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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1 17: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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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兆安

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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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上海100项首创案例

改革开放40年:上海100项首创案例试读:

序言

2018年,中国迎来了改革开放40周年。在这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上海不仅与全国一样取得了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而且在经济、政治、社会、生态、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很多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其中有不少还具有首创性。因此,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上海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指示精神,回顾、梳理和总结好上海在全国改革开放中的首创案例,对上海乃至全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无疑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为此,我们组织力量进行了大量的资料整理和分析研究,以“全国首创”为标准,精选汇编了本书的100项上海首创案例,在篇幅有限的情况下,尽量将其历史背景、发展成就展现出来,并且关注这些首创案例对全国产生的示范效应和带动影响。也就是说,不仅要求是上海首创,也更加看重其首创的价值与生命力;不仅要服务上海,更要服务全国。

万丈高楼平地起,上海是如何从新中国的工业重镇转型成为“向卓越的全球城市迈进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如何从改革开放的“后卫”变成“前锋”,我相信本书的每一篇案例,都是过往时代一个很好的注脚。

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回首过去走过的峥嵘岁月,我相信,参与其中的每一个人都会心潮澎湃,感慨万千。回顾过往40年,上海改革开放的进程大致划分为四个发展阶段,大致每10年为一个历史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在这一阶段,上海与全国一样开始实施改革开放,但更重要的角色是为全国改革开放大局担当“后卫”。当时,由于历史欠账太多,体制僵化矛盾突出,改革开放面临不少困难,对此,上海拿出了置之死地而后生的胆气,动足脑筋化解问题,群策群力攻坚克难,使得改革开放走出了一些新路。例如,通过土地批租,解决了改革开放“第一笔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可以说,这一个阶段对上海来说十分重要,今天关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很多想法从当时就已经开始在酝酿。

第二个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在这个阶段,以浦东开发开放成为一个重要标志,上海也从“后卫”走到了“前锋”位置。在设立浦东新区时,提出了浦东浦西的“东西联动”发展战略,从而使得今天的浦东和浦西,相得益彰,共同精彩。一批新的国家级开发区应运而生,成为上海新的经济增长极;一批金融要素市场开始在浦东陆家嘴集聚,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打下了重要的基础。

第三个阶段,是2000—2010年。在这个阶段,得益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成功举办2010年上海世博会两件大事,上海紧紧抓住重大机遇,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其中,2005年12月10日洋山深水港的顺利开港,直接推动了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并且使得上海港成为集装箱吞吐量全球第一名。而世博会的成功举办,又直接推动了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完善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了城市社会治理水平,以及上海的凝聚力、感召力、影响 力。

第四个阶段,是2010年至今。在这一阶段,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特征,就是坚持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其间,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创建以及一系列的改革开放新举措,不仅得到了中央的充分肯定,而且很多先行先试的改革开放成功经验,已经复制推广到了全国。 由此可见,如今的上海,按照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总体要求,正在脚踏实地,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奋力前行。

展望未来,上海的发展目标十分清晰。到2020年,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基本框架,基本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到2035年,基本建成卓越的全球城市,令人向往的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到2050年,全面建成卓越的全球城市,令人向往的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从近处讲,上海按照中央对上海提出的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的“三个服务”要求,充分发挥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强大的带动辐射作用;从远处讲,上海还要继续积蓄力量和提升能力,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更好地在全球配置资源,参与国际竞争,以及在全球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站在新时代,面对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创造新辉煌。上海将以过往一样的胆气和魄力,一样的智慧与赤诚,解放思想,勇于担当,敢为人先,在未来打造更多的“上海首创”案例,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面向全球、面向未来,不断增强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为全国提供“上海经验”,为世界提供“中国智慧”。

在本书的编纂过程中,一是限于篇幅的原因,很遗憾的是还有很多上海的首创案例,不能在本书中一一列出,但是,读者仍然还可以通过其他媒体的一些记载中找到这些历史资料。二是为完成本书的编纂工作,由上海社会科学院的博士生和硕士生组成了一个专门团队,其中,博士生邵晓翀发挥了重要的组织和协调作用,参与了案例选择、稿件落实、初稿审核的全过程;博士生林之豪,硕士生王宇佳、杨朝舜、邓郴宜、石蓉、池秋月、吴晗、高怡彬等承担了大量的资料搜集和编纂工作,为此,对这些研究生所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三是要感谢所有记录这100项首创案例的原作者们,为我们编纂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历史资料。张兆安2018年10月第一编深化改革1 上海:在全国首先试行“资金空转,土地 实转”开发模式“资金空转,土地实转”,指的是由房地局与企业集团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市财政局按照核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金额,通过支票背书的方式进行空转。然后,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根据企业集团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分阶段将土地资产作为国有资产注入企业集团的总资产。

按照上海市有关规定,空转土地办理出让土地的房地产权证(但土地取得方式为空转,无使用年限)。空转土地可以按照规划用地性质进入二级市场进行转让,但转让价格需按市场价格评估并经房地局确认,保证土地的国家所有权在经济上得到体现。因此,空转土地可以看作是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土地管理的衍生物,实际上可视作为出让土地,但不完全等同于出让土地的行为。

