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上(精装)(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26 23: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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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昇

出版社:中国华侨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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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上(精装)

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上(精装)试读:

再版识语

自本书初版以来,奄忽已近五载。此次再版,重阅一过,于原稿失检错漏之处多所修益。古人云,校书如扫尘。自知谬误犹存,尚祈指正。曹昇2012年3月第一章一个普通青年的觉醒1.平庸有罪

公元前254年,李斯第一次登上了中国历史的大舞台。

李斯此时扮演的角色,只不过是一名小得不能再小的公务员,在楚国上蔡郡做看守粮仓的小文书,饱食终日,无所事事,浑浑噩噩,不知老之将至。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在上班时间溜号,牵着自家养的一条黄色的土狗,带着两个年幼的儿子,出上蔡东门,到野外追逐狡兔。

上蔡郡是一座小城,李斯生于斯,长于斯,并一直认为自己将和自己的祖父、父亲一样,死于斯,葬于斯。外面的世界,对他来说并没有清晰的概念。李斯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房子不大,但已足够居住;薪俸不高,但尚算衣食无忧。老实说,就这么过一辈子也是蛮好的一件事情。在投胎人世的时候,阎王爷如果也肯给你这样一份合同,我相信,十个人里头有七八个都会毫不犹豫地签字画押。不知不觉间,青春年华在悠闲缓慢的生活中渐渐逝去,意志在平淡无奇的日子里悄悄消磨。总之,在此时的李斯同学身上,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将在未来的二十多年里,占据中国历史舞台的中央,扮演着显赫的男二号,享受着最好的灯光和机位,拥有着最多的特写和对白。

然而,一件偶然而有趣的事情发生了,就是这件小事,改变了李斯的一生,也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中国历史的进程。

李斯多少有些洁癖,几乎从不在吏舍的公共厕所内方便。这天,他忽然内急,忍,强忍,再忍,继续忍,忍了又忍,直到不能再忍,只得捧着肚子,弯腰夹腿,直奔吏舍厕所而去。厕所里的几只老鼠正不无哀怨地吃着粪便,见有人来,吓得惊惶逃窜。

有些人上厕所只是为了清空肚腹,有些人却可以在清空肚腹之余,悟出来一番道理。这不,李斯在畅快淋漓地解决了内急问题之后,一边系着裤带往回走,一边悲叹起厕所里那几只惊恐的老鼠来:它们“食不洁,近人犬,数惊恐之”。推此及彼,自己所管粮仓里的老鼠,却可以“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同样都是老鼠,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李斯是一个极其认真的人,他决定将厕鼠和仓鼠的贫富差距作为一个课题来研究。为此,他做了一个实验。实验很简单:他把仓鼠抓住,关在厕所里,再把厕鼠抓住,关在粮仓里。三天之后,他来检查实验成果。结果如下:曾经的仓鼠现在也开始“食不洁,近人犬,数惊恐之”,曾经的厕鼠现在则“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

见到此情此景,李斯不由百感交集,说出了他在中国历史舞台上的第一句台词:“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

通过这次实验,李斯明白了一个道理:“鼠在所居,人固择地。”他开始反省自己迄今为止的一生。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我活了二十多年,都活了些什么?看看自己身边,尽是庸庸碌碌之徒,难道我也要和他们一样,朝生暮死,无声无息?一想到此,李斯浑身泛起一阵神圣的战栗。他趴到地上,一阵干呕。

大丈夫于人世间,有两个问题必须问问自己:活着时怎样站着?死去时怎样躺着?留在上蔡郡,他注定将一事无成。他将被胡乱埋葬在某个乱坟堆里,他的名字只会被他的儿女们偶尔提起,而等到他的儿女们也死去了,他的肉体也早已在棺椁里腐朽烂透,他的名字也将不会被世间任何一个人所记起。到那时,上天入地,也找不到半点李斯曾存在过的痕迹。

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

一股熊熊的野心之火燃烧在李斯死寂了二十余年的心中。他感觉到,名利的野兽正在他的体内苏醒,并向他发号施令。而他,也将乐意遵从。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于是,李斯作出了一个决定:离开偏僻贫瘠的上蔡郡,到能让他建功立业、名垂青史的地方去。

果断和决绝是李斯一贯的作风。他在同事们的一片惋惜声中,辞去了为众多乡亲羡慕的公务员一职。他要到兰陵去,他听人说过,兰陵有一位当代的圣人——荀卿荀老夫子。他要去投奔他,学习帝王之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他的头脑和智慧,便是他仗以扬名立万的武器。

李斯辞职之后,才将他的决定告诉他那可怜的妻子。可怜的妻子吓坏了,然而丈夫的意愿又怎能违背?她一边为丈夫收拾包袱,一边流着眼泪。两个年幼的儿子问:“阿妈你在做什么?”她说道:“阿父要出远门去了,要很久才能回来。”妻子将收拾好的包袱递到李斯手里,小声问道:“万一事情不成呢?”

李斯歉疚地望着妻子,说:“无论如何,我一定要去试一试,就算我不能证明我可以,那也要证明我不可以。”

李斯摸了摸儿子的脑袋,以为告别。最小的儿子刚学会说话不久,他仰望着自己的父亲,脆声说道:“阿父,等你回来了,我们再到城外逮兔子去。”

李斯眼眶一热。他不许自己犹豫,背上包袱,夺门而去。2.万世师表

第一次出门远行的李斯,心里忐忑不安。妻子为他新做的草鞋在崎岖坎坷的道路上留下浅浅的脚印,他正在一步步离开娇妻和稚子,一步步离开故里和亲朋。他已无法回头。这是一次冒险,这是一次赌博。

涉过了三千道水,问过了十万回路,李斯日夜兼程,终于在大半个月之后,到了兰陵。进城之前,他就着溪水洗了一把脸,只见水中的人儿,脸色憔悴,满眼红丝,面容平静,无悲无喜。

兰陵的繁华富丽,远非上蔡郡所能比拟。马可·波罗惊羡于我中华天朝的锦绣河山和风流人物时的心情,想来和此时的李斯相差无几。李斯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和前后左右那些衣冠华丽、外貌潇洒的兰陵市民比较起来,他是那么寒酸和不起眼。然而,每当有人对他这个乡下人投来惊异的一瞥时,李斯都会以强硬的目光和他们对视,同时在心里对自己说道:“这些人也不过尔尔,只如粮仓里的老鼠,寄生在一个好地方而已。倘把他们置于茅厕之中,也就是食不洁的厕鼠罢了。”如此一想,李斯的头颅便在光天化日之下骄傲地昂了起来。

李斯找人打听荀卿的住处。那荀卿乃是一代学术宗师,全兰陵城的荣耀,问谁谁知道。有几个好心人见李斯是从外地来的,还硬是把他一直领到荀卿的家门口,弄得李斯非常不好意思。

这个时候,荀卿已经从兰陵令的领导岗位上退了下来,专一心思,著书育人。他和孔子一样,“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是以,尽管囊中羞涩的李斯交纳的学费少得可怜,荀卿依然将他收为弟子。李斯温暖地感受到了什么是真正的万世师表。

