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星期天和星期一之间少了一天(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21 04: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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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卡特琳·鲍尔范德(德),余荃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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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星期天和星期一之间少了一天

我的星期天和星期一之间少了一天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我的星期天和星期一之间少了一天作者:卡特琳·鲍尔范德(德),余荃设计:上官雅弘排版:上官雅弘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时间:2016-12-01ISBN:9787550288294本书由北京新华先锋出版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Chapter 01星期一现在开始说这就是我[1]

一直以来,我都想把练习瑜伽的软件装在Wii里。Wii是一台小型电视游戏机,不是健身器材,但也还可以用。装了瑜伽软件后,我一个人就可以在Wii的引导下做瑜伽。当然,我也曾经尝试和朋友一起报名参加瑜伽俱乐部,可是当旁边的人把瑜伽垫放得横七竖八的时候,我怎么可能很好地专注在做瑜伽这件事情上!我就是接受不了任何东西摆放不整齐,追求规整一直以来就是我的怪癖,所以我根本无法和那些不讲究细节的人一起练瑜伽。

我下决心一定要找到办法,实现用游戏机练习瑜伽的目标。很好,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要给Wii的遥控器找电池。这个问题很容易解决,直接去拐弯处的小商店就能买到合适的电池,根本不需要专门去什么体育用品店。于是我穿上衣服,出去买了电池,刚买完我就意识到,我现在只有电池和遥控器,而没有Wii,它被我扔在和前男友一起住过的房子里了,直到此刻我才明白,在恋爱这件事情上,我也是个彻彻底底的失败者……

这样一想我真是倒霉透了,为了扫除这一天的霉运,我打算去理个新发型,我想,新的总归会比旧的好点儿。我本来打算让理发师把[2]我的头发染成自然一点儿的紫色,就是布莱克·莱弗利去年染的那种发色。我把带着的照片给理发师看了看,理发师说,染成这样没问题。可是我又想了想,如果顶着一头紫发,我干什么事情都会不自在,比如去上学的时候。理发师这个职业是类似记者和联邦总统一样的特殊职业,不需要一定时间的培训就能上岗。

因此,可信性也一样。最后,我还是决定染成亮红色。这只是很平常的一个星期三,可我却染了一头惹眼的红头发。这就是我过的日子,被失败的阴霾紧紧围困着。

如果您认为,把这样的生活排成戏剧或者是写成一本书有点异想天开,那我猜您一定超过了四十岁。我其实挺怕成为我们这一代人的典型:拥有很多机会,可是最后仍然会觉得自己一事无成。我们这一代的机会非常多,但与此同时,我们又总是感到生活充满失败。尽管我们的机会多得像基督降临节时市场上售卖的品种繁多的日历,可是最后还是会老套地选择把头发染成红色……失败的戒烟经历

我15岁就开始抽烟了,关于我是如何从一个偶尔抽烟的人变成一个地地道道的烟鬼的,我并不准备在这里讨论,而且,我也不想讲自己和朋友一起抽烟的事儿,更不想谈抽烟后的事儿,只是想说说抽烟中间发生的事儿。

如果最近性生活持续时间太长的话,香烟里面的尼古丁就会让我[3]特别难受。虽然我是一个忠实的万宝路粉丝,但却没有收集过万宝路帽子版、牛头版、风景版、自由版和历险版,因为我的注意力只在抽烟这一件事情上。花钱买烟的时候,我往往会很大方,像个有钱人一样不在乎价格。和其他人比起来,我的烟瘾比较像赫尔穆特·施密[4]特。可能是我自己对过滤烟嘴有依赖,也有可能是我妈妈让我太早地断奶,无论是什么原因导致我吸烟,总之结果就是:我成了一个烟民。也许大部分人会觉得吸烟不是一件好事情,一般不吸烟的人都是持这一观点的。我不奢求能得到别人的赞赏和肯定,老实说,我完全不理解人们在谈论这个话题时,为什么一定要敏感地显露出紧张的情绪。

抽烟是损害健康的,这点毫无疑问,大部分烟民都活不长。可是“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我认识的一个阿姨就在掷骰子的时候被骰子卡住了喉咙,差一点儿窒息而死。整件事的起因就是她和别人打赌,说她自己可以用嘴掷骰子。我中学时期的一个好友在跳高的时候撕裂了跟腱,而我的一个同事在健身中心不小心被杠铃绊倒,磕在了跑步机上。这些偶然事件表明,即便秉持健康的生活方式,仍旧避免不了突如其来的灾难。

人们会佩服那些玩高空跳伞的人,那些在赛车道上日复一日训练的赛车手,以及那些不用氧气罐就能登顶珠穆朗玛峰的登山爱好者,毫无疑问,所有的这些爱好和抽烟这个爱好没有区别,它们都对日常生活毫无意义,还充满危险,可是在大家的观念里,只有抽烟这个事情是不可接受的,是一个不应该有的坏习惯。

请您在指责我抽烟前好好想一想,虽然我抽烟,但是我并没有做那些可能破坏周围环境的事情,我没有携带武器,没有孩子,也没什[5]么传染病,从未参加过名流晚宴或是和贝克曼在一起。

我也曾数次想要戒掉烟瘾,可是每一次都毫无悬念地以失败告终,戒烟失败理所当然地成为我充满失败气息的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们看看那些名人是怎么做的,罗密·施耐德和玛琳·黛德丽抽烟,奥黛丽·赫本和碧姬·巴铎抽烟,贝蒂·戴维斯和维罗尼卡·费瑞尔抽烟,维罗尼卡还反对2001年的“全年无烟”活动。我们在这儿不谈希特勒,他不仅不抽烟,而且还是素食主义者。说了这么多,您理解我想要表达什么观点了吗?

根据欧盟的规定,香烟盒上的警示语的大小要放大,措辞要更犀利。我认为这根本不礼貌,我们从来没有发现超市鲜肉的外包装上印着一头怒发冲冠的牛,也没有看到过宜家的海报上印着一对坐在样板床上面红耳赤地吵架的夫妻,麦当劳的薯条包装上更是不会出现莱德·[6]卡尔蒙特的图像,那我为什么必须在抽烟之前看到这些劝阻我不要抽烟的话?