一、诞生背景

浦东开放开发的原动力在于改革,但浦东开发初期交通条件不便,基础设施不健全,发展状况落后,早期的零散开发遗留了诸如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的问题,并没有收到满意的成效。而浦东在党中央和国务院作出开发开放这片区域的决定之后所面临的第一个困境就是缺少建设资金。据浦东新区综合经济研究所产业经济研究室主任崔正德回忆,浦东新区1993年才设置独立的区级财政,当年浦东新区全区财政收入仅为12亿元,这些资金对于全区的开发建设而言可谓杯水车薪。

通过反复研究、比较、分析,浦东新区政府最终推出一个创新解决方案,即采取“资金空转,土地实转”的开发方式。其相关程序,由政府部门按照土地出让价向开发公司开出支票,作为政府对企业的资本投入,并成为开发公司的国家股股东;开发公司将此支票背书后,作为土地出让金支付,交给土地管理部门,并签订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土地管理部门出让土地使用权后,再将从开发公司得到的出让金(支票)收入全部上缴给财政部门。当时,浦东新区政府组织成立了四大新区土地开发组织主体,分别是陆家嘴、金桥、外高桥、张江四家开发公司。四家公司根据功能性质划分地理区块,再编制规划,将“生地”转化为“熟地”后,将土地流转入二级市场,利用转让所得的收入进行再次投入,之后再次转让,如此往复,这样的过程一直循环至区域建设完 成。

据不完全统计,从1996年至2000年,上海共有24个企业集团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土地空转试点,当时核准的土地出让金额达到340多亿元。

据统计,截至2001年,“资金空转,土地实转”制度基本结束时,浦东新区通过这种方式出让的土地面积达到88.6平方千米,占同时期土地出让总面积的4/5。在此过程中,政府资本投入61亿元人民币,而开发公司吸引并纳入的土地开发资金达到了200多亿元。120多亿元的土地转让收入,吸引了总数达800多家的中外资房地产公司以及400多亿元的房地产开发资金,有效地解决了浦东新区最初面临的建设开发资金短缺的问 题。

应该说,浦东新区从1990年初的350平方千米,到1993年的522平方千米,再到2009年浦东和南汇两区合并之后的1210平方千米,上海浦东新区面积不断扩大,但开发区一直秉持的理念不变,即惜土如金。

在新时代,浦东新区继续加大转变土地管理、鼓励利好产业转型的土地治理制度落地,探索创新工业用地出让方式和新增工业用地弹性年限出让制度等政策的出台,体现了新区政府尝试集约用地,将土地管理方式转变为结构管理的政策方向,为浦东新区未来的发展留下余 地。

二、积极效应

作为国内首先试行“资金空转,土地实转”开发方式的先行者,上海为全国其他面临同样问题的地方政府做出了表率,为解决当时很多地区在建设初期缺乏建设资金的问题树立了先例,加强了对土地资源的管理。这种模式的主要作用体现在以下五个方 面:(一)优化城市用地结构

在“资金空转,土地实转”推出后,不少城市利用土地级差效益,通过诸多形式推动了企业进行厂房搬迁改造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如“退二进三”“腾笼换鸟” “双优化工程”等,不仅优化了土地结构,还为城市带来了显著的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更好地发挥了土地的利用价值。(二)促进土地使用权流动

作为城市存量土地的主体,国有土地资产在“资金空转,土地实转”政策推出之前,基本没有进入过市场,处于非流动状态,一些土地被闲置,或者被低效利用,既不能实现资产保值,更不可能升值。在推出“资金空转,土地实转”政策后,土地资产开始进入市场流通,进入一级市场,甚至是二级市场、三级市场。这项举措有效地盘活了城市的存量土地,同时也为地产市场的发展培育提供了行业机遇。(三)降低企业成本和负债率

通过“资金空转,土地实转”,企业加强了对土地资源的管理,扩大了企业资产,增强了企业的资金融通能力。而企业通过将土地存量资产投入房地产市场,采用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包括置换、买卖)、租赁、抵押、作价合资、合作、参股、重组等多种方式,可以使得土地变现,将土地账面资产转化为企业实有资产,从而降低了企业资产负债率。(四)有助于企业重组兼并

在处置改组企业土地资产时,如果不通过“资金空转,土地实转”这种形式,通过兼并、重组企业资产时兼并方就难以承担。例如,1992年四平市包括客车厂、汽车零部件厂等9家国有企业被一汽、二汽等企业集团整体兼并时,一汽、二汽提出了承担债务的先决条件,即采取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土地管理部门经过一番权衡利弊,决定同意暂时保留划拨供地。在兼并完成后,企业集团通过注入资金令9家面临困境的国企东山再起,不仅生产规模扩大,生产效益也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从1998年开始,9家企业的供地方式由划拨转变为租赁的形式。(五)有利于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

当时,国资国企调整主要是“抓大放小”,大企业主要改为公司制,而效益差、负债高的小企业则逐步破产、兼并。对于被拍卖、兼并或破产的国有小企业,其购买者和兼并者基本上都是个体私营企业。如果土地资产适当“空转”给私营企业,可以为私营经济创造较为宽松的环境。借此举措,既可促进私营企业的振兴,也为土地收益配置新的增长点,不少私营企业兼并国有小企业一年之后就开始缴纳土地税费。2 全国首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上海浦 东新区

