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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5 02: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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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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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试读:

内容简介

爱上一个人只要三天,却要花一生的时间去忘记。茫茫人海,你是否也找到了你的真爱,前路昭昭,你是否仍然执着前行。未曾失恋的人不懂爱,未曾失意的人不懂人生。

时间或许能淡望爱情,但时间使我失去了青春,我渴望能搭一座桥,一座能够从新连接我们之间的桥梁。

我爱他,希望他平安,快乐。如果选择离开我会好一点,我希望另一个人也会像我这么爱你。虽说我们也不能相处,可不管世事变迁,沧海桑田,你仍然是我内心深处那个最初的港湾。

和童的认识是个偶然的机会,时处九八年的秋天。那时我还是个商贸旅游学校的学生,十七岁的年龄,爱做梦的季节。他不是我心中的那中白马王子,很平凡的长像,170的身高。但是他有双很大,很可爱的眼睛,闪着灵气的眼深很随和,是个很容易相处的人。当他知道我是旅游学校的学生时,很高兴的说让我带他们逛逛,刚好周末。淤是我就带他们看了我的家乡,一个不知明的小城镇。

第一章

红裙女孩

今年年初,我应聘到广州一家杂志社从事编辑工作。由于宿舍离办公室有很远一段路,所以我每天早上都踩自行车上班。

有一天早上,由于闹钟坏了,我一觉睡到上班前15分钟才醒来,赶紧擦把脸跨上自行车便往杂志社赶去。

正把自行车踩得飞快,忽然前面十字路口的红灯亮了,我忙来个急刹车,但还是撞上了前面一辆自行车。骑自行车的红裙女孩回头吃惊地望了我一眼。“对不起!对不起!”我赶紧一边抹着头上的热汗一边道歉。那红裙女孩对我淡然一笑,轻轻摇摇头,表示没关系。两只圆圆的酒窝印在她俊俏的脸蛋上。多么漂亮的女孩呀!我心中暗暗惊叹。正在这时,绿灯亮了,红裙女孩轻盈地跨上自行车,在十字路口向左拐个弯,飘然而去。

自从经历这次“撞车”事件后,我才发现几乎每天早上都可以在上班途中碰见那位漂亮的红裙女孩。她与我共同行驶完一小段路后,便总是在十字路口向左拐弯。

每天早上我们相遇后都要打个招呼,要么点头致意,要么相视一笑,竟似多年老朋友一般默契。

又是一个朝霞似锦的早上,我们又在十字路口的红灯前相遇了。她有点不自然地向我点头打招呼,就在绿灯亮起的前一秒钟,她忽然将一封信塞进我自行车前的车篓里,然后踩着自行车飞快地飘逝而去。

我莫名其妙地拆开信一看,原来是这样写的:“嗨,你好!我在许多杂志上见过你的照片和作品,我很喜欢你写的文章。我们交个朋友好吗?如果你同意请将回信放在我自行车前的车篓里。”

我看了心中一阵高兴,当晚便写好一封表示愿意跟她交朋友的信,第二天早上放进了她的车篓里。

第三天早上,她又写了封信放在我的车篓里。

第四天早上,我又给她回了封信……

就这样信来信往一段时间,我俩竟成了一对无话不“写”的好朋友。

她是一个文学爱好者,有时也写些稿子放在信封里给我。她的文笔空灵而优美,我都给她刊登了出来。

三个月后的一天早上,她忽然在信里问我:“你有女朋友吗?”

我则在信里回答:没有。

接着她给我的信里只有一行字:“我可以做你的女朋友吗?”

我差点高兴得跳起来,这正是我求之不得的呀!

我特意请了半天假,并且买了一大束火红的玫瑰花,但是一直到那红裙女孩骑着自行车在十字路口与我“分道扬镳”我都没有勇气将玫瑰花送给她。

我心有不甘地踩着自行车远远跟在红裙女孩身后,准备等到她下车后再将鲜花送给她。

那红裙女孩没有注意到我,在一座学校门口下了车,进去了。

我忙紧踩几圈,来到学校门口,正待鼓起勇气往里冲,却突然呆住了。我看见那学校的招牌竟是:爱心聋哑学校。

难怪和这红裙女孩相识这么久,她竟没有跟我讲过一句话,原来她是一个……

我的心一下子冷了,手上的玫瑰花掉落在地。

从此,我选择了另一条街道去上班。

半年后,我在市电视台现场直播的一台献爱心慈善晚会上又见到了她,仍是一袭红裙的她在镜头前显得特别光彩照人,一首《爱的奉献》竟唱得全场落泪。

这时我才知道,她是聋哑学校的一名优秀的手语教师……

失去的不只是戒指

5年前他们就认识了,后来他要去日本留学。在他走之前的一天,他们一起在解放路上散步。街头有个小女孩在卖戒指,她一眼就看中了。了。他抢着付了钱,并把它戴在她的手指上。那是一枚8元钱的戒指,但她觉得那一刻神圣无比。

3月,他走了。临别他说,明年春节他会回来看她,如果她愿意见他,就在2月14日那天,等在新建路的那棵树下。他说,别弄丢了戒指。

秋天的时候,她失去了他送的戒指。她答应过他会一直戴着它,可是转眼之间……她是个崇尚完美的女孩,丢了戒指后,她的心没有变,但除此之外,什么都变了。

他果然回来了。2月14日,她爽约了。一生中最重要的约会,她却没有勇气赴约。但她忍不住,让好友去看看他。好友没见过他,回来后说,看见一个穿风衣的男孩站在树下,手里拿着一枝红玫瑰。那天晚上,她哭湿了枕巾。

第二个情人节,她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走着,傍晚的时候竟不知不觉走到了新建路。

那棵树下,斜斜地倚着一个男孩。她的心狂跳起来,脚不由自主地朝那个男孩迈去。是他!

