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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6 14: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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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诞琦

出版社:湖南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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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的译文读者

中国特色的译文读者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中国特色的译文读者作者:沈诞琦排版:JINAN ENPUTDATA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09-01ISBN:9787540477844本书由上海浦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Ⅰ最漫长的前戏

我懒得细说他们如何知悉彼此,任何对于背景的写实都将歪曲发生在他们之间一切的真正意义。总之一开始是一句说者无意听者有心的谣言,或许都不是谣言本身,而是说话者的眼神,那飞扬的手势,那桌上的琉璃灯,让鲁宾立马爱上了谣言中的女主角,觉得她是他一直等待着的天造地设的女孩。这显然是荒谬的,世间从不存在天造地设,可是那恍若隔世却又熟稔至极的错觉,就像一个严重脱水的人,你递给他的不是水或者酒或者毒液,而是稚龄时他母亲常煮的桂圆水扑蛋汤。那一刻他生出了个可笑又坚定的冲动:他想和她赤条条地躺在一起,筋疲力尽,就像躺在一泡软绵绵的桂圆水扑蛋汤里。他不想与她恋爱,甚至不想交谈,只想一个手势一句话都不要,尽情地泄欲。

他鲁莽地打听到了她的地址,向她去信,她回复了,端庄矜持的信,讲述工作和共同朋友。几个月内他们互相收发了几次措辞稳重的通信,她态度中立,不厌恶也不欢喜。最后一次她问他,平时看什么书。鲁宾将信反复从信封中取出放回读了多遍,最后决定冒险:他到邮局向她家寄了三本书,弗洛伊德的《性学三论》、卡萨诺瓦的《我的一生》、萨德的《闺房哲学》,在《性学三论》的扉页他夹了一张明信片。明信片的正面是比亚兹莱的名作《孔雀裙》(从十二岁起他不知道对着这张图画自慰过多少次),明信片的背面他约她周末在市郊新开的公园见面。

雅罗赴约了,穿着云南风情的孔雀裙,对小小的冒险心怀忐忑。鲁宾从未见过她的相片,却立马认出了她。他在暗处观察了她五分钟,老实说他疯狂的头脑根本没有辨清她的皮肤是白是黑,她的鼻子是挺是塌。他就看到高耸的胸、挺翘的臀——这就足够了。他走上前招手,又是五分钟无言地打量,紧接着他握住她的手,雅罗以为他要将她的手背放到嘴边亲吻,而他却将它移到自己的裆部,嗫嚅着说:“这一切多傻啊!”顿了片刻,他拽起她的手往回奔,一边就事论事地说:“去我家。”她没有反抗,甚至(也许是他的错觉)轻轻笑了。他们进了地铁站,她呻吟般地哼了一声,把他引进了地铁站的公共厕所。在锁上门的蹲位间里,他们的身体刚一碰到就彼此抵达高潮。他们做了三次,没有前戏,极短,彼此都把持不住,鲁宾高兴得哭了。他没说一句话,没有吻她,没有抚摸她的秀发,而她毫不介意。二十分钟后他们已经在地铁上,彼此间保持着一米的距离。雅罗先到站,挥了挥手向他告别,她心中柔情似水,想象鲁宾那滚烫坚硬的裆部和那句“这一切多傻啊!”将是她青春最好的注解。鲁宾回家,对着比亚兹莱的《孔雀裙》又自慰了一次,然后他写信给雅罗。“我爱你妖艳的孔雀裙。我爱你。”他是这么写的。他确信这就是为他天造地设的女孩。

这些先验的误会和过于体贴的默契解释了他们前五次约会的唯一内容。五次后他们搬到一起同居。雅罗之前与父母住,可想而知她为之向父母撒了十几个互相关联的谎言,厚颜无耻地挨过了各式有意无意的盘问。他们潦草地选了一所交通不便的公寓,却精心布置家具摆放的位置:每一种几何造型背后都有撒旦淫荡的凝视。新居落成后,两人就专注于每时每刻的激情,极少进食,不放过任何交合的机会,到了亦痴亦傻的地步。直到他们同居了两个月,有天鲁宾和她赤条条地躺在一起,筋疲力尽,就像躺在一泡软绵绵的桂圆水扑蛋汤里,他才恍然大悟地说:“你算是我的女朋友吗?”雅罗没有生气,甚至也显得很困惑,许久后才点了点头。

那天起,每次做爱前鲁宾会长时间地抚摸她、亲吻她,雅罗将之看成温情脉脉的爱意。不久后(也就是两人认识九个月后),他们真正开始交谈,先是童年,再是家庭,再是彼此的情史,性经验史,再是文学、历史、哲学……最甜美畅快的谈话永远关乎幼年的性记忆:对于哺乳的想象,对于双亲的爱慕,初恋情人留下的朦朦胧胧的残影。“记得我小时候……”总是这么起头的,话刚出口嘴角已经扬了起来,身体微向前倾,脖子弯着。正是从这些因自我保护意识而极度扭曲的回忆重现中,他们渐渐识破了天真美丽的谎言,学会了彼此宽容。他们尽量避免谈论实际工作或当下时事,两人都对具体的现实心存不屑。无数长夜都留给了无边际的畅谈,也许以极度疲惫的无梦的沉睡结束,也许以极度兴奋的流泪和大笑结束。那些长夜留下了刻骨铭心的回忆,雅罗觉得自己从未入睡,一直呼吸在爱抚和谈话中,她身边躺着的男人,他的心和身子她都摸得通透。

可是好景不长,鲁宾渐渐染上了个怪毛病:他会在性欲勃发的前戏中停下来,雅罗已经下身潮湿气喘吁吁,而鲁宾会突然忘记做爱这档事,凭空想出一些抽象难解的问题。雅罗头一次注意到这个怪病时,鲁宾在专心亲吻她的乳房,然后他抬起头,茫然若失,清晨的阳光射到他的侧面,他赤裸的身子像是一个过于做作的希腊悲剧人物。鲁宾趴在雅罗身上,她感觉到他的阴茎绝望地软下去,他开始谈论一种叫作“矛盾的定语”的概念。他举了例子:“柔软的动词”“无性的情诗”,然后他鼓励雅罗想更多例子。雅罗陷入沉思,极缓慢地报出几个她认为不错的例子:平静的雪崩……单色的蜡笔……沉重的酒精……她还在尽力思索下一组矛盾,想到了名词“热带”,正在斟酌合适的定语,而鲁宾突然插入她的身体,“你啊……”他幽然长叹了一声。很痛,可她并不觉得粗鲁。

那之后的每一次前戏都会无一例外毫无征兆地被这些讨论打断。有时候从人物讲开,由维特根斯坦讲到天才的职责,由乔伊斯讲到对天才存心的浪费。有时候从意象讲开,由雪地上留下的脚印讲到记忆中连贯的线索,由俄罗斯套娃的最末一只讲到记忆的戛然而止。有时候,鲁宾开始讲一个故事,讲到一半被雅罗兴致盎然地打断了:“这让我想到一件事……”于是一串有头无尾的故事螺旋状地连接起来,首尾是两个失眠多时的造梦者。这不再是鲁宾一个人的错。有那么几天他下定决心要连贯地完成性交,然后触到了雅罗充满暗示的期待的眼睛,他温柔地停下来:“我们来讲讲1968年射出的子弹。”