经过二十余年的探索,改革逐渐步入“深水区”,以经济改革为重点的“单兵推进”式改革已经无法解决一系列的复杂问题。改革的层次越深,各方面、各领域的联动性就越强,而各方面的改革能否综合配套,不仅制约着改革的深度,而且影响着改革的成效。在这一背景下,国家开始试点综合配套改革。综合配套改革结合了具体区域的特点,先试先行一系列综合的、联动的、具有国家层面意义的重大改革开放措施。上海浦东新区以其地域代表性、内容典型性、改革基础性、地区承载力、发展潜力等突出条件,成为全国首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区。

一、历史沿革

2005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浦东新区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依照国务院“一个指导思想,十项任务,三个着力,四个结合”的总体要求,中共浦东新区区委、区政府制定了《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和《2005—2007年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三年行动计划框架》,扎实开展各项试点工作。

截至2007年底,第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良好。《框架》中确定的6个方面60个具体改革事项中,75%以上已经推开;《2007年浦东新区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确定的22项改革任务,均已顺利启动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国家人事部、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等中央14个部门在浦东新区开展了23项改革试点。

2008年6月18日,浦东新区发布《2008—2010年浦东综合配套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框架》,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进入第二轮改革阶段。浦东新区政府在这一年里出台了4项政策和4项改革方案,涉及人才引进和积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创新体系建设等方面(见表 1-2-1)。资料来源: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2009年5月。

至此,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重要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人才聚集的外部环境逐渐形成

新区政府各部门推出《浦东新区人才子女入学入园实施办法》等7个配套实施办法,截至2009年4月底,已有5505人从中受益,奖励和资助资金多达9719.19万元,为企业和人才解决了户籍、安居、子女入学入园等一系列问题。(二)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得到优化

政府通过资金引导,对不同成长阶段的科技企业提供扶持,配套以融资、财税政策,优化了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截至2009年5月底,通过7.5亿元的政府引导基金,吸引了社会创投机构参与,在浦东新区设立了11个创投基金,总规模高达110亿元,并已向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投资34亿元。(三)政府服务效率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环境得到优化

政府通过市场准入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事项从改革前724项缩减为220项,行政审批事项缩减近70%,企业登记注册时限从原来的35个工作日减少至11个工作日。同时,还停征、缓征行政事业收费项目,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仅2008年,新区取消或停征收费项目共210项,累计减轻企业当年负担2.03亿元。

二、发展现状

在前两轮的三年行动计划中,第一轮改革着力于政府管理方式创新,第二轮则注重服务经济制度环境的改善。到了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浦东新区把重点转向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截至2014年,浦东新区已滚动开展了200多项改革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并形成有效经验进行全国推广。在2014年国家发改委对11个国家综改试验区进行的中期评估中,总结出了30余条成功经验,其中10余条来自浦东,比例占到将近1/3。

到2016年,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聚焦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科创中心建设、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社会治理创新和城乡一体化深化等8项重点任务,推行了“证照分离”等14项改革措施,率先探索、建立与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相配套的准入机制、审批体制、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信息公示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在处理政府、市场和社会关系、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政府职能转变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进展。在综合配套改革的推动下,浦东新区保持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一)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等改革举措,构建起精简高效的大区域管理体制,行政效率和透明度显著提高,服务经济发展的环境进一步优化。(二)经济总量不断扩大

全区生产总值由综合配套改革实行之初的2108.79亿元,增加至2016年的8731.84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从22.5%上升至31%。(三)经济结构不断优化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比重从48.9%上升至74.9%。

三、示范效应

2005年以来,在浦东新区试点的示范和带动下,全国各地区积极申报设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18个省区市提出申报21个试验区,其中2005年申报4个,2006年申报6个,2007年申报11个;东部地区申报11个,中部地区申报6个,西部地区申报4个。

综合考虑地域代表性、改革典型性、工作基础性、发展潜力等因素,国务院最终共批准设立了12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一方面,12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形成了东中西互动的试点格局,东部地区有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深圳市、浙江义乌市和福建厦门市;中部有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和山西省;西部有重庆市和成都市;东北有沈阳经济区、黑龙江省“两大平原”地区。另一方面,各试验区的改革试验主题涵盖开发开放、统筹城乡、“两型”社会建设、新型工业化、资源型经济转型、现代农业等方面,有效地将重点突破与整体创新结合起来,将解决本地实际问题与攻克面上共性难题结合起来,为推动全国深化改革起到示范和经验借鉴作用(见表 1-2-2)。资料来源:根据网络公开资料整理得到。

除了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外,国务院还相继设立了金融试验区、华侨试验区、陆海试验区和沿边试验区等一系列具有专门针对性的改革试验区,进一步推动我国深化改革的进程。发展至今,已设立了5个金融试验区、1个华侨试验区、1个陆海试验区和3个沿边试验区(见表1-2-3)。

  续表

资料来源:根据网络公开资料整理。

四、试验效应

发展至今,我国12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均取得显著的发展成效,各试验区在开发开放、新型工业化建设、统筹城乡“两型”社会建设、资源型经济转型,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的带动作用。以新型工业化、资源型经济转型、现代农业三个试验主题为例,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不仅成功解决了本地区发展难题,并且为改革方案推及全国积累了宝贵经 验。(一)新型工业化带动经济崛起

