把一张A4纸丢给我,“刚才我去系办了解原因,人家给了我这个,我看了下,这样的剧本不被毙掉才怪。”我接过来看了看,啊,果然是我写的。“好在终审还没结束,我们班还有机会。至于你,必须给我戴罪立功!”

就这样,我成了戏剧导演助理,浅显一点表述就是跑腿的。

顺带说一下,我的原创剧本故事大纲是这样的:

在很久很久以前,人间有个平凡的男孩子叫董永,是在苦水里泡大的。某天,就在他抱怨自己的命运时,天上有个好心的仙女看到了,就下凡来帮助他。谁知他竟然爱上了仙子不想让仙子离开,偷走了仙子的霓裳羽衣,让她无法飞回天上,仙女没办法,就托梦给唐玄宗,后来唐玄宗谱写出《霓裳羽衣曲》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不过这个皇帝只顾玩音乐,根本没搭理仙女。仙女一怒,就策划了安史之乱,没想到反而成就了一段旷世绝恋,于是有了后来的《长恨歌》。

但仙女自己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她只好求助无所不能的FBI,FBI勒令董永交出衣服,仙女飞回了天空。但董永不死心,天天对着天空大叫,王母娘娘愤怒了,质问他一个凡人和天有什么关系。他找来本家董仲舒,董仲舒就写下《天人三策》交给王母,王母无言以对,遂无赖到底,死活不交人。董永只好去请本姓名人董卓,董卓派出手下第一打手吕布,坐着阿波罗宇宙飞船来到天空,大展神威,打败各路神仙,抢走仙女。哪知仙女见吕布神勇,就爱上了他,要和他一起走。关键时刻,飞船没汽油了,怎么办?恰巧外星人路过,他们就乘坐着UFO回到了人间,仙子改名叫貂蝉,从此两个人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这是一部错乱时空、架构宏大的浪漫主义戏剧作品,为什么会被毙掉呢?我不能够明白。

不过我没时间疑惑,现在首要的事情是找人写个能够通过审核的好剧本。找谁呢?我想到班中一个文笔十分流畅性格十分爽快的女孩,于是有了如下一段对话:“这里有一些来自我家乡的水果,请尝尝鲜。”“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好眼力!”“找我何事?”“求剧本一部。”“不干。”“一顿必胜客。”“你这么说我很为难。”“两顿。”“成交!”

看吧,果然是个爽快干脆的女生。

此女子写文效率极高,下午我们便拿到了样稿。剧本共有三部分,每一部分都是一个独立的爱情故事,依托经典人物,至尊宝与紫霞,陆游和唐婉,项羽和虞姬。曾经的黄沙漫漫,如今的沈园,历史上的乌江,几度沧海桑田,其实都只是同一个地方(当然,实际并不是)。每一个故事讲述的主题都是离别,这离别的忧伤击穿了时间,弥漫在每一个人心中。

意识流写法,果然专业手笔。

面包有了,还需牛奶。正如你有了油条就必须要有豆浆,这也是剧本和演员的关系。

演员队伍是这样拼凑起来的。

中文系中帅哥不多,但佳人如云。性格孤傲颇有才气的肖凌来演第一个故事中的唐婉那真真是极好的。并且我发现汉字的神奇之处就在于你可以无视其顺序,比如肖凌这个名字倒过来就是凌肖,凌霄花。

至于第二个故事中的至尊宝由小郭出演则是源自他追汽车的一段典故。那次小郭边一个劲地追汽车边口中高喊着“师傅——师傅——”声音余韵悠长,特有感觉。司机停了车,待他上来,便正色对小郭道:“悟空啊,你不是一直在前面吗,什么时候落到后边去了?”