那就讲讲1968年射出的子弹吧。在机场的滑行跑道上,他们向她腰际踢了一脚,随后走出来另两个拿枪的警察对准她的脑袋开了一枪。她像落叶般瘫倒在地上半天没有声响,然后咳嗽了一声,又鬼魂似的爬起来,于是再是“啪——啪——”两记枪声,自始至终我躲在候机厅的死角里,又惊又怕,几乎喊出来:“姐姐!姐姐!”他们将尸体粗鲁地拖进吉普车里,我看到她精巧的鼻梁被沙土磨出血珠。第二天他们到我家,进门就说:“交五分钱子弹费。”三粒子弹才五分钱,那是1968年4月30日。

那就讲讲1746年掷出的斧头吧。那天风大,下着雨,地上都是泥浆。我们的人分成几排一字站开,大家左手拿着斧头,右手拿着铁叉。两里外我朦朦胧胧看到红衣白袜的英军,哥哥说他们左手拿的东西叫手枪,右手拿的东西叫步枪。族长叫喊着“冲啊”,我往前奔了几步,就被长枪管里飞出的小东西射中了大腿,倒下前我竭力一掷,斧头砍伤了皇军的马,马撒开蹄子疯跑,踏断了我的脊梁骨。那场仗只打了半小时,我们折了几千条汉子,英军才死了五十人,那是英国国土上的最后一役,1746年4月16日。就像一个严重脱水的人,你递给他的不是水或者酒或者毒液,而是稚龄时他母亲常煮的桂圆水扑蛋汤。“那就讲讲1583年射出的箭矢吧……”鲁宾顿了一顿,嘴里念念有词地计算着前前后后,最后勉强一笑,“我可能把时间记错了。别管1583年,我们还是讲讲1421年射出的箭矢吧。”雅罗注意到鲁宾对时间偏执的敏感。他不在乎弄混人名、搞错地点,可他从不愿混淆时间。只要可能,他竭力做到精确,他会说1968年4月30日的子弹是下午三点半射出的,他会说1746年4月16日的斧头是上午十一时掷开的。

那就讲讲1421年射出的箭矢,就讲讲988年抛下的巨石,就讲讲223年掉落的长矛吧。那就讲讲1915年蔡锷的妓女小凤仙,1793年丹东的妓女马丽昂,或者,你想听听圣子耶稣的妓女、贤帝哈德良的妓女吗?就讲讲我1785年为你写的小说《索多玛120天》,你记得吗,你带来的那卷纸被我的蝇头小字写得密密麻麻。你还记得吗,1897年我在狱中为你写的信:“亲爱的波西,唯有精美的、精美于思的,才能供养爱。但不管什么都供养得了恨。”要不然,雅罗,你至少记得1911年我写给你的遗书:“意映卿卿如晤,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对了,雅罗,你看我昨天在狱中又给你写信了:

亲爱的最亲爱的

历史的长河中我们邂逅一千零一次公元前故事的引子到二十世纪才补上尾声幼发拉底河畔我掬起过一把细沙两千年间手心的冷汗让沙子结晶成石英我送给了英格玛伯格曼他造了一座没指针的钟那条咬死埃及艳后的毒蛇我取了蛇胆寄给博尔赫斯他吞下后睁开了第三只眼睛看完了八十万册藏书一千零一次我手无寸铁奥林匹亚山的诸神不是我的兄弟父亲情人我看着你遍历酷刑而死被鹰隼啄食心脏幸好维吉尔为我偷来一台时光机我钻进机器里去地狱对你说

我__你

我__你

你__我

你__我

我__你__我__你

我__你__我__你__我__你__我__你__我

这时雅罗突然打断他说:“我知道了,这不过是场前戏。”鲁宾沉默着,雅罗继续说:“整个历史,从第一只三叶虫第一头猛犸象,在我们这儿不过是一场漫长的前戏。”鲁宾拥被坐起,暗夜中她看不到他的表情,便伸手去抚摸他的脸,湿的,全是泪水。“是的,这是场最漫长的前戏。”他这么回答,转而压到了她身上。在这些无穷无尽的历史角色扮演游戏中,如果出于善良而必须永远扮演弱者,那么还是把历史看成一台前戏吧,那样才能忘怀善良已经死了成千上万次,才能承受得住穿梭了数百上千年还未抵达终点的箭矢和子弹。

这样的彼此折磨让鲁宾深深着迷。他花大量时间阅读,将历史中最贫乏的注解看作隐晦的黄色笑话。他会整夜讲江南造船厂的辛酸往事,在筋疲力尽的叙述后感到情欲勃发。他越来越挑剔时间的细节,常常为核实一个时间点而把整个周末浪费在图书馆里。他还对那些无关紧要的小人物产生了兴趣,那个政治犯的弟弟,那个苏格兰士兵,他甚至多次走访档案馆探悉他们的姓名来历。他们的前戏越来越长,一天,一个星期,一个月……

雨季来了,在这座城市,这样的时节叫作黄梅天,理应在盛夏到来之前就结束,然而那一年直到秋天的尾声仍然在下这种低气压的梅雨。“全球变暖”,是的,“厄尔尼诺”,是的,雅罗会在同事提起这些字眼的时候点头,心里却想:这两个高深的字眼其实不过指的是“迷宫”,一个走不出去的迷宫,无论是天气还是情欲。在漫长的雨季,他们为了降温躺在地板的竹席上,他絮絮叨叨地说,她细细听着雨滴敲打岌岌可危的屋顶和窗户。漫长的交谈之后她睡去又醒来,她对他说起自己的梦:在梦中她梦见她醒来,躺在同一张竹席上,处于同一个房间,抱着他的头。然后她看见他的头发已经花白了,自己的头发也已经花白了,她意识到很多年过去了,他们仍然困在这里,这间愈来愈破败的公寓。她听见屋顶的雨滴声,那么说来,雨季也没有过去,那么多年都是雨季。直到她听到门外一群暴徒砸门的声音她才去推醒他,跟他说他们应该躲起来,趁暴徒破门而入之前逃走。他说,好的,不过不急着逃走,让他先把这一段故事讲完。亲爱的,在这里时间的缓急是相对的。

最近一次做爱,他们花了四个月举行前戏。是的,“举行”,他们将之当作一场隆重的典礼,事先在草稿纸上计划每天必须完成的步骤,增删数次。有十多天他们分房而睡,夜夜研读历史典籍;有十多天他们互相朗诵《伊利亚特》与《奥德赛》,一人朗诵,另一人亲吻其下体;如此等等。最后一日,根据计划鲁宾要向雅罗讲述整场伯罗奔尼撒战争的来龙去脉,“我们先来讲讲伯罗奔尼撒战争的起因吧”。而雅罗出乎意料地打断了他:“不,不单单是伯罗奔尼撒战争,我们来讲讲世界上所有的战争,来讲讲世界起源和末日之战,来讲讲昨日的战争和明日的战争。我来背给你听,我们是怎么打起来的,又怎么一直打下去。”“涿鹿之战,特洛伊之战,巴比伦之战,鸣条之战,牧野之战,第一次麦西尼亚之战,第二次麦西尼亚之战,春秋战国,波斯战争,罗马迦太基之战,马其顿战争,楚汉相争,罗马叙利亚战争,匈奴之战,啊,恺撒入侵不列颠,罗马内战,第一次犹太叛乱,啊,图拉真入侵帕提亚,啊,第二次犹太——叛乱,第三次犹太啊啊叛乱,黄巾之乱,三国乱战,八王之乱,哥特战争,磐井之乱,啊——罗马波斯之战,隋丽战争,啊,萨珊拜占庭之战,唐朝突厥之战,拜占庭阿拉伯之战,轻些,唐朝吐蕃之战,伊斯兰——征服埃及,再轻些,伊斯兰第一次内战,啊,壬申之乱,啊啊,怛——罗斯战——役,萨克森战争,维京人入侵欧洲,啊,阿拉伯征服西西里,啊五——代十国啊,诺曼征服英格兰,啊第一,第一次基督教军东侵,啊——第二次——东——侵,啊,再快些——第三——次东侵,快啊,第四——次东侵啊——,啊第五啊——次啊——东——侵,快些快些,啊第六次,啊好棒第——七——次,啊啊噢——第——八——啊次啊啊啊——”