跟随荀卿学习的弟子,虽然不及孔子门下的三千之数,但千八百人还是有的。为了保证教学质量,荀卿将这些弟子按知识水平分成不同的等级,类似于今天的专科、本科、硕士、博士。李斯安顿好了之后,荀卿对他进行了一次摸底考试,看看到底该将他分到哪个等级。然而,李斯并不是一个考试型的学生,出来的成绩甚是糟糕。尽管他那一手妙绝人寰的小篆书法看得荀卿三月不知肉味,但是荀卿还是将李斯分到了最低级别的专科班。

至此,李斯遇到了他出门远行以来的第一次挫折。

其实,论智慧和武功呢,李斯一直都比荀卿门下的那些弟子高那么一点点,无奈一次考试考砸了,便沦落到最受歧视的专科班去了。更要命的是,由于荀卿先生的精力所限,专科班的任课老师并不是荀卿先生本人,而是他带的那几个博士生。

李斯灰心丧气,几次想回上蔡郡拉倒。然而,他觉得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走了,实在太没有志气。他酝酿着滔天的怒火,寻觅着泛滥的发泄。

这一天,机会来了。荀卿先生开大课,所有的弟子聚集一堂,聆听教诲。

我们不妨大胆想象一下当时的情景:一个大院子,黑压压地坐满了人,阳光在头顶明媚着。为了让荀卿先生的话传遍院子的每个角落,弟子们早提前把树上的知了捉了个干净,屋檐上的鸟窝也给捅了,偌大的院子,像一台被按过静音键的万丈彩电,阒然无声。

荀卿先生清清喉咙,登台开讲道:“人之初,性本恶。”话音甫落,一人长身而起,朗声接道:“人之初,性本善。”荀卿先生循声望去,哦,原来是那个小篆写得极好的李斯。

荀卿先生又道:“先有鸡。”

李斯道:“先有蛋。”

荀卿先生道:“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

李斯道:“青,取之于蓝,而蓝不及蓝;冰,水为之,而温不如水。”

遇上这么位抬杠的,课是没法上了,荀卿先生冷哼一声,拂袖而去。李斯则浑身上下被一种复仇的快感包围,他克制住不让自己仰天狂笑,挑衅地看着身边的同学,往宿舍走去。包袱早已收好,妻子和幼儿正在故乡上蔡倚门而盼。

荀卿先生不愧是伟大的教育家,被李斯当庭顶撞之后,气很快就消了。在李斯身上,他看到了其他学生所不具备的独立思考的可贵品质。他深知,只会人云亦云的人,注定一辈子没有出息。他追上李斯,两人在和平而友好的气氛下进行了一番长谈。荀卿大悦,当即拍板将李斯升入博士班。所谓一逢风雨便化龙,李斯在荀卿的悉心教导下,学业大进,才华尽显。很快,其文章、经术、谋略、辩论,在荀卿门下已是无人能及。荀卿叹道:“日后能继承我衣钵的,当为李斯也。”

话休絮烦,且不表李斯在饕餮精神食粮的同时,物质食粮却时常断档;不表李斯在孤独的异乡对妻子、幼儿的思念;也不表看见别的同学饮酒嫖妓时李斯心中的愤怒和失落;只表光阴似箭,一晃四年,李斯自度学业已经大成,足堪游说诸侯、定国安邦,便向荀卿辞行。荀卿挽留他留校任教,李斯婉言谢绝。做学问岂是他的志向所在?

李斯到宿舍收拾好包袱,哼着小曲,心情雀跃而狂野。他正准备出门,却从门外进来了一个陌生人。李斯好奇地打量了陌生人一眼,而就是这一眼,让他下定决心在荀卿门下又多待了三年。那么,这个陌生人是谁呢?他身上又有着怎样的魔力?3.一生之敌

必须承认,有些人一望即知为非凡人物。李斯仅仅打量了陌生人一眼,便断定他是自己今生遇见的第二个注定不朽的重要人物。第一个自然是他的老师荀卿。陌生人衣冠华丽,俊美优雅,提着贵重的皮箱,看样子像是刚来报到的新生。李斯作为一个老生,对这位新生却丝毫也不敢轻视。他知道,若小觑了此人,只会是他自己的损失。

李斯的第六感告诉他,眼前之人必将是自己一生的劲敌。

陌生人注意到李斯,也是眼前一亮。“韩非,韩非的韩,韩非的非。”陌生人自我介绍道。他说话有些口吃,因此,这么短短的几个字,已费了他不少力气。

李斯哪里有心情在乎这些肉体上的细微缺陷,他已完全为这个年轻人的名字所震惊。他把自己的脑袋伸进自己的肚子里,在里头一阵狂喊:“我没看错人。天哪,韩非!他就是韩非!”

李斯近乎癫狂的兴奋,不是没有来由的。韩非,韩国公子,弱冠之年便已才高四海、名动天下。崇拜英雄是人类的本能需要,韩非,便是为当时无数读书人所崇拜的英雄。李斯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居然能有幸和传说中的韩非同窗。因此,一时的失态也在情理之中。两人坐下摆了会儿龙门阵,均有相见恨晚之意。韩非想不到的是,在兰陵这么个小地方,除了荀卿先生之外,居然还有李斯这么一位智慧之人。李斯想到的却是,韩非我不如也,我将从而游之,从而学之,从而过之。李斯撂下包袱,不走了。

韩非的到来,在荀卿的弟子中间引发了不小的轰动。韩非所到之处,总会被狂热的同学包围,向他提些五花八门的问题。韩非此人口吃,每由李斯代答。李斯虽为代答,却总能暗合韩非的心意。很快,李斯和韩非便成为一对死党。两人居则同室,出则同车,亲密之态,不逊于新婚的夫妻。纵观中国五千年的历史,像李斯和韩非这样令后人心潮澎湃的两个男人的相遇实不多见。究其原因,一是要相遇的两个人都是超重量级人物,而且吨位相当;二是要足够年轻,至少不能太老,人一老,便会固执或傲慢得令人生厌;三是要在一起的时间够长,一夜情什么的都不能算;四是要互相影响,彼此促益;五是要两人分开后均能在境界上较前有一提升。想来想去,大概也只有唐朝那两个半人半神的诗人——李白和杜甫符合条件了。这种可遇不可求的相逢,缘分哪。与此相比,一男一女的相遇则等而下之了许多。即便是才子佳人遇见,那又如何?大家见面了,爽一下,就算拍成A片流传后世,后人想起你们来,最多也就是性欲高涨,断然不会心魄摇荡,只悔生之晚也,不得从游请益。所以说,境界有差距。扯远了,打住。坚决打住。

看见李斯和韩非如此相得,最高兴的莫过于荀卿老先生了。他苍老的心灵如同秋日的田野,沉浸在丰收的金黄之中。他不无自豪地在孔子画像前祝曰:吾道之光,吾道之倡,又岂在门人之寡众?视韩非李斯二人,较圣门七十二贤人孰如?