本以为我的任务就到此结束了,但事实是……“你要演其中一个角色。”陈萱一本正经地指着剧本说。“是陆游吗?”“我呸,你也配。”“那是?”“第三个故事,你演项羽。”

我寻思着我哪里长得有点像项羽呢,但一出口却变成了:“为什么?”“因为你讨厌文学,所以要向司马迁先生谢罪。”

这逻辑可真好。“如果我说不……”“你看我是和你商量的样子吗?” 陈萱柳眉一竖。

就这样,我又成了项羽,可这也就算了,你倒给我找个虞姬啊,我一人领两个群众演员演霸王别姬这是要闹哪样啊!

周日下午两点一刻,若是此时你不小心走进了学术厅戏剧彩排现场,你会觉得自己走进了时空隧道。

哈姆雷特在这里继续和依旧整不明白的生与死的问题死磕着:“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是默然忍受命运暴虐的毒箭,还是挺身反抗人世间无涯的苦难,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

不过已经不需要他费神了,那边身着长衫已进入半疯癫状态的屈原帮他做出了选择:“但是我,我没有眼泪。宇宙,宇宙也没有眼泪呀!眼泪有什么用呵?我们只有雷霆,只有闪电,只有风暴,我们没有拖泥带水的雨!这是我的意志,宇宙的意志。鼓动吧,风!咆哮吧,雷!闪耀吧,电!把一切沉睡在黑暗怀里的东西,毁灭,毁灭,毁灭呀!”

屈原慷慨激昂的呼号声中不时乱入一段罗密欧的爱情表白:“朱丽叶,凭着这一轮皎洁的月亮,它的银光涂染着这些果树的梢端,我发誓——”“啊!不要指着月亮起誓,它是变化无常的,每个月都有盈亏圆缺;你要是指着它起誓,也许你的爱情也会像它一样无常。”“那么我指着什么起誓呢?”

还没等亲爱的罗密欧回答,哈姆雷特给出了答案:“爱不过起于一时感情的冲动,经验告诉我,经过了相当时间,它会逐渐冷淡下去的。”“喂,那边的,小声点,你把我们这儿弄串词了。”“关我们什么事?”“我跟你说,你奶奶也不是你亲……”“哎,怎么骂人呢你,你奶奶的!”“我念台词呢,谁骂你了?”

真是热闹。“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小郭一往情深地看着已经很不好意思了的紫霞,口中念念有词。

至尊宝附身了。

由二哥领导的二班正在排练向经典致敬的文艺青年版《沙家浜》。只见二哥一身绿军装,胸前红星闪闪,腰板儿站得倍儿直。“二哥。”“Stop!小六,请称呼我为同志。”

都疯了。

经过如此折腾的彩排过后,结果用二哥的评论来形容就是,如果正式演出那天大家超水平发挥,那么结果将会很无聊,足见我们演得有多糟糕。

肖凌抱歉似的对陈萱说,我们连自己都感动不了。“这不奇怪,故事本来就是虚构的,并不真实。”我总结道,“我不是项羽,别指望我能怎么样。”“不,站在舞台上的这一刻,你就是他。”陈萱看着我。“我找不到感觉。”小郭很沮丧。“你听一首歌。”陈萱的手指单纯、年轻、修长,连接音响的简单动作都让人觉得很有表现力。

旋律如同一个优美的句子就那么自自然然地被叙述出来:齐天大圣被压在五指山的那一年我转世成为了凌霄宝殿的神仙如来佛祖一句话让他被压五百年玉帝派我在天上看守他五百天天上一天 地下一年我整整陪伴他一年零四个月等待太长 人生苦短看过了沧海变成桑田好几遍如今齐天大圣也戴上了紧箍圈他安慰自己说这也是一种修炼历尽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了西天历经万险原来是为了仇人相见五百年后 青春不在得到了真经却失去了一切江山易变 情字难改我还是想念花果山的一帘洞天…………

它真好听。

我读过《西游记》,也读过读了三次也读不进去的《红楼梦》,想要放弃,但教授说中文系的学生连四大名著都没读全实在说不过去,于是只好再读。

可这首简单的歌却比一整部《西游记》更能打动我。我甚至觉得,世界上既然有这么简单动人的声音,那还要那些艰涩难懂的大部头做什么呢?