第一只三叶虫睡入化石,第一头猛犸象轰然而倒,战争依序而至,箭矢和子弹发射时间已精确到毫秒。鲁宾秉持的善良既不能让他提醒特洛伊的守军希腊人阴险的木马计,也不能把十字军东征的次数减少一二。历史像一本决定论的预言书,命运可选的余地如此狭小。可是那天晚上鲁宾从雅罗身上汗淋淋地下来,忽然明白了雅罗在他那几乎确定的命运判决书中扮演着什么角色:她是虚词、是停顿、是叹息、是随性所至的呻吟。如此的呻吟:“太美了,请停一下吧!”孔雀的尾羽飘进他密封的世界,震颤,悄悄破坏了乏味的平衡。

鲁宾和她赤条条地躺在一起,在空前巨大的感动下,他头一次想要一个儿子,一个吵闹肮脏的小兽,一个软趴趴的小阴茎与他一起躺在历史软  的脐带下,就像躺在一泡软绵绵的桂圆水扑蛋汤里。他头一次想要将雅罗婀娜的身体像气球一样吹起来,吹爆了,破布似的碎成一团,鲁宾就把那团破布爱不释手地揉进阴囊里。历史的箭矢和子弹一齐射过来,雅罗倒下了,莎乐美的孔雀裙里双腿大张着,裙摆下一摊殷红的血,血里包裹着一小团皱巴巴的半死不活的历史,那是施洗约翰血肉模糊的脑袋,正在哇哇大哭。

鲁宾躺在这么一条血迹斑斑的历史脐带下,泣不成声地向雅罗求婚。雅罗只是显得很困惑,许久后才点了点头。Ⅱ封笔之作

青年作家宋祁决定封笔。确切地说,他决定再写一篇文章,一篇让人吃惊得说不出话来的文章,然后永远闭嘴。几周来他闭门苦读,然后任性地宣布那些戛然而止的作家要比文坛常青树更厉害,“因为你根本看不出他们的路数”。他决定做只写一篇《佩德罗·巴拉莫》的胡安·鲁尔福,或者更浪漫——你得原谅他年轻气盛——像阿尔图尔·兰波那样写完《地狱一季》就出海远游。

刚开始一切顺利,他大笔一挥写了个自己甚满意的开头:“一到夜里,幻想家们就外出游荡。约翰头顶着绿色的假发,披一条猩红窗帘做的袍子,脚踏金光闪闪的长靴,往码头快步走去。只有在码头约翰才心平气和,奇装异服不会被故作聪明地当成审美宣言,码头上的妓女和水手都知道,他又来发疯了。”他已经想好了框架:隐者约翰花了数月时间精心准备自杀,最后一刻却没有死成。或者这样:小职员约翰和妻子花了数月时间闹离婚,最后却精疲力竭地决定维持婚姻。或者这样:高中生约翰花了数月时间筹划去妓院破除童贞,最后却在赤裸的妓女面前不能勃起。

宋祁闭目凝思,他觉得把主人公塑造成一个自杀倾向的隐者最纯粹,离不了婚的中年人最现实,而自尊心强的童男子将让故事永远青春焕发。他看着刚写了几行的纸,突然沉浸在一种虚荣的幸福感里,再过十年二十年,他会对哪一种故事更赞许呢?就在这当儿,门铃响了。“快开门,我们要迟了!”他的哥们鲁宾隔着门喊,宋祁这才想起来他已经答应了晚上去看一个泛泛而交的朋友导演的话剧排练。看完排练,他和一帮戏剧学院的学生去了小酒馆喝酒谈天。再过一会儿,几个年轻的画家加入了他们,酒桌上他们争论起了艺术的标准和生活的标准,所有人都变得若有所思。酒过三巡,其中一个神秘兮兮地拿出了大麻,每个人都吸了几口,都没有尽兴,却一律更加兴高采烈。一个老实的学生鼓起勇气说他想办一个巡演剧团,无偿去农村演戏,大家被感动了,许多人志愿帮忙,没过半小时他们就有了一个自发的委员会和一笔小小的捐款,这件事只是开了个头,可对于酒桌上的年轻人这似乎已经是个空前的成功,已经解决了,已经被抛在了脑后。他们继续谈话剧,谈绘画,谈学术,谈爱情,谈这个界限模糊的小圈子里的本埠新闻,谈政治运动和意识形态。一般谈到意识形态就无真正可谈论的了,宋祁很早就发现个人的政治信仰是一种最受性格驱使的东西,于是他留下了面红耳赤争论政治的朋友们,踱步去了姑娘家。在几个姑娘之间他踌躇了一阵,最后决定去林桥那儿。固然他是想恶作剧地吵醒每晚早睡的林桥,固然他也想通过林桥打听她工作的杂志社的近闻,可更重要的原因是,在几个姑娘中他大概唯一爱着林桥。启明星刚抬头,街道安宁深长,他看得很清楚,总有一天他会厌倦在小酒馆里糊弄晚饭。那天起他就一直待在舒适的起居室里,林桥端来两碗米饭,她坐下来,他握着她的手,他会是幸福的。

这些实验性的话剧排练,这些半途而废的志愿项目,这些小酒馆的彻夜交谈,还有,黑暗中长长的吻,它们即使不发生在同一个晚上,也总是接踵而至地挤进宋祁的生活。那时他是个全职作家,可写作并不是他生活中最重要的事,突发的热闹和惊奇总会猛敲他的门:“快开门,我们要迟了!”他知道一推开门就要看到顶古怪顶新鲜顶聪明的玩意儿,有人刚去非洲猎了一头狮子,有人正在山洞里画壁画,有人跟随流浪汉拍肖像照片,有人骑在单轮车上演独幕剧,他频频点头,太精彩了太精彩了,不过他从没嫉妒过,因为他那么年轻,他也不缺聪明。几个月前他发表的中篇小说得了个新人奖,呵,只要再写完这一篇,只缺最后一篇……他已经在想象读者频频点头微笑——太精彩了太精彩了。

某一天凌晨鲁宾不请自来,他两眼通红:“维州这小鬼自杀未遂。”他要求宋祁给他一杯烈酒,便滔滔不绝地讲起几小时内经历的变故。维州的父亲是名演员陈伟音,几个月前陈伟音勾搭了一个十八岁的歌手,为了去给她过生日而错过了维州的高中毕业典礼。维州实在委屈不过就割腕了,幸好邻居及早发现……维州孤零零地躺在医院床上,他不成体统的父亲不知在哪里应酬取乐。鲁宾赶去看他(平时维州都把他当成大哥),维州正脸色惨白地翻一本诗集——可是事情不是这么简单——鲁宾使劲按着烟头,开始讲陈伟音:他举止荒唐,在家里都穿着戏服走来走去,人家问他件家常事,他拖着亨利八世的皇袍朗诵一段《拉奥孔》作为回答。逢年过节他在家中设宴,让所有客人穿着戏服胡闹。他无时无刻不在表演,虽然有失分寸却最真诚地表演,他是这个时代最有才华的演员,是极少能同时理解莱辛和莎士比亚的人。鲁宾讲那个十八岁的歌手:她是个聪明高尚的姑娘,因为迷恋教堂唱诗班的气氛而开始学唱歌,她的嗓音很美,不过不像她信仰的天使的声音,倒像一个山泽的小仙女,她最近正在陈伟音的指点下耗费心血写一部歌剧。他讲维州:难道他真的是因为父亲错过自己的毕业典礼而自杀的?他的性格里早就有自杀的冲动,这条绝望的路只是越来越清晰罢了。自杀前的几天他一直在详密地计划找个妓女失掉童贞,最后却没有施行,他记日记,“我要用一种缺陷填补另一种缺陷”“我正在治愈一种慢性疾病”“去摘最顶端的那颗果实”。