他把手中的玫瑰递到她面前,他说:“我知道今年一定可以等到你。”她问:“如果我不来呢?”他微笑着回答:“那我明年再来。”

她始终没有接过玫瑰。她转身离开时听到他在背后问:“那枚戒指,你还留着吗?”“对不起,我把它丢了。”她不敢看他的表情。

自那以后,她就再没有见过他。一转眼,几年过去了,她听到他要结婚的消息。“我爱你。”这句话已在她心头搁置了好几年,但她没法亲口告诉他。也许他只是偶尔地想起她,但她真的有自己的苦衷。几年前,在实习的那台车床前,她失去的不只是他送的戒指,还有整只左手。

没有星星的城市

从台球厅出来,已经是午夜时分了。离家最近的路口正在大修,处处都是坟起的土堆和不知名的修路装置。路口的车已经少了很多了,灰尘充斥了整个天空,抬头看看,一如既往,没有星星。

人一辈子会有很多这样的时候吧,在莫名的场合,莫名的时间,会想起一些莫名的事情和人来,也许好也许坏。就像我不期而至的梦一样。

我是个认认真真做梦和记梦的人,常常在早上的床上醒来,还沉迷在刚才的梦境里,为梦里的情形唏嘘不已。我想起小时候安徒生童话里的“梦神”的故事,每天晚上他会蹑手蹑脚地来到你的床前,在你脸上轻轻吹上一口气,你就昏昏然睡去了,随即在你头上撑开一把伞,如果你是好孩子,他就会撑开他的彩色的小伞,这样你就会做个好梦了;如果你是坏孩子,那把伞就是黑白单色的,然后你就会在恶梦里挣扎一晚上了。

我一直认为我是个好孩子,至少是个很乖巧的孩子,可是还是会有很多的夜晚被恶梦惊醒,在漆黑的夜里拥被而坐,只感觉到自己沉重的呼吸和满面的泪痕。我想是因为自己不再单纯了吧,不再是那个晚上睁着眼睛不睡,想看看梦神的样子的小小孩了。

很多的梦都是和小月有关的。我没想到她从我的生活里遁去了这么久,从我的白天彻底消失,却还是能主宰我的夜晚。我怀疑我的彩色的小伞被她偷去了。

小月和我一样,相信童话和奇遇,只是,比我聪明的是,她从不相信爱情。

我来自一个南方的小城,那里的夜晚,除了雨天,总能看见星星。有段时间,小月没了工作,在家不堪父母的责怪,便常常坐了3个小时的大巴过来找我,一住便是半个月。

我和凡常常在夜晚,带着小月,漫步在无人的旷野。满天的星星都在狂乱的眨着眼睛,凡会指着其中的一颗说,嗨!我看见我的星星了,我能伸手把它抓住!然后便会夸张地伸出手去,陶醉地闭上眼睛。凡说,每个人都有属于他的星星,只要你能抓住它,就能实现你所有的梦想——那么,你的星星是哪颗呢?我痴痴看着凡的深情的眼睛,骄傲地说,我只做你身边那颗。凡摇着头说,这是不行的,我要你只做自己的那颗。小月在旁边咯咯笑着说,那么我就做你身边的另一颗好了。是那么静的夜,我们三个人的笑声在夜晚的旷野里回荡,传出很远……

在很多人眼里,小月是个奇怪的女孩,有着别人无法理解的言行举止,所以我们的友谊也让很多人感到费解。她的第二份工作是我推荐的,然而不幸被公司炒了。这让我很多时候都觉得于她有愧,我希望我能补偿给她,至少能给她快乐,尽管她本身就是个快乐的女孩。

我教给她上网,她开始整夜整夜地泡在网上聊天。常常在我一大早睡眼惺忪地穿过客厅的时候,还能看见书房里亮着的灯光。有一次,我怒从心起,伸手拔掉了网线,我说,小月,你该找工作了。我们整整一天都没互相理睬。晚上,她收拾好东西,用那样倔强的眼神看着我说,我不会去工作了,我要出国。她扬长而去。

半年后,她给我打电话,说她就要走了,去比利时。我正为和凡的感情纠纷头痛不已,无暇他顾。我说,那我不送了,你多保重啊。

慢慢放下话筒,我到厨房整理一大堆待洗的衣物,我隔着窗子看公园里一群孩子踢着足球,阳光灿烂的天。忽然想起,她第一次失恋,我们在临时租来的房子里喝得酩酊大醉,她在我的怀里沉沉睡去的样子;想起我那年和男友争吵,他出手扇了我的耳光,是她在大雨天里追上我,在学校的屋檐下抱头痛哭;想起在无人的夜里,她在电话里哭泣着,说遭到好朋友的男朋友骚扰。我不知道,没有我在她身边的日子,她会不会过得好。没有她在我身边的日子,又会是怎样的呢?我点燃一支烟,看着烟头的红点在我的视线里渐渐模糊……

又是一个半年过去了,我只身来到了这个城市。我打定主意,要做自己的那颗星星,不愿再生活在凡的光芒之下。临行,凡替我细心的整理好一切,微笑着送我远离。我为我未卜的前程兴奋不已,丝毫不曾在意他眼底预知一切的悲伤。

我在这个繁华喧闹的城市很快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有了自己的朋友圈,凭着我微薄的薪水,我甚至可以给小月挂越洋长途。贫穷而快乐着,凡从我的精神世界里渐渐退出了。时间,还有往日的伤痛,终于一寸寸割断了我对凡的依恋。每个月他的如期造访,只是让我越来越感到尴尬和无奈。

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就是下班后回到家中,静静坐下来,在电脑前敲字,给朋友们写信。还有我几乎每星期一次的越洋长途。