政府马上就要颁布条例,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我一点儿都不喜欢这个规定。我认为,既然你要出门到公共场所去,就要知道你可能会碰到令自己不快的事儿,这不仅仅是大家去公共空间必须要面对的,也是它的意义所在,否则我们就体验不到新的东西,还不如老老实实待在家里。如果你还不认同我的观点,那就看看英国皇室近亲通婚所造成的结果吧,看看查理王子的样子。

举个例子,我个人特别讨厌行人在走路的时候,脑袋上戴个大大的耳机,我觉得那些吸引人的东西很有问题。另外,我还无来由地很讨厌日本旅游团,可是有时候,我还是不得不和那些戴着大耳机的日本人坐在一个咖啡厅里喝咖啡,而且他们就坐在我隔壁!有时候,有些日本人甚至会热心地给我讲法国电视台里都有哪些节目,或者是日本的女孩儿可以用自动售货机购买内裤等诸如此类的破事儿。但俗话说,好事儿和坏事儿总是结伴来临。如果政府制定法规,让我在公共场合排除一切遇到新鲜事物的可能性,只关注如何才能让我免受他人的打扰,那么政府这样的引导绝对是错误的。因此,我认为,吸烟也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

从人类诞生之日起,我们就开始尝试着与大自然做斗争。或许第一个人类尝试过原地转圈,直到把自己转晕倒为止一类的蠢事。但是我相信,从人类学会使用火开始,就有了抽烟这项活动。我觉得那部在美国广受好评和推崇的《广告狂人》很是无聊,因为这部电视剧总是向大家暗示,以前的东西都是好的,里面甚至还有这样的片段:女医生在给孕妇做孕期检查的时候肆无忌惮地抽着烟,甚至还给准妈妈们点上了一根。

当然,我们希望所有的人都能长命百岁、身体健康、快乐终老,可是这三个愿望有时候并不能同时实现。有的人可能长命百岁身体健康,却很不快乐,有的人可能很快乐,但不健康也不长寿。

当然,我也不是说不抽烟的生活就没乐趣,其实我只是戒不了烟而已。生活中有争议的问题很多,比如应不应该给姑娘们打耳洞,这算不算是损害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不要硬性规定骑自行车的时候戴上头盔;该不该给酒类加价;要不要控制糖分的摄入且多做运动。这类有利于身体健康的讨论越来越多,尽管我们可能会因为注重健康而变得越来越强壮,可是却没有人说明,这些变化是为了什么。

做这些事情的意义在于什么呢?拿电视机举个例子,现在的电视机越来越好,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大,越来越智能,可是如果整天都[7]是在电视上放《柏林的黑夜和标签》,电视机就是再好又有什么用呢?智能机再高端,如果我们只是用它来问一句:“嘿,你是不是也和我一样无聊啊?”那我们为什么要买它呢?

现代人确实越来越聪明了,我们这一代人每个都受过高等教育、深入实践过、出过国、能够熟练地使用电脑。可是,如果我们最后只是在大学里谋了一个可有可无的职位,或是在亲戚的公司里当了一个无足轻重的小职员,或者干脆做了服务生,那我们学会这么多技能又有什么用处呢?

顺便提一句:餐厅里禁止吸烟也是为了员工的健康着想。首先,餐厅里禁止吸烟能够让饭菜的香气从餐馆里飘出来,吸引更多的顾客;其次,禁烟可以帮助员工保住每小时的工资,让他们少浪费点儿钱在吸烟上。

我很清楚地知道,吸烟会损害我的健康。俗话说,多吸一支烟,少活三分钟。也许少活的这三分钟就是医生下病危通知的时间。可是即便是少活三分钟,对我来说也无关紧要。我并不想知道我的生命终结之前浪费了多少个三分钟,那可能是在收银台前排长队时浪费的,可能是和编导谈论电视节目的录制时浪费的,还可能是和那些想要和我解释爱是什么的人聊天时浪费的。换句话说,生活本身就是由无数个被浪费了的三分钟组成的,这样说来,既然都是浪费生命,那我把我的生命浪费在抽烟上,也算是顺理成章吧。

设想一下,你此时正站在“泰坦尼克号”轮船的甲板上,忍受了长时间痛苦折磨的你,终于成功地戒掉了烟瘾,突然,船撞上了冰山,你即将面对生命的终结。这时候,你一定会为把香烟扔进海里而后悔不已,并且深刻地理解加缪说过的一段话:“我不理解我的朋友为什么会下定决心要戒除烟瘾,当然他的确做到了。但是,一天早晨,他打开报纸,看到了世界上第一枚氢弹爆炸成功的消息,为了庆祝这一伟大胜利,他马上冲出家门,跑到了离家最近的烟酒专卖店。”说明一下,加缪是法国著名哲学家,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烟民,他死于交通事故,出事时正好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

吸烟使烟民沉迷在烟雾缭绕的世界里,烟雾随着吸烟者的吞吐进进出出,很快就消失不见。这是吸烟令人着迷的部分,可以说,吸烟没有烟雾就好像威士忌不含酒精一样无趣。在电影《卡萨布兰卡》里,如果男主角亨弗莱·鲍嘉用烟膏代替香烟,那电影的效果绝不会有那么好!

吸烟让我们人类区别于动物,这句话不是出自赫尔穆特·施密特、加缪或是任何一个名人,而是我自创的。(读者读到这里请不要鼓掌——这是一个很严肃的话题。)我行我素与随波逐流

年轻人总是喜欢追求个性,想方设法做一些离经叛道的事儿,让自己显得鹤立鸡群、与众不同。可是,等长大之后我们才发现,自己和那些戴着别致礼帽的英伦绅士,或是喜欢套着过膝T恤衫的个性青年一样,都免不了要在大众宜家超市里购买大家都喜欢买的书籍。个性是一件很难坚持到底的东西。所谓“高处不胜寒”,越个性,越孤独。

举个例子,如果大街上只有你一个人把头发染成了粉色,毫无疑问,你就是最特别的那个。最开始穿丝袜的那个人也是这样,只是现在大街上到处都是穿肉色丝袜的女士,“丝袜女郎”已经无法称得上特别了。特立独行可能会给别人带来一定程度上的困扰,但这种困扰并不会造成太大问题。即使是那些看起来十分个性的“朋克一族”,我也从没见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选择横向的莫西干发型的,他们只留纵向的。

个性要有限度,而保持个性是要付出代价的。我的一位女性朋友总结我的个性时说:“我认识的人里面,没有一个像你一样,从来不想用个性的衣着突出自己。”

我把她的评价权且当作赞美。当然,我并不是故意要给别人留下无趣的印象。我只是觉得,总有这么一类人,他们不情愿说一些哗众取宠的话来吸引眼球,只想安静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很幸运,我就是这类人中的一员。现如今,人们追求与众不同的方法简直层出不穷,这着实令我大开眼界。明星们在红毯上穿的衣服越来越出格,为什么?为了借助礼服一鸣惊人吗?在某场活动中,比约克扛着死天鹅出境,嘎嘎小姐身着鲜肉礼服,这两位可以称得上是真正的个性明星。好在,同样出席的娜迪拉、麦克和卡特琳娜依旧保持着自己的风格。

有时候我们也会幻想,自己的内心深处或许有一天不经意地迸发出了一个想法,一个百分之百的独特创意,绝对没有雷同版本。

我就曾经梦想拥有一辆大众牌公共汽车。尽管这想法听起来很可笑,但在那个时候,我就是一门心思想要成为第一个拥有一辆大众牌公共汽车的人。受一档电视节目的启发,我相信只靠一辆公共汽车,就可以在三周时间里完成一次巴尔干之旅。我幻想自己一个人带着5000欧元搭上这趟公共汽车,开始梦幻般的旅行。法国、海岸、大海、篝火、吉他、星空、草地,所有的元素结合在一起,而身处其中的我抽着法国高卢香烟,湮没在一片“自由万岁”的标语中。自由,就是一无所有的代名词。法国,我来了!