鲁宾喝醉了,不久就倒在沙发上睡熟了。宋祁坐在书桌前,手心里都是激动的冷汗,他找到了他的“约翰”,那个计划去妓院破除童贞的少年约翰:“一到夜里,幻想家们就外出游荡。约翰头顶着绿色的假发,披一条猩红窗帘做的袍子,脚踏金光闪闪的长靴,往码头快步走去。只有在码头约翰才心平气和,奇装异服不会被故作聪明地当成审美宣言,码头上的妓女和水手都知道,他又来发疯了。约翰的爸爸也爱穿奇装异服,他是这个时代最有才华的演员,是极少能同时理解莱辛和莎士比亚的人,几个月前他荒唐地爱上了一个和约翰同岁的歌手,一个聪明而高尚的姑娘,声音像山泽的仙女那么动人……”

文字从没那么顺畅过,几小时前让鲁宾两眼充血的激情如今攥住了他,必须记录下来,必须抓紧时间,啊,生活,多么真实而美好的生活!

天快亮的时候他叫醒了鲁宾,语无伦次地说他刚刚完成了这辈子最后一篇文章,文章一发表他就再也不写了,他要去西部看看,他明天就买车票。鲁宾耐心读完了故事:“写得很好,昨晚我告诉你这件事时的激情,你原本地保存了下来。”可是鲁宾的脸上已经没有昨夜的激动,他显得很严肃:“有一件事我忘记说了。昨天夜里,他父亲那个十八岁的情人自作主张去看望维州,两个年轻人对视着,眼睛里充满了泪水,然后,维州竟然羞愧地说‘对不起’。不是那个姑娘更应该道歉吗?于是我突然知道了,他们之间没有任何隔阂,他们是完全明白的!所有人都聪明过头了,所有人都沉溺在痛苦中,那姑娘一定爱着维州,就像她也真诚地爱着他那不成样的爸爸!”他看着宋祁,眼里有轻轻的苛责:“这是一种多么动人的感情啊,可你文章里没有提到,仅仅因为我忘记告诉你了。不是你对我说,巴尔扎克永远比不上契诃夫?那么你也知道,做生活的速记员并不崇高,即使是充满激情的速记员。如果你真的要写一个最精致的故事,难道它不应该囊括生活?不应该高于生活?难道它不该早就想象出来,姑娘站在维州的面前,眼睛里都是泪水?”

那天之后二十年过去了,在每篇文章点上最后一个句号时,宋祁总是忍不住(虽然他痛恨这一切)用鲁宾的那番话去检验他的心血之作,画线、涂改、做眉批……直到他摇摇头,把这一篇也轻轻地放到书桌下的纸板箱里。在那里,几千万的文字在互相嘲笑,“你是失败品”“你浑身都是漏洞”“你只造了一半就被丢下了”。他早就放弃了那个关于少年约翰的故事,他终于看出了这故事的毛病。他着手写新故事,每回都说服自己下一次尝试将会高于生活。直到有一天,他质疑起小说本身并不是最纯粹的文字形式,于是他开始作诗,想在最短的篇幅内凝练生活……可是,等一等,精炼的词语就是最纯粹的吗?他又困惑了,他成了一个翻译家,在语言与语言的转换间发掘最微妙的真相。不久他转而给古书写注释,给注释写注释的注释,如果注释真的可以完美到不引起误解(或者说,只引起经过设计的误解),他猜测他就能解释世上的一切。他越写越慢,每一句新句子都像是在否定前一句,每一篇新文章都像是对之前一篇的批评。

他永远忘不了那个下午,林桥捧着他的几十张稿纸,表情仿佛发现了一个肮脏的秘密。她吃惊地问,写得那么好,为什么不去发表。他去摸她的面颊,她毫不犹豫地推开了,就像在躲避一头邪恶的兽。眼泪涌了出来,她说他走在死胡同里,说他白白埋没了才华,她掉头就走。他怀着温情回忆这一切,她最后一个背影渐渐成了甜蜜的痂。他结束了饥一顿饱一顿的波希米亚生活,随便在地震局找了个制图员的闲差,然后草草结了婚,对妻子唯一的请求是容忍他毫无产出的写作癖。女儿出生了,多么让人不知所措。他还没有写出那篇足以囊括生命的文章,而生命却造好了,健健康康,越长越大。他尽量避开女儿,在她面前他总是想起那一箱失败的稿纸,羞愧难当。

二十年中有那么几年,这个国家陷入了一场不大不小的战争。作为制图员的宋祁勉强能算进“战时特需人才”,逃过了征兵。鲁宾本也可以找其他的借口免于服役,可他认为后勤兵不会有危险,也对战争充满了好奇。鲁宾死于兵役的第一个月,一次粗心导致的锅炉房爆炸。宋祁嫉妒他,因为战时宣传故意隐瞒了鲁宾荒谬的死因,却声泪俱下地歌颂着这位“为国捐躯的大作家”,鲁宾成了名正言顺的烈士,成了哀悼和景仰的对象,没有人再胆敢质问鲁宾的文章里有多少水平、多少真诚,没有人用鲁宾制定的尺子去丈量鲁宾自己,而宋祁呢,宋祁却不可能放下鲁宾安在他身上的十字架。几年内鲁宾的几篇旧作进入了中小学课本。宋祁的女儿开始摇头晃脑地背诵那些文章里的“佳句”,那是期末考试的考纲。她没有去翻动爸爸书桌下那个放了几千万文字的纸板箱,那里面放着正在写作、正在失败的《山海经》续篇。

再后来突然什么都被出版了,什么都在大量印刷,最无用的发明,白领处世哲学,恋爱成功法则……叫嚣淹没在叫嚣的海洋里,反而成了不知所措的背景噪音。那么主角呢?谁都在询问。只有宋祁知道还有一些东西没有被出版:为一本不存在的书写的注释、将英语著作的中译本翻译成截然不同的英语、用抑扬格为抑扬格诗人立传……在他的纸板箱里,这些文字被幽禁着,文字浑然不知世界怎么了。没有出版的长篇小说颠倒了几章,散失了几页,它禁不住悄悄地朗诵自己,在这不被知晓的故事中,死者复活了,去敲生者的门,落叶回到树梢,冬天没有来临。快开门,我们要迟了。

他常常心怀惆怅回忆起鲁宾的话。他觉得那天之前自己就像一只自由自在的鸟,飞行于他是件理所当然的事。直到那个黎明,鲁宾带来的天启让他开始好奇飞行本身,他开始凝视自己的翅膀,开始检验每一根羽毛,为什么这样就能飞了呢,为什么不会从空中掉下来?他思考翅膀扑腾的瞬间发生的奇迹……他再次展开翅膀,啊……他掉下来了。他感到困惑,于是开始研究气体上下对流的确切机制……他相信自己学到了什么,再次展开翅膀,啊,他又掉下来了。他很焦急,开始妄图测量土地的宽度,天空的高度……二十年中很偶尔的几次,他晃晃悠悠地短暂飞行过一会儿,天那么蓝身子那么轻,他竭力想变回从前那只一无所知的普通的鸟。可是,他控制不住去凝视自己的翅膀,去关心气体对流,去想蓝天的高度。“这一切多有趣啊。”还没等他发出这句感叹,他又摔到冷冰冰的地面上。