电话里小月的声音总是疲惫而又无奈,她永远不会告诉我她在做什么,生活得怎样,却总是大谈特谈比利时的美,人民的素质高尚,布鲁塞尔有联合国的总部……我尽量不去问她的个人生活,我想,如果她愿意,她会告诉我的。有一天,她在电话里哭着,说她刚失去了一个孩子,我没有问事情的原委,只是陪着她落泪,良久,我说,你回来吧,这里有我。

她坚持不让我去机场接她,自己拖着重重的行李来到了我的窝居。头发由以前的男孩头留成了披肩发,固执地穿着她钟爱的中性服装。一切都没有变。还是那倔强的眼神和孩子气的表情,我没有像西方人那样过去抱她,我说,你回来太好了。

很快我帮她在我原来的公司找到了新的工作,她干得很卖力,也很辛苦。找到了自己的房子后,我们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了。可是,好朋友是不需要经常联络的,纵使好多年不在一起,只一个电话打过去,所有的记忆便如潮水般涌过来,仿如昨天。

凡的到来使我感到意外,给他的信里,我绝决地提出了分手——我终究是不可以勉强自己的感觉。我从不认为他会是那种不顾一切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人,至少,他已经过了那段年纪。然而他还是来了。在酒吧里,他平静地说是为了寻找更好的事业和机会,不是为了我。我轻松地叹出口气,很庆幸我们都是理智的人。

酒吧外的天空没有星星,凡皱皱眉,问,你现在快乐吗?我还是用了我惯有的骄傲的语气说,我很快乐。

是的,我当然快乐,我又可以重新主宰自己的生活。我不用夜夜担心自己爱的男人去了哪里,不用害怕我的明天会在哪座城市,我抽着自己喜欢的烟,听着自己喜欢的音乐,我甚至不必因为忘了把马桶盖揭起来而感到内疚。我想我早已找到了自己的那颗星星。

不久以后我得知,小月和凡住到了一起。这个消息是凡亲口告诉我的。说这话的时候,我们在他宽大的阳台上坐着,我说,我知道会有这么一天。凡说,我们没有感情,但是我们彼此需要,没有人再会象我爱你那样去爱你,我也不会再象爱你那样去爱别人。

我到楼下去和等待在那里的小月告别,从她躲闪的目光里我早已读懂了一切。我在回家的车上默默让控制了良久的眼泪尽情地落下来。

我和他们彻底断绝了联系。最后的电话里,我对凡说,以前你做的事情,我可以原谅,但不可以忘记。但是这件事情,我不可以原谅,更不可以忘记。天下的女孩千千万万,你为什么要挑小月?凡在电话里暴躁地嚷着,这个城市怎么了?怎么每个来到这里的人都变得这么冷漠无情?

是啊,这个城市怎么了?

我的恶梦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我梦见自己坐在原来的房间里,凡照旧在旁边忙碌着,我动手去拿屋里的某件东西,然后凡说,那是小月的,仔细别弄坏了。然后小月回来了,他们幸福地亲昵着。然后我醒来,脸上没有泪——我不是习惯在人前落泪的人。却只是坐直了在床上,点燃了香烟,怔怔地湿了眼眶。

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同时被我失去了。

有两次,深夜的时候我都被急躁的铃声吵醒,是小月。她喝了酒,混沌不清地想要解释整个事情。她说,我没办法,他对我太好,何况是你抛弃了他在先。我挂了电话。

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努力不再去想这件事情,努力把它看成一件和我现在生活无关的东西。至于小月,我相信她需要我比我需要她更甚。

将近一年后,我又再次陷入工作和感情的危机里。我有了退缩的打算,甚至考虑离开这座城市。意外地接到了凡的电话,凡说,我是为小月打的,她很想你,想知道你过得好不好。我在电话这头哽咽着,说不出一句话。只是轻轻把电话挂了。

我从冰箱里拿出啤酒,喝完两听,蒙头睡去,一夜无梦。

我换了工作,换了男朋友,继续留在了这个城市。

有大学时候的死党来北京,提出想聚一聚。我给小月打了电话,她从遥远的城市另一端风尘卜卜地赶过来。好像以前从未发生一样,我们坐在一起,聊各自的工作,聊各自的老板,聊各自的经历。但都不谈及男友。

我们都改变了太多,都是成熟的大人了,我看着面前的小月,不敢相信这就是当年那个和我满地找烟头抽的伙伴,就是当年那个一起琢磨蹭男生饭局的死党,一起在桌球室里替人打工,结果尽是自己玩的玩伴,一起睡懒觉逃课,一起被老师记过的“双宝”。

我们在深夜12点的北京笑着谈着,一切都过去了,哪怕这个城市没有星星,我们还是都好好地活着,倔强地活着。如果失去了什么,那就是生活注定要失去的,没什么可惋惜的。如果得到了什么,那就是生活注定要得到的,没什么好惊喜的。

我想,我终于可以做个好梦了。梦里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样子,留着男孩头的小月正伏身在教室走廊里找什么东西,我走到她身后,她突然转过脸冲我说,我带了只小乌龟来,不小心把它丢了,帮帮忙!然后咧着嘴,灿然一笑。是那样倔强的孩子气的表情,让我心疼。

第二章

玻璃是不可以爱上铁石的

有一颗心,它的名字叫玻璃,可是在很久很久以前,它并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叫玻璃,直到玻璃遇上了另外一颗心,这颗心的名字叫铁石。不过也是在很久很久以后,玻璃才知道这颗心的名字原来叫铁石。玻璃既然不知道自己是玻璃,所以就毫无戒备地与铁石打上了交道,不过当时也许铁石已经知道自己叫铁石了。

有一天可怕的事情发生了,玻璃在不知不觉中居然狠狠地爱上了铁石。玻璃爱铁石,就如鸡蛋碰上了石头一样悲惨的命运,可是当时的玻璃哪里知道这些,竟然义无反顾地投入到自己慢慢滋生的感情中。玻璃后来想,这种不是一见钟情的感情其实才是最具杀伤力的,它可以无声无息地腐蚀入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那么彻底,那么毁灭。