回到李斯,他在韩非身上学到的知识不会比他从荀卿身上学到的少。韩非以他独特的贵族视角和超凡的天才才能,将李斯领入了一片全新的天地。韩非带来的珍贵典籍、对国际形势的分析判断、对历朝得失的深入见解,都使李斯受益匪浅。李斯像一块贪婪而高效的海绵,能迅速把他所接触到的知识吸干消化。日后,李斯回忆起这段美好的求学岁月时,这样评价他和韩非的关系:不遇李斯,韩非不失为韩非;不遇韩非,李斯不得为李斯。这话多少有些谦虚。我愿意作这样一个比喻,即把李斯和韩非比拟成两个生产知识的国家,韩非国通过“口吃牌火车”向李斯国倾销了大量的知识产品,李斯国却也通过“抬杠号货轮”向韩非国反倾销了大量的知识产品。除了荀卿国之外,韩非国和李斯国互为最大的“知识贸易伙伴”。只不过最终结算下来,韩非国是贸易顺差国,李斯国是贸易逆差国。当时就是这样。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过了三年,名利的野兽在李斯的体内再度苏醒,他感觉到时机已经成熟,得时无怠,利在急行。他要离开兰陵了。这次,荀卿老先生没再挽留,他知道,此时的李斯不再是七年前的那个李斯,也不再是三年前的那个李斯。此时的李斯,心如满月弓,志似穿云箭,他在向往着天下,而天下也在等待着他。荀卿老先生只是问道:“汝欲何往?”

李斯对未来的行止早已成竹在胸,当即慷慨言道:“斯闻今万乘方争时,游者主事。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故斯将西说秦王矣。”

荀卿老先生又问:“汝为楚人,何不事楚?”

李斯道:“楚不能用子,而况斯乎?”这话勾起了荀卿的伤心往事。荀卿长叹一声,闭上双眼,不再说话。李斯给荀卿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去了。

李斯为什么要去秦国呢?当时,六国皆弱,秦国独强。六国皆弱,但还不至于弱得没有一点翻本的机会;秦国独强,但也没有强到敢拍胸脯叫嚣以一挑六。一般人的想法通常是,宁为鸡头,不为牛后。六国弱,好啊,正要用人,这一去,还不弄个部级干部当当?秦国强,能人也多啊,位子却是有限的,一去,顶多也就做个处级干部。去六国,就这么定了。李斯可不这么想。他不做鸡头,也不为牛后,他像斗牛士手中的宝剑,带着锋利的寒光,直奔牛头而去。他要证明,在弱者中间,他是强者;在强者中间,他是更强者。在他身上,不存在嫉妒这种低劣的情感。当他初见光芒如太阳的韩非时,心中并无妒忌,有的却是战而胜之的勇气和自傲。我喜欢李斯这一点。熊的沉默比狗的吠叫更为可怕,也更值得尊敬。

纽约人吹嘘自己的城市有多牛的时候,通常会说:You can make it here, you can make it anywhere(你在这里做到了,在一切地方就都能做到)。那时的咸阳,就如同今日的纽约。所以,我们好胜而骄傲的李斯同学要去咸阳。

李斯再来告别和他朝夕相处三年的兄弟韩非。哥俩年纪差不多,性情也相近,自然可以说些不足为荀卿道的知心话。李斯痛饮一杯酒,道:“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托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其言也悲,其情也痛,其耻也深,其志也烈。韩非贵为韩国公子,对卑贱和贫困自然没有李斯这样深切的体会。他本来想邀李斯和自己共赴韩国,但见李斯去咸阳的意愿甚坚,也不便多说。韩非倾囊,得十数金,悉数赠予李斯。李斯也不推辞,坦然受之。韩非歌一曲:“子欲西入秦,吾将东归韩,子勿为秦相,吾不为韩将,子攻兮吾守,兄弟两相伤。千般相见好,莫逢在沙场。”韩非唱歌倒不口吃,听得李斯也是好一阵感伤。两人洒泪而别。

李斯顺路回了一趟阔别七年之久的家乡,一家人恍如隔世,相见无言,只是抱头痛哭。儿子们见到李斯,一时间还不太习惯,显得很是生分。倒是那条黄狗还在,一见李斯,便摇头摆尾,兴奋得不得了。李斯带着儿子,牵着黄狗,出上蔡东门,到野外追逐狡兔,重温往日的温馨记忆。这样一来,两个儿子才又和李斯熟稔起来。然而,李斯又要再度远行了。他要去咸阳,一个遥远而伟大的都城。在那里,住着一个名叫吕不韦的相国,还有一个名叫嬴异人的秦王。

不着边际地写了这么多,接下来终于轮到了正题。且看李斯如何在咸阳为自己的仕途打拼奋战;如何超越众多的高官显爵,以布衣之身,位极人臣。我说的这个极,是最高意义上的极。第二章谁的咸阳?1.酒馆怪客

公元前247年,十月的咸阳,刚下过一场大雨,一雨成冬,寒气逼人。在一家廉价酒馆内,有一个男子正拿着一根筷子,蘸着杯中酒,在面前的桌子上写画着什么,口中念念有词。但见这人体态肥厚,衣衫甚是体面,一双长眉下,两只小眼睛放着迷离之光,扁而塌的鼻子,使整个人看上去猥琐平庸。莫非这人就是传说中的李斯?这形象,用两千多年后的东北话来讲,也未免太砢碜了吧。我不相信李斯就是这副尊容,且让我唤一声,看看他答不答应。于是我吼道:“李斯。”还好,那人没有答应。然而,南边靠窗的角落里却响起一个声音:“李斯在此,是谁唤我?”我赶紧朝李斯走去,只见他身高八尺有半,狼目鹰鼻,颧骨高耸,天方地圆,虽不及韩非的俊雅风流,但也算是一副英气逼人的好相貌。

李斯对我说道:“阁下如此玉树临风,实为李斯生平仅见,不知有何指教?”

我道:“某正在写阁下的传记,不知阁下可否得闲,某有诸多疑问,有待阁下拨云见日。”

李斯大怒,道:“男儿当持三尺剑,立不世功。即便偶操刀笔,也当写自家的传记。替别人写传记,你羞也不羞?”

我道:“不羞,就不羞。”

李斯更怒,向我扬起水缸大的拳头,道:“滚。”

我回到家,在刚开了个头的李斯传记上如此写道:“李斯其人,一贯旗帜鲜明地反对别人替他写传记。”

李斯朝我发了一通火之后,前面提到的那个体态肥厚的人过来好心地安慰他。这人自报家门,郑国是也。又问李斯姓名。李斯有些懒得理会郑国,便信口胡诌了一个名字,道:“姓姜,名尚。”

郑国打个哈哈,道:“姜尚姜太公,开周朝八百年江山的第一名相。兄台与前朝圣人同名,好,好啊。”

李斯心里郁闷,而且也暗怪郑国的唐突打扰,也不接话茬,只是喝着闷酒。

郑国眼神一动,又道:“郑某不才,却也知道姜尚并非兄台真名。郑某略通算术,兄台这随口编造的一个化名,据郑某看来,却也无意间泄露出兄台此刻的满腹心事啊。”

李斯来了兴致,他倒要看看郑国如何忽悠,便道:“请兄台赐教。”

郑国道:“欲润喉,却无酒。”

李斯会其意,替郑国满斟一杯酒。

郑国又道:“有酒无菜,不如无有。”

李斯一拍桌子,道:“掌柜的,上菜。”

酒菜齐备,郑国这才悠悠说道:“渭水之滨,姜尚垂袖,名为钓鱼,意在兴周。君亦姜尚,囿困咸阳,直钩虽下,鱼儿不上。”

李斯闻言大惊,难道眼前这人真能看穿自己的心思,又或者他只是歪打正着?于是强笑道:“咸阳乏水,何鱼可钓?”