今天傍晚,地震局制图员宋祁照例坐在书桌前写作。再也没有人想起他曾是得过新人奖的青年作家,虽然现在写作是他生活中唯一重要的事情。他摇着笔杆,像往常一样艰难地挤出一句话来。胃开始犯疼,老毛病了,他起身吃药,窗外的黄昏里,一群麻雀在啄食地上的垃圾,他想到了什么,飞快地在纸上写了几句,又是那种久违的飞行的错觉,脚趾晃晃悠悠离开大地……每个字都是完美的,天衣无缝……麻雀舒展着翅膀,最后的阳光透过它的尾羽……翅膀和空气在对舞,快一点,再高一点,再一会儿就好了——啊,他突然狠狠捶了一下桌子,把纸翻过来,写了几个大字,“斯特凡·马拉美”。同样的话马拉美已经说过了,说得更漂亮。有一瞬间,他想,这就足够好了,已经和马拉美一样好了,他应该拿出去,在街上大声朗读,有多少人能听出破绽呢?有一瞬间,他想,已经等了太久了,时间不再宽裕,更重要的是完成,而并非完美。然后,就像往常一样,他面前浮现出一张模糊的脸,暧昧的微笑,含义不清的摇头,嘴一张一合却无法听见。他曾以为那是鲁宾的亡魂又来骚扰自己,他曾默默说:“滚回去吧,别烦我了,滚回去安息,你什么都有了,人们仍然在纪念你,少男少女仍然在买你那些幼稚的作品,滚回去吧,你他妈真运气太好。”过了好多年,他才意识到,那并不是鲁宾,那只是更年轻的他自己,而一个人并不能让青春安息。

他十六岁的女儿洁如在走廊上看着这一切,像这个年龄的女孩常有的那样,她看上去魂不守舍。从幼年起父亲在书房的举止就像是一出别有深意的舞台剧,出于难以解释的逻辑,这神秘的一幕促使她做了个骄傲的决定:这些天她疯狂地爱上了一个同班同学,她决定把爱情永远藏在心里,不向爱人透露丝毫。她又开始幻想了,她想象有一天她的爱人终于要死了,她坐在他床头,一点一滴告诉他几十年来她独自忍受的爱情,她一定会盯着那张垂死的脸,不会错过他悔恨的表情,不会错过他苍老的眼泪。她踮着脚尖穿过走廊,仿佛在时光的隧道里穿行,那滴苍老的眼泪在她心中越放越大,终于从她自己的眼角掉了下来。洁如觉得自己已经很老了,一切都排演过了,可这不过是因为她还太年轻,没发觉她的爱人与自己的父亲面目多么相似,这一切想象只是因为她疯狂地爱着对她不闻不问的父亲。她不能理解无休止的失败的写作,于是把这个仪式看作是最神圣的。她疯狂地爱着他,因为她不能理解他,就像他不能理解他的父亲,那是个医生,在手术台上一连十几小时都不说一句话。他的祖父是个卖唱的戏子,在人前唱尽了动听的曲子,在家里几乎是个哑巴。他的曾祖父,一个养鸭的,天未亮就撑着篙子把鸭群赶到水中央,鸭子在聒噪,而他默默坐在船里,坐完了一辈子。这么多孤独。也许所有人生细究之下都是孤独的。宋祁轻信了鲁宾的话,以为有一种惊人的孤独可以总结所有的孤独,他梦想亲手揪出这种孤独,就像魔术师从帽子里揪出兔子。而孤独逃出了他的手,把他围起来。孤独顺着血缘流淌下去。Ⅲ雅歌

十二岁的夏天,我的童年旧友雪利因父亲工作的调动终于离开了瑞典,搬回了我家边上的故宅。当搬场的卡车轰隆隆地停在家门前的石子小道上,我疾步如飞地冲出去拥抱四年未见的雪利:“明天我们一伙去掏鸟蛋,你去吗?”我故意用这样一句话开场,就好像四年的光阴只是一瞬。可是雪利挣脱了我的怀抱,忧郁地看着我,举止中有股令人难受的稳重:“伊沙,主对我们的心意何等美好,我为着时间给我们带来的改变感恩主。主让你长高了,而让我变得虔诚了。”我这才发现她的锁骨上有一条十字架项链,手里握着一本《圣经》,看来她此生再也不愿把这本书抛开了。这本书在我和雪利之间划出了一道鸿沟,把我们——我和从前那个戴牛骨骷髅项链的一等捣蛋好手雪利——这些年为了抵抗它所作的所有努力都抵消了。

这年头信奉基督的人没有从前那么多了,不过总还有一些,可是大部分只是出于家庭传统或者世俗上的方便,毕竟当你看到人能跑到月亮上或者在试管里养出娃娃这些事后就对基督行使的神迹不那么感冒了。那些装模作样信奉基督的人大可不必理会,可是雪利的情况糟糕得多。她从小就是我们这帮人中最较真的一个,甚至调皮捣蛋都显得极其严肃,于是雪利突然之间(我指的是我本来想看成一瞬的四年间)从灵敏的顽童变成虔诚的基督徒就太糟糕了,糟糕极了。我必须把雪利争取回来,必须让她老老实实开开心心地回到树上掏鸟蛋,否则以后我做什么事都提不起劲头。我坐在父亲的书桌前给雪利写信(那时候我们是多么认真,对于重要的事情我们恪守只用漂亮的花体字沟通的原则):

最亲爱的雪利:

和你重逢我感到很高兴,可是我也不得不注意到,你瘦了,声音变细了,还多了一条项链和一本书。我有点不自在。坦白说,我感觉你正在误入歧途,你不应该……“你不应该……”而我写不下去了,我不知道应该劝她放弃信仰,还是应该劝她比现在更虔诚百倍。直觉上说,这两个极端情况——彻底的无神论者或者最最虔诚的基督徒——要比卡在中间的妥协派有趣得多,至于我嘛,我已经打定主意挑了前一种极端,也就是,做一个无神论者。因为前些日子我读了个精彩的故事,其中讲到,神一共有九十亿个名字,包括耶和华啊宙斯啊佛陀啊等等,神把世界造出来的目的只是让人去念神的名字,九十亿个名字全部念完的时候,神的目的就达到了,星辰就掉下去,世界就完结了。于是,如果我要相信这个故事(我为什么不相信呢?这是一个很好的故事),那么为了世界的继续存在,还是不相信神比较好,至少这样就不用费心找神的名字了。想到这儿,我突然对于信仰问题有了一个激动的点子:更好的办法是既不寻找神的名字又能充满虔诚,也就是,对于一个无所谓是否存在的神的虔诚。可是这样两全其美的好事可能吗?我心中充满困惑,只能去找公子一吐为快,公子点点头:“亲爱的伊沙,看来你想做的不是无神论者,而是不可知论者。这是很聪明的,只有最慎重的人才会去做不可知论者。”