铁石的一个亲呢,一个拥抱,一个眼神便足以成为玻璃爱入膏荒的源泉。“也许爱情就是一剂鸦片,因为它总是让人有想着要飞的感觉。”玻璃经常傻傻地这样想。玻璃还想要陪铁石慢慢变老,爱他疼他,做他一辈子的宝贝,于是这颗幼稚而不安分的心在不知不觉间就挣脱了自己的家的束缚,与同样是偷偷放纵的铁石携手同游墙外的风景。可是世界很大,能容得下两颗出逃的心的空间却很小,空中总是有着很多幽灵逼得他们无处藏身。而且玻璃显然是性情中人,所有的感情都毫无心机地写在脸上,加上她一向崇尚自由与个性,这个社会的许多游戏规则她都视若无睹,喜欢活着就是为了自己开心之类的格言,这种唯美浪漫的学院派作风会让自己重重地摔跟头的,玻璃后来才明白这个道理,在她终于尝到了苦果之后。不过当时的玻璃就不满了,她一心只想和铁石有更大的遨游空间,年少不更事的她居然想大胆地来一次革命式行动,推翻束缚她和铁石之间的围墙。

可铁石对此显然早有所料,老道的他修炼有为,刀枪不入。对于这种在他看来极不现实的想法,铁石嗤之以鼻,无情抨击。这时候,玻璃开始知道自己的名字原来是玻璃了,因为她总是那么容易破碎,总是莫名地垮塌。玻璃后来在一首歌中听到“爱有多销魂,就有多伤人”这一句歌词时不禁潸然泪下,更何况这根本是一场不合时宜不该发生的恋爱。它看上去很美,可是却如杨柳扶风,在现实面前不堪一击。轻风扬起时,它已是随风飘荡,台风过后,便立刻连根拔起,倒地而毙。玻璃这时候确确实实地知道自己是一块玻璃了,而且是最普通的那种,最脆弱的那种;而且她也终于知道铁石毕竟是铁石了。这时候,玻璃只有百般嘲笑自己的痴自己的傻,嘲笑自己不顾一切的天真与幼稚,嘲笑自己总是喷涌而出的泪水与自以为是的坚强,嘲笑自己与铁石曾经的风花雪月与甜言蜜语,嘲笑到玻璃又哭又笑。

玻璃应该是没有血的,但彻底破碎之后被投入熔炉的玻璃忍着巨痛流出了一股股殷红的血,可这血是那么的冷,不知道要经历过多少次的悲痛欲绝之后的玻璃才能这样流血如冰。

不过重生过后的玻璃开始明白了一个道理:再聪明的女人在感情面前也会变得迷糊白痴,灵魂出窍。玻璃开始不太悔恨自己在这一次感情中的挫折,不经过这一切,又怎能领悟到男人其实比女人还软弱?不经过这一切,又怎知婚外的感情是一杯剧毒的鹤顶红,明知不可醉不能醉,却要拼却一醉,最后中毒已深几乎夺魂却是打掉了牙齿自己往肚子里吞。

玻璃只好想,人总是要学着自己慢慢长大的,所以就要为一辈子只有一次的真爱付出那么大的代价;人总是要活着那么挣扎的,所以不管怎样都要为自己深爱的男人留下最美好的祝福。不过有时候玻璃还是会有想不开的时候,这时,她就会幽幽地吐出一个烟圈安慰自己说:“玻璃和铁石本来就是两种属性不一样的物质,玻璃怎么可以爱上铁石呢?”

如果有一天,你在某家咖啡馆或某个波光粼粼的湖边中,看到一名一脸淡然的年轻女子在独自品味香烟时,请你代我说一声:“玻璃,你还可好?”

他竟以放弃生命的方式来放弃我

●她曾丧偶,多年后在女儿的大力支持下和他恋爱,情投意合。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他意外受伤卧病。

●亲人无暇照顾他,他,她这个“外人”却在旁人不解的目光中精心照料他,并放弃了海外移民的念头。

●两年半的光阴她无悔地熬过,然而他却表示自己连累她太多。一天,她悲痛地发现他选择了解脱……《恋着红尘恋着你》(见2005年5月10日B12版)见报后,我很快接到读者依水的电话,她的情绪很激动:“我非常羡慕这两个主角有幸福的结局。过去两年半我始终鼓励身患重病的寄松,无微不至地照顾他,希望他战胜病魔,希望我们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然而前一阵子,寄松竟然忍心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是继丈夫10年前英年早逝之后,我经历的第二次沉重打击……”

天阴欲雨,我和依水面对面坐在偌大的会议室里。尽管寄松已经“走”了快两个月了,一提到他,依水的眼泪还是夺眶而出。在近四个小时的谈话里,她手里始终紧捏着一只厚厚的信封。

孀居多年又逢“第二春”

30多年前我在工厂上班,同事凯(化名)长得一表人才。因家庭成分他没能考大学,但他自修完机械专业的全部课程,还研发出许多专业机床。我很欣赏他,与他恋爱成家,育有一女。改革开放后,凯评上了工程师,担子很重,整天加班。女儿读大三那年夏天,凯患上了白血病,我在病床边守了他7个月。他很乐观,听病友说只要熬过5年就有治愈的希望,就跟我讲,他要一步一个脚印,就像过马路一样,希望能闯过这5年……可惜他还是没能闯过去!我是个传统而恋家的女人,丈夫的去世对我打击特别大,有很多次我都想随他而去。幸好我有一个懂事的女儿,大学毕业后拿到头一个月的工资,她就带我去旅游。我稍有安慰。然而不久,女儿提出要到国外读书。她说分开是暂时的,她要给她父亲争口气,不让别人瞧不起。不久,女儿在工作中认识了由香港派驻上海的一个男子,擦出爱的火花,2001年结婚后移民加拿大。女儿在那里工作很出色,她老板每次来上海开会都约我喝咖啡,还表示可替我免费办理赴加拿大的移民手续,让我和女儿在一起。