郑国怪异地看着李斯,道:“兄台又何必明知故问?兄台要钓的,不是逍遥游弋的水中鱼,而是独揽秦政的相国吕。”

相国吕,即是封爵文信侯,被新登基的秦王嬴政尊称为“仲父”的秦相吕不韦。李斯到咸阳,的确是想投靠吕不韦的。李斯见郑国已把话全给挑明了,知道也无须再掩饰,便道:“阁下果然高人。实不相瞒,在下姓李名斯,楚国上蔡郡人氏。今学已成,度楚王不足事,而六国皆弱,无可为建功者,故西入秦,欲说秦王。今秦王嬴政初继王位,又兼年幼,故国事皆决于相国吕不韦。然而,侯门深似海,李斯来咸阳已三月有余,却不得相府之门而入。想我李斯满腹才学,论辩术纵横,不输苏秦张仪;论富国强兵,足比商君吴起。天生我材而不可用,为之奈何?”说完,慨然长叹,满面皆是抑郁不平之色。2.计划不如变化快

三个月前,李斯刚到咸阳的时候,尚是炎热的夏日,穿件单衣也会汗流不止。李斯也是点儿太背,他到咸阳的第二天,当时在位的秦庄襄王嬴异人便一命呜呼,新继位的秦王是嬴异人的长子——年仅十三岁的嬴政。秦庄襄王之死,颇有些蹊跷,他一向身体强壮,夜御八女之后,第二天还能精神抖擞地临朝听政,然而说死也就死了。一时间,有关庄襄王乃是被人阴谋杀害的谣言传遍了整个咸阳城。正所谓计划没有变化快,在李斯看来,死一个秦王没什么,重要的是,他的整个仕途规划因为这起突发事件而被全盘打乱,只能推倒重来。

李斯见秦庄襄王已死,嬴政新立,秦国格局尚未稳定,决定先观望一阵子再说。在那时,每一个国王的死去,对他的国家而言,都是一场或大或小的危机,朝廷中的各大派系势力必然会借这个辞旧主迎新君之机,或明或暗地进行较量角力,以争取在权力的蛋糕上占据更大的份额。原本占小块的想要大块,原本占大块的想要更大块。当权力蛋糕的再分配达到纳什均衡,政局才会再度趋向稳定。

处于观望状态的李斯同学,一天也没闲着,他的足迹遍布咸阳的大街小巷。他的腿勤,嘴更勤,见人就侃,逢人便聊,打听宫里宫外,朝上朝下。咸阳作为秦国的都城,政治气氛是浓厚的。咸阳市民侃起朝政来,个个都不带停的。李斯是个优秀的聆听者,又是外乡人,因此每个咸阳市民看到他,国王脚下讨生活的优越感便油然而生,于是乎便如同吃了大力丸似的,侃力十足。李斯心里清楚,这种道听途说来的东西,就跟人体一样,百分之七十是水分。关键是你要找出那百分之七十的水分,并把它从耳朵里排出去。而这一点,正是李斯的强项。

李斯整天早出晚归,空着耳朵出去,满着耳朵回来,就这样过了一个月的时间。这时,李斯的举动引起了秦国便衣的注意,怀疑他是六国派遣过来的间谍,正准备把他缉拿归案时,李斯却忽然从他们的眼前消失了。

原来,李斯看情报收集得已足够详细,便把自己关在逆旅的房间之内,三天不出房门,根据手头掌握的情报,开始重新制订自己的仕途生涯规划。

李斯同学的仕途规划是典型的暴富心态,要一口吃成个大胖子,恨不能今天见到秦王,明天便做宰相。像这种梦想一夜之间便位极人臣的心态,在古代,尤其是乱世,还是不乏成功的先例。况且,以李斯的智慧和天赋,睥睨天下,心雄万夫,不立非常之志,焉为非常之人!

闷热的天气使持续的思考变得更加艰苦。李斯全身赤裸,背着双手,在不大的房间里来回遛弯,几乎是不眠不休。从他身体上滑落的汗水,在泥地上画出圆形的水迹,干了又湿,湿了又干。李斯知道,一个完美的仕途规划是多么重要,他必须考虑到所有的有利和不利因素。这短短的三天,将决定他未来长长的三十年,怎能不慎重?3.哪里爬起,哪里跌倒

三天之后,李斯打开房门,晃晃悠悠地走上逆旅的屋顶,以目光包容着秦国宏伟的都城。正是清晨时分,天际有寥寥残星,万丈朝霞,火红的阳光洒在李斯消瘦的脸庞上。李斯强睁着疲倦的双眼,勉强站稳,向着刚从梦中醒来的咸阳城作以下豪语:“我,李斯,李——斯,天慷慨生我,地慈悲养我。天地于我,既有所爱,必有所怀。吾闻诸古人,天下有粟,贤者食之;天下有民,贤者牧之。吾见于今日,天下之粟,待贤者食;天下之民,待贤者牧。此天赐之时,地遣之机,李斯当仁而不敢让也。“物有高低,人分贵贱。其遇或异,其性不移。相国吕不韦,昔为阳翟大贾,贱人也,往来贩贱卖贵,家累千金,士大夫耻之。为贾者,如飞蝇逐臭,唯利是图,只见一日之得失,不晓百年之祸福。今窃据相国之位,吾知其必不得长久。虽如此,吾将往投之,且秦国之事,皆决于吕氏之府,秦国之政,皆出于吕氏之门,进身之阶,舍此无他。忍小辱而就大谋,吾将往也。“吕氏门下三千食客,皆行尸走肉,何足道哉。李斯一至,必如秋风横扫,烈焰销冰,尽废彼等,唯我独尊。吕不韦,砧上之肉也,取之易如反掌,略动唇舌,便可使之俯首帖耳,而我之所求,将莫不如意。“出仕不为相国,此生虚度。相国之位,且暂寄吕氏,吾欲夺之,只在旦夕之间也。“我,李斯,李——斯,人将称颂我的名,一如我此刻称颂我的名。人将敬我,畏我,国将顺我,从我。如此男儿,方可笑傲于苍生,方可无愧于天地。“如是我所思,如是我将行。”