头脑发热的我一时冲动,一意孤行地买下了一辆公共汽车。售车员向我讲述如何给车加油、加气和加水的时候,我根本就没认真听,因为我知道,我可能一辈子都用不着这些知识,到了法国我就会忘得一干二净。就这样,我收拾好行囊,驾驶着我的爱车,就此踏上了旅途。

虽然我的车只是T3系列,但是它依然令我很满意。深蓝色车身,中间涂着几条浅蓝色条纹,白色高车顶,四个挡位,马力60,没有伺服器、安全气囊和车载收音机,1983年生产。幸运的是,这辆老爷车最关键的组件还没有生锈,能够很好地行驶在路上。方向盘[8]和卡车方向盘一样大,这让我感觉自己仿佛在驾驶着一辆路虎!我哼着儿童歌曲,一会儿是《三个中国人拿着一把低音提琴》,一会儿是《为爱伤心不值得》,一会儿又换成了完整版的《乡村路》。

驾车行驶到距离科隆20公里的地方时,我第一次感觉到寂寞无聊。这个地点距离法国、距离大海还很遥远。这时候,最好的消遣就是抽烟了,因为烟总是能消磨漫长旅途的苦闷。我刚要点烟,就想起了售车员叮嘱我的话:“千万不能在车里抽烟,抽烟有可能对车的零件和储气瓶有损害!”尽管如此,我行我素的个性还是占了上风,我决定把售车员的叮嘱抛到脑后,自己预估一下可能造成的损害。车上厨房那儿有几条裂痕,我不确定那几条裂痕后面藏着什么,假设香烟头没能扔出车外,而是被吹回了车里,又恰巧掉进了那几条缝隙里,缝隙里又存放着储气瓶、电器等危险品……如果真发生这样的事情,恐怕在到达法国北部之前,我就要永远地留在这条A3高速路上了。

虽然我准备好要冒一定的风险,但还不至于真的要豁出性命。我还是听从售车员的建议,把车停在服务区,和其他卡车司机一起抽了一会儿烟。抽完烟,我重新上车,看了看时间,才知道自己已经在路上行驶1个小时了。这时我不急于赶路了,因为路上的风景也很迷人,我甚至想,如果我抬头从车顶望出去,说不定能看到科隆大教堂的尖顶呢。我终于渐渐地静下心来。

短暂休息后,我再次上路,高速路上的风力开始增强。高高的车顶被风一吹,整个车都开始摇摇晃晃,幸好其他车道上没有车。车在强风的阻力下艰难前行,我深恨自己肌肉不够发达,不能稳住方向盘。我越来越控制不了我的车,而且此时的最高时速不超过60公里,连载重7.5吨的卡车都追不上。我与其继续开,倒不如抽根烟,只是,我已经完全没有心情抽烟了,再停到服务区里去?不!我只有一周的时间,我要好好利用这有限的时间,全都用来欣赏法国大海的美景,才不想把时间浪费在服务区里抽烟呢。

那时为什么觉得坐公共汽车是件浪漫的事儿呢?我不禁回想起曾经的巴尔干之旅——一个由我主持的旅游节目,对电视台来说那是一个非常棒的节目!但事实上,电视台不仅欺骗了观众,也欺骗了那些想干实事的人。在节目里,我并不是一个人完成三周的巴尔干之旅的——我坐在副驾驶位置上闲聊,电视台里摄制组的司机悠闲地开着车,一直开到伊斯坦布尔。我聊累了,就会有摄制组的人为我放平椅子,让我睡上一觉。用煤气灶煮一杯咖啡?摄制组有现成的。做一顿饭?摄制组也有现成的。旅途中我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坐在车里(当然,有时也抽烟)。

回到现实,我把手中准备点燃的烟扔出了窗外。安全和随心所欲不可兼得。驾车如此,生活亦然。这时候我要是再一意孤行的话,立刻就会在这条A3高速路上丢掉性命,但是管它呢,我还要在电视上大喊:“又一个电视明星诞生了!”(那些名不见经传的明星在报纸上被统称为“电视明星”。)不可否认,这样的行为确实很个性,但是仍然掩饰不了它肤浅的本质。

两个小时过去了,我又向前行驶了50公里,随后当机立断地停在一个汽车旅馆里,打了个“求救”电话:“嗨,你刚才在干什么呢……方便的话,你能不能把我的小车送到拉斯霍夫佛恩塔尔汽车旅馆……”

一个小时后,我驾驶着自己的小车,以每小时180公里的车速驶向意大利。

我认为,在T3之后开发新的车型是很必要的,至少车速要更快,质量也要更好。从那次旅行后,我再也没有开过那辆公共汽车。然而,当朋友们讲述他们旅行去米利茨湖和加尔达湖的激动心情时,我就又会变成一个对自由生活充满向往的追求者。

事实上,就在我此次的旅行后,报纸上恰好登出了这样的标题“今年要怎么过假期:开大众牌公交车去旅行吧”。这时候我终于意识到:我行我素的自由生活根本不适合我。关于喝酒、文身和穿刺

随着时光流逝,我开始和妈妈在某些问题上拥有了一样的观点。就在我的想法改变后,我遇见了本篇故事的主人公。

一次我正在酒吧喝酒,突然有位男士走过来,问我:“你有文身吗?”我说:“没有。”他似乎很惊讶,又问道:“真的没有吗,一个都没有?”

我本想这样回答他:“等等,我想想看。如果那也算是文身的话,[9]我应该是有一个。我身上有个十五子棋文身。这个文身很有用,最起码我无聊的时候还可以玩玩它,尽管它在很显眼的地方,却不是每个人都能注意到!有时候,我自己都会忘了我有个文身。当然,除了这个,应该是没有别的文身了。”

当然,我不会像上面那样回答,我只会淡淡地说一句:“没有,一个都没有。”而且还是以颇为骄傲的态度。如果我妈妈知道我用骄傲的态度回答了这个问题,估计她会表现出更骄傲的姿态,因为她一直很反对文身,而现在,我终于变得和她一样了。这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好比一个征服者赢得了战争,而被征服者却心存感激,愉快地接受了胜利者的文化,就像是“二战”结束之后,德国人对美国文化的态度。

15年前,文身完全是遭人唾弃的!身上有文身的人会被异样的目光包围。但对16岁的小姑娘来说,如果自己有文身和耳洞,那将是一件非常酷的事情。

那时候,我的朋友卡拉很想在身上弄个文身,可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图案。因为文身要跟随人们一辈子,所以我们必须想清楚再决定。她在公园里玩山地自行车时,不经意间看到了柏林电视塔。直到现在,她也无法忘怀自己看到电视塔时的激动心情,“一看到它我就知道,没错,就是它了!”