这时距丈夫去世已有7年。女儿关心我,托人在上海帮我物色男友。2002年4月,经人介绍,我认识了离异多年的寄松。他长着1。83米的大个子,毕业于名校,是高级知识分子,儿子已移民加拿大,因此想找一个共同移居加拿大的伴侣。我感觉寄松很和气,生活上也非常节俭,像是个可以依靠的人。女儿那次恰好来上海出差,和寄松吃了一顿饭,对他也挺满意。于是我就和寄松确定了恋爱关系。那时我俩都未退休,就利用双休日到上海近郊游玩,每天都通电话,有时也逛街兜菜场,共同烧饭。那段时间,我以为自己又能重新找到幸福了。

依水轻拭眼泪,从信封中拿出一张彩照,照片上的寄松风度翩翩,俨然一位谦谦君子。望着他和气的笑容,我的心也感到微微的刺痛。

他跌伤颈椎,我病榻相守

2002年11月底,我和寄松外出游玩回来,走在人行道上,一向大步流星的他没留神被地面的一个突起物绊了一下,头部猛地撞到建筑物上,随即瘫倒在地。我想扶他起来。寄松有过做医生的经历,他说自己的颈椎可能出问题了,让我马上打“120”。十几分钟后,寄松被送进某医院的急诊室,我急匆匆回自己家取钱交住院费,又陪他度过那个异常漫长的黑夜,清早又按寄松的吩咐,到他家取来他的社保卡、身份证和通讯录,8:00之前又折回医院等待医生查房,医生检查后让寄松准备5万元手术费。

借助通讯录,我帮寄松联系到他在上海的亲友。9天后,他儿子从加拿大赶回,在手术单上签了字。手术几天后,他儿子返回加拿大,寄松也转院接受高压氧舱的治疗。在此期间,我白天上班,托家人买好菜和营养品,晚上我精心烹调,第二天早上提着鲜汤和水果赶到医院,看着他大口喝汤,我稍许觉得安慰。病友们很羡慕寄松,一见我进门,就说:“又有好吃的来喽!”他们都以为我是他爱人。

为了寂寞泪如雨下

和曹伟的初次相见,在我的记忆中是没有声音的。

好像一场出了故障的电影,看到半途意外地停格。黑暗中银幕上凝固的是突兀的画面。没有说完的语言,没有做完的事情。徒留惆怅的空白。

我忘了对他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那一天是我大三的第一节专业课。

教室在只有我一个人的时候,温暖而空旷,从网络背后出现在日光之下的人群,像一群面目全非的鱼。盲目的喧嚣。

我看到一个穿着黑色外套的女骇,漫不经心地喝着一瓶矿泉水。

然后我发现那个女骇就是我自己。

他经过我身边的时候,碰到了我的手。

他很年轻。穿着兰色的仔裤,裤腿的边缘已经磨得起须。

男式的黑色毛衣,绿色的外套,耐克的运动鞋。从他鞋子和衣服的搭配看来,这是个挑剔的男人。

我看他深褐色的眼睛。那么深,深沉得好像要淹没自己。

我似乎对他说了一句什么。也许我是在说,你好。他的皮肤轻触到我的手,我能感觉到脉管里血液流动的声音,他的眼睛在我的手心里慌乱地眨动着,然后安静。

周围的人群纷纷投以暧昧的漠然眼神。

那一刻,我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在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我的心里没有留下没有声音。

只有他似笑非笑的黯淡的脸。

我的学校在市郊。是一片新建设的校区,因为新旧更替而凌乱不堪。

我常常站在空旷的楼顶上面,眺望远处矗立的高楼大厦。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是个悲观的人。

我学的是法律专业,在这个学校里获得的荣誉,应该足以使我居高临下的看每一个人。但是我并不是一个能够把学习当信仰的人。因为我觉得有些东西不能够用荣誉和成绩来替换。

课程表上有密密麻麻的科目,如果一旦停课或者没有那么多的课程安排,那些空白就意味着时间的停滞。

空白和停滞使我感觉空虚。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个离空虚很近的人。

和我交往的男孩来自东北,舟舟,英俊而健壮。

舟舟在校队打篮球的时候,常常有女孩坐在操场上期待他活力充沛的投篮。但是在大二刚刚开始的时候,舟舟突然提出离开篮球队。

很多人都很疑惑,因为觉得喜欢运动的人都应该单纯而健康。但是我知道事实并非如此。那几天,在凌晨的时候,我会无端地被电话惊醒,然后听到舟舟在电话那端的哭泣。

进入大三以后,我抛弃各种活动,一个人在空闲的时间,静静呆着。

两年的忙碌似乎已能够麻木我的恐惧。也让我领悟,人的不可承受的脆弱。

恐惧太重的东西渐渐会失去分量。当我的手指抚摸在丧失水分的皮肤上,心里平静如水。

生命是一座恢弘华丽的城堡。轻轻一触,如灰尘般溃散。

我记得曹伟和我的第一次接触。

下课以后,我走出阴暗的门廊,感觉到天空中冰冷的雨滴,暮色涌出楼梯口的人群拥挤不堪,喧嚣的校园是落幕前的戏院,在感觉中有空彻的预想中的寂静。

他站在教学楼门口。高大建筑之间的狭窄通道,呼啸着冷风。周围是优雅而颓败的欧式旧楼,时光一去不复返,只留下满目荒凉。

他站在楼群之间的阴影里,像一只鸟,微微颤抖着,被逼仄的寒冷所淹没。

那是我看到他的第一眼印象。

他很寒冷。

他和在课堂上的装束一样。兰色的牛仔裤,羽绒外套。黑色的粗线毛衣,还有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