三天不食不睡的李斯,早已是虚弱不堪,说了这一大通话后,再也没有半点力气,只觉天旋地转,眼前发黑,两腿一软,晕厥过去。4.愤怒的拳头

关于李斯从屋顶摔落到地上的姿势,到底是平沙落雁式还是阳关三叠式,连李斯自己也不知道,今日自然更加无从查考。然而,这一摔摔得不善却是可以肯定的。当李斯醒过来时,一时间很是恍惚,浑身的骨头仿佛断开,眼前也是白茫茫一片。良久,一片白茫茫中才开始出现可以辨认的事物。他认出那个凑得最近的脑袋,那是逆旅的老板,正一脸悲悯地望着他,在老板的身后,是满满一屋子的人,大家都是冲他来的。

老板见李斯醒了,终于松了口气,开店做生意的,可不希望有客人死在自己店里。老板回头对看热闹的看客们说道:“都回去吧。没事了。”没人肯走,围得更紧了。他们都满心期待着李斯能说点临终遗言什么的。

老板对李斯道:“你可把我们吓坏了,还以为你死了。”

李斯翕动着苍白的嘴唇,微弱地说道:“饿。”

老板弄来一碗羹,喂李斯吃完。李斯无力道谢,倒头就睡。围观的人觉得李斯演的这出床上戏很不好看,尽是睡了吃,吃了睡,殊无刺激,于是失望地散去。房间里又剩下李斯一个人,蜷缩在被窝里。离家两千多里,他只身在咸阳,第一次梦见家乡。意志坚强如李斯者,在伤痛无助的时候,也难免脆弱,也盼望有怀抱可以依偎。在梦里,他的眼泪汇成河流,承载着带他回家的小舟。

李斯足足睡了一天一夜,起来的时候,精神饱满,不可战胜的神情又重新出现在他的脸上。身体虽然还是疼痛不已,他却不想再等了,他已急不可待要去征服那个征服了秦国的人。况且,他依靠的不是他的身体,而是他的野心、他的智慧。今天将是他的大日子,他一咬牙,置办了一桌昂贵的酒席,纵容自己大吃大喝了一顿,算是提前的奖励。

李斯信心爆棚地来到相国府。他此时的想法很是天真,以为凭自己的才能,一到相府,定会立即被相国吕不韦惊为天人,奉为上宾。等他到了相国府门前,心里还是不免一咯噔。相国府院墙高达五丈有余,大门洞开,其内深不可测。高大威猛的执戟武士站成两排,大门宽阔,可容两排马车并驶。李斯故作轻松地对自己说道:“挺气派的嘛。”而他的声音,控制得刚好能让那些武士听到。

李斯做出一副熟门熟路的样子,迈步便往相府里闯,却被武士厉声喝住:“什么人?”李斯只得站住,昂声道:“楚国李斯,求见相国。”武士凶横地瞪着他,叱道:“好不懂规矩。相国是你想见就能见的?”

李斯不解地问道:“什么规矩?”

武士看李斯怎么也不像个得罪不起的人物,于是也懒得和他啰唆。“滚!”武士亮起嗓门吼道。

李斯气得浑身发抖,眼睛如喷出火来,怒视着武士。武士将李斯的眼神理解为一种挑衅。武士面对惹不起的人的挑衅时,他的回应是叩头;而面对惹得起的人的挑衅时,他的回应却是拳头。武士伙同他的同伴,在秦国相国府邸的门前,好整以暇地将李斯一顿好揍。从头到尾,李斯趴在地上,愣是一声没吭。从李斯下定决心到咸阳闯荡的那一天起,他就已经是一个超越肉体的人。他在人生的另一个层面上进行着孤独而勇敢的冒险。

武士们也不敢在相国府门前闹出人命,将李斯打了个七八成死便意犹未尽地住了手,又把李斯拖离相府大门,往不远处的墙根随手一扔,扔在沿相国府院墙挨溜排开的一群面目不明的人中间。那群人一个个都如同木雕泥塑,对于李斯的到来,连眼皮也不愿抬一下。他们正心不在焉地翻检身穿的破棉袄,懒散地捉着虱子,然后偷偷放到旁边人的棉袄里头。

李斯靠在墙根处,身上满是鲜血,喘息着,咳嗽着。旁边人嘟哝着向他抱怨道:“你他妈的闭嘴,不就是挨了顿打嘛!别咳起来没完没了,咳得老子心烦。”李斯无声地苦笑,看了看那人,还算面善,便问道:“兄台高姓大名?”“姓干,名瞪眼。”“乞丐?”“你他妈的才是乞丐,你们全家都是乞丐。”

李斯也不生气,又问道:“既不是乞丐,为何坐在这里?”“和你一样,等着见相国吕不韦呗。你左右看看,这里的人,哪个不是想面见相国吕不韦,以三寸不烂之舌,博取上卿之位的?可人家相国尊贵得很,老子一没钱,二没家景,三没门路,想见他一面都难,更别说有机会和他说上话了。”“你等多久了?”“四年。光阴虚掷的四年哪。”

旁边有人不屑地哼了一声,道:“才等四年,老子都等了二十年了,前后蹲过五任相国的相府门口。谁敢和我比惨?”

又有人插话道:“光惨顶屁用?要说冤,还得数我。想当年,范雎刚到咸阳的时候,我还请他吃过饭呢。满以为这小子做了相国之后,总会照顾提携我这个故人一把。没想到,范雎小人得志之后,早就把我这故人忘到九霄云外去了。拔一毛以助故人,不为矣。嘿嘿,这帮王八蛋,刚当上官,第一件事就是忘恩负义。”

话才落音,马上有人接道:“你才请范雎吃过一顿饭。蔡泽当年来咸阳的时候,身无分文,乡巴佬一个。要不是我,他早就像条狗一样饿死在咸阳街头了。是我,花钱供他吃、供他住,找裁缝给他做体面的衣裳。没有我,他哪里有机会做宰相?唉,往事不要再提。各位,还是耐心等着吧。”

尽管刚挨过一顿毒打,李斯却觉得眼前这些人比自己更加可怜,更加值得被鄙视。为了一个也许并不存在的希望,他们在等待中耗尽了自己的青春,失去了至爱的亲人。李斯大声疾呼道:“你们到底是在等相国,还是在等死?”

一人伤悲地笑道:“用舍时焉耳,穷通命也欤。不等又能做什么?”

又一人叹道:“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

李斯气馁地想道:“难道我也会沦落到和他们一样的地步?不,绝不可能。什么‘用舍时焉耳,穷通命也欤’,什么‘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全是自欺欺人的丧气话。”的确,要是等待能解决问题的话,乌龟早就统治了地球。警惕啊,一不小心,坐以待时就将变成坐以待毙。李斯一刻也不想和这些失败者待在一起,他不愿意自己沾上他们可耻的霉气。他扶着墙,一寸寸地站直身体,再次向相府大门走去。

没有人对李斯的离开表示出丝毫惊奇。他们又在争辩着新的话题:“前天相国的马车经过时,他撩起窗帘来,特意看了我一眼。”“他看了我两眼呢!左眼一眼,右眼又一眼。”“呸,他明明是在看我。他一直都在深情地盯着我,我当时脸都被他盯红了呢。”

这些话顺风传到李斯的耳朵里,让李斯几欲作呕。这些毫无尊严廉耻的士人,说出来的话,和后宫中苦盼帝王临幸的幽怨嫔妃何其相似!可怕的权力啊,不仅能让你临幸女人,也能让你临幸男人。5.擦身死神