自国务院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滨海新区依靠探索新型工业化道路,成为带动区域发展的新增长极。依靠综合配套改革的制度优势,滨海新区已形成航空航天、电子信息产业、汽车、石化、现代冶金、生物制药、新能源新材料、高新纺织八大优势产业。其中,汽车制造业成为新区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包括一汽丰田、一汽大众长城汽车、清源电动车、星马汽车在内的5家整车制造企业、140余家各类配套企业相继入驻新区,并于2015年实现生产整车99.6万辆。此外,滨海新区的航空航天产业也实现了从无到有、规模从小到大的长足发展,诸如空客A320、A330,新一代运载火箭,超大型航天器,空间站等大型航空航天项目陆续进驻新 区。

在新型工业化的带动下,天津滨海新区的经济增长新动能逐步确立。2016年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5687.30亿元,可比增长12.1%。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八大优势产业总产值完成14115.12亿元,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90.5%,比重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二)资源型经济转型态势强劲

山西省长期以来都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和原材料供应产地,但由于过分依赖煤炭等资源的开发,山西面临着产业结构单一、生态环境恶化等一系列问题,迫切需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探索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道路。自山西省成为国家资源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在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出台落实了80多项改革方案,取得了显著的成 效。

1.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三次产业比例逐步优化,服务业比重不断提高。2010年山西省三次产业比例为6.2∶56.8∶37.0,而到了2016年这一比例为6∶38.3∶55.7。另一方面,经济增长对煤炭的依赖程度逐步下降。煤炭工业增加值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比例由2012年的57.8%下降至2015年的46.8%,三年下降了11个百分点。装备制造业开始成为山西省工业增长的主要动力。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例从2012年的7%提高至2015年的10.4%。

2. 传统产业升级步伐加快

对于煤炭产业,山西省统筹推进“革命兴煤”和“六型转变”,产业集中度、现代化程度和安全生产水平显著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提高到80%以上;对于焦炭行业,加快兼并重组步伐,户均产能从70万吨提高至200万吨以上;对于电力行业,不断扩大新能源电力装机规模,由2012年末的607万千瓦提高至2015年末的1294万千瓦,占全省电力装机总规模的比例由10.4%提高至2015年的18.6%。

3. 投资结构、节能减排、城乡统筹、安全生产等方面都有了进一步的优化和发展

工业内部非煤产业投资占比由2012年的67.4%提高至2015年的80.2%;城镇化率由2012年的51.26%提高至2015年的55%,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且差距缩小;煤炭百万吨死亡率由2012年的0.091下降至2015年的0.079(见图1-2-1)。(三)现代农业发展卓有成效

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实施以来,农业进入了由传统农户分散经营向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经营体系转变的关键阶段,现代农业得到有效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构建成绩喜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龙头企业由2011年1733个发展至2016

年的1950个;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建设卓有成效,2013—2017年累计整合涉农资金1191.6亿元;推进水利、农机等重大工程和关键项目建设,生态高产标准农田由2012年的1654万亩增加至2016年的4652万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由2011年的89.8%提升至2016年的95.96%。此外,积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全省农民合作社由2011年的2.1万个发展至2016年的8.93万个。农村土地流转土地面积由2011年的3677万亩增加至2016年的6590万亩,土地规模经营面积由3411万亩增加至6793万亩(见表1-2-4)。数据来源:《“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见成效》,2017年4月18日《黑龙江日 报》。

总之,自国务院批准在上海浦东新区第一个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以来,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不仅创新了政府的管理方式,还优化了服务经济制度环境,并且构建了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浦东新区的经济社会不断健康发展。与此同时,在浦东新区的示范和带动下,全国其他地区陆续创立了11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形成东中西互动试点格局的同时,还有效地将解决本地实际问题与攻克面上共性难题结合起来,为该地区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这表明,浦东新区肩负着建设和谐社会、创新区域发展模式、提升区域乃至国家竞争力的历史使命,充分发挥了改革开放排头兵的作用,有力地体现了上海“敢为天下先”的探索精 神。3 浦东新区:在全国第一个开展“证照分 离”改革试点

2015年12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决定在浦东新区率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3年。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通过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进一步清理和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推动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推动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为全国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累可复制推广的经 验。

同年12月17日,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计划从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许可事项中,选择审批频次比较高、市场关注度比较高的110多项行政许可事项,先行开展改革试验。为配合改革,浦东新区范围内将暂时调整实施9部相关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

原来成立企业,要先取得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证,才能到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即所谓的“先证后照”。上海自贸试验区建立和扩区以来,率先开展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现了市场准入领域的“先照后证”并在面上推开,获得了企业的广泛认可。但是,从“先证后照”到“先照后证”,市场主体反映,获得商事登记制度主体资格后,要实际开展经营业务,需要办的证还很多、办起来也很难。因此,开展“证照分离”改革,主要是聚焦办证环节,通过采取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使企业办事更加便捷高 效。