小郭把剧本一扔,大喝一声,就冲出去了,估计是来感觉找金箍棒去了。“这首歌的名字是?”我问陈萱。“《凡间》。”她看着我,“你感动了。”“是有点,可孙悟空的形象是虚构的,他并不真实。”“但你的感动是真的。”“虚假的东西却带来真实的感动,这算什么?”“你一直不明白的,文学的意义。”“是什么?”“慢慢走,欣赏啊。”

我得承认,这句话很值得玩味。“这,是你说的?”“不,是朱光潜先生说的。”“你可真够惹人厌的。”

她笑起来。“你笑什么?”“谢谢你夸我。”“我说你讨厌。”“你说我可爱。”“你说话没逻辑。”“我没说看上你。”“没有虞姬,我不演了。”“他的帝王之路无人可阻可他偏要让阿房宫的冲天火光照亮东归的路,他面对溃败的敌人却坚守军人的高贵原则被后人耻笑也毫不在乎,他收剑入鞘鸿门宴只因不愿用阴谋杀死对手,他自刎乌江才不是无颜见江东父老只是不愿低下高贵的头颅,他是我心中永远的霸王。”真佩服陈萱一口气可以说得这么长而且居然还没忘押韵。“你说话像念诗。”“他的一生,就是一首诗。”“可我还是觉得你很讨厌。”“你能演好霸王吗?”“我试试看吧。”

结束彩排后,直奔图书馆,搜出朱光潜,一通狂看,直到闭馆,其间不吃饭不喝水,我也快疯了。“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情趣丰富的,对于许多事物都觉得有趣味,而且到处寻求享受这种趣味。一种是情趣枯竭的,对于许多事物都觉得没有趣味,也不去寻求趣味,只终日拼命和蝇蛆在一块争温饱……

你是否知道生活,就看你对于许多事物能否欣赏……在欣赏时,人和神仙一样自由,一样有福……

阿尔卑斯山谷中有一条大汽车路,两旁景物极美,路上插着一个标语劝告游人说:‘慢慢走,欣赏啊!’许多人在这车如流水马如龙的世界过活,恰如在阿尔卑斯山谷中乘汽车兜风,匆匆忙忙地急驰而过,无暇回首流连风景,于是这丰富华丽的世界便成为一个了无生趣的囚牢。这是一件多么可惋惜的事啊!

……朋友,在告别之前,我采用阿尔卑斯山路上的标语,在中国人告别习用语之下加上三个字奉赠:慢慢走,欣赏啊! ”

写得真好。

正式演出于周六在大礼堂举行,在我们的原创剧上演之前,观众们的情绪已经被《雷雨》《屈原》《北京人》等一众经典剧目攻略得七零八落了。

我看我们是没什么得奖的希望了。“报——”拖着长长的声音,人没到,声先至,这历来是龙套的经典出场方式。“大王,韩信已经率兵包围了我们。”“我带人杀出去!”“不行啊大王,敌众我寡。”“走开,顺我者生,阻我者死!”我声嘶力竭的表情居然换来的是他们愉快的笑声与掌声,这帮没良心的。

饰演龙套的同学极具专业精神,扑倒在地,抱住我的腿任由我拖行也绝不放手,面对如此入戏又有敬业精神的他我只好忍住想要踹他两脚以便更好表现人物的冲动。

厮扯中,“大王你听……”

背景音乐响起,一道质朴粗犷的旋律在苍莽群山中穿行,一句古老的歌谣反复吟唱,一阵苍凉,凄神寒骨。是楚歌。

四面楚歌。

我从未像此时这般体会到这个成语,一股苍凉在我胸中蔓延开来,如荒烟野蔓,荆棘纵横,不可抑止。

千百年前的垓下,项羽真的也是这样的心境吗?

英雄失路,红颜玉殒。

可那又怎么样,你的哀伤对我又有什么意义?