李斯并没有再次尝试进入相府,他只是冷静地站在相府大门前,平静而轻蔑的眼神在看门武士的脸庞上依次掠过,他看得很慢,很仔细,他要记住这每一张面孔。在不久的将来,他要让这八个武士变成八具尸体,以此来向世人宣告:李斯,绝不是一个可以被欺凌与被侮辱的人。饶是这些一贯心狠手辣的武士,暴晒在李斯的目光之下,心里也不禁寒意陡起。在这个年轻人身上,竟有着比相国吕不韦更强悍更霸道的气势。这种气势之于男人,就好比气质之于女人,先天可以生得,后天未必养得。

李斯开口说话了:“汝等庸人,安敢轻吾!汝等恃以辱吾者,徒蛮力耳,今为看门之犬,固得其所也。岂不闻,一人之辩,胜于九鼎之宝;三寸之舌,强于百万雄师,此李斯所恃也。倘李斯用事,相国也不足为尔等免祸,尔等必死也。”言迄远去。八武士为李斯的狂妄所慑,面面相觑,竟忘了阻挡。而沿相国府院墙挨溜排开的那群颓废的士人则轰然为李斯叫好,类似这样的狠话,在他们心中憋了许久,只因怯懦而不敢发。今李斯一奋其气,以受辱之躯,叱骂斥责,他们远远听着,也觉得淋漓痛快。他们为李斯鼓掌欢呼,至于李斯说的狠话能不能变为现实,这些士人却并不在乎。他们还以为李斯和他们一样,撂下这些狠话,只不过是为了追求刹那间的口腔快感。

他们错了,错得厉害。

李斯接连受了两次重伤,能支撑着走回逆旅,堪称奇迹。逆旅老板见到李斯回归的形状,早吓得面无人色,赶紧给他请大夫不提。

李斯在病榻上调养了近两个月,身子才渐渐复原。其间有好几次,他都觉得自己已经死去,脱离凡俗的躯壳,走入永恒的静寂,四周是彻底而绝对的虚无,无可触摸,无可寄托。他骇惊,却喊不出声音;他奔逃,却无功徒劳。死亡的预先演习,让他更体验到生存意义之必需。以我之见,举凡能成大事、立伟业者,大抵均有过类似的濒死经历。比较体验过死亡者和未曾体验过死亡者,其活着的姿态有大差异。前者向死而生,后者为死而生。

咸阳的医药费可不便宜,韩非赠给李斯的十数金,李斯半数留给妻儿,半数携来咸阳。三个月的衣食住行,再加上高昂的医药费,花销下来,李斯已是身无分文,即便有心回上蔡,却已是无力凑路费。他除了困死咸阳之外,似乎已别无选择。好在商人的眼睛是雪亮的,逆旅的老板和吕不韦有着相同的眼光,他认定李斯是个国宝级的人才,奇货可居,于是慷慨地允许李斯吃饭住店都可以挂账。正因为此,李斯方才可以在咸阳惨淡地支撑下去。

在遇到郑国之前,李斯便一直处于这样的状况:良好的教育,热烈的想象力,巨大的野心和极度的贫穷。6.贵人相助

郑国和李斯在咸阳的小酒馆里。

听完李斯的遭遇,郑国也是唏嘘不已,忽问道:“荀老夫子向来可好?”

李斯惊道:“君知夫子乎?君也知李斯乎?”

郑国道:“荀夫子当世真儒,桃李遍天下,谁人不知?君乃夫子生平得意高足,欲逃名而不可得,郑国知君,又焉足怪哉?郑国有一事不明,以君之才学,复持荀夫子之荐书,七国之主莫不以延君为幸,奈何却难逾相府三尺之阶,徒见辱于护门之犬?”

李斯心高气傲,离开兰陵时,压根没有想过向荀卿讨要荐书,以荀卿对他的器重,只要他开口,荀卿自然会给他写一封极尽美言之能事的荐书。手持这样一封荐书,当比今日手持五六个博士文凭更能唬人,可以少奋斗N年。然而李斯并不想要,他有自己的强硬原则。李斯答道:“夫子惠吾已多也,李斯愧无以报。今李斯功未成,名不就,不得光耀师门,心实耻之。为人弟子,倘只知假师尊之名以邀幸,不知挟师尊之术以自立,此小人之道,非君子之道,李斯不屑为也。”

郑国心里暗赞道:“怪不得韩非公子对此人赞许有加,观其胸襟,果有可异之处。”又道,“君欲见相国,郑某或能助之。”

已是山穷水尽的李斯闻言大喜,道:“愿闻其详。”

郑国道:“郑国乃韩人也。相国吕不韦,亦韩人也。郑国与相国有故旧之谊。郑国此来咸阳,欲献策于相国,求富贵荣华。君欲见相国,如不嫌委屈,可暂充郑某之仆从,及进得相府,君得间说之。相国悦君,愿君莫忘郑国引见之功;相国逐君,则君于咸阳多留无益。天下之大,何处无用才之地,君若欲转赴六国,郑国愿资以盘缠。君异日有成,勿忘郑国相助之义。”

好运来得太突然了,李斯有些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李斯原不喜郑国之长相,此时却是越看他越顺眼。李斯心想:咸阳有那么多家酒馆,郑国却偏偏走进我在的这一家。他可以在任何时候走进这家酒馆,却偏偏在我最走投无路的时候走了进来。也许,这便是不可测的命运吧。当时的李斯又怎能想到,这其实是一场有意的安排。

虽说李斯不免认为扮充仆从有失体面,但想到终于能见到吕不韦,这点小小的委屈实在算不了什么,于是高兴地应允下来。

受郑国提供的利好消息影响,李斯的股价顿时飙升,逆旅老板主动张罗着给李斯这一桌加酒加菜。李斯殷勤地劝郑国酒,又问道:“不知兄台欲以何策献于相国?”

郑国是战国时代有名的水利专家,那时候科学家的地位和今天没法比,比较受人歧视,说话也没人爱听,心里那个憋屈啊。李斯这一问,郑国甚至都有些感动了,也甭管李斯是不是自己的知音,便取出一幅地图,在上面指点着讲解开来:“且看,泾水洛水之间,为关中之地,幅员广袤,然苦于无水之故,田地贫瘠,民终岁垦作,而仍饥以殍也。郑国之策,首起雍州云阳县西南二十五里,凿泾水,自中山西邸瓠口为渠,傍北山,经泾阳、三原、高陵、临潼、富平、蒲城而东注洛水,三百余里以溉田,用注填阏之水,溉泽卤之地,不数年,则原田弥望,畎浍连属,由来榛棘之所,遍为粳稻之川,有丰岁,无凶年,关中为沃野,秦得以富强。”

郑国说得眉飞色舞,唾沫横飞,以为天下妙计,莫过于此。李斯于水利虽为外行,却也觉得郑国的这个项目听上去很美,但隐隐又觉得其中另有玄机。反正事不关己,他也无暇细想。两人杯觥交错,尽欢而散,约定好次日同去相府。第三章吕不韦的前世今生1.史上最高明的生意经