按照易操作、可管理的要求,从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中,选择审批频次比较高、改革后效果比较明显的116项行政许可事项,先行开展改革试验。根据行政许可事项的不同情况,分类推进,深入试点。

其主要内涵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取消审批

对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事项,取消行政审批,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允许企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这包括设立可录光盘生产企业审批等10项行政许可事 项。

二、取消审批,改为备案

政府为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信息,更好地开展行业引导、制定产业政策和维护公共利益,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备案管理。根据规定的备案条件,企业将相关材料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予以纠正或处罚。政府部门不对备案材料进行核准或许可。这包括加工贸易合同审批等6项行政许可事项。

三、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实行告知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由行政审批机关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企业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企业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当场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达到法定许可条件后,方可从事被许可行为。这包括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等26项行政许可事项。

四、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也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推进标准化管理和网上办理,明确审批标准和办理时限,以最大程度减少审批的自由裁量权,实现办理过程公开透明、办理结果有明确预期。这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等41项行政许可事项。

五、对涉及公共安全等特定活动,加强市场准入管理

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市场准入管理。这包括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等33项行政许可事项。证,是指各类行业许可证;照,是指营业执照。过去,企业得先办完各种许可证后,才能办营业执照,然后再开业。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这一问题在经过一年多的“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后给解决了。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的调查显示,企业办证便利化程度高或较高的达到85%。截至2017年9月底,自贸试验区累计新设立企业4.9万户,新设企业数是前20年同一区域企业数的1.36倍,其中新设外资企业9100多户,全市近一半外资企业落户在自贸试验 区。

从前置审批到后置审批,通过简政放权,企业准入和经营门槛不断降低。而有序健康的市场环境,还得放管结合,政府部门有必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目前,浦东新区在包括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建筑工程在内的13个重点领域出台了七大类惩戒措施、24个部门联动惩戒的机制。而“六个双”也在浦东新区经济领域的21家监管部门实现全覆盖,并将实现在108个监管行业、领域全覆盖。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是提高企业办证效率、优化政府服务的重要举措,主要解决“先照后证”后市场主体办证难的问题,通过采取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使企业办证更加便捷高效。对企业能够自主决策的经营活动,取消行政审批,或改为备案管理;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的行政许可,简化审批方式,实行告知承诺制;对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特定领域,继续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加强风险防范;进一步探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方式和措施,建立综合监管体系,切实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这些改革措施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增加了全社会的创新创业动力,虽准入门槛降低,但后续监管更严,有助于产业更好更快发展,提高企业与政府的效 率。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有助于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强化市场主体地位,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通过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进一步清理和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推动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推动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可让企业集中精力于实业而非走繁琐的程序,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 力。“证照分离”试点,是继企业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之后,我国商事制度改革的第三阶段。“先照后证”是把审批后置平移了,而“证照分离”则是清理这些被后置的审批选项,让应该由市场调控的,就交由市场去调控,形成市场主体自律为主的诚信监管、部门协同为支撑的动态监管、风险管理为基础的分类监管和监管平台为依托的精准监管,市场与政府形成合力,共同促进产业发展。

通过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推进转变行政理念,提高监管效能,做到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务更优,有利于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通过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服务,有利于企业加快适应国际通行的投资贸易规则,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也让监管部门将更多的精力放在高风险行业上。4 上海:全国试点省市中第一个发行地方债

2008年底,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务院通过特别批准的方式,在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安排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000亿元,以期部分缓解4万亿元投资计划中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压力,从而正式开启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券之门。2009年,财政部印发《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办法》对“地方政府债券”进行规定,地方政府债券在实质上仍是国债转贷的延伸和拓展。此时,作为上海市推进金融改革“先试先行”的浦东地区就已经开始对地方政府发债进行研 究。

在“代发代还”地方政府债券成功运行2年后,2011年10月17日,财政部发布印发《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的通知,批准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作为首批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的省市,允许其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发行本省市的政府债 券。

2011年11月15日,上海市开始招标发行地方债71亿元,成为试点省市中第一个发行地方债的地区。这次债券发行分为两期,分别为36亿元的3年期和35亿元5年期固定利率付息债券。主承销商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除了固定承销额,两期债券的招标总量分别为25.2亿元和24.5亿元。在债券招标方式的选择上采用了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即全场最高中标利率债券的票面利率。债券定价方面,投标区间为招标日前1~5个工作日,银行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5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数平均值上下浮动各15%。事实上,此次上海试点发行的地方债有财政部代发,也有由财政部代为还本付息,上海市只须在付息日、还本日前将财政部代办债券还本付息资金足额缴入中央财政专 户。

2011年上海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五个方面:一、保障性安居工程;二、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建设;三、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四、生态建设工程;五、其他涉及民生的项目建设与配套。

自2011年开始,上海市已经多次发行了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见表 1-4-1)。数据来源:上海财政网。

同时,上海市对地方债券发行也作出了诸多尝试。例如,2016年第二批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通过财政部上交所政府债券系统成功发行,本批地方债发行量共计300亿元。这是2016年财政部正式批复同意启用上交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后,在上交所招标发行的首批地方债,标志着地方债券在资本市场融资能力和流动性上又取得新突破。同年,上海市财政局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面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及境外机构投资者成功发行3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这是首只面向上海自贸试验区区内及境外投资者发行的债券品种,同时也是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3年以来,首只在区内发行的政府债券。可以说,上海市对地方债券发行的尝试和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先列。