她把电视塔纹在了左腿上。塔身略宽,小巧精致,很有艺术气息。亚历山大广场被涂成了彩色:红色、绿色、黄色、蓝色交织点缀,塔上还有燕子飞过。现实生活中只有小孩子才喜欢画燕子,所以文身师只好参考小孩儿画笔下的燕子形象,把它们一只又一只地文在了卡拉的腿上。我必须实事求是地说,这位文身师的绘画水平完全赶不上画家莱昂纳多·达·芬奇。在过去,柏林电视塔毫无争议地被当作柏林的标志性建筑,但如今再看,却显得有些不合时宜。用柏林电视塔来表达对柏林的喜爱,就如同“八〇后”穿着一件有垫肩的衣服一样奇[10]怪,虽然有垫肩的衣服在金·贝辛格那个时代很流行,但现在压根儿就不会有人想把它们穿在身上。但是,文身这个东西完全是个人的自由,旁人不能评价说:“哎哟,你脚上的文身真难看,快去把它洗掉!”所以,当我看到卡拉腿上的电视塔文身时,我只能小心翼翼地问:“现在还觉得这枚电视塔文身很漂亮吗?”或者换一种问法,“有没有觉得这个文身看起来有那么一丁点儿的幼稚?”当然,你说这话的时候,也要掂量一下自己和朋友的熟络程度,你们的友谊能不能经受得住这类言语的冲击。2013年的时候,卡拉的品位变得略微正常了一点儿,她越来越看不惯自己的文身了:“我的天,这简直太难看了!”“我记着15年前看这文身还行啊,为什么现在看起来这么丑?尤其是……这些可笑的燕子!”

是的,她真是太后知后觉了。就算是作为她的好朋友,当她从我面前走过去的时候,我也忍不住像别人一样,笑话她那滑稽的文身。我不会告诉她文身真的很丑,当然,我也不会说自己内心多么渴望她能问问我对她的文身的看法,尽管我没有开口,可是我心里就是这么想的。

现在,我想要解释自己没有文身的原因容易得很,我可以说自己很早就知道没必要追赶文身的风潮,也可以说我16岁的时候就知道,过了几十年后电视塔文身会非常可笑。但事实上,我可不是先知。我不文身的理由极其简单——我不能文身,也可以说,我被禁止文身。16岁的时候,我回到家和我的父母说,自己周围的同学都有文身,只有我没有,他们会因此而笑话我的。但父母完全无法理解,和同学好好相处这件事儿怎么会和在屁股上文身有关系呢?所有的父母都会不厌其烦地对你说,我们现在阻止你文身是为你好,你将来会感激我们的。如果你准备去文身,立刻就会听到父母的念叨:“在你未满18岁以前,一切都要听我们的!”可是,这恰恰是我年轻的时候最讨厌听到的话了!每次听到这类话,我都在心里暗暗发誓,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忘记文身的事情,以后也不会为这件事感激父母。

我曾经还想和父母商量,希望他们能允许我打舌钉,因为打舌钉是件很时髦的事儿。去迪斯科跳舞的时候,那些有舌钉的女孩儿总能在合适的机会炫耀,她们向其他女孩儿展示自己的舌头,立时就会引起大家的惊呼,受到关注和追捧。而且,那些打着舌钉的女孩子特别受男孩子的青睐,因为舌钉会让情侣们在深吻的时候更为享受。打舌钉的女孩子之所以受欢迎,就是因为她们有舌钉,没有了舌钉,她们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所以我一定要打舌钉!不出我所料,当我把这个想法告诉父母以后,得到的是他们不屑一顾的表情。“所有人都打舌钉的,妈妈!”我说,但妈妈冷静地问:“所有人是谁啊?你一个人就能代表所有人?”我说这话的时候确实没有考虑过,如果所有人都想打舌钉,那会是一件多么糟糕的事情。我当然不能代表所有人!“求求你了,妈妈!”我不厌其烦地给妈妈解释舌钉是个什么东西,为什么一定要有舌钉,以及我为什么一定要打一个舌钉。听完了我的长篇大论,妈妈沉默了一会儿,这让我看到了希望。可是我等来的并不是许可,而是“然后呢?给你的肝上打个洞,或是在肾上穿个孔”,以及一个轻松又骄傲的笑容。

两杯啤酒下肚,我看到对面坐着的男士肩头文了一个汉字“勇”。他告诉我,这个文身是他在佛罗里达州旅游时,一个墨西哥人给他文的,当时可供选择的文身还有“酸甜鸭”,当然,肩膀上文一个“勇”字看起来正常一点儿(他本来想在另外一个肩膀上文上“Hel”字样,然后给他未来的儿子起个名字叫“Helmut(赫尔穆特)”,说这些话的时候,我们正在喝第三杯酒)。他告诉我,他还想文一个骷髅头,问我要不要一起去文一个,还断言说我一定会喜欢的。我回答说:“然后呢?给你的肝上打个洞,或是在肾上穿个孔?”说完这些,我轻松又骄傲地微微一笑,这是妈妈说过的话。你是好样的,我的妈妈!小城市和大城市

阿伦市是我出生的地方,是德国巴登符腾堡州的一个城市。有时候我会想,我要是不在阿伦出生那该多好。然而,光想是没有用的:我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阿伦人,我在这个地方生活了20年,这里有我的初吻、我的初恋、我的初夜(当然不是按我说的这个顺序发生的)、我上过的中学、我的朋友和我喜欢去的咖啡厅。生活就是这样,人们总是习惯用自己从小就形成的视角来观察和衡量整个世界,把人按照地域进行划分:你是德国人,我是阿伦人。就像狗和它的主人会越来越像一样,生活在同一地域里的人也会逐渐同化。但我可以不断地暗示自己,我实际上是纽约人,只是在阿伦暂住,之所以会那么像阿伦人,是因为人会逐渐受居住环境的影响。

阿伦位于斯图加特和乌尔姆之间,有著名的德国古界墙温泉和施瓦本冶炼厂,有为数不多的意大利人,可以买到日本寿司,有17个咖啡馆里供应“雨果”咖啡,所有的咖啡馆里都有无线网络供顾客使用。这里还有天文台、爵士音乐节、舒伯特奖和音乐学校。阿伦在匈牙利和法国都有结盟的友好城市,像世界上所有居住在小城市的人一样:越关注大地方,越显出你生活的地方小。阿伦没有格拉德贝克那种特色绑架剧,也不像莱格德市和拉姆施泰因市那样,发生过震惊欧洲的大事故。在阿伦,从来没有类似的大灾难发生过,实际上,连个把小事也没有,大家的生活总是那么平静,而这样的平静让我迫切地想要离开这个地方。

我坐在常去的那家咖啡店里,观察窗外行色匆匆的人们,我不禁问自己,如果继续生活在这个城市,我会变成什么样子?会不会变成他们中的一员,在说话时带点儿施瓦本方言口音?现在的我只有在特别困或喝醉酒的时候,说话才会带点儿施瓦本口音,大部分时候我还是说标准德语的。

如果我继续在这儿生活下去,我的口音就会越来越重,最后就会严重影响我与本地区以外的人的正常交流。“马格特,在市场上买个东西把你的客厅墙糊一下,不会花多少钱的!要选举市长了,埃尔顿·约翰不应该出现在足球场里的绿草地上,那会过度吸引大家的注意力!他应该出现在报纸上才更合理!”[11]

方言听起来很难懂,而且说方言的人也很少,这也是联邦总统每年都要用标准德语而不是方言来说新年祝词的原因。

如果有人来拜访我,他会先跟我打个招呼:“卡特琳,告诉我,你最近怎么样啊?”我回答说:“我最近采访过俄罗斯政治家米歇尔·戈尔巴乔夫……”然后我就会得到一个和我的话毫无关系的回答:“你听说了吗,卡尔·海因茨得了癌症,病情很严重,他刚刚才买了一[12]套新厨房用具。”

阿伦这个城市很闭塞,没有大型企业的分公司。尽管这样,大家还是对生活充满期待,比如“奔驰车、去美国、买个大房子……”还有其他的吗?难道在阿伦过一个令人满意的生活,比不上在柏林过着充满抱怨的日子吗?