第二天一大清早,李斯找了一条河,趴在岸边,脑袋长长地伸在水上,以水面为镜子,排演他准备多日的面见吕不韦时的说辞,声音何时激昂,何时低沉;语速何时该快,何时当慢;何时笑,笑到几分;何时停顿,停顿多久。每一个眼神,每一种表情,他都像一个追求完美的导演,设计了又设计,直至他认为无可挑剔为止。有路人经过,还以为他要投水自尽,欢喜得不得了,一个劲地怂恿他:“哥们儿,你倒是跳啊。”

李斯回到逆旅,郑国的马车已等候多时。李斯进入马车,见里面堆满了送给吕不韦的礼物。郑国不像李斯那样贸然登门,照今天的说法,他是排队预约过的,根据吕不韦的日程安排,今天可以召见他了。因此,郑国到了相府,自有相府舍人出来接入。

忙中偷闲,先简单说说吕不韦的生平。

初,吕不韦是个纯粹的生意人,倒买倒卖,不是特别有钱,那是相当有钱。做生意到处跑,这一天就跑到了邯郸,碰到了一个叫嬴异人的年轻人。异人这孩子虽说是秦国王孙,却比较命苦,没过上几天像样的日子,就被当作人质抵押在赵国。像异人这样的王孙,秦国有二三十个,少一个不少,所以秦国根本没将他这个人质的死活放在心里,照样隔三差五派军队来问候赵国的边疆。赵国很生气,把异人的待遇一降再降,弄得异人很抑郁。

话说吕不韦一见异人这个落魄王孙,立时眼冒绿光,连声感叹此人“奇货可居”。他当即决定,要对吕氏家族企业进行战略调整,并跑回家去做老爸的思想工作。

他问他老爸:“种田的投资回报率是多少?”“1000%。”“做珠玉生意的投资回报率呢?”“10000%。”“把一个穷困潦倒的王孙扶植成秦国君主的投资回报率呢?”“∞%。”

小贾贾于市,大贾贾于朝。吕不韦和他老爸统一了思想认识之后,要开始做大贾了,于是和异人谈判。他给异人开出的条件是:“你就光出个人,其余的全包给我,我保你当上秦国的王。”异人一听,天底下有如此好的事情?将信将疑。秦国的王位他可从来没有想过,要真能坐上去,那简直跟白捡的差不多,于是他就乐得大方,道:“必如君策,请得分秦国与君共之。”

人们常说,机会只垂青有准备的人。这话其实狗屁不通。机会只垂青有能力的人!强者运强。这世上聪明人有很多,认为异人奇货可居的肯定不止吕不韦一个。然而,要真正把异人这个奇货销售出去,却非得吕不韦不可。谁让他不是特别有钱,而是相当有钱呢。

马克思说,为了300%的投资回报率,资本家敢冒上绞架的危险。可见,外国资本家的命都比较贱。瞧咱们的吕不韦,面对∞%的投资回报率,依然面不改色心不跳。他以无比的冷静和耐心,向世人展现出他高明的智慧和超凡的策略。2.人性的弱点

自打结识异人之后,吕不韦生意也不做了,改行玩起了烧钱。由此,生意场上少了只巨鳄,权力场上多了位明星。做网站的,喜欢把别人的钱当自己的钱来烧,吕不韦却是把自己的钱当别人的钱来烧,端的是好气魄。

吕不韦一甩手就是五百金,送给异人去花,改善改善生活,结交结交宾客,攒点名气。异人从没见过如此多的金钱,好几天都黑着眼圈,知道的说他躲在家里通宵数钱玩,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一朝钱在手,便把妓来嫖呢。

吕不韦一甩手又是五百金,搜罗天下奇物珍玩,带到咸阳,以异人的名义献给华阳夫人。

当时,秦国为昭王在位,异人的老爸安国君为太子。安国君有许多老婆,异人的母亲夏姬只是其中之一,而且不招安国君喜欢。安国君老婆虽多,却独独宠幸华阳夫人一个。偏偏华阳夫人无子,于是吕不韦往说之。

所有的女人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她们都是女人。吕不韦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而且花得相当有技术含量。对付女人,他大有一雄可将十万雌之勇。他成日泡在脂粉堆里,对女人的生理渴望,他能得之于手而有数于心,堪比轮扁斫轮。对女人的心理需求,他能不以目视而以神遇,有如庖丁解牛。因此,尽管他长相薄陋拙恶,但凡和他好过的女子,却如同中了魔咒似的,心里再也容不下别的男人,成天什么事也不想做,就想着和吕不韦一好再好,好上加好。然而,吕不韦是那种万花丛中过、只叶不沾身的主,用粗俗的话讲,就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那些被他遗弃的女人,一辈子也忘却不了那一夜的风情,从此只能生活在痛苦和惆怅之中,所谓一遇吕郎误终生是也。吕不韦的名气在女人圈中越来越大,所以,虽然他远非什么羊车璧人,但出门转一圈,偶尔也能蒙个掷果盈车回来。

以这样的吕不韦,对付一个久处深宫的华阳夫人,自然是绰绰有余。他对华阳夫人说道:“吾闻之,以色事人者,色衰而爱弛。今夫人事太子,甚爱而无子,不以此时早自结于诸子中贤孝者,举立以为嫡而子之,夫在则重尊,夫百岁之后,所子者为王,终不失势,此所谓一言而万世之利也。不以繁华时树本,即色衰爱弛后,虽欲开一语,尚可得乎?今异人贤智,结诸侯宾客遍天下,以夫人为天,日夜泣思太子及夫人,而自知中男也,次不得为嫡,其母又不得幸,自附夫人,夫人诚以此时拔以为嫡子,夫人则竟世有宠于秦矣。”

人性有两个特点,一是普遍同情弱者,二是施恩图报,并想当然地以为,施恩越大,回报越多。这第二个特点简直就是弱点。华阳夫人虽然身处高位,但这两个特点依然具备,甚至比普通人更为强烈。华阳夫人很快便被吕不韦说服。

于是,华阳夫人给太子安国君吹起了枕边风,先是大赞“子异人绝贤,来往者皆称誉之”。然后又泣曰:“妾不幸无子,愿得子异人立以为嗣,以托妾身!”安国君许之,与华阳夫人刻玉符,约以异人为嗣,并厚馈远在邯郸的异人,而请吕不韦傅之。3.左手美女,右手江山

吕不韦从咸阳凯旋,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庆功宴。作为宴会的主角,异人自然也应邀出席。酒至半酣,吕不韦双掌一拍,但见无数俊俏佳人,恍如天仙突降,翩翩而舞。一时室内香风四动,春色无边。满座宾客魂不能守,心为之荡。异人正当欲火熊熊之年,只看得骨酥筋软,鼻血如注。