一、产生积极效应

为应对2008年美国引发的世界性金融危机,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其中之一就是试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009—2011年,我国由财政代发政府债券2000亿元,2012—2014年分别发行2500亿元、2848亿元和2900亿元。2011年上海、浙江、广东和深圳四个省市试点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后,2011年和2012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规模分别为229亿元和289亿元,其中上海发行71亿元和89亿元。2013年试点地区扩大到6个省市,2014年为10个省市,发行2092亿元。由于上海市试点成功发行地方债券,以及各地区成功发行债券的实践经验,为2014年全国人大修订并颁布新预算法打下了坚实基础。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预算法规定,在国务院报请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额度内,省级政府可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主要用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项目,即公益性资本支出。这是我国地方债务管理的一个历史性突破,在法律制度上允许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此后,地方债券的发展步入新阶段,发展至今地方债券发行量已经超过国债、政策性金融债,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第一大品种(见图1-4-1)。

应该说,上海市作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先行者,为之后各省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做出了良好的示范。从迈出历史性一步到如今,上海市的诸多举措也引领政府债券发行改革持续深化。例如,上海市是全国首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政府债券的地区。在上海交易所发行政府债 券:(一)有利于完善政府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拓宽地方债市场发行渠道,保障地方债发行工作健康可持续性开 展。(二)可以吸引除银行外的其他投资者参与其中,如吸引券商、基金等金融机构和企业、个人投资者参与地方债投资,促进地方债投资主体多元 化。(三)可以优化地方债市场结构,充分发挥上交所市场在地方债质押式回购等方面的优势,提高地方债二级市场流动性,推动地方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协调发展。

此后,越来越多的省市登陆上交所发行政府债券,进一步完善了地方政府债券在资本市场的流动性,为地方政府市场化改革提供了良好基础。

上海市也是第一个面向自贸试验区以及境外投资机构发行地方债券的地区,不仅吸引了三家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债券发行承销,也迎来多家境外机构参与分销认购及投资交易。此次成功发行地方债券,实现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发展和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的深度融合,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扩大开放的程度,实现多样投资路径吸引多元投资主体,加强了债市开放的影响力。(二)完善债券投资配套制度。实现路径创新,推动自贸区金融环境的优化和完善。(三)在可控可测的条件下,进一步推动在岸、离岸市场的融合和定价一致性与自主性。(四)拓宽地方债券基础建设,引导境外投资,使市场投资信心进一步加强。作为债券市场开放创新的重要尝试,此次上海市政府自贸区债券的成功发行为自贸区债券业务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有助于吸引全球发行人及投资者参与自贸区金融活动,助力实现我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多元化和平衡性发展。

未来,上海市也将在定价发行、信用评级、品种设计、发行兑付机制、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不断进行创新和改善,继续做好地方政府债券深化改革的示范性作用。

二、推动城市建设

上海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均用于公益性项目。2015年新增一般债券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建设、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科学技术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工程等方面。2016年发行的新增一般债券主要用于城乡社区、住房保障、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方面;新增专项债券主要用于有一定收益的项目资本支出,包括轨道交通、旧区改造、土地储备、保障性住房等方面。

因此,政府债券的发行对地方民生性项目的建设有一定的支持作用。一般民生性项目如保障房的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分税制改革后对地方政府而言,仅依靠税收等常规性财政收入,不足以支撑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需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能够鼓励地方政府加大这一类与民众直接相关的民生项目更能够获得资金的支持,拓展除社会资本合作建设(PPP)筹资方式外的新渠道,推动当下城镇化建设和发展。而对公共服务如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环境等的投入,可以进一步满足社会公共需求,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增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吸引 力。5 上海推出首批公司进入全国股权分置改 革试点

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过股份制改造后上市的国有企业尚有一部分股份暂不能上市流通,这些无法在市场上自由交易的股份被称为“非流通股”。在股权分置情况下,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在公司权益上有一定的现实性差异。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分置状况是我国股票市场建立之初的缺陷之一,这一制度扭曲了资本市场的定价机制,制约着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随着资本市场改革的深化,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正式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问题,旨在消除上市公司流通股与非流通股之间的流通性制度差异。在这个背景下,首批股权分置改革的清华同方、三一重工、紫江企业、金牛能源4家主板上市公司成为第一批试点企业。

一、发展历程

上海推出的紫江企业是1家中外合资民营企业,与其他三家企业一样,紫江企业的股权结构相对简单,控股股东持股相对较高,有绝对的发言权,并且从未出现过亏损,保持至少三年的持续稳定发展,盈利能力毋庸置疑,行业竞争力强。此外,紫江企业身处竞争性行业,但在行业中颇具竞争优势,属于龙头企业。由于这些特点,使得紫江企业能有机会进入首批股权分置改革的行列。除了推出紫江企业进入首批股权分置改革的行列,上海又推动了另外六家企业进入第二批改革试点,表明上海市将股权分置改革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按照“瞻前顾后、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大胆探索、稳步前进”的原则,鼓励支持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通过改革,不仅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也可以促进上市公司自身股权结构的优化,尤其是推动国有企业的战略性变革,完善企业治理结构。上海市还为股权分置改革做出明确分工,含国有股的上海市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由上海市国资委牵头并负责与国务院国资委沟通联系;中央及外地在沪的上市公司和民营上市公司由上海证监局牵头负责推动。在推进工作中,形成了市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下的,由市国资委、市金融办、上海证监局和上海证交所共同组成的工作推进机 制。