有时候明亮的眼睛会细细地眯起来,那应该是他真正在微笑的时候。

冷吗。他说。

不冷。我说。

很平淡的一个夜晚,我们去SHQP逛电脑城,然后找了个酒吧喝东西。

他提出来的建议。我感觉他的样子,似乎不太适合出现在这种暧昧的地方。他的沉迷,让我释然。

以后再出来玩。他说。今天很过瘾。

你的样子,好像过了今天就不再年轻一样。

我一直都这样,喜欢到底的感觉。

爱情也如此。他笑。

我看着他微微摇晃着上了TAXI。

闻到自己的手指和头发上都是他的味道。

曹伟是我的专业课老师。在大学里他读的不是法律。他说自己学的专业就是一个危险的游戏,它控制你,你不能控制它。

所以不好玩。就改读法律。他说。

他喜欢喝啤酒。这个结局都是能够控制的。醉倒,很好。我能接受。他笑笑地看我。

曹伟对我,永远是不透明的。

我曾对他说,我喜欢过一个男孩。

现在已经分手了吗。他问我。

是。我说。沙平校区碰到你的时候,是我和他分手的第七天。七是命数。我知道第七天和他没有复合,就永远都不会相见。

你是否很爱我。他看着我。我的脸因为没有任何化妆,像颓败的花朵,在通宵几晚的时候,会有惨不忍睹的憔悴。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的心里好像缠绕着一些丝线。细韧的。并且混乱。

我说,是的。

他的脸上又有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

仅仅是某些不确定的时候。

目送着他醺然地拦住TAXI离去。没有告别。

这一刻,他觉得自己似乎有爱上我的可能。

也就在这一刻,我觉得我们原来如此遥远。

我的初恋很晚。直到大二,才开始和比自己小一个年级的一个男生交往。在夜自修后送他回宿舍的路上亲吻他。记得那是秋天的晚上,风中有细雨的花瓣飘落。轻轻撞击在嘴唇上。温柔的感觉。

错过你错过爱

大三时,校报主编给我布置了一篇校园新闻大特写,就学生宿舍中流行挂床帘一事让我单独去采访。一天晚自习后,我随着涌出教室的人流向宿舍方向而去。前边的几个女生边走边唧唧喳喳聊天。我赶上去拦住她们,告诉她们我是校报记者,询问她们女生中有多少人挂床帘,为什么要挂床帘。她们有点不好意思,其中有个女孩说:“为了自己的秘密不被别人发现。”

我问她什么秘密。她说:“既然是秘密就不能告诉你。”我记下她的话又和她们聊了好长时间,这次采访我收获很大。文章刊出后在校园中引起了较大反响,我的名字也被许多学生所熟悉。

此后不久,睡在我上铺的兄弟源有一天突然要给我介绍一个与他女老乡同宿舍的女孩子。那时,整天忙于学习写作的我总以为恋爱是浪费时间的事。

宿舍里的其他兄弟都起哄说:“是不是怕女孩看不上你?”我极力驳斥他们,想证明我只是不想谈。源说:“能证明给我们看看吗?能打个赌吗?”我的好胜心被激发了出来,于是我们击掌为赌。

按照源为我们约定的时间,某个月圆的晚上,我们在寂寂的林荫道上见面,女孩一肩长发,清秀苗条。我们在月光下散步,边走边聊,从各自的专业到宿舍中的轶闻趣事,气氛融洽而热烈。

很自然的我谈起了我发在校报上的那篇特写,我问她属于我文章中的哪一种情况。她轻笑着说:“为了自己的秘密不被别人发现。”我惊讶地看了她一眼,这才发现她就是几天前我采访的那个女孩。

因为肩负着击掌为赌的使命,急于成功的我当即提出交朋友的要求,女孩脸上掠过一丝红晕,低着头半天不说话。看她犹豫不决,我不失时机地加上一句话:“错过我你会后悔一辈了。”

听了这话,女孩咯咯娇笑起来。分手时,我问周末能否约她出去看电影。她思索了一会儿,答应了我,并让我在女生楼下喊她。

回到宿舍,我向舍友汇报了战果,我很自信地说:“我赢定了。”源拍着我的肩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不过我还得请源帮点忙,大学里女生楼不准男生进入,我又不好意思像其他男友那样在楼下喊她,于是我请源托他女老乡到时帮我喊一下她。

周末晚上,源的女老乡上楼去后,我和源站在树荫里闲聊,源很羡慕我这么轻松就赢得了女孩的爱情。

不一会儿,源的女老乡一个人下来了,她告诉我们她不愿意下来。我的头嗡地响了一下,脸随即红了。正在我们百思不得其解时,忽然听见有个男孩大声地喊“梅子”。梅子正是我约的那个女孩,我诧异地看见梅子从窗户里伸出半个身子微笑着对那个男孩说:“等等,我马上下来。”

梅子和那个男孩在我的注视中走远后,我怏怏地和源回到了宿舍。

经过这次打击,我对爱情便有点心灰意冷。自此到大学毕业我再也没有靠近过女孩子。转眼,毕业在即,离愁别绪攫着每一个人的心。大家都想让别人在留言册上多写点东西,以便尽可能多地留住大学生活。

临行前几日,我拿回了自己的册子,晚上翻阅时,很吃惊地发现了梅子给我的一张照片和一句留言:

有些事别人是无法代劳的。

——梅子

我觉得很奇怪,便拿过去让源看。源看后轻摇了一下头,说:“我本不想告诉你的。”