小地方的时间流逝得很慢,即便你过去的十年都是在刚果过的,十年后再回到阿伦生活,你也不会感觉到任何不适应。阿伦也有科技公司,这里的人也会在星巴克里点一杯卡布奇诺。阿伦的汽车协会成员比同性恋成员多,或许明年,第一家奶茶店就会开始营业……

现在,我旁边站着一个“九〇后”女孩儿,她穿着白色登山裤,上面缝着大大小小好多口袋,十分显眼,甚至都能透过白色的裤子看见缝口袋的线头。上身穿着一件露腰上衣,外面披着一块看起来像是钩织的黑色桌布,一直垂到屁股下边,头发还被染成了蓝黑色。即便是“九〇后”,这样的装扮也有些过火,除非你是唱歌的凯蒂·佩里或者是搞艺术的人。她站在桌子旁,一边抽烟,一边和旁边的一位男士聊天,这位男士一看就是那种在夏天会穿运动凉鞋配袜子和格子汗衫的人,不过这只是我的个人猜想,现在还不是夏天,他只是穿了一件格子汗衫和一条牛仔裤,还有一双棕色的平底鞋,抽着小雪茄。

过了一会儿,这位格子衫男士的朋友也走了过来,把头凑到他的肩膀上说道:“你身上臭烘烘的,是穿了一身臭雪茄吗?”这位朋友的话引来周围人的一阵笑声。好笑吗?我不觉得。如果我继续留在家乡,难道我也必须学会接受这样的幽默吗?还有那奇怪的裤子?

为什么家乡是一个能够让你兴高采烈地待上两天之后,又抱着急切的心情想要离开的地方呢?呵,臭雪茄![1]Wii :日本任天堂公司推出的家用游戏机。[2]布莱克·莱弗利,美国女演员,曾出演电视剧《绯闻女孩》。[3]万宝路:知名香烟品牌之一。[4]赫尔穆特·施密特:德国社会民主党政治家,有名的吸烟者。[5]贝克曼:德国画家,其部分作品充满令人恐惧的形象。[6]莱德·卡尔蒙特德国前足球明星、著名商人,身形比较胖。[7]《柏林的黑夜和标签》(Berlin Nacht und Tag):德国一档电视节目,对德国年轻人来说节目很无聊。[8]路虎:著名的英国越野车品牌。[9]十五子棋:又叫西洋双陆棋,一种在棋盘或桌子上走棋的游戏。[10]金·贝辛格:1953年出生的美国演员、模特。[11]此处为施瓦本方言。[12]本段对话均为施瓦本方言。Chapter 02星期二爱的絮絮叨叨不婚主义

我结婚也许会是这样的:首先,新郎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施瓦本人或者是来自附近地区的人。他的名字叫什么对我来说无关紧要,反正无论如何他都会有个名字,或许还是个奇怪的名字。选秀节目里那些选手的名字就非常奇怪,有叫阿迪的,也有叫哈梅德的,还有叫门得勒思的,甚至有叫达达娜的。如果我结婚的话,有可能嫁给一个叫塞巴斯蒂安、亚历山大或者克里斯蒂安的人。

其次,办婚礼最重要的是我们给宾客们寄送的婚礼请柬,按照我的想象,请柬上面应该贴着三张照片或是一张打印出来的照片拼图。一张是我们这对新婚夫妇亲吻的照片,一张是运动照,剩下那张可以贴上滑雪照。这样的话,我们就能向每一个收到请柬的宾客传递这样的信息:这就是我们!我们很相爱,我们拥有共同的爱好。在这些照片下面还要用这样的字体写上:

我们互相信赖……

后面这几个点非常重要,它能够传递出一种很庄重且意犹未尽的感觉,一个点接着一个点。

请柬的内页是具体的内容,比如结婚证书和邀请语。结婚仪式可以在一个小教堂里举行,教堂虽然不大,但是很漂亮,有封闭的蔷薇园,宾客们参观完仪式就可以在院子里喝香槟。我希望把香槟酒摆在高脚桌上,还要配上浪漫的淡黄色桌布,周围绑着小蝴蝶结。

在这个美丽的蔷薇园里,我们要照很多婚礼照片:我丈夫从背后环抱着我,或者用手把我托起来,摄影师必须快速按下快门,毕竟我和裙子的重量都不轻。这些照片两周以后就会出现在婚纱摄影师的展示窗里,再加上一张摄影师的背影出现在我的画像后面的照片。

我穿着一件就连茜茜公主都要羡慕的裙子,裙摆相当大,能够藏得住五个孩子,下面还有纱料做衬托,这样华丽的一件结婚礼服看起来似乎很不实用,但没关系,婚纱设计师可以在里面缝上方便用手提起裙摆的拉环。婚礼当天,我会从下午4点开始就一直提着裙子,除此之外,我还要戴着超过肘部的长手套,上面装饰着亮晶晶的小石头,所有的人都会惊叹:多么美丽的新娘啊,我将会大放异彩!婚礼那天就是我人生中最美丽、最珍贵的一天。

随后的婚宴在酒店举行。停车场里,亲朋好友们早已准备妥当,只等我们的出现。证婚人给了我们惊喜,随后我们放飞了气球,而每位来宾都按要求,在明信片上写上我们的地址以及他们对我们婚姻的祝福,所有人都跳起来照了一张合照。

酒店的大门上有一个粉红色的环儿,证婚人给我们递上了剪刀,让我们把它剪断,在场的所有人都在鼓掌,我们微笑着向大家挥手,直到走进酒店里。

婚礼蛋糕是亲戚为我做的,除此之外,朋友们还给蛋糕里面加了不少料,有特制的、家常的、秘制的。“你应该尝尝安雅的暴风蛋糕[1],是她奶奶做的,简直是世界上最好吃的暴风蛋糕了!”我们还会提供过滤咖啡。

为了让等候晚餐的时间显得不那么漫长,朋友们开始玩游戏。他们轮流向我和我的丈夫提问题,我和我丈夫必须背对背回答,我们对对方有多熟悉?谁更会理财?谁比较爱乱放东西?谁穿着裤子?当我俩的答案不一致的时候,就会惹得宾客们哈哈大笑。我的伴娘们排了一出新版的舞剧《王者之舞》,所有人都大喊“再来一个”和“脱衣服”。我丈夫所在的足球俱乐部的人写了一首诗,还大声地把诗念了出来。快5点的时候,强尼架起了他的电子琴,他想要让婚礼更加热闹。