我得好好讲讲公子,以及这个古怪的人对我人生的影响。公子是个刚开始写诗的诗人,刚开始画素描的画家,那年夏天,他还报了一个摄影暑期班,所以又成了个拿着禄莱双反相机到处晃悠的入门摄影师。这三个新身份都是这一年来的新变化,一年前他和我们一样是整日在草地里打滚胡闹的小屁孩。如果是其他哪个孩子,突然从湿漉漉的草地里站起来,宣布自己要做一个诗人,大家一定会觉得他发疯了,会狠狠地嘲笑他,因为这种时候只有毫不留情的揶揄才能把那个发疯的人挽救回来。而当公子摇身一变多了这三重最玄乎最疯狂的新身份,没有任何孩子觉得有一丝奇怪,仿佛这不过是迟早会发生的命运,那种无论幸运还是不幸都必须默默承受的东西。因为,归根结底,公子就是公子。如果他不是比我们所有人更不知道饭桌上为什么总有面包或者客厅里为什么总一尘不染,他就不能长成如此天然的风流神韵。更要紧的是他的爸爸和他的爷爷和他的爷爷的爷爷对于面包啊灰尘啊一类的事也是一概不知的,而他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据说曾在《独立宣言》上签过大名。这样的家庭出几个怪胎是理所当然的,比方说,他表姐莫莉就跑到苏格兰的荒郊野岭和一个粗野的牧羊人结了婚,而他的亲姐姐凯特琳娜更绝,高中没毕业就辍学成了歌手,现在正和我们这个时代最著名的演员(一个比她爸爸还老的男人)姘居在一起。

细想起来,凯特琳娜正是一切变化的导火索。去年夏天的这时候,她最后一次回到她生活了十七年的家,取走两箱衣服搬到情人的公寓,从而正式和父母断绝了关系。我永远记得她搬着箱子走出家门的样子,她金色的长发挽成了一个光滑的髻,嘴唇抿得紧紧的,胸部像鸽子一样微微起伏,显得那样美丽又那样自信。她像是很确定,一旦踏进那部搬家的轿车,她就会走入一个更加美丽的世界。那时候,公子坐在门廊前,向凯特琳娜招了一次手,显得比父母要平静得多。可是,她这一走,公子永远失去了一个可以与之抢零食、抢玩具、抢洗手间、抢父母之爱的同胞姐姐。也正是在那个晚上,公子开始指着一片叶子说:“这片叶子是放逐。”指着一块石头说:“这块石头是幽禁。”他就成天造着这些句子来打发姐姐突然消失后的大段空闲。

当然,除了她的亲弟弟,其实我们所有人都很关心凯特琳娜。在那群比我们大五六岁的大孩子——也就是每家每户都有的又狂暴又自私的哥哥姐姐们——之中,凯特琳娜唯一伸来过友爱的橄榄枝。在我们还是幼稚得让我们自己都羞愧的小小孩时,凯特琳娜曾用她精灵般的喉咙为我们唱歌讲故事。当我们开始认字,是卡特琳娜关掉了我们客厅里的动画片,逼我们听她蹩脚的剧本:“一到夜里,幻想家们就外出游荡。约翰头顶着绿色的假发,披一条猩红窗帘做的袍子,脚踏金光闪闪的长靴,往码头快步走去。只有在码头约翰才心平气和,奇装异服不会被故作聪明地当成审美宣言,码头上的妓女和水手都知道,他又来发疯了。约翰的爸爸也爱穿奇装异服,他是这个时代最有才华的演员,是极少能同时理解莱辛和莎士比亚的人,几个月前他荒唐地爱上了一个和约翰同岁的歌手,一个聪明而高尚的姑娘,声音像山泽的仙女那么动人。”

后来,我们渐渐长大,淘气的野心与日俱增,凯特琳娜提供了更让我们感激的帮助。她不止一次在大人面前替我们撒谎,用她最清澈的眼神证明我们的无辜;不止一次模仿大人的笔迹替我们写病假条,好让我们逃课去完成一次非完成不可的探险;她甚至——连我们自己都感觉不安——偷过父母的钱,好让我们赔偿不小心踢碎的一大块橱窗玻璃。在她提供所有这些最重要的帮助时,她从没想过责骂我们,也没想过巧用这些共同的秘密来为自己谋得一些便宜,恰恰相反,我有一种模糊的感觉:她对这一切都毫无兴趣,对这一切微小的对与错、善与恶,她都冷漠透顶。

然后,一夜之间,凯特琳娜就那么戏剧性地消失了,于是,她从孩子们的救世主一跃成了家家户户瞩目的焦点。在这个闲得发慌的富足小镇,有好几个月,凯特琳娜的名字出现在每家每户的餐桌上,大人们无休止地搜刮他们记忆中所有有关凯特琳娜的细节,也不惜编造幻想一些细节以证实他们的观点。这里有一个再明显不过的结论(或者预设,或者循环论证):凯特琳娜不再是一个好女孩了。往日曾被她天使般的眼神和精灵般的嗓音所否决掉的那些小小的怀疑一一浮出水面,从某家的餐桌连接到了另一家的餐桌,最后成了一大串真相的香肠(既然凯特琳娜再也不会回来反驳这些控诉,它们当然成了无可辩驳的真相):凯特琳娜说谎,凯特琳娜偷窃,凯特琳娜抽烟,而最大的罪行是——凯特琳娜不再是好女孩了,其实,凯特琳娜十二岁时就不再是好女孩了。这一句话反反复复地在我家的餐桌上回响,以致有一天我终于问爸妈,什么叫“不再是好女孩了”。他们一下子安静下来,意味深长地看着我,就是成人在质询小孩是否诚实时那种老练严峻的目光。我没一次不在这样的目光下羞愧难当,虽然完全不知为什么,但是,明明白白地,有一种莫大的罪行,十二岁的小女孩就能犯下了。

那一年我也恰好十二岁。

好在,即使在这样知己知彼的小镇,新闻也终有过去的一天。某个晚上,突然大家都开始谈论“尼克松”“水门”,不断惊呼咒骂,这个全国新闻抓住了所有的想象力:月黑风高的凌晨,一群男人蹑手蹑脚潜进黑漆漆的办公楼装窃听器。于是凯特琳娜终于被舆论的鱼钩丢下了,被想象的渔网放开了,她沉入记忆的禁忌海底,和邪恶又神秘的女巫婆归成了一种东西。看来,生活终将风平浪静。唯一的小变化是我们要适应摇身一变成为诗人、画家、摄影师的公子,以及他神神叨叨的造句游戏。适应这个变化很容易,其实这种目光迷离的造句游戏没什么害处,除了有时彻底忘掉叶子就是叶子,石头就是石头。

可是,往好的一面想,倘若在掏鸟蛋的时候有人能胡扯些放逐的叶子或者幽禁的石头,讲得仿佛整个大自然都充盈着灵异的触手,这是件多有趣的事啊!

第二天,我们一伙在老尼克的热狗摊前集合,步行去两英里外的树林,我好说歹劝拉上了雪利同去,因为大家都想见她。时值盛夏,天气很晴朗,通向森林的高尔夫球场在这个季节尽是漂亮的野花和初露苗头的果子。雪利的脸上沁出了些汗珠,看上去比昨天放松多了,这是个好兆头。我闪过一个念头:也许宗教病只是由于寒冷的北欧天气,雪利只要多晒几天马里兰州的大太阳就能恢复正常。

比起学校上课的时候,我们的人少了一半,没来的正在其他地方度假,而出席的也都在最近去过夏令营或全家旅行。我们走在熟悉的小路上,却聊着大海、山脉、魔术表演、沙滩排球。我刚去过意大利看望奶奶,于是我提到了叙拉古的岩石,女农民的条子裙,修补渔网的渔夫。这些话让草地越发柔软,夏意丛生。树林就在前方,在林子和水泽间有各式各样的鸟蛋等着被发掘,鹌鹑蛋、野鸭蛋、燕鸥蛋、知更鸟蛋,运气好的时候还能找到蓝鹭蛋。就像从前那样,我们将很快找到鸟巢,把蛋捧在手中欣赏它的色泽和花纹,把耳朵贴在蛋壳表面倾听,猜测这一窝还要多久才能破壳……

这时候头顶滑翔过一只大鸟。天啊!一只白头鹰!