在这诸多妙龄少女中,尤以赵姬姿容最为绝美,异人一见倾心,便开口向吕不韦讨要。他心想,你都为我花了一千两金,奔波了五千里路,现在不是我求你,而是你求我了,再向你要一个女人,谅你也不敢不给。典型的杀猪心态。不想那赵姬却是吕不韦最宠爱之人,两人欢爱未久,正是情深意浓、难舍难分之时。异人这一要求,无异于与虎谋皮,吕不韦怎肯答应。吕不韦说,这许多女子,由你任挑,挑一个我给一个,挑十个我给十个,但要赵姬,恕难从命。异人当着众人之面,吃了个闭门羹,脸上也挂不住,便恶狠狠地道:“你可别后悔。”说完拂袖而去。

美女还是江山?吕不韦陷入两难。他已经在异人身上押下了自己的全部身家,绝对不能功亏一篑,在眼看即将大功告成时和异人决裂,让长久的努力化为泡影。异人很快就能做秦国的王,而他也将因此成为秦国的相国,他将掌握无边的权力,主宰无数人的命运。所有这些,赵姬不能给他,异人却可以。然而,他爱赵姬,他是真爱赵姬。

庭院梅花盛开,遍地落红,吕不韦仰望长天,心内交战,莫能自决。他脸色忽青忽紫,反射出内心难以抵抗的疼痛。然而,我却不揣恶意地以为,这是幸福的苦恼,没有同情的必要。无论美女还是江山,得到任何一样都够一般人高呼“夫复何求”了。

权力最终击败了美貌,权力欲压倒了爱欲。赵姬跪在吕不韦面前,攀附着他的双腿,满面珍珠泪,一片心酸词,红唇间的湿润,似仍期待着一次甜蜜的亲吻。然而,离别的时候到了,你可以软弱,而我必须坚强。且让欢爱如烟云散去,散成缥缈的回忆。当我疲倦地归来,有人举一壶酒,为我祈福,然而那人将不再是你,你在另外一个男人怀里。

午夜时分,吕不韦敲开了异人的大门,将他心爱的女人拱手相让。他将赵姬送到了另外一个男人的家里,送到了另外一个男人的床上。当异人得意地将赵姬压在身下恣意狂荡时,吕不韦独自踌躇在邯郸昏暗的雨巷,如野兽般号啕大哭。4.权力之殇

如果说知识改变命运,那么权力改变什么?让我们来解剖一下吕不韦,寻找答案。吕不韦不缺钱,他相当有钱;他也不缺女人,他女人有的是。就连失败者们出于酸葡萄心理认为成功者不可能拥有的爱情,他也有。可是当权力出现,向他轻抛一下媚眼,他就像一个在地球上生活了几十万年之久的外星人,终于听到了老家派来接他返航的飞船的召唤。他发足狂奔,在他身后,是弃之不顾的金钱、女人、爱情。在这场也许残忍的PK中,权力大获全胜。

然而,吕不韦你慢些跑啊慢些跑。你可以爱上世间任何一个荡妇,却千万不要登上权力的床榻。因为权力场就如同黑洞,一旦进入,连光线也休想逃逸。浸淫在权力场中的人,就像置身于磁力场的铁块,不管你有多不甘心、多么疼痛,终究逃避不了被磁化的命运。权力是一种人们有意不提及的宗教,而且是排他性的一神教,除权力本身之外,不再有别的神。它并不要求信徒虔诚,却没有信徒不是百分之百的虔诚。它给予信徒随时离去的自由,却没有信徒愿意行使这种自由。

君不见,漫漫的仕途,有如错综复杂的林中之路,在那高可蔽日的密林深处,埋葬了多少男人的青春,见证了多少女人的眼泪。

君不见,光鲜的官场,便是祭祀权力的大雄宝殿,为了得到教主的宠幸,大大小小的官员,乃至于尊贵的皇帝,都不得不在祭坛上献上他们的牺牲。从亲人、爱情、朋友、尊严、贞操,到明显的肉体、隐晦的灵魂,或大或小,或多或少。权力高高在上地望着匍匐在它脚下的人们,带着高深的微笑,欣赏着他们为了得到它,作出的种种不人性的、太不人性的表演。

对易牙来说,儿子是拿来烹的;对吴起来说,妻子是拿来杀的;对汉唐皇帝来说,女儿是拿来卖的;对刘粲来说,庶母是拿来睡的;对刘子业来说,姐妹是拿来奸的;对杨广来说,老爸是拿来弑的;对赵光义来说,兄弟是拿来砍的……

权力喜欢这样的表演,它从不闭上自己的眼睛。

红颜会化成骷髅,英雄将沦为白骨,官员的坟茔上长满荒草,皇帝的陵墓旁游人拍照,只有江山依旧,权力不死。有谁能夸口是他在驾驭权力,而不是被权力所驾驭?以速朽之人生,驾驭不死之权力,吾未之信也。5.从商人到相国

且说异人得了赵姬,日宠夜幸,爱眷非常。赵姬不久便有了身孕,十月之后,产下一个男婴。异人大喜,为男婴取名嬴政,并将赵姬立为夫人。

被异人横刀夺爱,吕不韦心中自然备感屈辱,然而,小不忍则乱大谋,为了日后的权势富贵,吕不韦忍了,他照常对异人笑脸相向,小心逢迎,像是什么事都不曾发生。

嬴政三岁那年,异人的爷爷,也就是秦昭王,派遣将军王齮大举进攻赵国。数十万秦军一路势如破竹,直杀到邯郸城下。国都邯郸一破,也就意味着赵国的灭亡。赵王惶恐之下,欲杀异人以报复秦国。幸好吕不韦交游广泛,提前得此情报,忙与异人商议出逃。大乱当头,异人也没了主意,听任吕不韦安排。

时间紧迫,吕不韦也顾不上赵姬和嬴政的死活,和异人乔装打扮,连夜来到邯郸西门。只要能出得城去,城下就是秦军,足以保全他们的性命。守门吏对两人出城的请求不屑一顾,除非有赵王的手令,否则,连一只鸟也别想飞出城去。

生存还是毁灭,只取决于一扇门的距离。

对付顽固的守门吏,吕不韦仅用了一种武器,也是最有效的武器——钱!

吕不韦掏了多少买路钱?金六百斤!

要知道,吕不韦进贡华阳夫人也才花了金五百斤而已。在区区的守门吏身上,有必要如此大下血本吗?殊不知,这正是吕不韦一贯的风格,不出手则已,一出手便叫人无法拒绝,只许你说不认识钱,不许你说不想要。

于是,守门吏开门,吕不韦和异人得以脱逃。两人一入秦营,王齮见是王孙异人,也不敢怠慢,立即派军队护送两人回咸阳。回到咸阳之后,异人前往拜见其父安国君和华阳夫人。吕不韦知道华阳夫人乃是楚人,于是特意让异人身着楚国服饰,以讨华阳夫人欢心。这招果然奏效。

华阳夫人虽然已经将异人立为自己的嫡嗣,却是第一次看到异人本人。一见之下,见异人相貌俊俏,又穿着她故国的服饰,于是心情大悦,并命异人改名为子楚,以示恩宠。有了华阳夫人的恩宠,异人在秦国王室中的地位便彻底地确立了起来,他现在所要做的,便是等1待。等他爷爷秦昭王死,再等他父亲安国君死,然后,秦王之位便是他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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