终于到了晚餐时间,晚餐是自助餐,有鸡蛋面、烧烤、大碗的蔬菜沙拉,我们还贴心地在沙拉上放了美味的奶白色沙拉酱,麦茨格·麦尔烤的肉最好吃,萨斯亚和弗兰克的手艺也不容小觑,大家都很尽兴。晚餐过后是婚礼舞会,强尼弹奏着电子琴为大家伴奏,我和我的新郎跳了一曲由他自己改编过的维也纳华尔兹。我很庆幸自己上过舞蹈课,这样至少不会在回顾自己的婚礼录像时感到丢脸。

年长的宾客跳最后一曲,强尼弹奏了三首经典迪斯科曲目,一首七十年代、一首八十年代、一首九十年代的。

当《我会活下去》这首歌的旋律一响起,在场的所有宾客都走进了舞池。

我们一直狂欢到凌晨4点,我困得直打瞌睡,必须要睡上一觉了。我敢打赌,我的证婚人肯定在床上塞了气球,婚礼之夜就这样过去了,我困倦极了,我那不知道叫塞巴斯蒂安、亚历山大还是克里斯蒂安的丈夫也醉倒了。

我能把我的婚礼设想得这么好,也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儿,当然更棒的是,我压根儿就不用去如此庆祝我的婚礼。婚姻的真谛

我们从16岁就开始想象,自己未来会变成什么样子,会不会捏着一包薯条蜷缩在沙发里,一只手还端着一杯啤酒?

最糟糕的情况莫过于这样:我穿着老虎打底裤和小熊毛衣,窝在福利房的沙发上,四个调皮的小男孩儿在周围上蹿下跳,闹得家里鸡犬不宁。为了能看一看电视上播放的节目,我必须大声喊叫,命令他们安静一点儿。而最好的情况也许是,朋友萨拉嫁给了影星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而玛丽嫁给了接招合唱团的马克·欧文,他曾经在电视节目上说过“我爱你”,作为他的妻子,电视机前的玛丽很笃定,这句话就是为她说的。

也许这个时候,我会放弃晚一点儿再结婚的想法,因为我意识到,结婚是遵循自然法则的一种选择,就像新生命来到这个世界上一样不可阻挡。那些顺应自然发生的事情是我们无法抗拒的,没有了这些,我们反而会觉得生活很不自在。我们会在生日的时候收到礼物,在过节日的时候看见漂亮的节日盛景,所有该发生的一切,只要顺其自然地发生就好。

我已经记不起来我的婚礼是什么样子的了,也记不起我是如何穿着白纱裙走向婚姻的殿堂的。小时候的我和其他女孩子有些不同,她们会打扮自己的芭比娃娃,给玩具穿上用餐巾纸做的白色裙子,并且规划一个梦想中的婚礼现场。然而,那时候的我从没做过类似的事。我有一张1992年的狂欢节照片,照片上所有的女孩子都戴着小皇冠,梳着美丽的新娘发型,穿着洁白的婚纱礼服,而我则穿着丝质睡衣,戴着蓝色帽子,和这一群美丽的公主形成鲜明的对比,整张照片里就我最不和谐!公主们当然觉得我这样很难看,为了避免成为大家的眼中钉,我给自己找了一个非常冠冕堂皇的理由:我根本就不想当什么公主,谁愿意成为睡美人那种一直醒不来,只能等王子来救她的公主!那样的生活太无聊了,我才不愿意做这样的蠢事。

到了现在这个年龄,曾经身穿公主裙的女孩子都已经嫁作人妇,玛丽没有如她所愿地嫁给接招合唱团的马克·欧文,而是与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狂欢节歌手订婚了。萨拉和霍尔格结婚了,这个小伙子和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完全相反,如果非要比一下的话,他们之间的差异就像豆腐和肉这两种食物之间的差别。可是这并不影响萨拉将在秋天举行自己的婚礼。

老实说,我很喜欢婚礼,但这并不意味着我想给自己办一场,它对我来说,就像是冲浪或者是在卡拉OK里唱歌一样,是一个我很乐意看到别人做主角,而我自己只需要旁观就好的活动。

过去两年我参加过很多女性聚会,还有六七场婚礼,这些婚礼几乎成了女士们的天下,她们亲密至极,至少在庆典当天如此。婚礼是女人一生中最美丽的一天,这一天的婚纱质量至少要在哈雷德·格雷[2][3]科勒设计的衣服之上,当然也不必奢华到路德维希二世的地步。婚礼现场到处都是小蝴蝶结、薄纱、泡泡、心形的贴纸、小点心、粉红色物件和玫瑰花。肥皂泡和丝绸做成的花瓣是最近的流行元素,成为现场必不可少的装饰品。新娘的婚纱礼服比新郎的礼服更加用心。这样的场景当然会使女孩子们羡慕不已,在她们还没谈恋爱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设想自己的婚礼了。就算已经长成了大姑娘,女孩儿们却还是和小时候一样,热衷浪漫的婚礼。当然也不排除有些女孩子的喜好发生了改变。德国人平均办一场婚礼的花费约为15000欧元,而德国人的年收入平均下来为33000欧元,也就是说,婚礼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不仅仅是最美丽的一天,也是最昂贵的一天。

婚礼是一场金钱堆成的演出,人们把求婚声明登在报纸上,或是拍个求婚视频上传到视频网站上。有一种职业叫婚礼策划,他们可以为任何人提供订制服务。德国的结婚登记处反对新人在国外的沙滩上举行大型婚礼,或者是进行奢侈的海底婚礼,但这并没有什么用。为了让自己的婚礼与众不同,有的人会让婚礼持续整个周末,足足两天的时间,让前来参加婚礼的宾客们忍不住猜测婚礼的花销。不过,婚姻持续多长时间才能让这样的婚礼回本呢?仔细算算,至少要到银婚(结婚25周年)才能赚回来。

德国人一直在追求完美的婚礼。但在我看来,如果把婚礼的重头戏放在了最开始,这场婚礼还有什么看头呢?那么,什么时候开始典礼最为合适呢?

在我的观念里,两个人能够举办婚礼,共同走进婚姻的殿堂,一定是基于他们之间的爱情和他们想要共度余生的信念。或许这个想法很老派,但是我认为这些才是基础。虽然我并不想成为公主,但在婚姻的意义这点上,想法还是有些浪漫情怀的。

我听到的很多婚礼誓言都这样说:“我不需要很多人的关心,只需要我的爱人的关爱。”所以,你看,有一个强烈的结婚意愿是很重要的,这会促使爱人向彼此敞开心扉,共同分享未来的幸福。至于婚礼,排场小一点儿其实也挺好,这避免了新人们在举办婚礼之前就过早地兴奋起来。当然,我赞同小型婚礼也许是缘于自私的心理——我不想与别人分享我的幸福。

我不是反对结婚的支持者,我只是不相信永远。虽然我们不能断言根本没有永远,但却不得不承认永远是一个很难达成的目标。生活中,有一半的婚姻都不能走到最后。如果空难的发生概率也像婚姻失败的概率一样高达50%,那么汉莎航空公司早就破产了。尽管事实如此残酷,人们还是执拗地相信婚姻能够持续到生命的终结。走入婚姻的男男女女们,理所当然地认为他们一定会与另一半幸福地生活,直到永远。难道我们想要和爱人天长地久的想法很天真吗?或者这根本就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