你痛,你哭,你歌,你笑,和我有什么关系?

然而真的就没有关系吗?

如果不是戏剧,如果没有文学,我将永远都只是我自己,一个局限在平凡生活中的自己。我将不会知道原来世界还有如此不同的人生,如此深挚的情感体验与灿烂的生命,原来世界是那样的丰富多彩。这感情不是我的,但它丰富了我,它又是我的。

哦,陈萱,朱光潜先生,慢慢走,欣赏啊!“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有美人名虞,常幸从;骏马名骓,常骑之。于是项王乃悲歌慷慨,自为诗曰……歌数阕,美人和之。项王泣数行下,左右皆泣,莫能仰视。”

太史公的笔,如利刃,字字苍凉,一笔一笔刻出霸王的悲慨与无奈。

我不是你,永远也不可能成为你,但舞台上这一刻,我却可以触摸到你。

残阳如血,乌江水寒,目睹了这一切的象形文字将那份寒冷凄美连同你的高傲悲愤全部凝注在古老的曲折点划之中,直到太史公发现了这惊心动魄的秘密,用文字再现了你的高贵。自刎后的你,原来并没有死去,永不屈服的灵魂一直隐藏在一篇本纪之中,穿过风尘流传千年,等待着与人相遇。唯有文学才是那把打开宝藏的钥匙,而窥见了这笔巨大精神财富的我,将会变得怎样?

以后的我,会和许多人一样步入平凡琐屑的生活,会被妻子的抱怨、孩子的哭闹、工作中的无奈等磨去灵性与棱角。但无论变得如何庸俗,如何市侩,我都不会忘记有这样一个时刻,我曾站在舞台上,你的高贵与不屈停留在我身上的这样一个时刻,它们会在我体内留下勇气的种子,成为我对抗麻木堕落的力量。

我会继续学习文学,会永远记得这句话:慢慢走,欣赏啊!

如今早已工作的我,在穿过走廊去教室上课时,常常要经过一个班级,会听到“上课、起立”,随后是学生们整整齐齐的声音:“我爱语文!”

我把目光投向远处,一种清新健全、充满活力的阳光笼罩着操场和教学楼。看着清净如玉的天空,伸手去感觉大自然的气流,我也想说,我爱文学。

◆ 踢球记

“校园很大很大,到处都是草坪和绿树,有白发的先生和漂亮的女生。我走啊走,不小心就迷了路。然后看见角落里坐着一个忧郁的校园歌手,旁若无人地弹着吉他,留着长长的头发,和木村拓哉一样帅气。我过去问他,喂,同学,文学院怎么走啊,他抬起头,我们的目光相遇,于是开始了一段美丽的邂逅,多浪漫啊!”

以上略显花痴的描述出自丁冬。她的名言还有一句:“大学里我要放肆地谈恋爱,痛快地看小说,谁都不能管我!”因为代表了大部分女孩的心声而广为流传。

该女生本叫丁冬,但这个名字被中文系的我们通假成了“叮咚”。她倒也真没辜负这个名字,手机所使用的彩铃声是《泉水叮咚》,短信声是“叮咚”,寝室里的闹钟声还是“叮咚”,而且她说话声音清脆悦耳,真有几分银铃的味道,因此理所当然嘛。此外,二哥亦称她为移动门铃,不过这个叫法因为缺少群众基础,所以没有推广开来。“校园里得有几个白头发老头,穿得破破烂烂,看着像我家对面楼里的大爷,然后等一上课,我靠,是大名鼎鼎的老教授。感觉像武侠小说里深藏不露的高手,多有意思,谢谢哦。”

以上略显脱线的描述出自二哥。“谢谢哦”是二哥的口头禅,只有二哥才能说出那种独特的语气,我们都学不来。

面对活力无限的新生们,各种元老社团、新生社团纷纷组织活动,招纳新人、举办迎新晚会,忙得不亦乐乎。我们最想参加的其实是交谊舞协会,因为佳丽众多,可谁也不好意思先报名。后来我加入了书画协会和棋类协会,室友小郭作为运动男儿选择了球类协会,而二哥则一口气加入了三分之一的协会,大有一统江湖之势。