源告诉我,其实介绍梅子给我并不是他的主意,而是梅子让他女老乡通过他给我们穿针引线的,国为我的那次采访以及那篇文章让梅子很动心。梅子那次之所以拒绝我是因为我没有在楼下喊她,而是让别的女孩去叫她,这让她很伤面子。

梅子曾经和同宿舍的女生打赌说像我这样的男孩一定会在楼下大声喊她的名字,但最终我的行为令她失望。这是源的女老乡后来告诉源的。

我问:“那天那个男孩是怎么回事?”那个男孩追梅子好久了,但梅子不喜欢他,那天梅子约那男孩和我同时过去,想等我喊她之后就与我一块出去,好让那男孩就此死心。

人世间的事经常是这样阴差阳错,在爱情赌博中,我和梅子都是输家。

终于明白:爱上一个人,就要勇敢地向她表达,如果需要,一定要大声喊出她的名。

第三章

我的爱情失落于九八年的冬天

一切仿佛发生在昨天,一切又仿如隔世。

毕业前的最后那个学期,我被安排到A市一间电脑公司实习,也是这样,我认识了大我六岁的禾,初次见面,我对禾没有感觉,因为刚步出校园还稚气十足的我认为外表稳重而聪明的禾是我的世界里另一类人,而禾后来则说对我一见钟情,虽然并不明显。

接着,禾便开始追求我,而我,也逐渐被禾的才华与那极魅力的笑容吸引,终于的在认识他的三个月后的一个晚上,我们拖手了,那时,我便认定我那稳重而不失孩子气的梦中情人便是禾。

恋爱真好!禾是个老实而不乏浪漫的情人,他对电脑很内行,假日里,他总爱带着我上门维修电脑,而我,总乖巧的跟着禾,朋友们都说,我与禾是天生一对组合。而我,天性活泼幽默,一个小动作也能被我想像出一连串浪漫的事儿,禾有个坏习惯,就是买回的袜子穿不了几回便烂了袜头,看着他那从烂袜子里“钻”出的脚趾,这有伤大雅的举动在我想象中都无比的可爱!

禾是这世界上最好的男人。

终于的实习期满,接着毕业分配,很不走运,分配期刚好遇上“裁员”政策,我分配的事也就被压了下来,一向对分配抱乐观态度的我被这打击有点自暴自弃,认为前途一片黑暗。没有工作,便没有经济来源,与禾一起时我也越感自卑,虽然那时我对爱情抱浪漫乐观态度,但我也很清楚,脱离经济的爱情不能美好。终于的,在一个我想送条牛仔裤给禾而掏不出一毛钱的晚上,我开始自暴自弃的向禾提出分手——我不想看着处境并不好的禾以后为了我如何的奔波劳碌,虽然我是那么深爱着禾。那一刻,我感到这世间真有无私的爱情,那就是只要禾过得安逸幸福,我甘愿为他付出一切……禾不同意分手,他诚恳的对我说“LL,别担心,砂仁蒸排骨一定会有的”我曾说过,如果以后我的生活里能每天吃上“砂仁蒸排骨”就已足够了。这也许是我至今听到的最纯朴最美丽的承诺,我拥着禾,为禾感动!

禾似乎一天比一天恋我,而我在禾的宠爱下脾气也越来越任性,禾稍有疏忽,我便无病呻吟的诉说他的不是,故意的自作聪明的给禾制造一些美丽的痛苦,然后等着禾的主动妥协……禾对我越来越不满意,但因爱我而容忍,而我全然不知,因为我自信禾只爱我,不爱别人!

禾经常把我带到他家,与他父母共进晚餐,刚开始,他母亲很高兴我的到来,因为,他希望禾能成家立室。可当我的工作依然没有着落时,我逐渐感到禾的母亲的不快,很多次,她转弯抹角的对我说:“年轻人应以事业为重”我明白她的弦外之音,可一时间又无法改变自己的现状。

禾依然装作若无其事与我一起,然而我知道,禾那来自家庭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因为禾的处境不好,他母亲希望禾能找一位可以在事业上帮助禾的,而我,连养活自己都不能。禾是个孝顺的儿子,而又不想放弃我,禾那是是痛苦的。禾有一份不错的收入,而他还要忙于兼职、家教,每当禾家教回来后向我倾诉当家教时如“与太子陪读”的委屈;每当禾领回那微薄的外块像个大孩子一样兴奋对我说“LL,我又挣到钱了”我感到那么的心酸,我只能看着禾奔波劳碌而不能为他分担分毫。

一晃一年多过去了,禾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而我,却在禾的宠爱中被眼前的快乐忘乎所有,工作的失落与身体的不适令我的脾气也越来越坏,禾看我的时候,多了几分失望。

禾逐渐的不再如从前那般宽容我,不再带我去修电脑,在我头痛的时候他也不再如以前那样细心关心我。最令我不满的是禾和我一起时遇到他的同事,禾总要让我故意远离他,我觉得这是禾对我的侮辱。我们的矛盾出现了。

半个世纪一次的“流星雨”降临在九八年的冬,那晚,禾约我一起看“流星雨”,我因一小事迟到片刻,而禾生气我的不守时,整个晚上都不理我,而我也不高兴于禾的不宽容,怪禾太小器,那晚我们的心情就如流星一样失落……

那晚回家后,一向放在我书桌上的禾送给我的卡通瓷杯竟不怎的摔碎了,我隐隐感到那是不好的预兆。

终于的,禾向我提出分手。禾当时的态度是坚定的,表情冷酷的令我寒意,我不相信那是禾。那刻我明白过来,以前我对禾说分手只不过是试探性耍小聪明的计策,而禾这次是真的,因为以禾的为人,分手并不是他一时冲动,而是已潜伏以久的决定。

禾给我最后一封信注释了我们最后的结局,我没想到平时相处时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竟会导致禾分手的原因,我不相信禾真的忍心离我而去,更不相信那会是禾分手的真正原因。那刻我终于明白,不是我迟到的错误不能原谅,而是禾不想去原谅我。当一个男人决定不再与你同甘共苦,他会有一万个理由离你而去。

我哭着求禾不要离开我,然而禾的态度坚决,最后我说,禾,让我等你两年好吗?两年后你再作决?我苦苦哀求禾。许久,禾才说,“好的,我会好好考虑”。

禾,如果可以,我等你一生一世也愿意呵!