一切事情都会遵循过犹不及的原则,无论蕾哈娜的新写真集、基民盟的竞选宣传还是爱情。承诺越隆重,这条规律就越会无可争议地显现出来。越来越盛大的婚礼和越来越高的离婚率不刚好证明了这一点吗?也许我们只是想通过婚礼这种方式来求得心理上的安慰,就像在安静的森林里吹响喇叭一样——弄出的动静越大,就会越快地消弭我们的恐惧。

我会一直考虑这个问题,直到有一天想结婚为止。也许大家结婚并不是因为对结婚这个事情已经有了清晰的概念,只是刚好对一个人有感觉,想和对方生活在一起而已。到了这个时候,他就会对她说:“嫁给我吧……”就是现在!搁浅的锻炼计划

跨年夜注定手忙脚乱,这是个定律。烟花必须要在新年到来的一瞬间点燃,而烟花一经点燃就会像离弦的箭一样飞上天空,这个时间可不好把握。对新手来讲,为跨年夜做准备一定是一次难忘而痛苦的经历——叼着快要燃尽的香烟哆哆嗦嗦地站在室外的寒风里,扳着手指头计算,还有多长时间才能敲响新年的钟声。同样的情形也会出现在体育赛事上,因为运动是一件你必须全身心投入,却失败率很高的活动。

自从妈妈为我报名参加了健身俱乐部,并且亲自接送监督我后,锻炼就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我必须决定自己采取什么样的方式进行锻炼,当然,关键是我必须有时间,更关键的是,我还要有兴趣。同时满足时间和兴趣的事情很少,而在这个健身俱乐部,我只需要花很少的钱就能练出好身材,简直太划算了。一个月花三盒烟的钱就能每天去锻炼,价钱真的很公道。16个月后,我加入了一个健身俱乐部,可是总共才去了三次。

也许优惠的价钱不是优点,反而是问题所在。如果我去一个每个月的花费抵得上房租的三分之一的健身俱乐部,即便我没有兴趣运动,也会逼迫自己每周至少去两次。

健身俱乐部是失败案例聚集的地方,它就是靠着那些偶尔才出现的挂名会员赚钱的。当大家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已经太晚了,退出健身俱乐部可不像退出基督教教会那么简单。为了退会,我去医院找了三次医生,假装自己背疼,最后终于拿到了医生开的证明,这才成功退会。不幸的是,后来我还真的患上了背疼的毛病。

有了这次经历后,我决心换一种锻炼方式——慢跑。这是一种自由锻炼,不需要监督,随时随地从家门口就能开始,算得上是一项老少咸宜的活动。然而,每当我看到有些人的慢跑姿势的时候,我不禁会想,如果我跑步也是他们这样的姿势,我宁愿选择骑自行车锻炼。而且,我居住在城市里,绕着高楼大厦跑来跑去会非常无趣,不仅没有一点儿田园气息,还要在马路边上充当免费吸尘器,这样的锻炼毫无用处。看起来,慢跑也不是一个好选择。我讨厌慢跑。

慢跑作为一项很孤独的运动,跑步者就像是一个移动的木桩子。当然你可以在跑步的时候听音乐。可是适合跑步听的音乐不会像爱情电影中的配乐一样,可以完美地契合场景。跑步横穿科隆城的时候应[4]该听什么歌儿呢?BAP乐队的歌?科隆当地乐队的歌儿?就算歌曲找对了,但跑步又不像舞蹈的时间那么长,路边的风景往往一眨眼的工夫就过去了,甚至都来不及反应,风景就又换了。

此外,跑步的确称不上是一个可以让人享受的过程。刚开始还好,渐渐地,你就会觉得呼吸困难,像是穿了束身衣一样难受,胸口闷闷的,脚步也越来越沉重,这是典型的缺镁的症状。这样的症状让我开始担心,慢跑会损害我的健康。我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说慢跑是有益于健康的?

中途休息的时候,我的脸色很差,大口喘着气。不巧的是,刚好有一个熟人迎面走了过来,我马上屏气凝神,装作很轻松,避免让他看到我狼狈的样子。一碰到熟人,我就要屏气,这让我的胸口更痛了。不断的恶性循环几乎击垮了我,我简直要疯了。难道无休止无目的地跑步、机械地为了跑步而跑步是正确的吗?虽然道路就是目标,但这目标也不应该是跑步本身吧。何况慢跑可不是一项完全没有花费的运动。

首先,至少要买一双自己看得上的慢跑鞋。虽然我不愿意在没用的东西上花钱,但为了慢跑,我甚至买了两双运动鞋,以便应对不同的天气。刚开始我雄心勃勃、跃跃欲试,下定决心即便下着瓢泼大雨也一定要坚持跑步。此外,我还置备了一件特别棒的上衣——又透气又防雨的那种,以及一块能测时间、速度、里程、脉搏和卡路里的手表。运动袜当然买了那种舒适、吸汗的棉袜,天冷时候需要穿的夹克和帽子也挑好了。如此齐全的装备让我看起来很专业。

我每两天跑一次,中间剩下的那天用来休息,让身体缓一缓,适应锻炼的节奏,这是一个参加过半程马拉松比赛的朋友告诉我的。我这位朋友接受过整套的马拉松体能和耐力训练,所以我很认真地采纳了他的建议,并且借鉴了他的训练计划。随后,我成功地坚持了下来,一月份的计划全都执行了,经过一个月的锻炼,我竟然能一口气跑上半个小时,而刚开始的时候我只能跑五分钟。到二月份的时候,我竟然练出了健美的小腿,线条看起来非常漂亮,我高兴极了,见人就展示一下,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看。此时,我不用装作我是一个运动型的人,因为我已经是一个运动型的人了。

两个月的时间里,我始终坚持每隔一天就跑一次,严格按照计划监测脉搏,这样规律的生活让我有一种掌控自己人生的感觉,这实在是太美妙了!就像每天早上能够6点钟准时起床一样的感觉。这让我相信人能够战胜自己的惰性,只要坚持锻炼自己的毅力就可以。

我根本没想到,接下来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也许是跑的时间太长了,也许是下雪天太多了,反正我也记不清了,我只知道,从某一天开始,自己的跑步计划被打乱了,由刚开始的隔一天变成了隔两天、隔三天,不知不觉,春去夏至,不跑步的理由又多了一个:太热了,在这样热的天气里跑步一点儿都不健康。这样说吧:借口越找越多,惰性越来越大,直到无法控制。

半程马拉松训练计划被我遗忘了,它被丢在门边的抽屉里长达半年时间,每次我打开抽屉的时候,它都仿佛在提醒我,这里曾经有个想要慢跑锻炼身体的愿望。“我要不要再重新开始……”我对自己说,可是最终,我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把训练计划扔进了垃圾堆。当然,我的运动鞋也难逃备受冷遇的厄运,只能终日孤独地躺在鞋柜里无所事事。