招新要收取一定的活动经费,然后会举办活动,以示经费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最先举办活动的是体育部的球类协会,在各大社团中要数球类协会最生猛,这次为了释放活跃在体内的雄性激素,决定率先举办一次大型联赛。

但是举行篮球联赛呢还是足球联赛?这可是一个哈姆雷特式的问题。

体育部内部一向分为篮球部和足球部两派,玩篮球的看不起踢足球的,那么多人跑来跑去都弄不进一个球;踢足球的就更不明白打篮球的,那么多人乐此不疲地把球往一个筐子里扔到底有什么意思。两方人马各以正统自居,争执不下,干脆在中文系发起足篮论坛,双方互派代表在新生面前争取支持。

篮球部的代表是二哥,二哥是中文系难得的几个帅哥之一。中文系男生大多长得如歪瓜裂枣,于是二哥倍显珍贵,因此一上台,还没说话,小女生们先纷纷喔个不停,二哥再顺势抛个媚眼什么的,轻松搞定,篮球部支持率大增。

足球部见势头不对,使出了古今谋略中无往不利的美人计,目标锁定篮球队中的瓢哥。瓢哥其实人本是很好的,很热心帮助同学,只不过有点奇怪,行事往往出人意表。大学里大凡每个班都有那么几个怪人,而瓢哥简直可以称为中文系的“扬州八怪”之首,故至今犹唱单身情歌。这次竟然有美女主动与他亲近,兴奋得忘乎所以,三天之后就不知道篮球什么样子了。

更为要命的是,此女心思可比貂蝉,见火候差不多了,在一个夕阳西下的傍晚漫步时,该女生对着瓢哥含情脉脉地说,男生踢足球的样子好帅哦,像贝克汉姆一样。瓢哥听后义无反顾地背叛了革命,加入足球部。

足篮两部都感到了与人斗其乐无穷的乐趣。

篮球部遂将战术升级,派出卧底,谁知足球部居然也派出了卧底,于是双方开始上演无间道。但不幸的是,足球部的卧底竟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发现了篮球的乐趣,结果一去不复还了。双方各自损失一员大将,这一回合打平。

正当双方愈演愈烈,而唯恐天下不乱的我等看客们越加期待时,系主任怕两派之争发展成斧头帮与小刀会之江湖大战,于是强令停止并发布公告,只能举行足球联赛,但在统一战线思想指导下,篮球部可以以外援身份加入足球队,并占有三分之一的名额。不禁让同学们大大佩服系主任的政治水平,居然可以把国共合作的办法用到这里来,活学活用,与时俱进啊。

联赛内容定下来了,接下来是组织球队。

中文系会踢球的不多,勉强可以凑上一队,加上投诚过来的瓢哥守门,还是差一个人。丁冬把帽子一戴,脆生生地说道,我来顶。大家都笑了,这个可不行,查出来是要取消资格的,况且丁冬怎么看都不像女汉子,被查出来那简直是一定的。那么找谁呢?最后把一直站在旁边看热闹的我拉了进来。我虽然长得人高马大,但却对球类运动全无热情,更不会玩,不过用小郭的话说,至少可以站着吓吓人。

球队定下来了,正所谓群龙不可无首,接下来是选队长。刚才本来很和谐的气氛转眼间变得鸡犬不宁,谁也不服谁,都要当队长,篮球部的人更把这上升到路线问题的高度。争到后来,由于我视力太差之故只能当摆设,又保持中立态度不隶属任何一方,并熟读兵书战策,竟被选为队长,真是出乎意料,出乎意料。

上任之后,第一要务要让中文系球队扬名立万,于是我奋笔疾书,拟下战表一张,发至其他各系手中。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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