上海上市公司数量占全国十分之一强,占沪市近五分之一,门类全,问题多而复杂,全面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任务十分艰巨,时间也很紧迫,股改的复杂性也是前所未有。上海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复杂,不仅有募集法人股,有B、H股,还有不同于B股和H股的外资股。有的上市公司的控股权是通过协议受让获得的,持股成本较高;有的大股东持股比例偏低,支付对价后控制权受到威胁;部分海外整体上市企业下属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将受制于股东大会 等。

以上市公司募集法人股为例,股权分置改革为这一问题的彻底解决创造了条件。20世纪90年代初期,上海有66家上市公司溢价发行了募集法人股,由于长期无法流通而带来一系列矛盾。作为股改试点的东方明珠股票,针对非流通股东包括募集法人股东较多的特点,提出了由发起人股东向A股流通股东支付对价、募集法人股不对价也不接受对价但可流通上市的股改方案,获得通过。在取得突破和市场认可之后,陆家嘴、原水股份、申通地铁等57家上市公司结合股改,通过这种形式彻底解决了历史遗留难题。

随着股改的推进,由于上海将股改与国资国企战略调整、产业优化升级、做大做强上市公司等结合起来进行战略实施,一些全新的发展机遇纷纷出现。华联超市腾壳让壳,使上海的“新华传媒”实现借壳上市;上海家化结合股改实施股份回购注销,提升了公司质量和价值,获得了市场高度认同;申能股份公开增发是资本市场“新老划断”三步走的首家公司;国际港务集团等公司通过对集团及下属控股上市公司的资产整合加快了实现整体上市的步伐,为市场增添了活 力。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不仅在积极推动股改的全面实现,更在为“后股改”时代作充分准备。全流通时代的到来,会给上市公司运作和国有股权管理以及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带来新的问题,需要组织力量进行超前思考和研究,从战略、全局、长远的高度进行把握、提出对策,将上市公司创新发展视为上海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城市竞争力提高、资本市场发展和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战略机 遇。

二、重要意义

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前,除了已流通的社会公众股(A股、B股、H股)外,非流通部分极其复杂,包括国家股、法人股、外资股等。处于政府监管之外的这部分非流通股份占中国内地股市总发行股份的比例居高不下。根据证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底,非流通股的比例高达64%。相比于2005年前股权分置改革,2005年规定了国有股流通的同时配以补偿流通股股东的条件,实现了流通股股东利益和上市公司利益的一致,这使得股权分置改革顺利推进。此次改革,不仅为此前的非流通股份引入了定价机制,大幅提振了公司治理和投资者信心,也为上市公司打开了融资渠道及增强了资本市场操作的空间。根据证监会数据显示,A股改革推行后,A股市场融资总额(IPO + 增发 + 配股)两年时间内由2005年股改前的642.78亿元大幅上升至股改后的2335.22亿元。此外,股权分置改革前股市中流通市值仅1万亿元,至2018年流通股市值已经高达40万亿元,跃升四十倍。这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A股市场2006—2007年的大牛市。

同时,股权分置改革促进了企业的创新行为,使得有创造力的企业能够在流动的市场中得到激励。对国有企业而言,伴随着国有企业考核办法的改进和股权结构多元化趋势,股票流动性的提高有助于提升国有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具体来说:(一)股权分置改革使得国有资产的价格和价值通过股权流动的价格而得到体现,更加透明公开,凸显国有企业在行业中的实际竞争力。(二)股权分置改革能够让固化的国有资产在市场中流通,标准化的股权标的丰富了国有资产交易方式,能够让国有资产在流通中保证国有企业资金平稳有序运行。(三)股权分置改革有利于对上市国有企业进行约束,股权在市场上的流通价格和流动速率代表着投资者对国有企业的信心和认可,无法从股权流通中获得收益的国有企业在行业中竞争力自知不足,这将推动国有企业优化自身的治理结构,提升自身的运营能力和竞争力。(四)股权分置改革有助于国有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改变自身的发展模式,在公平透明的定价环境里,能够利用资源整合、融资方式、重组模式等,将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五)股权分置改革也加强了对国有企业调控的手段,流通在同一个市场中的股权,国有企业也将受到股权流通市场环境变化所带来的制约。

总之,股权分置改革不仅促进了股市的繁荣和发展,加强了资本市场的流通性,也促进了僵化的国有企业走向治理结构变革的道路,更为此后的股市改革如2017年证监会宣布的H股流通试点产生了示范效应。6 上海:全国首个“营改增”试点地区

2012年1月1日,上海于全国率先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即“1 + 6”行业)探索实施“营改增”试点。这是继1994年税制改革将产品税改为增值税后,我国又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税制改革。此项改革,从制度上解决了服务行业营业税制下“道道征收、全额征税”导致的重复征税问题,实现了增值税税制下“环环征收、层层抵扣”。