接下来的日子,我又回到了我原始的位置,没有禾的爱的冬天显得特别漫长,我时常在不眠的夜里祈祷新的一天的到来……表面上,我依然没变,然而我的心境已不再是一年前那么单纯而安于现状,我开始渴望成功,因为只有成功,我与禾的爱情便不会有贫穷的缺陷,有了钱,我便会兑现送禾一条牛仔裤的承诺,我也不会在禾的母亲面前自卑。我开始认真的反省自己,其实禾一直希望我能上进,然而我辜负了他;是我太任性了,以致令禾觉得太累。拥有时不懂珍惜,失去了才知可贵,禾,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如果你我的相遇可以重新安排,我一定会更加珍惜与你的一切。

终于的,我在A市的一间电脑公司找到了工作,我决定努力工作忘记失恋的痛苦,可繁忙的工作并没有令我忘记禾,我依然会在朋友面前以一种温馨的心情诉说我与禾最美好的过去,我依然会惦记着我给禾还没兑现的“牛仔裤”的承诺,我时常会在睡不着觉的夜里打电话禾,然后不由自主的还当禾是我的男朋友,开始,禾会安慰我,叫我多点学习,不要想得太多,可逐渐的,禾的语气变得不耐烦,更多的是长久的沉默。

我知道自己这样做是不聪明之举,可又不由自主。我时时会在打电话给禾后深深自责。

转眼间,又来到了九九年的夏天。

最后一次打电话给禾是在与他分开的八个月后,那晚的天气特别闷热,我又想起了禾,忍不住又打电话给他,其实我只是想以一个朋友的身份问候久别的禾是否过得安好,其实我只是想听听禾的声音而已,而电话那边的禾显得极敷衍,当禾对我说“你令我感到无所适从”时,我觉得我对禾的爱已到了乞讨的地步。

那刻我明白过来,其实在九八年的冬天我已完全失去了禾,禾分手时答应我会好好考虑我们之间的事,事实上,他没有,可是禾,你为什么要骗我说你会!说你会?

我感到那刻的自己像个哭过闹过已困累了的孩子,我对禾说,我决定结束那两年后之约,让一切从今晚结束。也许是我怕两年后的自己还不能改变现状还令禾失望,也许我感到禾有着令我失望的东西,也许我是想解脱自己与成全禾的某种意愿。这些我都没说。因为那一刻我也不明白自己。

禾由始到末都在沉默,他在默认这个结局。可是禾,这真是你想要的结局吗?

突然间想起一句流行歌曲里的对白“LOVE IS A GAME”,我开始怀疑,朱丽叶与罗密欧的爱情之所以完美,是否因为他们命短?禾分手的真正原因我到现在都还不知道,也许禾是想以此来激励我上进,也许禾最终选择了他母亲为他安排的爱情,劳累了的禾想摆脱束缚飞向那条能令他腾达的路……这些,我都不想知道。因为在结局面前,理由已经不重要。

过几天是我刚满21岁的生日,我跑遍了整个江城大小商场,希望能买回禾曾送给我的已摔烂了的卡通瓷杯作为自己的生日礼物,可奇怪的是,一只普通的价值4元钱人民币的水杯诺大的城市竟找不到第二只,是我太执着了,就算买回了,我们的爱情就能回来吗?

世界之大,而禾只有一个呵!

街上又传来了那首《别哭》,我曾说过那是我与禾最后的主题曲:“别哭/别耽误自己的幸福/当爱不堪回首/就放手/让真情走其它的路……”泪眼中,我又痴痴地想起禾的烂袜子,和那“砂仁蒸排骨”的承诺,一切仿佛发生在昨天,一切又仿如隔世。

为禾祝福!

我们的爱情只是一扇敲错的门

生命中总有些美丽的错误无法预料,就像总有些冷酷的分离无法避免一样。

三年前柳絮飞舞的春天,我大学毕业来到这座风光如画的南方小城,在一家合资企业担任翻译。当时人地两生,举目无亲,性格内向的我又几乎没有什么朋友,每天除了朝九晚五的上班,便是关在房里看书。有一天,浴室的水管坏了,屋子变成了汪洋大海。我拿着毛巾东堵西塞,不但不起半点作用,反而把自己弄得浑身湿透。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有人敲门,同时还呼喊着楼上邻居的名字。在这千篇一律的水泥匣子里弄错了方向是常有的事,我大声回答他:“错了,再上一层!”那人不依不饶地继续按门铃。我被那自信而固执的人烦得受不了了,就没好气地冲过去一把拉开了门。

是个穿工作服、有一双深邃细眯眼的大男生。他看着我愣住了。我知道自己的样子很狼狈难看,连忙说了句“你找错了”,就想碰上门。他伸手推住门,犹豫了一下,才仿佛怕冒犯了我一样小心翼翼地问:“你家水管坏了吗?”我点点头,他说:“我是修理工,我……可以帮你。”

就这样我认识了雷。熟悉后他常笑说:“如果那天我不轮休,如果不是表哥请我来吃饭,如果不是走错了楼层,如果我不那么坚持敲门……缺少任何一环,我们都不可能认识。”确实,缘分让雷走进了我的生活,开始是他帮我修水龙头、安电灯、换纱窗,后来我们便常常一起出去吃肯德鸡、看《泰坦尼克号》、上网冲浪。刚从家庭羽翼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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