在天空的一角,它伟岸的翅膀扑腾了一下,把整个林子的空气都扇了一下,于是我们的心也跟着扇了一下。“喂!”有人下意识地叫了一声,而其余人只是充满敬意地盯着它滑翔的悠长轨迹。它晃了几下,终于在一棵高而稀疏的树上停了下来,我们踮着脚,看到树干中间的树杈上它稳稳搭着的巢。

一个人想说话,可是被另一个人的手势给制止了,北美白头鹰在这一带很少见。我们屏气凝神不打扰到这只被祖先赋予神圣意义的大鸟,睁大眼珠子不漏过它的每一种姿态:它高贵洁白的头部和尾羽,乌黑宽阔的身体和翅膀,亮黄色的喙和爪。她站在巢中,有节律地颤动双脚检视自己的蛋,她低头梳理了一下羽毛,背部优雅地拱起来,嘴中发出悠长沧桑的哨子声。

我们有时候是群残忍的孩子。那些外观特别漂亮的鸟蛋,我们时常打碎它们,仅仅为了观察未长成的幼鸟那透明无毛的身体。我们还曾央求凯特琳娜偷出过大人的猎枪,去肆意捕杀野兔和锦鸡。一到狩猎季节,那些有幸随父亲远征打猎的孩子(公子一家就为了狩猎而养了六匹顶漂亮的小母马)便会添油加醋地描绘一头可怜的鹿或狐狸奄奄一息的最后时刻,把所有血腥镜头都吹得风生水起。总而言之,对于许多动物,我们乐意看到它们流血虚弱的模样。可是这只白头鹰!我心中赞叹:它长得多么壮美,它浑身都是力量!我永远不会去伤害这只白头鹰。我永远不会去打扰它。我甚至不愿意让它知道我的存在,我只愿在远处崇拜它就好了,因为在它面前,我是微不足道的。有一瞬间,我想到,这些话有点宗教意味,很值得去和雪利讨论……可是,我的心马上被另一种欲望给占领了:我很想去摸摸白头鹰的蛋,见识一下这些未来的王子王女。很想很想。

不知过了多久,母鹰终于从巢里飞走了。我们又等了一会儿,直到确信它飞远了,就飞快地跑到那棵大树下,巢搭在大树的中部。没和大家商量,我已经一蹿而上开始爬树。“那么高,太危险了。”几个人纷纷表示。“树枝很多,可以借力。”我已经超过他们的头顶了。

雪利拉着我的裤腿,公子却鼓励地打趣道:“别把蛋打碎啦。”凯特琳娜终于被舆论的鱼钩丢下了,被想象的渔网放开了,她沉入记忆的禁忌海底,和邪恶又神秘的女巫婆归成了一种东西。看来,生活终将风平浪静。

我想说明的是:那年夏天是我野蛮捣蛋的黄金时代,我是这一带爬树翻墙的第一好手。过去的几个月我蹿高了很多,一下子成了这帮孩子中最高的一个,而青春期的其他发育还未显山露水,我仍然像猴子一样精瘦灵活。我当时穿着一件旧T恤一条旧短裤,感到了无牵挂,身轻如燕。鸟巢的确很高,可是我是那么急切想看白头鹰的蛋,根本不觉得害怕。没一会儿,我已经够到了那用枯枝搭成的整洁的巢穴,除了小腿擦破了一点皮,一切都很顺利。三枚带着黑斑的白色鸟蛋安静地躺在巢中,我的手够到了最近的那枚鸟蛋,将它放到裤子口袋里,脚下的伙伴们发出了一阵欢呼,我的心狂颤了一下。

我们小心翼翼地把鸟蛋从一个人手上传到另一个手上,唯恐打扰了蛋壳里边正在熟睡的雏鹰。说实话,鹰蛋长得很朴素,灰蒙蒙的底色上有几点稀疏的黑斑,不像知更鸟蛋那样拥有翡翠的光泽,甚至比不上斑点众多的鹌鹑蛋漂亮。可是,一想到这里面沉睡着的是一只未来的白头鹰,这已经足够我们崇拜这只蛋了。雪利说,我们应该把蛋还回去了。可是大家已经开始猜测蛋什么时候可以破壳,以便哪天可以回到这棵树下来看望新生的小雏鹰。雪利靠在树干上,有些无聊,便以一种白日梦似的却再自然不过的语气开始对我们讲,这枚鸟蛋让她想到了永世轮回。她觉得,如果一个人不能把自己寄托到自己之外的某样东西上,那么灵魂不灭是不可能的,永世轮回是不可能的。这让大家很尴尬,因为我们不知道该如何接腔,不知道这和鸟蛋有什么关系,甚至不知道永世轮回是什么意思。即使我们这群人中最聪明的公子,也只是张了张口,又缩回去。我注意到,有两个同伴显得不安,因为雪利戴着十字架项链,穿着黑色连衣裙,靠在树干上,整个人那么苍白,苍白得发光。我们装作没听到雪利的布道,继续热烈地讨论这只鸟蛋多大了,雏鹰有多重。雪利又说了一遍“我们该把鸟蛋还回去了”,可是已经太迟了,因为天空的一角那只母鹰正在滑翔返巢。

接下来的一切发生得很快。母鹰在巢里气急败坏地低鸣,我们带着来不及归还的鸟蛋飞奔回家,母鹰在我们后方追了好一会儿,雪利看起来很生气,其他人显得又后怕又兴奋。太阳快落山了,我们商量把鹰蛋留在公子家过夜,第二天趁母鹰外出了再送回巢里。

其他孩子都走了,我决定在公子家多呆一会儿。是我把蛋从巢里取下来,我因此多了份责任保证鸟蛋稳稳当当地度过这个离巢的夜晚。公子的家像往常一样空荡荡的。他在白宫任职的爸爸自从“水门事件”之后就忙得焦头烂额,他妈妈则照常去女友家做客了,家里只有一个老眼昏花的女仆伊达,正在遥远的厨房里打盹。

公子找来了一只透明的大玻璃碗,剪开两只凯特琳娜的旧棉袜铺在碗底,决定这就是鸟蛋安度夜晚的小窠。他带我去花园,我们以最不紧迫的速度寻找材料去完善这个小窠。花园的角落里放着一包碎木片,公子家用这种碎木去种植兰花,我觉得这正适合堆在玻璃碗里,铺成一层软绵绵的垫子。这时,公子对我说,他觉得雪利变成了一个有趣的人。他说哪天有空他想去找她聊聊。他说她在瑞典一定过了段很不一般的日子。他说他想知道雪利有没有读过《雅歌》。

我正在把手伸进松软阴凉的碎木片里,抓起一把添入小窠。我说:“什么是《雅歌》?”

公子说,《圣经》里面有一卷叫《雅歌》,它是所罗门的歌,是歌中之歌。他很想知道雪利对那一卷是怎么看的。

我说:“那里面讲了什么?”