事实上,早在“营改增”试点工作实施之前,上海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早在2009年5月,上海成立了由国家和上海多个职能部门、多家研究机构共同参与的现代服务业税制改革研究课题组,通过开展预案研究,并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形成共识的基础上,提出在上海率先实施“营改增”试点的初步设想,并于2011年初正式向国家提出申请,最终于同年征得了中央的同意。针对试点期间出现的问题,上海市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国家有关“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原则和要求,制定实施了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解决了当时特定环境中存在的问题。数据显示,在试点初期的2012—2013年,上海市共对约1.1万户税负有所增加的试点企业实施了“营改增”试点财政资金扶持,有效地平衡了试点企业税负,调动了试点企业的积极性。

自上海“营改增”工作取得成功后,国务院就宣布从2012年9月1日至12月1日,将“营改增”试点地区逐步扩大至北京市、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广东省、天津市、浙江省和湖北省,并将上海的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等经验在这些省市推广。2013年8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区域推广至全国范围,并在原试点行业范围基础上新增广播影视行业(即“1 + 7”行业)。2014年1月1日和2014年6月1日,铁路运输和邮政业,以及电信业又分别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至2016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终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2017年7月1日,增值税税率结构从四档简并至三档。2018年5月1日,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进口货物的原适用17%和11%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和10%。

统计数据显示,上海市“营改增”试点2017年减税1280亿元,是2012年“营改增”试点减税金额的9倍以上,加上2012—2016年已累计减税1968亿元,共累计减税规模达到3248亿元。大量服务业小微企业税负降幅达40%左右,成为本次试点改革的最大受益者。上海市的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也从改革前的不到60%上升至现在的70%左 右。

一、“营改增”试点示范效应“营改增”政策在上海试点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诸多实际问题,上海市财税管理部门针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陆续发布了指导性的文件,如《关于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差额征税会计处理的通知(试行)》。一方面问题的暴露,使得之后其他地区展开“营改增”工作预防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准备;另一方面,上海市财税管理部门提出的指导性文件为其他地区解决问题提供了范式。同时,上海市财税管理部门推出过渡性财政扶持措施,对确实存在的税负上升的企业(如交通运输业企业)进行补贴(如青浦区)。这一政策,既是为其他地区展开试点工作提供了可行性方案,又为其他地区调动企业积极性做了铺垫。此外,上海试点工作还对会计人员提供了分层分类的培训,为如何有效普及“营改增”工作做出了更为明确的示范。总之,上海市从各个方面为其他地区展开推广工作做出了明确并且行之有效的示范,一直走在“营改增”改革工作的前 列。

二、“营改增”推动企业改革(一)“营改增”大大推进了企业的规范化管理

对于上下游企业,“营改增”驱动下游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同时倾向于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这也使得规范化的供应商在市场中更具竞争力。因此,“营改增”帮助下游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把控供货商,也使得更多的公司为了获得抵扣,也在不断规范自己,无形之中推动了行业规范有序发展,这也是“营改增”的贡 献。(二)“营改增”暴露出了企业税务风险问题“营改增”本身并不带来企业税务风险,但推广应用使得企业运营中潜在的税务风险在此次改革中暴露出来。“营改增”带来的税务风险主要表现在:企业是否能够顺利地调整思路,实现从营业税体系下的纳税管理到增值税体系下的纳税管理的转变;企业高层是否重视“营改增”、下面各个部门是否具备增值税处理与合规的业务能力;企业内控中财务、IT、法律等各个部门是否能判别增值税体系下可能存在的风险,是否具备化解风险的经验。因此,企业把握好自身税务风险才能顺利适应此次营改增改革,借力推动自身发展。(三)“营改增”有助于企业将服务外包发展

在“营改增”之前,企业服务如果由企业内部提供,则相对于服务外包将减少所需缴纳的营业税。“营改增”实施后,虽然提供外包服务企业仍然需要缴纳增值税,但可以由接受服务企业从增值税进项税中抵扣,无论企业内部提供服务还是外部提供都不影响企业税负。因此,“营改增”有利于推动生产企业将服务外包,促进生产制造和服务专业分工和协作,扩大规模并增加企业运营效率。

三、“营改增”推动产业升级“营改增”的实施能够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推动第三产业发展。这是因为,“营改增”能够避免服务业重复征税现象,减轻服务业税务负担,对推动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营改增”对服务业影响的具体机制主要是:通过对服务业产生直接减税效应;通过服务业对下游企业开具增值税由下游企业抵扣,减轻下游企业税负来拉动服务业发展;通过生产企业内部服务部门独立出来进行运营以及服务业外包来扩大服务规模。“营改增”于2012年试点推广之前,上海第三产业产值占GDP比重在55%~60%浮动,而至2012年“营改增”颁布以来,上海第三产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一直保持稳定提升,说明“营改增”释放了服务业的活力,对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促进作用(见图1-6-1)。“营改增”的实施,也推动了第三产业中重点产业的发展,如利用信息技术发展的互联网公司和金融企业。2018年国家统计局浦东调查队发布的《新区金融企业“营改增”情况调查报告》显示,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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