剩下的半年里我简直懒惰到了极致,恐怕世界上再找不到比我更懒的人了,当然,除了纽约的自由女神像。不知不觉到了十月份,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跑步锻炼计划完全失败了,并且总结说,体育锻炼就是一件特别枯燥的事情,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德国前外交部长费舍尔曾经跑过马拉松,可是他现在看起来只能坐着轮椅进酒窖了。而历史上第一个跑完全程马拉松的人,最后也可以说是以失败告终的,他从马拉松跑到了雅典,大喊一声“我们胜利了”,然后倒地而死。

在运动的过程中,你会发现很多失败的案例。胜败乃兵家常事,也可以说,胜败乃运动常事。没有走到终点,并不意味着你运动的目的没有达到。相反的是,没有达到终点往往是运动项目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在竞技运动中每个人都能坚持到达终点,那么竞技运动就失去了它的趣味性。“飞人”乔丹曾经说过:“我的职业生涯中有9000多次投失,近300场比赛的失利,26次被信任去做最后一投,但未能成功。我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失败。这便是我成功的原因。”

衡量运动是否成功的标准,并非只能以最后的成败做依据。尽管我没有完成半程马拉松的训练计划,可是经过这一段时间的锻炼,我能够用“无人能及”的速度从我家跑到路口的小报亭。如果我以这样的速度去参加市区内短程赛跑的话,无疑会取得不错的成绩。在我看来,经过那段时间的训练,我已经成为短程赛的大师级选手了。我的身体适应了这类日常运动。在去小报亭的路上我突然意识到,其实我的计划想对我说,它觉得我就是个浑蛋,一点儿都不顾及它的感受。一瞬间,我觉得我们之间建立了一种莫名的联系,但是谁都不清楚这种联系究竟是什么。也许,有朝一日,我们两个又会因为运动而被紧密联系在一起。调整生物钟

我的生活是另一种形式的失眠,也就是说,只有在我醒着的时候,我的生活才能正常继续。我的睡眠质量相当好,从来没有被失眠这个问题困扰过。

一旦我躺下睡觉,就会睡很久,通常是十到十二个小时,这对我来说是极其容易的事。当然了,如果有人像我一样,把一天里一半的时间都用来睡觉,那他就必须妥善安排自己醒着的时间,让一切更有效率。如果把我每天用在睡觉上的时间加起来,那将完全符合我奶奶的一句睡觉名言:“人生的一半时间都是这么睡过去的。”也许这一半是人生中糟糕的一半呢?但如果不是糟糕的一半那怎么办,有没有嗜睡者自救的组织?即便有这个组织,估计我也会在大家开会的时候睡过去,等睁眼的时候,一大半的会议时间都过去了。是什么导致嗜睡的呢?是我的血压出了问题,还是内循环出了问题?也许这两方面的问题我都有,大部分1980年以后出生的人都有这两方面的问题,因为我们是缺乏锻炼的一代(参看上一章节)。

也有人能够起得和早点师傅一样早,并且还能保持心情愉快、兴致高昂地开始新一天的生活。我本人当然不属于这一类,硬逼着我早起的话,我就会像个梦游的人,身体起来了,灵魂还睡着,到处晃荡。要变成早起的鸟儿,我认为需要花很长的时间来调整作息,否则,在现在这种状态下要求我早起,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刚醒来的时候,我的语言细胞还睡着,说出来的话多是含混不清的。比如妈妈问我:“亲爱的,你要喝杯咖啡吗?”我的回答是:“嗯呀哪哼。”翻译成正常的语句就是:“当然了,真是个多余的问题,给我来一大杯,加奶!”

也许,我嗜睡的原因不是血压有问题。也许,睡觉就是一种演练,[5]让我可以在生命终结时从容地躺进棺材里。因为菲力普·马罗曾经说过:“当生命走到终结,你就会敲开长眠的大门。”

睡眠让整个世界安静下来,回归到最初的样子。我意识到,我的身体每一天都要和“就这样睡下去”的想法战斗,因为睡觉本来就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生理需求。对我来说,在“保持清醒”这场战斗中失败后,最直观的结果就是睡觉。

我一直对精力极其充沛的人持怀疑态度,他们一天只睡四个小时,刚睡醒就去健身房锻炼两个小时,然后开始在国际大公司里疯狂地工作,晚上去弹钢琴,还能把其他家庭成员照顾周到。我根本不相信有这样的人,我要是有这么多的能量,可能早就烦死了。我从厨房[6]走到浴室都要磨叽半天,有这些时间,米丽娅姆·梅克尔都能再获得个客座教授职位,再写一本关于“职业枯竭”的书了。

我无法想象,像默克尔总理那么忙的人会如何安排自己每天的生活,早上7点就要开始拯救欧元,9点为德国汉诺威消费电子信息及通信博览会开市,11点在联邦议会里演讲,还要时刻警惕那些别有用心的政敌给自己下绊子。

一方面,我对她安排得如此紧凑的生活感到惊讶;另一方面,我也十分困惑,也许,很多国家大事都是在国家领导人长期睡眠不足的情况下解决的。而我的睡眠是一个对抗的过程,并非对抗清醒,而是对抗无休止睡下去的冲动。哪怕外面的世界天翻地覆,也丝毫不影响我呼呼大睡。

如果我在小学的时候,能够晚两个小时上学,那对我的智力发展可能特别有好处。相比解二项式方程,我更喜欢吃意大利面。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化学上的渗透是什么意思。对我来说,与其把时间浪费在化学课上,还不如直接去睡觉。我没记错的话,在我长达十三年的求学生涯中,每一天都是在巨大的压力下开启的。每天早上,我都要被妈妈吼醒,有一天我问妈妈,为什么每次她叫醒我都是用吼的,妈妈回答说:“在你听见我吼你起床之前,我已经叫了你7次了,而且是很努力地叫了你7次!”

我总是在早上上第一节课之前的20分钟才起来,我并不是故意要把时间搞得这么紧张,也不是故意不遵守学校的纪律,我只是起不来而已。我的生物钟总是不停地变化,就像我那忽大忽小的鞋号一样。我从来没有准时到过学校,不过幸运的是,我总是能够得到善意的对待:从来没有老师和同学批评或嘲笑我迟到,他们也从不尝试让我改正这个毛病。

发展到现在,我甚至不敢在早上10点钟之前与别人约会,因为我怕自己睡过头,小时候上学迟到十分钟,会让人觉得很酷,而且只需要漫不经心地对老师说:“我睡过头了。”如果长大了还用这样的理由来解释迟到,别人就会认为这个人很不可靠,或者认为这个人比较随性。我永远都不可能去找一个要在早上7点钟就去上班的工作,而且还必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早起,简直不可想象!和妈妈分开住之后,我最大的担忧就是早上听不到她吼我起床的声音,为此,我不得不定三个闹钟或者靠朋友按我门铃把我叫醒。最夸张的一次是,朋友打了38通电话,再加上三个闹铃同时响起才叫醒了我。

我还买过一个超级闹钟,它真的名副其实,每次响起都像一辆卡车驶进了卧室。它发出的声音和卡车一模一样,每天早上我的闹铃不仅能叫醒我,也能吵醒隔壁的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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