公子背给我听:“我以我的良人为一袋没药,常在我怀中;我以我的良人为一棵凤仙花,在隐基底葡萄园中。”

我们找到了一张旧报纸,把头版尼克松的脸给撕碎了,把纸屑洒在碎木片上。

公子背给我听:“无花果树的果子渐渐成熟,葡萄树开花放香。我的佳偶,我的美人,起来,与我同去。”

我们起身,在院子里剪下一些新枝新叶,抛在纸屑之上。

公子背给我听:“你是园中的泉,活水的井,从黎巴嫩流下来的溪水。”

我们用洒水壶给小窠浇上一星点的水,让最上层的枝叶沾上水气,显得新鲜光洁。

公子问我:“你记得雪利在树林里说的话吗?关于永世轮回的话。她的意思是,我们只有把生命寄托在自身之外,才能解脱。可是,她真的已经这么斩钉截铁地决定了吗?把生命寄托在自身之外,而不是之中?和广大的宇宙发生联系,而不是与身边的朋友?”公子说,他盼望和雪利讨论这些重要的事情,他觉得解脱并不是放弃肉体,而是,就像《雅歌》里唱的那样……

然后我们都没有说下去(幸好没有说下去,我因为这些话而变得很难过),因为那时我正把那颗鹰蛋摆放在这精致的窠里,把窠放在门廊的转角。这样,暖和而不刺眼的最后一丝光线能照在这颗珍贵的鹰蛋上,而路过的人不至于不小心踩到。我们欣赏了一会儿自己的杰作,想起明天我们就要把鹰蛋还回去,这个短命的窠显得尤其奢侈漂亮。

就在这时,我发现鸟蛋上出现了一道裂痕。这件事是这么不真实,以致我只是盯着那道裂痕,还以为我们不小心把它摔裂了。然后,那条裂痕变成一个小洞眼,整个蛋微微跳了一下。一小只湿漉漉的白翅膀敲砸着这个小洞,于是蛋摇摇摆摆,摆幅越来越大,在我们铺垫的枝叶中跳来跳去,发出“嗒嗒”的响声。嗒嗒嗒嗒嗒嗒嗒嗒,我们看到它浑身湿漉漉的白羽毛和额头部分的少许灰色。它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它抖掉身上粘连着的几块碎蛋壳,仰着脖子,张大了嘴。

一只新生的小鹰。

我们是那么喜悦,所以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默契地奔向厨房。我从公子手中接过一小杯温牛奶,还有一只小得不能再小的银勺。在给鹰宝宝喂奶并不断拍抚它的脖颈防止它呛着的时候,因为一种难以抑制的兴奋,我无声地欣喜地问了一连串问题:“这是一只小雄鹰还是小雌鹰?我们叫它什么名字?它会像蠢乎乎的小鸭子那样把我们永远当作它的妈妈吗?它的妈妈会不会不要它?”

公子一个问题都没回答,那是当然,他什么都没听见。他安静地坐在我身边,试探性地摸了摸鹰宝宝的小翅膀,当它转过脑袋来看他时,他显得那么满意又那么迷茫。公子说,前几天,他姐姐凯特琳娜托人捎信给他,到今年冬天她会有一个宝宝。她想让他把这件事告诉妈妈——也许不要告诉爸爸,还是瞒着他比较好,但是她很想托他带话给妈妈——她要当外婆啦,她想不想过来看看宝宝。公子说,听到这个消息他觉得又满意又迷茫,他还没有想好要怎么告诉妈妈,才能让她和自己一样满意,而不是生气、着急、大哭。

然后公子突然丢下这一大堆烦心事。他突然问我能不能帮他完成摄影课的作业。

我说我很乐意帮忙。

公子捧着他的禄莱双反照相机:“这其实很简单,你只要继续这样拍抚这只雏鹰就可以了。”

我欠了欠身,让自己坐得端正一点,把一头乱发全揽到脖子后面。我伸出右手拍抚我的小鹰。与此同时,公子给出了一系列简洁短促的指令。

他让我把左腿再往前抬高一些。他让我下巴再往右转一点。他让我把裤腿理一下。他让我的眼睛看着小鹰的眼睛。最后,他说,现在的光线不太好,曝光需要很长时间,为了照片清晰,我应该尽量保持这个姿势不动。我的呼吸得轻一点,再轻一点,其实,我最好屏住呼吸。

我屏住了呼吸。

他趴在我面前的地板上,调整着相机。

然后,他说:“你能不能做出个忧虑的表情?就是,你得看着小鹰,而且表情很担心。”

我不太明白他的意思。

他说:“你可以想想看,你有没有什么特别担心的事情?”

那个夏天,直到那一天,直到那一句话,我都快快乐乐,无忧无虑的。然后公子问了我这句话。我便开始想,有什么让我担心的事情。

我很担心我的小鹰。我很担心我们没能照顾好它。我担心它挨不到我们明天送它回巢的时候就会死掉。

我很担心凯特琳娜。她和她的演员情人结婚了吗?如果没有结婚,即使这个宝宝多么让人满意,他会不会变成杂种、野种、私生子?

我很担心我自己。主要是,我很担心我的胸。最近那一块变得又硬又胀,这意味着我在发育,没多久那一块就会变得像成年女人那样又大又软、碍手碍脚。我很担心,既担心它生长又担心它停止生长。但愿我的胸能长得好看一点,我觉得最好看的胸是凯特琳娜的胸,我最后一次见到她的那个样子,她金色的长发挽成了一个光滑的髻,嘴唇抿得紧紧的,胸部像鸽子一样微微起伏,只有这种鸽子似的匀称的胸部才能显得那么美丽又那么自信。而且,这样的胸不算太大,我想,发育成那样我也可以继续爬树、翻墙。我每个晚上都对着镜子检查半天,我希望我和凯特琳娜一样幸运。

当然,我还担心雪利,担心公子。雪利和公子——我觉得他们的毛病全在于寒冷的天气。听说有一种病叫作冬季抑郁症,冬天一到,人就会觉得血液凝滞,情绪低落。如果冬天过于漫长,血液会越来越凝滞,直到变成蔚蓝的冰。爸爸曾说过,雪利那一家和公子那一家是我们镇上的“蓝血”,我现在终于明白了这个词——雪利和公子,他们就是这么回事,他们的血是蓝色的,蓝色的冰。如果雪利没有去冰天雪地的瑞典受四年的罪,她不会突然神神叨叨开始信仰上帝。而公子,他的情况更糟,我受不了他刚刚谈论《雅歌》和永世轮回的口气,他听上去就像,他早已想过了一切联系啊解脱啊《雅歌》啊十字架啊之类的事情,他是那么那么明白雪利,胜过他明白我,这让我变得非常难过。当然,他不像雪利那样去过瑞典,不过他是一块结了三百多年的冰。他的祖先,纯种盎格鲁–撒克逊人,自从又冷又湿的英格兰跳上“五月花”号到达北美洲后,他们接受印第安人的烤火鸡,绑架非洲人到他家做奴隶,和墨西哥人打仗……从“五月花”号靠岸那一天算起,三百多年过去了,那么多变化发生了,在那么熙熙攘攘的种族大熔炉里,他们家居然仍然坚持只和浅色皮肤浅色头发的寒冷抑郁的蓝血人婚配,他的身体里不幸没有混进一滴温暖地带的血。

而我。我是公子的反面,我的血是炙热的。我的血有一半的意大利,四分之一的西班牙,四分之一的希腊,全部是阳光灿烂的地中海国家,炙热如火。我的血是如此炙热,他的血是如此寒冷,而现在我们坐在一起。我们的鹰宝宝睡着了,它也许很难养大,也许会死掉,可是它现在活着,而且呼呼大睡。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我正屏着呼吸,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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